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课程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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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学课程论文

篇1

一、学习者经验取向的认知理解

信息加工心理学(InformationProcessingPsy—chology)将个体获得知识的过程看作是信息的感知、加工、编码、存储等的认知过程。新知识作为一种刺激信息被个体感知后,选择性地进人工作记忆,与个体长时记忆中被激活的背景知识(back—groundknowledge)进行复杂的同化(assimilation)和顺应(accommodation),达到个体知识结构的一个新的动态平衡(dynamicequilibrium)。这个平衡不断被打破,再不断达到新的平衡。在从感觉登记器到工作记忆的过程中,选择性注意(selectiveatten—tion)将部分信息丢弃不作处理,使大脑只对能够被个体已有知识结构同化或顺应的信息进行编码、存储。而在个体进行知识输出时,分配性注意(divid—edattention)则将背景知识根据刺激信息进行不同程度的激活,产生输出模式,使个体对其作出反应。无论个体进行信息输入或是输出,其已有的背景知识作为认知发生的基础,都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背景知识的激活程度相对较高,则个体对信息的加工深度就相对较深;反之则相对较浅。成功的信息加工来自于激活适当的背景知识,使用它们解释新信息,并吸收新信息到原有的背景知识中去。在需要的时候,根据新信息对背景知识进行重构,并利用新的背景知识去推论未来的新知识。嘲背景知识在个体认知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得课程理论对个体自身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给予了肯定,从而使得课程内容的选取趋向于从“学科知识”和“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到“学习者经验”。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提供的教育经验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基于学科知识的讲授,也可以是基于当代社会生活经验的活动,亦或二者兼而有之,但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教育经验,都必须经过学习者的内化(in—ternalization)。这个内化的过程,就是前面提到的信息加工(in—fomrationpro——cessing)过程。其中决定课程实施效果的,是学习者自身的背景知识结构。如图1所示,

Ln作为学习者,将教育经验内化为学习经验LEn,每一个学习者都通过自己的认知加工将同样的教育经验内化为不同学习经验,学习经验LE1,LE2:,……,LEn的总和即为以学习者经验为取向的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取向从“学科发展时”的学科知识,到活动分析法的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再到学习者的学习经验,对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学科知识”取向和“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取向相比,“学习者经验”取向将学生视为学习过程中信息加工的主体,“强调了学生对课程的亲身体验和理解,强调了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和情感特征对课程内容的支配作用。”

课程内容的学习者经验取向对学习者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突破了外部施加给学生的东西”。这种人本主义的课程取向,使课程内容的涵义有了深刻的变化,与另外两种取向有了本质的不同。

(一)课程内容具有二维动态性

课程内容不再是实施之前就预先设定好了的一系列相关联的静态教育经验,而是基于学习者认知过程的内化了的学习经验。泰勒(RalphW.Tyler)在其《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把学习经验看作“学习者与他对作出反应的环境中的外部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作出反应”的过程,也就是学习者依靠自身背景知识进行信息加工的认知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不同的学习者主体在同样的环境中与一定的知识客体相互作用,得到了不同的学习经验;另一方面,同一个学习者主体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一定的知识客体相互作用,也会得到不同的学习经验。这种具有二维动态性的取向,对课程内容赋予了新的涵义,即课程内容由原来的课程专家、学科专家编制的“死”的教育经验,变成了由学习者决定的动态的学习经验。

(二)学习者在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

“学习者经验的课程内容取向强调了学习者已有的认知结构的情感特征对课程内容的支配作用,认为课程内容不是由课程专家支配的,而是受学生控制的。”课程内容中的知识只能是学生学会的,而不能是教师教会的。“学生的学习取决于他自己做了些什么,而不是教做了些什么。”嘲学生作为主动参与者,对教师呈现的教育经验进行主动的建构,“决定学习的质和量的是学习者而不是教材”亦或当代社会生活经验。

然而,尊重学习者主体地位的同时,并不是要轻视教师的责任。教师需要通过对学习情境的构建,来激发学习者的知识结构中有助于认知过程的背景知识,“构建适合于学生能力与兴趣的各种情境,以便为每个学生提供有意义的经验”。

(三)学习者的个性差异得到尊重

学习者经验取向的课程内容真正尊重了学习者的个性差异,强调个性丰富的、人性化的课程。“每一个学习者不论其知识多寡,能力大小,都有其独立的人格与尊严,都有其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都是一个主体,都应当平等地受到尊重。”教育经验通过信息加之后,内化在学习者的长时记忆中,这个过程是教育经验高度个性化的过程。不同的学习者,根据各自认知结构和情感特征的不同,内化的教育经验也不同。课程内容由课程实施前的静态教育经验,转变成为课程实施后的动态学习经验,强调“学习者经验的选择过程,实质上是学习者的自我选择过程”。

(四)课程开发与评价的难度加大

学习者经验的取向,把课程实施作为了学生的一种认知过程和心理体验,得到的结果是学习者内化了的新的知识表征(representationofknowl—edge)。这种隐性的知识表征,无法直接进行观察、测量和评价,而只有学生自己才有可能清楚这种经验的真正结果。“教育工作者无法清楚了解学生的心理是如何受特定环境影响的”。因此对课程评价的难度可想而知,教师只能通过学习者外显的行为对其内化的新知识进行“猜测性”的测量和评价,间接地了解课程实施的效果,而测量和评价的内容效度也会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教学启示

(一)要了解学生的思维活动

与行为主义不同,认知心理学对教学的启示,在于对学生思维活动的强调。学习者经验取向的课程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关注学生做了些什么,还注重了解学生的思维正在想些什么。课程内容的二维动态性更需要教师对课程实施的外部情境有一个比较好的把握,使其适合各种学生的认知特点,从而能够在实施课程之前实现教学预期,完成教学目标。教师只有充分了解这种内隐性的认知活动,才能够通过控制“引发学生做出所期望的那种行为的情境”来施加正面的影响,使学习者获得课程目标所要求的学习经验。虽然教师不可能直接对认知活动进行观察和测量,但却可以通过自我报告(self-report)和错误分析(erroranalysis)的方式,获得学生认知活动的方式和特征,并通过对其进行有效干预,实施课程内容。

(二)分析认知任务,建构认知工具

了解学生完成任务时想些什么之后,还要对知识客体进行认知任务分析,构建适当的认知工具,促成课程内容的完成。对认知任务的分析,方法主要有概念地图、过程分析和流程图等。这种分析方法能使学生对整个任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大脑中形成全局的加工框架。而构建适当的认知工具,能够激活学习者的认知和元认知学习策略,辅助学习者对信息的建构加工。经验获得是一个新知识的建构过程,而认知工具正是辅助学习者知识建构的工具。

(三)警惕负向课程内容

同样的教育经验,经过不同学习者的重构之后,会产生不同的学习者经验,即不同的课程内容。有些是课程目标所预期的,能够促进学习者个体发展的经验,即显性的正向课程内容;还有些不在课程目标预期之内但也能起到促进作用的经验,即隐性的正向课程内容。同理,学习者也可能在不同的情境下,得到负向的经验,包括显性的负向课程内容和隐性的负向课程内容。以上四种划分就构成了学习者经验取向课程内容的全部功能形式,如图2所示

作为课程的实施者,要时刻警惕教育经验所带来的负向课程内容,尤其是隐性的负向课程内容。

三、结论

篇2

一、世界一流哲学系的人才培养理念与举措

在此次国际比较研究中,南京大学哲学系收集、分析了欧洲、北美和东亚十余所大学哲学系的本科生培养方案,重点是欧美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剑桥大学哲学系、牛津大学哲学系以及哈佛大学哲学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这6个哲学系所拥有的哲学传统迥然不同,但研究表明,它们在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和举措方面却高度趋同。

1. 不过分强调哲学的专业性,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

牛津大学哲学系明确指出,“在本科生层次上,把哲学作为唯一的学位对象进行学习是不可能的”。虽然没有同样的文字表述,但其他5个哲学系都认同这一理念,并结合自身的传统与实际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提高本科生的跨学科竞争力。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单独的哲学专业之外,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设立若干哲学辅修专业。在这个方面,牛津大学的“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PPE)项目、哈佛大学的“心脑与行为轨迹”(Mind, Brain and Behavior Track)项目非常有代表性。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则坚持德语世界的悠久传统,要求本科生必须选修两个专业,其中哲学专业所占比重最多不能超过75%。虽然剑桥大学哲学系明确不提供类似的辅修专业,但它要求哲学专业本科生在第三学年选做古典学专业或神学专业的论文,从而在事实上进行了学科交叉。

2. 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重视论文写作

以重要的哲学问题及其答案为主体的哲学知识,当然是哲学系本科生需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不过,与系统完整的知识掌握相比,这6个哲学系显然更加看重学生能力的养成和提高。这些能力包括:理解哲学著作和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符合特定哲学传统的分析能力和论证能力;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作为注重能力培养的一个集中体现,它们都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都有辅导论文写作的制度安排,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主要依靠导师辅导,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有专门的写作与论证课程;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把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或竞赛获奖论文作为以优等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为学士学位论文赋予更高的学分,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主修哲学毕业需修满12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0学分,海德堡大学哲学系需修满18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2学分。

