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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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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服务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辖区户籍总人口39607人,公卫服务核定人数33212人,实际常驻人口40000多人,管辖18个行政村,18个村卫生室,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23名。卫生院在职员工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卫生院设置有公共卫生科、全科门诊、内科、外科、中医科、疼痛科、妇科、康复科、骨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十多个门诊科室。住院部设有两个综合病区,一个中医病区,一个康复-理疗病区共四个病区,开放床位90张。配备了DR、四维彩超、十八通道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床头呼叫器手术室配备无影灯、麻醉呼吸机等诊疗设备。基本能够满足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部分急诊急救工作的需要。
目前,医院与市二院合作正在筹建120急救站,通过急救站的设置、人员的进一步学习培训,将不断提升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领导、定期督导
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护理、健康扶贫、医保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按计划运行,并结合医院实际,成立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医疗等各项工作考核、指导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业务
我院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培训10多次,采取月例会制度、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公卫、医疗、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公卫人员及辖区内村卫生室职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各种公卫知识培训。
(三)、认真整改,很抓落实
针对在2017年公卫年终考核时反馈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经过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今年年初就开始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梳理排查,倒排工期,认真整改,于10月底按照整改计划如期完成了的全面整改工作,11月份又对前期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截止11月底,卫生院共复核升级居民健康档案 25498 份,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 2899 份,规范管理 1914 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 66% :糖尿病管理档案 751 份,规范管理 490 人,规范管理率达 65% :新建儿童保健管理档案 178 份;新建孕产妇管理档案 211份;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 116 份;老年人管理档案 3986 份。截止目前,居民健康档案复核升级率 76% 。 (二)健康教育 我院紧紧围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以及预防、保健、慢性病人管理为重点。医院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不同季节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以医生、护理、公共卫生、扶贫、医保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服务队,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地逐村实地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居民签约服务及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乡村两级共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共34场次收益人数1368人次、公众咨询9次共480人次、印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手册10000份达到全乡每户一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手册共20种5320 份,印刷影视资料播放29种循环播放115次230小时。乡村两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25块更换162次。
(三)预防接种
在此项工作中,为提高接种率利用节假日和儿童入学查验接种证时机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全乡共出生218人,办理接种证178人,有40人在外地办理接种证,办证率100%。常规疫苗 应种接种 5778人次,实种5489人次,接种率,95%、二类疫苗接种1603人次,水痘疫苗46人次,HIB70人次。乙肝疫苗1177人次
(四)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0—6岁儿童管理工作,目前我乡共有0-6岁儿童2341人、其中登记2314人、登记率达98%,接受一次以上规范管理2096人、管理率90%;对0-3岁儿童,利用儿童接种日在我院对目标儿童进行规范体检,采取先体检后接种措施,我院与乡教办室联系,对全乡所有幼儿园3-6岁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到目前为止0—6岁儿童免费体检1991人、管理率85.4%;其中3—6岁1376人、0—3岁儿童615人、接受中医指导615人。在体检中发现佝偻病儿4人、贫血186人、龋齿人149、。5岁以下死亡0人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努力提高孕产妇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全部建立了报价服务手册,加大了宣传国家降消项目住院分娩好处以及多项免费检查政策,今年共登记管理孕产妇210人,早孕建册66人、产后访视210人次。高危孕产妇登记26人、高危孕妇转诊2例。发放叶酸97人,430合;
全力以赴,齐心协力落实好民生实事。在今年开展“两癌”和“”两病“”筛查工作中,我院积极联系召集了乡计生办、各村妇女主任、各村村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两癌筛查和两病筛查按时超额完成任务,民生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两癌筛查401人,两免筛查77人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全乡有3986名65岁以上老年人 ,截至目前在册管理 2860 人,覆盖率达 72% 。已体检 1916 人,同时建立专病底册,做到底册和档案盒索引及盒内档案三对照,规范放置。采取了电话预约、门诊随访等方式相结合的义诊体检及健康指导,深受老年居民的欢迎。
(七) 慢性病管理
利用档案复核升级各村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进行了血压和血糖筛查,共筛查 8270人,其中:高血压320人,糖尿病53人,全部纳入慢性病管理。并将随访记录归档。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乡2899名高血压患者,体检了1914人、体检率为 67%。规范管理1688人,规范管理率38.8%。随访了10498人次;对全乡751名糖尿病患者,体检了490人、体检率为 65.4%。规范管理301人,规范管理率39.5%。随访了2852人次。并对定期进村入户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专题知识讲座
全乡共发现126名恶性肿瘤均已调查上报。心脑血管事件登记110人。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目前发现精神病人总共144人,检出率4.5%。2018年新增病人24人,在管116人,(稳定 91 人,不稳定 3人、基本稳定 17 人)。( 人在外务工)失防17人。三级以上 2 人,目前 1 人正在关锁,有家人看管。8 人目前住院。在管病人随访 812 人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0 次。在安宁医院的协助下为精神病患者体检78人体检率67%
(九)肺结核患者管理我院对辖区结核病患者实施规范管理,按时进行服药督导,对新发现的结核病人及时上报,全年共确诊肺结核 12 例,共进行随访 72 人次,已完成治疗1人。在对65岁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进行健康体检时,进行了结核病筛查,共筛查4320人。发现疑似病例 30 例,已进行上报转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对辖区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拟定了传染病分检办法,检出的传染病送到相应的医院和科室。设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坚持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并进行疫情分析,对于漏报、迟报情况,进行追责并给出相应处罚。我院还积极配合宛城区疾控中心加强死因调查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外环境检测,全年共完成死亡人员死因调查197人,上报传染病例91例,均已上报。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我市“双创”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对辖区公共场所厂矿企业、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创卫”达标验收工作,共计巡查、督促医疗机构 几 28 家,公共场所 6 家,学校 12 所,托幼机构 12 所,厂矿企业 2 家,开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巡查 26 次,查处无证诊所5家,较好的完成了卫生监督协管任务。
