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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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作方案

篇1

1、考研学子风采展--以宣传展板、宣传专栏、网页专区等多种宣传渠道将历年来考取研究生的学子事迹和考取的院校及专业进行广泛宣传,以我院考研成功的实例为广大学生树立考研信心。2、有的放矢的开展各类考研动员会和经验交流会。对于大一新生,在入学教育时就增加考研相关的内容,从大一起就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标和前进方向;对于大二、大三年级学生,通过辅导员组织的主题班团会和考研动员会等形式,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宣传考研政策,提供考研信息,并邀请部分被录取毕业生进行现场咨询,鼓励更多的学生立志考研,并利用暑期参加考研培训班的学习; 对于即将面临考研的大四年级学生,主要通过班会和网络,及时提供考研信息和报考流程,邀请专家、老师和我院考取研究生的学长召开考研经验交流会,为临考的学生答疑解惑,介绍考研备考复习经验和临场发挥经验,鼓励大四学生报考研究生。

二、创造良好考研环境,提供可靠考研保障

1、每年九月起,根据考研备考学生人数和需求,协调开设供我院学生使用的固定考研复习教室,保证供电和饮水服务,满足考研备考学生的自习需求。

2、根据专业学科特色,结合有经验的教师和往届考研学生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考研复习资料等资源的搜集、整理、建档工作。

三、精心组织,多渠道提供各类考研辅导

1、鼓励和邀请专任教师、基础课部专任教师定期给予到学生考研辅导。

2、与考研培训机构合作,邀请专家,辅导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让备考学生熟悉考试要求,明确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备考。

3.学部内充分利用党支部和团学联等组织,加强相同专业、相近专业的高、低年级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自发开展各类专业学习交流活动,形成学部内“传、帮、带”的良好风气。

四、关爱考研备考学生,为其排忧解难,疏导不良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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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内容

从年1月1日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启动,力争把我镇创建成第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2、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3、“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工资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100%就业。

4、充分整合社区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5、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各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居民对公共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3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9月):实施阶段。4-5月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指标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解目标,逐步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6月中旬,对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小结。7-9月开展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社区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组织模拟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指标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就业的重要性,根据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我镇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由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由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各村、居委成立相应以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资金保障,确保政策实施

镇财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资金投入为全镇可用财力的0.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实施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分解表附后)。

(三)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一方面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为我镇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制定“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经常走访、定期排摸,并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形成登记(摸底调查)——指导(指导转变观念)——推荐(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良性循环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的为创业者筑桥铺路。同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将举办两场区域联合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享受到推荐就业和就业帮扶服务。宣传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参加职业见习,组织居民开展择业就业指导讲座,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择业指导,使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利用网络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居民论坛,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答、所长在线、互动社区等模块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建立实现镇劳动力信息资源与就业扶持服务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双方搭建完善的交流平台。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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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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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保障**赛事顺利召开为目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机场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无法达标排放烟尘的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杜绝奥运期间锅炉冒黑烟现象。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锅炉冒黑烟检查,定期对主要交通干道、机场周边区域的巡查。

2、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

(1)检查范围:外环线以内、淀浦河沿岸及吴泾整治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重点区域码头堆场扬尘整治,控制吴泾整治区域扬尘污染。协助市有关部门,控制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结合扬尘控制区创建及吴泾整治区域整治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3、严格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道路两侧、较为集中的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施工,加强噪声控制,原则上停止敏感区域夜间施工审批。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加强工地施工审批管理,并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控制检查。

4、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市、区重点辐射技术利用单位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辐射技术利用监察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抓好各类辐射项目的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工作台帐制度,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

(4)职责分工:依据奥运期间放射源监管要求,区环保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管。

(二)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的,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

1、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

(1)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引起领导及有关媒体关注的重信重访案件,尤其是企业噪声、粉尘、恶臭及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扰民问题和居住区周边餐饮业污染问题。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对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辖区内重信重访案件的梳理和执法检查。

2、挂牌督办案件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5年以来,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列入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督办案件的后续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从严处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对督办企业进行检查。

