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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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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论文

篇1

一、新民中寨的婚姻习俗

新民中寨是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一个侗族村寨,有关其婚姻习俗,主要是针对以前的习俗来看现在的变化,以下从四个方面来描述:

(一)婚姻形式

在新民中寨,人们的婚姻是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存在三种婚姻形式:入赘婚,姑舅表婚,不落夫家。

l、入赘婚

入赘婚,也就是常说的“上门”,指女“娶”男。男方“嫁”到女方家的一种从妻居的婚姻形式。《庄子·骈拇》中说:“附赘悬疣,出乎怪哉……”这里的“赘”指一种病理现象。《释名·释病》云:“赘,属也,横生一肉……”这里的“赘”指赘肉。男子“上门”到女方家做女婿,一般称之为“赘婿”,这里很明显含有一种贬义,通常情况下,很少男子愿意“嫁”人。2004年寨里入赘婚只有一例。对于入赘,刚开始寨中人有些议论,时间长了,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2、姑舅表婚

姑舅表婚是指姑舅表兄妹之间的婚姻,有双向和单向之分,新民中寨的姑舅表婚是单向的,即只能是舅舅家的儿子娶姑妈家的女儿。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舅舅的“特权”。关于姑舅表婚,侗族曾经有文字规定:“姑之女必适舅之子,聘礼不能措,则取偿于子孙,倘外氏无相当子孙,抑或无子,姑有女必重赂于舅,谓之外甥钱,其女方许别配,若无钱贿赂于舅者,终生不嫁也”。从这里可以看到,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交易”的性质。姑妈家的女儿天生就是舅舅家的媳妇,如果舅舅家没有儿子或没有合适的男孩,都得向舅舅赔钱。假如赔不起钱,终生都不能嫁。“舅权”的专制是不言而喻的。

以前,寨子里姑妈家的女儿得先让舅舅家的儿子挑,假如舅舅家的儿子要娶,姑妈家的女儿一定得嫁,否则会被嘲笑。假如舅舅家的儿子不愿娶姑妈家的女儿,姑妈家的女儿在征得舅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外嫁,但得赔舅舅一定的钱财,赔多少钱要依据侗款的规定,多赔或者少赔别人都会议论。可见,其原因不仅有侗款的规定,也有社会舆论的左右。

建国后,政府颁布一系列法令,禁止近亲结婚人们逐渐认识到“表兄妹结婚不好,生的孩子不聪明”,她们朴素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她们已经意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渐渐地,这种婚姻形式消失了,舅舅家儿子优先娶姑妈家女儿的特权也随之消失。

3、不落夫家

所谓的“不落夫家”,简单地说,是指男女青年结婚后,新娘不立即到婆家长居,而是回娘家居住怀孕后或者生了第一个孩子后,才到婆家与丈夫长居。对于这个习俗,寨子里不同年龄段的人有不同的情况。据吴萨永忠(78岁)讲那时候婚后不马上住男方家,都回娘家住一两年,住娘家期间,男方家活儿忙时会叫妻子回去帮忙,如果不去,也会有人议论,所以她们通常不会在娘家住太久。吴萨卫兰(59岁)说她们那时候都是举行完婚礼,新娘就直接住男方家,没有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的习俗。吴乃瑶(25岁),吴乃传源(23岁),吴乃日光(30岁)讲:大家婚后都在娘家住了一年才去男方家,这一年大都出去打工,也不常在家。这期间,农忙季节,丈夫会带着礼物来接妻子回去,但活儿一做完,妻子晚上又赶回娘家。

可见,“不落夫家”现象并不存在于所有已婚妇女中。从年龄上看,20世纪2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有“不落夫家”的习俗,4o年代出生的人没有这一习俗,60—70年代出生的人又有这一习俗。从时间上看,“不落夫家”存在一个断层。但从相关资料看,这种现象不是习俗本身发展的必然,而是当时政府干预的结果。当时政府有文件禁止这种习俗:民国22年2月1日省政府委员会七十三次会议决议规则第二十二条“女子嫁后不落夫家者,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家长纵容者,并罚其家长。”民国21年l1月的《三江县改良风俗委员会补充规则》第六条“女子到男家三朝后,新郎偕新妇归宁一宵,应即回男家久住,若外家无特殊事故,不得任意接回。”民国31年6月24日的《三江县改良风俗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女子嫁后不落夫家者,处十五日以下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的罚金,仍限期令回夫家”。依据其规则,2o世纪30—40年代三江县应该存在“不落夫家”的婚俗。但在新民中寨,当地人可能迫于政府的压力,暂时没有了这一习俗,所以出现这个时问上的断层。新

(四)订婚和结婚的礼物

订婚时,男方家人一般带鹅、鸭、猪肉和酒(自家做的米酒),女方同意的话,会回送亲手绣的鞋垫或做的布鞋。现在男方除了带“三牲”和自家做的酒外,通常买一些包装酒、饮料之类的。女方也会回送一些买的鞋之类的。

结婚时,男方的聘礼都是吃的东西,以前主要有猪、鸭、烟叶、酸鱼、鱼(必须三条)、黑米熟饭、粑粑、生米、米酒,各种礼物加起来大概要有二十担。现在除了以上那些东两,还增加了儿条包装烟,几盒或几件包装酒和饮料,加起来约有四十担,条件好的还可以多送。女方的陪嫁以前有侗布、围裙、布鞋之类的,都是手丁做的,这些东两男方的家人和亲戚都可以用。现在增加了柜子、缝纫机、被子、布鞋、解放鞋,皮鞋一定要有,而且鞋类要有约30双,其他的如电视、风扇、沙发、影碟机等视条件而定。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和结婚的礼物都增加了许多,但有的始终没变,如订婚时的“三牲”必不可少,聘礼的活鱼始终是三条,他们认为‘3’是吉利数字,可以带来好运。黑米饭、粑粑、米酒甚至生米等始终都有,这是他们的辛苦劳动所得,也是生活的必备品,送这类东西表示对女方的尊重,同时,新郎也通过送这些礼物来取得女方家人及亲友对其身份的认同。陪嫁里布鞋必不可少,没有的话,别人会认为女方手不巧,人很笨。

二、新民中寨婚姻习俗呈现的特点

从新民中寨婚姻习俗以前与现在的对比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有些习俗传承下来,没有非常大的改变,如订婚、结婚、婚姻中的礼物等。虽然订婚和结婚时送的礼物多了一倍甚至数倍,但有些礼物始终是必须要有的,如订婚中的“三牲”等等。而且订婚和结婚的时间和程序安排jl乎都一样。礼物方面,男方送吃的东西,女方送用的物品,这种形式也一直未变。

(二)有的习俗在传承中发生变异,从而呈现出新的面貌,如适婚对象的范围,婚约和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后的居住方式等。寨里的青年找对象由本寨或附近寨的侗人扩大到寨外甚至更远的汉壮,甚至苗瑶等民族。在解除婚姻关系中,女人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男人占绝对统治地位的 历史 不复存在。

(三)有的习俗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和社会的 发展 ,逐渐消失,如姑表婚,这种习俗的消失使青年女子们有了自由恋爱自由选择伴侣的权力。

(四)有的习俗与市场 经济 的关系日益密切了,婚姻习俗中送的礼物,迎娶新娘时放的爆竹,吃的喝的等等,都从以前自给自足的 自然 经济的封闭中走了出来。

(五)当地村民意识到并相信 法律 的作用。一直以来,在寨子里,只要订了婚或举行过婚礼,大家都相互承认彼此的身份,以致于在解除婚约或婚姻的时候都是男子说了算。后来,人们知道了合法的婚姻可以受法律的保护而开始去办理能证明合法婚姻的结婚证书。

三、婚姻习俗发生变化的原因

    一个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的形成、传承和发展变化与其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各个方面是相适应的。依据的观点,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也必不可少。以下就这两方面来分析其发生变化的原因。

(一)内因

这里的内因主要指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变化,当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当地的自然环境。

新民中寨是个侗族村寨,都柳江把寨子与外界隔离开来。居民住房以干栏式建筑为主。

长期以来寨子居民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小麦、红薯,也种烟叶、油菜、棉花、大豆、衫树、竹子等经济作物,每家每户都养鸡、鸭、鹅,养猪、牛,在稻田套养鱼,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他们的主要经济形式。

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落后的自然经济迅速解体。寨里的人不再满足于仅仅吃饱穿暖,为了寻求更美好的生活,很多人外出打工,渐渐地,外出务工成了他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经济实力的增强带来了物质文明和思想观念的更新,一些 现代 化的物质文明如彩电、冰箱、影碟机等涌入村寨。另外,在外打工的年轻人不再唱而且也不会唱侗族大歌了,而转向流行歌曲。

    由依靠自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大潮,表面上看只是他们谋生手段的变化,实际上,在他们为生计奔波的同时,会在潜移默化受到当地文化的影响,当他们回到家乡,就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异文化来,渐渐地,就会使一些原有的文化发生改变。

(二)外因

篇2

③ 此表根据(美)周锡瑞《》的起源中表3“大运河沿岸各县的举人数”改造而来,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7页。

④ 资料来源:2008年10月11日与田庄赵连仲(77岁)交谈所得,四本手抄本现在赵连仲老人处珍藏。

⑤ 由于是卷下,故严格的按照《戏谱杂集》目次记录之,本书目次是从第九个剧目开始的。

⑥ 笔者于2008年10月9号在德州市夏津县做田野调查时所得。

⑦ 笔者于2008年10月9日下午摄于临清市田庄乡吹腔戏老艺人赵连仲家中。

⑧ 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⑨ 王福润(1884-1969),巨野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小生。

