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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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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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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明显。近年来,9家县支行先后有100多篇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并付诸实践,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金融协调互动良性发展;二是货币政策传导效果良好。县域贷款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信贷支持重点突出结构优化;三是金融稳定措施得力。首创的“还贷周转金”做法,被山东省姜大明省长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建立了鲁冀四县(市)金融稳定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动机制,维护了金融资产安全和金融业务正常运营。

(二)班子注重创新发展,县支行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各县支行班子将传统的道德约束与现代征信手段相结合,开发的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农联社在全省农信系统推广。推出的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面向众多中小企业营销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难题。

(三)班子管理扎实有效,实现了家和万事兴

目前,县支行职工思想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8家县支行连年都被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都名列前茅,3家县支行被评为分行级文明单位,1家县支行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县支行班子建设不适应性分析

(一)无为风险

一是对工作缺乏求真务实。个别支行不善于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比较明显,能够体现区域特色的具体措施比较少。

二是对金融管理不积极主动。个别县支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征信管理、国库经收处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等检查的情况。

三是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个别支行班子不重视监督检查,落实上级行监督检查制度不够严格。

(二)人才风险

一是缺乏法律人才。德州中支下辖的10个县支行,没有一名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员工,也没有设置法律事务岗。加之个别县支行班子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将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缺乏会计人才。在本次德州中支对9家县支行的支行行长离任审计发现,有4家支行、9人在没有会计人员从业证书的情况下从事国库会计工作。这既反映了县支行员工主体年龄较大,会计专业人员的匮乏;也反映出个别支行班子对岗位制度要求认识不清、把关不严,对员工学习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三)管理风险

一是工作程序不规范。各种登记簿漏登和错登、业务凭证要素不全、签章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

二是印证管理不严。有的支行没有建立印章交接台账,有的支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与账户管理系统中的“开户许可证登记簿”余额不一致。

三是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个别支行对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没有核对领取人身份和单位授权,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等,一旦社会上发生冒领核销单进行倒卖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对外汇管理部门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制度风险

一是现行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不能准确反映支行班子履职的经济性。目前,人民银行费用实行的是全账户管理,财务预算资金安排和费用分配滞后,实际操作往往是费用发生在前,县支行为了执行财务费用全账户管理规定,不得不采取“沾亲带故”的办法进行分解式账务处理,使财务核算信息失去真实性。

二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脱节。由于县支行部门少、人员少,很多部门既是集中采购的需求者、也是具体实施者、合同签订者、验收者,集多重身份于一身。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采购与验收、询价与确定供应商”等采购控制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由于程序繁杂,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集中采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三、进一步加强县支行班子建设的建议

(一)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履职绩效的审计和考量

一是建立适合支行的特色内审指标体系。结合支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以及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制定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符合实际、反映实绩的内审指标体系,提高绩效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班子经济责任和管理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和合规情况,管理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监督检查的全面有效情况。

三是加快内审转型。审计应更多地关注支行班子履职能力“强不强”和效果的“好不好” 问题,促进县支行“有为”、“有为”,为支行改革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

(二)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的合理搭配

一是选好班长。充分利用“上挂下派”政策,把更多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派到支行去,促进提高支行班子引领工作开展的能力。

二是合理搭配班子结构。充分考虑支行工作特色和人员专业特长,合理搭配支行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性格结构,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三是推动支行班子提高对各项制度规定的把握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测试工作,促使其更加了解和熟悉支行各项业务运行规定,提高专业人才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应更加注重内审成果在县支行班子建设中的运用

一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选拔任用和日常考核支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支行班子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是把内审成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善于从内审成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总结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三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领导决策和制度变革的重要依据。内审部门应加大督导业务部门修订完善制度的力度,促进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实际。

(四)应更加注重对县支行班子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高配支行班子职级待遇。按照组织原则和任用干部的要求,对部分任职时间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县支行行长,扩大高配副处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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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人事处节日期间完成了**工作专题报告,拟定了学院岗位认定和绩效工资发放建议案。

