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降级申请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村民委员会:
我家住组,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人,2014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元。经过自身努力和各级帮扶,家庭实现持续增收,2020年工资性收入元、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元、转移性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人均稳定性收入达到了元。
特申请2020年奋进计划奖补资金 元。
户主签字(手印):
年月日
附件2
2020年度贫困户(特殊困难户、边缘户)奋进计划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 乡(镇) 村 组 时间: 年月日
户主姓名
养殖业
种植业
转移就业务工及自主经营
(人)
贫困户签字
确 认
牛(头)
羊
(只)
能繁
母猪(头)
育肥猪(头)
蜂(桶)
小家禽(只)
其他养殖(只)
药材
(亩)
经果林
(亩)
传统种植作物 (亩)
其他种植(亩)
合 计
注: 该表以每个村为单位填报,乡镇收集汇总上报。
附件3
2020年贫困户(特殊困难户、边缘户)奋进计划奖补申报表
指 标 类 型
是否达标
备 注
收入
工资性收入
家庭人均稳定性纯收入
元
外出务工附证明材料
家庭生产经营收入
小种植
种养殖业附图片经营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小养殖
小买卖
小刺绣
其 他
小 计
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贫困户: 联户干部: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审核意见:
年月日
附件4
2020年贫困户(特殊困难户、边缘户)奋进计划验收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贫困户姓名
乡(镇)、村、组
身份证号码
(复印件附后)
社保卡账号
(复印件附后)
家庭人口(人)
脱贫年度
五小到户项目(主要发展“一头牛、一群羊、一桶蜂、一亩药、一季笋”等产业)
增收项目名称
总收入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元)
养殖业
20%
种植业
15%
就业务工
10%
自主经营
10%
合计
——
佐证图片
实施的相关项目(照片附后)
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验收意见(在对应栏打√)
验收情况:£属实£不属实
验收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审核意见 (在对应栏打√)
审核意见:£属实£不属实
签字:
日期:年月 日
乡(镇)验收意见 (在对应栏打√)
验收意见:£属实£不属实
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县级复核抽查意见(在对应栏打√)
篇2
基于学术期刊青年编辑工作中工匠精神的重要性,新时期为了保证学术出版工作能够与新社会形势相适应,就需要青年编辑工作者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大力倡导工匠精神,让精益求精的思想渗透于每一位编辑的思想认识中,强化编辑人员敬业奉献、严谨求精的思想品质,并确保优秀的精神品质可以内化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促进学术期刊青年编辑工作的全面优化。培育学术期刊青年编辑的工匠精神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引导学术期刊青年编辑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价值观
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责任,并且在采用差异化方式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也在为社会建设贡献相应的力量。而对于学术期刊青年编辑而言,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价值,促进学术期刊工作的优化开展,就应该在工匠精神的指引和要求下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职业价值观,对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形成正确的认识,明确学术期刊编辑的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性,进而有勇气、有责任,秉承敬业奉献的精神投入到编辑工作实践中,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也促进个人价值理想的实现。唯有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价值观念,青年编辑才能够在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前沿阵地上,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编辑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学术期刊工作做出正确的引领,为我国学术期刊出版事业的发展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二)青年编辑要在工作中坚持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
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青年学术编辑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青年学术期刊编辑人员需要将工匠精神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始终以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约束自己和要求自己,在编辑工作中精雕细琢,追求学术期刊编辑的完美和极致,努力将编辑工作的品质从传统的99%提升到99.99%,为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全面优化夯实基础。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年轻的学术期刊编辑在处理学术稿件时要坚持精益求精。在取舍稿件的过程中要秉持对稿件负责的态度,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学术动态需求等对稿件进行认真细致的鉴别,并从稿件的学术水平、文字规范、逻辑结构、科学价值等角度对稿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作者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工匠精神不仅仅在于对工作品质的保障,还要求青年编辑能够与时俱进地对工作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创新,即创造性的开展学术编辑工作,删繁就简、去伪存真,对稿件进行适当的润色和加工,并保证可以从业务的精准性、学术的严谨性以及政治的敏锐性角度把握和推敲稿件,锤炼语言,让稿件在逐步完善中成为精品。这样就能够逐步将青年编辑培养成为有工匠精神的学术期刊编辑,为全面推进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优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三)锤炼青年编辑“耐心、专注、坚持”的工作品质
