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

篇1

【摘要】

现象学以探究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因此,情况似乎是: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对立。然而,问题的另一面却表明,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试图在二者之间进行综合的努力,既存在于马克思那里,也存在于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而且为一种富有成效的对话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

胡塞尔;马克思;理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5)04-0030-07

作者简介:郁欣,江苏南京人,哲学博士,(广州510275)中山大学学院讲师。

①[德]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98页。

②[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5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页。

④《现象学方法与文选》,张庆熊主编,牟春、钱立卿、李杨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第130页。

⑤有关马克思认识论的思考及其与现象学相互关系的讨论,可参阅[美]T.洛克莫尔:《论马克思的认识论与现象学》,郁欣译,《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现象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思潮,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海德格尔曾称道说,现象学在各种不同的领域中主要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决定着这个时代的精神。

则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实践纲领,它不仅塑造了现代世界的政治格局,而且持续保持着对当代政治的巨大效应。然而,现象学以探究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双方看起来形同水火、势不两立。对胡塞尔来说,现象学似乎唯有理论的关切,而对现实世界的实存和可能的实践性改造实行先验的悬搁,“它的唯一任务和功能在于阐明这个世界的意义”。

与其相反,马克思则注重社会历史批判和对世界的实践性改造。对此,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作了明确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因此,令人瞩目的是,在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的纯理论态度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态度之间的尖锐对立。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在胡塞尔那里,严格的理论思考一直就包含有现象学明察的最大程度的实践“应用”,而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时期则展示出“一种新的认识论姿态”、“一种整体实践的深广转型”。对于胡塞尔来说,认识批判本质上与理论和实践的综合密切关联,而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本身是一种“新式实践”、一种“普遍的批判”。

对于马克思来说,从其博士论文直至《资本论》,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革命的实践”扬弃哲学理论,而扬弃本身恰恰是哲学理论在社会-政治的生活中的实现。

因此,就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而言,试图在二者之间进行综合的努力,既存在于马克思那里,也存在于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而且为一种富有成效的对话提供了可能。

一、胡塞尔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理想支配着胡塞尔一生的哲学思考。在他看来,作为严格的科学,哲学是这样一门学问:“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要求,并且在伦理-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

[德]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页。

显然,当胡塞尔开始将其哲学建立为一门严格的科学时,他坚持哲学只能在一种理论性的认识批判的意义上促进人类的生活。这种态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其现象学的主导观念。对他而言,现象学“标志着一门科学”,但它“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德]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2页。借助这种方法,普遍的科学性的理念得以严格的方式实现。按照他的观点,这种普遍的科学性的理念是希腊哲学诞生时就天生于欧洲人性中的目的,它是“摆脱了一切其他目的的理论兴趣的,即纯粹为了真理而对真理感兴趣的系统结果”。[德]胡塞尔:《第一哲学》上卷,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65页。为了能够成为真正严格的科学,亦即实现了最终奠基或最终有效性证明的科学,胡塞尔主张必须克服掺杂有任何实践目在内的素朴的理论态度,而“必须在科学理论的自身沉思中研究能最终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之规范”,并且最终达到“由科学理论的指引和从科学理论上证明为正当而来的科学形态”。同上,第266页。因此,对于胡塞尔来说,作为一种意向活动,生活指向真理,即使不是明确地指向真理,因为生活对要求的正当性感兴趣。真正的理论意味着通过先验的自身反思所实现的理论上的最终奠基或最终的正当性证明。

胡塞尔与马克思的思想交汇

《现代哲学》2015年第4期

然而,严格的理论要求实际上并不排斥先验现象学的某种实践蕴涵,尽管胡塞尔一开始曾有意识与现象学的实践应用保持距离。这种实践蕴涵从20年代起得到了愈益明确的展示,它与胡塞尔对哲学职责的理解密切相关。按照他的理解,哲学生活旨在达到一种“真正的人性”,即“在任何时候都致力于清醒地对自身负责,在任何时候都想遵循‘理性’”。同上,第267页。而遵循理性意味着,将那些获得最终正当性证明的科学规范的理念“以其牢固和绝对的有效性从原则上规定人在每一个领域中的行为”,旨在“从最终有效性这个最后源泉出发为它的行为之绝对合规范性进行辩护”,以便“帮助盲目求索的人类达到最深刻之自身意识,达到对它的真实的和真正的生活意义之自身意识”。同上,第267页。胡塞尔认为,哲学的最重要的职责是“首先赋予这种生活意义以最终合理的形态,即全面地被澄清并被理解了的,在每一个方面都最终证明为正当的理论之形态”。同上,第267页。他坚信,“这种系统地在诸原理科学中展开的理论,一定会通过论证而突出那种完整的规范体系,即人类为了能够成为真实的和真正的人类,由纯粹实践理性而来的人类,必须满足的那种体系”。同上,第267页。在他看来,这是“自希腊哲学诞生起欧洲人就固有的目标,即想成为由哲学理性而造就的人,而且只能作为这样的人而存在——从潜在理性向明显理性的无穷运动,并且通过以它的这种人类的真理和纯真性而自我规范的无穷努力而造就成这样的人——的这种目标”。[德]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6页。尽管这是其后期对哲学目的的表述,但胡塞尔很早就已将对理论真理的探求与“责任”或“批判的责任”联系起来。对他来说,正义的行为,亦即负责任的行为,意味着认识到伦理价值和理论真理之意义的行为。因此,责任只不过是对理论上的有效性要求的主观的相关表达。对于后期胡塞尔来说,这种理念是主导性的。在他那里,主体的责任本质上是关于理论真理本身的现象学问题。

在其生命最后的多灾多难的十年,胡塞尔开始强烈地担忧那种通过纳粹主义及其哲学家的政治神话的产生和第三帝国的极权主义的实践所明显表现出来的反理性主义的狂潮,他将欧洲文明的这种不断增长的非理性主义看作现代科学理念的“危机”的必然结果。鉴于这种令人痛苦的危险境遇,他充分强调现象学对人类的功效,即它既能在理论领域又能在实践领域重建理性的统治地位。

作为一种真正的理论,先验现象学如何与实践活动相联系呢?

在胡塞尔那里,这首先在于对一切缺乏对其先验锚地的认识的实践批判,也同样对一般的科学理论进行批判,因为一般的科学理论的目的恰恰是实践性的,它们没注意到其理论行为和态度的先验根基。胡塞尔对现代科学态度的批判是其后期著作中最令人瞩目的特征。在他看来,科学和传统上以建构为特征的哲学理论为实践的兴趣所引导,并且执持于实存的现实以便改造它,因而从根本上说实践性的。相反,现象学则以一种无涉于实存的现实的理论为目标,是关切一切认识的真正基础。它的兴趣领域超越于现实存在之上。现象学还原悬搁一切实存,而只保留现象,亦即当一切实存被意识构造和呈现于意识时的意义。科学和建构性的哲学由实践的需要和问题产生,而现象学的构造理论则摆脱了一切自然生活的兴趣,因为它寻求的是处于完全的自身明见性之中的认识的确然性。因此,构造是由意向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现实的存在者作为有效的意义呈现给意识——对世界的塑形和重塑形。

胡塞尔指出,这正是任何科学理论与其现象学之间的区别。一切科学理论都源于人的实践需要,而现象学理论——尽管没有丧失对自然的世界生活的任何兴趣——旨在澄清功能性的实践的构造和科学理论的构造。在此基础上,它探究现代科学对人的实存的意义,探究实证科学规定现代生活的智性趋向和社会政治趋向。在胡塞尔看来,“单纯注重事实的科学,造就单纯注重事实的人”,而从原则上排除了关于整个人类生存的意义问题。同上,第16页。这导致人们屈服于非理性主义的潮流。按照这种非理性主义观点,“人们所依赖的一切生活条件,理想,规范,就如同流逝的波浪一样形成又消失,理性总是变成胡说,善行总是变成灾祸”。同上,第16页。对此,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发出如此的诘问:如果是这样,这个是世界以及在其中的人的生存还能有意义吗?历史的事件不就变成了由虚幻的繁荣和痛苦的失望构成的无尽的链条吗?他认为,现代科学和技术已经遗忘和抑制了对人的生活世界的意识。生活世界的物质性历史事件被那些作为客观的自在存在的事件的抽象结构所抑制。胡塞尔将异化问题看作现代西方文化的一种不断增强的核心问题,因为科学开始是无意识、后来则是有意识地遗忘和抑制了人的实存的伦理维度。凌驾于自然态度和先验态度之上的科学-技术的态度的历史将哲学和科学带入混乱。

因此,胡塞尔基于“危机”意识的历史目的论批判,就在于揭示和重新发现西方文化中人的目的的统一性,以便将人和社会从由科学的世界图像所导致的破裂状态中拯救出来,这种科学的世界图像与人对自身和世界的直接理解不协调。西方文化的目的,亦即自我与世界、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必须被恢复。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理论不仅是一种更严格的科学,而且是唯一能将人类从业已遭受的危机中拯救出来的哲学。这危机本质上是迷失于关于人和世界的科学图像,在这种科学的世界图像中,每一个科学家都只是一个匿名的过程的可替代的人,而每一个人都作为一个对象被分析和操纵。现象学旨在为人的自身理解提供地基,将人从科学的他律和技术的操纵中拯救出来。

正是在此“危机”意识的背景下,胡塞尔在1935年的《维也纳讲演》中明确而具体地谈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谈论“一种新型实践”。在他看来,与一般的科学理论的实践性本质相对,真正的理论态度虽然也是一种职业态度,却完全是非实践性的,它是“建立在对于它自己的职业生活领域中的一切自然的实践,也包括较高层次的服务于这种自然领域的实践的蓄意的悬搁之上的”。同上,第383页。胡塞尔指出,这种悬搁的实行并不意味着“理论生活从实践生活的最后‘分离’”,也不是“理论家的具体生活划分为两个互不关联地实现的生活连续体”,因为“普遍态度的第三种形式仍然是可能的”,即“在从理论的态度向实践态度的过渡中完成的两方面兴趣的综合”。同上,第383页。他认为,这样地综合,即使得在封闭的统一体中,并且在将一切实践都悬搁起来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理论(普遍的科学)也能够“以一种新的方式服务于人类,服务于在具体的存在中暂时是并且永远是自然生活的人类”。同上,第383—384页。胡塞尔强调,这是以“一种新型实践”的形式实现的,即“以对一切生活和生活目的,一切由人类生活已经产生的文化构成物和文化系统进行普遍批判的形式实现的,因此也是在对人类本身以及对明确地或不明确地指导人类的诸价值的批判的形式中实现的”。同上,第384页。他认为,这种“新型实践”的目的在于“通过普遍的科学的理性,按照各种形式的真理规范,提高人类,将人类转变成全新的人类”,亦即“能够依据绝对的理论的洞察而绝对自我负责的人类”。同上,第384页。显然,胡塞尔所谓的“新型实践”本质上指的是普遍的理论与普遍的实践的最高形态的综合。

在《现象学:不列颠大百科全书条目》中,我们可以读到胡塞尔关于这种最高形态的综合的实践蕴涵的论述。他认为,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最高形态的综合,现象学反思认识到实践所应遵循的规范,这些规范揭示了一种真正的人类生活(也被称为“先验的人类生活”)——它是一种理性不断进行自身反省的生活——的理念。胡塞尔指出,通过其先验的明察,现象学认识到它自身在可能的先验人类生活中的作用,认识到“自己是一种(先验)人类在普遍的理性实践的工作中普遍自身反省的作用”。[德]胡塞尔:《胡塞尔选集》上,倪梁康主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362页。这种“普遍的理性实践”“通过揭示而得以自由地向处于无限之中的、绝对完善的普遍理念所进行的追求,或者,换言之,向一个——处于无限之中的——完全存在于和生活于真理和本真之中的人类的理念所进行的那种追求”。同上,第362页。因此,它本质上执行的是一种理性自身反省的功能,亦即对本真的人类生活的实践理念或规范的相对实现进行理性的反省。这种实践理念是普遍的和无限的,因为它始终是调节性的理念,而绝不会完全实现。在胡塞尔那里,现象学就是无限追求这种实践理念的历史运动,通过这种历史运动,那种“天生于”人性中的普遍理性得以揭示。作为西方文化的原初目的,这种实践理念既是理智的真理,同时也是人类的道德责任。

二、马克思的“革命的实践”观

在马克思那里,理论为实践决定,因而依赖于实践。然而,实践对理论的这种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实践活动可以没有理论的指导。相反,马克思本人及其后来的者都始终强调,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实践”。这种“革命的实践”当然不是指在功利主义和庸俗的实用主义的意义上的实践。在其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教导说,“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可能消灭哲学”,而哲学的实现“只有否定现存的哲学、否定作为哲学的哲学,才能得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59页。因为在他看来,哲学旨在批判地改造世界,而“现存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的观念的补充。它对世界采取批判的态度,却对自己本身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因此,他强调,如果不消灭哲学,就不可能有哲学的实现。这表明了马克思对待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鲜明态度,正如他在《提纲》中所宣称的那样:“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页。恩斯特·布洛赫(ErnstBloch)称许马克思这一命题是哲学上最伟大的胜利。ErnstBloch,MarxunddieMenschlichkeit,Rowohlt,1969,S.107.

