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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的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把握传统伦理道德“以义制利”的原则,将我国传统文化中能够遵守道义,而不贪图不义之财的人作为学习的榜样或者将见利忘义的人作为反面教材对利义的选择问题加以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讲解,以此使学生能够在面对利义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二、借鉴传统伦理道德,完善学生的人格
当今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然而,很多人的内心为物欲所占据,气节、人格都成为一种腔调,一种说辞。若要在物欲纵横的环境下出淤泥而不染培养健康的人格,就必须做到自尊、自信、自强不息,就必须能够不被物欲控制灵魂,能够清晰的明辨是非,并坚持自己正确的立场不被外界的各种不良因素诱惑。传统伦理道德中关于气节的观念,不仅有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养成,而且有利于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自强不息精神的养成。因此,在学校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将传统伦理道德中的气节观融入到教学的过程中,使学生能够以古为镜端正自己的行为,完善自己的人格。
三、借鉴传统伦理道德,教会学生礼仪
孝悌之礼本来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孝敬父母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荣耀,善待将自己辛苦养大的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传统美德缺失的今天,没有工作能力的父母被视为儿女的负担,成为儿女的累赘,虐待父母甚至对父母的生死置之不理的例子举不胜举。
还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事业,只是给予父母足够的赡养费,使得年迈的父母虽然在物质上得到满足,然而却因为长年累月不能见到自己的儿女,忍受相思之苦造成精神上得不到安抚。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让学生学会孝悌之礼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而传统伦理道德中就有有关孝悌之礼的观念,古语中有这样一句话“百行孝为先”就是说的孝悌之礼。在学校德育的过程中,即可以结合我国古代的孝子典范来渗透孝悌之礼,也可以通过古语和典故来教育学生学会尊敬和善待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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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的传统文化是青年学生伦理道德教育的民族根基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属于道德文化,注重培养人的道德情感体系。如今,青年学生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观念呈多元发展,出现了一些道德迷失的现象,因此,青年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工作需要寻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资源,以此来弘扬中国的传统美德,规范青年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
(二)优秀的传统文化是青年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源泉
教育的价值取向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教育资源可以作为青年学生伦理道德教育的思想源泉。如,农业社会中“仁学”的内涵,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做人之道,都可以作为青年学生的道德教育源泉,同时通过提炼、转化,可以将其合理因素渗透到青年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中,进而构建青年学生的伦理道德体系。
二、不符合青年伦理道德教育的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
文化作为农业社会的政治附庸,中国传统文化也表现出较强的农业社会特征,传统文化中部分伦理道德内容也趋向于对封建礼法的学习和对个性的消弥。因此,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与青年伦理道德教育相一致的内容,如诚信观念、礼让观念、敬老爱幼观念、尊师重道观念、团结友善观念等,也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内容,如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等级观念和以“三从”“四德”为中心的男尊女卑观念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年的伦理道德教育一方面要甄别传统文化中符合现代教育价值取向的教育内容,并赋予其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另一方面,要甄别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内容,对于传统文化中激进、落后、阻碍当今社会与人发展的糟粕,则应摒弃和改进,以适应当代青年学生的伦理道德
教育。
三、发挥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青年学生伦理道德教育的积极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色彩,在对青年学生进行道德伦理教育的过程中,要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使其成为青年学生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
(一)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
中国传统文化中始终贯穿着一种从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先公后私、重义轻利的思想,并渗透着“尚公”“公忠”的道德思想,表现出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利益不息奋斗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胸怀天下的情怀也正是青年伦理道德教育的民族根基和思想根源。在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指引青年学生以前人为榜样,培养学生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爱国主义精神,并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构建爱国家、爱民族、爱人民的道德品质,强化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二)谦虚礼让精神的延续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中国人自古讲究谦恭礼让,谦虚礼让也成为中国伦理道德的民族特色。“虚己者进德之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等,都将谦虚作为自我修养的原动力。面对当代青年学生,可以培养青年学生“孝敬父母、尊重师长”的道德规范,培养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谦虚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品质,也是形成和谐社会秩序、文明的社会风气不可缺少的道德规范,面对青年学生,谦虚礼让也可以表现在对待学习、知识技能的态度上,激励青年学生不断追求,不耻下问,克已让人,宽容待人,并以此来践行青年学生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
(三)诚实守信精神的发扬
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将诚实守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言必信,行必果”,“以诚为本、取信于人”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也是当代青年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的内容。挖掘这一传统文化资源,对于大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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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浩瀚渊博,有诸多的道德规范;有丰富的践履道德规范的德行;有如何实现道德社会的道德教育思想;有中国文化独到的修身之道;以及道德名言、理论等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尚书•尧典》中就有“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的表述。在殷墟的甲骨文字里有“礼”、“德”、“孝”等文字,说明商代就已制定有体系性道德规范,出现了所谓“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的提法。
在我国,传统道德主要指的是儒家道德,其创始人是孔子。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时值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诸子百家争鸣的时期, 他从自己的政治理念出发形成他全面系统的道德思想。他以“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将“孝”、“悌”、“礼”、“信”等德目置于其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道德学说。
“仁”是孔子道德思想和道德学说中的核心概念,“仁”的含义最基本的解释是“仁者人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者爱人”,就是说要把人当人看,而且要爱人。在孔子看来“仁”是社会规则和人文精神的基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①无“仁 ”更谈不上其它德行,由此逻辑地得出“为政以德”、天下太平的结论。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君主忙于征战,政治上的功利压倒了道德上的考虑,所以,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间内实际遭受着冷遇。封建主阶级的政权得到巩固后,如何保持社会的安定,成了统治者考虑的首要问题,此时,孔子道德观因具有统一人民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的功效而受到重视。到汉武帝的时代,董仲舒根据孔子的道德教义,在提出“三纲”、“五常”的同时,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强硬手段,将儒家道德观念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通过道德规范表现出来。如果我们把道德比喻为一张网,那么规范作为网的经纬线必然是丰富而具体的。中华民族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逐步积累与形成了一些世代相传,并不断调整和更新其内容的道德规范,比如:仁、恕、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等等。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中的规范非常之多,每一个规范都有其独特内涵,另一方面规范更主要地又是对行为的规定。
商代“六德”就提出了知、仁、圣、义、忠、和六个规范;孔子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仁”、“孝”、“悌”、“忠”、“信”等;《管子•牧民》中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政治伦理的规范;战国时期,孟子上继孔子,提出了“仁”、“义”、“礼”、“智”四德说,并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原则。董仲舒根据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提出“三纲”《春秋繁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 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五常”《举贤良对策》说。宋元时期 ,人们在管子的礼义廉耻上,配以孝悌忠信,就成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
张岱年先生在《道德与文明》1992年第3期上发表文章,在总结传统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九个主要规范:公忠、仁爱、诚信、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的“九德”。
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罗国杰主编的《中国传统道德》的多卷本《规范卷》中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分为四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道德规范,有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第二部分是职业道德规范,有政德、武德、士德、民德、商德、师德、艺德;第三部分是家庭伦理规范,选取了三个最主要的方面,它们分别是关于亲子关系的规范,关于夫妻关系的规范,关于长幼关系的规范;第四部分是文明礼仪规范,分别是尊老敬贤之礼,接人待物之礼,仪态言谈之礼,庆典婚丧之礼。
