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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会组织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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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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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团市委工作谋划科学。团市委按照团省委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提出的“163”年度工作计划,紧贴党政中心工作,符合市情实际,六项重点工作涵盖面广,落实措施扎实到位,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在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近五年来先后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张晓、爱心助学典型于成学老师,通过《中国青年报》及《人民日报》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导向。

二是团属重点工作扎实有效。首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牢牢抓住庆祝建党90周年这一契机,广泛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开办的青春大讲堂,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有益探索。其次,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成效显著。围绕本区域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大力开展青农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帮助当地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为农村团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围绕青年创业致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达到了48个,数量多、质量好,制度建设细化精确,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争取建校助学资金602.2万元,援建希望小学4所,资助贫困学生2033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开展了“和谐五星”创建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和党政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结合,带动整个村求创新、求致富,促和谐、促发展,对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文明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人心。联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千名政法干部结对帮教问题青少年”活动,帮助一大批问题青少年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创造了经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团市委对基层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部署到位,要求明确,制度设计合理,积极争取党政支持,联合组织部门开展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任命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将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致富能人以及大学生村官、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的人员选进团组织,配强了书记班子,扩大了组织覆盖,团的工作活力得到了加强,积极性得到了调动。以“和谐五星”为主题的“五星团支部”、“五星团员”、“五星少年”等评选活动,是基层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载体,既符合农村特点又突出全民参与,是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华能发电公司团组织工作基础扎实,活动丰富,对团员青年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东运集团、新世纪集团公司等非公企业的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团组织能够积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创新创效、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设计开展大量工作,为党政领导分忧,为企业发展出力献策,切实体现出了共青团组织在服务团员青年方面的组织优越性。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共青团市委要认真领会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的迫切需求、围绕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把工作谋划好、安排好,全力推进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牢把握共青团组织育人的根本宗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

要围绕履行共青团四项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要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的要求,以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通过抓好组织、带好队伍,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青年人聚拢在团组织的周围,以共青团鲜明的组织性、政治性、思想性团结引领青年人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奋斗。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感恩教育、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对祖国的朴素感情,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道德追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奉公守法、诚实做人。

二、牢牢把握党政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组织团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是共青团努力的方向,广大团员青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党政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找准自身优势与党政大局、现实需要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团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相融合、目标相一致、部署相呼应,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式发展。各县区、各部门团组织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做大做强,做出成绩,形成具有特色的共青团品牌工作。

三、牢牢把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根本需求,着力措办惠青实事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各级团干部要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首先心里要真有青年群众。要牢记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对共青团工作的根本要求,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心系广大群众,从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创业致富等方面开展工作,帮助广大青年群众解决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而增强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组织面向学生和青年职工的励志教育、自信心培养、公益服务等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得到锻炼和成长。组织青年企业家和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青少年代表到农民工群体、高校、企业中举办巡回报告会、座谈会,以个人艰苦奋斗的创业史激励广大青年树立自信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四、牢牢把握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工作主线,全面夯实共青团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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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

各地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消除调解组织建设空白点。要继续加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要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和健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依靠工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稳妥地发展行政接边区、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在县(区)一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推行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加大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在调解组织中的比重,努力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拓展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主动适应民间纠纷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扩大工作领域。要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传统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优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自杀、凶杀、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四)加强和改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要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责。要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帮助调解组织和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五)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85〕司发部字38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3〕16号)精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表彰经费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经费的支持和落实。

(六)建立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机构

市、县(市、区)司法局分别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所具体组织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创新

1.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摸排制度。司法所要组织调委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发性的矛盾纠纷须及时排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2.建立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对发生在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3.建立和完善“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建立矛盾纠纷台帐,并于每月5日前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上一个月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坚持报告。

4.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析制度。各级排查办每季度要对辖区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引起激化的纠纷,要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5.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回访制度。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6.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奖励和追究制度。对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治安问题和且发生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查究。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起考试考核的相应机制,使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为干部任前的必经程序。