⑩ 李文远(1896-1976),柳子戏演员,原籍邹平,后迁汶上南站区何楼。在济宁、汶上、曲阜、泗水等地演唱三十余年。

[11] 王传明(1904-1982),荷泽市郓城县人士,柳子戏乐师,工三弦、笛,会弹唱柳子戏曲牌三百余支。何善芳(1917年生),定陶人士,十三岁入科班学戏,擅演文武小生。

[12] 张春雷,原名张兴然,曹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红脸、花脸。尤擅演张飞戏,在鲁西南有“活张飞”之称。

[13] 郑兰亭(1920-1994),定陶人士,柳子戏演员,主攻青衣花旦。20世纪50年代初,与其他柳子戏艺人组成郓城工农剧社,后随团调省,成立山东省柳子剧团。

[14] 苗悦芹(1889-1966),嘉祥县人士,柳子戏演员,初习小生,后攻丑行。1960年任职于菏泽戏曲学校和菏泽专区柳子戏剧团教师,口述曲牌300余支,由庞礼记谱整理,共计九册。

B15 黄遵宪(1932年生),荷泽市郓城县人士,主攻文武生。1956年主演《孙安动本》,饰演孙安。

B16 杨汉春,荷泽市郓城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青衣。

B17 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B18 [美]周锡瑞《的起源》,第50页,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2页。

B19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30,《兖州府风俗考》,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2页。

B20 一部分剧目来自于2008年2月10日中午访尹成省,并见到其手抄的部分剧目。一部分来自于在沂南村与剧团人员的聊天所得。一部分是近年春节演出剧目。

参考文献:

[1]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历史趋势及特点[J].东岳论丛,2008,(3):47.

[2]纪根垠.柳子戏简史[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

[3]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高志超(主编).运河名城临清[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0.19-20

[5]山东省柳子剧团编.柳子戏音乐曲牌大成[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

[6]马建中.山东地方戏曲研究[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20.

[7]马建中.山东戏曲论稿[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0.60.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Shandong Liuzi Drama

HE Li-li1,2

(1. School of Music, Liaocheng University, Liaocheng, Shandong 252059;

2. School of Musicology, 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 Shanghai 200031)

篇3

媒介;工具;功能;受众;社会变迁

一般来说,我们现有的对媒介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媒介的内容、媒介的功能和作用等方面,媒介的本质这一原本很确定的问题却越来越受到质疑。经历了几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媒介,现在已经填满了人们的现实生活,那究竟媒介的本质有没有发生改变?

一、媒介

“媒介”的本义是指使事物之间发生关系的工具。在麦克卢汉的笔下,“媒介是人的延伸。”媒介即万物。而大众传播媒介是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处于职业传播者和大众之间的媒介体。指复制、传递信息的机械和传播组织及其出版物和其他内容。由于大众传播媒介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媒介就成了大众传播媒介的代名词。[1]

不论是原来广义的媒介,还是我们今天用来特指大众传播媒介的这个特殊意义的媒介,他们的本义都是使事物发生关系的“工具”。而媒介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出不尽相同的作用,只是由于其本身的多样性导致了其功能的多样性,这其中并不存在“媒介作为一种工具”这一本质上的改变。

从最初的口语传播开始,我们经历了文字、印刷、电子等不同的媒介发展历史,从它们的诞生来看,它们都只是被人们发明用来实现某种特定用途的技术,而当它们被用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的时候,它们也就属于了传播技术。对于人类的整个社会生活发展过程来讲,它们都是人类众多工具中间的一种。如1993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开播,这些新闻类节目的走红表征着我国新闻媒介第一次以“新闻”作为自己的“第一卖点”。在此之前,我国大众媒介尤其是电视媒介主要是宣传教化的工具、文化传承的工具以及娱乐消遣的工具;而从这时起,新闻的“社会守望”功能第一次被实际地上升为大众传播媒介的首要功能。在我看来,这时的媒介也不过是作为一种社会守望的工具而得以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后来随着这些媒介技术被越来越少的人所掌握,这种原本平等的传播活动就变得不平等了。

正如郑美娟在其《从工具到公器――媒介的社会角色定位研究》一文中所说:“媒介被某个掌控势力所俘获,作为其宣讲利益的工具,并服务于该阶级。媒介没有自己的思想主张,没有观点,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传声筒。”[2]而现代社会,媒介逐渐走向一个开放、自由的空间。在这样一个空间内,媒介是信息的传输站,是为公众所有的共享平台。有人提出,媒介在被公众所有以后,就应当从“工具”的角色演变为“社会公器”。但在我看来,公器也是工具的一种,差别只在于,这一工具被谁掌握、受谁控制而已,其工具的本质并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

综上所述,媒介是作为一种工具而产生的,不论媒介在现在或是将来会对整个社会及人类发展起到何种功能与作用,它的本质仍然是工具而已。

二、媒介与社会变迁

有关大众媒介是否影响社会变迁以及如何影响社会变迁,一直是传播学产生以来研究的重点。在这里我们将社会变迁概括为“社会中人们生活方式、行为、及文化和价值体系的变化”[3]等多个方面。而要知道媒介是否会影响社会变迁及如何影响社会变迁,我们就可以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和论证。

无论是主动地选择还是被动地接受,现代人已经无法置身于媒体设置的有形和无形的网络之外。 媒介对受众的影响首先体现于媒介对人们认知的影响。现代社会,媒介充斥着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五花八门,但这些渠道无一例外都属于媒介的一种而已。这些媒介及其所传递的信息,构成了我们头脑中对整个社会的认知,正如议程设置理论中所讲,媒介通过其自身的信息选择和侧重,影响着人们对周围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同时,在现代社会,新技术、新媒介层出不穷,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大众对整个社会的认知状况。著名的知沟理论认为,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的高低影响着人们对新技术的接触程度的多少。因此,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会加大社会中人们的认知水平之间的差距,而且这种状况会随着技术的不断向前发展而逐渐严重。

由此可知,媒介对受众的认知方面的影响不可小觑。而与此同时,也必须指出媒介对受众的行为有一种先行示范的功能。

因为,新技术的产生,同样会改变我们对其的利用方式。例如,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和新媒体形式的层出不穷,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泛,这也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信息接受方式,改变着我们常规的阅读方式、交流方式,甚至也改变了某些人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当然,互联网的影响远远不止这些,就像章辉美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互联网正在催生着新的社会形态。”[4]

受众是媒介及其内容的直接接收者,媒介通过不断地信息,逐渐地改变了人们的认知,接着又潜移默化的指导了人们的行动。这种微观的影响是长期的、不断进行的。最终,媒介通过影响所有受众的所有方面,而达到一种影响整个社会的宏观作用。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媒介是通过受众来影响社会变迁的。

另外,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媒介对社会发展与变迁的影响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媒介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从整个社会发展过程来看,媒介的形态与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最初的口头传播时代,相对应的是相对落后、封闭的政体和相对保守的社会心理,而与如今的网络媒介相对应的则是,一个开放的、平等的社会和普遍参与、自由表达的社会心理。因此我们说,媒介的不断演进,尤其是媒介的逐渐开放,使整个社会逐渐向现代的、以人为中心的的模式发展。

其次,媒介对社会文化的影响。大众文化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媒介的普及而产生的,同时,媒介既有文化产业功能,又有舆论宣传和引导的功能,其文化产业的功能直接推动着大众文化向前发展。还有人指出,媒介能超越社会文化。文字这种媒介的出现,就超越了当时的面对面的、当场传播的文化;随后,广播、电影、电视媒介的出现,则慢慢将文化由精英型演变为大众型。

另外我们还知道,媒介只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其中一小部分,而社会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之间也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共同影响社会的发展。比如,媒介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前者往往是后者的传达者和承载者,后者也常常会从观念、内容等层面影响与制约前者。然后,双方一起影响社会的发展。[5]

从结构功能论看,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部分的变化会引发整体的暂时失衡。所以媒介作为社会机体中最活跃的一部分,通过重复而有序的持续性信息交流和沟通,来凝集社会各种力量成一个整体,从而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平衡平稳。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媒介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这二者之间是一个互动的、相互影响的关系。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就会给技术提出新的要求,就会要求淘汰旧技术、发明新技术,这一过程是不可避免的。相应地,传播媒介就在当代社会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不断创造出新的媒介形式。这就体现出一种社会推动媒介发展的历史轨迹。当然,媒介的原有形式由于新技术的应用而一次次被打破,这就使得媒介形式越来越多,媒介分工也越来越细,对社会的渗透和影响也就随之越来越深,从而也就产生了对社会变迁的新的更深入的影响。

【注释】

[1]蒋原伦,张柠.媒介批评(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2005.1.1.5.

[2]申凡.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人民出版社,2008.12.1.

[3]郑美娟.从工具到公器――媒介的社会角色定位研究.东南传播,2010.11.

[4]陈世敏.大众传播与社会变迁.转引自:申凡等著.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人民出版社,2008.12.1.

[5]章辉美.传媒与社会变迁.汉江论坛,2004.3.

