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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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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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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水利业的蓬勃发展,众多水利工程相继展开。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水利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也日益得到重视。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验收的重要手段。对承担水利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而言,执行严格的检测流程,履行规范的检测方法,出具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报告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对水利工程而言,产品的管理是检测成败的关键,检测产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产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产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确保检测对象符合规范要求,从而使检验结果准确、可靠、规范。

一、高质量检测报告规范性的重要意义

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判定水利产品是否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重要技术文件,能够客观地反映水利产品的质量信息。对于产品生产厂家来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该企业就其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对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是产品用户愿意购买并使用该产品的信心保证。

对于第三方专业质检机构来说,检测报告的质量直接反映该质检机构的工作质量,也反映了该检测机构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水利产品中有许多是属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如水文仪器和岩土工程仪器,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水利工程、水患治理、水资源调度管理等重大水利事件,是水利的基础和核心。当然,如果将一定数量的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整理、分析,就能得到某一时期某一种水利产品质量状况的宏观质量分析信息,这种客观的质量信息将成为水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从产品生产企业角度来说,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出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可以使企业对自己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如实把握,企业可以依据检验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来评价其生产现状、生产工艺,为企业的生产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从产品使用方的角度来说,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更加客观、可信,产品的使用方可以依据检验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来评价该产品的质量,为其实际使用决策提供技术参考。所以说,从检验报告中获得的信息是否准确,关系到报告的各方使用者能否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责任很最大,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因此,无论是产品生产企业本身还是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编制并出具一份科学规范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意义重大。

二、正确解读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应用,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般都是计算机打印输出件,因此外观基本都是 A4 纸大小,外观主要包括报告封面、报告封里、报告首页、报告其它内容页等。一般有条件的企业和质检机构都使用专用检测报告用纸,具有一定的防伪功能。企业自身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一般由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标准或制度加以规定,各企业间不尽相同。

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相对来说规范性更好些,原则上都符合国家计量认证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可以借鉴和参考。本文将重点探讨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一般来说,产品用户拿到一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首先要会辨识检测报告封面上的各种类标识信息,特别是涉及检测报告的真伪、检测机构的真伪、检测机构的权限级别、检测报告的有效性等方面信息,这是最为关键的。

三、加强对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审核与批准

加强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应从检验报告形成的全过程管理出发,制定相应配套的报告管理制度,从检测源头开始,加强对检测报告诞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特别是严把审核与批准关,这是重中之重。如:保证抽样信息流转的准确性,保证样品质量状态不发生变化,保证样品编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等信息不出差错;保证检测环境条件、所用仪器设备符合要求,操作符合规范;保证报告涉及个各相关人员各负其责、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义务等等。这些都是提高检验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

1、审核检测依据的现行有效性

选择正确、适用、现行有效的标准作为检测依据是保证检验工作和检验报告质量的前提和标准。特别是生产许可证检测,选择标准的一般原则是:首先选择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应选择被检产品的行业标准。若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则应选择被检产品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再加上生产企业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对于委托性检测,应严格依据委托合同中载明的检测依据开展检测工作,这里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委托检测合同时,委托方和检测机构应就检测依据进行有效沟通,在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明确,一但明确,就严格按此约定执行。

2、重点审核部分

(1)原始记录。包括原始检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原始记录不应是重新抄正的“原始”记录,应保证真实可靠。原始记录要尽量采用统一的推荐格式。记录中涉及到的受检单位、生产单位、产(商)品名称应采用规范化的全称。原始记录中错误的修改,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修改方法。如书写错误需要更改时是在差错处划一横线,正确的记录写在差错处附近,并加盖更改者的专用章。

(2)计量单位。检测报告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注意几个原则:一是优先采用符号原则,二是计量单位的汉字名称或符号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使用原则,三是计量单位汉字名称与符号不能混用原则。

(3)数据处理。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方法,一般可按照 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和GB8170《数据修改的规则》两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并注意特殊数据的处理方法。

(4)检验结果与检验结论。根据检验结果,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准确地为受检样品下检验结论。对委托单位送检的样品下结论可以写成“该规格型号样品所测项目符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对生产许可证检测的样品下结论时可以写“该规格型号产品本次抽检合格(或不符合),符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样可以使阅读报告的人员能清晰地理解检验结论。

3、检测报告的修改

检测报告在产品出厂前或者检测机构发出前,在任何环节发现问题,都应该及时进行修改,一般应采用收回原报告,并将修改会的检测报告重新向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报批。

当发现签发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现错误后,应立即进行更正。如果已经发往报告的使用方,应该及时向其追索,应采用收回原报告,以更改后的新报告更换原整个报告的方式进行更正。如果此方法不可行,可以另外发一个更正文件,明确告知要更正的报告编号、原内容和更正内容、本报告编号,更改文件的数量应与原报告数量相对应,以保证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结束语

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判定水利产品是否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重要技术文件,应在检测报告诞生的全过程始终注意保持检测报告的规范性,真实、客观地反映水利产品的质量信息。同时,一份规范的检测报告的诞生,凝聚了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共同心血,它是检测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承载了检测报告相关各方的信任,责任重大,因此,无论是产品生产企业还是专业的检测机构,都应严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审批手续,加强审批流程监管,以确保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准确性、权威性,最终为水利产品质量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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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 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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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这样格局的原因,是因为国有检测机构原本挂钩于政府各个系统内,政府部门抽检工作占了大半业务量。而外资机构因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同时拥有国际互认资质,对于欧美产品标准以及检测方法比较熟悉,对于各国标准变动也具有信息获取优势,他们的检测报告成为中国出口产品要获得进口国合作伙伴和消费者认可的“入关证”。

将来,这样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国有、外资、民资在国内检测市场的竞争会加大。随着整合的完成,一些大的检测集团将会具备与外资机构进行市场竞争的实力,而原来一些小而散的检测机构,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分派的一些抽检任务,或为企业开具一些不负责任的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随着市场化意识的提高,检测机构也会在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上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探索,而不仅仅刻板地遵循国标。企业会更多的考虑消费者的使用感受,也会对检测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第三方检测朝着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发展。

一个大趋势是,中国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中国的产品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之间日益趋近,有些甚至更严格。因此国内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也越来越严,原先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各用“两套标准”的情况也会慢慢消失,这将逼迫企业更加的重视产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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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对原始数据的记录是非常关键的凭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就需要再这个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开据,所以检测部门不能将重点全部放在产品质量检测的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记录也是非常关键的,对检验结果的原始数据进行记录往往有着很多的要求,下面就将对这些要求进行总结。