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黄浦江水源、准水源保护区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2006年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及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情况;对准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稳定达标及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执法检查。

4、化工企业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年专项行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对未建立水污染事故和危险物品防控措施的企业,要停产治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执法检查。

5、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6年以来列为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的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尚未完成治理任务,要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或不达标企业,提请区政府责令关闭;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已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6、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对辖区内*年以来审批项目、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及投诉严重的污染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违法建设、开工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及环保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厂中厂”,依法予以查处。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三)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本区已建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检查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环境管理档案建设等情况;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

2、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对*年以来辖区内关停并转企业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检查摸清关停并转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减、生产线关停情况及相关企业残留污染物处置情况;确保各企业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杜绝残留污染物二次污染,推进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审批要求,控制新引进项目。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

为加强*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制定工作方案,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工商分局和*供电公司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形成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实施挂牌督办,加强案件管理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激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实行挂牌督办的案件,强化后督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追究

要总结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力度。区环保局、区监察委要定期分析环保违法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发改委、区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环保局抄告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区安监局加强化学危险品及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区城管监察大队协同加强对堆场码头、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整治;电力公司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实行公众监督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典型的违法案件坚决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同时畅通区环保“110”投诉热线和区“民生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形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根据*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8—10月)

8—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1、8月20日前,完成*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2、9月2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饮用水源后督查;

3、9月2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监管,摸清减排情况;

4、10月20前,完成重信重访、化工行业、停产整治及限期治理后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市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经济委员会

*区监察委员会

*区司法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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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㈠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继续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继续加大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污染物单位和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清理整治,全面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以及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二是全面排查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公里、下游2公里范围内的污染隐患,并进行集中整治。对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九圩港河、通吕运河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进行检查,摸清排污口数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规范九圩港河、通吕运河排污口设置。对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强敏感区域、敏感时节的预警。严格落实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及时排查污染隐患。制定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㈡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印染、钢丝绳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对印染、钢丝绳污泥进行规范处置。对印染、钢丝绳污泥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开展深入细致地核查,严格把握污泥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结合本地区印染、钢丝绳污泥管理实际,制定污泥长效管理措施。三是继续推进先锋地区印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印染企业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工艺设计不够规范、环境管理水平较低、设施运行效果不佳等突出问题,提高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益,提升污染物减排保障能力。四是开展小造纸、小染整的污染整治工作。实行有序集中、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镇为管理单位将其污水集中收集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小造纸、小染整企业一律关停取缔。五是开展川姜地区姜张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河道垃圾,贯通河道,加强水体置换,盘活河道水系。加快实施姜张河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六是继续推进钢丝绳行业环境整治。

㈢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切实发挥环境基础设施的减排效益。一是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力度,督促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建成运行3年后,因管网不配套、处理负荷仍达不到设计能力75%的污水处理厂和不能正常达标排放、污泥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规范处置。对不按规定处置污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三是积极推进垃圾的综合整治。强化垃圾填埋场管理,确保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

㈣深入开展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一是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已经建成投产的违法建设项目。二是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取缔后反弹的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排污企业。三是对涉砷的化工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废渣贮存、污染防治的全过程监管,杜绝砷污染事件发生。

三、时间安排

㈠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梳理环境问题及重大环境问题,确定挂牌督办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在认真回顾总结前六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围绕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㈡集中整治阶段(7—10月)

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整治方案,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重大环境事项挂牌督办制度,调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以及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污染问题进行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今年全区本级挂牌督办事项确定7项。通过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效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㈢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制定和落实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接受上级考核。

四、工作要求

㈠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推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制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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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新罗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目标:

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

二、保障条件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即本年度为585元/月(含);

(三)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三、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租赁货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的办法。

(一)享受租赁货币补贴的家庭,领取补贴后,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或用于冲抵租金。

(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并按照先解决低保家庭,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顺序进行,同等条件下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今年下半年根据部分可供房源进行分配。2008年度要求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复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通过评分后符合实物配租的优先安排。因房源不足未能安排住房的,可轮侯到下一批次廉租住房可供房源中安排,或同等条件的申请户以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及管理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四、补贴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对自住住房(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家庭,按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配租面积。