3. 以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鼓励哲学专业本科生进行跨专业的交叉复合培养,必然导致学生学习需求的多样化。那么,如何在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与相对有限的课程资源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呢?这6个哲学系的共同选择是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即将部分或者全部专业课程划分为若干课程群模块,每个课程群模块包含1门或多门相关课程,以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学业规划进行模块选择。柏林洪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将所有专业课程都划分进特定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其中选修模块主要根据研究方向(相当于国内的一个二级学科或若干相近二级学科)进行设计;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程形式和考试形式,并且是按照模块而非课程进行总体考核。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则主要是对高年级的选修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

4. 以高强度的课程研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就课堂教学的形式而言,这6个哲学系的专业课程都分为两类: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讲座课(Lecture/Vorlesung)和研讨课(Seminar Discussion)。在德国,后者还会细分为初级研讨课(Proseminar)和专业研讨课(Hauptseminar)。两类课程的分布规律是:研讨课多于讲座课;越到高年级,研讨课的比例越高。不仅如此,6个哲学系都对研讨课作出了非常完整细致的安排,学生只有完成大量的课前准备和后续工作(其所用学习时间通常是上课时间的2~3倍甚至以上),才能跟上课程进度,进而修完课程,获得学分。因此,尽管6个哲学系对学生的专业学分要求都不高(略低于国内哲学系要求),但学生的学习压力却很高,课堂表现也更积极主动,其学习主体性得到了很好的激发。

5. 完善的导学机制助力学生成长

由于对学生入学不设置任何专业门槛,所以,这6个哲学系都设立了完善的导学机制,帮助学生尽快进入专业学习状态。低年级的导论课、高年级的辅导课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是它们的共同选择。一提到导师制,人们就会想起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似乎只有它们才有导师制。其实,除了实行学院寄宿制的前述三所大学哲学系外,其他3个哲学系也都实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安排专门的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业和人生指导。此外,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还把参加专业学术俱乐部作为导学机制的一个补充部分。

6. 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提升能力

培养目标决定考核方式。这6个哲学系都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均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能力掌握与提升。传统的闭卷考试依旧存在,但主要是写小论文,以考察学生对特定哲学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论证能力。在德语世界,这主要用于模块结业考试;在剑桥大学哲学系,这主要用于每年春夏季的学年(阶段)结业(升级)考试。对于大多数课程,6个哲学系采取的都是综合评价方式,即对平时表现(出勤率和课堂发言情况)、课程报告、作业或课程论文等分别赋分,然后按照比例合成最终分数,以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能力掌握等形成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中,一个学生要想获得高分,就必须全程参与、积极思考、主动表现。

二、国内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的差距和不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哲学系即开始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哲学系已经基本实现“破旧立新”:“破旧”就是破除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前苏联模式对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消极影响;“立新”就是以英美世界一流大学哲学系为主要参考对象,初步确立了新的、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此次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尽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国内一流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依旧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

1. 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破而未除

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哲学系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十分明确的专业观念,即强调哲学是一个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具有独立性的思想学说体系,因此,在实际的培养模式设计中,总是习惯于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在哲学与其他专业之间树立起了一道人为的、难以逾越的“藩篱”。此前几十年走的弯路已经充分说明,哲学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专业,但它绝不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知识体系其他部分的孤立存在。经过近20年的反思,这种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已经被打破,但并未被彻底根除,其突出表现是:哲学至多愿意与文学、历史学这两个相关学科进行有限的交叉融合,这连古典时代“文史哲不分家”的水平都没有超过!就更不用说与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认识科学等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了。而与后两者的交叉融合恰恰是当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2.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任何好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目的的。这就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把学生发展放在中心位置,更要落到实处。国内哲学系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无疑都承认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落实不够到位:只是在方案中承认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并未能够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供保障;对论文写作在哲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估计不足,因而未能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专门的帮助与辅导;教学方式依旧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研讨性、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未能制定完善的导学机制,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生发展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帮助,等等。

3. 课程设计的观念依旧落后,课程体系落后于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世界一流哲学系更多地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相比之下,国内哲学系的课程设计考虑更多的还是教师教学的需要和便利,而非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多还停留在单一课程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到课程群的高度。如此设计出来的课程体系,自然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及学生日益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

4. 考核评价方式还比较传统单一

近年来,国内哲学系也在积极引进、推行综合评价方式,但往往因为教师缺乏足够的培训,未能熟练有效地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或导致评价流于形式,或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准确,引发学生不满,其结果要么是无法继续推行,要么是变成形式主义。因此,国内哲学系目前的考核评价方式还是以传统的闭卷考试为主。于是,学生的学业情况还是依赖期末的几张试卷进行评价,而占据学分成绩榜首的也还是那些善于记忆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这显然与哲学学习评价的实际不相符合。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思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哲学系顺应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大势,比学赶超世界一流哲学系,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我们特将这些经验与思考简要汇报如下,以供国内同行参考。

第一,只有在学校层面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的条件下,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才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哲学系而言,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总是相应学校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哲学专业中的体现。对它的改革必将涉及到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安排。事实上,如果南京大学不推行全面的“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提出要彻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不可能启动的;即使我们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愿,自发强行启动改革,改革也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彻底。

第二,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从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基本理念的改变入手。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从社会需要的角度看,还是从哲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看,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工作者外,哲学专业还应当培养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思维能力、能够从事复杂现实问题分析或理论宣传工作的交叉复合型人才。一旦在这种基本理念上实现彻底改变,纲举目张,我们就能在顺利实现一系列重要观念的调整,把交叉复合人才的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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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d.D.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社会影响正在逐步扩大

经过多年的实践努力,上述各国的Ed.D.项目不仅初具规模,而且其社会声誉和影响也在逐步扩大。Ed.D.项目既很好地适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劳动力市场、大学理念变革等多种需求,同时也深受学生的欢迎。在澳大利亚,爱迪考文大学(EdithCowanUniversity)于2000年进行了一项关于Ed.D.教育需求的调查,在被调查的17人中,有8人愿意参加Ed.D.项目的学习[8]。Ed.D.受到学生欢迎的原因有三:其一,对Ph.D.的不满。很多人对教育哲学博士培养的方向和质量表示忧虑,希望对博士生学习与研究的特点、意义等给予重新界定。第二,Ed.D.培养计划无论在培养方向、方案设计、过程与评估等方面都与Ph.D.培养有着一定的差异。第三,灵活的学制与在职学习的方式为广大教育实践工作者提供了高层次专业进修的良好途径。第四,Ed.D.适应了学生专业发展和晋职的需要。近年来,美国的一些州对教育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的要求逐步提高,一些拥有Ed.D.学位的人才在竞争这些职位时更具有优势,因此,当前美国很多高级教育管理和中小学校长职务都是由拥有Ed.D.学位的人来担任的。而在美国大学校长当中,也有一部分人拥有Ed.D.学位。根据2001年对美国2594名大学校长的调查,有43.2%的美国大学校长所学专业为教育,在两年制学院,该比例甚至高达73%,有20.8%的校长拥有Ed.D.学位。[9]总体来看,Ed.D.教育已经从小到大、从一国到多国逐步发展起来,其规模不断得到扩大,社会和市场对Ed.D.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Ed.D.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稳定的学位,它改变了原来以学术性为主的单一博士学位体系,使得教育专业博士与哲学博士两种博士学位彼此共存,相得益彰,共同为社会培养高层次教育博士人才服务。

二、国外Ed.D.教育的问题与改革趋势

国外Ed.D.教育在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无论是从上述各国的Ed.D.教育实践情况,还是从人们的激烈争议中,都可以窥见Ed.D.教育目前还不够成熟,一个核心问题是它与Ph.D.教育的趋同性问题。对此,各国正在采取措施,努力对Ed.D.教育加以完善。

