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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4、本次调查计划与成员分工、完成时间
二、1、调查对象的薪酬结构与薪酬制度(包括货币薪酬与非货币薪酬各项);
2、职位描述与任职资格条件;
3、被调查员工(样本)情况分析:包括年龄、性别、工龄、年龄、职位,学历等;
4、将薪酬调查结果图表化
三、分析调查结果,并结合调查对象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
注意:
1、人员分工明确并可记录;
2、报告简洁,图文并茂,形象直观;
3、附某公司薪酬调查报告模板如下,仅供参考;
附件:
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薪酬调查报告
一、报告简要
在薪酬行情越来越市场化、透明化的今天,不同类型的企业如何设计不同的薪酬体系?如何使良好的薪酬福利政策成为企业发展源源不断的驱动力?每一个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和人力资源管理者中的有识之士都在思索上述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以更宽更高的视野来探讨企业的薪酬体系的重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为了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够更好的结合,本人利用2010年“十一”长假的时间对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的营销财务部薪酬结构进行调查,并对其薪酬体系作出了分析总结。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对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普通员工的薪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进而对该部门的薪酬体系进行分析,发现其优点与缺点,将优秀的薪酬方案推广到其他部门或者分公司,对不足的薪酬方案进行改善,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薪酬方案,完善薪酬体系,使之适应部门发展的需要,且能够最大的激励员工,吸引优秀人才,最终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本次调查是采用与员工面谈的方法收集数据与信息。
二、调查报告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薪酬调查的对象是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普通员工,因此在接下来的内容都是针对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普通员工进行论述分析的。
(二)、薪酬构成
通过调查,我对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薪酬结构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该部
营销财务部的薪酬的总体结构沿袭着整个公司的薪酬结构,只有在变动现金收入这一项中师根据本部门的特征和需要制定适合本部门的薪酬方案,以便更好的激励本部门员工。该部门的薪酬结构主
要由货币薪酬和非货币薪酬两部分构成,接下来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非货币薪酬:
在与员工面谈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该部门的非货币薪酬主要是每月一次的整个公司的优秀员工评选。参加优秀员工评选的条件是当月绩效达85分以上的,且当月创新提案被采纳的有4条以上。如果被评上优秀员工,公司将把该员工的照片贴在公司的公告栏上,并进行表扬,但没有物质上的奖励。
货币薪酬:
1、直接薪酬:直接薪酬是整个薪酬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员工最为重视的,也是各部门最为重视的一部分。
参加异动考试必须是要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半年,且在这期间表现良好,得到所属主管的认可,由主管提名后,个人写申请报告、面谈表递交给部门总监,经总监批准后才能参加异动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本岗位的一些基本知识。
(2)变动现金收入。变动现金收入指公司根据员工的短期业绩效果向员工提供的现金奖励。主要由绩效工资和其他货币性奖励组成。
绩效工资只有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后才有,且每个月只支付一半,另一半当做年终奖励发放给员工。绩效工资算法:将员工的基本工资除以70%,然后乘以30%,再除以100,得到单位绩效分的绩效工资,最后将单位绩效工资乘以员工当月所得绩效分。公式如下:
绩效工资={[(基本工资÷70%)×30%]÷100}×当月绩效分
其他货币性奖励包括很多个方面,主要有:
②为降低公司损失,公司鼓励员工举报虚报行为。如果员工在审核的时候发现有人虚报费用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写问题反馈单递交给监察部。由监察部进行调查审核,如果经查情况属实,则会给员工100元的奖励。
③鼓励员工为公司提出创新性建议,即创新提案。员工对公司制度、销售方案等有独创性见解的可以给公司提交创新提案,如果所提提的创新提案被评定为有利于公司发展,就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看提案的优秀程度;
④鼓励员工为公司空缺岗位推荐优秀人才。公司在每个月都会公布一份空缺岗位表及其相关的要求。员工根据要求,可以为公司推荐认为合适的人才。经公司面试通过进入试用期的,推荐的员工可以拿到相当于被推荐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一半的奖励。如果被推荐员工能够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那么推荐人则会拿到相当于被推荐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奖励。推荐的岗位越高,所得奖励越多。
⑤该部门每个月都会进行部门排名,员工绩效在整个部门排名第一的给予200元奖励,在同岗位排名第一的给予100元奖励。员工绩效连续3个月排名前五的可以当岗助,第一次当上岗助的将得到100元的奖励。
当然,有奖必有罚。营销财务部的惩罚措施有:员工在审计时出错要扣分,每扣一分要扣10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被扣绩效分,一般违纪一次扣一分;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扣当天工资,且不能获得本周期的满勤奖;员工在工作期间没穿工作服扣10元;没打扫卫生扣绩效分;窗户没关,电脑没关,人离开座位椅子没摆好,下班桌面没收拾好等等都要被扣分。
2、间接薪酬:间接薪酬主要包括了福利保障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政策。员工在公司中都享有医保和社保福利。医保和社保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员工和公司分担。其他的一些福利政策主要有:①、福利奶粉。即公司的员工生育时,在孩子两周岁之前,公司每个月向该员工提供一罐本公司生产的奶粉。②、本公司员工在购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时可以享受优惠价格(一般以出产价出售)。③、每年部门都会组织整个部门进行一次旅游。等等。
综上所述,得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普通员工的薪酬计算公式为:
直接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罚款
间接薪酬=福利保障+其他优惠项目
货币薪酬=直接薪酬+间接薪酬
总薪酬=货币薪酬+非货币薪酬
(三)、员工人数及对应的基本工资
在调查过程中,我对该部门的员工的任职时间进行了简单的统计统计结果如下图:
三、综合分析
从调查结果看,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薪酬结构(见图1)相对合理,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2、非货币性薪酬项目过少。也就是说公司对普通员工支付的薪酬过于集中在物质方面,忽视了员工的尊重需要。
3、从表1中可以看出,老员工的基本工资与主管的基本工资差距不是很大,使得员工觉得自己的发展前景不是很乐观,难以留住优秀员工。
(二)优点:1、在变动现金收入方面做的较好。能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合适的薪酬方案,如:创新提案奖励制度。部门也能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特征制定相应的薪酬方案,如:鼓励员工举报虚报行为的奖励制度。且整个变动现金收入方案较多,能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多的增加收入的机会。
2、针对普通员工对物质方面的需要较大的情况,在薪酬体系设计中侧重直接直接薪酬,符合普通员工的需要。当然,由于过分侧重直接薪酬,导致非货币性薪酬比重太小,也是不利的。
(三)我的薪酬建议:
1、根据行业薪酬水平适当提高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实现外部的公平,提升本公司薪酬的外部竞争性,吸引优秀人才。
2、完善薪酬结构,增加非货币性薪酬才比重,满足员工的尊重需要,使整个薪酬体系更加平衡。如,在部门会议上对每个月进步最大的员工进行表扬等。
3、加大高低级岗位间的薪酬水平,使得员工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高级岗位,留住优秀的员工。
4、增加提升基本工资的渠道,加大奖励的力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5、增加员工福利支出。如,为加班的员工提供夜宵等措施。
四、总结
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是企业发展的驱动力,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的意义不只是能降低企业的成本,最为重要的是能够激励企业的员工,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企业创造了无数无形和有形的财富。这次对明一世代(福建)贸易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的普通员工的薪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这套薪酬体系中的优点与缺点,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公司能够对缺点进行改进,对优点继续保留和推广。在实践中适时调整薪酬体系,使之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薪酬调研报告(二)
通过参考薪酬调查报告中的行业市场薪酬整体定位、职能序列市场薪酬比较、市场薪酬构成这三部分信息,您可以根据客户企业薪酬定位理念,确定客户企业相应职位等级的薪酬水平;其中,如果您需要对某些特定部门和岗位制定单独的薪酬政策的话,您也可以从报告中找到相应的参考信息。
在您确定部门整体薪酬组合时,您可以参考“市场薪酬构成”部分。另外,如果您需要确定特定岗位的薪酬组合,报告的“岗位薪酬结构及分布状况”部分中将为您提供更为详尽的分析信息。
一、职位匹配
在参考市场信息的时候,您需要确定基准岗位与企业内部岗位的对应关系。这时,您需要进行职位匹配的工作。在报告里,我们在提供薪酬信息的同时还提供了职位性质信息。在进行职位匹配时,请先详细阅读有关的职位描述,该信息提供了本职位通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然后详细审核自己公司的职位内容,最终确定是否与市场标准职位相匹配。一般而言,如果客户企业内部职位与基准岗位有约70%的内容是相似的,既可以认为达成了较好的匹配。
二、市场定位
10%分位至90%分位分别代表了市场薪酬水平由低到高的排列情况,也代表了客户企业在选定这些分位点时使自身的薪酬水平在市场上所具有的竞争力由低到高的排列情况。在用本报告的信息来调整公司内部薪酬结构时,客户企业需要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确定公司希望加以比对的市场薪酬水平。
如果客户企业购买了本网站的《企业专业版》和《企业个性版》,前者包含对应的分析条目的专家点评分析部分,而后者除了全部包含前者的内容外,我们的专家和顾问还将为客户企业专门制作公司薪酬对比分析报告部分。当您拿到报告时,您可以立即了解到客户企业薪酬水平与市场薪酬水平的对比分析结果,并会得到最有价值的针对性的分析点评信息。
三、架构设计与薪酬调整
我们建议客户企业将每个职位等级的薪酬水平设计为一段区间。这种设计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为客户企业利用薪酬工具进行人才的吸引、保留和激励,以及控制薪酬成本提供更大的灵活度。对于薪酬水平落在此区间之外的岗位,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对其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对于薪酬水平小于此区间最小值的岗位,为保持客户企业在该岗位的薪酬水平上的竞争力,一般应将该岗位的在岗人员的薪酬水平提升到区间最小值或以上。
若考虑提升薪酬所产生的成本问题,可以考虑使用分阶段提高薪酬水平的方法。对于客户企业希望重点加以保留的优秀员工,应当尽快提升其薪酬水平,否则将可能产生人才的流失。对于薪酬水平大于此区间最大值的岗位,可以考虑以较小的幅度提升在岗者的薪酬水平。对于那些薪酬处于较高水平而又具有很好工作表现的员工,可以考虑将其晋升到较高的职位上去。
薪酬调研报告(三)
受访者填报信息显示,水务企业员工中拥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福利的占比大,均在80%以上,其中享有社会保险一项福利的受访者比例达92%。50%以上的受访者享受饭补以及过节费,接近一半的受访者享有带薪年假及通讯补贴。三成以上的受访者享有交通补贴和实物礼品;两成以上的受访者享有住房补贴、考勤奖励;接近两成的受访者拥有补充商业保险、其他补贴;还有8.6%的受访者享受旅游补贴。
