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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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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篇1

第三条申报数量。各区县、**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以党委(工委)、政府(管委)名义申报,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5个;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直接以部门、单位名义申报,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3个。

第四条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机关工作创新成果进行评选。

第五条评选程序。

1、申报。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年底提出申请,并填写《机关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整理、登记,组织评审委进行严格评审,提出预选名单。

3、复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预选项目进行重点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预选名单及考察情况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并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在考察过程中,如有有争议的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答辩。对确定进入受奖范围的创新成果进行公开答辩,由提报单位负责人对创新成果的简况、可行性、操作性、领先性以及所取得的综合效益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审委的现场提问。评审委根据答辩情况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打分。

5、审定。根据评审委打分情况,初步评定一、二、三等奖,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6、公示。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及申报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7、确认和表彰。公示后,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确定机关工作创新奖名单,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

第六条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机关工作创新奖题目要言简意赅,能直接反映出所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所申报的机关创新举措及成果要充分体现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的要求。

3、申报材料写作要详略得当,把重点放在介绍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效果上;语言要准确精练,通俗易懂,力争用最小的篇幅把申报内容表述清楚。

4、提供有关证明、评价材料。包括证书、新闻媒体的有关报道,上级部门、领导的有关文件、资料、批示、讲话及其它能够证明该成果的有关材料(可复印,带印章的至少提报一份原始件),也要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第七条评审委组成及职责。评审委由有关专家、领导组成,届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确定初步名单,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成机关工作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委成员要本着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篇2

现将*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实现生产并销售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重点和范围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支持重点和范围

*年度新产品计划支持重点和范围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产品;支持装备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以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制造业的新产品;支持对环境保护、在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支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产品;支持促进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公益类新产品;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优先支持国家重大专项和“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科技计划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新产品;本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及其他科技专项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孵化器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以及部市合作、市区县联动资金匹配开发的新产品。

不支持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军工配套产品;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渠道及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按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的申报工作。

1、电子数据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请访问*科技网站:

(1)项目电子数据申报表必须采用新产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版)录入,经校对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

(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和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均按word格式网上提交;

(3)精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必备材料、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进行扫描,按规定格式(.jpg)网上提交。

上述3项电子数据需拷贝光盘一张。

2、书面材料申报

(1)按录入的电子数据申报表,采用申报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纸打印带有水印标记的书面申报表,提交的纸质申报表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需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

(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和产业化前景分析,用A4纸打印;

(3)按书面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申报渠道及申报时间

(1)电子数据

申报单位应将最终确认的电子数据于*年4月20日~5月25日,至*科技网站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2)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光盘一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到所属的主管科技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主管科技部门将每个项目的书面材料三份和光盘一张汇总,并附申报项目清单和初审表,于*年5月5日~20日报送到*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简称“新产品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的评审与认定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年度继续开展新产品计划项目专家网上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市科委认定后,下达*年度新产品计划,颁发《*市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对其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研发补助经费。

注意事项

1、根据科技部要求,为了与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相衔接与配套,凡列入过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已列入过*市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其他*市科研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但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新的专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有新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才可申报;

篇3

1.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本次确立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09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篇4

请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一、总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企业,须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评价,并于当年取得入库编号。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到本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时没有无故拖期的项目。  

4.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涉密自查,并承诺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企业作为申报主持单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三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纳入长春市“十四五”科技项目储备库项目;优先支持围绕长春市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条件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 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单位限项。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作为申报单位的,按照各个计划类别具体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限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其他限项情况。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所有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对应项目管理处室。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等5类纸质材料(一式4份,胶装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执行。

2.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后补助类项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长财教[2017]1345号),项目预算书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不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承诺书。按照《关于建立科研诚信承诺与审核制度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别签订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中,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类)适用于申报非验收类且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I类)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参加人员。

4.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5.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须按照项目申报系统要求为准,原则上不在各专项(计划)指南中单独列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资金支持方式和拨款方式。本年度项目支持方式分为前补助和后补助两种方式。前补助类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先期拨付70%项目资金,事后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资金的方式(科学家工作站专项除外);后补助类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

2.配套资金要求。以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企业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企业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3.项目执行周期。除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外,其他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2年。

4.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 2 年界定。

6.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答辩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cckjxm.com/

2.受理项目类别: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3.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引导专项、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后补助专项除外),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模板可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待系统调试结束后正式网上填报(系统预计7月8日开通)。

 

 

 

 

 

4.申报流程图:

 

5.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发展规划处 88777251(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6.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 88777251  孙洪江

7.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项目类别: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项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认定后补助项目)及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后补助项目)。