1.Ed.D.教育的培养目标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尽管上述国家都为Ed.D.教育制定了不同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Ed.D.教育的目标发生了偏离,最终导致了它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十分相像的结果。从理论上看,美、澳、英等国在实施Ed.D.项目时,都对其目标进行了规定。它们都强调了这样一点,即通过博士水平的专业训练,培养“研究型的专业人员”(researchingprofessionals),使学生在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发展从事教育教学以及教育管理的专业能力,达成对教育专业特性的理解,养成通过科学研究来解决教育领域实践问题的意识和习惯。简言之,Ed.D.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在于为实践领域造就高层次的、具有实践研究和实践反思能力的“专家型”教育专业工作者,“实践性”是其主要价值取向。而Ph.D.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专业型的研究人员”(professionalresearchers),其宗旨在于为高校和科学研究机构输送具有从事原创性学术研究能力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学术性”是它的主要价值取向。但是,在实践领域,Ed.D.教育的培养目标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却逐步趋同,Ed.D.教育在实践中逐渐偏离“实践性”的定位,而滑向追求“学术性”的误区。在美国,这种情形特别明显。美国卡内基博士教育改革计划(CarnegieInitiativeontheDoctorate,CID)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美国许多仅仅授予Ed.D.学位的大学在其培养过程中,把“纯学术”研究提高到与应用研究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在一些兼授Ph.D.和Ed.D.两种博士学位的大学里,只有72%的大学认为应用研究对于Ed.D.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另有28%的大学认为应用研究对于Ed.D.学生来说并不重要[1]5。对此,考帕兰德(Copland)指出,“在美国,人们对Ed.D.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Ed.D.确实没有按照自己的预定目标,与教育实践领域的‘真问题’建立起有机联系”[10]。路斯•鲁曼(RuthNeumann)也指出,“在英国,教育、心理、医学、工商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专业博士学位日益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与Ph.D.趋同,这将会对Ed.D.的市场产生莫大影响。”[4]174归纳起来,导致Ed.D.教育培养目标偏离的原因有这样两个方面:其一,Ed.D.教育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本身既存在着差别又有所重叠,这种重叠性是两者在实践过程中趋同的诱因之一;其二,很多国家习惯运用“学术金标准”来衡量所有的博士教育,这使得Ed.D.教育在实践中不得不迎合这种标准。一些学者由此认为,Ed.D.教育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趋同的结果实际上是人们的“学术性价值观”与“职业性价值观”冲突与斗争的结果。针对Ed.D.教育培养目标偏离的问题,美国发起了一场要不要将两种博士学位加以区别的论争。第尔(Dill)和毛瑞森(Morrison)等人认为,应当将两种博士学位加以严格区别,即Ph.D.应当定位于“纯学术”研究,而Ed.D.则应该定位于“应用研究”。另外一些人则反对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划清界限,认为模糊Ed.D.与Ph.D.之间的界限反而会有利于教育博士学位系统的整体发展[11]。但总体来看,前者占据优势,即要求对Ed.D.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准确界定,强调Ed.D.要面向实践,以将它与Ph.D.区别开来。美国的卡内基博士教育改革计划(CID)针对Ed.D.培养目标的偏离现象,强烈呼吁为教育实践领域重新设立一个新的博士学位———“专业实践博士”(ProfessionalPracticeDoctorate,P.P.D.)[2]29。尽管这种设想尚未被真正付诸于实践,但它至少反映出了美国Ed.D.教育的培养目标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

2.Ed.D.教育的入学标准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从当前美、澳、英等国的做法来看,Ed.D.教育的招生主要看学生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工作经验,但这并不是唯一依据,不少大学对招生对象的学术水平也提出了类似于对Ph.D.招生对象的要求。美国学者舒尔曼(Shulman)在安德森(Anderson)、麦菲(Mur-ph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指出,“从招生的角度来看,Ed.D.与Ph.D.的差异是微小的,申请项目时所要求的经历(课程)和业绩(学术论文)是极其相似的”[2]27,这种入学标准方面的趋同性实际上违背了Ed.D.教育的本来旨趣。对此,一些学者要求Ed.D.教育在确定招生标准时,要充分从自己的特色出发,突出学生的专业实践经验、实践研究意识与能力在入学审查中的地位,适当放宽对学生的学术背景和学业成绩的要求。

3.Ed.D.教育的培养模式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Ed.D.教育在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存在着“学院化”的倾向。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在实施Ed.D.教育时,基本上都选择“以大学为中心”的培养模式。由于大学具有学术研究的优势和偏好,Ed.D.教育在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为教学而教学,为研究而研究”的现象。同时,在“以大学为中心”的培养模式下,Ed.D.的导师与教学人员基本上是依靠Ph.D.教育的教学队伍,缺少专职的导师队伍和教学队伍,并由此衍生出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在大学教师队伍中,大部分人都受过了Ph.D.的教育,在价值观念上,他们信奉学术,而不屑于从事专业学位教育;在教学、指导方法与论文要求上,他们也习惯以对待Ph.D.学生的方式来从事Ed.D.教育。正如舒尔曼等人所指出的那样,“以大学为背景而设立的博士学位在本质上和程序上都必然以学术为根基。”[2]27总之,在“学院化”培养模式下,Ed.D.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导师队伍、学位论文要求都很难保证自己的特色,而趋同于Ph.D.教育。其结果导致两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除了证书不同以外,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毫无特色可言。为此,一些研究者发出倡议,应该借鉴其他学科或专业(如企业管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博士培养模式来实施Ed.D.教育。具体地说,在开展Ed.D.教育时,应该给教育领域(包括中小学和教育管理部门等)的一线专家或行业协会以设计、实施和评价Ed.D.教育的话语权,并且确保在Ed.D.教育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实现多主体之间的有机合作。

4.Ed.D.教育的课程学习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从上述各国Ed.D.教育的课程设置来看,它们大都实行模块化(Module)的课程,一般分为核心课程模块(如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或管理基本理论知识等)、教育前沿与实践性问题研讨模块(有些大学的Ed.D.教育项目将此模块合并在核心课程模块之中)、教育研究方法课程模块、选修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有些Ed.D.教育项目将此模块合并在选修课程模块)。从表面上看,这些模块课程似乎已经突出了Ed.D.教育的特点,但从各国Ed.D.教育的实践效果来看,Ed.D.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学习仍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即这些课程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存在着学术色彩过于浓厚而与Ph.D.课程趋同的问题。莱梧(Levine)曾批评说,“教育实践领域的变革日益频繁,但美国的Ed.D.教育却忽视了这一点,其开设的课程与教育领导者的现实需要并不相关……,人们正在担心Ed.D.教育是否能够继续承担起造就具有卓越管理能力的教育领导者队伍的重任。”[12]目前,更多的学者已经指出,Ed.D.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学习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没有关注行业实践的需要和学生的专业发展的需要。

5.Ed.D.的论文及评价标准与Ph.D.趋同的问题

在实施Ed.D.项目过程中,各国普遍把毕业论文看成是授予学位的硬性要求。尽管Ed.D.的学位论文在字数要求上比Ph.D.少,但其论文的框架结构、学术水准、评审与答辩程序等基本上参照了Ph.D.的标准。因此,出现的突出问题是,Ed.D.的论文过于学术化而与Ph.D.的论文风格雷同。Ed.D.论文在选题上没有充分关注实践问题的解决,很多Ed.D.论文的研究方法也与Ph.D.论文的研究方法趋同。由此,引发出这样一些质疑。其一,论文是否就是Ed.D.项目的妥帖的最高要求?其二,Ed.D.学生究竟应该做什么样的研究?人们在对Ed.D.与Ph.D.毕业论文雷同表达不满的同时,也作出了一些变革措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部分大学开始取消传统的Ed.D.学位论文,但此举招致了一些学者的反对。反对派认为,取消毕业论文实际上就意味着降低了Ed.D.的质量标准和“含金量”,并批评它是大学迎合学生的庸俗化教育行为。在反对派看来,与Ph.D.一样,专业博士学位也属于研究型学位,“研究”也是专业博士学位(包括Ed.D.)的规定性特征,只不过对于Ed.D.来说,其研究的核心特征应当表现为“专业性”而非纯粹的学术性;其研究的独创性要求体现在“专业独创性”上,而不是体现在Ph.D.所追求的“学术独创性”上。因此,Ed.D.和Ph.D.的研究只在特色方面存在不同,而不应当有水平高低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Ed.D.学生也需要撰写符合严格标准的毕业论文,以便充分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成果。

三、对我国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当前,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已经逐步拉开了序幕。上述美、澳、英等国家在实施Ed.D.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趋势对我们颇有参考价值。我们不仅应当充分估计我国在实施Ed.D.教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还应当从多方面采取预防性措施,尽量将问题提前化解。为此,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1.明确Ed.D.教育的培养目标,并确保其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

培养目标无论对于哪一种学位教育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规定了该学位教育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要素。对于Ed.D.教育来说,其产生的最大动力来源于专业实践的强烈需要,因此,专业性(professionalaity)、应用研究性、实践性应当成为制定Ed.D.教育培养目标的逻辑起点,也应当成为Ed.D.区别于Ph.D.的基本依据。为此,我们认为,在确立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目标时应着重考虑三个方面的目标:第一,要强调培养“研究型专业人员”;其次,要强调解决教育领域的实际问题,产出与教育实际密切相关的实践性知识;三是要重视对博士生在职专业发展的促进。当然,仅仅从理论上对Ed.D.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规定还不够,最为重要的是要在Ed.D.教育的各个培养环节及其实践中加以落实。从国外的问题来看,由于种种原因,Ed.D.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发生了偏离现象,导致了Ed.D.教育与Ph.D.教育的趋同性。为了纠正这种现象,美国很多大学提出要强化Ed.D.教育的实践性,这体现在对Ed.D.教育的招生标准、课程设置、导师遴选、学习方式等多个环节的改革上,但最为明显的是体现在对Ed.D.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求和评价标准的革新上,这一点下文还会谈到。

