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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要点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民政工作要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民政工作要点

篇1

1. 实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结合“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重新审核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情况,制定出台可行性方案,全力构建应报尽保、应退尽退、阳光规范的低保工作新格局,实现“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目标,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信性。

2.增强医疗救助保障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精神,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配合县卫生局推进慢性病和常见门诊救助工作,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规范救助流程,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真正达到为民、利民、便民的目的。

3. 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人员招聘工作,落实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同时,深入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狠抓院内院外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二、救灾救济和慈善工作

4. 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灾情报送、信息、及时公开及救助评估等制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冬令、春荒救助工作。

5. 加快“阳光安居”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2014年解决1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安排,整合各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搬迁规划要与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使“阳光安居”工程成为__旅游发展的一道风景线。

6. 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的职责,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面,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7.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按照“城乡同步、均衡发展、各具特色”的思路,在农村大力推进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主要模式的互助幸福院建设,力争年内建成8个。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路子,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开展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帮扶结对”共建共促活动,加快十字山休闲养老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8. 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积极做好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9.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殡葬社会新风尚。抓好魏家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指导相关镇村做好县内主干道两侧墓葬区域绿化工作。

10. 做好撤县设市申报工作。对照标准,认真统计撤县设市需要的硬指标,尽快摸清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做好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宣传协调等工作,草拟文本,以备申报。同时,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1. 启动全省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创建活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继续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开展各类拥军爱民活动,加强军民联系,促进军民共驻共建,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县”申报准备工作,力争一举成功。

12. 认真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补助金发放“一卡通”制度和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实行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年内举办老复员军人休疗班不少于4期,下拨45万定点限额医疗救助款,分两次下拨“三难”资金40万元。

13. 加快烈士陵园建设工作。搞好扶眉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陵园设施,实施美化、绿化工程。

五、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

14.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做好第五次城镇社区居委会和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监督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15. 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持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做好全国农村社区全覆盖试验县申请验收工作。加快建设汤峪旅游开发区社区服务站、 滨河社区服务站和景贤社区室外示范广场。同时,科学规划,抓紧设计覆盖民生保障、化解矛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的县镇村(社区)三级信息化网络平台,力争在上半年投入运行,打造独具__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

16. 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婚姻登记“三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六、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17. 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法制建设为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18.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围绕社会关注的民政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干群关系,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

篇2

4、开通516路、519路两条省会直通我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和直达()现代农业观光园的531公交专线。启动建设位于京港澳高速复线与南二环东延线互通立交桥西北部占地1000亩的交通综合场站。

5、全力跑办省会南二环东延工程,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完成兴华路续建工程;高标准完成育才路改造工程,与槐安路东伸实现相接。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以上。

6、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年内北尚庄实现回迁入住,西刘村回迁楼主体完工,启动北马、北街等城中村整体改造。力争完成北席、北邑等“区中村”改造,加快启动丘头村和东宽亭、西宽亭3个村新民居建设。

7、加快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年内新增廉租住房补贴户30户,新建廉租住房15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72套。

8、天然气进城工程上半年竣工投用。加快现有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等管道天然气推广力度,新建小区全部普及管道天然气。

9、完成四明楼和四明广场工程。启动建设集规划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为一体的综合展馆。完成台西商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10、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观光园核心区建设和台西、故城新民居及岗上新城镇建设。

11、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大同和张村35KV变电站配套增容,以及增村110KV二回线路新建、10KV配网农网改造4项工程,开工建设南董110KV输变电工程和藁北220KV开关站新建工程。完成兴安、崔家庄、南高庄三个电气化村建设。

12、抓好开发区、新区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两座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深入开展节能和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全年Ⅱ级及以上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13、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利用1-2年时间实现村村建起文化室和文艺队。继续组织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年内在全市各乡镇村放映公益电影2800场次以上,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5-20场,组织举办8-10场“彩色周末”文艺演出。完成60个农家书屋和13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

14、开工建设民政服务中心二期工程,改扩建区域性敬老院,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中心。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免费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15万人次以上。

15、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竣工,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楼投入使用。对全市241个“村集体卫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标准化率达到100%。为14所乡镇卫生院和239个村的卫生室分别配备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

16、开展“健康--乡村行”活动,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年为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17、安排财政资金1100万元,专项用于新农保配套和提高农村基本养老金标准,年内参保率达到97%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合率、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篇3

一、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着眼于新时期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抗灾减灾水平