(九)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配合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工委,认真抓好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收集省直各部门关于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实行定期考试考核制度。拟依托东方法治网建立**省省直政府工作人员和省直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网校,定期出题,记录所有人员的学法成绩。达到一定成绩的,在学法合格证书上记载,作为工作考评和任职提拔的依据和参考,以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十)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加大宪法新修正案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按照中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新修正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级政府的学习培训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年9月至“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将配合省人大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仍在农村地区。拟以农村乡镇和村“两委”干部为重点,通过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考试和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扩展和深化农村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拟结合建立司法所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编写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普法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继续从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采取灵活的形式为他们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3.采取措施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培训、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四是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五是联合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普法歌谣》的学习宣传竞赛活动。

4.认真研究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探索开展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使法制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总结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推广。三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行业、地方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新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采取评选法制好新闻和“金剑奖”等措施,调动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为读者写出更多更好的法制新闻作品。做好法制新闻协会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创办好的法制栏目。

5.充分发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修改完善成员单位的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定期交流通报情况的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成员单位积极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献计献策。要经常分析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两个转变”和“两个提高”的目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健全制度,提高素质;二是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制定验收标准;三是要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素质,为深入持久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四是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积极争取政府逐步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改善办公条件,添置宣传设备,为更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6.在适当时候修改完善《**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提出对《**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修改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至省人大。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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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资料查询、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对象是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学生及其学生家长,还有学校教师。向五县市二区发放问卷3050份,其中,中、小学生问卷各850份,教师问卷600份,家长问卷750份。参加座谈会的有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县(市、区)妇联、教育局、关工委有关同志,约60人。除政策文件、专家论文及我市相关资料外,还查阅询问了周边省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更新观念,勇于实践,家庭教育工作已有了明显的改观。同时,社会进步和家长文化素养提高,家庭教育的实际状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已经形成

2009年,我市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市妇联、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文明办等10个单位为成员,成员单位分工合作,职责明确。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同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家长学校是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的重要途径。学校家长学校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创建,目前已做到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2004年,由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合主办的市社区家长学校总校正式挂牌成立,现多数乡镇(街道),村(社区)已成立家长学校。

2010年,我市成立了嘉兴市家庭教育学会,这是家庭教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标志。学会成立两年多来,确立了一批“十二五”期间的市级课题,为开展理论研究明确了重点和方向。同时,连续2年举办家庭教育工作论坛、评选优秀论文,编撰《嘉兴市优秀家庭教育论文汇编》。2011年,市妇联关于新居民子女家庭教育的调研报告在“中国妇女网”发表。科研水平往往反映工作水平,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变化。

(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初步形成

调查反映,我市除广大学校教师这支队伍外,已初步形成行政管理、专家、讲师团、志愿者及社工等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一是行政管理队伍。由妇联、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行政干部组成,他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学会各项活动,制订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协调实施。

二是讲师团队伍。我市现有各级各类讲师团队伍上百支,拥有成员上千人。他们深入学校、社区和农村,传播家庭教育先进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长释疑解惑,是活跃在家庭教育第一线的主力军。

三是专家队伍。如市教育局在2002年建立“青少年心理及家庭教育咨询中心”,由教育系统家教专家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担任咨询服务工作。咨询中心以热线电话82686112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并逐渐发展为家庭式面询、团体辅导、家教讲座、大型宣传相结合的综合性家庭教育公益指导服务。经过10年磨练,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有相当的专业水平,成为家庭教育的领军人物。

四是志愿者及社工队伍。各级关工委组建的“五老”(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队伍,20多年来一直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搞调研、作讲座、指导年青教师,是一支名符其实的志愿者队伍。近几年,随着社工服务事业兴起,如市妇联的“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团市委的“拾星者”未成年人教育社工事务所,也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对象着手,关注孩子在家庭中的健康成长。

