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律人生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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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人生论文

篇1

探究道德法律化的特征,必须先探究“德”或道德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内涵。《康熙字典》引《正韵》言:“凡言德者,善美、正大、光明纯蛇之称也。”《说文解字》释“德”为“登”。段玉裁注“俗谓用力徙前曰德”。总结古人对“德”或道德的解释,概括地说,“德”便是努力向善。道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征,不同的阶层亦有不同的标准。由于道德内容十分丰富,所以道德法律化的内涵也十分复杂。道德法律化中的“德”,一是相对法律而言,德是目的。这一点在西周表现得尤为突出,周初统治者认为夏、商“不敬其德,乃早坠厥命”。鉴于夏、商的教训,统治者认为为政必须以敬德保天命为目的。于是,用刑用法必须要合乎“敬德”的原则,这就是《尚书》中《康浩》与《多方》中屡次提到的“明德慎罚”。孔子及后世儒家亦将道德作为追求的目的。与战国法家欲建立皆有法式的“法治”王国相比,孔子及后世儒家要建立的是道德的王国。在道德王国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善美的人情来维系,整个社会充满了和谐;“父子有亲,着臣有义,夫妇有另叮,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滕文公》)人人以仁待人是道德王国的特征。二是相对法律而言,道德是一种更高明的治国手段。孔子言:“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作为治国手段,“德”的高明之处在于可以预防犯罪,可以标本兼治,可以使人知耻而不为非。由于“德”同时具备目的与手段两重性,所以以道德为原则的道德法律化势在必行。道德法律化使中国传统法律具有了以下显著特征:

首先,“人情即法,情重于法”。中国以“礼仪之邦”而著称于世。礼重家族、重亲情。父子、兄弟、亲朋、故旧、门生、故史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将人们置于“情网”之中,这个情网不仅泯灭了个人性格的发展,而且足以形成抗衡国法的力量,道德源于人情,道德法律化实质上是以道德为法律之灵魂。自汉代后,立法、司法是否能体现人情,成为人们评判君主、官吏及法律的标尺。“人情即法”表现在法律中有诸多由体现人情的条义,如不孝、恶逆、存留养亲、亲亲相隐等;“情重于法”则表现于司法实践中对烈女、孝子、侠客等的开释赦免上。“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公平》)。唐代魏征如此精辟地总结了中国古代法律的特色。

其次,“有其法尤贵有其人”(《刑制总论·唐》)。在中国古代社会,法的建设位居次位,“人”位居首位。《荀子·君道》中言:“君子者,法之原也。”在中国古代认为有君子则有良法。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人们对法律的评价,不只是看法律自身的完善与否,同时更要看执法之人自身的道德品行。许多孝子、清官、循吏断案不仅能使当事人口服心服,而且还能起到教育一方民众的作用,原因在于其自律与自身的表率作用。在传统社会中,君主、官吏的道德修养与素质远远重于设法立制,百姓对圣君、清官的信赖也远远超过对法律的信任。

再次,“法立而无犯,刑设而不用”(《刑法志》)。在中国古代社会,设法立制的最终目的不在实现“法治”,而在实现“德治”,这也正是道德法律化的动力。由于小农经济及宗法社会结构的制约,中国古人的理想国中总是充满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以暴力为后循的法与刑只是有备无患的虚设之器。不仅孔子主张“胜残去杀”(《子路》),“必也使无讼乎”(《颜渊》),就是道家、法家也无不将“去刑”作为追求的理想。消除人为法,是道家“大道既成”的标志之一,法家亦表明使用刑罚的目的在于消除刑罚:“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禁令》)“无讼”思想使讼事的多少成为社会治与乱、政治清明与昏暗的标志。量,道德源于人情,道德法律化实质上是以道德为法律之灵魂。自汉代后,立法、司法是否能体现人情,成为人们评判君主、官吏及法律的标尺。“人情即法”表现在法律中有诸多由体现人情的条义,如不孝、恶逆、存留养亲、亲亲相隐等;“情重于法”则表现于司法实践中对烈女、孝子、侠客等的开释赦免上。“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公平》)。唐代魏征如此精辟地总结了中国古代法律的特色。

其次,“有其法尤贵有其人”(《刑制总论·唐》)。在中国古代社会,法的建设位居次位,“人”位居首位。《荀子·君道》中言:“君子者,法之原也。”在中国古代认为有君子则有良法。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人们对法律的评价,不只是看法律自身的完善与否,同时更要看执法之人自身的道德品行。许多孝子、清官、循吏断案不仅能使当事人口服心服,而且还能起到教育一方民众的作用,原因在于其自律与自身的表率作用。在传统社会中,君主、官吏的道德修养与素质远远重于设法立制,百姓对圣君、清官的信赖也远远超过对法律的信任。

再次,“法立而无犯,刑设而不用”(《刑法志》)。在中国古代社会,设法立制的最终目的不在实现“法治”,而在实现“德治”,这也正是道德法律化的动力。由于小农经济及宗法社会结构的制约,中国古人的理想国中总是充满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以暴力为后循的法与刑只是有备无患的虚设之器。不仅孔子主张“胜残去杀”(《子路》),“必也使无讼乎”(《颜渊》),就是道家、法家也无不将“去刑”作为追求的理想。消除人为法,是道家“大道既成”的标志之一,法家亦表明使用刑罚的目的在于消除刑罚:“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禁令》)“无讼”思想使讼事的多少成为社会治与乱、政治清明与昏暗的标志。

最后,效法自然,维护社会整体和谐。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德”与天命、天道密切相关,道德法律化势必使传统法律更加注重效法上天。“天”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具有“神明”、“自然”等多种解释。由于效法自然,故尔有了“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董仲舒言:“天出阳,为暖以生之;地出阴,为清以成之。”“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道教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基义》)因为主张效法自然,所以传统法律十分注重法律与社会的和谐,并注重将一切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都尽量纳入法律体系当中。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鸿所言:“中国的立法者们所做的尚不止此。他们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都混在一起。”

二、道德法律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表现

礼是中国传统法的灵魂。可以说,“礼”的内容博大精深,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可以用“包罗万象”来概括“礼”的这一特征: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往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蹲节退让以明礼(《曲礼上》)。然而,尽管我们可以在现代法学理论中,在现代不同部门的法律中寻到“礼”的历史痕迹,但是我们却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我们不能说“礼是神权法”、“礼是自然法”、“礼是习惯法”,或“礼是宪法”、“礼是民法”等等。因为礼有其独特的价值追求,有其独特的有机体系,从这一角度来说,礼就是“礼”,它是无可更变的。礼的价值追求亦即中国传统法的精神或灵魂,决定了中国传统法的特色。简单地说,礼所追求和提倡的是“人伦道德”,也就是直到今天乃至将来,中国人都无法完全割舍的“忠、孝、节、义”。

礼治、德治、人治优于法治。“礼治”是后人总结的西周统治者的一种治国方式。“礼治”以宗法制为基础,以礼制为表现形式,以“德”为核心。礼治在西周的基本内容是将孝、忠视为治国之本,以确保礼治的推行;礼治的特征是体现等级制的精神,这就是“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昭公七年》)。与“德治”相类似的古语主要有“德政”、“德化”和“德教”等等。用“德治”来归纳中国历史上的“德政”、“德化”和“德教”,主要是因为“德治”所强调的两个中心内容,即统治者的自律和以教育的方式引导人民向善,恰好总结了“德政”、“德化”、“德教”的内容。另外,礼治与德治两者基本是一致的,但礼治偏重强调德政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德治偏重于德政的内涵。先秦儒学所主张的“人治”,是西周宗法贵族政体及附着于贵族政体的法律制度下的产物。孔子在总结西周统治经验时提出:“为政在人”,“君正则天下正”。孔子认为人与法相比,人的地位是首要的,荀子就法与人的关系提出了“有治人,无治法”的论断。德礼之治优于政刑之治,以礼服人的“王道”优于以力服人的“霸道”。鉴于秦苛法暴刑而亡的教训,孔子创立的儒学被汉以后的统治者奉为圣贤之学。在法观念由秦至汉的转折中,汉儒确立了刑的辅助地位,“德主刑辅”成为中国传统法的主要特色。“德主刑辅” 强调“德”的主导地位,可以缓和古代法律的野蛮和残酷;为了体现“德主刑辅”,统治者须存宽恕之心,不于法中求“罪”,而于法中求“仁”,道德成为法律的灵魂。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自汉朝对成文法的完善及司法实践中的“引经决狱”,开始了中国两千余年“混合法”之先河,人治与法治之争也由此出现了新局面,即在法律思想上逐渐形成“人法并重”的观点,其表现形式是兼重“法”的威严性与“人”的灵活性,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混合法”由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传统。

三、道德法律化形成的原因及历史演变

道德法律化形成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儒家的“仁、义”思想是道德法律化形成的基础。儒家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对当时中国的法律发挥着重要影响。“三纲五常”等儒家礼教是中国古代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这就是中国古代人的选择。二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是道德法律化形成的条件。经济的发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迈进的前提。中国古代的法律史表明,经济的兴衰与法律的道德化直接相关。经济发达时期,人们对社会的道德要求较高,同时自身也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这时的法律体现着更广泛的道德。与此相反,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道德表现较之以前欠缺,社会总体道德水平也下降,这时的法律就缺少道德的教化。三是维护封建皇权是道德法律化形成的核心。不管法律与道德谁主沉浮,二者都要以维护封建皇权为其首要考虑,这也是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不可逃脱的命运。四是权力阶层的态度是道德法律化形成的关键。“出礼入刑”即道德的法律化,要求道德须是符合权力阶层意志的道德;重“礼”守“法”即法律的道德化,要求法律须是权力阶层内化为其自身道德的法律。