三、宣传处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四、保卫处节日期间加大对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的盘查、登记和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巡查和院内重点要害部位实时监控责任制,加强对夜间值勤保安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五、学生工作处针对假期较长、新生思想容易波动等实际,每天坚持处领导带班、大队干部值班、学生骨干轮流值勤的三级值班制度和每日查岗考勤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新生军训大队在加班加点施训的同时,认真做好新生尤其是身体带伤新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警官培训部节日期间完成了外警培训相关材料的拟制和外警培训用房设备、设施调试等准备工作;做好全省吸毒检测、吸毒成瘾认定资格培训班各项开班准备工作;按照公安部要求,完成了全国地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支队长培训班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七、成教处做好节日期间新生报到服务和军训工作,加强对在校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确保了学生稳定。

八、后勤管理处节日期间完成了北院餐厅、楼道维修、北院学生宿舍自行车棚、外警培训餐厅等建设和改造工作;做好教工宿舍安装智能化水表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教工房屋装修检查,确保教官花园设备安全;保障了南北两院新生军训期间的伙食供应;完成了南院报到新生的被装发放和**年全院教师服装网上申报工作;做好了南北两院新生军训期间的医疗服务;加强对商业网点管理,清理、关闭北院食堂三楼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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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确保“年、月、周、日”活动长期有效开展,以创建文明县城为主题,深入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不断扩大活动辐射面,使各类文化活动朝着网络化、制度化、综合效益化的方向健康发展。全面落实“2131”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的活动目标。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规划,设有县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无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县属电台、电视台开设少儿栏目、动画专栏或专题节目,在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少儿节目的生产制作。

二是繁荣文艺创作,推动群文活动开展。积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围绕我县历史文化,推陈出新,围绕红色文化、银耳文化、历史人物、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地域特色创作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不断加大文化产品生产推介工作。特别是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三是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县城文化功能。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省、市要求,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全力建设好群文中心、银博馆等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县文化网络建设,改善县城的文化功能。确保拥有一座以上三个以上数字电影放映厅,可以容纳600以上观众坐席的三星级以上标准的电影院。努力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县域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配有与管理相适应的检测设备。文明执法,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无违法、违纪的行政行为或重大失误。相关场所设置监督举报牌,网吧、歌舞厅、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店能出具有效的进货清单。要有“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成立负责网吧管理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网吧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专门的网吧监督员,并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加强网吧行为自律。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网吧建立实名上网制度。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有高素质的节目审查人员队伍。县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没有不宜于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影视剧、影视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

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健康人文环境。紧密结合群教活动开展,全面推进文明市民、文明干部职工、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加强优质规范服务,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切实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

三、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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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是指以数据指标的监测监控为基本线索,明确非现场监管的内容、方法、程序,突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现场监管过程和结果对整个监管工作发挥基础和指导作用的管理规定。管理思路是,制订《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和《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和监测分析框架,严格规范监管信息的采集加工、风险分析与评价、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风险评价结论的反馈与使用等程序和要求,进而设定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明确各级非现场监管员的职责,加强对非现场监管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的管理和考核,促使非现场监管人员及时、完整地收集监管报表等信息资料,定期进行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及时识别、预警风险,跟进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结果。

为保证非现场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银监局非现场监管专业考评办公室根据《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每牛年对各处室非现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重点考评工作质量和效率。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分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报告程序的合规性、监管建议或措施的可行性、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监管信息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

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是指以单个现场检查项目为管理单元,明确现场检查方法、程序及各环节责任,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和主查人终身负责制的管理规定。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的必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独立性、权威性,应根据项目责任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并制定《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检查的程序和质量要求。加强现场检查计划和项目立项管理的归口管理,严格对自选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查。年度现场检查规划一经审定,即印发各监管处室、分局执行,并提前通知各银行业机构,增强检查透明度和计划性。认真执行现场检查项目主查人(兼任检查组组长)负责制,主查人应自始至终参加检查,对现场检查项目的方案制定、检查实施、证据收集、工作底稿编写、报告撰写、档案整理等实行全过程责任管理。检查前,主查人拟订检查实施方案,报经项目申请部门和局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检查中,认真落实检查方案,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检查结束后,按规定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对有关问题的行政处罚建议及监管工作建议;向项目申请部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向项目申请部门移交检查档案。

对项目完成情况、检查组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两个层次的评价,一是每季度安排现场检查人员述职,由所在处室每季度对其在现场检查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年末由银监局现场检查专业考评办公室参照后续现场检查及日常非现场监管规程对现场检查项目成果的跟踪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年所有现场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检查报告的质量和主查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项目和优秀主查人;对违规、违纪、失职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项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实现科学监管