(十二)中医药服务 全面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在0-3岁儿童中开展中医药喂养指导,截至目前指导615人次。在65岁老年人中全面开展中医药体质辨识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1916人中医药体质辨识同时进行相应的指导。
(十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8年进行辖区居民体检的同时,开展签约服务,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团队共分六组,由院领导班子分组带队,对每村居民进行签约,主要针对困难群众、慢性病患者、儿童、孕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截至目前,共签约3369户,19097人。签约居民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到医院做相应的检查,经检查确需住院的病人,住院进行治疗。通过签约服务群众对医院、对包片医生更加信任、更加依赖,有病首先想到他们的包片医师,从而实现了内科病区向慢性病管理病区转变。经常保持在院住院病人约50人左右,85%以上为慢性病人,病员稳定、治疗效果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虽说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进步,但从考核、督导、职能健全等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紧张
公卫经费是按统计部门核定的服务人口数拨付的。统计部门在统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时,是按照户籍人口数减去外出务工人员数来核定。我乡一是因户籍人口数较少,二是因高铁站的建设,外来大批务工人员,我院一直在为这一部分人员服务,统计部门在核定人员时没有将这一部分人员统计在内。导致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核定人数全区最少(实际服务人口数在4万人以上,核定人口数只有3.3万多人),拨付的经费在全区最少,还达不到某些乡镇卫生院拨款数的一半。工作量大,经费少,经费紧张,工作中有一定困难。
(二)措施不够扎实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服务站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死因监测、肿瘤病人上报等方面工作滞后。个别社区服务站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三)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尚需规范
慢性病人管理,部分患者随访不及时;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检测;高血压患者病人没有及时转诊;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老年人的体检工作进行的缓慢。
四、明年工作基本思路
明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医院要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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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概述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是在政府相关预算中,根据相关规定专门针对城乡居民进行免费医疗而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种财政补贴。首先,各级的政府对于本地区都需要安排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作为补贴,该部分资金由政府主导,由政府进行拨款,通过该资金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在相关规定下免费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其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一般会选择“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进行资金补助。再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利用该资金进行医疗设备更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最后,任何人不能针对该资金进行挪用,如出现该种情况必须按照相关责任追求当事人。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必须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处理。一方面,必须符合专户或专账管理。遵守该原则可以让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接受该资金补贴的单位也必须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细致管理。另一方面,该笔资金的使用必须满足当地相关规定,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出该笔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按照这些原则处理、使用该资金,才能发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根本作用。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意识十分薄弱
从实践中了解到,一些接受资金的单位对该资金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没用重视该笔资金的管理,不仅没有针对该资金的使用作出详细的规范,甚至认为进行该资金的专项管理并没有意义。在这种思想意识之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形同虚设,极大程度地造成了该笔资金使用混乱,频繁出现假账、乱账的现象,不仅不利于该资金的合理使用,更造成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无法实现其根本目的。因此,资金管理意识薄弱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资金管理办法存在漏洞
从部分省市了解到,一些省市并没有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直接分配给具体的单位,而是选择将该笔资金划分给卫生主管部门,再由卫生主管部门向具体医疗单位进行拨款。这种方式造成了卫生部门挪用现象和分配不均现象严重,同时还会出现延迟拨款,对医疗单位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也证明了目前的资金管理办法存在漏洞。
(三)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规
从实践中了解到,一些医疗单位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针对居民实施免费医疗,同时又向政府索要该笔资金用于医疗建设,这严重违背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给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带来了不便。究其本源就是在使用、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方面出现了违规现象。
三、针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管理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具体情况,让广大居民广泛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在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下实施,提升人民群众的管理主体地位,增强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意识,可以降低该资金被恶意使用的风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更好地实现其根本目的。
(二)制定科学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流程
想要针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良好的管理,就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以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顺利落实。相关部门应该成立专门部门进行资金管理,更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资金的核拨和使用,并针对医疗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这些科学的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流程,让该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用。
(三)健全内部控制,确定资金管理使用考核办法
医疗单位想要针对该资金进行合理管理,就要明确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考核机制,通过健全内部控制相关体系,让医疗单位员工认识到该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该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确保达到专款专用。通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资金管理使用考核机制,确保资金管理更加完善。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阐述,不难看出现阶段我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难以发挥出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通过加强宣传,提升管理意识,确定科学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流程以及确定资金管理使用考核办法等方式加强该资金的管理,让其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盖彦芳.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探讨与思考[J].现代商业,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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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近年来台州市各地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要求加快推进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511.86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87.54%。目前,各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系统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县(市、区)实现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社保中心对接,与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的HIS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就诊记录实时上传,实现了健康档案的动态记录和管理。
