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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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稽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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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加强广告监管工作。认真做好职能调整后广告监管工作,坚持一手抓监测一手抓查处,不断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力争广告市场违法发生率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一是结合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重点违法广告企业和产品的整治,包括移送、上报省局撤销批准文号,确保整治违法广告七个“一律”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虚假药品信息等重点网站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网站及时上报移送电信部门查处或关闭。

4.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药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一是有重点的排查西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经营户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二是查处一批医药代表私设仓库,现货销售的违法行为。

5.重拳整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违规宣传行为。集中一段时间,选取一定数量的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

6.根据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二)继续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震慑力

以查办大案要案、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为重点,继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邮寄销售假药、挂靠走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加强大案要案督办工作。加强对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查处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2.进一步落实查处假劣药械案件的比例。要求假劣药械案件占立案查处总数的50%以上。3.建立案件统计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各地立案案件和移送情况,督促各地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要求,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4.努力发现和“经营”重大案源。注重对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和案件线索梳理,善于发现和“经营”重大案源。5.适时组织评选和药械专项整治“市药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三)进一步完善抽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手段在打假治劣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1.组织开展我市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我市增补品种全覆盖抽验工作。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中标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抽验全覆盖,并开展供货样品留样备案工作。2.加强药品评价抽验和质量分析工作。对在全市用量大的药品开展专项评价抽验,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预警能力。3.完成医疗器械抽验任务。根据省稽查局部署组织对风险高、用量大、不良事件频发的医疗器械开展监督抽验。4.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做到依法抽验,程序规范。做好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工作;每年提交并公布《市药品抽验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关系药品民生指数的药品合格率;对涉及大要案或移交公安部门案件的药械检验实行绿色通道。5.指导各县级局严格实施《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努力使药品监督抽验增强针对性、提高阳性率(不合格检出率);每半年汇总通报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情况。6.抓好药品检测车检测工作。制定药品检测车检测计划;每半年汇总通报全市药品检测车运行情况;配合药检所主动开展摸索建立药品快速检测模块。7.全市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积极探索建立运用快检车、快检箱、快检室工作机制。8.积极开展用“非标”检测非法添加药品成分的方法,更多地为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四)健全和完善稽查机制,努力提高稽查效能

1.进一步完善抽验工作机制。2.建立市级稽查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级稽查员在查处大要案和疑难案件的骨干作用。3.建立完善大要案报送机制和挂牌督查督办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案件进行情况。4.初步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执法的稽查工作机制。5.继续完善跨市跨部门联合打假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局际协调会议制度。二是继续参与闽边界、金衢丽药品打假联防协作机制。三是建立政企联合打假机制。

(五)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实现稽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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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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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以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稽查力度。我们把稽查作为主业来抓,增加投入,新配置了执法车和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充实人员2名,壮大了稽查力量。根据基层药品市场的实际和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稽查监管,加大与外市县相邻边缘地区、假劣药品案件多发地区、偏远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6人次,检查管理相对人(单位)826个,查处各类案件65起,立案35起,结案31起。已上交罚没款96854元。办案数量和罚没收入同比均有大幅增长,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

㈡查封齐二药品。5月13日接到上级关于查封齐二药生产的药品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当日对市局关于查处假药的两个通知进行了转发,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搞好自查,乡镇卫生院并负责搞好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的清查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稽查队、药品科和业务科组成的3个专项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城区个体诊所、厂矿卫生室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建立了每日信息定期上报制度,每天有专人负责统计查封、扣押情况和上报工作。全市共查出经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计9个品种、12244支,涉及18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就地查封、扣押。

㈢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电视会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了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一是做好对乡镇以上医院的专项检查。二是做好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三是做好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专项检查。四是做好对医疗机构制剂的专项检查。并分别召开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长与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签定了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责任书。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由业务科、稽查队、药品科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市4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购用行为和药剂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了书面材料通报给卫生部门,有效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㈣积极开展药品快检和adr监测工作。上半年共快检药品244批次,送检86个批次,。adr监测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突破薄弱环节,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召开了adr监测专题会议,请市局市所和有关科室领导到会讲话辅导;分解落实任务;出台激励政策。至7月1日,已收到51例,上报48例,超过去年全年上报数。