要想将青年编辑人员培养成为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学术编辑工作者,编辑人员的工作品质锤炼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只有在全面把握工匠精神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关注对青年学术编辑人员的“耐心、专注、坚持”工作品质的培养和锤炼,才能够为青年学术编辑工匠精神的践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所以在对青年学术编辑人员实施有效教育和指导的过程中,应该让青年学术编辑工作者认识到学术出版编辑的重要性,以及要想保障学术出版编辑质量所应该付出的努力和所必须具备的工作品质和精神品质。“十年冷板凳,文章不写半句空”,要想成为优秀的学术期刊编辑工作人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求青年工作者在坚守学术出版工作的道路上能够耐得住寂寞,能够静下心来从事学术期刊研究工作,为学术期刊出版事业奉献自己的一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学术期刊编辑工作具有特殊性,其是一种“为他人做嫁衣”的工作,青年编辑人员要想更高的服务学术期刊行业,就要认识到默默奉献的重要性,甘为人梯,为他人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辅助。唯有如此,在工作中对青年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的“耐心、专注、坚持”的工作品质加以锤炼,才能使青年编辑人员在工作中磨炼自己的意志、完善自己的人格、塑造自己的品质、丰富自己的涵养、陶冶自己的情操,在复杂的学术期刊环境中能始终坚守本心,在服务工作的同时也实现人生的梦想。
(四)教育青年编辑工作者坚守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篇3
我暑假的时候本打算不回家和别的同学一样到市里去找个地方实习,但听说实习生的工资还不够平时的开销所以就没去,况且我也实在是找不到租房子和吃饭的钱。
我回到家之后我就开始找工作,一开始在一个私人的作坊里面打工,我不知道别的同学有没有去过作坊里面工作,那是一个塑胶厂,一个不大的厂房里摆放着几台已经爆了渣的机器,发出轰隆的刺耳的响声。里面的味道甚是难闻,大家可以去想熬胶或者烧塑料袋的味道,厂房里的臭味比这难闻数十倍,熏的人头晕呕吐,每天工作14个钟头,连吃中饭的时间都没有,也就只为了赚三十几块钱。一天下来,累就不说了吧,从厂房里昏昏沉沉的出来全身漆黑漆黑的,洗澡能洗下一层。跟我一块去的一个朋友,干过两天就不干了,他说这简直是虐待人,其实这我也知道这是虐待,但我想了想还是没有走,他不知道,我是在准备大三的学费。然后了大约半月时间,由于奥运会的临近,这里被迫停工,所以就在家休息了几天。
但一想到学费事情心里又开始犯难了。本打算到饭店去做一个多月的,但找了不少饭店这都是不要短工的,所以这个想法就破灭了。后来有朋友推荐到市里酒吧去服务生,于是偷偷就去了,这事我是没对别人说过的,我们那里的农村人会以为这些地方不是正经人待的,甚至在这些地方做服务生也是不光彩的事情。无论是不情愿或者说身不由己,抛弃专业的东西而去从事其他的工作本来就是种背叛。
临近开学,打发弟弟妹妹去上学之后,我的学费还缺3000多块钱,是我爸到工厂老板那里说好话预支的,我知道他们老板有多苛刻多难缠,我以前到他们厂里小干过几天,有见别人预支1000块的工钱,老板丑话都说尽了,所以我不知道我爸这次受了多大的委屈,其实像他这种半病子的人在当地适合他做的工作就不多。来学校的时候,我妈说,等学校发了助学金奖学金之类的就不用家里给你出生活费了,我都不敢告诉她不知道今年国家会不会发放。
我不知道在大家眼里我是什么样的学生,但高中我一定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当时没有贫困生。所以在大学,我一贯坚持自己的原则,尽量不要缺课,还好,三年下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是不会缺课的,甚至是大家都讨厌的非专业课和理论课我都坚持去上,以至于三年下来我都不需要去补考,因为我知道,学习到的东西是自己,别人抢不走。
前几天去县里看到发廊的招学徒工广告,然后就进去问,竟然是全日制的,想了下不去做了吧,虽然大三,但几乎是天天都还有课,为了这点钱荒废了学业就不值得了。其实再坚持下就毕业了,想到毕业之后可以自己赚钱不用再花家里的钱真的是种由衷的欣慰呢!而且找到工作后除去自己的费用还能节省下一些给家里还债。
当然,在网上接设计的单子还是有的,不过这是很浪费精力的事情,不过还好,总是专业以内的东西,虽然靠这赚钱是天方夜谭,但这至少能把过去的软件再熟悉一下;我不知道我在画画或者写东西的时候别人在做什么,我画的画专业老师有目共睹,我的作品同学有目共睹。
我在写申请书的时候室友问我怎么写这么快,我说,家里穷啊,家里穷所以就有说不完的的痛楚,如果都说由于贫穷导致的伤心的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其实说了大概你们也不信,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是不懂我们穷人的痛苦的。我初二的时候因为交不起学杂费哭了两天--那时候义务教育还没真正的普及,两天过后还是没钱交学杂费;现在大学要交几千块钱的学费家里都是在半年前就开始凑的,就像我说的我爸预支的3000块钱是他四五个月的工资,我妈和我爷爷也在工作,我爷爷将近七十岁了,他们两个的工资留这家里种地买肥料和零花,而小麦毕竟不是猪肉,一年下来,六七毛钱一斤。现在说起过去痛苦的事都不会哭了,也许真的大了,大一的时候还会哭,其实在酒吧工作的时候受的委屈很多,第一次到外地打工嘛,早就不记得怎么哭了。
篇4
篇5
本期所收的两篇论文,已经足以证明新的文献资料的发现及其解读,对于明清历史的重新认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自唐宋以来,四川地域社会与文化,世人早已耳熟能详。宋代眉山苏氏父子、兄弟,以及由此形成的“三苏”之学,更是引发众多研究者的兴趣,成果斐然。清代的通江“三李”,或许其名头无法与眉山“三苏”相比,但从张明富所撰关于通江“三李”一文来看,不惟对于深化通江地域社会、文化研究不无裨益,且与目下家族社会史的研究新趋向若合符契。至于作为地方法律文书的《盟水斋存牍》,众多的研究者已经从各种角度进行了解读,但从刘涛所撰关于明代吏员参充与指参一文来看,亦足证利用该法律文书,尚可对明代的社会与文化进行更为新颖的解析。
摘要:所谓清代“三李”,即是指李蕃、李钟壁、李钟峨父子三人。此三人,在康雍乾之世,名动一时,道光《保宁府志》、《通江县志》皆有专传。《雪鸿堂文集》收入了三李的大量诗文,内容极为丰富,涵盖经史子集,反映了三李具有深厚的学养和非常渊博的知识。透过《雪鸿堂文集》,综观到三李的人生际遇及为政理念,我们能深深地感受到三李求是创新和经世致用的学术文化精神,可以得知其家世及人生际遇。
关键词:清代;通江;三李;人生际遇;为政理念;学术文化精神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3-0130-07
阅读清代通江三李的《雪鸿堂文集》[1],犹如一次走近三李的精神旅程。走近三李之旅,令人颇不宁静,一直伴随着内心的震颤和感动。一方面,为其胸怀宽广、学识渊博、仁政爱民而一唱三叹,另一方面也为其逆境、曲折、命运坎坷而泪湿青衫!走近三李之旅,还是一次品味中国传统文化的愉快之旅,三李的文字和品格浸透了传统文化的精神,尽显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目前,学术界特别是历史学界,对三李少有论及,兹试从三个方面对清代通江三李做一历史的考察。
一、“三李”的人生际遇
篇6
第一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企业名称是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名称权属于企业专有,非经转让等合法转移方式,其他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如果企业因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则要按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处理,后申请登记的企业必须更改自己的名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名称应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名称只有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获准登记的名称不得使用。
第二 有企业自己的组织章程。章程是企业公开向社会声明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制度、活动方式、业务范围等情况的法律文书,是申请企业登记必须提交的墓本文件之一,也是企业登记注册后的行为准则。