道德法律化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中国传统法律起源之时。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有别于西方,西方法律主要产生于由物品交换而演绎出的习惯、规则与契约中,中国的法律则产生于祭祀与兵戎之中。法律产生于战争,古人早有论述,如《汉书·刑法志》言:“大刑用甲兵。”这种源于兵戎的法,是以刑为核心的,其在后世的发展中,大多演化为刑律,这仅为法律之一端。若要完整地论述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则不能不论及到“礼”。礼,最初也包括了部落风俗,它源于部落中的祭祀活动,祭祀须有仪式与程序。礼,体现了人们对上天的崇拜与对祖先的怀念,因而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违礼必触犯神灵,必遭天谴。礼借助神的威力而具有了法的性质。礼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为中国传统法律打上了深深的伦理道德的烙印,为道德的法律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夏、商、西周是“礼治”的全盛时代。后世所言的“法”(或“律”、“刑”)在三代仅为礼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西周的“礼治”可以分为两部分。其第一个方面的内容是“礼义”,即礼的宗旨、精神之所在。其以人情为基础,以道德为核心。概括地说,人情即“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大传》)。礼义的实施途径主要是教化。“礼治’,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是“礼仪”,即礼的条文、规范。礼仪的实施主要依靠刑罚推行。据载西周时仪礼三千,五刑之属三千,“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者也” (《陈宠传》)。但在“礼治”的体系中,礼义与教化占据主导地位。三代的法律在“礼治”体系中不占据主导地位,但其与道德、制度、习俗皆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汉代之后道德法律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

春秋战国至秦是“礼治”逐步崩溃,“法治”迅速确立的时代。而儒家思想为道德法律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儒家对传统的“礼治”基本持肯定态度,法律在儒家的理论体系中,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道德才是裁决一切的最终标准。正因如此,孔子才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儒法之争以秦王朝统一六国,法家胜利而告一段落。道德法律化的进程在这一时期放慢了速度,但传统的伦理道德却在儒家的整理和发掘下得以系统化、理论化,儒家学说由此而成为中国汉代之后道德法律化的理论指导。

篇2

见危不救,泛指一切在他人处于危难时或公共利益处于危难之时而漠然处之,不予救助的行为。根据国内外的立法与实践,见危不救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1不报告他人危难这种情形是指:见他人处于危难状态时,能报告治安、医疗或其他有关部门唤起救助而故意不报告的行为。

1.2不救助他人危难见他人处于危难之时,能救助而不救助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见危不救的最普遍的情形。

1.3不应公务员请求协助救难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当有危险灾难发生时,若负责救助的公务员发出要求,请求协助

救难时,公民不予协助救难的行为。

2对见危不救行为入刑的考证

1975年在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早对见危不救行为进行处罚措施:“贼人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该篇还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从这两段秦简的内容来看,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在路旁百步以内的行人未出手援助者,罚交战甲二件。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的情况来看,把见危不救行为人刑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道德刑法化的过程,众所周知,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但是由于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是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来维持,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因此,道德在发挥作用时就具有局限性,它对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只能进行舆论的遣责而不进行实质的制裁。对于那些不知廉耻的人来说,道德的遣责在他们身上几乎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然而法律则不同,虽然其规定的范围有限,但是它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它可以规定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是以国家强制力——法庭、警察、监狱为后盾,它既有引导、推动、教育的作用,更有惩戒、防范的作用。较之道德,法律对人们有着更强的制约作用。

3对我国设立见危不救的可行性论证

在今天道德日渐滑坡的情况下,把见危不救排除在刑法的高速范畴之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笔者建议把见危不救行为入刑,设立见危不救罪,这是因为:

3.1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在“见危不救”问题基本上采取相同的立场来看,这种立法选择有着超越阶级和制度的文明属性资本主义道德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权利至上为旨,二者有根本的矛盾但都不约而同的“强人所难”,逼人见义勇为,严惩见危不救的行为。这说明,法律上的这一选择与特定的阶级、制度没有多大关系,而与各国面对的共同庆社会问题(道德滑坡相关)。我们国家既然存在着同样的社会问题,就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社会主义本来就是比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更强调社会公德的社会,我们没有理由对国民的道德要求更低,没有理由不立法“逼”人们见义勇为。

3.2设立见危不救罪,其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也就是必须将原本的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换句话说,就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标尺上,用指针将见危不救划在法律义务的一侧。我们认为这种划分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也是必需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法律对道德领域的干预程度应依时而定。当道德的力量本身足以保证道德规范得以实施时,法律自不必“多管闲事”。但当道德的力量已经不足以使道德规范得到实施,而该规范对于社会来说又至关重要时,就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以强化和巩固该规范,否则,听任道德规范的滑坡,直至最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时再想通过立法来扭转局面,也只怕是“法不责众”、为时已晚了。另一方面,刑法本来就渗透一定的道德,同时又是巩固道德的武器,而道德是刑法的重要精神支柱,如果对见危不救这种严惩违反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的处罚还只是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上,是难以遏制这种现象蔓延的。将见危不救规定为犯罪是社会的需要,这一点是不容忽视与否认的。所以,“将本来属于道德层面的要求部分变成法律规范,变成人们的强制义务,这是提高国民精神文明的一种途径。”

3.3“见危不救”行为的实质属性决定了它应当定为刑事犯罪“见危不救”之行为,实质属性有两方面:一方面,能救助或能唤起救助而故意不为,实为坐视、纵容他人生命、健康等重大损害的发生,说明这种损害结果并不违背其内心意图,这与加害人或造成危害之人的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是一种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见危不救”行为常常成为实际危害结果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若无此一条件,若“见危而救”,损害结果大多不会发生。这就是说,这种行为与他人损害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基于此种实质属性,我们能将其仅视为不道德行为吗?刑法既然追究造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也应该追究赞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因为见危不救者的主观过错或恶意(坐视、纵容)远比过失犯罪更严重、更可恶。见危不救行为直接赞成得人身、精神伤害,以及间接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十分恶劣的,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并不违反犯罪概念的构成理论,而且这样做也符合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的原则。

4设立见危不救罪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4.1法律所规定的道德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对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要求,而道德的层面却有高低之分,低层次的道德是能为一般公众所践行的道德,可称其为基本道德或普通道德(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则代表一种道德的理想,只有少数人物能实现它。显然,理想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因为一般人难以做到。

4.2我们不能随意地将所有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不能随意将所有伦理道德刑法化如果将全部的道德义务提高为法律义务,那无疑提高了法律的标准,而这种被拔高了的标准是难以被普遍社会成员所接受的。“因此,法律义务的设定也要保持适当的度,这个度就是普遍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能接受的程度。能够确立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需停留在道德领域。如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无疑使一个社会的法律变成了道德法典,法庭变成了道德法庭,这就等于用道德取代了法律,它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的。”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53

篇3

学生在高职院校毕业后能否适应未来工作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设置密切相关,然而,中国目前的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因此,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研究与探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特征

1.1鲜明的时代性。为满足中央和国家的要求,强化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且,作为高职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也是极为必要的,需要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把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大学生的道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道德修养。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具有很强的时代特色,与目前学生思想发展的特征相一致。

1.2科学性。的道德观对人们的行为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法律可以很好地调节人们的行为。职业道德与法律是高职院校学生必须遵循的道德标准,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发展的层次性。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讲解由浅入深首先由一般的道德准则引入,进而延伸到学生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法律方面从基本法律知识,进而联系到职业地位和社会生活中应遵循的法律。教学过程的发展是渐进的,它与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特点一致。二是课程的发展把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结合起来,按照高职院校的要求,将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既能使高职学生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又能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提升高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实效性的措施

2.1健全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教学制度。学校需要能够结合相关制度,制定良好的道德与法律规范,对学生形成良好的制约。在教学评价这一方面,学校通常可以采取计分制,有计划地在教学的课程与成果方面进行评分,这也是一种检查手段。通过有效的评价体系,能够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教学反馈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学校也应该合理对待这些问题,如果学校或教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学生能够通过一些渠道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做出更好的调整,这不但对学校有积极作用,而且对学生的教学也极为有利。并且,学校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通过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知识水平高度,让教师能够一方面教学,一方面学习,及时更新教师的知识系统,这不仅对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也可以提升学生自身观察和解决事情的能力。

2.2创设情境,激发兴趣,增强学习动力。课堂上,引导学生们进行诗歌朗诵、绘画体操、课内游戏、语言描绘、角色扮演以及音乐欣赏等活动,营造各种情境,这就是情境教学法。通过各种生动形象的情景创设,学生再也不觉得课堂枯燥,学习兴趣提高了,情感体验也进一步加深了,从而对教材内容也有更全面的掌握,教学目标最终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实现。同时,教师在一些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课上也可以设定情景,立足于教学内容,学生通过模拟表演或者模仿展示的方式,自觉消化知识。与直接灌输的填鸭式教学相比,在情境中让学生明白这么做的目的,学会如何正确选择,并及时改正调整自身学习方法,从而更好地学习探究理论知识,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2.3引入案例,深入分析,培养学习能力。案例教学法关键就在于案例,这种教学法从学生们的讨论中汇集各种各样的思路深入分析,运用教材上的理论知识去分析案例,需要提高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才能引导他们从案例中获得启发。我们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的相关教学中时常会使用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通常都具有真实和贴近生活的特点,学生很容易就会产生情感共鸣。就比如“礼多人不怪”、“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青少年误入歧”等俗语都有一一对应的真实案例。当我们在课堂上剖析本校发生的打架事件,学生感同身受,就会了解不良行为有什么错误,加深理解进而讨论预防杜绝的措施方法,最后从心里主动遵守道德法律。青少年如何加强自身防范是当今社会另一个热门的问题,女大学生失踪案时有发生,教师通过汇总这些真实案件,可以让学生切身体会案例。当发生不法侵害时,使学生学会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身心伤害。所以,除了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践上,案例教学也增强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4自主探究,合作学习,转变教学模式。探究式教学的主要步骤是学生要学会主动探索,从中获得方法,认识问题并解决问题,寻找事件的起因和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潜在的规律,在自己的脑海形成具体化的概念,这个学习过程必须是主动的,不能是强迫的,要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所以,问题的形成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教学中起着指引学生合作探索的作用。青少年犯罪原因以及预防措施;个人品德在人生发展阶段有什么重要意义;如何保护环境;和平和发展两大主题的时代内涵是什么。这些具有针对性、现实性以及广泛性的问题,是需要大家更进一步的思考探究的。表现探究结果时,可以通过感想论文或实践活动等形式,有利于学生们们正确的道德与法律观念的形成。

