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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内容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间安排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
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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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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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无证采砂、近堤采砂和违规堆沙现象,确保防洪工程和各类设施工程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我市境内所有有采砂活动的河道、水库、沟道。对“游击”采砂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对所有涉砂船舶、河道沿线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8月25日)
成立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伍。确定办公场所,抽调执法人员和车辆,配备执法设备,设立举报电话。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街区)对辖区河段采砂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违法采砂户下发停采通知书,中止非法采砂合同或协议,动员采砂户自行撤船,清理砂场,复平砂坑。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户,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对不按期撤离的违法采砂设备,由公安部门组织人员就地销毁。强行整治活动由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安监部门和水利局负责进行现场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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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在年11月15日前,我镇境内的秀水河和黄水河河段水域无畜禽养殖和网箱养鱼,消除河道畜禽养殖和网箱养鱼对水质的污染和畜禽疾病的传播。
三、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摸底造册阶段(年8月17日-8月30日)由村、驻镇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秀水河和黄水河河段流域的畜禽养殖行为进行摸底造册,并照片核实。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年8月31日-9月15日)河道禁养及污染整治通告,各村宣传动员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进行搬迁,自行清理河道内的养殖废弃物和圈棚。
第三阶段:停养搬迁阶段(年9月16日-11月15日)各村动员和要求辖区内所有河段养殖户进行限期搬迁。
第四阶段:复核督查阶段(年11月16日-11月30日)对所涉河道流域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并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建环办、国土、综治办、镇畜牧食品站等相关部门联合对河道禁养及污染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考核。
第五阶段:阶段(年12月1日-12月10日)对未在限期内停止养殖且继续造成水体污染和疾病传播的畜禽养殖户,由镇派出所、镇建环办、国土、综治办、镇畜牧站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养殖圈棚等设施依法予以拆除。
第六阶段:规范建设阶段(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3日)对搬迁后仍有养殖意向的养殖户进行规范,按镇级相关部门要求规划养殖小区,办理用地审核和环评手续,并对养殖户提供养殖、防疫技术指导。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分工
按照“镇政府统一协调,各村具体实施,部门按职责督促、协助实施”的原则,成立河道禁养及污染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村开展各阶段工作。各村要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好相关工作人员和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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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高村以下河道通过整治,河势基本得到控制。高村以上的游荡性河道,由于河槽极为宽浅整治困难,是目前乃至今后黄河下游河道整治的重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1)整治工程设计要能有效的控导河势,使规划流路得到保证。不要因为入流方向和位置的变化,引起一湾变,湾湾变,造成众多控导工程脱流,工程不断的下延上接,甚至出现钻裆等危险情况。(2)防止小浪底水库清水下泄后,下游河道重蹈三门峡水库覆辙,即塌掉高滩淤出低滩,河道在摆动中下切,但因不能形成高滩深槽,而无法有效地控导流路,所以不能形成稳定的河道。(3)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运用,可以使洪水挟带更多的泥沙,但不改变河槽形态,以提高输沙能力,就无法充分利用下游河道在洪水期窄深河道泥沙多来多排的特性,从而达到更好的减淤和节省输沙用水的目的。(4)调整因河道整治造成的流路过份弯曲,不利于排洪输沙的局部阻水工程。
1 小浪底水库运用为下游游荡性河道进一步整治提供了条件
(1)在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后,黄河下游花园口站百年一遇洪水为15700m3/s。发生1958年型22300m3/s的洪水,经小浪底等水库调节后花园口站洪峰流量也会小于10000m3/s[2]。(2)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不仅削减了洪峰,同时也使进入下游的水沙条件发生较大变化[3,4]。在运用初期水库要淤满220m以下30亿m3堆沙库容,才能利用洪水进行有效排沙,为此在水库运用初期4~5年内下泄清水,将造成高村以上河段大量冲刷,河道的泄洪能力也随之增大。在以后的相机排沙运用期,平、枯水年水库仍将蓄水拦沙运用,只有在洪水时才有排沙机会。在2002年研究河道整治时设计给出的进入下游的水沙搭配情况表明,有80%~90%的泥沙由流量大于2500m3/s的洪水输送。因此适时进行调水调沙,可增大洪水的输沙造床作用,减轻小水小沙造成的河道淤积及其对下游的防洪威胁。目前二级悬河普遍存在的情况下[3],因平滩流量太小而造成“小水大灾”的不利局面,可以得到显著、甚至是根本性的改变。