【参考文献】

篇4

2010年3月笔者开始有关在日华侨华人的研究。笔者是自费留学生,有关在日自费留学生的相关事宜非常了解。但是,对在日公费留学生的情况一概不知,比如,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公费留学生?留日公费留学生有何特征?享受什么待遇?在日生活、学习情况和自费留学生有何差异以及学成之后的就业情况等。为了弄清以上问题,笔者开始以“在日中国公费留学生的异文化适应”为题目的调研工作。2012年3月笔者以该题目完成了硕士论文。

2013年笔者又把目标转向了在日中国人的劳动问题,以田野调查为中心,开始以从中国福建去日本留学或工作,在东京筑地市场工作的中国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的研究。2014年3月在马来西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报上发表了“日本新华侨生活状况的考察:以东京筑地市场为例”的文章。近来,笔者又把矛头指向了中国国内的归国留学生的研究。

回顾在日华侨华人研究,游仲勋说“战后日本华侨研究主要是以华侨社会经济为中心(游仲勋1996:90)。” 80年代以后,在日华侨华人研究有了明显的变化。门永美保认为“从1980年初开始,在日华侨华人研究不仅在经济方面,在华侨华人对日本社会适应类型方面和文化摩擦方面也有了很大进展。同时在华侨华人自我意识的变化、组织形态和华侨华人重新构造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就(门永2013:74)。” 本稿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日本华侨华人研究概况以及研究动向。

一、华侨华人自我意识的研究

有关在日华侨华人自我意识的研究代表作品有过放(1999)的《在日华侨的自我意识的变化》。过放把在日华侨华人分为三个层次进行了分析。第一层是表层。主要阐述在日华侨华人的历史。第二层是中层。主要从婚姻方面分析了在日华侨华人的社会构造。第三层是深层。主要分析了在日华侨华人自我意识的变化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华侨华人和日本人结婚以及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侨华人越来越多,促进了在日华侨华人化的迅速发展。但是,在日华侨华人化的进展不等于否定中华文化而获得日本文化(门美2013:78)。”

除此之外,还有朱慧玲(2013)的《日本华侨华人的社会变迁:以日中国交正常化以后为中心》。朱慧玲的硕士论文是以在日老华侨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在日华侨华人的社会变迁问题。之后在硕士论文和王津的硕士论文成果的基础之上,分析了1972年日中国交正常化以后日本华侨华人社会的变迁,完成了博士论文。朱慧玲认为日本华侨华人社会和日本社会的社会距离在不断缩小,随着在日华侨华人的世代交接,在日华侨华人在不断的被日本社会同化。

二、教育、职业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在日华侨华人学校和教育问题也被学术界所关注。台湾学者杜国辉可称之为在日华侨华人学校和教育研究的先驱者。杜国辉(1991)以《多文化社会华侨华人的对应:日本?台湾的华侨学校毕业生动向分析研究》为题,主要是华侨学校对在日华侨华人有着重要意义为基础,针对在日华侨学校毕业生进行了意识性调查。杜(1991)的研究表明日本华侨华人学校毕业的学生在日常生活、行动、生活方式、思考方式等方面已经被日本社会所同化。此结论和周慧玲(2003)的结论相吻合。

除此之外,裘晓m(2007)以《有关日本华侨华人教育之研究:面向多文化,多民族社会的教育的再构造和课题》为题,完成了博士论文。裘晓m主要通过以下三个视点对在日华侨华人教育进行了分析考察。“第一,从历史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作为民族教育发展起来的华侨华人教育发展的沿革和面貌。第二,从动态的视角,阐述了1990年代以后在日华侨华人的实际转换状况。第三,从多文化教育的视角,分析了在日华侨华人教育意义和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裘2007:11)。”但是,裘(2009)有以下三点不足之处。第一,没有把日中两国政策变化和此论文关系相结合。第二,近代华侨华人教育形成过程的分析应该和新华侨华人教育的形态分开作以分析。第三,应该把华侨华人教育以外的教育实践列入分析行列。

随着中国经济的急速发展,在日学成后回国创业的中国留学生不断增多。因此,以回国留学生为对象的研究也在不断增加。其代表研究有安部康久、徐亚文(2011)的《从日本留学回国学生就业状况和留学经验的评价:以研究生为例》。为了完成此论文的调查,安部康久和徐亚文针对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和山东省济南市的相关学校研究生以及具有专业知识、持高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为中心,进行了研究调查。其结果是:“留学者对自己的留学有较高评价(安部康久、徐亚文2011:189)。”

奈仓京子针对从日本留学回国的留学生进行了研究调查。其代表作品是2009年发表的《从日本留学回国留学生的自我实现和制约的考察》。奈仓京子从回国留学生的视角,以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和广东省为中心对回国留学生进行了采访调查。随着回国留学生和中国国内博士研究生的增多,“对中国的大学来说,“海龟”不再向以前那样珍贵。

三、地域方面的研究

有关华侨华人在日地域分布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以在横滨、神户、长崎居住的华侨华人为研究对象。近来,以东京、名古屋和冲绳等地区为对象的华侨华人研究也增加了。代表研究有山下清海(2007)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京再留中国人的人口变化》。山下主要通过“东京都统计年鉴”第6次(1954年)到第56次(2004年)的“外国人登陆数”,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东京都在留中国人的人口变化的特征。山下把东京华侨华人的人口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第一时期称之为“停止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完到1978年)。这一时期在日中国人人口变化不是很大。第二时期称之为“急增期”(1979年到1988年)。这一时期因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在日中国人急剧增加。第三时期称之为“安定期”(1989年至今)。这一时期在日华侨华人人口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国东北三省出生的中国人明显增加(山下2009:107-109)。

四、其他相关华侨华人研究

中国最著名的“侨乡”有江门、泉州、潮汕和梅州。近年来,相关学者开始了以“侨乡”和“华侨华人博物馆”为对象的调查研究。“侨乡” 研究的代表作品有稻泽努(2016)的《侨乡:华侨故乡的观念和实像》;长沼さやか(2015)的《广东省珠江达美侨乡的起源:以华侨的村和无华侨村为例》;兼城系绘(2012)的《“移民”支持的神社:福建省福州市的侨乡为例》等。

全球“华侨华人博物馆”包括正在筹建的有7个国家50家左右。其中中国国内有近30家,海外近20家,分布在亚洲、美洲、大洋洲等。2015年11月在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与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华侨博物馆与华侨华人研究”学术研讨会。此会对华侨华人对华侨博物馆研究有着重要意思。此外,玉置充子(2012)也对《广东省的华侨华人博物馆》进行介绍等。“侨乡”是华侨华人的故乡;“华侨华人博物馆”具有对华侨历史文物、文献资料等进行保存、研究等功能,因此,推动“侨乡”和“华侨华人博物馆”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结束语

以上总结了日本华侨华人研究的情况。日本的华侨华人研究开始于经济方面,之后发展到华侨华人的意识的变化、学校教育、地域分布、归国中国留学的就业等方面。近来又出现了以“侨乡”和“华侨华人博物馆”为研究课题。本文通过整理日本华侨华人研究,了解了日本华侨华人的研究动向,为今后新课题研究“中日国家关系的变化对在日华侨华人的影响”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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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永美保(2013)「獒幛稳毡兢摔けるASA人の研究史.『京都女子大学大学院F代社会研究科o要年;第7号、pp: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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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村落社会纠纷研究的社会背景

在《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中,对中国的乡村社会结构及传统文化在西方影响下的变迁过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成为了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与社会性质的经典著作{1}.先生是通过绅士权力在乡土社会的运作的分析,揭示中国社会中央官僚制帝国与皇权不下县的背后逻辑{2}.但是当前中国村落社会与先生所述“乡土社会”已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迁,以至于众多学者著书立说,试图揭示变迁中的村落社会的现实情景。弗里德曼的《东南中国的宗族组织》试图通过对地域化的宗族组织的结构认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构成法则,从宗族的视角揭示了汉人社区是如何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关联{3}.杜赞奇试图从“国家政权建设”与“权力的文化网络”来认识传统乡土社会的变迁、变迁中的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4}.黄宗智则揭示国家与社会的变迁中乡土社会是如何突破了“过密化”的运作方式{5}.事实上,这些研究将研究点放在乡土社会,而研究的对象则是“村落”。村落成为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观察、分析村落便可以折射出中国乡土社会本色和乡土社会的变迁。

对于是否可以将村落作为研究乡土中国的出发点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也有学者跳出村落,从其他方面来解释乡土社会的结构。魏特夫从水利的角度,认为中国乡土社会可以通过大江大河——大水利——小水利到基本农田的灌溉形成农耕社会的图景,从而形成了东方特有的专制主义{6}.施坚雅则从市场出发,形成了分析中国社会的市场结构理论。他认为“基层市场共同体”是中国乡村的基本单位,由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和地区首府,构建了中国社会的图景{7}.

尽管分析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可是对于解释乡土社会的变迁,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变迁对于乡土社会的分化、解构、重建的影响,这些模式难以让人信服。自20世纪40年代(恐怕还要往前推至20世纪初)以来,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事件主要有两件:国家政权建设{8}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贺雪峰先生在对中部以农业为主要生产生存方式的区域分析中,称为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与市场经济的化约能力一步步消释、瓦解乡土社会的传统,构建新的乡土社会,提出了“新乡土中国”{9},从而有了重新认识中国乡土社会的认知,研究转型期乡土社会的性质的学术使命与命题{10}.但是对于国家政权建设或曰吉登斯民族——国家形成与市场经济是如何化约乡土社会的传统,重新构建新乡土中国却未展开论述。

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化约与瓦解的背后是现代化,是通常所说的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化为现代工业社会,甚至到近年来极为流行的“后现代”、“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所形成的断裂社会中,如何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断裂的背景下,在由生活消费品向耐用消费品消费方式的转变,在资源重新聚集下,底层社会(农民、农民工和下岗工人构成)形成的背景下能否实现现代化,如何实现现代化则是另一个问题{11}.