二、产品质量检测原始数据的记录要求

1、填写完整

对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要求中,填写完整是最为基础的要求。若是将进行产品检测的产品看做是检验部门的产品时,进行原始检验结果的记录就是一个半成品,这个记录结果的好坏与检测报告的好坏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每个产品的检测报告中都应该有该产品的检验原始记录,并且保证原始记录与产品的编号是一致的,同时内容也是应该相符合的。很多记录结果为了将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描述,往往需要对检验的环境进行记录,包括检验环境的温度、湿度以及气压等。还应该在记录中包括进行检测的设备的型号以及进行检验的方法与检测条件等与检测结果有着紧密关系的内容。检验的原始记录是在开具检验证明的基础数据,所以要保证其有效性,所以进行检测的人员以及负责的人员应该在检测记录中签上自己的名字,使得检验记录能够找到相应的负责人员。所以对原始记录进行完整的记录是基础的要求,同时也是关键的要求。

2、检测内容真实

检测记录必须按照真实的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在检测过程中进行的检测项目必须全部在检测记录中进行记录,对检测结果的记录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检测内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方面的规范进行填写,其内容应该与实际的情况相符合。例如对水泥进行检验时,应该将水泥的型号、强度等内容进行如实的填写;其次检测结果应该真实化,也就是对检测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如实的填写,若是在检测过程中需要使用某些公式进行计算,那么在原始记录中应该将计算的公式进行全部的记录,从而对检测结果以及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验证。最后,很多产品进行检测必须在现场进行,比如大型的机械,对于这种产品应该在国家规定的规范内进行检验,对检验环境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些在原始记录中都应该进行全部记录。

3、原始记录管理规范化

对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过程中,应该要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进行,保证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原始记录作为产品的检验报告的最为原始的数据之一,其应该与检测报告进行统一的管理,并且得到相关检测机关的认可,对这些原始资料的保存应该持续三到五年,对于这类材料应该建立自己的管理档案,对其进行规范的管理。同时对于所有的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应该进行保存,保证在以后对产品进行重新的检验或者是追究本次的检验结果的时候能够保证原始记录被找到,在检测过程中绘制的相关数据图也需要进行保管,与原始记录材料一同进行保管。对原始记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有利于促进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可以提高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能力。

三、产品质量检验原始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所以该过程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原始记录过程中通常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在产品检验结果的原始记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人员不重视

对于产品质量检测原始结果的记录,很多工作人员没有真正的了解其重要的作用,在对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过程中,往往是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记录,导致了原始数据记录出现了一定的失误,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2、记录不真实

在对产品检验结果进行记录的过程中,经常记录数据与真实的数据之间并不相同,而出现差异的原因也有几个,首先就是工作人员对于记录的结果没有进行仔细的检测或者是看错,在记录时直接将这些不正确的数据进行了填写;其次就是工作人员在进行记录过程中使用的计算公式是错误的,从而导致了记录的结果与产品的实际结果是有着较大的差异,这是在原始记录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最后就是产品质量检验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在检测之前收受了产品生产厂家的贿赂,从而在进行检验数据填写时,将并不是合格的数据换成合格的数据,从而使得产品的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

3、原始记录没有实现规范化

从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对检验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过程中,应该做到规范化,不仅是在记录填写的过程中,各个数据应该是按照规定内容形成的,同时对于记录的内容条例应该是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最后在记录的保管过程中也是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的,保证记录得到妥善的保管。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却没有实现规范化。首先就是记录的内容没有按照规范进行,很多应该进行填写的内容却没有进行合理的填写,同时记录过程中,字迹是非常的潦草的,这不仅是没有按照规范进行,同时还可以表现出工作人员的不认真,在记录的保管过程中,也没有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导致了记录的丢失或者是损坏。

四、保证原始记录发挥作用的措施

1、提高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

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改变工作人员的意识,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到检测原始数据记录与检测的过程是同等重要的,使其能够更加重视原始记录的过程,认真负责的进行记录。

2、完善相关规范

对进行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相关规章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导致了记录过程中经常出现记录不真实以及不规范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产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部门对产品记录制定更加全面的规章制度,对记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采用责任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从而对记录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3、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进行产品记录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是保证记录准确的主要因素,所以应该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满足工作要求的,同时综合素质也是相对较高的,不会出现的行为,主要可以通过宣传教育以及培训来进行管理。

五、结束语

产品质量检测对产品的正常使用有着重要的关系,因此,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原始性的记录也是非常关键的,只有保证了记录结果的准确可靠,才能保证质量检验的科学合理,以及产品检验结果的公平与公正,这一切都必须从完善原始记录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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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怀林.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通用教程[M].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5.

[3]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M].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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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使用PCDC的硬件配置信息经管理员在PHPCMS后台审核后呈现在前台页面;对于审核退回的稿件,技术员可以登录后台修改内容后再由销售员(管理员)二审稿件,通过审核之后,便可以在前台浏览。通过审核的硬件配置信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打印。打印单据预览如图5所示。

打印尺寸按电脑打印纸241*210 -3-3,即241*93mm 进行打印,将得到上图效果。

4 结束语

本系统主要运用鲁大师5.1建立硬件“详细报告.txt”,通过DELPHI7编程处理提交到PHPCMS MYSQL数据库,实现PHPCMS对硬件信息查询和打印等管理。通过查询PHPCMS网站上的硬件配置信息,促进员工之间的协调,提高了完工单的纠正、监督、反馈等工作的效率,打印的单据得到客户认可。但由于本文不是直接调用鲁大师DLL或自已开发软件获取电脑硬件信息,因此,给系统的服务器维护升级、提取文本算法程序的修改等带来了诸多不便,仍需继续努力改进和解决。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张淑荣,苏兵.C/S与B/S两种软件体系结构[J].智能计算机

与应用,2010.6:1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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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黄春颖.利用PHPCMS系统建构网络课程的设计[J].科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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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唯创造.硬件信息一清二白――鲁大师让硬件尽在掌握[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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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玉溪特色烟叶数据库建立[J].农业网络信息,2011.6:44-47

[7] 李南.MySQL数据库跨越式升级中乱码问题分析及解决[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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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全部实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0年12月31日前,所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内容和实行时间由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规定。

三、准入品种和检测项目

蔬菜类: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芹菜、蕹菜、菜豆、豇豆17种蔬菜。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水果类:苹果、梨、枣、桃、香蕉、葡萄、柑橘类品种。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畜产品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检测项目:猪肉检测项目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

水产品类:鲜活鱼类、虾、蟹、贝类、中华鳖。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咹类代谢物。

四、监管部门职责

农业局:负责蔬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蔬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蔬菜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农业投入品及蔬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不合格蔬菜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畜牧局:负责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畜产品、水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水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林业局:负责果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果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果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果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管理工作;负责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和对不法经营者的处理处罚工作,配合农业、畜牧、林业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商务局:配合农业、畜牧、林业、工商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负责肉类产品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卫生局:负责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1、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凡是被列入市场准入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单位,都应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也不得转销其他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并依法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农产品流出登记备案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产品销售证明单,详细记载产品质量状况、品种、数量及流向。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有关内容;不能包装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销售者、超市和配送中心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并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不能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以及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4、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制度:凡列入市场准入的各类市场,都要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员,其职责是负责本市场准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违规经营、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推介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对本市场内违规经营者和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公示,并向消费者推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品种以及诚信经营者名单或摊位号。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6、主动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负责,发现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农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工商部门报告。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通过对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查,对一年内三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由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农产品经营资格,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

