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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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划生育协会

篇1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计生意识,营造计生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重点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针对性的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们在人群较密集的集贸市场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4条、在社区宣传栏开设计划生育板块二块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内容,张贴标语百余条。二是在社区人口学校开设计划生育课程4期,向育龄妇女、新婚妇女以及党员干部等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妇幼保健知识等,让他们了解国家的政策,计划生育的好处,努力使社区群众少生、优生。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培训,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四是每月及时向街道计生办报送宣传信息,使街道计生办能够及时掌握社区的计生动态。

三、以人为本,实施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排优解难

一是积极组织社区妇女参加三、九“月服务”活动,对未能及时来参加的人员实行补差,保证参查率100%。对妇女检查时查出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对查出有疾病的人员,督促其进行治疗,并且对检查费用给予适当报销,对绝经妇女及时进行取环。保证社区妇女的身体健康,帮助育龄妇女排忧解难。今年参加检查人员18人,参检率95%,查出妇科疾病较重点有2人,均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二是社区计生及时做好书面工作,完善各类帐表、台帐,及时上报不孕症档案,填写好《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努力做到不仅工作做的好而且记录做的全、细、准。三是定期发放避孕药具,及时随访,并登记好随访卡片,为社区内每位妇女建立好个人信息档案。四是以口头或书面传单的形式向社区妇女宣传计划生育知识、避孕方法以及妇幼保健知识等。让妇女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措施,达到有效避孕。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立健全各项依法执政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照顾再生育审批手续、材料必须合法、齐全。对流动人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二是对加强二级单位房屋出租经营户的管理,对外来租赁房屋人员必须查验婚育证明,并在房屋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房经营户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流动人口实行发证制度,并要求定期验证,同时实行房主与社区签订合同的制度,多方面管理流动人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及时处理解决,报表及时准确,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五、认真仔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计生统计是计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出差错。为了做好这一工作,防止瞒报、错报、漏报情况的发生,每个月初由妇女组长上报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四类信息到社区计生专干处,供计生专干了解情况,每个月底,对快到预产期的孕妇,我们都一一打电话询问是否已出生,何时出生,男孩女孩等,并叮嘱他们及时办理户口。同时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无瞒、错、漏报现象,社区计生专干常常需要下组上门入户调查,准确了解情况,并做详细记录,再将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四类信息及时上报到街道计生办。并且做到有情况发生的及时变更育龄妇女信息卡,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人卡一致,为每位育龄妇女建好一卡、一薄,对自己的帐卡做到认真、仔细核对,使帐卡与月报、半年报表及实际相吻合。做好月信息报告单、基本情况报告单和计划生育各类台帐等,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和材料到街道计生办,使计生办能够准确了解社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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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计生协的要求,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计划生育志愿者活动计划,各志愿者队伍要在已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宣传媒体,充分依托社区,发挥社区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职能,更好地服务于社区,服务于群众。

一、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要以学习宣传为先导,以严格执法为重点,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建立并落实广大群众参与育计划生育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组织网络。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是计划生育部门在社区内建立的为计划生育家庭和居民群众服务的特殊队伍,是一支计划生育服务队伍,主要为计划生育家庭和社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上半年要按照“组建在社区,活动在社区”的原则,组织有一定的专长,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本社区居民组成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

三、健全制度,努力把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登记表”制度。从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出发,多做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的资源,遵循“自愿参与、乐于奉献”的原则,把那些热心计划生育工作志愿者吸收到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中来,并填写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表,颁发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聘书。二是设立“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花名册”。从便于开展活动出发,充分考虑志愿者的特长和爱好,进行分类编组,推选有组织能力的志愿者担任组长,负责对本组志愿者的联系、活动计划的拟订等工作。三是建立计划生育志愿者网络。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组建本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志愿者网络。四是建立计划生育志愿者活动记录、总结交流、表彰奖励制度。根据办事处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并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活动记录簿,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要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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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到家,对12名新生儿进行上门走访,男孩6名、女孩6名,对新生儿父母讲解哺乳喂养知识,同时送去避孕工具。

四、利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活动,5.29计生协协会纪念日举办了板报展,“六一”组织社区儿童表演节目庆“六一”,7.11世界人口日进行了图片宣传活动,9.25计生协公开信发表,新伟街在公园举办了全民健身活动。

五、计生协协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保健检查3次,针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一视同仁、一样对待。