当前乡村社会的纠纷研究所面临的正是这一背景:现代化及现代化过程中,后发外生型国家通过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而呈现的纠纷。在传统与现代、国家与社会、国家法与民间法等相互之间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新乡土中国的景象,只是学者们知识背景不同,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所关注的焦点不同而已。

二、法律社会学的纠纷解决研究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法律社会学在研究纠纷解决方面,有较多的研究成果。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现象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特点在于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1.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的研究

这是对于纠纷解决研究中一个独特的视角。体现这种关怀的著作或论文很多,影响较大的有:梁冶平的《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2}中的文章、范愉的“代替式纠纷解决方式(ADR研究——兼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3}、《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14}、谢晖编《民间法》{15}、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16}、高见泽磨《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17}、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18}、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19}等。

杜赞奇认为:在中国,建立民族国家与实现现代化,从一开始就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20},“在新的民族国家成长并试图确立其合法性的过程中,历史被重新定义,社会被重新界定”{21}.中国由于是后发外生型的现代化国家,其社会变迁呈现出国家自上而下的推行和实现,是“规划性的社会变迁”()。乡土社会代表着传统的习俗、习惯被视为旧的、落后的,而被所谓新的、先进的所替代。在国家法大规模“下乡”的过程中,即苏力之送法下乡,蕴涵的正是“规划性的社会变迁”,国家法与民间法在法制化进程中已经定下了各自不同的命运。

然而,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法治、依法治国等口号下,国家法形成侵蚀之气势,但是伴之而来的是民间传统、习俗复苏的现象,如王铭铭在闽台三村的观察{22}.家族法规、村规民约等民间法遭遇到国家法借助政权下沉而形成的“重创”之后,逐渐退居为内在的观念形态,但是并没有彻底消失,而是形成“地方性知识”,并在纠纷的调解过程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人情、面子的关联下{23},在秋菊打官司的分析中{24}表现出来。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同历史命运成了纠纷观察者的理论关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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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仁央宗在2007 年《中国藏学》第二期上发表有关社会变迁的论文。文章认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观念的产生,为后来达赖喇嘛和他所属的“亚G家庭”的产生,提供了坚实信仰基础。“亚G家庭”的出现,给近代贵族社会带来了变动,这种变动正是为贵族社会渐进多元变迁提供了模式。随着历代达赖喇嘛的圆寂、转世灵童的确认,新旧亚G家庭也在更替。新的亚G家庭一旦被确立,就面临着适应、发展和巩固。原本不是贵族的亚G家庭首先要学会适应贵族社会的潜在规则;学会利用机会,发展家庭利益;学会表现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立足于贵族社会。文章指出格鲁派在近代历史范围内建立了达赖喇嘛转世系统的政教权威,达赖喇嘛亚G家庭的出现为贵族社会增加了一个新的家族等级。而每一个新的亚G家庭产生,地方政府都要拨付大量的庄园和农奴,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在某种程度上削弱地方政府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使得地方政府开始无法避免地走向衰落。与此同时,围绕地方政府周围的贵族阶级也随之走向落败。这不仅是亚G家庭的社会变化,也是整个贵族的社会变迁。

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前宗派时期之比较

班班多杰在2007 年第二期的《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上。认为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虽然都源于印度,但在传播、发展中,形成了各自的特点,这是文化传播的结果。作者认为在汉、藏两地学人高度理性自觉和主流话语的引领下,佛教被传播播到中原和吐蕃,且在传播过程中,通过本土的体制、思想、文化的过滤、透析,为佛教的本土化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当然,其方式、途径因不同地区条件的差别而不尽相同。问题的焦点是,不同地区按照固有的基础、体制、语境和现实的需要理解、传播佛教,抑或照搬照抄、照本宣科印度佛教的文本、义理,其结果并不相同。前者昌,后者亡,这已为历史所证实。并且证明了人类社会中一种文化被传播到另外一种新的环境后,会发生演变。

《四部医典》中的心理治疗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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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0-0076-03

“城中村”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城市化进程中凸显的一种社会现象。国内学者从地理、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经济、社会等角度出发,对“城中村”现象,从多方面多视角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研究领域

(一)对“城中村”现象的认识和诠释

1 关于“城中村”的内涵。“城中村”被广泛运用于学术论文、媒体报道、政府文件是在2000年前后,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代堂平从地域、社会关系角度认为:“城中村”是指从地域角度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就其社会属性来讲,仍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是一种特殊的社区。李俊夫从土地产权和土地利用角度认识:“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结合部,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者半包围的、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张建明从外部景观和思想观念角度认为,“城中村”是位于城乡边缘带,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还保持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农村社区。

2 关于“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田莉认为,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用地的迅速扩张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不足是“城中村”产生的根源。李立勋将原因归结为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而社会调节系统的局限则成为“城中村”形成的社会因素。吴晓则认为,在缺乏资源和远见的背景下,城市为获取发展空间而采取的妥协性征地政策,造成了“城中村”问题。周大鸣、郑庆昌等认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管理制度是“城中村”产生的主要原因。李培林指出,“城中村”的产生归结于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的刺激以及“类单位制”的块状管理。蓝宇蕴认为,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中村”问题的根本,村落共同体的利益性内聚是形成“城中村”问题的关键,非正式经济是“城中村”赖以兴盛的体制外支柱,而村落历史的认同感则是“城中村”形成的历史性因素。

3 关于“城中村”形成演变机制。对于“城中村”的形成演变机制,很多学者都作了探究。张建明认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农村城市化的大背景、城市发展提供了总动力、土地制度成为主要因素、规划的失误和管理的不善成了加速器、传统城乡二元体制是制度壁垒,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城中村”。李立勋认为,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及社会调节系统的局限导致了“城中村”的形成演变。常辉从空间扩张、体制竞争和城乡文化交流三方面分析其变迁演变的机制。

4 关于“城中村”的类型。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城中村”进行了分类。张建明根据广州市“城中村”的资料,把“城中村”分为三类:基础设施优越型、集体经济实力型、土地资源充足型。常辉对西安、广州的“城中村”进行分析对比后,归纳提出了目前“城中村”三种主要发展阶段的形态类型。李培林按地理位置将“城中村”分为“城中村”、“城边村”、“城外村”三类。吴晓从社区构成和组织的角度把“城中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同乡、同村、同业或同族为群体聚居,以地缘、亲缘、业缘为基本纽带的缘聚型聚居区,如北京的“浙江村”;另一类则是没有形成明确的主导性纽带或产业体系、居民来源混杂的混居型聚居区。

5 关于“城中村”的文化观念。李培林、周大鸣等认为,“城中村”的城市化进程具有被动性和激进性,传统农村文化尚未转变为现代城市文明,村民难以适从;物质财富的急速增长并未带来村民素质的提高,中青年村民的城乡二元性和社会边缘性凸显。丘海雄提出“二世祖”等概念。刘钧演认为村民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的没落,法律意识的淡薄日益成为“城中村”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障碍。

(二)关于“城中村”治理的研究

1 总体性治理思路。田莉、房庆方等从村镇预先规划、城市发展统一开发,出台规范“城中村”法规政策等角度提出了总体性治理建议。李弱通过分析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实例的经验教训,提出目前“城中村”改造应注意到城市弱势群体的居住需要。李培林则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困难不仅在于生活改善,也不仅在于非农化和工业化的问题,甚至也不单纯是变更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问题,而在于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网络的重组。韩荡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城市发展的动力“政府的力量”、“市场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三者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指出“城中村”改造要调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均衡。

2 具体治理模式和策略。张立生认为,可以在新城建设或城市用地扩展时引入农业景观,将“城中村”改造成“都市型农业社区”张建明和李立勋等强调对“城中村”建设景观进行改造,从分散、混杂、设施不足、居住环境差的传统农村聚落,转变为有序、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化人居环境,流程为“拆迁一补偿一重新安置”。郑静、郑庆昌等提出自上而下的“撤村改制”模式,即直接用城市管理体制取代农村管理体制。陈鹏认为,在政府职能上应从政府主导向政策引导转变,在土地制度上应从“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变。在改造模式上应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优惠政策上应从宽建设向宽用地转变,在管理理念上应从强制管理向协调管治转变。

二、研究视角

梳理学术界有关“城中村”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对于“城中村”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问题”、“共同体”、“社会变迁”等三个视角。

(一)社会问题视角。从这一视角出发研究“城中村”现象的学者比较多。他们认为,“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了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在现代大都市中,“城中村”几乎成了“脏、乱、差、黄、毒、赌”的滋生地,因而多从社会问题的角度,建议政府从不同方面加强对“城中村”的治理或管理。

代堂平、李俊夫等学者从犯罪、社会治安、人口管理、环境卫生、文化冲突等方面论述了“城中村”存在的问题。目前“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在“城中村”内,“发廊”林立,赌博盛行,吸毒猖獗,黑帮肆虐,各种恶性案件不断。二是潜伏严重火灾隐患,“城中村”内街内巷狭窄弯曲,根本无法满足消防需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

不堪设想。三是规划管理严重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城市形象,制约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

