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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城区、城郊范围内生产经营手续不齐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乱排乱放废水废气废渣,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小作坊。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与相关街道各司其职,实施联动监管,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引导“散乱污”小作坊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查处取缔。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散乱污”小作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XX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城管局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XX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XX
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
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
县公安局二级警长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副主任。
四、职责分工
1.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散乱污”小作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助相关街道开展无照经营“散乱污”小作坊查处取缔工作。
2.
县生态环境局:参与街道对“散乱污”小作坊非法排放情况的摸底排查;负责牵头对“散乱污”小作坊违法排放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整治,配合属地街道联合执法。
3.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对“散乱污”小作坊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无证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协助相关街道组织开展“散乱污”小作坊涉及违法用地、无证开采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4.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属地街道和机关部门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散乱污”小作坊进行查处取缔。
5.
县公安局:配合相关街道和各主管部门做好“散乱污”小作坊关停取缔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查处涉嫌乱排乱放、无证开采、危害安全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对在“散乱污”小作坊整治工作中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依法从严打击,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
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县城区范围内“散乱污”小作坊涉及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以及违章占道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整治工作。
7.
县供电公司:负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关停取缔不予配合的“散乱污”小作坊依法实施断电等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
8.
黎城街道、戴楼街道:对本辖区“散乱污”小作坊环境综合整治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散乱污”小作坊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摸底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对排查出不符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求,未领取合法经营手续的“散乱污”小作坊进行查处取缔;对县城区范围以外、本辖区“散乱污”小作坊涉及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组织拆除,对违章占道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整治工作。
9.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依规配合开展“散乱污”小作坊整治有关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前)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各相关部门、街道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宣传动员,广泛营造整治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对“散乱污”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摸实底数,核实经营手续、场地、经营范围、经营者情况,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为下一步治理夯实基础。建立“散乱污”小作坊经营主体台账,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明确问题承办具体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人。
(三)限期整改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对排查出的“散乱污”小作坊的具体问题(包括:是否经营手续齐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经营场地是否合法,是否有乱摆乱放、违章搭建等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按部门、街道职责进行交办,组织联动监管,多部门联合一次性登门书面告知每家小作坊,并限期进行整改。
(四)执法查处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散乱污”小作坊进行查处取缔,齐抓共管,确保取得良好整治效果。小作坊所在街道要充分做好执法行动的前期宣传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尤其要处理好小作坊经营场地承租方面的矛盾,落实主体责任。
(五)督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各相关部门、街道职责分工,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散乱污”小作坊整治效果进行联合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做好长效管理,防止“散乱污”小作坊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散乱污”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环境污染,各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做出成效。
(二)建章立制,强化责任。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散乱污”小作坊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要实行和完善“散乱污”小作坊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监管到位。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主动向县
篇2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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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年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或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产品4批次,罚没款43198元。有力打击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季度共巡查两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8次。重点对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现行有效;检测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要求检定校准;检测设备是否建立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有效落实;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日常巡查。
