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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就是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已任。由于农村区域人口居住密度小,农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指数相对较低(见表1),农业基础设施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来完成。因此,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财政必不可少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关键的问题是投融资方式的选择,这不仅关系到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还决定着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及其维护等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1994-2006年,中央累计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量超过4000亿元,主要投向农业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在国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当中用于大农业方面的投资比例也有所提高,目前财政资金正在成为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见表2)。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总量仍然明显不足,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重偏低。造成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原因或制约农业基础设施增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向城市倾斜的公共财政体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不足的体制性因素。因此,必须构建城乡协调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础设施财政供给新体制。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根据受益范围的大小,通过调整和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农业基础设施的界限,建设基础设施费用原则上由各地方相应层级的公共财政予以提供,中央政府根据公平均衡的原则,按贫困程度予以支持。
2.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大多具有的正外溢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因此,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由上级或邻近地区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是必然选择。从目前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来看,不仅要求完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还应建立健全省级以下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3.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创新。应加快城乡统一税制的步伐,合理确定农村税收,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合理、规范、优化的农村新税制。同时,对农村税费体系进行合理重构,尽快形成新的有利于增加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筹资制度。
二、建立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筹措建设资金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1.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县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资和支持方向,应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城镇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要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职能要突破城乡界限,逐步延伸到广大农村。
2.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在农村道路建设、桥梁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以采取BOT、冠名权等形式,鼓励、引导民营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务员之家
三、改革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理机制
过去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是一种实物管理和设备管理,谈不上什么资产经营管理。无偿服务、无偿供给、无偿消费,导致供给越多而需求缺口越大。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就成为有效增加供给的一个重要途径。经营性或竞争性基础设施要逐步改造成公司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按一般生产企业运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非经营性或非竞争性基础设施实行以价值管理为主、以实物管理为辅的体制,可以是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负担,但是也要讲究经济效益,讲究责、权、利相统一。所有农业基础设施要尽可能实行资本化和价值化管理。农业各类小型基础设施可改建成各种合作经济、股份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等形式,明晰产权,按企业化原则经营。
参考文献:
[1]何李花,曾福生,向香云.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问题探讨[J].金融经济,2006(4):6-7.
[2]王科.基础设施与西部新农村建设[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93-96.
[3]刘伦武.农业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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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支出按功能分类和按经济性质分类核算,更加清晰地反映钱从哪来、到哪去、用在何处。二是改进预算编审办法。继续完善分类核算的预算支出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促进财政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三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开展结余资金清理和非税收入调查,推进预算管理基础性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定额标准体系,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指标。坚持推行预算公告制度,通过社会舆论媒体的监督,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五是建立科学、规范、量化的绩效预算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成本一效益”评估分析,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三、深化预算执行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拓展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明确县乡管理体制,构建“条块结合”的全县政府采购格局;加快建设全县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使政府采购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效率得到提升。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将改革范围进一步拓展至县域所有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时推进县乡改革;在人员经费、政府采购项目、部分专项资金已经实施的基础上,建立财政性资金国库直拨体系,为全面实施国库直拨改革打下基础。三是推进区域公务卡制度改革。选择部分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切实增强公务消费的透明度,从源头上加强廉政建设。
四、探索预算绩效评价