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和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减灾防灾工作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好“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基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气象灾害下民政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活安全,不挨饿,不受冻。巩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城区和农村各创一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着眼于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新培育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簿弱村”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精心组织,全面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途径、步骤和方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着力完善城乡居民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缺乏读书、阅报、健身等活动场所问题。

五、着眼于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列》和各项优抚政策。努力提高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递增机制,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关爱功臣”活动,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2011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努力探索通过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途径开展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提升安置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密切军民关系,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成果。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着眼于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依法合理审批。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及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分类从严管理。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督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把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七、着眼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逐步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强化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殡葬管理所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服务功能,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探索建立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收养登记工作,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篇4

一、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着眼于新时期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抗灾减灾水平

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和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减灾防灾工作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好“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基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气象灾害下民政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活安全,不挨饿,不受冻。巩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城区和农村各创一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着眼于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新培育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簿弱村”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精心组织,全面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途径、步骤和方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着力完善城乡居民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缺乏读书、阅报、健身等活动场所问题。

五、着眼于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列》和各项优抚政策。努力提高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递增机制,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关爱功臣”活动,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2011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努力探索通过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途径开展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提升安置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密切军民关系,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成果。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着眼于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依法合理审批。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及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分类从严管理。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督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把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七、着眼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逐步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强化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殡葬管理所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服务功能,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探索建立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收养登记工作,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篇5

(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不留盲区和死角。进一步压实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万福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主体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中服务对象的请销假、安全出行等制度。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特殊情况相关应急预案,推动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社会福利机构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和日常考评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用电管理安全,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理,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专项检查,深化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推进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重点整治开设食堂的民政机构食品采购质量、储存方式、索要票据、留样制度等问题;指导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卫生制度、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制度等。

(四)做好春节、清明节等特殊节日期间殡葬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制、节日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做到“三个必查”,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完成限时。组织人员宣传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祭祀方式,做好群众解释、劝导工作,着力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五)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汛期应急预案,隐患排查、落实防汛度汛工作制度及措施。加强灾害应对演练,健全避让转移、抢险救援工作措施,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民政职责,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努力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零感染”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与信息报送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每年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积极参加“6?16”等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落实民政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各业务股室要适时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专题培训,指导区内各民政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按业务职责和工作流程督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指导做好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全区民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篇6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科技拥军等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落实。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确保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报批。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医疗保障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 [1]

3、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加大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力争年度内使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其有效就业创造条件。为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大力度推进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自谋职业40%的任务。依法做好指令性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和转业士官的安置,7月底前做好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复退军人大规模赴市、省进京上访。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农村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两委”班子培训和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要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争取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争取政府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着手制定嵩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力争一两年内建成1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养老院。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有序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逐步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制度,加大区划调整力度,完成德亭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适度开展其他乡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成县城二、三期开发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年底前,要有70%的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地名设标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4、加强和改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确保完成市下达100%火化率目标任务。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平坟扩耕活动,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入墓率。积极探索拓展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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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实施“救急难”工作。建立了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开通了社会救助热线电话、依托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救急难”受理服务窗口60个。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各乡镇、村(社区)设立了社会救助及“救急难”信息员,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和“转办”工作制度,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制订了各部门分办、转办流程,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981人次92万元。

4.五保供养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目前,今年新批准纳入五保供养535人,共计纳入五保供养对象11676人。供养标准为散居每人每月27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360元。__*年,新(改、扩)建敬老院29所,新增床位750张,床位使用率达到90%,集中供养率达到了48%。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采取主动救助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共救助各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1952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59人次,老年人139人次,残疾人120人次,危重病人18人次,精神病人57人次,智障人员39人次。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完善了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成功应对“6.22”暴雨洪涝灾害,及时上报灾情进行核灾、锁定灾情;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采购了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艇、手电筒等救灾物资,切实加强防汛值班;积极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今年来,累计发放冬令春荒农村生活救助资金1219万元,下拨棉被5500件、棉衣裤3500件、大米28吨,妥善解决了81250名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保障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涉军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面实行“打卡直发”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按时打卡直发各类优抚金7933.9万元。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障范畴;7—10级残疾军人以及在乡老复员军人、“三红”、“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襄渝伤残民兵全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解决;全面落实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加强烈士褒扬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和烈士日纪念活动。完成了__*八台山烈士陵园建设。三是认真做好军休、安置工作。完成了2014年退伍的688名退伍士兵的档案整理工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培训率达98%。

一是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爱国拥军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七一”、“八一”、烈士公祭日、“送温暖、惠民生”、“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三是巩固双拥模范县城成果,大力实施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百千万工程”。