(三)家庭教育工作在实践中创新

多年来,家教工作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儿童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形成了一批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

家教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特色品牌。从2007年起,市妇联每年9月邀请全国品牌“知心姐姐”为广大家长巡回报告家庭教育知识,每年一个主题,每次巡回报告40场,每次受益家长近1万人。2009年起,在此基础上开展“科学家教城乡行”活动,整合“知心姐姐”、家庭教育讲师团、志愿者等各种资源,上下联动,使更多的家庭受到了现代家庭理念和家教知识的指导。

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家教格局取得突破。平湖市2009年开展了“教子有方好家长”、“优秀家庭教育工作者”、“家庭教育先进集体”、“优秀家长学校”等40佳评选,引起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平湖市原黄姑镇和曹桥街道于2008年首创了“家庭教育节”,至2012年已有7个镇、街道举办,预计2013年剩下2个镇也将进行。平湖镇、街道“家庭教育节”,集家庭教育、孝敬教育和文明家庭建设于一体,参与面广,受教育面宽,在整个镇、街道营造了重视、关心、抓好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对运用现代传媒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嘉善电视台设置了“家园”专栏,通过实例拍摄和教育行家的参与,和家长们一起探讨如何培养好孩子,如何做个好家长。10多年来,每月1期,至2012年11月已播出141期,让家长们在茶余饭后轻松地受到教育。再如海宁电视台“潮乡童话”栏目每月播出家教节目,平湖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定期推出适合农村的家庭教育授课“菜单”以及桐乡家庭教育官方微博等等,各地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学校对家庭教育进行着多方的探索。如市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卫生幼儿园,创建家长学校10多年来,坚持聘请幼教、心理、卫生等方面专家授课,保证教育的高水平。同时,坚持向家长合理收费(依托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以保证管理运行的高水平。这些做法为广大家长所认同,受到了广泛好评。如近年来市实验小学创建的合作型“家长联盟”、南湖创业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的以学校教育推动家庭教育,嘉兴一中已坚持9年的“家长论坛”等等,都从自己学校的学生、家长特点出发,努力探索提高家庭教育的成效。

(四)家长素养和育子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随着家长文化程度提高(问卷反映,高中及中专以上的占44.62%)及家庭教育工作普遍开展,家长素养和育子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是以人格健全、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家庭教育理念已为不少家长所接受。

表1反映,相当多的家长重视孩子的道德养成和身心健康以及正常的社会化(做普通人,自食其力),有着正确的家教理念。

二是多数家庭亲子关系即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为教育好孩子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条件。

在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的质量远比某一具体的家庭教育方法来得重要。如亲子关系不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融洽,有隔阂,甚至有对立情绪,家庭教育也就难以进行。从表2、表3、表4看,无论是孩子看父母、教师看家长、还是家长自身评价,多数家庭的亲子关系是良好的。相比而言,初中学生对父母评价低的有27.27%,(见表2)这既反映了这一年龄阶段孩子的“叛逆”心理特征,也反映了家庭教育的难度。

二、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家庭教育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必须理性地认识到,家庭教育工作严格来说还处在起步阶段,至于家长素质提高及其教育子女能力的增强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家长、家庭教育层面,调查反映有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家长普遍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太爱孩子,又太不会爱孩子”。

表5反映,对孩子期望过高及偏高的占81.48%,家长有这样的心态,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如见诸于行动,则属于明显的抚养方式不当。

又如,把孩子的教育放在家庭的重要位置甚至最重要位置上,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共识。但重视孩子的教育和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两回事。

表6反映还有相当多家长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这样容易出现家庭教育的偏差。如家庭教育的重点是孩子的道德人格教育,但不少家庭扬短避长,教育错位,成了文化课程的“第二课堂”、“补习班”,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孩子在家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就如一首儿歌所唱的“起得最早的是我,睡得最晚的是我,作业最多的、考试最多的,是我、是我、还是我。”这就容易产生厌学情绪、也会对家长产生逆反心理。问卷反映,在回答“遇到烦恼的事,你最喜欢跟谁说?”的问题时,中学生选择对爸爸妈妈说的仅占14.4%。