第三 有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自己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第五 有必要的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第六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第七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付债表。
第八 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企业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在法律上的体现。它由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我国企业登记管理法规对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最低额度是,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第九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第十 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资格证制度行业的,需要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的结构与写法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为表格化文书,由封面和比文两部分组成。
(一)封面
主要包括标题、组建单位、组建单位负责人。申请日期等几项内容。组建单位须盖章,组建单位负责人须签字,申请日期应年月日俱全。封面下方印有“小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了商行政管理局制”字样。
(二)正文
由申请开业登记事项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两大部分组成。
1.申请开业登记事项
(1)企业法人名称: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按照同类行业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通常由企业所在地区名称、字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几个要素组成。如“西安黄河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西安”是地区名,“黄河”是字号,“机器制造”是所属行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有一‘些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也可以不冠行政区划名称。企业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名称,如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不得使用数字组成的名称。除全国性公司外,企业不得使用“中国”、“小华”等宇样的名称。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住所:指企业法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是指企业法人的核心组织。住所应具体到市(县)、区(镇,乡)、路(村)、号。
(3)经营场所地址:指企业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它与企业法人住所是一致的。企业经营场所的产权属于企业自己所有时,应提交有关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用场所的,则应提交租用合同。
(4)法定代表人:填写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姓名。
(5)经济性质:指企业法人的所有制形式。确定企业法人的所有制形式应根据产权关系、分配形式、资金来源等进行。大体町分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以及联营、合作经营等。
(6)从业人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业务人员和其他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总和。各类人员的比例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技术开发能力的一个尺度。
(7)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管理的财产或企业自身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两部分。企业注册资金应与企业实有资金相一致,与企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资金数额应该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
(8)经营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工业企业可分为制造、加工、装配,修理等;商业企业可分为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建筑业町分为建筑施工、修缮、安装等;运输业可分为搬运、装卸等;服务性企业则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而定。
(9)经营范围:指企业申请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种类,品种和提供服务的项目。经核定的经营范围是企业法定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界限。在填报时,一般要分别写明主营项目和兼营项目,主营项目要同企业所属行业相一致,兼营项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放宽,但不能同主营项目跨大类。经营范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企业是合法经营还是违法经营的重要依据,填写时要注意使用符合国家行业划分标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企业经营范围的规范化用语。
(10)经营期限:这一项主要适用于联营企业,是指根据联营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确定的该企业经营活动的起、止时间。
(11)主管部门:写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全称。主管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审批同意成立该企业的要写明文件的文号及发文日期。
(12)审批机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许可证制度行业的,须经有关机关审批,并写明审批文件文号及发文日期。
(13)经营场所面积:写清企业经营场所总面积和分项面积。分项面积包括生产加工占用面积、营业占用面积、仓库占用面积和其他占用面积四项。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4)企业主要设备和主要服务设施:填写本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装置、设施、工具等,如机械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等。
(15)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指法人企业下属的经济活动单位,包括分(子)公司、分厂、分店等。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另一种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核准登记其有合法经营权的。如无分支机构,本项可免填。
2.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