2.确立科学的Ed.D.教育的入学标准

综合考察上述各国的Ed.D.教育入学标准可以发现,它主要包含了这样几个要素:其一,学位和学术背景;其二,工作经历与经验;其三,个人兴趣与专业发展需要。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我们认为,我国有必要对教育专业博士申请者提出一些具体的入学要求,如:①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经工作5年以上,可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但必须出示相应的学术水平证明(如2篇左右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的科研成果获奖);②已经有3~4年以上教育领域的工作经历;③对教育实践领域的问题持有兴趣;等等。同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为了杜绝人情、权力等因素的干扰,确保Ed.D.学生入学的公正性,参照教育硕士招生方式进行Ed.D.入学联考也是值得考虑的措施。联考合格后,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对申请者的专业发展需要、研究意识与能力等进行严格的、严肃的综合考察,以便于决定是否录取。

3.选择特色化的Ed.D.课程和学习方式

基于“研究型的专业人员”的培养目标,我们认为,我国Ed.D.的课程模块应该包括:①研究方法课程。美、澳、英等国的Ed.D.课程基本上都包含了这类课程,这部分课程的学习方式主要采用讲授和研讨相结合,国外的考核办法是要求学生在学习该类课程后,提交5000字左右的论文或做一个应用性的研究设计(Project)。北京大学在Ed.D.教育探索中,也设置了这类课程,并进一步把Ed.D.的研究方法课程分为“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概论”和“研究过程与方法的运用”两个部分,其主旨在于更好地为学生的研究打基础。②专业理论课程。开设大约7~8门的教育理论课程,比如教育管理专业的Ed.D.教育可开设教育政策分析、教育管理学、教育评价学、教育前沿问题等课程。这类课程主要采用集中讲授的方式来进行,但也要尽量避免过于学术化。该类课程结束后,学生提交合格的作业后,即记入学分。③实务课程。这类课程应该直接针对实践问题,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方式可采取专题研讨的方式。除了这三个课程模块,是否需要增设外语、政治“公共素养课”值得探讨。

4.突出Ed.D.学生论文的实践性和特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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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属于社会科学,作为法律基本理论的法哲学问题则既属于社会科学问题,又属于哲学问题。所以,法哲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认知科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社科的法哲学问题,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衔接。

与传统的法哲学讲授、讨论的方法不同,法律认知科学也可以采用实验的教学研究方法。但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与自然科学(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有本质区别。一般的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是研究生命体的生理状况和病变的医治问题,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则是运用医学或生物学的手段,研究法律决策中生理心理过程,研究人文社科问题的生理基础。

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教学步骤如下。

一、实验之前的课程讲授

1.相关法哲学理论的讲授。法哲学理论的讲授,主要是介绍现有的一些法哲学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学观点争议,这为日后提出问题奠定了基础。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设计主要是运用生理实验解决法哲学问题或者部门法的主要问题,所以人文社科问题是实验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认知科学的生理实验流程大同小异,运用的设备相差无几,但是其所解决的法哲学问题却大相径庭,所以,相关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必须夯实,否则实验就是无的放矢。

为了进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就必须让学生选修“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个部分法的法哲学课程(如“民法哲学”、“刑法哲学”、“诉讼法基础理论”等课程)。为此,我们开设了“西方法理学”和“法哲学”等课程。通过相关法哲学课程的讲授,并组织学生对部分重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炼出核心争议之所在,由此设想日后可以进行实验的粗略方案。这一点也是体现“认知研究”与“治疗研究”之间的区别,体现我们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学或医学意义)。此外,我们还为法学硕士生开设了“神经元法学”和“法律认知科学”等课程,对此类问题的探讨更为专业、细致。

2.联系医院的医生前来讲课。由于课程具有跨学科性质,这种课程需要其他学科的知识。而本学科的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知识背景,但毕竟其主导学科还是法学或法理学,在其他学科方面的学识显然不如这个领域的专家。所以,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前来授课就显得很有必要。而对于法律心理实验课程而言,这方面主要是请医院的医生前来上课。这里包含了以下三类,一类是神经科专业的医生,其为我们讲解脑神经系统的相关知识。部分高学历的医生由于拥有系统的硕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识,甚至还可能从事过“认知”领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够从“生理心理学”的“认知”角度为我们讲解实验设计的方案、流程等对实验特别有意义的问题。

3.带领学生前往实验室参观。由于法学专业学生对工科和医科的实验室一般都比较陌生,如果他们对医疗设备或者医学实验室没有相关的认识,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实验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让他们参观实验室或者医疗设备。在参观的过程中,由医务和实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其中包括仪器、操作流程和仪器软件的介绍。老师和学生甚至可以进一步接触机器,如进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仪器内模拟作为实验的受试者。这样,他们能够亲身体会到躺在仪器内接受检查或实验者的境况,设计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从事“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与“医学治疗和检查”的实验设备虽然相同,但是依旧存在一些差别。如磁共振机器,一般医学治疗目的进行的检查往往只需要运用“1.5T”级别的机器;虽然这种级别的机器也能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但是相关实验对仪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级,此级别仪器在普通医学检查中的运用就比较少;认知科学实验的磁共振仪器甚至使用到高达“12T”级别。

二、带领学生进行实验工作

1.通读实验报告。法律认知科学相关的实验论文很多,必须进行大范围的选题筛选。粗略筛选之后的论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研读。研读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看看研究现状,知道他人的研究进程、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这些研读,我们就能够根据现有的研究进度,选择尚未研究(发表的)而又可能比较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日后实验选题的大致范围。

二是参考他们的研究手段、流程,对他们的研究方法进行借鉴。现在发表的论文,一般都会大致介绍实验的流程。然而,学术论文毕竟不是实验报告,其更多侧重于问题的提出、解决和分析,流程的介绍往往比较粗糙。当然,部分学术论文也有比较详细的实验流程,对此类论文的仔细研习,就能对实验设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①

2.对主题进行社会科学的探讨。在进行文献研读的基础上,我们能够得出大致的可能的研究“主题”,这时返回法律社会科学领域,以法哲学的视角重新进行审阅,才能更好地获得“生理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自然衔接。在生理自然科学领域可能可以从事实验研究的“主题”,还必须获得“法哲学”、“法社会科学”上的意义。因为,有的问题虽然在自然科学上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然而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其意义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或者意义就不那么直接)。此类论文的价值更多是在“治疗性”而非“认知性”。很多人文社会科学(法哲学)的问题虽然意义重大,但从自然科学(生理心理学)的角度看,在现阶段却还缺乏研究该问题的“方法”和“设备”。所以,必须获得二者的协调和平衡。

主题的选定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一个难点。这个难点意指“我们要解决什么主题”,其既涉及“什么主题十分重要”,又指“对该主题的研究到什么程度”,还指“现在已经具备研究该主题的手段或方法”。

3.组织实验设计。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角度看,组织实验设计的第一步是设计实验方案,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设计何种方案、设计何种场景、设计何种问题,以及何种音像、问卷材料,都关系到实验结果的真实与否。这也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二个难点。我们要设计出一些“场景”或者“问题”,让受试者在这种环境下能更真实地思考或者表达情绪,从而得出比较真实的实验结果。

西方国家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比较巧妙的实验设计,例如对于道德中不公正问题的容忍情况,研究者在最后通牒实验中,部分受试者拒绝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这是其情绪化的表现。该实验设计如下②:19名(方案接受者,“responder”)接受磁共振扫描,共进行了30轮游戏,对手(方案的提出者,“offer”)部分是人,部分是计算机。每次都涉及10美元的瓜分。对手所提出的方案中,一半是公平的(对半开),剩下的为2次“9比1”,2次“8比2”,1次“7比3”;在这些方案中,方案提出者的分配比例较大,而接受者的比例较小。结果是,对于公平的方案,方案接受者都接受了;越不公平的方案,则参与者的接受率越低,“7比3方案”至“对半开方案”的所有方案(即“5∶ 5”,“6∶ 4”,“7∶ 3”)都被接受了。在“9比1”和“8比2”两种方案中,如果“方案提出者是人”,则其方案的接受率低于“方案的提出者是计算机”。这就意味着方案接受者对于不公平方案存有情感性反应。这种不公平引发的脑区为: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DLPFC)、前扣带回(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这证明了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厌恶不公平,作为负面情感的脑区,其反映出了对于不公平方案的厌恶。诸如此类实验设计非常巧妙,就能够为我们进行相关实验提供设计上的参考或模仿。

4.进行预实验。在实验设计之后,有必要进行预实验,检验实验的可实施程度。这种预实验,可以提升实验者的信心,也可以作为申请相关课题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预实验还可以检测实验的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缺陷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预实验之后,还必须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和筛选。

