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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壁垒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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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壁垒论文

篇1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2]石广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篇2

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尤其是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国际贸易中的保护措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作为国际贸易中非关税壁垒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趋增多。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或法规,这些措施和法规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TBT形式繁多,大致可归为五大类,即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商品检疫检验措施;包装标志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已经遭遇了多次商品出口被拒的事件,给我国造成了很大损失,国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多是持一种批判态度。事实上,在国际分工格局变化的今天,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过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起着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及促进技术进步等积极作用,而另一方面它又可能会引发贸易争端,封闭市场,阻碍经济增长。因此,不同利益主体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甚至会出现激烈的冲突。客观理性地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功能,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而且直接影响着我们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态度,进而影响有关决策。本文主要讨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社会功能,以期有助于人们更为准确地理解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利于社会进步

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以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给各国人民带来巨大的利益和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物过量排放,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技术壁垒之所以能在WTO规则体系下存在与发展,最重要的是技术标准体现了对产品质量、产品安全、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关怀,因此,也体现了对人类的福利和动植物的安全的终极关怀。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威胁而制定的。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对食品卫生的要求正成为国际贸易的热点,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人类和动植物却面临着更多的安全挑战。有些病虫如松树线虫,一旦由出口产品带入进口国,很容易在进口国领土上“定居”繁衍,造成危害。于是目的明确、用意良好的食品检验检疫和食品标准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

当今人们的价值观已经开始由重视物质价值转向以强调非物质价值的绿色价值观,尤其在发达国家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偏好和需求促进了国际贸易中绿色产品市场的扩大,为发达国家制定较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提供了市场基础,使某些国家可以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理由,提高环境水平、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环保技术落后,过于追求低成本等原因,采用的环境标准低于发达国家,这就为发达国家采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商品进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不合格、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如不安全家电、不安全儿童玩具、含汞化妆品、假药、旧服装、未经过安全证明的转基因食品、农药含量超标的食品等。如果不对这些商品的国际贸易严加限制,就会危害进口国国民的健康,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在贸易中加强检验、检疫措施极为重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完全有必要就各种商品制定相关的技术规章、技术标准、认证程序、包装与标签的要求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旦这些措施超出WTO有关协议的规定与约束,就成为阻碍商品贸易的壁垒。

日趋成熟的消费群体对生命健康的重视,对消费的产品质量和档次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产生并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同时,随着新化学物质不断增多,导致近十多年以来,全球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气候变化、臭氧层损耗、温室效应、越界空气污染、水污染、食品污染、海洋污染、有毒有害与危险废物的处理,以及包括干旱和沙漠化在内的土地资源退化、森林破坏、酸雨沉降、物种灭绝等,使生态平衡遭到严重地破坏。对于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对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保护健康与安全,促进公共目标的实现。技术法规与标准吸引着一个面临相似问题并能产生共同的消费利益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说,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本身就是公共产品。比如制定有关废气排放量的技术法规与标准有助于保持清洁空气;可以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如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一国建立有效的TBT体系可以帮助其维护基本的安全。在国际贸易领域,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即绿色壁垒,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又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些产业将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会损害社会公平

虽然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保护环境和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在环保绿色、安全卫生等名义的掩护下,打着合法的外衣行贸易保护之实。许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标准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技术性贸易壁垒或者通过其数量控制机制的作用将外国产品阻挡在国门之外;或者通过价格控制机制,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出口方往往会对对方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从而引起贸易纠纷和贸易战。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案例中,技术贸易壁垒就占据了28个,双边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争端更是层出不穷。技术性贸易壁垒经常会被用为经济制裁的手段。在国际社会中常常会出现某些国家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而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制裁。例如发展中国家就是发达国家制裁的主要对象。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政治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与发达国家控制的现行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冲突。而西方发达国家倚仗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压力,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寻找各种借口对不合他们胃口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经济制裁或禁运。这种强权政治的行径遭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强烈的反对和抵制,效果越来越差。这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广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及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而常被使用。

根据WTO有关协定要求,在运用TBT时,不得任意采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但实际上,由于很难界定合法性和歧视性,加上TBT涉及面广,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常常引起争议,TBT较易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发达国家利用TBT的合法性,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其直接影响,就是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产品由于技术、环保或劳工等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发达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法令等方式设置的技术壁垒的程度非常高,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法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量方面的技术标准就达6000多个,这样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种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发达国家的市场。比如在肉类生产上我国一直居世界首位,但由于美国检验局采用拖延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审查申请,使我国对美国的肉类出口仍是空白;在机电产品方面,由于欧美等国严格规定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给发展中国家的机电产品出口带来了许多障碍;在纺织品方面,欧美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就达到了限制的目的;在化工产品、药品等方面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就给市场准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二是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三是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

四、简要结论

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促进社会进步,有助于环境、健康等社会目标的实现,并具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一面,但同时会损害社会公平,成为一些国家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作为一个正在复兴的大国,从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角度出发,更加理性地看待各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不是只停留在一般的应对国际贸易中层出不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贸易纠纷。我们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热潮,正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以正确的态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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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3.2.3实施绿色管理,应对环境壁垒

篇4

一方面,贸易壁垒的整体发展趋势使这种双重性越来越显现出来。自从1948年GATT生效以来,经过一次次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税壁垒已经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国更注重采用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进出口商品包装、标志、检验和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构成了更为隐蔽、更难对付的贸易技术壁垒,成为国际贸易新的障碍。近几年来,随着技术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贸易额的比例进一步上升,高灵敏检测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商品选择性的增强,贸易技术壁垒占贸易壁垒的比例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已经达到80%,其二重性也相应的越来越明显。

另一方面,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之所以能够构成贸易壁垒,是由于他们往往被以歧视的方式对进出口产品实施,既对进口产品提出特别的技术要求。其二,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都是各国自己制定的,由此产生的国与国之间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种种差异导致了贸易的障碍。其三,与这种规格、标准相伴随的检测、检验手续也是技术条例与标准构成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进口国采用复杂的、旷日持久的技术检验、调查、取证、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销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会延误交货期或者错过季节,从而失去市场。

