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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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篇1

调查过程:

1,小摊上的食品小摊聚集的地方是中小学校园附近的街道,无疑,小摊零食最主要的顾客是学生。走近这条街道,首先闻到一股刺鼻的香味,这是胡椒粉的味道,这里的食品以烧烤为主。小摊就摆设在道路的两旁,来往的车辆扬起一阵阵灰尘,正是放学的时候,戴着红领巾背着书包的学生一堆一堆地挤在小摊旁,争着买零食吃。据我们的了解,烧烤食品属于垃圾食品,含有许多有害物质,有科学家研究表明:吃一个烤鸡腿等同于吸60支烟的毒性。

2,菜市场的情况。我们是在中午的时间来到菜市场的,人群已经退去,菜市场上一片狼藉。被废弃的鱼肉蔬菜任意地堆积在路边,苍蝇嗡嗡地鸣叫着。卖带鱼的摊子剩下的带鱼已经不多了,每一块都是那么光鲜。据我们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这些带鱼都是放在摊主家里处理过的,用来洗带鱼的竟然是河水,河水里有那么多的工业废水,鱼虾类动物是无法生存的,怎么能用这样的水来洗带鱼呢?带鱼的身上该含有多少有害物质啊!

3,酒店的厨房酒店的厨房永远是热烘烘的,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厨房里的厨具乌黑乌黑的,这边正在忙碌地蒸煮,那边摆盘的人已经开始给盘子里的菜肴摆出各种花样。我们看到擦盘子的抹布随便在水里冲洗几下就拿出来用了,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厨房里苍蝇消灭地并不干净,摆盘子的空隙,苍蝇经常冲过来骚扰,而工作人员并不在意苍蝇“先尝为快”。听人说,台风过后,酒店工作人员中出现了几个霍乱病的患者,大概就是因为卫生做得不够。

4,糕饼店的食品糕饼店里香气袭人,烘烤的东西总是那么香喷喷的。我们跟踪调查了几天,才了解到糕饼店里出售的糕饼并不完全是新鲜的。有些糕饼放置的时间长了,店主就要把糕饼打散后做原料重新回炉。糕饼重新烘烤过后依旧是香喷喷的,你的嘴巴绝对吃不出来。只有这样的糕饼到了你的肚子里的时候,肚子才会发出“抗议”。如果这中款式的糕饼卖得不好,同样是要把糕饼做为原料回炉的。到了最后,连店家自己都不知道那些糕饼是新鲜的,即使是现做现卖的那一类,你能知道原料一定是新鲜的吗?

5,夜市排挡等到夜幕降临地时候,街道两边就多了一些小摊。这类摊子是做夜晚生意地,项目很丰富,各类小吃都有。夜晚地街道上,每个拐弯角几乎都有丢弃地垃圾,风一吹,垃圾随风而走,漫天飞舞。小摊是露天摆设地,灰尘什么地,是毫无阻碍地侵入。炒菜地厨师围裙黑乎乎地,不知道有几天没洗了,他丝毫不在意,手湿了再上面擦两下继续工作。夜晚没有苍蝇出现,可哪些需要在白天就处理好地原料,谁知道有多少苍蝇光顾过呢?

思考:

从以上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们的城镇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措施力度远远不够,还有许多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存在着。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我们做出以下

       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使民众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认真对待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在消灭害虫的时候,更要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

篇2

一、调查原因

如果你从中小学门前经过,你会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中午休息或者放学后,大部分同学不是向家的方向走去,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如饿虎扑食般地朝学校对面的小卖部或者周边的小摊点冲去。他们掏出家长给的零花钱,买了一些色彩鲜艳、包装简易,还赠小玩具的食品或者买了一些“吸足”了灰尘的“串”食品,它们到底是什么?你们吃过它吗?你们喜欢它们吗?于是,我们就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地调查。

二、调查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以全校以及周边小学生为调查对象。

三、调查时间

20xx年7月 ——20xx年8月

四、调查方法

第一种是网络调查(在家长的帮助下,制作成网络版调查问卷,通过qq群发动调查)

第二种是利用双休日到公园、社区、文化宫、图书馆等地方进行随机调查。

第三种是利用学校召集日对校内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五、调查的结果

我们就对于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的喜欢程度,调查了60名同学。情况如下:40名同学经常吃,18名同学曾经吃过,2名从没吃过或很少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经常到学校周边小卖部买这类食品吃的同学比较多。在问到原因时,同学们有的说“好吃”,有的说“因为好玩”,还有的说“便宜”。这些便宜的食品,真的那么好吃吗?它们卫生吗?经常吃这些食品对我们的健康有什么影响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调查。

我们暗访了学校的周边的小店以及街摊,而且特意购买了一些食品进行分析。来回的路上,我们看到很多小朋友把这些街摊围得水泄不通,都抢着购买。我们亲眼看见了营业者用刚抓了钱的黑乎乎的手剥香肠,因为反复利用,锅里的油已经变了颜色,就连马路边上交通安全也成了隐患……我们将买回的食品,经过仔细观察、分析,发现这些食品的安全不合格,如糖果的色彩过于鲜艳,明显是色素超标;薯片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既没有生产厂家,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任何的安全合格标志;那些油炸食品制作相当粗糙,根本谈不上卫生……

带着调查的结果,回来后我们上网查找了相关资料。据网上资料表明,这些小店里出售的食品主要存在色素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防腐剂超标、卫生指标不合格等多项问题。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追求食品的颜色、口感、新奇等,在生产小食品过程中不按国家食品标准使用添加剂,或滥用不合格、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致使大量不合格甚至有害的食品损害我们的健康。因此我们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不要再去购买那些会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危害的小食品。

六、调查分析

1、因为同学们中午挑食或者不好好吃饭,直接导致同学们下午放学时,饥饿难忍。

2、这些食品中添加了一些添加剂,使得食品颜色鲜艳、“口感较好”,因此会吸引很多的学生们。

3、很多食品中附带一些小玩具,有的同学为了攒这些玩具,于是就来购买。

4、同学们互相攀比,也有学生请客的情况。

七、调查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我们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 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 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坚决不要购买学校周边质量不过关的小食品,吃好正餐,多吃水果。

3、 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 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5、 学校应当加强伙食管理,让同学们中午能够真正吃饱、吃好。

6、 食品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的检查,使同学们免受这些垃圾食品的危害。

校园食品安全调查报告2

一、前言

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食品安全”已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词汇,是人们谈论的重点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学校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也直接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课题小组展开了这一次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可以让一些潜在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出来,也借此提高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课题的展开

