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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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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

篇1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篇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思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发展态势。但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产业整体水平不高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特别是基层薄弱的监管能力,使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呈频发和多发趋势。如何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作者认为,坚持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这也是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1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

食品安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单靠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一要强化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对基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了解最清楚,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基层同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掌控不同类别企业的潜在隐患和风险点,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信息上报。各乡镇(街道)都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加强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网络,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报告、早处置。三要强化协助执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大多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但是要积极协助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四要强化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举措等,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2创新体制,科学合理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近年来,国务院做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重要部署,主要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作者认为,就我市来看,每个县区市场局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际,需要将编制设定在40到100人之间,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工作职能整合起来,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街道)联系至少2名监管员,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采取派驻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编制在3-5人为宜,编制可以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这样设置的优势是,既可以锁定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又解决乡镇监管不执法的困境;同时乡镇(街道)食安办对上既接受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又接受县区食品安全办的工作指导,同时协助县区食药监局的具体监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可以协调当地工商所、农业办、教育办、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3健全制度,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常设机构,承担着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二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协助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三要建立协助执法制度。积极协助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提升监管效能;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分析;五要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故),乡镇(街道)监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六要建立宣教培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区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八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凡是发生失职、渎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培训,着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要将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纳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所有基层监管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执法活动。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专家团队、科研院校,围绕基层监管职能、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等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基层监管人员不断提高应对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性,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举办实战演练,提高监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篇3

(一)食堂厨房硬件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

1、厨房设施布局不合理,未按生进熟出设置。

2、无专用配餐间,无紫外线消毒设施。

3、部分厨房地面脏、烂,平房未吊顶,无“四防”设施。

4、厨房燃料用天然气的4个,用蜂窝煤、散煤的21个。

5、部分厨房灶台、操作台、厨柜脏、烂,无冰箱、消毒柜,有的已坏或未正常使用。

6、部分食堂无库房,有的库房无货柜、货架,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不通风透气,无“四防”设施。

7、部分厨房紧邻猪、羊、鸡舍等有严重污染源的场所。

8、无餐具专用消毒保洁柜。

(二)医务室设置达不到标准要求。

1、一部分医务室与寝室在一起,未分开设置。

2、部分医务室无药品专柜,药品和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虽有药品专柜,但是药品和消杀用品、生活用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有大量抗生素等处方药和降压、降糖等药品。

4、无药品发放和使用记录。

(三)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差。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无健康体检证明,未经过专业培训;医务室人员无医师或药师证。

(五)大部分敬老院购进食品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货台账,未实行出入库验收;未建立药品进出台账记录。

(六)部分敬老院使用的井水等自备水源,无卫生部门水源水质检验检测报告。

三、几点建议

(一)落实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和承办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食安委、乡镇、街道、民政、食品药监、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在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组织下,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三)整改设施。厨房、库房设备设施规范,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立即整改,早日达标。建议在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下,敬老院不单独设立医务室,看病用药可联系就近乡镇医院或村卫生室。

篇4

二、广泛开展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视察活动。2013年上半年,镇人大共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4次,主要针对村庄环境整治、中心镇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参加代表60余人,视察单位及部门40余家,通过视察及调研活动,有效的促进了各单位、部门、村居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地位,扩大了镇人大的影响力。两次活动共收集代表建议和议案40余条,内容涉及城建、规划、医疗等工作,体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活动宗旨。二是认真开展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镇人大共组织接待选民3次、向选民述职12次,通过这两项活动,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提高了代表的只能意识。三是认真开展代表培训活动。7月2日,镇人大专门邀请县农委工作人员为我镇人大代表举办“人大代表农业培训班”,参加学法考试代表60余人,通过培训和考试,使代表更深入了解了农业业务知识,对代表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更大的帮助。