二、TBT的“典范”——美国TBT体系

美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强国,也是各种贸易壁垒(如贸易地位限制、关税配额、数量限制、反倾销、技术性贸易措施、政府采购限制等)最繁多、体系最复杂的国家。

1.美国TBT的基本情况。

基于技术标准、法规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附加了许多对进口商品制定的条例。仅从1980年至今,美国已制订了约2300个技术性法规和条例。这些复杂的法规和条例本身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极大障碍。

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1)、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其中,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UL标准水平。这种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设置技术壁垒。美国决定,从1992年起将全面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方面,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术壁垒。正是这些贸易技术壁垒,导致外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入门费”看涨。

2.美国TBT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律地位重要。美国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覆盖领域广泛。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口产品设置高门槛及繁杂的检验手续。

法规体系复杂。呈现出立法部门众多,立法层次有别,措施性质多重,法规数量庞杂等特征。

执法体系复杂。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面上分,既有联邦政府部门,又有联邦独立机构;从小的层面上,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筑起了一道复杂而有序的执法体系。

美国主义特色鲜明。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间冗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立的标准,其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际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国利益与意识为中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论是作为合理的技术贸易措施,还是作为抬高门槛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有一点是无疑的,他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处于设置与超越不停顿较量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批着合理的外衣,手段隐蔽,冲击力强,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和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三、关于动态条件下如何应对TBT的理论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别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如何有效地构筑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护本国产业,增强本国的竞争力。是世界各国重点考虑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分析超越问题。

1.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一般理论分析。

(1)从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来看,技术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应对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是,贸易技术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就会产生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双重作用,从而对进口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进口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对本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也产生递进影响。具体来讲,随着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出现和进口产品对壁垒的跨越。因此,进口产品超越贸易技术壁垒,实质上是依据贸易技术壁垒的要求,改进产品,使其达到要求。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途径。但是,要依据进口国家的规定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就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新的投资,从而使改进后的产品具有相当高的成本,进而削弱了产品的比较优势。当进口品的进入还是初步的,数量不多时,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内涵控制机制的结合。而一旦新的进口品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贸易技术壁垒,从理论上说这时壁垒主要表现为价格外在控制机制,其数量控制机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时壁垒对进口产品的作用又相当于零配额。可以这样讲,如果改造后的产品能尽快的以规模经济的方式跨越壁垒,就可能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不可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一国产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长的时间内跨越,取决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从经济实践中各国对市场规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来看,单纯技术上的超越不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都是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个国家出于市场规模的限制和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即使进口品已经满足了壁垒的技术要求并交纳进口的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以后,也不可能无限制的输入。这时东道国可以通过对检验过程的控制相应地调整进口品的数量和进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会不断的出现,并被采用于新的技术法规之中,这就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机制,从而形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从这个角度来看,单纯的技术上的跨越不可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扭曲问题。所以,在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进口国作为经济人的特性。

(3)从世界经济两极分化的趋势来看,南北方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构成世界经济两大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南方)经济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北方)经济之间,贫富两极分化在发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世界先进的科技水平、生产力水平和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和制约地位。表现在技术方面,发达国家拥有绝对的优势,南北国家之间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技术鸿沟,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贸易技术壁垒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差异的具体表现,尽管它还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总是处于主动与支配地位。如何缩小这种差距,是减少贸易技术壁垒的关键。根据熊彼特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表现为技术模仿或者扩散),可以缩小这种差距。技术转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主要是指技术引进。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对产品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但是,由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动态性,能否缩小技术差距,不断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不仅取决于引进国的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还取决于壁垒设置国的创新能力,以及国内产业的创新能力。

2.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措施是多层次、有多种选择的。

措施的多层次。应对TBT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等。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以及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使得可以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在GATT/WTO框架内等多层次的回旋空间内解决问题。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内。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GATT就在关于贸易技术壁垒的确认及其管制与取消两个方面开展工作。1974年在东京回合谈判中达成了《标准守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技术条例与技术标准的制定、采纳和实施、技术条例和标准的检验程序、信息和援助义务等做出了规定,旨在使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另外,WTO设立了对各成员开放的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以提供磋商机会,监督协定的执行。其次,可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解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使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第三,国与国(地区)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进一步加大多、双边对外协作力度,以争取能逐步彼此承认各有关机构的检验、检疫证书,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非常便利美国的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措施的多选择性。各国有各国的国情,有各自相对固定的对外经贸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也是有多种多样的措施可供选择的。主要包括技术上的超越、合作协商以及反击的方式等。这种方式本身也有多种选择,如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技术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种选择。其一是技术转移和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先进技术供给有限,必须重视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结合本国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跟踪,以及本国的自主开发,通过技术外溢和后发效应的协同作用,将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到一个新的技术水平,并尽快的由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变。其二,运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单纯利用技术的购买手段往往是难以得到较为先进的复杂技术。这是因为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利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也就是本国产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双赢的结果。主要表现为,FDI所带来的技术转移的溢出,可以激发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协同效应,竞争模仿效应和当地化效应等,使其以比较便捷的途径取得比较先进和复杂的技术。其三,采用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根据国际惯例,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的先进标准。将本国的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或者是将本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是协会标准推向世界各国并为各国所公认,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先声夺人。

篇5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并不是一开始就以贸易障碍的形式出现的TBT,和多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一样,是打着促进贸易的旗号而实际起着阻碍贸易的作用。TBT大都是为了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而被各国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做过一定的贡献。在国际贸易中规定产品应达到一定的标准,这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产品的使用和消费过程的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正是由于技术壁垒的出现,使得技术法规和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对国际贸易商品质量也有了健全的评估体系,这极大的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机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TBT还是以贸易障碍的面目出现,使原本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技术,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手段。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的强力推行及先进标准的采用,使世界资源配置及要素流动更集中的向少数掌握先进开发技术与制造技术的国家和大公司转移。而其他国家在缺乏技术开发能力的条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趋。TBT已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会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

