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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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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篇1

1.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存在的问题

1.1供需失衡首先是需求量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也相应增加,而且由于个体的差异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其次是供给不足。很多社区内只有一些道路和警卫室等基础性设施,但是诸如小区学校以及其他文化娱乐设施很少,不利于小区居民的文化精神素质的提高,同样出现了一些公共服务设施出现闲置的现象;再次是普遍覆盖率较低,种类不全,同时还有供给规模不足[4]。1.2空间分布不均我国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很多社区只是考虑了形象美观等因素,导致公共服务设施位置不合理,影响了居民的生活[5]。例如道路的布局出现很多弯曲、环状,将银行设置在社区内偏僻的场所,浪费居民时间。1.3损耗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人人都可以享用的资源,随着规模的扩大,使用的频次和频率都会增加,但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却相对滞后,导致很多设施损坏较重,很多公共设施长期在室外,自然损耗也较为严重。某些小孩,特别是在没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一些道路和社区安保设施的损坏,容易导致居民生活的不便,造成隐患。

2.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府包揽。在我国,由于政府垄断供给,带来政府自身职能不清,缺乏其它组织和个人对它的监督,供给效率低下、供应不足的问题。(2)缺乏整体规划。我国的公共服务基础实施供给缺乏统一的规划,常常临时零敲碎打,各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给人们生活也造成了诸多不便。(3)缺乏多元来源和长效机制。从目前来看我国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供给角度来看,表现出凑资渠道路径很窄,财政拨款较少,社区居委会在资金的使用上缺独立自。同时运转机制缺乏协调,回应更新机制欠缺也是主要的原因。

3.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优化模式分析

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实施供给存在的问题,结合前人的研究,我国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优化模式可采用多中心、一体化的供给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政府依然提供者,非营利性组织逐渐承担具体的生产职能;政府和非政府之间不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彼此监督与合作。多中心、一体化的供给模式具有供给主体的多中心,供给内容的多样化,供给方式的网络化等特点。从其优势角度来看,多中心的供给主体能提供多样化、全面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得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彼此之间相互制约与竞争,提高竞争力,公共服务来源于居民切身的实际需求,最终由居民享受服务,提供者与生产者可以分别属于不同主体,使得供给能在合理的规划之后实施,更具效率。同时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供给模式可行性角度来看,城市化步伐加快,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强有力的推动,民间意识的觉醒,第三部门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管理体制的革新,促进了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

4.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优化路径选择

首先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空间布局。要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进行统一的规划,设施的布置,要以便民为原则,布局应该考虑距市中心的距离;其次,要转变观念,树立质量为本。充分认识到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重视引进其它的供给中心,形成多中心供给,还要明白供给的最终目的是方便居民生活;再次,重视需求,合理配置设施种类。一方面要增加公共设施的供给总量和种类,同时结合不同人群的需求进行不同的布置,关注特殊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最后以政府为主导,明确主体分工定位。具体做到完善政府职能,强化社区第三部门职能,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连接为平台,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5.结语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优化路径是一项相对复杂和系统的工程,前人通过基本理论分析、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等方法其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研究中,对于社区公共设施供给优化需要建立可实施的、可视化的最终指标性评估标准,同时要选取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列调查研究,提高论据充分性,丰富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供给模式。

参考文献

[1]周春山,高军波.转型期中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模式及其形成机制研究[J].地理科学,2011,31(3):272-278.

篇2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需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尤其是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的建设和发展是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参考因素。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要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等城市公共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现状

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在建设中,要注意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构建多元化、系统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要注意认真进行现场勘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真正了解明确群众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和当前建设的满意度,围绕群众并以经济情况为基础的相应的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而当前我国在此问题上主要采用的是“一主两副一轴”的空间结构的布局,以城市的建筑中心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实现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最优化,努力形成功能综合的公共服务设施结构。同时在中心广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文体服务中心、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公园、特色商业街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而对于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合方面,主要是以部分区域进行有机的整合,例如对于某一集中兴建的开发区进行单一模式的有效整合,但这种建设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由于在布局和规划中缺乏必要的协调和统一,因此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主要表现为急功近利地针对某一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集中的建设,其力度和规模之大让群众得到了一定的好处,但是从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建设的总体规划来看,缺乏必要的协调性和科学性,这是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统筹规划

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往往定位于某个时期、某个地域的发展,而对于全局缺乏统筹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的统筹力度不够。在规划部门也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设施配置指标上产生分歧时,没有明确的制度予以支撑,而规划部门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力度不大,造成区域分散、各为一体,从而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中不能实现定点定向突破,不能有效发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聚焦效应,实现规划布局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要切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认真调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和指标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精细化水平,要细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内容,因地制宜地将教育、体育、养老、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协调起来。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对公共设施规划布局中的质量和科学发展方面的定位和规范性建设上,不能有效实现对公共设施自身的内部功能结构、建筑质量和建筑风格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起来,无法保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持续性发展。尤其在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衔接上没有有机的融合机制,不能切实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中的公平公正。

(三)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

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在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问题,由于中等城市发展速度较慢,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中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而政府工作纷繁复杂,要切实保障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资金的及时和有效地投入实非易事。尤其在城市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要充分满足群众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实际需求,但靠政府的资金注入是远远不够的。从整体的布局上看,开发商的公共服务设施只是拘泥于开发区域的规划,而从城市整体的规划和人文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断层。从公共服务设施的长远发展来看,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问题也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三、解决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问题的对策

切实有效解决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建设中的问题的,对于推动和促进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统筹规划