7、质量追溯制度: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根据质量检测信息和生产者、经营者个人信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对本地农产品,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直接追溯到基地和农户;对外埠农产品,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以信函形式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索要追溯结果,并对下批次产品重点跟踪检测。

8、入市直通车制度: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直接进入市场销售。(1)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和标志;(2)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次农产品,凭有效合格证明;(3)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4)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5)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或者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6)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凭检疫标志和检疫合格证明。

9、考核奖惩制度: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应当及时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遵规守法经营单位,由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制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都要与市场主办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体系

1、加强领导。成立*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兼任。各监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3)定期研究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4)编制农产品市场准入年度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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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铭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意义

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是控制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使用领域,从而避免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作为检验检测部门的工作人员,既要防止把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又要防止把合格品判为不合格,判别依据是检测数据。要想得到准确、可靠和公正的检测数据,不仅要严格执行检测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方法标准,还要使检验检测人员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专业技术素质,以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

注重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正确行使职权,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并对所检验结果负责。工作中要实行“管、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为国家为人民把好产品质量关。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逐一找出原因和对策。如针对报告和原始记录差错率较高的问题,要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奖罚条理的补充细则》,对检测行为加以约束。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内培外送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标准学习,定期考试和考核;加强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做到要专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针对人员结构不合理和素质较低的问题,要制定人员中期和长期的培训计划,提高人才专业理论知识。

三、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订的,可实施时,各检测机构在体制上、观念上和习惯上都不太适应,加上有些人为的形式主义内容贯穿其中,使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难以坚持,故一部分检测机构在通过计量认证后,质量保证体系出现了滑坡。为了防止滑坡,首先要树立了正确的计量认证指导思量,明确计量认证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机构的信誉和声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二是为了真正提高检测质量,教育全体检测人员放弃计量认证仅仅是为了得到一张证书的错误想法和做法。

为严格管理,提高检测质量,还应制定质量管理手册中奖罚条例的补充细则,规定各检测室每月都要对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环境卫生、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登记、工作日志、样品的委托和留转、报告的签章和发放等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要的要及时纠正;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检查内容除了月检查内容外,增加仪器设备检定标志的张贴、委托书和报告的编号有无漏、重、错的现象及资料存档等,并配置相应的奖罚措施。《质量管理手册》是检测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为适应新形式的需要还应重新修订《质量管理手册》,同时增补《内部工作文件格式》,使检测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行为准则的约束,使检测人员平时遇到问题不找领导找《质量管理手册》和《内部工作文件格式》,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误解和不规范的行为,同时提高了检测工作的质量。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并将其贯穿在质量保证体系的全过程中,才能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只有狠抓全员的质量意识,确确实实在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上下功夫,采取积极有效的质量活动,才能质量防止滑坡,真正提高检测工作的水平。

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和提高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相对来说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而容易完成,要保持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困难重重,特别是要与传统习惯势力做艰苦的斗争。传统管理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忽视预防,奉行“救火”方式,漏洞百出,忙于奔跑,造成了许多的损失和浪费;二是管理粗放,视规范化管理为“烦琐”,事事走捷径、图省事和不顾后果。在这种氛围下造就出的管理人员素质低、不严格和不细致,不但紧张不起来甚至认真不起来。为了防止传统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管理起侵蚀和离心作用,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使每个检测人员都进入质量保证体系所规定的“角色”,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和提高使每个检测人员都强化了质量意识,从而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承担起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的自身职责,不断地挤掉形式主义的水分。

在贯穿执行《质量管理手册》时,由于对标准理解有偏差或因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完全贯彻标准要求,因而可能在体系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为此,在保持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过程中,先每月对质量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以后变为三个月和半年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使质量保证体系牢牢地扎根于现实的土壤中而不是成为虚假的摆设。

改善质量保证体系的薄弱环节,从计量认证的实践上看,质量的策划,纠正和预防措施已及基础管理工作是其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纠正和预防措施是一项难度较大和要求较高的管理工作。多数人习惯于“纠正”,就事论事地解决问题,而不去想“为什么纠正”,因为后者要找原因,要制定和实施对策并加以验证。我们在近十年的计量认证实践中,不仅注重了改善质量保证体系的薄弱环节,而且还不定期地对《质量管理手册》中的不适应条款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因为我们知道“科技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质量的生命在于不断改进”,质量的改进是迅速提高检测水平的必由之路。对我们来说,质量的改进是提高检测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特别在当前获证机构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客户是通过比较来选择检测机构的。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不断的改进质量检测方式,创新质量检测方法,改进服务模式,提高质量检测的效果。

五、工作要细致,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的填写要真实、准确和规范

原始记录是检测工作过程的记载,因此检测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在原始记录中留下痕迹,同时应注意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规范性。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的成果,也是体现产品质量的真实性的一个客观的结果,是产品质量检测全部工作成绩的具体表现,检测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检测机构的声誉,体现着检测工作的质量。

此外,要加大宣传和贯彻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办法,督促有关单位执行。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企业贯彻执行产品技术标准,督促检查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和生产检验制度。

参考文献:

[1]刘克金.改善质量保证体系薄弱环节的措施[J].中国质量监督,2009-06

篇8

1 前言

随着中国移动通信产品采购方式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的方式转变,采购通信产品的平均单价大幅下降。一方面,网络建设的总体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另一方面,通信产品质量管控的压力也急剧增大。由于竞争加剧,部分供应商依靠恶性竞争的方式获取市场份额,采取降低原材料的使用数量或品质、降低生产工艺水平或减少生产工序等手段,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造成部分集中采购产品质量每况愈下,影响到集中采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应对产品质量形势严峻的局面,有效控制采购物资质量的整体水平,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315质量专项工作的通知》采购通[2012]275号,全国各省开展一级集采22种重点产品的到货检测工作。湖南分公司参照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对产品生命全流程进行界面划分,并对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上述办法实施以来,湖南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初见成效。截止到2014年5月,共进行了100次一级集采产品送检,共涉及14类一级集采物资;进行了591次一级集采产品自检,共涉及9类一级集采物资;进行了258次二级集采产品送检,共涉及10类二级集采物资;进行了251次二级集采产品自检,共涉及11类二级集采物资。集团共下发协查数43次,共协查39次,其中有15种产品没有到货,5种产品未分配到我公司,自检协查10次,调查协查5次,第三方送检7次。其中一级集采送检发现2批次瑕疵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二级集采送检发现7批次不合格产品。

湖南分公司采购中心制订了《中国移动湖南公司产品质量检测执行方案》,规范指导分公司到货自行检测,并收集、统计了各类产品供应商信息,梳理了省公司与分公司、供应商之间的沟通流程,保证供应商上传到集团平台的到货数据与分公司的检测报告对应。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价格比选,与集团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委托检测框架合同,质量管理第三方支撑体系已初步建成。