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实地考察、访谈法为辅。我们对学校的一些饮食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来了解那些广大师生常去的主要餐饮场所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方面所做的具体措施以及他们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态度,并希望借助我们的问卷调查反馈结果,使他们了解到目前师生们对他们的举措提出的建议和看法,并且在未来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此外,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同学们对我校食品安全现状的认识和评价。另外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我们还采用了观察法与文献法。观察法主要是我们结合身边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来进行一个情况研究。除此之外,我们还用到文献法,在浏览一些资料,文献,尤其是网络资源、报刊等二手资料,甚至直接查找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话题调查活动及论文作为参考。

三、调查的结果及分析

调查问卷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四川大学软件学院xx级3班的活动小组针对目前校园食品安全现状及学生的消费特点,制作了关于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表,于10月底11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4份,收回84份,有效问卷84份。

根据问卷表所反映的内容,有以下一些情况:

1、有74.6%的学生一般选择在食堂就餐,22%的学生在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或小餐馆就餐。对学校食堂的的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满意的学生占53.2%,不满意的占30.7%。觉得食堂提供的餐具安全性一般的占80%,不安全的占10.2%;觉得食堂的就餐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满意的占72.9%,不满意的占10.3%;觉得食堂的食材一般新鲜的占65.5%, 不新鲜的占30.2%。

2、认为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或小餐馆卫生状况一般的学生占58.7%,认为较差占27.2%。认为学校周边有存在不卫生的餐饮摊点的学生占89.8%。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未关注小摊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看到哪儿有好吃的就坐下吃。许 多学生同时还反映学校周边摊点存在碗筷较油腻、不卫生、好像没有消毒等现象;蔬菜没洗干净、有黄叶;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帽、指甲未剪、戴手饰等情况也比较多;基本卫生设施不够完善、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饭菜质量不高。

3、对于购买可存放的食品大多数同学会到比较正规的商店购买,并注意商品的价格、生产日期、厂名、保质期等事项。也有少数学生并不重视商品质量,走到哪里买到哪里图个方便。由于大型超市有着相对比较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所销售的食品在安全方面有比较好的保障,成为消费者购买食品的首选场所。所以在大超市购物相对比较放心,大部分学生会注意保质期和不去购买“三无”食品,但有部分学生人不知道“三无”是哪三无;对散装食品的质量问题还是比较疏忽,大多数学生不会注意,说明学生对散装或裸装食品仍然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好在国家已经对散装或裸装食品采取措施,这样更能保障食品安全。

4、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应该采取舆论监督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多数学生很少关注到食品卫生方面的新闻报道,说明舆论的宣传力度不够。毕竟广播电视和家长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还是主要手段,通过这些媒介虽然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有提高,但是仍然比较薄弱,毕竟这些知识的来源有限。足以说明有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消费维权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地调查总结:

1、 调查时间:xx年1月4日

2、 调查地点:拉面馆、超市

3、调查内容:调查餐馆的食材是否新鲜,饭菜制作过程是否卫生,同学对餐馆饭菜及就餐环境是否满意,调查周围私营餐馆的卫生许可证和超市销售食品的安全安与卫生。

4、总体情况及分析

总的来说,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是过关的。

1、食堂篇

一餐食材都是新鲜的,制作环境相对卫生,碗筷都经过消毒处理。就餐时间会有工作人员及时清理餐桌上的剩饭,保持清洁

兰州拉面馆规模较小,人手不及一餐,所以难免清理餐桌不及时,但总体不错。

2、商业街篇

私营餐馆均有卫生许可证。

在超市抽查的食品均未过期。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1、食堂工作人员不戴口罩,这样不卫生。

2、超市会卖一些制作及其不卫生的廉价麻辣垃圾食品。

3、同学对食品安全的关心程度不够高。

四、 针对调查结果的建议

1、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重视。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商业街各个小店采用顾客投票的方式,对店内蔬菜、肉类,以及制作过程卫生与否进行投票。这样,可以让顾客有选择的余地,同时还可以让小店提高自身的卫生水平。

3、在安全监管体系,工商、卫生等部门努力之下,学校也要对校园内及周边的超市、商店、食品零售摊点进行定期的卫生监查,以保证学生使用安全卫生的食品。

4、可在校内设立由学生组成的卫生检查“小部门”,分级分部门明确划分职责。对校园内及周边的超市、商店、食品零售摊点展开

5、学生会可以在青春广场举行展板,加强学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维权法律等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

6、学生们若在校内外发现不卫生的食品,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若物品发现价格不合理,可以向消费者权益协会举报。

校园食品安全调查报告3

一、调查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以全市60名小学生为调查对象。

二、调查时间:

20××年11月15日

三、调查方法

我和三位同学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调查。一种是网络调查(在爸爸的帮助下,制作成网络版调查问卷,通过qq群发动调查);第二种是利用双休日进绣山公园进行随机调查。

四、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本次参与调查的男生有33人,占总人数的55%;女生27人,占总人数的45%。一年级学生有15人,占总人数的25%;二年级学生有7人,占总人数的11.67%;三年级学生有3人,占总人数的5%;四年级学生有11人,占总人数的18.33%;五、六年级学生都是12人,各占总人数的20%。

从早饭吃的地方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小学生多数是比较注重的,女生比男生注重食品安全的地方多一些,国为少数(9名)男生爱在小店吃,其中竟有人爱在路边吃,而女生只有少数(3名)爱在小店吃,并没有人在路边吃。其次,男生较爱在小滩小贩购买食品,只有少数男同学不在小店里买食品,女生多数不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只有极少数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并且男生多数在小店里购买一些属于三无食品的零食,女生只有个别去购买零食,可以说明男生不是非常注重食品安全。有些男女生因为罐头食品较为好吃,就误以为罐头食品是卫生的,这可以说明全市可能会有极个别同学把好吃食品当成了食品安全的`食品了。从以上几个方面问题及其他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小学生并不是极为重视食品安全,只要好吃,方便,就顾上食品安全性了。

五、结论与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3、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篇3

问题物质:三聚氰胺

危害: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

2. 问题食品:螃蟹

爆发时间:2008年10月

问题物质: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

危害:大量食用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长期食用可致癌。

3. 问题食品:银鱼

爆发时间:2008年10月

问题物质;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

危害:大量食用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长期食用可致癌。

4. 问题食品:三鹿奶粉

爆发时间:2008年9月

问题物质:三聚氰胺

危害: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

食品正在失信于民

一次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国家相关部委也下了很大力气进行整治,但根本问题为何一直未能解决,需要我们反思。

商务部《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食品安全仍存在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

2004年《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根据一项调查,有82%的中国民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还发现,有超过90%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在生活中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最令人担心,其次是假冒知名品牌的食品,也有人担心过了保质期却还在销售的食品。这项调查是2006年五六月份进行的,范围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时隔2年,由三鹿奶粉引发的整个奶制品行业危机,更让举国上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的出路在哪