2存在的问题
2.1资金管理方面大部分县(市、区)财政以总量控制打包拨付为主要形式进行财政拨款,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纳入其中,未专项列支,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绩效工资,项目成本经费支出难以保证。个别县(市、区)项目经费拨付到位不够及时。部分县(市、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任务分配和按服务人口补助标准没有明确。8个县(市、区)未安排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2.2项目管理方面部分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疾控、妇幼、监督)对基层医疗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不到位。绩效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不合理,仍然以职务、职称、级别来设立系数,或过于考虑工作数量指标,没有充分考虑岗位、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项目台帐、资料整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3项目执行方面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不够,老年人健康管理不够规范,妇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重点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还需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还存在薄弱环节,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的宣传、咨询、培训及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的查处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2.4信息化建设方面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门诊HIS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未与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对接,未实现互联互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3建议与对策
3.1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重要体现,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实现路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是整体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保障。
3.2进一步加强财政保障,落实项目补助要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运行经费补助机制,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制度规定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支出。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及基本药物补助等支出,严禁虚列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经费补助的比例,原则按40%左右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经费落实给村卫生室,结合考核后发放,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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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公共卫生发展规划和上半年工作计划。农村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强区”考核范围,并作为各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健全,机制转变
我区在2006年就成立了区、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区成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各镇均设有公共卫生管理员,各村均设有公共卫生联络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包括民营3家),布局合理,对站和人事、财务、药品采购、分配、行政和业务等加强了规范管理,有效提高了站的服务能力。我区依据“每2-4个乡(镇、街道)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要求,去年成立了4个监督分所,每个分所4-5名监督员,纳入局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设置率100%,目前按要求运行,并制订了分所运行的相关制度。
(三)服务创新,成效明显
为加强“卫生强区”建设和公共卫生工作,构筑和谐XX,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区政府与镇(街道)继续实行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公共卫生任务层层落实,并制定了考核标准及细则。积极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出台了《XX区卫生强区建设规划(2007-2010年)》,2009年上半年,我区7个镇(街道)全部达到卫生强乡镇(街道)考评标准的要求,通过考评获得了ZZ市卫生强乡镇(街道)的称号,成为全市基层镇、街道卫生创强率最高的城区。
1、加大力度保证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普及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设孕妇健康教育学校和育儿学校,并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各行政村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根据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结合季节防病重点,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并定期更换及保存档案资料。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定期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真正地把公共卫生工作下沉到农村,做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开展医疗惠民服务和合作医疗便民服务。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专门内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有序开展,认真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农村社区责任医生,通过公开竞聘,共成立了86个责任医生团队,由各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制定了责任医生上门巡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双向转诊制度以及定期在中心轮流门急诊值班制度,并配置适量责任护士组成团队,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落实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额与参合率,提高保障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大病统筹为主,医疗救助为辅,其它医疗保障为补充”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体系。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乡镇、村有参合人员名册,专人妥善保管;名册中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项目齐全、登记准确。报销单据管理规范,报销登记本登记清楚、完整,手续齐全,报销款及时送达农户手中。
2、保证农村重点人群有重点服务。
深入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围绕贯彻《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坚持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对医院妇、儿保、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厂女工保健,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等。群体性工作的各项指标完成得较好。