围绕集团公司进一步提出的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湖南分公司着重通过到货检测环节努力提高本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本文尝试就湖南分公司通信产品到货检测的具体实践内容、遇到的问题及面向未来的建议进行探讨。

2 到货检测具体实践

2.1 到货检测的定义和范围

根据集团公司“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通信产品在入围采购之后,按照逻辑顺序至少需要经过驻厂检测、入库抽检、到货检测、飞行检测等质量管控环节。

驻厂检测即中国移动派驻人员或委托检测机构到供应商生产地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严格对即将出厂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入库抽检即在各大库房中对通信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对产品简单易测的物理性能、电气性能进行检测,把控产品质量。飞行检测,即由集团公司根据需要随机安排质量抽检,深入到全国各省的供应商(驻厂检测)、库房(入库检测)、施工现场(到货检测)等各个环节,随机抽取产品进行独立检测,对各个检测环节进行校验。到货检测,即入库检测之后,由省、市公司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测。因此,到货检测所关注的产品,是即将被使用,往往已经运至地市分公司,或已经交付到工程人员手中的通信产品。

2.2 湖南分公司的质量检

测制度和架构建设

公司参照集团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对产品生命全流程进行界面划分,并对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质量管理的阶段分工

2.3 湖南分公司的质量检测流程梳理

湖南分公司采购中心制订了《中国移动湖南公司产品质量检测执行方案》规范,指导分公司到货自行检测,并收集、统计了各类产品供应商信息,梳理了省公司与分公司、供应商之间的沟通流程,保证供应商上传到集团平台的到货数据与分公司的检测报告对应。流程管理如图3所示。

2.4 湖南分公司的质量管理支撑体系

通过竞争性谈判,2013年6月委托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承接本省产品质量管理支撑工作。2013年9月,通过价格比选,重新与集团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框架合同。质量管理第三方支撑体系已建成,可以有效的规避质量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支撑体系的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

3 到货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湖南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但全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仍有待加强,质量管理的工作标准化程度与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和能力建设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现就一些发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

3.1 质量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制度有待完善

(1)缺乏畅通和固化的信息传递和报送机制

省公司目前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分公司当月的到货情况,由于分公司的每月到货物资包括省公司集采的和分公司自行采购的共2部分,导致当月的第三方送检工作无法按时准确的进行。在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期,各分公司对上报自检数据不够重视,存在自检报告上报不及时、自检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上报程序混乱等很多问题。

(2)与供应商的沟通机制不够完善

现阶段很大一部分供应商都不能每月及时反馈到货数据,缺乏主动沟通意识。供应商在上报数据时,常出现已经沟通好不上报数据的又上报了数据,或是上报的数据与邮件沟通的内容不符的情况。

3.2 自检能力不足

质量检测需要专业的检测知识,在自检的时候有些自检项目还需要用到专业的仪器仪表,分公司一般不具备使用仪器仪表自检的能力。因此,目前上报的自检报告中所检测的项目基本属于肉眼检测,未达到质量检测的真正目的。

3.3 专职人员缺乏

质量管理是公司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监管责任重大,但是由于人员配置问题,采购中心无法安排专人专岗管理,因此容易出现2种较为集中的问题:

(1)由于专职人员缺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的质量管理进行规划组织和实施,但由于是外部机构,在与其他部门/分公司的衔接、对供应商的管理以及与集团公司的沟通交流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导致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和效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2)有些分公司经常性更换质量检测负责人,导致质量检测方面的信息不能够及时传达,质量检测工作不能按时完成,降低了质量检测工作本身的质量和效率。

3.4 物流无法控制

由于采用外部物流公司,第三方抽样送检的样品有时不能及时送达检测机构,导致出具检测报告的周期过长。分公司在寄送样品时还出现过样品在寄送过程中丢失的情况。

4 质检管理探索

4.1 现有模式

目前我省是根据集团的集采目录按照检测单价单独和各第三方实验室签订合同,合同规定了检测范围和检测数量,并确定了每种物资的检测总金额。同时我省与湘通服检测中心签订了质量管理服务合同,由其来协调与配合集团、省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并承担17种物资的检测。具体如图5所示:

图5 现有检测管理模式

而这种模式导致我省的质量管理出现一些问题,比如:

(1)由于集团未指定二级集采物资检测机构,我省并未签订二级集采物资的检测合同,导致大部分二级集采物资没有被覆盖;

(2)由于合同中确定了具体的检测范围、检测数量和检测金额,往往导致某种物资因为超额而无法进行检测;

(3)由于市场营销通常会采购许多非通物资,这部分物资对应检测的机构往往很多,导致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签订合同,无法满足检测的实效性;

(4)目前是各个分公司寄送样品到对应的实验室,湘通服检测中心只负责信息收集与组织,有时会造成样品寄错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5)样品检测后,如果合格且未破坏,是由检测机构寄回对应的分公司,样品流转跟踪难度较大。

4.2 计划模式

为了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2014年我公司计划搭建一个质量管理平台,如图6所示。

质量管理平台将负责各类型产品抽样检测以及全流程管控与实施,负责组织和统筹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共享,负责与各检测机构的信息衔接等,保证各环节质量管理工作有效执行。

同时我公司只需和一家质量管理机构签订框架合同,由其与集团指定的第三方实验室签订检测合同。可以减少我公司的合同管理成本,同时又能解决以上提到的问题。

(1)与第三方质量管理机构签订框架合同(建议按物资总价值的1%收费,并且实行合同总金额封顶),且不限定具体检测物资的种类,这样可以保证覆盖尽可能多的物资;

(2)检测物资的覆盖范围和检测数量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证资金的最合理利用;

(3)当出现新增营销类物资检测时,我公司只需派单给第三方质量管理机构,由其去寻求支撑单位,免去了我公司的合同风险;

(4)各分公司均只和第三方质量管理机构进行沟通,样品均寄往同一个质量管理机构,由其进行统一管理与寄送;

(5)由于第三方质量管理机构与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有业务关系,方便其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管理,也方便样品流转跟踪。

4.3 建立质量管理专用信息平台

依托现有的物资管理平台,建立一套专用于质量管理的信息平台,将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以系统流程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囊括了公司内部与质量相关的各个部门接口、供应商接口、检测机构接口。具体到到货检测,供应商到货信息、分公司寄送样品、检测机构提交报告、建设和维护部门初验和终验等,都必须通过这个统一平台进行交互,能够起到统一管理、避免重复沟通、流程明晰、增强全员管理意识的作用。

4.4 增强分公司自检能力

分公司自检能力过弱已成为到货检测的一个明显漏洞。建议通过增加专职人员岗位、加强人员专岗培训、补充基本测试仪器仪表的措施,有效增强分公司的自检能力。

4.5 增加巡检

现阶段到货检测还只限于产品在使用之前的检测,建议增加对在网产品和施工现场的巡检,以便区分产品出现的问题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使用过程遭人为破坏等情况,最终可以起到对到货检测进行校验,同时对施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6 进一步前移部分到货检测