一是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协同纪检、检察等相关主管部门,选择社会关注的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并逐步扩大考评范围和领域。二是增强社会参与程度。引入中介机构和社会专家对绩效考评试点项目进行评价,预算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我考评,建立社会考评和自我考评相结合的绩效考评方式。三是加强考评结果运用。探索绩效考评结果公开的方式和范围,对绩效差劣或未按要求完成绩效跟踪的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立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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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1.财政税收制度存在不足我国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仍然留有局限性,使得财政不能均匀分配,影响了宏观调控,主要原因第一是由于财政收支没有合理分配,呈过度集中的态势,第二是由于非税收收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归纳在政府的财政收入管理体系之内,第三是由于某些重要的税种不在征收税负的范围之内。
2.预算体制改革存在不足如今国内所施行的财政预算制度由于涵盖范围面窄且地方政府预算体制不够先进,导致出现了严重的资金问题。这样的预算体制实在是不适合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也与整体发展规划格格不入。同时没有严格的监管部门对财政预算进行规范的监督指导,使得某些实际问题没有得到进展。
3.财务管理存在不足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通过采取精简结构、精简人员的方法来节约成本,这样的做法缺失了部分甚至全部专业的管理财政税收的人员,让财政税收在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大的漏洞,不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外,正处于转型期的财政管理队伍难免出现能力参差不齐的人员,容易发生事故,不能有效地管理财政税收工作。
4.转移支付存在不足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通过中央的财政支出来调节差异。由于各地区转移支付类型的选择重点不同,以及缺乏监管部门强有力的监督,在转移支付中就容易出现官员腐败或者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会增大不同地区的收益差别,不利于国内经济社会的稳定。
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性建议
1.建立财政管理体系要想建立既高效又精简的财政管理体系,首先应该逐渐实现征收税收机构的统一化,此外建立省、市、县甚至乡镇的财政管理机制,然后建立地方政府的债务解决办法。这样的上下一体化管理同时配以严格的监管力度,能够以很高效地的工作效率进行财政管理工作,最终达到规范化。
2.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扩大预算涵盖范围的同时健全包括经常性、资本性等预算的复式预算体系,最大程度地将财政收支加入到预算管理的范围之中,从而达到大范围多元化的预算管理,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
3.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就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相整合,首先增加前者作为支付手段的比例,将后者作为补充相结合,合理安排二者的结构比值。其次,将资金分配公开化、透明化,对转移支付支配办法进行改革。
4.建立健全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的设立应该以促进科学平衡发展为基本目标,建立公平的税收结构,合理调控宏观税负水平。首先不应给纳税人造成太重的负担,确立适中的税负水平,而在减轻纳税人税外负担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地提升。此外,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改变税收结构,将营业税或物业税作为主要税种,同样也可以重置直接税与间接税两者的比重,也可以选择及时加收环境税来合理分配资源。
5.建立健全财政体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应该紧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情与发展需求,统筹兼顾,最大可能地实现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稳定与平衡。要做到这样就应该让中央政府将部分实际权力下移至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自主行使部分权力,此外在中央财政收入稳定的基础上将其余地方政府合理分配,然后在二者财政支出比率保持合理稳定的前提下,让中央对部分支出直接管理,缓解地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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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模:不断扩大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1、从自身规模看,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的具体情况见图1(本文所有图表的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7)》,《中国财政年鉴(2007)》,相关数据由此计算而得)。195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总共投入23691.35亿元,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2006年的财政支农规模是1980年的21.15倍,是1990年的10.31倍,是1996年的4.53倍,是2000年的2.58倍,是2003年的1.81倍。财政支农从1978年的150.7亿元增加到200亿元用了10年时间,1988才达到214.1亿元;又用了五年达到400亿元,1993年为440.5亿元;突破1000亿元大关从1978年算起用了20年,1998年达1154.8亿元;而突破2000亿元大关用了6年,2004年达2337.6亿元;突破3000亿元大关只用2年,2006年达3173亿元。同时,从2000年的1232.5亿元激增到2006年的3173亿元,2004年净增值为583.1亿元,比1995年574.9亿元的规模还大;2006年净增值为722.7亿元,比1996年700.4亿元的规模还大。
2、从稳定性来看,增长速度经常大幅波动,财政支农稳定性比较差
从图2可知,总体上我国财政支农增长速度常有大幅波动,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依据波动幅度的大小,我国财政支农的变化趋势可大致分为三阶段:1978—1982年的急剧波动时期,与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政策多变有关;1982—1995年的相对稳定时期,与该期间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和经济政策相对稳定有关;1996—2006年的较大波动时期,该期间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改革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就某年具体的波动幅度而言,在1978—2006年的29年中,有7年的波动幅度大于20%,其中有3年大于30%:1978年为39.3%、1997年为37.98%、2004年为33.23%。其中,2006年也接近30%,为29.45%。波动幅度为10%~20%的有10年,幅度绝对值低于5%的只有2005年(为4.82%)。其中有2年是负增长:1981年竟为-26.53%,1999年为-5.98%。最大的波动幅度差距为65.8%(1978年39.7%与1981年-26.53%的差额)。
3、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呈下降趋势且波动较大,近几年有止跌上升趋势
从图3可以看出,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的变化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急剧下降阶段,从1979年的13.6%降到1985年的7.7%。这一时期由于农村普遍实现,农业持续大发展,国家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第二阶段:1985—1991年缓慢上升阶段,1991年达到10.26%。第三阶段:1991—2006年缓慢下降阶段,除1998年和2004年的小幅增加外,大致呈下降趋势。1998年的上升是由于1997年以来东南亚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大洪水泛滥,国家发行国债加大对长江和淮河的投资。2004年的上升是由于农业连续多年滑坡,国家重视“三农问题”。
4、从合法合规性来看,相关支农要求常得不到有效落实
从国内的法律来看,《农业法》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落实。1993年《农业法》施行以来的有关情况见图1和图4。从图4可知,实施《农业法》以来,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总体水平的法律要求基本实现,只有1999年例外。1993—2006年的14年中,有9年是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法定要求,特别是1999年财政支农增长幅度为负,所占比例竟高达64.3%;只有5年达到法定要求,所占比例仅为35.7%。1996—1998年3年是在非正常状态下实现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的:由于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与淮河流域洪水泛滥的特殊情况,国家通过发行大量国债大幅提高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对长江和淮河治理的投资;2004年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2006年是2005年超低反弹,且财政支农增长幅度的稳定性也差一些。总体来看,《农业法》的一部分要求落实较好,而另外一部分要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从国际惯例来看,我国的财政支农措施远远没有达到WTO协议的规定。在WTO协议框架下,“黄箱”的支持比例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而我们国家不到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没有很好利用“黄箱政策”的条款,更没有充分有效利用“绿箱政策”。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如对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资,由于其不会对农产品的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因而协议根本不限制“绿箱政策”。因此,我国的财政支农政策完全不用担心与国际规则相矛盾,应大胆根据我国的农业实际需要和财力来安排支农资金。
