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经济生活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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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经济生活论文

篇1

一、提出问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亚里士多德曾说:“思维自惊奇和问题开始”。在《经济生活》教学中学习价格变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时,我没有拘泥于课本,而是先提出价格变化对不同商品的影响不同这一观点,然后让学生探究价格变化对不同商品的影响究竟有什么不同,并让他们试着解释“谷贱伤农”和“薄利多销”的经济学道理。带着这些疑问,学生就可以主动学习,利用课本中经济学常识试着解释这些经济现象。一般来讲,学生对有一定难度的问题比较感兴趣。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解决一些相对较难的问题,他们就会有一种成就感,在心理上感觉到成功的满足和喜悦,逐渐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相反,如果教师提出的问题学生一眼就可在书上找到,或者问题过于专业以至没有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学习探究找出答案,那么大多数学生对这样的问题就会不屑一顾。长期如此,必然会降低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此教师在课堂上的提问是教师教学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有经验的教师在课堂上的提问一定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同样的教学内容在不同的班级授课所提的问题也应该有所差别。如果所提出的问题不符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就不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进行探究教学

新课标要求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在教学过程中联系生活、反映生活、为生活服务,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只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与实际生活联系的弊端。综合探究是新教材中一种新的形式,上好综合探究课,利用综合探究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综合探究也是一种实践,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提高和补充。传统的政治教学以学科知识体系为中心,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是知识的接受者。而通过综合探究方式,学生成了认识知识的主体和学习探究的主人。通过自己独立思考、探索和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此过程中,学生会感到自己是知识的发现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从而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综合探究课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课要讲求实效,不可流于形式,教师应该精心策划,把课本知识与现实生活、学生实际结合起来。

三、教学中加强学生的讨论交流

教师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灵活的组织方式会给教学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当学生对一个问题认识模糊时,当阐明一个问题需多角度、多层次进行时,把问题交给学生,让他们自由讨论、各抒己见、共同交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结论。在进行新教材《经济生活》第六课“投资的选择”教学时,为了让学生对知识有一个总体上的认识,在实际的教学中,我并没有按照教材分为两个课时,先学习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再学习股票债券和保险,而是把两个框题的内容联系起来,做出一个大胆的假设:“假如你有500万,你打算怎样去投资?”学生可以结合教材,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除了教材提到的一些投资方式外,学生还提到开办工厂等创办实业,这样既使得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课本知识,又可以培养学生全面分析问题、发散胜思维、创造性思维能力。

四、采用分组与合作的教学形式

学生要学会学知识,还要学会做人,学会合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必须重视合作学习。通过课堂内互动,让不同思维在合作中碰撞,让他们发现问题,激励他们去探索、去创新、去解决问题。将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设置成一些小问题,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探究一个问题,然后把探究的结果在课堂上向全体学生汇报。这样既有利于发挥每个小组活动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提高课堂学习的效率,增进学生情感。当然这要求教师精心设计问题,善于组织学生,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五、通过动手动脑,培养学生的主体性

课堂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学习、自己探究的过程。课堂教学应以学生自主学习为核心,以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发展为方向。在课堂上应充分解放学生的眼、耳、手、脑,给学生动手动脑实践的空间。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空洞抽象的讲解,使人感到枯燥、乏味,而一次成功的实践活动会使人终生难忘。政治课的学习需要学生动手的地方虽不如物理、化学这些学科那么明显,但是只要设计,教材也有不少地方可以让学生在课堂上大显身手。在新教材《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一节中,教材中有一个物物交换的学生活动。课前我让学生准备了活动中所需要的道具,通过学生亲自实践,就可以重现货币的产生过程,也可看出物物交换的局限性。这样,课堂上学生自然会细心观察、兴趣盎然、记忆深刻,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体性也得到实现。

篇2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整理。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学生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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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2]。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3]。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4]。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5]。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6]。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学生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可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和合理评价。

总之,体验式教学法为《经济法》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教学模式,学生从“配角”变为“主角”,而教师则从“主角”变为“配角”,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激情,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思考、分析和创新能力。目前,体验式教学模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把体验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高度关注学生发展的教学思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运用和发展,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柳杨.对独立学院<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2):120—122.