银行业监管职责的顺利实施和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的确立和良好执行。

管检交叉制度。建立该制度旨在强化监管自律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使监管处室日常监管(市场准入监管、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职能适时适度分开、既独立又协作,现场检查人员与非现场监管人员和市场准入监管人员交叉整合使用,并对重大或特定的现场检查项目,在全局范围内统一调配检查人员、主要由与相关监管处室无日常监管关系的检查组实施。通过一定程度的管检交叉活动,实现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监督的有机结合。

查处分离制度。依照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明确查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规范对银行业务问题的查处行为,做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对日常非现场监管中发现且需立案检查的问题,按规定程序立案后实施检查,查清事实并充分收集相关证据,主查人提出处理建议,监管处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形成完整的卷宗资料,移交政策法规处审查,主查人对检查、取证过程及所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政策法规处对监管处室、检查组移交的检查、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定后实施,并对处罚意见审核、复议、执行过程及处罚的合法性负责。

跟踪问责制度。依据监管责任制及监管工作尽职要求,对监管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监管执法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开展现场检查再监督,及时反映、纠正和防止现场检查中的监管宽容、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依规查处现场检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是指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

务,按季度分级定性定量考核各监管处室、各银监分局的监管工作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工资分配、监管人员晋职晋级等挂钩。设立银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全方位考核方式,对工作人员季度或年度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每季度末,依据年初与各监管处室、各分局负责人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参考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三项专业季度考评情况,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分级评定各考核对象每季度考核等次;年末综合汇总四个季度考核结果相应确定全年考核等次,依据考核等次核发季度绩效工资和全年绩效工资,发挥考核和绩效工资激励作用。

五项保障:强化监管基础,实现持续监管

强化监管信息系统支持保障。根据银监会“1104”工程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银监局系统的监管信息管理体系。一是加强统计信息规范化管理,实现“数入一门,数出一门”。制定《监管统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监管统计信息的数据处理中心,在数据的采集、加工、上报、共享以及等环节上实行归口管理,减少数据处理层次和环节,提高数据报送、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要求被监管对象专设统一管理报表、数据报送的专业部门,按规范流程实现监管报表“点对点”集中报送。二是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由银监局内联网、城市金融网、互联网接人工程组成的多层级、多通道的网络系统,实现“上联银监会,下接分局、办事处,内联被监管机构,外联国际互联网”的建网目标,为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奠定基础。三是加快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步伐,提高监管信息处理能力。建立以统计信息处为主导、各监管处室参与的银行业信息监测和预警中心,逐步实现统计数据收集校对、加工处理、编制报表的信息化处理。完善银行业机构风险监测指标和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非现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及时向监管处室通报和提示预警信息,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质量。

强化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确立银监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思路,即:以岗位培训、岗位成才为主导方式,以岗位细分、明确规范、专业达标、定期考核为基本架构,明确人才培训培养目标,制订实施《监管人才培训培养规划》,建立长远、持续的监管人才培训培养机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监管人员个人成长规划。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局系统建立由精通相关专业的100名现场检查主查人和综合分析人员、熟悉相关专业的300名专项检查人员和分析人员、200名保障支持人员构成的监管人才库。按总体目标,对监管人员个人发展目标进行统一规划,通过业余自学、脱产学习、岗位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打造职业化监管队伍。二是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按照“立足岗位,选定专业,限期达标,组织评估,奖励兑现”的原则,制定全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采取脱产进修、交流学习、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专业培训、集中调研、担任主查等培训措施,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的、组织安排与自加压力相结合的培训活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网络化,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激励。设立监管人员培训培养工作专家考评委员会,对各类培训教育项目和监管系列职务资格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保障和奖励办法,对职工自学成才、参加培训及业余学历学位教育并取得成效的予以奖励。

强化监管资源系统管理保障。建立以省局为中心的省局、分局、监管办事处人员集中调度、资源统一整合的系统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省局负责组织、统筹全省银行业监管工作,部署辖内重大监管活动,统一安排大型现场检查,具体承担对省级及武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银监分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管法人”的要求,重点抓好法人机构监管。监管办事处负责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是农村信用社和邮储机构。二是统一调度监管力量。统一调配、集中使用现有监管力量,从全系统抽调监管人员,集中开展现场检查、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大型课题研究、金融机构风险评价等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系统资源集约管理。本着集约、高效原则,强化省局的系统综合管理职能,减轻分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压力。

篇5

当前,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人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严格规范执法的期待越来越迫切,对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执法条件下,检察机关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不仅要求我们执法严格、公正,还要求我们执法规范、文明。同时,过去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办案的典型案例,也深刻警示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规范执法的清醒认识。因此,我们只有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实现全面规范,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公信力才会不断得到提升。

《检察风云》:这几年来,你们在执法规范化方面是怎样下大力气抓出明显成效的?