要实现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有效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调度能力,将公共服务资源规划建设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有机协调起来,平衡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科学规划布局,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度空间预留,给经济社会发展下的未来公共服务需求留足建设和发展的空间。要根据地域特色和风俗民情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在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不居中,要注意明确考察当地群众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在规模结构上的科学性,特别是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超前性和资源利用的合理性。通过统筹规划实现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管理工作的加强,要侧重于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水平。

(二)提升精细化水平

有效提升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精细化水平,要完善配置原则,充分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开放性特点,探索基于生活圈理论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融入人性化和科学化理念,认真考虑群众的工作、生活中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要以便利性为基础,充分考虑到群众的生活习惯和生产要求,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精细化水平。

(三)创新融资和建设模式

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资金支持,要创新融资和建设模式,积极探索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的融资渠道,引领各方面的公益资金或个人资金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通过进一步明确投资、建设和产权体系,实现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府和企业资金的有效整合,有效完善规范高效的公共设施融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布局和统筹规划。

总之,在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建设和发展中,政府日益重视社会需求结构的发展变化,将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水平和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构建以人为本的服务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充分考虑到地域和群众的需求,逐步实现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和规划布局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篇3

一.现阶段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过程中存在矛盾的问题

城市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主要受益者是社区的百姓,但是就身边的规划现象可以看出,在公共设施配置上最重要的问题体现在资金不足上,政府想要建造更多的基础设施,但是却碍于囊中羞涩,不能够及时的播出款项,无法更好的贯彻落实到每一处社区,造成了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设施配备还与相关的规划、行政、制造商、运营商等多个部门关系密切,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各职能部门不能很好的达成协同一致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不让位于利益的矛盾态势[1]。

(二)城市发展方向不合理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把发展经济看成是首要目标,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共设施的服务质量。政府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在了房地产行业的项目上,原因在于利润高、收益大,却忽视了绿色经济为城市带来的不竭利益。政府往往过于注重城市的经济形象,却忽略了尾气燃烧带给城市环境的困惑以及拥挤的马路对人们出行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对于农村而言,土地开发呈现出无序状态,造成了部分地区土地资源匮乏的现状[2]。

(三)部分政府空谈城市规划的问题

随着经济制度的影响,被开发的地区往往没有体现出开发价值,而是为了凸显政府政绩,盲目的规划城市。在这种开发之下,就会出现由于不完善开发体系而导致的各种问题。除了这种现象之外,政府往往不能拿出有效地依据来证明开发场所为何设立在该处,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控也缺少相应的文件,没有针对调控提出相关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到出现问题之后便用应急手段解决,大大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效果,最终导致规划出现整体混乱的局面[3]。

二.传统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

相对于现在而言,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方面要窄的多,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具体依靠等级制度来实现对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比如要分为市区级、居住级以及周边级三个等级进行约束,市区级的服务设施配套相对比较完善,能够满足范围内的群众需求;居住级的服务设施与前者相比略有不足,不过基本上能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要求;周边级的服务设施不如前两者,部分设施的维护情况不够理想,无法满足居民生活要求[4]。

(二)公共服务设施存在问题

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各级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不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严重的影响了部分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国家的城市规划原则有出入。传统的公共服务依照等级进行分开处理,往往会在保持大局的前提条件下,忽略对于个人的服务,不能够广泛的应用到全民中去。除此之外,这种方式没有考虑到各个层次居民的需求,在分级之前没有系统的对当地情况进行了解,就草率的决定的分级目标,忽略了群众的实际感受。

三.针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转换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决策的眼光

对于之前的相关战略决策,要通过转换眼光的方式加强对于设施建设的扩大与细化,这种转变不仅可以保障之前相关服务的完善体系,还能在此基础上延伸各体系的分支,让体系能够更加深入到群众中去,让公共服务更具有弹性,可以把过量的、不需要的基础设施转移到有需求人群的身上,以达到供求平衡的目的。要达到上述目的,就要加强对各个区域的调研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百姓的声音,以百姓视角作为公共设施建设的出发点,真正做到为百姓谋福利。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出发,是新时期下城市控规编制中的重要出发点。

(二)对公共利益要引起高度重视

现阶段的公共服务环境容易受到经济的影响,据此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容易受到经济影响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医疗、教育、保健等等;另一方面是在经济的影响之下能够加快建设公共服务的项目,包括商业、制造业等等。为了提高公益类公共服务的条件和数量,保证其能够平稳的贯彻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应大力加强对于公益市场的构建工作,在经济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尽最大的可能发展公益服务设施。对于政府已经建立完善的传统类型设施,可以在传统的道路上平稳的走下去,尽量减少公益型基础设施中的不稳定因素。对于依靠经济为基础的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除了一些百姓必须的农业类服务设施之外,要在不影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缩减,保证为公益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留有一席之地。

结论:通过对控规编制过程的了解能够得出,要想真正实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效发展,就应该本着处处为百姓着想的原则拿出相应的控规举措,把控规计划落到实处,真真正正让老百姓尝到控规编制之后的甜头,才能达到政府高执行力的形象深入人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晓芳.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研究[D].重庆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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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逐渐成为百姓提升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途径。而构建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更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公共服务设施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形成不同的门类。

2.1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划分

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划分,可以分为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2按照经营性质划分

按照经营性质划分,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

2.3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及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及新版本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A),商业服务业设施(B),道路与交通设施(S),公用设施(U)4大类。

2.4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划分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独立占地位置不可调”、“独立占地位置可调”、“非独立占地”三类。

3 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总体水平偏低,长期以来政府重视的是可以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作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各项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由于政府在基础设施工程上的大量资金投入,造成了这些公共服务设施长期被放在次要的位置。我国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如下问题:

(1)供应主体呈现单一趋势

目前除了政府部门、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外,我国目前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存在严重的缺位现象。

(2)供给总量不足和社会需求旺盛

政府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仍然把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公共设施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上,而关系提高人民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上只解决了“有”和“无”的问题,多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没有达到城市平均标准,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3)资源共享程度不够

由于条块分割,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不同系统之间公共服务资源缺乏长期有效的共享机制,造成功能结构不合理、地区分布不均衡、资源配置效率低。

4 公共服务设施在城市规划层面上的分析

4.1总体规划层面

大目湾新城在总体规划层面,主要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来确定公共设施规划的对象,作为一个旅游新城,规划对旅游设施作了较多的分析和研究,规划主要确定公共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布局,对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并没有制定。

4.2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大目湾新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主要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结合地方规范中的要关规定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分布、项目等级、规模、服务半径及相应的建设要求,但引导控制的重点还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主要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5大类。

5.1设施分级

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分类,规划以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重点,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为补充,对各类设施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进行分级配置,最后,通过对设施的用地要求进行分类控制。

5. 2指标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确定主要参考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但基于大目湾新城为旅游度假型新城的定位,新城内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的确定不能机械套用相关标准,应从城市整体需求角度进行控制。例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中的行政办公设施、文化设施及教育科研设施指标的确定:

(1)行政办公设施

大目湾新城以旅游服务为主,主要安排一些片区级及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其用地指标与《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比较,比例偏低。

(2)文化设施

大目湾新城文化设施以“不老文化”、“海洋文化”、“渔文化”为主题,与大目湾新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形成丰富的文化设施,其设置的展示性文化设施较多,用地指标上较一般中等城市要高。

(3)教育科研设施

鉴于大目湾新城为小城镇兼旅游度假区,在人口测算时,人均指标较大,考虑到大目湾新城定位的特殊性,学校的千人指标将在宁波市的指标的基础上适当偏低。

大目湾新城幼儿园千人指标为28‰;小学千人指标为52‰,初中千人指标为32‰,普高千人指标为24‰。

5. 3规划内容

5. 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行政办公设施为公益型必设项目,为政府行政管理办公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由政府投资兴建;

(2)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浓郁地方特色的与海洋文博文化相适应的文化娱乐体系;

(3)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4)提升大目湾新城的体育文化氛围,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同时,增强城市品位,建设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全民化体育设施体系;

(5)建设全覆盖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体系。

5. 3.2商业服务业设施

基于海洋文博商务中心、养生休闲度假海湾的功能定位,大目湾新城布置大规模的高规格的商业、服务业、旅游度假、餐饮等设施。

片区级主要为生活配套设施,包括演艺中心、商务办公、综合商业、酒店、娱乐中心、百货公司、专卖店、餐饮、休闲街区等。

5. 3.3道路与交通设施

道路与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交通站场三大类。

合理地设置区域及内部公交线路以及公交站点,倡导“公交优先”的方式,将土地利用与公交系统紧密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城的交通压力。

5. 3.4公用设施

公用设施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环境设施和安全设施三大类。

结合区域资源特点,采用低碳理念及技术,以环境设施、综合交通、

水资源利用等为重点,构建便捷、高效、低碳的公用设施系统。

5.2.5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标准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

标准社区对应居住区规模,配置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为800~1000m,服务人口规模约2~3万人。

基层社区对应居住小区规模,配置社区站点,为基层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各类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为300~500m,服务人口规模约0.8~1万人左右。

6 小结

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仅是旅游产业基础性工程,也是向游客展示旅游品牌和形象重要窗口和载体。原有的基于城市分级体系下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已经在服务范围和设施配置数量和质量上暴露出了诸多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与内容显得龙为重要。文章结合大目湾新城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针对旅游度假型城市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进行了初步探索,为同等发展水平的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有效的经验。

参考文献:

[1] 郝春艳.县域中心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研究[D].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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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给方式逐渐向服务型和盈利型模式转变。原来政府和企业等单位所承担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来承接。因此,社区在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愈发重要。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如治安、卫生、公共场所、医疗保健、就业、住房、养老等)需求日益迫切。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发展社区公共服务的基础。

近年来,虽然我国已经加强了对小城市社区的建设,但从实施情况看,小城市社区建设在推进过程中比大、中城市难度更大。小城市观念更新、体制改革、社会变迁的速度都远远落后于大城市。无论是人们的身份性质,还是区域状况,都比城市社区有着更明显的复杂性和差异性。

【1】小城市社区发展滞后,已成为目前我国社区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1 社区相关概念及分类

1.1社区

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对所指社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及规模调整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本文所使用的城市社区的概念,亦即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中对城市社区的界定。而小城市社区就是指那些处于小城市、县城或城乡结合部的社区。

1.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便利社区居民生活、满足身心健康发展需要、方便社区管理而建设的相关硬件服务设施和软件服务设施【9】。

本文通过梳理和整合规范和文件【7】【8】中有关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结合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实际发展需求,选取以下设施作为研究对象。

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包括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图书室、社区科普站,青少年、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体育服务设施,指社区健身设施(社区休闲广场,健身器材,室内活动室等);社区医疗保健服务设施,主要有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教育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幼儿园;社区福利与保障(援助)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综合福利设施,含残疾人服务中心、社区心理咨询室、社区法律咨询室等;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包括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家政、就业指导、咨询等综合服务)、警务室;以及社区商业金融业服务设施。