(二)共同体视角。代表性的学者有李培林、蓝宇蕴等。他们从共同体的视角出发,对“城中村”现象作了“类型化”的研究。李培林认为,“城中村”是一个“村落单位制”社区,并存有坚固的“社会关系网络”。“村落单位制”是由两方面原因促成的:一是村落管理制度下共同生活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也是以往“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延续。二是村集体经济产权下的股份分红(资源分配)。首先是按村籍分配,其次是按工龄分配,这种分配本身体现了“单位制”的某些功能。

蓝宇蕴认为,“城中村”是一个“新都市村社共同体”。这种村社共同体是与传统小农村社共同体相对应相区别的一种村社型组织,特指在我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农村社区以行政村庄为边界,建立在非农产业经济基础之上,并在非农化过程中依赖自身的经济、权力、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等资源进一步凝聚起来的共同体组织。“新都市村社共同体”是弱势的农民村民走向城市的“新社会空间”或“过渡地带”。

(三)社会变迁视角。代表性的学者有周大鸣、孙庆忠等。周大鸣对广州市南景村50年来社会变迁的历史脉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南景村从一个市郊的农村变成现在的“城中村”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南景村是一个“都市边上的村庄”,农村社区特征明显,村民全部为农民,并与全中国的农民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南景村是一个“都市扩展中的村庄”,由于城市化的发展,耕地大量被征用,人口增多,非农产业发展快,村民的消费习惯在向城里人看齐;90年代以后,南景村变成了“都市里的村庄”,已基本没有耕地,同时体现了与一般“城中村”所共有的一些特征。孙庆忠也对南景村50年经济变迁的基本形貌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从城郊聚落到都市村庄的南景村,经历了地主所有制下的小农经济、集体化时期的土地公有、村社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和以股份制为标识的经济共有等几个发展阶段。南景村的变迁轨迹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都市化的代表。

篇8

浮躁是一种社会病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即行为上漂浮,心理上急躁。而社会浮躁的含义则更加地宽泛了:一是指一种社会心态,在情绪上表现出一种急躁心态。指心中有许多事情想做,但又没有扎扎实实去落实。总想投机取巧,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回报。想得多,做得少。二是指一种社会行为,做事情没有持久的、稳定的、专注的精神与毅力,见异思迁,做事无恒心,总想以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快的收获。三是指一种思维方式,目标短浅,急功近利,只追求近期的、能够快速获得的目标,而不顾及长远的事业。可以说,急功近利观念是社会浮躁的本质。

当社会的自然气候出现炎热和沉闷时,人们在生理上与心理上会感到烦躁、不安,社会的精神气候同样如此。当下的社会,有许多人在认真、扎实地工作、学习、生活,也有许多人变得浮躁。社会浮躁已经变成了一种不良的社会精神气候。充斥着各个领域、各种群体,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渗透在交友、恋爱、婚姻、工作、事业之中,成为一种普遍化的社会心态与许多人的社会行为。浮躁是一种情绪,一种并不可取的生活态度。人浮躁了,会终日处在又忙又烦的应急状态中,脾气会暴躁,神经会紧绷,长久下来,会被生活的急流所挟裹。

浮躁本来是一种体现在个体身上的情绪,属于负面的心理特征。但是,当浮躁在一个社会中许多人身上表现出来,或者在群体认知与行为上表现出来,就成为一种群体性的情绪特征。所以,社会浮躁从范围上来讲,是指社会各个领域中都存在着的一种现象。例如,在经济领域,地方政府贪大求洋,追求世界第一、全国第一;追求政绩,不顾群众利益、不顾环境生态、不计长久利益,遗留下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

从主体上来讲,是指社会中无论哪种职业、哪个年龄段、哪个阶层的人,都存在着浮躁现象。譬如,从职业需要讲科研人员应该是最有耐心的一个职业群体。科学研究的重要创新,通常需要“十年磨一剑”,但现在只能够“一年磨一刀”了。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过多地重视科研论文和成果的数量和速度,而忽视了科研创新的质量。

社会浮躁的心理与行为特征可归纳如下:第一,没有计划性。对人生只有短期的目标,没有长期的规划,因此目标漂忽不定;行动之前缺乏思考,对现有目标缺少专注度。第二,没有持久性。总是想急功近利,没有扎扎实实地投入精力。不愿意做持久性的投入,总是盼望一蹴而就、一棒定音,耐心度不足。第三,没有稳定性。目标不断地转换,所以常常出现见异思迁,心浮气躁,做事常常浅尝辄止。第四,急躁性。总是羡慕别人的成就,渴望和别人一样一夜成名或一夜暴富。而自己的能力又无法达到,产生诸多烦恼、不安、急躁,常常喜怒无常,乱发脾气。第五,恐惧性。对事业、个人前途焦虑不安,患得患失。第六,不平静。日常生活中整天给人很迫切的感觉,其实根本没什么事,却像热锅上的蚂蚁,安定不下来。

浮躁是一种冲动性、情绪性、盲动性相交织的病态社会心理,它与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励精图治、公平竞争是相对立的。浮躁使人失去对自我的准确定位,使人随波逐流、盲目行动,对组织、国家及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极为有害,必须予以纠正。

精神性的东西需要时间的持久性才能够建立,如一个人的知识文化素养,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一个社会的精神信念等。但社会浮躁使这些需要时间慢慢积累的东西,无法得到积累与建立。在浮躁的社会中,凡是需要时间积累,需要个人稳定持久投入的东西遭到的破坏最大。为了达到目标,只追求短期效应,就出现了大量不择手段的行径,产生了大量的失范与越轨现象。

社会浮躁是社会急剧变迁的一种伴生现象

社会浮躁的根源是社会变迁后社会成员在认知与行为上的不适应反应。社会变迁是因,社会浮躁是果。它不是人为可以消灭的。

急剧变迁的社会大环境带来的不安全感。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一书中将人类社会发展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后工业社会),认为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社会进入到加速度发展时期。如果我们以交通工具来比喻社会发展的速度,那么,农业社会是牛车的节奏,工业社会是火车、汽车的速度,而信息社会是高铁、飞机的速度。社会以加速度的方式在发生变化,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社会中,经济发展是缓慢的,社会结构是高度整合的,社会是高度组织化与稳定的。社会结构高度的整合与稳定,决定了人们的行动自由很少,人们的利益变动极少,人们的需求也十分有限,人们的选择性也有限。那时,没有社会浮躁的社会环境。而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制度上的巨大变革引发了社会的政治制度、教育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的变革,伴随着社会利益结构的大调整,每个人都面临着在社会结构中重新定位的问题。对降至社会底层的担心,急于向中层、上层迈进的烦心,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成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老的标准被打破了,新标准又不能建立。只要这种失控的社会动力没有达到新的平衡,这段时间各种价值观都无一定,规则标准也无从说起。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人们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是非分之想。由此,人们的欲望便失去了约束。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长。就在传统约束失去权威的同时,可望得到的报酬越厚,刺激就越大,欲望也变得越迫切,越不受控制。在这最需要限制激情的时刻,限制却偏偏更少了,脱缰野马般的激情更加剧了这种无规则的混乱状态。”①人们得不到满足便总是处于激动不已、焦虑不安的状态之中。财富使人忘乎所以,激起对抗心理,从而走向邪恶。②这时,许多人会产生“镜花水月”心态。社会的变动性本身就是一种压力:新事物层出不穷、新思潮不断变化、新工具不断出现,要不落后社会发展的步伐,就要不断地做出新的选择,不断地找到新的发展机会,每个人都要在社会中重新定位。人们被社会发展的快速节奏所支配,个人在加速转动的社会机器面前,感到渺小与无助,生怕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摒弃,所以我们难免急躁。

社会竞争带来的压迫感。激烈的竞争与工作压力会直接产生浮躁。在计划体制下,平均主义观念支配下的“大锅饭”、“铁饭碗”,人们没有压力感观。社会的发展需要竞争,竞争促使优化,优化则导致每个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进步,否则就容易被淘汰,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而社会竞争的一个结果,总是有胜负之分,有的人占了优势,有的人处于劣势,有的人成为失败者。竞争最大的结果是带来了利益分配的差距,有了贫富两极分化,产生了诸多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激烈的竞争带来压力,有了压力就感到不稳定性、不安全。

竞争压力是浮躁的直接原因。竞争促使优化,优化意味着给个人更多的要求,人们不能坐以待毙,不能坐享其成,凡事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去获得。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人们希望事业、职业、家庭财务的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希望尽快获得期望的结果,尽量地减少投入、减少成本、减少时间。做什么事情都希望在速度上尽快搞定,速战速决的思维方式与社会心态在社会中形成。最好今天决定,明天行动,后天达成。浮躁已成为一种社会亚文化。

攀比带来的不公平感。中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物质水平不断提高,全体社会成员都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但这种成果的分享并不是完全公平的,竞争在某些场合也是不公平的。竞争的结果对某些群体不利。

但总体上讲在我国,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占了主导地位。一是个人的欲望增长的速度,超过现实自己获得的速度。在与自己过去的比较中,尽管也分享了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总是感觉这种增长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在与其他人的比较中,感到其他人的收入增长要比自己更快。三是与其他人的比较中,发现自己的投入更多,而收入并没有更多。这些比较都会产生不满。因攀比而对自己生存状态不满意,于是不公平的感觉油然而生。内心产生了一种似乎别人的所得是对自己的剥夺的感受,尽管实际上别人并没有从自己这里拿走什么。人们因而显得急躁、不满、焦虑,一味在挣扎、奋斗。浮躁成为社会发展的“衍生品”。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认知出现了差错,社会归因简单化,将自己的劣势原因归为外部的社会环境,骂社会、骂制度、骂领导,为自己的失败、落后、劣势寻找合理性的答案。不是努力地改变自身的素质提高竞争力,而是宣泄。