从2005年到2008年10月,具有全国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在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主食、肉食、蛋品、食用油、调味品,从儿童用品、到饭店饭馆,从直接食用的到食品外包装,与老百姓每天的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关系到百姓的生活质量、生命安全。

有些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次出现,比如陈化粮问题出现两次、牛奶问题出现3次、苏丹红问题出现2次,如果说以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只是行业中的部分厂家的问题的话,那么2008年奶业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则是整个行业的重大事件。

食品安全的出路在哪?也许,北京奥运会对食品安全的监控措施能够提供借鉴。

奥运会食品安全零事故的启示

北京奥运会期间,从8月7日到8月21日,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团队共监控奥运餐桌食品161万余份、奥运会食品原材料近5 000车次,均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团队驻奥运村、媒体村、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和各竞赛场馆监管人员共监控供应运动员、随队官员、注册媒体记者的早餐38万余份,午餐57万余份,晚餐48万余份,夜宵17万余份,合计161万余份。各区县驻竞赛场馆、非竞赛场馆、训练场馆、奥林匹克大家庭饭店、贵宾饭店、运动员自选酒店、媒体酒店、奥运食品生产企业、基地的监管人员共发出、接收食品原材料4 864批次、4 987车次。上述监控均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两相对照可见,食品安全并非不可解决的神话,而在于以怎样的态度和措施去实现。

篇4

关键词:食品安全 健康 政府监督 责任

二、分析讨论

1.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度

此次调查中,对食品安全事件关注度的调查分为两个方面: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的相关常识的了解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关注。

重大食品安全新闻方面,听闻过瘦肉精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双汇质量门事件等的人都达到了80%或以上,其他重大新闻如河南南阳毒韭菜、毒豆芽等了解事件的人也有32%或以上。这说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传播面广、社会影响大,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工具盛行的当今时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一些不法厂商及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大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披露,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避免了安全事故的扩大。

相关常识方面,45%以上的受访者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常识,且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为此,我们做了进一步的个案调查了解,发现造成接受调查的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常识意识淡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往往只图便宜,对食品安全没有过多的考虑,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有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为问题食品提供了销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常识,难以辨别食品的质量是否安全。

为了使消费者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常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除了加大宣传食品安全方面教育的力度,更加应该加强经济建设,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2.对食品法规的了解度

调查数据表明,对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非常了解的仅占5%,知道的占20%,知道但不了解的占37%,不知道的达38%。新法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宣传监管,企业的强化责任,而且贯彻食品安全法,也是全体公民的义务。

调查结果显示,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非常薄弱,政府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度还应加强。特别是雨城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数量多、规模小,有些设备简陋,有些布局不合理,家庭小作坊式和流动摊贩占多数,这对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一定难度。政府可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通过电视媒体进行系列报道解读食品安全法等,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

3.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处理方法

日常生活中,受访者从未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的只有3%,偶尔遇到的高达83%,经常遇到的占8%,未觉察到是否遇到过的约有6%。这些问题中过期食品或包装不合格的食品占55%,三无产品、注水肉病害肉、有毒物超标食品分别为40%、30%和33.3%,还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1.33%。

为寻找原因,我们调查了这些消费者的购买食品的习惯,喜欢到当地大型的正规超市及商店购买的为35%,到餐厅的18%,流动摊位的为13%,学校超市和其他地方的占34%。结果表明,即便是在大型商场或超市购物,大多数人还是遇到过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被调查者中与商家厂商协商要求退款或赔偿的有36.7%;向消协或媒体投诉的有23.3%;通过法律部门解决的有11.7%;自认倒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占30%;奉劝亲友不再购买产品的占36.7%。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以后认为食品不可靠,坚决不买的有33.3%;认为如果提高生产质量,会考虑购买的有56.7%;认为目前没有其他商品代替,会照常购买的有10%。

4.对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

该部分内容包括公众对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环境的评价及打分、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更相信哪个方面的声音的解说、对国内与国外食品的信赖度的比较。

在要求给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打分时,打100分的占1%,80到90分的占15.7%,60分以下的有18.3%,绝大多数人打了60到79分,占总数的65%。

在调查中认为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年年差不多的人为45%,相信在逐渐好转的有16.7%,相反,认为逐渐变差的却有31.7%,不关心不清楚的也有6.6%。

以上数据表明人们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是信心不足且比较担忧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安全事故接连不断发生,也与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故后没做到更加严密的防范工作有关,比如三鹿事件发生后,还是有不合格奶粉制成的奶糖等食品流入市场,如不能防患于未然,群众在接触到这些安全事故信息后,对政府的信心将大大降低,因而也不敢对现在的食品安全环境抱以信心。

另外,相比起我国的食品,人们是否更信赖外国食品,有30%的人选择更信赖外国食品,也有28.3%人坚定支持国内食品,另有41.7%的人觉得国内国外都存在食品问题,无所谓更信赖哪一方。

就某些方面来说,例如,我国的乳制品和其他食品行业的检测标准,确实存在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标准不同、部分指标低于其他国家的情况,还有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美国和欧盟高出数倍等等。当然,这其中也与国人盲目崇外有一定的关系,一昧的追求奢侈高消费,认为外国货就是安全,也更有面子。作为政府,有责任协调好标准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良好联动机制,针对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种种不足,进行清理,健全和提高我国的食品标准。而且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更大利益,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由国家层面组织有公信力的专家参加,过程要公开透明,不能“内外有别”,应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从严,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我国参与世界经济分工的需要。

5.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以上选项背后透露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加强,开始对国家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热切关注,自我保护意识也在逐步加强;现今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导致去到菜市场看到各类食物也不知哪些是健康安全的而无从下手购买,如果能通过各种方法渠道给居民灌输相关安全知识,让居民掌握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这样不仅能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生命健康还能打击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经营市场;就大众人民能了解到的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一般是通过各类媒体的报道而掌握的,总体情况不敢说概括全面,难免会为达到警示作用而突出渲染某一方面,居民接受到的信息杂乱不统一,就难以正确看清真实全貌,向群众宣传当前的形势,免去各类猜测,有助稳定社会氛围,安定民心,不给虚假商贩可乘之机,哄骗不知情的消费者,扰乱信用市场秩序。

篇5

从中毒肇事单位分析,8起食物中毒的肇事单位均为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公共餐饮单位5家,学校食堂1家,盒饭生产单位1家,另有1起为无证餐饮单位。

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以细菌性为主,3起未查明病原物质,1起为亚硝酸盐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其余4起均为致病菌引起(副溶血性弧菌3起,蜡样芽胞杆菌1起)。

从中毒发生原因分析,除3起未查明原因外,其余5起都是不规范操作等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其中生熟交叉污染3起,熟食加工储存不当、从业人员带菌操作各1起。

市民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上海市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报告(2011年度)》显示的情况看:

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稳步提高

调查反映,2011年,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总体得分80.7分,同比提高1.1分,比2006年提高4.5分(见图8)。