六、日常工作记事准确具体,报表数字及时准确,工作手册按时填写。

综合以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了年初计划。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认真工作,提高认识,严格控制人口超生,创建小康社会,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确社会保低生育水平。

2011年我们社区在街道的领导下,以党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本辖区居民和998名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组织机构,推进居民自治。

二、能够及时做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按期组织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学习。

三、健全计划生育户卡、准确录入微机,进行微机管理,方便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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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近年来更是把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

一是把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十五”、“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平安*、生态*、和谐*”创建的考核内容。区党代会、人代会还把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列入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

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到区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区人大、区政协则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汇报,审议《决定》贯彻落实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企业法人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作了专项调研。

三是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表彰奖励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与各镇(街道)及有关责任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委中心组每年组织一次人口形势、计生法规的学习论坛,今年,还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章文彪主任为区委中心组成员和区管干部宣讲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的人口安全意识,为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领导与工作环境。

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利益导向、奖励扶助、优质服务、协会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要文件。20*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57号)。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与力量配备。在机构改革、各部门编制缩减的情况下,今年区编委核增给区级指导站两名事业编制,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在原省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6名由财政补助的技术人员。

六是强化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生协调小组与计划生育宣传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出生缺陷干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组织和机制保障。

七是把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与阵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力度。在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中,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所有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其工作考核分值占15%,结合村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的硬件设施优势,完善计划生育的“室、站、校、家”等服务阵地。

八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年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实施目标管理检查与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及工作奖金挂钩。

九是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各项评比和文明单位推荐都有计划生育部门层层把关,几年来未发生一例漏审与乱报情况。

十是经费得到有力保障。按照“三个确保一个提高”的要求,较好地落实了人口计生事业所需的各项经费,年度经费投入符合考核标准。对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妇实行“孕环情、生殖健康、婚检检查,四项手术、优生检测”五项基本的免费服务制度,计划生育奖扶制度及优惠政策落实率达100%。三年来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726万元,户籍人口人均事业经费达到25.7元,常住人口人均达到19.8元(按省统计口径)。今年财政投入比去年提高54%,远远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增长幅度,户籍人均达到34.6元,常住人均达到25.6元。

二、政策导向方面

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奖励优惠措施,奖励、优惠、扶持、免费与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形成。

一是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从20*年起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100元,双农独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提高到2000元,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五年来共发放独生子女奖励经费739万元。20*年建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困难女儿户和计生干部实施经济救助,共有212名困难群众受到救助,发放公益救助金17.8万元。

二是积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年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又推出农村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制度,三年来共有1096人享受了奖扶政策,其中有36人为特扶对象,发放奖扶金233.94万元。目前全区有2241户双农独女户主动放弃了再生育指标,独生子女领证率由20*年的43.8%提高到70.98%,名列全市之首。

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凭卡免费服务制度。为确保育龄群众充分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的免费服务,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人口素质工程,20*年对技术服务、优生检测等免费服务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免费卡发放、技术服务与监督审核三结合的服务流程,规定了镇(街道)负责登记发放服务卡,定点医疗单位凭卡开展技术服务,区人口计生部门通过监督审核,每季一次将技术费用结算给服务单位,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四是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扶贫帮困活动。每年拨出新家庭项目专款10万元,扶植有致富愿望、有致富能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使30多户计生困难家庭在扶持中摆脱了困境;每年向从事种植业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平价尿素50吨;三年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贴息资金和物资供应差价共15.6万元。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无行政侵权行为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营造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把每年9月份作为全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月,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集中开展了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与为您服务等法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推行计划生育的氛围,坚持依法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编印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汇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资料汇编》等资料并及时发送到基层计生服务员手中,为依法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二是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等机会,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的人口计生法制学习,提高各级领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水平;全区计生干部系统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两次,24名计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清理有关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26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抓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挂牌设立行政许可科,并对再生育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0天缩短至10天,提速200%。三年来,共受理再生育审批230件,批准再生育2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例,征收率达到94%;办结来信来访11起,结案率为100%。制定《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等系列配套制度。

四是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全区各村(社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统一按“服务需求指南、证件申领程序、奖励扶助政策、法定生育条件、违法生育责任”等五大块内容向群众宣传政策、提供服务指南。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纳入了区政府“阳光政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编印了“我要结婚、我想怀孕、我生孩子、我尽义务、我享权利”的和谐幸福家庭计生便民服务册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读本送到不同层面的育龄群众手中,提高了育龄群众的人口计生基本常识,增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透明度,也融入了优质服务的亲和力。