[2]王学东.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6):131—133.

[3]张渭绒.体验式教学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j].新西部,2009(08):195.

篇4

一、技工院校学生经济素养提升的重要意义

1.“富”教育的时代意义

教育和经济关系一直是重要的话题,而经济素养是教育与经济之间最直接的关联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学生在学校里也不会只是一名单纯的学习者。特别是走出学校走向社会后,他不仅会成为一名社会建设者,同时更是一名消费者、一名创业者、一名经营者、一名投资者。他需要凭借经济素养更好地理解世界,对未来作出正确的决策。如果学校只重视“建设者”这一角色,而忽视其他角色的塑造,这种教育无疑是残缺的。尤其在目前这个“负利率”的时代,如果教育所培养的人只会按部就班地根据单纯劳动所得生存,对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一无所知,不具备一点理财能力、经济分析能力,那么他的幸福生活将缺乏保障。因此经济素养教育,也就是“富”的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这是时代赋予教育的使命。

2.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具备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规模培养数以万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服务浙江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基本能力。在这个背景之下,几乎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将进入高中阶段学习,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占据“半壁江山”。中职学生不同于高中生,他们走出学校的大门即代表着作为一个成年人正式走向社会,他们要面对就业与择业、工作与生活、家庭与个人等一系列问题及矛盾。他们需要经济相关的素质来处理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同时,职业教育以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目的,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和当地企业,提供直接的技术型劳动力,这就要求学校要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企业接受的技术人才。这种技术人才需要了解社会现实,了解企业需求,适应社会经济生活。那么在校期间,学生必须要接受良好的经济素养的教育,这不仅仅是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现代社会对合格公民的要求。

综合来讲,职业教育阶段的经济教育不单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具,也不单纯是一门关于经济的系统学科,而是一种培养学生从经济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学会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二、技校生经济素养现状

1.经济教材非独立性

技工院校高二上学期设置《识读经济》必修课,这是浙江省技工院校规划教材中的一本。作为一门德育课程,《识读经济》不是一门独立的经济素养课程。《识读经济》课程的这种非独立性,影响了该课程在学生中的分量和重视程度。他们认为课程更多时候在说教,而不是教授有用的经济知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技工院校没有升学压力,其中经济更不是高考的内容,这种环境使得对这门课程有想法的教师有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2.经济教材内容的局限

《识读经济》(以下简称技工版)每一单元为一个知识群,内容围绕经济常识展开。笔者对比了普高版(普通高中用经济与生活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和技工版在内容上的设计。尽管技工版教材在课程的基本任务中表示:“根据技工院校的培养目标,遵循技校生的思维、认知规律,从身边的经济现象出发,启发同学们分析经济现象……”,但是通过对比发现,技工版与普高版教材内容结构趋于一致,主要都是“商品、货币、市场经济、财政收入、企业”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内容,真正有改变的地方很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技工版教材融入了浙江经济及浙商的内容,这跟该教材是在浙江范围内编写有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设置能够为学生理解家乡提供了一个小窗口,但笔者认为这个窗口还是不够大,所提供看“风景”的视野还不够开阔。

3.技工院校学生有需求

为了对技工学校学生经济素养相关情况有所了解,笔者抽样选取萧山高级技工学校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共计114名学生开展调查。总体概括如下:

(1)76.4%的学生认为掌握经济知识、提升经济素养对自己未来发展非常重要。他们希望能够掌握更加实用的经济相关技能。但是调查中他们认为自己对经济现象和问题只是一般了解,比较随意,更不用说采取行之有效的自我提升方法。笔者认为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他们虽然已经在学习步入社会的劳动技能,但是没有较好的自学能力,更需要学校安排经济素养相关的系统学习。

(2)学生资金来源几乎全部依靠家庭,占比达到88.2%,其余少量把勤工助学、压岁钱作为自己零用开销。但是大部分(69.1%)学生对零用钱较少或几乎没有使用规划。消费比较随意,只有一半的人会尝试比较价格(54.5%)。笔者认为造成目前状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父母很少传授理财规划方面的经验,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安心在学校中学习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相关的教育处于一种空白期。

