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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段式的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的种类繁多,有课程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等。有学者认为“如果一种教学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的互动过程,不论这种互动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还是同探究对象之间的,只要是学生的智慧、操作技能以及经验得以提升,都属于实践教学的范畴”。在外语学习过程中,语言知识的习得和技能的训练是无法分割的。担任过法语精读课程的教师都有一个体会,尽管课堂上花了大量时间讲授语法知识与词汇句型,但学生往往还是很难真正掌握该语法或词汇的用法,必须辅以大量的练习或者通过书面与口头的实际运用,学生才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根据上述定义,学生练习与运用的部分就是一种实践教学。在此,我们将法语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与高年级实践教学。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以基础语言知识的实践为主,高年级阶段的实践教学将根据学生就业所需要的实践能力有针对性地设立独立的实践课程。1.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输入”与“输出”的结合在本科四年的法语学习中,基础阶段的实践教学尤为重要。和英语专业不同,民办高校法语专业中几乎所有的学生在读大学前都没有接触过法语,因此必须从“零”开始学习。基础阶段的教学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纯粹的“输入”过程,学生需要大量的接受语音、语法、词汇等语言基础知识。但实际上,基础知识的教学(输入)与实践教学(输出)是紧密结合的。美国语言学家Krashen提出的“输入假说”以及后来加拿大语言学家Swain补充提出的“输出假说”是语言习得领域影响较大的两种假说。根据Krashen的观点,“只要提供足够数量和形式的语言输入,其他包括说在内的语言技巧的提高和语法知识的获得就会随之自动产生。”而Swain发现理解性输入虽然对语言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学生所需要的唯一手段,她认为语言输出的重要性也应得到承认。在前两位语言学家的研究基础上,英国语言心理学家Dörnyei认为这两种假说在语言学习方面并非彼此独立的,不接受某种输入便不能指望学生产生输出,而纯粹的理解性输入本身可能并不会导致语言的提高,两者应当相辅相成。正如Dörnyei所说,基础阶段的教学主要任务虽然是基础语言知识的“输入”,但也不能忽视所学知识的实践。这个阶段的实践教学主要由基础语法课程中的课堂练习环节与口语课程所组成。以口语课为例,口语课是基础阶段最主要的实践课程,但很多时候我们没有能够很好地对其利用。刚入学时,许多学生都对口语表达能力抱着很大的期望,他们十分向往毕业时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然而不少学生学习了几年法语却很难说出一句完整而没有语法错误的句子,这令很多教师对教学效果感到失望。原因之一便在于我们在基础阶段的教学当中过于重视基础知识教学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由于民办高校的法语教师教学任务十分繁重,多数精力都集中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上,基础语法课程的教师并不了解口语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反之亦然。我们忽略了一些必要的沟通工作,最终导致教学上“各自为政”,“输入”与“输出”环节没有很好地对接,使学生无所适从。事实上,在基础阶段的口语课教学中,教师无须花时间讲授新内容,而应该直接以基础语法课程教授的词汇、句型为基础开展训练,将“输入”与“输出”结合起来,无须着急让学生自主创造内容。学生可先通过模仿与重复加深语法课所学内容的印象并进行实际运用,等拥有一定积累后再进行拓展。2.高年级的实践教学:着重培养就业能力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对于任何一所高校来说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对于民办高校更是如此。高就业率可以为高校创造良好的口碑,能够吸引更多的生源。民办高校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学生的学费,生源的多少直接影响着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此外,民办高校的学生大多存在外部动机强于内部动机的现象。以法语专业为例,许多学生在选择法语专业前考虑得更多的不是自己的兴趣,而是是否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近年来,中国企业在非洲法语国家寻求发展,投资不断增加,法语人才需求呈现膨胀性增长,良好的就业机会是大多数同学选择法语专业的主要原因。因此民办高校应当加强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形成“就业能力强—就业率高—生源增加或生源质量提高—学校投入资金增加—办学质量提高—就业能力更强”的良性循环。高年级阶段的实践教学与基础阶段不同,基础阶段着重培养的是学生基础的语言运用能力,而高年级的实践课程应当着重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就业能力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是“个体在劳动力市场成功地获得工作、保持工作以及转换工作时所具有的知识、技能、个性特征及各种条件的集合”,其中包含了职业认同、专业知识与技能、个人适应能力、市场状况等内在与外在因素。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信息以及企业招聘人员和历年毕业生的反馈,良好的法语交流能力(包含听力理解能力、口语与书面表达能力)与翻译能力是企业招聘时最为重视的两种能力。如果学生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知识则将会更加受到青睐。为了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需要针对学生的就业需求单独设立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尤其是听力、口语、写作与翻译的实践课程,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增加培养专门用途法语能力的实践课程。以高年级的听力课为例,赫尔德曾在《论语言的起源》中说过“语言的第一个教师是听觉”,听是人类学习语言的第一个步骤,学习外语时亦然。在基础阶段,听力课程的主要内容是语音和日常情景表达。高年级的听力课程内容难度有所加深,语速增快,主题涉及范围更广。在高年级的听力实践课程中,我们应该思考如何针对就业需求培养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我们可以使用两种比较特殊的音频来训练。第一种,拥有真实环境杂音的音频。以往学生习惯在较为安静的环境下集中精力听法语对话,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很难在一个很安静的环境中与对方交谈,尤其是通过电话交谈时,杂音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干扰因素,学生应当学会如何适应。第二种,带有口音的对话音频。非洲是学生的主要就业目的地,与标准法语相比,非洲当地居民说的法语有较重的口音,部分用词也与标准法语不同。不少学生初到非洲时均遇到了交流障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让学生听或者观看一些对话中带有口音的音频或视频,帮助学生适应不同的口音。
二法语专业能力实践平台的搭建
除了开设实践课程,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应当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现实践能力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教师与学生都可以对实践教学的效果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与了解。它既是考核与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手段,同时也是一个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工具。1.校内实践平台的建设:法语专业能力综合实践关于校内实践平台的建设,国内早有高校进行了尝试。比如西安交通大学法语系的“法语综合能力培养与训练”,以电影配音或戏剧表演为形式,考核学生的法语语言综合能力。我校法语专业也为学生设立了名为“法语专业能力综合实践”的实践平台。该实践平台贯穿整个本科四年,针对不同阶段的实践教学要求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比如一年级的实践课程形式为朗诵与演讲竞赛,着重训练学生的语音与口语表达能力,强化学生对基础词汇与表达的记忆。而三、四年级的实践课程则围绕就业能力展开,形式可以是应用文写作竞赛和商务现场模拟口译实践等。作为考核与评价的手段,每个实践项目都应该有一个负责人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并由系主任或相关领导审核。由于民办高校学生人数较多,一个年级会出现平行班,每个班则应安排一个指导老师负责记录实践活动准备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方法,了解每一个学生的问题,并将该记录反馈给该班级的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以此为参考进行教学反思,改进基础课程实践环节或实践课程的教学。上文已经阐述过,民办高校的学生普遍存在外源性动机强于内部动机或者学习动机不明确的现象,开展专业能力综合实践活动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美国心理学家JohnKeller提出了一个激发学生动机的ARCS模式,该模型将影响学习动机的因素归为四类:注意力(Attention)、相关性(Relevance)、自信心(Confi-dence)与满意度(Satisfaction)。其中“自信心因素”指的是学习者是否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获得预期的成功,而教师必须关心通过何种方式帮助学习者建立对成功的正面态度以及怎样让学习者认识到成功是建立在他们的努力及能力的基础上的。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检测自己是否达到了自己阶段性的短期学习目标。如果已经达到,则能进一步地增强学习信心。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无论学生表现如何,教师都应该向学生提供“正反馈”,对于表现好的学生应当肯定他们的努力并认可他们的学习方法,对于表现不尽理想的学生也尽量避免批评,要帮助他们将原因归于“努力不足”或“方法不当”。2.校外实践平台的建设:校企合作的开展除了开展校内实践活动,民办高校法语专业还应当积极建设校外实践平台。