布洛赫所谓的“哲学上最伟大的胜利”究竟意味着什么?澄清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在解决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上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至关重要。为了澄清这一问题,首先必须考察的是“理论”和“实践”这两个术语在马克思那里的确切含义。

对于马克思来说,意识尽管能对存在的过程进行反思,但最终却为人的劳动或人的生产所决定,而劳动或者人的生产则又称为“实践”。在他看来,当理论因劳动分工过程中人的活动的分裂而不知道其起源于实践时,它就变得自高自大起来,而沦为一种思辨的抽象,一个幽灵,伪称自己是实践的制片人。因此,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追随康德,采取了否定理论理性的鲜明立场,但却不同意康德反过来提升实践理性的地位的做法。

在《提纲》中,马克思将黑格尔后期哲学的两种主要意图对立起来。第一种意图是检审人类活动的恢宏场景的不同景观,并且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做出解释;第二种意图是使彼此冲突的力量和解,而且一般说来,是在作为绝对精神的各种表现的对抗之间进行调解。在对黑格尔哲学的解释中,马克思显然使用了与黑格尔一样的概念手段,即作为黑格尔的核心方法的辩证法,但却采取一种鲜明的批判立场。在《资本论》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所谓的“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他批评说“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这种主张和要求清楚地表明,黑格尔的自身意识的辩证法的全部成就在马克思看来只是一种异化的形式。而正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祛魅,成就了一种关于“革命的实践”的新哲学,它聚焦于“异化”概念,将其作为主要的批判对象。

借用黑格尔的异化概念,马克思描述了人的理智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活动的客体化和物化。当这一系列活动与人分离而成为独立的法、制度或商品时,它们就不仅获得了独立的实存,而且对作为它们的真正制造者的人构成一种有害的控制。于是,人的思想投射和人的劳动产品就被剥夺了其社会关系的特征,从而脱出人的掌控,而且它们使人服从于非人属的客观规律。产品的异化同时也是人自身的异化,因为人的活动被外化为物了,他自身也只变成了他人和自己的一个物、一件商品。追随费尔巴哈对基督教和黑格尔主义的批判,马克思认为,宗教和形而上学以相同的方式起作用,并且与资本主义体系的经济生产执行相同的功能。它们使人异化,经济的、宗教的、哲学的和政治的活动却掩盖了这种存在于劳动本性中的异化,它们都遮蔽和歪曲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藉此,国家被看作摆脱现实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种虚幻的公共生活。意识也以同样的方式“被生产出来”,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像法、艺术、宗教、形而上学等观念,这类意识形式只有通过对物质生产的考察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哲学的任务就是去解释所有不同理论产品和意识形式,追踪它们在物质生产这个基础中的起源。通过执行其批判的任务,哲学揭穿了宗教和形而上学的虚假的超越要求,使人们返回那种产生“唯心主义的诡计”的直接的自然实存。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对宗教和形而上学的批判最终演变为对任何形式的唯心主义的总批判。最终,人的异化只能通过生产力的现实运动才能克服。马克思的异化批判表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代表的经济基础决定着法、国家、哲学、宗教和制度这类上层建筑,经济的、社会的过程生产和塑造一切形式的社会生活和理智生活。可以说,正是通过对异化现象的批判,马克思才确立了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

因此,马克思在《提纲》中的那个著名命题,就不止于哲学家从思辨的沉思转向革命的实践的一种情绪性表达,而是想通过哲学的自身理解来发动一场革命。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哲学既要求去改变世界,同时也是一种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的理论活动。它必须致力于主要社会弊端的改善,必须有助于消除人的异化。在马克思看来,没有任何其他的哲学方式能够胜任这一使命。改变世界的过程恰恰是哲学自身的关键点。因此,哲学的任务正在于将自身与革命的实践相同一。在这里,革命不应被理解为改变某些生活条件的活动,而应被理解为一种改造整个人类实存的彻底行动,这只有通过改变构成整个人类实存的基础的条件才能得以实现。这种改变被称为“革命的实践”。对于马克思来说,认识活动、哲学的理论理性——由于脱离了社会的和伦理的实践——只是这种“革命的实践”本身的一种功能。哲学的范畴最终只有在其与社会的和政治的活动的关系中才能得到解释,因此,一切真正的认识本质上都是实践-政治的认识。在他看来,实践理论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在其实现中既有哲学的使命,也有“革命的实践”的使命。而只有对现存事物及其现存形式进行彻底的革命化,才能建立哲学与现实的绝对同一性。对此,马克思在《提纲》中曾有明确的表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

三、胡塞尔与马克思之间对话的可能维度

上述就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对胡塞尔和马克思这两位思想家的立场和观点所作的描述表明,双方都试图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作一种综合的努力。在这种综合的理论进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具有类似的“危机”意识,以及“危机”意识所引发出来的强烈的现实关切,尽管这种“危机”意识在二者那里是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还可以看到他们由“危机”意识所促发的“异化”理论批判,当然,异化在双方同样是具有不同的理论维度和思想内涵。因此,可以预期在二者之间进行一种理论上有意义的对话的可能性。

然而,现象学以探索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双方毕竟在哲学立场存在着根本的对立。细致深入的文献对比研究也许会轻易表明,两种哲学分殊不同的思想世界。胡塞尔以对客观主义、自然主义的批判著称,其中就蕴含有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的批判性元素。客观主义或自然主义探究的是一个不言而喻地被给予意识的世界,它相信关于现实的结构的真理是自在的真理。而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则从科学所揭示的“真实的”世界回返主体性。尽管现象学在哲学史上刻下了“回到事实本身”的座右铭,并且在胡塞尔思想后期更是具有回返前科学的生活世界的理论诉求,但它距离任何形式的唯物主义都很远。也许我们可能会说,在胡塞尔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素朴的和盲目的;而对马克思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是唯心主义的和内容空乏的。

但是,这种哲学立场上的对立并不妨碍这一事实,即两位哲学家所具有的共通性可能比我们看到的更多。首先,在与社会-政治的现实的冲突方面,双方无疑具有共同特征。尽管他们建议不同的实践方式,胡塞尔专注于理智上对主体性的重新发现,而没有明确指明实践的议题,马克思则聚焦于阶级斗争的政治行动,但他们对异化世界中本真的人性则具有共同的关切。其次,现象学与无疑都能从彼此对理论和实践领域的明察中受益。虽然每一方各自都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但这些局限性也许能借助他方的思想元素而得以克服。

就本文的问题关切而言,我们试图检审胡塞尔的现象学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的主要相似点和区别。

已然确认的是,胡塞尔后期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深度关切着人类社的真正目的的确立,这种确立了真正目的的人类社会处于一种主体间以理性方式相互依存状态的人格的自治共同体,这些人格拥有其自身理解和自身责任。胡塞尔晚年关于主体间性的主张实际上是对自由和自律的确认,亦即对自我决定和处于利益相关性中的人格的确认。他把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态度中存在的内在危险归于自然主义的颠覆性,因为这种自然主义倾向于将人的主体还原到客体化的自然。像实证科学和和技术一样,非先验的哲学——譬如,客观主义、自然主义等——旨在用精确的算计来控制和改变世界,而不是以纯粹的理论行为去解释它。从先验现象学的立场看,现代科学根本意义是一种人类心灵源于实践目的的精神成就,而不是一个由独立自足的必然性所构成的精神体系。

就胡塞尔晚年所关切的论题而言,很难将西方文化中的科学危机看作资本主义危机的一种特殊情况,如果那样的话,现象学就可被作为其中的一个元素而被归入的辩证法体系了。但两位思想家的确独立地在不同的层面上描述了相同的异化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异化,主体通过科学和技术使自身客体化了。这种客体化了的主体作为一个异己的存在物与他相对,并将他规定为一件单纯的商品。以此方式,劳动控制了劳动者,不仅是工人,也包括科学家。可以说,这种异化思想是胡塞尔与马克思之间的核心交汇点。

篇2

“新唯物主义”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称自己所主张的与旧唯物主义相区别的唯物主义。正因如此,人们往往把1845年的《提纲》与时间上相差不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视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建立的标志,认为马克思是在吸收、借鉴和转化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构建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主流叙事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然而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已经可以看到其新唯物主义思想的端倪,因此武断地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移植是不够严谨的。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为数不多的以古希腊自然哲学史为主题的研究作品。马克思的兴趣显然既不在哲学史实的考察,也不在自然哲学的论证,而是力图通过对古希腊两位原子论者唯物主义观点的对比,发掘出足以冲破黑格尔观念论藩篱的思想资源。这在唯心主义哲学大行其道的后黑格尔时代,无疑具有理论上的革命意义。

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研究上,人们往往把重点放在其第二部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物理学上的差异),特别是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的讨论上。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在论文的题目中表明的那样,他探讨的是古希腊两位哲学家自然哲学的差异,而原子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仅关注对原子论的讨论,就会把《博士论文》矮化为自然哲学或哲学史方面的研究,实际上,马克思在论文的序言中早已阐明,他的研究不是细节的研究,而是“为了唤起对于这些体系的历史重要性的记忆。”[1]14换句话说,马克思力图通过对特殊问题的考察,探寻希腊哲学走向暗淡命运的普遍性原因,并借此达到挽救德国古典哲学的现实性目的。不以这一宏观的眼光来审视《博士论文》,就很难明白这一作品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意义,无法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整个发展历程。

实际上在后黑格尔时代,批判和超越黑格尔的观念论几乎是一切有野心的哲学家所努力的方向,而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展现的批判也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与其他人不同,《博士论文》对黑格尔的批判更多体现对一种尚未完善的唯物史观方法的潜在运用。那么马克思这种唯物史观的武器来源于何处呢?长久以来,人们有这样一种印象,即马克思是借助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才得以打破黑格尔观念论的桎梏的,这实际上是受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影响。可是必须指出,虽然恩格斯晚年的这部著作力图阐明马恩两人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吸收和继承,但是恩格斯更多地是回应两人唯物史观成熟时期的理论来源,其关注点并不在《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在序言部分,恩格斯明确提到,“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4就此来说,《博士论文》时的青年马克思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恩格斯并未言明,故而是值得商榷的。

况且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直到1841年才出版,此时马克思《博士论文》已经完成。从其对唯心史观所采取的批判方法来看,马克思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即回到历代哲人对伊壁鸠鲁讨论的语境和细节展开分析,并以此来驳斥黑格尔以精神发展逻辑所推演的哲学史框架,这跟直接否定精神造神运动的费尔巴哈大异其趣,因此简单地将其视为受费尔巴哈的影响是很难成立的。

那么青年马克思这种的唯物史观的萌芽会不会来源于时间上稍早一点的法国唯物主义者们呢?应该说,就唯物主义的某些自然观念方面,马克思可能受益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就唯物史观的构造方面,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则受自身局限性而难当重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是这样地高于希腊古代,它在观念地掌握这些材料方面,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是这样地低于希腊古代。”[3]9这倒不是说古希腊的唯物主义成就一定比近代的唯物主义要高,而是说在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元哲学的工作上,古希腊自然哲学规定了后来唯物主义者的看待世界的思维导向,在这一点上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并没有实质上的超越。

