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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对儒家来说,成功解决争端的关键不是维护受害者权益或判给无过错方以损害赔偿,而是用道德规则教育当事人。这些规则中蕴含有中庸和忍让思想。中庸思想防止人们采取直接冲突或极端措施(如诉讼或暴力)以捍卫自己的权利。忍让思想不让人们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怕自己有权享有。如果人们遵循这些思想,他们就会始终为他人的需要和感受考虑,并运用自制来防止争端。君子不与人争。他不应只为自己利益,尤其是当这样会使他人受损时。追求物质利益要让位于保持和谐。道德的基本规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照着做,当然不会有争端。进一步讲,儒家思想的本质是完善自我。即使他人没做好,君子也要做好。儒家相信每个人最终都能被教育成君子。儒家愿意接受任何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以向他人证明自己是怎么做的。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被教育成君子,争端也就会变少,即使有一点也能很好地加以解决。按照这种世界观,原始的和谐是完美的。任何变化都只会扰乱它。其实,孔子是古代最著名的中国传统思想家。他曾承认自己只在传播传统思想而没有创新。他也曾自豪地指出他所推崇的礼是周代的东西。在一个封闭的条件下,习惯成了规范人际关系的最好准则。在社会或经济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仅靠遵循习惯来避免冲突。这样,习惯就更为人所接受,因此社会和谐就得以维持。正如儒家看到的,一个人与不同的人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他们关系的改变而改变,而礼则明确了他们待人接物的适当方式。如果人人都接受儒家规范并遵循礼,社会将会和谐。那么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将是教育人们遵循礼并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但是,如果有争端,解决它的过程将被视为一次对冲突各方进行道德教育的机会。其目标是教人怎样按礼去做。
三
道家的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他们从不细化人们为人处事的规范。但同其他学派一样,道家也带有和谐思想。这不难理解,因为儒、法、道三家都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对道家来说,事物的初始阶段是最好的。这种见解并不少见。事实上,在每个文明的神话时代,和谐常被颂扬以充当自然秩序,也被用在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特别是在道、儒两家看来,就是这个被颂扬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和谐。对道家来说,与自然保持一致,与他人保持和睦关系,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与他人发生争端,会受到公众的谴责。道家以自制作为必要元素来构筑和谐社会。老子提出,人应尽量无欲。因此,他们不应斤斤计较。老子视争端为坏事。他为人们给出指导性原则。老子描述的理想社会没有争端。从其字面理解,可以认为是每个人过着完全隔离、不与他人来往的生活。不鼓励为私权斗争。老子主张,如果没有争端,大家会很开心。尽管说人不应为私权斗争,但他在表达这一意思时态度并不拐弯抹角。他相信做出忍让的人最终将拥有更多。天道偏爱保持自然,越无为越能持久。其实,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才是顺应天道的。这一思想称为“天道无为”。原则上应是:“不要发生争端,采用调解。”根据老子的说法,法律没必要存在也不会被接受。建立理想社会的第一步就是摒弃法律。其思想是为了让人回归到天真状态。这可能是自然法的中国版本。尽管认为天道无情,老子仍主张天道老是偏袒好人。因为制定法律是为了颠覆天道,如“损不足而奉有余”,这与天道是相违的。因此应摒弃法律。庄子也持同一观点,不过,一个人如果犯了错或贪得无厌,最终仍将被上天惩罚,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四
墨家推广其“兼爱”思想。他们表示,爱他人必将最终让全体受益。这种态度的根源在于墨家对人性的信任。人们存在争端有两个原因。其主要原因是人是自私的。由于自私,人们为扩展其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哪怕伤害他人。另一理由是辨别是非没有标准。当存在不同标准,争端就不可避免。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要么是解决,要么仍用坚持天道的预防争端规则。正如墨家所理解的,这一规则是“兼天下而爱之”。
篇2
儒家德性论的基础是人性论。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孟子主张性善论。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闭儒家德性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是“天人合德”。认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本原在天,是天的本质属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因而。第一,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秩序和行为规范的道德纲常。是天经地义的。第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一切行为都是以天为最根本的法则的。第三。人类社会道德效法天的自然之道,体现天的“生生之德”,因而维持社会最和谐、最稳定的秩序。总之.儒家德性思想植根于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之中.又全面渗透于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对中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孔子是儒家德性理论的创始人。他的德性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出了德性的总括——“仁”
“仁”是孔子德性思想的核心内容。孔子对“仁”的用法极其灵活.每次针对不同的学生的不同问题从不同的方面对“仁”做出解答,赋予其不同的意义。“仁”的根本含义即“爱人”。“樊迟问仁。子日:‘爱人’。”“仁”是以对人的真诚之爱为基础。爱人的基础是真诚的情感的培养.孔子深刻地批判一切假仁假义的行为。“巧言令色。鲜矣仁”用。“刚、毅、木、讷近仁”。“仁”是人心的自然流露。非“直”无以为“仁”。“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血缘之爱.生而具有,情深意切,这种深刻的爱护之情才是为仁的根本。但这还不是仁爱本身,仁爱并不仅仅局限在血缘家庭之中.必须扩充出去。“泛爱众而亲仁”以至于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甚至进展到“民胞物与”.把整个世界都当作是其自己的生命内在构成。“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君子成人之美”。仁的根本目标是“立人,达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样,仁爱之心,就不再是软弱的情感.它有着深刻的正义感.有着宽宏的力量。
其二.概括了德性的内在规定——“忠恕”
子日:“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日:“唯。”子出,门人问日:“何谓也?”曾子日:“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㈣(《论语·里仁》)“忠”是尽其在我.对人要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孔子提倡“与人忠”旧,反对“为人谋而不忠”;恕是推己及人,人己统一,孔子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是为人处世,实现“仁”的美德。“忠恕”的具体内容就是五德: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日:“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日:“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孔子认为,能做到这五个方面:庄重,宽厚,诚实,勤敏,慈惠,就是有了仁德。
其三.指出了德性的层次——圣德、仁德、凡人之德
在孔子看来,德性是有层次的:子贡日:“如有博施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日:“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要使别人站得住:自己要事事行碍通.同时也要使别人事事行得通。能够就眼下的事实选择例子一步一步的去做,可以说是实践仁德的方法了。
德性的第二个层次是仁德,这是君子所具有的德性君子应具有宽恕的德性:“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旧君子应具有中庸之德。君子应群而不党。“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如此等等,做到这些才算是个君子。圣人之德是德性理想,君子之德是现实德性。
德性还有第三个层次是凡人之德.那就是一般人可以具备的德性。孔子虽深受弟子爱戴,但孔子认为自己是一个凡人。还不具备君子的德性。他说:“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从这也说明,一般人不做君子.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德性
二、盂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义、礼、智四位一体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人之深层细微的心理情感活动寻求仁爱之心的内在根据.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他提出仁宅义路、居仁由义,从内在与外在、基础和行为的统一确立了“仁义”道德的根本内核和道德人生的基本取向
孟子从孔子那丰富庞杂的概念群中将仁、义、礼、智提取出来,重新规定,称之为四德,以此作为伦理哲学概念内核。标识道德之善。孟子从人性善的角度探讨四德的根源.认为四德是人的本性,“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噬就是说,“仁义礼智”四德是人内心所固有的.它发端于人之善。他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四德的基础,认为四德来自人们的四种心理状态:“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他从人自然内在地具备“四心”的意义上认为.人之为人在于人之有仁义礼智四德:“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旧他又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他是以仁义礼智道德作为人的本质规定之所在。他从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角度探讨四德之l'n-J的联系:“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仁义札智四德是他的伦理哲学中最重要的四个范畴.以四德为骨架而建立起来的逻辑结构就是他的伦理学的整个体系。
孟子认为.仁和义作为德性.其表现形态和层次是不一样的。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仁是内在的,深层次的,义是外在的,浅层次的。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求知。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仁义礼智四德在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闭。“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当人的生命和幸福与道德理想、原则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的幸福和生命去捍卫仁义道德。所渭“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嗍此即“以身殉道”。这是孟子伦理思想中光彩夺目的一页。也是孟子精神最具感染力的地方。
此外,孟子还提出了存心养性、反身内省的德性修养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_捌由于修养之道在于从“心”内求,因此,在道德实践上,孟子主张“反求诸己”。他说:“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罚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
三、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居敬、穷理、省察
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是建立在“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提倡德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与美好的社会秩序。
