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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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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篇1

(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起草并报请政府印发《2016年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完成《轨道交通条例》《审计监督条例》《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商品流通条例》《养犬管理条例》《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16年度全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区()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养犬管理条例》《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政府部门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篇2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28号)和《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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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工作

(一)组织工作情况:

1、今年,我局对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了调整,由7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监督监察股,所有案件均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我局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由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稽查队执法人员100%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我局监督监察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设立投诉电话12365,由专人负责。

2、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雅安质监局“首查不罚”制度,对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1、我局今年所办理案件均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对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经过努力,无行政复议案件。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我局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随意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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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目标责任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分解任务。

二、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

今年2月份,我们根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区情实际,认真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并将初稿发放给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意见》更具可操作性。并将联合区委宣传部向全区下发该文件。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我们对以前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考核制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流动人口学法规范等各项学法制度,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

四、形式多样,氛围浓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1、报纸和电视动。不仅在《淮阴报》上把《条例》内容以知识问答的形式连载三期,而且电视台在中央1—10套、省、市、区电视频道用字幕连续一周滚动宣传,做到全覆盖。

2、标语和现场联动。在主要街道、工地、机关等地方悬挂标语47条,在最繁华、人员聚集的黄河广场进行现场咨询和宣传,发放《条例》和宣传资料200余份,扩展宣传的广度。

3、城市和乡镇联动。除了在主城区加大宣传力度,还把触角延伸到乡镇,在各个街道、大道上悬挂标语,力求做到无死角。

4、领导和民众联动。一方面派专人把《条例》送给各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并把《条例》主要精神简明扼要的书面向区、局领导汇报,另一方面深入机关、工地、广场、街道,接受宣传的广大民众达余人次,确保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实施从今年5月起实行的新《消防法》和《防震减灾法》,4月30日,我区举办培训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向红亲临培训班,并对学员们提出明确要求。5月份,区司法局根据季节特点,特制万把法制宣传折扇,送发给学校、机关、乡镇近百个单位3000余人,造成很大的宣传阵势,广大群众对这种新的普法方法很感兴趣,一致要求象这种别开生面的普法形式要多搞一些。

五、认真组织省级、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3月份,组织全区各乡镇申报区级民主法治村45个。5月份,我局深入基层了解各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从中择优选出王营镇越河村、西宋集镇新园村、凌桥乡李庵村、徐溜镇韩庄村和王营镇西坝社区五个单位作为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确定后,我们深入各村,现场指导,帮助准备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

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组在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区人事局下发了《淮安市公务员“五五”普法习题集》近3000册,并把习题完成情况纳入公务员年终考核范围,使法律知识成为全区公务员的必学内容。

七、落实青少年学法

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交通法律法规、禁毒教育等活动。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6月2日-15日,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特别邀请了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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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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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张东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及公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王秋玉负责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石英负责律师、两劳行政执法宣传工股股长关雅贤负责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完善,责任的明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建立了法制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复议法》,由于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加学习,使得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新上岗的同志,我们结合“双学”,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了常用法律、法规;对于在岗的同志,我们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证件年检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从事执法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有关监督制度。

从自查情况看,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办证、办案程序规则,依据事实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律师事务。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监督制度,对任何一件公证事项和案件,除承办的公证员、律师认真审查外,还要报请主任审批监督,做到该办理的要按程序认真履行,不该办理的拒不能接受。据统计,全年拒绝办理不合法证件三件。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坚持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截止6月上旬未发现行政执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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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供意见

为了更好地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我区的工作动态,结合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法工委认真抓好__x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在调研中我委认真制订好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到各相关部门的专题工作座谈会,开展调研,倾听各方对__x区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意见,通过调研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立案程序还有不够规范的地方,便民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涉诉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建议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立案,严格依法立案;二是加强涉诉涉法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队伍。另外在工作中认真配合好办公室及相关工委开展调研工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促进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工作,加强“一府两院”的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是直接联系群众的纽带,是了解“一府两院”工作好坏的一面镜子。为此,我委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为此,我委上半年配合办公室做好工作,共接待来访人员__人,来信__件。在工作中主要做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我委做好耐心细致的接访工作,专心听取他们来访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为了配合好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工作指示精神,针对群众来访的案件,能及时跟踪落实,特别是常委会或相关领导批示办理的件,实行全面跟踪落实,确保案件能及时答复;二是注重监督与强化落实相结合。为了解决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我委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作风,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我区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群众长期上访而未有解决的问题作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加强工作落实,通过听取各办理单位的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跟踪落实,针对一些案件迟迟未报处理结果的情况,认真监督办理,直至到有结果为止。

四、抓好拟任干部任前考试工作,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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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会前学法纳入了乡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建立了乡中心学习组会前学法制度,为学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并加强重大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四是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荐干部的重要条件。五是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将我乡机关党支部组织工作、换届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公示上墙,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教育月活动,我乡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将该项活动纳入工作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乡于3月底制作了宣传展板,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展。七是深入推进 “法律八进”工作,组织乡干部进____小学、进村组、进企业、进寺庙等50人次,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600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项动员会,及时对工作开展作了安排部署,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为顺利推进依法治县,我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了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主管抓,办公室具体抓,其他乡干部配合抓的普法工作格局,为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律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记录;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依法集体决策;坚持任用、录用干部前进行法律知识、依法办事情况考试考核,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工作。今年以来,我乡发放宣传单600张,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努力让我乡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归档归案工作。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乡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动员把此项工作作为全乡平安建设中的一项议事日程,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乡寺庙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工作组员力抓此项工作。