(3)学生具有初步的劳动价值意识,对专业前景关注不足。针对笔者提出的问题,比如勤劳是否已经过时、劳动的价值到底在哪里等问题,学生们普遍具有正确的认识。不过作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原本应该对自己所学专业就业相关的信息比较了解,但是调查显示,只有小部分人对自己以后的出路比较关注,大多数(78.6%)缺乏对自己专业了解的主动性。

4.教师观念初步形成

笔者同时也访谈了几位识读经济的任课老师,他们认为:

(1)识读经济内容较普高过于雷同,同时知识点衔接不顺。不少教师认为《识读经济》的内容类似于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知识,知识点没什么技校特色,学生也比较不爱听。这本教材相对于普高来讲知识更加跳跃,缺乏知识点前后的系统衔接,讲起来会相对比较费劲。

(2)技工院校学生基础较差,对识读经济的教学方法和设计提出更高要求。技工学校学生素质相对较差,有相当部分的学生甚至对学业无所适从,一方面缺乏主观愿望,另一方面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他们认为德育课多为说教,普遍不够重视。要把德育课变成受欢迎的课,教师要在教学设计和方法上有所变革,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

三、经济素养提升建议

技工学校相对宽松的课业环境为经济素养教育的完善提供了可能。下面笔者将从教材补充、学生评价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技工学校提升学生经济素养教育的途径进行说明。

1.建设校本教材是基础

教材的内容和编排能够反映教材编制者的课程理念和教学理念,给教师和学生具体教学实施提供方案。《识读经济》的教材可以做部分内容的调整。既然识读经济是德育的组成部分,那么在强调德育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时候,总体原则是:识读经济这门课不能一味地教授经济学的规则,因为这容易将教师的教学往“知识教学”这个方向指引,不利于德育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以下几部分内容需要特别加入到识读经济的教学内容中去,能够使得该课程更加符合技校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当地经济特色。技工学校学生多为本地学生,毕业以后他们也多在当地就业。与地方精神同步,和地方经济互动应该成为每个职业院校的追求。当然要做到这点,首先学校的专业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其次就是要培养的学生素质符合当地经济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识读经济可以成为展示当地整体经济状况、经济特色、经济现象的窗口。目前教材体现这方面的内容较少,特别缺乏对当地经济的解读和挖掘,以至于很多学生虽然出生在这座城市,长在这座城市,却并不了解这座城市,特别是当地经济以及当地企业的发展情况。

(2)蓝领文化。技工学校是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机构,这些人才就是社会所说的蓝领人才。但是在绝大多数家长的心目中,蓝领不是他们培养孩子的初始目标,甚至认为读书就是为了“坐办公室”,成为白领人员,甚至身为技校的学生也多持有这种观念。

作为培养蓝领的学校,需要去引导学生了解蓝领,树立他们对“劳动光荣”和“蓝领文化”的尊重和理解,让他们知道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过程中,社会既需要站在人类智慧之巅的大师,更需要大批懂技术、肯钻研的一线技术人员。社会需要他们学习好技术,拥有技能,以后在“蓝领”的岗位上发挥所长创造成就。

(3)现代工业文化、企业精神等经济价值观教育。作为培养一线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必须确立先进工业文化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地位,跨越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工业文化门槛,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工业文化素养的高素质劳动者。建议经济课程能够引入企业主管参与、以企业案例为内容的学习,引导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会做事,也可通过角色扮演、集体反思等教学策略,让学生沉浸到企业文化和精神氛围中,使得学校在原有职业价值观教育的基础上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2.教学方法改进是关键