㈤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加强了与乡镇“两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协管员加强对信息员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耳目”作用,为查处案件提供线索。药品供应网,经常与医药公司联系与协调,加大了药品配送面,同时加强了对乡镇医院代购分发药品的监督检查。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

㈠当好政府帮手,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导。我们在去年底对乡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基础上,于4月12日至24日,根据《xx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和《xx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市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市18个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今年以来的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发了通报,既树立了综合监管部门的权威,又促进了环节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

㈡加快农村食品供应网建设,提高农村食品消费水平。我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试点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保证了所经营食品的质量。㈢强化基础工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整合监管资源,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监管信息的编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5期。

㈣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5月份,我们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抽取了儿童食品(乳制品25个品种)及时送省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

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牵头有关部门搞好元旦春节、风筝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卫生部门圆满完成了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劣质奶粉核查工作。

三、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㈠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春节后一上班我们集中学习充电,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了怎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和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形势,增强了信心,为搞好200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逐项分解到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二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制定了《2006年局党政领导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细表》,将各项目标分解细化,并根据局党政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逐一分解到每位领导成员,明确责任,逐一落实到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㈢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局要求和自身需要,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市委工作简报、电视、电台等大众媒体,采取立体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通报药品质量,宣传部门职责和工作动态,扩大了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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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1、抓整治,药械稽查实现新发展。一是结合实际状况,制订了稽查线路图,实行分片管理、分组稽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组、量化到岗、细化到人;二是根据稽查队人员所学的专业,实行定岗定人,推行专业化稽查;三是进一步明确药械监管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召开年度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会议,总结年年的经验,安排布置2011年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五是规范案件受理登记,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建立了药品稽查平台,共输入案件办理、相对人信息等信息1192条。一季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6人(次),检查单位166家,检查药品、医疗器械49850种(次),查出假劣药品30批(次),发出协查函5份,立案51起,已经结案28起,没收假劣药品2360盒,标值3241.28元,执行罚没款38525.85元,抽样检品47批(次),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率71.4%,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dkfp,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报告、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上半年的工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季度,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1、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依照《特别规定》严格查处。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2、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重点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坚决进行立案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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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要求,我局的工作思路是“一改、两促、三加强”。“一改”是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搞好机构改革,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组建好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尽快行使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两促”是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促进日常监管,促进稽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进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三加强”是加强稽查工作,加强为企业服务,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

三、工作要点: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药监局和省人事局的要求,搞好药检所机构改革,组建好药品稽查大队;二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药监局机构改革工作,组建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改革后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人员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地招收新公务员,组建稽查大队,加强稽查力量。同时,针对改革后新机构承担的新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局118号文件精神,规范公务员管理,促进队伍建设,做到敬业爱岗,勤奋务实;加强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加强学习培训,尤其是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药品监管队伍,以尽快适应开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各项新工作的监管需要。

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办公用房和执法专用车,改善工作条件,适应人员增加、职能扩大后的需要。

2、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首要任务,在预防非典工作中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贯彻《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继续做好今冬明春非典防治工作。要认真总结2003年在抗击非典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完善本部门预防非典工作预案,做好各项准备,按照市局和县防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当好参谋,严阵以待。在非典疫情来临时,能有效地履行好防非典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职责,确保防治非典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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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全面整顿盗用保健食品文号、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二、检查对象

市区及宣州区乡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三、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1.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全面整顿盗用保健食品文号行为。以网上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主要手段,同时要求经营者现场提供经营的保健食品相关资料,包括供货商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的许可证明、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检查有无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2.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未按规定标识,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检查保健食品标识标签是否按规定标识并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有关要求,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

3.查处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及产品资质以及违规经营行为。检查有无供货商经营保健食品的证明材料及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检查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是否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检查台账能否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

4.开展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查处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店内保健食品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利用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的查处。