再如,行为习惯养成与独立精神培养是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但表5、表6反映也不如人意。

在家庭教育工作层面,家庭教育作为现代教育三大支柱之一,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它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还未被人们所充分认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期终评估报告指出,目前还存在着“家庭教育工作责任主体不明晰、经费投入无保障、服务与指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家庭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和市场化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人员、经费方面,和周边市相比有较大差距

调查反映,我市目前尚未有专职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市、县(市、区)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这两个主要协调指导部门也都只有兼职人员在做这项工作。2009年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后,主要工作由市妇联牵头组织,但每年只有4万元工作经费,与省内其它市比较排位靠后。

人员、经费的制约使得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事项该做的未做。如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开办家庭教育栏目,增加家庭教育咨询热线,以多种形式扩大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我市市一级及多数县(市)未能做到。又如我市家庭教育信息化程度相对迟缓。我市市一级及一些县(市)尚未建立家庭教育网站或网上家长学校。再如有县(市)关工委反映,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已经编写好家庭教育的乡土教材及案例汇集,但苦于经费没有着落,又不能向家长收费,至今未能付印。

(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我市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工作热情高,在家庭教育工作中作出了贡献,但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专家队伍薄弱。受到学校、社区、家长欢迎的讲师团成员,一方面数量尚少,另一方面他们在本单位往往承担着很重的教育、管理、科研等任务,很少有机会拓宽视野,参加全国、省有关专业活动或家教培训。如全国妇联每年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跨省、市常举办家庭教育论坛,我市很少有人参加,这样,影响了他们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学校教师缺乏家教能力,缺少家教专题培训。

学校教师,作为专职、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都承担着和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教育好孩子的职责,表9显示的数据显然是不理想的。表10则进一步反映教师缺乏家教方面能力,与没有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或接受过专门培训相关。

三是志愿者及社工队伍组织松散,缺少专业支持。各级组建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人数虽多,但很少有相应的活动或交流研讨的机会。县(市、区)关工委的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较为健全,但学习培训的机会也不多。家庭教育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一些流行的家教理念,如“三岁关键期”、“赢在起跑线上”、“右脑开发”、“脑只用了10%”、“早教越早越好”等,已为国内外科学家教理论及上世纪90年代脑科学研究成果所否定。这些,不仅绝大多数家长知之甚少,连我们的家教工作者也未必都知晓。

(三)家长学校建设及运行不平衡

通过家长学校提升家长素质,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是我国的一个创举,适合我国的国情。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对学校来说,家长是自己学生的家长;对家长来说,学校是自己孩子就读的学校,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其它途径比,有着运作成本较低、组织工作较易、实际效果较好的优点。为此,国家、省层面都高度重视家长学校的建设。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于2004年、2011年两次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先后颁发《浙江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浙江省家长学校教学指导纲要》、《浙江省示范性家长学校评估办法》。但调查反映,我市家长学校建设及运行很不平衡,整体水平不高。好的如平湖市早在2002年就启动了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差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往往以家长会议代替家长学校授课,流于形式。究其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

主观上,认识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不少学校领导对“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强烈意识到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并且清醒地看到在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学校只靠自身力量已经难以提高教育质量,学校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与配合。一位校长说得好,“父母教子有方,相当于学校多了学生数量双倍的校外辅导员。”但不少学校领导还缺乏这方面认识,忙于具体事务,认为“学校那么多学生还管不过来,哪有时间去管家长”。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家长学校的不同境遇。

客观上,保障条件没有落实。一是无经费,家长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浙江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指出,可“向参加学习的家长收取适量资料费、讲课费等”,但鉴于收费的敏感性,谁也不愿意做这件事。二是无教材,我市至今无各类家长学校的教材或授课参考资料。市场上有各种版本的家长学校教材,内容未必合适而价格却很高。三是无教师,如前所述,学科教学的行家里手未必能担当家庭教育的教学任务。在“三无”面前,不少学校领导对办好家长学校也就望而却步。