校外的实践平台既可以检验实践教学的整体效果,也可以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最常见的校外实践平台就是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之后,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定期接收学校推荐的学生到内部实习,使学生能提前了解职场环境,将来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除了能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校外实践还能更好地训练学生的其他就业能力,比如岗位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另外,校外实践平台并不仅仅使学生受益。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学校可以得到企业与学生两方面的反馈。法语专业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要求,了解学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针对企业与学生的反馈调整实践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实践课程,提高教学效果。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邀请曾经参与实习的学生以及企业工作人员为在校生做讲座。实习生们可以向在校生讲述自己的实习经过,分享工作经验,让在校生对就业更有信心,以此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企业工作人员可以让学生对将来的工作环境有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解答学生对就业的各种疑惑。比如部分学生对非洲的法语国家可能有一些错误的固有印象,因此对非洲的就业机会望而却步,企业人员客观的解答可以更有效地消除学生的疑虑。
三结语
我们尝试构建了一个适用于民办高校法语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该教学体系仍然有许多细节有待完善,而且要想让这个体系良好运作,仍需一些额外条件。首先,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必须加紧建设一支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引进拥有行业背景的人才或“双师型”教师,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必要时安排教师到企业见习。其次,民办高校应积极开展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现在市面上法语教材较少,也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民办高校法语专业可根据企业与学生的需求编写适合自己的实践课程教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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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重视人的主体性。有的西方汉学家认为,中国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强调流动的主体性。对于流动的主体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来理解。纵向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的精神一直是在生生不息的流动,在每个时代都焕发各自夺目的色彩。从法律发展看,历史上有不同的法律、法典,从秦律、汉律、唐律直到明清律,生生不息的发展流动。从横向空间的角度来看,中华文明空间主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空间功能在不断的转换。这说明中华民族具有一种空间上主体的流动性。中国的教育法律文化要注重这样的主体性。法律的主体性就是要强调法律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始终贯穿的是法律的价值,都蕴藏着法制的精神。教育法律上的人更有特点。教育法律上讲的“人”,比简单的法律上的“人”含义更加深厚。比如说在教育法律上,把人分成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比刑法、民法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含义更深,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更加深刻的关注。教育法律的主体性有其独特的属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的主体,和一般的“人”是不一样的,和一般的公民也不一样。比如学生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学生的本质。发展可能不是一个成年人最核心的本质,但对学生来说,发展性是最核心的本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在发展,是在流动当中发展的人。学生具有开放性,他的心思是开放的,可以接受好的东西,也可以接受坏的东西,所以古人讲“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比如教师,教师也有不同于一般的人的特点,教师具有神圣性,古来今往、各大文明的早期文化都强调教师的神圣性。孔子所谓的教师“万世师表”,强调的也是神圣性。神圣性就是具有献身的精神。现在有的教师没有这种神圣性,有的是世俗性,比的是工资待遇。此外,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也有它的特点。
2.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教育性
有人会问,法律是刚性的东西,怎么还有教育性?法律不是天生就是刚性的、利益导向的。古代的法律注重法的精神性、道德性、价值性和教育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律越来越追求解决利益问题、解决权利问题。在这样的法律引导下,社会大众的思想就变得越来越世俗,越来越利益化。有的人出来维权,维的不是尊严,而是金钱。这样一些观念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当的确认,法律的精神性、教育性日益降低。1878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律内克讲,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守法变成最低的道德,为什么守法、执法不能成为最高的道德,甚至起码达到道德的中间度?按照这个逻辑,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僭越道德的行为越来越多。这个问题要在法律当中得以解决。教育法学要关注法学的教育性,在执法立法的同时想到要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思想价值,要促进人们的精神发展,只有这样法学才会有新的活力。
3.教育法学关注教育的规则性
过去讲教育的时候,更多的是说“教育就是爱”。是的,这个话没有错,强调教育的弹性,是很重要的,但也是不完全的。教育也要强调规则,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比如说,《义务教育法》就特别强调它的强制性。如果教育法学在教育的规律性和规则性方面取得进展的话,就会解决学校和教育活动当中的很多问题。现在在教育问题上,有一种观点是学校不敢作为,老师不敢作为,政府不敢作为,因为一旦作为,就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和指责。所以,必须要加强教育的规则性。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性,教育事业就不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教育法学面临的问题与任务
教育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其独特魅力和价值已经日益显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有待于得到进一步重视。教育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形成了以“教育法学”或“教育法律”与政策命名的博士、硕士学位点,但是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还有待提升。在很多高校,教育法学的博士、硕士培养还位于教育经济与管理或教育学原理等专业下面,作为一个培养方向进行招生。甚至在一些高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甚至是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没有将教育法学列入必修课。在法学研究当中,教育法学往往被列为行政法学的一个方向,也缺乏独立的学科地位。教育法学学术著作的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突出。近些年,出版了一系列题为《教育法学》或近似的学术专著,但是一些教育法学专著照搬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而缺乏教育法学的独特性视角,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已经形成一种相似的固定结构,即首先比照法学的概念对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做些移植工作,在分别对现有的各部教育法逐一进行阐释”。这也是教育法学难以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的教育法学研究,尤其是教育法学方向专著的出版,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突破教育法学研究对其他法学研究的依赖性,就必须加强教育法学本身的原创性,形成教育法学自身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使得其研究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新的突破。交叉学科的复合型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教育法学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需要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基本理论的复合型应用。但是由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单一性,法学研究人员往往仅从法理的角度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法理性分析,而脱离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法学研究无疑是机械的教育法学研究,甚至有可能是局限人的潜能和个性发展的教育法学研究。另外,教育学研究人员习惯于教育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范式,缺乏对法学研究的深入学习、借鉴。教育法学的研究也是法学研究体系当中一个部门法的研究,脱离法律的语言、法律的思维、法律的体系、法律的理论,这种研究是难以取得可持续进展的。