因而马克思的这种唯物史观来源,很可能就是其主题所表达的,来源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这里古希腊唯物主义既是他研究的内容,也为他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启示。马克思没有借助近代的费尔巴哈或法国唯物主义者的方法来反对黑格尔,反倒是求助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的源头,从活生生的历史语境中和感性直观来反思黑格尔唯心史观所预定的“必然”逻辑。因而,其主题选择比较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的超越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方法论意义了。

伊壁鸠鲁追求快乐主义的恶名及其与德谟克利特类似的原子论,往往令许多哲学家们武断地认为其思想无非是对德谟克利特的抄袭;然而马克思却发现了伊壁鸠鲁的独到之处,并坚信如果能够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精华予以析取,进而将其优点引入唯物主义,就有可能克服当时观念论哲学的困境并发展出真正的可以影响世界的的实践哲学。而要进行这项工作,就要完成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就必须阐明伊壁鸠鲁在哲学史中被误解的原因,并通过这一过程揭示出唯心史观固有的内在矛盾性;其次必须指出伊壁鸠鲁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唯物主义的理论优势;最后,借助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来重构被唯心史观一再歪曲的哲学发展史。遗憾的是《博士论文》最后一部分亡佚了,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前两个部分却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而从这一部分及相关的七个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此一哲学工作的步骤与我们所设想的逻辑基本符合。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唯心史观解读伊壁鸠鲁的批判

马克思首先对历代先哲们关于伊壁鸠鲁的种种误解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工作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任务,一是从肯定方面看,要重新显示出伊壁鸠鲁哲学的价值;二是从否定方面看,要批判之前的哲学史中的错误看法。而在进行哲学史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实际上批判了三个对象:1.哲学史中对伊壁鸠鲁产生误解的哲学家们的具体观点;2.哲学史中误解伊壁鸠鲁的一般性的唯心主义思想倾向;3.黑格尔所继承并系统化的唯心史观。

为什么要区分这三者呢,这是因为归根到底马克思的任务是指向对黑格尔唯心史观的批判,但是为了论证的需要,这些不同层次的批判又必须被综合起来。如果不能准确地区分,就有可能迷失于细节而忘记了马克思的任务。

实际上,“哲学史”概念本身就是黑格尔的发明,正因为有了“哲学史”的视域,历史上的哲学争论才不致沦为偶然随意和无目的的诡辩,而成为可以被系统化综合看待的演进历程。马克思接受这一概念的积极因素,但是却不认可其所谓绝对精神的神秘必然性。马克思在论文中说,“希腊哲学看起来似乎遇到了一个好的悲剧不应遇到的结局,即暗淡的结局……说发生、繁荣和衰亡是每一个人事方面的事物所注定了必定要走一通的铁环,这确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真理……不过英雄的死亡与太阳的西落相似,而不像青蛙鼓胀了肚皮因而破裂致死那样。”[1]13

正是在唯心史观的逻辑推演下,伊壁鸠鲁的命运就被黑格尔裹挟到其绝对精神的运动系统中。在马克思看来,这恰恰暗示了伊壁鸠鲁不同于唯心史观的真正价值,因为只有具备唯物主义价值的东西才会被黑格尔刻意整合并忽略。

同时,黑格尔对伊壁鸠鲁的偏见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中唯心主义传统的模仿和必然结果。即,正因为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对伊壁鸠鲁怀有偏见,认为其思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唯物主义的别子,才会有黑格尔对其的轻视。因此,马克思要想驳倒黑格尔,就要先揭示出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对伊壁鸠鲁的理解为什么是错误的。

(一)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

如果以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384―前322)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最高峰,那么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和伊壁鸠鲁(约公元前341―前270年)两人恰恰处在分水岭的两边。人们自然就会根据历史顺序,认为后者剽窃了前者,普鲁塔克甚至把两者的不一致解释为伊壁鸠鲁只吸收了错误的东西。

然而仅凭时间上的先后和学说上的相似这两点就得出后者剽窃前者的结论就未免过于武断了,因为不同之处也可能恰好是后者对前者的改进。马克思发现,历史上的确也曾经有人看到过这一点,但遗憾的是由于罗马帝国和基督教意识形态的偏见,这种理解在历史上被湮没了。马克思说,“当西塞罗说伊壁鸠鲁把德谟克利特的学说弄坏了的时候,他至少还承认伊壁鸠鲁有改进德谟克利特学问的意向,还想张开眼睛去看它的缺点;而当普鲁塔克说它的思想不一贯,并说他对于坏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偏爱时,因而也就怀疑他的意向,那么莱布尼茨则甚至于连他善于摘录德谟克利特的能力也都否定了。”[1]18这其实揭示出哲学史逻辑之外的问题,即历史的和文化的现实环境对哲学思想的筛选。就此而言,并不存在真正超越历史与阶级之上的所谓价值中立的评价,某种思想能不能被尊重和接受,必然要受某时某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这现象本身就是时代经济生活的反映。

在欧洲主流的神学和哲学影响下,唯物主义的哲学非但不会被重视,而且无法逃脱被边缘化的命运。且不说普通人不会关注其细节,即使饱学之士也往往会忽视不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间的内在差异,而把他们进行粗略的归类。正是在这些原因的作用之下,伊壁鸠鲁被当做对德谟克利特的粗略模仿才成为唯心主义哲学史上的共识。

(二)从知识论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强调感性直观能力,这对于以沉思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哲学传统来说必然属于异端。对此黑格尔是心知肚明的,“伊壁鸠鲁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觉到的东西,把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意识看作本质的东西……这样也就很明显,既然把感觉到的存在认作真实的东西,那么概念的必要性也就根本被取消了,一切便分崩离析而失去了思辨的意义,而是肯定了对于事物的一般流俗的观点;这样,事实上它并未超出一般普通人的常识,或者毋宁说是把一切降低到一般普通人的常识观点”。[4]48黑格尔的讽刺,实际上代表了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对伊壁鸠鲁的否定,这并不难理解,特别是在康德之后,德国唯心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远离感性直观。然而,马克思却看到这种对伊壁鸠鲁哲学狂妄自大的否定恰恰说明了西方哲学已经病入膏肓,哲学必须再一次从理性的天上走入感性的人间。

(三)从伦理学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最容易被误解为享乐主义,因为伊壁鸠鲁把感性直观作为一项原则,所以如果不仔细分析就难免就会演绎出这样一种理论结果,即伊壁鸠鲁承认肉体的欢愉就是幸福,所以在中世纪伊壁鸠鲁的作品会被列为禁书。另一方面,历史上的哲学家们虽然能够比较公允地对待伊壁鸠鲁的伦理学,黑格尔甚至说道德学是伊壁鸠鲁哲学中最好的部分,但是却总是力图把这种伦理学变为自己唯心主义道德系统中的教条。马克思讽刺天主教的伽桑狄时说他总是力图“使他的良心和他的异教的知识相协调,使他的伊壁鸠鲁和教会相适合,这当然是白费气力的。这正如一个人想要在希腊名妓雷伊斯的皎洁美好的身体上披上一件基督教尼姑的道衣。”[1]9由此可见,历史上对伊壁鸠鲁伦理学的两种极端态度,实际上都不可救药地误解了伊壁鸠鲁。

对马克思来说,这些误解在另一个侧面反倒证明了伊壁鸠鲁的特殊价值。在形而上学上坚持原子论的唯物主义态度,必然会反对空洞的纯粹思辨;在认识论上坚持感性直观的原则,必然要求伦理学上对幸福目标的践行。这就给予正在寻找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困局的马克思最为有力的武器,然而这一武器究竟能不能被运用,还需要被进一步检验和阐明。也就是说,马克思必须证明伊壁鸠鲁的哲学具有超越其他唯物主义的优势,即他的原子论不能仅仅是某种突发奇想的先验设定,而必须是能够获得合理证明的认识条件,这实际上就是马克思《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

二、两种唯物主义自然哲学的差别

一提到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差别,就难免让人想到原子论;在继续讨论之前,这里有必要稍微对古希腊的原子概念进行一点澄清。在古希腊哲学中所运用的“原子”概念不同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近代物理学把原子假定为组成事物的最小颗粒,这就意味着借助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原子是可以被经验到的。而古希腊的原子说到底是一种形而上学概念,它绝不在经验之内,而毋宁说是保证经验得以成立的某种理念。亚里士多德在谈论德谟克利特时,也没有把原子作为其哲学的核心概念来看待。他说,“留基伯与他的同门德谟克利特以“空”与“实”为元素,他们举“实”为“是”,举“空”为“无是”:他们并谓是即不离于无是,故当空不逾实,实不逾空。”[5]14亚里士多德的意思很清楚,即德谟克利特哲学的根本原则是“实”与“空”这一对相互对立统一之范畴,即使把此处的“实”定义为原子,这个“实”也不是经验意义上的“实物”,而是先验意义上的“是”。因此要理解马克思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评价,就必须清楚这一论证的关键并不在经验领域,而是在形而上学领域。

《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第三节对两者自然哲学的区分是一般性的区分,这不同于论文第二部分对两种原子论具体细节的区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既然一般性的区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那么为何篇幅只占用了一节,而原子论只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部分,为什么还要把它单独拿出来并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呢?

马克思的这一设计大概出于以下考虑,即原子论虽然只是形而上学的一个部分,但却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因为它直接决定某种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否牢固。如果丝毫没有论证,只是凭空把原子和虚空作为自然哲学的基本原则,那么这种自然哲学即使是唯物主义的,也仍然是一种独断的迷信。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超越德谟克利特,最为核心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他对原子的规定和说明,因此必须给予最大的篇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般性的区分不重要,恰恰相反,一般性的差异暗示了马克思以伊壁鸠鲁哲学为武器批判黑格尔唯心史观的目的。

综合考虑《博士论文》对两种自然哲学的一般和具体的双重论证,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察伊壁鸠鲁对古希腊唯物主义的创新与超越。

(一)在真理问题上的分歧:两者对现象与本体关系认识的差异

马克思发现,两位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承认“原子和虚空”的形而上学原则,但是德谟克利特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中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

这个矛盾最先表现为“真”的问题。真理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知识论问题,实际上涉及形而上学问题,因为知识论问题只关注认知的条件及过程,而真理问题却关注认知的对象和前提,涉及对世界的设定。德谟克利特在这些问题的表述上的确粗糙,一方面由于他坚持现象与本质的差异,认为除了本体(或者说原子、实有)为真以外,其他一切现象都是主观的因而是不可信的,这样他就把真理存在的基础给否定掉了。而另一方面他又发现现象显然是被灵魂所把握的,而灵魂则是实有的本体,既然如此,那么被灵魂所把握的现象显然也应该具有真理性,这样他又把真理性的标准从认识论上树立了起来。马克思将这一情况称为德谟克利特的“二律背反”。其实说到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德谟克利特在追求本体的同时不愿意承认感性所获得的现象的真实性,这就等于在本体论上坚持唯物主义的同时,在认识论上却坚持唯心主义,如此一来怎能不产生矛盾呢。

而伊壁鸠鲁却克服了这一矛盾,他坚持感性确定性的第一原则,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而概念必须以感性所获得的现象为标准进行校正。这样来看,伊壁鸠鲁的原子理念就不是一种先验设定的东西,而是借助经验所推演出来的东西,当然由于并不具有更多文献上的支持,马克思也没有就此继续展开。