洪峰流量的减小和水沙搭配条件的变化,为游荡性河道进一步整治创造了新的条件,水库的调水调沙运用需要游荡性河道整治配合,从而充分发挥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的作用,进一步把高村以上河段治理成窄深、归顺、稳定的河道。
2 游荡性河道河势变化规律、河型转化条件
2.1 水流塑造河槽,河槽约束水流,河型转化条件 冲积河流的特性取决于流域因素[5,6],来自流域的长期水沙条件,决定了河槽的形态和比降,及河床组成。不同来水来沙条件组合的不同,塑造出不同的河槽形态和比降,从而决定了水流的强弱,形成不同的输沙特性。对于一定的河槽形态,小水淤积、大水冲刷分界流量是确定的。因此,来水来沙条件组合又决定河道的冲淤特性;不同的河槽形态对水流的约束作用不同,又形成不同的演变特性;河床组成的抗冲性与水流的强弱决定了河槽的稳定性,因此形成不同的河型。河型的不同是多因素综合的结果,是河流演变、输沙特性的集中反映。河道的输沙特性与演变特性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原因是它们都受河槽形态的控制。不同的河型的主要差别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河槽形态,具有窄深河槽的河流,不仅输沙能力强,河道很少淤积,且河势受窄深河槽的约束,河道稳定,多年小水坐弯得以累计,可发展成弯曲性河流。而具有宽浅河槽的河流,不仅输沙能力低,河道强烈堆积,且宽浅河槽无法约束洪水期河势变化,经常发生切滩整直河势,产生难以预料的河势变化和险情,具有随机性,对防洪极为不利。
2.2 游荡性河道河势变化机理 在能量消散过程中,任何具能体总是遵循这样的规律,将它所具有的位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大的能量消散率消散,从而达到最稳定状态。游荡性河道的河势变化同样是能量消散规律在起主导作用。由于游荡性河道河槽极为宽浅,河槽对水流的约束作用弱,因此在洪水期改道时形成的河槽总是顺直的,沿着最大比降方向流动,这就是洪水期河势趋直的原因所在;至于河流的弯曲,则是由于小水期受河床上犬牙交错边滩条件的制约,而被迫沿着弯曲的流路流动。 3 游荡性河道整治必须双岸同时进行
目前的一岸整治方案,在控制游荡范围、归顺河势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后,根据三门峡水库下泄清水的经验和对小浪底水库运用方式的研究,高村以上游荡性河道将发生强烈冲刷,河槽仍很宽浅散乱,无法稳定。
3.1 游荡性河道特性 其一游荡性河道特性是冲积河流中具有比降陡,河床极为不稳定的特性。游荡性河流就像在比降陡的地形条件下没有兴建跌水的不稳定渠道。其二是河槽极为宽浅,随着流量的增加宽深比B/h值增大。黄河干支流典型水文站实测流量与宽深比B/h值间的关系表明,对于游荡性河段而言,随着流量的增大B/h值增大,窄深河槽却相反,随着流量的增大B/h值减小。前者定义为宽浅河槽,后者定义为窄深河槽。它们具有完全不同的演变特性,也是形成不同河型的根本原因。在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后,床沙组成虽然由0.1mm增加到0.2mm,但起动流速没有增加,均处在最容易起动范围内。因此由于游荡性河道其固有原因,比降陡、河床组成易冲,在来水较清的情况下,河床仍很不稳定。
3.2 1960~1964年与1980~1985年下泄清水期实测情况 根据历史资料分析,三门峡水库1960年9月至1964年10月下泄清水时,在高村以上河段塌滩280km2,平均塌滩宽度1000m。其中,花园口至夹河滩河段塌滩最严重,平均塌滩宽度1181m,其中柳园口至古城河段平均塌滩宽度达2300m。断面资料套绘表明,河床在冲刷过程中,不断的摆动,塌掉二滩、高滩,新淤出是低滩。根据河势的变化与断面套绘分析,主流摆动范围最大达10km,发生在伊洛河口,平均摆动范围3.5~4.2km。1981年至1985年河槽的摆动范围有所减小,最大摆幅6km,河段平均摆范围2~3.5km,主要是控导工程的不断兴建控制了河槽的摆动范围。
在来水丰、来沙少的1981年至1985年,游荡性河段严重的险情明显增加,最典型是化工、大玉兰工程的钻裆险情(见图1)与北围堤严重险情。由于1982年大水,8月2日小浪底站洪峰流量8520m3/s,主流河势趋中,没有入赵沟弯;加之1983年丰水,流量常在4000~5000m3/s,在赵沟下首靠河,化工控导工程尾部着流,坐湾引起大玉兰工程上首高滩坍塌后退,大玉兰工程受到抄后路的严重威胁。由此可见,在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后,仍可能发生主流顶冲钻裆形成滩地坐湾、控导工程脱河的严重险情。 3.3 缩窄河宽有利于冲刷向纵深方向发展,增大平滩流量 从增加河道排洪能力与控导河势出发,都希望缩窄河槽、增加槽深。在高村以上290km河段内,按冲刷量9亿t为例,不同整治河宽的过流能力表明,河宽减小,水深增加,可以使河槽的过流能力迅速增加。虽过水面积相同,但B值不同,河槽的过流能力相差很大,主要是水深增加,流速增大所致。计算结果表明,同样的过水面积,在B值为3000m时泄量为7380m3/s,而B值为500m时泄量为14400m3/s,增加了1倍(计算中床沙容重rm=1.5t/m3,J=0.0002,n=0.015)。由此可见双岸同时整治可增大平滩流量。
图1 1980~1985年开仪-伊洛河口河势
综上所述,根据游荡性河道宽浅的固有特性和三门峡水库运用的实践,要形成有利于排洪输沙的窄河河槽要求出发必须双岸同时进行整治,才能达到稳定流路的目的。
4 窄深河槽过洪能力分析
4.1 窄深河槽具有很强的过洪能力
(1)
从式(1)可知,Q与R高次方有关,在B、n、J不变的情况下,水深增大对河道的过洪能力影响最大。
表1给艾山站1958年、1976年、1982年实测窄槽的过流能力表明,艾山站在1958年7月21日、22日,在河宽476m、468m,平均水深8.9m和10.6m的条件下,分别宣泄12300m3/s和12500m3/s洪水。泺口站在1958年7月22日、23日主槽宽295m,平均水深10.6m和13.1m的条件下,通过洪峰流分别为10100m3/s和11100m3/s。
造成窄深河槽输水能力强的主要原因,是单宽泄量和水深的高次方有关,形成在河宽不变的情况下,水深的绝对值越大,水位涨率越小。其流量与水位涨率可用下式表示:
(2)
式中:水位涨率,在其它参数不变的情况下与流量的0.4次方成反比,表明流量越大,每增加泄量1000m3/s,水位的增值逐渐减小。因此造成水位流量关系曲线,随着流量的增大,水位的涨势趋缓。在冲积河道中,随着流量增大,水面宽会略有增加与河床不断冲深,水位涨率在高水期会更加平缓。
表1 艾山站最大洪峰流量各水力因素
年月日
水位/m
流量/(m3/s)
断面面积/m2
河宽/m
流速/(m3/s)
水深/m
平均
最大
平均
最大
1958.7.19
1958.7.20
1958.7.21
1958.7.22
1976.9.3
1976.9.4
1982.8.2
1982.8.7
40.11
41.22
42.90
43.08
42.39
42.59
41.41
42.65
6460
8790
12300
12500
7890
9180
4510
7300
1920
2830
4260
4940
3240
3830
1760
3070
416
393
476
468
433
433
412
414
3.36
3.11
2.89
2.53
2.44
2.40
2.56
2.38
5.01
4.77
3.76
3.44
4.32
3.47
4.12
3.86
4.62
7.2
8.9
10.6
7.5
8.8
4.27
7.4
5.7
13.0
16.0
17.5
11.0
篇6
[ Key words ]: City; river regulation; regulation scheme;
一、河道概况
黄河兰州段位于兰州带状盆地,呈东西走向,西起西柳沟,东至桑园峡,全长44.84km。全河段河槽宽窄相间,河宽变化较大,窄处仅120m,宽处可达600~700m(含江心洲)。河床基本上由砂卵石组成,且多卵石边滩及江心洲。主泓在一定范围内摆动,河段洪枯水位变幅不大。洪水期河岸时有冲刷,水面比降0.9~1.3‰。河段枯水流量540m3/s,造床流量3000m3/s,百年一遇流量6500m3/s,1981年实测的最大流量5600m3/s。河床糙率为0.032,河岸糙率为0.030~0.35,滩地糙率为0.045,中水情况下综合糙率为0.035。