2东平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及问卷调查

2.1典型社区的选取

通过对县城所有小区的分析,东平县城综合了商品房社区,单位型社区,村转居社区三类社区形式。

单位型社区依然是主要居住模式,由于社区建设年代较早,设施配置的标准较低,存在设施老化等一系列问题。例如建委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建设的早期开发小区型社区,多采用比较传统的规划布局手法,空间紧凑,人口密度较高,配套设施不全,如佛山小区。新建居住小区,建筑质量较好,社区服务设施配置较完善。村改居社区多位于配套基础差的城市边缘区。社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严重滞后与低效,居民构成以就地安置的拆迁户为主。

通过以上分析,分别选取了2个新建商品房社区、1个旧商品房社区、1个单位型社区和2个村转居社区作为调查点。 基本涵盖了所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2.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的问题

(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

配套层次单一

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以街坊级为主,缺乏居住小区级配套。

设施类型滞后

旧式居住小区仅有半数建有基本的配套设施,且存在规模偏小、设施落后等问题;新建居住小区虽然基本都建有配套设施,但其中多数是物业管理,并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服务。除了个别高档住宅区之外,所有的社区都缺乏文体设施,社区图书室、阅览室等几乎不存在,体育健身设施及场地的活动场地严重不足,社区医疗设施实质上均为个体私有,并非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

③建设标准偏低,存在质量问题

(2)原有标准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现行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层次的居民对于社区公共设施也提出了新要求,其中的部分内容难免会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缺乏

住房商品化导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侧重于营利性设施类型,公益性项目和经营型项目的建设程度差别大。社区福利设施、文化活动站等普遍缺乏,而以经营为目的的第三产业服务项目品种繁多。

(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有限

小城市的社区服务主要依赖政府的投入和推动,许多社区应配备的基础设施会迫于财政负担而缩水甚至取消。小城市资源配置有限,单位制社区和商品房社区的设施由于管理体制、营运成本等诸多原因无法资源共享。

2.4问卷调查概况

通过本次调研,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小城市社区居民属性的群体特点,分析居民对设施的群体需求偏向;

居民对社区管理和社区生活的认知,分析居民对社区生活的需求程度。

(3) 小城市社区居民属性的差异性,分析不同群体所需求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层次的侧重情况、对配套设施的依赖程度,以及利用周边城市设施的情况;

(4) 小城市社区类型差异性,分析不同社区对设施的需求差异。

调查问卷包含两部分:

(1)居民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职业、家庭收人消费、家庭结构等,结合政府资料作为影响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基本人口特征考虑;

(2)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偏好,需求及评价,作为居民需求的基本特征加以分析。

3影响小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差异的因素分析

3.1居民结构

3.1.1居民年龄结构

社区居民年龄结构变化较大,不同年龄段的居民由于受身体状况、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有着不同的需求。老年人增多的趋势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影响较大,对其依赖程度最高。需要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和心理咨询等托老服务。而中青年人群对社区生活的依赖性较弱。

3.1.2居民阶层结构

篇6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4003507

一、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界定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简称“两个设施”)是城镇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按照功能和形态的差异,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工程性基础设施一般是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社会福利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服务的设施,主要包括加强和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的设施等。如表1所示。

二、城镇“两个设施”建设仍然面临巨大发展压力

从纵向来看,城镇“两个设施”的投资建设有了较快的增长,但是按照国际标准,对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可以比较出明显差距。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各国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部分)投资一般占GDP的3%―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0%―15%。联合国社会发展部推荐发展中国家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50%―100%。2009年我国城镇基础设施投资额为10 642亿元,占当年GDP的31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7%,占全年房地产开发的293%,尚未达到联合国推荐的标准。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适应不了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城镇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影响了城镇综合服务功能的完善。首先,城镇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不足。大运量公交系统、公交场地建设,公交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公交专用道建设不足,城镇交通拥堵严重。其次,城镇污水与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城镇生活垃圾集中的收集、清运、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能力仍然明显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城镇环境保护的功能需求。再次,城镇供水、排水设施严重不足。在全国600多座建制市中,有近400座城镇缺水,其中缺水严重的城镇达130多个,全国城镇每年缺水60亿立方米。最后,城镇民用燃气水平低,能源结构不合理。居民使用液化气,燃料气化普及率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由此造成的燃料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严重。

2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不了社会民生的要求

伴随我国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城镇卫生、教育、养老、住房、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等设施发展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覆盖不足。我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镇、大医院,中小城镇医疗资源严重短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站或卫生室)更是不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其次,城镇教育服务设施短缺。城镇中小学原本不足的教育资源不适应持续增加的农民子女就读的需要,不少城镇只能采取挤占学校功能用房、增大班级名额等应急性办法扩大学校容量。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容量不足、供需矛盾凸显,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最后,城镇保障住房严重不足。在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已解决的住房困难户仅占7%左右;在全国已开展廉租住房的城镇,其覆盖率仅有1%。大量农民进城的保障房需求更是无法满足。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城镇中心职能和多功能作用的发挥。

三、城镇“两个设施”投融资体制需要重新构造

1“谁来投资”――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单一,职责不清

由于各级政府在城镇“两个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职责分工不尽合理,“过度依靠地方财政和市场化的融资渠道解决”[1],这使得财政实力薄弱、征税权力和征税面小、融资权限小、可支配财力不足的城镇级政府承担了主要投资建设的职责,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职责分担不足。据统计,1994―2005年期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2%,地方各级政府平均为48%,而同期中央所承担的事权平均在30%左右,地方则达到70%左右。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为501%,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22%。由于地方政府投资盘子过大,财政支出范围过宽,必然挤占最需要支持的社会事业发展的投资需求,造成公益性教文卫的资金供求缺口不断扩大。为了弥补财政性建设资金的不足,很多城镇政府过度负债,造成城镇“两个设施”尤其是公益性设施建设的巨大投资缺口。同时,大量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与外资)受制于形形的行政壁垒而难以进入,城镇“两个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尚未真正形成[2]。