二、结构:明显不尽合理,亟需较大改善
1、从内部结构来看,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明显不合理
目前财政支农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都明显不合理,200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结构的基本情况见图5。
财政支农最大的一项是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为68%,所占比例太高。而其两个部分结构也极不合理,由于机构膨胀、行政经费支出刚性等原因,用于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比重大,增长速度很快;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如农业事业专项经费及为农业事业发展提供保护和服务的专项经费等支出比重较小,增长缓慢。
财政支农第二大项是农业建设基本支出,占24%,所占比例不高,其中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又占绝大多数,而用于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投资非常少,所占财政支农比例大致为10%。“七五”时期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占59.6%,“八五”时期为63.1%,“九五”时期为63.4%,实际上这些投资是全社会都收益,与农业直接生产关系不大。
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绝对数额很小,所占比例过低。2000—2006年是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增长最快的七年,只有99.30亿元,此期间农村人均每年科技三项费用仅为0.26元,剔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会更少。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约占农业总产值的0.25%,而发达国家平均为2.37%,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7%~1%。现在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一般是60%~80%,而我国目前不足40%。要促进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必须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成果的推广支持力度。
2、从变化趋势来看,财政支农结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完善
我国财政支农的结构变化见表1。从表1可知,我国支援农村支出及事业费规模急剧扩大,但其比例增加更为迅速,从50年代的35%一直增加到80年代的68%,增加了近一倍,之后如此高比例继续稳定,1950—2006年的平均值高达66%。但农业建设基本支出比例却从50年代的49%减少到80年代的23%,之后基本保持此低比例,1950—2006年的平均值仅为26%。值得注意的是,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却逐步上升,从“六五”时期的53.8%上升到“九五”时期的63.4%,上升幅度惊人。而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投入比例以更大的幅度下降,与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农村实际的需要背道而驰。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基本演变是:1950—1962年没有,1963—1967年有一点,而1968—1970年又取消,之后逐渐增多,1950—2006年总共才171.49亿元,所占比例仅为1%。1950—1980年期间,由于我国的贫困人口数目较大、比例较高,农村救济费用规模增大但是比例减少,1984—2005年则没有,2006年突增330.88亿元。总之,从纵向的各个时期相比,财政支农结构并未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虽然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但是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财政支农的结构性问题容易被规模不断增大所掩盖,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引起人们和国家的足够重视,这恰恰是严重影响财政支农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因素。
1、继续扩大财政支农规模,充分发挥其积极推动作用
一方面,依照《农业法》的要求,应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应结合国际惯例,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在国家财力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支农幅度并保证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应依据市场原则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采用补助、贴息、担保、税收减免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效应、杠杆效应、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形成支农资金多元化、多渠道的新格局。
2、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农结构
首先,扭转支援农村生产中农林水利等部门的事业费过高现象。如果扣除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直接用于支农支出资金所占财政支农支出总额比例是很低的,这些部门的事业费过高导致支农支出资金严重不足,严重阻碍了农业较快发展。建议把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从财政支农支出中划出去,使项目含义名副其实,更为科学合理。其次,加大与农业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变带有全社会普遍受益性质的水利工程、林业生态等建设占比重较大而直接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比重较小的局面。最后,尽快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长期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的进步和农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乃公、王大用、国鲁来等:如何让资金高效流入新农村[J].人民论坛,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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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是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次月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批准的限额通知银行和预算单位。由银行从“零余额帐户”给开户单位打出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预算单位据此做帐务处理: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1000000元
贷:教育经费拨款—财政授权支付1000000元
预算单位在本月批准的限额内使用额度时,要在国库网上打出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单位开据的银行转帐支票或电汇单一同到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借:教育事业支出—XX100000元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100000元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不在银行开据“零余额用款额度通知书”就做帐,这是不正确的。“零余额帐户”与其它银行帐户最大的区别是:不允许该帐户有余额,银行每天业务终了需报省人民银行,由省人民银行和财政厅国库处统一结算,再由省人民银行给各银行返还代垫资金。
某预算单位在使用“国库授权支付额度”过程中,曾丢失授权额度。年底决算出纳对银行帐时,因不了解“零余额帐户”的特殊性,认为银行存款都是用余额对帐,年底银行和预算单位存款余额都是零就对上帐了。3月份有经办单位称去年转帐支票未拿,后用银行对帐单和单位发生额一笔笔对账后,确实没有开出支票,但经国库网上查实,此笔业务财政授权支出指令上年早已开出,授权指令还在银行(因这一期间出纳换岗造成)。经与财政厅国库处发生额一笔笔核实此笔款,只用了额度国库没有显示银行资金划出,确实钱还在国库。当时上年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彻底结束,主管部门也已结帐。因国库集中支付年终与各预算单位、上下级之间账务必须一致,还不应有未达账项,造成用款额度丢失。
那么,单位欠经办人上年资金应怎样作帐务处理呢?