3.受理时间:申报系统预计7月初开通(具体详情关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的通知或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  赵艳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篇5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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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范围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符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在新农村建设、高新技术、服务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城市管理以及其他与我市重点工作相关的重点领域内,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提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申请立项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从列入市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发展规划及其标准体系的项目中产生。

三、申报材料

1.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

2.标准草案(1份,仅一类项目提交);

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在2010年当年完成标准从起草到报批的全部工作。申请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未提交项目草案的,不予立为一类项目。

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研究单位应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告我局。二类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形成标准草案的,可申报为下一年度的一类项目,确定立项时优先考虑。

3.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提交);

4.往年二类项目申请转为一类项目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将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的公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

(2)标准草案;

(3)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报告。

四、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1.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2.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五、截止日期

立项受理工作截止到2009年11月30日,以正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为准。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原则上2010年不再进行增补。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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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上交活动详细策划(至少包含活动名称,主题,目的及意义,前期准备及宣传,活动流程,后期宣传及展示,经费预算等。)

C.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后名称设为“精品活动申报+年级专业+活动时间”)请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发送到组织部的公共邮箱内,纸质档请同一时间递交到 通博楼A309 学生值班处。

篇8

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在实践中,专项资金的申请、安排、拨付和使用等环节还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环节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申报门槛较低。一是项目的科技成果要求比较低,5年内取得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意见、获得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保护期内的专利权,都可以作为项目的科技成果。有的科技成果取得时间与申报时间间隔较长,比如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为10年,随着技术的进步,有的科技成果可能不再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但是也符合申报条件。二是申报项目没有要求实质性开始动工建设,只要是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就可以提出申请科技成果专项资金。三是一些已建成投产或基本建成的项目,本来不属于扶持范围的项目,但是这些项目通过简单的包装,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每年申报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都很多,有的项目当年安排不过来,只能延后到第二年安排。从调研的37个项目来看,扶持资金总额为90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为24万元,每个项目得到的扶持资金较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

2、项目申报材料不规范。一是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比较简单。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只有申请表是原件,其它附件材料都可以是复印件,也没有规定受理申报部门要对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二是项目投资估算不合理。一些项目高估总投资,最明显的是高估项目的流动资金,有的工业项目流动资金占项目总投资一半以上。一般来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本是基建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要占比较大的比重才比较合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有的项目实际建设规模比申报材料的建设规模要小,实际总投资比计划总投资也缩小了。三是没有提供审计的会计报表。如果项目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建设的,要提供企业上两个年度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会计报表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申报的项目来看,一般项目没有提供审计过的会计报表。

3、缺乏对从事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中介机构的管理。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填写资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附件。但在实际项目申报中,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是由中介机构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成功,取得专项资金后,项目单位再支付给中介机构咨询费。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并且没有统一明确的收费标准,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乱收费现象。

(二)项目评审环节存在的问题

专家评审意见是项目是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参与评审的专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独立、客观、公正对项目进行审查,但是,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任务都很重,有的专家半天时间要评审二十多个项目。有的项目所处技术领域的专家专家库里还比较少,只能由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评审。由于参评的项目多,涉及的行业范围广,专业性强,而参加评审的专家人数少,专家掌握的行业、专业有限,不可能对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项目情况都很熟悉,进而影响到项目评审意见的权威性。

(三)在专项资金计划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之前缺少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从项目单位开始组织申报材料,中间还要经过转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才到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环节,项目实施情况可能会发生一些重大变化,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未经过查看项目单位的现场情况,不了解项目实施进展的具体情况,不了解项目单位是否具备项目实施的能力。这样,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存在的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目前大多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流程为: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多,有的县财政比较困难,存在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通过对37个项目的调研发现,专项资金到达项目单位账户平均天数是166天,其中半年以上的项目有13个,最慢的达到了527天。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全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实施,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能会导致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在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前要对项目进行检查,可能会产生有的项目已撤销或停止建设,还向该项目单位拨付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问题。

(五)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项目情况看,多数项目的专项资金用在项目建设方面,或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部分项目的支出不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用于支付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等。多数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做到专账管理。

(六)项目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是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是否交付符合预期的工作成果。通过调研发现,项目验收工作不够重视,有的项目已建成投产多年,但是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或因有关部门工作繁忙,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影响了项目正常的结题,也影响了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在建成投产的35个项目中,经过验收的项目只有13个,验收率只有37%。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扶持、公平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管理