2“钱从哪来”――融资结构不合理,来源渠道狭窄

城镇“两个设施”建设具有投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运营成本(建成维护和维修费用等)高、资金回收慢等特点,需要稳定的、长期的、低成本的投资来源渠道相匹配。然而,目前城镇“两个设施”主要依靠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持续的土地经营与中短期的银行贷款三个渠道来筹措建设资金,缺乏多样化、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很难在资金市场上筹措到匹配资金,蕴含了相当的融资风险,无法持续性地保障建设资金的来源。狭窄而单一的融资渠道使得建设项目的资金链很容易断裂,不适应城镇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将一些不产生收入流量、难以采取市场化运作、完全应该依赖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非经营性项目和纯公益性项目推向市场,消除依赖银行贷款等途径维持建设与运营,资本金与融资能力欠缺,供给能力不足等体制弊端。近年来,城镇基础设施投资中,来自中央财政、外资、自筹资金的部分所占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而来自地方财政、国内贷款的资金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如表2所示。

3“钱如何用”――政企事界限不清,项目资金低效运行

从整体上,城镇“两个设施”主要靠“各城镇政府及由其授权的国有企事业机构以垄断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4],存在政企事投资界限不分,不同性质项目(经营性、准公益性、公益性)捆绑运行,投资运营的责权利难以统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内部的资产收益率低下、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权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以及政企不分等问题,使得城镇“两个设施”建设仍然面临投资大、成本高、效益低的体制性弊端。因此,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形成多元投融资主体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创新投资方式,提高投资效益。

四、创新城镇“两个设施”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提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为出发点,以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和提高综合发展质量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为目标,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在各类投融资主体之间形成合理分工。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土地融资与其他融资、政府投资和民间资金之间的合理搭配、相互协调,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融资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城镇“两个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新制度框架如表3所示。

1公益性设施投融资体制设计

城镇公益性设施项目是指无收费机制、无资金流入的项目,包括城镇敞开式道路、城镇绿化、城镇照明、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设施建设,理应由政府部门完全负责,实施政府保障型的投融资体制。城镇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的内容与特征如表4所示。

(1)实施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合理分工、合理负担的公共财政投资体制。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投资分工与协作关系,克服基层政府失灵,提高整个政府部门的融资能力的均衡性,保障基层政府有足够的履行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投资能力。在保持城镇政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的同时,适当上移中央与省政府的部分“两个设施”投资职能。需要打破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过多承担“两个设施”建设的格局,加大高层政府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公路、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基层文化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方面,应当加大高层政府的投资力度。如表5所示。

(2)拓展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财政渠道。加大中央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整合各类财政性投资支出,适度提高土地收入,国有资产收租分红收入、矿产资源收入、收费收入资产变现等补充公益性设施投资的资金,建立财政公益性设施投资基金。尝试运用发行政府公益性设施建设债券等金融手段筹集建设资金[5],建立鼓励发达地区、国内外企事业、社会团体无偿捐献、捐建各种公益性设施的机制,提高公共财政投资保障能力。

(3)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交通、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并不意味着此类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都需要政府部门独自承担。要打破行政垄断,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改变传统的投资配置方式,通过招投标、代建制、合同制等新型的投资方式,强化责任约束,提高公益性设施的投资运营质量与效率。

(4)支持社会资金捐建公益性设施。参照国际惯例,通过提高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比例等办法,大力拓宽民间资金捐建各类社会公益事业的途径,可以鼓励国内外大企业、民间基金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捐资给政府兴建各类公益性项目,也可以民间基金会等名义直接出资兴办公共教育、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益性设施,形成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捐建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

2准公益性设施项目投融资制度设计

准公益性设施主要涉及基础设施、能源、交通邮电运输业、地质勘探业、基础研究、基础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以及高等教育、医疗服务等社会事业。准公益性领域不同于一般竞争性领域与公益性领域,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具有承担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与一定的经营性,是由政府定价且不足以补偿成本的建设项目,属于市场失效或低效的部分,市场主体运行的结果将不可避免地形成资金供给的缺口。因此,对于政府包不下来、市场主体又不愿单独供给、收益不足以补偿成本的准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来说,应当创造条件,发挥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合力作用,形成多层次的公私伙伴关系。弥补政府与国有资本投资的不足,从而扩大社会事业的资金来源。如表6所示。

(1)政府资助公共工程,带动社会资金跟进投资。许多具有较高社会效益和一定经济效益的准公益性项目,社会资金往往不愿或不敢单独介入,仍然需要以政府投资给予大力支持。然而,财政支持最大的效应不是填平补齐建设资金的缺口,而是通过先期投资、财政补助、资本金注入、信贷贴息、偿还应急债务等项手段,弥补建设项目现金流量不足与还贷能力缺陷,“提高投资项目财务生存能力”[6],以较少财政资金,带动更大社会资金投入。也就是说,财政可以通过先导性投资,为社会投资奠定基础或开辟道路,消除社会资本的投资障碍,分担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从而带动社会资本更大程度的投资跟进,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投融资放大效应。

(2)创造条件发行市政收益债券。城镇基础设施收益债券与特定项目收益还债挂钩,具有信用等级高、融资成本低、资金来源稳定、融资期限长、流动性高、强化债务约束,优化项目融资结构等优势,可以作为未来准公益性项目主要的融资工具。在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市场约束、风险分担机制和提高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扩大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建设债券的范围,扩大准公益性建设项目直接融资规模。