结语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一教学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学体制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因此职业院校应当加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建设,为我国职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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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了解学生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起点

教育学生,首先应了解学生。了解学生是教育学生的起点,否则,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因此,科学了解学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育人的起点。教师要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与目标选择,了解影响他们思想和心理发生变化的各种因素。

一是要科学认识学生的需要。作为教师,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应有的育人效果,就要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成长经历、学习需要和心理特征。

二是要根据学生的需要安排教学内容。一要突出对大学生自己的现实问题进行科学释疑。二要突出对一些问题解决的方法传授。三要突出对一些社会热点与大学生敏感话题的传道解惑。总之,只有在了解学生的前提下,将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紧密联系,学生才会主动参与到教学中,才会自觉接受知识并逐步内化为行动。

二、引导学生自觉深度参与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至关重要。“学生深度参与”就是一种将研究与讨论结合一起,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作用的教学方式。“学生深度参与”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它打破了“满堂灌”、“一言堂”和“灌输式”、“说教式”的课堂教学,是在教师具体指导下,通过学生的研究、分析和讨论,进行知识建构和价值认同的一种学习过程。“学生深度参与”教学方式的特点是重视发展学生的自主行为和个性特长,重方法传授,重能力培养,重学生主体作用和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从而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是以问题思辩引导学生课堂深度参与学习。教师要在课堂中善于组织一些讨论、辩论活动。

二是以个性化的作业促使学生课外深度参与学习。通过E-mail、QQ、手机短信、博客等方式向学生布置个性化的电子作业,如纯理论分析性的小论文、学习心得、社会调查报告、自制课件、生动案例(甚至可以是经认可的自行拍摄制作的图片、音频、DV等)等,从而使学生张扬自由个性中增加知识,陶冶情操。

三是以改革考核方式来促进学生全过程深度参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同于一般的课程,它重在学生品德形成的过程和道德法律素质的实质提升。因此,考核方式应采取“开卷考查+课外小论文+课堂表现”(分值可按具体情况设定为一定比例)的方式。“开卷考查”是指课程结束后,设计若干道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等,以检验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课外小论文”是指每一章教学结束,拟出若干个小问题,由学生选择并完成,主要考察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判断与选择能力;“课堂表现”主要是考察学生出勤、课堂发言、讨论等表现,主要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

三、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课堂教学始终是教学的主要方法和形式,恰当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因此,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必须善于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一是要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可以采取让学生参与课堂讨论和演讲,组织学生与老师一起备课、写教案,让学生走上讲台上课等形式进行互动式教学。

二是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主要是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启发、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思维,使学生积极主动掌握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的作用是诱导启发,变简单的说教式、注释式为由情人理、循循善诱的引导。启发式教学也要以科学的理论尤其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教学,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分析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要运用情感式教学法。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陶行知先生也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谈心,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相互理解、尊重的友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觉得老师可亲可敬,学生就会敞开心扉,自觉地接受教育。

四、塑造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是提商教学效果的客观要求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科学知识的传授者,是先进道德的示范者,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一是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需要,关心学生发展,服务学生成才。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只要真诚实意而不是“叶公好龙”式地关爱学生,就能以“无声的语言”和“无形的力量”教育人,在升华自己境界的同时,以带动学生进入思想和人格的更高境界。

二是要自觉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魅力源于实力。一名师德高尚、功底雄厚、知识渊博的教师自然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教师应苦练内功,提高理论素质,培养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与智能结构。要提高白己的教育科研能力,及时掌握学科的前沿动态,做“研究型”的教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的难度恰恰在于要对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那种只会照本宣科的教师不可能在学生的心目中有较高的地位,而且也难以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目标。

三是要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学生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不仅要成为学生的经师,更应成为学生的人师。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需要,平等地、真诚地与学生交流,使学生能够充分表达、展现自我道德意愿,从而在这种自我表达与交流中实现道德意识的引导与提升。要有宽广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度对待学生的个性与发展中的问题,以“大爱”之心成为学生的心灵与学业导师。

参考文献:

[1]阮书云.高职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效果分析[J].西北职教,200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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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中学生的法律素养,需要和课堂教学、课外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思想品德课的实效性。在法律课教学的三维目标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更为重要,对学生的发展意义更为深远,而其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的学校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而且学校评价方式也较单一,只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因此,评价方式的改变迫在眉睫。

一、开放性评价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开放性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优化学校道德法制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师可以根据评价结果发现学生的缺点,以便对症下药,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而且评价提供的是强有力的信息、洞察力和指导,其基本目标是为了教育并促进学生的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了检查学生的表现,同时评价是为学习服务的,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源泉。

二、开放性评价方式应多元化

新课程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打破把考试作为唯一评价手段的弊端。因此,初中法制教育的开放性评价方式应体现出多元化,如教师通过学习日记、成长记录、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关注学生学习和发展的过程。除此之外,还有教师的书面或口头评定。教师要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只有这样,开放性评价才能落到实处。

三、实施开放性评价的可行性

新课改实施以来,品德课中的法制测试题型中漫画题和材料分析题明显增多,并把考试目标与教学目标有机结合,同时,将创新教学目标的不同方面、不同要素分解形成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的考试目标。具有创新性的考试题型,可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创新型的主观试题一般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学生开动脑筋,从自己已有的知识出发,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他们的思维方法当然也具有多样性、多元化的特点。这就为法制教育实施开放性评价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教师在评价学生学习结果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学科活动进行评价,这是《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评价理念之一。这要求我们教师在评价时应重视过程,关注差异,注重探究性,适当体现评价的开放性。如在讲述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时,可采用开放性评价帮助中学生探讨解决当前的热点问题。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但网络在带给人们方便与快捷的同时,其虚拟性和隐蔽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尤其是中学生好奇心强,抵制不良诱惑能力差,因此,中学生在掌握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容易会走向误区,迷恋网络游戏,从而发展到迷恋网吧。所以,在法制教育中,引导学生对网吧的利弊进行讨论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开放性评价的体现。其形式可以多样,如可以进行“关于网吧利弊”的辩论赛;或者让学生到所在学校的不同年级进行问卷调查,自拟题目,自拟对象,自己归纳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策略,写出调查报告小论文,这些都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

在品德课教学中,教师也可打破常规,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新课程教学模式,如探究式教学、问题情景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学习。同时,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确定问题自主学习效果评价”这一过程,强调学生的体验和探究,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如在讲述七年级下册第九课《防范侵害 保护自我》时,教师可设置情境:中学毕业不久的小西只身来到深圳打工,她在火车站遇到一个中年妇女,那中年妇女主动而又热情地问她:“姑娘,你一定是初次来深圳打工的吧?人生地不熟,找工作不容易啊!我刚好有个开电子厂的朋友听说要招工,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帮助你,介绍你去哪上班。”小西被她的热情所打动,认为第一次出门就遇上了好人,便跟着那中年妇女走了……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象与猜测,给这个故事续写结尾,并说出设定这个结局的理由。学生续写的故事和理由阐述可以存档作为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探索初中法制教育的开放性评价方式,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青少年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初中法制教育工作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采用开放性评价,克服了以往单一的评价模式,可以大大减轻学生的负担,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认知和判断能力。同时,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和实践能力也可做出有效的评判,即对学生的“知”“情”“意”“行”进行了全面的测评。总之,开放性评价是当前思想品德课中的法制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

参考文献:

1.马玉祥主编,李晓玲、张贵玲副主编.法学基本教程[J].甘肃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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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热点素材的积累

互联网的产生与发展,使人类信息传播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网络的开放性,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在互联网上任意链接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同时也可以极迅捷地在网上信息。点击频率越多的备受关注的事情,就成了网络热点。课堂上,教师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把网络热点及时告知学生,如“最美人物”“事件”“地沟油”“感动中国人物”等网络热点,引导学生对这些网络热点进行审视或思考。

于是,就有学生引用“最美司机吴斌”素材,在《论英雄》一文中写道:“成就‘英雄’,不需要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不需要一些浴血疆场的壮举,可以是不屈厄运的生活强者,也可以是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普通百姓。吴斌不过是杭州长运客运二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但他却用生命的最后六分钟诠释了人生的价值,成就了一个平凡人的伟大瞬间,堪称英雄。”

三、百度百科素材的积累

高中文本作者不乏一些高尚情操之人,特别是古代的那些文人雅士、墨客骚人。他们大多命运多舛,有的怀才不遇、仕途坎坷,有的出身卑微、穷困潦倒;有的家道中落、祸不单行。他们虽内心抑郁、伤悲,但更多的是乐观豁达、淡泊宁静。课本对这些名人的介绍是有限的,但上课时如果能在介绍文本作者时,打开“百度百科”栏目,让学生周详了解这些人的生平、事迹、成就等,可为写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如在授课《赤壁赋》一文时,我就让学生浏览了关于苏轼的“百度百科”资料。后来,有学生在作文中写道:苏轼一生为人正直、光明磊落。不苟合当权者见解,不附权贵。当风雨袭来的时候,苏轼没有惊惶失措,而是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一切变故。“乌台诗案”使苏轼受尽折磨,牢狱生活使他尝尽世态炎凉。在黄州最落魄的日子里,他“回首向来萧瑟处”,却感“也无风雨也无晴”。晚年的他被放逐到更为荒远的岭南,甚至海南,但他依旧“一蓑烟雨任平生”。试想,如果没有对苏轼的周详了解,又怎能用三言两语串起他的一生遭际呢?