某单位作以下帐务处理:
摘要:购设备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50000元
贷:银行存款—XX50000元
上年度已作账摘要:购设备
借:教育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50000元
固定资产—一般设备50000元
贷:固定基金50000元
零余额用款额度50000元
跨年度帐务处理,此做法欠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修购基金有名确的表述,修购基金的来源,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提取时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如果该项经济业务跨年度再用修购基金购置设备,必须再入固定资产,必然造成重复支出和重复入固定资产。鉴于以上意外原因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年终结帐后如果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和变更,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加上加以说明。
借:事业基金―般基金50000元
贷:银行存款—XX50000元
那么,对于只用了计划,实质上未从国库拿钱,这样的事例我们除了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外,还应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加以完善,来避免和堵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如年终增设未达账项或在国库软件上增加功能等等,尽量减少基层预算单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常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它体现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是对现行制度的创新,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得力措施,它从根本上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前国库授权集中支付制度正在改革过程中,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国库授权集中支付工作会做的越来越好,争取早日实现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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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智能化,能快速识别出植物,判断其覆盖率,并确定其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不仅能能降低投入,而且对我国温室精确种植和设施农业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实际价值。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性能价格比的提高,特别是近十年来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来取得植物特征并作进一步分析已经变得切实可行[1]。
本文针对温室大棚采集的杂草图像进行研究,实现了一种快速植物特征提取与识别算法,能够满足实时地为后续变量控制提供信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2图像处理
2.1图像分割
利用CCD彩色摄像机获取的图像,通过图像采集卡将获取的图像以真彩色24位位图的格式存储。真彩色24位位图在存储格式上是以3个字节表示图像中的一个像素点。这三个字节分别存储像素点的R、G、B颜色分量值。三个值根据RGB颜色坐标系统(见图1)合成这个像素点的颜色值。目的一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二是为了减少图像解压缩的过程,加快处理速度。
图像分割是由图像处理到图像分析的关键步骤,也是一种基本的计算机视觉技术。随后的图像处理,诸如特征提取和对象识别,都依赖于图像分割的质量。图像分割就是指把图像分成各具特性的区域并提取感兴趣目标的技术和过程[2]。尽管人们在图像分割方面做了许多研究工作,但由于没有通用的分割理论,现己提出的分割算法大都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并没有一种适合所有图像的通用分割算法[3]。这里的图像分割,主要是指去除
植物图像中的土壤背景及作物残茬。为了有效的将叶面与背景区分,要对原始图像数据进行选择和变换,得到
最能反映分类本质的特征。在此所说的图像特征,指的是图像中各个点的特征,而不是整个图像的整体特征。
对于彩色图像分割问题,必须充分利用彩色图像所包含的丰富的色彩信息,选择适当的特征,使目标和背景能依据特征上的差别进行区分,利用这个颜色特征将彩色图像转变成灰度图像,再确定阈值将灰度图像二值化。
2.2RGB和HSI坐标系统
数字图像处理中,常用的颜色坐标系统有RGB和HSI坐标系统(坐标系统图如图1、图2)。RGB颜色坐标系统以红R、绿G、蓝B三种颜色为基色,其它颜色由这三种基色加权混合而成。HSI坐标系统中H表示色调(Hue),S表示饱和度(Saturation),I表示密度,对应图像的亮度(Intensity)。面向硬件设备(如彩色显示器和打印机等)的最常用彩色坐标系统是RGB坐标系统,而面向彩色处理的最常用颜色坐标系统是HSI坐标系统,HSI坐标系统有两个特点:其一,I分量与图像的彩色信息无关;其二,H和S分量与人感受颜色的方式是紧密相连的。这些特点使得HSI坐标系统非常适合于借助人的视觉系统来感知彩色特性的图像处理算法[4]。
图1RGB颜色坐标系统图2HSI颜色坐标系统
从RGB坐标系统到HSI坐标系统的转换公式如下:
在RGB颜色坐标系统中,如果不考虑光照强度,而只对色度感兴趣,则只要知道R、G、B的相对值即可。相对值r、g、b称为色度坐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2)
其中,Rn、Gn、Bn分别是规范到0~l之间的RGB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3)
式中的Rm、Gm、Bm分别是RGB颜色坐标系中的最大分量值。不同的彩色显示系统有不同的取值范围,例如,一个24位的真彩色显示系统中,Rm=Gm=Bm,此时r、g、b可按下式计算
(4)
2.3统计实验
物体的颜色是由它的反射光谱特性和光源特性所决定的。由于有生命的杂草的反射光谱特性不同于无生命的土壤背景,因而两者在颜色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在亮度上差别不明显。对不同土壤、土壤残留物以及各种光照条件下的用于识别杂草颜色指数所做的研究表明,在通常情况下,植物图像的背景即土壤有较大的r、b值,而其g值却总小于植物本身的g值,这里r、g、b是归一化的颜色分量,其计算公式如(4)。通过研究利用r-b、g-b、(g-b)/|r-g|和(2g-r-b)等指标来区别植物与非植物背景是非常有效的。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利用AOI(Areaofinterest,感兴趣区域)测试工具对大量的包含各种类型的杂草图像进行颜色特征的分析,采集了不同土壤、作物残留物以及各种光照条件下温室大棚内的杂草图像。统计研究上述四种归一化颜色特征参数的均值和标准偏差,以及(2G-R-B)颜色特征参数和H、S、I值的均值和标准偏差。统计的结果如下表1、表2、表3、表4。为了便于计算,作了如下规定:为了避免分母为零的情况发生,规定在(-0.01,0.01)之间的(r-g)值为0.01;有些叶子像素的g值远大于r值,从而导致
(g-b)/|r-g|很小,为避免这种情况,当(r-g)小于-0.08时,(r-g)的值设置为0.01。(注:“残茬土壤”为含有作物残茬的土壤)
2.4结果分析
由表l和表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于r、g、b三个分量值,干土大于湿土,这是因为干土的反射率高于湿土的反射率,土壤湿度越大,则r、g、b值越低。
(2)在相同的土壤湿度下,由于有麦茬等覆盖物的区域的反射率低于没有覆盖物的区域,因此,其色度坐标r、g、b较小,麦茬覆盖率越高,则该区域的r、g、b分量值就越低。
(3)土壤、麦茬等非植物背景的红色分量占主导地位,而植物部分的绿色分量g占主导地位,从而为植物与非植物背景的识别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4)植物部分的(g-b)的值比非植物部分稍高,而非植物部分的(r-g)的值稍高于植物部分,但差别都不明显,而且偏差相对较大,不太适合于背景分割。
(5)植物部分的(g-b)/|r-g|值高于非植物部分,且差别比较明显,所以(g-b)/|r-g|值也是背景分离的一个非常有用的颜色参数。但是(g-b)/|r-g|的值计算比较麻烦,尤其是当(r-g)的值较小时,(g-b)/|r-g|就会变得很大,从而导致其偏差较大,不利于背景分割。
(6)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ExcessGreen,2g-r-b)大于土壤等非植物部分,非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值一般小于等于零,而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值一般大于等于0.20,且过绿特征的偏差都相对较小。因此,过绿特征是杂草图像中用于背景分离的很好的阈值参数[5]。
由表3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7)没有归一化的RGB值的偏差较大,主要是因为光照强度的变化所导致的。
(8)对于没有归一化的过绿特征(2G-R-B)而言,植物部分的值远大于零,而非植物部分的值在零附近。虽然植物部分与非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的偏差都相对较大,但是两部分的过绿特征值相距甚远,几乎没有重叠现象,故由没有归一化的RGB值所产生的过绿特征同样可用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并且计算简单,处理速度快。但光照强度的变化不宜过大。
由表4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9)植物部分的饱和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而且饱和度的偏差相对较大,两部分的饱和度值交迭严重,故饱和度在杂草识别中没有可以利用的信息。
(10)植物部分的亮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但差别甚微,而且相对偏差很大,不能用于杂草识别中的背景分割。
(11)植物部分的色度值远远高于非植物部分,土壤湿度增加时,其色度值略有增加,但幅度不大,而且色度的标准偏差相对很小,非植物部分与植物部分的色度范围几乎不存在重叠现象,故色度也是可以用于杂草背景分割的参数。
3结论
综上所述,(2g-r-b)、(2G-R-B)、色度H三种颜色特征值都为杂草与土壤背景提供了足够的对比度,有利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本文在图像处理试验中发现,对于由没有归一化的RGB分量所产生的过绿特征(2G-R-B),在室内光照强度相对比较稳定的条件下,在杂草与土壤背景之间的反差很大,因而可以用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图像由彩色图像转成灰度图像的处理效果比采用(2g-r-b)颜色特征值的处理效果更好,结合计算机系统中采用的真彩色24位bmp图像文件格式考虑,采用(2G-R-B)颜色特征值计算简单,处理速度快,可以很好的将彩色图像转成灰度图,并且为下一步的图像分割作好了准备。
本系统软件通过提取图像中每一个像素的R、G、B三个分量值计算出(2G-R-B)颜色特征值,将彩色图像转变成灰度图像显示,因而可以利用图像的(2G-R-B)颜色特征值进行下一步灰度图像的阈值分割。
参考文献:
[1]应义斌,饶秀勤.机器视觉技术在农产品品质自动识别中的应用[J].农业工程学报,2000,16(1):4~17.
[2]何东健,杨青等.实用图像处理技术[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篇8
一、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范围狭窄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专户储存的预算沉淀资金以及行政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既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又不能适应市场的进程,适时地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会财力,甚至一些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的资金也没有到位。
(二)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领导、规划,财政投融资管理比较散乱,不成体系。主要表现在:(1)财政投融资的机构名目众多,既有财政信用机构,又有财政部门内设的诸如农财处、行政处等业务机构,还有政策性银行,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2)财政投融资管理混乱,缺乏严格的计划与法制管理。
(三)财政投融资与商业银行投融资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财政投融资范围界定不严,一些本应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却通过财政投融资筹措资金,从而扭曲了资金结构,损害了金融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过分扩张投资性贷款,投资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这不仅加剧重复建设和结构失调,还会导致银行不良债务急剧上升而阻碍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四)财政投资不规范
目前,在许多财政投融资项目上,有偿资金往往无偿使用,资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评估,往往是“说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财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
(五)企业在投融资领域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还未确立,其自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当前,投资的决策权都在各部门、各地区的行政机构手中,政府行政部门审批投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单位的管理实行以投资项目为中心而不是以企业法人为中心,投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状况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国有企业缺乏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投资的效益观念和风险意识较差。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壮大投融资规模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投融资应从以下渠道筹集资金:一是预算拨款,但作为无偿使用的资金,预算拨款在整个资金来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邮政储蓄存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从发展趋势看,应将其成为重要资金来源。三是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诸如向各专业银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四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银行筹资量。财政投融资机构除采用借款等融资方式外,还可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二)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的原则、范围和领域
财政投资的基本原则是:致力于公共福利的增进;不能对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碍;不宜干扰和影响民间的投资选择和偏好;不宜损害财政资金的公共性质,进行风险性投资。为此,应进一步明确财政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这主要包括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农业、科技进步、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过去忽视的范围和领域。
(三)加强管理,提高财政投融资效益
1.建立财政投融资计划编制制度。通过编制财政投融资信贷资金综合计划、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计划和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计划,全面反映其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况,从长远看,财政投融资计划应成为政府的“第二预算”,由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审批,并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制定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融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并切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财政投融资活动,保证财政投融资资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运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并实行现代化管理。中央一级可考虑在财政部内部设置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统管全国的财政投融资工作,制定全国的财政投融资政策,同时负责中央财政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4.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国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应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融资法规、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等,使财政投融资活动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
1.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尝试多种财政投资项目运营模式
对非经营性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模式,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国外运用得比较成功且适合我国实际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转让经营模式(BTO);购买建设经营模式(BBO);此外,还有租赁开发经营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间就项目合资组建公司的共同投资经营模式等。
2.建立财政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的协调机制
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财政投融资活动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的信用原则,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进行流动性、安全性管理。财政投融资不能唯成分论,而要以社会经济效益高低来决定投融资领域。二是虽然财政投融资体制强调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导向机制,但必须借助市场投融资体制,实施市场化的投融资活动。同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导向,要对市场投融资的方向、规模发挥引导效应,使市场投融资逐步纳入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轨道上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短视行为。三是在投融资项目选择上,市场投融资活动要优先参与竞争,凡是适合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的项目,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应向其提供资金,而且,在必须通过财政投融资扶持和发展的领域,财政投融资要注意更多体现政府的经济长期战略,注重宏观平衡和结构均衡。
3.建立多层次的财政投融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
财政投融资最大的风险源自财政投融资的产权责任模糊。财政投融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融资主体,是来源于政府的政权行使者和国有经济的代表者双元身份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这双元身份和双重职能在具体实施中,容易被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因此,为减小财政投融资风险,要通过委托和关系,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落实各个投资主体的责、权、利。
4.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决策机制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全面落实企业的投资自,项目立项、前期研究、筹资方式的选择、新建或是技术改造的选择等各个环节都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对于新建的经营性项目都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先确立企业法人,再进行项目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投资融资的直接干预,而应在加强政策引导,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完善经济管理功能方面多下功夫。
参考文献:
[1]汪雷.对我国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的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10):12—15.