(3)改革与完善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是指在政府一定财政资金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地贯彻执行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对于有一定的财务收益但又不能完全实现成本回收的诸如公共交通、城镇排水管网、供气管网、非营利性医院等准公益性的项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按照多主体风险共担原则,政府应配合运用财政贴息、发行隐含财政担保的政策性金融债券、投融资收益补偿与应急偿债、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机制,以保障项目收益与还款来源,从而保障金融资产安全与稳定的金融支持。

(4)大力发展非盈利性基金会。对于政府包不下来,市场主体又不愿单独供给、社会急需的准公益性设施项目,可以通过非营利性基金会,构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筹资平台扩大投资来源。按照2004年民政部颁发的《国家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即非营利性基金会。非营利性基金会可以是面向社会、企业、老百姓广泛募捐的公募基金会,也可以是个人、企业以自己名义设立、基金来源于特定个人或组织捐赠的非公募基金会。非营利性基金会可以为了使基金保值、增值而开展经营活动,但收益目的是通过合理使用来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与准公益性事业,谋求社会公共福利的增加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因此,大力发展非营利性基金会,可以为城镇教育、住房、医院、社会福利院、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大投资来源。

(5)有条件出让“有偿供给权”,扩大民间经营权投资。所谓“有偿供给”是指地铁、污水处理、公立医院等公共服务部门的经营者在经营相应设施时,可以合法地向设施或服务的享用者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或服务费的行为。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这种“有偿供给权”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在自身缺乏建设与运营资金的情况下,公共部门可以把这种权力有条件地让渡给民间资本,使其依法获得投资收益和收取服务费用。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政府转让“有偿供给权”可以通过公私合营、国有民营、国有民办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在管理权上全面介入社会事业投资、建设和营运,形成管理权层面上的公私伙伴关系,分解公共部门的投资经营的负担。此外,有偿供给权还可以成为申请银行贷款的抵押品,获得金融资源的支持。当然,有偿供给权的转让必须通过充分竞争的方式获得。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引入最好的管理者,不仅缓解公共资源的不足,而且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3创新经营性设施项目资金多元化供给模式

与公益性设施项目和准公益性设施项目不同的是,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就是投资的社会效益(即外部性)较弱,经济效益最强,因而投资主体主要由企业来担任。但由于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或效益外溢,也需要政府投资支持。但政府投入财政资源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如表7所示。

(1)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场的不断开放,价格和收费制度进一步改革,从优化国有资产战略性布局的全局出发,应当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多种途径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7]。对于职业教育、教育培训、营利性医院、商业文化体育、商业性养(托)老服务、疗养院等具有经营性质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来说,考虑到其具有市场需求大、个性差异大等特点,应当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形成优质服务。

(2)大力发展经营性设施产业化投资基金。从发展前景来看,在政府支持下,可以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制水、污水处理、燃气制储、热力生产、文化、体育、医疗等经营性设施的产业化投资基金。 以教育产业基金为例,厉以宁提出可以通过自捐的、借的、群众集资、个人投资、国家发行教育债券和校办企业上市等融资渠道建立教育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向社会(开始时可以面向机构投资主体私募,条件成熟时转为公开募集)发行基金股份,设立社会发展基金公司,吸纳分散的社会资金,为城市“两个设施”建设提供资本支持。还可以由中央和有关地方政府各自出资,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股,设立投资基金,对于文化、体育、医疗企业创业开发与运营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以加快产业化、规模化的进程。

(3)开展现代金融信贷服务。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实施注资信用担保机构,适当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对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贷款项目资本金足额合法、贷款项目预期效益好、项目收益与还款来源有保障的经营性项目,扩大中长期开发性贷款。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4)积极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投资实力强、主营业绩突出、信用等级高、项目预期效益好、还本付息有保障的制水、燃气制储、热力生产、污水处理、城镇废弃物收集和清运、高速公路、港口等经营性设施项目企业通过发行品种多样、功能齐全、利率灵活、中长期为主的高收益公司债券来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扩大多层次股权融资。对于回报性良好、投资量大、融资期限长的城镇交通、电力、水务等城镇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说,可以通过股份化改造转制成为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招募资金进行投资。

五、结 论

本文分析了“两个设施”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提出分主体、分渠道、分方式构造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多元化资金供给的投资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1城镇“两个设施”建设投资体制

推进分类改革,打造政府主导、市场主导与公私合作的投资体制,拓宽资金供给的体制空间。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合理分工、合理负担的公共财政投资体制;准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政府与社会力量分工合作的混合型投资体制;经营性设施项目实施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化投资体制。

2城镇“两个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

构造财政、金融、民间资本三大基本资金供给渠道,实现多种融资工具的合理搭配、优化组合、相互协调,拓宽资金供给的政策空间。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财政保障+财政信用+社会捐助”的融资模式;准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财政支持+政策性金融+公私合作”的融资模式;经营性项目实施“财政引导+金融创新+民营化机制”的融资模式。

3城镇“两个设施”建设的投资方式

引入竞争机制与民营化机制,提高城镇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供给的合作空间。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政府投资―招标代建制、管理合同代建”等投资方式;准公益性设施项目实行“远期购买协议、设施使用协议型、承包制”等投资方式;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和股份化等投资方式。

参考文献:

[1] 王铁军.中国地方政府融资22种模式[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58

[2] 丁向阳.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23-2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09)[R]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4] 沙安文,沈春丽.地方政府与地方财政建设[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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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分析

近几年,我国许多大中城市都在改造提升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如2008年2月,昆明提出用五年时间改造提升完成主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经过两年多的运作,西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大部分片区确定了意向投资人,完成了教育、医疗卫生、环卫等布局布点规划编制工作,拆迁、征地及回迁安置房建设等工作也在逐步推进。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项目的开工建设,其后续的相关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特别是城中村改造后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其是否能够较好的开发运营成为了衡量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