朱熹首先对“理”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物之“所以然之故”或物之“所以为是物者”,是物之规律;二是物之“所当然之则”,是人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三是物之必然即“自不容已”者.“非人之所能为也”。朱熹认为,“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都是“非人之所能为也”的必然。他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象貌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其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pt他认为德性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他把“理”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德性。他说:“未有天地之前.先有此理”.理是先于天地、先于人类丽存在,这种超时空、超感觉的“理”是字宙的主宰。一切伦理道德准则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问者.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明。他说:“理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是天地万物至好底表德。”嘲“其中含具万理。而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名之日仁、义、礼、智。”这就是说,“理”不仅是诸种事物的根源,是根本的理,同时又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最主要的德性原则是仁、义、礼、智。要达到“理”的德性境界.必须做到“居敬穷理”。“居敬”就是做事专心致志。谨慎小心,不受的干扰,不丧失心中的“天理”;“穷理”就是“格物致知”,即接触事物,研究掌握其道理。他认为将君、臣、父、兄、弟、夫、妇、事师长、交朋友等不同的角色。规范在仁、忠、慈、孝、友、恭、和、柔、礼、信等方面,这种规范是先天的,符合“天理”的。每一个角色都应当严格遵守。“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只有恪守这种一一对应的伦理规范.整个社会就能顺应天理.因而也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社会就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朱熹主张重德轻欲,认为人欲是罪恶的,而天理才是崇高的。“夫人只是这个人。道只是这个道。岂有三代汉唐之别?但以儒者之学不传.而尧、舜、禹、汤、文、武以来转相授受之心不明于天下.故汉唐之君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此其所以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这就是说,尧、舜、禹三代帝王心术是天理流行,社会上所有的现象都是至善的、光明的:而三代以后的帝王,心术都是人欲之私.社会的一切现象也都是混乱、黑暗的。而治世的目标就是铲除三代后的人欲、恢复三代的天理。他强调天理并不是要消灭人欲,而是要使人欲服从天理,人正当的欲望是与天理相符合的.只有不正当的欲望才与天理相违背,这时只要统治者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只要把握好一种尺度.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这样.世界就将处于一种美好的境界。
在治国德性上他提倡“仁者爱人”。他认为,求仁是人的道德修养的目的.只有战胜了人欲,恢复了天理,便叫做仁。“仁是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阅。他认为只有实行德治,统治者才能使天下归心,才能以静制动。也才能“以寡而服众”。
朱熹还特别重视道德修养。认为“私欲净尽,天理流行”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是圣人。人们应当以圣人作为修养的模范、标准。他认为加强道德修养应该积极促使青年实践、立志、坚毅、用敬、求知、践实。他说:“学者大要立志。”对于立志.朱熹认为“为学须先立得个大腔当了。却旋去里面修治壁落教绵密。”闻“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闻。立志是朱熹求知进学的出发点.因为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识得道理原头.便是地盘。”嗍不然.则无从下手。道德修养贯穿于人的始终。而学校之道德教育对于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朱熹将学校划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小学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忠”、“孝”、“悌”、“信”等一般的道德伦理规范“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大学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之上“明其理”,即按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
篇3
在西方,“传统已将诉讼留给律师,希望他们在法律基础上解决商业纠纷。”对一些西方人来说,中国观念不可接受:法定权利怎么能放弃?普通法的基本原则,正如胡曼所言,是“财产、权利、义务不受限制。”法院给出的判决“要么让你什么都有,要么让你一无所有。”即便平等规则也不能改变基督教义。如果有争端存在,诉讼方式就会被采用,而且案件判决取决于当事人的实力。在法院系统流行一句话,“公众关注的不是鼓励当事人尝试和平解决以达到最轻微的利益调整。”因为“在社会大众看来,这种解决方式是懦弱的表现,”而且“正义也不会因此而实现”。但是,对追求提高审判效率的西方人来说,中国模式是一个潜在的思想宝藏。
值得肯定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从没丧失其影响力,甚至在以后也是如此。的确,它在过去曾受批判,而且1949年之后出生的几代人都没有受过它的教育。但是,一名北京官员承认,在那样无法无天的时代,“传统”在处理个人和商业纠纷上起着部分作用。因此,对这样一种有着极大影响力和反弹力的文化的深入理解,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还有利于提升解决现代争端的水平。
在传统中国,厌诉历史悠久。有不少谚语反映了这种态度,如“饿死也不当贼:烦死也不告状”、“想活别打官司,想死别进地狱。”其原因之一是诉讼人遭衙门的讼师和衙役盘剥,衙役和走卒就靠这个吃饭。另外,规避诉讼也在一个比较深的层面上反映了中国的文化和哲学。不同的哲学流派在避免争端上都持认同态度。他们认为争端(当事人各方冲突的表白)扰乱了社会的和谐秩序和宇宙的总体秩序。因为,按照中国人的世界观,人与自然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无法分离的整体而延续存在和谐或一元的思想,被中国人不断变化地加以表达,来强调其主旨。
因此,用于解决争端的诉讼方式受到批判。毫无疑问,儒家在这一点上起了主要作用,道家、法家、佛教和墨家也涉足其中。除了佛教是起源于印度的,其它流派都可在中国早期哲学著作《易经》中找到根据。在《易经》中,诉讼方式受到批判因为它最终给有关各方带来灾难。这给传统中国争端解决定下了基调。
但不能认为中国哲学一层不变。就拿儒家为例吧。汉代的儒家与孔子自己的哲学有相当不同之处,它与宋代的儒家也有区别。尽管如此,他们有一点还是一样:即应避免诉讼。在此,我们可以把不同时代的儒家看成是一派。在讨论其它学派也可以这样。但也不能认为所有的儒家都反对诉讼。有一些就认为诉讼不可避免,甚至认为诉讼有好结果。他们的观点也应加以考虑。
一、和谐
歌颂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题。人们只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就有可能和谐。因此,传统中国的司法官吏的作用就与现代社会的法官不同。司法官吏的首要任务是教育人们注意举止。据说,在舜帝任命皋陶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法官时,任命一词强调的就是后者有教人法律的职责 。司法制度的最终目标,按照孔子的说法,就是营造一个没有争端或犯罪、更适于居住的社会。采用法律或惩罚是想建立一个没有这些东西的理想社会。在汉及其后的朝代 ,政府都变相地采用法律。他们都认识到法律存在的切实需要,认同仅靠教育和道德引导不足以使人们具有良好形为。而法律则能够。
不同学派都歌颂和谐。荀子,孔子的一个追随者,将它与社会结构的调整联系在一起。他说,人类拥有至关重要的呼吸、生命和知觉,再加上一种道德与正义感。这就是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物种的原因。在体力上,他们不比一头公牛厉害,在速度上,他们比不上马:但马和牛却被人役使。为什么?我认为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形成社会而动物不能。人为什么能形成社会?我认为是由于社会分类。社会划分怎样转化为行为?我认为是因为人类的道德与正义感。因此,如果他们的道德与正义感应用于社会分类,和谐就会产生。如果在种类间存在和谐,就会产生联合:如果联合,就会产生巨大的体力;如果有巨大的体力,真力就会产生;真力产生,就能战胜万物...如果社会不是基于社会划分而形成,就会产生争端;如果有争端,接着就发生无序;如果存在无序,就发生支离破碎;如果存在支离破碎,就会出现软弱;如果存在软弱,就不可能战胜万物。这就是为什么即便在最短时刻也不能忽视规距和道德原则。
在这里,道德和正义促成社会和谐。其结果使社会结构形成。
在传统中国,“个人被融于社会,并附属于群体与和谐观中。”和谐观假定社会最初处于万物各得其所的完美理想状态。这种状态后来被打破。为保持和谐,必须顺应天道。以这种天人合一观,人道最终得到天道的预兆。这种思想至今仍具有影响力。
对中国人来说,社会和平不意味着每个成员的主体权利得以协调。他们认为,正如西方人所说的,社会不是为个人利益而存在的:它早就有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它一直处于和平状态 ---除非其中一分子打乱了它。
这给中国式的争端解决提供了哲学基础:争端或冲突是坏事因为它扰乱了和谐,预防争端比事后解决要好。
二、儒家
因为在传统中国社会仲裁较多,儒家思想常被借用。对儒家来说,成功解决争端的关键不是维护受害者权益或判给无过错方以损害赔偿,而是用道德规则教育当事人。这些规则中蕴含有中庸和忍让思想。中庸思想防止人们采取直接冲突或极端措施(如诉讼或暴力)以捍卫自己的权利。忍让思想不让人们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怕自己有权享有。“忍让反映了群体优于个人的思想,它要求冲突双方相互妥协以重建公平。”
如果人们遵循这些思想,他们就会始终为他人的需要和感受考虑,并运用自制来防止争端。君子不与人争。他不应只为自己利益,尤其是当这样会使他人受损时。追求物质利益要让位于保持和谐。道德的基本规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照着做,当然不会有争端。进一步讲,儒家思想的本质是完善自我。即使他人没做好,君子也要做好。儒家相信每个人最终都能被教育成君子。儒家愿意接受任何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以向他人证明自己是怎么做的。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被教育成君子,争端也就会变少,即使有一点也能很好地加以解决。
儒家道德规范对外表现为礼。歌颂礼反映了儒家传统思想。“礼的普遍效力基于古代圣贤开创天人合一的事实而产生”。
儒家的世界观实质上是静态的。否则,古代圣贤的智慧无法形成规范后代人行为的礼的基础。按照这种世界观,原始的和谐是完美的。任何变化都只会扰乱它。其实,孔子是古代最著名的中国传统思想家。他曾承认自己只在传播传统思想而没有创新。他也曾自豪地指出他所推崇的礼是周代的东西。在一个封闭的条件下,习惯成了规范人际关系的最好准则。在社会或经济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仅靠遵循习惯来避免冲突。这样,习惯就更为人所接受,因此社会和谐就得以维持。长者被视为权威,因为他们似乎知道地更多。这种假设是产生服从权威的态度的原因之一。
正如儒家看到的,一个人与不同的人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他们关系的改变而改变,而礼则明确了他们待人接物的适当方式。如果人人都接受儒家规范并遵徇礼,社会将会和谐。那么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将是教育人们遵循礼并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但是,如果有争端,解决它的过程将被视为一次对冲突各方进行道德教育的机会。其目标是教人怎样按礼去做。
三、法家
在战国时期,法家的中心思想是强国。每个诸侯的欲望都是称帝。为了达到这一点,法家提出“法治”原则,其含义是要求人们必须遵守国法,不做法律禁止之事。人们之间的争端会削弱一个国家。为打赢官司,冲突各方需要花费时间和资源。如果有过多的人际纠纷,国家的终合国力只会锐减。为了强国,法家采取防止争端的严厉措施。
争端预防也与法家的以法为本思想有关。商鞅认为,人类社会最初并无法律,因为古代的人过着一种简朴的生活。后来,人们倾向于拉关系并开始扩展其自我利益。结果,冲突和争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社会上的强者和多数人在弱者和少数人面前占有优势,并利用后者。为避免冲突和争端,古代圣贤基于规范人际关系的目的而制定了法律,限定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并区分了所有权。按照这种理论,争端预防是法律的目的之一。法律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工具,按照慎到的观点,它是良好行为的标准。尤其是它强调了所有权和财产权的重要性。他说:“一兔走,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按照慎到的观点,争端预防的成功取决于所有权定义的范围。法律应尽可能细化,不给争端留有空间。