在增加了有助于实现学生经济素养提升的教材内容后,教学方法是紧接着需要同步跟进的方面。在大力提倡职业教育改革的今天,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已经走入我们的课堂。识读经济的课堂教学需要从单纯传授知识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总体来讲,识读经济的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学中教师要结合社会发展实际,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科兴趣,使知识形象化、生活化,使德育课堂成为师生互动的舞台,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笔者建议识读经济的课堂应将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式教学、生生和师生合作探究式教学法融会贯通,灵活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初衷是为了能够吸引学生对该课程的关注度和吸引力,教师要选择实际生活中鲜活的案例来贯穿理论,使学生能够感兴趣并容易理解。课堂讨论式教学和合作探究式教学则除了吸引学生学习兴趣之外,侧重于培养学生对经济问题的一种敢于表达的观念和乐于与他人合作与分享的能力。

作为识读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投资与理财已经受到了重视。不管是技工学校还是普通高中的课本,都设有专门的一个章节来关注投资理财这块内容,笔者建议就这部分教学内容,教师要花心思在教学方法上。

3.评价方式变革是保障

目前识读经济评价方式多为考查,教师会在期末出一张试卷,开卷测评学生对课程的掌握情况。实际过程中这种评价方式有“形同虚设”之嫌。笔者建议一方面可以加大该科目考试内容的实践性,可以设置情景让学生去发挥;另外,也可在考试中,给学生创设实际条件,让他们去就身边的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和反思,这种评价方式的调整,能够使得经济素养教育的开展有的放矢。

4.其他方面的支持

当然,经济素养提升的目标并不会仅限于识读经济这门课程,它更多时候应该是整个学校教育的整体目标,需要整个校园环境加以配合,特别是其他课程的教师如果能够在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关于经济素养方面的教育就非常好,每一门学科都离不开现实的经济环境,特别是数学、语文等科目。众多教师的参与能够让学生从心理上提升对经济素养重要性的认识。

当然,对所有教师提出这方面的要求还需要后续教育培训做相关跟进。比如,在教师培训中可要求教师们选择课程提升自身经济素养:经济学基础、经济与环境、个人投资与理财、世界经济、国际贸易、透过文学教经济、透过数学教经济等等,然后教师能够找机会将经济结合到自己的上课过程中。这不是一个牵强的要求,而是一个符合未来发展需要之路。

参考文献:

[1]檀传宝.经济教育与道德教育[J].中国教育学刊,2012(7).

[2]陈敏.识读经济课程教学初探[J].职业与教育,2011(5).

[3]刘丽湘,赖德胜,裴秀芳.当前中小学经济教育的现状及实施建议[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7).

篇5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和深化,加大了经济、金融领域国际协调的力度,拓宽了协调与合作的范围。然而,在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面前,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相碰撞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2008年11月和今年4月的G20伦敦峰会上,国际社会就加强国际协调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提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发言权达成共识。同时,中国提出的各国共同承担责任应对金融危机,以及解决全球经济发展的失衡问题,保证发展中国家充分享受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得到普遍认同。因此,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层面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各国利益与权益的平衡,需要通过国际协调来实现。然而,在现实国际经济与金融环境下,由于西方一些国家的国家利益被无限“放大”,各种关乎国家利益的重大分歧难以调和时,国际协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协调的有效性,形成了国际协调同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可否认,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在客观上给世界各国经济与金融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都受到伤害。在金融危机加剧和经济衰退预期加重背景下,采取适度的措施和手段应对并不为“过”,也十分必要。但另一方面,如果是在国家利益对抗性竞争中运用转移危机的政策手段,在损害他国的前提下推行具有强烈保护主义色彩的金融货币政策,就另当别论了。