五是“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区各镇(街道)配有2名以上专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各村(社区)按育龄妇女500:1比例配备了计生专职协管员。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考核,对评估达标的职能部门、镇村干部及计生协管员予以专项奖励。建立了流动人口季度联合巡检执法制度,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查处难的问题,加大了“月查核、季通报”工作力度,使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情况有了明显好转。在坚持“五同、五免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外来常住人口和低保户籍人口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已有179名外来孕产妇领到分娩救助金共计7.16万元。积极探索人性化服务管理新路子,通过开展“爱我*新居民、关心民工好房东”的“双百佳”评选、协会会员结对已婚外来育妇的“知情联谊”与“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协会组建”的“三进企业”等计划生育主题活动,建立了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共建设、互帮助、守法制的和谐计生氛围,全区“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六是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三年来共取缔3家非法计生医疗机构。完善和落实定期孕情检查服务,把再生育全过程的管理服务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服务质量方面

在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区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阵地的规范化建设。以区、镇(街道)技术服务站标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建设要求,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投入200万元,重点加强了技术服务阵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和人员配备。区指导站进行了全面装修和设施改善,今年又在*新城建立了800平米的指导分站;各镇(街道)服务站也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目前,已有3个镇(街道)服务站完成国家规定的普通二类乡镇建设要求,尚有3个正在改建中。全区服务站统一配备了孕检工作台及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设备,各村(社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将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融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计生服务规范与标识规范,成为广大育龄群众的温暖之家。

二是拓宽服务领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运行。自20*年被省计生委确定为首批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项目试点区后,我区认真制定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出生缺陷干预活动。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免费年检档案制度,近三年来共有9871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年普查率达到44.25%;免费“三查”96863人次,区指导站施行手术6956例,无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差错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区知情选择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综合避孕率89.44%,意外妊娠率控制0.43%以内,20*年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外来女职工的知情选择。全面落实三级随访规范服务,积极引导长效节育,减少意外妊娠,通过规范随访及奖励引导,今年的长效节育手术比例较上年同期提高了7.96%,随访率达到96.7%以上。着手实施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优孕优育工程”项目,积极推广“优孕通”“孕事通”“育婴通”“育儿通”“青春通”等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婚检率和四项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57.8%和46.1%。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我区实施的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项目及艾滋病预防项目分别获国家级先进项目。积极开展男性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通过专家讲座、发送短信与赠送知识卡片等多种形式使男性生殖健康活动得到了全面的推开。

三是认真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确定每年3月份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随访月,组织人员上门开展需求调查,获取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需求信息,三年来共调查育龄妇女24*7名,根据群众需求确定优质服务的项目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推进婚育文明建设。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中央《决定》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媒体宣传和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载体,营造婚育文明的良好氛围。全区设立计生宣传窗250个,30平方米以上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牌9块,规范的计生宣传路18条,拥有200册以上各类计生书籍的村级生育文化图书角54个;各级人口学校举办人口理论、五期教育等培训班与讲座398场次,印发计生宣传品、科普知识小折页21.5万份,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6%以上。婚育文化园区建设扎实推进,一镇一品的格局初步形成,现有婚育文化园地、示范村落、楼群等37个,婚育文化氛围逐步浓厚。

五是开展避孕药具绿色通道村村行活动。全区建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9*个,每个发放网点都有统一明显的免费领取标识,方便了育龄群众就近领取,各村(社区)的计生服务员都经过避孕药具知识的短期培训,实行持证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绿色通道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流程和内涵。结合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全面推行安全套进宾馆、进社区、进工地活动。

五、民主管理方面

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探索农村新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是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区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了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落实了具体联系镇(街道)对口指导的工作人员,制订了联镇(街道)联重点户职责、任务和具体工作制度,定期参加各镇(街道)的计生工作例会,加强沟通指导,不断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基层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制订《*区规范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意见》,指导各村(社区)重新修订与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全区各村(社区)全面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其中有79%村(社区)达到村民自治规范要求;各村(社区)计生协会理事及会员积极参与民主议事、民主评议,共计议事442次。