五、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完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查生产企业18家,抽样5家6批次。完成**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家4批次。全年对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国抽1家;省抽4家;市抽2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于规定期限(一个月内)针对不合格项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申请整改后复查。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投诉举报办理。加强12345平台值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单受理,及时安排业务科室对投诉进行核实、处理、回复。截止11月23日共接到**新城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406单,市局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18单,涉及物业电梯管理、家用汽车三包、产品质量及计量问题四方面投诉问题,分局承办人员均能按照时限完成工单办理,按照规定格式回复12345热线平台,耐心回复并解决群众诉求,回复满意率高,受到**12345热线办3次通报表扬。
七、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及**新城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我局牵头起草了《**新城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按月度汇总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及**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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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落实。镇政府各部门、各村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二是队伍落实。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巡查队、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协调小组、秸秆禁烧灭火队,村相应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村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组,建立“镇负责、村为主、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职能。三是经费落实。镇财政所为秸秆禁烧工作中费用支出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巡查制度、监管制度、奖惩制度。五是保障落实。镇为巡查员配备20部对讲机、草帽、毛巾、手持小喇叭等物资,提供物质保障,对秸秆回收利用的场地、设备用油量、登记等做好服务保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和保障“五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镇与种粮大户签订禁烧协议,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同时突出强调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我们持续抓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各村居秸秆禁烧巡查以村干部带队,组织贫困户,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联合巡查,全镇共落实10名贫困户为秸杆禁烧巡查员。四季度共发放36000元补助,镇组织秸杆禁烧巡查组每天都在区域内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最后镇全力落实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全镇交纳秸秆保证金,全力支持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辖区内零火点。
2.固体废弃物清理
固体废弃物的清查,结合“五清一改一提升”工作、垃圾分类,由各村委每月上报“固废排查表”,加强信息报送,对上报的点位逐一清理。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
3.“散乱污”企业整治
在镇党委的带领下,镇按照“三查”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务必做到“两断三清”,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全面排查整治,不遗留、不遗漏,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对“散乱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加强镇域内散乱污企业的要求整改规范,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严惩。
4.配合上级做好污水处理排查和饮水安全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关键区域污染源进行核查,及时上报,核实信息。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美丽乡村排污设施调查及取样。制定2020年饮用水水源划分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5.打好秋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面临高温炎热天气,根据市县级紧抓大气污染工作精神,镇高度重视,加大对镇域内燃煤锅炉、散煤、秸秆禁烧、道路扬尘、非道路机械移动车辆的巡查管理,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镇域内大气环境有效管控,各项工作仍在有序开展。
6.环保宣传工作
一是镇环保办联合精神文明创建办负责生态环境及秸秆禁烧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到村宣传,组织各村在重要位置书写标语;到户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宣传车、手持小喇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和具体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至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资料1000余份,宣传展板12处,书写标语9处。二是宣传工作“接地气”。张贴通告、针对秸秆禁烧特别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进行宣传,做到到人宣传。三是宣传工作动态化,尤其针对秸秆禁烧根据不同季节突出秋收季节、不同天气突出干燥气候、不同范围突出大户管控,进行重点宣传。落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营造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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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1.8亿元,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速为-30.8%。
4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7.4亿元,同比增速29.3%,当月增幅全市第二。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42亿元,同比增速为-7.2%。除去新钢因素,我县规上工业产值四月份已经实现正增长,增速为增速3.72%。
5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8.4亿元,当月产值增速30.2%。累计完成规上产值60.4亿元,产值累计增速-21.46%,剔除新钢因素产值累计增速10.48%。1-5月份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为-0.7%,全市第五位。
二、多措并举,全力扶持企业发展
(一)加快培育创新主体
1、强化企业运营数据监测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联合统计局走访所有规上企业的乡镇、园区,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确保规上数据应统尽统。二是加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统计报表的单位是“千元”,不能按财务报表“万元”误统。营业收入与产值概念不同,同比增速的参考数据是去年同期数等。三是强化乡镇经济主管和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上报经济指数为负增长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并作出分析,精准帮扶。不能因为规上企业任务重就不入统,规下企业是抽样就有侥幸心理。责任意识就是强化属地一把主要责任,业务分管直接责任。
2、精准服务实体企业
(1)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工作,并组织企业申报工业设计项目3个;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申报国家空白产品2个。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组织15家企业申报省千项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专精特新”政策指导。专精特新省级入库6家,申报市级专精特新项目8个。
3、立足研发,突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帮助中德汽车座椅制造有限公司、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通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申报了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通过市专家评审,推荐到省厅待批。