按照博弈论(GameTheory)理论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环境下各国货币政策的选择是各国不同利益的博弈,同时也是在国际协调与合作下参与国际事务中各国共同利益的博弈行为。国际协调与合作是为了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而国家利益的博弈反映的是国家核心利益不受到伤害。从当前不同货币政策取向和摩擦引发的国家间利益博弈现象看,如果不同货币政策博弈波动面扩大,只顾及国家利益至上而不考虑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国际协调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非均衡局面也会进一步扩大。由此,当前有关国家货币政策的主流导向引发的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当然,从博弈论的观点出发,在金融危机情形下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并非金融危机特定的产物,其发轫的内在根源在于世界各国在通过相互协调与合作过程中为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产生的普遍现象,体现的是国家利益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深层次关系。因此,在国际社会中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将永远存下去。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后,美联储便开始了直接购买商业票据的货币政策操作,并将其债权转给美国财政部,再由财政部以减免企业债务的形式,向这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注资入股。由此可见,美国“救市”计划的部分是依靠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联合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减免票据、券债等债务的形式推行“救市”计划。特别是继2009年3月18日美联储宣布购买3000亿美元的长期国债和1.25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证券后,3月23日美国又推出银行“解毒”计划,以处理金融机构的“有毒资产”问题,其目的均是为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美联储陆续出台回购国债和回购“有毒资产”的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同时,欧洲央行、英国央行、日本央行等西方央行自行实施的购买公司债货币政策也已相继出台,由此美国等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更加明显。美国等西方国家“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通过扩大货币的发行量大规模增加对资本市场货币的供应,以及维持金融业表面的稳定和流动性,是典型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体现。这一货币政策的核心——即为缓解货币市场流动性紧缩“有限度”地对货币的发行“松绑”,增加货币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扩充资本市场规模,加大流动性;政策的导向是在金融与经济双重危机情况下,通过货币政策手段“激活”资本市场,并以此带动实体经济的恢复;政策的实质是所谓“定量宽松”,就是货币当局“开闸放水”,开动印钞机大量发行货币的一种借口,2009年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借用“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说辞来印钞票购买国债行为的实质,正是这一货币政策最核心内容的体现。因此,“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被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是货币当局采取的一种“保护主义”政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性质有相近之处,同属于经济领域的“保护主义”,体现的是国家核心利益,而不是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全局理念。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通常是在经济和金融状况恶化、降息空间没有余地的情况下,利率调节难以发挥显著作用时推行的一种政策。今年以来,西方各国通过购买各种债券,向货币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的干预方式与前期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不同,是货币政策的“非传统手段”。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当前西方国家的“定量宽松”政策是在前期“传统手段”效果不显著,甚至“失灵”的特殊条件下“极端”的选择。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国家陷入了实质性的全面危机,连续降息的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一度被西方各国频繁使用,但不仅至今效果仍不显著,而且降息的空间已经微乎其微了,降息这一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已然使用殆尽。因此,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在用尽后,西方各国政策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少,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西方推行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自然浮出“水面”,被多数专家和学者定论为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环境的产物。由此,一方面表明不仅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恶化状况仍未改善,而且目前可选择的刺激经济和活跃市场的“良药”已经不多,一旦连“定量宽松”政策都难以奏效,达不到政策目标,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形势将何去何从令人担忧;另一方面表明当前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政策并非协调一致,“定量宽松”政策只是西方各国根据各自的现实经济与金融状况采取的中短期行为,一旦形势发生新的变化西方各国经济与金融政策上的“摇摆性”将进一步体现,经济与金融政策的导向将有可能“迷失方向”,西方国家将如何协调经济与金融政策,能否在政策上达成共识令人怀疑。

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经济刺激计划中的金融政策以及“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出台,内容和性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保护行为的操作性,最为核心和耐人寻味的是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取向。另外,如果美国等西方国家不适度掌握货币的投放量,极有可能会“培育”出新的资产“泡沫”,并引发新的类似于通胀、货币和信贷危机。事实上,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过程更像是不断“转嫁”危机的过程。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救市方案和政策手段,既有“转嫁”危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又有货币政策上不负责任的放任货币贬值的嫌疑,是国家利益至上理念的充分体现,与世界各国不断开展的国际合作背道而驰。

从经济学的博弈论(也称为对策论)含义看,不同政策的出台是带有一定的对抗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不同政策的博弈无处不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应对金融危机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领域的博弈更为盛行,其中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倾向,就是经济学博弈论的典型理念,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可见,尽管全球性金融危机超越了国家范畴,国际协调的加强显得更加必要,但在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协调中,由于牵扯到各方利益问题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现实国际社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将如何演变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如果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特别是如果西方国家迟迟不能从危机中摆脱出来,西方国家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金融与货币政策保护主义的范畴,加大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力度,由此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将更加激烈,甚至有可能在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升级”。