三、围绕代表议案,有针对性的进行履职活动

篇5

二、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保障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我局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两次重点转向检查,其他企业巡查开展了十多次。一是州县联合检查组对功果桥电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次检查由州局特种设备科黄德华科长带队,主要检查了水电十四局、水电四局、中铁十二局三家重点施工单位,检查方式以查阅台帐和实地检查为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诸如: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不齐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牌照不全且操作人员无证,塔吊未经登记、注册、检验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等问题。黄科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所在项目部进行了沟通衔接,对问题严重的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进入下一步执法程序。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围绕功果桥电站沿线公路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出未经许可擅自安装门式起重机案一起、门式起重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案一起,两起案件现已基本处罚完毕,实现罚没10万元。三是对我县水电站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水电站在用的特种设备和低压电器进行了检查,目前已查出了3家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四是围绕我县其他企业、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三、严格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样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保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切实加大对影响民生的重要商品进行监督抽样的力度,以油品、农资、饲料等产品为重点,现已抽样16个,目前大部分都在检验过程中。

四、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

今年*局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农资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对辖区分管负责的旧州镇、表村乡、漕涧镇、民建乡四个乡镇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以种子、农肥、农药、农机为检点和切入口,联合县农业局、籽种站工作人员,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历时8天,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查获过期籽种30余公斤、过期农药数百包,监督抽查了3个批次的化肥,切实加强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2009年5月上旬,*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县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各乡镇部分地方农资市场及经营的肥料、农药、种子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活动主要围绕商品进货凭证、注册商标、商品标识、检验合格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展开。此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6车次,共计检查农资销售商铺50余家,监督抽查了12个批次的化肥。

篇6

1.做好在外务工人员情况摸排,健全完善在外务工人员台账,对目前在重点地区,特别是高中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要做一次全面的摸排,必须主动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务工人员动向,劝阻其在解除高中风险警戒之前不要返乡,并告知其今年因疫情影响已经呼吁所有在外人员在当地就近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如果确定要返乡,需要提前10天向村、社区电话联系报备,在接到同意返乡的通知后,在返乡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提供个人行程绿码,如因个人行为不当引起疫情传播,将受到相应处罚。

2.已经返乡的人员,要加强个人管控,任何时候主动配合开展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对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要求其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日常体温监控,严格居家隔离措施,严禁参加任何聚会和走亲访友,在家与家人也要有隔离措施。

3.做好本地人员的管控,取消非必要的人员聚会,尽量取消社会活动聚集,减少在外聚集就餐,同时要劝阻重点疫区的亲朋好友推迟来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超过50人以上的聚餐和集会活动,如果要组织提前5天向村社区申请,村社区及时向镇综治办请示报备。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民政办、镇综治办、各村社区

二、开展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活动

严格按照市、镇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宣传行动,要求各村社区设立宣传站1个,成立宣传队伍,通过循环放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形式,同时充分利用会议、微信、qq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防控信息通报和卫生健康防疫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及时关注官方疫情动态,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增强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引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少串门、少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形成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天天讲广播、日日说宣传的宣传氛围。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各村社区

三、开展今冬明春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

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村庄集镇清洁行动,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重点对房前屋后的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柴草乱堆、畜禽散养等“脏乱差”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场镇超市、人员聚集点、庭院、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日常保洁和消毒力度,铲除病毒滋生源头,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积极开展家庭及周边环境大扫除。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组织动员作用,发动群众从家庭即周边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保持居室空气流通,做到室内桌面地面勤打扫、家居用品勤换洗、生活用具齐摆放。要充分发挥社会动员优势,结合春节等时点,广泛号召动员群众,构筑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积极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

2.全力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消除垃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协调组织作用,落实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农村公共区域、社区单元楼道口、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公共场所垃圾和废弃物。各村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镇直各单位要全面动员做好各自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特别是学校、车站等人员集中密集场所。

3.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冬春季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加强病媒生物监测,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减少病媒生物擎生地,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有效预防和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振兴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一)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社区、市场监管所要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为主题,狠抓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工作。

1.健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的设备或者设施,进一步完善集贸市场环卫设施、给排水、公厕、垃圾站、污物(水)处置和消毒等服务设施。

2.加大清洁卫生保洁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三定责任制,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采取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定时收集清运,全天候保洁,开展确保市场整洁卫生。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市家禽集中交易和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督促市场内不得有活禽交易和屠宰活动。沿河流域村社区还应注意河道清洁。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尤其是加大对冷藏冷冻食品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市场监管所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适时开展监测检测,坚决切断冷链物流病毒传播途径。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集镇办、市场监管所、愣山社区、黄浒社区、古佛寺村、新溪坝村