[2]郭励弘.投融资体制改革前瞻[J].中国投资,2003,(07):52—54.
篇9
1、教育支出总量不足
从表1中我们看到,虽然从1995年以来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逐年递增,但总体水平还很低。
2、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
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支出不合理。这三种教育的收益率是不同的,其外部性也不同,应该根据其特点安排教育支出的比重。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加大对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支出,减少对高等教育的支出。我国在最近几年虽然加大了对大学等高等教育的收费力度,但是对中小学的拨款却仍然不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二是地区、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性,并且这种正的外部性不会因为受教育者所处地区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国家对各个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应该是相当的。而我国目前各地区与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支出水平严重不平衡,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水平远远高于落后地区和农村的水平,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收入差距,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从政府对东、中、西部小学和初中生人均拨款来看,经济发达的京津沪地区和东部地区的政府拨款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人均GDP最少的西部地区小学和初中生人均政府拨款并不是最少的,中部地区的小学生,初中生人均政府拨款,都低于西部地区。
3、教育支出方式不合理
教育支出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即学费补助、收入补助和定额补助。学费补助不是直接补助给学生本人,而是补助给学校。收入补助实际上是政府转移性支出的一部分,它是通过福利性开支增加某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以相应提高其教育方面的消费。定额补助的目的,是让居民享受到一定数额的免费教育。
不同的形式对教育支出的效率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义务教育而言,最理想的方式自然是定额补助,这样可以使适龄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而我国目前对中小学教育拨款明显不足,家庭负担仍然沉重,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还存在失学儿童;对非义务教育而言,我国对高等教育的学费补助与其他国家相比仍然较高,国家应逐步减少对高等教育的补助,把节余下来的经费用于义务教育。
二、教育支出不足的主要原因
第一,从教育支出总量来看,总量投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力约束。虽然近几年GDP绝对数额直线上升,但由于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的项目很多,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安排财力时也难免“捉襟见肘”。此外,重复建设、政府机构臃肿,大量政府外收入游离于预算外,造成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不高,这些都是教育经费总量投入不足的原因。
第二,从投入结构来看,存在着三级教育结构不合理、地区投入比重不均衡等问题。从三级教育结构来看,基础教育涵盖了我国最广泛的受教育人口群体,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而高等教育更注重的是在此基础上的质的提升,是所谓的“精英教育”。在实际执行中,对基础教育投入过少,政府更多的看到的是高科技、信息化给社会带来的收益,并且期冀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达到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甚至超过部分发达国家,在这种目光和理念下,我们的教育正走向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
第三,从地区差异来看,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教育投入的大小也不同。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投入教育的经费相应较多,同时经费的其他来源也较为充裕。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教育经费主要由财政进行拨款,而财政收入本来就不足,使得经费严重短缺,进一步拉大地区间教育投入的差距。
第四,从义务教育领域来看,转移支付的平衡效应十分有限。为了缓解区域间义务教育投入和发展的不平衡,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纷纷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支出的力度。但是由于原体制的一些弊端使得发达地区受益颇丰,贫困地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范围划分不清,导致贫困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应有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三、完善我国财政教育支出的对策建议
1、从总量上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应加强税收征收工作,严格税收执法力度,避免逃、漏税,保证国家税收的足额稳定。
可以通过发行公债等方式扩大筹集教育资金的渠道,从总量上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篇10
市场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实现机制,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发挥着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但是,市场机制存在的市场失灵等问题不能有市场本身自发地控制解决,必须要由居于市场机制之上并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政府去解决,为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宏观资源配置和调控机制,这就是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支出内容的经济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它的历史使命就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公共财政的建立不仅仅是出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和效率,更是由于市场本身存在缺陷。因此,国家必须运用公共财政手段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从而实现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公共财政是市场机制的产物。
二、当前市场机制下公共财政存在的问题
1.相对于市场机制“公共性”的要求而言,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
我们知道,实行公共财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义务教育、公共设施和医疗保障是公共财政必须加大投资的领域,一旦公共财政遇到问题,只要是市场机制自身通过有效调控就能顺利解决的,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就不应该出面干预。而如果财政超越“公共性”范围,介入到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这样就会大大超出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对市场有效竞争产生损害,进而对市场机制造成破坏。但本应由公共财政供给,真正用于满足人们需要的,如义务教育、公共设施、医疗保障等公共项目反而得不到充足的资金保证,这就导致了财政职能不清,“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
2.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我国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超出财政预算的事时有发生,财政预算资金根本无法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特别是医院财政、教育等发展领域,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与此同时,财政预算中大量的资金却被用于许多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可以看出,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有关方面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提高重点领域资金比重。
3.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
政府收入机制的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税收的费化;另一个方面则是收费的“越位”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公共权力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从而导致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到分配领域,对相关领域的良好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屡禁不止,公共秩序得不到有效保证,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民主遇到了问题。实际上,这只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不仅仅会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而且还很有可能引发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还有可能会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因此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必须引起重视。
4.公共财政监督力度不足。
公共财政监督的关键在于制度的透明、明确和健全。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反腐倡廉,一直不断地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财政监督的覆盖范围不能适应在市场机制下公共财政发展形势的要求,同时监督的重点是公共收入,而忽视了对公共支出的有效监督。同时,由于财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并未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因此,使得很多违法乱纪问题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在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还严重影响了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在市场机制下加强公共财政的对策与建议