预期未来食品安全形势趋好

调查问及“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市食品安全水平将会怎样变化时”,市民选择“明显提高”的比例占19.3%,选择“有所提高”的比例占63.4%,两者合计达82.7%,比上年高12.8%,表明市民对上海市未来的食品安全环境的信心正在回升。

市民遇到及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反映,市民认为最常遇到的问题依次为:“虚假或夸大宣传”(占46.7%)、“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占43.3%)和“食品在保质期内变质”(占38.3%);市民认为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前三位分别是:“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占47.7%)、“地沟油”(占20.1%)和“出售病死牲畜肉”(占10.7%)。

市民创建食品安全环境意愿高

调查反映,上海市民愿意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比例超过85%,其中愿意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的占91.8%。

食品安全风险及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

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存在风险的主要问题是:1.上海市食品供应自给率较低,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薄弱;3.农药残留量超标及食品非法添加的风险依然存在;4.大型婚宴及农村自办酒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食物中毒风险;5.网络食品消费及保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篇6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食品需求的增加,我国的食品工业特别是食品加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轰动性事件也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刑法作为社会治理系统中的重要一环,理当对此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有所作为。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在应对食品安全犯罪时却显得力不从心,这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屡禁不止甚至日趋严重的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何有效地规制食品安全犯罪,是当前我国刑法立法必须直面的重要现实课题。

2.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的不足

2.1食品安全问题凸显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的《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消费者对食品市场安全状况感到不放心。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病例数约为2万至4万人,事实上,专家估计的这个数字还不到实际发生人数的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至少在20万至40万人左右。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2.2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不力

据调查,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反应出的并不是技术方面的缺陷或失误,而是生产者或经营者追逐暴利,以人为的方式直接导致的恶果。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当严重。此时,刑法的强力干预是人们正常的心理需要。然而,食品安全犯罪不同于一般暴力犯罪,其危害结果很少会在短时间里显现出来。食品安全犯罪的危害性就在于它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损害是潜在的、隐性的,只有这种伤害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出现危害结果,往往这时又会面临因果关系难以界定的问题。食品安全犯罪愈演愈烈,而其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刑罚处罚。刑法的严厉性面对猖獗的食品安全犯罪也显得很无力。

3.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措施

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应该在刑事立法上重视对犯罪行为的控制与惩罚,才能真正意义上做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

3.1增设附属刑法规范

集中式的刑事立法模式存在缺陷,尤其对食品安全这类经济犯罪,不利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建议将食品安全犯罪的罪状、法定刑、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以及该罪的犯罪构成等具体详尽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如此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将符合犯罪构成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即时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便于司法机关及时、准确、有效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3.2修改罚金数额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建议罚金数额

由“50%以上2倍以下罚金”修改为“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在西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法律对于出现问题商家的惩处也相当严厉。一般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采取重罚,特别是对蓄意破坏食品质量安全者,不仅要求立即停业待查,而且高额的罚金会令其关门倒闭。反观我国现行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刑处罚力度较轻,因而我国有必要加大其罚金刑的处罚力度。诚然,罚金刑畸重亦会带来负面效果,过犹不及。罚金的数额应该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有效惩治食品安全犯罪。

3.3废除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死刑

死刑存废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废除死刑是各国刑法发展的趋势。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在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也只能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严格控制并逐步废除死刑的刑事政策。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对其适用死刑既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也有悖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口J。并且,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通例。

4.结语

当前,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对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和刑罚进行反思和重构。在民生工程中,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尤其不容忽视。可以说,依法惩治和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消解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各种隐患,是当前我国民生工程建设的核心要义之一。刑法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自然不能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熟视无睹,而应积极予以回应,及时严密刑事法网,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参考文献:

[1]王军杰.人大给力监督政府发力整顿招远市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J]. 山东人大工作,2011(06)

篇7

国内企业追查“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同时展开,截止到3月17日,已经先后在北京、广东、浙江、广西、湖南、四川等多个省区市查获包括广东亨氏美味源、桂林花轿食品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多方便蔬菜食品厂、长沙市坛坛乡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生产的多种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问题食品。与此同时,工商部门锁定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是“苏丹红一号”的源头。

篇8

流言终结:它们穿件马甲也有错?

其实苹果表面本就天然存在一层“蜡”,它的作用主要是防止苹果水分蒸发、防止细菌侵袭、防虫。给苹果打的蜡,法定要求使用“可食用蜡”,它是对天然蜡的“补强”。而“可食用蜡”在食品中的应用远不仅是给苹果打蜡,巧克力豆等糖果、药物胶囊等都有它们的身影。那么,不敢吃苹果蜡,你能保证永远不吃MS巧克力豆?所以,只要规范使用“可食用蜡”,就肯定不会危害你的健康。

农药茶

健康流言:某环保组织的茶叶调查报告指出,国内9大品牌的茶叶都有农药残留!

流言终结:长那么大从没洗过澡,沾点药怎么了?

茶叶上有合法使用的农药残留其实是正常的。从制作工艺来看,茶叶采摘回来后会先在太阳下晾晒一阵,直至茶叶失去一部分水,再经过好几道工艺炒制。最后被出售的茶叶经过高温干燥,细菌基本都被杀死了,剩余的就是尘土和一些不会被高温分解的农残。由此可见,在茶叶被冲泡之前,它们从来不会“洗澡”!所以,懂茶的人都知道,将“头道茶”倒掉是最科学的做法。

假鸡蛋

健康流言:假鸡蛋的蛋黄可以做乒乓球,那弹跳力,杠杠的!

流言终结:它们真没那么“坚强”。

制作假鸡蛋的成本大大高于真鸡蛋,哪有商家会那么傻呢?所以,你大可放心。另外,即使是散养鸡所产的蛋,也有可能是“橡皮蛋”(通常指的是煮熟后蛋黄有弹性,甚至可以当球来抛的鸡蛋)。“橡皮蛋”并非假鸡蛋,它的产生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正常的鸡蛋在低温环境下保存时间过长,二是饲料中的棉酚含量过高。另外,有一种叫“苘麻”的野草,它含有一种叫做“类环丙烯脂酸”的物质,也可能导致“橡皮蛋”的产生。

微波食品

篇9

日本也有“毒奶粉”

如今不多见,并不意味着利欲熏心的食品制造商不曾存在。

其实在FDA成立之前,美国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不仅普遍,而且令人毛骨悚然,制肉业黑幕便是其中一例。1906年,作家厄普顿・辛克莱(uptonSinclair)根据其在芝加哥一家肉食加工厂的生活体验写成了纪实小说《丛林》(The Jungle)。根据此书描述,美国肉联厂的绞肉机几乎与垃圾桶无异一除了产品名称所示的那种动物,曾经进入绞肉机,继而被制成各种“香肠”、“火腿”和“罐头”的东西还包括洗手的水、染料、死老鼠甚至操作机器时没有站稳的工人。