本河段历年演变特征是:年内具有涨水期淤积,退汛期冲刷的特征。随着年际和年内流量分配的不同,浅滩河段河床有着相应的变化。年际间具有枯水年淤积,丰水年冲刷的特征。由此可见本河段水流输沙能力强,其河床形态、输沙条件具有山区河流的属性。
二、整治线及整治方案
2.1 整治线确定的一般原则
进行河道整治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河道整治宽度及整治堤线的合理布置。相应于设计的洪、中、枯水流量,就有三种整治线,而中、枯水整治线较重要,尤以中水整治线最为重要。中水整治线的位置,应根据整治的目的和要求,按照因势利导的原则,从河道演变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来确定。由于洪水漫滩时滩地水浅流缓,河道的轮廓对河道演变和水流形态影响不大,仅在设计堤防时,根据具体河段及水工建筑物的要求,对堤线与中水河槽岸边的相关位置作一些考虑即可。
2.2 用河相关系法确定整治线宽度
对本河段的自然演变规律分析得知河段冲淤基本平衡。为此采用阿尔图宁计算稳定河宽的公式计算。根据相对稳定的弯曲型河段统计所得河宽系数ξ的平均值为1.2,求得造床流量下河宽为248~260m,;取ξ为1.0~1.1,求得河宽为218~240m。故河宽240 m可作为中水整治方案。
2.3 优良河段类比法
在市区河段上选取了几个控制断面进行论证。黄河铁桥建于1909年,桥址断面河宽230m,七里河桥建于1958年,桥址断面河宽270m,其下游1.2km(k23+600)处河宽仅200 m,此几处河段均经受了1964年5660m3/s及1981年5600m3/s洪水的考验。盐城黄河大桥建于1979年,桥址处河宽305m,1981年的洪水顺利宣泄。由此认为,河宽300m可作为设计洪水最小堤间距的参考值。
三、物理模型
3.1 动床试验模型设计
根据黄河兰州段冲积河流属性,河床质以卵石成分为主,河床变形主要是卵石推移质所引起的。故根据水流重力相似、水流阻力相似、水流挟沙相似、河床冲淤变形相似、泥沙起动和扬动相似及河型相似等条件,并利用黄河动床河工模型设计的研究成果进行推移质动床模型设计。
3.2 试验方案及结果分析
3.2.1 天然状态
从河道横断面形态可知,当河宽B≤240时,河道断面单一,断面呈“U”型或不对称的“U”型。当河宽B>240m时,河槽形态已开始从单式向复式断面过渡。河宽超过300m的河段,随着河宽的增加,出现了边滩,或在河道中形成沙脊,断面形态呈“W”型,河道中出现河心滩。这说明河宽为300m时处于河中成滩的临界状态。
造床流量下垂线最大平均流速Vm、垂线最大水深hm与河宽的关系不明显,河宽大于240m时均会出现数值相近的值Vm=3.0~3.7m/s,hm=7.0~8.5m。但其断面平均流速随河宽的加大而减小,断面平均水深随河宽的增大略有减小的趋势,但变化不明显。
在兰州防洪标准百年一遇流量6500m3/s时,河宽在220m至600m范围内,Vm一般在3.8~4.5m/s内波动。流速V随河宽B的增大呈递减的变化趋势。垂线最大水深hm、断面平均水深h与河宽B的变化关系比较紊乱。可见河宽240m可作为中水整治方案的依据,河宽300m可作为设计洪水最小堤间距的参考值。在此基础上,对300m及350m整治线方案进行了研究。
3.2.2 整治方案及结果分析
350m整治方案:将天然河道宽度控制在350m,切除断面一侧边滩或滞流区,分汊河段则堵塞支汊,小于350m的河段仍保持原状进行试验。300m整治方案:切除河道中边滩或滞流区,对河道做一定压缩,使其河宽为300m,弯道附近减小至280m~300m,小于300m的河段仍保持原状。
从天然状态与整治方案水位变化看:适当压缩河道中的边滩或滞流区,并未引起水位较大幅度的增高。对于300m整治方案,流量为3000m3/s时,水位变幅为-0.13m~0.38m;流量为6500m3/s时,变幅为-0.13m~0.58m。对于350m整治方案,流量为3000m3/s时,水位变幅为-0.21m~0.28m;流量为6500m3/s时,变幅为-0.27m~0.48m。整治方案与天然状态相比水位变幅不大。300m及350m整治方案,并未引起水位较大幅度的增加,相反由于河流的自我调节作用使得断面地形趋于平坦,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从水流要素看:整治方案较天然状态水深、流速最大变幅在12%以内,这样的变幅在该河段不会引起较大的河床变化,且因整治线较平顺,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从河床地形看:整治后断面变窄,但断面地形起伏变化减小且趋于平坦,河槽趋向单一断面,河床纵向的冲淤变化也不大。
四、结论及建议
1.通过对黄河兰州段河道地形、河相关系、造床流量、设防流量及河中成滩条件的分析,得出了中水整治河宽为240m,防洪整治河宽为300m。
2.实施河宽300m方案,适当压缩河道中边滩或滞留区,并未引起水位及流速大幅度的增长。相反河流通过自动调节,断面地形趋于平坦,且向单一断面演变。改善了水流条件,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3.整治方案的实施,使河道渠化目标得以实现,岸线平顺、固定。断面平均流速的提高,减少了污染物沉积数量,同时可确保行洪畅通。靠岸流速增大,为三条南河道取水提供了合理的渠首位置及水流条件,为工农业及人畜用水和南北两山绿化提供了方便和充足的水源,加快了再造秀美山河的步伐。并对滨河路的规划、通航及开发城建用地提供了设计参数。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4.考虑到上游水库的兴建,在来水方面表现为洪峰减小,枯水流量增大;在来沙方面主要是下泄沙量减小,泥沙的组成变细。故河道渠化可采用30m+240m+30m或60m+240m形式的复式断面,流量较小时在单式断面中流动,流量较大时在复式断面内流动。这样可在两边种植草坪,修建带状绿化公园,以美化市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5.亦可采用分段整治方案。兰练以上河段目前可不做整治,因为此河段河宽基本在300m左右。只是在水厂附近河宽约500m,此处为50年代修建的兰州市水厂取水口,至今运行良好。兰练至七里河桥段,河道长约15km,宽度在300m~600m之间,应进行全面整治。七里河桥至鸟岛前(k22+440~k24+300)河道宽度为220m~330m,在鸟岛处为330m,在为保护候鸟,建议此段河道以天然河宽为准,不做压缩整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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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0至7月31日)。县水务部门及有关镇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和作用,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导。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水务局为召集单位,县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导重点。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联席会议及督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于每周三下午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确保防汛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治理走过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严打舆论和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措施,兑现奖惩。