这些道德规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的纲目,道德规范体系,充分地反映了中华民族在人类道德文明上的智慧和贡献,当然,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又具体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有效工具。所以,对待中国传统道德规范既要继承也要批判。
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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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的必然性
1、所谓传统的人事管理(PersonnelManagement)是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制度和方法,对人事工作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进出、工资、晋升、职务升降、岗位变动以及奖惩等工作。它强调对人事制度的贯彻与实施,是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政职能的角度上看,传统的人事管理工作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例如组织招聘员工、新员工培训、基本技能的培训、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考勤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等。这些大量的日常工作通常被称之为“人事工作”。由于这部分工作全部是一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不能从本质上对企业的核心价值产生影响,人事部门基本上没有对制度的制定调整权,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政策和制度进行及时调整。人事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不突出,趋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更多地关注于事务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形式和目的是“控制人”,并不关注个人的绩效,人在企业不被看作可待开发的资源。另外,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与经济基础由基本适应变成了基本不适应。尤其党的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历史前进到今天,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已完全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传统模式所展现出来的弊端日益严重地阻碍了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2、所谓人力资源管理(HumanResourceManagement)是指组织对员工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的思想和行为。就是发现、投入力量“开采”和利用人力,它包括就业与录用、人力配置、激励、教育培训四个方面的内容。其内涵就是通过一定手段,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创造力,把人力资源由潜能转变为财富。它远远超出了传统的人事管理范畴,是管理学中的一个崭新的和重要的领域。近十年来,人力资源理论的发展势头,远远超过了人事管理,这是因为前者能够给人,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以全新的视野,它不仅符合历史潮流,世界潮流,而且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因此人力资源理论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是必然的。它既有行政领导者的推动,又有专家学者们的协力,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能满足众多企业家办好企业的强烈需求。社会需求为人力资源理论增添了无限的助力,顺应这浩荡的潮流,使得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理论在中国扎根、开花,进而结出丰硕的成果。
3、除此之外,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是建立在一种成本中心的前提上,将人事部门定为一个成本集中的消耗中心,主张通过一切可行的措施尽量减少人力资源以控制企业的人工成本,把减少人事管理费用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之一,这种观念比较集中的反映了企业重视短期利润,最为突出的口号就是“减人增效”,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减人未必能增效,因为企业绩效不仅仅受到企业职工这个因素的影响,影响企业绩效的因素很多,如特殊的地理位置限制了就业渠道,减下来的职工没有脱离企业。尽管他们没有为企业创造利润,但企业还要为他们支付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消耗企业利润。然而,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则不同,它是企业的“利润中心”,为企业创造价值。企业对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源进行投资,收益率远远高于其它形态投资的收益率。近几十年以来,美国经济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对人力资源的投资。
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运用科学方法,协调人与事的关系,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1、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以“人”为核心,视人为“资本”,把人作为第一资源加以开发,既重视以事择人,也重视为人设事,让员工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属“服务中心”,管理出发点是“着眼于人”,考虑人的个性、需求的差异,又考虑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用权变的观点开展工作,从而达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与事的系统优化,使企业取得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属于动态管理,强调一种动态的、心理的调节和开发,将人力资源作为劳动者自身的财富,重视开发使用,强调人员的整体开发。结合组织目标和个人情况,进行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断培训,不断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岗位职务调整,做到大才大用、小才小用,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同时采取理性与感情化的管理。较多地考虑人的情感、自尊、价值,以人为本,多激励,少惩罚,多授权,少命令,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尽可能地体现每个人的价值。
4、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追求创新性,不断创新技,完善考核系统、测评系统等科学术方法。多为主动开发型,根据组织现状和未来,被赋予了很多的组织变革职能,通过参与变革与创新,实施组织变革(并购与重组、组织裁员、业务流程再造等)过程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包括提高员工对组织变革的适应能力,妥善处理组织变革过程中的各种人力资源问题,推动组织变革进程,并以企业变革推动者的身份有计划有目标地展开工作。
5、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主体是市场运行的主体,行为受市场机制左右,而且须遵循市场通行规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自身特有的规律。
6、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上升为决策层,直接为企业的最主要的高层参与计划和决策。作为企业战略决策的参与者,提供基于战略的人力资源规划及系统解决方案,将人力资源纳入企业的战略与经营管理活动中,使人力资源与企业战略相结合。
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认为,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从事生产和经济活动必须具有两方面要素,一是拥有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即人的因素;二是拥有一定的设备工具、原材料,即物的因素,使两者结合才能形成生产力。因此,在现代管理活动中,也就相应地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过程的管理,即人对物的管理,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管理,即人事管理。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物的因素是不可能缺少的,但它是死的因素,是被动因素;而人是活动的因素,是主动因素。所以现代管理的中心是对人的管理,缺乏对人的科学管理,不可能充分发挥物的作用,而且21世纪的现在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科学技术飞速前进的时代,因此管理工作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而人事管理更被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是现代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1、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来实现对经营战略的贡献。人力资源职能涵盖了组织建设、文化建设与系统建设各个方面,通过企业文化整合战略、组织和系统,保证企业战略的执行和实现、推动企业长期稳定地成长。
2、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以企业战略的高度,一方面充分考虑企业自身资源的优势和劣势,另一方面要考虑企业外部面临的机遇和威胁,主动分析和诊断人力资源现状以及竞争对手的人力资源状况等,为决策者准确、及时地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人力资源相关数据,协助决策者制定具体的人力资源行动计划,支持企业战略目标执行和实现。
3、人力资源管理,不论是对于工作目标、管理对象,管理方式方法,管理规律,工作方针等方面,都有独特的内容,都有科学规律可循。在当前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深入改革的时候,我们把人事管理等政治生活的健康,政治制度的巩固,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同步,力求从政权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从未来发展的需要,深入进行研究,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水平,保证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持续健康发展。超级秘书网
4、人力资源管理可以灵活地按照国家及地方人事规定、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企业需求的各种人力资源政策,从而系统地建立起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服务。同时也能协调劳动关系和加强职业保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发展,实现“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建立员工、企业利润共同体。
结束语
企业竞争是企业综合实力整体素质的竞争,是科学技术和企业文化力的竞争,而这些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在未来的竞争中,企业欲通过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而获续发展的优势,欲在技术创新和企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而人力资源的发挥就要求管理者应跳出传统人事管理的误区,树立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理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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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伦理的概念
网络伦理,它的英文名称是:internet ethics。它在学术文献中的定义有三类: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应该遵守的行为道德准则和规范。所谓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所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总和。网络伦理是指在网络信息活动中被普遍认同的道德观念和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二、网络伦理的特征