《丛林》面世后,美国的肉制品销量大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则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迫于舆论压力,美国国会于当年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Pure Food and Drug Act)和《肉类检查法》(The Meat InspectionAct);11位化学、食品专家还受命组建起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930年,这个机构在改组后取名“FDA”。

相关机制的建立使美国的食品生产有法可依。不过,并非所有国家的食品生产商都愿意依法办事,比如日本,虽然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但最终还是没能避免1955年的奶粉中毒事件。

当年6月,日本西部地区的一些婴儿出现腹泻、呕吐、腹部肿胀、皮肤变黑等症状。冈山大学医院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所有患儿此前均曾食用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而这种奶粉全部产自该公司设在德岛的工厂。

经检验,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中含有砷,即“砒霜”。厚生省随即要求所有商店停止出售“MF”奶粉,并下令关闭了森永的德岛工厂。

由于森永是当时日本最大的乳制品企业,且在婴儿奶粉市场中占有高达60%的份额,故消息传出后,关西地区所有医院的儿科立即人满为患。面对成千上万个愤怒的家庭,森永公司不得不就砒霜进入奶粉的原因以及病儿是否会有后遗症等问题做出解释。

有研究者认为砒霜奶粉的出现,是食品大规模生产技术与唯利是图的生产者共同造成的恶果。奶粉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极易变酸腐败,所以生产者通常会在产品中添加具有保鲜作用的稳定剂磷酸二钠。森永公司本应使用日本药品管理部门指定的添加剂,但德岛工厂奶粉中的磷酸二纳却是含有砷杂质的工业废弃材料,而其收购价格仅为食用级产品的三分之一。后来调查得知,自1955年4月至7月,德岛工厂在奶粉中加入的含砷稳定剂竟有380公斤之多。

虽然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但对存在后遗症的可能性,森永公司却一口否定。然而几年后,当初被“治愈”的孩子中,很多人表现出智力落后、视力障碍、精神错乱、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的问题。1969年,大阪大学医学系教授丸山博(Maruyama Hiroshi)发表了长达93页的调查报告《第14年的访问》,详细说明了众多患者正饱受后遗症戕害的事实,砷奶粉事件以森永产品遭严重抵制的形式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1973年,德岛地方法院重新审理了砷奶粉案,德岛工厂制造课长被判处五年徒刑,森永公司亦承诺将对受害者进行“恒久救济”赔偿。只是对于事发当年就中毒身亡的130个婴儿来说,这样的赔偿已毫无意义,而幸存的13400余名受害者则不得不终生与后遗症为伴。

美国“毒菠菜”事件

很难说人造的有毒食品是否在所有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都必然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在法规行之有效、从业者极具良知的国家,食品安全也总意味着“问题”,而这样的“问题”可能与科技发展程度、人类认知水平,甚至一些始料不及的事情颇有关联。

比如对于欧州人来说,这样的“问题”就时常指代口蹄疫(FMD)或疯牛病(BSE);虽然口蹄疫早在1514年就已在意大利出现,而疯牛病自1985年首次在英国暴发以来也有20余年,但如今,当这些问题不期而至时,人们惯用的办法是对患病动物进行集体屠杀,而非治疗。还算万幸,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使人们懂得应彻底销毁受污染的食品,然而有限的科技水平却无法保证那些作为食品的动物免受痰病污染。

不幸的是,有些时候人们甚至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DDT的故事便是个典型的例子。这种学名为“二氯二苯基三氯乙烷”的药剂早在1874年就已被一位德国化学家合成。1939年,瑞士化学家保罗・赫尔曼・穆勒(Paul Hermarm Muller)首次发现DDT能够有效毒杀节肢类动物。此后,DDT作为―种杀虫剂开始被各国广泛使用,农民因DDT获得了丰收,穆勒则获得了194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没有人意识到这种农药对食品安全的威胁,直到1962年。那一年,美国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在其名著《寂静的春天》(SilentSpring)中揭示,如果用有7~8/百万DDT残余的干草喂养一头奶牛,那么以其所产牛奶为原料的奶油里就会含有65/百万DDT;如果一个人不止一次地食用这种奶油,再如果这个人恰好是个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那么孩子体内的DDT储量无疑将是个吓人的数字。医学研究表明,DDT有极强的致癌作用,且对人的肝脏损害巨大;而卡逊发现,在

1960年代初,美国很难找到未受DDT污染的草料。

至少应部分归功于卡逊的研究成果,1972年,美国对DDT农药下了禁用令;至1980年代初,绝大多数国家都已认识到DDT的危害,并将其从农药名单中剔除。

更令人沮丧的是那些防不胜防的问题。

2006年9月,美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全美26个州和加拿大部分地区共205人因食用某品牌的袋装菠菜而患病,其中3人不治身亡。调查结果显示,该品牌的菠菜带有大肠杆菌0157:H7,而这些菠菜均产自加利福尼亚州中部海岸地区的几片农田。

问题是农田中的大肠杆菌来自哪里?没有线索。于是调查被暂时绊倒在菠菜地里。

不过,调查人员很快就在另外一些东西――牛的排泄物――中发现了大肠杆菌0157:H7,只是发现这些带菌排泄物的牧场距菜地有一英里之遥,如果牧场就是污染源,那么病菌又是以何种方式从牛排泄物中转移到了菠菜上?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在后来的调查报告中基本认定,这种方式就是一自由游荡的野猪们曾拱倒篱笆进入牧场,在接触到牛的排泄物后又闲逛至菜田。

为了防范类似的食品安全事故,除了频繁检测牛排泄物和菠菜之外,显然还要及时地修好篱笆并管好野猪,如此大量的任务对于长期资金、人力不足的FDA来说显然有点沉重――据统计,美国目前约有15万家食品企业,而能力有限的FDA每年只能检查其中的7000家。这就难怪美国急于通过《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增强FDA的财力、权力,只是若想有效减少类似毒菠菜事件的问题,FDA可能还得增加一点联想能力。

消费者还需管好自己的嘴

不过即便所有的监管机构都能做到尽职尽责,有些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难以避免,除非消费者在面x~--些食品时自觉闭嘴。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Organization)曾在1996年将“食品安全”定义为:“在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没有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的加入,从而保证人体按正常剂量和以正确方式摄人这样的食品时不会受到急性或慢性的危害,这种危害包括对摄入者本身及其后代的不良影响。”  还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信息,目前全球最常见的10种垃圾食品分别为油炸食品、腌制食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烧烤食品、饼干类食品、果脯蜜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加工类肉制品以及汽水可乐类饮料。  这里的逻辑是:只要能确保一包饼干或一袋方便面中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没有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那么法规、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者就不应受到责备;但只要炸薯条、汉堡包、冰淇淋和大杯的可乐汽水连续被送进嘴里,“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就极有可能累积“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食品安全问题就极有可能发生,尽管这种问题带来的苊害极有可能是慢胜的或将体现在后代身上。