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是贯穿于国际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遍性和综合性现象,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需要从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各个角度去加以思考,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进行更深层次的揭示。因此,既要反对国家利益的无限“膨胀”和利益上的患得患失,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利益,这是当下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重要选择。

二、不同货币政策下国家利益的博弈

与此同时,同样是应对金融危机和刺激经济的货币政策,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当前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中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不仅在实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也是国家利益博弈战略不同货币政策的选择和取向。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实质上的不同。“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针对市场流动性萎缩注入的一剂“强心剂”,是应对经济和金融危机过程中任何举措都难以发挥作用的无奈之举,所谓的“定量”是发行货币的“定量”,货币发行的变量是依据货币的发行能否缓解危机的恶化,而不考虑潜在通胀的风险;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是从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角度适度增加货币供应量,是扩大消费,为经济的复苏注入活力,力度的调整是可控的,货币供应的变量是依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定的,适时把握潜在通胀风险的因素。二是政策导向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是货币当局通过印钞票扩大市场投放量,政策的导向是加速货币贬值,货币的发行量如果大幅度高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数量,货币的贬值在一定的期间内将难以控制;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导向是,推动货币信贷的积极性和消除货币投放存在的障碍,从而促使加快货币投放的规模和速度,并从银行自有资金或财政收入中拿出适量的资金有计划地向市场注入资金。三是最终效果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往往体现为经济的“虚拟”扩展,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并不大,缺乏持久性;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是体现在实体经济,具有较强大长期性和稳定性。四是潜在风险程度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潜在的风险体现在货币市场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必然导致货币市值或购买力下降,风险的性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通胀风险,其潜在的风险有可能在全球范围扩散;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虽然也存在着潜在的通胀风险,在财政方面通常表现为财政收入下降和财政支出上升同时出现,在银行方面通常表现为信贷投放增长过快,但在通胀下行趋势已经确立和财政积累充分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力度适当和灵活调控其通胀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当前西方国家盛行的“定量宽松”政策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而现阶段,中国采取的“适度宽松”政策与“定量宽松”政策有着实质性的区别,这种不同性质货币政策的博弈将有可能延续一段时间。

由此可见,在全球金融危机和西方经济状况持续恶化的环境下,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关,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当前各国面临的、不可回避的新问题。因此,处理好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加强必要的国际协调,不仅是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利益的诉求,也各国利益的所在。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存在着相同的利益对立与依存关系,国际社会中的每个国家利益主体与共同利益都离不开双方的存在与合作,共同利益是通过国际协调与合作实现的,也是通过博弈来完成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金融相互依赖程度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经济、金融领域相互协调、合作与日俱增。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没有广泛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就不可能创造出最大限度的价值,世界各国在追求和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必须学会从全球整体角度审视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维护国家与人类的共同利益。

三、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博弈

两次G20伦敦峰会提出,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体制,使它们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现状并加大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发言权。这一观点的提出,使改革当前国际金融机构体制的呼声再次高涨。而回顾以往的历史,每次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酝酿着国际经济、金融的重大变革,导致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甚至是重组。

2009年4月初召开的G20伦敦峰会上,各国承诺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增加5000亿美元的“可贷资金”,这一方面是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举措,另一方面是为今后推动IMF特别提款权(SDR)构成进行改造的重要步骤。G20伦敦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在IMF现有的SDR基础上构建“超国际储备货币”的建议,一方面是针对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回应,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对IMF现有SDR改造的构想。与此同时,G20伦敦峰会上中国承诺向IMF增资,这是中国为实现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良性互动的体现,也是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博弈的体现。

当前,国际经济、金融正经历着全面危机,对于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国际社会普遍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提高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言权和地位成为改革的焦点。但美国、欧元区与新兴市场国家也必将在救市的风险和成本分担,刺激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体制变革等方面展开激烈的博弈。