正因为强调争端预防,法家对争端解决就不是特别关注了。在理论上,考虑这个问题没有必要。有一套好的法律,就不应有争端。哪里有争端,哪里就应按照法律解决。当事人打官司的好处是判决的基础。如果没有法律来控制局面,那么法律就应进一步完善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其目标就是对未来出现类似问题进行预防。
四、墨家
虽然总的来说,墨家 思想不被诸侯所接受,在战国时期它还是很有影响力。墨子,并不明确表示人们不应与他人存有争端。虽然如此,我们仍可推断他是颂扬和谐的。到墨子时,中国正处于动荡之;“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
因此,冲突和争端不可避免。墨家相信痛苦只有一个原因:人们相互不爱惜。为解决这个问题,墨子主张人们应。如果这样,社会就会出现“强不持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的局面。在这个什么都不会出现的社会里,就不应再考虑诉讼,事实上也没必要了,因为总体上人们将不存在一点争端。
墨子不光嘴上说,也将其主张付诸实践。在战国时期,他们组建了一个高度纪律化的行动组织。其首领称为巨子。其它成员称为墨者。巨子对他们发号施令,也能处决他们。其目地是改造世界使之更利于居住。
应该指出,墨家采用了一种功利的观点来推广其“兼爱”思想。他们表示,爱他人必将最终让全体受益。这种态度的根源在于墨家对人性的信任。人们存在争端有两个原因。其主要原因是人是自私的。由于自私,人们为扩展其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哪怕伤害他人。另一理由是辨别是非没有标准。当存在不同标准,争端就不可避免。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要么是解决,要么仍用坚持天道的预防争端规则。正如墨家所理解的,这一规则是“兼天下而爱之”。
墨子用一种悲观的论点看待人性。他不认为人们没有外界干预就能考虑周全。在这一点上,他与法家是一样的。但这两个学派的解决方案各有不同。法家采用惩罚,墨子采用诱导。墨子主张,诱导最终可使人人都彼此爱惜(“兼爱”)。
五、道家
道家的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因为道家关注的不是人际关系,他们从不细化人们为人处事的规范。但同其他学派一样,道家也带有和谐思想。这不难理解,因为儒、法、道三家都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进一步讲,这也涉及其对衰退的偏好。对道家来说,事物的初始阶段是最好的。这种见解并不少见。事实上,在每个文明的神话时代,和谐常被颂扬以充当自然秩序,也被用在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特别是在道、儒两家看来,就是这个被颂扬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和谐。
对庄子来说,与自然保持一致,与他人保持和睦关系,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与他人发生争端,受到公众的谴责。道家以自制作为必要元素来构筑和谐社会。正如老子所言,“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
人们存有争端是因为他们有欲望并不知足。老子提出,人应尽量无欲。因此,他们不应斤斤计较。老子视争端为坏事。他为人们给出指导性原则,而不直言其主张:“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老子描述的理想社会没有争端。从其字面理解,可以认为是每个人过着完全隔离、不与他人来往的生活。不鼓励为私权斗争。老子主张,如果没有争端,大家会很开心。尽管说人不应为私权斗争,但他在表达这一意思时态度并不拐弯抹角。他相信作出忍让的人最终将拥有更多。天道偏爱保持自然,越无为越能持久。其实,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才是顺应天道的。这一思想称为“天道无为”。因此,天道损有余而奉不足。避免诉讼的最终会获胜。总的来说,原则上应是:“不要发生争端,采用调解。”
根据老子的说法,法律没必要存在也不会被接受。建立理想社会的第一步就是摒弃法律。其思想是为了让人回归到天真状态。这一观念产生的理由是是“法令滋彰,道贼多有。”这不是法律虚无主义。老子并没有说不应遵循规则。起码天道是必须遵守的。其基本精髓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可能是自然法的中国版本。尽管认为天道无情,老子仍主张天道老是偏袒好人。因为制定法律是为了颠覆天道,如“损不足而奉有余”,这与天道是相违的。因此应摒弃法律。庄子也持同一观点,他主张“避斗折衡,而民不争”。
并不意味着这遵循规则的人将情况更好。一个人如果犯了错或贪得无厌,最终仍将被上天惩罚,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六、佛教
佛教在汉朝以后对中国产生影响。据说,在公元381年左右,中国西北部的大多数人都信佛。一个出家三次的皇帝还宣布以佛教作为国教。尽管中国的儒家势力更大,佛教仍在汉--唐哲学发展中占统治地位。佛教起源于国外,其法律观与儒、法、道三家截然不同。
在某些方面,它类似道家。其中心思想是提升自我以求完美。它与道家一样,都不关注人际关系。好像它也不追求和谐。但和谐思想在佛教世界观的发展中也很重要。宇宙的每个单一部分的成长都依赖于其它部分,因为它们全都是紧密交织的的。为达到完美境界,人和其所处的宇宙必须融合。如果宇宙不和谐,这就不可能发生。因此,没有和谐就不会有提升。
带着对和谐的颂扬,佛教试图避免一切争端。用佛教的话就是“出家人与世无争。”
七、儒家关于诉讼的观点
尽管儒家哲学具有很大影响力,但现实中的社会不可能和谐,争端也是不可避免的。凭借其巨大影响力,儒家思想自汉代以来成为正统学说。大体上儒家规则被人们接受。四书五经也成了判断民事活动的客观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中国的好官,首先要是个儒家。因此,儒家的厌诉与传统中国的争端解决习惯高度相联。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儒家提出儒家模式在现实中行不通。
在传统中国社会,“只有职责而无权利,只有家庭而无个体,只有干涉而无自由,只有特权而无平等,只有忍让而无争端。”它不像西方的“法治”观那样“注重社会本位、保护弱势群体”。它只“考虑贤人标准”。这也是它为何在实践中常被滥用的原因。这种制度在一个只存在君子的理想社会里可能行得通,但它希望人人都能自制和无争则不现实。在传统中国,“权利不是西方人认为的那样绝对、固有和不变。在中国,随着相关权利改变,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相关职责也发生改变,条件也在重新定义权利。”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大小取决于他的道德和社会地位,因为强调职责,个人权利保护就显得不足。因此,居于高位的人欺压无权的人就很常见了。就算现在,中国社会的最新权威研究仍表明:
在描述争端时,信息显示人们支持传统儒家模式,强调群体利益和维护宇宙和谐,表示喜欢仲裁、不想打官司。而在现实中,法律行为被描述成追求个人利益为权利关系竞争和倾轧。
在传统中国,官吏被称为“父母官”。其任务之一是保护普通人。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官“都以海瑞(明代的一名法官,以“在解决财产纠纷时为着穷人”而闻名)为榜样。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反其道而行之。自从推行儒家模式以来,设圈套是常有之事。因此一些儒家摆脱常规方法不足为奇。这些人赞同用诉讼解决争端。明朝大臣邱浚认识到“人们有欲望是自然的。因此,避免诉讼是不可能的,应采取诉讼。”清代大儒崔述也持类似观点。他主张“每个人类社会都存在诉讼。当人们相互交易,诉讼是常有之事。这是人性决定的,不可避免。”这代表了不同于传统模式的一种争端解决的观点,它承认冲突和争端是自然的。事实上,相同的观点早有耳闻,但由于传统中国的争端解决基础,它不被广泛不接受。
初看,崔述似乎提出了一个争端解决的理性观点。但深入研究,我们就会发现他的理论也保留了传统的东西。其目标也是构筑一个没有争端的理想社会。根据他的理论,是否有争端,取决于行为正当(不是合法)与否(不是非法)。如果正当方总是胜诉,不正当方总是受罚,就没人敢做坏事。如果没人做坏事,就不会有争端。要是这样,一个理想社会不用斗争就能创建一个。一套理论给官员强加了一个少不了要与正统观点相联系的繁重的职责。但这儿的重心变了。官吏不应以个人身份卷入本已交给他们查办的事情中,他们应站在正当方的立场来解决争端。因此,就有必要培养协调能力。
八、结论
篇4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灵枢·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此后,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导致各种心理障碍,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或以心为思维器官,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与灵魂离为两物,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中国人所谓之心,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而就此现实世界,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如《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类经·藏象类》中说:“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脏腑百骸,唯所是命,聪明智慧,莫不由是,故曰神明出焉”。
3.2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的,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
4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道治其心。”
4.1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心理平衡、适中,做人不狂不狷,处事无过亦无不及,态度温而不厉,情绪乐而不,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说:“欲先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才能气盛神全。李认为“心静则万病息,心动则万病生,延年不老,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正如《医源》所说:“如能清心寡欲,则情不妄发,致中致和,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诚意,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少思寡欲,知足知止;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庄子·天道》说过:“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甚者导致精神崩溃,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禅非宗教,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除妄念,破法执,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人才能消除烦恼,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一切皆空”。佛教认为,只有认识空性,达成空观,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得到解脱[9]。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生存就是苦。因此,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令独处一室,扫空万缘,静坐月余,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莫要于怡养性真,慎调饮食,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超级秘书网
5小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促进人的心灵成长,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开创了“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慰丰1开展医学文化史的研究[J]1中华医史杂志,1997,27(4):193~194
[2]葛鲁嘉,周宁1从文化与人格到文化与自我[J]1求是学刊,1996,1:27~31
[3]钱穆1灵魂与心[M]1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8~19
[4]张福利,车离1古典二元论与心身分立[J]1医学与哲学,1992,2:34~35
[5]景怀斌1传统中国文化处理心理健康问题的三种思路[J]1心理学报,2002,34(3):327~332
[6]周天庆1论儒家伦理中的情感因素[J]1求索,2007,5:142~144
[7]杨德森1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与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J]1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2~8