中国水务行业薪酬福利现状、问题
中国水务行业职能等级2至等级3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跳跃阶段,从等级2晋升到等级3,员工的薪酬福利会有一个非常显著地提升,这也意味着水务企业意愿支付更高竞争性水平的工资来招揽并留住等级3以上的人员,企业用工成本随之增加。
中国水务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整合时期,结构性供需矛盾不可避免。一方面,企业需要具备较高技术能力或一技之长的专业型人才,以及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整个行业的高水平人才供给在短期内不会大规模增速。快速增长的企业用工需求与短期内人才供给滞后的之间的矛盾比较凸显。
由于人才供给不到位,企业可能会为了快速增长的业务而高薪挖角,这种现象在水务行业不乏案例。另外,企业提供的高薪往往远远高过企业实际支付能力,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加剧企业的成本压力。人才供需、薪酬合理性、企业成本之间的矛盾问题在中国水务行业人才管理中比较凸显。
中国水务行业薪酬福利发展趋势
篇2
医药化工企业在能源的利用及对“三废”循环利用的创新中应主动寻找项目,借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CDM的经验,通过参与CDM项目吸收外资。
二、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
2008年我国政府用于支持节能减排的资金是418亿元,2008年至2010年应对金融危机的4万亿投资中有2100亿用于节能减排方面,同时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出口退税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促推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
2009年11月,总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详细解释: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七大产业。今年,发改委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将围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尤其是,今年两会后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振兴规划、建筑节能补贴方法等产业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倾斜。因此医药化工企业应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尽可能争取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扩大企业融通资金的渠道。
三、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
为配合国家对工业结构的预期调整,银行业的产业信贷结构也在加快调整。例如,招商银行对产能过剩行业今年已实行有计划信贷退出,对能源环保业则加大信贷量;兴业银行也在贷款方向上向绿色信贷倾斜,加大低碳金融扩展力度,进而推广开展可持续金融业务。
可持续金融是以金融手段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环境改善。在实践中,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业务主要有三大类:能效金融、环境金融和碳金融。能效金融是通过更新设备、优化设计、能源回收利用等方式手段,以节约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和电力、蒸汽等二次能源为目的所开展的金融服务。服务于提高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金融活动,目前环境金融主要针对化学需氧量的削减、二氧化硫减排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服务于温室气体减排的金融服务,目前碳金融主要是针对CDM主要参与方,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开展的这三类项目主要分布在电力、化工、钢铁、水泥、交通、水务、环保等方面以及国家十大重点行业。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发放节能减排项目贷款137.37亿元。医药化工企业可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进而获得银行的可持续金融服务。
四、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战略吸引投资者出资
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0年4月24日的《中国企业战略: 现状、问题及建议——2010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有80%的企业经营者表示“本企业非常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和“在追求获利的同时,本企业很注重对环境的影响”。有86.4%的企业表示“本企业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及减少污染来节约成本”。有75%的企业表示正在“有意识地追求绿色商机(开展与环保相关的新业务)”。这表明许多企业已把绿色可持续发展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使作为环境污染主要制造者的医药化工企业,必须在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等社会活动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要将产品的营销活动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协调起来。因此,绿色营销应运而生成为实现医药化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成为医药化工企业吸引投资者投资的重要法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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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求CDM(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其核心内容是允许发达国家缔约方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进而实现发达国家缔约方在《京都议定书》中减排目标的承诺。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合作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既能降低发达国家的碳减排成本,又能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减排资金和技术,因此各参与方开发CDM 项目的热情都很高。从广泛意义上说,任何以发展低碳经济为目标的低碳技术、碳减排技术项目,都可以作为CDM项目。
截止到2010年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河北省CDM项目为104个,批准项目数量占全国批准项目总量的4.10%,居全国第七位;已批准的项目年减排量达到149316824tCO2e(预计减排量),占全国年减排总量的3.16%。河北省已注册的项目有29个,占全国注册总量的3.41%,居全国的第十位;有15个项目已顺利获得CERs(核证减排量)签发,已签发项目数量占全国总量的6.12%,居全国第三;已签发的减排量为2236338tCO2e,占全国的1.68%。从批准项目的减排类型来看,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居多。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型项目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风电和水电项目,各占50%。
医药化工企业在能源的利用及对“三废”循环利用的创新中应主动寻找项目,借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CDM的经验,通过参与CDM项目吸收外资。
二、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
2008年我国政府用于支持节能减排的资金是418亿元,2008年至2010年应对金融危机的4万亿投资中有2100亿用于节能减排方面,同时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出口退税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促推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我省医药化工企业可借此机会,享受税收优惠。
2009年11月,总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详细解释: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七大产业。今年,发改委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将围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尤其是,今年两会后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振兴规划、建筑节能补贴方法等产业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倾斜。因此,我省医药化工企业应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尽可能争取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扩大企业融通资金的渠道。
三、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
为配合国家对工业结构的预期调整,银行业的产业信贷结构也在加快调整。例如,招商银行对产能过剩行业今年已实行有计划信贷退出,对能源环保业则加大信贷量;兴业银行也在贷款方向上向绿色信贷倾斜,加大低碳金融扩展力度,进而推广开展可持续金融业务。
可持续金融是以金融手段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环境改善。在实践中,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业务主要有三大类:能效金融、环境金融和碳金融。能效金融是通过更新设备、优化设计、能源回收利用等方式手段,以节约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和电力、蒸汽等二次能源为目的所开展的金融服务。服务于提高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金融活动,目前环境金融主要针对化学需氧量的削减、二氧化硫减排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服务于温室气体减排的金融服务,目前碳金融主要是针对CDM主要参与方,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开展的这三类项目主要分布在电力、化工、钢铁、水泥、交通、水务、环保等方面以及国家十大重点行业。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发放节能减排项目贷款137.37亿元。我省医药化工企业可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进而获得银行的可持续金融服务。
四、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战略吸引投资者出资
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0年4月24日的《中国企业战略:现状、问题及建议--2010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有80%的企业经营者表示“本企业非常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和“在追求获利的同时,本企业很注重对环境的影响”。有86.4%的企业表示“本企业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及减少污染来节约成本”。有75%的企业表示正在“有意识地追求绿色商机(开展与环保相关的新业务)”。这表明许多企业已把绿色可持续发展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使作为环境污染主要制造者的医药化工企业,必须在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等社会活动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要将产品的营销活动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协调起来。因此,绿色营销应运而生成为实现医药化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成为医药化工企业吸引投资者投资的重要法宝。
参考文献:
[1] 李萍、梁毅,《制药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举措》,《齐鲁药事》, 2008,27(1).