(二)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规范公共场所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防止各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教育。村(社区)以爱国主义教育、文明卫生习惯、肺炎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社会心理健康等为重点内容,采用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单、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科普知识,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村办公室、茶馆、副食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人员接触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

3.落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商铺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加强室内通风、环境消杀、人员健康监测,完善排队间隔、座次间隔提示提醒措施,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三)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车站要以“秩序规范,交通顺畅、管理有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交通场站,交通工具卫生秩序,确保冬春季疫情防控持续加强。

1.强化乘客组织管理。持续落实司乘人员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合理引导乘客亮码、测温、安检、候车时分散排队,减少乘客在车站、车厢内的聚集,方便乘客出行。

2.落实交通工具通风消毒。持续严格落实车站、交通工具设备设施消毒工作,做好日常清洁消毒,交通工具每日运营结束回库后须全面消毒,加强对非法运营车辆打击力度。

3.加强应急处置的演练。车站细化应急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如遇体温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对其引导致临时观察点,同时及时报告,并按既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置。加强文明劝导,做好春节等节假日乘客量大幅增多的应急准备。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交管办、车站

(四)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要以超市、餐饮企业等场所的食品安全、卫生整治为重点,切实规范配送过程,持续改善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确保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

1.强化食品行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清净、公勺公筷分餐制,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八个达标”。

2.落实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责任。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继续加强督查检查不松懈,落实防控要求不放松,持续保持良好加工环境条件,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3.严把冷链物流渠道关口。把好重点人员关,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把牢工具关,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强化信息关,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

4.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坝坝宴管理,针对春节前后人员聚集增多的趋势,各村社区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自办宴席申报制度,对自办宴席超过50人的全部要求进行申报,市场监管所要及时进行检查。大力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春节期间家庭宴席控制一家人参与,不扩大范围。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镇综治办、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公厕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要严格街道区域内公厕管理,要加强指导,公厕标识标牌应清晰明了,无牛皮癖小广告。洗手盆,厕门等公用设施完好,厕所内无异味、无尿垢、无苍蝇、无蛛网。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六)开展宾馆酒店专项整治

社区要以“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加强规范管理,开展宾馆旅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宾馆酒店内应储备一定的防疫物资,设置专用的清洗消毒间,配备专用的分类浸泡消毒容器和保洁柜。做好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采样和消杀。

2.加强客房通风换气。宾馆酒店客房需保持通风良好,经常开窗换气。

3.做好房间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等客用用品应每客每日全面清洗消毒,客房每客每日清理全面消毒,定期在店内采取灭蚊、蝇、鼠、蟑螂措施。

4.落实健康管理。在宾馆门口要求入住人员主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接受旅居史排查。制定并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风险,应及时向政府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篇7

二、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难以鉴别。我县绝大多数山区群众历来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习俗,而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和无毒蘑菇难以辨别,很多人是因为轻信流传的所谓毒蘑菇鉴别方法,加上宣传教育不到位,认为无毒才误食的。

(二)以“野蘑菇”为主的野物种类众多。我国已知毒蘑菇种类超过400种,多以牛肝菌科和鹅膏科为主。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含有多种毒素,一种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种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症状复杂。毒蘑菇中毒症状极其复杂,起初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患者自身不容发现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及时诊断,待进入肝脏损伤时期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期,患者死亡率极高。

(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盲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的监管执法力量并未按照职能划转、人随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只划转了职能,人员和编制数并未一并划转,导致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执法不到位。而且机构改革前,原质监局、食药品局、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基层没有派出机构,目前我县的市场监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担的职能包括办证办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全口径监管,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县每个乡镇常住人口约2-3万,每个乡镇市场主体约300户,但全县只设了5个分局,每个基层分局一般要监管2-3个乡镇、约70-80个行政村、约500-700户市场主体,每个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员,由于监管面大,人员少,监管出现盲区,特别是在城乡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五)市场监管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三局合一”后的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质监、食药办的监管职责,其种设备、医疗器械、餐饮、食品等监管领域对专业知识要求高,短时期内让执法人员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掌握技术性强的监管业务难度很大。