至于社区举办的家长学校,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少,二是面对着不同学龄段孩子的家长,办学的困难也就更大。

(四)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亟待加强

特殊家庭包括离异和重组家庭、服刑人员家庭、流动人员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等。课题组着重对新居民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作了调查。与嘉兴本地居民相比,新居民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诸多不利因素。其一,父母亲文化程度低,据统计初中及以下的占75.9%。其二,子女多。据桐乡2011年调查,对8250名新居民学生调查摸底,家里兄弟姐妹为2人的2024名,3人的2511名,4人的888名,5人及以上的240名。其三,家庭经济条件差。据市妇联2011年调查,家庭收入在3000元及以下的占50%。其四,不少新居民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少时间也少精力照管好孩子。近些年来,新居民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问题成了社会管理的难点,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查阅案宗及访谈有关人员后,课题组一致认为,造成新居民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的第一位原因是缺失良好的家庭教育。目前嘉兴有25万不满16周岁的新居民子女,加强新居民家庭教育的指导是一个既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还不能满足家长需求

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既取得明显的进展,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这在问卷调查中也反映出来。

参与问卷的是小学四、五年级及初中二年级的家长,表11表明,43.76%的家长没有参加过家长学校的活动或者不知道相关信息。表12则反映,社会各个方面为家长提供的教育信息也是欠缺的,以至66.25%的家长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表13则反映,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工作还不能满足家长的需要,实际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思考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和重视前所未有,继一系列政策文件后,又作出了调研、制定、颁布《家庭教育法》的果断决策。“只有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做好嘉兴家庭教育工作,事关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和谐,事关嘉兴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谨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多渠道增加家庭教育经费投入,破解制约工作品质提高的瓶颈

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指出,“要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采用政府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化动作等方式,拓展家庭教育经费渠道。”为此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增加家庭教育投入。

一是市、县(市、区)财政增加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根据《五年规划》要求和家庭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参照周边市做法,加大经验投入,用于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各类培训经费、调研及理论研究经费、宣传普及专项经费以及表彰先进等。

二是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承担一定的费用。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是教育者,“教育者要先受教育”。现在绝大多数家长舍得在孩子的教育上花钱,也要舍得在自己的学习上花钱。对于家庭教育教材、学习资料以及聘请专家、老师授课等费用,可在自愿参与基础上,由家长承担相应费用。向家长收费较为敏感,往往会有不同的反映。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等应形成共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敢于承担责任,善于沟通协调,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可参照市第一幼儿园等收费模式,依托社会力量办学收费。也可通过家长学校总校机制,允许评估合格的家长学校办理收费许可。

三是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捐助。家庭教育有“两个特殊”的教育,除了上述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还有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包括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肢体残障、情绪行为障碍等儿童的家庭教育。显然,这些家庭的家庭教育的难度要比一般家庭大得多,且这些家庭中不少是困难家庭,企业和社会各界应伸出援助之手,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克服家庭教育中的特殊困难。

(二)建立培养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全国《五年规划》指出,要“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家、教师、儿童工作者、‘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各省市县普遍建立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且要求“加强家庭教育骨干系统化培训,推进家庭教育职业岗位培训试点,探索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职业化水平。”确实,高水平的家庭教育有赖于高素质的家长,而高素质的家长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为此建议,要从嘉兴实际出发,抓紧建立培养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要建设好专职队伍、专家队伍。要积极创造条件,市、县(市、区)选配有志于家庭教育且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职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素养,已为社会所认可的家庭教育工作者,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地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名符其实的家教专家。如目前全国妇联和全国家庭教育学会每年都有“菜单式”的家庭教育专题培训,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则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尽管培训费用较贵,但要选送有关人员参加。