所以,以上这些情况使得属于交叉学科教育法学研究难以得到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教育法学的实践指导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过于集中于学术性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实践意义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法学的分类当中,有以研究内容区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分法。而教育法学的研究,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更加偏重于应用研究。但是,在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应用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同教育法学偏重应用法学的分类都是不相适应的。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教育的依法行政、学校的依法治校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对于教育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当中基本的法律问题掌握还缺乏一定的引领,需要更多的学者深入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教育法学的研究成为真问题的研究,并且通过教育法学的研究确实推进基层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法学的研究视角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在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对于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关注较多,对于当下教育热点问题关注较多,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的研究更要发挥引领实践发展的作用,在研究的视角上进一步拓展。例如对于即将立法的教育法律,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对其立法的体例、立法的原则和立法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尚未纳入立法机关视野的教育法律、甚至是今后的教育立法趋势,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都应当进一步的关注。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为教育立法服务,发挥教育法学的应用法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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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制教育的管理缺少整体性在学校的法制教学当中,因为缺少较为硬性的任务或者是硬性的指标,所以也就缺少清楚明了的职责和具体的目标,造成了法制课的达不到实际的效果。同时,在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当中因为缺少整体性措施以及和学生的家庭。社会的环境不能达到有机结合,学生在脱离学校教学环境之后,主要是处于家庭和社会的环境当中,而且现在很多的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工作完全的寄托在学校方面,很少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即使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那也是很少见和片面的。在脱离了学校和家庭两大环境下的学生,智能通过社会的大环境来对其进行约束,这就造成了法制教育工作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诸多教育死角的显现。
二、对学校法制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路径探讨
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希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避免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状况,这单单是提升青少年的本身的素质,保证青少年健康发展和成长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振兴和发扬我们民族的重要决策。针对如何把握好青少年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大致分为以下几年对策:
(一)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学校教学的法制建设要充分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在法律的意识以及法制的观念,为了降低和避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证青少年的健康的发展和成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管理部门和学生的家长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起充分的重视,在教育行政的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具体的教学管理措施,将法制教学的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形式中,要充分的设立起专业的法制教育机构,真正做到有人教、有人管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制教学的检查和推进的力度。
(二)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化各个学校需对第二课堂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实践活动加以充分的运用,对学生实施较为直观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程。例如给学生播放相应的法制教育宣传片或者是法治电影以及专题广播等等,多在学校举办法制教育的各种各样的法制知识有奖问答,带领学生去参观监狱的环境,组织学生模拟和演习真实的法庭,去聆听和刑事、行政、民事以及经济方面相关的审理过程,请正法部门的干警来对学生进行法制课程的讲授,让学生从根本上提升法制观念的心理的重视程度。
(三)教学要趋向规范化在法制教学的国产容纳观众需要彻底落实《有关基础教育和发展的规定》、《关于深度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规范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意见》等要求,提升中小学在法制课程中的建设,深度改革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要将法制教学的内容纳入到教育大纲当中,对具体的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的规划,力争在升学考试当中参入相关的法制知识的考核[4]。(四)教学的整体质量需要不断的提升学校需要对相关的法制任课教师、法制监理教师以及班主任等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并且需要对法制教育课程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不断发展和壮大法制教育的规模。于此同时,在教学方面需要平等对待各个科目,并将法制教学课程列入到正规的考试纲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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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将爱作为基础进行教育惩罚实践
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就是要热爱自己的学生。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和伤害学生,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并在今后不会再犯。要想让学生在内心中接受老师的惩罚,老师必须要具备一颗爱学生的心,只有爱,才能在惩罚时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让学生感受到老师所做的都是为了自己好,心甘情愿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老师只有爱自己的学生才会深入到学生中间,去和学生交流沟通,认真地去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每位学生的特点,帮助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麻烦,由此还能够创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防止产生一些误会和隔阂,走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同时学生也会感受到老师的温暖和关爱,尤其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刚刚进入到新的学习环境,接触到新的同学还有很多的不适应。包含爱的惩罚教育会将惩罚圆润,让学生更容易接受。老师惩罚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并且惩罚之后,老师也要关心被惩罚的学生,不能不理不睬,让学生感觉老师对自己已经失去信心了,甚至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坏学生,受到惩罚的学生心里会很复杂,老师要关注他们情绪的变化,发现学生有负面情绪就要及时的去沟通,用自己的情感去开导学生,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在班级上不能让其他学生嘲笑他们,还要引导全班学生多关心他们,让他们没有失落感,在惩罚中以情来感化学生,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1.3教学惩罚是德育方式而不是智育方式