这却给人们留下一个问题,一个如此重视感性确定性的人,为何没有将这一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反倒还笃信原子论的形而上学,休谟不就是太强调经验而最终成为了怀疑论者吗?马克思后文中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一疑问,实际上伊壁鸠鲁区分了“始基的原子”与“元素的原子”,前者是质料性的,类似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而后者则是构成性的,具有形而上学原则的意味。因此不要小看伊壁鸠鲁强调感性确定性的认识方式,这一认识方式本身其实就是他的原子论原理。马克思说,“正如原子是他的原理一样,同样他的认识方式本身也是原子论。发展的每一环节,对于他,立即就转变成一个固定的、仿佛通过空虚的空间从它们的联系中分离开了的现实;一切规定性都采取了孤立的个体性的形态。”[1]45因此虽然表面上看,伊壁鸠鲁可能有坚持感性确定性原则而放弃原子论的倾向,但是实际上他以另外一种动态的方式理解并承认了原子论。也就是说,他坚持的感性确定性本身实际上是“元素的原子”的实践过程,而他借助这一行动所否定的原子,则是质料意义上的“始基的原子”。而这种放弃也不是彻底的放弃,最终它必然通过元素原子的运动重新被构建出来。

(二)寻求知识与追求幸福:两种哲学目标的差异

由于德谟克利特在形而上学问题上坚决区分本体和现象,因此处于本体领域内的原则就不可能对现象界产生影响。但是同时由于他在认识论问题上,又坚决认为只能通过经验才能达到本体的认识,所以他又必然广泛地涉猎一切实证知识。“古代的轶事就算是一个传闻吧,但也不失为一个真实的传闻,因为它描述了德谟克利特的本质的矛盾。据说德谟克利特曾经自己弄瞎他的眼睛,以使感性的目光不致蒙蔽他理智的敏锐。正如西塞罗所说,这个自己弄瞎眼睛的人也就是那走遍了半个世界的同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获得他所寻求的东西。”[1]21

而伊壁鸠鲁恰恰相反,尽管他一再强调感性直观的重要性,但是他却并不因此就毫无节制地汲取一切经验。这是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哲学目标不是为了获取纯粹的知识,不是那种把握本体,而是最终指向幸福的生活。因此伊壁鸠鲁始终把他的哲学看做活生生的实践哲学,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现实关怀。“伊壁鸠鲁在哲学里面感到幸福和满足。他说,‘你必须为哲学服务,如是你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一个人倾心降志以从事于哲学,他用不着等待;他立刻就会得到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1]22通过伊壁鸠鲁,人们最终发现哲学最根本的任务不是“真”,而是“善”,这也是人们寻求知识的目的和真谛。如果知识无助于人们获得生活的幸福,那么此类知识的价值何在。

通过这一比较,马克思发现德谟克利特虽然是唯物主义,但是他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矛盾性却决定了他的唯物主义最终不但会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而且无论拥有多少知识,也只能在空洞的理念世界中徘徊。反观伊壁鸠鲁的哲学,则始终把感性直观的现实作为判断的基础,把生活幸福的现实关怀作为实践的原则,因而伊壁鸠鲁的哲学是健康的实践哲学,这才是马克思努力寻找的打破唯心主义哲学的钥匙。

(三)必然与偶然:现实的可能性是自由的条件

如果说实践的原因是要把握本体,实践的结果是要获得幸福,那么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内在矛盾就注定了他这种唯物主义的悲剧,即一方面无法追溯到实践的原因,另一方面无法获得实践的结果。哲学家实践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世界和思想之间建立一般性关系的过程。而这一悲剧就造成了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作为现实世界的反思形式。换句话说,德谟克利特对必然性的强烈要求实际出于他对待实践问题上的绝望。

伊壁鸠鲁不但避免了这一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进一步对必然性和偶然性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他看来,必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指必然性由于超出了人类经验认知的范围,因此必然性不是可以被直观把握的概念,而是被推论出来的概念。也就是说,偶然性和主观任性都是可以通过直观被把握的,人们只有在观察到偶然性和主观随意性之后,在掌握了经验资料后才有可能推论出事物发展顺序的规定和联结,即必然性。因此,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的必然性是一种有条件的必然性,即“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现为相对的必然性,表现为决定论。而相对的必然性只能从真实的可能性推演出来,这就是说,有一系列的条件、原因、根据等等,那种必然性是通过这些东西的中介的。真实的可能性就是必然性的显现。”[1]24而偶然性对他来说则只是一种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真实的可能性的反面。所以偶然性要么是被感性直观直接捕捉到,要么则是通过理性自身的想象所获得。以这样一种视角来看待世界,当然不免有其消极意义,但是伊壁鸠鲁的本意并不是否认一切联系和原理,而是认为物理学中的定理恰恰不是第一重要的,说到底定理所规定的必然性的出现也是建立在人类构造的偶然性基础上。因此,自由才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向人类敞开,人们通过实践去追寻自由并获得幸福,才是可能的和可以被期待的。对自由的规定才成为马克思进一步来论述原子偏斜的目的。

三、结语

麦克莱伦在评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机和旨趣时写道,“马克思选择这一题目是想通过考察希腊历史上相似的时期来阐明当代的后黑格尔哲学境况……黑格尔哲学正是由于它的完整性和普遍性,从而具有非现实性,并且反对着这个继续被分裂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这样的时期会出现两个可供选择的替代:要么无力地模仿以前的东西;要么进行真正的彻底的变革。”[6]27的确,当唯心史观成为新的宗教,绝对精神化身新上帝的时候,如何能够打破这一悲剧的命运,重新发现一条自由之路,就成为后黑格尔时代哲学家的必然使命。

马克思在为唯物史观寻找出路的过程中,再次发现了古希腊唯物主义的丰富资源。与德谟克利特的内在矛盾相比,伊壁鸠鲁对感性直观的重视、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偶然性与自由辩证关系等问题的阐释无不令人印象深刻,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看到了哲学中另一条隐蔽的林中小路。虽然青年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投身于“改变世界”的革命实践,但是他对伊壁鸠鲁的哲学史意义上的辩护和他对伊壁鸠鲁感性直观的褒扬,已经迸发出了哲学革命的火种,就此而言《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作唯物史观的理论萌芽。正是在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下,由伊壁鸠鲁开启的具有朴素辩证意味的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最终为马克思在20世纪重写哲学史提供了锐利武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博士论文[M].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M].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于光远译.人民出版社,1984.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M].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

篇3

在福斯特看来,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就是生态唯物主义,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并超越了伊壁鸠鲁以来的唯物主义传统,达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的统一。为论证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福斯特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梳理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整理出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的历史谱系,其论证的主要节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伊壁鸠鲁是福斯特考察唯物主义的历史起点。在福斯特看来,伊壁鸠鲁哲学的两大要素是反对宗教目的论和自然决定论,二者又是相互关联的,反对目的论是为理解自然服务的,这是伊壁鸠鲁的最终目的。福斯特进而认为,唯物主义本身的发展就是伊壁鸠鲁的目的。“伊壁鸠鲁推进了一种主要是思辨型的唯物主义,它完全不同于柏拉图的那种对思辨的唯心主义式热爱。”①但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作为对希腊化时代状况的反应,伊壁鸠鲁哲学的主题是伦理学,即人的幸福问题,物理学是从属于伦理学的,而不是相反;自然在伊壁鸠鲁那里并不构成独立的认知意义,福斯特是以近代哲学认识论框架生搬硬套在晚期希腊哲学上。

(2)福斯特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解读。福斯特认为,“马克思回顾了伊壁鸠鲁的哲学,为的是揭示伊壁鸠鲁的哲学是怎样预示了17世纪至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的唯物主义、人文主义和抽象的个人主义的兴起的。”②马克思受到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的影响,批判宗教和目的论,对马克思来说,伊壁鸠鲁最重要的遗产就是唯物主义和人文主义。这时的马克思在用唯心主义的形式表达唯物主义的思想内容。

(3)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福斯特认为,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体系上实现了与黑格尔的决裂,恢复了感觉论的自然唯物主义原则;通过费尔巴哈,马克思彻底摆脱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重新确认实在论和自然主义。尽管马克思后来“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中的思辨的、非历史方面的内容,但是,费尔巴哈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仍然回响在马克思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之中。”③这成为马克思批判宗教思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福斯特完全没有认识到费尔巴哈哲学实质及其理论贡献,他是站在现代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来理解费尔巴哈的。事实上,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是对整个哲学即一般哲学――形而上学的批判,这其中既包括抽象的唯心主义,也包括抽象的唯物主义。这才是真正影响马克思之处。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从现实的人出发,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进而讨伐整个形而上学,并最终以对象性的活动即实践为基础完成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形而上学的批判,在本体论上实现最本质的革命。

二、评价

首先,福斯特在根本上是从近代西方哲学认识框架出发解读马克思,把马克思拉回到康德以前。福斯特所理解的唯物主义是所谓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三者的凑泊,福斯特先确立了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即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再说明马克思哲学隶属于一般唯物主义,最后指出马克思哲学的特征,马克思“在他更普遍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科学观中,他既接受了‘本体论的唯物主义’也接受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④这样的论述结构本身就说明,福斯特的哲学结构仍然处于近代西方哲学认识论框架之内,这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福斯特所理解的马克思正是马克思本人所反对和批判的。

其次,马克思哲学是一般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理论关注的重点始终落在人类社会,尤其是市民社会上,他从来就没有返回到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先确立抽象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再结合社会历史形成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理解仍然依附于现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而马克思哲学所针对却恰恰是全部形而上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涉及自然与社会的领域划分,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针对形而上学的根本性历史原则,即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来解释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是我们理解其他一切哲学理论和哲学问题的真正的基础和出发点。

最后,关于实践。在福斯特的语境下,实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的一个范畴,是社会变化中一个推动环节,与唯物主义自然观基本无涉。福斯特着重强调的是唯物主义的辩证特征,而少有提及实践,实践在其理论中并不构成基础地位。他所谓的“新陈代谢”也仍然是缺乏历史规定性的抽象概念,因为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历史具体地取决于人类的实践的发展水平,离开这一点强调所谓的“新陈代谢”便容易失去客观规定性,从而陷入主观主义。但是,实践是什么?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⑤在当代哲学理论中,“实践”一词的内涵几乎无所不包,滥觞为包括了从日常生活、饮食起居到理论研究、文化活动等等的一切人类活动。而实践若包括了一切也就失去了一切。因此,必须确定实践的内核,即根本的、基础的、第一性的方面,这就是以生产力为根本的经济基础,而生产力就是人们以使用工具制造工具为特征和标志的物质生产的实践活动。因此,实践作为区别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特征,其基础的含义便首先是以使用―制造工具为根本的物质性操作活动,也就是社会生产活动。人以此为基础区别于其他动物,形成了不同于任何其他动物群体的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使用制造工具为特征的人类物质性生存劳动,这才是实践的内核。明确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历史唯物主义。

【参考文献】

篇4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明确地表述了自己的立场,即哲学上的“自我意识”立场: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哲学借这种自我意识反对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马克思在评论伊壁鸠鲁原子论的意义时指出: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虽然在表面上体现的是感性的原则,但这只是自我意识对象化的结果,就其“形式”而言,自我意识并没有沉沦于外在性中,而是返回到精神本身,从而体现了自我意识的自由精神。依据这种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和对象化复归的思维,马克思强调,哲学不能自我封闭于自身,要把内在的意识之光转变为向外吞噬一切的火焰,这即是哲学的世界化的过程。而哲学的世界化同时就意味着世界的哲学化,哲学向外丧失自身的过程就是实现自身的过程,哲学正是在克服对立的外存性的过程中,使世界更加合理,从而彰显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精神的实践力量。正是这种哲学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达成了双向的改变,“这些个别的自我意识始终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其中一面针对着世界,另一面针对着哲学本身……这些自我意识把世界从非哲学中解放出来,同时也就是把它们自己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正文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差别:“两位哲学家教导的是同一门科学,并且采用的是完全相同的方式,但是……在一切方面,无论涉及这门科学的真理性、可靠性及其应用,或是涉及思想和现实的一般关系,他们都是截然相反的。”第二部分便试图通过分析二者的物理学在细节上的差异,来说明上述的对立、矛盾和颠倒,并引出马克思自己的哲学思想。

