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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土地作为主体的综合整理,确保耕地使用面积,根据国家国土资源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科学开发、利用,开垦耕地面积、土地复垦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其项目范围包括荒山的开发、农田的平整、农田的水利建设、村庄的道路完善、村庄的整体规划整齐有序,居住环境美好。为确保耕地面积总体平衡的同时,改变农村新面貌,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
1 土地在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须生产资料,是农民生存的根本。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土地面积广阔,农业生产条件比较落后是发展中国家。广大数亿农民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国家才能稳定,社会才能更快发展。近10a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坏境,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1.1 改善了农田的基础设施
建平县基本农田大体上分为两部分,一是平原地区,主要分布在老河地区如三家、太平庄、黑水等乡镇;二是丘陵山区,占全县大部分土地。近年来,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共完成国家、省、市整理项目32个,面积9654.53hm2,不仅实现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有余,而且大幅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农田进行平整由小块变大块,有利于农机作业,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大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经过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增添农田的水利设施,改造了农村电网,扩宽了乡村道路,开发荒山造林,修缮了农村住房,新设计整理了村庄街道,改善居住环境,使农民心情愉快,为建设新农村增强了信心。
1.2 确保耕地的高效利用
建平县大部分土地属于丘陵山区,农田地块分散、大小不等,道路狭窄、零乱,土墩、坟墓、杂树星罗密布。通过土地整理,丘陵山区地段修梯田,改造土壤结构,增加耕地面积,使农田土地连片,有利于机械化操作。同时,兴修水利,增加的滴灌,提高了农田的增产增值;乡间道路狭窄变宽、零乱整理变为有规则;农民进城务工土地闲置,为了使其复垦,采取“以租代征”、“集体土地流转”、“以地入股”等形式农业建设逐步形成新一轮的占地热潮;农村房屋的改造换新,使其开发利用开商店、搞养殖创造经济价值。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提高了耕地的单产能力,增加了经济效益。
1.3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建平县部分乡镇没有矿产资源还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是建平县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自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通过多方筹措社会资金,还有国家扶贫安排了项目资金,8a累计安排资金超过3.5亿元。使农民增加了收入,为了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土地整理改善土质,改变原始耕地使用性能,增加了农田的单产,从而提高了农民收入,活跃了农村经济,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1.4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建平县部分乡镇山地矿产开发,易破坏环境,对于采矿尾砂用于平整土地,对于废弃矿井采取回填,种植树木,有效的保护了环境。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 查找土地整理过程中存的问题
2.1 土地整理工作应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通过几年的土地整理工作经验认为,该项目应该围绕新农村建设服务。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从农田基本建设出发,增加农田的平整,丘陵修梯田造地为主;增加农田的水利建设投入,已解决辽宁朝阳长期干旱问题;对矿区生产过程中山地和林地及其植被环境破坏等的治理;对村庄建设的治理;通过土地整理有利于贫困地区的农民经济收入,起到扶贫发展区域经济的牵动作用;具有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2 提高工程质量、防止腐败发生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在实际操作中,国土部门建立巡查,健全乡、村、组监察网络和群众举报制度,乡、县、市三级建立公开举报电话,防止出现土地整理项目出现虚假工程、欺骗工程;如在路旁栽种几行树、修几处水泥灌溉渠等就能骗到项目工程款。土地监管部门确实做到地动我知,监管到位。防止干部从中从事苗木、砂石生意中攫取利益,对监管不到位、知情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农村土地整理工程预决算往往是乡镇国土所代办,造地款流入村政府,而后是村支书一人说了算,形成了无人监管的“真空”失控状态。对于上述情况要依法从重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逐渐完善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建议
3.1 国土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标准
农村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农村土地千姿百态,所以要因地制宜制定土地整理项目审批制度标准。有些项目已增加土地面积为目标,平整土地及其连片整理,丘陵的梯田建造,这样应该以增加土地面积为标准;有些项目则以改善矿产破坏生态环境为目标,恢复植被,改善自然环境为标准;有些是为改善畜牧养殖条件为目标,应根据畜牧养殖圈舍建设标准或规程进行审批;有些项目则是改善人们居住条件为目标,应根据新农村建设标准审批。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项目不得审批。同时,还要考虑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能够提高人们收入。只有这样的土地整理项目才有意义,才能够更好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3.2 建立建全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责任制
农村工作比较复杂,有很多困难,在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中,应根据相对应的标准,土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规划,在项目施工地向社会公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并规定相应的责任。如农业项目,组织农业专家进行规划、设计;水利应组织水利专家参与规划设计;畜牧项目组织畜牧方面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并且组织能够受益的群众进行监督、检查。总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土地整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3.3 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质量问题
前期准备工作与规划设计之间、规划设计与项目施工之间均存在一些重复性的工作。为了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消除各阶段之间重复环节,聘请各方面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办公,通过优化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不仅可以缩短工期,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质量。
3.4 国土部门在土地整理工作中,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措施
在新农村建设规划选址、用地面积、功能布局等方面借助土地整理工作中给予帮助。新村建设涉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保持同步。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指标,努力为新农村建设用地提供用地保障。积极推进农村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对符合要求的旧村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优先用于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借助于土地整理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措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