1.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今后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及时从那些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促进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只要是市场能够办得了,并且能够办得好的,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就不应该出手干预。盲目出手干预只会影响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作用的发挥,甚至会影响公共财政。所以,今后财政资金需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逐步转向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进而逐步提高财政对医疗、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2.改善财政支出结构。
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化是国家财政支出中必须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应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进而对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向和规模做出规定,同时还应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避免重点领域资金缺乏,非重点领域资金反而充足现象的发生,进行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应当首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特别是科学、教育、医疗保障等重点方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补充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从而使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这对公共财政作用的发挥是极为有利的。
3.规范收入机制。
规范政府收入机制不仅有利于规范税收的费化,同时还有利于解决收费的“越位”问题。我们要优先保证社会公共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确定公共财政收入的规模、形势和结构,建立健全以各项税收收入为主,必要的政府规费为辅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体系规范透明化。同时,政府征收税时要做到严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避免税收的费化,以及收费“越位”问题的出现,为各类企业开展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4.加强财政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公共财政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主要形式在监督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审计监督,能够获得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效率的真实信息,打击贪污、资金转移等不法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社会公共需要得到满足,从而保证政府行为规范,会促进公共财政体制规范化的建立。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财政是市场机制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然而,当前市场体制下,公共财政还存在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以及公共财政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发展,也无法确保公共财政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基于此,必须通过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促进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的发挥,改善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促进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化;规范收入机制;同时加强财政监督,只有这样,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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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预算管理体制存在很多不足
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来说,其各部分改革的进程存在着相应差距。与收支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相比,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相当程度上的滞后性。虽然目前我国在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取得了相应发展,但预算体制覆盖范围小,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仍没有解决。一方面,财政预算无法完全被政府财政收支工作涵盖;另一方面,内部约束无法成立,财政预算管理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管,使得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得不到解决。
2.2财政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存在局限性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政府收入体系并不十分完善,而财政税收体制结构也存在相应不足。根据目前各级政府收入分配情况来看,大致呈现“向上集中”的趋势,地方政府与中央收入划分的缺陷,不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宏观调控的实现。同时,目前的地方财政税收体系并不完善,其结构也不合理。地方税收受中央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导致其稳定性较低,且地方税收入的规模也相对较小。
2.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中的一项核心任务。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但目前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部分单位和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虽然在我国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成立了民主理财的领导小组,但其成员很多都是由领导指定的,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根本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3加强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决策
3.1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税收体制
财政体制改革应与各级政府的事权相对应,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明确各级政府层级的前提下,必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首先,从财政支出的角度来讲,要使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的支出比重变得合理化,就应适当地增加省级政府和中央的直接支出责任,达到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和支出责任的目的。其次,从财政收入角度来看,应合理划分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科学合理地提高中央政府的收入比重。
3.2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体制
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关键在于将财政预算方案的执行与预算的编制进行有效分离,有效地预算和规划好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协调好短期预算规划与中长期预算规划,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财政预算体制。逐步调整和扩大预算范围,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要想建立完善的预算体制,还必须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和社会资本预算等方面的内容,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中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所涉及的财政税收活动,以达到保证财政预算,真实反映政府部门的实际财政税收的收支状况的目的。
3.3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
要想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一方面应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合理搭配专项转移支付与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处理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另一方面,还应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造合理公平的资金分配体系。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对推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前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加大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和直接支出,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压力;规范管理地方政府的支出,给予适当的财政权力,控制好财政自由。
篇12
(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法治建设工作较为弱化,很少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机制,从而导致了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的权限划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此外,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也缺乏必要的管理监督机制,他们在某些领域中享有过于自由的裁量权,严重损害了我国财政税收司法机关的执法权威性。这些都是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缺乏可靠的法律保障的集中体现。