三、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是实验的核心状态。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流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与医学实验相比通常更简单。其运用的仪器设备有核磁共振(FMRI)、眼动仪和脑电图等,其中核磁共振最为典型。该仪器不仅运用于医学治疗和研究,现在还广泛运用于认知科学的各类研究。核磁共振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的研究,主要优点在于其定位非常准确(虽然时间上稍有迟滞)。

由于实验的磁共振仪器操作是高度专业化工作(而且机器极为昂贵),只能由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因此法学教师和学生不能从事,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四、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

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属于实验的后期工作,主要是数据、图像分析,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

1.数据、图像分析。数据分析具有客观性,需要专业的实验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和图像的分析。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主要运用核磁共振仪器,对于脑区图像的要求比较高,还需要比较好的核磁共振配套分析软件,对此进行精细的分析。此类软件一般只有磁共振专业技术人员才会使用,由他们进行相关数据图像分析比较科学。如果涉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必须建立数据模型,则还需要数学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工作。

此外,除了实验工作人员和数学人才外,还需要神经科专业医师或者认知神经学专家对此类数据和图像进行“认知神经心理”方面的分析。这种分析就是我们后期进行人文社会分析和理论化的基础。

2.进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与前一步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相比,对实验结果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的分析总结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我们需要从已有的数据和图像,根据我们需要解决的人文社科(法哲学)主题进行解读。这种解读是人文社科的解读,是运用实验数据和图像得出人文社科的结论。所以,一定的主观性是原有的实验设计思路和人文社科理论基础的延续。现有实验的理论分析,如道德的情感性实验,就需要根据道德哲学理论进行分析;“先天犯罪人”问题的实验,这就需要根据刑法哲学理论进行相关探讨。

五、注意事项

1.“主题的选定”、“实验设计”和“理论性总结”这三点是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这三点工作如果没有做好,整个实验就是失败的实验。这三点如果做好了,实验获得成功的概率就非常大。

2.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需要人文社会科学(法律基础理论)和医学两个大领域(两大领域内还有各个小专业)的工作者进行跨学科的合作,尤其需要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因为随着知识分工越来越精细,知识总量的迅速膨胀,此类合作需要跨越多个传统学科。一方面,我们跨越的知识领域非常大,另一方面,在各种细微领域却依旧要求保持原有的严谨性(否则就违背科学的客观性)。所以,很难有一个人在多个领域内同时保有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为了在多个学科领域内的合作能够维系原有各个学科的严密性,我们只能求助于多学科专业人士之间的合作。这是完成此类工作的最佳模式,所以我们必须组建紧密团结的团队。

注释:

①在认知科学领域,例如以下论文:M.R.DELGADO,H.M.LOCKE,V.A.STENGER,J.A.FIEZ.Dorsal striatum responses to reward and punishment:Effects of valence and magnitude manipulations.Cognitive,Affective& Behavioral Neuroscience,2003,3(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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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方法与过程

1 研究方法

选取《中》2007年1至12期刊发的所有学术论文(外文翻译除外)作为样本,总计160篇。根据论文的题目和原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将160篇文章从研究方法的类型、研究领域等方面进行数据记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Excel 2007统计工具对所获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概念界定

有关音乐教育的研究方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着不同的划分。本研究借鉴徐辉等人在《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现状及分析》中的归纳,将研究方法界定为“定性与思辨”和“定量与实证”两大类。其中定性与思辨研究是指采用经验总结、哲学思辨、逻辑分析的方法进行的相关研究。其特点是:从材料来源看,大部分材料是采用他人研究成果或从书刊中获取的,材料的引用与分析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自发性;从研究工作空间看,绝大多数属于“书斋式的研究”,即坐在书桌边、在图书馆中进行的研究;从研究方式看,主要是通过个人悟思、哲学分析、文献概括、归纳演绎等思辨的方式进行;从研究成果的性质看,大多是感想式的、思考性的、哲学性的、主张式的或指示性的。定量与实证研究主要是指对原始材料进行收集及系统的实证性分析,主要采用实地或现场的调查访谈、量化分析、客观性的语言陈述等手段,其具体包括观察方法、调查方法、个案研究、数学分析、实验方法、多学科方法等。

三、研究结果

1 研究方法的总体运用情况

统计表明,在160篇论文中,采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论文有150篇,占总数的93.75%;运用定量与实证方法的论文10篇,仅占总数的6.25%。

2 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关于具体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如表2、表3所示,在采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文章中,属于感悟性思辨的论文比例最高,占此类论文的93,33%;在定量与实证方法的运用方面,使用调查方法的文章居多,占此类论文的80%。图1、图2是对研究结果的直观呈示。

四、思考与建议

尽管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获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对于揭示音乐教育教学规律、改进音乐教学质量、提高音乐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同时也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优秀作者,但是,总的来说,目前音乐教育研究的现实仍不容乐观。要进一步提高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水平,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改进。

1 提高对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和规范意识

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过程是科研论文的重要内容,体现着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同时,也是研究者得出科学的研究结论的重要保障。在此次调查过程中,笔者注意到一些运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论文带有明显的经验陈述或工作体会的色彩,其在论文逻辑推理的严密性和研究技术与方法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作为一种特殊的认知方式,思辨指的是在较高层次上对实践与问题给予关注,通过概念分析、逻辑演绎等方式获得认识,其问题的提出、分析与解决,均体现一种严谨的逻辑安排和因果关系。如获至宝果仅仅依赖意念上的主观思考,其研究结论是不会有足够说服力的。因此,音乐教育研究者在运用定性与思辨方法时应注意提高思辨的抽象性、概括性及理论分析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有部分采用定量与实证研究方法的论文,在问题设计、调查对象选取及信效度检验等方面存在着技术性的失误。实证研究作为一种方法论体系,拥有其自身的哲学思想和一套完整的技术操作程序,包括提出假设-概念化-操作化-选择适当的方法一搜集资料一证实、证伪研究假设等。为了使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结果更加客观可信,研究者应对定量与实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予以重视,采用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以加强结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这是提高音乐教育科学化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研究方法的理解与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学术素养,而这种素养的训练和养成一方面依赖于学术共同体的制度性规范,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学术研究者的自觉意识。广大音乐教育研究者应自觉树立科学观念,积极提升自身的科学研究素养,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规范,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独立的学术品格挖掘音乐教育领域学术创见的应用价值。这对提升我国音乐教育科研水平,规范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与过程,解决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以及增强国际学术交往中的话语权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2 掌握并运用多元化的音乐教育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结果还表明,目前,在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领域“重定性轻定量、重思辨轻实证”的研究取向比较明显。同时,在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上,研究者的论文多以感性思辨法和调查方法为主,其他研究方法则少有涉猎,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者比较缺乏多元化的研究方法意识。

现代学科演变的趋势表明,一门学科仅采用单一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足以充分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而往往需要采用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音乐教育研究的特殊性、复杂性、动态性及各种研究方法的互补性更是决定了我们需要采用多层次、多方面、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因此,音乐教育研究者在重视定性研究方法的同时,不应忽视各种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加以有机结合,根据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灵活地利用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和揭示音乐教育的本质与规律,这将使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更加科学化、精确化,同时也更具有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者还可以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概念框架、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如将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统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技术和方法引入音乐教育研究领域,这些相关学科特有的、成熟的学术规范,可以为音乐教育学科知识的产生提供方法上的借鉴,也可以丰富音乐教育的学科内容,使音乐教育的

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综合化和现代化,从而拓展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视野和研究空间,促使更多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的诞生。

3 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努力成长为研究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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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洛尼亚进程”下的德国音乐学建构制度

1999年欧盟29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意大利博洛尼亚联合推出欧洲高等教育改革一“博洛尼亚宣言”。这一改革的目的是:整合欧盟的高等教育资源,育体制,最大化的推动欧盟各大公立大学的教育合作,提高欧盟与国际的竞争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计划到2010年实现“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加速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科技发展。由于47个国家的参加,计划庞大,耗时漫长,因此该计划被称为“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Process)。德国作为欧盟的发起国与核心国,深知欧洲一体化的实施为提高欧洲整体与国际抗衡能力的战略重要性,而教育是提高欧盟实力和推进欧洲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对此德国义无反顾地推动“博洛尼亚进程”,并对其教育体制进行改革。这一改革的推出,也是德国自二战结束后40年里的最大一次教育改革。音乐学这门在德国具有百年历史的学科随着改革的推行,无论是学制还是考试制度都做了大幅度的调整。具体的措施是:

(一)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德国的教育犹如它的制造业属于慢工出细活。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德国大学的两级学制是硕士和博士,没有学士制,大体分为理科和文科两种。硕士学位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学习阶段,在积攒够学分后才可进行初级升高级阶段的考试,以及最后的毕业考试。通常硕士阶段的学习需要4-6年,但一般学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造成延长学习时间的弊端,致使德国劳工市场人才短缺。“博洛尼亚进程”推出的三级学制,既3-4年的本科教育和1-2年的硕士教育,以及之后的博士研究生学习,类似美国的三段式体制。这个改革对于只想掌握专业技能,之后很快进入社会工作的学生提供了快速通道,也有助缓解德国长期以来人才匮乏的市场需要。