实际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发达国家。因为他们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他们的技术专利、技术产品、版权等得以优先保护,取得了垄断利润;作为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方,也因挡住了其他国家同类产品对市场的进入而获得垄断利润。TBT的受害者则是发展中国家。技术壁垒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这不仅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不发达、运输、通讯工具比较落后,更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繁多,技术要求也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他们就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TBT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引进尖端技术和设备,以缩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最终使得TBT减少。但是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的受害者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也给发达国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负面影响。实行TBT并不能使发达国家完全达到保护本国衰落工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同时,由于实行TBT导致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又反过来影响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也不利于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本输出和技术转让,而且也会导致本国被保护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从而影响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贸易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TBT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影响着各国经济政策的决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间接的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国家间、集团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 TBT对进口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它对进口国有关产业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发达国家对许多制成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的技术标准,进口货物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进口,其中有些规定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的,根据保护本国工业的意愿,这些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国产品的进口,而且在实施过程 中也为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了重重障碍。

二是会拉大进口国与出口国的之间的价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术、经济、PPM标准及行政和司法部门这四类限制对进口商品产生影响。通过技术条文本身的限制规定直接限制进口的技术限制是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

二、应如何应对贸易壁垒的屏障 第一,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标准是解决各国TBT制定随意性的很好方法,国际贸易组织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标准并根据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完善这一标准,并且要求成员国要基本按照这一标准来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标准,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贸易标准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建议在下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将TBT列入讨论重点议题之一,努力达成一致,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内容,建立国际统一的权威标准并通报各成员国,让他们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生产活动和国际贸易。同时在新的协议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因为TBT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远远大于发达国家,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以保持公平与平衡。

第二,对各国的TBT措施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后,各个成员国要严格遵守,并根据这一标准来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术标准来阻止进口,成员国要制定自己的额外技术标准,必须要向WTO的相关组织提出申请,由这一组织根据具体国家的情况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许运用于国际贸易之中。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如果一国没有通过审议而胡乱制定标准,将让他们受到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限制甚至禁止国际贸易,以此来约束各成员国遵守。

第三,鼓励各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有了,各国就要对照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这才是摆脱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技术较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值得重视,因为TBT的影响肯定对发展中国家更大,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在TBT斗争中必定会具有优势而游刃有余。这就需要各国的企业及时了解国际标准,适时调整,严格遵守,这样才能保证出口的持续和扩大。如我国上海市的传统出口产品长毛绒玩具,在1980年国际玩具委员会制定了玩具安全标准,随后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技术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玩具的情况下,上海市生产企业却不了解该标准,在阻燃、填料卫生、眼珠拉力强度等三项指标没有达到该标准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万美元,1981年降为458.2万美元,1982年又降为414.5万美元。与此同时,南朝鲜出口增加到一亿美元,台湾增加到8,000万美元。从1982年起,有关企业采取措施,解决了上述三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1983年产品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际玩具委员会的标准,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创汇700万美元,1984年达到1,000万美元。 第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协调方式打破TBT。这主要是指加强区域集团内部以及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减少TBT的影响,以促进贸易的发展。首先,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打破TBT。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经济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适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

其次,国与国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TBT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加大双边合作力度,争取彼此承认各自有关机构的检验和认证,这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如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很便利美国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 第五,各国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统,服务于生产商。各国应该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统,及时搜集世界各国的TBT制定情况,并且将其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及时通过公报、网络等反馈给生产商,以减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况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便利生产商根据这些TBT的规定来调整生产技术,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以扩大产品的出口。

[1]赵春明.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

[3]冯宗宪,杨健全,张文科.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篇6

假设:A国和B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A国在甲产品生产上有优势,B国在乙产品生产上有优势,两国分别从对方进口自己的劣势产品,即A国从B国进口乙产品,B国从A国进口甲产品。A国和B国只允许采用技术壁垒方式(TBT)来限制对方出口,它们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图,所示,

理性的国家知道,如果双方都不设置技术壁垒,他们都能够从贸易中获得0.5个单位利益,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但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的占优策略。因为,在一方设置技术壁垒行为被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那么他将获得1个单位利得;如果对方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则会使自己造成1单位利益所得损失。相反,如果他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的利益所得损失为零。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一个理性主体都会剔除严格的劣策略(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去选择设置技术壁垒。因此,尽管各国都知道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考虑到在其他国家设置了技术壁垒之后自身的利益会有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回避这种风险,各国最终还是有很强烈的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愿。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壁垒设置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是各国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各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在一个民主的政体中,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当少数利益集团受到损害时,迫于政治压力或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建议。这与关税的实施是相同的,关税的采用必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技术壁垒的设置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较少的产品选择和较高的消费价格。但不同的是,技术壁垒的设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消费者生存环境的洁净和安全等),相关的压力集团有更好的口实来要求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市场结果,对经济个体(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有资源配置和福利影响,理性的经济个体对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场结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会通过施加各种政治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偏好,获得利益最大化。消费者人数众多,利益分散,每个消费者难以察觉自己在贸易保护下的福利损失,而且消费者更多的是注意他们在生产方面的地位,这个地位的维护和提高经常得益于进口保护政策。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是一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与平衡的结果。

假设1:一国政府G有设置和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选择,国内生产者P有生产和不生产产品两种选择,但生产的产品在同国外产品的竞争上没有优势,国内消费者C有购买和不购买国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两种选择。那么,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由图2模型可知,当政府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种产品可以自由进口,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也可选择进口的该种产品,由于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生产者的价格,消费者当然会倾向于花费2个单位的利益损失购买进口产品,但此时国家和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则国内生产者就会要求国家对该种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也会认为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则会导致进口产品对国内的垄断,国内生产者的大量倒闭,造成国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国该种行业的发展,从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当政府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会对该产品的进口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此时,尽管国内该种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会低于进入到本国市场的进口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会造成自己3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会得到2个单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个单位的利益;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进口产品则会造成自己5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个单位的利益。由于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消费者购买该种产品的支出增加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要求国家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形成了国家——国内生产者——消费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当国家认为国内该种产品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才会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2:一国内有两个企业A和B,企业A已经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并且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销售份额,且企业A可以通过要求政府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打击其他竞争者。企业B打算从事该种产品的生产,但是对企业A的竞争实力不完全了解,无法判断企业A在企业B进入市场后的反应,此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建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一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二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一般性企业。具体博弈策略及利得见图3和图4:

在图3中,由于企业B是该行业的新来者,在技术、销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会比企业A更有优势,而企业A是该行业的领先者,企业B的进入对企业A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当企业B选择进入市场,且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国外企业也会进入本国市场占去一定份额,所以企业B一定会倾向于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当企业B认为进入该市场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选择不进入该市场时,对于企业A可以在本国市场上得到绝对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A便可以取得本国市场上的绝对垄断。所以,无论企业B选择进人还是不进入该产品市场,国内总会有企业要求政府要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图4中,因为企业A在该行业的竞争实力一般,所以企业B有可能在进入之后与企业A一统市场,由于这两个企业本身实力都一般,会做各方努力,为自身减少竞争对手,扩大所得收益,所以,无论企业B进入市场与否,企业A都会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而当企业B进入市场后,就会同企业A一起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得最大收益。

总之,对国家而言,一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加强与外国的贸易往来,尽可能地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护那些缺乏国际竞争优势或者幼稚产业,不得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而言,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疑会为自己的产品减少竞争对象,可以得到更多利益;而对于广大的消费者而言,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会导致国内同类产品更强烈的竞争,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和较低的消费价格。所以,由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利弊不一致,一个国家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设置何种程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

3、结束语

篇7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篇8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及构成体系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这些规定往往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产品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技术壁垒体系主要由技术法规与标准、质量认证制度、标签和包装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六个体系构成。

二、中小企业出口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也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频率更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更大。究其原因,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1.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及质量水平不高。我国相当多的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引进了许多生产技术装备,也是发达国家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淘汰下来的20世纪80年代、甚至六七十年代的生产设施,造成我国的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20年。而世界范围的产品质量的迅速提高和质量标准不断更新,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更易受到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这方面的问题,中小企业由于在理念、资金等方面相对较弱而显得尤为突出。

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虽然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得到较快增长,但在总出口中占的比重还很低,中小企业的出口产品以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出口主导地位。

2.环保意识薄弱、经营理念落后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壁垒之实。而我国的相当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在生产过程和包装上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能源、资源,甚至不惜采取掠夺性、毁灭性经营模式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对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很多企业达不到绿色认证标准,出口受阻。3.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够熟悉和重视

我国目前在质量管理上存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且这些标准绝大多数低于国际通用标准或与国际通用标准不接轨;大多数企业对IS09000、IS014000不甚了解,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地的区域性标准就更是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政府在宏观上对企业的指导也仅仅停留在对诸如IS09000、IS014000等国际通用标准的宣传上,至于企业如何通过这些标准认证,政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指导措施。同时对WTO的TBT/SPS协议的普及力度也不够。

三、中小企业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议

1.提高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超越

对出口企业而言,跨越技术壁垒的最根本的途径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主要依靠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转移。二是通过技术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显然是更可行的方法。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R&D的投入,研究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最终掌握竞争的主动权,打破技术壁垒的封锁。

2.大力推动企业实行标准化

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加速企业标准化进程,促进企业更快与国际接轨,是消除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企业要加强合格认证工作。合格评定是技术法规、标准的实现过程,不管多么严格的技术法规、标准,最终都要落实到合格评定上。因此,合格认证就成为企业冲破技术行贸易壁垒的有利武器。产品认证要有所选择,因为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产品认证标准,企业产品出口到哪个国家或地区,就要通过他们所要求和认同或承认的认证,并获得相应标志,如IS0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等等。所有这些认证,都是对企业品质的肯定,它能向公众证明其高品位的良好形象,为企业带来商机和利润空间。企业的技术人员应对安全规则有一定的了解,从产品研制开发开始,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则,有针对性地根据出口目标市场进行生产,并在权威认证机构的协助下,从产品的原料、结构、包装等各个细节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产品能顺利地通过各国设置的技术壁垒。

3.贯彻“绿色”理念,实施绿色营销

企业应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4.了解和熟悉TWO的相关规则

只有了解了游戏规则才能够更好的参与到游戏当中,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一项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加深对国际规范的了解。并且遵循这些规则,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不必要的经贸摩擦、纠纷和损失,学会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合法保护自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宋明顺:《WT0〈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实践及对策》.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年

篇9

二、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表现

我国目前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的出口占我出口总额的47.8%。由于这些国家科技发达、技术水平高,客观上对我出口产品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压力。实际上,早在1980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限制和禁止我国中草药进口,而进入90年代后,发达国家对我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更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

1.涉及出口商品品种多、范围广。

我国的出口商品中,不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近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面临着技术性贸易壁垒,且技术性贸易壁垒已从原来的商品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加工领域。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来控制质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认证工作,所以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也必须符合本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如欧盟多次就我国的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的环境与卫生问题进行检验,由此构成限制我肉类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绿色技术措施兴起的今天,ISO14000所要求的清洁生产也成为许多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准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同时,由于受工业整体水平的限制,所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还体现在外国对我产品的包装、标签要求、检验和检疫规定、环保、电子商务等方面设置的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

2.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

1998.9.11,美国规定必须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物采取严厉的检验,确保所有纯木材的包装材料都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否则,所有运来的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这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大约100万个集装箱。按美国要求的方法对木质包装进行处理,不仅耗费很长时间(一个40英尺货柜消毒要用7-10天的时间),而且消毒费用也很高(900-1000美元),包装成本将增加1/3,直接损失数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广泛采用了木质包装,因此,该禁令至少间接影响到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1/3,约130亿美元。1999.6.1,欧委会在未向中方做任何通报,也没有任何磋商的情况下,以中国出口产品的木质包装不合格为由,单方面决定对中国输欧产品的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疫措施,而且该紧急措施的实施日期为6.10,几乎没有给中国出口商任何宽限时间,据统计,此举影响中国60-70亿美元的对欧出口。