目前,正加紧建设__*乡、__*乡、__*乡、__*乡4所敬老院和__*中心敬老院,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47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0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00张;打造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7个;全县已建成农村幸福院建设66个;__*年居家养老服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组织实施助浴、助洁、助餐、助医、助急等五助服务,目前已累计完成服务48702名老人。

孤儿基本生活费配套经费全面落实,确保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县共有464名孤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78元,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每

人每月1130元,全县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20万元。今年暑假期间,对全县孤儿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全县开展了关爱孤儿行动,将91名“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192名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二是开展“善行__*”义捐活动。全县已募集善款共计113.5万元。三是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残、慈善助孤、慈善助医、慈善助困等救助项目,直接受益群众共计302人次,发放各类善款共计57万余元。四是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

一是贯彻落实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老龄补贴2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老龄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老龄补贴400元。落实老年人看病就医、乘车优待等政策。二是认真开展敬老月、老年节系列活动。组织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老干部、军烈属等对象80人次,送慰问金5万元;组织老年大学、老年文艺团体深入乡镇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慰问演出13场次。发放《老龄政策文件汇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涩老宣传资料10万份。三是深入开展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全县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行政村(社区)达到80%以上。

一是指导督促村(居)务公开和社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二是深化实施“两化”互动,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三是认真开展依法治县、“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四是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加强文崇镇谭坝社区信息化建设;按照“五统一”标准,完成了拱市社区等6个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和李渡乡狮牌社区等3个美丽新型物业示范社区打造工作。

全县依法登记社团6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6个,变更社会组织法人登记5件,登记合格率98%,办结率100%。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6%,违法社会组织查处率100%、非法社会组织取缔率达100%。

做好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大了撤乡设镇力度,第一批完成了李渡乡等5个撤乡设镇工作。第二批李馥乡等5个乡撤乡设镇资料已上报省民政厅、省政府。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了行政区区划勘界工作;完善了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健全了城乡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了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加强了地名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加强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做好了春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群众祭祀安全有序。引导和鼓励群众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移风易俗,转变传统殡葬观念,形成了“阳光殡葬、诚信殡葬、生态殡葬”的良好氛围。到目前,共火化遗体563具,殡葬宣传40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殡葬执法25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9292对,离婚登记2263对,补发结婚证7882对,补领离婚证472对,查档879人次,受理来信、来人、来电咨询1921人次,处理问题和化解行政诉讼5起,办理收养登记2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维稳工作机制,工作走上了规范、高效的运行轨道。二是实行了股室轮流接访制度。建立“三本台账”,接待来访群众180人(件次),解决疑难案件20件次,批阅来信25封,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凡重大疑难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要案件,一律由分管领导挂包,办理领导包案案件16件次,办结率达100%,息访率100%。四是妥善处理案件,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困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未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发生到省进京非法上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15人(件次),办理上级交办案16件。总量同比下降15%。

一是民政基础设施薄弱,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离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民政工作经费不足,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中没有配套的办公经费,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乡镇民政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民政局机关人员编制不足、乡镇敬老院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齐,与日益增加的民政工作业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建立全县低收入认定中心。制定科学准确、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确定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贯彻落实健全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三是完善“救急难”工作体制。四是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五是进一步健全救灾减灾工作机制,提高救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开展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一是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和其他优待抚恤标准,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二是强化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开展扶优自立活动,扶持一批重点优抚对象脱贫致富;落实退役士兵新的安置政策,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三是加强军民共建,开展好双拥活动。

(三)加强社区建设,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扎实推进社区阵地建设,逐步改善我县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强化依法治县和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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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警示牌、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安全生产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良好氛围。重点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着力压实工作责任

4.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5.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制度,加大消防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评估。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民政管理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局直属单位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着力开展专项整治

7.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等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配足灭火器、应急灯、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要有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规范设置明显的疏散示意标志;线路无、老化现象。

8.强化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食堂“三防”设施齐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明,持证上岗;配备消毒、冷藏、保洁等设施设备;坚持饭菜留样制度;食品采购要有证明、登记。

9.强化项目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对年内开工建设的各个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大考山提升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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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围绕预防事故,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两会、两节”、“夏季汛期”、“十一”、“冬季安全”等重要时段集中行动。当前要着重做好第一季度特别是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重点,完善隐患治理责任、排查、报告、治理、挂牌督办和整改等制度,强化“会诊式”检查,按照等级登记建档,分工负责监控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二是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并建立明晰台账;对已排查的区域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