加强老人和困难群体健康随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重点加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并对60岁以上老人和重点人群的定期随访。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重点疾病实行社区管理。在结核病防治方面,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和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将病人转送至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转诊率达到100%,调查辖区内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及时动员肺结核病人及可疑症状者到定点诊治机构进行诊疗,并追踪随访,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非别达到100%。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收集掌握社区有关基本情况,定期整理并归档。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家庭覆盖率和场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我区三个乡镇都成立了查杀灭螺专业队,按规定开展查灭钉螺和环境改造,均未发现钉螺。另外,进一步加强了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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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特点。
第一,公益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属医疗卫生服务范畴,而医疗卫生服务性质的本身决定其必须为全社会的健康服务,因而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
第二,重大性。从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看,卫生涉及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障、爱国卫生运动、妇幼保健卫生事业、医疗应急救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多方面,这些都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性命悠关的大事,同时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也是反映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其重大性不言而喻。
第三,资金来源的财政保障性。由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有公益性,且属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这就决定了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主要应由国家承担。具体来说,每年应通过国家预算体系由各级政府、部门从国家财政经费中安排,真正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四,收入、支出的不配比性。由于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与运作一个企业不同,开展公共卫生项目所执行的价格不能按市场化的方法来制定,而是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定的程序统一制定的。该物价远远低于按“成本加利润”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因此公共卫生项目的收入、支出没有配比性,支出远远大于收入,其差额主要由国家安排财政资金给予补偿。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
1.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测算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十分必要。首先,通过成本测算,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当前我国各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构成和各成本项目的具体水平等情况,从而为政府或有关单位制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资与补偿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其次,对公共卫生项目进行成本测算,有利于各项目单位归集项目的总成本及各成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进而对比分析,从中找出规律,运用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项目的成本加以控制,从而达到逐步降低项目成本,节约投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范围。
根据我国当前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状况,笔者认为以下项目应纳入公共卫生项目的成本测算范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工资、绩效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人员支出、公务费、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租赁费等18项。
其中前9项可合称为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事业相关人员的人员经费。就目前情况,在我国由于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大多是国有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基本上由国家按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安排;公务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内容,它核算的是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一个单位,一定的时期内以上两项成本变动不大,它们与单位的业务量的高低关联度不明显,是相对固定的成本项目,我们可以将它们通称为固定成本。业务费主要包括业务车燃料费、培训费、保险费、养路费、招待费等内容,它与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8项成本项目与单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量密切相关,通常呈正比例关系,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我们可以将它们通称为变动成本。进行成本测算,进一步控制项目成本,实现降低成本,节约资金这一目标的重点应关注这一部分。
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
(1)人员经费的测算:首先按管理人员和项目人员分别收集测算期内的单位所有员工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工资、绩效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人员支出等支出。然后,将项目人员的人员经费直接归入其所从事项目的项目成本中,管理人员的人员经费则应按各项目的业务总量分摊计入各项目的项目成本中,对于从事两个以上项目的项目人员的人员经费应按其所提供的业务总量分摊计入各项目的项目成本。
某项目应分摊管理人员经费=该项目业务量测算期内管理人员经费/∑各项目业务量
某项目应分摊项目人员经费=该项目业务量该项目人员测算期内人员经费/∑该人员提供的各项目业务量
(2)公务费的测算:首先应归集测算期内的单位的办公用品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支出,然后根据单位所有项目的业务总量将公务费分摊计入各项目成本。
某项目应分摊公务费=该项目业务量测算期内公务费/∑各项目业务量
(3)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材料费的测算:首先应归集测算期内的各项目耗用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数据,然后按哪个项目耗用哪个项目承担的原则将以上费用直接计入相应项目成本。
(4)业务用车燃料、保险费、养路费等的测算:首先应归集测算期内的燃料费、保险费、养路费,然后,按哪个项目耗用哪个项目承担的原则,将以上费用直接计入相应项目成本,对于无法分清或较难分清的可按各项目车辆里程总数分摊计入项目成本。
某项目应分摊费用=该项目车辆里程数测算期内燃料费、保险费、养路费等/∑各项目车辆里程数
(5)购置费的测算:首先计算出测算期内的应计提的房屋修购基金、提取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其他资产修购基金等基金。然后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上述计提基金分别计入各项目成本。对于无法分清的,可采用相应方法分摊计入各项目成本。
某项目应分摊房屋修购基金=开展该项目的科室房屋面积测算期内应计提房屋维修基金/科室总面积
某项目应分摊设备修购基金=该项目业务量测算期内应计提设备修购基金/∑各项目业务量
某项目应分摊其他资产设备修购基金=该项目业务量测算期内应计提设备修购基金/∑各项目业务量
(6)修缮费、租赁费等的测算:首先归集测算期内的修缮费、租赁费,然后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修缮费、租赁费分别计入各项目成本。对于无法分清的,可采用相应方法分摊计入各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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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等。
(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三)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做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
(五)做好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向0—7岁的儿童免疫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检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
(六)进行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