素质教育已经倡导了数年,但是现在学校和家长还是将成绩作为学生能力的衡量标准。在教育中学校重视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发展。为了提升学生的成绩,老师会采用各种教育手段,惩罚当然也就包含在其中,成为了逼迫学生学习的工具。在智育方面学生受到的惩罚非常常见,比如,学生回答不出问题就会被罚站;一个字听写错误就会要求写上一百篇。惩罚是对集体或者是个体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更正,目的是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为德育教育采取的一种方式。小学生的智育程度由于各种环境的不同本身就是存在差异的,小学生的思想还没有发展成熟,如果由于学生成绩不好就一直受到惩罚,学生会不自觉的产生自卑感,并在学习上丧失积极性,对学生才生畏难情绪。在小学教学时老师要尊重学生智育上的差异,不能发现问题就用惩罚去打击学生。学生是因为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上出现的问题导致成绩一直不好,老师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惩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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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自学
课堂时间毕竟有限,要获得丰富的知识,就必须培养指导学生开展自学,掌握一定的自学方法。一是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调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给学生创造一些自学条件。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学习要求,指导他们分门别类阅读法学经典著作和参考书籍,引导、培养学生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成果,研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自学的积极性,形成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风气。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指导学生积极使用图书馆资源,教会学生如何查找书籍、报纸、杂志等资料,如何分类阅读,如何分析研究认真记录。当前,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资源已经成为学习的重要途径,要指导学生学习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重要的综合性网络资源库,北大法宝、中国法院网等法律专业网络资源,以及westlaw等国外重要的法律资源载体,形成善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实践模块
(一)校内实践
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效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校园实践教学。如利用校园网络,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教师与学生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校园实验室,开展模拟的法学法课程教学,如法律文书的协作、模拟审判等形式。一是要丰富校内实践资源。建设好法律诊所、法律兴趣团体、法学教育实验室、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践平台。二是要丰富校内实践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调研、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形式的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演讲、法律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也深受广大学生喜爱,同时也提升了学生学习时间法律课程的素质和能力。
(二)校外实践
与当地人民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司法机构等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学习。利用好大学生“三下乡”这个平台,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暑假时间,开展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教学知识,组织学生到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学习掌握法律职业工作实践和运作。要结合法学课程教育,学期初制定社会实践方案计划,明确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设定好实践课题、组织方式,组织带领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课,写好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学习的质量。
三、案例模块
(一)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将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类归纳,与相关的知识相对应,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研讨,运用案例施教。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学到的知识缺乏生动形象的理解。在案例教学种,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这个过程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要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创造,学到的是生动活泼的知识,是活生生的法律知识,是结合社会生活的法律知识。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的甄选是至关重要的前提。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正在学习的法律课程和知识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的案例。案例要有典型性,最好是经典案例,部门法选择国内的案例较为合适。要重视收集整理教学案例,将常用的案例纳入教学案例库,并及时更新,便于教学过程中长期使用。要拓展案例收集渠道,深入公检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收集实实在在的案例。
(二)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设定法律情景,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法官以及辅岗位,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模拟法庭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通过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在未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前,学习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直接地面对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检验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学生法律知识运用、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和法律文书的写作等能力,缩短了法学教学与法律工作实践的距离,使学生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长期学习能力的提高。
(三)法庭旁听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学生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旁听法律案件的审理,将课堂转移到法庭,面对面观摩学习审判活动。法庭旁听的人员一般不能太多,也可以将法庭引入课堂,协调法院将审判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可以使更多的学生都能亲密接触法律审判活动,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笔者在实践教学中,也多次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过程,回来后要求学生写心得体会和对今后学习法律知识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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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
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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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的应用能力
众所周知,语言学习不仅仅只是词汇和语法的积累,更应该能够运用学到的这些词汇和语法进行交流。英语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学会用英语进行交流。交际教学法正式符合这一目的,他强调以英语语言实际交流为教学目的,倡导课堂上学生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应该运用英语进行互动、交流,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地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
3.改变了传统的英语教学中师生角色和单一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英语教学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只是被动听的角色。交际教学法的应用彻底改变了师生之间的角色,它强调语言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只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和协调者,学生由原来的被动角色变为主体角色。同时,这种教学法也改变了过去以“语法-词汇”为教学方式的单一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只是词汇和语法的教学,非语言表达的方式得到运用,比如说肢体动作、体态和表情等肢体语言。这些肢体语言的运用更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性和互动性。