偏斜运动乃是伊壁鸠鲁原子论之最典型的特征,而且历来被看做是他对德谟克利特原子论之最荒谬的篡改。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一点恰恰是应当极其审慎地加以理解和把握的。伊壁鸠鲁设定原子在虚空中有三种运动,即直线下落、偏斜运动和排斥。马克思认为,真正重要之点就在于理解这三种运动在哲学上意味着什么。马克思的分析表明,原子的概念包含两个环节,即物质性的存在和纯粹的形式。首先,由于直线下落表示原子的运动构成一条直线,所以原子就纯粹是用空间来规定的,这样原子便被赋予了一个相对的定在,而它的存在便是纯粹物质性的存在。因此,直线下落就意味着原子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其次,由于原子概念的纯粹形式是对单纯物质性的否定,所以,对直线下落的否定就被设定为另外一种运动,如果这种运动亦被想象为空间性的话,便是偏离直线的运动。最后,伊壁鸠鲁在原子的“排斥”中,实现了原子的概念。在排斥中,直线下落和偏斜运动都综合地结合起来了。排斥就像是一个合题,按照这个合题,原子既是抽象的物质,又是抽象的形式。由于伊壁鸠鲁通过偏斜运动设定了原子的纯粹形式,所以他实质地表述了这样一种哲学原则,即抽象的个体性之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下落运动是非独立性的运动,而原子是像天体那样具有绝对独立性的物体,所以它们就应该像希腊人所了解的天体那样,不是按直线而是按斜线运动的。

不同于以往的哲学家,马克思看到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中独特的一面。偏斜运动作为原子直线运动形式的否定形式恰恰证明了原子自身的存在,原子具有自我意识,因而得以避免在宿命式的直线运动中沉沦,转而摆脱束缚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以实现自己的个性;同时,在原子自身的运动过程中由于原子的偏斜运动,原子本身还必将走向其外在,通过排斥运动原子冲破了自然的本性得以外化而与他物发生关系,最终原子在自身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而实现了自我的概念。在这里,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得到了重要的发挥。因此,马克思指出,德谟克利特只注意到原子的“物质方面”,由于原子概念的形式方面还根本没有出现,所以他只是把原子理解为一种强烈的运动,一种盲目必然性的行为;而伊壁鸠鲁还注意到原子的“观念方面”,按照这一方面,运动被设定为自我规定;原子因而被理解为活的、能够意识到自身的元素,被理解为单个自我意识之批判性和否定性的象征。因此,尽管伊壁鸠鲁牵强粗陋地解释物理现象,但马克思仍给予他以极高的评价:由于他阐释了能动的原则并代表着一种自由的无神论,因而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哲学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批判或否定的环节,提供了行动自由的可能性;它作为一种社会学说的基础,其实践意义便是论证了人的自由。

原子由于偶然的偏斜能够摆脱直线的必然性,在排斥运动中实现自身的概念,这体现了对自由精神的追求。作为个体的人也应如此,自我具有自由精神更可以反对强权摆脱控制,逃离生活世界中的各种纷繁杂扰而追求属于自我的内心宁静。伊壁鸠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他面对马其顿的强权给社会带来的痛苦无能为力,因而选择了免于侵犯、摆脱痛苦、通往内心的宁静之路。伊壁鸠鲁虽然强调自我意识的个别性,但这种个别性还仅仅表现为抽象的可能性,当面对现实世界处于束缚之中的个体的定在形式时它依旧无能为力。因而涉及到人事时,伊壁鸠鲁只能采取消极避世的态度,勉强维持自我内心的宁静。然而,年青的马克思不可能停留在消极的层面上,他也着力批判了伊壁鸠鲁主体性思维所产生的消极后果。“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他要开创的是一条要求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路径。作为一位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早期马克思强调个体如同原子一样应当具有自我意识,抵制强权以摆脱必然性的束缚,充分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以寻求自由、实现自身的独立性。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讲的个体的自我意识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自我意识,而是每一个个体在现实生活中都应当具有的自我意识。

在对于原子偏斜运动的论述中,马克思深刻的论述了原子的自由的观点,并同时把这论述转移到了我们人的身上,“直接存在的个别性,只有当它同他物发生关系,而这个它物就是它本身时,才按照它的概念得到实现,即使这个它物是以直接存在的形式同它对立的。要使作为人的人成为他自己的唯一现实的客体,他就必须在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即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物质只有与自己发生关系,而不与其他东西发生概念,才使自我概念实现,人的解放就是真正人的概念的实现,人摆脱了物质的关系,人和物发生关系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解放就是使人不成其为自然物,人的实现是排斥与非排斥的统一,任何一种个别性要获得真正的自由性,要摆脱物质性的存在。

这就是说,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只有我们摆脱了与物质的关系,同时只同自己发生关系时才能实现最终的自由,即实现人类自己的解放。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深刻性,因为我们只有摆脱了对于它物的依赖,我们才是我们自己,我们也才能是我们自己。但这就要面临一个问题,我们人真的能摆脱对于它物的依赖吗?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是与自然界存在一种共生的关系才能维持我们自己的发展的,如果我们摆脱了与它物的关系,那也就是切断了这种共生关系,那我们人类还怎么发展?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对于与它物关系的摆脱并不是不与其发生关系,而只是说我们现在已经有能力获取足够的资源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再受到自然的制约。这个观点听起来很好,但它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资源与人类的需求之间真的不存在任何约束吗?我想这是否定的,资源是有限的,但人的需求却是无限的,只要人的需求和有限的资源发生冲突,那么人之间的自由就是不可实现的。因为自然规律的客观性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我们只有在相关规律的约束下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而要实现这种发展,我们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东西来限制个人无限的自由,因为个人无限的自由是对群体自由的最大破坏。人具有社会属性,人的最高自由是以服从群体的利益为标准的,任何人只有实现了群体的利益,他才能永恒持久地获得最高自由。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由于自然及其规律的制约,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实现绝对的自由,即使暂时实现了也不会长久。因为个人绝对自由的实现是对群体利益的践踏,会成为群体的公敌。对于我们人来说,只存在最高自由,而不存在绝对自由,最高自由即指人与人,人与物都能和谐共处时所能享受到的最多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马克思明确声称自我意识的立场,但却仍然保持着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某种批判态度。马克思与鲍威尔的费希特主义倾向不同,毋宁说是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黑格尔的思有统一原则。他试图根据精神和世界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有机发展的概念,来引申出世界历史的辩证发展。因此,马克思批判说,抽象个别的自我意识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由于它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不能作用于周围环境,因而这种精神自由具有抽象的性质。尽管抽象的个别性摧毁了一切超验的东西,但由于个别性在事物中不居统治地位,所以它也使“真正的和现实的科学”成为不可能了。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必须积极地干预生活和现实,思想只有通过对周围环境的能动活动,才能使意志的力量走出阴影的王国,以反对不合理的现实世界。――这一点是马克思同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主义者最初、微妙的分歧,而这个分歧后来很快就发展为同“自由人”决裂的契机。

综上所述,《博士论文》的主旨乃是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并在这种原则中找到了政治激进主义和自由无神论的哲学渊源;然而,它又隐约地透露着一种脱离青年黑格尔运动之主观主义的意向,即强烈地实现思想的倾向,强调哲学和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因此,当时马克思一方面和鲍威尔一样,相信精神的绝对创造活动和自由;但另一方面,他不是把这种活动归诸精神的主观性是,而是试图通过精神和现实的有机联系去理解这种活动。就这两方面而言,部分地表明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最初根源和理论素材,表明这种理论取向如何为其他思想材料的进一步介入做好了准备。(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篇5

可以说马克思的一生都是在批判中度过,马克思也是在一次次批判中形成自己的思想理论,也正是这一批判精神被的后来者所继承和运用。然而,随着现代思潮的多元化,各种理论之间的批判也屡见不鲜,批判的真正精髓也随着这些所谓的“百家争鸣”的浪潮所遮蔽,渐渐陷入了只从批判的字面意义上片面的批判,疏忽了马克思理论批判精神背后的历史过程,也就抛弃了马克思批判精神背后的真正实质。

一、马克思早期批判的历史原像

马克思早期的理论探索是他思想斗争最活跃的时期,也是马克思批判思维最活跃的阶段,而也正是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道的思想理论。我们就从他的第一部带有“批判”的著作,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来还原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原因要追溯到1843年,马克思离开《莱茵报》时。因为在此之前马克思在《莱茵报》当主编时期,发表了大量对现实问题的评论性文章,他的某些语言触及了封建统治阶级,以致于1843年1月,普鲁士政府决定查封《莱茵报》,这使得马克思退回书房,重新探索自己的理论道路。在受德国的专制制度,以及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下,马克思开始潜心研究历史,并对国家和法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尝试,这些研究的过程和思想轨迹,都被记录了下来,就是厚厚的五本《克罗茨纳赫笔记》。

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感觉到以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为理论基础的法的局限性,从而在克罗茨纳赫的五个月中,马克思考察和研究了大量的各个国家的历史和法的变迁。其中,第一、二本笔记是关于政治史的摘记,摘录了亨利希的《法国史》,拉彭贝尔格的《英国史》和约翰·罗素的《英国政府……史》,第三、四本笔记主要是关于法国史的记载,如施密特的《法国史》、卢克莱泰尔的《复辟以来的法国史》、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和兰齐措勒的《论十月革命的起因、性质和结果》,此外还有兰克的《法国史》、林加尔特的《英国史》和盖耶尔的《瑞典史》等等,第五本笔记的内容涉及到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历史。〔1〕在摘录的过程中马克思都加入了自己的评论,这些评论都成为了之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直接思想来源。在论述国家的问题上,马克思摘录了兰克《论法国的复辟》的一段文字后评述道,黑格尔“把国家观念的要素变为主词,而把国家存在的旧形式变为宾词——但是在历史现实中情况恰好相反,国家观念都是国家存在的那些〔旧〕形式的宾词。”〔2〕这一思想鲜明地体现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在对所有制问题的考察中,马克思对施密特的《法国史》做了大量的摘录,特别是对下述的一段摘录打上了着重号:“对城市公社的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并适当地领导这些事务的任务,导致了管理艺术的产生。”之后,马克思写下了下面两段话:第一段说,在英国“国家制度的许多改革,〔其起源〕与其说归功于开明的政策,不如说归功于自私自利的打算。”另一段说,在瑞典“由于财政状况而具有影响的一切东西,……在债主、封建者、承租者、企业头头身上变成了中间的权利,政府依赖它并不比臣民差。”此外,马克思在对“市民社会”进行分析与考察时,对林加尔特的《英国史》作了大量的摘要,主要是对城市的发展和经济力量的增长作了记载,这一记载也表明了,马克思已初步认识到市民阶层的发展,必然要影响到国家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发展。

在整个《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又对费尔巴哈的哲学进行了仔细的研究,特别细读了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找到了解决黑格尔法哲学问题的方法,即重新设置“主词”和“宾词”的关系,由此可见,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对比和考察中,最终形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思想,而之前的大量笔记正是这一思想的逻辑前提和理论来源。

在马克思早期的写作中,我们现在所发现的另外一部带有批判性的著作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说它带有批判性是因为:在文中马克思述诸了英国古典经济学,把私有财产看成是永恒的和必然的前提。而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是历史的,阶段性的产物。我们就来对马克思的这一批判进行历史过程的考察。

我们现在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书名是后来者所加入的,这一部分著述是马克思在巴黎时期,在对经济学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多部经济学著作进行摘录时,所写下的具有评论性的一部手稿。可以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是整个《巴黎笔记》的一部分,甚至在《手稿》中都可以看到马克思摘录的痕迹。而在此之前,马克思已经做了七个笔记本的经济学摘录,大致情况如下:第一册第一部分为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摘录,第二部分为斯尔培克的《社会财富的理论》摘录,最后一部分为萨伊的《实用政治经济学教程》摘录;第二册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摘录;第三册为勒奈·勒瓦瑟尔的《前国民议会议员“回忆录”》和部分《国富论》摘录;第四册第一部分为色诺分尼的《雅典的色诺分尼著作选》摘录,第二部分为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摘录,第三部分为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摘录;第五册第一部分为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第二部分为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原理》摘录以及部分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评大纲》的摘录;第六册为弗·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国民体系》摘录;第七册为欧仁·毕莱的《英国和法国工人阶级的贫困》的摘录。〔3〕这七册的笔记大部分都是摘录,也会有少许评论性语言。除此之外,还有三部手稿,这三部分的手稿,马克思一边摘录,一边做了评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可见,马克思在《手稿》中所体现出来的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思想是在摘录大量政治经济学资料中所形成的。例如,在对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中,马克思有过这样的评论:“在我们看来,李嘉图学派极力主张以积累劳动代替资本——这种说法在斯密那里已经出现——只有这种意义:国民经济学愈是承认劳动是财富的唯一原理,工人就愈是被贬低,就愈是贫困,劳动本身就愈是成为商品。——这是国民经济学这门科学中的必然的理论公理,正像是现在社会生活中的真理一样。”〔4〕在对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进行摘录时,马克思评论道:“精神自由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处于愚钝的奴役状态,肉体需要不是唯一的目的,因此它是大多数人的唯一的目的,或者相反,婚姻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财产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没有财产。”〔5〕