[2] 庄贵阳: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困难与障碍分析,江西社会 科学,2009(7).
[3] 河北省医药行业2010年1-5月份经济运行分析,河北省医 药行业协会网站,河北省医药行业通讯2010年第六期.
[4] 《河北省CDM项目最新进展》,河北省CDM项目办公室, 河北省清洁发展机制网,2010年6月9日.
[5] 《兴业银行探路绿色金融 三大领域描绘“碳金”路线图》,21 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6月1日.
篇4
1.2提升水利工程的整体效能
在水利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强化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科学合理控制整个工程的进度,预防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危险,并对整个水利施工项目进行分层次和分级别差异化管控,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灵敏度和效率,最终提升水利工程项目的整体效能。
2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途径
水利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综合全面的工程,它是一个周期循环的过程,由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步骤组成。
2.1确立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目标的确立是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第一步,是指导和规范整个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目标管理法是由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来的,他认为设置目标和指定任务是促使企业发展的关键,是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一种重要手段,目标的确立能够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的运行不会偏离轨道[2]。
2.2分配组织结构与权责
一个组织的构成必须要明确三点:如何划分职权、如何确立部门、如何划分管理层次。水利施工企业作为建筑工程类的企业,水利项目涉及到人力、物力、财力等方方面面的管理,为了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必须构建一个完善而系统的组织框架来负责整个水利项目工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运行,而组织结构的设置必须要划分部门、确立部分权责,这样才能安全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利施工项目属于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涉及的是工人们众多,各个环节的作业活动的危险系数较高,因此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配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
2.3投入安全生产
新形势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依靠现代高科技安全技术解决危险问题,运用安全教育培训解决人为危险行为,凭借安全管理手段组织并协调事物之间保持安全关系。而要做到以上三点,就必须确保财力资金的足够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扎实的资金来源。缺乏资金投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会是纸上谈兵。水利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机联系起来。安全效益是企业经济效益中的重要内容,安全效益具有滞后性、复杂性、变化性、隐藏性等特点,需要当事人采取一定的前瞻才能尽可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而减少事故损失,就不会产生事故善后费用。企业要想提升自己整体经济效益,就必须注重安全资金投入,预防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际上是对安全部门创造的效益进行前期投入后所得的回报,适当的安全投入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基本保证。
2.4法律法规与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
法律法规是国家关于建筑施工行业质量安全的一个规定,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是指企业管理中各类条例、规章、章程、守则、标准等的总称,这些法律规章制度一般是以文字的形式一定有约束性的行为准则和程序方法,既是企业管理者要遵守的准则,同样也是职工的行为准则。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对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由于法律规章制度对施工工艺、操作规范、安装、检测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尤其是属于高危行业的水利施工,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能够减少安全隐患导致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等问题。水利施工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技能,做好新员工的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要确保针对性和时效性,进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2.5管理施工设备,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水利施工过程中要运用到各种各样的施工设备,要减少因施工设备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必须制定一谈完善系统的设备管理方案。针对施工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全面规划、科学配置、择优选购原则,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和技术更新工作,确保施工社会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施工安全的管理着重在施工现场的控制,这是一个动态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物料流动、设备运行、器材定制与使用、作业环境等多个方面。企业必须全方位考虑施工作业安全问题,对整个施工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审查、考核,动态管理安全隐患。
2.6隐患排查与解决,重大隐患预警
水利施工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建立起严格规范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对水利施工各个环节进行周期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源采取监控预警系统,科学评估风险,并制定科学有效的危险源解决方案。
2.7规划应急救援措施,做好事故报告与善后
水利施工企业应该构建专门的应急救援对,专门负责水利施工安全问题,制定出面对紧急安全问题的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要着重培养救援队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演练、备勤等活动,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使用方法。针对已经发生的事故,企业要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起因、处理措施、预防措施等详细记录下来,以便日后追究责任,统计损失。
2.8绩效考核与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绩效考核与改进,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绩效评定,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控制危险源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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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在外资引进上取得骄人成绩,引资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但在此过程中,外资在一些行业的垄断性趋势日趋明显,近几年来,随着粮食安全、种子安全等国家安全问题的出现,国内许多学者对外资垄断趋势有所关注。所谓垄断是指一个大企业或少数几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在我国,外资垄断趋势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技术垄断、品牌垄断、资本垄断、市场垄断及行业垄断等。分析各行业外资垄断趋势的表现和影响,找出相应的对策越来越具有迫切性(常鲁豪,2009)。
我国各产业外资垄断趋势表现
按照我国产业划分标准,将各产业分成一产农业、二产工业、三产服务业三次产业。加入WTO以来,我国对上述三次产业逐步放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三次产业中的外资总量不断上升的同时,外资在三次产业中的垄断趋势已经有所表现。
(一)农业中的外资垄断趋势
近几年,四大国际粮商[ADM(Archer Daniels 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对我国粮食产业的资本控制越来越具有主导地位。提到农业中的外资垄断趋势,首先就是关系到我国粮油食品安全的大豆垄断问题。这种垄断趋势主要表现在极高的进口依存度、产业机构的外资高度垄断及大豆产业主导权和定价权的旁落。我国从2000年之前的大豆出口国,变为最大的进口国,进口依存度高达64%。随着粮油原材料被外资垄断,其粮油产业链企业也在不断被并购。目前上述四家跨国粮商在全国97家大型油脂企业中的64家参股控股66%。由此而定的大豆以及粮油食品的产量和价格的大起大落受外资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主导权、定价权已经初步掌握在外资手中。
另外,外资对种业的垄断趋势也日益形成。2000年以后外国种子陆续进入国内市场,从经营蔬菜、花卉等小作物的成功到积极向玉米、水稻等作物进军,其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在控制我国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后,其种子价格大涨,农民饱尝“一克种子一克金”的苦果。此外,外资垄断趋势还在其他农产品上不断涌现,如速生林等。
(二)工业中的外资垄断趋势
国家工商总局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95%由美国微软占有,感光材料行业50%以上由美国柯达占有,70%手机市场由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占有,网络设备60%市场由美国思科占有,照相机18%的市场由日本索尼占有。在生活日用品市场上,来自美国的宝洁公司旗下的OLAY、潘婷、海飞丝、舒肤佳、护舒宝、佳洁士、帮宝适、汰渍、碧浪、登喜路等品牌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其年销售额超过二十亿美元,市场份额已经超过了80%,关系到国民正常生活起居,垄断趋势显而易见。在造纸业,全球最大的纸和纸板生产商芬兰斯道拉•恩索集团白白冻结广西林业资源8年,印尼造纸巨头金光集团圈地造林,残食国内造纸厂商的原料来源。在饮料业,国内原有的碳酸饮料公司已有七家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收编,外资饮料占领我国饮料市场90%以上的份额。另据统计显示目前外资企业已用最快的速度占有60%以上的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份额。可见,我国在一些非国有行业正面临着外资垄断趋势的进一步侵蚀。