目前所有产品的到货检测都是由分公司进行,由于分公司仓库收货人员不属于专业检测人员,且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目测检验,很难发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还需从订单等多方面查找产品信息,与各分公司的沟通联系也相对较慢。因此建议在省库开展8类物资的到货检测工作,从仓库抽样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后可直接从仓库停止发货,将有效减少与分公司沟通联系的时间成本。

4.7 进一步统一标准

供应商的供货标准都是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依据,检测机构在对样品进行检测时发现,因采用的标准不同,不能正确判断样品是否合格,因此需要进一步统一供货和检测标准。

4.8 挖掘检测数据

通过深入挖掘积累的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数据分析,结合通信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应该可提供更有价值的完善建议。

5 总结

湖南分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深入开展了到货检测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体系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质量检测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上升渠道。但由于整个管理体系还处于初级的磨合阶段,尚存在管理意识不够强、自检能力过弱等现实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检测前移等建议和措施,希望今后能对湖南分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宝红.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一个实践者的角度[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2] 约瑟夫・M・朱兰. 朱兰质量手册[M]. 焦叔斌,译. 5版.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3] 洛丝特. 全面质量管理[M]. 李晓光,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4] 于献忠.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M]. 北京: 中国人事出版社, 2003.

[5] 约瑟夫・M・朱兰. 质量管理[M]. 北京: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86.

篇9

在长期经验积累及成熟的工作模式下,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传递,是人们理论联系实际,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而对于产品质量检验而言,主要是参照产品技术标准及产品所对应质量指标,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结论、从计量学的研究角度上说,量值主要是对物理量指标所表现出的检测数据信息。计量是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基础。计量工作保障了产品质量检验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二、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保证要素分析

实践表明: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均可对产品质量检验水平的高低产生影响,而科学、有效的计量则是对产品质量检验的有效控制与保证。在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计量保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以体现:

1.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计量意识以及技术素养是计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职业操守决定了该机构的计量意识和技术素养。人是最能动最革命的因素,只有人的计量意识和技术素养上去了,这就有了产品质量检验的最基本计量保证。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充实、更新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选用的产品质检仪器设备所对应的的技术特性与工作状态是计量保证的前提要素

在产品的质量检验过程中,选用的仪器设备装置均应充分符合现阶段质量检验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什么样的仪器设备具备什么样的固有计量特性,因此,选用的产品质检仪器设备是计量保证的最前提要素。按照设备装置使用属性的不同,将其分为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及专用仪器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仪器设备具有不同方式的计量保证要求:首先,对于计量器具而言,应当按照定期方式进行计量检定,保证量值的准确与稳定;其次,对于试验设备则采取定期检验的验证方式,实现对设备性能的合理确定及有效性的判定;最后,对于专用仪器则应当通过比对、检定以及校验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其技术性能的有效评定。

3.产品质量检验条件的合理选取与确定是计量保证的关键要素

产品检验对应的技术标准针对应采取的方法和条件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时也可能出现两种较特殊的情况:一是所涉及到的内容倾向于原则化,操作性程度较低;二是所涉及到的仪器设备更新较快。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细化和补充,明确相应的要求与规范。对于第二种情况,应当通过比对试验的方式,在多次重复性的测量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计量误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所获检验数据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4.检验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及提高检测报告质量的是计量保证的重要要素

任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具备与之相对应的原始性记录,那是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计量结果直接反映,检验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直接关系着整个产品检验质量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因此,在相当的的实验中,要求在一组检验操作完成之后,必须及时对该组数据进行相关验证处理,判定与之相对应的测量进程是否属于正常范围之内,否则进行重测等相应处理,只有符合要求的原始数据才能适用于出具检测报告,才能保证报告质量的提高。

三、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保证实施分析

产品质量检验中所获取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是整个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中计量保证最关键。

为确保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构建以产品质量检验为主体的计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囊括了如下工作与工序:

质量检验产品样本的接收产品质量检验条件的衡量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设备运行状态的确定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试验步骤的实施产品质量检验试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检测与输出处理。

在整个流程当中,每个工作环节均涉及到的相应的计量管理问题及技术问题,环境干扰因素、计量因素以及设备工作性能因素在内的问题均应在质量检验工作过程当中加以有效控制。

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体系自建立之后就必须及时投入运转。在这一过程当中,运行机制的构建可以说是保障整个计量保证工作体系得以有效开展质量评价工作的关键所在。在运行机制的构建过程当中,应当特别重视对于计量管理工作的强化,从工作实际的角度入手,强化对相关计量管理工作部门与工作人员的合理配备。同时,相关工作部门,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所涉及到的各个计量保证环节展开不定期性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人员能够自觉且规范地完成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任务。例如: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机构的技术或是质量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应用“黑匣子”方案,促使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人员能够针对各种标准物质所对应的量值进行可靠性测量,同时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再现性,这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工作质量而言极为关键。

四、结束语

计量保证对于产品质量检验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其在提高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质量与检验数据可靠性方面均有着重要意义。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李琳.RD取样机在炭素产品检验中的实践与改进[C].//2010(南昌)中西部第三届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论坛论文集.2010:457-462.

[2]王,韩秋实,Bengt-Goran Rosen等.基于敏捷制造的产品检验信息数据描述方法研究[J].现代制造工程,2004,(6):49-50,37.

篇10

一、存在的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多以分包形式进行,建筑公司中标后将整个工程分割为几个部分,再分包给各个公司。这就造成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困难,而一些公司在进行施工时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材料的重要性,材料进场后只对数量进行验收而忽略了质量的检验,造成质量事故隐患;由于施工场地原因,材料堆放常常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使得材料的储存期间极有可能发生变化;未严格按照材料标准和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加荷速度,并在标准范围内取最低值;检测结果因受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材料的匀质性、设备仪器、环境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会造成检测出现误差数据处理,在进行同组试件测试时得出的数据结果离散性较大;目前我国建筑材料检测是由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材料送检批次要求及取样要求进行取样后送检,这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材料堆放时间,而且也不利于企业对材料的验收;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原来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现场,对施工现场建材产品状况的描述和取样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检测单位的工作在检测现场完成,仅对来样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建材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绝大部分建材检测机构带有政府色彩,且一直附属于母体的部门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际惯例,检测机构是不能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尤其是在加入世贸以后。这就为中国的建材检测机构带来了市场风险和压力。尽管对建材检测机构加大了管理力度,但检测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假、乱、低、缺”的现象。

二、改进的措施

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的领导,严守建筑材料三证关,加强对材料的检测是保证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购买建筑材料时,应首选正规厂家,直接购进并核查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家资质,对产品要验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制定和完善各项设计标准和检测标准是检测的重要保障。故在用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必须要符合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并有相应的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在较为重要的设备、仪器验收时也需要甲方去现场检查监督。因为这项工作是甲方最容易忽视的环节,如果建设单位材料在进行整个操作过程并没有及时向监理工程师上报,也没有给监理工程师相关的复印资料,或是当货到现场后没有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来进行检测验收,而是由材料部门或工地未经标准验收方式直接接收该材料,这样的不良现象都会造成问题材料的出现。