4、服务转型,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全县企业分布情况,实行一企一策、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办法,深入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已推荐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094家,组织完成复审29家,总数居全省全列,全市第一。
5、全力帮扶,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深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调研筛选,一是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科技活动周以及县政协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多次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以悬挂条幅、发放彩页、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宣传与教育活动,现场发放《省科技管理业务一本通》2500余册。同时,利用下乡入企机会,随时随地宣讲、辅导科技创新相关知识和政策,使得企业专利意识、创新意识和参与创新积极性普遍提升,激发企业申报积极性。邀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人员10次,帮助30余家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企业组织材料编写、专项审计和创新券申请等工作,全力做好高企申报服务,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增长。截至目前,已推荐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14家,开展申报培训28家。
(二)大力激发协同创新
我县积极落实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今年以来,兑现科技创新各种奖励资金46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自主创新热情,促使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机制逐步完善,与大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更为密切,一些企业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注重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荐盛安线缆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双花热处理厂与天津工业大学技术合作;京华塑业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劲华锅炉有限公司对接西安交大、北华航天大学;顺兴机械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开展校企;厚丰有机硅制品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并就新材料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截至目前,我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0余项,合同成交额6.7亿元,已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5%,技术合同交易发展趋势良好。
(三)积极搭建创新平台
加强众创空间指导和评价工作,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业投资+特色服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新的服务功能和盈利模式。重点支持县荔枝众创空间、县金丝雀众创空间创建省级众创空间。
(四)切实优化创新环境
全面落实新普惠性政策,健全科研人员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确保2020年省考核达到B类。同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柔型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按特设岗位聘用,为科技创新聚智凝才。
(五)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积极与相关领域专家对接,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争取获得更大支持,省市级军民协同创新专项、省级创新能力提升、省级引导资金和省级研发平台等4个项目已推荐至省科技厅,待批复。同时组织和田生物有限公司、三田电器公司两家企业申报省人民政府燕赵友谊奖。目前两家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已上报到市科技局。
三、“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散乱污”企业治理方面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已召开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调度会,按照会议安排,县科技工信局制定了《“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印发,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县供电公司提供的工业用电户清单全面进行排查,并分别填报《县“散乱污”企业排查表》、《县未涉企业排查表》及《县合规企业统计表》。经全面排查、梳理,累计排查工业用电户23614户。其中:未涉污19301户、“散乱污”企业313户、合规企业3017户、未在本辖区内983户。
(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县有关淘汰落后产能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2020年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多次下发了有关“地条钢”排查的通知,经过多次排查,我县不存在“地条钢”违规生产企业。
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县环保等部门,完成了对物料堆治理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完成了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市工信局消费品科,完成了对我县盐业公司监管工作。
四、其它工作方面
(一)积极推进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工作
上半年为加快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进程,积极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对上报的《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整体资产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出资有偿收购的请示》及《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清算安置推进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占地进行测量,争取早日提交县土委会议定进行土地收储手续,妥善安置职工。
(二)全力服务职工
年初按县人社局要求对全局2019年度机关、事业一般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31人,确定优秀等次5人;每月为单位职工缴纳缴医疗、养老、工商保险;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保险清算;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变动、进档、岗位津贴调整、正常晋升工作;上报审批5名退休职工;办理了2名死亡职工的丧葬手续,为其遗属办理了享受遗属补助审批手续;目前为原下岗职工办理托管(转移)手续,累计达15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推动我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半年将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方案,帮扶示范引领项目申报省市级技改项目,努力争取上级技改扶持资金200万元以上;努力完成新增5家以上规上企业列统任务,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家对外交流活动,组织4次外出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3家以上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技术信息服务,融资和技术服务。
借助人造板产业协会的成立服务产业集群的发展,做好强链延链补链,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对集群企业进行咨询诊断入企帮扶,加快推进集群企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雄安新区对接力度
将积极工作,超前谋划,积极同雄安新区科技工信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加强两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对雄安新区的相关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为把我县绿色建材产品和企业向雄安新区进行推荐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继续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篇6