四、新闻评论素材的积累

新闻评论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或者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发表看法和见解,澄清一些个人错误认识的观点。新闻评论的主观性很强,评论者的知识、阅历、文采,逻辑推理能力等因素都决定着评论者的成功及影响力。好的评论如灯塔,如航标,能拨乱反正,能让人辨别是非。语文教师平时如能引导学生在写议论文时仿写或引用这些精辟的短评,无疑会给文章增添文采和灵气。

如腾讯网关于广东佛山小悦悦遭车碾压的事件分析评论中就有很多内容值得学习。某些官员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作裸的牟利手段,“小悦悦事件”出在“草根”上,根子却在社会精英上。的《小悦悦悲剧反映发展方式上的弊端》一文说:“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道德堕落更不是社会主义。悲剧的发生反映了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改变这种状况,广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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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变中职校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1.1管理模式上德法兼治

传统人事管理模式中,中职校大都实行依法治校,对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都有明文规定,一旦违反会有相应奖惩措施。这些规章制度能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但有时却显得不尽人情,忽视了大家的情感需求,不能有效地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因此,中职校人力资源要转变管理模式:实行德法兼治,即一方面以制度建设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完善各项政策举措,利用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推进中职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另一方面选择和实施具有人性化、能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热情的管理模式,尽量满足教职员工对尊重、信任、友谊、支持、理解、感情等精神需要,突出道德对人的教育作用和伦理的管理职能,以良好的伦理道德来激发教职员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实现管理职能。

1.2管理思想上以人为本

传统观念中,中职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以才为本,把“才”作为提高效率、实现效益的生产工具,而把“人”看作是工作手段。这是一种片面的管理思想。人是万物之灵,中职校教师不会单纯地把工作作为谋生手段,他们更需要在工作中取得成就、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因此,我们应该提倡以人为本的伦理化管理理念,将资源中的人回归本真,充分尊重教师的个人尊严和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精神需求等等,让管理活动围绕着相信人、培育人、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而展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真正要旨。

1.3管理思维上非效果论

效果论与非效果论是不同的伦理思维方式。效果论是依据行为的结果来判断行为的对错,其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功利主义。非效果论是指不以能够带来最好结果的方式来判断对错,而是选择更符合平等尊重每个人的原则为标准,要求我们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把人看作自由的、理性的、有责任的道德行动者,人与人之间,不论差异有多大,作为道德行为者,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实践证明,在管理中应实行非效果论,注入人文关怀,关心爱护教师,在平等尊重每个人的原则基础上达到利益最大化。

2提高中职校管理者伦理素养

2.1作风民主

中职校管理者应改变一贯的官僚主义作风,改变那种从“管理者”需要的角度而不是从“被管理者”需要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的思想;要认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一种分工合作关系,在工作程序上不是由上而下的控制,而是鼓励全体员工都对工作进行策略思考,视工作质量为己任,形成自下而上的自主工作秩序;要充分认识教师既是管理对象,又是管理主体,给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机会、发表意见的渠道,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护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2.2处事公平

中职校管理者应该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平等待人,以公平理念为尺码,公正评价、教职员工的工作成绩和做出的贡献给予奖励,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求对教师没有差别对待的普遍竞争规则,同时要求普遍的规则能够在现实中得到公正地执行。 转贴于

2.3关注教师

关注教师是中职校管理者理应具备的最重要的伦理思想。管理者一定要从教师的切身利益入手,把解决教师的困难当作工作的第一要求,真心真意为教师办实事。定期深入到广大教师中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多渠道地了解教师的所思所想,切实关心教师的疾苦,把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重视,真正把温暖送到教师心中。要根据教师类型、个性、成长规律和特点、成长的道路不同,用其所长,做到对谋略者委以重任,使怀才者用当其所,使平庸者各得其宜。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教师稳定思想,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优势,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2.4严于自律

严于自律是管理者应该具备的一项重要道德素质。严谨自律的具体表现是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谦虚谨慎、工作上不骄不躁、为人上坦诚磊落,勇于负责、谦虚谨慎、淡泊名利。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管理者应坚持率先垂范,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树立管理者的良好形象。

3加强教师道德修养能力培养

3.1提高道德认知水平

中职校要用正确的先进的思想武装教师的头脑,坚定他们的信念,明确他们的道德奋斗方向;从工作实际以及教师的思想实际出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帮助广大教师了解和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采取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2培养内省慎独能力

中职校教师所从事的职业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劳动既有相互协作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既有教育目标和任务的客观规定性,又具有教师自己选择教育教学行为方式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内省与慎独对于为人师表的教师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内省是推动道德从他律过度到自律的十分重要的方法,它能推动个体道德发展较快地进入自觉乃至自由的阶段。内省这种互动性的自我教育能调动个体对教师角色的认识,进而使之对道德有较全面、客观、深入的认同,使道德作用显著增强。慎独是在没有他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用教师道德原则和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无人听见、看见时也防微杜渐,自觉进行修养。慎独不仅是教师师德修养的一种功夫,更是一种道德境界。

3.3加强教师道德实践

道德的学习和科学知识的学习具有不同的机制。道德学习很难通过封闭的授受方式完成,它要求激发和调动内在的经验,由内而外地去感悟、体验;道德具有极强的情境性,它不能离开生活情境以概念学习的方式抽象地学习。所以,加强道德实践是提高教职工个人修养能力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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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23-0061-04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以能源电力类专业为主体的高职院校,电力类专业所对应的电力行业包括发电、输电、配电、送电、电力建设、电力勘探、电力规划设计、电力信息、电力文化、电力管理等。以学校近5年的招生为例,2007~2011年电力类专业招生人数分别为1314人、1280人、1378人、1477人和1410人,几乎都占当年学校招生总数的60%~70%。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电力行业需要,学校应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行以职业能力为主线、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作为学校整体课程体系中有机组成部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亦应体现职业能力主线、工作过程导向。

一、确立导向性、职业性、服务性相结合的教学理念

关于导向性。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鉴于高职学生正处于理想信念成型期,思想活跃但不稳定且容易受各种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影响,政治信仰意识淡薄,价值观功利化,需要加强引导,因此,开展思政课特色教学,必须坚持导向性。

关于职业性。高职思政课教学不仅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更要表现出职业性。思政课教学要与高职院校实际、与学生就业岗位结合起来,重视和加强思政课中立足社会、诚信品质、敬业精神、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素质的培养,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和职业发展能力,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关于服务性。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要坚持“教书育人、环境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的理念,以“精而管用”为标准,实现由“供给者本位”向“需求者本位”转换[1],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服务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在高职教育语境中,导向性要与职业性、服务性相结合,通过思政课的导向性,促使学生初步掌握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进而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安排适应行业或职业岗位要求的教学内容

(一)教学内容安排原则

概而精原则。即应使高职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当代中国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法制规范。该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教育目标与课程设置不配套、课程目标与学制短、人才培养要求与生源状况之间的矛盾。

职业化原则。即在思政课教育教学中渗透职业教育,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实用性的特点[2]。思政课教学要把课程理论、政策与学生政治素养、专业发展、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点讲解职业大环境,包括对行业产业政策、就业创业形势、职业发展趋势、职业发展软实力等问题进行诠释。

与行业、岗位对接原则。即坚持就业导向,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将思政课教学与专业对接的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结合起来。

(二)主要教学内容

1.职业环境

社会主义建设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这就是职业环境。结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第一线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选择并突出具有定向性的教学内容。

一是市场经济理论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使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都纳入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中。思政课教学中应加大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教学比例,尤其是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如市场经济规律,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知识、技术、管理、信息等参与分配的制度,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武装学生头脑,强化学生的市场经济意识,使学生牢记在任何行业、企业、职业岗位上,都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规则和规律。在这部分适当增加电力行业有关内容,使学生掌握电力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该行业产业政策、其自身发展等,并能用市场经济规律等知识诠释电力行业进行的厂网分离、电网主副分离等重大改革。

二是法治理论教育。思政课教学中应加大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学比重,尤其是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的法律知识,如电力法、劳动法、税法、合同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树立依法办事、遵章守纪意识,突出高职生守法习惯养成的准职业人特性。

2.职业理想信念

职业理想是人们对职业活动和职业成就的超前反映,与人的价值观、职业期待、职业目标密切相关,与世界观、人生观密切相关。职业信念是指个体认为可以确信并愿意作为自身行动指南的认识或看法。在思政课教学中,要将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融入职业理想信念培育中,既发挥其理论指导作用,又使学生认识到理想并非高不可攀,并且正确认识将要从事的职业以及职业与专业的关系,树立成才的理想信念。

3.职业道德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体现高职教育特色、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基本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高职思政课教学要在巩固一般的基本职业道德教育基础上,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构建行业职业道德的全方位培养体系[3]。具体教学中,基本职业道德教育要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等为主要内容,让学生理解基本职业道德的内涵以及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要求;要以敬业意识、诚信意识为培养重点。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方面,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行业,把一般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进一步细化到行业层面,不同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应结合其行业特点而有所侧重。

4.职业品质

高职生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包括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素质,基本能力素质是职业技能的基础。基本能力素质包括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竞争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运用能力、挫折承受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在培养基本能力素质的基础上,提升高职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使其最终成为高素质人才。基本能力素质主要通过各门基础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来培养,思政课应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注重基本能力素质的培养和锻炼。

三、运用实践化教学方法

(一)实践化教学方法的概念

思政课实践化教学方法,就是学生作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在真实的现实生活场景中,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的总和。