首先网络伦理它是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在网络中人们的行为由自己决定,只有自己能控制自己行为,自己全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要求人们具备高度自觉的伦理道德观念。没有细致的条文规定可以做什么,只有约定俗成的可为或不可为。但这种高度自主并不是完全没有规范,只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条文,网络社会存在着奖惩褒贬。它也是一个有是非观念的社会。因为它本身就是个高度舆论化的社会,一旦你的行为违背了伦理道德线,那么大众的口水会无情地“吞噬”你,使你受到舆论的压力。这样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是社会发展到后期的理想伦理道德模式,它要求人们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其次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网络伦理的内涵更丰富,包含的层次更多元化。因为现实的世界是由不同的地域组成的,具有各种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传统,也就是由于这些明文规定,将现实生活的伦理地域化。但是在网络这个无国界的交流平台,伦理道德在一个平台产生,思想观念在向大融合发展。由于网民的跨地域性,网络交流中很多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融合了各种不同的地域之间的差别。也是由于网络的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为了避免网络社会的混乱,不同的人们在交流中形成了更加全面的更加和谐的网络伦理。这种网络伦理的形成在网络社会中形成了权威性与主导性,使之引导整个网络社会的主流伦理观念。这种伦理观念体现了更加广泛的人民的意愿、思想和利益。目前,网络伦理中,一些公认的伦理规范正在逐步形成:如协作原则、全民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这些原则正是广泛民意的体现。最后网络伦理是一种自由、平等、充分宣扬个性的伦理模式。“网络社会伦理虽然不等于现实社会伦理,但它亦与现实社会伦理一样,既包涵着值得肯定的价值成分,又不乏某些必须加以否定的价值因素。这就是说,在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的道德伦理并不是虚拟的,而有着确定的价值取向。”与现实的伦理道德相比,它缺少了独断的排他性,因此网络伦理本身就是一种平等的伦理观念。
三、网络伦理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积极意义
网络本身的开放性便捷性决定了它能够加快多种文化传播、融合的速度。而各种文化在传播融合的过程中,网络伦理也在向着多元化、多层次化和兼容性发展。同时网络也为多元化伦理道德的传播提供了快捷的传播方式。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会接收到符号数字化了的多元化文化信息。这些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和政治倾向。其中较为突出的影响包括:
(一)自由与平等意识
网络的核心特征是开放性、自由性。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人们以独立的个体存在,拥有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表自己的看法,检索自己需要的信息,选择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受任何人的限制和约束。当然对等的,每个人也都没有权利干涉他人,因此在网络世界的这种规则下,能够培养大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充分尊重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教育大学生尊重他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这是伦理主体能动性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民主意识
在网络这个开放性的虚拟社会中,人们的行为不受他人的制约,个人的自由意识得到充分体现的同时,其社会性的民主意识也得到了充分的提炼。尊重人权,按照多数人的意愿作为,在网络世界中多数人的相同意愿占主导地位,成为主流思想。约定俗成地少数服从多数是网络世界的规则,这也影响着网络使用者树立民主意识。
(三)权利与义务意识
网络社会中,人们的付出与收获是可以达到对等的。网络世界中的其中一项规则就是按劳分配。在网络世界中,人们追求的自由与平等,没有人有特权。你要获得到权力就必须付出。但在网络世界中这种付出可以是时间,可以是情感,可以是技术等等。
(四)奉献与共享精神
“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限制人际交往的时空障碍。‘天涯若比邻’,朋友遍天下。”同时网络也打破了信息共享的限制。网络上的信息不是由网络自身创造产生的,而是由在世界各地的网民上传共享的。网络的资源共享性要求人们有奉献精神。如果每个人都只抱着享受资源的心态而不共享资源,那么网络就不可能成为现今最大的资源库。正是由于人们的奉献精神,把信息从子网络中传输到网络中心,与大家共享,才有我们现在这么便利的网络资源库。奉献精神是网络最核心的价值取向。
网络以其独有的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虚拟性为大学生打开了通往世界的门窗,为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补充,同时也加速了伦理学的传播运用。所以本文的观点即坚持网络对于大学生伦理道德发展能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作者简介:刘芳(1982-),女,浙江建德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政教育。
参考文献
[1] Larry P Nucci. EDUCATION IN MORAL DOMAIN[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18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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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各种不和谐的现象充斥着我国的各个领域,这些“不和谐”有一部分涉及法律问题,我们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而更多的是一种伦理道德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对伦理道德有一个全面、客观、正确的认知,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种伦理道德问题有正确的态度。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对体育领域的社会伦理道德问题需要始终保持一种敏感的嗅觉,这些体育领域的“不和谐”究其根源,到底是什么?
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下将谈谈本文的愚见。
1.关于转型期、社会伦理道德的认知及其景象。
1.1 何谓转型期。
我国一直以来受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佛教思想的综合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各种伦理道德理论也随着开放的经济一同到来,并影响着我国的公众。如现代的公民伦理、普斯伦理近几年都有着一定的传播。
我国真正的转型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 我们转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政治文明水平、经济发展、文化的保护和发掘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也表现出很多不和谐的景象,各个领域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浮躁心态。
1.2 对道德的认知。
关于“道德”, 对“德”字的拆解———很多人在十字路口,眼睛斜过来,看见一样东西,拿不拿?问问心。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并非指的是一条具体的道路,而是一个抽象出来的概念。由此可见,“道德”,就是类似于约定的秩序,引申为人在社会上为人处世的规则。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既有自我的要求,又受政治、法律、伦理的支配和约束。为了使人真正成为人,社会成为真正的理性社会,就必须有道德的自觉规范。
1.3 对社会伦理道德的认知。
伦理道德本身是一种习惯。伦理与道德在内涵上是有一些共通之处的。伦:次序之谓也,“伦理”似乎便是指长幼尊卑的道理,比如中国有“天地君亲师”的古训。伦理与道德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的作用。“伦理”和“道德”常常同时出现,但却是两个不同的两个概念。伦理,从本质而言,是关于人性、人伦关系及结构等问题的基本原则的概括。而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指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因此伦理范畴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是双向的。道德范畴则侧重于反映道德活动或道德活动主体自身行为的应当,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可以是单向的。人性的本质是趋利避害,而伦理道德使人性的本质得到合理的引导。
1.4 转型期社会伦理道德景象。
我国选择了一条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我国又是一个受传统的儒家伦理几千年影响的国家,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的转型。“我们不能对我们生活的社会时代麻木不仁,我们必须要跟上社会的节奏。”有人说:“全亏了改革开放的与国际接轨,让我们迎来了普斯伦理”,改革开放确实让我们与世界零距离接触,让我们对普斯伦理、公民意识等各种伦理道德理论有了全新的认识。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度的加大,发展的加速,国人的社会伦理道德也产生着微妙的变化,部分人产生了一种浮躁的心理,世界观、价值观也随之改变,太过注重经济效益,追求不切实际的社会认可,而忽略了个人真正的价值。[ ]
2.对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的认知及其转型期的景象。
2.1 对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的认知。
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就是在体育领域调节成员与成员之间的相关关系的规则,它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领队、出资方、盈利方、社会成员等多个构成部分,这些部分自身或者部分与部分之间产生的关系, 必须要有相关的伦理道德来引导和约束,这就是体育伦理道德。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商品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经济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经济领域的这一变化,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体育的产业化、职业化、功利化和商业化无疑在推动体育运动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它同时又“对弥足珍贵的体育精神具有巨大地消解作用,它一点一点地侵蚀着、吞噬着体育的灵魂,使体育正一天天地逐渐沦为名利、功利、势力的奴隶! ”
2.2 转型期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景象。
北京2008 奥
运会,让世界再次承认中国是一个体育大国,但也让我们认识到中国还远远不是一个体育强国。我国的竞技体育就存在太多的伦理道德问题。
2.2.1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机制是举国体制, 是一个金字塔形态。2008 年,北京奥运会前,就有众多体育专家、学者提出,2008 奥运会后,我国需要改变现今的竞技体育培养模式,呼吁取消举国体制,应该把体育工作的重心由竞技体育向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移动,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反对的声音,认为不可以取消。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的体质连续20 年呈下降趋势,现状不容乐观;同时许多疾病也呈现着年轻化的趋势,提高国民体质,已经是当务之急。本人认为体育工作的重心理应由竞技体育向社会体育、学校体育转移。当然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伦理道德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2.2 竞技体育的人才选拔。我愿意相信绝大多数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是公正、公平的,但也必须承认,在部分运动项目的人才选拔中,并不仅仅看运动员的实力和未来可以挖掘的潜力,运动员的家庭背景也作为考察项目之一。近期网上公布的几段视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其中一名小男孩的日记还一度引发体育界的轰动,内容主要是教练明目张胆的索取烟酒、红包,若不按时送,就不给指导甚至不给练,更有甚者,对其队员会进行体罚。这时候,我们就要反思了,有的同志是打着“为国争光”的幌子,做着满足个人利益的事。
2.2.3 始终处在风口浪尖的中国职业足球。我国泱泱13 亿人的大国, 竟然选不出11 个能在世界足球中踢出一席之位的运动员, 有人说,这是我们的体质、体能问题,事实果真如此吗? 日本、韩国同样是亚洲种,为何他们就可以呢? 由此想到,近来沸沸扬扬的足球运动员群殴、打裁判等等负面事件,足球运动员拿着高额的薪酬,有没有实现相应的价值? 有没有付出相应的努力? 前几天,本人在看体育新闻,看到了中国棒球队没有太多的经费,没有外教,甚至连本年度的比赛服、装备都是去年的旧服装、装备,但他们仍在坚持,仍然兢兢业业地训练,没有观众,仍认认真真地比赛。朝鲜国足,拿着12 元的月薪依然闯进了世界杯。群殴、假球、黑哨,试问中国职业足球到底怎么了!