此刻保卫食品安全的防线,或许只能是消费者自己。

一个相关的例子是欧美国家消费者对反式脂肪酸的态度。由于兼具优化食物口感、延长产品货架期和长期,和大量食用易导致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双刃特性,存在于人造奶油、炸薯片以及几乎所有快餐产品中的反式脂肪酸一直备受争议。

在科研机构和消费者的力促下,2003年,丹麦在全球率先对反式脂肪酸的使用发出限令:禁止出售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2%的油脂产品。2005年,美国消费者也开始对反式脂肪酸说“不”。当年,旧金山地区的一些消费者在律师史蒂芬・约瑟夫(StephenJoseph)的带领下麦当劳未能按其承诺及时改用反式脂肪酸含量较低的烹调油。虽然当时麦当劳所用烹调油的安全性并不低于相关法规要求,但麦当劳还是同意以支付850万美元的方式来解决诉讼,其中700万捐给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don),另150万用于向顾客警示麦当劳产品中含有反式脂肪酸的公共宣传。与此同时,麦当劳还表示将在未来主动减少其产品中的反式脂肪酸。

篇10

通过这一次的研究性学习,我知道了团结是一个组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团结,我们才突破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险阻,所以这是一次终生受益的活动。对于这次研究性学习,我学会了付出,让我体验了一回真正的成长历程,在这些过程中,我们在一步步的走来,我们渐渐的体验自己的汗水播撒的种子种出的瓜果最甜。为此我会更加的努力体验社会中必要的锻炼,从付出中快乐与收获。

在这次的研究性调查学习活动,我们利用了课余时间,进行了小规模的采访与发放收回调查问卷,这让我们了解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不但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还加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既对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有了初步了解拓宽了我们知识与视野又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这些成果使我们每一个组员都珍惜这一次锻炼的机会,在这些日子里,我们互相帮助,积极进取,在任务分工上分工明确,尽职尽责,在组长的带领下,我们组员都受益匪浅。

篇11

合作治理强调的是一种集体行动过程,即多元治理主体基于共同利益的需求,聚合起来去解决公共问题,它为公民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公民参与不仅成为合作治理实践的策略工具,也成为合作治理追求的善治目标。近年来面临监管力度和能力的不足,政府不断尝试将公民引入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就是这种尝试的通行做法,那这种公民参与是否有效?这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在食品安全问题特别严重的今天,对这些问题寻找答案,应该说是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价值的。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来研究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有效性。本文以参与式治理的知识体系为基础,结合我国参与式治理发展状况及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按照治理理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在公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过程中,通过规范分析、资料分析,进而对其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使得研究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一、建构参与式治理有效性的理论研究框架

参与式治理是指与政策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团体和政府一起参与公共决策、分配资源、合作治理的过程。彼得斯认为参与至少可以通过四种机制来实现参与式治理。而课题组将其总结如下:(1)信息公开机制。如果公民认为政府服务不佳或制度运转不当,他们有权申述。(2)双向信息传导机制。参与机制是通过增强公民独立决策,采用由下而上的政策制定过程。(3)政民协商机制。公共政策应让公众通过对话过程做出,即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提供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和政府之间协商交流的平台。(4)公民参与公共服务机制。作为一名积极公民参与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上,我们都可以大体把它定性为公民参与提供服务,对于食品安全监督的举报更是不在话下。在信息公开的这一大前提下,民意输入和政府信息输出互为条件和前提,统一为双向信息传导机制;同时也只有在政府畅通政策信息输出输入渠道的条件下,公民与政府间才存在对话协商,才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可能性。在公民参与前、参与时、参与后都必须保持政府信息流入、输出的长期性、准确性和完备性。因此,将有效的参与式治理的互动机制应用到衡量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有效性中应有以下四方面指标:公众对于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认知度。认知度会直接影响公民拨打电话的积极性,在不知道电话号码的情况下,即使是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电话的拨打也无从谈起。公众拨打举报电话的积极性。积极性影响到政府部门对于举报电话建设的重视程度,没有人使用的公共服务,理性的官僚们不会消耗时间和精力。公众对于举报电话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低服务质量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也会降低公众对于该项服务的评价,直接导致公众降低对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使用。政府部门对于举报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政府部门处理举报事件的效率低下,将进一步恶化公众对举报电话的评价,对公众的认知度产生恶性循环。

二、实证分析

1.问卷概述。此次调查对象是广东省内居民,针对地区发展的差异性,课题组在广东省选取已公布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一线、二线、三线城市各一个,分别是广州市、珠海市、清远市。课题组针对以上三个城市进行实地随机抽样调查,从2013年4月至6月,共发放问卷1000份。截至6月底,共回收问卷968份,其中,有效问卷884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8.4%。问卷在结合参与式治理下公民与政府的互动机制与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有效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从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认知度、参与度、政府部门对于举报案件的处理效率和效果、公众对举报电话的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问卷设计。通过问卷调查来进行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的实证分析。

2.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认知度分析。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仅有3%的人“知道,并打过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另有23%的被调查者表示“知道,但没打过”,有74%的被调查表示“不知道”有该电话的存在。课题组从“不知道”和“知道,但没打过”的回收问卷中随机抽出200份,用SPSS19.0进行检验分析。检验结果表示,在“是否知道本市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与“日常生活中有没有举报食品安全事件的宣传”的相关性检验中,对称的lambda系数为0,但tau-y系数为0.016,说明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相关性并不明显。即政府的宣传对于公众对举报电话的认知度并没有显著影响,宣传效果不佳。可以看出,对于食品安全的举报电话,政府缺乏持续有效的宣传措施,多为“运动式治理”宣传。

3.参与度分析。调查发现“知道,并打过”在“知道举报电话”的被调查者中仅占11%,大多数被调查者即使知道举报电话,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也没拨打该电话举报。这些没有打过电话的被调查者中,“不知道举报电话”和“认为举报不能解决问题”的分别为34%和33%,占到总数的67%。这一数据反映出,一方面公众不知道举报电话,无法通过这一途径进行举报,另一方面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另有23%“不愿意花费精力和时间去举报”,9%“认为自己不举报,总会有人举报的”,这些大众心理使得公众的参与度降低。在没有打过举报电话的被调查者中,当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时,大多数人选择“自认倒霉”和“找商家理论”,分别为31%和42%,仅有25%的人会选择“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投诉”。这些都表明较多的公众在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时多趋向于“自行解决”,仅有部分公众会主动与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联系,以寻求解决方案,参与到这一监督过程中。