篇5
马克思通过对人的价值生命、感性世界及人的创造活动与实践关系的肯定,对其哲学思想体系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探讨,这种探讨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马克思针对哲学史关于偶然性认识论的规定进行了明确。他通过研究分析,确定了偶然性在本体论方面的意义。该意义的确定,标志着两种哲学思想上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即伊壁鸠鲁将偶然性确定为本体论范畴,而德莫克里特则将偶然性确定为认识论的范畴。它的意义在于,在哲学研究的模式上强调了偶然性的本质、本体属性,必然性则是偶然性的外部条件,而且需要不断地被否认。其次,马克思在哲学研究中,对伊壁鸠鲁哲学中的伦理学原则进行了吸收与改造,把人确定为一种价值生命在现实中的存在。马克思赞同伊壁鸠鲁的一种观点,即将伦理学的原则贯穿于哲学中,将哲学作为人享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境界。马克思认为,伦理学是哲学体系中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才能获得人的价值生命,也就等于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同时,马克思并不认可伊壁鸠鲁的悲观主义思想,致力于消除其哲学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对感性生活赋予能动性的创造,将感性生活当作人的价值生命创造性的体现。最后,马克思借鉴了伊壁鸠鲁关于原子偏斜观点,对感性世界中存在的矛盾进行了探讨,从而对实践在生命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确定。哲学认为,黑格尔的现象学说的矛盾在于,其未将应有的原则,即将精神生成方面的辩证法贯穿于哲学体系之中,这就使体系和原则产生了矛盾。该矛盾表明了黑格尔对其提出的原则并没有真正理解。黑格尔哲学关于宗教的批判,仅从表面上消除了哲学原则与体系之间的矛盾,并未从根源上解决这种矛盾。马克思认为,哲学得以实现的最佳途径就是实践,实践是哲学内在的规定性与世界的历史性。人的感性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实践的力量决定着感性的世界要沿着人性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轨迹发展,人性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过程,就是文化形成的过程,也是人的价值生命实现的过程。通过这一研究,马克思揭示了实践在文化方面的内涵,也确立了其哲学性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表现,而不是反映。反映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表现则是对生命价值的体认。人们为了实现生命价值,通过创造的感性世界和作品作为表现本质的一种现象。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是本体,人们所创造出来的感性世界以及外部世界是一种现象。
根据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在研究感性世界和对价值生命的确认上,在对创造活动与实践的关系进行肯定上,都融入了文化哲学精神,在其研究的思维方式方面超越了黑格尔学说及近性主义学说。因此可以确定,马克思通过对偶然性范畴的厘清和改造,创造出了实践哲学的范式。该范式因为运用了文化哲学思维,因此也可以被称为实践文化哲学范式。[1]
二、文化哲学的原则
马克思对实践进行了历史与理论考察,在考察生命活动中确立了历史主义的原则,即文化哲学历史主义的原?t。他提出,有意识的自由的活动,即为人的类特性。这个诊断对生命创造中的能动性进行了阐释。
所谓类特性,指一个物种整体的特性以及种群的类特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群整体的特性,决定于生命活动中的性质,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把生命活动化作自身意志与自身意识的对象,是人自我意识的建立活动。在此活动中,人的精神实现了双重化,即生命自身与生命意识。双重化的活动是抽象能力实现和意识分离的过程,而抽象和分离能力又是进行文化创造的前提与基础,也是人的文化创造能力的一种。人之所以具有文化并创造文化,是因其生理上本来就具有文化创造的本能。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生命活动的区分,本质上肯定了人创造文化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看成是一种天赋。二是通过实践改造无机界、创造对象世界,证明了人是具有意识的、类存在的物种。
在对实践进行历史研究中,马克思指出,对实现手段进行异化的本身即为实践。[2]该论断以异化劳动的观点,对人类文化创造的历史性进行了说明。在马克思将人类的抽象能力与分离能力当作人类的特性时,其中就已经包含了异化劳动观点。抽象与分离即为异化劳动,二者意义相同,其不同仅体现于运用的范畴上。抽象和分离从静态的视角对人的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异化劳动从动态视角对人类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此外,异化劳动还蕴含现实生产活动的内容,这也是历史性活动的一种。马克思认为,这种活动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与自然世界、外部世界相异化,指的是物的异化;二是人和自身生命的活动相异化,指的是人自身的异化,也称自我异化;三是人和自身类本质相异化;四是人与人的异化。这几种关系表现了人类生命活动外在的实现与内在的发展。前两种是人类生活外在的表现,后两种是人类生活内在的发展。马克思在对国民经济事实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前面两种异化导致后面两种异化,然而,根据人类特性,从人内在欲望与自我实现要求来看,二者的关系则相反。也可以说,后二者是前二者内在必然性和目的,前二者是后二者的外在表现与实现的手段。
篇6
二、全部和单个类型的哲学基本问题
如果从一门学科的角度看待哲学,那么哲学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哲学内部有不同的模式、流派、类型。如果说一个问题能够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必须在所有类型的哲学中具有普遍性。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作为整个哲学的基本问题十分勉强,因为很多类型的哲学派别不讨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比如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中国传统哲学等,并不探究这个问题。所以准确地说,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至于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俞吾金先生提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观点:“什么是哲学?”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了回答者抱有什么样的哲学观,从而判断出他从属于什么哲学类型。这个问题在哲学中起到了奠基的作用,所以这个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有其基本问题,单个哲学类型也有其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中国传统哲学也有其特有的基本哲学问题。首先,关于中国传统哲学,必须被肯定为一种哲学类型的存在。中国以前是没有哲学这一说法的,哲学一词是近代由日本传入。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历史上不存在哲学。且不论争论已久的“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单从哲学一词的来源上分析。哲学译自单词“philosophia”,由“philein”(爱和追求)和sophia(智慧)组成,愿意为爱智慧。从这个角度定义哲学的话,中国古代是有哲学的。由于中国和西方多个世纪没有交流,文明的发展必然会因为各种因素而产生一些差异。假如因为这个原因而严格按照西方哲学的模式来生搬硬套,那么不仅违背了哲学的初衷,更是牺牲了中国千百年来的宝贵精神财富。而从单个哲学类型的角度看时,中国传统哲学就是一种非常有价值并且极具特色的哲学类型,所以也应具有其相应的哲学基本问题。
三、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问题
中国传统哲学长久以来留下了许多深刻且富有内涵的问题,例如天人关系、义利之辩、知行观、人性论等。这些问题虽然都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居于重要地位,但是都还不具备足以作为中国传统哲学基本问题的普遍性。
(一)天人关系
天人关系一直都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热门问题,甚至长时间以来有不少学者就把天人关系问题当作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与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无关系。当研究中国传统哲学的学者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模式带入到中国传统哲学的思考中时,就会很自然地寻找与思维和存在相似的对立概念。在此基础上,天人关系就能很自然地被解释成了自然(思维的客体)和人(思维的主体)关系,显然,这一关系的对立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虽然直接生搬硬套显得十分勉强,但是由于该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所以有些人宁愿选择抛弃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影响,而坚持将天人关系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
将天人关系问题的实质简单地解释成人与自然的关系肯定是十分不妥当的。现在的自然科学角度的天与当时所谓的天几乎不是一个概念。与西方的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等人相比,中国古代的伟大思想家们在自然科学方面几乎毫无建树,因为中国的先哲根本就没有朝自然科学方面研究。荀子很明确地表达出了当时的一种思想倾向:“圣人为不求知天。”《左传?昭公十八年》中,子产也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因为自从产生了人类社会之后,自然对人的压迫感已经减少很多,人民最大的压迫感来自于统治者。《礼记?檀弓下》中孔子曾经说过一句具有代表意义的话:“苛政猛于虎也。”因此人们的关注点从自然转向社会是当时人的自身需求,权衡之下,自然科学的研究就不是主要任务了。所以所谓的天人关系根本就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讲到天人关系的时候经常提到天人合一,但是天人合一绝对是不指客观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合而为一。孟子在一句话中曾经表达过天人合一的思想:“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所谓的天人合一并不是客观意义上的,而是主观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所追求的是自身的修养和完善,而不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改造。无论是孔子提出的“求仁”还是孟子提出的“四端”及“浩然之气”,都是由内而外的;其它的先哲比如老子,虽然提出了物质意义上的天道,但是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自身对天道的效仿,而不是对天道本身的探究;庄子的“坐忘”,实质上是一种无欲无求的精神状态,是通过自身修养而非对世界的改变而达到的,促使庄子提出这种修养的原因也非自然,而是社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我觉得就是上述的价值观的转向。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自然本身,而是人和人类社会。天只是延续着作为一种权威的象征而存在,比如天子、天命等词,都是在借天的权威。所以所谓的天人关系,重点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们借着天人合一的口号,按照社会的需要来改善自身,使自身更有利于立足社会。这才是天人合一的实质内容。
(二)义利之辩
义利之辩则是中国传统哲学史上关于仁义和功利的争辩。义利的对立首先由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表明了儒家对义利的基本立场,认为义与利是相互对立的,并且重义轻利。与此相对,墨家的观点认为“义,利也”(《墨子?经说上》)。首先从义和利的含义进行分析。义代表了一种利于社会的价值取向,是按照社会的需要对人提出的一种统一的规范,行事合乎义,从宏观上看,一定是有利于社会的,但是有可能损害个人利益。利则代表了一种利于个人或小团体的价值取向,是按照个人或小团体的需要表现出的一种自发的追求,单纯地逐利,从微观上看,目的一定是满足小部分人的需求,但是有可能危害社会。这么看来,其实义和利都是一种积极的价值取向,只是立足点不同。一般情况下,无节制、不理性的逐利都会危害社会,所以儒家提出的观点是重义轻利,以社会需要为重。但是如果在适当的范围里理性地求利,也能达到义、利两全的结局。由此看来,真正被排斥的不是利,而是超出社会需要的范围,也就是义的范围的利。所以作为是非评判标准的义,实际上体现的就是社会的需要。