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必然要涉及各方利益,并触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因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争论也逐渐演化成国际间的博弈。另外,从当代国际金融体系的建立及其演变过程看,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内容和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经济和金融的实力,换句话说,谁拥有强大的经济和金融实力,谁就拥有更多的发言权,甚至左右改革的方向,并主宰国际金融体系。正是基于上述的现实情况,当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博弈主要体现在三种力量和三个方面的较量:一是长期主导国际金融体系的美欧发达国家内部的权利和利益分配的博弈;二是已经崛起的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要求改变现状和维持原有秩序不变的博弈;三是在国际协调中各种力量平分秋色的博弈。事实上,由于各国国情有所不同,金融危机带来冲击也各不相同,因此,对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关注点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就对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相对“冷漠”,美国最关注的是如何推动各国进一步联手扩大市场资金投入以刺激经济复苏,而并非金融体系的改革;德、法等欧洲各国与美国不同的是,他们较为热心于国际金融体系和全球经济结构的改革,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对国际金融体系中美国方式的自由资本主义模式进行全面改革;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则对提高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言权和地位、改善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刺激经济恢复等现实问题更为关注。

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取决于主要大国相对实力的变化。而在现有国际经济、金融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特别是美国经济及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没有失去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仍将面临重重困难。回顾历史,自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也曾有过多次改革,但都是修修补补或是改良,并未触动体系的根基。与此同时,国际金融领域不止一次因各种原因爆发金融危机,令世界各国都深受其害——西方国家并没有因资本主义优越性而摆脱繁荣与衰退轮回的“宿命”,也没有因主导国际金融体系而避免金融动荡,相反,金融领域却问题成堆,甚至到了难以维持的境地。而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没有因西方体制下的金融秩序而置身度外免于冲击,相反却一次次受到伤害。其实,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问题很早就曾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尤其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是引起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的重视,并多次呼吁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但西方国家却反应冷漠,直到此次全球金融危机,西方国家受到重创,才真正感受到现有国际金融体系弊端的严重性和改革的迫切性,改革也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但是,要进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就离不开对国际金融权利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发言权和地位的调整和整合,就必然要改变维持了半个多世纪的不合理与不协调状况,这无疑会触及到各方的实际利益,困难可想而知。正因如此,尽管目前有关国际金融会议和有关国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发言权和地位需要进行调整已达成共识,但可以预见,未来一旦改革进入实际性的操作阶段,各种力量在权利和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将会更加激烈。

目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遇到的难点依然是解决失衡问题,其中包括两个重要方面。

一是全球经济、金融失衡。全球经济、金融失衡是一种常态,这种失衡的主要表现就是各国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一个有效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当国际收支出现根本性不平衡时,调整责任的认定及调整责任的分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乃至“牙买加体系”之下,调整责任都是由不平衡的双方国家共同承担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国作为不平衡的一方,经常实质性地承担了部分调整责任,到了“牙买加体系”时,美国就从来没有承担过这种责任。

二是国际金融体系中发言权与地位分配失衡。在现有的全球经济、金融管理机构中,特别是作为国际金融体系重要管理机构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里,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的意见始终得不到尊重,利益也未能得到公平的体现,导致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历次金融危机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甚至不得不任由发达国家“摆布”,或者在国际金融机构“援助”条款中接受苛刻的附加条件。因此,目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希望建立一个以民主原则为基础的金融体系,通过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分量,改善国际金融体系中发言权与地位分配长期失衡状况。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前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产品过度创新增大了金融风险,使金融体系出现了更多新的不稳定因素。各国政府在进一步完善本国金融管制、维持金融秩序稳定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调整,推动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因此,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国的协调与合作需要找到一个各国利益的平衡点,使国际金融体系的重新构成相对合理,而不是一味强调谁来主宰国际金融体系。

四、我国货币政策的导向与责任

在国际经济与金融关系领域中,国家利益博弈战略的选择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积极应对的能力,否则就有可能成为国家利益博弈竞争中的牺牲品。当前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对实体经济的冲击,既有全球性危机的性质也有国家安全与利益范畴的现实,应对金融危机政策选择上的国家利益博弈在国际间已然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