(ニ)水环境质量取得好成绩。水环境质量“十三五”以来最好,取得较好成绩,好水更好、劣水减少、饮水达标。地表水100%达标。1个市控考核断面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平均浓度达标率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今年2月份因断面不达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100万元,3、4月份全市断面排名第一,5月份排名第三,共获生态补偿金260万元。饮用水100%达标。对2个县级、10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进行1次常规指标分析,全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二、深挖减排潜力,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一)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划线定标,按照35类“散乱污”行业整治标准,完善“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10轮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辆,对全县“散乱污”企业集中大排查,共排查废弃工厂大院、养殖场、村庄周边闲置庭院及举报多发地等537个点位,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244家,最终核查认定并交办乡镇、经开区及供电公司170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组织人员分成6组,对2017-2019年全县名单内529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建立“一企一档”,对今年以来排查交办的170家“散乱污”企业督导乡镇、经开区加快清理进度。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我县成立4个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对全县28家涉VOCs企业精准治理,完成5家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家重点企业采用催化燃烧高效治理技术;28家企业开展差异化臭氧生产调控;完成240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全县25家加油站实施三级油气回收。对全县20家工业炉窑企业按照已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确定了153个无组织排放清单,按照“六化标准”已有10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全县48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制定了无组织源排放清单,清单源共计144个。目前,24家企业已完成治理工作。
三、健全监管制度,全链条治理移动源污染排放
按照“控源头、管在用、严治理、促淘汏”的原则,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为重点,以“用车大户”管理为突破口,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
(一)遥感抓拍路检路查。投资约280万元,建成1套固定遥感监测加黑烟抓拍一体监测系统、2套移动监测设备,在此基础上,再投资300万元,在主要交通道口、重点用车企业出厂ロ及厂区加装6套黑烟抓拍系统,形成全覆盖技防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一体化管控机制”,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15辆“冒黑烟”车全部处罚到位。
(二)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投资15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对全县7家重点用车大户进行抽检监测,出动41人次,共计抽检监测72辆,现场劝返国四以下运输车辆17辆。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共出动130人,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9台,对尾气净化装置排放不达标的停止使用,对监测合格的30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登记编码。
四、建立专班专攻,统筹扬尘治理和禁烧管控
(一)以执法开道、掀起扬尘治理大会战。
自扬尘办成立至今,共检查发现537个(次)点位存在952个问题。其中道路50个(次)点位73个问题,建筑工地101个(次)点位264个问题,裸土裸地187个(次)点位280个问题,自建房197个(次)点位335个问题。以上问题已全部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215个问题未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到位。
为改善我县PM10环境质量,扬尘办坚持“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零点行动”,针对两个省控站上风向的自建房拆迁、建筑工作等施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多次联合交警队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夜间施工不规范、车辆不密闭不冲洗和使用非正规运输车辆上路造成的扬尘问题。对发现的1辆带泥上路、3辆密闭不严的渣土车进行移交处罚,对23辆不正规运输车进行移交查扣。
(二)以人盯技防、视烦监控筑起露天焚烧“防火墙”。出台《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奖惩规定》,建立“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村组禁烧责任。今年以来,我县红外线监控拍摄告警火情300余次,省禁烧专项督导组对我县督导3次,市级检查组督导12次,通过积极向省厅、市局沟通,市大气办共通报露天焚烧火情90起,避免省,市对我县的追责问责,市大气办扣减生态补偿金29.6万元。禁烧技防的同时,每天安排2组对全县开展督导巡查,在清明、夏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全局力量成立8个督导巡查组,出动300车次、600人次开展全县禁烧巡查,发现火情83处,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及时处置,降低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以匠心精神、花功夫打造精细管理示范区。出台了《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暂行方案》,通过示范区先行精细打造,带动提升全县域治理水平。一是划定范围、建立清单。对省控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直径2公里内的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和扬尘源进行全面排査,排查问题191个,东湖示范区排查133个,实行清单治理、台帐推进。二是严格标准、限期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交办,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成立专班、精准指导。安排20人组成专班,白天16人,晚上4人,不间断指导县城26条主要道路保洁洒水及2个站点雾炮作业,根据风向、湿度、温度等指导三创公司实施精准洒水,有效管控空气质量指数。
五、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抓监测,建立覆盖考核断面、涉水企业、工业区总排口的水质监测体系。为保证考核断面及工业区涉水企业达标,对重点涉水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对考核断面及污水处理厂每周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确保上游来水、工业企业汇水稳定达标。
(二)护好水,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连续开展六轮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和“回头看”,完成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规范化建设。完成10个“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净河水,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针对生产团结东干渠西南庄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努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谋划实施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生产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已完成,并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专门去省厅与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尽快通过评审并拨付资金,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使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排放。
六、抓住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快完成原化肥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进度。今年多次赴省厅沟通化肥厂修复相关政策事宜,并积极配合争取尽早完成工程招标,进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验收。