代表性取样是进行检测的关键环节,材料性能的检测报告是从样品检测中得出,检测报告得出的数据准确与否取决于所采的样品的是否有代表性。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材料检测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肩负起取样工作的施工企业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通过自身学习以及公司培训,熟知各种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了解不同材料的取样对于有效的检测建筑材料有着重要的影响,要科学、规范、代表性地取样,取样量过少或取样部位、取样方法的偏差,都会造成检测的误差,从而影响整个材料的质量检测。作为企业的质量保证机构,要强制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必要的强制性检测应根据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才能根除工程中的质量通病,防止伪劣材料进入工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准用于工程。

篇11

2013年3月中旬,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家具公司将50万元打入李成明(化名)的账户。然而,这笔来自“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认可”的赫赫有名的大牌家具企业的所谓“人道主义”的补偿款,并没有让李成明一家人得到些许安慰。经历了近15个月艰难维权的李成明,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

 

从2011年年初儿子李晓星(化名)患病至今,每月数千元的治疗费成为一家人难以背负的重担。更令李成明难过的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魔一点儿一点儿地吞噬着儿子的童年。

 

10岁爱子突染怪病

“爸爸,我又流鼻血了。”2011年春节前夕,放寒假在家的李晓星对父亲李成明说。自从放寒假后,晓星总说自己不舒服,时而头晕、时而头疼。特别是临近春节那几天,晓星一直低烧,还常流鼻血。

 

李成明是北京一家机械修造厂的库管员,春节前正是单位忙的时候。而此时,妻子王丽(化名)正在外地出差,李成明无暇带儿子去医院,只是买了些药,叮嘱晓星在家多休息。可是,眼看着年都过完了,晓星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咳嗽起来。

 

李成明带着晓星到家附近的中医院就诊。“支气管肺炎,孩子可能是招风了,吃几天中药就好了。”听着医生的话,李成明的心踏实了下来。拿着中医院开的几副中药,回家的路上他还责备儿子不听话,肯定是跑出去玩儿加重了病情。

 

几剂中药喝完,晓星的病情仍不见好转,反而从低烧转为高烧,连自己下床都变得困难。夫妻俩坐不住了,他们立刻抱着晓星来中医院住院治疗。几天后,连主治医生都对脸上已烧出红疹的晓星束手无策了,他们悄悄地将李成明叫出病房,低声说:“晓星的血常规检查中显示全血细胞减少。我建议你还是尽快带孩子去专科医院看看吧。”

 

李成明夫妇当天就带着晓星来到了北京儿童医院就诊。“我们怀疑是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就是白血病。”当听医生说出这话时,李成明呆在那儿许久没有反应过来,而王丽当场就昏了过去。他们不相信一直健康的儿子会得这么重的病。

 

在医院住了三周后,晓星被安排回家休息。虽然医生说目前晓星的病情尚且稳定,没有恶化的趋势,但是,病情随时可能反复,无法预测。因为医院迟迟没有确诊,无心工作的王丽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儿子。李成明也开始常常失眠,他想不明白儿子一直都很健康,饮食和作息都很注意,怎么会得白血病呢?何况白血病并不是一朝一夕就会得的,儿子也仅有10岁呀,问题到底出在哪?

 

疑名牌家具是祸首

因为晓星被疑为白血病,所以,王丽特别注意儿子房间的卫生。在一次擦拭完桌子后,王丽冷不丁地埋怨道:“这么贵的书桌有什么好的,当初花了那么多钱买的,到现在还有味儿!”

 

记得三年前在为儿子挑家具时,那个带着“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认可”字样的大品牌让李成明眼前一亮。虽然近万元的价格着实不便宜,但是,销售员一句“免费测甲醛,超标即退货”的承诺让李成明当即决定买下了这套家具。家具送到家里拆开包装那一刻,一股刺鼻味道扑面而来,让李成明夫妇顿生疑窦,安装师傅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新家具刚开始都会有点儿味道,多通通风就可以了”。

 

联想到晓星的病情,李成明恍然想起电视上关于室内家具污染致病的报道。他上网一查,80%的白血病与环境污染有关,如劣质家具中的甲醛、苯,长期吸入便可能是致病原因。“难道是这套家具害了孩子?”李成明和妻子面面相觑,他们越想越不敢让儿子再住在家里,连夜将晓星送去了爷爷奶奶家。

 

第二天上午,李成明找到当初买这套家具的家具城,要求全额退货。家具城的负责人听了李成明的遭遇,深表同情,但他也明确拒绝了退货的要求:“家具城只是代销,所有产品都是厂家直接供货。您买家具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如果您没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我们不能办理退货。您要真认为家具有问题,可以去做检测呀!”虽然退货的要求被拒,但负责人的话给李成明提了个醒。

 

“既然怀疑孩子是吸了毒气得的病,那就先监测下室内空气质量。”李成明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对晓星屋里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拿着机器上门检测后,出具了“屋内空气中甲醛和苯都超标,空屋时则空气质量合格”的报告。李成明拿着检测报告,心里有了底,他们坚信这份报告足以证明家具是有问题的。

 

检测难解维权困局

在检测报告出来后的近3个月的时间里,李成明夫妇跑了几趟家具城。但是,退货的事宜依然没有解决,这让他们倍感疲惫。此时,晓星的病情已刻不容缓。2011年晓星放暑假时,李成明为了确诊晓星的病情,抱着最后一点儿希望,再次来到儿童医院,为儿子预约了骨髓穿刺手术。看着穿刺过程中仅有10岁的儿子强忍剧痛留下的眼泪,李成明心如刀割。

 

带着样本,李成明两次乘火车往返天津血液病研究所。结论打碎了他们仅存的一点儿幻想,晓星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拿着确诊意见书,李成明和妻子不再犹豫。2011年8月,他们一纸诉状将家具城起诉至法院,要求马上拉走家具,并全额退还自己购买家具的货款。最终,在法院几次调解之后,家具城为李成明办理了退货手续。

 

买家具的钱是退了,可是一想到孩子巨额的治疗费,李成明决定继续维权。他认为家具公司生产的家具含有的甲醛和苯等有害物质致使儿子得病,因此,应该由家具公司支付晓星目前已花费的医疗费,并承担今后的医疗费。于是,当年10月,李成明以儿子晓星的名义将家具的生产企业起诉至法院,要求家具公司赔偿200万余元。

 

庭审中,家具公司不但不同意赔偿,反而显得非常委屈。“家具出售3年后,家具城一个电话就要求我们无条件退货,也没有说明原因,还扣了我们的货款。我们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公司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第一次开庭后,家具公司不同意赔

李成明自身不懂法律,但目前,为给儿子治病,花去了家中的所有积蓄,已负担不起请律师的费用。他和王丽商量后,决定由妻子安心照顾儿子,自己则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法律应对这场持久的官司。