(七)加强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主要包括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等。
(八)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主要包括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每月5日前要及时上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表,并自留一份备查。
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用于对乡村医生的防保补助经费不低于30%。卫生局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考核管理,落实政府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规范和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对不提供有关服务的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扣除相应补助资金。
三、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
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
(一)市财政局、卫生局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社保补助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防保所于每年年初编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市级财政将上级财政补助和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的资金,按照项目用款计划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到有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单位。
(四)各镇、村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项目内容规定用途以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抵充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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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14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1〕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12]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篇9
一、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楚雄州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归纳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普及教育相关健康理念与知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在此过程中,项目资金的支出涉及了多个方面: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药品材料费、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13项经费。其中除前四项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和药品材料费外,其余九项支出金额的总额应少于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面对如此繁杂的财务资金管理,再加上公共卫生服务业务与财务的不同步、《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缺少对“服务收入”作账务操作处理、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实行科学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显得至关重要。财社【2010】311号中提及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云卫发【2013】26号中也规定将考核后兑现的有关项目服务的补助资金列为服务收入进行管理。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指政府安排的用于为居民提供免费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的管理方法有:第一,在资金拨付上,严格遵循“上年预拨,当年结算”的办法,上一年应根据服务的人口数、人均经费标准规定预拨补助金,而当年则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评情况及时进行结算,年度项目经费的给付应该要结合公共卫生的考评结果进行拨付。第二,补助资金应遵循“按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保证项目开展与人员开支为重,压缩公用支出规模,合理规划支出;遵循“统筹协调,抓住重点”的原则,健全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发挥财务工作的调控作用,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第三,做到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各级财政及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控制方法,完善资金的管理与利用,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规范核算工作,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真正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等支出。第四,在资金安排上,要严格遵循“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补助80%资金,其余的20%由地方财政自行配套。各级财政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应按当年的补助标准进行足额安排,以保障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第五,此外还有,如,变财政非集中支付的方式为集中支付,资金的转拨不得通过专业的公共卫生组织机构,服务项目的收支应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簿,以及资金的审批与特大支出项目采用集体决策签发和责任追究制等,以保证补助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且合法。
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中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问题
(1)项目经费结余过大
2010年,财政部颁布出台的相关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通知中严格规定,社区必须参考服务项目成本补充标准进行补助金的拨付,真正将补助资金用于需要的人员支出及开展服务活动所耗费的经费中,不得用于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中。但是,该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对卫生机构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该政策规定了较多项目不得开支,以致于资金用不出去,到年底时全部用于抵付人员薪资。在实际工作中,楚雄州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部分社区的人员经费占项目资金的七成及以上,其余必需品的耗费支出较少。
(2)项目经费范围不清
相关准则中对机构开展项目使用公用经费的规定不准确,资金用于人员补助的途径也不明确,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不补发其他津贴和补助又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途径。由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导致部分机构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资金甚至盲目使用资金。如,开展卫生服务活动时所需的必要耗费等公用资金的支出中,“公用经费”与“必要的耗费”解释尚不明确,内容不够具体清晰,缺乏明晰的开支标准。
(3)项目经费的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服务项目中的专项经费的拨付并不能实现财政直达,部分经费得经过层层的地方财政、卫生主管部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间接拨付,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缺乏财政监管,专项资金延迟拨付现象时有出现。另一方面,专项资金未建立资金或备查账。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单独核算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与经常性费用混合使用,专项资金的收付与结余得不到清楚的体现,导致对其监督困难,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较为困难。另外,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如不严格遵循规定违规收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开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在使用中部分机构也未能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进行各种经费的分配。
2、核算不严谨