三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协会按照区两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协会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示范协会26家,其中有3家荣获省级示范协会、4家获市级示范协会称号。有93%村(社区)达到合格协会的标准,优秀会员之家为38%。各级协会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特别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以计划生育“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和协会组织”三进企业活动和计生协会会员结对外来育妇的“知情联谊”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生命力。目前全区已建立基层协会190个,其中企业计生协会组建率达到66%;共有会员2*00名,会费收缴率达96%。有45个1800人口以上的村(社区)计生协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并落实了600元/年的工作补贴;启动实施了“生育五关怀”活动,上半年已发放关怀扶助金3.5万元。

四是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社区化管理的人口计生运行机制。抓住全区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契机,指导基层全面调整和优化计生组织设置及职能延伸工作。22个试点村保留村级计生办公室,设专职主任1名,实行专职专用。成立外管会,有条件的建立外来人口计生协会,明确外管会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形成以外管外的新优势,初步形成了以村计生服务员为主体、社工队伍为基础、外管会和计生协会为依托、计生联络员为补充的全新计生组织体系。按照500—800名居民配一名社区工作者的比例,建立了一支数量相对充足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并实行定岗定责定人。通过农村社区化片区这个平台,加强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育龄妇女信息掌握、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提高了村级计生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六、队伍作风方面

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队伍的行风建设,围绕创优争先的整体目标,着力建设一支宗旨明确、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努力打造“数字计生”。

一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配好配强各级计生干部。现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10名,指导站技术服务人员12名,其中1名为高级职称;镇(街道)计生专干49名,其中从事行政管理的计生专干16名,服务站人员14名,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13名;计生专职副会长6名。村(社区)共有84名村居服务员和724名计生联络员,123名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此外有200名社区工作者和183名流动人口专管员兼职的计生工作队伍,业已形成了一个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体系。这支队伍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83.4%,具有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责任性较强的特点和优势。为稳定基层队伍,各级十分重视报酬落实工作,村(社区)计生服务员年报酬平均在1.68万元,不低于村主要领导的达70%。村级联络员人均报酬也均在400元以上。

二是狠抓队伍的作风建设。在计生系统全面开展行风效能建设和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坚持以“树学习风气、上服务台阶、创信用机关、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育龄群众贴心人”等系列争优创先活动,计生工作者的公仆意识和服务创优意识明显增强。区人口计生局、区指导站双双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在基层民主评议机关行风建设中,区人口计生局每次均列全区前4名。全区涌现了王惠珠等11位育龄群众贴心人,有2名专干被评选为市计划生育“双十佳”人物,有25人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

篇6

西湖街道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彭清华

(2006年5月30日)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现在向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报告街道计生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三年来,全街计划生育协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区计生协会的指导和关怀下,在街道计生办以及全街计生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靠广大协会会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协会工作卓有成效。市、区计生协领导多次到我街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并对我街计生协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街道工委、办事处对计生协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人员编制,每年投入协会活动经费2万余元,定期研究、部署协会工作,将计生协会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做到了认识到位、保障到位。以2004年“协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加快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的步伐。为了发挥基层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创建适应基层工作特点的协会模式,根据区域内村、社区、驻街企事业单位的分布、人口数量等情况,组建了三种类型的计生协会。一是独立式。在工作环境好、阵地完善、有一定活动经费的村、社区单独建立计生协会,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若干个协会小组;二是联合式。将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与社区联合起来,成立社区企业计生联合协会,以各企业和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协会小组;三是挂靠式。将散居在社区内各类小型企业,按条块或行业设立协会小组,挂靠在社区计生协会。通过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达到了“四不”、“四有”,较好地巩固了基层协会组织建设的成果。目前,我街已拥有基层协会组织22个,会员2256名,成为全街最大的群众组织之一。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版权所有

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体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街道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定期举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全街共举办培训班26期,对基层协会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分批分期培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2、建立“两为两争”创建机制。计生协在“两为两争”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2005年长沙市计生协会工作现场会在黄泥岭社区召开,街道计生系列保险工作荣获二等奖,黄泥岭计生联合协会会长彭觉辉被评为长沙市十佳会长,区、街两级共计表彰计生协会先进个人96人,先进集体9个。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3、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我街自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来,通过广大协会会员的参与和带头,大大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形成了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依法管理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一是打牢思想基础。面临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强,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已难以奏效,其弊端日益显现,广大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在街道统一布置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变依靠行政管理、说教的方式,走上让群众满意、干部好做工作的良性循环轨道,使大多数群众都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局面。二是抓好建章立约。遵循“依法建制、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起草并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三是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靠合同的制约作用,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四是建立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以计生协为主的村(居)民自治工作监督小组和“人民评议员”队伍,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工作。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我们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街各协会组织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2000多条,出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黄泥岭计生协会会长、帆布厂工会主席彭觉辉,不顾年纪大,带领协会一班人上门慰问计生家庭困难户,积极筹集协会活动经费,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几年来,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其中,邀请区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896人次,查出妇科病患者253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服务做到与常住人口“五同样”。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及时为流动人口办理证、照,为她们节省了时间和经费,使计划生育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们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计生协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多次组织会员募捐,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上门慰问五保户、计生困难户,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为了解决育龄群众的后顾之忧,协会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将计生系列保险与计划生育家庭紧密结合起来,主动进行各类险种的宣传,潜心为群众办理理赔服务,为保险公司赢得了信誉,为群众提供了家庭保障。2005年全街共办理保险36000元,理赔12起,共1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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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街道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彭清华