4.满意度分析。在整个问卷调查中,“知道,并打过”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只有24人,仅占到回收总数的3%。在这24人中,“没有接通”和“接通后等待超过40秒”的占到了一半,可见在民意传达的门槛上出现了一些障碍。“您认为接线员是否有问清楚该食品问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名称、具体的安全问题等”中有66.7%的拨通电话者表示没有问清楚具体情况;问卷结果还反映出政府在接到举报电话后的调查效率较低,以及不清楚相关部门是否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可能导致公民不再参与这一互动。对于整个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运作过程,普遍认为还可以接受,也有少数认为不满意。

5.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存在的问题。(1)举报电话不统一。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统一制尚未普及,多以分设卫生、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监管,以多部门监管与分段监管模式相结合共同管治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导致权责不清、职责模糊,监管效率低。(2)宣传力度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进行的运动式宣传方式使得公众接受信息不具有联系性和持久性,公众对于相关部门采取的宣传方式和自身接收信息的方式也存在差异。(3)政府公信力不足。由于多头监管带来的权职不清和协办难的问题,影响了举报事件的处理效率和处理效果,使公众对食品安全举报的参与度降低,最终导致政府的公信力降低。(4)大众心理――搭便车理论。大众心理导致食品安全举报具有被动性,并不是所有的公众都愿意为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而付出时间成本和其他风险成本。

三、对策建议

1.统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分段管理。其中,农产品由农业部门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和制作过程由质检部门管理;食品流通和销售过程由工商部门管理;餐饮业由卫生部门管理。那么相应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也是分段的,这对普通消费者来讲,要搞清楚每个事件到底要找哪个部门,就会对他们造成困扰。在我省范围设立统一举报热线是非常科学的举措,一方面这样的做法积累公共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问题迅速解决。

2.加强周期性宣传教育,提高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力。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社会监督渠道,各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1)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组织专题培训和知识竞赛,并且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2)通过舆论扩大宣传,通过媒体引导作用,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了解,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互相了解,增强信任。

3.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短信平台的构建。结合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的应用,加大各方面资源投入,如加快信息平台的构建,简化食品安全举报的程序,提高政府办事效能。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咨询食品知识或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4.构建食品安全举报电话良性运作体系――集中化管理。我省应构建食品安全举报电话良性运作体系――集中化管理。当消费者遇上食品安全问题时,直接拨打广东省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举报平台在受理群众举报之后,立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强大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系统,系统识别处理后,立刻通过联网系统交给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果会以最快的速度反馈回广东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系统,再由系统快速做出反应,将反馈信息反馈给消费者。

参考文献:

[1]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关于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现状的调查报告[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5).

[2][德]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刘北成等译[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王锡锌,章永乐.“参与式治理”的兴起:经验模式、理论框架和制度分析[A]//中国――瑞士“权力的纵向配置与地方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9.

篇12

2.研究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将我国食品感官与物理检验在食品质量优劣现场应用前后的食品安全质量进行对比分析。

3.食品感官与物理检验

(1)外观检验①外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对食品外观的检验,如霉变、油脂酸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异常食品的检查;超过保质期食品、掺杂、掺假影响食品营养卫生,经过卫生检查的肉类以及防病特殊需要等,严禁不合格食品售出。②准入制度:要严格检查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市场准入标志等,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准入制度。③产品标签:检查食品的标签是否完全符合标注的基本要求,要示标签需要标示的内容有名称、配料及配料提示、沥干物、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产品标准号、日期标示、内藏说明、质量等级等,同时,还包括其他强制性标示内容,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④特殊标识:产品包装上有特殊的标识,作为产品鉴别真假的主要手段,如防伪技术如激光信息编码、激光综合防伪贴标等。

(2)感官检验在进行产品感官性状的检验时,主要包括色泽、外形、滋味、气味、组织、口感、体态和夹杂物等。一般而言,感官质量检测主要分为三个等级,即合格吕、次质品和劣质品。合格品应该保证产品正常的色泽、味道、外形组织、口感等,对于已经被判定为合格品的食品才可以允许食用、销售或者是用于其他食品加工,严格禁止劣质品和次质品的供人食用或者是销售。

(3)物理检验通常要进行食品物理性状检验时,主要包括折光率、相对密度、电导率等,通过相对密度对食品的浓度、纯度、掺假度和新鲜度进行判断,折光率则主要是测定食品内的糖度,以鉴别食品浓度和纯度,而电导率是测量馀用水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还可以用于鸡蛋新鲜度的鉴定,以提示水的质量。

4.统计学分析采取SPSS13.0软件实施统计分析,计数资料是X2检验,计量资料用x(_)±s来表示,方法为t检验,差异有统计意义,即P

结果

与对照组相比,P

讨论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旧不容乐观,市场上食品质量参差不齐,充斥着整个食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些乡镇或者是偏远地区的食品问题,其形势更加严峻,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对于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要求仪器监测人员必须要加强食品感官和物理检验的应用,严格规范当前的食品市场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要建立严格的市场检测制度,要求国家和政府加强对食品的安全整顿,严格规范食品的安全整治行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感官与物理检验技术在食品专项整治中的具体落实。

2.要明确食品标准,包括检验的理化指标和感官指标以及微生物指标,从而进一步对食品进行质量优劣的鉴别。

篇13

食品安全犯罪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广义的是指除了刑法所规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研究的食品安全犯罪是广义的犯罪,主要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及食品安全监管等过程中,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在我国频发,危害严重。故此,加强食品安全犯罪研究,预防食品安全犯罪实属必要。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

(一)发案率高

据统计,2008―2012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共计1 953件,审结案件1 789件,生效判决2 404人,刑事处罚2 363人。其中,2012年受理相关案件共计1 235件,审结案件1 105件,生效判决1 512人,刑事处罚1 490人,受案量占五年受案总量的62.24%,结案量占五年结案总量的1.77%, 生效判决人数占全部人数的62.9%。同2011年相比,2012年案件受案量、结案量、生效判决人数、刑事处罚人数分别增长了2.37倍、2.31倍、2.59倍、2.59倍[1]。

(二)涉及面广

在犯罪对象上,几乎涉及所有种类的食品,其中肉禽类尤其突出,在2011年全国发生的128件有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犯罪中,就包括“瘦肉精”案件26起,“问题奶粉”案件7起,“地沟油”案件20起,“假酒”案件21起以及其他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4起[2]。在犯罪环节上,不仅局限于生产、销售环节,而是涉及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犯罪空间上,不仅涉及到城市,而且涉及到农村,不仅涉及到东部省份,而且涉及到中西部等广大地区。其中,中部地区比率最高,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中部地区主要集中在河南和湖南,东部地区主要集中在河北、上海、浙江、广东和辽宁,西部地区主要集中在重庆和广西[3]。