三、对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减少患者死亡。

(二)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应急药品、设备、人力、技术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应急队伍的培训,促使掌握各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治疗和事件处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县食安办积极会同县宣传部门、农业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传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区的农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重点加强预防野物中毒的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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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同时,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国际化、政治化的新趋势,面对制假售假手段的高技术化、高隐蔽性,我们的工作责任更重大,监管任务更艰巨。我们要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虽然,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近三年来均名列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前茅,但是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广大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仍是薄弱环节,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较大。因此,我们务必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

针对当前的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就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街镇乡政府要负总责,切实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各街镇乡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评估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和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并落实好应对措施。要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县府办《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足府办发〔2007〕40号)的规定,“乡镇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由街镇乡财政负责解决,县级财政给予适当专项补助”,切实保障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的监管责任,建立起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抓紧完善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当地政府要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力控制危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县政府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对各街镇乡的10大决策督查内容,对不履职尽责、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监管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负责。部门之间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原则,依法履职尽责,形成监管合力。县药监局要搞好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工商局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质监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卫生局要监管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农业、畜牧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动物防疫;贸易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清理整顿;教委要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督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部门内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当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健全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整治,下大力气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及虚假广告等行为,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

第三,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快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要在我们政府的监督管理下、督促下、指导下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们要大力加强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守诚信、不守法规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不得手软,不断加大公示力度,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对诚信守法企业,要大力宣传,以先进典型引领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的主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各个职能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鼓励、扶持守法守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为他们提供政策的优惠和支持。

三、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去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乡镇药品委托执法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从近一年的情况来看,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好转。今年,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探索和推进将食品药品的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要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医疗保驾护航。在推进改革中,要重点就运行效能、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与分析,找准问题、找准难点,积极探索下一步改革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着力点,抓出实效,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共享统筹城乡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的成果。

四、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民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这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新闻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过去大家都非常努力,成绩也比较显著,但是由于宣传的力度不大,沟通的形式不多,致使社会和群众不太了解我们的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有责任让全社会、让老百姓重视、关心这个对社会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让他们了解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想些什么,在做些什么,做得怎么样,需要社会各界来支持我们的工作,来参与我们的工作。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沟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理解、支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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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体提升全乡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建立乡、村、社三级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培育队伍建设,努力争取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和设施,着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

1.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示范乡争创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乡发展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时调整乡食安委成员,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乡食安委、各村(社区)食药协管员全体会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及责任。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根据我乡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乡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各村食品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同时积极向县食药局争取,按标准化配备落实乡级食品食药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的执法装备和设施。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财政专项投入。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执法装备等专项经费投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整合乡内食品检测资源,提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以满足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检测要求。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按监管职能职责,制定考核内容,对各社实行按季度考核,对各村(社区)及乡级相关单位实行半年制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挂钩。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度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及时曝光食品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用科学手段全程监控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安全依法、有效监管。

7.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会同乡级国土建设、农技站、扶贫等相关部门,鼓励支持农村食品生产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全乡经济发展,为群众致富之路提供有效保障。

(二)监督执法

1.坚持重点之乱,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惩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乡食药监管站、各村(社区)严格食品监管,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确保全乡食品安全。

2.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过期、三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要一查到底,该移交的必须移交,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3.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公布食品违法违规的经营个体,对失信予以惩戒,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全乡人民食品安全。

4.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备案登记,建立经营户台账,依法规范经营。

5.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问嘛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

1.全乡所有食品经营者要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并持续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对新开未办理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责令限期办理。建立健全责任制,扎实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各食品经营户务必建立进货、销货台账,明确食品流动轨迹,确保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能有效追溯,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要确保能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100%,确保全乡食品安全流通。

(四)应急管理

1.乡食品安全监管站成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售规章制度,完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至少培训两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真实。

(五)全民参与共建共治

1.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采用发宣传单,召开群众会议、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对食品安全支持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利用多种方式时效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知识,有效、及时、科学指导和引导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

3.建立健全投诉去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宠妃利用“12331”、“12315”、“12365”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兑现投诉举报奖励资金,激发群众人人参与、关注食品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活动方案》,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示范乡活动动员会,启动创建工作,各村(社区)也要及时部署,营造创建活动宣传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乡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申请验收阶段。按照创建考评验收细则和要求,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集中整治,整理完善创建活动影音、图片、文字等资料,建立专卷,并及时报送乡食药监管站归档,申请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巩固提高创建成果,不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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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对小麦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海产品、调味品、酒及饮料等10大类食品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质量稳步提高,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具体目标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到100%。