(三)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不仅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还缺乏必要的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来提供监督与管理工作。此外,我国现有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仍然有着较大的差异性,缺乏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与使命感,对于一些违法违纪现象常常会监督不力。当然,我国最近这些年来也在对财政税收监管机构进行人员精简工作,从而大大削弱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严重影响到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对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方面也存在着监管不力的问题,从而无法对我国财政税收事业的均衡发展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也无法促进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分设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对于税务机构的设置是有着不同的区分的,基本上都是设置为国税和地税。但实际上,这种税务机构的分设反而增加了我国的税收征收成本提高,因为这是分设的机构必须配备一定的办公设施与工作人员。此外,国税与地税由于各自不同的利益而对纳税人有着不同的征税要求与标准,反而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有时还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路径
鉴于以上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尽快对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选择一个合适的问题解决路径,从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从而导致了该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尽快摆脱掉传统集权、分权循环的不良体制影响,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降低人为的作用力,适当的放权,尤其是要把中央的集权适当的分散到地方政府的手中进行管理,只是地方政府在实行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应该以中央的税收政策作为主要导向,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定与实施权利。当然,中央政府在放权的过程中,也应该做到适当有度,切不可过大,也不过小,要让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一种默契的财政税收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中央与地方处于一种健康、和谐的财政税收管理关系之中,让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管理权限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从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因为他们是直接的参与者与实际执行者。那么,这就需要我们尽快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就需要我们首先建立一个较为规范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强化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这些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并努力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避免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此外,我们还需要对这些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评估措施,优化其知识结构,建立相关的评估管理政策,让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我国现有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效果,为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营造出一个更为宽松的财政发展环境,让这些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获得更佳的工作环境,及时巩固自我发展的能力,真正为人民提供优质的财政税收服务。
(三)建立一个合理的财政税收管理与服务体系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合理界定并不断扩大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好各种社会经济资源来强化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并结合我国实际的经济发展状况来重新调整财政税收收支的范围,科学划定税负的比例,把我国财政税收的管理工作纳入到预算管理范围以内,调整各种不公现象,降低各种不良因素对财政税收收入的影响力,建立一个较为长期有效的健康发展的财政税收管理与服务体系,并建立一个合理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让一般支付和专项支付实现二者的合理搭配,不仅可以合理分配资金,还可以稳定资金来源,并通过建立一个资金分配体系来确保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合理、公平和公开。
(四)建立资金协调机制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国财政税收资金很多情况下都是应用在公共事业方面,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我国必须尽快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这就需要我们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和机构整合各种财政税收资源,尽可能的对各项财政税收项目进行公开、透明化的管理,并加大对相关事业的扶持力度,利用财政税收管理的优势来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提升财政税收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与效益。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一个相关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支持与使用来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全程式的跟踪与管理,切实让财政税收资金得到切实有效的利用。
篇13
2011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比2008年底余额增长了一倍。和财政收支的对比,2010年整个财政收支规模大概在9万亿。在宏观紧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现金流减少,以云南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发生违约,引发了各界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关注和讨论。由于80%的地方债来自银行,人们对1990年代的大规模银行不良贷款记忆犹新,再加上这部分债务是公众以前接触不到、无从获知的债务,用途上也不为公众知悉。因此对潜在金融风险和经济紧缩的担心,也就随之而来。2009年开始以希腊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债务较多,我国是否也存在相应的问题,风险控制是否存在更大的问题?因此,2011年看空中国的调子非常高,主流观点认为中国经济没有不着陆的可能性。
一、地方债“短债长投”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相关资料(见表1),2010年底10.7万亿的地方债余额中,已经支出部分为9.6万亿,其中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农林水利这四项基础设施的部分为7.4万亿,占到77%。再加上教科文卫和保障性住房支出,金额达到8.3万亿,占到87%。若把教科文卫支出看作软性基础设施投资,则总体上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投向基础设施。例如,高铁、地铁、高速公路均属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周期较慢,而且建设完成后也不一定能立即产生效益,出口入口配套设施等一些软体设施还需设计,不一定能马上投入使用,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性债务所进行投资的现金流回收周期相对来说应该是较长的。
接下来要考察的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债要求问题。表2显示,至2010年底,1/4的债务1年内到期,超过1/2的债务3年内到期。这与前文所说的基础设施投资的回收期长产生了矛盾。一般来说,基础设施投资在3年内产生现金流比较困难,很多工程可能都还难以完成。这意味着这些债务的还本付息都要通过其他财政收入来源来支付。倘若这些基础设施是必要的,那么如此短的还款期限就是不合理的。即便这些债从长期来看不存在问题,但是偿还期限过短,暴露了融资投向和现金流的不匹配问题。
地方政府性债务反映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的长债限制,地方政府无发债权的问题。2009年开始,有由财政部的2000亿地方债券额度,与基础设施投资的6万亿比较,这是个很小的额度。图1是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地方债余额和投资的比例的趋势图。这一比例在20世纪50年代时大概是4~5倍,现在到了8~9倍左右。比较中国的情形,如果按每年6万亿地方政府投资,那么债务余额可以为30万亿左右。从这个角度来看,10万亿地方政府性债务就不是一个特别大的数字了。
二、我国公共债负并不高
那么,如此高的债务是否会对经济产生冲击?风险有多大?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需要看看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图2考察了财政收入和GDP的关系。1998-2011年13年的数据表明,财政收入比GDP增幅快。这里又形成一个悖论,一般人们是不担心富人借债的,但是我国政府似乎是个例外:一方面其收入增长迅速,而且掌握了大量的经济资源,而另一方面人们却很担心政府的债务负担。这一担心,在直觉上是有悖常理的。因为从数据上看,政府的债务因其收入增长较快,应不会构成债务危机的问题。
再从债务余额的角度进行分析,图3为政府部门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债务余额包括了中央和地方的负债。大约自2002年以来,中央部门负债一直保持在一个较平稳的水平。地方债务是由审计署直接报告结果的,从这个结果可以看出,地方的债务近几年有所上涨。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债务负担近年来略有上升,总体债务从2005年的37%上升到2011年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