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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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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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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街道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办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群工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我街道办认真按照《XX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宣传内容,确保宣传实效。

一是立足网点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内,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等知识与危害,同时设立关于非法集资知识咨询台,由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并介绍相关知识。通过宣传,不仅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也提醒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违法金融活动。

二是深入基层宣传。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宣传志愿者,逢场日在人口集中场所、各村(社区)活动中心、各营业场所附近及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人口流动量大的村(社区)运用LED滚动宣传显示屏、条幅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和流动宣传车等,面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倡导群众要主动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金融常识,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插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落入陷阱,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中来,呼吁居民远离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识破犯罪组织者的险恶用心,如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是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能力。四是贴近百姓宣传。以 “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法律七进”为契机,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村组、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对群众进行全面宣传。通过大力宣传使其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从而抵制非法集资、远离诱惑。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我街道办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上百人次。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运用正当途径守护好自身的“钱袋子”。

三、存在的问题

各部门配合联合开展宣传次数偏少,规模性的宣传活动待推进,常态化宣传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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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班级群内向家长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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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形式  

1、利用校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共建平安合江”;  

2、在校内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让更多师生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师生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4、检查了在校园周边的商家广告有无非法集资的宣传广告。

二、活动效果  

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校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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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教,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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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有效阻断非法集资,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我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现将我区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区领导亲自召开会议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一是总结分析,提升水平。为切实提高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宣传实效,我办对往年宣传月活动经验做法进行再分析、再总结、再提高,全面提升2021年宣传工作水平。二是明确主题,精准宣传。及时制定宣传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同时,明确宣传主题,针对重点人群制定精准宣传方案。三是有效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深入部署宣传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有针对性、有特色地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确保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取得成效。

(二)点面结合,全面立体,彰显特色

随着厦门翔安机场片区、翔安东部会展片区、翔安南部新城片区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布局建设,翔安作为“岛外大发展”的主战场,项目拆迁补偿加快推进。我办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维稳作用,瞄准重大项目涉及征地拆迁较多,村民获得大额征拆补偿款的重点村居、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有针对地进行的宣传教育,力求宣传教育实效、全面、深入,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宣传月期间,我办结合辖区“岛外大发展”实际,针对拆迁户使用拆迁款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联合东部会展新城片区翔安分指挥部、区公安分局、金海街道办、凤翔街道办于6月18日、6月19日、6月20日分别在下店村、东界村及林前村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大型现场宣传晚会3场。宣传活动中,用文艺小品、闽南语歌曲、答嘴鼓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村民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还针对拆迁户和老年群体存在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淡薄、理性投资知识匮乏等问题。我办携手街道、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台下面对面宣传讲解,向村民积极宣讲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反假货币、理性投资等金融知识,村民们踊跃参加活动,积极咨询相关问题,不时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村民们纷纷表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非常必要,要时刻警惕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守住“拆迁款”,才能护好幸福家。现场活动教育了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活动结束后,通过“微翔安”“翔安厝边头尾”等微信公众号及厦门晚报对现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起到再普法再宣传的作用。

我区充分发挥各社区(村居)宣传视频、广播作用,每天轮动播放普通话和闽南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音频,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重点征拆村进行反复重点宣传,让村民耳闻目染,入心入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烙于心中。派出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所经之处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收听。区处非办积极发动镇街积极开展现场宣讲、分发宣传手册及宣传品。同时,结合“平安三率”、与社区共建活动等开展宣传活动,入户面对面宣讲、分发宣传品、宣传手册,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制作了宣传海报及折页等宣传材料,及时分发至全区120个社区(村居),在社区公告栏等固定醒目位置张贴海报及横幅,在公交站(车)、地铁站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和宣传灯箱,营造全方位宣传的良好氛围,从而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举报非法集资积极性。

宣传月期间采用了宣传车流动宣传、文艺宣传活动、入户宣传、播放音频、播放微电影、微信公众号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送短信、现场宣讲等10余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本次宣传月共开展“七进”宣传活动37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原创作品数3篇,转发量、点击量4万余次,互动宣传覆盖4万余人;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短信3万余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分发宣传礼品3万余份,播放非法集资宣传视频、音频2万余次,设置公交站(车)、地铁站宣传广告2百余块以及文艺演出宣传3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篇6

我行各支行积极开展行内宣传的同时,开展行外宣传,走进周边商圈进行入户宣传,包括美容院、花店、超市、市场等,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1)宣传普及金融基础概念,金融基础知识,投资理财技能和理性借贷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技能,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投资理财和负责任借贷的理念,通过合法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2)宣传普及征信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以征信报告查询、报告解读、权益维护等教育为主,增强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

篇7

二、活动时间

10月18日开始至11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进企业了解情况

基本账户银行和贷款银行行长和分管行长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全县“五十强”、“五十优”和成长型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情况,分析企业资金结构,掌握企业盈利情况,充分了解企业当前生存、发展状态和发展前景、风险状况,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准确掌握企业贷款资金流向,促使信贷资金投入企业生产流通领域,避免信贷资金进入民间借贷、高利贷、非法集资、投机、高风险投资领域。要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原因,该退出的投资领域,要建议其果断退出,优化企业资金结构;能帮助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促进企业集中力量发展实体经济,集中资金提高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实现转型升级。