(1)申请开业登记提交文件、证件: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主管部门或赛审批机关批准该企业法人设立的文件。②企业法人章程。该章程应当经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①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书。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公证明,包括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文件和附有照片的个人简历。⑤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产租赁合同等。房产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须在一年以—上。⑥其他根据工商管理机关要求应该出具的文件、证件。
(2)有关部门签署意见:主要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签注同意该企业设立并建议批准其开业的意见。须写清签署时间,并加盖公章,以示郑重和负责。
篇7
二、清水江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的可行性论证
清水江文书是完整系统地反应明朝末年至民国末年近400年间当地苗侗独特的混农林生产和木材贸易过程的契约和交易记录,具有系统性、稀有性、濒危性等特点。关于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的世界性意义,龙宇晓和高聪等早在2008年参加第十六届国际档案大会时就明确提出,它绝不仅仅是抢救保护中国人自己的文献遗产,其实也是在为全世界抢救保护一个关于全球最悠久、最独特的混农林复合文明系统的活态记忆库。在可行性论证方面,我们将系统总结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工作成就,并认真借鉴国内外已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遗产的申报文本。
三、清水江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工作的组织建设
篇8
第二,被申请人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除规章以外的国务院部门及其工作机构的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乡或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而作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查。可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须得到依法保护。如果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就是侵犯他们的行政复议权,是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对申请人、第三人等有关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这里所指的被申请人的报复陷害对象主要有申请人、第三人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情况的有关组织和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法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人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二者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都是行政复议参加人。因此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尊重申请人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正确认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这种权利救济手段的必要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行政,违法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就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纠正错误,对申请人受损的权益进行救济和赔偿。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果非但不认错改错,而且还对申请人进行打击报复,那就是错上加错,是无视国家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践中,确有个别行政机关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打击报复,结果造成申请人虽然在行政复议中获得了胜利,行政复议机关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原具体行政行为,但由于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的报复陷害,造成受损害的权利实际上没有得到救济,甚至还殃及到自身和亲友的其他合法权益,使申请人长期不能正常生产和生活,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使其他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怕被报复陷害而不敢再申请复议,这样就使行政机关行使权利失去了监督,从而破坏了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比如村民甲、村民乙因宅基地边界划定发生纠纷,乡政府对此作出一个宅基地边界划分的确权决定。村民甲不服此确权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即可将村民乙追究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对第三人进行报复陷害,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如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对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真实情况的有关组织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
篇9
您好!
非常感谢您日理万机中抽出时间来审阅我的工作转正申请书,我也十分荣幸能够获得公司授予的这一次工作提升的机会
回顾我的工作历程,从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以来,我奋斗在保安一线。在初期工作的'三个月试用期内,在单位领导、同事的关心关怀下,让我获得了充分的工作历练,积累了初期工作经验。20__年年6月我正是办理了入职手续,成为公司一名正是保安员工,这期间我的工作主要服务于三方面:
1、工厂日常的巡逻看护。
2、保安队伍内部的日常后勤工作。
3、做好每日保安工作记录。
我工作一直以来秉承“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工作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真正将领导下发的保安任务落到实处。时光荏苒,现如今已经是年8月,我也已经在单位从事保安工作一年6个月时间。回顾往昔,我感触很多。特此向单位提出工作转正的申请,希望领导考核我过往工作情况,予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保安个人转正申请书模板2尊敬的公司各级领导:
你们好!我从20年月日至今,在贵公司所辖物业管理处,从事保安工作。在此期间,我在所在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作好本职工作。
在两个月时间中,通过对白班和夜班的分别体验,我深刻的认识到物业服务过程中,服务本身是无形的,护卫工作作为业主最能切身感受到服务质量的工作之一,其责任重大,主要职责有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控制物品外流;控制外来可疑人员等,使业主生活在安定的环境中。从而使物业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因此,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特申请成为物业公司的一名正式保安。