冯检察长:持续不断的大整顿――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三个专项”(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办案安全隐患)治理、扣押款物专项清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等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整顿活动。当时,省院敬大力检察长提出“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绝对禁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绝对禁止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绝对禁止在办案区违法违规关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将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违规提押到办案区进行讯问;绝对禁止接受吃请、收礼,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请托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必须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每次讯问笔录都要准确记载)的办案纪律,我们结合黄冈实际,采取了“六个纳入”(规范执法纳入每次自侦工作会议主题,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纳入对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每期自侦干警培训班培训内容、纳入对干警的测试科目、纳入检务督察重点)的措施,确保“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禁令要禁,铁律要铁”。既然有了纪律,就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我们严厉查处规范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对那些置上级要求不顾、敢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严重败坏检察形象的典型,我们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腕保证执法作风的转变、执法制度的落实。持续、高强度的教育整顿活动,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迅速取得明显成果,又通过建立实施长效机制,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不断得到巩固,使规范执法成为一种常态,以此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检察风云》: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什么要求?

冯检察长:执法规范化的具体标准,高检院公布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中阐述得明明白白。概括地说,就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就我们的理解和实践,就是认真落实好省院规范执法24项任务,设法让“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八个字植根于每一位检察干警的头脑中,化为自觉行动。

《检察风云》:“植根于头脑”,就是真正地在思想上扎根,这可是件难事啊!请问怎么个“植根”法?

冯检察长:当然是从开展教育活动着手!但教育活动一定要抓到实处――要大道理小道理一起讲,我们并不避讳从个人利益的角度进行考量,通过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风险意识教育,让广大检察干警明白不规范执法将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风险――

政治风险:因个人履职不当而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或影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发展大局,这种风险一旦形成,你承担得起吗?

经济风险:单位或个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而未正确行使职权,会使单位或个人在经济上蒙受巨大的损失;

法律风险:因执法不规范而发生错案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廉政风险:检察干警个人因经受不住各种利益的诱惑而不规范执法,从而腐化堕落,这样的后果大家都懂的……

另外,我们还通过剖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让执法干警明白规范执法于公于私的好处,不规范执法会给对单位和自己造成什么样的灾难性的后果。总而言之,我们想方设法促使干警牢固树立风险危机意识,牢守底线不违法、不踩红线不违纪,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念融化于血液之中。

《检察风云》:能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结合新刑诉法的实施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吗?

冯检察长:可以。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讯(询)问行为: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规定,不超时在办案区羁押、留置犯罪嫌疑人;严格实行审押分离、审录分离;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对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在看守所讯问,确保每天至少安排犯罪嫌疑人还押连续休息6至8小时;询问绝不限制被询问人的人身自由,绝不进行拘禁、留置或者变相拘禁、留置。

规范证据采信:积极推行公诉引导侦查,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排除违法违规讯问笔录入卷,确保证据合法性……

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工作规定》,严格扣押冻结款物范围,严格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程序,严明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方式。

规范办案区管理:严格执行省院的有关规定,全面完善办案区“五室”、双通道、强制物理隔离、视频监控等设施,强化安全值班守备,确保办案安全。

这些规范的执法行为,契合了新刑诉法关于侦查措施、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据证明体系标准更高的要求,为侦查、公诉等工作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实践经验,也为新刑诉法的实施奠定了工作基础。

《检察风云》:你们的努力取得了那些成效?