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在禁采期间从事非法采砂、运砂的,要给予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采砂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所处罚金额20%--30%的奖励,并为其保密。通过奖惩措施的开展,促进河道采砂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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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受污染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因水中营养物质过剩,譬如氮磷化合物,导致河水中藻类大量繁殖,发生赤潮现象,而藻类腐烂会消耗大量的溶解氧,形成氮浓度过高,对水体中的动植物造成伤害以及碳水化合物、有毒金属、重金属等。
1.河道污染问题
水污染目前已受到人类高度重视,如今水污染越来越严重,这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与安全的一个严肃问题。在河水中,受污染的底泥会对小型动物的生存形成威胁,一些有较强毒性的底泥还能够轻而易举的杀死深海有机物,使食物链部分断裂,水污染已严重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近年来,生物多样性逐年递减,就算顽强生存下来的物种也会产生许多健康问题,人们应该对此陷入沉思之中。
农村河道不仅是水上交通运输的主要通道,行洪的主要载体,还是很多生物生活的良好栖息地,更是人类赖以繁衍生存的重要物质源泉。可是,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就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许多农村河道成为死水潭,水质恶化,大量水生生物的消失,河道生态现状的严重退化,甚至完全消失。
2.河道的管理模式
健康的水循环利用方式主要是指水在循环使用过程中,尊重水的自然运动规律和品质特征,合理科学地使用水资源,将使用过的废水经过深度无害化处理和再生利用。
农村水环境是多方面组合而成的复合的巨系统。整体优化生态治理模式是根据水体的系统特征,从生态、水景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灌溉、航运、再生利用、排涝和文化遗产、旅游等各方面,统筹规划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增强水系统的整体性、适配性、扩展性和应急能力,提高系统抗御外部干扰的稳定性,以及具备可靠的供水水源、安全运行的供水排水系统、良好的灌溉用水,满足人居环境相适应的健康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有效地稳定改良水体的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体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使水体水产品健康无害,野生动植物能健康繁育,人类能在农村河湖中游泳,从而构建农村和谐的水环境。
农村河道有独立自成体系的河流,有交错成网的河流,如平原圩区河道,河道相互交错,各条水系相互沟通,形成较为复杂的水网体系。这些河流有单一小区域的河流,有跨越多个区域的河流。可见,农村河道所涉及的空间尺度是多样的,既有单河道尺度的,又有多河道尺度的,还有流域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尺度的水体环境是相互影响的,因此,对于水环境的治理不能仅考虑单一尺度,应该多尺度综合治理,既要实施单一河道尺度的重点治理,又要考虑多河道、流域尺度的综合治理、采用联动式治理模式。
产生农村水环境恶化的原因多样,污染是最关键的原因,所以在农村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源,严格禁止点源污染的直接排放,严格控制农药、肥料、饵料等污染物使用。
对于污水,应该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积极采用污水集中处理技术、湿地处理技术、生态河岸带缓冲处理技术等相关技术处理生产、生活污水。对于水环境已经恶化的水体,应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技术加以治理,利用水利工程优化调度技术,活化水体;利用微生物技术消除水体内的污染物质,利用曝气技术增加水体的含氧量,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利用植物技术吸收污染物,利用疏浚技术去除底泥中的污染物质。这些技术措施只有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所以,治理中应该采取多技术集成的生态治理模式。
3.关于河道结构如何进行生态治理
农村河道自然性较强,生态状况保持较好,但是自然河道的防洪能力大多较弱,所以,对这类河道的治理既要充分维护现有的自然生态状况,也要能大大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河道生态治理中,能展现河道特色的关键因素是河道的结构型式,所以河道结构型式的构造是生态河道治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综合各种治理技术和治理措施,农村河道结构的生态治理包括自然生态型河道治理、工程生态型河道治理以及景观生态河道治理三种治理模式。
自然生态型治理是选择适于滨河地带生长的植被种植在河道岸顶、坡面和水边,利用植物的根、茎、叶来固岸。如种植柳树、白杨等具有喜水特性的植物,由它们发达的根系稳固土壤颗粒增加堤岸的稳定性,加之柳枝柔韧,顺应水流,可以降低流速,防止水土流失,增强抗洪、保护河岸的能力。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当地的地形特点和水文条件,对植物结构和栽植方式做一定的改造。可以采用“土壤生物工程法”,利用木桩与植物梢、棍相结合、植物切枝或植株将其与枯枝及其他材料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草坪草和野生草种相结合的等技术来防止侵蚀,控制沉积,同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可以有效地维护河道的自然特性。这种模式适于用地充足,岸坡较缓,侵蚀不严重的河流。在治理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的植物物种的选择与配置。
山区河道和航运河道等冲刷较为严重的河道,防洪要求较高。对这些河道的治理必须采用一些工程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河道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还必须采用生态措施,维护好河道的生态环境。这种治理模式称为工程生态型治理模式。采用天然石材、木材、植物保护岸坡,如在坡脚设置各种种植包、石笼或木桩等,斜坡种植植被。
工程生态型治理模式以防止岸坡冲刷为主,在材料选用上常常采用浆砌或干砌块石、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块体等硬质且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材质。在结构形式上常用重力式浆砌块石挡墙、工形钢筋混凝土挡墙等结构。