我局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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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稽查大队克服各种困难和危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捣毁了一些制假售假窝点,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群众的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75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30余次个,接举报投诉39件,查处案件140件,其中:一般程序办理案件17件,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23件,取缔无证经营户1户,涉案标值近60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个,罚没款50余万元,没收涉案物品货值金额近10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8万余元,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二是药品监督抽验、快鉴工作情况。稽查大队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坚持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不断增强药品抽验工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针对性,努力降低抽验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圆满完成了全年药品监督抽验任务。稽查大队加强了对区(市)稽查抽验人员的技术指导,通过对口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稽查抽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20__年,全市共完成药品抽验1884批次,完成任务的104.67%,检验出不合格药品281批,不合格率14.92;其中评价性抽验214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4.21%;监督抽验1670批次,不合格272批次,不合格率16.29%,不合格率明显高出去年5个百分点。快鉴工作,全市快鉴完成869个品种,2100批次;向市药检所送样568个品种,1670批次;检验认定为假劣药品的98个品种,272个批次。全年281批不合格药品中,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药品110批,占不合格药品的39.15%。通过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通过抽验发现的假劣药品,对保证上市药品的质量和查处假劣药品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结合的优势,稽查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药品稽查工作暨药品抽验工作会议,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通报,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了我市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综合水平。

按照省局下发的《山东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20__]40号)规定,认真做好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按时填写、上报《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核查表》和《季度计划抽验不合格药品核查情况汇总表》。

三是举报受理工作认真、细致。稽查大队实行了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9600111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认真地受理对待群众的电话或上门举报、咨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稽查大队共受理群众举报129起,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抓重点,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的整体开展

一是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多是药品质量和药品市场秩序问题。当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如违法分子的做案手段日益狡猾;缺乏专项打假经费,打假成本高、造假成本低;邻近省打假力度明显加大等等,形势不容乐观,容不得半点松懈。稽查大队将以下七类药品作为稽查的重点,加强日常稽查:一、上级通报的假劣药品;二、日常收集的各网站、报刊公布的假劣药品;三、日常抽验阳性率高的中药饮片;四、在我市首营的药品和新特药;五、骨科、牙科等植入性器械及使用的药品;六、农村商店兜售的药品;七、名贵药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了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植入性骨科器械,以及药品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走空票、体外循环、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了假冒药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案,依法取缔了伪造合法经营企业资质证明、票据无证经营药品案5起。通过严格执法,树立了药品监督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对药品领域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给予了极大的震慑,保持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稳

定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能够较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药品监管的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了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打击以搞义诊、义卖、药品宣传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不按标准配制、私自配制、擅自对外销售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加强对品、、疫苗、血液制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查处违法gmp、gsp规定的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部门、地区配合得到加强。防范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监管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加强了苏鲁豫皖四省药品稽查协作机制,加强了与整规办、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三、抓创新,稽查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一是深化改革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效能。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是药品执法监督的技术基础,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局稽查大队充分认识到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为抽验而抽样的思想,为完成抽验计划批次而抽样的思想。稽查大队增强了大局意识,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技术监督为行政监督执法服务的思想,药品检验要为稽查办案服务,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省局稽查局调整的计划性抽验与日常监督抽验的比例,稽查大队结合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了日常监督抽验批次,扩大监督覆盖面。

二是建立了日常监督抽验内部考核指标,强化药品抽验经费使用效率。通过举办药品抽样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稽查抽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假药的能力,在各级稽查队伍中全面推开药品抽样工作,每名稽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药品抽样知识,基层抽样工作纳入市局对区(市)局的考核内容之一。为提高药品监督抽验效能及药品抽验经费使用效率,建立了日常监督抽验内部考核指标,要求各区(市)局日常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率不得低于20%;其中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抽样比例不得超过30%。

三是继续加强了药品快检工作。市局加强了对区(市)局药品快检工作的考核,加大对区(市)局药品快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快检工作的业务水平。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农村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多的现状,充分发挥快检作用,在基层稽查执法中,利用现有设备,对可疑药品进行快速鉴别检测,为查处假劣药品提出初步意见,对可疑药品进行暂控,需要做进一步检验的,及时送上级药检所检验。严格按照省局要求每个县局快速鉴别批次不能少于300批,送检不合格率不得低于25%的指标,加强对区(市)局药品快检工作的考核。