(三)知行观
知行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特殊问题,在其它哲学体系中没有被明确地作为一对范畴所提出。知与行是相统一的,有什么样的知才会作出什么样的行。从“格物致知”的角度上看,如果格的是客观事物,知的是客观规律,那么这样的知行观无疑具有一般认识论的意义。但是从中国传统哲学的角度上来看,我们一直以来致的知并不是事物的客观规律。虽然在宋明时期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在知行观上有过分歧,但是那只是过程上的差异,而不是实质上的差异,中国哲学史上在知行观上一直保持着“致良知”的本质观念。所谓“良知”,实质就是符合当前社会需要的道德观念。
(四)人性论
人性的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喋喋不休地争论了很长时间,早在孔子时就将人分为三等,其后董仲舒等人便建立了性三品说;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张载、朱熹等人提出性情分立等等不一而足。虽然理论很多,但是划分的原则都是相同的――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道德观念;提出这些理论的目的都是相同的――驱使人们具备社会需要的道德。性三品说中,虽然有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但是些两类人为极少数,故不是理论的重点。理论的重点在中人之性,也就是绝大多数人具有的性。这绝大多数人虽然没有圣人之性,但是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养来获得圣人之性。虽然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看似矛盾对立,实则殊途同归:孟子把符合社会需要的道德观念当作天赋人性,所以提出性善;荀子把人的基本生理欲望当作天赋人性,所以提出性恶。由些可见,他们两人提出看似相悖的理论,并非由于对道德的态度相左,而是由于对人性的定义不同。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上,他们都提出要培养道德观念,虽然孟子的方式是由内而外扩,荀子的方式是后天习得,但是两人的结论分别是“人皆可以为尧舜”、“涂之人可以为禹”。所以两人对人性的价值取向是完全相同的。张载、朱熹等人将性与情分立,基本相当于将孟子的善性与荀子的恶性分立,目的还是要以性来统御情,将人的欲望控制在道德范围之内。
篇7
据表1,1989年以前,国内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量为0。见录于国家图书馆的第一本生命美学主题论著是潘知常1993年出版的《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①,它在运思上呈现了用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观照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理论自觉。而潘知常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并未见录于国家图书馆。
统计显示,2000年前后是国内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建构的高峰期,除潘知常于2002年发表《生命美学论稿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外,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1999)、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1999)、杨蔼琪《美是生命力》(2000)、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2001)、范藻《叩问意义之门一生命美学论纲》(2002)等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专著的相继问世充实了作为一个学派的生命美学理论阵营。其后,生命美学理论的体系性写作呈稳定发展态势,有周殿富《生命美学的诉说»(2004)、潘知常《我爱故我在一生命美学的视界》(2008)、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一美学导论》(2011)、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
除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体系性研究专著外,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另有三类: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部门美学研究。其中,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眼光来关照中国传统美学资源,如潘知常《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刘伟《生命美学视域下的唐代文学精神》(2012)、刘萱《自由生命的创化:宗白华美学思想研究》(2013);—是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阐释性研究,如陈德礼《人生境界与生命美学:中国古代审美心理论纲》(1998)、袁济喜《兴:艺术生命的激活》(2009)。相较而言,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数量较小,且自2005年才出现,主要有王晓华《西方生命美学局限研究》(2005)、朱鹏飞《直觉生命的延续:柏格森生命哲学美学思想研究》(2007)。而与生命美学主题相关的部门美学研究专著在数量上较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为多,如杨光、邓丽娟《生命审美教育:优化个体生命,享受美学神韵》(2004)、雷体沛《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U006)、蒋继华《媚:感性生命的欲望表达》U009)。
据表1、图1,虽然本次统计的实际操作时间(2014年6月)不能充分反映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国内2014年出版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情况(如生命美学代表理论家封孝伦教授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生命之思》尚未见收录),但巳有的文献资料显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体系性建构主要完成于20世纪末,并于21世纪持续修补、发展、深化。
表2、图2是对1980年以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据进行的统计。
表220世纪80年代至今发表的生命美学研究论文数据表
为进一步用统计数据说明国内生命美学研究的具体趋向,根据国内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自然呈现的分类主题,我们将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划分为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包含对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进行阐发、评论,以及展开批判的论文)、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及其他(主要是生命美学原理的应用性研究以及相关的交叉型研究)四类,分时段进行统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
根据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显示,1989年以前发表的生命美学主题相关论文共有3篇。分别是宋耀良《美,在于生命》(1988)、陈乐平《生命美学的困惑一与宋耀良同志商榷》(1989)、王一川《原型美学概览一现代西方美学研究之一》(1989)由于期刊《美与时代人》未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自然地,潘知常1985年发表的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亦未见录于知网数据库。
表3可见,1990-1994年期间,中国知网生命美学主题论文非常集中地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潘知常本人及其他学者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为中心的研究与述评一潘知常《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1)、潘知常《建构现代形态的美学体系》(1992)、潘知常《从自然的人到人的自然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吴风《生存与审美的合潘知常〈生命美学〉述评》(1992)、张节末《体系与无体系之辩一读潘知常近著〈生命美学〉》(1992)、晋仲《〈生命美学〉》(1993)、劳承万《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一潘知常教授〈生命美学〉述评》(1994)等。另一类是对以《周易》、禅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研究及评论。虽然其时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巳经展开,但从邹元江对刘纲纪先生在周易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生命即美”命题的阐发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价值是为实践美学所认可的。
在1995-1999年期间,生命美学主题研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1.生命美学理论阵营的壮大。1995年,封孝伦在《贵州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一中国当代美本质核心内容的嬗变'用历史的辩证逻辑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声援、辩护,并简述了他的“三重生命”美学观。封孝伦的声援、辩护随即为潘知常引用到了他与实践美学的论辩中。2.学界开始普遍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纳入中国现代美学史的整体视野中进行评判。1995年,《学术月刊》第9期刊载《中国当代美学的前沿一关于实践论美学争鸣情况的述评》一文,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明确纳入后实践美学体系中进行评价。1997年,阎国忠在《文艺研究》第1期发表“关于审美活动一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一文,视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为中国(现代)美学学科完全确立的标志。同年,周来祥先生撰文《我看今日美坛》,从学理角度肯定了生命美学的学术品性。杨恩寰则在《实践论美学断想录》中针对“自由”“理想”概念对生命美学提出批判。3.生命美学应甩[生研究及交叉研究的发展,如韩森《建筑——向着人的生命意义开拓》(1998)等。
如图3所示,2000-2004年期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的高峰期。2000年,《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了一组生命美学专题论文一潘知常《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封孝伦《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刘成纪《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颜翔林《思维与话语的双重变革》、刘强《生命美学:阐释框架的转换与方法论的创新》。这是迈进21世纪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最重要的一组专题文章。这一时段,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大体上呈现了两个方向:1.对实践美学深化批判基础上展开的生命美学理论升华,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为代表。其中,深化对实践美学的批判文章有潘知常《生命美学与超越必然的自由问题——四论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实践美学的一个误区:“还原预设”一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等。呈现生命美学研究自我修补、升华的研究论文主要有潘知常《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美学新千年的追问》(2003)、《为美学补“神性”从王国维接着讲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2003)等。潘知常在这一时期为生命美学的思考提出了“补‘神性’”“补信仰”的维度。2.对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述评与研究。其中,既有对生命美学整体理论面貌进行研究、评述的一如陶伯华《生命美学是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吗?》(2001)、薛富兴《生命美学的意义》(2002)等多篇论文;亦有针对学者个人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其中,针对封孝伦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论文数量最多,如薛富兴《生命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的制高点一〈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读后》(2001)、黎启全《建构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力作一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2002)等7篇。封孝伦三重生命美学理论被视为是继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之后最受学界重视的体系性生命美学理论。3.超越生命美学研究,如王建疆《超越“生命美学”和“生命美学史”》(2001)等。其间,刘成纪《从实践、生命走向生态一新时期中国美学的理论进程》(2001),提示出在与实践美学论战之后,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展开对话的理论视域。这一时期另有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西方生命哲学美学论文数量的明显上升,主要成果是王晓华对西方生命美学的研究。