(二)加强寺庙法治宣传实现依法常态化治理加强法制进寺庙,在每年正月初九和六月十九两日期间加大法制宣传,以宣传栏、发放传单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

在上半年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氛围营造不够

二是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三是普法手段落后,形式单一,我乡普法宣传多数停留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上,影响小,效果差。

四是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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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镇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进程,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各办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开展依法治镇工作,依法治镇工作有序推进。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半年来,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法律八进”,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系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着力于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开展了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推进全民普法的关键环节。我镇始终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初至今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学法3次以上,所有干部职工参加了在线学法考试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等,并把公务员学法、用法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范畴,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辖区粘贴各类法制宣传标语200余条,努力做到法律进村入户。

    (二)着力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开展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学校法制课,为镇中心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参与指导依法治校工作。截止目前,法制副校长为镇中学、中心小学师生和家长讲课2次,授课达1100多人次。并通过“法律进学校”活动等途径,参观禁毒展览、听交警讲解《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

    三、打牢基础,强本固源,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工作

    我镇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向基层延伸,以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工作为契机,抓好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项目的“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常抓不懈的基层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和多方面、多种形式的基层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扩大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为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法治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厉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为了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我镇逐步建立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用权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镇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依照法律行事,集体研究,带领全镇全体干部自始至终亲力亲为,努力作好依法行政示范。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权。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镇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学习上级纪委廉政文件。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建设,每个村委会设立一个党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务、村务。镇纪委每月对村委会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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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法稽查,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执法人员的作风、纪律、工作质量、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进行常规稽查,对案卷质量等进行专项稽查,上半年开展各类稽查行动3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审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卷质量是卫生行业执法的生命线,今年我局继续加大案件审查力度,着力提高了案卷质量,从文书制作、主体合法性、适用法律条款、处罚裁量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案卷质量过关。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贯彻实施,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上半年,我局除继续抓好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以外,对医疗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卫生执法工作开展了经常性执法、突击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大了取缔力度和曝光力度,保障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区1-6月份未发生一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1、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类学校(幼儿园)档案;继续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结合部分学校“改食堂”工程,加强预防性卫生审查。3月至4月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10所大、中、小学、幼儿园的148家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量化分级的标准,督促学校改善必需的卫生基础设施,实施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大对学校校园饮食店的监管,积极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饮食店,不断拓宽学校卫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餐饮消费环节打击添加非法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社会餐饮435家,学校食堂148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其他集体食堂55家。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454人次,出动车辆417车次。截止专项行动结束,未发现餐饮单位使用非食用物质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及制品。

3、其他食品专项整治。上半年我们还开展了卤菜、保健食品、豆制品、超市等各类专项整治1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余户次,有效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我局共出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6车次,监督检查个体诊所17户次,取缔无证行医场所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000余元。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4至5月份,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60余家工厂进行了检查,发放了“南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进行填写。6月5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暨培训会议”。全区44家企业负责人或分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2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疫情报告和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和预防接种等情况。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的运作,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消毒剂的采购索证、使用和储备工作。

在防控手足口病期间,我局对辖区范围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8家。督促各单位做好学生或幼儿的“晨检”工作、落实消毒工作、加大课室的通风效果,预防和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

(五)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为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我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起,做到个个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处理及时率和规范处理率均达到100%。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共计1.2万元,查获并销毁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食品150多公斤。通过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地震慑了卫生违法者,维护了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卫生行政许可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我局严把卫生许可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此外,我局还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执法理念,实行人性化监管,提高上门监督的频率,协助管理相对人提高卫生水平。一是明确服务承诺,缩短办证时间。二是在每个街道公共卫生科开通受理窗口,群众可就近申请办理。三是把现场审查的任务落实分解到各个街道,缩短审查时间。四是偏远街道由公共卫生科统一集中办理,并送证上门。五是进一步落实收费减免措施,免收卫生许可证复核工本费,对持南京市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免收许可审查费,对困难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实行最大幅度的费用减免。上半年新办及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1346户,其中生产加工117户,销售796户,餐饮单位325户,单位食堂76户,学校食堂14户,工地食堂18户;新办及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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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七)在7月-8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陈副局长的正确领导及其他处室、站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处室同志共同努力,完成了2009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处同志在上半年工作中,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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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昆明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昆明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昆明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篇13

以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重点,狠抓各项整治任务落实。上半年清理流动经营186人次、占道摆卖234处、占道堆放343处、停车泊位障碍物65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牌匾89处,清理各类野广告2100余处。**环境面貌和管理秩序明显改善。

(二)散流体车辆查处工作

加强对未达到密闭标准和沿途散落车辆的管理,严格管控散流体运输车辆因不密闭覆盖、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滴漏而造成的城市道路污染等行为。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31车次,查处污染路面行为19起,区域内违规车辆明显降低,未苫盖车辆基本杜绝。

(三)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持续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做到新增违建“立见立拆”,确保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上半年拆除违建44处,面积536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3次。

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实地走访全区178家餐饮油烟污染单位,对未按要求安装的经营者按程序下达法律文书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已有159家单位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三、道路挖掘查处工作

对各类违章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全面查处,上半年共查处违章道路挖掘和破坏绿地行为19起,规范了**道路挖掘施工秩序。

四、大风天气安全预防工作

督促设置单位对结构有破损、松动、锈蚀、油漆脱落等问题的广告牌匾进行加固、修复或拆除。清理违规户外广告、破损牌匾56块。

五、迎接检查工作

上半年圆满完成迎接省、市领导来我区检查工作27次,在各类检查评比中市容管理工作到位,树立了我区良好的市容形象。

六、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