(三)服务业的外资垄断趋势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放宽外资开办零售企业限制。2005年末,家乐福在我国开办了78家,沃尔玛56家、麦德龙27家、欧尚17家。欧尚每个店铺营业额占国内零售五十强总营业额的百分比即销售能力高达31.25,麦德龙20.89,家乐福17.40,沃尔玛13.78。可见外资流通企业正以扩张速度快、营业额增长快、销售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特点逐步形成垄断趋势。另据报道,外资正在逐步侵入与百姓生存息息相关的水务资产,2007年8月22日威立雅以高于最初资产评估价(7亿)的3倍(21.8亿),竞标天津自来水项目49%的股权。扬州、青岛等地也出现了外资高价收购的情形,为日后外资垄断埋下伏笔。
外资垄断趋势对我国的影响
外资进入各行各业是对我国多元化经济结构的充实,合理的外资数量在相关行业中能够带来竞争,同时还能让本土企业学习到外企先进的管理、市场运作模式等。但是,一旦某个行业形成外资垄断的趋势,对于国计民生、本土企业发展就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影响我国对某些产业的主导权、定价权和掌控权,削弱宏观调控能力,威胁国计民生。一些外资往往以高价收购国内企业起家,短时间看是国内企业卖了个好价钱,但长期看,外企借此进入国内市场,进而扩张并购更多国内同行,以低价销售商品,一旦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掌控了定价权,就会靠垄断优势提升价格,捞回成本,到时国内市场只能任人宰割。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活必需品行业、水务行业等就在于此。由于外资企业具有相对独立性,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在外资身上会打折扣,严重影响国家相关政策效果,不利于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
其次,影响我国本土企业的发展,扼杀国内新兴企业形成。外资企业高价进入市场,低价销售产品,追求市场份额,排挤国内企业销售空间,形成恶性竞争,本来资本就不雄厚、发展并不成熟的国内企业就会受到摧残,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外资夹缝中的饮料业、快餐业等行业始终未见有代表性的国内知名企业,有些民族企业还在不断消失中。国内企业受打压,没有资本积累,无法进一步投资,开发新兴行业,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国内行业发展的长期性、完整性。
再次,造成人才流失,削弱民族品牌意识。外资的垄断趋势很大程度上吸收了高校优秀毕业生加盟,在高工资高福利的吸引下,大量高材生流入外业,为外业带来研发能力、新鲜血液。与此同时造成国内企业创新能力的不断下滑。调查资料显示,重庆市2008年外企从业人员为195170人,比2007年同期增长7.9%,其中研究开发人员为7962人,比2007年同期增长13.9%。各种外资品牌充斥市场,民族品牌在百姓心中地位不断下滑,形不成民族认同感。
应对外资垄断趋势的措施
面对外资对国内产业的侵蚀,各行业外资垄断趋势的形成,我国在做好合理引资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对外资垄断趋势形成的防范工作:
首先,合理限制外资规模,提升外资并购门槛。合理的外资规模带来合理竞争,对国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过度追求外资规模,追求表面的经济数据,忽视对外资企业的控制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市场控制权的掌握,从长远看不利于我国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后在外资引进,外资并购的过程中要提高门槛,运用相关垄断理论对外资并购是否追求垄断地位进行衡量,做好预警工作,避免外资恶意并购行为发生。
其次,努力扶持本土企业,树立各行业有代表性的民族品牌。在各行业中扶持若干个有实力有前途的本土企业,创建民族知名品牌,如汇源果汁、王老吉、海尔、海信、奇瑞汽车、上海联华等民族品牌,提供优质国产商品,不断创新,升级结构,合理重组,增加老百姓对国内品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国内企业“走出去”,走向国外市场,在国际市场上与洋品牌竞争,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
再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反垄断法》的制定执行工作。法律法规在促进国内外企业合理竞争方面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法律调节手段是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不断完善《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反垄断法》相关条文,有利于国内合理竞争市场的培育,同时也能预防和控制一些垄断行为的发生,扭转外资垄断的趋势,给民族企业的成长带来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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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全国建筑业每年工伤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由于施工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导致事故时有发生,造成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巨大损失,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效益、信誉和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失和伤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味着市场准入资格、无形资产、贷款资信、市场竞争力、商业机会等。安全文化建设对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它的高低已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一、安全文化的概念
安全文化(safetyculture)的概念最先由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于1986年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针对核电站的安全问题提出的,之后,安全文化这一术语逐渐被使用于各种安全管理研究与事故调查报告中。安全文化是组织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安全管理成功与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和物资财富的总称。安全是从人身心需要的角度提出的,是针对人以及与人的身心直接或间接的相关事物而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塑造形成的特定文化,是企业文化理论和现代安全管理相结合的产物,是安全生产活动和业绩所体现的企业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的总和。
二、安全文化建设的影响因素
安全文化就是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不同的组织类型由于其不同的生产特点而产生不同的安全文化。经研究分析,导致我国建筑业出现不安全状况的原因主要是诸如管理职能部门机构改革、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地方政府、建筑企业、个人的管理意识薄弱等主要影响因素。
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理论研究,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讲,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没有建立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要在努力构建科学、系统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实践。
(二)统一思想,加强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可以潜移默化地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造就品牌信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从”三项建设”入手,建立建全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三项建设”是指思想意识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
1.通过思想意识建设使全体员工具有共同的思想――以人为本的思想。
2.通过制度文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适合于本企业的一整套科学、系统的企业安全管理体制,规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物质文化建设是保证企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实现持续改进的保障。
四、安全文化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本
企业安全文化是以人为本,提倡“爱”与“护”,以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为目标所形成的群体或企业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规范。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有自身鲜明的特点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形成自身鲜明的特点。既要体现企业的主流文化的强势,还要考虑地域性,从而形成和谐一致的、效率与质量,人本与规范的个性。
(三)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人群主要是农民工和特殊工种人员,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施工作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总从业人数的80%以上,超过95%工伤事故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原因造成的,因此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应从安全生产技能教育、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等入手。而对于特殊工种的教育由由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
(四)要建立建筑安全预警控制系统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预警控制系统,发现、分析、研究并消除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而推动建筑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积极努力,形成系统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而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创出企业特色并创造长期、巨大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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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军.基于中国国情的建筑安全文化建设研究[D].重庆大学,2008.