(二)欧洲学分互换体系(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

为了使欧共体参差不齐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欧盟建立了容易理解的、统一的、可以相互比较、互认学分和学位文凭的体系,其中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就是这一体系的基石。一个ECTS学分需要花费25到30个小时,这其中包括上课时间,课外作业和社会实践,老师辅导与考试。针对不同的学位对其学分的要求也做出了规定:(1)学士学位三年期180个学分,4年240个学分;(2)硕士学位一年60,两年120学分;(3)博士学位,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通常是3-4年的全日制学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应该在国外学习一学期。

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除了学习一门主专业外,还必须选学与主专业不同的两门副专业。所选的专业跨度可能很大,即使主专业是音乐学,在一些综合性的大学里,在没有特别前提条件约束的专业范围内,选学理工科作为副修专业的也大有人在,例如笔者的同学主修音乐学,副修数学和哲学专业。通常情况下,以音乐学作为主专业的学生相对选修文科类的专业较多,例如笔者本人主专业音乐学,副专业神学伦理教育和德语作为外语。主副专业只是学习强度和要求上略有不同。这种制度为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对不同专业的学习,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利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交叉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决定主副专业,所以每个学生的情况也就不同,开学时学生要自己花一定的时间为其制定本学期的课程安排。完全没有国内的同班同学和同年级的概念。所有的学习计划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有很大的自。

由于整个学习以学分制为主,每个学生所学专业又有所不同,所以没有像国内专门将学士、硕士和博士的课程按部就班的分阶段统一安排出来。除了专门给硕士与博士生开设的研讨课有要求之外,学士、硕士与博士阶段的学生同时一起上课,尤其是同上研讨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考试要求不同而已。

“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各个大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180个学分为标准的制度下,推出了不同的学习方案供学生选择,例如笔者学习过的维尔茨堡大学就有几种:(1)将180学分只用于一个主专业的学习,(2)用于两个主专业,(3)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副专业的组合。对学士学位需要4年也就是240个学分的学习也做了相应的要求。硕士学位的学习方案也像学士学位一样,可只修一门120个学分的主专业,也可修两门主专业或是一门主专业加一门副专业。相对维尔茨堡大学来说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的音乐学专业只提供180学分的单专业学习,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就不在详细介绍。

通过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可以对不同国家的同一个专业较容易的进行比对,为欧洲高等教育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学生在这个体系下可以自由的选择大学,为教师的交流也扫清了障碍。不同国家的高校间也可共同创建一个硕士课程,学生可以同时获得两个大学共同颁发的学位证书,为培养跨国型人才开创了一个新的教育模式。

所有必修部分的课程,都可以在选修课部分深入和展开。在1-4学期时建议先选学“音乐史”的基础课程,以及“体系音乐学导论”和“民族音乐学导论”、“乐器概论”、“文化语境化”、“音乐与媒体”、“音乐与区域”和“音乐社会学”模块中的课程。对于模块“历史句式”课最好在学过调式必修课后再进行学习。

多种多样的模块选修课大部分放在3-6学期学习。在对音乐媒体和文化历史、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民族音乐学和音乐原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后,就可以通过应用音乐学提供的实践课深入到文化实践和具体的工作中。除此之外还要参加相应的学习小组为毕业论准备。课程中有一半必须有考试分数,剩下的没有具体分数只是考试通过与否来评定。论文必须是有成绩的。在选修课中一共要写8篇论文,3个有分数的课堂记录,在那些除了没有分数要求的讨论课上也可以以写论文的形式代替课堂记录。如果学生完成了考试要求之外更多的带有分数的考试,将选取11个最好的考试成绩作为总分。至于学士的毕业论文,一般必须在考试中心申请,从申请之后算起8周时间内必须提交论文,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65000到80000字之间。

硕士120学分由必修15学分、选修75学分和最后的毕业论文20学分以及口头答辩10分组成。前提条件是:(1)大学毕业(通常学士180个学分或者等同的成绩)或者即将毕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已有120个学分或者最迟在硕士的第三学期入学时出示证明。(2)必须在历史音乐学,和/或者体系音乐学和/或者民族音乐学领域已有10个学分,在音乐学和/或者音乐教育和/或者在音乐专业(例如,乐器,声乐和乐理)板块有20学分。满足这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习,无需入学考试。前3个学期的必修课是研究生专门的研讨课。除此之外,在覆盖24个学科模块以及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的总共26个模块中必须选修15门课程。每个学期要完成30个学分的学习,一般安排是1个模块的必修课和5个模块的选修课。第4学期主要是毕业论文的写作和口头答辩。24个学科模块要涉及5个不同的学术视角,既历史、作曲技术、文化与交叉文化、美学、社会学与心理学,或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重点选择去发展。一个必修模块。15个选修模块,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总共18个模块都要通过考试完成。其中一个必修模块,两个选修模块的考试必须以有分数的论文形式完成,其余的15个模块的考试形式多样,不必有分数。在此也提供机会在必修和选修课部分中可以选择多个有考分的课,最后的总成绩则可选各科最高分来计算。

对于3-4年全日制的博士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但是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完成6个高级研讨课的口头报告和论文写作,每篇论文必须在25-30页之间,口头报告30分钟。只有通过后才允许提交博士论文,博士论文被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进行论文答辩。当博士论文正式出版后,才可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由于很多人博士论文不能及时出版,所以出现即使博士论文和答辩通过也不能马上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的现象。由于繁重和严格的要求。一般在德国的博士学习3-4年很难完成,通常情况下需要6-8年,这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坚持,半途而废的局面。与国内博士学习不同的是,在德国没有博士入学考试,学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提交导师一份非常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书,如果通过就可入学。

从课程的设置、安排和学分要求上,可以看出选修课在整个学士180学分和硕士120学分的学习中占了主要比重。这充分的说明大学有足够的实力,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学生的兴趣要求,将培养有个性差异,独立学术人格的学生放在首要地位。正是由于以科研带动教学,鼓励扶持老师以个人兴趣为出发点的创新研究,才可以在课程的不断更新,资源的积累上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得供需环节达到良性循环。

(四)以著作论文为主的学习教材

由于上课的内容以老师的研究为主,所以每门课上很难找到统一的教材,而是做研究必不可少的资料,诸如学术专著和各种论文。通常在课程开始时,老师会发给学生与这门课相关的参考文献,少则三五十个条目多则百种不等,阅读书单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课程本身,对这门课有启发的书籍和论文也会被收集进来,跨学科的特点非常强烈。老师会对参考文献逐一作出介绍,也会对该领域当前的权威人士,研究水平,关注重点等等进行综述。

在涉及经典原著的课上都是围绕问题进行原著选读,并作课堂讨论。一般意义上的材被与之相关的大量针对性强的学术专著和论文替代,一两本教材的观点和知识含量被多角度和富于思辨的学术文献覆盖。其实这种大量阅读文献的要求在中学就以开始,因为德国的中学本身就没有所谓的全国材,而是各个中学由老师自己从种类繁多的教材中挑选和编写符合自己学生情况的教材。甚至国内统一的高考在德国也不存在,除了巴伐利亚州统一的高考制度外,其他各州的高考都由中学自己负责出题和考试。

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在课下不做大量的阅读,就无法参与到研讨课上的讨论中来。所以广泛大量阅读是德国大学的特点,课前准备,课后复习是学生必做的功课。由于没有材,反而扩大了获取知识面的可能性,调动和锻炼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能力,在每一节课中练习着查找,阅读和逻辑分析的能力。

(五)从理论到实践为主的应用转化

为了教育兴国,重整普鲁士雄风,洪堡在当年建造柏林大学时。就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理念。学生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以致用才会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提出了“实习”这样一个由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学习方式。“博洛尼亚进程”更是将培养学生的重心放到应用性人才上来。在笔者工作过的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从2006年起将音乐学专业与音乐教育合并,推出德国唯一一所提供“应用音乐学与音乐教育学”专业的大学。

在这个课程设置中,突出的一点是一方面音乐学与音乐教育专业的结合,另一方面的重点是课程的应用。所谓的应用重点就是学生在学习期间,通过项目实习获得实际能力的考验――例如独立掌握乐谱制版,音乐会的组织策划,实施介绍音乐的项目活动或者自己创立一个网络视频节目等等。除此之外,在第一学年学生就已经与相关的职业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做过一个小实习并且在第5学期的实习学期中完成工作实践。音乐学和音乐教育的结合不只是为了很多德国音乐厅和歌剧院新近推出的教育计划或者介绍音乐的节目而显得重要,学生们在这里一方面从老师那里学习如何将他们的知识有目的的传授出去,另一方面在掌握了两个专业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使之相辅相成的利用起来。