(二)按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为6元,低收入家庭为3元。

租赁公房的家庭,若实际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进行补贴。实际租住面积低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可进行租赁补贴。

(三)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享受配租面积标准内月租金: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1元,低收入家庭为每平方米2元;超出标准的部分,均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每平方米6元收取。

五、申请资料

(一)新申请家庭(即初次申请和中断保障后重新申请的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

2、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镇低保家庭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家庭应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属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属租赁市场住房的应提供租赁方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4、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5、户主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承诺;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2008年已享受保障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并签名承诺。如已不属于2009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属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2、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证明;

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审核认定

(一)城镇户籍认定。需认定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新罗区城镇户籍和家庭人口数,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二)住房面积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自住住房或租赁公房面积,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核对。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有价证券、储蓄存款及利息、借出款及红利、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0日—7月27日)。组织召开新罗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并通过《闽西日报》、电视台和××建设信息网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申请、审核阶段(7月28日—8月21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008年度已享受租赁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受理机关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同时需提供齐全完整的申请资料。

材料备齐后,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在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公共场所内各张榜公布7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受理。受理机关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资料报送新罗区民政局复核后,再报送市房改办。

(三)复核、公示和登记阶段(8月22日—9月中旬)。市房改办收到申请资料、组织房管等相关部门复核后,签署核准意见,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在《闽西日报》、××建设信息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设局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四)发放阶段(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公示后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户主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领取银行卡,发放2009年1月至6月份租赁补贴;7月至12月份租赁补贴安排在年底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地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来抓。要求新罗区政府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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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失业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大力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期间,公开招聘了公益性岗位人员2887名,有效维护了全区稳定。

3、坚持以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已着手开展对我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论证和基础工作。在雨金街办照渠村(番茄研究所)初步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1个。印发了《关于建设我区创业项目资料库的通知》,将征集到的38个创业项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逐步建成网络互连、资源共享、覆盖城乡的创业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创业服务科学化、现代化。

深化社会保险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期间,我区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目前,失业保险累计参保33338人;生育保险累计参保13000人;医疗保险累计参保43700人;工伤保险累计参保16000人。各项保险待遇落实100%。

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险改革路子,认真落实《区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救助办法》、《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加强对各街、乡的业务指导;继续做好全区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管理工作。

做好对全区被征地农民的工龄认定以及保障对象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和处理工作;做好对符合前补条件参保人员补缴工作。

加强社保基金收缴管理和支付工作,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基金监管,认真开展“三项基金”清理自查工作,制定13项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确保参保人员按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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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三、组织领导

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由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督办。重点督促协调各乡街和相关部门做好对扬尘污染源的整治工作。

(二)环保分局

1、每月对全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及道路扬尘污染

情况进行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

2、加强工业粉尘、燃煤烟尘、二氧化硫排放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查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燃煤设施及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冒黑烟问题。

3、负责对全区工业用煤单位的用煤煤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负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

(三)区市容园林局

1、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出土、拆迁工地出入口自动冲洗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做好道路保洁工作,确保所管辖范围道路不积尘,有效提升道路保洁质量。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至少每日冲洒1次,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必要时按照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增加道路冲洗频次。

3、负责组织实施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4、负责对全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

5、加强道路保洁人员教育,杜绝露天焚烧落叶、垃圾行为。

6、负责落实企业“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对临街墙立面、门头改造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管理。

(四)区建住局

1、负责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内部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内部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项目)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暂停其投标资格并取消项目经理资质。

4、对一年内有三次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应限期停产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

(五)区城管执法局

1、负责督促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围挡设置不规范、驶出施工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未采取湿法作业以及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撒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

2、负责对驶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以及各类储煤场所的车辆污染路面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

(六)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所属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洒水作业,不断提升保洁质量。

2、负责对所属公路养护、道路保洁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在各级公路沿线焚烧落叶和垃圾。

3、负责做好营运车辆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维护治理单位日常维护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维护治理的机动车达标排放。

(七)公安分局

1、负责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运行状态下“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