篇7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其核心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范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新的检察业务,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能特征,但又区别于普通的社会预防。如何立足职能、摆正位置,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主要解决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干什么,如何干”的定位问题,这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惩防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那么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既不消极待命而故步自封、又不包揽天下而越位欲为,其职能定位应当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围绕中心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腐败、更加注重预防、治理源头腐败、构建惩防体系等路径,进而实现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展”的第一要义。
具体地讲,就是用足、用好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预防咨询等手段,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职能,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如2011年市院本着“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理念,通过《关于阳煤集团总医院贯彻落实情况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发现该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医疗纠纷处理、干部任用交流等方面存在职务犯罪的隐患或漏洞,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应邀进行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得到高度赞誉和一致认可,真实地体现了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阳检建[2011]4号检察建议书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优秀检察建议,这也是我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得的优秀检察建议。
二、端正态度,坚定信心
不论从事什么性质的工作,必须端正和严肃工作态度。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就是以人为本。检察人员是执法的主体,必须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必须务实、廉洁、高效,而检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和群众,那么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预防工作永无止境,尚需坚定信心,围绕职能、拓展空间,科学管理、规范业务永远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要把质量和效果作为衡量预防工作成功与否和检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对任何一个案件来说,“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那么,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同样是在关注现实、发现问题、研究措施、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断取得突破的;又是在正视现实中把握其创新变革的本质规律,在批评现实中寻找其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加强对下指导和机构完善,提高业务综合素养与务实技能(预防调查与分析、法制教育与宣讲、理论研究与表达、外部协调与沟通),加快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建设步伐,克服基层院业务短板现象等,这都是我们急需努力的工作方向和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是明确预防执法主体。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制度》,确立了贯彻《条例》三个执法主体机关的协调机制,有效整合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资源。2009至2012年度,市检察院每年都协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召开联系工作会议,且累计对辖区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近40个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预防调查、发现隐患漏洞、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进而实现预防之目的。如2012年8月,市检察院组织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并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在对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检查中,发现矿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业务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于是发出检察建议书,并主动提供预防咨询和免费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资料,帮助研究制订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的意见(试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关注预防重点领域。市检察院通过与市国土局、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规划局、公路分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在国土资源、工程建设、公路建设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制度,构建了不同行业系统化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体现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如2011年5月,市检察院、郊区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国家重点工程――平阳高速公路七标段)联合签订的《“检企共建”联系制度》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赞誉,为《山西日报》、《中华铁道网》、《交通廉政・太阳专刊》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是发挥预防协调作用。市检察院作为预防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职责,如2009年11月,在全省较早地与市委党校建立了阳泉市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基地,为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县级干部和组工干部培训班授课8次;2011年4月,在市展览馆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回展览”,累计740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观看了展览;2012年初,两级检察院分别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递交了2011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通过建言献策,努力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2012年9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第一次会议,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调整增加至27个,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安排部署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的“五进”实践活动,得到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
三、拓宽思路,注重方法
思路决定出路。有了好的工作规划和打算,还必须有好的工作方法与技巧。遇及困难,我们在深刻剖析原因的同时,更要结合具体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
首先要整体把握协调性原则。也就是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要坚持“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做到治标与治本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最大限度地实现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这也是检察一体化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既要以深入“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紧密结合中央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抓系统、系统抓,深入重要部门、重点行业加强预防调查,又要围绕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大力开展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宣传咨询、基地建设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内部协调制度》、《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实施办法》等制度,逐步形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党组统一领导、业务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预防部门加强协调、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系统健全的内部格局,从组织、机制、纪律、装备等方面进一步保障预防工作正确、统一、协调、健康地开展,打破既往预防部门单打独斗、孤掌难鸣的状况。如2011年,组织举办了优秀“检察建议”、“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评比等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各项预防业务、提高和提升预防工作质量与效果,实现预防工作“上下一体化”的组织优势。
其次要注意点面结合的辩证关系。要学会借力作业、借鸡下蛋,拓宽预防领域、丰富预防措施,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以及有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积极调动全社会一切可用资源,最大限度地产生协同效应。如2010年收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职务犯罪案例30个,辅以自省、点评或旁白,在《阳泉法制》三期连载警示教育文章《这些人是怎么倒下的?》,其效果显著、影响广泛、意义深远; 2012年4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短片评审中,我市矿区院、郊区院报送的《廉由心生,洁随一生》、《反腐倡廉,廉洁奉公》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法制教育宜兼顾和涵盖法制宣讲、基地建设、广告宣传、报刊宣教、手机短信、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而不是单纯局限或教条于课堂讲授。
第三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并非主观臆断、标新立异,不是数字拼凑、外形包装,应时刻明白“预防的目的是什么、预防的手段有哪些、预防的效果怎么样”,坚持业务数量与工作质量并重,树立数量是基础、质量是生命的理念,既要防止攀比、虚夸、堆砌甚至作假等数字表面繁荣的苗头,又要克服忽略党的事业、宪法法律与人民利益有机统一的倾向。学会工作、善于工作,这既是扎实工作作风的问题,又是创新管理机制、公正廉洁执法、塑造社会形象的问题,要把实际工作的成效业绩通过数字、图文、影像客观、全面、真实地概括反映出来。如2011年12月《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定位与科学发展》一文参加最高检“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2012年8月,《关注民情 创新机制 化解矛盾――通过预防调查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的典型案例》一文代表我省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
篇8
城乡供水工程是城乡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九五”初期,由于水源贫乏,水质较差,导致缺水人口增大,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达62万人,在全省较为突出。特别是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条件下,城乡供水分别由水利和城建两家管理,农村供水工程因水量上不去,效益较差,县城供水因水源不足时常断水,两家管理的供水工程都面临亏损和难以维持的严重局面,城乡供水严重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打破原有供水体制造成的僵局,谋求供水事业新的更大的发展,我们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城乡供水管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学习,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等,使大家提高了认识,解放了思想,牢固树立了“四个观念”:一是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新观念。改变城乡供水多口管理,实行“统筹规划,水源共享,城乡结合,统一管理”的新体制;二是水权,水商品,先购买后使用的水市场新观念。改变产权不清,盲目开采,喝福利水的现象,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证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市场化管理的新观念。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创新机机制,增强活力。四是可持续发展新观念。改变只顾眼前,忽视长远的做法,实现水源、工程规模和建后管理三个方面的可持续性。经过更新观念,转换思路,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极大的推动了我县城乡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理顺体制,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
实践证明,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是实现供水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性选择,也是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的体制保障。在九六年成立水务局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来的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初步形成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并在涉水事务管理上迈出四大步:
第一,重新组建了城乡供水总公司,全县实现了“一龙管水”,水源共享,供水统配,集中连片,从水源头一直管到水龙头。县上明确规定,凡是国家投资修建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均属国有,由县水利部门管理,城乡供水总公司具体管理。由国家补助、农民集资修建的小型、一家一户的饮水工程,产权私有。近几年来,通过改建、扩建和续建并网,收回过去由乡镇及村级管理的国家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12处,均交由水利部门统管,改变了权属不清,责任不明,关系不顺,管理不善的问题。初步建立了统一高效、权责明确的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管理体制。
第二,改组原自来水公司为城区供水公司,加快了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县水务局根据浅层水源不足而岩溶水资源丰富的实际,利用水资源统管的优势,组织人力物力,会同地矿部门,对全县的地下水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并聘请省水电设计院、西北建筑设计院和渭南市的有关专家对全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规划和设计,编制了《陕西省富平县岩溶水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完成了《富平县利用岩溶水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和《富平县县城及周边乡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等可研、规划设计报告。近几年来,根据规划,分期分批实施。优先开发了“380岩溶水源”,打井5眼,新建了北塬页坡“380岩溶水源地”,通过城乡水源工程统一调配,使县城日供水量由过去的4000吨增加到15000吨,很快解决了县城区和北塬地区水源紧缺供水严重不足的问题。
第三,把原来单一的县城生活供水向农村供水、工业供水、节水灌溉拓展,使县城供水发展到了周边华朱、杜村、东上官等3个乡镇,解决了1.5万多人的生活用水问题。随着供水量的增加和价格的调整,城区供水年收入由原来的60万元增加到260多万元。