1、提高申报门槛。技术成果应当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项目采用的关键技术先进成熟,能显著提升本省产业技术水平。一些技术含量一般的项目不列入扶持范围,鼓励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尽早进行产业化,缩短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有效期,对于较长时间前取得的科技成果可能不具有经济价值,不能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一般项目的扶持,改变目前专项资金“撒胡椒面”的现象,真正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2、规范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工作中介的管理工作。培训一批从业人员,认定一批专业中介机构,明确规定项目申报工作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并与物价部门商定收费标准。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应提供项目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中介机构,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虚假情况,要对从事该项目申报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罚,取消该机构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在项目申报源头上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制度

1、扩充完善专家库。吸收更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也可以吸收省外知名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评审的专家要对所审查项目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专家库要能够实现对入库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自动回避、抽取过程严格保密和严格时间控制等功能。

2、改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可以采用集中评审与实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项目可以在集中评审基础上进行实地调研。对于外地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可以采用网上评审、函审等评审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可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三)完善专项资金计划审批管理

在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之前,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了解查看拟扶持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技术开发能力、资金筹措情况、项目实施配套条件和生产经营状况等。把调研拟扶持项目工作做为项目专项资金审批安排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掌握扶持工作的主动性,使专项资金真正能够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完善专项资金拨付管理

通过调研发现,相当数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到位时间滞后,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要研究制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专项资金安全、快速运行。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减少资金流通环节,规定每个环节专项资金拨付时限,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如何直接补助到项目单位,避免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的发生。在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前,应当加强对项目检查,对因故撤消或中止的项目,应当取消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收回支出预算并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篇9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年9月1日至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

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我省*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58号)执行。

(一)适应范围。

我省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中央驻粤单位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条件。

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且从事审计工作取得相关业绩,或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达到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

(四)外语条件。

1.必须按照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有效期限制):

(1)*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年*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

(2)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职称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3)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含)以前出生的或*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4)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

(6)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考试,取得BFT(A)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7)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

3.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改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单,按原相关政策申报评审。有效期已过的,应按现行政区划报考相应档次的职称外语考试。

(五)计算机能力条件。

1.除符合条件可免考的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成绩。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

(2)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

(6)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六)年度考核条件。

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证明。

(七)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八)审计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九)审计业务成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十)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十一)本《通知》相关概念的解释。

1.“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2.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由此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条件,实事求是地组织好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

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年启用的格式以及本文附件表格,材料规格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请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上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的网站下载表格,使用旧表格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评审材料的名称及份数。

1.基础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3)学历或学位证、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

(4)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1份。

(5)符合条件的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7)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行政机关无聘任的,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验证。

(9)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3000字以内)。

(10)《*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11)《*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

(12)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贴在表格《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13)《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格式见附1)。

(14)《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2)。

2.审计工作经历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能说明本人主要审计工作经历的材料,即有关审计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底稿等复印件1份。

3.审计业绩成果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审计业务成果,即有关审计报告、获奖证书或文件;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用的依据材料;承办的专案审计工作被司法、纪检部门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文字材料;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4.论文、著作材料:

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有刊号页,目录,论文、著作或教材全文),需提供原件验证。不受理用稿通知。

(二)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装订要求。

1.不需装订的材料: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19份、《*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1份、《贴资格证相片页》、所有提供查验的原件。将上述材料装入1个材料袋,并将相应的《*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格式见附件3)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2.需装订的材料及要求: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需统一用A4纸的规格制作,编好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装订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格式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须按附件4目录的顺序,分为基础材料、审计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四类,每类用分类纸分隔(格式见附件5)。装订成册后的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将《*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设立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核鉴别,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实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5.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对没有署名,确系个人所拟定的业绩成果材料(如审计报告等),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认定证明。对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等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6.《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表说明(格式见附件6):

(1)“何时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应填写获得最高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院校及专业。

(2)“现受聘何专业技术职务”,按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行政单位不实行聘用制,不需填写。

(3)“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年×月—×年×月在×

×单位任何工作。

(4)“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任务、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填写任现职期间的审计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

4.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的。

5.申报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高级审计师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加具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必须张贴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如实填报《*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人将材料报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

(四)由申报人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加盖骑缝章,将申报评审材料集中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亦可由上述部门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报送)。

篇10

一、  申报范围

2011年完成的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发明专利及论文。(以完成时间或落款时间为准)

二、  申报时间

2012年2月1日—20日,各专业或单位将2011年度科技创新成果报科研科。(联系电话:53840)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需符合《鄂庄煤矿科技创新管理办法》中对项目的界定范围,且必须是在2011年度内实施并完成。与矿领导签订责任合同的重大项目,需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

2、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必须真实、有效,各专业或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或单位连续两年的评选资格,并给予处罚和通报。

3、所有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必须填写申报表,且专业或单位负责人必须签署申报意见;技术创新成果还需整理评议材料(具体内容附后);发明专利需提供证书原件;论文需提交相关期刊。