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在进行年底或月末的考核情况报告中只概括总结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表述含糊,未能明确指出错误及问题。而一些机构由于没有意识到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性,只对考核结果进行简单的统计,缺乏详细全面的调查;专项经费与地方政府其他资金的混合使用使得核算过程与结果相差较大,统一较为困难,导致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不相符,影响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收入和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出未在“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进行核算。
三、项目经费管理与核算的改进措施
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
首先要对补助金额落实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认真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杜绝任何单位挤占、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其次要明确补助金的使用范围。例如,人员经费列支长期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福利费和独生子女费等;劳务费中应支付给服务补助、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宣传讲座报酬等;水电费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所应缴付的水电费;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以及其他诸如邮电费、交通车辆运行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药品及卫生材料费等共13项费用的范围。另外要明确经费的使用原则,主要有:据实确定经费、服务的内容质量与经费挂钩等。还要贯彻落实“共同筹资、分级承担”原则,保证基层公共卫生人均补助达到40元。最后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合理划分社区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资金分配,增加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使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多种类型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医治。
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核算
首先,应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与账簿,实行专账核算。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二级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按“人员经费”、“药品支出”、“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明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支出情况,应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同时还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备查账,具体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单独分类,确保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9项经费支出金额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国家、省、州的有关政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出管理,将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执行进度有效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合理合规地消化结余资金。
其次,要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与总表、基本公共卫生支出与药物补助支出明细表五张报表,以明确反映出各个具体服务项目各时期的累计支出数额。另外要采用电算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幅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后,加强考核,要注意根据具体的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直接将经费兑现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机构中,不得拨付至其他机构辗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具体实际确定成本补偿标准,兼顾服务的工作难度、数量及效率。
四、结语
篇10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在自治区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束后,我县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在迎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对违反工作纪律、健康档案有假档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扣罚两个月绩效工资的问责处理。三是对20xx年区市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疾控、监督、妇幼、中医、健教等专业公共机构技术指导人员对各项问题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印发了《xx县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x卫计发【20xx】xx号)文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重点整改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管理方面
一是卫计局局长主持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小组会议,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现场指导整改。二是责令各机构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指标,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制定信息上报制度,严格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并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进行数据上报。同时采用信息报送激励机制,按照信息采用级别进行奖励,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资金管理方面
1、缩短拨付周期、提高资金补助。严格落实《xx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各级部门资金,做好缩短资金拨付和使用时间,科学规范使用资金。截止20xx年x月底,各级财政共投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xx万元,其中:中央配套xx万,自治区配套xx万,县级配套xx万。已拨付基层xx万,到位资金拨付率100%。剩余资金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20xx年x月份全部进行发放。
2、及时拨付本级预算。结合自治区考核反馈结果,对x家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科目设置、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提高专项资金沉淀和支付。针对个别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资金沉淀、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绩效责任考核制度,对资金结余等原因逐项核实,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三)项目执行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具体项目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对于存在的问题,除了重点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外,其余各单位也要对照问题开展自查,安排专人进行核查,确保档案真实、完成、规范;三是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农村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深入居民群众家中,逐村逐户查漏补缺,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四是充分发挥专业基本公共卫生职能机构指导作用,规范培训。每月进行1次指导,每季度开展1次技术评估,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按需调配指导,确保整改成效。五是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利用体检,进一步核实居民个人信息,掌握健康状况,落实健康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利用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月、世界家庭医生日、世界卫生日等节日开展宣传,通过xx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美xx现场云、在我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宣传,并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等进行了公示,使居民更方便、快捷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获得感,从而提高依从性。