四、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作用提升药品监督稽查能力

20__年4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我市装备药品检测车在正式投入使用。自20__年3月底药品检测车装备到位来,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宣传,注重培训,初步发挥了药品检测车适基层运行及其高效快捷的整体效能。

(一)领导重视,药品检测车运行保障有力。20__年3月底,省局将药品检测车正式配备到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药品检测车管理运行领导小组”,明确由稽查大队和药检所直接负责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稽查大队和市药检所各指定二名药品监督人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参与检测车的每次运行和操作。为保障药品检测车的顺利运行,我局及时划拨了专项资金,专门配备了专用车库存放药品检测车,安排专人负责保存笔记本电脑,并为药品检测车购买了保险。为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我们还举办了由全市稽查人员参加的“__市药品检测车运行情况分析座谈会”,市局稽查大队和药检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最佳的运行方案,探讨如何解决检测车在实际运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发挥药品检测车最大的监督效能。

(二)完善制度,药品检测车管理有序。为确保药品检测车有效运行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高效快捷的初筛功能,按照省局、省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__市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为保证药品检测车运行的覆盖率,根据我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人口分布情况,针对不同的监管区域,我们还制订了《药品检测车年度运行计划》,明确了药品检测车每月到2个区市,每区市运行二周。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药品检测车数据上报制度》和规范的《药品检测车档案》。为药品检测车的安全、高效、快捷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宣传,药品检测车运行的氛围浓厚。药品检测车不仅有其识别假劣药品的先进技术,同时对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具有巨大的震慑力。我局在药品检测车配备到位后,在__日报发了题为“我市第一台药品快速检测车正式投入使用(配发照片)”的新闻,并同时在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放,部分区市(局)利用药品检测车启动运运行之机,邀请相关媒体记者进行跟踪宣传,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发表文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培训,车载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保障药品检测车能按计划有效运行,我局成立了“药品检测车及车载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时间和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会议之机,对全市稽查人员进行普及性培训。在检测车运行到各区(市)时,由指定的参训人员具体负责操作,逐步实现市局统一调度,区(市)局独立抽样检测的新格局。这样既培训了操作人员,又降低了运行费用。稽查大队把省局省所培训班讲义及快检车数据库中载明的能够快检的品种目录印发至有关业务人员,人手1份,组织认真学习,并将药品检测车开进区(市)局、药检所,请参加省局省所培训的同志现场讲授和指导,让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和操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五)计划运行,药品检测车整体优势初步发挥。药品检测车严格按计划运行,使得药品检测车的运行始终保持安全、合理、有序,20__年,药品检测车运行近7200公里,耗油近1400升,覆盖5区1市85个单位,现场检测药品品种461个,1258批次;向市药检所送样58个品种,106批次;经检验认定为假劣药品9个品种,12批次。

实践证明,药品检测车不仅是“监检结合”的平台,还是“监检结合”的重要纽带。我局药品检测车在开展以药品近红外检测法为主要检测方法的同时,还计划相继开展药品

化学检验方法、药品薄层色谱法和显微镜法。9月份,我局为快检车配置了专用的澄明度检测仪,效果较为明显。五、认真抓好《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稽查业务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颁布施行后,__市局高度重视,于20__年9月27日举办了有全市药品稽查人员参加的《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培训班。全体参训人员对《特别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就%26lt;特别规定%26gt;答问》,以及国家局印发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文学习。强化稽查执法人员《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在日常稽查中深入开展了《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

努力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现场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近年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稽查工作的各项部署,在对涉药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始终把提高稽查案卷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20__年起,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规范化办案,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多次在系统内部进行案卷制作规范化培训,提升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并积极探索通过计算机系统规范文书制作。特别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十月份组织开展全省药品稽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以来,市局领导对本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市县两级稽查机构积极准备,认真自查,以“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原则,在证据收集、执法文书制作上下功夫。为此,市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在主管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市、区(市)局稽查案卷质量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同时,通过案卷讲评、评查结果复议等制度,促进各单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使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最近结束的全省药品稽查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中,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取得了市级局得分第三名、县级局得分第四名、市县局综合得分第三名的好成绩。得到了省局考评组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扬。