2011年度获得集团公司以上荣誉的科技创新成果,除填写申报表外,需提供证书原件、表彰文件或有关出处;

4、申报材料均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科研科,电子版由办公网发送。

5、各专业或单位申报科技创新成果,必须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内容格式,如逾期不报或格式内容不符者,不予受理。

附:1、鄂庄煤矿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

    2、技术创新成果评议材料目录

    3、鄂庄煤矿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立项建议书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鄂庄煤矿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申报 表

 

 

 

 

 

 

成果名称:                           

 

完成专业或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成果名称

 

完成时间

 

申报评选类型

 

是否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

 

 

 

 

 

 

 

 

 

 

 

 

 

 

 

 

 

 

 

 

 

 

 

 

 

 

 

应用效果

(经济或社会效益)

 

 

 

 

 

专业领导或

单位负责人签字

 

 

 

科技创新评审委员会

意  见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意  见

 

 

 

技术创新成果评议材料目录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立项建议书

3、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4、项目经济分析报告

5、成果应用分析报告

 

 

 

 

 

 

 

 

 

 

 

 

技术创新[2012]    号

 

 

鄂庄煤矿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立项建议书

 

 

 

 

 

 

 

 

 

项目名称:

申报专业或单位:

起止年限: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1.立项理由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创新点(关键技术、特点、技术的先进性)

 

 

 

 

4.技术、经济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

 

 

 

 

5.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

 

 

 

 

 

6.项目研究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称

承担内容

负责人

 

 

 

 

 

管理员

 

 

 

 

 

 

 

 

 

 

 

 

 

 

 

 

 

 

 

 

 

 

 

 

 

 

 

 

 

 

 

 

 

 

 

 

 

 

 

 

 

篇11

对企业来说这是走好项目申报的第一步,各地区各企业申报上来的项目种类繁多,这就需要我们向企业传达好国家的扶持政策,让企业的领导层明确国家扶持政策的倾斜方向,从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 、企业完善基础资质

企业基础资质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在基础资质完善方面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资质的完善,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各项强制性认证(CCC认证、QS认证、HACCP认证、GAP认证、GMP认证等)。二是项目资质的完善,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专家评审)、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技术查新报告等。

企业基础资质的完善是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先进水平的集中体现,是项目申报成功的有力保障。

三 、“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

项目选择固然重要,但申请材料的书写也是项目申报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书,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脉络分明,让阅读者一目了然。只有合理的、科学的、针对性强的、要点突出的资金申请报告才能为项目申报成功加上一个重重的砝码。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资金的扶持重点各不相同,建议由资深项目申报专家参与编写。

四 、省级申报工作

资金申报一般按逐级申报的原则,只有先通过县(区)、市、省主管部门的评审、最后项目推荐到国家主管部委,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必须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通过最终才会有可能获得国家的扶持资金。

五、 中心的专家优势

以上四个环节已确保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地方申报到了中央,但还差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通过中央各部委相关专家的审定,中心拥有一批科技专家、金融专家、法律专家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申报经验,精通政策法规,资深的专家群体和高级顾问,多重审核,层层把关,有效避免关键性失误,最终确保项目高成功率。

(一)企业如何确定申报的项目

掌握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

根据项目所处的研发、小试、中试、商品化、产业化等不同阶段选择申报合适的科技计划。 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些还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项目技术水平先进,科技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创新点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市场前景明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随时注意计划的下达和申报时间要求;

(二)如何完备申报的材料

各种科技计划的申报基本都要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填报《项目申报书》,只是繁简程度不同;有的会给出可研报告的编写提纲。

大多数计划还需要提交项目的信息申报光盘或通过项目申报软件提交电子文挡; 有些计划需要通过互联网登记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有关信息和软件会在各级相关网站上公布,各地主管部门网站也会及时转发。

完备的辅助材料有助于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有些辅助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必须附上:

科技项目申报主要包括:申报材料的编写,附件的准备整理和申报三个内容。在申报准备过程中应力求在报告中反映项目和企业两个主要方面。

项目申报失败的共性问题

■申报项目综合竞争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程度不够,项目成熟度差和项目实施风险较大。

■企业财务情况和项目指标不符合申报条件。

企业对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理解不深,申报材料本身没有反映企业和项目的真实水平,没有严格按照编写提纲要求整理,使得专家无法判断,造成申报失败。

针对项目如何编写申报材料

对一个申报的项目,必然要回答如下四个问题:

1,项目的技术从何而来?(自己开发的还是引进的)

2,做项目资金从何而来?(自筹还是贷款)

3,什么人来做这个项目?(公司人员还是产学研)

4,如何把产品销售出去?(是否具有优势)

在整个申报过程中,就是要申述你已经有了技术,组建了队伍、市场开拓也有了眉目,目前就缺部分资金,所以才申报国家的资助。

针对项目如何编写申报材料

对一个申报的项目,除非你能证明目前是原创项目,否则你所从事的项目必然有同样或同类项目的竞争:

1,项目的技术是不是在成长期?