2.3 转型期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景象的成因。
谈谈我国体育领域这些“不和谐”的成因是什么? 第一,无疑是体制问题,没有规范、可行的体制去规范,让体育领域各组成部分有一把自我约束的尺来衡量自己的道德行为。第二,缺乏相应的伦理道德教育。体育领域作为大众娱乐、观赏的项目有着一定风向标的作用,这就要求运动员等体育领域的组成部分接受较多的思想教育,包括爱国精神、民族主义、团结精神、拼搏精神等等。运动员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表现出积极向上的形象。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中国男篮,他们常常会组织队员去军队、学校等接受思想教育,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所以在奥运会中,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团结和拼搏。第三,国家集团与集团、各集团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不和谐”很大程度上是每个人都想把利益最大化,这与现阶段转型期,社会的竞争及飞速发展不无关系。
3.结论。
本文对道德、社会伦理道德、我国转型期社会伦理道德景象、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我国转型期体育领域的伦理道德景象及其成因进行了讨论。可见,我国体育领域的某些方面,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伦理道德,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有国家的体制问题,有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的问题,当然也与我们公民的素质和基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目标等有关。转型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转型期完成公民伦理道德的洗礼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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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基本内涵
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而所谓网络伦理道德,是指在信息社会中,网民利用网络进行活动和交往时以维持网络有序运行为条件,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和调节“网络社会”中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规范其网上行为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关系。
网络伦理道德是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在网络中人们的行为完全由自己决定,强调言论自由、不要对任何事情负责。这导致网上行为缺乏一个明确的评价与判断的标准,理想的网络道德规范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抗拒,造成两种不同道德规范体系的强烈冲突,从而也就出现了“网络炫富”等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二、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表现
由于网络社会交往中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大学生作为个体的“自我”很容易出现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逃避现实,沉迷网络
在网络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被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取代。面对困难和压力,一些大学生学生不愿面对自己在现实中的实际困难,逃避现实世界或者不能很好地实现其在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这样两个不同生活世界中的角色转换和行动协调问题。于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就成了他们逃避现实困难的最佳去处。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些大学生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中,在网络上的流连忘返,让自己沉醉其中,忘却现实中的烦恼,以此来麻痹自己,久而久之就会迷失自我。
㈡网络言行放纵
网络本身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的特点,这使人们对网络言行失去了有效监督,在网络上呈现出来的滥用表达自由的景象。大学生在博客上随意一些恶意的人身攻击的帖子,随意使用不文明语言、符号、图片等现象在网上随处可见;抄袭、剽窃网上文章或论文的行为比比皆是;偷看、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网络上、接受和传播黄色信息、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消息、利用网络欺骗感情、玩弄异性等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㈢道德意识弱化,网络伦理情感冷漠
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网络行为主体具有匿名性和模糊性。在“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心态下,行为可以摆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的制约,从而表现出对他人、社会的不负责任,为所欲为。大学生的道德标准判断能力被极大的弱化,道德虚无主义在网络社会中泛滥。大学生沾染了网络上的不良风气,认为“于己有利即是道德,于己不利则是不道德”,混淆了道德与非道德的界限。主动放弃成为道德责任主体的努力,对自己采取道德放任态度,丧失自我责任心。对网络公众缺乏应有的道德关怀,丧失对他人的责任心。
三、应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不仅会影响网络社会的正常交往,同时也会对大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其危害不可小视。因此,必须在深入分析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㈠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网络责任意识
网络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不像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和法律来规范个体行为,要避免网络伦理道失范行为,大学生就必须通过个人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网上行为,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大学生不仅要有理论上的坚定,更要有行动上的坚持。绝不能随波逐流,盲目附和错误的潮流。在认真学习思想品德修养学方面有关知识的同时,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其自身的伦理道德修养提高道德认知,坚定道德信念,升华道德人格。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我,得益社会,在自律的基础上遵守和践行网络伦理道德规范。
㈡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
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是当前缓解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立足于现实社会道德,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发展相关的网络技术,完善技术环境。从技术层面控制网络伦理失范行为,加大网络的监管力度,依靠监视技术、网络警察、网络跟踪定位和网络实名制等手段减少和清除不良行为,对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清理,以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向上。在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的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同各种网上信息犯罪作斗争,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的信息监控和信息过滤,把网络世界中重要和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纳入到法律中、融入到管理制度中。
㈢加强高校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工作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高校应加强相关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工作,根据大学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网络道德约束机制,系统地把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传授给学生。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网络道德自律精神,提高其网络伦理道德素质,形成大学生自己的评判能力,自觉趋利避害。教育大学生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使其伦理道德品质日益完善,并且成为大学生的稳固特征。这样就使大学生在面对网络上的种种不良信息时更加具有自制力和抵抗力,减少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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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恶意拖欠学费。部分非贫困学生恶意拖欠学费、“贫困”学生不真正贫困,相当一部分同学拒还助学贷款或挪作他用、拒付学杂费、住宿费等诚信道德问题,不仅丧失了个人的信誉,也使学校这项工作因此陷入困境,