(2006年5月30日)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现在向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报告街道计生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三年来,全街计划生育协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区计生协会的指导和关怀下,在街道计生办以及全街计生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靠广大协会会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协会工作卓有成效。市、区计生协领导多次到我街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并对我街计生协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街道工委、办事处对计生协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人员编制,每年投入协会活动经费2万余元,定期研究、部署协会工作,将计生协会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做到了认识到位、保障到位。以2004年“协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加快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的步伐。为了发挥基层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创建适应基层工作特点的协会模式,根据区域内村、社区、驻街企事业单位的分布、人口数量等情况,组建了三种类型的计生协会。一是独立式。在工作环境好、阵地完善、有一定活动经费的村、社区单独建立计生协会,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若干个协会小组;二是联合式。将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与社区联合起来,成立社区企业计生联合协会,以各企业和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协会小组;三是挂靠式。将散居在社区内各类小型企业,按条块或行业设立协会小组,挂靠在社区计生协会。通过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达到了“四不”、“四有”,较好地巩固了基层协会组织建设的成果。目前,我街已拥有基层协会组织22个,会员2256名,成为全街最大的群众组织之一。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版权所有

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体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街道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定期举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全街共举办培训班26期,对基层协会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分批分期培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2、建立“两为两争”创建机制。计生协在“两为两争”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2005年长沙市计生协会工作现场会在黄泥岭社区召开,街道计生系列保险工作荣获二等奖,黄泥岭计生联合协会会长彭觉辉被评为长沙市十佳会长,区、街两级共计表彰计生协会先进个人96人,先进集体9个。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3、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我街自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来,通过广大协会会员的参与和带头,大大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形成了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依法管理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一是打牢思想基础。面临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强,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已难以奏效,其弊端日益显现,广大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在街道统一布置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变依靠行政管理、说教的方式,走上让群众满意、干部好做工作的良性循环轨道,使大多数群众都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局面。二是抓好建章立约。遵循“依法建制、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起草并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三是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靠合同的制约作用,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四是建立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以计生协为主的村(居)民自治工作监督小组和“人民评议员”队伍,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工作。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我们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街各协会组织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2000多条,出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黄泥岭计生协会会长、帆布厂工会主席彭觉辉,不顾年纪大,带领协会一班人上门慰问计生家庭困难户,积极筹集协会活动经费,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几年来,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其中,邀请区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896人次,查出妇科病患者253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服务做到与常住人口“五同样”。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及时为流动人口办理证、照,为她们节省了时间和经费,使计划生育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们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计生协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多次组织会员募捐,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上门慰问五保户、计生困难户,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为了解决育龄群众的后顾之忧,协会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将计生系列保险与计划生育家庭紧密结合起来,主动进行各类险种的宣传,潜心为群众办理理赔服务,为保险公司赢得了信誉,为群众提供了家庭保障。2005年全街共办理保险36000元,理赔12起,共1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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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9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

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9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

,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

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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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深入开展,计生协会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如何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使“生育关怀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如何落实计生协会“两为两争”(即:我为国策做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是我们计生协会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中重点目标。围绕这个重点目标而着力宣传、服务,把宣传教育作为搞好计生协会工作的基础,结合本镇实际工作,提出如何加强计生协会自身能力建设作一思考与探索。

一、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

(一) 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扩大计生协的影响力

首先是以基层服务阵地为中心,抓好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社区计生协会建立了生育文化宣传队,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有358人组成17支宣传队和307人组成的16支志愿者队伍。这在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其次是以面对面宣传为抓手,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切实利用下村查孕查环查病之机,镇计生协会做好会费的收缴和计生协会知识的培训,使每个会员能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作用。