缓解社会浮躁的措施

浮躁心态的对立面就是冷静、淡定、理智的社会心态。其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对此心态的调控,二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心理调适。

在社会调控方面,主要有规则调控与媒体引导:

第一,合理、公平、科学的规则(广义的包括制度、政策等约束人们行为的原则)与措施,有利于淡化社会浮躁心态。在决策层面与管理层面制定出合理的规则,有利于产生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使人们减少压力感、急迫感与不公平感,调节某个地域、某个系统内的关系,减少浮躁心态。

在社会转型中,许多规则、措施是针对社会转型的情况而制定的。许多规则措施表面合理,实质不合理。例如,科学的价值在于发现、原创。这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突破。但现在的科研单位与高校的评价体系是按照时间量化的。在一年内需要写多少论文、拿到多少科研基金。管理层逼着研究人员短时间内出大成就。在制度设计时奖赏的是一些短期行为,冷落的是那些耐得住寂寞却暂时未出成绩的人。如果制度鼓励的是急功近利,让科研人员如何不心情浮躁呢?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也是如此,以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干部就直接地奔向经济增长。因此,单纯依靠呼吁人们加强道德自律恐怕还不够,进行制度化治理才是最根本的途径。

第二,媒体客观、理智的舆论导向。如果媒体总是以猎奇的心态,去报道、宣扬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等偶然的个案,而不是具有普遍性的榜样,那么,对民众来说,只能够挑拨起他们的好奇心与浮躁心。媒体需要宣传勤劳致富的榜样,宣传各行各业中通过艰辛劳动努力奋斗而获得成功的典型。这对民众才具有正向的引导作用。

在个体的心理调适方面:

第一,正确归因。社会环境条件并不直接引发人的某种心态,而是以人对此种社会环境条件的认识为中介的。这就是身处同样的社会环境之中,却并不是人人都心态一样的原因。要想保持心态平衡,关键就是要改变自己的认知,形成对外在环境的客观看法。

归因即个体对他人或自我的行为动机的推论和对行为过程的因果解释。每个社会成员都会考虑是什么决定了我在社会中的位置?这有社会外部条件的因素,也有我们自身的因素。个人的归因会出现偏差,意味着个人在做社会推论时,往往会选择依据直觉的判断而忽视客观的评价,趋向于选择从众模式,如将自己现在身处的劣势,归因于社会不公平,社会没有提供机会与条件等,这是一种简单的、懒人的归因。在同样的社会条件下,为什么他人成功了,把握住了机会,而自己却没有把握住?对此要有冷静的反思。一个人在社会上的成功,主要的还是自身的因素。因此,要调整好自己对生活的期望值。如果将自己追求不到的对象作为人生目标,形成不理性的认识和追求,其结果只能是自作自受,整日浮躁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调整自己对生活的期望值,使之与自己的实际条件基本一致,保持相对平衡心态。

第二,选择多重参照系。在选择比较的参照系时,要遵循相似性原则,选择与自己学历、经历、经验、能力、背景相似的人进行比较,这才能够保持客观性。在与成功人士比较的同时,也要与非成功人士进行比较,这样才能够平衡自己的心态。人们在比较时通常会产生两个误区:一是,在自己处于优势的时候,通常将原因归为自己的能力、才能,而在自己处于劣势的时候,通常将原因归之为外因,而不是自己的能力。二是人容易产生过高评价自己的能力和过低估价社会对自己回报的倾向。一方面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有本事的,另一方面觉得社会没有给予自己应有的机会或没有从社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比较中我们要防止这种误区。

因此,在选择参照系的同时,既要选择成功的榜样,可以激励自我成长。也要选择某些不成功的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自身优势,平衡自己的心态。无论身居何位,都不要盲目攀比。在与他人的比较中,既要看到优势也要看到劣势。不能够只比收获而不比投入,要相比两人能力、知识、技能、投入是否一样,从而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这样,人的心理失衡现象就会大大减低,也就不会产生那些心神不宁、无所适从的感觉。

第三,提高自身修养。中国历史文化中有大量的修身养性方面的知识,了解与掌握这些知识有利于摆脱浮躁,使心理产生平静的力量。得失心淡了,自然对身边的功名利禄的追求就淡了。容易冷静下来去寻找和追求自己所喜欢的目标。修身养性是培养心理调节能力的有效办法,可以提高自己的心理弹性或心理复原能力。同时,通过阅读,来反省自己的行为,获得对浮躁的抵抗力。在节奏太快、头绪太多、压力太大、选择太多时,可以暂时转换社会情境,到大自然中去放松身心,也是一种办法。另外,培养一种闲情逸致,一种有趣的业余爱好,也是很好的解决浮躁的方法。

篇9

李零在《药毒一家——方术四题之四》(载《读书》一九九七年第三期)中说烟、茶、酒与“狭义的还是有相似性”。实际上,李零的这句话说得很谨慎,即便如此,读者见了仍然顿生疑问:茶何毒?(见《读书》一九九七年第十期) 

烟、茶、酒之所以与“狭义的”有相似性,主要是因为香烟中的尼古丁、茶里的咖啡因(一大杯165克的茶中约含25—110毫克的咖啡因)以及酒中的酒精与海洛因、鸦片一样被人长期使用以后都能产生心理或身体依赖,人体对它们都会产生耐药性和戒断症状。所谓耐药性就是指在大量使用某种药物之后对药效的免疫力增强。比如,一个人在吸食同一剂量的海洛因长达数月之后,如果他想继续获得同样强烈的效果,他就必须增加剂量。而戒断症状则指习惯性地使用某种药品之后如果立即停用就会产生不适反应,如恶心、痉挛、呕吐等。我们经常听到有人煞有其事地宣布:戒烟。但没坚持几天就又不得不吞云吐雾。戒烟失败的关键就在于长期抽烟形成的心理或身体的依赖性以及恶心之类的戒断症状难以被克服。抽烟如此,喝茶、饮酒亦是如此,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如果从心理、身体依赖以及耐药性等方面来评价的话,确凿的研究结果表明:抽烟(尼古丁)、饮酒(酒精)对人造成的伤害实际上要比被人们称为“”的大麻要大。 

一谈起,人们往往容易联想到鸦片、海洛因、吗啡等,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它们天生并不是。在亚洲、中美洲的许多古老文明中都不乏对大麻、鸦片等今天被视为毒蛇猛兽的的赞美。甚至上个世纪的人们也许不会想到鸦片在今天所受到的待遇。严景耀先生在他三十年发表的博士论文中告诉我们:“吸鸦片在过去是正常习惯。有个时期,人家如有一副考究的烟具用以待客被看成是很时髦的事。以鸦片待客和今日以香烟待客是同样理所当然的事。”(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从根本上讲,鸦片就是鸦片、海洛因就是海洛因,它们成为只是因为人们认为它们是或者按照法律条文它们被解释为(而且这种解释也是依具体的环境条件而定的。比如,医生给需要用海洛因治疗的病人注射海洛因,我们就不能说医生在给病人注射。),而人们认识的改变以及新的法律条文的产生也只是人类整体文化变迁的一个方面。从这种文化变迁的观点看,谁能肯定未来的人们不会以更理性也更精密的眼光来看待烟、茶、酒呢? 

篇10

(一)哲学意义上的社会心态概念

胡红生认为,社会心态是一种普遍存在而又十分复杂的精神现象。在他看来,无论是社会心态还是社会心理,均为社会意识结构层次的组成部分,而社会心态是低层次的社会意识。[1](P.44-45,29)张二芳认为,社会心态是社会主体心智状态,展现了群体精神并在群体中广泛流行。[2]

但是,通过厘清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与社会心态的关系,我们发现,既然社会存在是通过社会心态这一中介上升为社会意识,那么,某种程度上,张二芳笔下的社会心态仍是社会意识的低层次部分。

(二)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社会心态概念

丁水木将社会心态等同于社会心理,强调社会心态是一种普遍性存在的社会心理,而这种群体的心理反应受社会环境、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影响。[3]杨宜音则将社会心态同社会心理区分开来,认为社会心态是社会心理中最为宏观的分析单位或分析水平,[4](P.14)是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5]

马广海关注社会心态的动态特征,强调社会心态是一种心理活动过程,而且同重大社会变迁的过程紧密相连。[6]王俊秀将社会心态视为转型社会一种宏观视角的社会心理研究,认为社会心态是影响个体行为的模板,是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普遍心理特点与行为模式。[7](P.25)

(三)文化学意义上的社会心态概念

文化学将社会心态归为文化的结构和基本层次。李静认为社会心态应当属于文化的深层结构。[8]李鑫生在《人类学辞典》中,将心态界定为一定时代的社会、文化心理及其反映的总称;认为社会心态构成了特定社会的价值-信仰-行动体系,并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积淀在特定的文化中,成为这一文化的最基本层次。[9](P.187)余勇从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的视角,将文化心态等同于社会心态。[10]