据表3、图3,2005-2009年,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回落趋势,并且这一趋势似乎一直延续至今。自2005年以来,在完成了《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叩问美学新千年的现代思路——潘知常教授访谈》之后,生命美学的首倡者潘知常再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探讨、回应生命美学的文章,而是转入了其他研究领域。因缘巧合,与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转向的时间轨迹相应,生命美学理论的另一代表理论家封孝伦同期亦没有相关成果发表。这一时期,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主要呈现为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的重申、评价、反思、批判。但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量上看,国内生命美学仍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的论文数量相较前一时期几乎同时翻了一倍。前者说明了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资源重视、发掘的逐渐升温;后者贝何支撑对生命美学在当代审美文化发展中阐释价值的论证。
篇8
浙江工商大学文艺学学科组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有教学与研究人员12名。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经过10多年的发展,该学科已成为一个富有学术生气且在某些研究方向上颇具特色的学科。2002年以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学术月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6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2项。目前,已形成文艺美学、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研究方向以本校“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为平台,以哲学建设为基础,打通美学、文艺学和文艺批评,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本体性否定”学说,已逐步建立起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否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实践上产生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家和批评家吴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致力于“否定主义”研究,迄今已近20年。其代表作《否定主义美学》《新时期文学热点作品讲演录》《中国当代思想批判》《中国当代文学批判》《中国当代文化批判》《否定本体论》《穿越中国当代思想》《穿越中国当代文学》《否定与徘徊》等10余部著作和200余篇论文,在探讨区别于西方、也区别于传统的当代中国文史哲原创性理论方面,以其思维方法的开拓性、诸种理论观念的独创性以及介入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问题的有效性,引起学术界的较大反响和关注。其主编的《原创》《中国视角:穿越西方现代美学》丛书也获得学界广泛好评。吴炫教授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逾百篇。中国期刊网统计的针对该理论的社会评价、引用和运用文章已近400篇。“本体性否定”不仅打通了文、史、哲,而且以其原创品格和鲜明的“中国问题”意识,不仅获得学界越来越多的认同,而且也影响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相关实践。在其影响下,汤拥华博士以现象学美学为中心,对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先验逻辑进行批判性研究。其博士后研究课题《中西比较与“中国生命美学”的生成――对宗白华美学思想的批判性考察》,学术专著《西方现象学美学局限研究》等问题性研究成果,通过中西文论的视阈交融和哲学与批评的两极拉动来激发美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活力,从而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语境,受到学界的肯定性评价。
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侧重于将西方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即在形形的西方文学理论中,寻找生命美学和生命哲学理论方法的不同侧重面并加以综合运用,并从西方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来考察人的多层面的生命现象,从而寻求文学活动中人类寻求完美的不懈的探索动向。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该学科研究人员就对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关于文学活动中的人的生命现象的研究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雷体沛教授出版有专著《艺术――生命之光》《存在与起:生命美学的导论》《西方文学初步》《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发表有《寻找与追求――西方近代哲学美学中的生命本体论》《发现与寻找:西方现代哲学文化中的生命本体论》《荒诞派戏剧对时间秩序的超越》《从生命的现实境遇看西方艺术的发展》等50多篇论文;朱鹏飞博士亦有《在绵延中寻找美:柏格森美论述评》《艺术是时间的造物:浅析柏格森的“艺术时间”观》《浅谈对康德“美在形式”说的误读》《从“美的理想”“技巧中的自然”到“美的规律”》《主旋律艺术与开放道德》等重要论文10余篇。这些专著和论文皆从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的各个侧面,乃至中西方文学艺术现象中人的审美活动作了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其视角独特并有创见。本方向上的研究实力得到学界的认同,研究成果多被权威学术刊物转摘或转载,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较之西方的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理论,其研究更注重于对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中的人的状态、心理、情绪、意愿和生命理想等多层面的把握。对西方文学给予了各个方位生命现象的解释与揭示,致力于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探索,即从生命与文学关系的探索中来揭示生命的全部意义,使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了新的视角和崭新的方法。这种包括把现代人文学科在内的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延伸到西方文学理论并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领域,使西方文论在学术空间上更为广阔和深入,也为我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的思考方式。
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方向有两个研究向度:一是在广泛研究中国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的基础上,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文学的文化内涵,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即是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层面上研究中国文学的文化承继性及其价值,从文学发生学层面上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二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以及文化现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在文艺研究领域受到高度重视。本学科研究人员将中国文学研究同传统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区域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除在《文艺研究》《江汉论坛》《文艺争鸣》等多种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外,还有学术专著和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项目,成果丰硕。诸如,罗昌智教授的专著《20世纪中国作家与荆楚文化》;学术论文《沈从文的文化选择》《挣不脱的脐带:废名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生命意识:闻一多诗歌与荆楚文化内在精神的契合与同构》《论荆楚文化对郭沫若创作个性与心理的影响》《京派作家与荆楚文化》《论余光中诗歌的文化品格》《文化内力与精神阻隔》;研究项目《浙江新诗人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中国当代文艺思潮与当代政治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中国现代作家的当代政治转型〉》《20世纪中国文学与荆楚文化研究》等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文化理论研究方面,徐斌教授的专著《论衡之人:王充传》《永远的书圣――王羲之传》;学术论文《建安名士的人格关怀》《竹林名士对放达的把握》;研究项目《在浙江》《王充与浙江文化精神》等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博玫教授的近现代期刊与文学思潮及文化传播研究,王丽梅博士的专著《曲中巨擘――洪N传》,研究项目《昆曲生态及新时期保存与发展对策研究》等,体现出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活力。通过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的研究,探析中国文学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求证文学的民族文化传承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着文化传统的现代性价值和意义。
篇9
“就英语与汉语而言,也许在语言学上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在于形合与意合的差异。论文大全,翻译策略。”(Eugene. A. Nida 1982: 16) “就句子的结构而言,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王力,1954)“法治”和“人治”的区别,就是形合和意合的区别。(申小龙,1996)
一、国内外对形合意合的研究
早在1936 年王力发表的《中国文法学初探》就谈到了英汉的形合和意合的现象,这是形合、意合首次的提出;随后他又解释了形合、意合,比如:“你死了,我做和尚。”(《红楼梦》)“在西洋语里是一种变态,在中国语里却是一种常态。咱们不能说‘你死了’是‘如果你死了’的省略,因为在平常的语言里不用连词的时候比用连词的时候更多。”但是在书中王力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定式,他只是指出形合和意合复杂的句子之间的条文语义关系的翻译途径。