冯检察长:2013年,我们在2012年初步打造规范执法“黄冈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品牌效应,以更高标准推动规范执法,实现了从“严格落实要求”向“追求精细化”的跨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保持强劲势头,2012年、2013年分别以20.00%、21.21%和2.3%、29.55%的比例大幅提升,办案质量也迅速提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率逐年上升,2013年分别达到96.77%、96.72%;近两年已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逼供、诱供”为由翻供的案件;没有无罪判决案件。执法办案能力明显提升,突破案件能力显著增强,先后侦破了一大批窝案串案并以“零口供”侦破大要案三件。省院交办案件都成功突破。

如在办理省院交办的湖北某拍卖公司涉嫌犯罪案件时,我院立办职务犯罪11人,发现涉及全省范围内的贿赂犯罪线索70余条,省院将这些线索交办其他市州分院后,全省各地查处42人。我们还通过转变侦查模式,注重侦查谋略,倡导智慧办案,促使15人在初查阶段就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13人立案侦查,其中县处级干部三名、执法人员一名……规范执法办案以后,我们实现了无超时限、无刑讯逼供、无安全事故、无因执法方式不当影响发展大局的“四无目标”……

《检察风云》:执法规范化对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等方面一定大有裨益吧!

冯检察长:是的。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干警的素能在逐步提升,可以说,我们的干警面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的新要求,能够迅速适应,在执法办案方面做到了无缝衔接、同步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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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发展保增长

1、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从2009年起4年来,我县质量兴县由起步到完善,由局部到全局,由兴县到强县的目标逐步实现迈进,得到了持续发展。今年来,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强县工作领导机制、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建设。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质量强县工作,请示成立了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名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起草了《县质量强县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下发实施并纳入到乡镇、单位、村企考核体系;二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制定名牌培育计划,加强名牌企业培育工作,培育省名牌5家,市名牌8家。组织申报省名牌2家,市名牌6家。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做好质量基础体系建设,倾力打造“诚信”品牌形象。与县环保、经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质量体系认证,通过排定计划,重点扶持,促使全县新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12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家,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开展工业质量信用评价,组织了5家名牌获证企业开展工业质量信用评价自评与初评,并申报工业质量信用A级;四是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等一系列环节督促获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共巡查5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同时积极做好对3C认证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有机产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巡查工作,全年巡查7家3C认证企业、30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成效良好;五是开展好专项监督抽查。积极配合省、市局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六是加大实验室资质认定力度。配合公安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实验室检测质量与管理水平。

2、保障民生计量、突出能源计量。一是全面完成“两免费”检定工作。共对7家集贸市场的743台件衡器进行了检定,并加贴统一监督举报标识。对全县18个乡镇25家乡镇卫生院和463家村级卫生室的1143台件的医用计量器具实施了免费检定;二是围绕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医用三源、眼镜配制用计量器具、市场超市在用衡器等强检器具开展监督检查。完成安全类在用计量器具强检建档工作,并将有关的检定数据上传CQS系统,共检定压力表1500多台件。并对全县140余家企业实验室在用4000多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还联系市计量所对全县42家眼镜店在用的60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组织对全县56家加油站(含加油点)在用的139台件加油机进行了检定,受检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统一加贴了新的强检标识;三是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计量体系,年内帮助21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四是加大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开展了春耕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8家经销商,检查检验34个批次。开展了节前食品计量专项检查,中秋节前共抽5家经销商,52个批次,其净含量检验的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的合格率均为100%。开展了电能表的抽检工作,共抽检电能表200只,首检率100%,完成了抽查年度安装电表总量10%的任务;五是做好能源计量工作。在深入宣传的同时加大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帮扶力度,为全县150家企业检定各类衡器400余台件。其中,重点对新海石化、协鑫环保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等10家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节能减排;六是持续推进诚信计量商场(店)推广创建活动,选择了2家卫生院、1家加油站、2家眼镜店申报省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家集贸市场,1家超市申报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3、夯实标准化基础,打造标准化亮点。一是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的查询、登记、备案工作。共审查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330家,备案企业标准17项。同时,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网下、网上办理同步;二是会同县农业委员会、海洋渔业局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申报了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门河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丘陵山区环大吴山高效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大鳞副泥鳅健康养殖技术规范》等4项省级地方标准。其中,《海参池塘养殖技术规范》、《魁蚶筏式吊笼养殖技术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获批立项,使得由我县负责起草制订的省级农业地方标准达18项;三是做好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新海石化有限公司申报2013年度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金茂源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成为全市首家获批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单位;四是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新申报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参加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对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单位加大指导力度,目前已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正申请省局验收;五是加大企业采标工作。重点推进县内规模以上企业、品牌培育企业的采标工作,县金明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6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备案;六是做好两码工作,共发行(换发)代码证书2516套,办理IC卡410张,年检证书2780家。条码用户新注册8家,续展用户26家。