在物业管理处管理处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很希望能在贵公司得到物业管理员/事务员这样的工作,能有机会锻炼一下自己。以更好的熟悉物业服务工作,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为公司创造财富。
衷心祝愿物业公司事业发达,蒸蒸日上,早日步入一流物业服务企业的行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保安个人转正申请书模板3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叫____,于____年__月_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在物业部保安担任保安主管一职,负责外判保安公司驻场保安员的现场管理工作。本人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学习公司相关的制度、规范、手册;熟悉本岗位岗位职责;掌握园区保安岗位的分布;完善驻场保安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实际工作按照熟悉、调整、完善、运行四个阶段做一下汇总:
第一阶段:熟悉阶段
首先、学习公司员工手册、企业文化;
其次、了解公司对保安主管岗位所期盼的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三、了解近阶段保安队的工作重点; 第四、了解物业部保安工作流程;第五、了解二装现场的管理及相关要求;
第六、掌握物业部保安制定的相关管理方案、手册; 第七、掌握园区现有保安岗位的分布;
第八、掌握园区整体结构及分布,对园区及周边环境做了初步了解;
第二阶段:调整阶段
首先、根据现阶段保安在值岗期间存在的问题,会同保安主任、保安队长共同商榷解决方案。
其次、对保安队现有的保安员进行了业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同外判保安公司协调人员的调配,已达到我部对驻场保安员的值岗标准。第三、为了培养保安员的相互提示意识,制定报岗制度及要求,并跟进保安队的实际实施情况,根据实施的结果随时进行了相关的调整。
第四、根据园区的现状,对园区保安的巡更路线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根据调整方案,
跟进落实情况,以便及时发现不足及时改进。
第五、对保安员佩戴对讲通讯设备的标准及文明值岗标准进行相关调整,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
首先、将保安队的工作日志及培训学习进行了更新调整,并确定了相关的执行标准。其次、根据原有保安队的运行资料,完善《保安运行手册》,并跟进各岗保安员的落实情况,做到了问题随时发现、随时解决。
第三、确定园区各岗的岗责权限、岗位分布、巡更路线等工作。
第四阶段:运行阶段
“运行阶段”介于现阶段保安队的管理在基本模式化的条件下的实施状况,根据实施结果,随时对保安队的管理实施更新,以便将保安队的管理走在物业管理前列,达到“想业主之所想、及业主之所急”的服务意识。
在四个阶段的运行过程中,本人参与了部门针对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成保现场的管理、业户的不满投诉跟进、二装施工现场管理的调整、施工车辆出入园区流程的整改、宅间路非机动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的骑行标准的制定及团队意识的体现(北京雨雪天气时的积雪清扫工作)等。
在进入部门的这段时间,由于本人一丝不苟认真对待工作的态度及任劳任怨的工作方式,深深打动了本部门的同事,从而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同样也看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在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帮助下,逐渐的趋于完善,为更好的完成本岗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而让我觉得“沟通”是老师,“自闭”是深渊的道理。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使得我从一个对公司一知半解的状况延续到对公司已有了深刻的了解。由于公司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及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使我很快的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最好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信卫这个优秀团队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总之,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保安个人转正申请书模板4您好!
我于__年_月_日成为___的试用保安,到今天已经有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自认能够完全胜任工作,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刚刚复原的军人,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公司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军人到职员的转变。
在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安全保卫,通过锻炼,我熟悉了公司保安的整个操作流程。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服务方面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大家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本职工作,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复原后的第一份工作,这段时间以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保安个人转正申请书模板5尊敬的公司领导:
斗转星移,时光如梭,转眼已来进入绅帝这个大家庭以2个月时间,回顾自已2个月来的工作,收获及感触颇多。本人十分珍惜和感激公司给予的锻炼和学习的机会,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热心指导及各位同事的积极协助,本人现将自已2个月的工作、思想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如下:
一、坚决服从上级领导,认真领会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和工作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岗位实际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针对公司保卫处工作的特性,时刻要求自己加强对管理区域的检查和监督,力争公司下属各个管理处的秩序维护队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并对各个小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队员防火,防盗意识,使队员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智能化系统的操作方法。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四、配合公司制定、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五、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工作,要求下属各个管理处秩序维护队员认真做好礼节礼貌和形象展示等工作。
六、主管是部门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开展部门日常工作。抓好部门管理。本人在日常管理中力求做到:
1、遵循公司的经营理念及服务宗旨,以公司企业文化精神为中心,积极关心鼓劢队员,有意识培养团队凝聚力。
由小及大形成部门合力、战斗力和对公司的集体荣誉感。
2、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持严谨自律的工作作风,给各个管理处安保板块树立良好的榜样,引导队员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3、在工作中严格管理,处理问题尽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做到“功必奖、过必罚”树立管理威信,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各类理论培训中,通过讲解、点评、交流使员工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中皆有不同程度的感悟与提升。
并时刻教育队员要有紧迫感,应具有上进心,使其明白保安工作不是高科技,没有什么深奥的学问。成为一名合格保安员关键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是建立在对公司的忠诚度和敬业精神、对管理与服务内涵的真谛的理解及运用之上,并以此激发大家积极进取在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人生乐趣。
以上是我在以后工作中力争做到、做好的方面。纵观2个月来的工作,客观的自我剖析,自已在下列几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恳请领导的指正与批评,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正,同时也提出本人的小小意见。
一、几点不足:
1、在处理问题方面,看问题的角度不够,还没有看全面,这点要向我们
2、综合知识方面,还有待加强学习。
3、关心员工工作、生活方面,还要多深入。
4、对公司相关制度还要深入学习。
二、几点建议:
一、完善用人机制:
公司应对管理处实行主任负责制,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审定后、管理处按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可按工作计划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考评。而考核的对象是管理处主任。物管处助理以下人员,由主任考核,要全面发挥管理处主任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应将责任和权利赋予给主任。主管以下的任免、考核、晋降级,都应该由主任决定。不能是形式上的下放权利,要彻底放下包袱,让管理处主任去大胆管理,大胆负责。不要形成主任只有责任,没有权利。
如今,公司虽然将管理干部以下的任免权和考核权下放到主任。然而,公司领导还是不放心,经常担心和过多干预工作,有捆了一半放了一半的现象。如一个人捆了两支手,放开两支脚,虽然能走,能跑。但是做不了事,为什么,因为手已捆绑了。如捆绑了两支脚,放开了两支手,那么,能做一些事情,但是只能原地踏步,不能往前迈进……!所以只有手脚放开,大胆让项目负责人去发挥能量。只要公司制定出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来约束或控制项目负责人的违规、违纪和越轨的行为,就行了。借用古人常说的格言:“用人要疑,疑人也要用”的原则,此句格言的精髓是:只要此人是人才有能力,我们就要重用他,就是大胆让他去干。
但我们还要对他多帮助和支持。同时监控和考核。不让他犯错误或尽量少犯错误。避免了“重庸才,轻人才,用奴才”的用人现象。也就是说,有德有才之人,要重用;有才无德之人,要慎用;有德无才之人可用;无德无才之人不能用的用人道理。我们要用人之才,避人之短。充分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这样公司才能做得更大,做得更强。才能与国际公司接轨,才能真正把企业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在此,我建议公司在用人放权方面,要彻底、要放得开,要大胆。真正做到“抓大放小”,发挥总经理或职业经理人智慧和才能,更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对基层员工的关注,员工是公司的基础,基础垮了其他建设都是无稽之谈。
关键抓培训、重点抓服务。
今天是人才,并不等于永远就是人才。人才是型才,口才是必才,要保持人才、必才能在市场上立住脚,站稳根。就必须不断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只有通过不同层次不断的培训,增强自身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方能适合社会和当今市场的需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企业的竞争是形象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是素质的竞争。人才只要不断进取、学习、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并多开展演讲式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口才”能力。由浅至深,由深推广,先培训出服务标兵,规范标兵,树力标兵形象,展示标兵风采,体现标兵风范,用标兵带动局部,再由局部带动整体。有计划的,有系统的。长抓不懈的抓培训工作,是物业公司提高员工素质的必然趋势。
物业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怎样提高员工服务水平,服务意识,是很重要的,“教养体现细节,细节展示素质”所以应从员工的礼仪、礼节、礼貌、和服务细节进行培训。同时对岗位技能进行培训,让全体员工意识到“服务”的重要性。“服务”好坏是企业创效的直接根源。“服务”态度好,“服务”细节好,“服务”到位,业主满意了。物管公司才能有生存的空间。如不抓“服务”,只重视管理,有一天,业主会炒掉物管公司。所以,物管“服务”是企业生存之根本。这说明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
三、人事制度改革
用高素质的人才去引进素质高的人才加盟本公司共谋发展,各管理层实行竞争演讲式考核评比上岗。员工转正实行演讲述职形式考评,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评比打分。如合格,当场宣布转正。将原来的权利集中制转变为权利民主考评制。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评原则。让我们全体员工当家作主。真正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多从公司内部培养人才、挖掘人才、提拔人才、重用人才的用人机制。大力发挥团队精神,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共同为企业发展拎住一根绳,展现团队力量。我们努力将全体同仁培养成为个个是千里马,人人是伯乐。
四、扬长避短,增收节支,提倡节约,增加效益。
目前公司还存在许多不良现象,如等、拖、推、偷奸耍滑等现象在物业公司每个部门,每个小区都存在。特别是“三个一样”最为突出,“干多与干少的一个样”,“不干与干的一个样”,“干好与干坏的一个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在大多数管理人员中出现。事情干得越多,然而所受处罚也就越多,不干事之人,经常耀武扬威,冒用拿着公司领导给予的鸡毛,而当令箭,处罚员工。有时小题大做,吹毛求疵,抓住一点小毛病,就大题发挥等等现象在有些部门和个别人身上发生……没有落后的员工,只有落后的管理。如果每个管理人都当“好好先生”,不理事,不问事,不管事。有好事的时候,是管理者的,出了差错管理者就遛边,害怕承担责任的管理者随处可见。那么,可想而知,我们基层员工会怎么想……我们许多管理者在协调、沟通方面欠缺,团队意识淡薄,独自为阵严重,相互不买账等等现象,时有发生。我想应该针对以上现象应采取釜底抽薪,彻底解决。防微杜渐,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出现和发生。
五“少一份处罚,多一份关爱;小一份指责,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批评,多一份支持;少一份罚款,多一份温度;少一份责备,多一份帮助。”
在以后的工作中,尽力作到让领导,省心,放心!在此,非常感谢领导的关心和爱护!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回报尊敬的领导的关心、爱护和支持。谢谢!