第四,多方筹资,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我县人饮困难基数大,任务重。单靠国家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解决好工程建设资金问题,使广大饮水困难群众早日受益,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资金筹集办法,提出了“以国家投入为发酵剂,吸引和带动群众和社会投入,多渠道筹资,捆绑使用,分步实施,规模解决”的筹集原则,解决人饮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资,专款专用,认真实施项目工程建设;二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配套资金。一方面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供水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乡、村、组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两工”逐步取消的实际,结合农民收入水平低,劳动力过剩的情况,积极推行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群众集资、实物折价和投工投劳等形式以折价的办法记入群筹专户,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占地、拆迁补偿和土方施工等问题,自筹资金和项目资金统一管理,集中使用;三是县政府出台了“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独资或股份合作建设供水工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民办供水;四是大力推行“五小工程”产权改革,对小型供水工程进行拍卖、租赁等形式盘活资产,争取资金回笼,用于弥补重点供水工程建设资金不足。五是县城供水等大型供水工程,通过国内外贷款、工队垫资等形式解决投资。近几年来,累计多方筹资9036.53多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677.8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0多万元,群众自筹3258.73万元,投工投劳200万个工日,从银行及外国政府贷款800万元,社会及群众个人投资300万元,解决了45.13万人的饮水问题,为我县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三、强化措施,工程建设狠抓落实
发展供水事业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全县上下互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工程建设上,县政府每年把供水项目工程建设列入县上的重点工程来抓,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成立机构。县上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在县水务局设立项目办,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日常工作,机构的成立,为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完成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二是落实责任。每年项目工程建设之前,县政府都及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领导参加的项目建设专题会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部署按排,明确职责,落实建设任务。实行县上领导包项目,部门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的包联责任制。并纳入县上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三是各方配合。县上五套班子齐抓共管,形成了发展供水事业的强大合力;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第一线,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人大、政协每年都组织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计划、财政、卫生、水务等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共同打好供水工程建设总体战。各有关乡镇全力配合,狠抓落实,为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四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供水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把好“四关”:即“设计关”、“建设关”“材料关”和“验收关”。㈠认真做好前期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水利勘测设计队进设计,保证了前期工作的深度,保证了单项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项目奠定了基础。㈡加强施工管理,县水务局按照有关规范,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精心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成立了“富平县水务局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坚持按“设计施工,合同管理,验收签证,审批报账”原则。选择有资质的工队进行施工,签订施工合同,进行合同管理;聘请了2名具有监理资质的水利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并抽调12名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对新打水源井进行抽水试验,测定水量,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配合市、县防疫站对水质进行了采样化验;工程队施工实行“三检”制,即施工企业自查自检,项目办不定期抽查,整体项目进行终检;㈢严把原材料关。工程管材由县项目办抽调水务、计划、财政、卫生等有关人员组成招标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县采购中心进行监督,统一招标,统一采购,实行工地质检、验单接货制度,按计划实物供应到每个项目工程,确保原材料质优价廉。对地方建筑材料采购,坚持先检验、后付款。大胆尝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赵坡改水工程输水主管道采用柔性深缩短管连接,提高了输水管道的安全性和质量。㈣严把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关。对基础部位、隐蔽工程等及时进行阶段验收,验收合格并经质检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下一道工序。对单项工程,实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鉴定书;单位工程,以合同为单位进行,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提出书面申请,由县项目办验收,填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单项竣工后,由县水务局核对,经县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报县项目办验收,填写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同时,严格执行报帐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的发挥。认真执行《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重点落实饮改水项目资金专户的设立和资金报帐程序规范运作。工程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县项目办管理、监督国债资金的使用,国债资金存入专户,主要用于工程管材、土建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配套资金由乡镇负责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主要用于征迁占地、青苗赔偿、投工投劳和其他工程建设。县项目办将群众自筹资金记入工程专户。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近两年来,全县建成的21处项目工程均达到了优良以上标准,受到省、市领导和省、市、县业务部门的肯定,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创新运行机制,保证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是保证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主体。在明晰工程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实行县、乡、村、户四种管理模式。按工程规模,健全机构,落实管理主体,做到“六有”,即有“管理站、有管理人员、有计量设施、有价格政策、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措施”,对5000人以上的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务局组建供水管理站,城乡供水总公司具体负责管理,供水管理站负责经营;对一乡内跨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城乡供水总公司负责具体管理,乡镇水管站负责经营;一个村(组)的集中供水工程,按村民议事规程,实行一事一议,由乡镇水管站管理,所在村负责经营;集雨水窖由农户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目前全县共设立了4个局直属供水管理站和24个乡镇水利管理站,管辖82处供水工程,其中县管4处,乡镇管28处,村(组)管50处,共有管理人员286名,户管集雨水窖5193眼,形成了一乡一站,一工程一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格局。推行的四种管理模式,经过多年来县水务局和当地政府的精心培育和引导,如今已成为该县城乡供水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为城乡供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完善工程管理机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了改变传统管理观念,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活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水务局与受益乡村行使代管和出资人的权力,履行代管和出资人的职责。确定了工程管理站具体负责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对各工程管理站,赋予自主经营的权利,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本经营,企业化管理。建立了用人、决策、水价、奖罚等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规范运营。对管理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按站长、会计、出纳、机泵手、维护人员、收费员(兼)、水质化验等工作岗位设置,逐级推荐,按管理权限聘任。推行站长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能者上,庸者让,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同时,以水为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县城供水,实行指标量化管理,减员增效和发展多种经营等措施,基本达到收支平衡;局直各站实行包干,任务与工资挂钩,采取灵活的分配机机制,实现微利经营。乡村各站,实行承包管理,使水费的征收、工程维修落到实处。通过管理机制创新,极大的调动了经营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提高了工程效益。杨坡供水站把原来单一的农村生活供水向工业供水和节水灌溉拓展,使供水发展到了周边华朱、王寮二个乡镇六个村,解决了近1万多人的生活用水和800多亩的农灌用水。供水年收入由原来的3万多元增加到10多万元。使城乡供水工程初步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三)以经营机制为突破口,深化水价改革,按用户性质实行不同水价。首先是水价改革,合理的水价是保证工程良性运行的前提,也是维持水资源采补平衡,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成本水价,计量收费。根据《水利工程饮水价格管理办法》,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饮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保证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实现良性运行。近年来,我们在供水事业福利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对于县城供水,按照用户性质划分用水类型,即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实行五种分类水价,水利部门会同物价部门,采取开听证会等形式,先后进行三次调价,水价从移交前的每方水0.8元、每年亏损25万元,调整到现在的每方水1.8-3.5元,综合水价每方水2元,加上多种经营等收入基本达到收支平衡。对于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结合农村实际,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采用指导水价,目前执行每方水1.5-2.5元。通过水价改革,达到保本经营。其次是水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农村供水由于范围大,用户分散,用水量少,加之计量设备落后等问题,给运行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针对各站不同情况,实行指标量化管理,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制,任务与工资挂钩的办法,夯实责任,实行专管员对片长负责,片长对站长负责,站长对供水站负责的层层岗位责任制,要求专管员每十天抄表,汇总核对总表,保证抄表率、回收率在85%以上。三寨供水站共有管理人员6人,每人承包10个组,任务承包到人,收费直接到户。针对跑、冒、滴、漏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抢修,白天定时供水,晚上关水,确保了供水效率和运行安全;并结合农村实际,在群众接受的前提下,实行每表每月1元表损,每户每月2方的基本用水定额。每十天抄表,分表复核,基本达到总分表计量相符,群众十分满意。近几年来,随着供水量的增加和价格的调整,全县供水年收入由过去的200万多元增加到600多万元。基本实现了城乡供水的良性发展。
篇9
买香烛背后的渎职案件
方圆:说到反渎工作,各地都会谈到发现线索难的问题,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李木林:我认为找反渎案件的线索在于主动去“抓”,主要从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敏感度和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视野两方面出发,去解决这个问题。其中,我认为办案人员提高对案件的敏感性进而去捕捉线索,有着尤为关键的作用。
方圆:提高敏感性怎么做?
李木林:我们的做法是平时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从实战出发,通过办案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办案人员摸查线索的能力,提高敏感度。有时候,发现线索难与办案人员不善于从不正常、不正当的现象中发现案件线索有关,我们就注重培养办案人员的这种能力,从社会热点、新闻报道、突发事件中捕捉案件线索,从检察机关业务科室的案件中发现线索,即使在日常生活的沟通交流中,也要注意发现案件线索。
方圆:有没有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线索的案例?
李木林:这样的例子挺多,例如发生在2008年的一宗案件,就让我印象深刻。
当时,一名反渎局办案人员的母亲在封开县金装镇水石村做卖香烛的生意,一次这名办案人员回家探亲,从他母亲的口中得知,村里有一名村民在采挖矿石时,从几十米高的地方坠下摔死,有人过来买香烛祭奠他。这名办案人员回来后,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当时我就觉得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据我了解,事发的金装镇是个废弃的黄金矿区,原有黄金矿窿100多个,由于存在许多无证开采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严重的矿窿,金装县政府曾在2004年发通知要求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整治,要求对所有无证开采的矿窿全部实行停产关闭处理,必要时对矿窿实行炸封清理。
联系到这次采挖矿石村民摔死的情况,这个矿窿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是不是该关闭而未关闭的矿窿呢?我们办案人员一商量,感觉这背后可能有渎职问题存在,于是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前往金装镇展开调查。
果然,我们调查发现,死者全某是一名无证非法偷采者,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8年,全某等5人利用每年的农闲时间继续在矿窿进行开采,并且长期聘请专人负责看守厂棚。而当时的金装镇安监所所长谢某,明知矿区存在非法采矿现象,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也没有向上级报告,致使非法采矿的行为得以继续,涉嫌渎职。
方圆:买香烛也能发现背后有渎职案,那么立案顺利吗?
李木林:我们查明,事故发生前一个月正好是安全生产宣传月,金装镇安监所所长谢某和工作人员梁某、苏某等前往检查被关闭的矿窿,发现有4个矿窿仍有非法采矿的现象,且都有厂棚、机械,厂棚里还有生活用品,有的矿窿甚至正在搬运、粉碎矿石。然而,谢某等人只是对非法采矿人员作了口头警告,要求他们停止采矿,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非法采矿行为。我们以谢某等人没有按照《肇庆市镇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所)职责》、《肇庆市镇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所)监督人员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致使安全事故发生为由,认为谢某涉嫌罪,然后立案侦查。
方圆:通过办理这个案件,你总结了什么经验?