景观生态型河道治理模式主要是从满足景观功能的角度对河道加以治理,将河道的生态要求和景观要求综合考虑,充分考虑河道所处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沿河设置一系列的亲水平台、休憩场所、休闲健身设施、旅游景观、主题广场、艺术小品、特色植物园和各种水上活动区,力图在河道纵向上,营造出连续、动感的“长幅画卷”的景观特质和景观序列;在河道横断面景观配置上,多采用复式断面的结构形式,保持足够的景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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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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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土流失预测
1.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运行情况,工程带来的地面扰动、植被破坏、取土、弃土等造成的施工面而新增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产生于施工期。生产运行期内由于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已开始发挥相应的功能,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选择为施工期,结合施工组织安排,预测时段如下: 排渠区为7 个月,箱涵区4个月,施工临时设施区10个月。
1.2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
1.2.1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预测
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等引起的,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扰动原地貌、土地及植被总表面积1.22hm2,主要为耕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1.2.2弃土量的预测
弃土主要来源于老堤防铲除土方、堤外侧表层清基土方等,弃土总量为1.59万m3。
1.2.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情况
工程建设中,对征、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区域实地查勘,工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0.10hm2,为草地等。
1.2.4水土流失量的预测
根据对项目区及周边水土流失状况的分析和实地调查,参考当地气象、水文资料,综合分析得到项目区各土地利用类型条件下工程所在区域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经加权平均计算为368.9t/km2・a,属微度侵蚀。经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65.7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3.35t。
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1原则[1]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配置。坚持分区防治原则,在分区防治的基础上,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注重临时排水设施的布设,预防不良地质灾害的发生。
(2)坚持“三同时”制度原则,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3)坚持方案优化的原则,防护措施在满足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下,对其施工工艺、方法及时序进行分析评价,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以取得最佳防护效益。
(4)尽量减少对原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施工临时设施,并注意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废弃土(石、渣)。
(5)坚持可行性原则,注重借鉴、利用当地和国内外该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对防治措施反复调查论证和分析,使水土保持措施技术可靠,切实可行,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2目标[2]
在坚持防治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建设特点,建立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目标为:
(1)从保护水土资源角度出发,尽可能减少损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域,根据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特点和预测的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予以补偿。
(2)工程弃土堆放于指定地点,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不发生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对于临建工程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水溅冲蚀流入周边沟、河道,以免危害下游。
(3)按设计所列各项措施治理后,使工程建设区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使水土保持生态、社会效益有所提高。
(4)在工程建设期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进行适时有效的监测,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合理性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全面减少工程区水土流失服务。
2.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2.3.1工程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
在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不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措施主要包括硬化地表。
2.3.2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要及时清理并进行土地平整,对施工临时设施区进行硬化和绿化恢复,土地整治面积0.10hm2。
2.3.3 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中,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将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后进行覆土绿化;总绿化面积0.10hm2。