六、最后进入公司以两个月的时间了,通过和杨经理的配合,保卫处在巴南区物业服务技能竞赛上我们保安板块为公司争回了荣誉,把第一的奖状挂到了公司荣誉墙上,也通过我们共同努力,圣诞节、元旦节、整个公司下属各个管理处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向公司申请转正、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篇10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一)《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有关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一)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七条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审查制度。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专家库按职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等专业分类,并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专家库专家应当熟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建设项目评价相关的专业背景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专家库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设计文件,按照职业卫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公正、客观。
评价报告的形式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杂程度确定。投资规模较大、职业病危害因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其它项目可编制评价报告表。评价报告规范另行颁布。
第十条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分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标准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专家应当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
卫生部审批的项目,从国家专家库抽取专家。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客观地记录专家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由专家组全体人员签字。专家审查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应当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对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指派人员参加审查会并监督审查过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作出的评价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属于审核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服务范围,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及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等。
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二十四条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五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应当在现场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第二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三十条在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篇11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经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取得交通部(或交通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三条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从事监理业务的人员数量、技术职称、专业组成、注册资金、测试仪器的配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分甲级、乙级、丙级。其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第四条交通部是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的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交通部部属及双重领导的企事业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地方交通部门所属的甲、乙级监理单位,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非交通系统的甲、乙级监理单位,其资质由交通部审批。
地方交通部门所属的丙级监理单位,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非交通系统的丙级监理单位,其资质由监理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按所批准的资质等级承担其相应的监理业务,各级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范围见附件一。
第六条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是交通部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各省级交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监理资质的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交通部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单位所属的监理单位,其资质经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交通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建设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局)备案。
申请承担甲、乙级监理业务的地方交通部门所属的监理单位,其资质须经单位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交通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建设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局)备案。
申请承担甲、乙级公路或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非交通系统的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监理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送监理单位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交通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建设部备案。
申请承担丙级监理业务的地方交通部门所属的监理单位的资质,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交通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局)备案。
申请承担丙级公路或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非交通系统的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监理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经监理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报送交通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局)备案。
第八条新组建的监理单位的资质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
(三)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简历、资格证书及主管部门任命书的复印件;
(四)监理人员名单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及拟担任何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行政管理人员名单一览表;
(五)单位所有制性质及章程;
(六)单位及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业绩;
(七)成立监理单位的批复文件;
(八)技术装备情况;
(九)所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
(十)注册资金;
(十一)机构框图。
此外,须填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成立(定级、升级)申请表》(表式见附件二)。第九条所有新组建的监理单位,在二年考核期内暂不定级,由审批单位发给《临时监理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监理单位取得《临时监理资质证书》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按《临时监理资质证书》中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从事监理业务。
第十条监理单位自取得《临时监理资质证书》之日起,开展监理业务期满2年后可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及监理业务范围》向监理单位资质审批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并填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成立(定级、升级)申请表》。
(一)定级申请书;
(二)《临时监理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在岗的监理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一览表;
(五)《项目监理评定书》;
(六)所监理的主要工程项目的用户意见;
(七)其它证明监理业务能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资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对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状况、技术装备、监理工作信誉及实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核发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对于达不到申请资质等级标准的,不予核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已定级的监理单位,其实际资质基本达到上一等级标准的(除监理业绩外),可向交通部申请承担上一资质等级规定的某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格,经审查核实后,发给相应的《临时监理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已定级的监理单位,其实际资质全部达到上一等级标准的,可向交通部提出升级申请,并填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成立(定级、升级)申请表》,经批准,发给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收回原《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申请升级或申请承担上一等级监理业务时,应提交同定级申请一致的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监理评定书》。《项目监理评定书》是核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第三章复查
第十七条对于已定级的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动态管理。每两年由其监理资质审批部门进行一次复查。
监理单位资质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应达到资质标准的符合程度;
(二)监理单位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情况;
(三)有无违章违纪行为;
(四)主要受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意见;
(五)监理工作实效。
监理单位资质复查采用审查监理单位报送的文字材料与现场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受复查的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复查材料:
(一)《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在岗监理人员一览表及主要工作内容;
(三)《项目监理评定书》;
(四)其它能反映监理能力、监理信誉的材料。
第十九条对复查合格的监理单位,由资质管理部门在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上签署复查意见,核准原资质等级;对复查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可视情暂缓核准其资质等级,要求限期整改、重新报检或降级。
第四章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及港澳台地区的监理单位在我国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法规并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资成立的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外文合资者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外方合资者投入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合资单位的合资协议及章程。
(四)外文合资者为监理咨询单位的,须提交其资质证明及从事监理咨询业务的业绩材料。