李木林:我认为,这个案子的办理,证明了“抢时间”抓住办案时机是非常重要的。正是因为我们调查开展得很迅速,而且使用了巧妙的侦查策略,才促使非法采矿者不仅不躲避调查,还如实交代了他们长年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以及非法开采矿石的数量和利润,从而印证了监督机构负责人的渎职行为。虽然最后因情节轻微而对谢某作了不的决定,但案件的警示效果已经达到。
反渎工作要敢于碰硬
方圆:听说你还从一个山体滑坡事故中发现过渎职案件?
李木林:是的,2013年6月11日,封开县渔涝镇欧氏砖厂厂棚背后的山体发生崩塌事故,土石倾泻下来,厂棚里的人避无可避,造成了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后来,因为事故背后涉嫌严重的渎职犯罪,我们对渔涝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和该镇国土所所长进行了立案侦查。
方圆:山体滑坡、塌方事故,不是自然灾害吗?
李木林:山体滑坡、塌方事故的确是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媒体也都是将欧氏砖厂滑坡事故作为自然灾害来报道的。我记得当时有家报纸是这样写的:我县某镇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死1重伤。
方圆:那是怎么发现事故背后有渎职犯罪的?
李木林:我们获知欧氏砖厂发生山体滑坡致3人死亡的事故后,立即派人参与事故调查。事故的第3天,我们赶赴案发现场,进行拍照。当时是我和另外一名同事,两人带着相机,爬上发生滑坡的山头,仔细观察后,我们发现,案发现场的山体有几个特点:第一,欧氏砖厂厂棚与发生滑坡的山体距离很近,间隔还不到1米,厂棚几乎贴着山体;第二,发生滑坡的山体是人工削坡的山体,垂直高度很高,大约有四五层楼高;第三,山体很陡,几乎与地面成90度,就像一座险峻的小华山,耸立在欧氏砖厂背后。
发现这3个特点后,我们有了疑问:安全隐患如此之大的地方,为什么欧氏砖厂的厂棚可以建在这里?相关部门是如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于是我们说服当地村干部,在不暴露侦查意图的情况下,让村干部带领我们寻找幸存的工人,了解案况,并制作询问笔录。当时是比较辛苦的,连续作战了几天几夜。因为事故发生后,工人就回家了,他们住得很散,各村各地都有,有些工人白天要干活,不在家,要等到中午或晚上回家才能见到;在寻找的过程中有些地方,车开进不去,得改乘摩托车,办案人员只能提着打印机、电脑、有关证件文书,跋山涉水。我们逐个寻找幸存的工人,找到工人后,说明情况,让他们配合我们的工作。在不懈的努力下,我们终于把在欧氏砖厂山体发生滑坡的前后经过以及有关事实确定下来,为以后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问题打下了基础。
方圆:你们最终掌握了什么情况?
李木林:经过了解,我们发现欧氏砖厂建于2011年,厂棚背后的山体在上世纪90年代已经挖好,建厂后砖厂又做了挖掘工作,并将山体旁的土地进行平整,将厂棚建在那里。对于安全隐患严重的山体,厂方没有设立防护墙;山体坡度很陡,厂方也没有削梯形坡度。山上既没有种植植被,也没有设立硬底化排水沟。
据幸存的工人反映,山体发生滑坡事故之前,下雨时就总是有泥块或土块时不时掉进厂棚里面,但厂方不是很重视。每次雨停后,厂方为了方便开工,都会组织工人将掉下来的泥块清理掉,这说明山体在发生大规模的崩塌事故之前,已经有发生山体滑坡的征兆,而厂方也知道。另外,从砖厂建厂至事故前后3年多时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未到此开展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以致最后造成严重的山体滑坡事故,造成3人死亡。
方圆:哪些部门应该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
李木林:对于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内部是有争议的,因为事故的性质尚未确定,就涉及很多部门。比如违规发放营业执照,归工商部门管;砖厂非法占有临时林地用地,归林业部门管;厂棚与山体没有足够的距离,涉及安全生产问题,归安监部门监管;厂方在山体旁边取泥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归国土部门管,非法生产红砖,归环保部门监管;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归水务部门监管。案件涉及这么多部门,各部门职责又互相交叉,到底哪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与此次危害后果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我们亟待思考并需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就应该追究安监部门的责任;如果仍然属于自然灾害,自然灾害谁管?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防治?
方圆:你刚才说了,最后查办了国土部门官员的渎职,是怎么确定的?
李木林:就在我们不知应当追究那个部门的责任时,渔涝县国土局聘请了广东省地质局地质灾害第五调查大队对该事故进行勘察并出具了调查报告,我们立即调取了该报告,该报告认为:该事故系前期的工程活动和强降雨自然因素共同诱发而造成的,为地质灾害事故。
后来我们就以地质灾害事故为契机,收集并查阅、调取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排查、巡查日志及台账,发现地质灾害防治由镇政府和国土部门负责。这样一来,我们终于找到了造成事故的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随即对当地镇政府分管国土的领导和国土所立案侦查。后来,两名负责人均被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
方圆:实践中,这类以自然灾害的结果来立案的渎职案件不多吧?
李木林:这个案件是肇庆市首宗针对地质灾害事故成功立案的案件。对两名责任人立案后,做法受到了一些人的质疑,尤其是国土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更是有意见,他们认为地质灾害是不可抗力,其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是不可预测、不能避免的,以地质灾害造成伤亡作为后果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失公平,不应该有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我们立案后,在案件侦查阶段,收到很多不理解的声音。开始两名负责人也是拒不承认有失职渎职的责任,但我们顶住压力,有条不紊地利用我们前期取得的书证、证人证言、巡查日志、检查台账等有关证据材料,来证实他们在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责中存在渎职行为。幸好我们前期证据收集得较为扎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最终两人都承认自己失职渎职的犯罪事实,以罪被定罪,认罪服法。
保证办案质量是前提条件
方圆:从这两起案件来看,感觉你办案有一套独特的方法,能否介绍一下?
李木林: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一是要快,以快打慢。案件发生后,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调查对象注意力尚未转至应付检察机关的调查时,迅速走访现场,对案发环境进行观察,并发现问题,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收集证人证言;二是紧紧围绕危害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必须厘清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三是重视初查,在初查阶段尽可能掩藏侦查意图,尽可能掌握和固定更多的证据材料,为以后的审讯提供基础。
方圆:跟你共事过的同事都说你办理案件的质量要求很高?
李木林:工作中我是挺严厉的。办案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案件能否办成铁案,能否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从立案开始,我就要求案件的承办人(办案组)负起全方位的责任,对立案、、审判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与侦监、公诉部门和法院沟通联系,遇到影响案件处理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外力阻碍等疑难、分歧时,要共同研究、及时处理,迅速补充完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在每一个环节的畅顺,确保案件质量,不出现“夹生案”。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我们院反渎局立案的所有案件,经公诉部门审查后都提起了公诉,且法院都作出了有罪判决,案件的侦结率、移送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全部达到了100%。
此外,我们的相关法律文书也具有很好的说理性,无论事实认定,还是证据采集,公诉部门、法院几乎全部采纳,一字不改。
方圆:办案不可能一帆风顺,你认为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木林:严抓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办理的所有案件,从没发生事故,也从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从线索初查开始,制定初查计划和立案的同时,就一并进行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和安全责任教育,部署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一案一评估”、“一案一提醒”。 同时,我们查办任何案件,还会向院纪检组报备,对于纪检组的要求,我们也严格实施。
方圆:你如何看待当前的反渎形势?怎么看待对社会热点问题背后的渎职进行追责的做法?