(二) 开展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为了认真落实市计生协会关于做好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镇计生协会向各行政村、社区转发了《诸暨市计生协会关于基层计生协会评估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成立了大唐镇计划生育协会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作为协会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创建标准,深入开展评估认定工作,一方面抓软件,即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和各种薄册建设;另一方面抓硬件,重新换发协会员证,并把会员证换况全部登记造册,目前已换发会员证3370本,31个行政村、社区、企业计生协会全部评估合格,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 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是我镇计生协会近年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程。在原三家企业出资600万生育关怀冠名基金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一家企业(浙江安丽袜业),出资了100万生育关怀冠名,使全镇54户计生困难家庭得到了温暖。这一系列活动开展使基层计生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真正发挥了带头宣传作用,使困难群众真真得到关爱。

二、 在开展新时期的工作任务中着眼于服务

(一) 做好育龄群众的相关服务工作,协会工作必须突出特色

1. 是为育龄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技术、随访及生殖健康服务

充分发挥我们中心服务站的阵地优势和村、社区计生协会会员这支队伍优势,免费为育龄妇女提供信息咨询、药具发放、查孕查环查病、妇女病检查及放取环手术服务,对疑难病例一一陪同她们到市级医院复查治疗,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每年免费为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病2万余人次,其中外来育龄妇女1万余人次,放取环手术100例。

2. 是对“优生两免”对象实行温馨化服务

首先通过政策培训、广泛宣传、下村入户等方式对适龄青年、规划对象耐心细致地做好“优生两免”宣传服务工作;其次是通过镇、村计生协会干部在做好准对性宣传工作的同时还热情陪同对象进行婚检孕检。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对“优生两免”政策的知晓率,使对象能自觉参与婚检孕检。

3. 是对外出、外来对象实行多样化服务

对于外出的育龄群众,我们的镇、村计生协会干部能根据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一次次与他们取得联系,能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服务优。对外来育龄妇女实行亲情化服务,免费为她们提供咨询服务、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妇科病检查、放取环手术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宣传资料及“一卡通”服务。

(二) 发挥协会工作方式中自我教育的作用

计划生育协会要以说服、劝导、拉家常的方法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通过面对面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要在相互带动、影响、会章约束的方法进行自我管理中挑大梁,要发挥网络健全的优势,使村民自治的群众基础更加扎实,要在群众互助的方法进行自我服务的活动中当骨干,通过帮扶,使群众得到实惠,从而有效地激发育龄群众自觉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三) 发挥计生协会社会沟通的作用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既扎根于群众之间,又能够通过乡镇以上协会同政府保持密切的联系,可以向群众宣传和普及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又可以通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意见,从而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 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优势,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

(一) 开展面对面、个性化的宣传

结合下村查孕查环查病,镇、村计生协会干部耐心细致地向育龄群众讲解计生政策、“优生两免”、协会知识、艾滋病防治、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结合规划对象来门诊孕检服务的同时为她们进行面对面的新婚期、孕育期知识培训;同时对每一位对象发放一份自制计生宣传品(计生围裙、环保袋)和计生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知晓率,让计生国策的宣传触角延伸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拉近与育龄群众的距离。每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计生宣传品30000余份。

(二) 开展群众参与式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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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办事顺序。设立服务窗口,便民维权服务点和服务。

2规范完善基础统计台帐、卡、册、表。半年育龄妇女190人。帐、卡、册、表相符,无一漏报。

3符合法律法规生育32人。无一计划外生育。

4科技服务b超三查2次。

5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8次。向街道上报宣传法律、科普、文化信息平台5次。

6按计生局精神做好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档案工作。

7药品专柜无一过期药品发生。发放叶酸片10人,共60瓶。

8对社区低保家庭儿童奖励金上报16户。

9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下达后 克服困难。批复2户。全年发放儿保金300元。

10按省、市、区计划局要求。独生子女死亡4户,重残2户,经审查核实上报6户,批复6户,并已得到帮扶。

11社区常住育龄妇女190人。签约率98%以上。

二、流动人口工作

1全年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办证。其中女性216人,男性1041人,验证250人。

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础统计帐、卡、册、表率100%

3对流动人口进行同服务、同管理、同宣传。完成率64%

4按市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积极组织100人进行迎接国家流动人口动态检查。

5按区要求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补录200人。

三、妇联工作

1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工作。

2积极组织她参与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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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率99.76,比责任目标高1.76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出生性别比106.17,在正常值范围内;