其申请资质审查事宜由中方合资者负责办理。
第二十二条中外监理单位合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须由中方合作者向交通部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临时监理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监理业务。申请资质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作双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从事监理业务的业绩。
(三)拟派遣监理人员的姓名、国籍、专业及主要监理简历。
(四)合作协议书。
(五)拟承担监理项目的有关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单位的邀请书等。
第二十三条国外(境外)监理组织在我国独立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业务,须向交通部申请监理资质审查,取得《临时监理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监理业务。申请监理资质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其所在国家(地区)核发的执照及资质证明;
(二)从事监理业务的资历与业绩;
(三)拟派遣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国籍、专业、特长、简历;
(五)拟承担监理项目的有关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单位的邀请书等。
以上材料须有中文本。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承担监理合同规定的经济责任外,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扣资质证书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缴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
(一)申请设立、定级、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的;
(三)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
(四)出借、转让、出卖、涂改、伪造监理资质证书的;
(五),损害委托单位或被监理单位利益的;
篇12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获知,早在2003年12月,上海市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做好本市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本市行政许可法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启动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
上海市市长韩正强调,上海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按时完成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各项清理工作,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
为此,上海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挂帅、各委办局参加的“领导小组”以及和市人大组成的“协调小组”。
准备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工作”,它包括:一,对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文件的清理;二,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三,对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
据悉,上海此次列入清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包括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总数为1241项,其中国家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本市制定实施性规定的有494项,需待国家作出清理结果后再予处理的有425项;本市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拟予取消的101项,占全市创设项目的49.3%,拟予保留的94项,占45.9%。
在对上报的298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机构清理工作中,目前上海市初步确认了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机构有164家,待国家清理结果明确后予以确认的有72家,其他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有42家,不具备资格的有20家。
《行政许可法》给普通百姓带来了什么
相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老百姓更关心的是:《行政许可法》给普通百姓带来了什么?恐怕这也是舆论宣传需要释疑解惑的要点。
应该说,行政许可法的施行至少可以给百姓带来如下一些权益保障:
首先,《行政许可法》给了公民更多的说话机会。在行政许可法里明确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听听老百姓如何说,老百姓有参与权。如:
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立法机关进行相关说明;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还要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就要在20日内组织听证……
其次,《行政许可法》给了公民更多的知情权。比如信息公示:行政机关要把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申请书格式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再次,《行政许可法》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行政收费。该法规定:审批权相对集中,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机关会尽量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等方式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都不得收费……
另外,《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生效的行政许可不能朝令夕改,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利益。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后,不得擅自改变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即使是因为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如果由于公共利益的原因,确需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也要依法进行,尽可能提前告知老百姓,并对老百姓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行政管理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
法律规定是要有人具体去执行的,《行政许可法》施行后,一些审批程序真的变得便捷了吗?行政部门角色到位、管理到位了吗?
通过一位外地来沪承接施工工程的张先生的亲身经历,记者了解到:以前外地单位要来上海接工程,首先要到市建委进行资质登记,由市建委发给许可证,一般情况下,原地资质为二级的,到上海登记只能降级为三级。然后,他还得到工商、质监等部门,层层报批,盖许多章……
张先生说的情况到7月1日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呢?
“从《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外地进沪承接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业务,再也不用到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盖图章了,包括建材准用证、建设工程采用国外境外技术规范的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也将被废止。”上海市建委领导在接受上海市政协委员视察时说了这番令人欣喜的话。
“行政管理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这是上海市政协半年来开展的一个专题讨论,也是上海市政协部分委员视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情况时所带的一个问题。
5月27日和28日,在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带领下,上海市部分政协委员分别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大口市建委和行政许可较集中的市工商局进行了视察。在市建委下的房地资源局“一门式”办文窗口,委员们了解了该制度实行以来获得的成效。
据悉,所谓“一门式”办文制度,即凡属市房地资源局行政业务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业务办理事项,统一由局业务受理处“一门式”受理,实行对外“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内部封闭运转的办文模式。
上海房地资源局推行“一门式”的办文制度无疑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具体体现,它的成效在于:一是简化了审批项目,将行政许可项目和其他业务办理事项整合为四大类19个项目(不含区县局18个项目和原住宅局2个项目),减少的审批项目达到60%以上;二是规范了审批程序,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必须受理,凡是受理的都必须有办理结果;三是强化了社会监督,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四是对证书类审批项目试行“绿色通道”,即时办理,大幅度压缩了办文时限;五是部分资质、证书类项目(不涉及需征询、会审、协调的)试行网上申报预审,网上审核答复,减少了申请人往返次数。
篇13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四)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它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
(二)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三)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
(四)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
(五)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六)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七)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八)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
(九)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
(十)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十一)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二)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
(十三)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
(十四)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十五)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它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十六)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十七)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二)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设计图纸和测绘图纸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三)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八)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九)厂区设计图纸;
(十)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九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经审查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核后,即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决定批准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编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格式。
第四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已经建成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第二十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它利益。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监察机关依照《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的。
第四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员造成损害的,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三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在*5年1月13日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实施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经过工艺制作而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