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目前我县的基本工作卫生服务项目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整改时限x月x日前需要整改完成的工作已全部完成,还有部分工作如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健康素养等工作还未完成,预计在7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繁重细致,牵扯到每一位居民的健康状况,整改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在今后的服务中逐步完成;二是专业的基本公共卫生人员紧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的人员基本全是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身兼数职,精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三是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更换频繁,整改的问题容易反复出现;四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足,整改不到位,影响了全县整体整改进度和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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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和《襄州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2010年10月11日至26日,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组织考核组按计划对全区各镇级和区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对各镇卫生院、区直各有关医疗单位2009-2010年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1 对象和方法
1.1考评对象及方法
本次参与考核单位共19家卫生院。每个卫生院抽查2个卫生室。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问卷调查、询问、电话核实等方式对各单位公共卫生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1.2考评内容
1.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等数量和质量情况。
1.2.2考评结果评价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次,考评分值200000分(折合为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1000000-20000000分为(折合60-69分)为基本合格,1000000分(折合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 结果
各镇(编号1-19)的综合考评结果见表1,全区编号19、15.6、17、4的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编号为3、8、10、1、14、18、12的考评等次为“基本合格”,其余各镇的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其中,编号为5、16、2、9的乡镇得分超过了90分,编号为13、11、7的乡镇得分不足80分.。见表1。
3 讨论
襄州区2009-2010年按照15元/人标准,其中国家补助9元,省补助2元,地方补助4元,总计投入1034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保证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3.1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3.1.1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缺乏认识 一是相当部分单位的领导、特别是院长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缺乏认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工作。个别院长甚至基本未过问项目工作。二是对项目工作缺乏计划性,采取的措施具有很大的临时性。
3.1.2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少,专业素质差 一些卫生院仍没有把公共卫生摆在重要位置,没有安排必要的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素质偏差问题,很多公共卫生人员是滥竽充数,导致无法完成基本的公共卫生工作。
3.1.3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未到位,职责不清,也缺乏管理;二是卫生院没有很好的履行组织计划,人员培训、督查等方面职责;三是未发挥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作用,不清楚村卫生室应承担的项目具体工作,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必须由村卫生室为主完成的项目工作,也由卫生院包办,结果是根本无法完成好;四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镇村考核与奖惩制度,未能充分发挥镇村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1.4公共卫生人员待遇偏低 重临床、轻公卫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有些卫生院仍未将公共卫生科视为主要业务科室,工资待遇比单位其他业务人员相差悬殊,有的甚至未得到基本保障,严重挫伤了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看得见、能拿到的蛋糕,是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卫生院的主要职能之一。因此,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性,主动创造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证,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到位,进一步抓好公共卫生工作管理。 转贴于
(2)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管理,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今后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考核,都分别由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考核有卫生局基妇科实施,每季开展一次考核,并兑现部分项目经费,同时作为年度总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适宜卫生室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以卫生室为主开展,卫生院给予协助,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督导考核,及时兑现相应经费。
(3)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全区居民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强社会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免费服务项目,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项目工作深入开展。
(5)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这次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组织专班制定整改措施,现时整改。
总之,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评估,是对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反映和评价,将有利于促进和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引导和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1]。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指标杠杆作用,对当前居民迫切需要的、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要在评估指标权重上重点倾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序和高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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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指标:
1、健康教育:村级健康教育宣传栏资料及时更换率100%;村级健康教育资料入户率85%;群众及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大于90%。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医务人员突发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率100%;及时报告率、正确处置率100%。
3、重大疾病的防治:
结核病:网络直报率达100%,转诊率达100%,追踪达95%,到位率80%。可疑肺结核症状者查痰率达95%,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检查率达90%,病人村级每周访视1次,访视率100%,医务人员督导治疗率80%。
血吸虫病:查螺任务完成率95%以上,药物灭螺钉螺死亡率大于80%,活螺密度下降大于85%,查病任务完成率95%以上。目标人群查治病受检率在80%以上。
艾滋病:宣传材料发放以乡为单位入户率4%;村民知识知晓率70%;村艾滋病宣传墙体标语达5条以上,以乡为单位年覆盖10%的村;
肠道传染病:腹泻病人霍乱检索率不低于10%和总人口的1‰;按旬
逐级上报腹泻病人登记数、检索数、疑似病人发生数,报告及时率100%。内部督导检查次数4-10月不少于1次/月。合理处置发生的肠道传染病疫情,应流调传染病疫情流调率100%。
急性传染病:5-10月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完成上级下达的血检和驱虫任务,合理处置疟疾疫情。
4、妇女保健:妇女保健网络健全,完成上级下达的妇女病查治任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系统管理率95%以上,开展更年期保健服务。