西山区城中村改造绝大部分都已确定了投资意向人,涉及投资意向人40多家。从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看,有相当部分片区的专项规划已通过审批,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如房屋入户测绘,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有的项目已开始进行拆迁,有的项目拆迁工作已进入尾声,还有部分项目完成土地交易,开始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但也存在部分片区正在进行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从回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看,只有部分片区启动了回迁安置房建设,绝大部分计划在2010年底或2011年初启动回迁安置房建设。从目前来看进展比较快的项目是为13号片区的北地块、20号片区的一期、30号片区的一期和32号片区,其中规模比较大的是30号片区一期的南亚风情第壹城。但基本都处在主体已完成建设,封顶断水、外围进行绿化施工或装修阶段,业主还未入住,所以其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运营,如生鲜超市或幼儿园等都还处于零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普遍存在开发成本普遍太高,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加上公共服务设施的非营利性,很难吸引非政府资本介入开发运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而对于现已运作的一些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而言,经过笔者的调研发现,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一)规划管理思路的影响。

由于长期受旧规划管理思路的影响,加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商品化开发如此迅猛,以至于规划管理的思路还没有适应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环境。规划管理思路没有随着管理环境的变化而做出适时的调整,是造成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合理的原因之一。原先旧的规划思路是按照配套建设指标将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小区,由各开发商分散建设,这种规划管理思路造成了建设不成规模、管理经营分散、核心项目较难保证相应建设规模的现状。

  (二)开发管理模式不合理。

现行的开发管理模式上,实行的是“谁开发,谁配套”的运作模式,这样就导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分散,规模较小的现象,未能带动城市功能的有效聚合和发展。所谓“谁开发、谁配套、谁建设”的配套模式,其实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摊派指令的作法,忽略了不同性质产品的供给特点以及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内在的利益差别,因此就会产生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现行居住区投资开发模式是由各开发商投资开发住宅和与之相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现实开发过程中,一个居住区往往由若干个开发商共同开发,各开发商对自己所要承担的配套内容原则上没有异议,事实上不同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不一样的,其中有一些属于非盈利性的建设项目。显然,大家都会倾向于回报率高的项目先开发,而滞后开发建设非盈利性项目,所以这种分散投资开发模式必然会导致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合理。

  (三)开发商的综合开发意识不强。

由于受到房地产开发的资金约束,客观上会使开发商不自觉地形成“重住宅楼开发,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发;重住宅楼单体设计,轻小区环境和景观设计”的开发定式,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均存在综合开发意识不强的现象。

  (四)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

现行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指标是在20年前就制定的,指标中好多配套内容现在已出现变化,而且配套建设规模也不再适应现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年龄结构。还有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收取和管理办法也不明确,不同地区管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府主管部门也不一致等等。

三、切实可行的公共服务设施开发运营模式选择。

在公共设施开发运营的模式上,既能适应盈利性公共设施满足市场机制的运作方式,同时又保证公益性的公共设施的落实,就需要提出新的公共设施配套模式。要打破现行的开发管理模式上实行的“谁开发,谁配套”的运作模式,并且将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结合在一起。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模式选择:

(一)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融资代建制。

是借鉴BOT/ PFI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实践经验,将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项目融资和代建制联系起来,构建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成套的模式框架。首先,项目公司从政府处获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的特许经营权,承担从筹资、建设、经营的项目全寿命周期任务;其次,项目公司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实施内容交于工程(管理)公司管理、建设和运营。所确定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公司、工程公司、 运营公司等都是通过竞争获得合同,且有完整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通过综合开发实行村民投资参股经营。

城中村可以尝试撤消村委会,组成股份公司, 将村中村农民变为公司股东,按《公司法》经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新形势下探索投资参股经营投入方式,为城中村经营的结构调整、农民的增收创造条件,增强农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具体做法可以参照三种模式来做:

1、在政府指导下,由村股份公司独立承担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村股份公司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获利丰厚,开发积极性高;由于其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村民的积极性较高,利于相关工作的进行。但是这种模式对村股份公司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及经营管理等都是一个考验,以现在村股份公司的实力较难保证,相应的会带来整个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下降。另一方面,由村股份公司承担全部开发过程,难以实现设施运作的最大价值,由此产生居民对村股份公司的信任度不够,较难接受村股份公司的独立承担。

2、由政府和村股份公司共同组建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运营公司,可通过相互控股,共同经营的方式来完成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前期工程。当前期开发完毕时,通过招标的方式,由运营商完成后期的配套和运营。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政府监控力较大,政府、运营商和业主三方之间可以实现共赢。政府可以利用公司经验及经营管理能力,控制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运营质量,增强居民回迁后生活的便利性。改造前期工作完成后,运营商介入到配套和运营工作中,并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和运营。此时如引入知名的运营商,可借助其品牌,技术力量、丰富的地产开发经验,提升片区档次和形象,获取物业的最大综合价值。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润城”,就准备与昆明市的名校合作,以提升整个居住区的品牌价值。

3、在政府指导下,开发运营商与村股份公司共同组建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运营公司,负责城中村改造后,公共服务设施的前期开发建设和后期运营等所有工作。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开发运营商的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强,参与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运营有利于保证整个片区的开发档次与品质。村股份公司参与开发运营工作,也有获利的机会,所以开发的积极性也较高,村股份公司代表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利益统一有利于开展工作。开发运营商与村股份公司共同承担可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保证开发运营工作的进行,同时对于今后的运营也较为便利。但是在运作中要注意开发运营商的较大股权,掌握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运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以保证项目的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发。