二全面开展危废排查,成立专班,对全县涉危废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企业25家,发现24个问题,停产整治2家,立行立改15个,限期整改7个。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三按时完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我县今年任务15个污水治理村、95个污水管控村,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10万元,拟建7个污水处理站。目前已经完成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5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四聚焦“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通过“摸、排、分、清”,对的246个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七、严格铁腕执法,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按照《市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以来新建项目分行业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20个,依法整改到位。
(二)高质高效开展执法监管。充分使用手机APP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51人(次),检査企业1262家(次),日均出动执法人数、日均检查企业数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行政处罚案件8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8件,増加76%:罚款金额206.6万元,较去年增加52.1万元,增加35%:对14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起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罚款8万元。
(三)开展夏秋臭氧管控专项执法。按照《县加强臭氧污染精准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6个执法组,对全县34家涉VOC企业开展错时生产调控、治理设施运行、厂区道路洒水降温保湿作业等执法检查。运用VOC走航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高值区域开展进一步排查,发现并制止沿街露天刷漆1次。
(四)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案件122起,重点案件14起,由局党组成员进行包案,一般案件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走访,查处,调解、回访,回复,均已经按照条例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我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帮扶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17名中层以上干部对34家企业开展帮扶,17名干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方式,开展体检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53个,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梳理解决,提前有效防范对环境的影。
(六)今年以来,对主城区的240余家餐饮行业,分包到人,常态化开展晨查早餐店、午查饭店、夜查露天烧烤。整改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清洗不及时、未安装等问题151个。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排查整治行动,共查扣烧烤炉具65个。
(七)分表计电系统推进情况;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全县108家涉气企业全部安装分表计电工作,召开全部企业部署调度会1次,每周召开安装进度调度会。截至目前,已安装并联网17家,已安装未联网25家,已签安装合同7家,正在安装,除24家企业长期停产,剩余企业执法人员正在督导安装。
篇7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进 展 情 况
备注
1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不够,乡村网格化管理存有漏洞。
1.继续深入开展对“散乱污”实施动态清零,取缔类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2.对升级改造类的加强监管,确保设施到位,达标排放;3.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
水头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目前辖区内无“散乱污”企业。
2
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时有发生。
1.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最大限度进行综合利用;2.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实施网格化监管,排查落实到街道、落实到片区、落实到村组;加大巡查、严防死守、及时处置;持续开展全方位、多频次、广领域的宣传教育,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村)、
住建局(城区);
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秸秆综合利用)
给25个村下发禁烧宣传标语,各村利用广播、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建立网格化监管网络,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无“三烧”现象。每天安排专人巡查,无“三烧”现象。
3
冬季将至,个别乡村非法销售散煤,特别是烟煤现象存在反弹,规划的散煤销售点存在治理标准不高等问题。
1.严格执行“禁煤区”实施方案,对“禁煤区”内煤炭实施“清零行动”,取消非法散煤销售点;2.规划散煤销售点严格落实喷淋、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降尘措施,确保物料全部入仓;3.制定年度散煤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有效降低煤炭消费总量;4.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违法行为的抽查和惩处力度,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
2019年
10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能源局
市场监管局
加大非法散煤销售点的排查力度,鼓励村民使用清洁能源。目前辖区内无非法散煤销售点。
4
物料堆存在苫盖不严不全、工地扬尘、渣土车车辆遗洒、不覆盖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需常抓不懈。
1.建筑工地、搅拌站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喷淋、苫盖、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和规模以上工地在线联网),其中一项不达100%都不得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2.水利、交通等各类工程,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责任单位:水利局、交通运输局;3.加大运输物料车辆整治,杜绝道路抛洒。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4.建成区道路清扫洒水频次要达标,作业区域要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所有物料车、渣土车要严密苫盖、密闭运输。责任单位:住建局;5.加大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做到物料入仓、喷淋降尘、车辆冲洗和固废“三防”(场地硬化防渗漏,分类储存防流失,表面苫盖防扬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住建局
水利局
交通运输局
交警大队
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保障料堆全部苫盖,采用洒水、冲洗等扬尘治理措施。目前各建筑工地采取措施到位。
5
渣土车、拉砂车、农用车、“冒黑烟”车等问题需长期持续整治。
1.交通、交警、农机中心制定针对性措施,组织专门警力,对本辖区重型柴油货车、黄标车、冒黑烟车、农用车、等禁行区域周边道路重点进行管控,采取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对城区范围机动车违反限行交通管制规定的查处力度;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交通局
交警大队
农机服务中心
6
燃煤锅炉存在反弹隐患,需加强巩固。
各乡镇要加强动态摸排,强化督察监管,严格落实全域淘汰燃煤锅炉要求。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每周例会、干部大会安排对燃煤小锅炉的排查,并实施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
7
矿山砂石整治还未全面完成;已完成整治的,部分存在标准不高、达不到验收要求。
1.全力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严厉打击私挖乱采,手续完善的矿山砂石企业必须实行规范化开采、密闭化生产,确保喷淋、苫盖、围挡、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防渗等降尘措施高标准落实;2.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加大治理恢复力度。
2019年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8