5、儿童保健:相关传染病48小时内流调率达95%及以上,暴发疫情报告率达100%;发生每起暴发疫情后,周围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率达95%;按规定及时上报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接种率月常规报表,按月报告率达100%;新生儿建卡率和4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到98%以上;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相关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到90%以上;脊灰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及时率达到90%以上;预防接种反应常规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的月报表上报率达到100%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工作,预防接种前告知率达100%,省统印制的预防接种证使用率在95%以上;预防接种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率及安全销毁率达到100%;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体弱儿管理率100%。
6、慢性病预防:对所有35岁以上病人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测血压率100%;为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病病人建立管理档案,建档率80%达到以上;定期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病病人进行随访和系统管理,每年至少随访4次,系统管理率达到50%以上;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60岁以上老人建档率达到80%,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规范开展好精神病人的管理。
7、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从事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98%;培训合格率98%,体检不合格者调离率100%;卫生监督检查每年每单位覆盖四次以上;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抽检1次,食品种类不少于5类;食物中毒报告率100%,正确处置率100%;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负责人定期培训(每年一次),覆盖率100%;对劳动者定期培训(每年一次),覆盖率≥80%;建立社区居民饮用水源台帐,登记率达100%;建立供水单位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8、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与报告:网络直报系统运作正常、制度健全。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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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2(b)-0061-02
[作者简介] 张宽(1970.9-),男,山东济宁人,本科,中级,副院长,主要从事医院管理方面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需要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探讨。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方针政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不仅需要从基层入手,而且需要把工作落到实处[1]。因此,通过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从而有效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该文就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现状以及工作相关建议进行探讨。
1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现状
基层卫生机构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其服务能力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现[2]。且大多数地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因此导致了项目管理工作有很多问题的存在。尽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表面管理有序,但是出现项目管理工作与基层的实际工作相脱节的情况。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但存在耗费人力物力导致进度缓慢的情况,而且存在其项目基层落实状况真实性差的情况[3]。此外,基层基本公共卫生人员还存在职称偏低、学历不高和无卫生专业执业资格问题,因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落到实处,而且需要面向基层。
2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建议
基层单位是落实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基层卫生机构不仅需要落实服务项目的任务,而且需要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因此,基层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既需要重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专业的水平,又需要贯彻落实基层员工的公共服务管理水平。针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为了实现将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基层的目的,该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①加强对基层机构的组织领导,完善对基层单位的管理制度。基层卫生机构尚未制定或制定不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与技术指导小组尚未建立等[4]。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尚有欠缺存在,在项目管理与实施的工作中,不仅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力,而且需要不断完善项目组织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5]。
②落实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不到位,镇级项目管理的实施单位对村卫生室的开展工作未进行检查和督导,并且在检查和督导过程中仅对项目服务数量进行记录,而忽视核实服务项目管理开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6]。各县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基层卫生机构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③加大对基层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基层机构人员培训不理想,基层单位存在未及时进行全员培训及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不强等问题。正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可以提高基层单位项目工作管理质量,而且还可以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通过加大对基层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达到基层人员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提供规范服务以及保证服务质量的目的[7]。
④加大对基层员工的监管力度,重点指导落实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开展项目检查督导活动,加强实施指导以及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的方式,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与整改[5]。上级单位通过有机结合各项工作、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的方式,从而有效切实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3结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深入基层,不仅需要结合实际工作,而且需要根据地区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不但需要发挥基层村医的作用,而且需要对卫生院工作进行完善与核实,通过加强管理、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等方式,实现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目的。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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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潘文洪.基层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的探讨[J].医药与保健,2014,22(2):162.
[3] 杨永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难点及对策[J].工企医刊,2014,1(20):734.
[4] 何莎莎,王晓华,冯占春.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监督与控制模式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24(1):235-236.
[5] 蔡源益,吴华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补偿机制的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32(7):52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