纵观整部《巴黎手稿》,马克思在决定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后,便进入了大量的经济学研究中,而他的研究方式则是自己习惯的摘录著作加以评论的方法,最终产生了在《手稿》中所阐发的理论。虽然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从整个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看来还处于“未成熟”阶段,但就马克思的批判的方法论来说是贯穿于马克思的整个思想史的。

二、“批判”的真实内涵:从康德的“批判哲学”论起

从自然语言的角度来理解,一方面,批判是指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另一方面,批判是指指出批评,提出意见。然而,作为哲学语言的“批判”来说,或者更确切的说作为现代哲学语言的“批判”,我们都把它理解为“扬弃”,即指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和继承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是对这一事物的自我否定,简而言之就是说“否定的继承”。这一批判的思想起源于黑格尔,发展及运用于马克思。但就批判这一词句,或就“批判哲学”而言,其鼻祖应该归属于康德,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康德的“批判哲学”。

康德“批判哲学”的逻辑起源要回溯到西方近代哲学的两条路线: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的路线发端于笛卡尔,经斯宾诺莎的发展,结论于莱布尼茨。他们认为,人类知识来源于人自身的理性推理,与经验无关,却最终走向了独断论。经验论的路线发源于洛克,经贝克莱的发展,结论于休谟。他们认为,人类对世界的一切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最终走向了怀疑论。康德的思考正是基于这两种路线之上,却又从不轻信于任一理论。康德认为,独断论和怀疑论都不单独探讨理性能力,而简单地肯定(独断论)或否定(怀疑论)理性能力是否有超感觉经验的认识,而康德的任务就是要探讨、分析、审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产生了“批判哲学”。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理论理性即纯粹理性的认识能力与可认识的范围;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第二种理性认识能力,之后,为了达到两种理性能力的融合和沟通,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审美能力,从而实现了其“三大批判”的形而上学体系。顾名思义,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从内容上讲,的确包含有对前者理论,特别是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否定与继承,但就其批判的方法论意义上讲,批判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分析与考察,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序言中就已经说明,“我理解的批判,并不是对某些书和体系的批判,而就其独立于一切经验能够追求的一切知识而言对一般理性能力的批判,因而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的裁决,对它的起源、范围和界限加以规定。”〔6〕而在《纯粹理性批判》再版的序言中,康德再次强调了其批判的意义,“批判并不与理性在其作为科学的纯粹知识中的独断方法对立(因为科学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是独断的,即从可靠的先天原则出发严格地证明),而是与独断论对立,也就是说,与凭借一种从概念(哲学概念)出发的纯粹知识按照理性早已运用的原则、从不调查理性达到这种知识的方式和权利就能前进的僭妄对立”〔7〕在这里,康德把“批判”与“独断论”对立起来,显然,是要说明批判的“分析与考察”的意义。

对康德的“批判哲学”进行了大致的阐述之后,我们对这位“批判”的鼻祖所使用的“批判”的含义有了明确的理解,就是“分析与考察”。而马克思正是继承了这一点,他把“分析与考察”这一批判的方法论特性用于自己的哲学与历史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马克思从一开始就遵循了批判的这一方法论特性。

《博士论文》是迄今为止发现的,马克思最早的一部学术性专著,其题目是《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马克思写作此文的目的是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对古希腊哲学的一致看法是认为古代哲学的顶峰是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时期的哲学思想是古希腊哲学的经典,而到了古希腊哲学的晚期,古代哲学,特别是自然哲学出现了衰落。马克思通过对古希腊晚期的自然哲学的代表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时期自然哲学的代表德谟克利特两者思想的对比和分析,得出了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其中蕴含着的自由的思想,从而述斥了封建专制和思想压迫。从这一角度来讲,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也带有否定的批判含义。那么,再来看看,马克思这一批判的历史过程。在写作论文之前,马克思在1839年至1840年初,写下了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写完这些笔记之后,马克思写下了许多附注,内容是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及其原子论,还写下了一部手稿,内容是评述普罗塔克对伊壁鸠鲁的神学思想展开的论战。除了这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外,马克思还写下了《柏林笔记》。《柏林笔记》是马克思摘录古典哲学家著作的笔记汇集,包括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莱布尼茨的一系列著述,休谟的《人性论》,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以及卡尔·罗生克兰茨的《康德哲学的历史》。〔8〕显然,马克思在写作《博士论文》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详细地考察了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思想,当然,在大学期间,马克思研读最多的还是黑格尔的著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确实继承了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分析与考察”的思想内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扬弃”,不过,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批判和康德“批判哲学”一样,还是只停留在哲学的思辨领域,但在之后对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马克思便走出了这一困境。

三、马克思批判过程的内在特性

上文已说,马克思的批判是有着分析与考察的过程,在马克思要写作一本批判性的著作之前,必须经过大量的研读和摘录,而这只是一个方面,就其一种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来讲,马克思的批判是自觉性的,而不是目的性的,这也是马克思批判理论形成过程中的内在特性。

自觉性是指一种自发性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在批判的过程中,那些新的观点和批判性的理论是自发地形成,并不带有先验的独断性。更具体一点,马克思在所写的著作中的批判性观点是他在对这一理论历史的分析和考察时,在马克思做大量的摘录和评论他人的观点时形成的,我们所看到的著作只是对这些摘录和评述的重新整合和进一步阐明。而与自觉性相反的是目的性,所说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当我们对一种理论进行考察和分析之前,就已经对这一理论进行先行的断定,从而就只是为了论证这一论断而去考察和分析,这样往往带有主观的色彩,反而会对这一理论思想造成误解,导致批判的片面性。这其实也是带有独断论的倾向。

回到马克思的早期文本,马克思在对他人的著作进行摘录和评论时确实已经形成了部分在之后自己所写的著作中体现的思想观点,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论述,此处就不再说明。而这里要强调的是批判的真实内涵与其特性,即“分析与考察”与“自觉性”的关系。

一方面,“分析与考察”是批判的自觉性的前提;另一方面,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细致、详尽的分析和考察,必然会产生出新的、批判性的观点,而且,分析的越深入,越透彻,产生出的新思想就越深刻,越合理。相反,如果没有意识到两方面的联系,忽视了任一方面,其批判就会有失偏颇;如果并没有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分析和考察,只是由肤浅的,片面的知识体系而进行的批判必将是片面的,而倘若为了否定而去分析和考察所要批判的理论,即目的性的批判,必将导致批判的局限性。在当代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在理论界大力提倡思想多元化的时代,批判思维日新月异,各种新的思想都是在批判中产生的,没错,马克思也正是在批判他人的思想中形成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然而我们又恰恰只是停留在批判的哲学语句中理解其含义,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中去寻找“批判”的实质,与其说马克思的批判是一种思维一种方法论,毋宁说是一种批判精神,一种对学术的态度和作风。

〔参 考 文 献〕

〔1〕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120-121.

〔2〕 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12辑)〔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 .

〔3〕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58-160.

篇6

一、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在原子论上的重大差异

一直以来,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都被认为是古希腊最简明,在现在看来也是最科学的一种关于世界构成的理论。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人类开始脱离幼年时期对于“神”的依赖,并逐渐开启了理性的大门。

德谟克利特的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原子”和“虚空”,“原子”是充实而不可分的物质微粒,作为万物构成的基本原料;“虚空”是“原子”存在和运动的场所,其性质是“原子”“充实而不可分”性质的对立面—“空虚和疏松”,足以让“原子”的运动完全不受影响。最初“原子”在“虚空”中“不规则地分布”并作着不规则的运动,随着这种不规则运动导致的“原子”间碰撞而逐渐形成了“涡旋运动”。在“涡旋运动”中各种不同的原子按照不同的组合形式结合起来,从而复合为世间万物。

“原子”、“虚空”、“涡旋运动”都是客观、必然的,那么由“原子”在“虚空”中“涡旋运动”而形成的万物的产生必然都是有原因的。现在看来,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虽然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天才思考“合理地”设定了世界构成的一种形式,但实际上使人类对万物构成有了一种新的思考,而不仅仅将其归结为“神”的主观创造。由于他的世界观是以“必然”为开端的,所以也就很自然地在哲学上得出结论:一切事物都有着必然的相互联系,并都受这种因果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制约。德谟克利特在自己的这种思想指导下,选择了一种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正如他在家乡阿布德拉被以“挥霍财产罪”指控时的自我辩护说言:“在我同辈的人当中,我漫游了地球的绝大部分,我探索了最遥远的东西;在我同辈的人当中,我看见了最多的土地和国家,我听见了最多的有学问的人的讲演;在我同辈的人当中,勾画几何图形并加以证明,没有人能超得过我,就是埃及所为丈量土地得人也未必能超得过我……”

但德谟克利特并没有就“涡旋运动”产生的前提——“原子”的不规则运动做出说明,为何这些性质一致的“原子”不是相安无事地依照着它们所有成员都遵守的规律运动而却有相互之间的碰撞和挤压呢?

很大程度上,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同意西塞罗的观点:“由于伊壁鸠鲁看见了,如果原子通过它们自己的重力被迫往下坠,我们没有力量可以转移它,因为原子的运动是被决定了的、是必然的,于是为了逃避必然性,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而这个办法是德谟克利特所没有想到的。伊壁鸠鲁说,虽然原子由于它们的重量和重力被迫而从上往下坠,不过原子的运动仍然稍微有些偏斜。”

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在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大框架下,以“原子”的不规则运动这一“涡旋运动”的成因为突破口,提出如果一切都是像德谟克利特所认为的那样被必然规律所支配,那么所有“原子”的存在和运动都应该是无差别的,“原子”没有理由会在一个为规律所支配的宇宙中不规则地分布和运动。从而也没有理由存在“涡旋运动”,更谈不上万物由“原子”通过“涡旋运动”所引发的碰撞和挤压来实现组合。所以,伊壁鸠鲁认为如果原子论要能自圆其说,那么“原子”之间必然需要一些细微的差异,通过这些细微差异导致的运动上的差异,从而实现“原子”间的碰撞以及“涡旋运动”。而这些差异的存在又指向新的问题——这些差异是什么造成的、有差异的“原子”还是“原子”吗?于是,伊壁鸠鲁把“原子”的这些差异归结为其微弱的、自主的意识,从而通过对原子论的“细微”修改消除了在“原子”的“涡旋运动”上的疑点。

伊壁鸠鲁对原子论的修改虽然看似细小,却指向了一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观:正因为“原子”在运动时存在着偏向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无法用完全的必然来解释,只能或多或少地归于“原子”的偶然运动),而这种“自由”在其空间观中同样与德谟克利特对“原子”及其运动的“必然”假设一样,都是“终极必然”的——“自由”与“必然”同样是终极的。所以每一事物和认识无论其理性与否,都具有其存在的无上“自由”,因此争论一种观点是否真理是没有意义的,真理是潜藏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共鸣。伊壁鸠鲁在人生的选择上与德谟克利特截然相反,他将享受人生和追求内心快乐正如其名言所说:“作为目标死亡同神一样不足惧,因为死亡只是人的感觉的丧失,当人活着时,死亡还没有到来;当死亡到来时,人已经不存在。因此,死亡与人生不相干,人应当通过哲学认识自然和人生,从对神和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用理性规划自己的生活。”