二、交际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交际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显著,这就要求教师应该注重学生英语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该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在课堂上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征创设多种交际语境,并引导学生参与其中,在交际中培养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英语教师应该明确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是什么,英语学习不单纯是词汇和语法的学习,更应该能够运用所学到的词汇和语法进行交流。这就要求教师把英语教学的重点放在如何“交际”上,即以语言交际教育为中心。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英语语言技能的掌握需要学生亲自体验,这就要求学生必须能够积极参与到英语课堂教学活动中来。作为英语教师应该转变过去单纯的主体角色,应该把学生视为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应该创设多种符合学生身心特征和兴趣的教学情境,合理引导学生参与其中,从而培养他们的英语语言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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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纪律性不强
现在的职业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单一和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没有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造成一些人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行动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问题时,不能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校规、校纪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走上违纪的道路。
1.3法制观念淡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一定程度上,校规、校纪就是约束职业学生行为的基本法规。思想素质与法制观念差是学生违纪的主要之一。职业学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培养职业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是对职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不懈努力,培养职业学生知法、懂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是他们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不犯罪,增强其法制观念。遇到或出现违法之事能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护国家,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懂法就有可能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因此,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2职教学生法制观念的误区,必然影响到校风,校纪的建设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校规、校纪是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挥教育的作用,实现培养人才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职业学校大力开展校风、校纪建设,是形成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的有力措施,而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违纪率上升则是影响校风,校纪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弄清楚职业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以便对症下药,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职教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渴望健全,完善法制
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但在自己的言行上,仅考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割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肯定一面,否定一面,唯我所用。一方面,他们对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社会上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在涉及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时,却无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只要个人的民主与自由,干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2.2只强调应享受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意识淡薄。再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规的主要内容。对这一点,一些职业学生的认识是很模糊的,他们忽略了享受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自视为“二等公民”,只求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3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
对现行的法律和校规校纪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职业学校内,“同乡会”、“同学会”的组织成立一批,取缔一批,他们不仅拉帮结派四处串联,还充当同学间矛盾调解人,但很多情况下却是有意或无意的扩大矛盾。有些人聚在一起,抱成一团,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容易出现一些群体的违法事件。又如,职业学生中谈恋爱时现象比叫普遍,尽管他们有比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有些法盲,只是一味的放纵个人感情,放弃自尊自爱,在受到道德谴责和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时才能醒悟,但为时已晚。
2.4不懂的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不是向班主任和系领导反映,寻求组织解决,而是私了;学生宿舍发生了盗窃案,被抓住的小偷,如果退赔账款、脏物,再请失主吃一顿,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的同学在校内受到侵害,受到威胁,迫于压力,不敢声张,有的在校外受到欺辱,不敢反抗也不向有关部门报案,而反过来只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等等。
2.5在集体生活中,过分强调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在我国目前受到职业教育的人数比较多,因而使得在校职教学生普遍有着较强的抱团和地域性。也有些同学认为职业学生是为了多挣钱出人头地,一切都靠自己努力,自我奋斗,不顾他人,不管集体,只是一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逐渐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极端个人思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相冲突时,不惜一切谋取个人利益,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违纪现象。
3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减少职业学生违纪率,杜绝犯罪现象,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除了加强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加强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要提高法律课的地位
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正处于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强职业学生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应将法律课定为必修基础课。就目前高效情况来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已作为必修课,但又不像英语、高等数学等基础课那样受重视,安排的课时少,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偏见,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3.2要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条文都是些条条框框,枯燥无味,但它与我们的生活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必须改变那些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课方式,多举实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中的典型案例,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学生愿意听,记得牢。还可以采用演讲、竞赛、法制讲座、介绍治安形势、将庭审引入学校等形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3.3要从一年级抓起
新生初来职业学院,对职教学都有一种神秘感新鲜感,都怀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因而可塑性强。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应加强法制教育,是他们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然后要逐步对它们进行有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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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初制定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在教学中,要因班制宜采用适合本班的教学方法落实到每节课中,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学生某些薄弱的语文能力,应加强培养。如我班的学生,就要注重阅读分析理解能力的培养。于是,除上课多让他们说自己对课文的分析理解之外,我还让学生在课外多阅读书报、课外书,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他们的学习语文的兴趣。通过课文中的听说训练,结合学生的日记、作文,培养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在辅导中,对优生则提高要求,拓展学生思维,以求取得更好的成绩,各方面能力得到提高:Ω霰鸷蠼生,教他们学习的方法,来改变他们的学习现状。同时,利用好语文组的教研活动,开好公开课、教研课,听取各教师的评价,以弥补自身不足,提高语文课的教学质量。