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案件89起,移送工商部门2起,其中涉及到特种设备安全22起,食品安全类17起。涉案金额1013.4万元,罚没款到位数292余万元,案件办结率100%;二是出重拳开展食品、建材、农资、液化石油气、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检查14次,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小化工、纤维制品等产品,适时开展各级行业性、区域性、季节性专项整治,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了一批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法治执法,普遍推行说理执法、说理式文书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执行“首违不罚”制度,调整办案重点,案件结构逐步优化,生产领域案件查处占到全部案件的90%以上;四是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强装备建设,建立健全稽查装备建设档案,有计划地配备执法装备。完善待遇保障,在落实全省稽查执法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省要求,对在编事业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外资机构、协会、学会和技术机构的作用,扩大执法案源。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检、法、司、人大、政协等执法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开门审案等方面的作用。另外,注重强化了区域打假协作,加强周边区域协作,加强省市县案件联查联办。加强12365体系建设工作,建立12365举报登记台帐,实行网上批转办理投诉举报13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严控风险促和谐

1、创新监管方式,严控食品风险。一是深化三分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先后指导80余家企业开展新办、换证工作的同时,对全县所有食品获证企业实施“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监管方式并进行动态调整,促使企业主动提升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全县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74家,相关产品21家,食品添加剂4家(其中A类企业7家,B类企业97家,C类企业70家);二是开展“打非治滥”,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与诚信意识,规范企业使用和管理食品添加剂。期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0余家、小作坊2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并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先后抽样检查79家企业79批次产品,有力地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三是强化高风险食品的专项治理,对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酱腌菜、炖汤料、地沟油等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索证索票、每月申报、台帐登记、预警约谈、监督抽查等质量溯源和质量控制措施,坚决防范行业和区域性风险,重点检查高风险食品获证企业2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四是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制定《质监局食品质量安全“三位一体”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质监系统内部资源,形成有效合力,在工作中逐步实施完善食品监管(监督)、稽查执法、检验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确保食品生产监管职能全面履行到位,收到明显成效;五是不断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实效。通过坚持实施食品检验员备案制度和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监管网络群等综合举措,着力打造食品安全教育沟通信息平台,强化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效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诚信责任、法律责任等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已对179家企业检验员实施备案,对56家企业106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

2、坚持预防为主,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充分运用监察预警系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相关企业38家,发现及整改严重隐患2条,一般隐患整改44家,重大隐患督促整改率100%,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特种设备违法。开展了气瓶非法充装检验行为专项行动,检查气瓶充装单位11家,立案2起;开展了“元旦、春节”及“中秋、国庆”节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全县20余家重点单位,60余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下达了监察指令书4份;开展了浴室锅炉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学校锅炉11家,浴室锅炉35家,医院锅炉2家,查封未定期检验锅炉3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有力规范了锅炉的使用行为;开展了电梯维保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4家34台。并组织全县59家电梯使用单位及19家电梯维保单位召开了相关会议,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了电梯安全使用的工作基础;三是推进三化监管,全力推进特设标准化:新推广“三化”管理使用单位11家。目前,我县24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累计落实标准化管理223家;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对照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严格企业特种设备管理考核,检查指导帮扶9家企业由C级上升为B级;四是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服务经济发展。继续开展了1T以上锅炉房节能安全双达标活动。在对全县69台1T以上锅炉进行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今年新上1T以上锅炉房开展节能安全双达标活动,帮扶企业建立健全节能与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协调解决在达标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帮助3家企业进行了节能安全双达标。并组织对全县42名司炉工及416名特设操作员进行了节能及相关培训。

(三)提升能力促发展

1、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一是针对我县建材、化工企业较多,经过调研论证及产生经济效益的前景,果断新上丙酮、乙酸乙酯、工业锅炉水,钢筋等项目,在业务创收、设备投入和新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实验室改造和内部管理,确保了质量体系管理高质量平稳运行。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意识。以省市局开展的学习培训为依托,通过请进来、送出去,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技术人员进行质量体系及业务技能等系统培训,有效促进其业务知识水平与技术服务能力、意识的整体提升。

2、认真做好委检及技术服务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检验600多批次,其中食品类400批次、轻工100批次、建材80余批次,其中带*号项目委检占了100多批次,相比以往有了较大增长。对40家干制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产品合格率为100%。另外,通过开展内部科室合作,帮助企业开展化验员培训,共培训化验员150余人次,为企业把好质量关提供了技术支撑。