2.3.4 临时措施
(1)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等。
(2)泥浆沉淀池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在河道清淤施工中,淤泥由沉淀池固化,固化后淤泥原则上就地处理,即固化后泥浆用于河道边坡绿化。
3 水土流失监测
根据工程总布置,确定工程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包括: 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监测时段为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期第一年,监测项目包括水土流失因子( 降水、土壤条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等) 、水土流失形式、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监测以定点监测为主,分别在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布设监测点。
4 结束语
水土保持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发挥河道治理工程作用有力的保障,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现象,要认真贯彻“三同时”和“先拦后弃”的原则,按照批复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和实施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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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对我县境内大中小型河道(湖泊)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努力打造水质良好、水面清洁的沿河(湖)生态景观带。
1、水面整治目标。水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障碍物和漂浮物。
2、堤防整治目标。河道(湖泊)堤防、滩地无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乱搭乱建建筑物,无违法生产经营场所,无堆放的建筑材料。
三、方法步骤
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行动,务求河道、堤防环境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明显改观。自至,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河道(湖泊)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对全县大中小型河道、湖泊水面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清理,彻底清除影响河道断面水质及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选配保洁员,建造垃圾池,对辖区内河道、湖面现有垃圾进行清理运输,对水面漂浮物、有害杂草进行打捞。
1、动员部署及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组织工作队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理工作。要对本辖区河道(湖泊)垃圾进行细致排查、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河道(湖泊)污染物的具体情况。
2、集中清理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对本辖区内河道(湖泊)垃圾进行清理。
3、检查验收阶段。县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督导和验收。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河道(水面)、堤防清理工作;城区段老运河、小新河、五公尺河等重点部位河段由县住建局牵头,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开发区共同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要对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及时调度。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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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1工程概况
官地水电站左岸下游河道整治工程护岸采用混凝土结构形式,水下部分为混凝土防冲墙,上部为混凝土护坡及衡重式挡墙施工。河道整治工程全长共计372.27m,桩号为坝0+544.05~坝0+ 916.331。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防冲墙施工平台填筑、防冲墙施工、混凝土护坡及衡重式挡墙基础开挖、锚筋桩打安、钢筋制安及混凝土浇筑、锚索施工、挡墙部位土石方回填及排水孔施工等。
1.2水文
官地电站施工分期洪水成果见表1。
2施工重点、难点
(1)河道整治关系到左岸低线拌合系统的施工及运行,要求必须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2)根据水文资料显示,官地水电站12月~翌年4月为枯水期,1~3月为最枯期,河道整治工程必须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尤其是混凝土防冲墙必须于2009年3月底以前施工完工,工期紧、任务重。
(3)由于右岸尾水洞施工围堰填筑,造成水位壅高5m左右,增大了防冲墙施工平台填筑难度,同时也造成混凝土防冲墙高度增加,施工难度加大。
(4)防冲墙施工技术要求较高,防冲墙范围内施工平台填筑石渣料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夹杂大块石,否则钻机钻孔困难。
(5)本工程施工场地狭窄,填筑、开挖、混凝土浇筑、防冲墙施工同步进行,施工干扰普遍,又与拌合楼施工上下交叉作业,组织施工较为困难。
3混凝土防冲墙施工
3.1防冲墙施工平台设计及施工
根据水文资料及现场水位壅高情况,防冲墙平台顶部高程初步确定为EL.1212.5m,同时保证平台部位在水面2m以上。外侧平台宽度为6 m,内侧宽度根据地形情况确定,整个平台宽度要求不小12m,平台填筑工程量约为6.92万m3。防冲墙施工平台填筑料源采用2#渣场石渣和大坝开挖料,防冲墙施工范围内填筑碎石料施工中外侧采用大块石护坡,以减少填筑石渣的流失。碎石料技术参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填筑过程中用反铲将防冲墙轴线范围1.5~2m原河床中漂石挖除,以便后期防冲墙钻孔施工。
由于施工工期紧,填筑量大,施工安排(坝)0+810.42~(坝)0+916.33段、(坝)0+702.02~(坝)0+810.42段、(坝)0+564.05~(坝)0+702.02段同时进行填筑,石渣运输利用自卸车,从大坝基坑或2#渣场拉运,全断面进行填筑,露出水面以上部位采用分层填筑碾压。
3.2防冲墙导向槽设计及施工