3、制造虚假履历。功利主义思想日趋滋长,入党、评优、奖学金、竞选学生干部等方面的动机不纯、表里不一,甚至施以欺骗等手段,虚荣心严重。在就业问题上更为突出,许多学生制造泡沫自荐书、虚构教育背景、随意多家签约与毁约等诚信缺失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学校教育的失误及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家庭失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1、社会价值体系不和谐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的冲击。当代中国社会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价值观的相互依存和冲突,以及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重失衡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形成巨大的冲击,整个社会恶化的信用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在校青年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2、高校德育力度薄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影响。各种社会思潮对高校传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精神造成冲击,学校重视专业技能学习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对完美人格的塑造功能,教学过程中缺乏人文精神的渗透。大学生对自身从事专业领域的过分关注,而影响了他们视野与胸怀的拓展。
3、高校应试教育的功利化导致大学生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应试教育的存在,大学生们很难改变为考试分数而学习的习惯,而“成绩”又和奖学金、保送研究生的资格以及找到~个“好工作”的期望紧密挂钩,教育的恶性竞争,滋生大学生的投机心理。有相当多的大学生不是为了某一门课程本身而学习,而是为了这门课程的成绩才费心:一些学生巧言令色,八面玲珑,为的是积累评优选先、升学就业的资本;另有许多大学生心态浮躁,不愿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努力而荒废了学业,临到考试时又想要个好成绩,只好为怎样作弊费尽心机。
三、加强对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的教育工作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立身处世之本。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工作,认清大学生诚信危机的主要因素,开展针对性工作探索,促使每一位大学生郁自觉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质。
1、促进大学生诚信认知与诚信行为的协调发展。我们在高校诚信教育中,要贴近广大学生的日常活动,强调用认识来指导行为,用行为来强化认识,通过知与行的统~使学生把外在的诚信准则内化为自身所遵循的理念,通过自我评价、我监控、自我激励等来塑造自己的诚信形象,在实践中成为言行一致的诚信道德规范的自觉实践者。
2、教师言传身教的和谐统一。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在诚信建设问题上,必须与学生建立起和谐的互动关系,切实起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重于言教,只有我们的领导和教师先做到身正行直,做到严于律己,并且在是非、苦乐、荣辱、义利等问题上经受住考验,才能为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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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德”具有总摄诸体、兼收并蓄的意义及功能。尤其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从先秦典籍《论语》、《左传》到汉代《礼记·乐记》,从战国末期孟子、荀子的《乐论》到魏晋秘康的《声无哀乐论》,以迄于唐、宋、元、明、清,历代乐论、笔记、诗词、小说、曲论、唱论,无不浸润着“德”的观念。谨遵道德规范,乃是中国古代音乐伦理、政治、美感和形态的最高理想。
一、先秦时期的音乐伦理思想著述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精神与音乐艺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中国传统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传统艺术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格的完成。先秦时期思想家学派繁多,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就了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先秦典籍、诸子百家的著述、先秦考古文献(包括出土的文献如“简犊”“帛书”及“铭文”等)、文物实物资料是研究先秦音乐思想史料的主要来源。这些文献史料如儒家孔子的《论语》,孟子、荀子的《乐论》及《周易》“象”,《周丰山“春官宗伯·大司乐”,《尚书》“尧典”、“皋陶漠”,《礼记》等经典;墨家的墨子《三辩》、《非乐上》、《非儒朴和《公孟》;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鞍《商君书》、韩非子;杂家的《管子》、《吕氏春秋》、《列子》、《国语》、《左嘟(先秦史书);以及汉代的《史记》 ,《乐记》(后人记载的先秦历史资料)等均载有一定的论乐文字。
第一个提出较系统的作为伦理学道德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他是儒家的开创者、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在先秦,崇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显学”;以孔子为宗师,孟子和荀子继承和发展的儒家学派建立了一个以“仁”“和”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墨家学派的开创者是墨翟,与儒家并称为“显学”,他们兴起聆儒家学派之后,但所持思想观点与儒家学派针锋相对,是儒家的反对派。在文艺生活中,墨家认为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是应当统一的,违背道德的娱乐享受应该禁止:法家音乐伦理思想出现于先秦,以商较和韩非为主要代表,其核心观点是“不务德而务法”,片面强调社会作用,否认了道德的社会作用。尽管法家的“法治”理论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其“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被否定,因此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孔子及其前的音乐思想是儒道两家音乐思想的共同源头,以老子为最早代表的道家出现于春秋末期,是兼采儒墨而又批评儒半的一个学派,老子和庄子为其主要代表,“道”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核心。
先秦时期丰富多样的音乐生活中,产生了许多很有价值、影响至今的音乐理论思想。诸子就音乐伦理思想的论述相互对立,亦各具其思想之精要,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堪称音乐史上思想繁荣的鼎盛时代。因为封建主义宗法等级统治的需要,儒道两家思想贯穿了2000多年中国发展史,称为这个涣映大国数千年的土流思想而影响于后世,其重要性远在其他各家之上。
二、对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分析
在早熟的中国传统文化里,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民族的理性精神中内涵着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儒家文化传统是建筑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仁”成为中国哲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于是,在认同音乐给予人的快乐的同时,将它与“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音乐的美与伦理道德的“仁”相统一。因此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在音乐中极力表现对人的重视和以人为中心,这些特点吸引了许多文化学家的眼球,被他们视为一种人文主义文化,他们认为在儒家音乐文化里,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与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的。因此音乐作品的创作也从“仁”出发,为“仁”服务;“正乐”、“靡靡之音”、“郑卫之音”等术语亦可以不加解释的用于音乐批评,并分别指称处于不同伦理地位的音乐。
儒家传统音乐文化强调礼乐一体,认为音乐与伦理相通,所谓“礼者为同,乐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中庸》亦提到“尊德性而道学问”,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历来主张以“德为美”。《周礼·春官宗伯》说:“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孔子曾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之言。孟子《公孙丑上》说:“闻其乐而知其德,’,这些言语都将音乐与仁德联系起来。“德生礼,礼生乐”,从“德”到“礼”、“乐”,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礼乐被儒家视为德的表征。“六艺”是西周时期学校教育的六门课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包括政治、历史和以“孝”为根本的伦理道德教育。乐属于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诗歌和舞蹈。其中,礼乐代表西周的意识形态,是决定教育的贵族性质的因素。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礼重点在于约束子弟们外表的行为,乐重点在于调和子弟们内在的感情。