3、全力做好质检中心的建设工作。质监中心建设工作是近两年来我局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今后质监事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中心占地24亩,位于县新城区县行政中心北侧,盛世路西、徐福路北交叉处,计划建设面积14000平方米,首期建设综合检验检测楼一幢,9层约8000平方米,计划2013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质检中心已已相继完成了建设用地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土地回填、临时围墙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园林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图纸审核及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铺设、供地赔偿、桩基试桩、土建招标等所有相关事宜,只待确定中标单位,开始土建动工。

(四)带好队伍争一流

1、以做好精品局建设为载体,打造创新型机关。一是落实“做就要做得最好,干就要干出成绩”的总体要求,围绕“创先争优”、“四城同创”、“创建优质服务科室”等中心工作,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和谐质监、效率质监、服务质监,全力打造政府满意、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的基层精品局。二是健全党的建设、机关建设、廉政建设、干部管理、绩效考核、业务学习、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度,推进“六型机关”建设。三是不断推进质监文化建设。借助各种载体,经常性地开展质监系列文化活动,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举办的文化广场活动。持续美化、亮化办公场所,组织质监志愿者积极参与上街清扫、交通维护、社区共建等各项活动,深挖质监文化、廉政文化、精神文化、地域文化内涵,营造适应发展的团队文化精神。

2、以提高工作执行力为核心,建设效能型机关。一是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严格落实人员出勤、值班等规章制度、完善干部窗口值班制度、开展工作作风巡查制度、兑现服务承诺制度等。二是实施依法行政,推行阳光执法,重点落实案件初审、依法说理、自由裁量、案件回访、开门审案等环节,提高透明度,保证公平性。同时,坚持实施完善首违不罚制度,打造软环境建设“亮点”;三是整合为民、便民行政资源,在机关大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咨询、服务办理窗口,提高工作效能,我局质监窗口被县行政效能服务中心评为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四是认真查找自身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参与做好“点述”,积极参与“县政风行风面对面”行风上线节目,勇于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扎实进行整改,树立了良好质监形象;五是领导工作率先垂范,做好帮扶工作。党组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做好“三解三促”工作,深入包干的海头镇海脐村、大官庄村、龙南村、海前村等村镇实施全面帮扶,受到地方政府、企业及群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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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取得新成绩;法律服务迸发活力,呈现新作为;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喜获新成果;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展现新面貌。

(一) 广泛宣传、积极行动,稳步推进创建法治__

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任务,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建成了规格较高的__县金牛湖法治文化公园和__三中法治文化学校,县地税局被命名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调整充实了普法讲师团,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赶法律大集59场次,举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等专题法制宣传7场次,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场次,青少年学生法制报告会86场。督促普法骨干当好“调研员、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实现企业有法律顾问、村里有普法骨干、社区有普法志愿者、车间有法制宣讲员、学校有法制副校长的普法新格局。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选7家企业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组织全县30多个职能部门在和谐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5000份,悬挂标语条幅60条,摆放展板15块,解答群众咨询900多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纸化普法考试试点,反响良好。

(二)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在基层”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县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部一次性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验收,我县成为全市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市级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的单位。2015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9件,结案405件;解答法律咨询1550人次,各类法律文书500多件。

2、公证工作。公证业务服务范围不断拓展,通过在信用借贷、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

、拍卖、流转、租赁中参与审查合同、办理公证等形式拓展了公证业务。积极开展了信用社、银行抵押登记和强制执行双向公证,开展了男到女家落户协议公证和赡养协议双向公证。2014年,__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法律援助 14件,减免公证费 0.8万元。办理民事公证1022件、经济公证795件、公证抵押登记137件,共计1954件。办证件数有较大增长,实现四人年办证488件。3、律师工作。开展“律师诚信建设年”活动。律师事务所开展下乡义务走访活动,对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信发、振兴、温陈三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社区律师工作室,实行“一对一”服务。与县企业局联合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15次。组建招商引资法律服务顾问团。组织了旁庭听审活动9次,对11名律师的庭审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新增了山东泰泉(__)律师事务所。

(三)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县“四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已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目前,全县14个司法所已有7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2015年完成了14个司法所长和30余名司法助理员的2次集中培训。目前,我县共有7家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者执业,全年办理各种业务65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5起,担任法律顾问13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日益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809个,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2072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调处成率98.5%以上。