部分畜禽养殖场无粪污处理设施,设施密闭不严,导致臭味散逸,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个别养殖户不符合选址要求。
1.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户,加大治理,实施关停或搬迁,对已停止养殖的,拆除圈舍,防止复养;2.对现有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在散养密集区推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召开养殖户大会,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尽快按规定选址。已符合选址要求的要健全配套设施,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影响。目前辖区内禁养区无养殖户。
9
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还未全面完工。
加快技术改造和设施提效,确保C0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地表水V类标准的要求;加强运营管理及目标考核,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运行台账。
2019年11月底
住建局
10
个别乡镇和区域发现违法小化工企业。
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发现的违法小化工,严格执法查处。
2019年
11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
篇8
天河区双拥办立足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推动为驻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加强走访驻区部队,梳理部队反映情况并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大观街驻区某部队周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篇9
(二)宣传指导组
职 责:负责加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监测预警组
职 责:对接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各级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工作组
职 责:负责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相应等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五)网格工作组
职 责:专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处环保办、城管办做好巡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原则
全面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定于2020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持续时间超过一周的污染天气过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二是属地负责,区域防控;三是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四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五是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落实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一)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领域,以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管控对象,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力度;二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清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辖区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辖区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广宣传使用新能源车,确保新能源车辆数量同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加强辖区施工现场、道路和堆场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加强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率和清洗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销售环节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辖区露天熏制腊肉,加强宣传引导,防止辖区腌腊制品污染大气环境。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大力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巡查。
(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针对性有效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问责
篇10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篇11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二、整治标准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三、整治任务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20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 “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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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规划导向。按照市村庄布局规划要求,结合新型社区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对规划保留村庄开展整治整理,着力社区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农村。
2、坚持共建共享。突出农民主体地位,组织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整治与管理,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整治,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共享整治局面。
3、坚持彰显特色。利用村庄自然地型地貌和现有资源禀赋,打造既富有农村文化底蕴和水乡特色又凸显各自特点的现代化生态村庄。
4、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和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督促村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加强对新市民的生活管理,共同维护整治彻。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村庄美化
1、村庄内无违法乱搭建,对破旧危房进行拆除或改造,房屋质量达到安全标准,妥善保护和修缮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历史价值的古建筑;
2、民居外墙立面清洁、整齐,陈旧墙面和未粉刷的墙面不超过5%,及时清理墙面不规范的牌匾和广告标语,零星建筑材料及农村生活物资集中整齐堆放;
3、电杆架设合理,无危险架设和乱搭乱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线路架设规范、整齐,有明显统一标志,尽量结合道路归并同杆。
(二)道路硬化
1、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要道路宽畅贯通,主要支路全部硬化(含黑色化),消防通道畅通,主干道装有路灯;
2、道路无严重破损,路面完好率达90%以上,无乱挖沟、乱排管现象。
(三)河道净化
1、内河清淤清垃圾,河塘水面无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水体流动,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2、河坡整齐、整洁,无明显杂草、无垃圾,提倡生态型河岸。
(四)环境绿化
1、主要道路及河道两边实现绿化,提倡使用成活率高且管护方便的树种,尽量保留原有树木;
2、蔬菜种植与绿化布置有效结合,房前屋后、庭院等空地建设有一定品味的小型景点,村庄绿化率达30%以上。
(五)设施优化
1、建有适度规模的文体活动场所,配备村民休闲、健身和娱乐设施;
2、结合村域内自然村布局,选择相对集中点,增设必要的经营网点,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六)卫生洁化
1、合理配置垃圾箱,平均每25户左右设有垃圾收集房,垃圾箱外面无散乱垃圾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按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或建有三格式化粪池,农村居民改厕率达98%;
3、因地制宜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收集管道,采取接近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各种生态处理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村庄整治工作小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