2,和同行比较我的目标市场在哪里?是否是比较有把握的目标市场?

3,项目的可持续性有没有考虑?

4,是否了解目前的同行和潜在竞争对手?

项目创新点务必引起严重注意。因为项目评审的最重要一条,就是看创新的分量大小。申请书中这一方面的内容必须加强。

创新内容包括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应用创新等,应该集中精力写好这一部分,挖掘出项目产品的每一个特点,特别是本项目产品和其它同类产品相比的突出表现。

如果国际上没有同类产品,则要详细写出使用前后,对产品性能的重大改善和升级。写好这一条是申请书成败的关键。

针对项目如何编写申报材料

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首先认真阅读重点领域指南和编制要求,确定所申报的项目是否属于重点支持领域,如果指南已明确表示不支持的项目,切不可强行申报。

项目开发的背景,产品是在什么环境下提出的,市场需求在什么地方,产品是否有较长的产业链。

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必须十分明确。本项目产品属于合作科研,双方必须有合作科研的合同、并且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厂方有权使用项目产品技术。千万不要有任何模糊的地方。

项目名称和项目简介

项目申报名称要主题鲜明

<C-1新型环保高效石油管道缓蚀剂中试>,基本反映了申报项目的特征和内容.包含:产品型号、环保高效的技术特点、应用领域、产品形态、项目阶段等基本信息。<鞋材废料生产多种纤维复合材料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给评审人员比较蒙胧的概念产品技术开发设备工程应用,不清楚,不明确

项目名称和项目简介

比较好的项目名字

<动力煤优质化技术与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开发>(支撑计划),

<非石油路线制备大宗化学品关键技术开发>(支撑计划),

<煤气制氢新技术研究>(863计划),

<新型锡—锌基封装材料的产业化>(产业化示范工程),

<全雄罗非鱼苗种繁殖产业化>, (产业化示范工程),

<大型农业种子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产业化示范工程)

<基于国产安全芯片的安全计算机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 (电子发展基金) 项目名称和项目简介

容易产生模糊的项目名字

<自动化立体仓库编码电缆位移传感器自动定位系统开发研究>,

<旋风式除尘器>,

<加快***产业化发展,促进***地区工业发展>,

项目名称和项目简介

项目申报概要或简介

根据具体计划要求的文字限制,精炼语言。概述部分应包含项目的开发背景、技术先进程度、知识产权、应用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

项目概述中突出项目产品的特点,也就是你有别人没有的别人有但你比别人更好的一些指标,项目的特点是吸引专家注意力和最终形成判断的关键所在.

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要点

项目的技术含量论述需要给出专家鉴定或查新报告,尽量提供权威机构或国家和国际的技术标准,比较国内外同类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论述项目产品的关键技术环节和技术原理,对项目的工艺流程合理分析。

对于项目的创新程度,明确是否是全新的产品,技术原理是否是新的,工艺设计是否有重大改进,在工艺流程、产品收率、成品率、产品性能等技术指标方面是否有突破。

对于项目的成熟度,应明确分析项目的技术风险,关键技术和工艺是否掌握,是否已经有产品和样机,提供性能水平、产品质量和用户意见,论述是否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对于申报项目的市场分析,应在分析市场空间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产品是否是市场急需,性能价格是否可以被用户接受,尽量避免笼统的分析和按比例放大等。分析方面,如果能够通过用户使用情况和产品订单来说明更好。

注:对于一个中小企业来说,不可能拥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空间和销售渠道,可以提出或者策划一个适合自己的销售模式来说明你的推广力度,比如产品开发初期的制、网络推广,借助其他大企业的渠道等,如果不能够拿出比较有说服力的模式,则对于一个很好的项目,无法说服专家,有可能对你的项目提出市场风险,造成申报的失败。

对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比较,包括项目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具体技术指标数据,对环境的适应性,价格比较等。至少要有同类的二、三个产品比较,列成一个表格。主要技术指标中可以多列些本项目产品占优势的技术项目。这部分一定要精心准备,以给评审的专家留下深刻印象!