实践化教学方法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学生加深对理论内容的理解,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辩证地认识国情、认识社会,正确认识和分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和社会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引导学生认识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对职业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以便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强化高职生的社会参与意识、增强他们的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二)实践化教学方法的形式

1.讨论

讨论的实施步骤如下[4]:第一, 题目拟定。任课教师事先拟定讨论题目,例如:在讲解价值观这一主题前,可以提出如下问题:如何看待高校包括高职院校中的“考证”、“考级”现象,如何看待大学生的功利化倾向,等等。第二,题目公布与准备。提前一周公布,并提出具体要求,让学生充分准备。学生根据讨论题目,利用图书、网络等资源查找相关资料。第三,小组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学生自由发言。每位学生都应积极参与本组的讨论。第四,引导与评析。在小组讨论过程中教师引导讨论,讨论结束后教师对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评析。

2.辩论

辩论的实施步骤如下:第一,论题公布。任课教师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论题。例如,在讲解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时,围绕是否推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梯式递增电价改革展开辩论,正方:应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制度;反方:不应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制度。第二,准备。为参加辩论双方指定指导教师,学生查询资料,组织辩论的思路和论点、论据。第三,辩论。参加辩论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进行专业辩论,未参加辩论学生旁听。第四,点评。辩论结束后教师点评,重在评价辩论的技巧以及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技巧。

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的实施步骤如下:第一,案例介绍。选择案例应坚持以下标准:案例的教育性、鲜活性、典型性和开放性。例如,在讲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以“被誉为天下第一村的中国华西村”为案例。第二,案例思考。华西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哪些特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华西村给我们哪些启示?第三,案例引导。第四,案例讨论。第五,案例总结。

4.基地实训

基地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包括专业实习、课程实训基地。实训的实施步骤如下:第一,准备。包括实训基地的选择,实训师资的确定,实训学生的选拔等。第二,实施。包括实训项目的安排、指导和交流等。第三,总结评估。包括提交实训报告,对学生进行考核等。

5.角色扮演[5]

由思政课教师指导,让学生收集资料、制作课件并讲解某些知识,让学生编排小品、情景剧或设立道德法庭、模拟法庭等,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参与,让课堂变成学生的舞台。

6.社会实践活动

由思政课教师指导,鼓励学生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研、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参与志愿者服务、生产劳动、文化建设等,让学生在丰富生动的社会实践中认知社会,融入社会。

四、采用多元化的教学评价

(一)时间多元化

改变思政课考核时间,变一次性考核为全程考核,包括学习考核、期末考核、年度考核、顶岗实习考核、毕业前考核等,直至毕业前再给出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综合成绩。

(二)主体多元化

尝试引进第三方评价,将实习单位和社会的第三方评价引入教学评价[6],如由实习所在单位的专家或师傅考核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职业道德、职场礼仪规范、行业法律知识,并给出成绩。

(三)标准多元化

思政课教学评价应设立新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日常操行考核和社会实践考核。其中,理论考核对学生就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进行考核,日常操行考核对学生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参与集体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社会实践考核对学生的实际运用即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对于这三部分的分值权重,按照3∶3∶4的结构模式进行划分。

(四)方式多元化

上述三部分考核,分别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对于日常操行的评价,采取学生自我测评、班委团支部集体测评和教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包括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评价;对于理论考核可采用开卷考试、作业、小论文、课堂讨论等形式;对于实践考核,可通过社会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职业道德训导报告等形式进行。

参考文献:

[1]如何凸显高校思政理论课建设特色与实效?[EB/OL].[2012-05-26].http:///show_more.php?doc_id=481120.

[2]刘绍斌.探寻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特色之路[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版,2007(12):63-65.

[3]龚卢芳,林涛.电力高职职业道德综合培养体系构建的思考[J].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4):60-62.

[4]张继钢.增强高职刑法课教学实践性的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115-119.

[5]张先状.高职视角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与建设[J].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 2010(3):62-65.

[6]付海龙.“211”课程体系下高职思政课教改实证研究——以《思想首先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82-85.

Construction of Characteristic Teaching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s

——The Case of the Teaching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 in Gu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Electricity

ZHANG Chun-hua1, ZHANG Ji-gang2, XU Xiu-qun1, LI P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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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道德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强大精神力量,它通过“自律”方式来潜移默化的作用于公务员的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中。良好的行政道德对行政权力的使用具有规范与导向作用,并通过法律,制度等方式加以推广。行政道德是一种事前调节,如果公务员丧失其职位所应遵循的道德,极有可能导致以权谋私,腐败现象的产生,因此,行政道德的作用旨在防患于未然。 

一、行政道德缺失的当今现状 

1.为公众服务的价值目标善为完全确立 

社会多元化改革开放前提下,人们的道德规范逐渐丧失一种统一形式,公务员为公众服务的价值目标也未明晰化,传统的行政道德规范遭遇冲突,长期以来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和制度也开始动摇。在没有稳定的行政道德约束力情况下,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变得日益模糊。 

2.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急待从他律阶段上升为自律阶段 

公务员的他律规范是表现在对自身行政权力的立法意识上,是一种被动的接受。长期下去,容易形成僵化的行为模式。因此,公务员应该把行政道德运用到自身品格中,规范自身行为,实现从他律阶段上升为自律阶段。 

3.缺乏抵制私心杂念的道德意志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社会生活方式不断发生转变,部分缺乏坚定信念,缺乏个人修养的公务员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极有可能使他们在金钱观、权利观、亲情观上难以形成坚定的信念,不能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和错误的思想观念。缺乏抵制私心杂念的道德意志,就很难发扬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 

二、我国公务员道德缺失的原因 

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缺失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而不能从简单表面的方式上去理解。具体原因有如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方面原因 

1.公务员道德意识缺失的根源在于社会转型 

社会转型期突出表现在结构、机制、利益和价值观念的转变,是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变的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进入新时期的转型过程,在这个时期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冲突和矛盾,同时,由于市场经济自身负面效应与外部性,使得部分公务员无法抵制外来腐败思想的渗透,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层出不穷。 

2.公务员道德监督机制缺乏足够重视 

长期以来,行政监督体系缺乏一个道德监督部门,由于道德监督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此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中,行政道德监督还停留在舆论阶段,未有切实的措施。在违法行为发生以后,只是发一些无奈地义愤,并没有把道德监督渗透到日常行政行为中。 

3.社会物质利益分配不公诱发行政道德缺失现象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破除了旧时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同时新的利益分配方式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出现利益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利益群体付出与所获得的回报并不具有等同的关系。 

4.对公务员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培训力度不够 

尽管全国各省市地区都在致力于加强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和培训,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存在许多困难。经费不足、师资力量不强、教学模式单一等情况。因此,提高公务员培训力度,科学管理公务员队伍,成为我们当前提高行政道德的重要目标。

(二)公务员自身方面的原因 

1.部分领导者自身道德水平不高影响其他公务员的日常行为作风 

官本位、等级特权、个人主义等观念在公务员队伍中还存在,部分领导者凭借其职位高权力大,似乎超脱于权力监督之外,凭借个人喜好来行政职权。在干部队伍中,这种居高不下的作风,容易形成一种个人主义崇拜,对行政道德的发展具有阻碍作用。 

2.我国公务员的整体文化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尽管素质教育与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使公务员整体素质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但是,由于旧的教育模式的影响,使得我国公务员知识结构还存在知识面不广,管理知识缺乏和知识老化等三个主要方面。一些旧有政府工作人员过渡到新单位,我国旧有模式相对落后,要求我国公务员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道德缺失的具体治理措施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而在这个引进过程中,就必然遇到制度与文化环境的矛盾。矛盾的程度愈大,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愈是难以建立,愈易丧失其本质属性。因此,为避免公务员制度以畸形的方式在旧文化下生存,必须切实加强我国的思想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我国的文化教育事业。 这是治理公务员行政道德缺失的主要方面,从其他方面来看,有以下几点: 

(一)构建公务员行为道德法典,加快行政道德立法 

行政道德虽然能够影响人的行为方式,但从实质上来讲,只是一种内在软性的约束力。因此,从深层次意义上来讲,行政道德需要借助法律力量,才能使道德也能像法律一样有硬规制,才能确保行政权力在正常轨道上运行,这就需要加快行政道德立法。 

(二)良好的行政道德规范体系的建立 

1.必须要树立正确的行政价值目标 

正确的行政价值目标能够引导公务员进行正确的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行政价值目标是公务员特别是具有一定职务的人员在具体行为时所体现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正确的行政价值目标,急待树立。 

2.必须重视廉洁公正的行政道德风尚的营造 

若想保持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共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必须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道德风尚。当行政权力出现恶性循环,就会每况愈下。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道德风尚。 

3.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的确立是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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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麦可思研究院(MyCOS Institute)撰写、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0年就业蓝皮书《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指出,中国2009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率连续4年与非“211”本科生差距缩小(“211”院校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率约为91.2%、非“211”本科院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约为87.4%、高职高专院校约为85.2%),高职高专院校的就业率涨幅明显高于本科院校。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届毕业生的就业率(88.1%)已经高于非“211”本科院校(87.4%)。表面上我们的高职就业形势喜人,但如果将目光投向更长远一点的地方,我们就会看到2009届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为45%,远远高于“211”院校22%、非“211”本科院校33%的离职率。“工作好找,干下去不易”已经成为高职学生就业中的普遍现象。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就业教育片面强调毕业生短期就业指导行为,过于将精力集中在如何提高一次性就业率上。这虽然反映了市场经济对大学生就业的压力和就业教育转型的必然性, 也对学生具有直接的有用性, 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导致一种治标而不治本的作法, 即主要侧重于求职方法、择业程序等操作性内容的传授, 会使得就业教育无法触及学生深层的思想问题, 整个就业教育给人的总体印象也是单薄、片面、苍白、零散, 缺乏系统性、思想深度和持久的影响力。同时,尽管各高职院校对就业教育已有一定程度的重视, 但很多高职院校并未开展经常性的、系统的就业教育, 更未展现出校、系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进行就业教育的规模效应。不少高职院校只是将实施就业教育的任务下达给分管学生工作的基层领导或毕业班政治辅导员( 或班主任), 只对毕业生进行。因此, 无论是就施教主体还是接受主体而言, 这种就业教育都是不全面的, 也无法收到应有的教育效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加强高职院校就业教育的实效化。