2、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4、在食品流通环节全面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规范城镇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大型集市的食品销售行为,增加现场检测手段。在全县9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进一步提高。

5、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到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建立实施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达到100%。

6、食品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进货纪录齐全,索证索票可追溯率达到95%以上。

7、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检测计划和信息实现统一。

8、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9、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10、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在各乡、镇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要建立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抓好日常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

(二)加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和督察督办力度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监督协管网和信息网络的建设,聘请兼职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工作站,延伸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食品各环节监管

1、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和检测。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继续加强对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问题的治理。在种植业上,严控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限量使用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在养殖业上,按规定标准使用添加剂,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加强对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日常监管与检测,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2、继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进实施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建档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标准,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和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完善食品标准化生产流程,抓好原材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建立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添加剂使用前的报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取缔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和检验能力的企业。

3、建立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销售制度。加快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和改造,加快县以上城镇牲畜定点屠宰厂的改造,全面推行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继续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向肉类联合加工方向发展,开展冷却肉、分割肉加工上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厂牲畜屠宰检疫和检验设施,加强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工作。

4、继续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实行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依法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行为。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全力推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有计划地推进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零售市场(网点)和食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推进集贸市场改建超市工作。整顿管理混乱、不具备基本功能的食品市场和网点。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及鲜活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质量卫生例行监测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实行退市、召回、销毁和公布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和村(屯)的各类食品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和小食品店食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抓好食品市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散装食品销售的日常监管检查。

5、继续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严格食品卫生准入,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开展中小型餐饮业整顿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全县中小型餐饮业分间操作、冷餐设施、餐具消毒等治本建设,加强进货渠道、生熟分开、健康体检和卫生制度等软件管理。

6、继续加强保健品、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一是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查处无证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及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制剂等违法问题,严格监督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二是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的监管。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从严核发有关证照,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取缔;加大对儿童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儿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性质严重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要扶持和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向各乡(镇)、村(屯)延伸食品经营连锁网点,整合改造各乡(镇)、村(屯)现有的食品网点,发展食品连锁经营网络。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试点企业档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办法和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认真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和本地区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定与授牌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投入品和生鲜农产品的监管。

(二)畜牧部门负责畜牧生产中饲料、兽药和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负责动物防疫和定点屠宰的检疫。

(三)环保部门负责对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

(五)工商部门负责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建立台帐、质量承诺等项规章制度;查处无证经营食品的业户和摊贩,打击经营假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在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建立食品检验机构,在农村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