3.标准高、多、且又复杂多变。

标准不断提高。美国提出禁止进口未实施管理体系国家的水产品和肉、禽加工食品。日本也在2000年开始对进口蔬菜施行HACCP体系管理方案。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规定花生中的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美国、加拿大规定日用瓷器中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日本规定茶叶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至零点五。

标准和规范名目繁目。发达国家在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和规范不但名目繁多,而且都是以国家的法律、法令形式公布的,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德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限量方面的标准就多达6000多个。

标准复杂。美国常见的产品认证标准分别对计算机、玩具、无线电设备、电视、传输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设备、纺织品等进行认证,进口商只有拿到相关许可证后,才允许通关放行。而日本除JIS、JAS两个技术标准体系之外,具有日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也在行使自己的规格认证权力。

标准多变。发达国家经常对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国家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按进口国的原先要求生产商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信息壁垒”。

4.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我国肉类生产居世界前列,但是目前对美国的肉类出口基本上还是空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采用拖延等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和审查的申请。美国还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实施"HACCP"注册制度,对我国出口罐头的生产加工厂实行“低酸登记”。更有甚者,美国部分企业正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系统”(SA8000)认证,把人权标准与进口贸易结合起来,其用意不是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而是试图抬高劳动力成本,削弱我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美国和欧盟为了限制我纺织品对其出口,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限制的目的。由于大米市场的疲软,日本对我国大米进行104项药残和农残检测,不但技术指数项目多,而且检测手段也相当繁杂,而对其市场上国内生产部分却没有如此多项的检测。

三、我国屡遭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借保护消费者之名,把技术法规和标准当作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主动权掌握在各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与实施程序复杂,实施过程长的反倾销相比,它具有可操作性和见效快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此手段,短期内即可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的目的。

2.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81年的4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4743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九大出口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3.我国出口产品档次低,结构单一。

我国出口商品种类主要集中于纺织、轻工和农副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技术水平落后,造成出口商品质量不高,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而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迅速提高,国际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以纺织品和服装为例:从1994年起,德国、法国、荷兰和日本相继颁布法规,禁止某种染料的服装和纺织品进口,并对进口服装附件进行了严格规定,使环境因素成为继配额和原产地限制之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又一重要壁垒。

4.我国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也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在国家标准中只有10%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标准体系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多而杂,造成产品质量标准的多样化,令人难以掌握。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

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养殖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养殖户为了实现饲养的高效率,大量用药以控制疫病,而毫不顾及动物内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为了促进动物生长,盲目使用激素类药物,而不问其对人体的影响。

四、我国的对策思路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对华贸易中原有的配额等数量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手段,将失去作用,迫于国内企业界和劳工组织等方面的压力,外国政府必将采取其他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手段对国内某些产业、市场、就业等进行保护。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必将成为重要的保护手段。为此,我们应积极探讨对策并尽快加以落实,具体地讲:

1.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措施,建立中国国家技术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们还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有区别的待遇这一原则,坚决反对发达国家提出也我国的经济发展、资金和贸易等方面不相适应的标准。对于歧视性规定,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采取双边磋商,或在入世后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谋求非歧视性的贸易环境。

2.加强国际认证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

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由于认证是依据国际惯例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依据国际认证制度开展的认证工作,得到了有关国际贸易和关税组织的认可,并作为贸易各方接受进货、签定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应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广ISO、IEC等一系列国际性标准的认证,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认证覆盖面,使我国更多产品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要加强与更多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定认证协议,实现双边认证。对进口国需要通过有关认证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认证协议的要求和认证标准,帮助企业建立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减少贸易摩擦。我们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可以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考核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水平和国际信誉,使我们更多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取得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和授权,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间、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的协议获得欧盟授与的“被指定机构”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

3.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引入技术规定和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是指强制适用的标准,而技术标准则指自愿标准。技术规定应基于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它国际性标准组织。在执行自愿标准方面,要求各成员国以国际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基础,在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参与产品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在强制适用标准和自愿标准方面走国际接轨的道路。因此,我们应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

4.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要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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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GATT与WTO对各国TBT设置进行了严格规定,而且不可否认,有些TBT措施确实为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但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升级,有些却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尤其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工具。

二、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技术壁垒

1.技术标准和法规:我国出口贸易中常遇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主要有: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汽油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汽车的排放标准;包装材料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如冰箱、空调、泡沫塑料及发胶等。

从实施技术壁垒的具体国别来看,出口日本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上,轻工产品以及机电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目前比较少,欧盟除了对动植物产品有较高要求外,对于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以及包装材料环境环保方面的要求也非常高,而美国不仅对农产品有较高的卫生要求,对于机电产品和玩具的安全性也更加看重。

2.产品质量认证和合格认定:目前贸易各国都有各自严格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合格评定标准,它们对进口产品可以随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从总体来看,美、日、欧盟的认证制度最为完善,也是阻止出口商品进入其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即:取得欧洲标准委员会CEN认证标准;取得欧盟安全认证标志CE;取得ISO9000合格证书。

美国的认证制度更为复杂,目前共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都是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也被等效采纳;同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营养标签和教育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茶叶进口法》等对进口食品和药物实行专门管理。

除此之外,日本的《电器用品取缔法》、《道路运输车辆保安基准》,加拿大的CSA、德国的GS、HACEP认证资格等已成为我国电子产品、机械产品和电器产品输往这些国家必须持有的通行证。

3.包装和标签方面: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可回收率及动植物检疫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不提倡重复包装和过度包装,以利于资源的节约。欧美等国的消费者也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在挑选、购买商品时会较多地考虑产品包装对环境的污染,对产品包装的观念已由追求豪华、精美转向简明、实用和对环境的友善。而我国企业在这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部分出口产品的包装还在大量使用木材、稻草等材料,不仅外观粗糙,而且常常因为其中含有病虫害而一再受到进口国的责难与限制,甚至经常因通不过动植物检疫而影响有关产品的出口。