考虑到现场施工条件、防冲墙施工深度、施工工艺及单槽孔施工周期等多方面因素,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深度为1.50m,上口1.2m、下口1.2m;导向槽净宽1.1 m,混凝土标号采用C20。防冲墙施工导墙形成后铺设方木和导轨。倒渣平台设计宽3.1m,沿防渗墙轴线方向铺设15cm厚C15混凝土,垂直轴线方向坡度i=1:0.05,以免废水回流至槽孔内。防冲墙施工导墙混凝土采用现浇方式,采用散装钢模板拼装,拌合楼打料,搅拌罐运输等手段。导墙及施工平台结构具体见图1。
3.3防冲墙施工工艺流程
3.3.1施工工艺流程
防冲墙槽孔分两期施工,先施工Ⅰ期槽孔,后施工Ⅱ期槽孔。施工中首先采用“钻凿法”钻进主孔,以确定基岩面高程以及为副孔、终孔提供依据,而后采用“钻劈法”钻进副孔。成槽后采用冲击钻先对槽孔底部小墙、牙子进行彻底清理,采用“抽桶法”对槽孔进行彻底清孔换浆,对于Ⅱ期槽孔清孔换浆前先用钻头刷子对Ⅰ期槽孔接头混凝土进行洗刷,以钻头刷子不带泥屑、孔底淤积不再增加为清孔结束标准。清孔结束后,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后进行钢筋制安,在槽孔验收合格后4个小时内采用“泥浆下直升导管”法浇筑混凝土。防冲墙施工工艺流程图见图2。
3.3.2槽段划分
根据槽孔深度、预测成槽周期、导管布置和浇筑能力等,在保证槽孔稳定的前提下,Ⅰ、Ⅱ期槽基本槽深暂定为6.8m和7.2m,共划分53个槽孔:其中槽深为7.2m的槽段42个,槽深为6.8m的槽段10个,槽深为6.88m的槽段1个,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以减少接头,加快施工进度。防冲墙槽段划分示意图见图3。
4施工方法及措施
4.1成槽施工
4.1.1成槽工序
施工准备主孔钻进副孔钻进副孔劈打小墙修孔壁槽孔孔形验收
4.1.2造孔成槽
防冲墙成槽采用“钻劈法”,即主孔钻凿,副孔劈打成槽。该工艺的优点是:冲击钻机对地层适应能力强,钻孔垂直精度高,钻凿基岩能力强的优点;能够确保工程顺利稳妥地开展,保证防冲墙的施工质量,满足进度要求。
“钻劈法”进行成槽施工,采用CZ-30型冲击钻机钻凿主孔,然后采用劈打法施工副孔。在成槽过程中如遇含有大块孤石、漂石地层、钻进困难或发生较大偏斜时,可采用“槽内钻孔爆破或聚能爆破”的方法进行处理,然后继续钻进至结束。副孔基岩部分采用“平打法”法施工工艺。每个副孔分三序逐级加密冲砸,层厚一般为30~50cm,每层多个冲砸点逐级加密,以确保孔底小墙被完全清除。
防冲墙的轴线,依据设计通知设置基准点加以控制。孔位偏差不大于3cm;孔斜率不大于0.4%;遇有含孤石或基岩面倾斜度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其孔斜率应控制在0.6%以内。Ⅰ、Ⅱ期槽孔的接头孔的两次孔位中心在任意深度的偏差值,不大于设计墙厚的1/3。在造孔过程中,应全程进行孔斜控制。造孔孔斜采用“重锤法”进行测量,造孔过程中应加强孔斜测量频次;出现偏斜,及时采用回填块石、定向爆破等方法纠偏,终孔验收时应测量孔斜。
4.1.3入岩深度的确定
槽孔终孔深度应以地质勘探资料为基础,由监理与现场工程师结合槽孔造孔现场取样综合判断后确定。当孔深接近预计基岩面时,每50cm取样一次,基岩岩样按顺序、深度、位置编号,填好标签、装袋;由监理、设计、业主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根据所取岩芯参数确定最终深度。防冲墙嵌入基岩深度按不小于1.0m控制,由设计、监理和施工三方工程师共同进行终孔验收。当强、弱风化层缺失,直接入微风化层的深度根据设计要求及监理指示进行控制,副孔深度根据确定的两侧主孔深度钻取岩样确定。
4.1.4终孔验收
终孔验收项目有孔位、孔深、孔宽、孔斜、入岩深度。采用重锤进行孔斜测量。槽孔宽度不小于100cm,孔深满足入岩不小于1.0m的要求,孔斜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4.1.5清孔换浆
(1)清孔方法及结束标准
因槽孔深度较浅,清孔采用“抽桶法”。“抽桶法”是用抽桶直接捞取孔底钻渣,同时向槽孔内补充新鲜浆液,此项工艺贯穿整个造孔过程。造孔验收合格后,直接用抽桶清孔。新鲜浆液与槽底浆液的置换量至少为该槽孔方量的1/3。清孔时由孔底高处一端向孔底低处一端移动,边移边抽,直至排浆管排出的浆液不含砂或含少量砂。
清孔结束标准为:槽孔清孔换浆结束后1h,槽孔淤积厚度≤10cm,如使用膨润土泥浆,槽内泥浆密度
(2)Ⅰ期槽接头刷洗
Ⅱ期槽孔清孔换浆结束前,应对Ⅰ期槽孔接头孔分段刷洗,接头孔的刷洗采用具有一定重量的圆形钢丝刷子,通过调整钢丝绳位置的方法使钻头刷子对接头孔孔壁进行施压,在此过程中,利用钻机带动刷子不断的由孔底至孔口进行往返运动,从而达到对孔壁进行清洗的目的。结束的标准是刷子钻头基本不带泥屑,并且孔底淤积不再增加。清孔验收合格,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发清孔验收合格证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2墙体混凝土施工
4.2.1钢筋加工及制安
(1)钢筋加工
防冲墙钢筋均按照设计图纸在加工场地统一进行加工,一期槽段的钢筋加工时水平方向的钢筋要比槽段长度短1m,竖向钢筋根据设计图纸钢筋间距减少1m的钢筋量,二期槽段的钢筋按照槽段长度加工。钢筋加工完成后运至现场按照设计图纸绑扎、焊接成型。
(2)钢筋安装
钢筋安装采用吊车,钢筋下设时要安全、平稳,安排专人指挥,遇到阻力时不得强行下放,以免变形、偏离设计图纸钢筋位置,影响下设精度。
4.2.2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浇筑导管和下设
混凝土浇筑采用“泥浆下直升导管法”,导管的管径选择φ250mm,导管间采用丝扣连接,导管使用前做调直检查、压水试验、圆度检验、磨损度检验和焊接检验。检验合格的导管标明醒目标识,不合格的导管不予使用;导管在孔口的支撑架采用型钢制作,其承载力必须大于混凝土充满导管时总重量的2.5倍以上。
导管下设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每个槽孔布设2~3根导管,导管安装应满足如下要求:一期槽端距离导管不大于1.5m,二期槽端不大于1.0m,导管之间间距不大于4.0m,当孔底高差大于25cm时,导管中心置放在该导管控制范围内的最深处,导管用冲击钻或吊车起拔、下设。
(2)混凝土开浇及入仓
混凝土拌制按照设计配合比拌制。水平运输采用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泵输送至槽孔口储料槽内,再分流到各溜槽进入导管,混凝土开浇时采用“压球法”开浇,每个导管均下入隔离塞球。浇筑混凝土时,孔口设置盖板,防止混凝土散落槽孔内,槽孔底部高低不平时,从低处浇起。开始浇筑混凝土前,先在导管内注入适量的水泥砂浆,并准备好足够数量的混凝土,以使隔离的球塞被挤出后,能将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内。浇筑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内的深度保持在1~6m之间,以免泥浆混入导管内,槽孔内混凝土面应均匀上升,其高差控制在0.5m以内。每30min测量一次混凝土面,每2h测定一次导管内混凝土面,在开盘后和收盘前要适当增加测量次数,流动性差或离析的混凝土严禁进入槽孔内。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筑,槽孔内混凝土上升速度不小于2m/h,并连续上升至墙顶有效高程顶面以上0.5m。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禁止流动性不满足要求、严重离析及含超径大卵石的混凝土进入导管。混凝土的拌制和运输能力应满足混凝土面上升速度的要求,并留有余地,避免由于浇筑速度过慢,使混凝土丧失流动性;确保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避免长时间中断浇筑。导管内径应上下一致,向导管内浇入混凝土时速度不能太快,以防止压入过多空气造成堵管;采用阻力小的导管接头形式,减小导管接头的直径和数量;浇筑过程中勤活动、勤起拔、拆卸导管。发生埋管时,暂停浇筑或降低浇筑速度,避免继续增加导管埋深;同时改换吊车或以千斤顶配合等措施增加起拔力;必要时可在导管口上垫厚木板,用钻头往下轻击导管,从反方向活动导管;上述处理方法无效,应尽快在其旁重新下一根备用导管重新开浇。