一、注重正确引导教育管理论文,传递就业观念

尽管我们不能将向学生传授择业求职技巧、指导学生做好就业的心理准备等内容排除在就业教育之外, 但我们更不能忘记就业教育的主旨杂志网。实际上, 传导就业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才是就业教育的主要任务。

就业观,是由一个人的人生观、事业观与道德观所决定的,在就业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关于自身职业选择与长期职业规划的观念。我们必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即应选择能兼顾自身兴趣与经济需求、符合自身能力水平与性格特点、有利于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的工作岗位。就业观的全面培育, 要求我们必须在就业教育过程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自我定位,妥善处理好职业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个人兴趣与技能需求之间的矛盾、既得利益与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等。同时, 还要教会他们如何正视在求职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挫折;如何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如何在就业后尽快的实现角色转换, 建立起正确的职业角色观念和行为模式,;如何在工作中保持积极的心态,克服职业倦怠;如何在自我管理中完善职业行为, 走向职业成功等等。

二、延长教育周期,将就业教育贯穿高职教育始终

由于传统的就业教育被片面的理解成就业指导,所以其教育周期也大为缩短。一般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课程不超过40个课时,大多集中在学生离校前的一个学期内完成。如此短的时间显然无法达成我们为就业教育定下的培养目标。

而相比之下,就业教育工作在国外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己有较长的历史,并且积淀了较深厚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的经验,其中尤以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高职就业教育课程建设成果突出,其课程实施早己常态化,比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己认识到,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只针对毕业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美国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延伸至大学全过程,贯穿于学生高职教育的始终。德法两国的作法更加成熟,不仅注重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学生教育的全过程,而且还将就业指导工作前移至高校招生的宣传和指导坏节中,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以及自身的综合素质来进行专业的报选,并依据社会需求来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的设计咨询。

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中小学缺少职业发展教育的前提下,若不能有效的将就业教育贯穿于整个高职教育过程中,则必然产生高职学生由于教育周期过短而导致的职业目标模糊教育管理论文,降低其学习主动性的问题。这一方面加大了我国人才市场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高职院校应有意识的将就业教育贯穿于学生高职教育的过程中,将就业观与职业能力的培养作为与技能培养同等重要的教学任务来进行对待。杜绝阶段性、突击性的就业教育,积极探索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就业教育体系。不断加强就业教育的课程研究与改革,深入开展就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推动就业教育的规范化与实效化。

三、完善就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笔者认为,若要达到将就业教育贯穿于学生高职教育始终的目的,则必须建立完善的就业教育课程体系。完善的就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应该包括就?到逃课程体系框架与就业教育课程目标标准两个方面的建设?

对于就业教育课程体系框架的建设,目前职教界已达成初步共识。大家普遍认为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规定,结合就业市场的现状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主线,以提升学生综合就业能力为出发点构建就业教育课程体系框架。一种较普遍的观点是构建三个阶段的就业教育层次,即认知、定位与执行三阶段。

1、 认知阶段

这一阶段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自我认知与专业认知。由于我国现阶段教育的局限性,学生在高考前很少会去考虑自己的专业选择问题,很多考生都是在高考后填报志愿的几天内迅速而盲目的做出了专业选择杂志网。所以我们必须引导大学生在入学后正确的认识自我、认识所学专业、了解未来就业方向和就业环境,以便为其今后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甚至是重新选择专业提供决策支持。

2、 定位阶段

在学生已经对自身处境及学习任务有了较清晰的认识的基础上,应适时对学生进行职业发展与自身成长的定位教育。这一阶段的课程主要是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学习职业生涯规划决策方法和技能,引导大学生从长远的角度思考和确立自己的职业方向,进而确定人生不同阶段的职业目标。职业生涯规划规划是指个人和组织相结合,在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教育管理论文,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其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

在这一阶段,学生应对自身的职业生涯进行初步的规划,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方案评估与调整,教师在课堂内外对评估反馈给予指导和修正,并将典型方案、问题进行课堂讨论。综合各方意见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确立每个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方案。

3、 执行阶段

经过认知与定位阶段的教育,学生应该普遍明确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和奋斗目标,也确定了一系列的努力方案。那么大学三年级就是执行和实现这些目标的阶段。主要包括两大模块,一是成为社会人普遍需要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二是基于专业相关的职业或其他目标职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本阶段学习的目标是帮助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社会人和职业人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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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为何?在陈荣捷看来,这个“本”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他遵循孟子的思路,认为人之为人的根本在于人具有道德性。此“道德性”即为人之本。这是陈荣捷论述人文主义的理论前提。以“道德性”为人之根本,这正是中国人文主义异于西方人文主义之处。

布洛克指出:“在西方思想分为三种模式看待人和宇宙,一、超自然的模式即宇宙的模式,集焦点于上帝,把人看成神的创造的一部分。二、自然的,即科学的模式,集焦点于自然,把人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像其他有机体一样。三、人文主义的模式,集焦点于人,以人的经验作为人对自己,对上帝,对自然了解的出发点。”(《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页)而西方的此种人文主义模式始终不居于主流的地位。新儒家之一的唐君毅先生也持此种看法。他认为,西方的人文主义,差不多都是为了要反抗某种文化上的偏蔽而兴起的。西方的人文主义不但在思想上不居主流,而且在内涵上电不同于中国的人文主义。引用唐君毅的话可说明此点。他说:“将中国的人文主义译为Human-ism时,在内涵上受了委屈。”(《人文精神之重建》,台湾学生书局,1976年版第592页)因为:在中国的文化里,通过人格的修养而得到道德主体,才是真正的人之“本”所开启。正因为人文世界是由道德主体开启的,所以人文主义是一种精神境界,而不是一种哲学体系,这是西方人文主义所不能尽其意的。

徐复观认为,西方文化是在对自然的思考过程中产生的,是一种“知性”文化,表现为一种向外开拓、向外进取的精神。他把人文精神分为两层意思,最基本的一层是讲在“人”自身上立足,而不是在“神”上立足。在这一层上,中西人文主义是相同的,深的层次,西方人文主义强调“智”,崇拜有能力的人。知识在道德之上,西方哲学是顺着知识去找道德的根源,只把握事务的真假,不论善恶的态度。而中国的人文主义更强调道德,是一种“道德主体性”为基础的人文主义。

陈荣捷对中国此种“人本主义”的分析,是从中国哲学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人手的。首先他阐述了中国人民的真理观。他说在中国:“真理并不被了解为由上帝所启示,抑或被了解为一抽象原则,不论其多合逻辑。相反地,真理只是人间事物上一项可发现与可指示之原则。换言之,真理之真正考验乃在人间历史上。”(《中国哲学论集》,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所1994年版第262页)真理的产生与验证均在人间历史上由此产生一结果,真理记载于历史典籍当中。此种历史典籍最后成为中国的经典。显著者为四书与五经。“经”字,在古代中国,意味恒长,有不变不易之义。而中国经典,在中国乃充当为自然法,因为它们高高凌驾在政府、社会、宗教与其他各方面中国文化之上。儒家经典被人们视为人间活动的最高准则,此中隐含之义为,这些经典所包含的真理主要为道德真理。自然法涵盖万事万物,所以万事万物,不论为人事或自然,都具有道德特性。陈先生总结说:“吾人恒具有主要为道德真理之基本信念。意即一切真理,不论其显现在自然或人间历史上,其目的均在陶冶道德。”(《中国哲学论集》,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所1994年版第263页)这是中国人民真理观的理论层面,要使此真理观赋有生命还得实践。

由此陈先生进而论述了中国人民真理观的实践层面。这一层面由“体验”这一观念来表达。“体验”,其大意为个人本身实验或体认,即个人本身的认知。“体”指躯体,强调积极的个人经验。此一经验涉及三个层面,首先是我们对认识对象的认同,其次是道德准则与社会行为,最后是理性与直觉的方法。“总言之,此一经验结合形上学、认识论与伦理学而为一大和谐。”(同上,第316页)

理论与实际的密切关系还体现在“知行”关系当中。大多古代大哲们,对知行关系都有论述。他们的共同点是,在强调“知行统一”的同时,把重点却放在了“行”上。对“行”的重视产生了两大结果,一是在古代中国里,哲学从未独立成学。哲学只被认为是对人事种种复杂关系的研究,换言之,哲学只是致力于日常生活与平常行动当中。一是除少数哲学家以外,大都是热衷于社会与政治的人物。他们致力于社会与政治活动之中,因而很少撰写长篇论文或任何远离人事的论文。他们常以对话、书札或官方文件的形式阐扬自己的学说。

陈先生认为中国哲学的实质表现于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与日常言语当中;大部分中国哲学家均为积极人世的人物;其哲学著作也主要为与实际人生有关的著作。凡此总总,显示出中国人文主义的以人的“道德主体性”为本的特性,而此正是中国哲学的人文主义特色之一。

二、天人合一

陈荣捷说:“天人合一之观念,实际上贯穿整个中国哲学史。”(同上,第311页)“天”在中国哲学中有三种含义:一指义理之天;二指自然之天:三指宗教之天。此三种“天”刚好一一对应于儒、道、释三家。由此陈荣捷说道:“就哲学层次而言,儒家企求与天合一。道家则志在与自然合一而无别。佛家则希冀进入一切个性与差异均皆消失之涅境界。”(同上,第283页)