六、强化措施,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稽查大队在做好案件协查工作的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将上季度向外省发函协查和承办协查情况汇总上报;做好省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尤其是省局转来的案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查处结果,未按期结案的及时说明情况;稽查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了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省药品质量公告前的核查工作,另外,提高重视程度,避免了迟报、漏报的问题,认真做好假药信息、稽查统计、较大案件等的上报工作。

20__年工作打算

20__年,稽查大队按照市局工作安排,根据稽查大队工作职责,在做好市局计划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较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药品监管的难点问题:(1)强化日常稽查,充分发挥9600111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扩大案源;(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稽查频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处理;(3)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典型案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走空票、体外循环、出租出借《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继续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5)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打击以搞义诊、义卖、药品宣传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6)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不按标准配制、私自配制、擅自对外销售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7)特别加强对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性及大型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8)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边界省份稽查的联防协作,重点打击边界地区存在的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地下造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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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专业学习,提升执法能力

开展全员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年内,分别组织1至2次监管人员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国家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监管人员尽快掌握监督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依法执政水平显著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工作机制

(一)各县市区(分)局要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意见》的要求,理顺局机关科室、队、所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权限。

(二)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备案管理、GMP认证、生产许可初审等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规范开展许可和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三)积极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品种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建立日常检查和执法稽查工作联动机制,在开展好日常检查的同时,加强执法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提升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违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执法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一)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国家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人员资质、厂房和设施设备、原料验收与使用、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添加药物等。对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重点检查受托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以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和大型超市为重点,针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销售冒用批准文号及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家局《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添加药物、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等内容。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要突出重点区域(批发市场、集中街区)、重点单位(大型商场、专卖店、美容美发店)、重点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标识问题产品),对进货来源、标签标识、台账建立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前期国家局对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药物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缓解视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保健食品和抗皱、抗衰老、抑制粉刺等化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从根本上打击和遏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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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皖卫医[x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国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并组织市直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机构主要领导专此召开会议,对活动实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

二、医教工作

三、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与所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b超管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上报相关计生信息表。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五)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

(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 省医院消防工作总结

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2009年传染科工作总结及次年计划

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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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构建一个体系

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就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尽快形成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无盲区、全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三、全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坚持常态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加快构建群防群控的综合治理格局,突出抓好完善机制、科学监管、专项整治、社会治理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职能到位。

一要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各县(区)、__工业园区要坚决贯彻落实《__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协调调度,确保2月底各县(区)、工业园区机构配备达到100%,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和基层食药监所负责人配备达到100%,一般干部到岗达到85%以上。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干部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统筹解决落实好协管员报酬,逐步解决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和检验检测设施等困难。

二要确保部门职责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厘清监管职责,明晰事权划分,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统一、协调、高效运行。

三要确保监管责任到位。要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标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全系统要对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责任,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到岗到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针对不同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继续巩固提升以往好的监管办法和成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下沉监管重心,全面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全力落实好市、县(区)、乡、村四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层级监管责任制。

四要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职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参谋助手、督查考核”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多协调、善协调,促进部门间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研究制定挂牌督办、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等操作性的具体办法,凡监管不力,致使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事前问责;凡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一律进行责任倒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落实科学监管。坚持以落实“网格化”监管为核心,以推行“痕迹化”监管为抓手,按照事前预防控制,事后监管处置的思路做好顶层设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风险排查防控。要通过早期介入、规范标准、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产生问题的隐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后续处理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消除报告盲点,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基层用户注册率、报告率要达到100%。同时要严格准入关口,发挥好审批准入门槛的作用,把不够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之外。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召回、退市和销毁制度,完善企业首负责任、责任追究、强制保险、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办法,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要推行网格模式管理,落实定人定点定责。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思路,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坐标式定位”的巡查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范围,提高监管频次,将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分解到组、量化到人、细化到岗,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管模式。以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痕迹和职能部门监管痕迹为主体,构建“痕迹监管”模式,力求日常监管网格化、痕迹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全程环节管控。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查,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在大型商场超市推行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试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转基因食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醋和酱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商、大中型餐饮单位100%的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率整体达到95%以上, 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和义务教育营养餐食堂供餐率要实现100%。大力实施小作坊改造提升、小餐饮综合整治工程,加强较大规模聚餐、重大节会的餐饮监管。对小摊点、小作坊、证照不全加工经营单位、偏僻区域等,要及时延伸监管力量,杜绝监管盲区。深入推进新版药品GMP、GSP实施工作,完善驻厂监督机制,加强质量控制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落实“十统一”的管理措施,药品生产过程法定标准执行率、规范检查率达到100%,购销环节索证索票、可追溯率实现100%。完善中药饮片质量追溯管理,资质审查建档率达到100%。推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共检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基本药物生产品种全覆盖抽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建立化妆品市场流通监管制度。强化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大型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监管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

