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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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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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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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监管对象:泰供东方五云斋食品有限公司。

(二)监管内容:

1、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制度,做好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记录,保证原辅料可追溯,确保采购合格的食品原辅料;

2、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做好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使用中的原辅料无过期变质,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按要求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储存条件。同时企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3、运输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成品管理规范,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保持运输工具清洁,确保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销售台账。

(三)监管时段:

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肉制品、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及粽子、月饼等时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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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为进一步督促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聘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兼任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印发《工作职责明白纸》,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手册》,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重点做好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等工作,初步建成乡村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议事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乡食安药品监管办公室工作职责、经费保障制度、日常巡查制度、档案及信息管理制度、协助执法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处置制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抽调卫生院、派出所、动检所、财政所等站所人员成立应急队伍。

二、强化宣传教育,有力夯实基础

一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突出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认真学习市、县食安办印制的《食品安全工作手册》有效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是制作“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警示牌,在乡村主干街道醒目位置悬挂,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广泛监督。通过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夯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保障。

三是选聘5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并制定本乡镇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监督积极性,发挥监督职能。

四是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联络队伍,由乡食安办成员及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结合乡情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落实“一岗双责”,砸死双向责任

建立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副职领导“一岗双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机制。一方面主管领导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另一方面明确所有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及分包行政村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一是对乡域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目前全乡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3家,其中规模畜禽养殖场105家,食品生产加工5家,饲料加工5家,食品流通72家(商店、超市),餐饮服务26家(饭店17家、流动饭店6家、集体食堂3个),从而建立详实的底码台账,夯实了做好工作的基础保障。

二是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到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村支书、村主任身上。制作《“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表》发放到每名领导干部手中,从而砸死“双向责任”,调动起每个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实现过去主管领导“单打独斗”为现在所有领导干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四、落实“三定一表”,深化隐患排查

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借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三定一表”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三定”:定时、定人、定量;“一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明确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何时由何人去检查,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表,注明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双方签字确定。

一是坚持日常检查与敏感时期集中检查相结合围绕集贸市场、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区域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以村为单位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无健康证、未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等问题通过《检查表》的形式,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三是发挥基层站所职能作用,乡食安办联合派出所对小饭桌、幼儿园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聚餐单位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小商店、小超市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联合动检所现场监督畜禽养殖场病死猪、鸡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置,从源头杜绝病死害肉流入市场;督促规模畜禽饲料加工厂定期送检样品;对10个乡村集贸市场销卖鲜肉、肉制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建立生鲜肉采购使用台账;摸排乳制品底码,建立奶牛养殖台账;联合乡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药房的监督检查,推动其依法规范经营。

五、围绕工作重点,实施专项整治

围绕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突出地沟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过期变质食品等重点,以及村卫生室、药房等药品经营重点场所,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重点对乡域范围内的饭店、流动饭店、食品生产加工摊点使用食用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督促办理经营许可证照规范其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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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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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计划未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均未按计划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并进行现场核查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第一季度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现场核查数平均不到计划完成数的25%,督促企业提交自查报告数不到企业总数的20%。二是日常巡查回访工作未达到相应的频次总数。按平均1年巡查企业小作坊各1次的工作量计算,第一季度只有少数单位达到了25%的巡查回访频次。三是监管计划的制订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未按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进行合理性计划,人为造成上、下两个半年工作不平衡,不利于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监管计划的制定比较粗,未落实“三分监管”的要求,未按照辖区企业的实际质量安全情况合理制订监管计划,减缓监管工作与监管资源的矛盾。

2、监管工作不实不细的情况仍然存在

有的监管人员不能认真查找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不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表象下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疑点,更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意见,巡查、回访形式虚设,降低了食品安全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不进行认真的审核,使督促企业自查流于形式。

3、小作坊监管基数大,任务难落实

目前,我市小作坊在1300家左右,第一季度实地审查新发证72家,两年有效期到期换证审查101家。小作坊新发证、换证和证后监管工作都在各基层局。每家小作坊新发或换发证工作都需要监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和审核2至3次以上,占用监管资源的比重较大,造成了新发证和换证工作有延迟的现象,也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甚至挤占了其它监管工作的时间。

4、电子监管工作开展滞后

各单位监管计划、检查情况和监督抽样等监管工作未进行及时录入;未及时督促企业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完整录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监管计划的落实

各单位对于第一季度的“欠帐”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赶上进度,对于工作计划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要防止“寅吃卯粮”情况的发生,影响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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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宣传

我局结合节前旅游市场大检查、平时旅游安全抽查、星级农家乐复核和评定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景区(点)、进农家乐活动,向它们发放宣传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并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有关旅游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中普及旅游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引导业主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旅游氛围。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将食品安全监管同“小长假”相结合,在“春节”、“清明”、“五一”小长假前,按照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安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内各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进行了旅游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旅游餐饮娱乐企业、农家乐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确保旅游饮食卫生,防止或减少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件发生,集中力量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还派出工作人员对星级农家乐进行了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排除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的隐患,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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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计划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按照一个地区由一个地区负责,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粮、肉、疏莱、水果等为重点,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能,工作内容和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股室专门抓。

2、加强牲猪屠宰管理,清理屠宰市场,坚决制止私屠乱宰行为。按照国务院《牲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牲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收费,分散经营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建设,确保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50%以上,让城镇居民吃上放心肉。