浇筑混凝土时,如发生质量问题,立即停止施工,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处理措施和补救方案报送监理人批准,按监理人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
4.3墙段连接
防冲墙施工一期槽段混凝土与二期槽段混凝土利用“套打一钻”法进行连接。在施工技术方面可满足规范规定的搭接厚度要求;在施工进度方面,钻凿混凝土接头功效远远大于原始地层钻凿功效,不会影响工期。
在混凝土终凝前,将钻机对准原孔位,采用泥浆或清水钻凿,开始钻凿时间以孔口混凝土无垮塌情况为原则确定,在钻凿过程中采用“重锤法”进行孔斜测量。“套打一钻法”施工程序见下图。这种接头方式最终是在一、二期墙段间形成一条半圆形的接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工艺简单,不需专门的设备,形成的接缝可靠。“套打一钻”法连接成墙施工工序见图4。
4.4特殊技术及预防措施
4.4.1漏浆和塌孔
汛期塌方处理时,抛填了大量的大块石、铅丝笼、钢筋笼,防冲墙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大块石、铅丝笼、钢筋笼,可能出现架空严重的情况,这不利于成槽过程中的孔壁稳定。成槽过程中,首先应使用优质膨润土泥浆护壁,当泥浆漏失严重或塌孔时,适当加大泥浆比重,并向槽内加入粘土,然后利用钻头或重凿冲击挤密地层,每挤密一层后,再正常钻进。如此循环,直至穿过漏失地层。
4.4.2孤石处理
冲击钻进行造孔施工中,遇孤石严重制约钻进工效时,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用冲击钻挂重锤冲击破碎或聚能爆破,当采取孔内爆破措施时,首先应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根据孔深及孤大小考虑装药量和爆破方案,以免造成槽孔坍塌。
4.4.3孔斜控制
冲击钻钻进,应随时进行孔斜测量,发现孔斜后,首先采取轻打勤放措施,用钻头自重修正偏斜孔壁;或在偏斜部位预填石块,轻打纠偏,如遇探头石,则可采用表面聚能爆破的方法消除。
4.4.4钢筋上浮
当有时浇筑工序控制不当时,会发生钢筋上浮的现象。发生这种情况时,可采用控制混凝土浇筑速度、控制浇筑导管埋深等方法进行解决。
5防冲墙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编制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严格按照指导书进行。
(2)施工作业层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
(3)施工过程中槽孔终孔严格控制孔深、孔斜与槽宽,终孔芯样与槽孔嵌入基岩深度;保证一、二期槽孔间接头的套接厚度。
(4)浇筑槽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孔底淤积厚度、接头孔壁刷洗长度控制清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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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原则
把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作为视频资源整合工作的立足点,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公安交通、公安天眼视频资源协调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建设与应用、管理与服务等各方面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整合共享,切实发挥视频资源在服务社会、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确保视频资源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设模式
(一)已建成系统实现共享模式
采用平台对接的方式实现全市视频资源共享。
1.天眼工程接入数字城管方式。市城管指挥中心与市公安指挥中心通过建立专线或VPN链路,通过视频网闸实现公安网与外网的安全对接,在市城管指挥中心配置天眼平台客户端,实现对天眼监控资源的调用。
2.数字城管接入天眼工程方式。采取数模转接方式,实现市公安局、各分局及所属派出所调用数字城管视频资源。将数字城管信号通过专线链路接入市公安指挥中心,在市公安指挥中心设置数字城管客户端进行调看,实现对接。派出所需要调用时,可通过分局客户端进行调用。
(二)2011年新建点位实现共享模式
由市工信委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开展公安天眼工程和数字城管2011年新建点位普查工作,统一核定公安天眼工程和数字城管重叠点位的数量和位置。由市城管局承担全部重叠点位的建设工作。
四、建设任务
(一)市级平台整合工作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是市级平台整合工作建设主体。市城管局负责将公安天眼视频信号接入市城管指挥中心;市公安局负责将数字城管视频信号接入市公安指挥中心,负责完成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平台接入市公安指挥中心。市工信委负责视频资源整合的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市级平台整合建设资金。
(二)区级平台整合工作
(三)2011年全市新建点位建设
2011年,公安天眼拟新建778个监控点、数字城管拟新建1041个监控点。建成后,我市公共视频点位将达到5034个(其中公安天眼2843个、数字城管2191个)。整合后的系统可实现公安、城管、交警部门共享使用全部视频监控点,并向全市有视频资源需求的部门开放、共享。
五、工作进度
(一)4月15日前,完成数字城管与公安天眼系统整合前期调研工作,制定系统整合建设方案(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二)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平台整合、各区级平台整合项目方案论证工作(牵头部门:市工信委,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三)11月30日前,完成各区数字城管与公安天眼的平台整合、调试、试运行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部门:各区政府)。
(四)12月30日前,完成市级平台的系统整合工作(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城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六、组织保障
成立市视频资源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负责统一协调视频资源整合工作。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市城司,哈电业局、第二电业局、中国联通分公司及8区政府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主任由市工信委主任智大勇担任。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