二、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
德育以其方向性贯穿与诸育之中而居主导地位,决定着培养人才的方向,起统帅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显得尤为重要。学期开始拿到语文课本后,要通览教材内容,了解编者意图,针对各类型课文的内容作出统筹规划,制订本学期德育重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创设情景、品词析句、朗读体会、作文教学等来渗透德育。平时,课堂上我们要与学生通过平等交往,拨动“情趣”这根弦,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学生体验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受到激励和鼓舞,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了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健全的人格。这样,不仅有利于他们踏上将来的人生道路,而且有利于他们的学习,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运用多种形式,激发学习兴趣
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因为“兴趣”是一种力求探究某种事物,并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是学习动机中最现实和最活跃的因素。在学习中,它使学习活动变得积极、主动,并富有成效。他们这个年龄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游戏、故事和活动!所以要让他们对学习内容重视并感兴趣,就必须让他们在玩中学、在活动中学。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将所学的内容编成故事,有时引进音乐、舞蹈、游戏等形式,赋予教学内容以灵与肉,创设情境,让他们在充满生活情趣的课堂中参与学习。当我们在教学中,以“鼓励”为主线,让孩子在成功的体验中获得学习的喜悦、学习的信心、学习的激情和动力时,我们往往会发现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打好语文基础知识
1.重视对学生的文化熏陶和人文感染:作为教师,我们应用学生的眼光看世界,用学生的思维想问题,特别关注学生心灵的成长;我们应尊重学生文化,贴近学生生活,走进学生世界,凭借教材用中华民族文化的琼浆玉液浇灌学生纯洁美丽的心灵,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其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帮助学生在学习语文过程中学会做人。
2.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巧妙地借助学生已有的口语经验和相关的生活经验,使之与所学知识建立联系,寓学于乐,化难为易,既增添学生情趣,又渗透了文化素养的培养。
3.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语文能力的核心是“感悟”,朗读与背诵是“感悟”的有效方法。对于汉语言的精髓,在学生学习书面语言时,一开始就让他们接触这些精品,让他们熟读成诵,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品位和语文素养,而且能增加其文化底蕴,使其受用终身。
五、贯彻课标精神,更新教育观念
作为教师,面对新课标,我们应牢牢树立现代教育的四大观念:一是以人为本,立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观;二是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的学生观;三是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教学观;四是加强实践性和综合性,突出开放、创新、充满活力的大语文学习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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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专题研究性教学的实际需要,由学有专长的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并进行相关专题的教学,改变通常一门课程由一位教师教学惯例,充分发挥教师的优势、特长,使学生能够在不同学术背景教师的熏陶下,多角度的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和学术思考。
2.1改革教学内容,提炼教学专题,构建课程内容体系
打破了原先教学内容和教材的章、节、目,按照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从学生思维方式的实际和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对教学内容进行从新编排,并凝炼和确立教学专题、构建新的教学体系,介绍前沿热点学说和有争议的问题,拓宽学生视野,并结合体育实践附有思考与讨论题,强化学生科学思维的训练,有利于学生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发展。课堂讲授将若干知识点进行横向串联,并介绍学科发展前沿和新成果,贯通后续课程,避免简单重复。[4]共设计七个专题内容:一、体育法学基本理论(体育法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介绍);二、体育法律关系主体(重点体育社团);三、体育法律制度(学校体育法律制度、社会体育法律制度、竞技体育法律制度);四、体育产业的法律制度;六、兴奋剂及其相关法律制度;七、体育纠纷与解决机制。
2.2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2.2.1启发式课堂教学笔者具有多年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在教学中发现即使是研究生也没有养成课前事先阅读和预习的习惯,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只能依靠个人讲解来完成授课内容,学生完全是被动的接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而我们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根据教学进度设立小专题,要求学生在课前进行大量准备工作,让学生在讲台上讲解,给学生发表独立见解的机会。让学生参与授课,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其责任感,节省知识点的铺垫时间,同时深化了相关知识,这样的授课过程能充分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5]鼓励课堂提问,形成互动式教学,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给予学生及时的点拨和归总,要起到适时适当指导性作用,指引学生勇攀科学高峰。2.2.2以探讨的方式促进交流讨论是实践专题研究性教学中常用的重要教学方法之一,因为要参与课堂讨论,所以学生在课前会做好相关预习,他们会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数据和资料来完成课堂的讨论参与,这将有意于开拓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拓展学生知识面。我国《体育法》从1995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存在着很多值得讨论的问题,对此体育界和法律界也存在颇多争议。一是全民健身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如,《全民健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安全保障等);二是竞技体育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如,职业体育联赛和俱乐部规范管理、职业运动员权益保障、反兴奋剂有关法律问题等);三是体育社会团体的法治化建设(如,体育社会团体的性质、法律地位,与政府、社会、企业等主体间的关系等);四是体育产业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如,体育产业立法的主要问题、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等);五是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其它法律问题(如,建立健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等)。如竞技体育中的赛风不正和丑恶现象的法律治理问题、体育活动中各种不同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体育市场、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制问题、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使用和法律保护的问题、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这些都是非常有探讨价值的问题,也是我们在课堂中向学生提出的讨论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既不是主导者也不是裁判者,而是一个参与者,并且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掘学生的潜力。学生可以进行角色扮演,可以自由发言、辩论与讨论,将激发学生处于活跃的思维状态之下,有利于其思维的连动性、跳跃性和整合性,不仅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活跃教学气氛,调动学生主动学习能力,还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利于学生个性化的发挥,达到了教学相长和共同提高的教学效果。2.2.3视频资料展播与热点案例分析最好的学习教材是视频资料展播、热点案例分析,可以从更加直观的角度向学生展示体育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便于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解体育法学基本原理。改变过去体育法学的教学以单纯的法条理解和法条记忆为主的模式。