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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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1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本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篇2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篇3

二、检查范围

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检点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品、生物等)和交通车辆、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本次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是大检查的重中之重。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2.医疗安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健全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组织,落实责任制,完善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强化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群密集区域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定期对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增强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病人就医安全。

3.特种设备和重点部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科研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安全使用维护。要根据区安监、质监、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4.消防安全检查。对门急诊、病房、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检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司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驾驶教育,强化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病车上路,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洪物资、队伍、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加强值班监控,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工作机制。

四、检查安排

本次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30日,各单位按照区政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区卫生局将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联系各单位的局领导,要对联系单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办(局领导联系单位见附件)。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督查、再整改,全面总结,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区卫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要求,制定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篇4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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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各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要落实到人;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建立消防队伍,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制订消防应急预案,预案要经过演练并确保效果;要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要符合要求,救援线路设计要合理。

2、对露天存粮等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措施要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囤垛间距和消防通道落实规定的情况、使用pvc双面涂塑苫布等有阻燃效果的材料对露天囤垛进行围盖的落实情况,以及风雨天气人员值守和禁止作业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3、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要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及线路不能有老化、破损或搭设等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要规范;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要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不能存在易燃物堆积的情况。

4、药剂库的管理要符合规定,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和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要落实,并且要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

5、各类检化验室、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6、加强对粮食收购和出入库现场管理。各企业要事先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加强现场的人员、车辆、仓房、电源、烟火、通风、粉尘爆炸防范等管理,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7、各级国有、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特别是有收购任务的金穗粮油贸易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一线,科学部署,严密防控,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细化完善相关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队伍等准备工作,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安全度汛。

1、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大检查期间,县局领导将带队对各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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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龙安委发〔2014〕5号文件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和难点,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收到实效。

三、方法步骤

这次大检查时间短任务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条块结合、自查和抽查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结合的方法,认真排查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社区等基层单位,查到易发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这次大检查中新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点

一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旅游、民爆器材及消防安全;二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车辆、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三是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四是城市燃气、供电、供热、供水的安全;五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

五、督查安排

为了确保这次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从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安全生产督导组,于10月10日至12日对市直部门“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导。确保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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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09〕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09〕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09〕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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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宾馆饭店、网吧以及人口密集型企业、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完好,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农村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放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的安全检查。要加大对菜石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电安全,菜石场的边坡、梯级管理、民爆物资的使用和贮存管理。并认真监控非法采矿行为,防止盗采资源的不法行为出现。

(四)加强对危险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检查。元旦、春节是烟花爆竹事故的高发期。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检查,防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炮竹的整治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五)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在节日期间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校园安全、供电设施、水电站等行业的重点检查。

二、检查形式和具体责任分工

这次采用检查、整改、复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及镇各口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的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各单位、各村辖区的安全检查,由各单位、各村负责开展。

(二)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安全由梅元同志牵头负责。

(三)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品、民用爆破物品、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由李瑞生同志负责。

(四)山塘、水库、电站、采沙业、森林防火由张红同志牵头负责。

(五)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由国土所王烈章同志牵头负责。

(六)校园安全由同志负责。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和镇各负责同志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2、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亲自参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篇9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辖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企业安全责任,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全县化工、纤维板、纺织、加油站及在生产农副产品加企业等行业。突出化工、加油站、化工、煤气易燃易爆气体生产、供应、使用等高危企业,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检查内容

1.督促检查各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企业办理各类证照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取证情况等);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配供电系统、油气传输系统、重大危险源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2.督促检查各在建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健全安全评估报告及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各生产企业、在建企业的用工情况及年终清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情况。

4.了解和掌握各生产企业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201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

5.了解和掌握各企业在生产经营在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四、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计划从2014年11月27日开始,到2014年12月2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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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校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议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燃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会议、文件精神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工、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构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组织好这次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

(一)职责分工

1.镇安监站负责对非煤矿山、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非药品类遏制毒等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镇安监站、镇企业办全体工作人员。

2.镇城建办负责对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城市燃气及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镇城建办全体工作人员。

3.××派出所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经营、运输、使用,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等行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陈波、田洪江组员:××派出所全体民警。

4.××工商分局和镇市政中队负责工、商、贸及电力等行业(系统、领域)进行安全检查、督查。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工商分局和镇市政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5.××交警中队负责对道路运输营运,县、乡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水运等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交警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6.××国土所负责对矿山企业和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检查、督促。