孔子开创了儒家的音乐伦理理论,建立起情感与伦理道德、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音乐思想,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思想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时期。这些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中都有具体体现。第一:“乐之教化在于道德”—即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文质彬彬”是孔子的审美思想。“文”即文采,指一个人要注重礼乐即音乐文化修养;“质”即实质,指一个人的仁义之道及伦理品德。孔子认为:一个人没有礼乐修养就显得气质不佳,但只有礼乐修养而缺乏仁义之道的伦理品德便是一种虚饰;所以他还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异,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具有礼乐修养与仁义之道的品德才是完美的人,只有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才是文质协调。第二:“道德之内涵在仁”—即音乐要贯注“仁”的道德内涵,孔子认为“乐”可以感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仁义礼道,从而发展为君子。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礼?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乐?说的是外在形式的礼乐,都应以内在心理情感为真正的凭依,否则只是表象而已。由此可见,孔子的观点非常明确:礼乐的本质是“仁”,为人“不仁”,便无从对待礼乐。孔子在哲学上崇尚中庸之道,艺术上提倡中和之美泪而胃的“乐而不,哀而不伤”将中庸之道运用于音乐并将情感的因素统一起来,避免因突出某一因素而抹杀另一因素的片面性,这无疑是符合音乐艺术的内在规律。 第三:“尽善尽美的和谐”—即音乐形式与内容、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他评价音乐的标准是“善”和“美”。所谓“善”是指内容的完善,“美”是指音乐的形式美好、动听;二者能完美结合就尽善尽美了。这就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和“礼”、“仁爱”结合起来了。他在齐国观听古乐舞《韶》后,认为获得了一次很高的艺术享受,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接着评价另一部古典乐舞《武》时却说:“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他推崇《韶》,并要求乐应合乎礼的规范。他断言,歌颂舜帝功德的《韶》乐的内容和形式都达到了高度统一。而《武》这部反映武王灭商兴周事迹的乐舞,虽欣赏起来很美,但过多表现征伐的武力行为,未能完全做到仁爱,所以“未尽善也”。而《韶》乐则是赞颂舜帝德治的内容,符合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因此,孔子在正乐时说:“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将符合他思想的《韶》乐推崇到了崇高的地位。在此孔子是以他的道德标准作为音乐舞蹈的判断尺度。孔子在充分肯定美的形式前提下,强调内容与形式、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的“尽善尽美”的主张是对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音乐艺术特征的认识和审美评价的一次飞跃。,孔子对音乐本质的认识非常清楚地强调音乐审美与情感及道德相结合。故历来的儒家音乐既维护“礼”,又满足感官的愉悦。使教育通过艺术表现出来,人的情感在正常发泄时又能受到教育,得到精神与道德的升华,教育也通过审美而获得体现;即所谓的“寓教于乐”;从而形成了儒家的“乐感文化”。
儒家用诗继承了周人注重政治道德伦理的传统,孔子对《诗经》的阐释,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诗经》是西周乐官文化的产物。从艺术功用上看,《诗经》体现了以德为本、以礼为用的文化价值和鲜明的理性精神。“德”是乐官必备的素质,“乐德”是贵族音乐教育中的必修科目,“德音”是儒家美学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理论范畴。《诗经》依据塑造伦理人格、完善群体道德的理想,描写了敬慎修德的彬彬君子之风,赞美了等级社会宗子宗孙、世卿世禄的宗法制度,个体则完全消融在由君臣、父母、兄弟、友朋、家族、婚姻所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而鲜有个性的表现。因此《诗经》堪称西周礼乐文明的范本,它完整地反映了艺术与文化的深层联系。《宇Li己·郊特牲》:“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歌者在上,鲍竹在下,贵人声也。”《礼记 ·仲尼燕居》:“升歌《清庙》,示德也。”所谓“登歌”、“升歌”,皆为人声之歌,而乐器多半处于从属地位。周人“贵人声”,显然不同于“恒舞”“酣歌”的殷商巫音,而更重视乐歌所激发的道德伦理情感(“发德”、“示德,’)。因此就有一“德为乐之本”、“德音之谓乐”之说。《诗经》雅、颂两部分作品大半都充斥着这类“德”的说教和“德音”的颂美之辞,与《国风》中的那些清新活泼的言情民歌形成截然不同的风格,同时为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提供了最丰富最现成的思想资料。由此可见,儒家的言必称《诗》、《书》,行必据《礼》、《乐》,也就不是偶然的了。在儒家礼乐文明中,乐体现出深厚的伦理化、道德化的色彩。
三、对道家音乐思想的伦理分析
道家既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派“玄之又玄”的思辩哲学,也是一派实际可用的关于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达到福乐人生的伦理学。道家伦理体系,也以其恢宏的规模、纳米般的逻辑,中国历史发展历程中社会和文化所带来的铁一般的证据,铸造了它的以“宇宙主义”为理论框架、以崇尚自由人生为特点的伦理学体系。这样一种伦理学,发人之所未发,道人之所未道,其在伦理学理论方面的创造性思考和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批判,至今都是发人深省的。老庄及其弟子和诸多道学的后继者通过对“社会伦理”和“圣人之道”的批判和否定,表达了他们重自然的天理伦理观。他们的音乐思想也含有丰富的自然主义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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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制化不应弱化教育伦理规范
在现代历史条件下,教育事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公共事业,所以用各种法律来规范教育行为和调节教育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教育事业在本质上是伦理的或道德的事业,教育法制化不应弱化教育中的伦理道德规范。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学校历来是一种学术共同体、道德共同体、精神共同体等。教育活动主要建立在道德关系和伦理规范的基础上,所以应坚持以伦理精神和道德规范来调节教育关系和规约师生行为。
就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各自的特点而言,法律规范属于正式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则是非正式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属于“陌生人”之间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则是“自己人”之间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属于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则是内在自律性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倾向于把教师与学生变成独立而平等的“陌生人”,而伦理道德规范则致力于让教师与学生成为彼此熟悉和相互信赖的“自己人”。
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正处于历史转型过程之中,面临着不同教育规范之间的交织、交错甚至冲突。当人们强调教育现代化之历史“正当”性时,往往忽视教育事业对于民族传统的历史继承性;而当人们强调法制建设对于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时,又往往忽视伦理道德对于教育事业的奠基作用和主导作用。应当看到,即使在现代历史条件下,师生关系也既包含着法律关系又蕴含着伦理关系,法律规范不可能独自撑起现代教育制度的“大厦”。
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人伦教化的民族,伦理教化是我国教育的大传统。在致力于教育法制化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完全撇开伦理教化的传统,去实现“纯粹”的教育法制化。其实,伦理教化传统未必就是我们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包袱”,只要我们善于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这个传统就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基于这样的判断,我们似乎应当说,教育法制化不能丢开教育的伦理传统。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教育领域的确存在着道德“滑坡”之隐忧。有人认为,教育现代化就是要强化法律规范的地位和作用,那种强调教育伦理规范和教师道德精神是一种过时的观念。我们认为,法律规范不能解决教育中的道德缺失问题。当人们不以默默的行动践履古老的教育道德格言时,法律规范又有何作为?当人们不以道德良知支持教育行动时,真正的教育又在哪里呢?我们必须说:道德的,才是教育的。
二、教育法制化不应弱化师生伦理关系
社会学认为,教育过程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过程。换句话说,这个过程是促使个体融人一定的社会关系系统,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从事一定的社会交往,内化一定的社会规范,形成一定的社会人格。所谓学校教育过程,也就是让受教育者走进学校教育系统之中,扮演与教师相对应的学生角色,开展与教师的教育交往活动,内化学校里的各种学习制度,从而为社会意义上的“成人”奠定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古今教育事业存在着时代差别和民族差异,但是伦理道德关系一直构成教师与学生关系的“主旋律”。由此说来,教师和学生这两种角色理应饱含丰富的伦理内涵和道德意蕴。人们常说,学校是社会的一片净土,师生是一种圣洁的关系。教育之所以纯净或圣洁,不正是由于它高扬了一种道德精神吗!事实上,也正是由于这种道德精神,才使学校成为师生的精神家园,学校由此获得了独特的教育价值和力量。
当然,教育现代化正在深深改变人类教育的历史进程,传统的“美德至上”型教育正在转变为现代的“权利至上”型教育。也正是由于这一历史变迁,教育法制化才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共同选择。今天,人们往往强调法制化对于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并且被视为教育现代化的成功经验。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教育角色的法制化正在逐步消解师生之间的道德关系,昔日的“良师益友”正在远离我们而去!
或许有人说,时代不同了,何必要强调师生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呢?在我们看来,唯有伦理道德关系才是真正的教育关系。因为伦理道德关系是人类最简单、最原初、最普遍、最神圣的社会关系,而法律关系则是社会发达以后人为建构起来的一种工具理性关系,或者说功利关系。如果师生不再坚持道德交往原则,那么教师还能够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吗?学校还能够培养出富有人性的下一代吗?
在今天,人类社会已经分化为不同的生活领域,如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法律领域、文化领域等。在不同的社会领域中,人们职业生涯的目标、内容、手段、规则也各不相同。就学校教育来说,无论“教”还是“学”通行的仍是伦理道德原则,即依靠师生的道德自觉和精诚合作。这是教育领域区别于其他社会领域最具本质性的特征。在大力推进教育法制化的今天,难道不应当坚持这一道德实践原则吗?