案例教学更能适应当今社会飞速的发展与变迁,司法实践中就出现过许多受关注的典型体育案例,如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肖像权侵权案:个人肖像与集体肖像之争;长春亚泰俱乐部诉中国足协行政处罚不当:行业处罚的司法介入等,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这些都是课堂教学中讨论分析案例的不错选择。教学案例的挑选一定要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要经过教师的筛选,教师在学生讨论后要给予及时的点评,总结学生的观点,并给予正确的评价,同时还要凝炼出案例中相关的法学理论。以案例为线索,利用案例进行的分析和讨论,为学生提供一个基于理论学习而展示自己思维和能力的情境,不仅可以给学生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还可以使学生的朴素的想法与案例结合,产生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2.3改革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2.3.1以问题为主线,实行开放式教学启发学生在体育法学的学习过程中提出新的问题。产生从探索未知到体验未知和揭示未知的强烈愿望。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分组讨论,促发竞争,不仅使学生巩固了所学知识,掌握重点难点,还可以拓宽学术视野,增强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团队合作精神。2.3.2研究性学习与毕业设计联系,延伸教学效果体育法学是一门横跨两个领域的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因此在研究领域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和探讨,教师会在每个专题教学中点出这些问题,引导学生参与思考和分析,鼓励每个学生勇敢的发表个人的观点。课后还可以鼓励学生将自己的想法写成书面的分析报告、论文等作为考评的依据,质量优秀的还可以推荐其发表或参与各类论坛。同时,在体育法学教学过程中很多学生产生了许多新的想法、思路,新的研究选题,这些成为了一些学生毕业设计的创新理念的来源。每年都有学生在毕业设计时选择体育法学相关课题进行研究;学生的创新设计中还有的申请了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践证明,自实行专题研究性教学以来,以体育法学内容进行的毕业设计,其毕业论文质量普通较高,学生创新能力可以得到持续发展。
3《体育法学》课程专题研究性教学模式的运行效果分析
专题研究性的教学模式是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展开的,因此对于体育法学的教学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1作为专题研究性教学的实施主体,教师的相关科研能力将获得提升
专题研究性教学对于授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教育活动实施的主体———教师应具有更高的理论素养,更强的教学活动驾驭能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有创新意识,要有对于教育教学活动规律的深层理解。因此教师必须确立在理念上创新,在教学观念上创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创新思想。不仅要把书本系统化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会学生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学会学习,学会研究,学会解决问题。从事专题性研究教学的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与时俱进的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还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树立大学科知识观,以培养学生认识、分析、应用和解决现实问题为教学重点,因此通过对专题研究性教学的研究,有助于教师树立正确的研究性教学观,使教师自身不断学习,对前沿研究成果进行吸收和总结,从而增加了教师的知识积累,提高了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使教师教学的内容有深度和高度,使教学的开展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学生的思想,增加了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2作为专题研究性教学的主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获得提升
奥苏伯尔是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他在研究学生学习认知行为时提出两种不同的分类。一、依据学生所学习的内容:把学习分为机械学习与有意义学习;二依据学生的学习方式,把学生的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更加强调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与有意义的发现学习,因为这更加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体育法的专题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提出就是以此理论为指导的。体育法学专题研究性教学模式,让学生从被动学习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天性,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开放式的教学课堂,积极的讨论形式,让学生在一种更为活跃的学术氛围中加深对体育法学知识的理解,在讨论,辩论式的交流中提高了人际间的沟通技巧,提高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知识转化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专题研究性教学能够表现出一种更为宽容的态度,它能够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充分思考和表达的机会,可以有效的调动各个层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充满自信。再次,又因为专题研究性教学所体现出的是一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平等的关系,无论教者或学者都在宽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中,都不会产生压抑或强制的情绪,有利于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最后,专题研究性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提升了学生对于体育法学课程的兴趣,充分交流中让学生在愉悦的氛围中收获。这样的兴趣和愉悦的情绪往往会延续到课堂教学之后,成为他们课后自主学习的动力,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继续完成学习,这对于体育法学课来说是一个好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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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教学法
(一)提高备课的有效性
语文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非常重要,要想获得有效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认真的进行课前备课准备,要通过集体备课选取优秀的备课方案,从而提高备课的有效性。
1.突出教学资源的开发
小学语文教师在备课的过程当中,要对教材资源进行高效的利用。首先在反复阅读课文之后,抓住教材之间的联系,结合教学目标与重点难点,认真的设计好学生自主探究以及交流合作学习等活动。同时要注重把教材与生活资源较好的结合以来,让学生能在学习知识之后,能真正的运用到生活实际当中。最后要注意将网络资源合理的利用起来,抓住与课本有关又能吸引学生的资源引入课堂,更好的将学生带入课文的情境之中。
2.注重教学问题的生成
在备课的过程当中,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预计课堂教学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活动。在备课的时候只有考虑到了教学问题的生成问题,才能真正做到把提问题的权利交给学生,真正的为学生的“学”而服务。
3.强调教学目标的全面性
教师在备课的时候,在制定教学目标的时候,除了要充分的考虑教学大纲的整体要求的时候,还应该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方面进行考虑。
(二)有效练习,深化课堂
备课是战略问题,授课是战术问题,在精心备课的基础上,要达到最佳教学效果,课堂上应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重点、难点与一般知识的关系
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突出重点,在课堂的四十五分钟的在时间安排上,讲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分清主次,把重点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进行课堂教学。
2.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
教学中要以知识为载体,以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为目的。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过程当中,必须充分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能真正的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在老师有效的“主导”之下,自觉地配合老师,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实现知识与能力的协调发展。
3.处理好教法与学法的关系
检测教师的课堂是否高效,关键是看学生的进步与独立性的养成,学生是否能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能自己发现问题并且对问题进行分析,最终得以解决。要实现这一目标是需要使用到各种教学方法的,所以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当中,教学方法应当灵活多样。
4.处理好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在这个重视的过程当中,首先老师要注意创设良好的课堂气氛,让学生能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感受到轻松愉快,能积极主动的与老师进行情感的交流,形成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能真正的愉快的进行自主的学习。
二、兴趣教学法
“兴趣教学”就是充分调动师生两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师善教、学生乐学。在师生融洽合作的气氛中,学生得到生动、活泼而主动地全面发展的教育。