注:竞争优势分析中技术优势、性价比优势、配套优势等内容,应该多作横向比较,即重点不是自己和自己比,而是和别的技术、别的厂家比较,所以称为“竞争”优势。

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要点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论述项目技术对行业和整个经济的带动作用,在增加税收、创造就业机会、替代进口、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是否有积极的作用。

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目前有较为完善的分析方法,各专题编制提纲有较为详细的要求。 注:社会经济效益要避免空洞的论述,要针对项目表述真正属于该项目的意义,国家层面的申报,一定要反映出该项目对行业、地区的带动,对环境保护、就业机会、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针对企业如何编写申报材料

在申报材料中要反映申报企业是否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公司体制、管理机制、企业规章制度是否明晰,尽量体现企业的特色。

管理层的组成是否合理,应反映出企业有良好的人才结构和良好的素质。论述管理取得的业绩和企业资信状况。

主营业务突出,明确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主要技术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和在企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

企业组织机构

企业人员构成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营销管理模式

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技术贮备和技术实力方面的论述,人员和资金投入,企业是否具备实施

篇12

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1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1.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募资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退出情况、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见附件5)提升等开展投资的典型案例等。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组织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所有获认定单位根据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2020年度运行情况,填写总结自评表(见附件2-4)并加盖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报我委。请市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23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工作总体安排,会同我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或“双随机”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认定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各区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18日,以送达日期或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发起募集或管理创投资本规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独立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23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暂行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1.《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

2.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3.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4.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5.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

篇13

“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已达到6980亿元,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使我国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2%,预计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主要指标之一就是在2015年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2.2%这一硬性指标,仅仅按国际经济刚刚复苏时期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计算,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则不低于8500亿元,随着世界经济的回暖,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有望达到万亿元以上。

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并投以数以千亿的财政资金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科研项目予以扶持,无疑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针,极大地鼓舞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决心。但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的申请是近几年才实施起来的,各企业科技管理水平、申报人员素质和所处行业领域不同,其申报材料质量也不同。有不少企业虽有较好的项目,但因未理解申报要求、没把握好申报契机、申报材料没体现出项目的创新性和优势、项目技术水平仅仅处于国内先进,且申报材料撰写的严谨性和逻辑性不足,谬误之处较多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得到专家评委的认可,因而纷纷落选。

2 项目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2.1 捕捉项目申报信息,开拓信息来源渠道

2.1.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需具备的条件

现今的社会是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社会,以往的战争中,“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兵家所遵循的规律,而信息化时代将更加重视遵循“兵马未动,信息先行”的原则。在项目申报方面,项目申报信息的第一时间获取有着重要意义。

(1) 先敌了解

先敌了解中的敌是指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竞争对手。若你能早于竞争对手获取信息,将会极大地提高项目申报的运筹谋划、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指挥活动的时效性,从而大大缩短了项目申报的指挥决策周期。

(2) 先敌发现

早于竞争对手发现本企业的现行不足之处,如:无《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个别证明材料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需补办等。因为无论是《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还是个别证明材料需盖年审章或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如环保、纳税)等,办理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早发现便于早解决。

(3) 先敌行动

现在大多数项目申报的时间都很短,个别项目申报时间甚至不到一周的时间。若早于他人获得该项目的申报信息,则有利于统筹安排,组织材料进行申报。在充足的时间下,申报材料的质量也会远远高于后期临时汇编材料的企业。

2.1.2项目申报信息的获取方式

(1) 历年来项目申报时间的规律

有些项目的申报时间有着大致规律的,如每年12月左右进行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每年3月和8月左右的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每年4月或7月左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常年接受申报的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成果鉴定等。这就需要项目申报管理人员脑海里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轮廓,能妥善的做好项目申报规划,未雨绸缪的提前是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

(2) 互联网信息

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今天,不论是政府职能部门也好还是行业协会也好,只要他是一个正规部门,有自己的独立网站,那么相关的项目、奖项申报信息都会在网站上予以通知。若想获取项目申报信息最简洁的办法就是去相关网站浏览一下即可。

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之所以难就在于可申报的项目繁多、涉及的各级部门、行业协会也多,按项目类型分有科技、技改、经贸、信息产业、知识产权、节能、低碳、转型升级等,而每个项目又可细分成若干类,例如科技类项目又分省、市、县(区)产学研;省、市、县(区)科技奖;省、市、县(区)科技专项、工程中心、民营科企、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等。对于有一定规模实力和知名度的企业来说,这些项目的申报要随时留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市、区各类职能部门,还有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

有些项目虽然不适合报国家级项目,但省或市乃至区,以及行业协会的项目在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酌情申报。虽然国家级项目申报时,国家会让省、市、区各级部门层层转发通知,但是由于层层转发通知,当企业接到通知时,少则已经过去三天,多则已经过去一周乃至两周的时间,留给企业的时间就相对较少。所以建议项目申报人员在每天的例行工作中,尽量把相关职能部门的网站游览一下。