(三)形式多样

在种植、饲养环节,主要表现为滥用植物激素,过量使用农药、化肥,超量、违规使用工业添加剂等,如“膨大剂”“瘦肉精”以及“红心鸭蛋”等。在生产加工环节,主要表现为食品原料不合格,违规使用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掺杂、掺假,加工环境差及微生物污染严重等。在食品流通环节,主要表现为运输、贮藏环境不达标,流通渠道不畅通,导致食品腐败、变质等。在食品消费环节,主要表现为就餐环境不卫生,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销售渠道混乱等。近年来,由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了逃避打击,主要作案方式已由传统的“制假制毒”转向“掺假勾兑”。如在近年来的“地沟油”案件中,犯罪人往往会将有毒的“地沟油”与正常的食用油按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后进行销售,而不是直接销售“地沟油”[4]。

(四)隐蔽性强

犯罪人为逃避监管和打击,无论地点还是方式选择上,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生产地点上,往往设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民居家中、地下室里、废弃工厂及废品收购站内,甚至是设在深山老林之中等。在生产时间上,往往是白天休息,晚上生产。在销售方式上,往往是化整为零分散销售,或通过批发市场、杂货店销售,或开设网店通过网络加以销售。有的地方已出现公司化管理、股份制经营、企业化运作的职业制假集团,其欺骗性、隐蔽性更强。甚至有些企业披着知名品牌、免检产品等“合法外衣”掩盖其非法行为。同时,为了逃避监管打击,有的把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相互分离,有的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专业化程度,如在白酒中添加塑化剂,用敌敌畏防腐、吊白块增白、苏丹红增色等。

(五)组织严密

食品安全犯罪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多数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食品的储存和运输,一直到销售等多个环节相互配合,形成产、运、储、销“一条龙式”产业链条。有些地方已出现公司化管理、股份制经营、企业化运作。如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农民管某在外出打工期间学会了“收死猪”生意经,2012年6月回乡后与邻居合资,从周边农户、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转卖牟利,从走村串户收死猪,到有人主动送死猪、雇人加工死猪、一车一车地往外运死猪肉,最后形成了产业链条,历时8个月共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在苏鲁豫皖4省9个市县市场销售[5]。福建省龙海市2010年查处的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中,其子协助陈某某负责现场管理,其儿媳负责装盘、称重和记账,其侄子负责运送等。

(六)主体复杂

食品安全犯罪主体成分十分复杂,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在单位中,既有国有公司、企业,也有非国有公司、企业,既有本国公司、企业,也有外国公司、企业。在个人中,既有个体户、小商小贩,也有社会闲散人员、农民等。2008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76 486件,其中立案查处案件58 879件,涉及个体工商户案件44 983件,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76.4%;涉及自然人案件8 033件,占13.64%;涉及公司案件2 595件,占4.41%;涉及私营企业案件1 367件,占2.32%;涉及集体企业案件402件,股份合作企业案件201件,国有企业案件104件,外商投资企业案件55件。在这些犯罪主体中,多数犯罪人曾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过,具有一定从业经验[6]。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危害

(一)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犯罪会导致人们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等多种有毒物质,毒性百倍于砒霜,回流餐桌后被人长期食用会致病、致癌;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进入人体后,会发生取代反应(水解),生成三聚氰酸,三聚氰酸和三聚氰胺形成大的网状结构,造成结石,损害肾功能;食物调料中的苏丹红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害作用。2001年,江苏、安徽等地爆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77人死亡,2万余人中毒[7]。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安徽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造成180余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其中因并发症死亡13人。2013年,湖北宜都发生的假酒案,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二)制约小康社会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梦的首要目标。身体健康,才有小康。预防与治理食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群众食品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有了新期待、新要求,已由吃得饱上升为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安全。如果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不好,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人均预期寿命就难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小康社会就是低水平、不健康的小康。食品安全犯罪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势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制约作用。

(三)影响经济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犯罪会影响人们的消费心理,降低人们消费信心,从而影响消费者消费,而消费者消费又会影响到生产、流通,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如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许多家庭购买奶粉时选择国外品牌而非国内品牌,致使国产乳品市场低迷,影响到整个乳制品行业的发展。2003年发生的敌敌畏火腿事件,致使有千年历史的中国名牌产品金华火腿销量一落千丈,对金华市火腿产业产生毁灭性打击。2001年,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使南京冠生园品牌信誉毁于一旦,并株连其他冠生园品牌,最终导致该企业宣布破产。另外,食品安全犯罪也会破坏我国商品声誉,影响产品出口,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2005年,受孔雀石绿事件的影响,中国出鱼数量剧减,中国水产品的安全性受到世界的质疑。2008年,受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日本、越南、孟加拉国等多国全面或部分禁止进口我国乳制品,导致我国乳制品出口量大减。食品安全犯罪也会导致不正当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犯罪频发,会造成人心惶惶,甚至谈食色变,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处于对国产奶粉的不信任,在我国国内引起了对洋奶粉的抢购潮,一些消费者甚至到香港等地进行抢购,引发了多地居民的恐慌和不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食品安全犯罪也会导致众多社会矛盾的产生,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引发大规模上访、集团诉讼等,也极易诱发行贿、受贿、、非法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进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国以民为本。”保障国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最大的使命。保障食品安全,让人们吃得好是党和政府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导致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势必会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挫伤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甚至会导致人们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削弱党和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治稳定。食品安全犯罪频发,也会损害我国国家形象,降低我国国际威望,导致西方国家对我国为西方国家诟病。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曾联合声明,对危机扩大表示担忧,希望中国当局今后会对婴幼儿食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六)引发社会信任危机

在食品安全犯罪中,生产者见利忘义,背弃诚信基础;经营者私欲膨胀,丧失社会责任;监管者,走向失职违法。如任其发展,将会使我国监管主体和经济主体从总体上丧失诚信和道德的底线,加剧人们猜疑和恐慌的心理,使整个社会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极易引发社会诚信和道德危机。2012年,一份在城市关于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度调查报告显示,认为食品总体状况是“不太安全”的公众有45.60%,认为“很不安全”的公众有27.76%,甚至在没有发生严重食品安全犯罪的地区,仍有78.45%的公众认为本地区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8]。

参考文献:

[1] 袁春湘,丁冬,陈冲.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治理――2008―2012年全国法院审理食药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J].人民司法,

2013,(19):48.

[2] 吴秋玫,徐鹏.食品安全犯罪侦防对策研究[J].江西警官学院学报,2012,(4):34.

[3] 全世文,曾寅初.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分析[J].调研世界,2013,(6):18.

[4] 闫峰,张全涛,王林.当前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显著特点分析[J].净月学刊,2014,(3):118.

[5] 安徽农民加工4万斤死猪肉销往四省[N].今日早报,201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