(二)送服务贴心关怀

一是送金融政策进企业。要向企业讲解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引导企业发展方向。要结合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传导金融信贷政策,增进企业对银行了解。对外向型企业,要主动讲解最新的国家外汇政策,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运用;要积极宣传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知识,推广普及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帮助企业掌握谈判技巧,提高企业人民币结算主动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是送金融知识进企业。各银行要积极向企业传送金融法律知识、各类金融产品知识、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企业金融知识水平。要向企业讲解信用知识,帮助企业掌握建设自身良好信用的方式、方法,促使更多的企业加入守信行列。要主动介绍信贷产品知识,扩大企业贷款品种选择范围,让企业主动掌握贷款品种选择权。要积极传送银行结算业务知识,帮助企业合理选择结算方式,提高企业资金流动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帮助外贸企业熟练掌握外汇业务知识、业务操作流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增强业务应用能力。要介绍银行理财融资知识,使更多的企业了解银行理财融资品种,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

三是送金融服务进企业。各银行要梳理信贷流程,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贷时间,提高信贷服务效率。要主动减免相关费用,合理确定利率,让利企业,减轻企业财务负担。要积极建立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努力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难题提供方便。要积极扩大企业抵质押物范围,严格遵守评估制度规定,不擅自设立、抬高评估门槛。要加快完善中心镇金融服务设施,提高中心镇金融服务能力。主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破解传统信贷投放机制缺陷难题,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企业、先进科技型企业、民生项目的信贷支持。

各银行机构要通过“送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银企互惠共赢意识,增进银企双方相互了解,畅通双方信息互通渠道,通过提供适时的金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难题,降低和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改善外部金融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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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建设。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治安状况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把“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犯罪等作为打击的重点,坚决遏制各类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对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切实防止片面从宽和片面从严两种倾向。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严打整治行动,对涉黑涉恶犯罪要严格把关,做到既要打“早”又要打“小”,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始终坚持深入调查被害人状况,注重当地群众的民意反映,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一贯表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量后合理量刑。

(二)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围标串标、非法经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民间高利贷、“一房多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声誉或商业信誉、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侵害企业公平竞争权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以及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市场主体间的合同、侵权纠纷,通过准确适用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依法充分体现对失信及重大过错侵权行为的惩处;妥善处理因事实劳动关系、缴纳“三险一金”、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把重民生、护民权、促和谐的要求贯彻到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承包与征收征用、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推动新农村建设;平等保护、公平对待不同地区和不同性质经济实体的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十条措施》,抵制、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依法促进有序竞争,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审理好企业改制中出现的纠纷,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作用,确保国家产业政策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四)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综合考量各方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力争将案件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加大行政案件案外协调力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执行良性互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的职能作用,促使行政机关纠正在履行行政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清除废止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及歧视性政策,堵塞漏洞、规范执法。

(五)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大力化解执行难题。要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查封、评估、拍卖、暂缓、中止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适用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等制度;积极探索反规避执行对策,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法院执行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等机制的作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执行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切实把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纳入法院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执行案件统计体系,细化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结案方式等指标,真实反映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抓好执行工作,建立起包括执行处理、督办、考评、责任倒查等机制在内的一整套执行工作机制,降低涉执行案件数量。

(六)强化工作职能,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下决心、树信心、凭良心、用真心”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坚持“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完善院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和回访相结合的“四访”接访制度。不断完善听证制度,对那些无理缠访、多年上访不息的老难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及有关部门组织公开听证,促使人息诉罢访。深入开展涉诉积案清理活动,对排查出的积案力争到2011年底化解70%以上,到2012年“两会”前化解80%以上,到2012年10月化解90%左右。树立窗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要求,强化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建设。

(七)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坚持把调解作为结案方式的首要选择,将调解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的各个环节,不断增强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机制,提升调解艺术,扩大调解效果。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通过调解让被害人所受损害获得弥补的同时,也促进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深刻悔悟并力争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

(八)发挥法院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工作思路,审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和减刑假释等案件,充分运用“法制副校长”等方式,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八进等活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法制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力求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震慑犯罪分子,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基础。会同宣传部门,通过召开新闻会、情况通报、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布干扰项目建设、损害发展环境、影响地方形象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九)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推进审务公开,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做到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立案、服务窗口、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处等摆放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内容,组织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有条件时可组织庭审直播活动。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公开庭审的活动,每年至少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视察法院工作。扎实开展“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村组)、万件案件听意见”活动,市中院和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用2个月时间下基层开展工作,市中院班子成员应至少2次以上、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应至少3次以上深系点法院、人民法庭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法官开展“八进”活动,听取意见的案件数量应不少于近三年年平均收案数的5%。改进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抓紧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选择一批优秀裁判文书在法院内网、外网上公开。

(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建设。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市70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力争市中院审判综合大楼2012年5月主体竣工,年底投入使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法院专网、科技法庭等现代科技设施,开展远程立案、远程开庭以及远程证据交换、调解、提讯等工作,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十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打造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加大举报的查处力度,对举报属实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确保廉洁司法。市中院要对全市法院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坚决通报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的渎职、失职行为,对贻误工作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工作问责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坚持“七个一”廉政预警机制,前移监督关口,健全完善法官廉政档案,推行廉政预警提醒谈话、警示诫勉谈话以及中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开展诉讼费收费清理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乱收费现象。

三、实施步骤

环境建设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市中院成立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12月31日前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中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市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定标准、定奖惩,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施方案12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人学习、部门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开展环境建设年的重要意义,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院开展环境建设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