 

第二次开庭时,李成明提出不认可家具公司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他认为检测是采用抽检的方式,不能证明自己购买的家具是合格的。同时,检测报告里也没有苯含量的检测。李成明当庭拿出了由有关鉴定机构出具的儿子的房间有家具时和空屋时的空气质量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有家具时室内空气严重污染,空屋时则空气质量合格。

 

这次开庭之后,家具公司露出了同意调解赔偿的口风,提出回去研究一下。李成明以为看到了官司胜利的曙光。但谁知一周后,家具公司的态度发生了质的变化。家具公司

的人说:“我们已经委托了同一家鉴定机构,将退回的家具放置在室内,封闭比上次检测更长的时间,对室内的甲醛、苯等含量进行检测,结果不但符合要求,其浓度更低于国家标准数倍。”

 

对于同一套家具,同一家鉴定机构出具了两份截然相反的检测报告,李成明感到不知所措。此外,家具公司还表示空气质量检测和家具质量检测使用的是两套标准,不能依据空气中有害物质标准来判断家具产品是否合格。眼看着自己的检测报告成了一纸空文,李成明很是气愤,他坚信家具苯超标与孩子患病存在因果关系,当庭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人道主义补偿背后的无奈

在等待司法鉴定结论的几个月里,家具公司几次提出调解,但最后都因为赔偿数额不一致而不了了之。眼看双方调解的差距越来越大,李成明每次都是期望而来、失望而归。

2013年1月,李成明终于盼来了司法鉴定结论,结论显示:李晓星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生,不排除与苯超标存在因果关系。“不排除就是有问题!”李成明心里顿时充满了信心。但是,法官告诉他,依鉴定结论,法院最终也只能在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部分衡量赔偿问题,后续的治疗费用属于目前不能确定的损失,法院是不能支持的。这部分费用需要在以后有医疗费单据的情况下另行起诉。

 

经历了15个月的诉讼,最终还是不能一次性解决经济上的困境,此刻,李成明身心疲惫到了极点。所幸,法官的调解又让他看到了希望。更重要的是,临近“3·15”,家具公司的态度不再强硬。2月27日,家具公司提出了最终的调解方案:李成明认可家具公司对本案无责,家具公司向李成明支付50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款。

 

这个“无责”的结果并不是李成明想要的,但他不愿再让家人饱受诉讼的煎熬。更重要的是,他急需孩子后续治疗的费用。犹豫再三,李成明最终接受了家具公司的调解方案。

 

自从儿子被确诊为白血病后,李成明开始关注各类产品苯超标的问题。在向医院咨询时,医生告诉他虽然白血病的病因尚无定论,但是,超标的苯是极易忽视的致病成因。如果孩子长期暴露在苯超标的环境中,极易因污染而患上白血病。但让李成明难以理解的是,国家质量总局公布的检验标准中,家具质量检验中只强制要求检测甲醛,而苯并不在国家强制检测的范围。

 

2月27日上午,离开法庭前,李成明对法官说:“我要给国家质量总局、人大代表等写信建议,呼吁提高各产品行业对苯超标的重视程度。不能让我儿子的悲剧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维权支招

如何就材质问题与装修公司或家具公司打官司

要想跟装修公司或者家具公司打官司,首先要有检测报告。正规的报告单上应包含检测单位名称、有唯一编号的资质认定即cma(中国计量标志)的认证章,还应明确标示检测范围。一家具有cma认证的权威检测机构,应同时具备“须是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从事检测业务的专业机构、须使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须自己拥有室内环境检测项目专门独立的实验室、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须出示国家颁发的《室内环境检测职业资格证书》”这五个条件,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

 

当然,只有cma检测报告是不够的。比如,购买家具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能只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还要进行材料检测。这样,才能证明该材料是否合格。检测时,需要检测机构、业主、装修公司或材料商以及公证机构四方都在场。这样,检测报告在法庭上才有100%的说服力。另外,如果怀疑因家具、装修等问题致使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进而造成患病等情况,要想确认室内空气质量与患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还需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才能断定,并非简单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就能判断的。

篇1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向社会出具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数据和结论的专业检测机构,是以先进、可靠的检测手段向社会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公正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强化建筑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不仅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也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检测机构作为一个管理系统,在系统中有许多重要的环节,它们相互影响,互为依存,其中质量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因此,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质量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检测机构向良性方向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1.建筑检测管理工作现状

检测工作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建筑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是评价建筑主体、材料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建筑检测机构的管理,使用于本县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1.1发挥检测技术监督作用

对无证建材产品送检、禁用建材产品送检、委托送检建材详情不清等情况基本实现不接受委托检测,并对不合格的水泥、商品混凝土检测信息实行24小时速报,为广大使用单位发出警示慎用的信号,最大限度防止了不合格建材流入工地,最高限度防止了不合格建材用于结构工程。

1.2实施检测机构评审认可

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按时组织开展检测单位能力和行为评审,并在评审认可工作中引入专家评判机制。由专家评审,并由专家认可,对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数据跟踪,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1.3积极参与检测行业诚信管理

按省、市建筑检测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的诚信档案,参与检测机构诚信评比,推进质量诚信管理。通过诚信档案的建立和诚信评比的实施,倡导诚信管理,提高检测行业的可信度。

2.检测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2.1检测机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

检测机构工作性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也不同于一般的中介机构,由于检测对象质量的离散性、样品抽取的随机性、部分样品因检测而破坏使得检测数据不具有复现性等,使得检测工作中即使出现检测结果与客观实际不吻合的情况也较难分清责任。少数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就是利用这一特殊性,随意修改数据甚至弄虚作假。

2.2检测机构日常自我监督、管理不够

检测报告的合格与否,对于建材供应商和施工单位来说是很重要的,直接影响他们的经济利益。有的人私下里搞权钱交易,为小团体或一已之私利而徇私枉法,严重地影响了检测结果真实性、可靠性。现有的检测机构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起的监督制度也往往只搞一些形式,平常很少进行突击巡查和具体细查;对检测人员要求不严,内部监督乏力,发现问题也不深究;基本放弃了对具体工作过程的监督。

2.3工程现场质量与检测责任行为无法直接联系

虽然检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检测单位的检测不能“仅对来样负责”,但事实也无法把作为责任主体的检测机构和工程现场质量的责任进行有效的连接。有相当部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者,仅把检测作为资料过关的阶段。

2.4市场的恶性竞争

由于检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达到生存的目的,部分检测机构运用超常规手段承揽业务的现象已趋于普遍:如超资质范围承接检测业务;恶性压价;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随意更改检测数据等等。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所建立的一整套严格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形同虚设,检测报告的可信度、真实性、代表性得不到有效保证,直接制约了检测机构的发展。

2.5资源配置不合理,技术含量较低

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目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较多是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无论在技术水平、资金投入还是在人员配置、设备设施等方面投入均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发展速度缓慢。

