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

篇1

当前,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使得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潜移默化的发生改变,思想政治工作担任着更为艰巨的任务。由于国有企业里全部是知识分子,职工有着较高的文化层次,较强的参与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新时期下,国有企业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满足企业改革的实际需求,为社会良好的服务,这已经成为了现代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1.新时期下,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与深远意义

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除了是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实际需求外,同时还是新时期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在推动党的建设,确保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1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加强新时期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再仅仅是实现国有企业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迈进的需求,还是国有企业改革与目标实现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性举措。尤其在当前时期下,国有企业不断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应切实的将思想政治工作和满足企业员工的物质利益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将解决员工的实际困境作为工作的核心,从而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在经济建设领域中具有的前沿指挥部作用以及保证企业稳定改革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的发挥。可见,不断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实效性,已经成为了国有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具体途径。

1.2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有效保证了企业“四有”人才队伍的建设

企业要想良好的生存与发展下去,就必须具备一批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队伍,要全面激发企业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将职工综合素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提升纳入到新时期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目标与任务中,以培养全员积极进取的精神,积极把握机遇,形成一个面向市场抓管理以及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的良好意识,只有这样,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才会拥有一定的思想基础与政治保证。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国有企业面临着与国内乃至国际上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并且竞争的主要内容就是人才。所以,国有企业应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以及先进的方法来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高的人才队伍。

1.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能激发职工积极性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应始终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人为本,全面处理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针对全员思想动态应定期做相应的分析,时刻注意着职工们所在意的热点、难点以及疑点问题,并提供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企业所有员工的正当权益,全面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从而让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效性、快速性运行,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此外,国有企业还可借助思想政治工作这一良好的平台,做好“凝聚力工程”,以此提高职工对国有企业的向心力与归属感,将企业文化全面渗透到全员工作中。所以,国有企业应积极构建完善高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团结一致的精神,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努力创造出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文明。

2.增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方法

2.1转变思想,提高意识

倘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具备实效性,那么,就必须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身上寻找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现阶段,社会中存在着一种不良的倾向,即在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衡量时通常只看其具体组织学习了几次,听了几次报告,一共开展了多少活动,完全忽视了最后的效果。由于存在这种只注重形式忽略实效性的行为,致使部分国有企业所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只见其声势而未见其效果。开展这样的活动难以获得职工的认可。所以,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这方面的错误教训,积极构建实效性的观念。把实效性贯彻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全程中,全面有效的发展。

2.2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想做到以人为本,就必须对职工加以了解,尊重职工,关心职工,激励职工,唯有如此,才能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构建起以人为本的思想。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做到精细,对职工实际需求与思想观念的变化及时的了解与掌握,不仅要加强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责任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以职工的正当利益为出发点,关心职工的冷暖,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办职工之所需。另外,企业还应充分体现出“情”与“活”。所谓体现“情”主要是对职工予以尊重、关心和理解,时刻散发着“人情味”,积极营造具有民主、和谐、宽松的良好氛围;所谓体现“活”主要是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灵活的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2.3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加强创新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中一项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创新,而且,只有在不断的创新和改进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才会真正的得到增强。观念创新是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树立起新的理念,也就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将员工情绪当做第一信号,要将员工愿望当做第一需求,将员工意愿当做决定取舍的第一因素,将员工满意度、接受度、喜欢度当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标准。比如,2003年在全国举办的“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教活动中,对所有的组工干部有了新的要求。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应拥有“公正廉洁,内外兼修”的良好形象,同时,还必须具备“服务”的观念,以企业发展为中心,良好的服务于企业,在服务的过程中得到企业各层面的理解、支持。并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着平和的心态,以为员工提供服务。同时,应制定新的思路、新的观念进一步扩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领域与服务对象。只要是企业与职工实际所需的,都必须全部归列到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的视野与内容中。内容创新是核心,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在经济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中占有特殊地位和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决定了其内容的丰富多样性,所以,要求我们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充分掌握思想状况,严抓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诸多的富有时代气息的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工作中,不断提升文化、科技以及管理这几方面的水平;方法创新是支撑,不仅要充分采用诸多的传统载体(如电化教育等),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借助先进的网络平台办公;不仅要参照管理、心理以及人文学科的理论及方法,还应通过社会文化展览等思想文化阵地,促进企业文化的全面发挥,要切实让职工在寓教于乐中陶冶情操,心灵得到美的净化。并且,还应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例,始终走正确的舆论导向,以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与感染力。