“应用音乐学和音乐教育”这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包括:(1)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2)音乐教育方法与理论导论;(3)贯穿学习期间的音乐表演;(4)职业实习;(5)交叉学科的补充。课程的设置力求根据学生对音乐相关活动的兴趣,结合科学理论,音乐实践,以及通过对音乐活动的策划,项目实践和实践学期中的职业培训完成。

除了以上的领域外,学校还为学生配置了自己的电脑音乐实验室,学习合成器的使用,各种音乐软件的操作,录音录像装备的使用等等。尤其那些在学校或业余时间一直与音乐表演打交道的学生,可以很好的演奏一种或两种乐器的学生,让他们的音乐实践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了落实“博洛尼亚进程”中,学生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这一改革措施。老师在学期末时,会对学生发起问卷调查,征询他们的意见和今后想听到的课程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还有一项是学生直接参与到科研项目中,例如在笔者2013年开设的民族音乐学课程“传统音乐与音乐工业”中,就将对巴伐利亚国家广播电台传统音乐频道的调查项目交给学生负责。学生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到对该栏目的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收听率的调查、听众的反馈等等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并直接参与栏目的播出,整个项目调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学生的积极性极大的调动起来。

同样维尔茨堡大学在4/5学期也有相关应用音乐学方面的课程,帮助学生参与到与音乐有关的行业领域的实习中。例如广播电视、网络媒体、音乐厅/歌剧院、书籍与乐谱出版社、音响工业、文化机构、职业学校和大学。

结语

以上是“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一个简短梳理。虽然德国作为此项改革的发起国,坚定的推行这项计划,并对自己的教育制度进行了调整,但之后的反响并不令人满意。在这项计划推行后的几年,欧洲各地大学就纷纷出现了大学生抗议游行的事件。奥地利与德国这两个原先教育体制基本相同的国家,大学生们对“博洛尼亚进程”的三段式体制提出强烈不满,认为将原来4-5年的学习内容压缩到3年,学生疲于应付考试,缺少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去消化内容。原先一直推行的主副交叉跨学科专业学习越来越被单科学习所取代。同时大部分人质疑这种以市场化为导向,只注重成绩和结果的教育是否已经偏离了教育的目的。虽然“博洛尼亚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他的弊端和问题,但就笔者的观察,这一改革并未动摇承载德国教育体制的核心思想和驱动力――“人文关怀”。

通过对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国内大而全的,单一的通史概论课相比,德国音乐学注重小而精的,灵活多样的专题选修课;与国内老师讲,学生听的大课相比,德国注重学生参与的研究讨论课;与国内教材的统一,全面性相比,德国更注重学习材料的个性化和多元化。与国内注重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相比,德国更重视的是学生综合研究能力的培养。而这种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科的建设没有围绕个人价值,自我意识,自我超越等等人文思想是很难展开的。正如德国著名音乐学家汉斯・亨利希・埃格布雷特(Hans Hein-rich Eggebrecht)在他的旷世名著《西方音乐》一书的自序中提到的,他书中的音乐史并非是尽最大可能完满地写书本里的东西。而是他多年来自己与历史事件打交道后的体验音乐史,“最后是体验音乐史所促发的反思”@。在提到他书中强调主观介入,也许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时,他写到“科学不允许错误,谬误,出轨,任意和曲解,它们(在科学里)没有机会,但科学也许容忍有人出来抵制作为最高箴言的所谓客观”。我想这种尊重研究者特立独行的人格和思想环境也许是造就德国大学涌现大批影响世界的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和艺术家的一个原因。就像中国哲学家邓晓芒认为的那样,自由的研究是建立在好奇心上的。当人将自己的好奇心作为探索的目标时。才有自我超越的可能。

除此之外,让笔者感触最深的是德国大学老师传递给学生的工匠精神,精炼有效的大学行政管理机构,设施一流,服务周到的图书档案馆,丰富灵活的交叉学科学习,全民读书,资源共享的社会意识和自我反思的公民责任感等等,这些也都是促成德国教育长盛不衰的条件,也是成功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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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考察课程所依据的是建构主义学习观与社会文化观学习理念。建构主义学习观认为学习“只有通过把个人世界里的经验组织起来以提高个人面对世界的效能,学生才能主动地建构自己学习的求知方式”。①建构主义的情境式学习是通过问题解决而进行的,是一个建构过程。学习者与环境互动并主动地对外在的经验加以筛选、组织和整合,学习者无须依赖一些既定的程序来进行心智活动。社会文化观强调实践活动对学习发展的重要性。把活动与社群文化有组织地联系起来,并强调认知过程从属于社会过程和文化过程。学习活动与社会情境和文化情境有密切关系。学习是因共同参与实践社群文化而产生的。建构主义观与社会文化观相辅相成。在实践中面对特定情境时,寻找有意义的解决方法。学习应成为学习者主动参与、合作探究、相互撞碰、开放式学习。学习者依据自己的活动,在具体的学习环境和空间建构自己的学习方式,在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生成学习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这样的学习是创生式学习,笔者称为“艺术考察活动式学习”。

二、艺术考察课程中学习者与教师的关系

教学变成考察活动,教学不再是说教,而是协作和帮助,教学成为考察活动的组织和协作式的框架与在具体考察情境中上下求索发现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学生变成考察者并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与考察成为主动参与、主动进取,在兴趣与激情的引导下,在开放的环境中自主、合作、探究式地学习与考察。在具体的学习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中碰撞创生出自己的学习考察成果。教师变成考察者的协助者和服务者,与考察者共同建构考察方法,在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中与学习者、考察者共同建构考察成果,当然也是学习者进行学习与考察活动的咨询者和解决问题的协助者。

下面笔者具体列举一些艺术考察课程课例:

1.课程简介

艺术考察是艺术情景式实践教学。运用建构主义学习观与社会文化观学习理念,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通过学习者的亲身感知与体验使学习者做到知行合一,自主建构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社会的动态关系,扩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全面艺术素质与文化修养。在国内选取艺术考察对象如石窟、碑林、专题博物馆、民居、帝王宫殿、帝王陵墓、名山大川等。

2.教学目标

扩展学习者的艺术视野,感知与体验不同地域的风土人情。学会对各门类艺术的赏析、考证并能深入研究,提高对艺术的研究能力与审美能力。通过访问民间艺人、著名画家、民俗专家,以画速写、做笔记、记录影像等动态情景式学习方式获取艺术资料,为各门美术专业课搜集素材。通过艺术考察的一系列活动,学会欣赏、感知、探究不同时代的艺术品,获取优秀艺术经验与丰富的艺术知识,培养学习者热爱优秀的中国文化,开发学生的艺术创作思维,培养爱国主义精神。

3.教学重点与难点

了解不同地域的传统文化、风土人情、民俗等,探究其与艺术的关系。提高学习者生动准确地感知考察对象艺术特征的能力,掌握快速记录与把握艺术要领的能力。潜移默化地培养学习者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应目会心以及应物象形的艺术思维与实践能力。

4.教学内容

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艺术考察对象如石窟、专题博物馆、民居、名山大川等。先聘请专业导游或当地专家、学者讲解其文化、艺术、历史价值。教师作为学习者的首席与学习者共同学习。在听完介绍之后教师与学习者讨论、探究、访问并进一步深入考察。在考察的真实情景中教师给学习者传授搜集考察资料的方法。

(1)学习者根据考察的不同地域,自由选择艺术考察的侧重点,如游历名山大川、名胜古迹,体会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

(2)学习者访问民间艺人,欣赏民间艺术,感知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与方法,获取艺术灵感。

(3)参观考察不同专题博物馆,提高审美欣赏能力,提高艺术视野和艺术感知能力。

(4)学习者搜集自己感兴趣的艺术素材,根据自己的特长,认真整理考察记录。

5.考察延伸与艺术考察报告和撰写考察学术论文

(1)学习者通过不同获取信息的方法与方式如速写、笔记、影像等,仔细分析并深入细致地整理自己获取的信息资料。

(2)把艺术考察的对象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国人传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整合探究,深入体会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特征。

(3)教师讲授考察报告、学术论文的撰写方法与要求。

(4)艺术考察外出时间为15天,回校整理资料、图书馆查阅资料、完成考察报告和撰写学术论文共15天。

6.考核方式

课堂教学包括教师讲授考察报告及艺术考察学术论文的撰写方法与要求。学生按照课程要求撰写考察报告与学术论文,教师根据文章质量、课堂表现与考察态度情况,给予综合评价,以百分计入成绩。教师根据质性与过程性评价方式,把分数与学生的过程性成绩客观地填入下表。