4.绿色技术壁垒:我国出口产品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的影响很大,环境措施将成为我国出口产品遇到的技术壁垒中非常重要的限制措施。例如,由于欧洲各国纺织品环境标志(对棉花生产中农药、漂白剂、染色剂等的使用提出的环保标准)的迅速实施与推行,我国出口纺织品、油漆、涂料、建造材料、清洁用品、纸制品、电池、与保护臭氧层有关的受控物质及其制品、机械产品、鞋类、像胶制品等已经或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来,发达国家绿色技术壁垒措施又细化为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以及绿色补贴等多个方面。

三、TBT措施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应对方法

1.影响:

(1)市场准入性差:我国的许多产品由于苛刻的技术要求而无法进入国际市场,比如,1994-1997年以来猪肉、牛肉根本无法进入欧美市场;由于中国的海洋环境不断恶化,出口欧盟的贝类产品已达不到所需的卫生标准,被长期排斥在市场之外;在植物产品方面,除河北鸭梨外,龙眼、柑橘、苹果、香蕉等均不能出口到美国。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产品由于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销毁,出口利润损失严重。不仅如此,在较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有些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也被迫退出。

(2)竞争力减弱:某些技术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由于国内商检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品,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致使出口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下降。

(3)贸易争端大量出现:由于发达国家的TBT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等特点且相互混杂,致使我国同贸易对象国之间难以协调,争端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国同对象国的贸易关系。

2.应对方法:

(1)认真研究国外TBT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收集跟踪国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对国外标准加以研究和消化,特别是国外对于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规定,同时,对于不同地区的标准应有所不同。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经验与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特点要求突破国外TBT限制。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主导企业和幼稚产业,参考国际规定建立自己的TBT体系。

(2)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促使两者相互促进,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技进步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消费者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经济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把开发绿色产业作为优化出口产业结构,争夺21世纪国际市场战略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改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际积极将绿色产品出口纳入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的范围,出口发展基金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开发,建立绿色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专门为开发绿色产品出口建立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3)出口企业的对策: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传统产业在注重新兴技术改造的同时,应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科技时展的需要,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提高环保水平,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人员,增加环保投入,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与绿色管理,使企业赢得环境优势;出口产品争取获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以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同时争取取得贸易对象国的认证要求,如美国电器产品的UL认证,水产品的HACCP认证等。

收稿日期:2000-12-0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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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越来越频繁,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要形式 WTO《TBT协议》和《SPS协议》的基本原则规定,各成员方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审程序的时候,必须提前一个适当的时期向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通报,并允许其他成员进行评议。近年来,TBT和SPS的通报数量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特别是SPS,更呈现出稳定快速的逐年增长之势。2000年WTO成员方的TBT和SPS的通报总量是877件,到了2005年已经上升到1701件。其中TBT由2000年的606件增加到2005年的847件,SPS由271件增加到2005年的854件。

2、使用对象的范围扩大,涵盖面广 TBT可分为强制性措施与自愿性措施,既涉及国际或区域性协议、国家法律、指南、准则、程序等,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等制定的规则。TBT的涵盖范围日趋广泛。从产品形态来看,技术贸易壁垒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终端产品;从过程来看,从商品贸易流通领域扩大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从涉及领域来看,已从最初的有形商品领域扩展到包括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

3、名目繁杂、形式多样 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是最常见的形式。在美国的关税表上,与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有关的商品编号约有3994个。欧盟共有10多万个技术法规和标准,除技术条文本身外,其苛刻复杂的认证过程和认证措施也常常是国际贸易的障碍。日本也是技术法规繁多的国家,上世纪90年代初期对大米进口只设置了几个农残检验,到了90年代中期增加至47项,现在已经达到123项。除此以外,动植物检验检疫、包装和标签及标志要求、绿色壁垒等也越来越频繁的被使用。 随着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持--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在发达国家的应用日趋成熟,一些国家开始强行要求以EDI方式进行交易。

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相对落后,在计算机硬件设备、通信设施以及法规建设等方面都不健全,很难达到EDI的硬性要求,所以,EDI实际上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 三、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扩散效应大、影响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有关调查表明,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出口约占年出口总额的25%左右。

1、增加产品成本,降低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一项研究表明,海关程序和相关活动所需的费用占贸易总额的7%-10% ,对这些程序进行简化和协调可以降低25%的成本,相当于贸易总额的1.75%-2.5%。一些国家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和繁琐的认证程序增加进口企业的产品成本,达到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目的。我国商务部2002年调查中有50%以上的企业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最大的影响是标准不断提高导致成本提高。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每年造成约200亿美元的损失。

2、提高进入门槛,减少市场进入机会 一些明显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直接导致市场进入门槛提高,将外国产品拒绝于进口国市场之外。 2005年,日本对进口产品检验不合格791件,其中中国为343件,占当年日本进口产品检验不合格总数的43%。遭到"废弃、退货"等处理的产品364件。 2005年,美国FDA拒绝的进口产品19278批次,其中,中国产品达到1937批次,占比10.04%,与往年相比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我国因安全卫生方面达不到有关要求、产品或者企业未按有关标准注册、标签问题、生产加工方法不符合有关要求等原因被拒绝的产品占到总数的90%以上。

3、引发贸易争端 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加剧,国际贸易争端也日益激烈化。过去由于关税壁垒、行政保护措施等引发的贸易摩擦正逐渐被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引发的贸易摩擦所取代,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是贸易争端的高发国家,中国已经连续11年位居世界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

4、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十分迅速,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随着关税税率的普遍下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贸易发展的限制作用甚至比入世以前更加严重。2000年,中国约有66%的出口企业,25%的出口产品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110亿美元。2002年,我国受影响的出口企业占71%,受影响的出口产品为39%,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逾170亿美元,相当于年出口总额的5.2%。对我国产品实施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国家和地区已达到40多个。不仅严重影响到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也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商务部分行业调查表明,纺织、轻工、五矿化工、食品土畜、机电、医药保健等行业的外贸出口均受技术壁垒的限制,其中食品土畜、纺织产品,受限制的程度较大。有79%的食品土畜企业、78%的纺织企业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出口额分别减少了17亿美元和18亿美元。