三、教育法制化不应弱化教师道德责任
众所周知,任何教育法律的颁布和施行,都意味着对行为人之法律责任的追究。正是为了加强对学校的制度化管理,追究学校教育事故之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平衡之正义,避免学校教育事故之后果,才颁布和施行了各种教育法律法规。毋庸置疑,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在教育越来越成为公共事业的今天,运用法律规范进行教育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若由此阻抑了教师的道德自律和道德责任心,则是令人遗憾的。
所谓责任,简单地说就是指分内应做的事情,以及没有做好分内之事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在分工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每一种行业及职业都有其重要的社会价值。从业者既应获得相应的职业权利,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能力,还要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以当代的观点说,教师职业是一种富有精神性、伦理性知公益性的专门职业,负有广泛而重大的社会责任。所以,人们历来把教师职业视为“伟大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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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近年来我国文学批评理论严重脱离文学批评实际。从上世纪90年代到目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文学批评界出现了重理论轻文本的倾向。一些批评家打着各种时髦“主义”的大旗,频繁地引进和制造晦涩难懂的理论术语,沉湎于编织残缺不全的术语碎片,颠倒理论与文学的依存关系,将理论当成了研究的对象,文学批评成了从理论到理论的空洞说教。文学批评话语因而变得高度抽象化、哲学化,失去了鲜活的力量。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脱离文学文本的惟理论倾向还被认为是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一连串概念和理论术语的堆砌竟成为学术写作的时尚;扎实的作家作品研究被打入冷宫,文本研究遭遇漠视。学术研究的导向出现了严重问题,文学研究的学风也出现了问题。聂珍钊教授用“理论自恋”(“theoretical complex”)形容这一不良的学术现象。他指出,这种现象混淆了学术的评价标准,使人误认为术语堆砌和晦涩难懂就是学问。其实,就文学批评来说,理论是一种方法、一种工具,理论的价值在于帮助我们去阐释、理解和批评文学,在于帮助我们对文学作品或者作家进行更深刻的理性把握。但是,目前有许多人却本末倒置。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首先是针对上述这种状况提出来的,它强调的是对作家作品的研究,强调文学批评必须批评文学,而不是批评的批评。
二是目前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的伦理价值的缺失。在我们现在的一些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实践中,往往忽视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西方现当代文学批评理论和创作的影响。现当代西方的诸多批评理论,如形式主义、原型批评、精神分析、女性主义、文化批评、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种种批评模式, 或偏重形式结构或倾向文化、政治和权力话语,虽然它们各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普遍忽略了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这一文学的精髓问题。西方的批评方法和理论影响到作家的创作,使他们专注于本能的揭示、潜意识的描写或形式的实验,忽视了对文学作品的内在的伦理价值的关注。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作品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教人从作品塑造的模范典型和提供的经验教训中从善求美。作为一种方法论,它旨在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文学作品以及文学与社会、文学与作家、文学与读者等关系的种种问题。它主张文学作品的创作与批评应该回归到文学童真的时代,应该返璞归真,也就是说要重视文学的教诲功能和伦理价值。文学伦理学批评关注的是文学之“人”作为一种道德存在的历史意义和永恒意义。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提出具有学理上的创新意义。它对传统的有关文学的起源问题进行反思、追问,大胆提出“文学源于伦理的需要”这一崭新的命题。这一问题表明了该批评方法倡导者勇于探索的学术胆识和富有挑战性的创新思考。关于文学起源的问题,国内外教科书中似乎早已多有定论:或曰文学源于劳动,或曰源于摹仿,或曰源于游戏或源于表现等等。但文学伦理学批评在学理上对这一问题提出怀疑,认为文学与劳动和摹仿虽然有关,却不一定起源于劳动和摹仿;文学艺术作品是人类理解自己的劳动及其所处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种情感表达和理解方式,这种情感表达和理解与人类的劳动、生存和享受紧密相连,因而一开始就具有伦理和道德的意义。也就是说,文学是因为人类伦理及道德情感或观念的表达的需要产生的。如希腊神话中有关天地起源、人类诞生、神与人的世界的种种矛盾等无不带有伦理的色彩。《荷马史诗》往往也被用作对士兵和国民进行英雄主义教育的道德教材。从根本上说,文学产生的动机源于伦理目的(ethical purpose ),文学的功用是为了道德教育,文学的伦理价值是文学审美的前提。
“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方法论具有其独特的研究视野和内涵。文学伦理学的特色在于它以伦理学为理论武器,针对文学作品描写的善恶做出价值判断,分析人物道德行为的动机、目的和手段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它指向的是虚构的文学世界中个人的心性操守、社会交往关系的正义性和社会结构的合法性等错综复杂的关系。总之,它要给人们提供某种价值精神或价值关系的伦理道德指引,即它要告诉人们作为“人学”的文学中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文学伦理学批评”要直面三个敏感的问题:一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 二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关系问题;三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与审美的关系问题。首先,文学伦理学批评并不是社会学或哲学意义上的伦理学。它们的研究对象、目的和范畴不尽相同。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社会的人类关系和道德规范,是为现实中一定的道德观念服务的,重在现实的意义上研究社会伦理,它可以看成是哲学的重要分支(即道德哲学);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对象是文学作品的虚拟世界,重在用历史的、辩证的眼光客观地审视文学作品中的伦理关系,在方法论上它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其次,文学伦理学批评不同于道德批评。道德批评往往以现实的道德规范为尺度批评历史的文学,以未来的理想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念批评现实的文学。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则主张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用历史的伦理道德观念客观地批评历史的文学和文学现象。例如对俄底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就应该历史地评价,要看到这出悲剧蕴涵了彼时彼地因社会转型而引发的伦理关系的混乱以及为维护当时伦理道德秩序人们做出的巨大努力。同时,文学伦理学批评又反对道德批评的乌托邦主义,强调文学及其批评的现实社会责任,强调文学的教诲功能,主张文学创作和批评不能违背社会认同的伦理秩序和接受的道德价值。其三,文学伦理学批评并不回避文学的伦理价值和美学价值这两个在一般人看来貌似对立的问题。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看来,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不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审美价值是从文学的鉴赏角度说的,文学的伦理价值是从文学批评的角度说的。对于文学作品而言,伦理价值是第一的,审美价值是第二的,只有建立在伦理价值基础之上的文学的审美价值才有意义。
“文学伦理学批评”具有学术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品格。这一品格是由其方法论的独特性所决定的,即它牢牢地把握了文学是人类伦理及道德情感的表达这一本质特征。“文学伦理学批评”并不排斥其它的文学批评方法。相反,它可以融合、吸纳和借鉴其它的文学批评方法来充实和完善自己。譬如,它可以借鉴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方法就人格的“自我、本我、超我”之间的关系展开心理的和伦理道德的分析;它可以结合女权主义批评理论来剖析性别间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等问题;它还可以吸纳后殖民主义理论对文化扩张和全球化进程中不同文化的伦理道德观的冲突进行反思;它还可以融合生态批评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伦理层面的深入思考,从而构建一种新的文学生态伦理学或文学环境伦理学。更具现实意义的是,文学伦理学批评还可以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为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服务。文学伦理学批评坚持认为文学对社会和人类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文学批评者应该对文学中反映的社会伦理道德现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让读者“辨善恶知荣辱”。文学和文学批评要陶冶人的心性,培养人的心智,引领人们向善求美。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文学伦理学批评对目前和将来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伦理道德秩序的建设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篇12
一、港台地区荀子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概述
三十年来港台荀学研究一种意涵就是补孟子内圣学的不足,由于过去这三十多年来牟宗三派的新儒家学者在台湾“中国哲学界”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而且建立了一种“道德形上学”的论述架构,有部分台湾的儒学研究者可能是针对该派主张“孟子为儒学正宗”之论而阐扬荀子的。
这一时期荀子研究者主要包括七类:其一是以牟宗三和陈大齐最先出和最重要,徐复观、韦政通、劳思光三人稍晚出也稍次要;其二是以牟宗三的弟子蔡仁厚、李涤生、周群振等比较突出,他们基本上都在发扬师说;其三是台大中文系的老师龙宇纯和政大中文系的老师熊公哲,他们的格调比较近于传统训诂之学;其四是借引二次大战后的“新西学”来讲论荀子义理的台大中文系老师张亨;其五是辈份较低的大学老师;其六是近十年来有著作输入台湾的一些大陆荀子研究者,如廖名春、马积高等;其七是少数有著作被翻译为中文的欧美学者,如柯雄文等。
在此就港台地区荀子研究者之间的异同略作分说。首先牟宗三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道学派”,倾向于把荀子纳入所谓“内圣外王”的道学框架中讨论,着重其“性恶”之辨;陈大齐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文学派”,倾向于把《荀子》当作一般思想文献来处理,着重其“礼义积学”之论。与牟氏同被认定为“新儒家”之一的徐复观以及众多牟氏的弟子都属于“道学派”。与新儒家保持一定距离的韦政通、劳思光、张亨亦然。龙宇纯和熊公哲则属于“文学派”。其次,“道学派”在学术界的地位与“文学派”相互批评。再次,道学派”与“文学派”在荀子诠释上之同异点在于:两派皆同意荀子思想偏重于礼义这一面。两派之间最明显的分歧点就在如何看待荀子性恶说这点上。如果认为性恶就是指本质上的恶,那就是“道学派”;相反,如果认为荀子性恶只是指顺之而无节才恶,那就是“文学派”。又再次,“道学派”的荀子研究者行文讲话都带有训诲的意思或者求道的意味,这在“文学派”看来是不真实的,况且荀子本身就特别平实而有条理。
二、国内荀子伦理思想研究述评
1、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后,中国学术界对荀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而归于儒家。同时,一些学者突破前对荀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崑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基本上把荀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荀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生活的依据”[1],其实,荀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荀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注释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荀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荀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荀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荀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荀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荀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尤其是该书对荀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荀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2],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荀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荀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荀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荀子通论》。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3]。可见,他所认为的荀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荀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荀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4l,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荀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认为荀子“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荀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2、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年一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荀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荀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荀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荀子。如惠吉星说:“荀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荀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5]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荀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6]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荀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7],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荀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荀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荀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荀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荀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荀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荀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荀子答客问》。