看似细微的修改却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使得原本充斥着宿命必然性的原子论变得带有二元论色彩,“原子”得到了自由,由它们构成的万物也有了摆脱宿命的契机。以原子论为起点对比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在自然哲学上的不同,马克思找到了他们都信仰着原子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追求的原因。

二、“原子”坠落的偏向点拨了意识与规律的关系

相对于德谟克利特朴素唯物主义原子论的崇高地位,伊壁鸠鲁在自然哲学上的成果则更多地受着批判和讥讽。在马克思创作博士论文的时代,哲学史上大部分人把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相等同,并将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的修改认为是随意臆造的偏见是根深蒂固的,类似于西塞罗:“并非伊壁鸠鲁是没有学士的人,而是那些以为到了老年还得学习对少年人来说不知是可耻的东西的人,才是无知的人。”对伊壁鸠鲁及其学说客观评判的声音显得极为弱小。通过对伊壁鸠鲁的时空观的重新阐释,实现在哲学史上对伊壁鸠鲁及其自然哲学地位和作用予以正名。正如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我认为在这篇论文里我已经解决了一个在希腊哲学史上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

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闪耀着一元唯物主义的光芒,认为万物皆由虚空中不可分的“原子”在“漩涡运动”和相互排斥和吸引的过程中构成,万物的存在和运动皆由这一规律决定。从这一观点延伸,得出万物的的命运皆由这一形而上的规律所引申出的其他规律所决定。作为“万物”中一部分的人类只能接受规律的控制和安排,德谟克利特自己则以毕生的精力探求着世间无穷无尽的的规律,以期触碰那形而上的真理,“真正讲来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因为真理潜藏在无底的深渊里”。

但是,这种对宇宙构成规律的规定使得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变得神秘化,其中暗示了人类在万物规律面前被完全掌控的宿命,人类只能不断地去认识各种表象后的因果联系而无法对事物和自身的命运有所作为,“他(德谟克利特)提出把原子的相互排斥和冲击而产生的漩涡作为必然性的实体。可见他在斥力中只注意到物质的方面,即分裂、变化,而没有注意到观念的方面;按照观念方面,在斥力里,一切与他物的关系都被否定了,而运动被设定为自我规定。”它表现了无神论倾向,但是却把类人的神变成了无情感的规律——神被进一步神化,人的价值依然虚无。

马克思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评价突破了前人普遍批判的藩篱,认为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对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的继承具有扬弃意义,并超越了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抬高自然规律而忽视人类精神的问题,将人从被规律完全掌控的宿命中解放出来,使得人的价值和地位拥有了“神性”(或者说将形而上的规律世俗化了)——“所以卢克莱修很正确地断言,偏离运动打破了‘命运的束缚’;并且像他立即把这个思想应用到意识方面那样,同样,关于原子也可以说,偏离运动实在它的胸怀中的某种东西,这东西是可以对外力作斗争并和它对抗的。”

三、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萌芽显现

马克思并没有通过博士论文明确地提出自己的空间观和自然哲学,而是以一种看似折中的方式提出了自然对于世界构成的思考——既沿着前人的道路继续尊重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又突破前人评论的藩篱,给予伊壁鸠鲁对原子论的修改以客观评价。

篇7

2.文化哲学的历史主义原子

马克思有一部重要的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遵循其在博士论文中对文化哲学的论述思路,并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去考察“实践”的重要性,将人的生命的历史主义原则确认了下来,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主义原则。马克思在考察“实践”的相关理论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种论断,这种论断就是人类的特性就是人们有意识的、自由的活动。所谓的人类特性,马克思认为是一种的整体特性、一种的类特性,人们生命创造的能动性系统的阐述了出来。在马克思的意识里,自由意识活动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下面笔者就系统的阐述一下二者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逐步转变为自己的意识对象或是自己的意志。人们通过这种活动,将自己的精神进行了二重化,第一重是生命的意识,另一种就是生命本身。从本质上来说,精神的二重化其实就人们意识的分离和人们抽象能力的实现,而人们对文化进行创造的前提就是对能力进行抽象和分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文化创造的能力。人们创造文化的前提条件就是人对思维的分散和抽象的能力。由于人在生理上具有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恰恰是创造文化的本能,这就使人在一定程度具有了创造文化和具有文化的存在特性,这也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马克思区分对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生命活动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生命活动逐步发展成为我们自己的意志或是自己的意识的对象。一定程度上来说,肯定人们的文化创造能力的本质其实就是认为人的天赋包括人的文化创造能力。二是人通过实践来实现对象世界的创造,对无机界的改造,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认为人对世界、对无机界的改造其实就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对象化活动其实就是人与对象的分离与抽象的活动。人类现实的、能动的二重化其实就是将人自身的和超自身的自然存在区分开来。马克思将人的超自身自然的存在通过对比动物生产和人的生产之间的差别概括为诸多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在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能力和再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力被马克思统称为人的生命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人的文化活动。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提出了这样一种论断,就是“将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历史性特征通过异化劳动的形式”得到了证实。实质上来说,马克思将人的特性等同于人的抽象和分离能力的时候,其内涵中就一定包含了一种异化劳动的思想,异化劳动和分离与抽象之间并没有特别的不同,这两者除了范围不同,其他都是相一致的。前者是从动态的角度对人们的生命特性进行说明的,后者是从静态的角度进行说明的。与抽象的、分离的理论相比,异化劳动还有一定的不同之处。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系统的强调了人通过自身与其他人的关系的分离和自身自然的分离中逐步完成了异化劳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道人类的本质就是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的个体性。与博士论文不同的是,马克思开始强调异化的实现。

3.文化的发展规律

资本主义理论与东方社会理论共同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的理论,马克思在其资本主义理论中,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以生产方式的形式进行了揭示。而马克思在东方的社会理论中,马克思却开始关注各民族的文化发展道路,开始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殊规律进行探究。马克思在对民族文化发展的特殊途径进行探究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生产方式对民族发展的意义,在其看来,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其实就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民族文化以及其独特的风貌展现出来的不同形式。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东方民族的发展趋势归根结底就是世界现代化的表现形式之一而已。从马克思的角度去看文化规律,我们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意识当中文化选择和文化发展共同构成了文化规律的内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当中,这两个方面显得非常的重要。这两个方面的重要性,使得马克思以这两个方面为基础,对东方的现代化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将东方社会的现代化问题进行了揭示。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碰撞和交融,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从而实现文化的发展。马克思通过对亚非国家和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西欧的资本主义传入东方的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对东方传统公式制度的改造,另一种是东方社会在现代化压力下,被迫学习西方,走上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在对这两种形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这两种形式给社会、给民族带来的效果并不是一致的。对东方社会来说,西欧殖民主义者的行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们发现,不论是什么样的社会,社会进步的基础一直以来都是生产。消费只有与生产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消费没有实现与生产的对等,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处于萎靡的状态。

1861年,俄国的改革使农业生产逐步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并在转变的过程中逐步演化出一种工业和商业资本主义。正因如此,俄国资本主义在的发展过程中,一开始就具备了一定的生产性特点,并将新的活力注入到俄国文化当中,这种形态对俄国文化的更新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西欧资本主义在敲响了东方大门之后,推动了东方社会逐步向私有化道路方向迈进,由此可见,在这种模式下,东方社会或早或晚的都会逐步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这是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东方社会是不会因为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就变得发达起来,就变得进步起来,东方社会只有将资本主义中的一些积极的因素吸收过来,并从实际出发,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方式,才能够实现自身的进步。与之相对应的是,如果东方社会将西方资本主义中的一些消极因素吸纳进来,那么势必也会给东方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进行选择。那么什么是文化选择呢?其实就是人们根据已有的价值系统,选择适合自己的一种生存方式。文化选择在东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应当具有内容的特殊性,即东方社会应当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现代化,这不仅仅是一种文化选择,而是在文化选择的基础上,探讨东方社会应当运用怎样的方式,去实现西方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来实现现代化。马克思对这方面也有自己的观点,在他认为,东方社会应当通过一种革命、一种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将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掉,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人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种社会形态看成了社会现代化的两种方式。他们认为,与资本主义的文明形态相比,社会主义的文明形态显然要比其高很多,由此可见,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是社会主义这种现代化的模式。笔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现存的问题解决掉,以社会主义的方式实现现代化是一种文化选择。马克思认为,理性的创造活动和价值的创造活动两个方面共同组成了人的活动,这两种活动在人的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离开了哪一种活动,人的活动都难以继续。人的活动如果丧失了理性的创造活动,那么人类的历史必将成为无根之木,丧失了物质基础。反之,如果人的活动没有了价值创造活动,那么人类活动就会丧失掉生命价值,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活动离不来上述两个创造活动。

参考文献

[1]何萍.哲学的内史与外史的书写[J].与现实,2010,03:31-37.

[2]李庆云.文化哲学专题研讨综述[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2:206-211.

[3]何萍.马克思“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文化哲学品格[J].求是学刊,2007,03:25-31.

篇8

福斯特创立生态学是从清理唯物主义概念入手的。根据英国哲学家罗伊?布哈斯卡(Roy Bhaskar)在《唯物主义》中的观点,他把唯物主义概念分为三类: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三种唯物主义研究的问题和观点是不同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存在对生物存在(更为普遍的是物理存在)的单方面依赖,强调前者源于后者;也就是外在的物理世界相对于思维的独立存在,这就反对了终极目的论。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强调科学研究对象的独立存在和超越事实(即因果关系和自然规律)的活动――至少是某些研究对象;实践唯物主义强调人类的变革力量在社会形态变革和社会形态再生产中的本质作用。①在这三种唯物主义中,本体论的和认识论的唯物主义都属于自然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生态学的唯物主义不仅应该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意义上加以探讨,而且应该在实践(感性活动)的基础上构建。

福斯特用“生态唯物主义”来表达他对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的重构,表明了他对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的理解。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主要表现为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的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来论述唯物主义对生态学思想的意义。这四条规则是:第一,万物皆相互联系;第二,万物皆有归属之地;第三,自然知晓最多;第四,“无”无以产生“有”。② 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意味着新的历史观,它要求考察的不只是自然的进化或社会的进化,而是自然和社会的协同进化。因为从生态唯物主义看来,自然和社会处在斗争与和谐辩证统一的、进化的同一个历史过程中。

二、生态唯物主义的自然、生态基础

福斯特强调,马克思在将唯物主义转变成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放弃他对唯物主义自然观――属于本体论和认识论范畴的唯物主义――的总体责任。福斯特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在这方面的关键作用――在于它发展并改造了伊壁鸠鲁关于唯物主义和自由思想的原有传统,而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科学和自由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伊壁鸠鲁与现代科学与理性革命。从笛卡尔、弗兰西斯?培根、霍布斯、牛顿都受到伊壁鸠鲁哲学的影响,特别是机械唯物主义更是明显地带有伊壁鸠鲁原子论的痕迹。康德把伊壁鸠鲁学派的学者们称为“古希腊思想家中最杰出的自然哲学家。”③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伊壁鸠鲁是经验自然科学、经验心理学的创始人。”青年黑格尔派坚持认为伊壁鸠鲁学派从特殊意义上已经预示了欧洲17世纪、18世纪、19世纪的启蒙运动。正如马克思所完全认识到的那样,这些思想家的唯物主义的共同基础都是伊壁鸠鲁的哲学。

第二,伊壁鸠鲁与宗教神学。“伊璧鸠鲁一般地否认概念和普遍的东西是本质。一切产生都是偶然的结合,这些结合又都偶然地分解。因为那被分割开的东西是第一性的、真实地存在的东西;而偶然性则是这种结合的法则。而偶然既是支配一切的东西,因此一切目的性以至世界的整个最终目的也就一起消失了。”④由于伊壁鸠鲁唯物主义强调世界的有限性、暂时性,一切目的论的观点――根据终极原因、根据神的意图解释自然的观点――受到沉重打击。(对目的论的致命打击来自于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不足以彻底摧毁目的论的根基。)正是在反目的论这点上,唯物主义与科学取得了一致。马克思高度赞扬伊壁鸠鲁对宗教和启蒙哲学的贡献。马克思在《博士论文》里声明:“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着,他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他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神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