3.增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要注意的问题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在一定的企业环境中而开展的,而企业环境是推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良好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比如,若将思想政治工作比作是一场“表演”,那么,社会环境就好比是“表演”的舞台。企业环境的不同,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要求也就不同,产生的影响也各异。要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紧跟社会的形势发展变化,积极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及时掌握与分析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严抓企业战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课题,树立起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以及制定相应的工作方式,从而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环境两者间能够协调并进。

经济建设是国有企业的中心,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基础,为企业的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及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加快企业经济建设持续良好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不可凌驾于经济建设之上,也不可游离于经济建设之外,倘若在经济建设外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那么,思想政治工作将变成“门外汉”。所以,要求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应积极配合,清楚的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只有找准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位置,其才会有更大的空间,才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是现代国有企业发展的需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及时了解思想政治工作产生作用具有间接性、隐蔽性与需各方的团结协作;另一方面,避免有思想教育单向化、处理具体问题简单化的情况。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前提就是树立起正确的实效性意识,条件是准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则是保证。

4.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实效性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工作过程中必须努力增强实效性,树立新观念、新思想,加快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玉峰.对新时期石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经济师, 2009(03).

[2]王桂荣.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改革研究[J].才智,2011年11期.

[3]赵怀兴.论国企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以适应国企改革要求为视角[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10年04期.

[4]张希中,刘芙兰,杜建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几点思考[J].中外企业家,2011年10期.

[5]梁健.“以人为本”视野下的国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年.

[6]刘志强.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山东大学,2008年.

篇2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篇3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1】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篇4

成立三亚电网建设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忠、黄泽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三亚供电公司副经理黎兴江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三亚供电公司分别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镇(区)、各成员单位分别承担有关工作。

二、责任分解

市发展和改革局:履行本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综合协调电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电网建设与改造情况,积极与海南电网公司对接,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新增电网建设项目上报、项目核准初步意见,并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和海南电网公司,尽快完成电网项目核准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等有关手续;对已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电网项目,供电部门只需提供省(市)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站址、输电线路等材料;自受理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三亚市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供电、工期要求特别急的电网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可先开工建设,同步补办有关手续。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将电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与地质、矿产(矿业权核查、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保、林业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初)审意见;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市重点工程有关政策优先保证,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如城区变电站、配电室、开关站,按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负责电网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属于市级审批的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属于国家、省审批的项目,积极联系、配合国家环保部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尽快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指导电力企业解决好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涉及跨越公路、桥梁等有关手续。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跨越公路、桥梁申请办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市林业局:负责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用地及线路走廊涉及林业的有关手续。征用、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林业厅审批,待征、占用林地审批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林业厅办理采伐手续。

市公安局:设立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办公室,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与电网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电力设施的日常管理,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网安全;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阻碍电网项目建设的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市消防局:负责指导、协调电网设备消防工作。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手续。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电网企业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有关意见。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办理电网建设改造有关手续,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批复工作。协助供电部门、公安部门及各镇(区)做好电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等有关问题,为电网建设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积极协调解决在电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执行市政府出台的统一拆迁补偿标准,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在电网规划、建设过程中,在变电站和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及线行用地范围内“抢建”、“抢种”,以及无理阻挠干扰电网建设施工的,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应尽可能协调,如协调无果,应全力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限期处理。

三亚供电公司:负责统筹、组织并实施三亚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负责组织编制各电压等级电网规划及专项规划,配合市规划部门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开发区专项控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电网建设与改造计划。负责按要求完成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配合各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竣工;加强内部监督、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全力推进电网建设

电网建设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发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电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各类问题,努力营造电网建设的良好环境,加快推进三亚电网项目按计划投产,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二)科学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电网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是保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市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电网公司在编制电网规划时,将积极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将电网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将电网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建设管理范畴,将各级电网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做好与供水、燃气、道路、铁路、通信等其它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工作。同时,对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变电站规划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通道优先提供,并加以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经济要发展,电力需先行,加快电网建设是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保障。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亚电网建设的重要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决策、精心筹划、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本责任分解方案,积极支持电网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相关手续。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推进

篇5

努力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时间为一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年月日至月30日。区建设局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项目清单,同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年月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要紧密围绕着“三个规范、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制定工作安排、落实专项资金,扎实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市里开展的检查验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按照新建小区、新建安置小区、旧住宅小区三类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要求,把握重点,各司其职,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分类指导,把握各类小区物业管理重点

1.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

(1)建设单位。①配置符合规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做好前期物业的招投标,与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②做好物业承接验收手续;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④对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售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用;⑤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物业服务企业。①根据小区特点,制定物业管理方案;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③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⑤对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⑥在承接物业或退出物业时,应按照规定做好查验和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工作。