姚维把宗教心态归为民族地区社会心态。[11]马进以日常交往为切入点,探讨了少数民族宗教心态、法制心态。

"社会心态的概念研究是组成其判断论证的基础。综合各学科对社会心态的界定,哲学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社会心理学方面则显得更丰富。不管是哪个学科,都强调了社会变迁或者说社会发展与社会心态之间的必然联系,并将社会心态与个人心态做了区分,强调社会心态的整体性;同时,部分学者刻意将社会心态从社会心理中剥离出来,寻求社会心态研究的理论独立性。但是,不难看出,社会心态虽然被普遍使用,却在一定学科层面上并未达成共识,成为理解广泛,随意性较大的词汇。也有学者融合历史唯物论、文化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对社会心态加以界定,力求在不同学科层面达成共识,却也不过是三个学科的分而述之。

二、关于社会心态内容的研究

(一)哲学层面上的社会心态内容

张二芳认为,社会心态由文化要素、心理要素和思想要素构成。[2]程家明强调,心理取向、社会理智与精神支柱及其包含的各要素均属于社会心态内容。[12]

虽然两位学者观点不甚相同,但就其对组成社会心态要素的内容阐释上来看,心理取向和心理要素都包含了民族精神和社会性格;社会理智和文化要素均包含了社会理性;精神支柱和思想要素也都包含了社会理想和社会信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内容涵义是一致的,均蕴含着社会心态的稳定性。

胡红生认为社会心态系统是心态内蕴和心态表象的有机统一体。[1](P.58)两者均属于稳定性成分。其中心态表象是心态内蕴的外化和对象化表现,既然心态表象所包括的话语系统、社会时尚、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社会风气等属于较稳定性成分,那么,心态内蕴也自然如此。

(二)社会心理学层面上的社会心态内容

在个体和群体相互建构的基础上,陈午晴将社会心态分为汇合式社会心态和融合式社会心态两种。[13]受"知情意"影响,杨宜音提出,社会心态由社会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构成。[5]马广海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社会行为",即社会情绪、社会认知、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意向。[6]

受社会表征理论影响,王俊秀认为,社会心态结构由内到外从超稳定到变动性,其依次对应的内容为国民性、社会价值观、社会情绪和社会行为倾向及社会信任、社会认知等。[7](P.34)由此可知,王俊秀的社会心态内容依然受"知情意行"影响。

(三)十报告提出的社会心态内容

十报告从"良好社会心态"角度,进一步界定了社会心态内容,即"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与积极向上".部分学者围绕十报告所提出的社会心态内容进行了简要论述。邓朦以中国传统儒学阐释了"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强调理性平和是社会心态的根本。

王洪春从社会心态个体到全体的形成路径论述了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5] 总体来说,不同学科站在各自理论角度,都对社会心态所蕴含的稳定性内容(特别是国民性、社会价值等)给予了肯定。但是,关于社会心态的内容,各学科之间并未达成有效共识;对十提出的社会心态的内容,学界也重视不够,研究严重不足,仍有待于深入研究。

三、关于社会心态作用的研究

(一)哲学层面上的社会心态作用

哲学强调社会心态是一种社会意识。根据这一论断,学者们从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心态的作用。

一是对社会存在的作用。李静从社会心态的抗变性角度,认为落后的社会心态对转型期社会有滞后影响;同时,基于社会心态的相对独立性,认为社会心态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正面与负面的双重作用;而社会心态的引导作用在于社会行为的选择受其引导。[8]胡红生认为,社会心态在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中直接起着调节和指导作用。[1](P.56)

二是对社会意识的作用。基于社会心态在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中的地位,程家明指出,社会心态具有中介过滤作用,因为社会存在的现象和本质要通过社会心态这一中介通道同化为社会意识,最终由这一部分社会意识发挥改造世界的作用。[16]李静提出,社会心态将具有各种思想内容、目的的活动连接起来,构成整体社会活动,构建社会关系,起着社会组织和凝结作用。[8]

三是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双重影响。程家明认为,社会心态作为心智状态,不仅可以认识改造社会存在,也对社会意识产生能动作用,即对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双方的发展与变迁都发挥作用。[16]

(二)社会心理学层面上的社会心态作用

社会心理学强调社会心态自身形成与传播过程中对人的心理进而行为所发挥的作用、社会心态内部的结构内容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是社会心态具有预测作用。学者们强调社会心态对社会稳定的意义。马广海认为,探讨社会心态的意义就在于其对社会行为的预测与控制。[6]丁水木认为,社会心态一旦到了临界点,就会迅速发挥预警作用。[3]

二是社会心态具有汇聚、从众、群体极化、群体参照和皮格马利翁效应。杨宜音从社会心态的传播过程概括了社会心态的作用,认为汇聚效应指的是拥有某一观点或态度的个体通过各种媒体不断汇聚共识,最终成为超越个体的集体力量;从众效应也称为"多数人效应",指个体的观点和行为与群体保持一致的现象;群体极化是指群体决策时,往往比个体更容易走向极端;群体参照效应是指人们易选择与自身相同特质的人加以比照;皮格马利翁效应,也被称之为"自我实现的预言",指预期会激发人们的潜力,从而达到期待的后果。[4](P.56-58)

三是社会心态具有推动、支配和控制作用。王俊秀将社会心态视为社会环境的一部分,认为社会心态也是社会转型和变迁的推动者。同时,他将社会心态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强调社会心态各结构内容之间也发挥着支配和控制作用。[7](P.32)

四、关于影响社会心态主要因素的研究

影响社会心态的因素十分复杂,学界主要围绕社会心态的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和社会主体自身因素三方面展开。

(一)社会心态外部因素

1.经济因素。孙伟平认为,作为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反映,社会心态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不断调整而发生变化。杜秀清认为,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是影响社会心态的深层次原因。[18]

2.社会因素。邵道生认为,社会剧烈变化是影响中国国民心态变化、发展的最为重要因素。[19]李有发则强调,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是影响社会心态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20]

3.社会组织结构因素。黄相怀认为,随着改革深化,基层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结构的一部分,其社会支持系统的不完善是导致社会心态失衡的原因之一。[21]龙书芹通过实证分析,指出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导致了社会心态的不同。[22]

(二)社会心态内部因素

1.文化道德因素。刘东超通过分析中国社会心态演变过程,指出中国文化变迁带来了社会心态的变迁。[23]邵道生强调转型社会两个文明建设失衡和"榜样"力量的丧失,处于"无道德心态",导致社会心态的负面影响。[19]

2.核心价值观因素。夏学銮认为社会心态受转型期价值取向的变化所左右。[24]王俊秀根据社会认同理论,认为社会核心价值观来自于主流意识形态、社会思潮、文化传统中被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信念,属于稳定的社会心态,深深地影响着社会心态的其它层次和行为。[7](P.32)

(三)社会主体自身因素

孙伟平认为,包括生理、知识经验、思维与行为方式等在内的社会主体自身因素,对社会心态起着制约作用。[17]孙德梅基于调查数据得出个体特征、家庭影响、社会网络以及个体对所处阶层和阶级的认识都对社会心态有重要影响。[25]

五、关于社会心态培育路径的研究

(一)从国家发展大局角度

1.加大发展力度。胡红生认为,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引导调节社会心态的物质保障,也决定着社会心态发展的性质和水平。[1](P.293)杜秀清认为,要通过加快发展,在稳定中做大做强社会财富,并加以合理分配,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打下良好基础。[18]

2.加强制度建设。温淑春提出,不断健全各项舆论制度,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26]王俊秀强调建立制度层面的社会信任机制,摆脱社会信任困境。[27]冯国芳提出,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预警机制、疏导教育机制。[28]

3.优化社会环境。王雅君认为要塑造执政党和政府的全新形象,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刘武俊则认为要为理性平和心态营造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30]李霓站在执政党角度,强调将社会心态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目标。[31]闻学良强调要优化媒体,认为必须始终把握媒体的政治方向,引导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32]

(二)从完善社会心态内容的角度

1.坚持的指导地位。叶国平提出,要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统领与整合复杂多元的社会心态[33]

2.重视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刘扬认为,要在继承传统价值观的基础上,整合优化现代价值观念,构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发挥一元主导作用。赵静强调,发挥核心价值引领力,助推社会成员对国家和社会的核心价值的认同。[35]

3.注重文化道德建设。陈虹提出,用中国精神铸造良好品格,改变社会认知和疏导社会情绪,激发斗志,培育自尊自信的良好社会心态。[36]李霓认为,要做到用文化传播引领公众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30]马向真认为,正是因为道德价值建构与社会心态塑造之间的同向互动关系,道德价值的建构就必然随之带来良好社会心态。[37]

(三)从社会心态自身发展规律的角度

1.增强社会认同形成共识。沈建波强调,增强社会心态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38]刘艳萍认为,建构和谐社会心态是指在社会各阶层社会心理多样性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对社会共同理想的认同。[39]

2.加强调节疏导营造和谐氛围。杨玉娟提出,构建社会心态自身的调试机制,包括社会保障体系、援助体系、监管体系、分配体制和社会心态研究系统,加强调节,多元化多渠道地培育良好社会心态。[40]马广海则指出,应该充分重视对于社会心态的监测,同时还要注意通过有效的途径对各种消极的社会心态进行及时的疏导。[41]

篇11

埃菲尔铁塔值多少钱?这是一个大众非常感兴趣的话题。近日,意大利一家商会给出的评估价是4332亿欧元。这一惊人的数字使埃菲尔铁塔成为欧洲最值钱的文化地标,其价值相当于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是米兰全城年收入的两倍。

历史遗存之所以弥足珍贵,是因为它们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岁月的风霜雨雪在销蚀了其他同代建筑时凸显了留存下来的古迹的稀有性:人类的社会变迁赋予历史遗存丰富的内涵,使其具有了文化性。游客登临埃菲尔铁塔,所欣赏的绝不仅仅是高超的建筑艺术和绮丽的巴黎风光,更有附着其上的数不清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传说故事……这些才是埃菲尔铁塔的魅力所在。