(四)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监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体系。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利用信息化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实现了对矫正对象24小时定位监控,无脱管、漏管现象,社区矫正管控率100%。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746人,解除357人,其中缓刑324人,假释28人,保外就医5人。针对刑解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层层目标责任考核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帮教组织网络。2015年,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85人,重新犯罪率为零。积极推进“平安特派员”建设,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安装了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并成功使用,实现了上下联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平安建设。

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受到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全县全面工作先进集体。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付出辛勤汗水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安排

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各科室、各司法所的重点亮点工作。在此,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打造法治__新亮点

1、完善法治文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__县金牛湖法治文化公园和第三中学法治文化学校的多样性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全县人民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基地。在村镇社区建设法治宣传广场、法治书屋、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法治宣传基地。实现每个乡镇各有亮点,实现从县城到村镇法律宣传的全面覆盖,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宣传的范围。

2、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准确把握 “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普法宣传节点,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在广场、校园、企业、社区等公共场所悬挂固定条幅标语、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为群众答疑解难。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的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百场法治报告会”工程。充分利用“法律三下乡”、“法律大蓬车”、“以案释法”等多样平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3、开展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担负起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律大讲堂”系列活动。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

4、扎实推进深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地税局、财局、三中、信发雷庄村、振兴前曹村、杜郎口鲍庄村等示范亮点建设,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精心谋划好“七五”普法,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5、努力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营造法治__新风尚

1、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创建省级法律援助工作示范窗口为目标,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全县“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排专业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借助官网、微博、微信等互联方式,提供全面、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个一线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实现“网上司法”“手上司法”“掌上司法”。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继续借助在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和乡镇、街道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的全面覆盖。

2、扩大公证业务范围,争创文明窗口。开展“公证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积极拓宽公证业务范围,优化业务发展结构,重点加大乡镇、农村公证事项、金融公证业务的开展。争取年内

办证数量突破2000件,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开展争创“零投诉、零错证、零上访”公证员和公证质量检查活动。3、推进社区律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律所律师管理。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律师工作室全覆盖。组织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和14名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年检考核,把好律师入口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监管服务。发展与__经济相适应的律师队伍,组建律师顾问团给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4、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一是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整顿年”活动,成立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大队,全面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合理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布局,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二是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建立3个有代表性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学习借鉴“两所共建”、“驻所联村”等经验做法,提高网络化、便民化程度。各行政村悬挂牌子,一室多用。三是结合 “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居、当顾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律师工作室工程,落实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十件事。四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执业监管。

三、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助力社会稳定

1、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机构建设,推进社区矫正机构设立工作,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二是,加强选好配强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拔人才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对新招录的政法干警进行强化培训。二是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机制和分阶段教育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做好与派出所的衔接和沟通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四是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司法所干警的业务水平。

2、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思路。建立“教育改造、衔接管控、帮教安置”三位一体的安置帮教工作平台。建立完善的衔接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完善对安帮对象的一人一卡一档案制度。建立健全跟踪帮教机制和社会帮扶机制,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三是通过开展主题帮教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稳控和帮扶。

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共建和谐__新局面

1、全面推广“四级联动”调解模式,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年”活动,继续推广“县、镇、管区、村”

“四级联动”调解模式。结合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以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2、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借助市局推行的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建设。以矛盾纠纷排查网格为基础,认真做好网格管理、统计报表、舆情分析、视频指挥等前期工作,实现对全县矛盾纠纷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预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1、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建成高规格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特殊人群管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2、加强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高标准的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上联省市,下接乡镇,对各项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管控。

3、深入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打造3个“明星司法所”,要尽可能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在村居(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站),实现一室多用,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做好肖庄司法所创建全国规范化司法所的冲刺工作。抓好省级规范化样板司法所建设,扎实做好乐平司法所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和调解庭建设等亮点建设。

4、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严格掌握选任条件,切实抓好日常管理,督促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职责权限、考核培训、工作程序、履职保障等各项制度,建立人民监督员档案数据库,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抽选、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5、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__县司法行政内网和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加强法治县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借助新媒体形成法治宣传的合力。

6、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纪律教育。坚持每周学习、定期交流,共同学习,巩固专业,提升水平。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主体意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把握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

1、新常态要有新认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新常态,我们要在思想观念上、态度行动上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新常态的认识和判断上来,提高对新常态的认识,增强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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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