第三,伊壁鸠鲁哲学的生态基础。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把“守恒原则”――“从虚无中决不能产生万象,也没有什么东西会归于乌有。”①――作为其出发点,把自然的存在作为人的自由存在的基础,因此具有生态世界观的倾向。这一点,在卢克莱修――伊壁鸠鲁哲学的最佳诠释者――的著作中表象的相当明显。卢克莱修提到了空气污染是因为采矿,提到收成的减产是由于土壤的退化,还提到森林的消失;同时他也论述到人类和动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福斯特认为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的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中的前两条和最后一条是伊壁鸠鲁物理学的主要原则,卢克莱修在《物性论》――以诗歌的形式表现伊壁鸠鲁的哲学思想――第一卷中已经强调过这些原则。根据康芒纳的解释,“自然知晓最多”更好的理解应为“进化知晓最多”。也就是,通过进化过程――包含着无数偶然性的过程――所有物种,包括人类,都经过亿万年各种先天变异的自然选择过程而逐渐适应了环境。②

综上所述,福斯特认为是伊壁鸠鲁哲学激发了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深刻理解并以此构造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传统。在伊壁鸠鲁的哲学中包含着许多为马克思后来所发展和确定下来的生态思想萌芽,其中,最主要的是伊壁鸠鲁哲学中反目的论的思想及对偶然性、人类自由的强调和人与自然共同进化的思想。这样,福斯特从认识论的和本体论的纬度建构了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的自然生态基础。

三、生态唯物主义的历史基础

马克思的历史基础来自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达尔文的基本理论是:所有的生物都具有“超级繁殖能力”,或者说,具有生产出超过能够生存数量的后代的倾向。这些后代相互之间并不尽相同,它们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复制原始的形态,这种变化部分的传给了未来几代......既然不是所有的后代都能存活,那末,在大量的后代当中必然存在着生存竞争。据统计,那些通过内在的变异机制使之最能够适应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有限的当地环境条件的后代,总是具有一个较高的存活率,因而把这些变化(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传给它们的后代。这些有利的变异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的积累可以导致物种的进化――或者说是有所修正的演化。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人类与地球在整个物质进化过程中的相互依存关系,人类不再占据统治地位,上帝也不复存在。“这是唯物主义,达尔文知道这一点;这是一种自然主义,它将自然的每一点都人性化,就像将人自然化一样。”马克思接受了这一观点,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阐述道:“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代表了“目的论的终结”(正如马克思所强调)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但是自然进化论的唯物主义基础――达尔文深知这一点――却令达尔文深深苦恼,以至于他把《物种起源》推迟20年发表,原因在于达尔文不像伊壁鸠鲁,他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这是由他的自然神学理论背景所决定的。③(福斯特由此进一步论证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础更多来自于伊壁鸠鲁)但瑕不掩瑜,达尔文的自然进化思想构成了现代生态学的基础。今天,很少有人会否认进化论的观点。蕾切尔?卡逊告诫我们:必须与其它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控制自然”是生物学和哲学还处于低级幼稚阶段的产物。生态中心主义依据进化论更是提出“所有物种一律平等”的激进思想。

福斯特通过考察后得出结论:对马克思来说,达尔文的“划时代的著作”(马克思语)导致马克思形成了关于人类劳动与人类进化之间关系的确切理论――劳动进化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两个脚注中简明而系统的阐述了达尔文的理论与他自己通过不断变化的生产和技术而对人类历史发展所进行的分析之间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狭义的动物也有工具,然而,这只是他们躯体的四肢。”而人类工具是通过社会生产而产生的,它是人在社会中的生产器官,是人类的外部延伸,即人的无机的身体。这就是说,人类历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自然史是长期进化的结果。马克思认为制造工具只是属于人类的“特征”,抓住了劳动工具就抓住了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实质。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的自然、历史基础与达尔文相关联。

福斯特通过大量的研究文献得出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共同进化的观点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揭示了人类进化和发展的本质,即劳动规定了人类所拥有的特殊生态地位。这点对生态认识理性非常重要,因为它使我们意识到:人类在改变环境的同时,必然受到环境条件的制约。只有在达尔文的基础上,马克思才能够在《资本论》中运用唯物主义和进化论的术语来定义劳动过程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最终形成了生态学意义上的新陈代谢理论。

篇9

在当时德国哲学界,体系庞大、内容丰富、形式抽象的黑格尔哲学正走向解体。而在此过程中,青年黑格尔派尤其活跃。这一派人的哲学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出发,以反宗教的面目跻身哲学舞台,提出人的自我意识哲学:认为“人”不是黑格尔抽象的绝对观念自我运动和实现的工具;相反,绝对观念可以被“人”认识到,而且只有在被“人”意识到的时候,它的使命才能完成。因此,人之成为人的根本,在于发掘和阐扬人的自我意识。这样的理论,包含的现实意义在于:以反宗教的面目突出了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并在“自我意识”的意义上把人当作历史的主体,而不是别的神秘力量的工具。

这对当时的马克思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发现,它为马克思寻求人类解放的道路,提供了第一个哲学依据。这一点,我们从他的《博士论文》就可以强烈感受到。但是,现实中那个专制的普鲁士德国并没有适合“自我意识的人”存在、生成的土壤,仅仅是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就对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构成了极大威胁。而没有精神自由,要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又从何谈起?因此,必须“向现实的普鲁士专制制度开火”,以拯救“自我意识的人”。这便是马克思在《莱茵报》前期的几篇政论文的主题。

也正是在“自我意识”哲学和黑格尔法哲学的支配下,马克思设想,理想的国家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应该是自由、理性精神的维护者,国家的法律制度应该是自由、平等、公正、正义、善良这些抽象理念的现实体现。这无疑是一种从“应有”的理想出发来批判和构建“现有”的现实的思维方式。

但是,当马克思用这种哲学思维方式来指导他的工作和理论研究的时候,遇到一个让他既愤慨又困惑的问题。这就是当时莱茵省议会的一些议员要求把到森林里靠捡拾枯木维持生计的贫民以盗窃罪论处。国家的法律不是应该体现公平、正义、人道、自由的理性精神吗?怎么现实的法律却仅仅站在林木所有者利益的立场上说话,而完全不顾贫民的利益呢?“究竟应该为了保护林木的利益而牺牲法的原则呢?还是应该为了法的原则而牺牲保护林木的利益?”。莱茵省议员辩论的结果是“利益所得的票数超过了法的票数”。

可见,不是抽象的法原则支配现实法律制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支配现实法律制度。因此,人的解放不是通过什么自我意识或抽象的原则来实现,而必须到人的现实物质利益关系中去寻找。

但是,对于当时从哲学出发来研究社会现实的马克思来说,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基本上是一个未知领域,所以他说,这个时候“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而在当时,能够比较真实地揭示市民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学科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历史。所以接下来,马克思花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同时展开了对黑格尔法哲学和青年黑格尔派哲学的批判,并获得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发现: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

这表明:无论对历史的理解,还是对自然的理解,都不能脱离人,尤其不能脱离人的劳动实践。因为自然界和历史的形成、发展与人通过自身的劳动而诞生、形成是同一个过程。这一看法不但终结了长久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带有神学和思辨哲学性质的历史观,更宣告了一种具有全新意义的哲学世界观萌芽。这一全新世界观便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所阐明的一种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也不同于唯心主义的新哲学――实践哲学。

在这里,人类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发生了。这就是:实践哲学思维方式的诞生。而在此之前,支配人类世界观的是直观的思维方式和抽象的思维方式。实践哲学思维方式与这两种思维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它始终从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和结果的意义上来看待、对待外部世界,并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当作实践关系。这样,它一方面避免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世界本源问题上,即世界是统一于物质还是精神,这种无休止的、形而上学式的追问和争论;另一方面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也避免了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哲学各执一端的片面。

把人的实践活动,和作为实践活动前提与结果的人的生活世界,作为哲学研究对象,这其实也意味着马克思新哲学的研究对象说到底也就是“人”。因为实践活动主体是“人”,而生活世界其实也就是属“人”的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自己的新哲学称之为“实践的人道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只不过与哲学史上其它“人本论”不同,马克思哲学中的“以人为本”,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马克思实践哲学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而实践哲学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作为一个实践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篇10

但其实仔细想想就可以明白这两种思想都是走了一种极端,西方学者是认为马恩是绝对对立,有统一的一面,而中国学者则是相反,认为二者是绝对统一,有对立的一面。准确来说,其实这两种思想都是在各自的政治背景下做出来为政治所服务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并不是有差异,而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二者在本体论思想上的不同。因为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中总是渗透和贯穿着本体论。认识论是不能脱离本体论的,所以二者本体论上的差异就导致了他们在其他方面的差异。

恩格斯在1886年初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他进一步指出:“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十分清楚地提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近代哲学家依照如何回答世界的本原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始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思维与存在问题的提出,为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对立的哲学体系、哲学派别以及对它们的客观评价提供了正确的标准,指导人们掌握哲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马克思的哲学著作并有专门涉及这一方面的内容,马克思的著作中确实是贯穿着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他并有专门去讨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的哲学始终专注于人,对于人类不在场的最早的世界本源问题,马克思似乎并不感兴趣。马克思早在1841年4月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就以探讨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问题为己任,而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不屑一顾。文章中,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人与自然、自我意识与客观现实、哲学和世界的辩证关系,早在这个时候,马克思已经发现了传统形而上学必然导致 “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指出:“那个起初表现为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的东西,后来就成为个别的哲学的自我意识本身中的一种分裂,而最后便表现为哲学的一种外部分裂和二重化,表现为两个对立的哲学派别。”认为应该使“哲学转向外部”,把自我意识“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把“坚持把哲学的概念和原则作为主要的规定”推出世界的传统形而上学再“颠倒”过来。这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萌芽,触及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的焦点――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使他从哲学生涯的开始,便投入到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斗争当中。

马克思哲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了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解释世界”,单纯依靠概念推理来“认识世界”的弊端,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从而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中、在自己的整个哲学中,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哲学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统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术界一些人坚持“两个马克思”和“马恩分立”说,认为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马克思与恩格斯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这是非常错误的。而认为马恩思想完全一致的观点也是一样错误的。我们不能说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有区别,也不能说马克思与恩格斯有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至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必然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与恩格斯也有着学识水平、实践阅历和学术专攻等方面的差异,有时甚至存在着研究分工的不同。但这种差异并不是对立,就马克思从青年到老年以及二人的终生合作而言,都有一条主线贯穿于其中,这就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哲学与现实的统一,哲学为现实服务、为无产阶级服务、为改造旧世界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活动和革命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同大多数人的解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批判地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截然不同的哲学新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并把它运用于改造现实社会亦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活动当中,运用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此前提之下,他们的差异只不过是两人在同一事件上观察角度不同所导致的分歧。

参考文献:

篇11

    黑格尔之后,他本人的理性形而上学成了众矢之的。当然,采取的态度不完全相同。大致可以区分为:第一种态度是拒斥的态度,像实证主义的哲学家和科学家。可以说这种态度是最极端的,把形而上学当作“死狗”一样抛弃掉。蒯因的“本体论承诺”以及逻辑实证主义对所谓“证实原则”所作的自相矛盾式的修正,早已表明拒绝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证明这种完全抛弃的态度是行不通的;第二种态度是扬弃的态度,马克思就属于这种。马克思“消灭哲学”命题应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而不能用汉语的“消灭”一词的字面意思来理解,把它理解成第一种态度,即完全抛弃掉,消灭掉,在这个意义上,把“消灭”翻译成“扬弃”是有道理的。当然,其主要内涵还是否定性的,但这种否定带有肯定的一面。因为形而上学作为西方典型的哲学形态发展这么久,肯定有它的合理性的内容,这一部分应该保留下来;第三种态度是克服的态度,即以一种所谓新的形而上学或非形而上学思想取代旧的形而上学,以海德格尔为代表。

    既然马克思对理性形而上学采取的是扬弃的态度,那么,他对理性形而上学否定的是什么?又保留了什么呢?

篇12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篇13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