新建的仿古建筑不论外观如何酷似古代的原作,都不可能具有原作天然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新建筑缺乏灵魂。这种灵魂不是说有就能有的,而是历经漫长时光、在历史的变迁中形成的。仅此一点就决定了真古迹和仿造者在价值上的天差地别。

埃菲尔铁塔的“天价”也源自于法国人民尊重历史、热爱文化的态度和情感。法国人把埃菲尔铁塔视为巴黎的标志、法兰西民族精神的象征,对其珍爱有加。法国人的这种态度和情感也引发外国人对埃菲尔铁塔的兴趣。否则,再珍贵的文物古迹,如果人们不加重视、随意毁弃,其价值也必然贬损。

这本是常识,但在今天的中国仍有不断强调的必要性。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国,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多、最古老的历史遗存,但可惜的是,很多文物古迹没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即便是长城、故宫这样举世闻名的伟大建筑,相当一部分也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古建筑没有毁于自然灾难和战火兵戈,却在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旅游的热潮中被推土机夷为平地。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全国4万多处文物消失了,而其中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筑活动。

我们一方面拆掉了那么多真实的古迹,另一方面却热衷于搭建仿古建筑。现在只要是个旅游城市,就不难找到新建的仿古一条街。这些仿古建筑的水平如何姑且不论。人们走在其中除了能闻到浓烈的商业气息,还有多少文化的味道可供我们凭吊和怀思?

说到底,我们还是缺乏一种对历史、对文化发自内心的热爱和敬畏。在许多人眼里,文物古迹唯一的价值是商业价值,是能吸引多少游客,能创造多少收益。但越是一心赚钱,反倒越不容易赚到钱。今天中国最吸引游客的还是故宫这样的真古迹。2011年参观故宫的游客超过了1400万人次,而那些仿古旅游点大多数还在亏损的陷坑里苦苦挣扎。

对历史和文化具有正确的态度和情感,就必然会把祖先的馈赠视为无价之宝而倍加珍惜,否则,哪怕是稀世珍宝,在不懂珍惜者的眼中,照样弃之如敝屣,一钱不值。

(张贺/文,有删改)

1.第一段写埃菲尔铁塔的价值,其作用是什么?(3分)

2.决定文化古迹价值的因素有哪些?根据文意简要回答。(4分)

篇12

一、结构化理论的针对性

要认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双重解释学”。“双重解释学”是吉登斯关于社会学元理论问题的一种表述,其基本涵义是:社会科学观察者必须从解释学角度掌握生活的各种描述,然后将这些描述转化成社会科学的话语范畴,这些话语范畴同时也为普通的行动者解释与掌握,并重新纳人到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

吉登斯深刻地探讨了作为结构化理论前提的社会学元理论的核心问题,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批判了社会学中从孔德到涂尔干等人形成的“自然主义”和“功能主义”倾向,在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专业性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与任务等问题上,提出了“双重解释学”。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广泛的批判、借鉴其他社会学流派以及心理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双重解释学”划清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差异,指明了社会科学的实践内涵及与日常生活世界的紧密的互动关系。

与自然科学的“技术性”应用比较起来,社会科学的发现似乎只具有较少的原创性。但吉登斯认为,这并不能说明社会科学较之于自然科学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社会科学具有本质上的实践性品格,所以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某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因为它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反复不断的建构过程中。比如没有社会科学“主权”、“民主”等现代概念,现代国家是无法想象的。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针对社会学传统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或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是传统社会学理论中两个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研究取向。秉承孔德“社会物理学”研究理路,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当而且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他称这样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为“社会事实”(socialfact)。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强制性以及社会性。而在吉登斯看来,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及其理论传统,对社会学来说本身就是错误的,它们仅仅是哲学二元论思维方式在社会学领域里的一种深层反映。因此,这样的社会学方法论必然无法解释、说明和把握社会的真实结构,必须用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去超越上述方法论的对立。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是针对帕森斯、墨顿等人的功能主义社会学方法论的。他试图努力打破功能主义神话,在关注社会宏观结构中实现宏观与微观的有机整合。其实,针对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二元论研究倾向,很多社会学家表示出越来越多的不满,试图用一种新的理论统一社会学二元论。同时,社会变迁的现实也需要对传统社会学方法论进行变革。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针对“二战”以后欧美各国社会变迁的实际。他试图超越“左”和“右”,寻求社会变迁的“第三条道路”,以真正实现现代性的自我认同。与哲学方法论所追求的形而上学不同,社会学始终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注重“经世致用”。因此,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发展模式以及社会发展动力等社会发展问题也就成了社会学关注的对象。

二、概念建构和理论批判的结果

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将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领域的成果融合起来,构建了一些具有一定解释力的概念,并在对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派理论进行大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一过程与他的“双重解释学”思想是有内在呼应的。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进一步阐明了结构和人的能动之间的互相生成的关系。结构,一方面是人类行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人类行动的中介。在这种社会实践之中,结构实现了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结构化。因此,结构并不是对人的行动的一种制约,它更多的表现为某种使动性。可以看出,吉登斯是试图重新界定结构的概念,以“二元化”来代替“二元对立”,以实现社会学方法论中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统一。 吉登斯认为,个人所生活的社会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其中既有社会从宏观结构层面上对个体的制约,也有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两者相互统一于社会有机体中。她主张抛弃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因此行动就必定是一个核心概念。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仅是个体的特性,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要素。吉登斯认为:“在社会研究里,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得千差万别的时空跨度中存在着相当类似的社会实践,并赋予创门以‘系统性’的形式。”这样一来,吉登斯就将这样两对关系化约为一对关系—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并试图在这二者之间实现架通。他主张用结构二重性代替二元论。认为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由此,吉登斯逐渐开始撩起他结构化理论的神秘面纱。他承认结构在整体上对作为个人存在的社会行动者及其行动具有某种“强制性”和某种意义上的不可选择性,但却不像涂尔干那样,强调前者对后者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他承认无论思考多么宏观复杂的社会问题,都要对主体以及主体的能动性有精微确切的理解,但却不像许多解释社会学家一样,一味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惟一构成要素,埋头于人的具体行为、动机而不顾整个社会系统的反应。他坚持认为在社会理论中“结构”是一个必须的概念,但他关于这个概念的观点与英美功能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概念不同。英美功能主义中的“结构”概念是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出现的,法国结构主义是以还原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概念的。他认为“结构”概念的这两种使用方法将导致从概念上模糊能动的主体。

吉登斯认为,不应该将行动看作是分散的实体。理性、动机和意图等,不是互不联系的单个行为的总和,而是一种不间断的行动流,一个我们不断地加以监控和理性化的过程。反思性指“持续发生的社会流受到监控的特征”,反思性展示了实践将能动者与结构、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的过程。人的行动是有意图的,但结果却并非是完全可以预期的,意外后果也是行动的结果。而正是存在着意外后果,才使得社会的再生产与系统的再生产有了存在的意义,保证了社会与系统生产的非复制性,同时也可以解释人类历史不断演进与社会的变迁。因此“能动行为”和“行动”的问题就在吉登斯的整个分析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再生产,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系统再生产则是群体和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吉登斯希望用这两者来化解微观和宏观的对立。系统整合的机制是以社会整合的机制为前提的,时空的伸延与扩展将二者联结起来。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整合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也就是面对面的互动,而系统整合则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行动者具有反思能力,社会整合就是建立在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与互动的例行化、区域化的基础上的,行动的例行化与区域化保证了跨越时空条件下社会互动的有序完成。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时空的有机统一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使得系统整合从属于社会整合;而在现代性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社会交往活动的扩大化,产生了时空分离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民族国家的兴起。在吉登斯看来,宏观社会结构的力量使得系统整合成为可能。

篇13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生活处于快速变迁过程中。截至2010年底,中国大陆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近六成分布在农村。因而对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态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其社会化的特征与问题,对于正确引导农村老年人社会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提高其生活质量,稳定农村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一、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迫切性

社会化是一个人在与他人及社会的接触与互动中学习社会的文化,获得并履行社会行为规范以及社会角色,以不断适应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是由生物人变成社会人的过程。老年人的独特的生理心理特征及其社会地位决定着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比中年人社会化更容易出现问题。而中国的国情决定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化问题在中国老年人社会化问题的尤为重要。因此,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研究必要而迫切。

首先,人类寿命大大延长。如何提高老年人,尤其是那些未受到社会重视的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成为当今老龄化社会关注的重点。

其次,农村中,大量年轻劳动力流出,农村人口失衡,老年人口比重大大增加。农村的很多社会功能更多的转移到老年人身上。因此,农村老年人必须通过不断的社会化,调整心理及身体状态,适应现代社会,发挥好农村更多的社会功能。

最后,现今大量老年社会化研究多集中于城市老年人身上,长期忽视农村老年人社会化问题的研究,所以目前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尚不充分。现代农村的人口结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对农村老年人社会化高度重视。

转贴于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基本特征

1.老年期认定的模糊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年龄划分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群是老年人。城市老年人有明显的进入老年期的标志,即退休。但我国农村老年人却没有进入老年期的明确标志。

老年期认定的模糊性和不一致性导致农村老年人自身、农村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各方面对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社会化问题的关注度不够,不能及时给予已经进入老年期的老年人生活及精神上的关心,从而无法保障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