(3) 人际关系

做项目申报人员若有心想做好这个工作,其实难度是很大的,除了对行业知识的要求外,还要对其它的辅助专业技能要识,并灵活运用,而这些都不难,最难的则是学做人。做了项目申报人员,尤其是全能型(各类型科技、经贸、技改、知识产权、名牌、商标等)的项目申报人员的性格、脾气尤为重要,因为对内他的工作涉及到公司多个部门,对外他接触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若是一个口无遮拦、性格莽撞的人,往往本职工作没做好还得罪了人,搞得大家之间有着隔阂,不利于工作。

想做好这份工作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该说的、能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不能说的坚决不说;至于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则要自己心里事先掂量好;二是不能太骄傲: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或者在知名大企业甚至最近取得了什么显著成绩就傲气十足,实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只能代表你公司的实力,并不能代表你自己。

只有与同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同行(仅指项目申报行业)和自己交际圈的朋友关系融洽了,这样你在与他们交流的同时才会学到不少的东西,得到不少有价值的信息。当你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教别人时,别人才会热心指点。

2.2 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的撰写

2.2.1申报项目的选题和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的选题是否准确是申报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也是开展项目科研的基础和关键。要做好项目的选题工作,就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包括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同行科研情况等。在充分明了项目申报指南后,找到最适宜的项目申报领域范围和题材,便可着手组织材料。

项目的名称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的重要信息点。项目题目出现问题,往往对项目申报材料乃至整个项目的研究方向带来不小影响。项目名称最能吸引专家和评委,并能给读者最简明的主题提示。在了解一个项目大致情况时,往往都是先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的精妙,在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中常常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相反,项目名称如果很差,让人不知所云,往往会损失整篇项目申报材料的信息价值。

总的来说,项目名称应用简明、精确的词语体现出项目的研发方向或主要内容。名称应简洁,用字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切忌用拗口的用语和不大为同行所熟悉的符号、简称、缩写以及商品名称等。

2.2.2可行性报告撰写的关键点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撰写主要注意五个方面,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创新性、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以及知识产权等五个方面

(1) 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是否会被立项,并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主要是看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和含金量,项目可行性的撰写应侧重于国内外背景状况分析、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及准备采取的措施以及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你要对项目实施的国内外背景进行分析研究对比,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困难所采取的措施及对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

在日常项目申报中不少申报人员会将项目研发周期定的太短或者太长,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好尺度。项目研制周期太短,恐怕你的项目是否立项,以及是否给予财政扶持,在还没有确定时你的项目就已经结束了,这对你的申报工作不利。专家评委会认为项目既然已经结束了,无需申报立项和申请扶持资金了,你的申报工作也就白费。项目研制周期太长,会对项目进展的跟踪和扶持资金使用的监控造成难度,一般情况下也很难获得专家评委的认同。当然,特定行业的研制周期另当别论,如:生物制药等是按阶段计算。

(2) 项目的创新性

无论什么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创新性,这是申报书最突出的特点。申报课题的创新都是要求在前人没有研究过的或是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的再创造。研究的结果应该是前人所不曾获得的方法和结论,它可以是结合课题研究实践提出的新观点、新发现、新设想、新见解,也可以是通过研究建立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开拓的新领域,还可以是某个学科领域、制度、政策等方面的突破。

针对创新性可以通过该项目产品或实施后,与同行业类似的项目产品或项目进行参数对比,通过数据对比结合文字描述,配以科技查新报告等材料来体现出该项目产品或项目的创新性。

建议大家在平时要留意相关行业信息、收集同行的一些数据信息,当数据资源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不会为了对比数据而发愁。在进行数据对比时,要结合时下政策环境,选取对自己有用的数据资源对比。如选取节能、降耗、环保、增效、信息化融合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3) 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

申报材料中财务数据情况方面(含项目资金筹措安排)方面,要分析并说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研发资金能及时到位确保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在研发资金投入与效益预测方面,其数据要经得起考验,需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例如,某公司报区科技计划项目时,研发周期为一年半,其研发投入是上年年度销售额的6成左右。如此高的研发投入,企业的日常流动资金能满足其它方面的开销吗?这是要关注的首要问题。

还有一个企业,投入不到千万的项目,其项目结束当年会有近4亿的收益、项目结束第二年有近7亿的收益,收益额度是否过高或者其收益计算方式是否有误,在现今如此高额利润收益的项目,必然会引起专家评委的关注。