3、推行"放心肉"采购登记证制度,确保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用肉安全,“放心肉”上市率达到100%。

4、整顿肉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销售末检肉的病害肉、注水肉及母猪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村肉品进城销售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有问题的肉品进入城区市场销售。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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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我镇20**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20**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镇政府将与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居)委会和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今年我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食品集贸市场、批发档口等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镇食品安全。

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做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换届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卫生院、工商、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等部门的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

对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20**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大力推进实施监管创新,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又好又快推进文明、富裕、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

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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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1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1.2掌握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1.3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2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2.2归档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归档材料内容不全,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2.3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2.4信息化建设不够

当前,人民群众对自我保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停滞在保持纸质档案的收集阶段,面对不断增多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认识不上去,档案的开发利用仅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落后的技术手段,想迅速准确地查找出利用者所需的档案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只有逐步改变原来落后单一的手工操作方式,代之以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号、制作检索工具、存储、查找调阅,才能迅速、准确、全面、系统地管理和提供档案材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大部分区级疾控中心没有投入资金和人员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还是停留在原有的手工管理基础上,这样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3.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现代化的步伐。

3.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至今仍有不少食品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意识还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病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让全体职工都能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促进全员档案意识格局的形成。使中心的档案为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3.3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的,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3.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

档案信息化管理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需要有档案管理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档案信息化工作非一般打字员就能胜任,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现代化意识,纵使有一流的管理设施,也不能算档案管理现代化。因此,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既要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应会计算机操作技能,更要懂得科学的管理方法。所以,要加强培养档案人员驾驭现代化设备的能力,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去参加培训,学习计算机知识、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档案工作人员更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必要性,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努力学习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对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综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信息的电子检索,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应用管理软件管理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4结语

总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要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根本对策。

作者:姚春华 单位: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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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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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确职责,准确定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

食品安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单靠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一要强化隐患排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对基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了解最清楚,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基层同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掌控不同类别企业的潜在隐患和风险点,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信息上报。各乡镇(街道)都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加强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网络,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报告、早处置。三要强化协助执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大多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但是要积极协助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四要强化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举措等,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2 创新体制,科学合理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近年来,国务院做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重要部署,主要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作者认为,就我市来看,每个县区市场局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际,需要将编制设定在40到100人之间,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工作职能整合起来,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街道)联系至少2名监管员,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采取派驻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编制在3-5人为宜,编制可以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这样设置的优势是,既可以锁定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又解决乡镇监管不执法的困境;同时乡镇(街道)食安办对上既接受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又接受县区食品安全办的工作指导,同时协助县区食药监局的具体监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可以协调当地工商所、农业办、教育办、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3 健全制度,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常设机构,承担着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二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协助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三要建立协助执法制度。积极协助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提升监管效能;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分析;五要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故),乡镇(街道)监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六要建立宣教培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区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八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凡是发生失职、渎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 加强培训,着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要将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纳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所有基层监管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执法活动。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专家团队、科研院校,围绕基层监管职能、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等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基层监管人员不断提高应对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性,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举办实战演练,提高监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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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确保中心城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核心任务,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着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身心健康,为“幸福”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大环节的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对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放心满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查考评镇办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建立健全本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收集、汇总、报告本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市《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坚持分段监管与品种监管相结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实施监管。畜牧、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承担畜禽养殖、屠宰的安全监管;林业、水务、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别承担陆生植物、水产品和粮食的安全监管;城管执法部门承担对食品摊贩设点的地段、时间、经营设施及行为全程监管。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经信、教育、民宗、旅游、环卫、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承担相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应从大局出发,加强与各镇办及同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在各村(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上报所在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各镇办、各部门应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使其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辅助作用。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5.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由区政府与各镇办、各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各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承诺书》,明确责任,量化奖惩,建立“分工明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定期综合考核和不定期考评。定期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不定期考评,主要是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监管效能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考评。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每月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和处理监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联合执法方案等。

7.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监管资源,针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不断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紧紧抓住小餐饮、小商店、小作坊、集体食堂等薄弱环节,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将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顺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化,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相关应急预案,分级建立区、镇办、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周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多环节、多领域或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由区食安办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事故责任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缓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9.建立舆情信息机制。各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和领域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相关部门报区食安办审核后依法,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三)做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

10.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监管信息化、企业法人述职等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承诺、量化分级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日常监管制度,加快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注重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条件,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1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乳制品、地沟油、餐厨废弃物、酒类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持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12.加快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把企业食品安全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褒奖守信企业,严惩失信企业。

(四)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评估

13.健全食品安全预警评估机制。根据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报送和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可能、趋势以及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做好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4.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和整合农业、蔬菜、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与互通。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普及与应用。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5.不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通报秩序,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有关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安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传递和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通过区政务网、《食品安全简报》等渠道,及时通报各镇办、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六)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16.积极构建社会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台帐和记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17.切实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民投诉处置办法,各监管部门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后,对举报投诉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如举报投诉事项的管辖责任明确,直接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投诉事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管辖责任,或职责不清的,应及时报请区食安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对举报属实的,按照相关文件及时兑现奖励。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18.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及时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定期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守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监管部门和经营企业的自觉行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办和监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