(一)教师的“善教”
教师的“善教”是激发学生兴趣并乐学的前提,“善教”应该在善于学习,善钻教材、善研教法上下功夫。有什么样的教育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态度和教学方法。因此,小学语文老师也要不断的进行学习,善于思考和钻研。
1.提高个人素质
对于小学语文教师来说,我们要让学生全面发展,自己也要不断的发展才行,通过学习,让自己从专业型向复合型发展,通过各种知识技能的学习,不断的进行充电。同时,也应该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让自己的教学不断有新意。因此,提高教师的个人素质,不断的吸取新的知识,才能运用丰富的知识去真正的对学生进行趣味教学。
2.善于钻研教材
小学语文教师要做到善教,还要做到善钻教材、善研教法。善钻教材是指教师掌握了钻研教材的规律,将书中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力求做到师生的和谐统一,教法与学法统一,知识与能力统一,认识的构建与情感教学的统一。要做到这些就要找准学习目标进行导向,找到可供创设的情景进行整体感知善研教法。
3.善于研究教法
善研教法是为了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我们要力求教法与学法和谐统一,那么教师既要研究学生又要研究自己。研究学生是从认识规律去达到教师的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意志、情感的目的;研究自己是为了发现自己的优势,从而在教学中扬长补短,在钻研教材,吸取别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带有个人特色的、创新的教学方法。
(二)学生的“乐学”
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师“善教”的结果;学生的学习之乐,是“兴趣教学”课堂追求的乐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们可以从学生的课堂反应,课堂气氛中去发现。老师做到了“善教”就能慢慢地引导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自主的进行学习,通过刻苦学习,从而获得优异的学习成绩。学习要想获得成功,是一件长期的艰苦的过程,特别是小学语文的学习,学生只有真正的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才会不断地付出辛苦和努力,而在这个过程当中,体会到更多的学习带来的快乐。
四、小结
目前,对于小学语文的教学方法的研究很多,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学生能轻松快乐的进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能体会到学习带来的乐趣,最终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小学语文教师真正运用“有效教学法”和“兴趣教学法”,是能为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并且取得有效教学成果的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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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法是用本族语讲解,强调语法的作用,强调对词汇和语法规则的记忆和背诵,侧重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其长处在于利用文法和学生的理解力着重阅读,着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笔者认为这是比较适合有思考力的外语学习,者的方法。丹麦语言学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为什么母语学得这么好》的文章中曾对学语言的婴幼儿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得出的结果是:在孩子这方面无论孩子有多愚笨,对语言都有一个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无论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赋有多高,大多数情况下,对语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确的。如果从这个结果看,我们似乎应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本族语的方法,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音习惯。讲述中只用外语加手势、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儿童语言和成人语言的不同。一个儿童头脑的“知识”含量是绝对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长期思考习惯的养成,已难以象儿童一样运用直接法,因此,针对成人的教学法与针对儿童的教学法不应相同。
对于学外语的成人来讲,使阅读理解成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而语法翻译法恰恰给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空间。成人可以利用学到的语法知识,对原文进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谓宾的结构来分析一个较难理解的句子,这时候,就会发现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理解的难度减弱了。可是,我们光能理解是不够的,还要进行书面或口头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须培养由汉语再翻译成外语的能力,才可以说对外语有了初步的掌握。应用语音学家H·G·Widdowson在谈到“语法”和“学会”时说:“对学习者而言,欲知晓语意,则应知晓语法在单词与语境之间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气how脚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见,语法翻译法忽视了语教学,忽视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过分强调翻译而不利于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产生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会语言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既要求语言形式和使用规则,还要求学会具体运用,使用真实的语言材料。比如说新闻报导、广告、通知、表格、新闻广播、电话谈话等生活中常见的材料。因此,交际法可以弥补语法翻译法所带来的口语练习方面的不足,我们也可以尽可能地利用直观教学带来的各种好处,列如: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所学与他们每日的活动息息相关。而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让学生学会在各种交际中的语音,知道怎样去说,说什么,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会语言学的任务“谁在什么场合用什么样的语言对谁讲话(从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谓交际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从交际能力到交际语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职eped眼。盯)》中所说,是“知识和技巧:在交际能力的运用过程中,知识指的是人们对语音和交际语音运用的其它层面的自觉和非自觉的认识;技巧指的是人们在真正的交流中对这种知识运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见交际法的最终目标是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要以人们的知识积累作为基础。同时,我们在学习中还要分清语言和语言知识的内涵,语言内涵是指能够与不同语言的人进行简单的交流,那么你已经掌握了这种语言的某种法门;而语言知识则不同,语言知识是指系统的规则,这规则可以使一句话听起来语序正确,合乎这种语言的特点。因而,对大学生来讲,仅仅靠浅层次的交际是无法在语言的掌握和运用方面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语法翻译的语言知识,才能弄懂深层次的交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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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量避免传统的语法教学的弊端,让学生能够在具体的语境中恰当自如地进行语法学习,教师还可以在高中语法教学过程中利用现实中的真实情景来创设语法教学的语境,从而能够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环境中学习相关的语法知识,使学生能够在语言运用的过程中掌握语法。比如,在讲解高中英语中的一个重要语法点虚拟语气时,为了能够让学生了解虚拟语气的含义和用法,教师可以这样为学生设计语境:“Boysandgirls,now,let’simaginethatifyouwere80yearsold,whatwouldyouthinkanddo?”通过设置这一情景之后,学生便可以想象当自己80岁时的情景。由于这是一个虚拟的情景,因此,学生便可以利用虚拟语气来进行会话。在会话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理解虚拟语气的使用场景,还可以重点把握虚拟语气的有关法则,可谓是一举两得。
第三、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来创设语法教学的语境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多媒体设备的广泛运用,教师在平时的高中语法教学过程中,为了能够打破沉闷的课堂气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可以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来创设语法教学的语境。这是因为,现代的信息技术可以有效地实现文字、声音、图像的一体化,从而能够打破语法规则的枯燥性,让学生在比较轻松的、动态的环境中,不仅能够关注这些语法知识,还能掌握有关语法的用法。比如,在讲解情态动词can、could、may、might和must时,由于这几个情态动词都有表示可能性的意思,教师便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设置几组简单的动画,并且每一个动画要展现不同的场景。在讲解must表示可能性的用法时,教师可以设置这样的一个动画场景:学生A准备去找学生B,正好发现学生B的家里的灯是亮着的,这时,学生A用情态动词must进行了表达:“Hemustbeathome.”通过这个场景的设置,学生便可以掌握在什么的情景下可以使用情态动词must,并且能明白must和其他几个情态动词在表示对某事的猜测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