责任组长:*组员:××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

7.镇水管站负责对水利系统在建项目及水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镇水管站全体工作人员

8.镇农科站负责对农机、农用车辆进行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组员:镇农科站全体工作人员

9.××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对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二中校长)、*(××中学校长)、*(化乐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化乐中心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10.盘龙寺管委会对盘龙寺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安全进行检查、督查。

责任组长:李成林组员:盘龙寺管委会人员

12.镇企业办、镇安监站配合县质监局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责任人:倪华组员:镇企业办、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13.镇文化站、晋二院、镇环卫站等部门负责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

(二)各检查组,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以便迎接县政府组织督查组适时对我镇大检查工作进行的督查,若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10年4月10日到5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镇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迅速组织人员组成检查组,制定结合实际需要的检查方案,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究

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加强与其他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在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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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兴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信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鼎鑫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分公司、马关县农具厂、马关县磁选厂、马关白马化肥厂、县内已建电站。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

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善情况。

5、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半年和年度量化考核。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按照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雨季等重要时期,采取企业自查、县经济商务局组成检查组检查的方式,适时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企业要充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工作敷衍塞责,检查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企业,县经济商务局向县安委办上报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督查督办。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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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3.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5.企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6.企业采矿现场是否按开采方案开采及运输道路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7.企业的供配电系统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8.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以及达标后是否按标准规范运行等。

(二)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5.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情况。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四是是否采取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措施,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是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许可规定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或存放产品过期等情况。六是是否认真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和合同备案制度。七是是否存在向零售单位超量配送产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的行为。八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

2.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零售点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职业健康:

1.石英砂、石榴石、碳化硅和石墨类,根据防尘原则:湿法、密闭、通风、防护。要限制干法、发展湿法生产,加快工艺技术改造,干法加工企业其原矿破碎工序必须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特别是破碎、粉碎、转运、筛分、分装等加工环节必须全部实行密闭化、半密闭化加装负压布袋集尘设备。车间设置切实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控制和减少粉尘危害。同时,对石英砂粉储存场所也要加大防尘措施,实行封闭管理。对酸洗工序,加强密封和防护。

2.采石及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是加强喷淋除尘和个人防护。

3.木制家具企业,设备密闭注重负压除尘集尘,在胶合过程中挥发甲醛、苯类物质,加强通风,同时加强职业个人防护。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从6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起至7月31日)

各企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行业检查表,聘请专业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所。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起至8月31日)

镇安监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通报督查结果。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起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明确责任,做好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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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与安全责任制情况:单位领导班子中是否确定了一名领导主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与所属单位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是否每月组织了一次“四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安排了及时整改,全年隐患整改达标率是多少。

3、防范重特大事故情况:对重特大事故发生是否作了有效的防范,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情况。

4、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达标率、特种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5、消防设施情况: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6、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是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运行车辆是否做到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车况良好。

7、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单位内部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项目有无违章行为,在安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方面的情况。

8、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9、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情况:是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结案,对安全生产事故及时、真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1、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稳定,各种防范措施落实,减少各类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发生,消除“六害”丑恶现象,单位发案率比上年下降,治安案件比上年下降,确保单位内部稳定情况。

2、按有关规定应设内部保卫机构的单位,其机构人员

落实:治保、调解。“两会”组织健全;不设内保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情况。

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职责任务,健全防范网络,各项措施落实,节假日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门栋关照员尽职尽责;重点要害部位健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防范措施,逐步添置物防、技防设施情况。

4、单位出租房屋、仓库、外来人员住房等部位治安管理,解决“以包代管”,“租而不管”现象,完善租赁承包合同中的“综治”内容和规定,做到有规章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定期检查;遏制流氓滋扰行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情况。

5、各种内部纠纷调处及时,上访率下降,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调处成功率、调解成功率达标情况。

6、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工作,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接受各级综治办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从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市粮食局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工作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基层资料、现场督查患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全部检查,其他单位抽查。

三、检查时间

9月2日至4日,共检查三天。

四、相关要求

1、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要如实记载,形成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该记录一式两份,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一份留被查单位存档,一份由检查组带回市粮食局汇总后存档备查。

2、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要求,对被单位进行认真检查,不得走过场,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由于检查不认真漏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