(3)业主委员会。①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②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③定期公布财务经费使用情况,督促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④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⑤做好组织任期期满后的换届选举;⑥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做好物业企业的聘用、续聘、解聘工作。

2.新建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属安置房各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以协议方式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所在街道、社区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区属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建安置小区首套交房后,各建设单位按市物业三级服务等级的收费标准的70%补贴给物业企业,即电梯住宅0.7元/平方米.月,非电梯住宅0.35元/平方米.月,店面0.7元/平方米.月给予补贴,补贴的时间为2年。各建设单位要将物业费补贴资金纳入建设投资成本核算之中,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物业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3.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居民聚集区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街区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分布状况,将一些分散、规模较小的旧住宅小区,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成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实现物业管理的资源共享和规模效益;并逐步改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治安防范。对暂时无法开展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有偿或低偿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内的各项社区服务,从而解决旧住宅小区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有效发挥三级管理体系作用

1.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2)制定全区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与三年发展计划,出台规范物业管理和扶持行业发展的规定。(3)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4)协调区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制度的落实。(5)每年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2.街道办事处。(1)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具体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有工作机构、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2)物业管理纳入工作议程。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3)目标责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要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要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4)老旧小区整治。金山社区作为建成10年以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是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整治试点。小区综合整治内容有: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在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后,根据实际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海滨街道办事处对于金山社区的整治要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人员有到位、措施有落实。其他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有选择性地进行老旧小区整治。(5)推进业委会成立和规范运作。各街道要制定业委会成立计划。本辖区内年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要积极牵头组建辖区内已具备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督促辖区内业委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6)积极参与安置房物业管理。针对安置房管理难、收费难、投诉多,物业公司不愿接、业主意见大的实际,各街道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主动参与本辖区内安置房物业管理。(7)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引导业主更新消费观念,顺应时展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认同感;要将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纳入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要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小区综合管理业务培训。

3.社区居委会。(1)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和换届工作,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协调。(2)协助街道、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能单位对小区项目经理和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并对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的评先评优工作提出意见。

(三)齐抓共管,切实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1.区财政局。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区财政资金专项安排。年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预算金额。

2.区建设局。(1)加强监督管理。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做好包括物业企业资质、物业项目备案、物业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企业违规行为查处、业委会备案、物业承接检查、退出管理和移交程序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工作。(2)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专项活动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跟踪落实。(3)加强巡查整治。区建设局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主代表等,组成若干个检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检查。每个物业管理小区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4)组织实施考核。区建设局要在9月份之前按照《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标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进行考核,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采取自查、检查、评议的方式考核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服务业绩、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房屋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同时开展物业项目经理考核。(4)创建优秀、培育品牌。区建设局要指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今年任务是创建2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树立行业品牌。(5)加大违规处罚清理。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品质差、损害业主利益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清理力度,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落实整改措施。(6)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要牵头制定全区业委会成立三年规划,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业委会成立工作中的职责。(7)加强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要制定培训方案,借助市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或得到轮训。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让业主树立物业管理的服务消费观念,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业主规约。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破坏房屋外立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中,重点加大对下面行为的检查和处罚:(1)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改变储藏间功能;(3)侵占园林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损坏城市花草树木;(4)在小区内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6)小区周边乱摆乱放、违章占道的饮食摊点。

4.区公安分局。(1)规范物业服务公司保安队伍,定期开展保安人员培训,督促保安人员持证上岗;(2)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制定小区治安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民警与小区保安的工作配合,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工作,创造安全祥和住宅小区。

5.区消防大队。加强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定期对小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破坏消防设施、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6.区交警大队。指导物业企业制定小区安全行车路线,规范小区内临时车位的划定。加强对开放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处罚,配合住宅小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7.区工商局。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住宅转变用途、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8.区环保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加强监督查处住宅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乱排污水、乱放废弃物、饮食服务业乱排放油烟等违规行为。

9.区物价局。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抽查,督促服务企业做好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物价举报监督电话的公示工作;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业主明白消费。

10.区司法局。加强对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化解在最基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

11.区社区办。加强与涉及物业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协助社区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用房,为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物业管理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政府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实施意见中的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整治提升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建全机制。通过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每月底以月报形式向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利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方法。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成效,将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区直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考核内容。(1)加强组织保障。物业管理组织工作健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明确,经费有保障、人员有配备;(2)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年度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3)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实施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4)做好老旧小区整治;(5)加强业委会成立、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6)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区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1)明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责人、经办人;(2)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3)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5)宣传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组织活动;(6)创新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