对于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陈荣捷是从孟子所开启的心性论角度来论述的。他引用孟子的话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天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第1章)“性”字意为人与物之本性。在儒家看来人与物的本性即是“道德本性”。因为在中国“人民对于自然事物与人事并无绝对区分,两者均以‘事’字代表。两者均遵守同一套法律,其中尤以道德法为其终极。”由此,人与物均具有道德性,并且人与物之性均源于天。即是说人与物在“性”的基础上便能与天合一。陈氏说要让人与物之性得以显现,就得通过“诚”来加以实现。“诚”字兼有诚与实两意,且含有完成之意。它的重要作用为使万物真实元妄。因为:“诚者非自成己也,所以成物也。”(《中庸》第25章)通过“诚”使得人与物之性得以彰显。由此就可以参赞天地之化育,进而就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至于道家,陈荣捷说他们期望的是与自然合一,即与道合一。在道家看来,人与宇宙乃处于小宇宙与大宇宙,亦即天人关系当中。人要实现小宇宙与大宇宙的合一,就得通过“虚”,以消除人身上的不自然的成分,以恢复人的自然本性,从而实现与道合一的境界。因为在道家的理论中,万物与人均遵循道,而“道”即自然。那么人只要恢复其本真状态,自然就能与天合一。“虚”为何意,陈先生解释道,“虚”一词不能就字面意义解释空虚。其实际意义指绝对的平静、心灵纯洁、毫无私欲、不受进入的印象所干扰,也不让已在心中之物干扰进入心中之物。由此老子教导我们,“虚其心”、“致虚极”、“守静笃”,以此就能烛照万物而与道相契合。

陈先生以禅宗为例,对佛教的“天人合一”说进行了分析。他说:在禅宗看来,人的自性原本纯净。若能通过一定途径,使此一纯净本性得以彰显,人就能达到佛境。此一途径即为“定静”,其意为我们在思虑时不为外物所动,处于法相当中而又能逍遥其外。“定静”即是没有邪思升起。而没有邪思升起,人们便能见出自己的本性,由此便得开悟而顿时企及佛境,顿人涅。

三、人文主义的表现

陈先生以为,此种以人的“道德主体性”为本,且追求“天人合一”的人文主义在中国的思想界始终居于主流地位。它不仅体现在儒、释、道三大思想体系当中,还很明显地表现在中国人民生活的各层面,并且有悠久的历史。

中国的人文主义产生于商周之际。公元前1111年,周人征服殷商,部族社会由此逐渐转型为封建社会。周朝统治者为了论证其合法性,提出“天命”的概念。“天命”即独立自存的道德律令,依此概念,人在世或死后的命运,既不依赖灵魂,也不依赖神灵的力量,而纯是依靠自己的善言善行。由此他们宣称,商人虽曾禀受天命,统治天下,但因怠忽职守,已自绝天命。周王朝统治者说因他们具有美德,天命乃转移到自己身上。“天命”概念的提出,使得天与神灵的人格力量被人的德性与努力所代替。由此人的角色变得日益重要,一是因为新王朝的建设需要人才,更重要的一点是,人可因其自身的德行主宰自己的命运。此时的个人范畴和社会范畴,皆是道德性的范畴。

虽然人文主义已萌芽于殷商时期,但是把中国的人文主义带到最高峰的人,是孔子。他很少谈及神或人死后的问题,他的思想集中在人的问题上。他认为美满的社会应由好政府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所构成。好政府应当以德治国,统治者且要以身作则。善恶的标准是义不义而不是利不利。家庭应以孝道为重。至于一般的社会关系,主张以“礼”相待。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可趋于完美,由此他一改传统对“君子”此一概念的定义。他认为“君子”应成为描述道德高尚的人。此种改变,无疑给当时的社会造成了一场社会变革。孔子所开启的人文主义高峰,体现在他那句宣言当中,即:“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随后陈先生补充道,孔子并非不相信超越的力量,他只是要人们在解决自己的问题时别依赖鬼神或祖先的力量,而要靠自己。

道家中的人文主义。陈先生说,老子《道德经》一书表面上似乎在教导人从人事退隐,但实际上,该书至少有三分之一涉及管理之术,此外另有数章还论及军事行动。《庄子》之内篇,七篇为真,而其中有三篇谈及理想的导师与理想的君主。在老、庄看来,理想的人物为圣人,而非从人事退隐的人。在宗教层面看。道教的目的乃在追求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为此几世纪以来他们一直都在尝试包括运动、饮食、医药与炼丹在内的各种方法。不难看出道家虽具有自然主义的倾向,但同时也具有人文主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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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了三册富有校本气息的德育主体教材,即《礼仪与心理》《道德与法纪》和《能力与创业》。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又根据教材进一步拓展课程德育功效的需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理论内化行为的客观规律,后续开发了《缤纷课堂》《毕业生风采》两本教材,形成了一整套较具系列性的、完整的德育校本教材,为中职德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奠定了物质基础。

1.德育校本教材的亮点特色。

①贴近实际,源于生活。教材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平实,通俗易懂,尽减说教色彩。教材尽力贴近学校中职学生的思想行为实际,选用大量的古今典型和案例和学生身边的实际事例,将抽象的德育理念寓含于现实案例之中力求通俗易懂,轻概念阐述,重事理辨析。

②图文并茂,事例鲜活。教材大量采用眼下时新的动漫、卡通画作品做题头或插图,既活跃了版面,又适合学生的审美趣味、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③实践性强,参与面广。教材十分注重学生的实践性。各个章节设置了“擂台比赛”、“谈一谈”、“议一议”、“辨一辨”等栏目,便于在教学中学生争辩、师生互动,以达到在议中明理,在辨中懂事的目的。

④自成序列,构成整体。教材从最接近学生切身实际的言行礼仪、心理健康教育入手,然后提升到道德、法纪教育,最后拓展至职业能力与创业精神教育。按照学生从入学到临近毕业的时间顺序,由近及远安排各册教材的内容,编排自成序列。同时三册教材供课堂教学使用,《缤纷课堂》为活动课教材,而《毕业生风采》则作为补充课外读物,从而构成较完整的教材系列。

2.德育校本教材的良好评价。

①学生的评价。我们先后对1754位学生进行书面问卷调查,听取他们对德育校本教材的评价,他们认为“很好”、“较好”的评价意见竟高达90.97%的比例。我们曾先后召集107名学生代表举行座谈,同时进行无记名书面问卷调查,100%的学生高度评价,“很好”、“非常好”、“好”、“满意”、“很不错”、“不错”、“较好”则是他们的一致评语。

②学生家长的评价。据我们对收回的1662份学生家长书面问卷调查表的统计,评价“很好”的占47.4%,“较好”的占34.42%,评价“一般”的仅占8.12%。

下表是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教材后行为习惯发生变化的统计。

广大家长在回答问卷调查“你认为学校德育校本教材哪些内容对孩子影响较好?”这一问题时,一致肯定教材的教育作用。

“整本书都比较好,对这样年龄段的孩子们是一本比较好的教材”;“该书对孩子在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遵守法纪和职业能力教育是一个很好引导,能提高孩子的抵御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对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③教师的评价。透过教师的一份份教学心得、教学随笔、教学论文,我们深切感受到他们对教材的由衷称赞。

信息与工程部的徐教师说:“在教授《礼仪与心理》中的礼仪部分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有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到……如上课铃声响了,老师微笑着站在教室门口,会使孩子产生良好的心理定势——学习好的孩子会更加充满自信,学习有困难的孩子也会受到鼓励……所以,我觉得在平时工作中应真正地做到注重细节、追求完美,力求做好每一件事……

“教学《道德与法纪》后,我深刻感受到它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统一。突破了传统教材的束缚,这本教材最大的亮点就是以大量翔实的案例来讲透法律法规……所选案例不是东拼西凑的故事,而是具有很强针对性的事例,并且绝大部分是取材于发生在学校的真人真事,极具说服力和警示性。”信息与工程部的陆教师说。

针对学生身心特征,探索授课模式,创新德育形式

德育校本课程的实施呈现一派缤彩纷呈的局面,广大执教者充分利用这一无拘无束的教学平台,积极探索新颖的课堂教学模式,展示自己的教学艺术才华。

还有些教师在不断尝试各种新颖的授课形式。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质疑、辩论,让学生表演课本剧、小品;带领学生到实地参观、考察、采访;引导学生到图书馆借书、读报、搜集资料,布置学生进行力所能及的动手操作等。

有的教师则主动利用“问题情景”来教育学生,毕竟生活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是比所呈现的问题要丰富复杂得多。强调在实际应用中解决问题,既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也是中职开展拓展型课程的基本目标。

许多教师特别重视课外活动的安排与设计,以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了解社会,以突出课程的“学生自主性、自愿性和灵活性”的特征。

实践证明,这些新颖的授课形式收到了异曲同工的教育效果,不拘一格育人才。

适应学生习得兴趣,矫正行为习惯,创新德育成效

德育校本教材功效谁人评说?学生良好品德素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则是检验其成效的最好标尺。

亲身实践德育校本课程的老师普遍反映:大多数学生通过课程的实施,言行举止渐移默化地改变着:行为、举止规范了,言谈、礼仪文明了,打架、斗殴减少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就业、创业观念扎实了。审美情趣得到了改观,穿奇装异服的少了;见到老师主动打招呼、问好的多了;上楼下楼也能主动让老师先走;学会了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迟到现象减少了,主动喊“报告”的增多了;通过课程的学习,部分原先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得到了疏导,逐步由内向封闭转变为活泼开朗;一部分原先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增强了自信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教材中很多优秀职校毕业生的事例,让二三年级学生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认识到在校学习生活中提高自身能力素养的重要性,开始正视自己所学专业,并且对就业创业充满期待。