(4) 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

新手在申报项目时,经常对研发单位研发能力的表述不到位。企业简介是对企业综合性的概述,对企业研发资质方面的表述不够全面和清晰,而在项目申报时专家评委不可能对所有企业的情况都十分清楚熟悉,只能通过你文字上的表述来了解你企业的研发能力,所以在对研发单位介绍时,最好重点介绍一下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资质。

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也不能忽略。按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上职称,也就是必须是有高级以上的职称资质,如果疏忽这一点,在项目负责人信息栏录入中级甚至初级,那么在专家评委严格审查下,十有八九会被刷下来;如果项目是个非常好的项目,小小疏忽而落选就真的有些不值得。

(5) 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

在项目申报时一般会有相关的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要填写,里面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等。在这里通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如大多数企业申报人员会将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数据填写的过大,在申报项目时,虽然会让专家觉得项目取得的成果会很好,这将对后期的合同书填写或者验收不利。合同书填写时有些系统会有申报书和合同书内容对比的功能,当对比发现差距时系统会要求你给出合理解释。在验收时,专家评委验收通过的主要参考依据为你的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是否与申报时填写数据相符。

例如,某单位有一项目纳入“863计划”,获得上千万专利资助,现临近验收时发现合同书中提到该项目相关申请授权的专利要达到上百项,可实际上相关专利目前才三十多项。故建议在填写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时,切忌过份夸大,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评估。

2.3 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及装订

项目申报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料多,不同的项目所需提供的资料大致相同,由于项目的侧重点不同,其附件要求也就不同。项目申报的材料数据大多数情况下需与公司的研发、财务、营销、人事行政、生产制造、质管、环境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提供,项目申报人员如何搭建好这一个互通有无的信息沟通桥梁,以及汇总这些资料进行排版、装订较为关键。

2.3.1可行性报告的排版

大多数项目申报都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或者研制总结报告之类的文件。这类文件是专家评委审核查看的重点,正常情况下排版布局会给专家评委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排版简洁、美观、字体段落格式统一,可以增加印象,专家评委有一个好心情,对你的项目评估是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中设有专门的封面,可显示企业重视程度的同时,也把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单位等信息表达出来;建立文件目录及页码,可便于快速查阅相关内容;文件中字体大小、格式和段落统一,有些信息资料是文件撰写者在网站或其他学术期刊上摘录来的,这些来自各处的资料往往字体、大小和段落都不统一,会整体的美观造成影响。

2.3.2附件证明材料的排版

正常情况下一个项目允许上传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5个,PDF格式的文件大小需小于1.5M。为了将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中提及的文件都上传,而申报过程中提供的专利资料和近几年的获奖证书较多时,切忌要将这些资料生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在生成PDF上传这些文件前,切忌要给这类文件一个目录,以便查看。例如:建立一个20个专利清单的文件目录,把目录连同授权专利证书的扫描件一起生成PDF文件。大多数人往往生成文件后不予以检查就上传了,其实这是错误的,在生成这类PDF文件的同时,专家评委往往可看出项目申报人员的责任心与素质,以此推断该企业的重视程度与水平。

目录往往是用WORD软件编制的,而扫描件往往也有扫描精度的不同,以及尺寸像素的不同,若直接将他们生成PDF文件,那么打开PDF文件阅览时,往往目录与图像大小不一致,不便于查阅,甚至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不同。所以,在排版布局生成PDF文件时除了考虑到最终文件的大小,更应考虑如何让生成PDF文件后,其目录与图片的尺寸大小一致,以及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一致。

2.3.3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

这里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是指扫描件以及书面材料中附件的影印质量。有些人在扫描或复印相关证书时,为了赶时间,往往将证书连带封壳一起扫描或复印。其扫描或复印出来的质量就大打折扣,整体的清晰度和美感会受到影响。甚至有些人证书扫描出来后根本不旋转就直接上传,专家评委网上审核材料时看起来得斜扭着脑袋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你自己都觉得看起来不方便,为何不旋转图片后再上传。

3 结 语

现在企业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越来越重视,申报要求和评审也越来越严,要想取得申报成功,只靠一时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平时的积累。在申报过程中要事先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并换位思考,以专家评委的立场角度来审核文件,这样有助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科技项目申报对项目申报人的综合性要求很高,其知识面要广、信息面要全、文件精神的领悟能力要强、内外的沟通联系要能协调处理好,各类软件的操作要熟练,尤其是工作压力承受能力要强。

要做到这些,除了平时注重加强信息积累,多和研发人员联系,多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外,也要关注政策的动向,并把握住其精髓含义,这样才有助于及时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必要时根据情况,对申报材料作出调整和补充。

参考文献

[1] 赵秀珍,杨小玲.科技论文写作教程[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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