(六)卫生部门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食堂、餐饮业的监管。

(七)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管和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负责督促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建立食品检验机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蔬菜、肉灌制品和酒类经营等的监管。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认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对动态食品质量的抽查监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集中监管工作的开展。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协调组织和办事机构的建设,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部门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部门要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强化监管检查,加强协调配合。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检查机制,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屯)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畜牧、质检、卫生、工商、商务和粮食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对上市农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使现有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资源发挥最大潜能,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切实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食品安全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要认真抓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和“9.15”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等大型集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认真做好日常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乡(镇)和村(屯)。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我县的优秀食品企业、名优食品,必要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通过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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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1、泔脚养猪专项整治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区域内生猪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摸,建立底数档案及分类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泔脚养猪的监控系统,做到发现一户取缔一户。食药监南翔分所要对现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底数档案;加大对餐厨垃圾的管理,确保90%以上的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公司回收处置,从而在源头上杜绝泔脚养猪问题。要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量进行普查,为核定餐厨垃圾收运量提供参考依据。配合区绿化市容局做好油水分离器的安装推进工作。镇派出所协同相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和泔脚养猪治理中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彻底取缔现有泔脚养猪户,杜绝区域泔脚养猪现象。(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食药监南翔分所、镇派出所)2、蔬菜准出准入工作。按照区食安委《关于区做好蔬菜准出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蔬菜的准入准出工作,指导种植户、检测点、销售户和市场主办方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应将集贸市场开展农残抽检作为星级市场评定的内容之一。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业园区蔬菜检测点的管理,定期抽检;要指导全镇各检测点如实开展检测工作。镇工商所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农残检测的指导和检查,引导每个市场开展检测工作,并将抽检结果在菜场电子屏幕上公示;要监督市场主办方查验相关凭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引导其在销售摊位前进行公示;要建立蔬菜台帐和备查制度,确保上市的蔬菜可追溯。(责任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工商所)3、废弃猪肉和病死猪监管。继续加大对辖区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屠宰场的废弃猪肉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病死猪、废弃猪肉不流入非法收运加工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要加强市场执行情况的督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同时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星级市场创建活动之一。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农产品质量法和动物产品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完善相关硬件配备,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镇工商所要加强市场(含超市、卖场)的检查,制定统一台帐,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平安市场创建的工作标准之一。要加强对摊主的宣传和培训,引导摊主开展此项工作,要求市场主办方配齐必要的设施和人员,比如冷柜、收集人员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工商所)4、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在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企业基本签定废弃油脂回收协议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签约率。镇食安办要加强对各环节企业签约情况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每年签约率保持100%。要加强废弃油脂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力争回收率达10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油水分离器安装的推进工作,实现大、中型餐饮单位、大型食堂、500人以上集体供餐单位和中央厨房油水分离器安装率达70%以上。加强对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加大非法收运企业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5、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和管理。(责任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6、“四小”行业整顿规范和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1)开展对生猪散养户的整顿规范。认真排摸并核实散养户生猪存栏量等基础数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缔。(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属地村委、开发区)(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严格执行《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放管理办法》,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打击无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镇整治办;配合单位:各属地村、社区)(3)开展食品小摊贩整顿规范。严格执行《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小摊贩的疏导和规范,将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纳入食品摊贩整治范围;继续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镇城管中队)(4)开展小餐饮整顿规范。全面推进全区小餐饮整治和规范,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大联勤等手段,督促其完善场所设施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提高小餐饮的办证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食药监南翔分所;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5)开展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充分发挥“一站三员”的作用,认真排摸,分类查处,形成长效。特别对地下食品加工窝点要坚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的原则,加大取缔力度。对有固定场所、又有消费群体、食品安全危害较小的无证单位,探索实行备案纳管制度,杜绝监管盲点。(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镇派出所)7、临保食品及过期食品处理的管理工作。一是检查督促大型超市卖场切实履行临保食品管理制度,确保“临保食品专柜(区)”设置到位,不走过场。二是加强临保食品全程动态监管,重点检查过期食品的退市记录、凭证及相关销毁情况,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三是试行临保食品分类提示制度。根据经营规模、食品性质等不同条件,指导小型超市、便利店等采取在临保食品包装上粘贴专门提示标识,而对于冷冻冷藏等有特殊存储要求的临保食品,则在其附近放置提示牌。(责任单位:镇工商所)8、农村自办酒、集体供餐等高风险单位监管。食药监南翔分所要强化对集体供餐、大中型餐饮企业、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的规范化管理,在全镇8个自办酒席场所中进一步完善场所硬件、落实场所责任、强化厨师管理培训和自办酒席台帐登记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全面推行市食安办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完成签约任务。(责任单位:食药监南翔分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属地村委)9、饮用水监管工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要加强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做好辖区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卫监分所)10、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推进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检测设备,建立自检的检测室或实验室,配备人员,健全制度,开展自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和需要开展抽检,扩大抽检种类和频次,严格抽样要求,确保抽检质量。(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11、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溯源制度,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上要覆盖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和餐饮单位,在品种上要逐步覆盖粮食、牛(羊)肉、蔬菜、水产品;要完善并推广现有标准化菜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切实加强超市、菜市场食品追溯和管理;不断规范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平台的使用,完善连锁经营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信息录入工作。(责任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12、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完善信用记录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准则为保障,以健全许可、监督、处罚信息制度为支撑,全面建设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同时,通过发放行政指导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形式,督促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单位:镇经济事务管理中心;配合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区质监局、镇工商所、食药监南翔分所)

工作措施

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

各村、社区应明确本单位食品安全的岗位职责,并按区块划分网络,建立“专管员制度”,将监管单位分户到人,责任到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明确本单位主体责任外,还需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责任人、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上墙公布明示。(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