遵循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总结提升,创新德育科研

我们遵循“边开发、边研究,边构建,边实验”的原则,努力提升德育校本课程的研究价值。同时在校本教材开发之初积极申报成国家级课题,进行德育校本课程的行动研究,以各阶段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推进课程的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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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科技改变生活,网络改变世界。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都潜移默化地受到网络信息的影响,这也对人们的信息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素养是一种涉及人文、技术、经济、法律各个方面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涵盖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加工能力和信息的应用能力。2001年,美国教育技术CEO论坛(The CEO Forum on Education and Technology)报告中提出21世纪的能力素质包括基本学习能力、信息素养、创新思维能力、人际交往和合作精神及实践能力,可见信息素养在现代教育中的重要性之高。

本研究在文献研究、线上线下调查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驻徐高校外语专业的360名大学生信息素养现状展开调查。同时,为了弥补线上调研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遗漏现象,本研究还随机挑选笔者所在学院英语专业大一至大四8名学生进行了访谈,结合微信平台上的研究报告分析了当前大学生信息素养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讨论其深层次原因以及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二、研究设计

(一)调查对象/目标和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研究对象是驻徐高校外语专业本科在读大学生。由于外语专业的特殊性,学习者在所有专业中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来丰富专业课学习的需求更加迫切。所以,笔者选择外语专业作为样本专业。本次调查对象全部来自于驻徐高校的外语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考虑到纸质问卷调查的不可控性,该次调查采用微信平台调查问卷方式,共有360名外语专业学生关注微信平台参加此次调研。由于外语专业的专业特殊性,因此,在性别比例上,参与问卷调查的女生要远多于男生。

2.调查目标

为了解当前外语专业学生的信息素养现状,为外语类专业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提供现实依据,我们对外语专业学生的信息素养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研究以下四大问题:

(1)当前外语专业学生的信息素养状况如何?(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

(2)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能力是否存在差异?差异程度是多少?(性别、年纪、专业、生源地、配备电脑与否、高考科类等方面的差异性。)

(3)造成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目前现状和差异性的原因是什么?

(4)对于解决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能力存在的问题有何建议和对策?

3.调查方法

{查研究按照调查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全面调查研究(及普查)和非全面调查(分为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按照研究目的和作用,分为探索性调查、描述性调查和解释性调查;按持续时间程度和频率可分为一次性调查、经常性调查和追踪调查。本次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调查研究的方式为普查、探索性调查及一次性调查。本项目应用的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线上调研(微信平台问卷调研)、线下调研(访谈法)、比较研究法和统计调查法,通过使用SPSS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充分掌握外语专业大学生信息素养实际发展状况。

(1)文献分析法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文献分析法是一种先行的调查方法,它所提供的结论以研究资料而非现实依据的形式存在。着手项目之前,笔者在图书馆搜集和摘选相关文献,浏览指导老师推荐的网站和书目,以获得关于信息素养的基本知识,在大范围的调查之后,将所得结果和资料汇总分析,从外语专业切入,研究大学生信息素养现状,尽最大可能以较小的人力物力投入来收获较大的研究成果。

(2)线上调研

根据日本《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梁正华,张国臣,2015)及王瑞雪、张艳雷、汪志涛自编的《学习者外语信息资源利用现状及其信息素养调查问卷》(2015)的调查问卷为基础,编制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现状调研问卷,邀请在徐大一至大四外语专业学生在微信平台上参与调查。

(3)线下调研

根据英国格莉妮丝・布雷克韦尔的《访谈技巧》(2000),在已编制的微信平台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编制访谈提纲,展开线下调研。根据学习程度的不同,访谈了大一至大四的8名同学,并整理访谈记录。微信平台调查研究难以获得全面的调查结果,利用访谈法可以使此次调研更为全面、完善。

(4)比较研究法

在问卷调查中,针对不同性别、年级、所在省份高考科目类别、平均每月书籍阅读量等方面的调查结果对本科生信息素养现状进行比较。在走访中,比较不同年级学生信息检索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探寻其中的异同,以及存在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

(5)统计调查法

结合微信平台问卷调查结果与访谈结果,运用SPSS汉化版统计软件处理数据,得出学生信息素养发展的特点及规律。

4.调查步骤

(1)问卷和访谈设计

根据调查主题,设计制定相应的问卷和访谈形式,力争从问卷和访谈中得出对本次调查研究具有实际作用和意义的结果。

(2)问卷发放和收集

在徐州四所高校的外语学院随机发放问卷并做好收集统计信息的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随机选取英语专业的八名学生进行访谈,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

(3)统计分析结果

对问卷和访谈信息进行汇总总结,分析所采集到的相关信息,依据调查结果分析问题并试图找出相应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外语专业学生在提高信息素养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获取信息的方式单一、意识淡薄

针对问卷调查的第五个问题“获取信息的最主要途径是什么?”,其中选择图书和报刊的占比高达55%,选择网络的比例为30%,而选择数据库的学生比例不足1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外语专业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信息获取方式上。同时对于网络上的信息很多学生表示很茫然,遇到问题直接百度,将百度上所谓的专业人士的片面的、仅代表个人意见的信息直接“据为己有”,根本不考究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以及信息的准确性。高校图书馆资源十分丰富,并拥有方便快捷的电子图书馆。但是,去图书馆查找资料的多数是准备毕业论文的大四学生,大一至大二学生平时基本不会带着某个研究目的或话题去图书馆查阅资料,有的学生甚至根本不具备利用计算机网络获取信息的意识。这些学生上网时间倒是很长,但大多花费在聊天、打电脑游戏和刷微博等休闲娱乐活动,说明对通过网络获取有用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低,更是对网络学习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认识。

(二)缺乏自主学习能力,查找信息的态度不严谨

针对问题“您的自主学习时间(主要针对提升信息素养能力)”的反馈,选择“A.无”的比例竟高达77%,选择“D.每天”的受访学生不足5%,这凸显了当前学生查找信息进行自主学习的情况十分少见,往往是任课教师布置了某项作业,学生必须查找资料才能完成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带着功利性的信息查找,找来的资料不仅敷衍,而且很不全面,同时学生也不能充分吸收,为己所用。加之外语专业女生较多,往往倾向于了解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生活类话题,对于国内外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动态缺乏关注,更少有为了充实完善自身而自主学习。

(三)信息检索能力差

针对问卷调查的第6个问题“您最青睐的信息获取工具是?”所采集到的信息集中体现了学生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较差。在受访学生中仅有16名学生选择了“A.信息和文献数据库和B.RSS订阅”,其余选择主要集中在“D.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同时,笔者在走访高校图书馆时发现,图书馆配有图书检索设备,但几乎没有人使用。被访谈的英语专业的8位学生都表示只会基本的信息检索,比如说能根据书名查找资料。如今互联网快速发展,异构信息检索技术发展迅速,包括TEXT、HTML、XML、RTF、MS Office、PDF、MARC、ISO2709等处理和检索,而其中7名学生表示只会简单的WPS文字操作和表格制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高校开设培养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课程较少

高校普遍重视大学生思想道德、社会责任、伦理道德的培养。在信息时代,学校的责任不再局限于塑造人的品质,还应帮助大学生养成比较稳定的身心发展的基本品质。高校对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基本穿插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和文件检索课等基础教学中,并没有将大学生信息素养能力提高到专业信息素养层面上来。

2.图书馆资源利用率较低

图书馆作为提升学生信息素质的“第二课堂”,理应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阵地。而调查中发现很少有同学去图书馆查找资料,较少同学会因课堂老师推荐某本书而去图书馆借阅。为了深究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笔者将图书馆资源利用率低作为走访目的之一,访谈了部分同学。大一两名同学表示不知道图书馆有电子资源数据库,大二一名同学表示见过有人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数据库获取信息,但自己并不会使用。虽然大一学生刚入校时,有图书馆读者协会工作人员带领学生参观图书馆,在介绍各个馆藏书籍所属类别的同时,也介绍了如何进行书籍检索,但是因为工作人员也是学生,并非专业人员,也只能进行简单介绍,在场的大学生由于时间限制,也不能每个人都进行实际操作。长此以往,图书馆资源也只能被搁置,利用率越来越低。

四、提高外语专业学生信息素养的具体措施

在对外语专业大学生信息素养现状深入调查及访谈之后,依据对结果的分析探讨,结合自身的认识体验,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提高外语专业学生的信息素养。

(一)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培养自身的信息意识

由于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经常会造成“信息撞车”,信息在为己所用时,往往会被认为是拾人牙慧,同时这也体现了学生知识面的狭窄闭塞。外语专业学生在日常刷微博了解趣闻轶事的同时,也应该要对国内外新闻热点话题有一定的了解。高校图书馆设有报刊馆,各行业报纸定期更新,学生应利用身边的唾手可得的资源主动学习,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一般来说,学生信息意识的培养主要依靠信息检索课来完成,其中授课教师起到了桥梁作用,将繁杂的信息检索知识通过图示、模拟演示和实际操作等方式呈现在学生面前。与此同时,学生不能一味地当嗷嗷待哺的小鸭子,而应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自觉主动地搜集相关信息,在学习过程中形成信息思维,培养信息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主进行修道养德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自然界、社会、人的思维)的根本方看法,表现在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观点和方法不同;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问题的根本看法,包括人生目的、意义的认识和人生的态度;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反映的是人们对价值的实质、标准的认识不同所形成的不同的观点。正确的“三观”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大学生在查找资料时,由于没有信息安全意R,不能全面了解并且完全具备信息道德和法律意识,因此在使用查找得到的资料时,往往意识不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拿来主义”在此时再合适不过。在上网浏览信息时,有擅长电脑技术操作的人有恃无恐地侵犯着别人的隐私,这些都是缺乏信息道德的表现。学生在浏览和获取信息时,要谨记文明公约,将学习的有关道德法律的知识贯彻落实到生活中。

(三)建立本校的数据库,及时更新各行业相关信息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