二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教育背景(学校和家庭)、教育对象(集体和个别)、教育过程(系统和随机)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如前所述,不少教师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且多数教师认为自己有必要参加专门培训,见表14。

由此建议将家庭教育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同时,对骨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如金华市、杭州市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市学习和借鉴。

三是落实好社工、志愿者、“五老”队伍的培训。专业社区队伍,志愿者队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生事物,还缺少学习提高的相应平台。“五老”队伍多年来活跃在家庭教育第一线,但也需要不断接受家庭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各级妇联、教育、关工委、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学习培训方面,为这些“好人”提供好的支持与服务。

(三)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如上所述,不少家长学校鉴于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名不符实甚至流于形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经费来源、师资培训及教材、参考资料的编写或选定外,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的领导与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家长学校由所在地的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牵头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中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妇联和关工委共同做好社区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嘉善县今年明确社区家长学校着重负责0-3岁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当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分工,责任到位,使家长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落到实处。

2.出台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文件并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平湖市家长学校办得好,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早在2002年就制定了《平湖市教育系统规范化家长学校工作常规》。拟根据浙江省关于家长学校的三个指导性文件,制定市、县(市、区)的实施意见。并且借助全国、省示范家长学校评选,建立督查评估机制,设置合格家长学校及示范家长学校两类标准,督促主办单位切实做好家长学校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3.学习借鉴周边市经验和做法。绍兴市创建示范家长学校工作已开展多年,并建立了进入与退出机制,2012年对先后命名的5批75所示范家长学校进行了复评。杭州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2012年启动百万家庭共同成长计划,明确3年内将评选表彰全国、省、市级示范学校300所。这些市起步早,力度大,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四)引导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满足家长多方需求

调查反映,家长对家教知识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表15数据表明,对关系孩子德智体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对教育孩子的具体方法,家长都希望了解和掌握。

调查也反映,家长对家庭教育相关服务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

表16数据反映,家长为了教育好孩子,尽管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每位家长的偏好也不同,但确实都希望有来自多条途径的指导和帮助。普及家教知识、服务社会公众是家庭教育工作根本宗旨。《五年规划》中也明确要求,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活动。”为此建议:

1.继续办好党政主导的家教宣传服务活动。“科学家教城乡行”活动,家长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平湖市镇、街道的“家庭教育节”,富有地方特色,深受群众欢迎;这些家教宣传的好载体,好做法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并改进提高。

2.更好发挥媒体在传播先进理念、普及家教知识中的作用。市、县(市、区)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应根据要求,参照海宁、嘉善等地做法,设立家庭教育专栏,积极探索家长增长家教知识,媒体增多受众支持的双赢局面。同时,市、县(市、区)都应顺应家长的需要,独立或合建家庭教育网站,以提升家庭教育信息化水平。

3.扶持培育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教育局“青少年心理与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市妇联“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团市委“拾星者未成年人教育社工事务所”以及正在筹建的社会组织“青鸟家庭成长中心”,这些组织面向社会,承担着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大型讲座、小型沙龙、个别指导等多重角色,要精心培育扶持,使之成为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品牌。

4.关注鼓励家长自助助人的家庭教育活动。如实验小学的合作型家庭成长联盟,借助家长不同的职业背景及专业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在活动中家长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市区“小咕咚童书会”QQ群,家长相互交流教育孩子的心得体会,相互推荐适宜孩子阅读的好书。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家长素质提高后涌现出来的家教新模式,也是家庭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向,应予以关注和鼓励。

(五)重视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如上所述,和普通家庭相比,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有着较多的不利条件和困难。由于特殊儿童的数量少,特殊家庭中离异和重组等家庭的数量相对也少,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也就少。特殊家庭中流动人口家庭的数量虽然多,但这类家庭的增多是近些年的事,其研究和实践也显得薄弱。要努力改变这种家庭教育困难多难度大反而研究实践少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