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荀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荀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8]其实,在荀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3、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年—2007年。这一阶段是荀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荀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荀子,侧重于荀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关于天人观,北京师范大学晁福林教授认为:“荀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9]。关于荀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荀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10]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荀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荀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11]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荀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荀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12]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荀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荀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13]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荀子新论》(方尔加:《荀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版)。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荀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荀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年版);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荀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马积高的《荀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荀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陆建华的《荀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该书从哲学层面全面解析荀子礼学的内容、结构和体系。认为荀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荀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等伦理道德。
三、荀子伦理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态势
目前学界已开始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极对立的模式,从多个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从总体上看,虽然研究视角有所转换,研究方法有一定突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近几年发表的研究论文看,探讨问题的侧重点仍在天人观、人性论、认识论等几个方面,选题重复,而伦理学方面研究的成果更少,更没有形成体系,虽然有的学者从人学、历史学、生态学等角度去解读荀子的伦理思想,但探讨的问题仍在人性论等几个方面。最近几年的研究虽已偏向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教化,并且试图与西方的伦理思想进行比较,但如果把握不好,以西方的逻辑范畴、学术话语套用荀子的文本语言,解读荀子的文本思想,势必对荀子的伦理思想造成误解。
因而,在东西方德性伦理思想回归的大的氛围下,紧密结合荀子文本,借鉴港台的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出土的最新史料,用中国哲学、更多的是道德哲学的语言对荀子的德性伦理思想进行重新挖掘整理,以彰显荀子德性伦理思想的教化价值以及荀子伦理精神在构建中国伦理精神中的作用,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此,未来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学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第一,应紧密结合中国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道德问题,深入发掘荀子伦理思想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重点侧重于家庭伦理、经济伦理、生态伦理等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这是其一;其二,应紧密结合西方伦理思想的资源进行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荀子的人性论、教化论和基督教的原罪说、卢梭、霍布斯的性恶论以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等思想家的人性论、修养论都有可比较处,通过比较以深化对荀子伦理思想的理解并彰现其理论价值;第三,应紧密结合先秦孔孟儒家心性德性伦理思想,去正确、客观分析荀子思想中的天、人、心、性、人性、情、欲、礼、义等规范和范畴,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荀子伦理思想的挖掘和整理,从而重新展现荀子伦理思想德知、规范、德性、德行、德治分而互动,道德他律与自律辩正统一的道德生态。
参考文献:
[1]朱伯崑:《先秦伦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106、116页。
[2]胡玉衡、李育安:《荀况思想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51页。
[3][4]向仍旦:《荀子通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2、66页。
[5]惠吉星:《荀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6][7]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7、128页。
[8]王廷洽:《荀子答客问》,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3页。
[9]晁福林:《论荀子的“天人之分”说》,《管子学刊》(淄博)2001年第2期。
[10]路德斌:《试论荀子哲学的特质及其对儒家道统之意义》,《孔子研究》(济南)2003年第2期。
篇13
(一)父慈子孝在传统的家庭伦理中,亲子伦理是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甚至被视为比夫妻、兄弟关系更为重要的家庭关系。“父子兄弟夫妇,人伦之大。一家之中,惟此三亲而已父子尤其本也。”(张履祥《训子语))传统家庭伦理强调的父慈子孝.既注重子女对长辈行“孝”。也强调长辈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慈”德的内涵很丰富,主要包括养子、爱子、教子等方面。“孝”的内涵主要有孝养、孝敬、孝顺等。孔子说:“为人父。止于慈。(《札记·大学>)一父慈就是父对子物质上的供养、满足,精神上关爱,呵护,对子女承担起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对父母则要尽以“孝道”。正因为“父慈”。所以“子孝”,子女要赡养父母。是理所应当的责任与义务。百善孝为先.父慈子孝是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在儒家家庭伦理中。父慈子孝是对父子伦理的根本要求,它是家庭道德规范的最主要方面。只有在家庭道德中修以慈孝,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有序的和谐家庭。兄友弟悌。兄友弟悌是传统家庭伦理的又一重要内容,它体现了兄弟问的手足深情。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主要是指兄弟间的团结友爱。兄弟团结友爱是家庭和睦、家道昌盛的重要标志。颜之推说:“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絮,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随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颜氏家训·兄弟))兄弟姐妹乃手足同胞。是家庭重要的亲缘关系。悌就是处理兄弟关系的行为规范,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兄友弟恭。“友”是兄对弟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兄长要爱护、关系弟;“恭”是弟对兄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弟对兄敬从、恭顺、谦恭而有礼。在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中.相对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而言,兄弟关系具有更多的平等因素,其道德规范包含着更多的合理因素,应在现代家庭以及社会中加以发扬。
(二)夫义妇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人们对于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十分注重的。《礼记·婚义》中说:“婚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矣。故君重之。”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没有夫妇之间的婚姻便没有后代的延续,夫妻关系是各种家庭关系的基础。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在我国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中,丈夫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处于服从的地位,是~种主从关系,在现代社会对这样的制度我们应该加以批判。当然在传统的夫妻伦理中也有许多值得歌颂的伦理准则,比如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敬如宾,同干共苦等。这些合理的因素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孑L子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札记·礼运》)传统家庭伦理十分强调夫妻合义而顺,男女婚配要考虑双方的性情和修养是否般配,追求“夫妇和顺,相敬如宾”,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注重夫妻双方的互敬互爱,以求家庭和谐。
二、当代青年的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及伦理分析
(一)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婚姻和家庭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缔结了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家庭的成立。然而作为婚姻主体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当代青年人的婚恋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择偶标准和恋爱方式多样化。在社会转型期前,青年择偶一般都把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然而现在的青年男女双方在择偶标准上更注重个人条件。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和婚姻自由理念的倡导。青年人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注重个人条件,个人素质,把双方的感情放在首位。二是性观念较为开放。性是婚姻的自然基础,满足性需求是人们结成婚姻建立家庭的一个内在动因。传统社会对性的看法是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忽视其在婚姻中的地位。三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自由观念,反映在婚姻家庭中,夫妻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愿望,更加注重个性的和谐.强调爱情是婚姻的重要构成部分。青年人的家庭经济观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在各自财产的支配权上,夫妻之间有平等的财产分配权、继承权,注重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同时,在家庭消费方面,青年人主张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支配权。青年人的生育观已经摒弃了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大多数青年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把注意力集中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当然也有青年人为了自我的个人实现以及看到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和谐现象选择了不生育孩子。即“丁克家庭”。以达到实现自己理想的目的。总体上,当代青年人的家庭道德观有其进步的因素,摒弃了传统的一些旧思想。更加注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爱情婚姻等合理的家庭道德观念。
(二)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伦理分析。根据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可以看出家庭道德观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等。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由自由恋爱引起的婚外情,由性开放引起的婚前等。这些弊端要求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
首先在婚恋观上要端正恋爱态度,提倡文明交往,新时期的恋爱道德要求人们在恋爱中志同道合,共同发展。真正高尚的爱情和婚姻不仅是异性的吸引,更重要的是情操和志趣以及心里的一致与和谐。同时要求青年人要文明交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包括现代的恋爱不文明现象、婚外情、第三者等。
其次是在家庭经济关系上,由于受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一些青年人将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准则运用到家庭中来,如婚前财产公证还有“啃老”方式等。这是对我国传统家庭道德的一个挑战,在新时期我们要公正和合理的处理家庭中的经济问题,严格遵守“孝”的原则来处理在奉养老人的经济问题,以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在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的同时要大力弘扬“孝”的传统文化。最后在生育观方面。青年人要注重对下一代的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尤其是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减少社会问题少年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