综合治理到位率95.6,比责任目标高0.6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15,比责任目标高2.15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02,比责任目标高0.02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52,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

生殖健康监测率99.59;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个案信息上报准确率100,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20__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及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集中整治“两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文件。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国务院第428号令和省政府194号令。区委书记和区长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到区人口计生局和乡镇、办事处专题督查了人口计生工作,现场解决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区计生领导小组对全区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管理,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六月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流动人口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政府建立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都联系一个村(社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领导均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作为计生工作联系点,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年初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__区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正职政绩考核之中。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指导

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之年,换届选举后计生队伍变动很大,针对这种情况,区人口计生局及时对全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大对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工作指导。6月2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各辖区单位计生专(兼)干共231人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区人口计生局还重点加强了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三月份指导__计生办给九个社区居委会安装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并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计生统计质量,加快了计生信息化建设进程。

为夯实基础,区人口计生局全年组织常规抽样调查1次,共调查4个社区,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6人,组织举报调查3次,共调查3个村,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1人,计划外出生3人。对统计工作不扎实、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新婚对象管理不到位、阵地建设不健全、长效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指出,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指导基层工作、迎接省检,区人口计生局于七月份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把所有同志分到各个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迎省检工作清单指导计生办落实各项业务工作,为我区迎接省人口计生委第二次“大洗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工作亮点,营造宣传氛围

今年全区各级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打击两非”、“关爱女孩”等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利用宣传车、计生阵地和宣传板报、橱窗、标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区共安排宣传经费1.5万元,共出动宣传车16次,制作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80条,张贴宣传画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上街宣传6次,组织干部进村入户65人数,上门宣传服务1496人次。区人口计生局制作“农村奖励扶助光荣榜”27块,分发到有奖励扶助对象的各个村;__乡精心编印了内容丰富的《已婚育龄妇女手册》,发放给全乡2千多名育龄群众;__办事处举办了以优生优育,健康 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__办事处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宣传活动;__办事处开展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__办事处在中国“13亿人口日”宣传活动周期间,制作了一组20张精美的户外计生宣传橱窗装订在601厂科普宣传栏内,在全市5条主要公交线上还设置了“人口、国策咨询箱”,使之成为“国策教育、优生教育”的流动课堂,湖南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__办事处在辖区单位开展生殖健康讲座,组织株洲工学院、职工大学开展了“远离艾滋、珍惜生命”的大型宣传活动,在市职工大学举行打击“两非”万人签名活动;__镇利用庙会的有利时机组织17个村计生专干进行婚育新风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活动。

(四)、落实奖扶政策,促进利益导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今年的一项新的重点工作,区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稳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一月底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工作培训班,对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和测试。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及时开会部署,培训骨干,组织调查,利用春节农村人员大部分回家的有利时机上门入户调查,完成了全区奖扶对象的第一轮摸底工作。摸底调查结束后,区人口计生局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办事处,对上报的信息进行上户核查,极大地提高了奖扶数据的准确性。区人口计生局经过先后5轮的筛查,最后确定我区20__年度符合条件的对象69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07‰。7月29日、30日,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带队将光荣证和存折分别送到确认的69名奖励扶助对象家中。经区落实省8件、市10件实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上报准确率和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均为100。

我区在去年建立和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5月30日,区委书记亲自为36名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代表颁发光荣证和奖金。

(五)、提升优质服务,服务育龄群众

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在“湖南省计划生育先进药具站”基础上,紧紧围绕创建“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这一中心目标,贯彻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于20__年6月获得“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药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于20__年9月获“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称号。目前全区使用药具人数9452人,占综合节育措施26,药具应用率98,有效率99.9,计划发放率100,综合报损率为0,按月随访率100,知情选择面达85,其中农村80,城市95,育龄群众避孕知识接受率92。今年全区免费施行1501例计划生育手术,为3209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8023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379人,治疗人数351人,治愈301人,不孕症治疗61人,治愈60人,开展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生殖保健咨询1万余人次。七月份我局和区红十字会积极联系东方医院,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为育龄妇女送爱心、免费生殖保健健康检查活动,共对3000余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检查。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两非”

区人口计生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共查处8例违法生育案件,其中20__年2例,20__年6例,立案率100,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一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例、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例。今年应征社会抚养费13万元,实际征收了12万元,本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到位率达68。