19 世纪做出卓越贡献的德国语言学家威廉·宏包特,对汉语有过深入的研究。他没有用意合这个词语,但他研究指出:“任何语言的语法,总是一部分是明示的,借助于标记和语法规则显示出来的,另一部分是隐藏着的,是假定不借助标记和语法规则可以设想的”,而“在汉语里,跟隐藏的语法相比,明示的语法所占的比例是极小的”。
二、形合意合的哲学文化差异
英美民族的祖先生活在气候相对恶劣的海洋环境中,这使得英美民族有很强的战胜欲和征服欲。因此,他们把宇宙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认为世界上万物都是对立的。论文大全,翻译策略。英国等西方国家的传统哲学,主张把物质与精神、社会与自然、本质与现象对立起来。16世纪理性主义在欧洲盛行,它强调科学的实验,注重形式论证,同时主张客体分明,因此西方民族在思维形式上具有重个体、重理性、重分析、重形式的鲜明特征。英美民族思维模式的特点表现在语言上,就是重形合、讲形式、求结构上的严谨。一般认为,西方的哲学思维总体而言是分析性的,他们习惯于把考察的对象从其所在系统中分离出来,实质原因在于西方哲学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系统论传统,它着力探究的是名与实、形式与物质之间形而上的区别,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类概念之间形式逻辑的推理。逻辑范畴观使语句中各成分依约定形态按逻辑等级各处其所,进而要求每一成分自身须具有显著外在特征以昭示它与其他成分的位次关系,从而使英语等西方语言呈现出形合的外在特征。
中国地处较为封闭的大陆型自然地理环境,较少受到来自外部大自然的压力,因此人们习惯于把世界看成是一个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促成了中国古代哲学“天人合一”的思想。汉民族的哲学思维总体而言是综合的,它与中国古典哲学上的“天上、物我皆可合而为一”的整体观相伴而生。中国哲学注重整体观,体现的实质在于对事物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把握,使汉民族在思维运用上呈现长于整合、善于提纲挈领的综合性特征。论文大全,翻译策略。整体思维有整合作用,使我们轻于对句子成分的细微分析,重于对语句的融会贯通,凭着经验和上下文语境去意会和补充语句的整体内容。因此,中国人重视不同事物间的联系,注重整体,做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宏观调控”、“顾全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也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及文化的长期影响下,汉民族从总体而言表现出一种重整体、重主体意识的思维模式,体现在词和句法上就是文、质合一,言、象合一,象、意合一,体、用合一。这一思维模式,反映在汉语这门语言中,就表现在汉语在造句、谋篇上注重内在关系,隐含关系的语言结构特点。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英语形态突出外显,思维通过形态变化等程式整合才投射为言语形式,过程一般比较复杂,而汉语则在几千年的重意、重神的哲学和美学传统影响下,形成了一种注重内在关系、隐含关系、模糊关系的语言结构素质,采取词语直接对接的组合方式体现为言语形式,直接实现思定于言的特点,意念少受形式的匡驭,呈现出意念主轴的简约性和便捷性。对于这一点,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评论道: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古典汉语具有一种惊人的高雅之美,它抛弃了一切无用的语法关系,只凭语言本身而不必凭借语法形式来充分表达纯粹的思想。他认为汉语的独特长处在于它比任何其他语言都更突出思想内容,将词与词的联系几乎完全建立在思想的序列和概念的相互关系之上。
三、形合意合的美学文化差异
《红楼梦》中对诸多人物体貌、秉性进行描述的语言特征均体现了美学认知层面的问题。
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迎春、探春:第一个肌肤微丰,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
这些语符组合中所蕴涵的“言外之意,韵外之致”的美学因子,本身就蕴涵着“可意会,难言传”的人文诗性意趣。这些朦胧模糊的诗性意趣必然要求译者在解码和重构的过程中对个性加以张扬,从而让译者潜意识地体现自身的审美倾向,发挥个人的才情秉赋和语言表现力。然而,基于科学纯理性主义的西方美学恐难以胜任此体认和品鉴的功能和作用。论文大全,翻译策略。
四、翻译策略
汉语中的大量句式都是多个小句并列组合, 很少或者没有相应的连接词来表明小句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 汉语中的这种现象就叫“意合”;而英语中,小句之间的连接词是不可或缺的,这种现象就叫“形合”。针对这种翻译难题,大量使用的翻译技巧是:增译和减译。论文大全,翻译策略。
(1)从形合语到意合语 (增译)
①为了语法上的需要
an elephant 一头大象a pen 一支钢笔
②为了意义上的需要
Long-stemmed models ankled through thelobby.
身材修长的模特袅袅婷婷地从厅中走过。论文大全,翻译策略。 (增补副词)
③为了修辞上的需要
The sky is clear blue nowthe sun has flung diamonds down on the meadows and banks and woods.
此时已是万里蓝天,太阳把颗颗光彩夺目的钻石洒向草原,洒向河岸,洒向树林。(增补形容词和重复动词)
(2) 从意合语到形合语 (减译)
① 从语法角度进行减省
As it is late, let us go tobed! 不早啦,睡吧! (省略连词as和祈使结构let us)
② 从修饰角度进行减省
有些词语在英语里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汉语中却并非如此,翻译时如保留下来往往使译文显得累赘啰嗦。要使译文表达简洁通畅,有些词语必须省去或精简。例如:
To learn is not easymatter and to apply what one has learned iseven harder.学习不容易,应用更不容易。
五、结论
英汉互译时,无论从综合型的形合语向分析形的意合语转换,还是从分析形的意合语向综合型的形合语转换,根据需要,译文有时可以同时以形合和意合的语言来进行处理:
If you don’t let me go, I’ll miss the train.
你不让我走,我会误了火车。(意合)
如果你不让我走,我就会误火车的。(形合)
参考文献:
[1]Nida, E.A. Translating Meaning[M]. San Dimas,
篇10
在马克思求学时期,有着被称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学术背景,所谓后黑格尔时代,就是说,当时黑格尔的哲学已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到达了顶峰,以至于以后的学术都要笼罩在黑格尔的思想光辉之下。因此,在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必须要对黑格尔进行完全的彻底的思想批判或者说思想转变。
除了在当时广阔的思想背景之外,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写作还有具体的学术背景,即青年黑格尔派将黑格尔哲学中的自我意识的因素作为哲学的核心概念从而试图重新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1840年至1842年间主要受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正如罗森所指出的:“鲍威尔对马克思博士论文主题的选择以及对该文所提出的见解是有影响的。”①之所以青年黑格尔派如此重视伊壁鸠鲁哲学、斯多亚哲学、怀疑论哲学,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与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相似性,从而这三个代表中挖掘出来自我意识的因素。所以说青年黑格尔派关注自我意识哲学,不光从学术角度出发,更是从现实角度出发。
二、从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到马克思的自我意识
博士论文全名叫《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大约撰写于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底。关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是一片空白,尽管黑格尔对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过宏观性的概括,但没有将这一时期的哲学同古希腊精神生活的整体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非常自信的说道:自己解决了亚里士多德后这一哲学的问题,而且着重强调了伊壁鸠鲁派、斯多葛学派、怀疑派这三大后亚里士多德时期哲学的伟大意义,指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的钥匙”。这些都揭示着马克思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反对神学对哲学的评判,以确立哲学的独立性以及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体现。
首先,马克思首先转述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对于伊壁鸠鲁的各种非难,即将伊壁鸠鲁看成一个十足的抄袭者,而又是个蹩脚的抄袭者,正如莱布尼茨所说:“关于这个伟大人物(德谟克利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几乎只是伊壁鸠鲁从他那里抄来的,而伊壁鸠鲁又往往不能在他那里抄袭到最好东西。”②马克思在总结二者的差别时说:“这两个人在每一步骤上都是相互对立的。”“而在这些对立中似乎存在这某种颠倒的情况。”③而这种“颠倒的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和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区别,一个关注外界,关注自然;一个退回自身,追求内心平静。所以说,实质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自然哲学与伦理学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总结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三种原子运动的形式:原子直线下落运动,原子偏离直线运动,原子相互排斥运动。其中,原子的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所独具的内容。马克思认为,在伊壁鸠鲁看来,并不是说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才是常态运动,原子的偏斜运动本身也是常态的运动。而且,原子和原子的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还根本没有完成。”④可以说,原子之所以被称为独立的原子,正是由于原子进行了偏斜运动,而这种偏斜运动是必然的,不为外在所决定的,而是出于自身的根据作偏斜运动。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高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因就在于,在确立原子独立性上,他不但承认物质的规定性,又承认形式的规定性。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体现着的是一种自我意识因素,所以说他们两人的原子论之间的差别的实质是自然哲学同自我意识哲学的差别。
最后,是关于天体的问题。伊壁鸠鲁对于天体的认识不仅仅同德谟克利特,甚至于与整个古希腊哲学都是对立的。他对于传统观点天界的永恒性持否定的态度,试图打破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和崇拜。延伸到原子论上来看,伊壁鸠鲁是这样为原子下定义的:“原子是具有独立性、个别形式的物质。”⑤所以说原子的概念借助天体得以实现,原子的概念蕴含这彼此矛盾的物质与形式、存在与概念,而正是这种矛盾,自我意识才会形成,从而将原子论的理论形态上升到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形态。天体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灵魂,自我意识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
三、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拓展性理解