李木林:这是一个资讯十分发达的时代。很多领域的渎职线索,例如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一旦被媒体报道出来,往往成为社会热点,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公众下意识地会认为事故背后存在渎职犯罪,相关监管部门可能不作为、乱作为,应该追究渎职责任。但是我们反渎局仍然需要查明事实,以事实说话,查办社会热点背后的渎职犯罪。
篇10
2.充裕的民间资本正在积极寻找投资出路根据温州银监局2004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年末,温州辖区内民间资本存量约2770亿元,这其中货币资本接近1000亿元,实物固定资本1155亿元,实物流动资本637亿元。
温州民间投资涵盖较广,几乎涉及所有行业,但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制造业和收益率较高、准入门槛较低的房地产业。2002年在全市限额以上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的投资中,民间投资分别为全行业投资的84.4%和70.3%,占绝对主导地位。一些民企更是投入巨额资金开拓新的产业,例如2003年温州9家民营企业出资2.788亿元参加了温州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中瑞、中驰财团等强强联合的投资主体正在涌现。在2003年温州市完成的448.6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中,非国有投资完成额达302.18亿元,占67.36%,已超过2/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温州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民间资本的力量不断壮大,正在积极寻找出路,他们越来越青睐于有固定市场、回报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具备了投资基础设施的条件。近年来,温州“购房团”现象、外地政府频繁来温招商现象、温州人大规模异地投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温州民间资金在本地难以找到更多的投资机会。一旦克服市场准入制度上的缺陷和相关政策方面的障碍,温州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中社会资本的比重将会迅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的进程将明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短缺的矛盾将会大大缓解。
3.与先进省市相比温州市的改革步伐已经滞后全国各地特别是一些先进城市正在努力转换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有效举措,一些省市在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方面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深圳市对水务、能源、燃气、食品、公交五大集团的股权出让进行了国际招标,并取得成功。上海市提出投融资重点将从以挖掘土地级差效益等城市自然性资源为主,转向挖掘大规模投资形成的存量资产,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施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投融资方式从以政府注资和建立举债机制为主,转向建立项目法人制、市场化融资为主;投融资管理从投资为主转向投资与管理并重,建立从资金到资本、从资本到资产、从资产到资金再投入的良性流动机制,扩大资金滚动放大效应。北京市结合奥运会场馆建设、地铁项目建设,全面开放基础设施市场,建立投资北京服务平台,推行项目法人招标,目前已有很多国际知名公司、民营企业、股份制公司在投资北京基础设施建设。
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存在问题
1.合理的定价机制与盈利模式尚未普遍形成基础设施产品价格的制定往往具有较大的行政规定性,考虑了社会稳定、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等很多非经济因素。许多管制价格低于边际成本,如城市污水处理费仅0.5元/吨,低于实际运转成本。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理想的盈利模式还未建立,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尚未出台,民营投资主体相关费用被拖欠现象时有发生,既不符合社会资源配置的要求,也不利于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2.行政性垄断局面有待打破当前体制下基础设施领域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民间资本进入,但行政性垄断仍未从根本上打破。一些行业和部门自行立项、自行设计、自行发包、自行施工、自行收费、自行管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项目、资金在体制内封闭运行,民间资本欲投无门。在行政垄断下,社会资本难以大量进入,政府的部分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缺乏竞争平抑;在行政垄断下,政府投资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不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不分,政府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
3.市场准入制度需要建立完善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放开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必须先立规矩,有章可循。同时,基础设施的特点决定了它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必须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哪些行业可以放开,放到什么程度,哪些企业可以进入,进入的条件是什么,都需要提出明确的要求,以方便投资者操作。
4.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急需确立和改进基础设施行业涉及到公共利益,而且具有自然垄断性,消费者的选择程度比较低,必须加强政府对其的监督管理。目前,温州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过去政府对公共行业的监管机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具有“监督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容易发生角色错位,需要进行改变。同时,明确的监管体系,也是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基本条件。因此,无论从政府角度还是从投资者角度,都需要我们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
5.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严重滞后制订专项规划时前瞻性不够,往往重近期,轻远期,对综合性、网络化项目认识不足。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之间协调性差,部门协调不够,缺乏综合平衡。规划的公开性也不够,往往由部门关起门来搞规划,未及时向社会公布征询意见,社会各界参与度低,投资者获取相关规划信息的渠道不畅,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投资信心。
三、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措施
1.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推进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抓紧制订并贯彻实行《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完善配套相关的市场准入政策和措施,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对于自来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公路等新建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及时以政府新闻的方式向全社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信息,采取BOT等方式面向社会投资者招标。对于经营性社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在界定政府与社会投资一定比例的前提下,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对于政府行政办公设施、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逐步实行代建制;有条件的也可按照BT方式吸引社会建设资金,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和回购方式,回报投资者。
2.盘括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施国有基础设施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未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要逐步面向社会投资者开放。要根据基础设施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在保持一定比例国有股份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盈利性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有条件的争取整体推向市场;对不能整体改制的企业,采取剥离不良资产、实行管网分离等办法,逐步实行股份制改造或进行资产、经营权转让。实施基础设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既要引入资金,又要引入技术和先进的管理,实现引资、引智和引制相结合。要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善国企治理结构,解决预算软约束问题。盘活部分存量资产,存量变增量,来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对股权进行评估,通过股份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入驻,回笼增值后的财政性资金,滚动发展,形成资金-资本-资产-资金的良性循环。
3.加强基础设施企业债务管理,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中介机构配合下,认真研究改善基础设施国有企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政府财政风险。严格基础设施企业债务管理,引导银行贷款投向;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发行企业债券,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选择预期建成后有稳定收益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落实CEPA措施,与香港联交所联系推进温州市的企业上市。香港联交所现在对基础设施企业有规定,不要求3年存续期,可以用新组建的项目公司上市,只要项目有比较好的预期现金流,有长期的稳定收益,推荐这样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也是一个直接融资的途径。以国有投资主体为组织者,积极推行项目融资,利用资金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面向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筹措建设资金。选择信用好的项目进行发行信托产品的试点工作。
4.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制定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改变重投资、轻融资,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只注重对具体项目拨款、进行直接投资的单一方式,根据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分别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建立补偿基金等多种手段,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
借用京、沪、深等地高层次的策划顾问公司、财务顾问公司(银行)、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事务所)、招标机构力量,依托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融资方案的制定等前期工作,便于立项和决策,并为实现投资与项目的顺利对接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好项目的包装和推介工作。
5.理顺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对拟推向市场的基础设施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成本和产品服务价格论证,并在综合考虑价格总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其产品和服务定价,在价格无法短期到位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投资补偿政策,为进行市场化运作创造必要条件。
篇11
(二)主要任务
突出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整合重组、取缔关闭、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各项指标控制处于市先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1.从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2.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3.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之一,实行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岗位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实行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的党政正副职、总工程师(总工艺师)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地下矿山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要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在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现场考勤制度。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企业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以及员工转岗轮岗前,要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能力。企业带班领导要参加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要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有关部门不得给予企业及其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对未开展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6.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推进各类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地下矿山、大中型露天矿山须在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及时报经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7.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达到安全防护标准,实施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8.强化一岗双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行各业负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加对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10.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明政〔〕13号),市经信、公安、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林业、水产、文广新、卫生、旅游、市容、农机、气象等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
12.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其主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和频次,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1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要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和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
1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制定和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政策,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110号),进入园区、集中区。
15.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3年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加快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
16.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7.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18.不断改进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不同行业的专家组,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19.强化属地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政府各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
21.彻底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技术、生产工艺和装备设施,实行淘汰制度。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并报经市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应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22.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水上交通、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和建筑施工企业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同时,要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3.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重点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置购置、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要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贴息和补足资金,落实配套资金。要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4.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主业相关的专科以上学历。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小型企业经理人要逐步达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安全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撑。
25.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地下矿山要在3年内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实行自动联锁控制。对逾期未安装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止营运。
2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好乡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把培训考核关,落实“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法定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着力强化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年要轮训一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7.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28.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预警。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灾害处置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将风险分析报告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2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中型企业,重点抓好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组织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应急处置得力、及时避险的有功人员,企业应予以奖励;对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条件论证,应邀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加。专业服务机构对所作出的评价和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按规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
(五)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3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较大以上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或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地方政府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32.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终身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矿长(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
3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国土、住建等部门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
34.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市、乡两级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对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所辖区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取缔,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市监察部门应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6.严厉惩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或谎报事故的,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的同时,有关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的岗位安全资格等资质证书,并视情节轻重,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37.严格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的;
(2)对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标准,造成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
(3)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的处理中应处罚而未处罚的;
(4)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