3、配合区市容园林、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整治。

(八)区城改办

1、负责对所属城改施工工地内部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城改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规范。

(九)区经贸局

1、负责对全区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不进行作业的煤堆均能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凡驶出车辆必须洗净车轮。

2、对各类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场所监督检查,杜绝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中焚烧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十)区水务局

负责对全区采砂场、贮存点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各乡街

1、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垃圾、秸秆、树叶的禁烧工作。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十二)区监察局

负责对各乡街及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当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API指数达到或超过90时,由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单”,督促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遏制API指数上升趋势。

(二)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立即开展扬尘污染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各类施工工地,一律要求停工整改,整改达标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对无法达到我区工业企业用煤煤质要求的储煤单位,一律责令用煤单位限期更换,并对供煤单位进行处罚,必要时清出我区市场。

(四)由公安分局牵头,区环保、交通等部门配合,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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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街道各职能科室要立即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1:召开“三次”专题会议

街道召集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各点点长组织中网格负责人召开一次“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派出所要组织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召开一次“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户籍化”管理责任和十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2:开展“五项”整治行动

(1)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各有关科室、所站等要按照分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8月15日前要完成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派出所要做好消防重点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三合一”合用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要做好规模以上企业、物流园区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科要做好学校、卫生院、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保障科要做好敬老院、公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口要做好各类小庵、小庙火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管科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各类煤气、燃气代充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综治科要做好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8月底前,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和派出所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易燃易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9月底前,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和派出所要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或自行组织联合检查组、要对区域内石化企业、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市政消火栓专项整治。9月底之前,城管科要对区域内市政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高消防水源覆盖率和市政消防栓完好率,确保满足灭火需要。

(4)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保专项检查。国庆节和十召开期间,街道有关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夜间营业的特点,加强错时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5)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治。派出所等部门每月排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积极争取区级职能部门支持和帮助,隐患严重的要想方设法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积极做好隐患整改服务指导,力争在十开幕前完成整改。

3:推行“三项”强化措施

(1)推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6月29日,区政府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意见,明确街道为“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楼院、村组,单位场所为“小网格”。目前,街道已对区域内中小网格进行了划分。中网格责任人为驻村各街道班子成员,“小网格”责任人为村(社区)主要领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内容:一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对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簿弱环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对社会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一般火灾隐患,应当场督促单位(场所)整改;对于拒不整治,要逐级上报街道,由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各类消防教育。三是组织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研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报告工作进度,部署排查任务。二是排查整治制度。“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组织对所辖网格的单位开展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和消防宣传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三是教育培训制度。派出所每半年对中、小网格包干负责人、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集训或轮训一遍。

(2)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7月下旬,公安消防部门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出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先备案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筑好灭火救援防线。

街道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制度预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火灾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消防意识。

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十宣传整体方案,建立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五、工作步骤

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6日前)。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8月7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稳步有序推进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十开幕前,街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有关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十期间消防安全。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6日内)。对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回顾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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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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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工作,成立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档案科,负责组织协调并按月调度社会保障卡更换进度。

三、时间安排

落实时间: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底。

四、工作步骤

全局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职责分工和推进时序,认真开展系列宣传和换卡工作。

(一)印制宣传资料

各业务科室预估宣传资料发放量,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印制《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通知》(附件1)海报(50份)、宣传单、条幅(4份)。

落实时间:9月底前;

责任人:

(二)参保单位宣传

根据《社会保障卡更换单位分工》(附件4)要求,由业务人员向所负责的企职保参保单位发放《致全县参保单位的一封信——使用社会保障卡统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须知》(附件3),使各参保单位及经办人员及时了解此项工作部署及要求,在本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并收集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落实时间:8月15日至10月20日。

责任人:

(三)合作银行宣传

向合作银行发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更换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待遇的通知》及LED屏广告语(附件2),在合作银行进行张贴和宣传。信息档案科向合作银行提供未换卡退休人员名单,由合作银行工作人员通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社保一楼换卡。

落实时间:9月21日-10月31日;

责任人:

(四)短信宣传

信息档案科利用州局短信服务平台为10月底前仍未更换社保卡的7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精准发送宣传短信(附件2),进行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宣传,扩大宣传推广范围。

落实时间:11月1日-11月5日;

责任人:

(五)乡镇劳动保障所宣传

城镇居民业务经办科要结合城乡居保冒领追回工作,深入各个村,将城乡居保未使用社保卡人员名单交给村干部,由村干部动员群众更换社保卡;同时做好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落实时间:9月-12月;

责任人:

(六)大厅宣传

办公室在局楼外悬挂宣传条幅、大厅内摆放海报;信息档案科利用LED电子屏、广告机全天候滚动播放相关宣传资料;各业务科室在经办窗口向群众发放宣传单。

落实时间:10月-12月;

责任人:

(七)官媒宣传

信息档案科利用社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长期醒目的报道,做到开放式全方位宣传。各业务科室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向参保单位进行持续性宣传。

落实时间:9月-12月;

责任人:

(八)有序换卡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及时对收集到的社会保障卡进行更换,在大厅经办过程中,做好宣传引导,指导群众有序换卡。从2020年11月份起,对于已激活社会保障卡但未主动登记换卡的领取待遇人员,通过数据比对方式采取按年龄、分批次、循序渐进的方式将待遇发放至领待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内,之后社保待遇只发放到此社会保障卡中。确保2020年12月份基本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同时2020年新增享受失业待遇人员要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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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13年高考、中考期间的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作出应急处置决定等。

二、督查指导

(一)工作时间安排:

2013年5月30日传达县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2013年5月31日上午8:30召开全局人员会议(以会代训),学习工作方案,布置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2013年5月31日下午2:30召开10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食堂)(下同)负责人会议,开展培训,确保食品采购、烹饪、盛放、就餐的安全卫生,并签订责任状。

2013年6月3日至6日,各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有承接高考考生集体用餐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013年6月6日下午—6月9日中午,各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有承接高考考生集体用餐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制作、盛放等进行24小时跟踪监督。

2013年6月10日至14日,各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有承接中考考生集体用餐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013年6月14日下午—6月17日中午,对有承接中考考生集体用餐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制作、盛放等进行24小时跟踪监督。

2013年6月18日各组长将本组工作资料集中送局食品保化监管科存档。

(二)工作责任分工

1、高考期间工作责任分工

2、中考期间工作责任分工

(三)检查指导内容:

1、餐饮服务单位“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情况。

2、食品原料采购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生产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餐饮单位卫生状况。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

6、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

7、食品留样情况。

8、从业人员晨检查执行情况。

9、学校外购食品。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外购提供给考生食用、饮用的食品,学校要索取生产单位的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10、关键岗位责任到人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2013年高考、中考能否顺利进行,我们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所有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及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检查过程中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对高危食品要加大查处力度。各检查组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检查组长汇报,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迅速做出处置决定,确保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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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网化管理的内容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以乡镇(包括工业园区)为一个网格,分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相应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运用网络软件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两网化管理工作步骤

(一)建立网格。对各乡镇场及工业园区按照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最新划分的行政区域建立17个网格,不留空隙和死角,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2010年10月底前,原则上按一个乡镇划为一个网格,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落实人员。在2010年10月底前,各乡镇完成相关人员招聘,按照每个网格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配置,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政策,在县城区建立协管员队伍,配备3名劳动协管员,主要负责县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用工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所在网格的劳资矛盾的调解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协管员统一培训,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明确各网格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监管职责,全面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县劳动保障局指导网格内配置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到网格区域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的要求,逐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时限要求:2010年11月底完成县工业园区、鳌溪镇辖区内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完成全县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四)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各网格要结合金保工程网络和管理软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各乡镇将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今年年底前将县工业园区、鳌溪镇两个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为明年全县全面展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制度。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劳动保障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考核考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动态监控制度、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劳动保障局职责。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与县政府协调,通过公益性岗位配齐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实施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乡镇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配置劳动保障所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劳动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劳动监察局负责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统计各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负责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管理。县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注册情况;县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配置人员,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