三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继续从单位班组、岗位入手,从深化提高方面着力,以班组和岗位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基石工程深化提高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推进班组规范化建设,真正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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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就目前工作来看,数字民政和保障民政已经做得比较实,就阳光民政和文化民政建设来看,好多工作还处于理念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将阳光民政和文化民政进一步做实。

做细,社会救助工作要做细,抓一些重点环节,例如调查评议和公开公示进一步做细。

做精,在目前做的较好的工作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做出自己的特色。

做强,在做精的基础上把民政工作做强。就养老体系建设来说,我们现在要在做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养老体系建设做强。

我们要围绕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这一目标,集中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冬季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由救灾牵头,社会救助配合,尽快把受灾的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到位,工作情况形成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

项目建设。包括养老、社区、陵园迁建等项目,各分管口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真正做到拿在手上、放在心里。

冬季无着人员的救助。冬季来临,冬天是无着人员救助的重要时期,救助站一定要加强巡查,在我区不能出现无着人员流浪的现象。

安全工作。近期安排人员对全区敬老院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各基层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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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重点课题及任务分工:结合当前我省民政工作重点,拟定以下7个调研课题,厅领导分工包抓,相关处室组织承办。

1、《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发展》,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2、《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3、《农村救灾应急机制的现状及对策》,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4、《我省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现状及发展》,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5、《强化基础,优化队伍,大力加强我省民政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厅领导:山振兴,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资金处、监察室

6、《改善慈善机构管理,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牵头厅领导:常延生,责任处室:民间组织管理处

7、《科学定位,加速发展,抓好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牵头厅领导:,负责处室:优抚处、人事处、福利处

其他未参与重点课题的处室,根据自己的业务职能,通过座谈、函调、网调等方式搞好调研,重点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基本方法:

(一)深入调查研究。各重点课题组自10月22日起到月底前,用一周左右的时间,组织调研组前往相关市县,采取剖析典型、数据采集、组织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各组其他人员根据课题要求,采取网上收集、电话联络等方式辅助调研,整理兄弟省市相关情况和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论证资料。

(二)全面分析整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课题组组织集中论证,拿出初步结论,做到相关问题观点准确、论据可靠、分析到位,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切合实际、有所创新。

(三)集中研讨:拟于11月上旬伺机组织召开“解决问题求发展”集中研讨,处以上领导集中三天参与。会上,各重点课题组要围绕调研成果进行引导式汇报发言,与会人员逐课题集中讨论,进一步充实课题论据,完善调研成果。

(四)重点拓展应用。各课题组依据调研成果和研讨会意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同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一是要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制约我省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的汇报材料;二是形成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民政发展突出问题的专题报告;三是形成2009年民政工作要点及相关指导性文件;四是形成民政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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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进行理论引导。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行动”。同志也说:“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要实现民政事业大发展,民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在理论与时俱进。具体做到“三新”:

1、认识形势要新。民政部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新形势下,自身地位、职位、工作难度、服务对象发生了明显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地位的有了提升。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能够把民政作为解决民生的举措提升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当地为民所办的实事。把党和政府解决民生的重大部署通过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民心工程变为现实的惠民举措。二是职能有了加强。民政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加强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利于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健全社会功能;发展老龄事业和慈善事业,有利于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三是难度有了加大。在思想观念上,部分地方解放思想不够,改革创新意识缺乏,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任务要不相适应;在工作运行机制上,有些管理方式落后,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健全,工作手段陈旧单一,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民政事业发展机制上,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民政经费投入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不断加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相适应。

2、把握机遇要新。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应当看到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体、重视民政的力度在加大。这些都为当前及今后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我们必须把民政工作放到现行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任务中来部署,使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并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3、发展目标要新。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确立全国民政工作要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积极促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的总体思路。具体每个地方,民政工作应在这个目标指下,结合本地实际,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要通过抓重点工作,加速发展,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二、在实践创新中实现新突破

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高标准定位民政工作、高水平提升民政服务、高速度发展民政事业”的明确要求,民政事业在这样的发展环境和背景下,民政工作必须善于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抢抓机遇,调整思路,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实现事业大发展。

1、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组织创新。加强组织建设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民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光荣艰巨而又繁重,要守成这些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前提和保证。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民政工作情况,从关注民情、解决民生着眼,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民政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各有关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民政工作重心在基层,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通过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民政机构、政府购买服务、整合人力资源等多种形式,解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充实到基层民政工作岗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