纵观整个博士论文,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给予自古希腊以来遭到众多哲学家非难的伊壁鸠鲁以,挖掘出伊壁鸠鲁哲学中蕴含着的自我意识思想,从而揭示了这种自我意识思想的归宿。尽管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形成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但是他的博士论文透露出的自然观,物质观,自我意识思想与以后唯物史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博士论文是我们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一个不可忽视的角度。博士论文的意义还体现在打破了必然的决定论的偶然的选择论。每一个原子都是一个个体,原子的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的意志,就如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世界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这种偶然性人才能自由的选择。马克思正是看到伊壁鸠鲁哲学中追求自由,崇尚自由,敢于挑战神灵,挑战命运。这对以后马克思对于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由全面平等发展的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尽管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是一个受黑格尔影响的唯心主义者,也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但他在自我意识方面是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而在哲学的现实性上是超越了黑格尔的。在对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化,成为哲学的世界。与此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⑥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和秘密的发源地一样,博士论文对于马克思亦是如此。正是博士论文所展示出的独到内涵,才使日后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注解:
① 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篇11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篇12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篇13
随着中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俄语专业也再次成为我国高校的热门专业。目前,国内有近100所高校开设俄语专业,然而拥有俄语语言文学博士招生与培养资格的院校依然屈指可数。其中,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较为完善的本、硕、博培养体系。本文以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俄罗斯文学方向博士课程设置为例探究俄罗斯文学博士培养模式。
一、立体复合的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是分段式的教育体制,也即分为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又分为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是最高学历,其教学目标是培养适应普通高等院校和其他各类科研机构、研究所的教学与研究岗位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也就是说,博士学习阶段旨在夯实和提高博士生的专业理论基础、系统专深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培养目标的实现首先与课程设置有着紧密联系。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文学方向博士生课程设置体现出全面、立体的特点。
俄罗斯文学方向博士课程主要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俄国文艺理论原著选读、俄罗斯文学原著文本选读、白银时代作家专题研究、俄罗斯现代主义文学专题研究、俄罗斯文化专题研究、20世纪西方文论等课程。选修课包括俄国宗教哲学、洛谢夫美学理论等。
从授课语种角度看,课程设置体现了俄文授课与中文授课并重的思路。众所周知,结束本科阶段学习,进入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时,学生的口语能力往往呈下降趋势。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学习目标的改变,即从注重实践能力锻炼转向侧重于理论基础的积淀,另一方面,这种现象与各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设置不无关系。本科阶段的专业主干课是俄语精读,其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掌握和运用能力;硕、博阶段理论课和专题课占据主要地位,这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口语的训练,从而可能导致口语出现一定程度的退化。开设俄国文艺理论原著选读和俄罗斯文学原著文本选读这两门课有助于扭转学生口语能力下降的趋势,给学生提供掌握理论知识与锻炼口语同步进行的机会。理论原著与原文文本的阅读与研究是俄罗斯文学方向博士生区别于其他类似专业博士生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原著研习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由于翻译过程中的误译而导致的错误理解,有助于学生准确地把握理论的精髓。
从课程内容角度看,课程设置体现了专业为主,相关内容适当拓展,文学理论与文本分析并举,以及以俄为主,兼顾西方的特点。
“文学属于那类所谓简单的,或者称之为单一成分的艺术……但与此同时,文学又与那些将若干种不同的形象载体集于一身的综合(多成分的)艺术紧密关联”[1]。文学名著不仅彰显了作家对永恒命题的深沉哲思,还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人文风貌,因而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才被公认为“俄国社会的百科全书”[2]。换言之,文学研究不仅仅需要文学理论基础,还需要哲学、文化、宗教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文学是思想和文化的载体,对文学作品进行深度阐释必然涉及大量的文史哲知识。俄罗斯文化专题研究、俄国宗教哲学、洛谢夫美学理论等课程作为专业拓展课和选修课显然十分必要和适宜。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强化学生对于俄罗斯社会文化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宗教哲学和美学素养。显然,宗教哲学与美学知识又会促使文学研究进入更深的层次。
文学理论是文学研究的指导,也是文学阐释合法性的前提与依据,文本分析则是研究的实践。理论与实践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关系。20世纪西方文论、俄国文艺理论原著选读、俄罗斯文学原著文本选读等课程不仅体现了文学理论与文本分析不可偏废的原则,而且兼顾了西方文学理论与俄罗斯文学理论。不可否认,新批评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等许多文艺理论缘起于西方,其后才进入俄罗斯文学界,进而风靡全球。因此,将西方文论纳入博士生课程之中显然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理论视野,真正做到厘清文学理论的起源与流变。
从课程形式角度看,专题课与非专题课有机结合。如果说非专题课侧重于对某一领域的知识做出高屋建瓴的引导,使学生对该领域拥有总体把握,那么专题课则就单个专题进行纵向深挖、开掘。博士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鉴于此,对文学思潮与代表作家的泛泛了解显然不符合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专题课有助于师生就某一专题展开较为深入的解析。同时,在各个专题准备阶段,学生必然要大量涉猎与该专题相关的文献。相关文献的收集与横向对比阅读能力可以得到充分锻炼,这些环节与论文写作过程高度重合,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也为课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了基础。
二、互动演练的教学模式
俄罗斯文学博士教学目标是培养能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学与研究的高层次俄语专门人才。换言之,博士的就业渠道大多为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这就要求学生具备教学和科研两大基本能力。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文学博士授课采取教学互动的模式。学生根据老师预设的教学内容进行课前准备,形成较为完善的课堂发言稿,然而在课堂上发言,最后老师点评并总结。这种授课模式的突出优势如下。
1.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前准备环节要求学生广泛涉猎相关领域的知识,经过独立思考,写作发言稿。所有这些步骤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都需要认认真真地准备。当结束该专题时,学生往往能收获颇丰,获得一种满足感与成就感,这种情感会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于科研工作的兴趣。
2.科研能力显著提高。课前准备的发言稿究其本质而言是一个论文提纲。也就是说,准备发言稿就是加强科研意识和科研思维训练的过程,是在实践中探寻适合自身的研究方法的过程。同时,发言稿作为论文提纲可以进一步充实、完善,形成独立的小论文。目前,国内各高校的文科博士研究生必须以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3篇学术论文才能取得论文答辩资格。准备课堂发言稿不仅为写作博士学位论文奠定基础,而且可以将小论文作为课业论文以获得该课程的学分,甚至可以将其反复修改、完善,最终成为能够发表的学术论文。
3.获得教学技能提升。课堂发言是博士课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学生以最平素、简洁的语言阐释自己的观点;同时,发言者作为临时教师势必要根据听众的反应对自己的发言内容和进度进行及时的调整,以求张弛有度、详简得当,且控制好时间。简而言之,课堂发言不仅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而且强化了学生对于课堂的掌控能力,提高发言者的教师技能和素养。
4.加强师生沟通,不断改善课堂氛围。老师点评是课堂的重要环节。老师将会就发言中的某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并与学生展开面对面的交流,而在这种学术争鸣和观点的对撞往往会擦出新的灵感火花,迸发出意想不到的创意。同时,较为自由的课堂氛围突破了传统课堂的沉闷,有助于师生之间进行随心所欲的交流和沟通。
三、改进俄罗斯文学课程设置的建议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是我国俄语教学的“大本营”和俄语教学改革的“桥头堡”。毋庸置疑的是,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文学博士生培养体系已经相当完善,课程设置呈现立体复合的特点,教学模式则注重互动,兼顾学生的科研能力与教学技能的培养。然而,与其他拥有俄语语言文学博士招生资格的外语类高校及综合性大学一样,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文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存在一些瑕疵和被忽略的“死角”。
(一)强化独立的文学批评立场
俄罗斯文学拥有无与伦比的独特魅力,与此对应的俄罗斯学界对文学评论具有强大的传统。中国学界对于俄罗斯文学的研究具有较好的基础,却依然较为薄弱。同时,“无论是专家论著还是一般的评论”,都容易陷入“俄罗斯学者的价值观、理论和语调”的节奏。换言之,独立的文学批评立场的强化与凸显显得必要且紧迫。这种独立的文学批评立场根植于传统的中华文化,也就是说,加强文化国粹的吸收与运用是形成独立文学批评立场的必由之路。鉴于此,俄罗斯文学博士课程中加入有关中国文化的选修课似乎不失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相比较而言,各高校的文学院更为注重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吸收,且往往开设相关的课程。因而允许包括俄罗斯文学博士生在内的外国文学博士生选修文学院的相应课程必然有助于加强学生的国学素养,进而有助于培养立足于本民族的独立文学批评立场。
(二)拓宽文化视野与文学背景
俄罗斯是西方文明还是欧亚文明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且至今尚无定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俄罗斯文明与西方文明有着难以隔断的联系。俄罗斯从来就不是文化孤岛,而更像是文化沟通的桥梁和各种文化的汇集之所。换言之,研究俄罗斯文学而绕开西方的文学和文化背景是不明智,也是不可取的。俄罗斯的东正教来源于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而宗教与俄罗斯文学的关系极其密切。同时,俄罗斯文学与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俄罗斯的哲学思潮大多由西方传入,借助于文学作品阐释哲学思想又是俄罗斯文学的显著标签,乃至于很多著名的俄罗斯作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哲学家和思想家。换言之,将俄罗斯文学置于欧洲文学和文化视域下研究是必然选择。加强欧洲文化与文学知识的储备对于俄罗斯文学研究者而言十分重要。因此,增设和强化欧洲文化与文学相关的课程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建议。
参考文献:
[1][俄]瓦・叶・哈利泽夫;周启超等译.文学学导论[M].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