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镇食安委与各村、社区及8个农村会所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要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签约;建立和完善各级监管责任落实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监管责任落实的网格化信息系统;制定监管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一站三员”及志愿者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和及时发现的良好局面。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教师、考核方式、培训措施、培训费用承担等,开展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协管人员、村居“一站三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和管理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和管理业务水平。(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披露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等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不断深化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聚焦社会热点,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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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驻社区深入细致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在工农街道办千佛村设立城管执法工作点,协调社区、村组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违法建(构)筑物修建情况,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原则,从违章搭建户拆除原有房屋、开挖地基源头抓起,重点加强节假日巡查,坚决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遏制因违规建房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现象。

(二)开展城管进校园活动,共抓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市东汽小学周边每天放学时段,大量无证摊贩在利益的驱使下向学生兜售各种无安全保障的食品,造成学校周边秩序混乱,且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为取缔东汽小学周边流动小吃摊点,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迅速制定方案,与学校沟通,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派驻城管执法人员进驻该校。我们以加强学生宣传为切入点,向学生讲解无照食品的危害及食品安全常识。同时,实现“全天候”监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流动小吃摊贩。

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校园周边无证小吃商贩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保障了学生饮食安全。

(三)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做好安全预案

2013年汛期将至,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到测、报、防、救、援等环节紧密衔接,提高灾害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应急准备。成立了由局负责人组成的30人应急抢险小组,及时发现灾情险情,快速组织抢险工作,确保在发生险情时辖区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二是坚持值班、请示和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巡查,全体职工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发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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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查原则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村(社区)为主体,以机关各部门工作为抓手,结合条线工作组织实施。

2、源头控制、预防在先:从源头上把问题、矛盾控制在一线,控制在基层,预防为主,建立长效预警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紧紧抓住那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加以解决。兼顾一般日常工作的原则。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巡查内容

以村(社区)为单元网格,涉及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阶段性进展情况。

2、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落实情况。

3、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打非治违、计划生育、环境整治、维护稳定等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需要巡查的工作。

四、巡查方式

(一)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每月深入各村(社区)、重点骨干企业巡查一次以上。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与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同时,结合平时工作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机巡查。通过听取汇报、召集会议、个别谈话和座谈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分管领导对条线分管工作和包村领导对所包的村(社区)应当每两周巡查一次以上。要主动帮助村(社区)等一线基层单位协调处理机关部门与基层的工作。同时主动巡查以下方面: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和上班时间办私事的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和串岗闲聊的现象。

2.值班值勤情况。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和报告制,重大节假日和特殊防护期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是否做到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安排晚上值班的,晚上是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是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方便群众办事和解决问题。

3.工作完成情况。党工委、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是否按进度完成;发展或服务发展项目是否推进有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是否进展顺利;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食品安全防治等重大任务是否责任落实;计划生育、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有无重大问题。

4.联系群众情况。村(社区)干部是否经常深入各自的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结果的案件,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了办理结果。

5.其它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对所在村(社区)自然村应当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落实从行政村到自然村、组、小区等为单位的网格责任,依托建立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受理本村(社区)居民投诉的各类问题,公开服务热线,实行村(社区)干部每周窗口公开接待制度。

(四)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包村情况,每周对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服务和指导。主动联系,配合村(社区)开展工作。特别是环保、安监、食品、药品卫生等责任部门,要对辖区进行每周的巡查,督促村(社区)、企业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五、巡查情况处置

1、各村(社区)在巡查过程中,如属于村里应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在一线解决。如属于条线部门管辖的事项,要及时向条线部门及包村领导汇报,条线部门、各包村领导要及时予以解决。

2、机关各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属于自己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事件,要及时处置,超出自己监管职责范围需上级职能部门处置的,一律实行书面报告制度。对企业和群众所提出的服务要求,超出街道办事处办理权限的,要负责告知上级办理单位名称、地点、联系电话,必要时,要亲自陪同协调办理。

3、班子领导在巡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帮助村(社区)协调处理好问题。如发现被巡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时,可以向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查单,并要求及时整改。被督查单位要在收到督查单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党工委督查室。

4、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不稳定苗头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六、有关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全街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开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质,强化全街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