三、为什么要在美院美教专业开设艺术考察课程

美术院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学习中国画等专业基本功的同时,还应该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与美术史,加深对国学包括儒、释、道文化的研究,培养研究型人才。美术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建筑等综合概念。开设艺术考察课程主要是开阔学生艺术审美视野,感知不同地域风土人情,赏析经典艺术品,提高艺术审美能力。通过速写、笔记、影像等记录方式,为专业课收集素材。通过艺术考察活动培养学生以优秀的中国文化为底蕴,开拓创作思路。艺术考察课程中,教师以艺术考察活动式学习方式引导学习者参观名胜古迹、洞窟壁画等,培养学习者搜集资料、筛选信息和研究问题的能力,以及创作、互动、整合、展示的综合性艺术和文化素养。教师引导学习者在社会生活或艺术环境中了解与国画课程内容相关的知识与能力,鼓励学习者接触多样的文艺形式,丰富文化素养,初步形成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并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发表见解。学习者在社会生活情境与艺术考察活动中提高体验艺术的综合能力,并形成学生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情感、态度等综合人文素养。

美术教育专业学生更应该明白自己将来做中小学美术教师或艺术教师,要了解中国和世界的美术与艺术史与发展轨迹,这些具体的美术史与艺术史真正的存在方式是生态的存在于地面、地下与民间。所以给美术教育专业的学生开设艺术考察课程更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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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研究水平、培育创新和实践能力是研究生培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英国较早迈出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步伐,十分重视培育研究生学术能力和应用能力,最终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具有国际水准的培养范式,尤其是牛津、剑桥、帝国理工等一流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已成为世界典范。所以,英国研究生教育对完善我国研究生创新和实践培养机制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一、英国研究生教育历史

英国研究生教育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二战以前的萌芽与摸索阶段。19世纪初,英国仿效德国“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和“学术自由”的办学理念,开始研究生教育改革,先后经历了接受、忽视、规范阶段。在萌芽阶段,研究生教育发展缓慢、形同虚设、不成体系,研究生不用住校、答辩和考试,只需注册并交清学费就获准毕业和获得学位。19世纪末,政府开始承担研究生教育经费,大学开始重视研究生培养,并通过推行奖学金制度和学位条例改革吸引国内外学生,从而初步建立起具有现代管理理念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第二时期是二战以后的深化改革阶段。在这一时期,英国政府成立了管理研究生教育的教育与科学部并继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逐渐形成了高校与科研机构共同培育研究生的多元化格局,培养模式也日益丰富,除了学术型研究生之外,出现了修课式研究生,整个研究生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在20世纪80年代,英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因政府削减教育经费而有所延缓。直到20世纪90年代,“罗素盟校”成立和“迪尔英报告”出台,再次掀起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浪潮,政府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监督制度和简化签证手续,大学纷纷成立研究生院,采用学分累积及转换制度,积极开办国际化课程,加强国际交流,推行校企联合,最终有效推动了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大大提升了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二、英国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系

英国始终将培养研究能力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从而形成了从学术道德、课程设置,到论文写作的环环相扣、实用高效的培养体系。

1.严谨学风下的培养模式多元化。大学的院系一般有专门用于检测学生论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数据库,各学院也会介绍相关学科的学术写作和规范,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学术写作规则和道德规范。培养模式也很丰富,其中,硕士分为授课和研究式两种。授课式硕士又分为转换和发展硕士。转换硕士是本硕专业不一致的学生,发展硕士是本硕专业一致的学生,修业均为一年。研究式硕士是在授课式硕士生毕业后继续学术深造的硕士。博士生包括哲学博士和论著类哲学博士,后者主要针对高校内部教职员工和校友。博士注册九个学期后就可以申请答辩,获得学位一般需要2-7年,约有1/3不能按时获得学位。

2.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英国大学针对不同社会需求预设不同研究生培养目标。硕士层面包括应用型的授课式硕士和创新研究的研究式硕士。博士需要具备独立的理论归纳、总结和创新能力;大学和科研机构一般都要求研究生参与实际教学和研究工作,并通过开设大量新课,扩大学生知识面。

3.考核制度健全。英国研究生教育考核包括教育机构和政府考核。教育机构进行课程和论文考核。在课程考核中,首先开设方法论课程,用于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每门硕士课程由平时作业(或小论文)+课程组成,要求两部分成绩都必须达到一个分数线,课程考核实行淘汰制,没有补考,不合格就失去学位。但是课时不多,大量时间让学生自主研究。像萨塞克斯大学的研究生一门课一周两课时,一次一节,分别用于讲授或讨论,每门课由专业团队轮流上课,保证学生接受最好的教育。至于博士,大学每年组织考察团考核博士生的“检定报告”,考核失败的博士生将被淘汰;在论文考核方面,授课式硕士论文重点考察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无学术创新要求,研究式硕士则要求学位论文的理论创新。博士论文被要求显示理论验证、理解、组织、整合和独立创新的能力。导师要对博士生的研究工作加以评价,并聘请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关领域教授(一般是校外和校内相关领域各一位学者)对毕业论文加以考核,博士生再通过答辩后才能获得学位。政府每4~5年对高校研究生的教育水平和科研经费进行评估,评估分为7个等级,3分以上的才能得到基金经费资助。

4.学术交流频繁。教育机构一般通过学术讲座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比如在萨塞克斯大学的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各系每周都有两个小时的学术讲座,一般邀请来自国内外名校的学者就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理论为研究生做专题讲座,使学术讲座成为催生研究生学术素养的孵化器。与此同时,各系的研究生每周还有讨论会,一般安排在午餐时间,有专业教师到场指导,通过交流各具特色的研究思想、研究方法,有效地开拓了研究生的研究视野和提升了研究水平,一些导师还和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5.严格导师制度。英国特别注重导师的科研能力和培养研究生创新的能力,一般要求导师的学科背景良好,拥有一定学术职务,所授课程被学生普遍接受;指导方式一般实行导师和助理双辅导制,导师一般1~2周与学生见面一次,主要负责确定学生课题,指导研究生展开研究的关键性和方向性问题,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审定和评价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水平。像萨塞克斯大学,博士管理还实行双导师制,博士生一般都有主导师和副导师。为了监督导师工作,学校还配备了第三方监督员。

5.注重教育的国际化。20世纪80年代初,各大学纷纷采取措施,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学生,甚至还提供了大量的“海外研究生奖学金”。目前,在英国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中有32%来自海外,而在萨塞克斯大学,这个比例高达50%以上。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起,英国对留学生采取了高额收费制度,甚至一些著名大学因为申请的学生太多,他们还向外国留学生收取板凳费,像剑桥大学甚至还向学生收取管理费、导师指导费等,结果导致国际学生人数减少。相反,来自中国的一些富裕家庭的留学却在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留学生的声誉,也滋长了一些英国高校师生之间请客送礼的不良风气。

6.教学研究的软硬件设施十分到位。英国的许多大学十分注重研究生教学与科研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像萨塞克斯大学就花费大量的投入用于优化教学与研究设施,其中,学校能基本保证每位博士生有公用办公桌、电脑,在博士生办公室配有电话、打印机,硕士生也有专门的公共自习室,教学楼每一层都有资料复印与扫描室;学校所有电脑都由IT部门通过网络统一负责管理全校网络资源,负责安装和维修电脑软件;校内正式员工和学生只需到IT部门申请一个账号,就可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校的任何一台电脑,打开自己的私人资源;每个教师都有独立的空间大小和办公设施一致的办公间,办公间都配备电脑、电话、一体机和少量桌和椅子,但是,学校的教学科研设施绝不奢华,突出了节能、环保、实用、便捷和舒适等理念。图书馆拥有大量的网络文献数据库,除了最小开放日,一般24小时开放,各系的科研秘书服务也十分到位,每天都会将科研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师生。

三、英国研究生教育对我国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启示

1.积极争取各项经费,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政府要通过定期监督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打破依赖政府财政支付的单一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弥补高校研究生经费的巨大缺口,但是,要注重引资的内涵能力,摒弃打着集资旗号,以钱卖学位、以权换学位的不良风气。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生活费为例,该校硕士生的生活费是每月以奖学金的名义仅发放300元左右给部分硕士生,调剂学生甚至没有这部分奖学金,博士按照国家规定,一月也只有1000元。结果导致许多学生迫于生计外出打工赚钱,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科研能力。所以,高校必须要加强与社会联系,争取社会投资,以改善经费不足困境。

2.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规范管理和严谨治学,规范对全日制、成人学历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分、课程和教学标准要求,引入淘汰率,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校企合作,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细化招生、课程学习、考试、学位论文以及答辩等培养环节;改善科研的软硬件设施。

3.完善研究生导师制。规范导师选聘制度,实施公正合理、制度透明的导师竞聘上岗制度,聘任人品好、研究水平高和对学生指导能力强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去行政化,赋予导师和学生自主双向选择的权利,改善师生研究环境,提供完善的办公设施,建立导师组,弥补单一导师制的知识局限性,使研究生获得更加全面的知识,建立导师观察团监督导师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

4.加强研究生课程的国际化研究。开设体现国际观点的国际课程,拓展学生研究视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给研究生作相关学术报告,提升研究生学识水平;争取和投入大量经费,鼓励导师和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界交流、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扩大国际影响;积极招收国外学生,同时鼓励国内研究生去国外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