四要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重大案件报告、集体讨论、案件合议、处罚内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确保违法案件查处率、一般程序案件公示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多方面的衔接配合,严格执行涉刑案件移送制度,严禁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严防控安全隐患。要抓主抓重,把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区域和行业治理好、整顿好,在新体制的第一年打赢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

一要摸清底子夯基础。要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为重点,3月底前集中开展摸底调研活动,认真调查掌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状,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数据信息库和监管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要紧盯隐患抓整治。在食品方面,重点开展六大领域(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馆、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市场)、六大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食用醋、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制度,禁止校园门口流动饮食摊贩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作坊”、“黑窝点”、非法添加、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或有害食品原料、制售假冒食品、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药品方面,巩固“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成效,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非药品冒充药品、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法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千方百计降低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要聚焦大案强稽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生产批发源头企业稽查,加强对网上销售、快递服务、电视购物等新兴业态的监管,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要“零容忍”,做到“五不放过”,即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整改完善不到位不放过,通过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形成重典治乱的高压态势。

(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共管共治。

一要不断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__-201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主阵地作用,既向广大群众宣传,又向生产经营监管单位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

二要建立完善投诉举报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快推进12331投诉举报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置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自律体系,强化企业首负责任,认真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做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严格落实“三书一约谈”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确保质量安全诚信评价率、公示率、不良行为档案记录率、“黑名单”制度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切实将失信企业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要大力实施示范创建工程。认真总结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经验,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水平。今年每县(区)都要创建5个创新典型性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扩大示范创建效应,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餐饮协会的协动作用,大力推广养生产品、养生名宴、养生小吃,积极培育熟肉制品和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建设具有__特色的小餐饮市场(街),促进“养生__”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全面加强六大能力建设

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全系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牢固树立“五种意识”。教育倡导广大食药监管人员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意识,切实维护好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利益;要树立履职尽责意识,真作为,会作为,敢作为,以有为争有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不负社会期望;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敢于攻坚克难,勇于破解监管难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要树立严格执法意识,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要树立团 结协作意识,讲大局,重和谐,求合力, 以团结协作的工作状态凝聚监管工作的正能量。其次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针对体制改革后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新的特点,积极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学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培训,采取集中轮训、研讨交流、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范围、广覆盖的全员培训,努力适应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第三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双联”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下功夫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在监管一线洞察发现问题,在监管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中的每项重点工作都要确定专人,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历,一项一项抓落实,并进行督查考核和评价,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强化项目意识,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加大检验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保障新机构有效履行新职能。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好市县业务专网及市级视频会议系统,完善信息化基础平台和监管应用系统,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全面提升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应用能力,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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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篇12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102号)要求,在*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的通知》和省、市《*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079.74件,查处案件907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

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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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10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10]15号),对2011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10—2011年)的通知》和省、市《2011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119.74件,查处案件911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201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联席会议,及时分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各部门及时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报送市整规办和通报相关部门,市整规办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有针对性、具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做法、案例等编发了31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简报》。

七、2008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关注和解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突出重点,深化各项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国务院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尚未出台前,仍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2011年部署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农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为重点,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节日市场监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服务体系,使一批诚信经营、质量可靠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