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区成立__区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__区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四月份召开了打击“两非”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四月份区人口计生局与区卫生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个体诊所、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医务人员和B超型号、数量进行备案,并对这些单位的人流、引产和B超检查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在医疗单位张贴打击“两非”警示标志,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

(七)、坚持综合治理,共管流动人口

我区是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城市区,流出人口为435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50人;流入人口为1871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7781人。我区采取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明确重点的方式来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建立了综合治理责任工作机制,年初与各有关综合治理计生责任单位和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对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和职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二是严格执法,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清查力度,今年3次在全区范围,集中时间、人力进行流动人口清查、上门服务工作,并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今年7月份我局对一对违法生育的浙江农村夫妻依法依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万元,达到执行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有力地推动我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区采取“五到位”的管理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宣传工作到位,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厂矿、农贸市场开展了13次宣传活动,共出宣传板报、宣传栏317块(期),发放宣传资料14000多份;二是合同签订到位,一方面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与村(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8以上,在查验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严格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和“第九号主任令”给她们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流动人口持验证率达到了95以上。另一方面要 求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与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合同,要求房屋出租户主及时报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员;三是孕检到位,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各村(社区)都制定了分片包干的办法实施孕检,对孕检参加及时的育龄妇女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返回做孕检的育龄妇女要求在现居住地寄回孕检证明,使得我区今年流动人口孕检率达到98;四是优质服务到位,组织对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让她们享受到到一视同仁的“市民待遇”;五是进行档案式、台账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各村(社区)都建立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台账。

(八)、坚持“两为两争”,促进村(居)民自治

篇1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5%以上,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知晓率95%以上,

知情选择率100%,

育龄妇女随访率100%,

非意愿妊娠率控制在1.5%以下,无引产,

综合避孕率达88%以上,

群众满意率95%以上。

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指标,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计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街道要重视抓好计生管理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计生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考核奖励机制。细化计划生育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奖惩方式,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计生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提高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扎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该工作纳入今年的工作重点,目前已在宝善、安泰开始试点,将在认真总结两个试点社区经验基础上,带动其他各社区做好该项工作。要对基础信息实施分类管理,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计生协会信息员的作用,依靠网络资源,对人户分离对象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建立已婚流动育龄人口动态信息登记制度,保持与流入人口户籍地的经常联系沟通,确保人口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使社区的实有人口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保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篇13

(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居住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住房建立基础信息资料;二是及时调整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变更、婚育节育情况变化的信息底档,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生育关怀等活动;四是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五是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六是协助户籍地落实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七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三)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户籍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女方户籍地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进行审批,发放二孩生育服务证;二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五是国家规定的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报销;六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市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变更和完善信息,实现户籍地、现居住地人户分离人员基本情况、婚育情况、节育避孕情况、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技术服务等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本市内跨区县人户分离人员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实行户籍地与居住地双重申报制度。依据户籍地与居住地共同负责、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进行考核。遇户籍地、居住地一方未申报以及户籍地与居住地因情况复杂考核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当事双方区县进行个案裁定。

二、加强“盲区”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盲区是指本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本行政区划内尚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及因行政区划不清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计划生育盲区管理服务遵循区分情况、分类解决、属地管理的原则,鼓励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大胆实践。

(七)行政区划明确、由于行政归属不明确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和户籍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所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执行,但不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籍地的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三)条规定执行,但需增加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责。

(八)对于因尚未建立社区组织或新建尚未完全入住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的区县或区县指定的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在尚未建立社区组织之前,由街(乡镇)管理或由街(乡镇)指派相邻的社区代管。

(九)对于因行政区划不清等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该地区相邻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确保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落实。

三、加强驻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指导

(十)驻地单位是指坐落在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单位。根据单位规模或级别,采取分级管理。原则上行政级别为局级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营大企业或职工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由区县负责管理,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其它单位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分级管理范围划分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确定。

(十一)区县、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建立管理单位名册。对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底册,实施动态管理。

(十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由区县和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单位,要推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供计划生育宣传、药具和相关咨询服务,实现单位负责的各项要求。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管理的单位,要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提供计划生育药具、咨询服务为主,并落实协议书的各项内容。

四、加强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十三)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阶段。示范小城镇和已实行农村楼房化的地区,要积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

(十四)已经成立社区组织的,要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建立以社区居委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

(十五)正在建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要做好新旧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落实好过渡期的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待社区组织建立后,由社区组织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

(十六)尚未建立新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