3.检测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3.1 完善检测体系

在日常的检测工作中,要以贯彻实施《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为中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单位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大奖惩力度,不能将组织机构框图、各人的职责、权限范围、制度的保证等停留在纸上,用于应付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从样品的收发到检测过程的控制、检测报告的发放、设备的管理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要求来完成。质量负责人每年都要组织对质量体系进行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高管理者组织进行管理评审,对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及时调整,只有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检测水平、检测质量才能提高。检测行业管理机构明确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管,避免违规行为完全的发生。为了建设工程的质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使检测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2实现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互动

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原来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现场,对施工现场建材产品状况的描述和取样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检测单位的工作在检测现场完成,仅对来样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建材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应使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相互联系起来,从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信息跟踪到检测现场的检测情况,从检测现场的检测结论追溯到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状况,实现两场互动,保持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的一致性,真实反映建材产品的质量和特性。

3.3落实建材供应、使用、检测三方责任

从见证取样深化到三方确认,就是要紧紧抓住建材供应商,一旦检测结论产生,就能及时确认各方责任,顺利实现不合格产品的清场和对使用单位的警示。使用方,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理使用和见证使用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检测方应确保检测的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状况。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应充分发挥这三类对象的作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才能有效遏制检测工作中的假、乱现象。

3.4 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同样需要合理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这对检测机构保证人员素质、保证人员的连续性、岗位的合理性有重要的意义。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素质未来的工程检测机构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检测人员的培养将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尽快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检测骨干的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

4.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建立完善质保体系,加强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迫切需要的,我们共同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公正、准确、科学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加强管理,更有效地服务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应本着正确反映建筑构件真实状况的原则进行,尽量避免不合理或错误的检测方法,为业主或设计单位作出合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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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T12+3

前言:在现代人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今天,建筑工程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质量的优劣主要是靠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来评定的,这些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是否科学、真实、有效,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者关注的焦点。

一、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质量检测的影响1.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影响与其对建设法制的影响极其相似。建设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由于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职能配置等方面的原因,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市场管理等分散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建设部的名称与“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不完全符合,内部机构设置也存在同样问题。机关行文通常在“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建设领域”等诸多概念上,字斟句酌,但始终没有确定各自的内涵和确切的定义,用语极不规范。由此带来了建设立法内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诸多缺陷。由于部门职能的重复交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实际需要分别立法,导致了本可以通过一两部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解决的问题,要由多部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不仅提高了立法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和企业效率。2.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商品房能够交付使用说明已通过了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没有通过验收就出售的情况),如果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还要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绝大多数的结果是复验仍然合格。但是如果有少数质量监督人员违法操作,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而购买人还再向他们申请重新核验,结果只能是合格,购买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这是我国的质量监督机制客观造成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向哪一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即使是向上一级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也未必就一定能做出公正的复验。更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复验,而法院是否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来否定这种政府行为,在现阶段还有很大的难度,也缺乏相应的依据。3.以商品房为例,在进入到流通领域前,应该属于建设工程;进入流通领域后,已成为商品,用于销售,是否还属于建设工程,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如果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则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检测规定对其进行检测,或作为法律依据,此时做出的结论就要高于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外所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结论;如果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然而其却又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是目前法律之间不协调的规定之一,需要立法机关给出明确的规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业主是否是消费者也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业主出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实质上的购买行为,业主如何保障自己能得到合格的建筑产品?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是否还可以再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检?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无相应的规定。工程质量检测已成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处理工程质量纠纷、进行鉴定的重要手段,其责任重大,但是条例未提及检测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建筑工程检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技术标准的规范

各种材料产品按照材料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出具相应的出厂检验内容,在对材料进行直接检测时,要满足质量控制内容。作为质量监督局来说就是要定期的对产品进行复查,保证产品可以正常的投入进市场中,按照产品中规定的复检内容进行复检。

2.检测标准的执行

(1)企业标准是企业自身对自己所生产出的产品的标准,而且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核才能得到质量监测局的检测,否则是不能进行检测和使用的。

(2)委托单位选择标准。委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没有国家和行业内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它可以自行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3.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

在进行材料的取样时,应该按照样品的取样标准进行取样,这样才能保证质量检测的可靠性,并且要保证样品的护送过程中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

对于结构实体的检测,应该把控好检测数据中的变量,取得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控制好检测质量,从检测的采样开始就对检测有专门的人员检查和把关,避免检测方法的错误而导致监测数据的不准确,不具有代表性。

三、如何把控质量检测

1.落实检测职能

由于检测体系的构成比较复杂,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控检测会存在很多问题。各级监督机构应该根据政府的政策设定检测范围和检测内容,提高单位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为取得准确的检测数据而努力。质量监督局应该严把检测关,做到让百姓放心,通过对检测中变量的控制而得到相应的数据。

2.增强检测工作监督机制

检测工作监督机制是社会上通过建立一些检测机构,从而达到对质量监督局的监督工作,以防质量监督局的垄断性。检测数据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可靠,以防因为检测数据的不完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监督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善检测工作,通过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做到对企业生产标准的监督。

(1)加强行业监管体系的建设,保证有相同的制度标准。检测数据必须按照监测过程中的变量和不确定因素进行真实可靠的记录,建立起一套网络信息监管系统,并有专人看护,为随时的查阅提供方便和参照数据。

(2)监督评审制度的确定。在进行质量检测的过程中,由于没有一定的检测评审制度,很多产品的检测质量没有一定的标准,在下次进行同种产品的检测时,没有依据,很难达到检测的目的和要求,可能会导致检测的盲目性。

(3)对检测机构进行不定期的审查,避免检测机构中部分人员滥竽充数,同时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

(4)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让其定期出示检测报告,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

3.注重检测人员的素质培养

在检测行业中,缺乏的是检测的专业人才,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检测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导致出现一些检测方法的错误,或者检测的不规范等。对于检测质量的控制就是要保证地方检测人员的学习时间和个人素质,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防止检测队伍的不规范和老龄化,提高检测的效率,保证检测质量。注重检测人员的学习情况,保证检测人员的学习时间,通过学习在工作岗位上的技术能力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不光要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还应该注重检测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个人素质,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通过对产品的质量检测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质量的提升。

4.政府的大力支持

每个行业的兴衰跟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只有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检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对检测行业的资格认证,政府进行有效的调节措施,保证检测仪器的落实和检测人员的素质,有利的经济支持是改变检测行业的人员质量的主要途径。通过政府政策的干预,对检测标准不合格的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检测行业的检测积极性,提高行业内的能动性。

5.规范检测机构

目前我国的质量检测有质量监督局,但是在质量检测这个行业内很注重检测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由于是共有单位,对于检测没有一定的重视。在规范检测机构的时候,首先要做到对质量监督局人员的规范,认真工作态度,强化工作能力,不通过经验说话只通过检测数据说话,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其次要保证检测机构的系统性和标准的统一性,有标准可以参照,避免检测的漏洞出现。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