四、对策建议

1、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及质量落后是导致我国出口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损害严重的重要原因。随着全球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的技术性门槛将更高。据调查,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技术性壁垒时,38%的企业认为最大的困难在于"缺乏可以达到对方指标要求的解决方案",37%的企业则认为"资金短缺阻碍了技术改造和获得国际认证"。所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技术水平,增强自身素质是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之策。

2、加强信息收集工作,积极了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动态 技术性贸易壁垒本身存在透明度低、难以掌握的特点,其隐蔽性非常大,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前,由于缺乏充分、稳定、准确的信息来源,对其它贸易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缺乏必要的信息渠道,造成在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措施乏力。在调查中,36%的企业认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大困难在于"信息不灵、不知道对方规定已经改变"。所以,应该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增强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的了解,积极跟踪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应对能力。

3、积极推行出口多元化战略,消除我国出口产品单一化和出口市场单一化的限制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即开始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迄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产品单一化和市场单一化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从产品的角度看,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损害非常严重,有近90%的食品土畜类出口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损失约90亿美元,轻工、机电类产品受影响也比较严重,损失分别约40亿美元和20亿美元。而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仍然占主导地位。主导产品的严重受损对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损害将是巨大的。

从国别 和地区角度看,欧、美、日是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其技术壁垒对我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而在我国的出口市场结构中,美国、日本和欧盟在我国出口市场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有约70%销往这三个地区。所以,要减轻或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阻碍,降低出口市场集中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4、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为了维护成员方利益、协调各成员方关系,并处理各种贸易纠纷而建立的一套争端解决运作机制。我国已经是WTO的一员,在双边贸易中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发生的各种贸易纠纷,应积极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利用其公正、合理的运作程序,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5、依据WTO有关协议,加强反壁垒措施研究 我国应加强对《TBT协议》精神的理解,加强反壁垒措施研究,保护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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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关税壁垒逐步弱化,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贸易保护主义离我们而去,相反,它正以一种更隐蔽、更强大、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方式——非关税贸易壁垒手段阻挠着进出口贸易。据有关资料,当今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

伴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广泛使用,国内外学者也对此作出了一些研究,取得了十分丰富的成果。PeterSwann(1996)等人对1985—1991年期间英国的净出口、进口、出口与本国的标准数目及英国和德国认可的国际标准数目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英国的标准对其进口和出口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BarryKrissoff、LindaCalyin和DeniseGray(1997)采用静态局部均衡模型研究了美国苹果在日本、韩国、墨西哥这三个不同市场面临的关税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并计算出了限制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等价关税率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限制程度。JohannesMoenius(1999)运用引力模型分析了1980-1995年期间来自12个国家的471个行业的国家特定标准与双边共享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发现双边共享标准对贸易量有显著的正效应。我国学者王志明、袁建新(2003)分析了技术贸易壁垒对进口商具有数量抑制效应、价格抑制效应和动态抑制效应。张海东(2004)通过建立局部均衡模型和不完全竞争模型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内企业提供的保护程度进行了经济学分析。何元贵、陈洁(2007)对我国出口贸易遭受美欧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分两个层次作深入探讨。虽然国内外学者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很多,但主要是集中使用定性与定量、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研究的方法,应用博弈分析的较少。本文主要从国家间贸易政策博弈和各国内部政治与经济力量相互博弈的角度,通过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解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及对各利益集团带来的影响。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进出口双方国家间贸易政策的博弈

众所周知,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前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产物,从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上说,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不利于全球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国所获得的利益较自由贸易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利益会减少,那为什么各国还是会倾向于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呢?

一个很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进口国的企业或相关行业,特别是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行业,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其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也就是说,设置壁垒根本上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和行业。由于各国在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水平、需求偏好与经济禀赋等客观条件上存在着差异,使得各国的技术性措施之间产生着分歧,为了保证自身的最大利益,各国间必然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A国和B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A国在甲产品生产上有优势,B国在乙产品生产上有优势,两国分别从对方进口自己的劣势产品,即A国从B国进口乙产品,B国从A国进口甲产品。A国和B国只允许采用技术壁垒方式(TBT)来限制对方出口,它们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图,所示,

理性的国家知道,如果双方都不设置技术壁垒,他们都能够从贸易中获得0.5个单位利益,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但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的占优策略。因为,在一方设置技术壁垒行为被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那么他将获得1个单位利得;如果对方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则会使自己造成1单位利益所得损失。相反,如果他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的利益所得损失为零。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一个理性主体都会剔除严格的劣策略(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去选择设置技术壁垒。因此,尽管各国都知道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考虑到在其他国家设置了技术壁垒之后自身的利益会有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回避这种风险,各国最终还是有很强烈的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愿。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壁垒设置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是各国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各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在一个民主的政体中,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当少数利益集团受到损害时,迫于政治压力或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建议。这与关税的实施是相同的,关税的采用必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技术壁垒的设置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较少的产品选择和较高的消费价格。但不同的是,技术壁垒的设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消费者生存环境的洁净和安全等),相关的压力集团有更好的口实来要求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市场结果,对经济个体(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有资源配置和福利影响,理性的经济个体对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场结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会通过施加各种政治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偏好,获得利益最大化。消费者人数众多,利益分散,每个消费者难以察觉自己在贸易保护下的福利损失,而且消费者更多的是注意他们在生产方面的地位,这个地位的维护和提高经常得益于进口保护政策。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是一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与平衡的结果。

假设1:一国政府G有设置和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选择,国内生产者P有生产和不生产产品两种选择,但生产的产品在同国外产品的竞争上没有优势,国内消费者C有购买和不购买国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两种选择。那么,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由图2模型可知,当政府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种产品可以自由进口,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也可选择进口的该种产品,由于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生产者的价格,消费者当然会倾向于花费2个单位的利益损失购买进口产品,但此时国家和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则国内生产者就会要求国家对该种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也会认为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则会导致进口产品对国内的垄断,国内生产者的大量倒闭,造成国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国该种行业的发展,从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当政府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会对该产品的进口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此时,尽管国内该种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会低于进入到本国市场的进口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会造成自己3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会得到2个单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个单位的利益;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进口产品则会造成自己5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个单位的利益。由于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消费者购买该种产品的支出增加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要求国家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形成了国家——国内生产者——消费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当国家认为国内该种产品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才会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2:一国内有两个企业A和B,企业A已经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并且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销售份额,且企业A可以通过要求政府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打击其他竞争者。企业B打算从事该种产品的生产,但是对企业A的竞争实力不完全了解,无法判断企业A在企业B进入市场后的反应,此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建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一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二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一般性企业。具体博弈策略及利得见图3和图4:

在图3中,由于企业B是该行业的新来者,在技术、销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会比企业A更有优势,而企业A是该行业的领先者,企业B的进入对企业A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当企业B选择进入市场,且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国外企业也会进入本国市场占去一定份额,所以企业B一定会倾向于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当企业B认为进入该市场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选择不进入该市场时,对于企业A可以在本国市场上得到绝对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A便可以取得本国市场上的绝对垄断。所以,无论企业B选择进人还是不进入该产品市场,国内总会有企业要求政府要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图4中,因为企业A在该行业的竞争实力一般,所以企业B有可能在进入之后与企业A一统市场,由于这两个企业本身实力都一般,会做各方努力,为自身减少竞争对手,扩大所得收益,所以,无论企业B进入市场与否,企业A都会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而当企业B进入市场后,就会同企业A一起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得最大收益。

篇13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双方经贸关系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将技术贸易壁垒单独分开,系统的说明技术贸易壁垒的特点、分类及其对双边货物贸易往来的影响程度。本论文将以技术贸易壁垒的量化分析作为切入点,以东盟主要成员国作为整体研究对象,对东盟整体技术贸易壁垒的强弱程度进行测量与分析。

一、技术贸易壁垒量化方法介绍

在技术贸易壁垒测量方法中,频数比率和覆盖率是主要的方法之一,也是最常用的方法。

覆盖面指数是反映一国在某一时间比如某年对来自他国的进口商品采用的非关税措施情况,即非关税措施覆盖的进口商品在所有进口商品中占的比重有多大。假定:i为某进口国进口商品的关税税号;t表示进口国对来自j出口国的商品采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那一年;T表示作为进口权重的年度;j为某一出口国; 是一个哑变量,其值在有出口商品遭受技术贸易壁垒时为1,没有时为0; 则指i税号进口商品价值在该进口国所有进口商品价值,则覆盖面指数公式为:

如果关税税则号产品遭遇技术贸易壁垒,虚拟变量 为1,否则为0;如果有来自于任何出口国的进口产品,虚拟变量 为1,否则为0; 表示所要考察的商品类别中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税则号产品数目。

二、东盟对中国出口的技术贸易壁垒的频数比率和覆盖率

1.据选取、计算说明

在数据选择方面,本文主要选用2007年、2008年两年的中国对东盟主要国家按照HS4位码出口量的数据,然后根据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网站提供的东盟六国的截止2008年对外通报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信息,从整体上来估算中国出口商品遭受东盟技术贸易壁垒的情况。

本文利用之前介绍过的指标,来对中国出口东盟的商品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作出度量,其覆盖率为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出口的商品的出口额占行业内所有商品进口额的比重,频数比率为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出口的商品的税目数与该工业行业所包括的税目总数的比率。

2.计算结果分析

通过两项指标的强弱分布来看:

(1)频数比率:2007年指标超过45%的为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等);2008年指标超过45%的为第85章、第21章(杂项食品)和第95章(玩具、游戏用品等),其中07、08两年的第85章指标均超过55%,所遭受相关技术贸易壁垒政策约束相对较强。从壁垒措施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第2类(植物产品)、第4类(食品、饮料、酒、烟草等)、第6类(化学品)、第16类(机电及音像设备等)、第20类(杂项制品)等五大类产品,除第16类的产品的频数比率平均超过45%,其余的平均在20%左右。

(2)覆盖率:2007年指标超过45%的同为第85章;2008年指标超过45%的为第85章、第84章(机械、机器设备等)、第21章和第95章;其中第85章商品仍然遭受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约束。而在壁垒措施分布方面,与频数比率的情况一样,其中,第16大类的商品遭受最严重的技术壁垒措施。

通过观察两项指标:

(1)从整体上来看:东盟主要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仍然主要针对本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例如农产品、食品等,这也是由于东盟地区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关,东盟也一直是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地区;

同时,像玩具、轻工艺品等较低附加值的产品也是东盟的主要出口产品,并且长期保持着与中国同类出口产品的竞争关系,因此,处于对本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考虑,也将主要的技术壁垒集中在这些方面;

而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气等设备方面,虽然东盟在这些方面的进口量一直占据很大比例,但随着各国政府大力发展相关产业,通过对外的技术交流,尤其在电子、通讯等方面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出口水平大大提升,因此出于对国内优势产业及国内市场的保护,各国往往对此类组别的商品进口设置了内容繁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2)从东盟六国上来看:泰国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最为严格国家,所涉及的大类商品超过12类,截止2008年所通报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累计超过300项,在对第4类、第16类、第20类的商品所实施的壁垒措施最为严格,多数两项指标均达到100%,其原因可能是泰国受壁垒措施保护的产业,尤其是农业,属于国家的基础产业,其产品在国际上也具有竞争优势,因而政府会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相对较弱的国家是新加坡和越南,其原因主要是新加坡和越南绝大多数的技术标准均是按照国际上的通行标准制定,而“中国制造”在技术标准上也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三、如何应对东盟的技术贸易壁垒

1.中国政府的应对措施

(1)继续倡导、推进企业提高自身生产质量的政策,通过立法执法、科技创新提高质量。

(2)加强对WTO规则的研究,利用WTO规则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条款

在中国与东盟签订的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协议中也提到,当双方无法就争端达成一致时,可将问题提交到WTO,由其判断、裁定双方各自责任所在。

(3)加大同东盟国家的谈判力度,努力减少双边在技术贸易壁垒的摩擦。

2.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