(三)PFI (私人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私人主动融资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从接受服务方来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结合城中村改造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实际,可以考虑在此架构下设立PFI项目促进中心,在有关PFI项目的论证、评价、融资、保险、经验交流等方面向政府和民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在推行PFI模式的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民间资本的实力,灵活地选择运作模式和运作流程。公共服务设施包含的项目种类繁多,有大型的超市、医院或学校,又有规模较小的服务性项目,不同的项目对开发运营商的运营能力以及资金要求各不相同。因此,在运作方式和流程方面应符合项目特点以及回迁居民的生活要求,相对灵活,不宜太过统一。

(四)分阶段的建设时序控制。

建设利用时序应与其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开发策略模式作为发展模式,其首要原则是符合政府开发规划的调控要求和市场需求,使有限资源提供和建设时序符合最佳的发展途径。

第一阶段,在规划信息的利好促使下,先期开发建设临近主城的部分中密度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先期开发临近主城的住宅片区,利用主城边缘区的配套设施的便利,满足开发前期的需求,同时相应的建设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新型公共配套设施,为后续的建设发展提供一定的基础条件。如西山区的南亚风情第壹城项目,虽然建设还未完工,但其配套的如大型商场、电影院等设施的宣传,已使该项目成为周围片区的地标性项目。

第二阶段,利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契机,完善其主导功能片区的周边多功能服务设施的开发。合理配置一定规模的中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共同支撑主导功能区的活力和人气需求,塑造全新的新型居住区形象。

第三阶段,可持续地发展其他区域的服务设施配套。利用前期开发所带来的优势进一步吸引其他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以满足小区域内回迁居民的生活需要。并且提升了城市整体的品质和形象。

“城中村”改造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如何统一规划、开发和运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文化、绿地、休闲娱乐、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事业和生活服务设施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改善民生的重大“民心工程”,也有利于高起点规划不同的业态分布,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江,刘博敏,市场经济下城市住区公共设施配套的新思路,江苏建筑,[J],2006,08

[2]侯祥朝,基于BOT/ PFI的公共工程项目融资代建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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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温江位于成都市中心区正西16公里处,辖柳城、公平、涌泉、天府等4个街办以及永宁、万春、金马、永盛、和盛、寿安等6个镇,现状总人口为45.7万人,辖区面积277.6平方公里。

成都将建设成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2010年编制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开创性地提出“九化”理念,作为指导成都规划建设的总要求,“九化”导则提出的建设集约化、功能复合化、空间人性化、配套标准化等要求对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温江区为成都市4大新型卫星城之一,生态条件优越,作为“西部新城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应将高端现代服务业与宜居功能有机融合,而公共服务设施是宜居的基础,对于温江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在未来成都大都市发展中,温江作为新型卫星城,肩负着城市人口、产业和职能的转移,以及自身功能完善的重大战略使命。因此,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不能仅仅拘泥于现状城市和社会发展水平,而应以未来新城职能的完善为导向,重新考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规划布局。

二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确定

(一)概念界定

1.卫星城

卫星城的一般性定义为:现代卫星城市就是地处大都市周边,同大都市的中心城市有一定的距离,具有一定数量的人口规模,并且同大都市中心城区有着密切联系的城市。

2.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由以政府为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是公众共同享用的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可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邮电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为市民提供了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和服务,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关系到公众享有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到居民的切身生活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性质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相关标准分析

我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以城市公共设施的配套标准及其各项指标作为依据,目前指导公共设施规划的规范主要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CBJ137一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一93)、以及《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一93)。另外,2010年成都市颁布了《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按照“功能齐备、标准完善、集约复合、品质提升、建设同步”目标分类明确了以5万人、1―1.5万人为服务对象的居住区、基层社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项目设置及功能要求、建筑规模。这些都为温江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提供了依据参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项目和建设指标可根据用地的组织结构类型和周边的设施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整、叠建,但不能低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建项目和千人总指标,当规划用地内的人口规模介于两级之间时,在配建下一级配套设施项目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增加的人口规模及周边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设施内容并增加相关指标。

2.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指引

(1)公建配套设施分级

大区级:大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以本地区约20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服务于由自然地理边界和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功能相对完整的区域。大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中心宜设置购物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活动广场等设施。

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以一个居住区约5万人为服务对象,宜集中设置(除少数设施外),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形成中心,为居民提供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

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以一个社区约1-1.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宜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

(2)地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地区级公共设施保证实现居民在步行30分钟、自行车10分钟、机动车5分钟内可达,用地规模控制在21~25公顷,与地区公共绿地广场共同形成综合的地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三)温江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设定

1.标准设定原则

统一性原则: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及标准,按照此标准对各组团现有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调整

均衡性原则:按照均衡性原则,结合温江区规划人口分布,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

集成集约原则:引导公建配套设施集中集约建设,功能复合集成,形成有特色、有活力、易识别的中心场所,方便居民使用,并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规划控制、实施和管理。

2.标准的设定

根据温江的现状规划水平,在以上原则下,结合国家标准、成都市规划标准以及温江区已有的专项规划,提出了同一级别和不同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1)同一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同一级别公共设施应通过规划预留中心用地的方式进行布局,形成各级集中的中心。鼓励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设施集中组合设置。如行政管理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可集中采用叠建的方式。

功能相对独立或有特殊布局要求的设施可相邻设置或独立设置。如教育设施、运动场、派出所、公交战场等需要独立设置。

(2)不同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不同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设定了温江特有的“区级-居住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配套设施标准。区级公共设施是指以温江区整个城区为服务对象的公共设施,服务于由自然地理边界和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功能相对完整的区域,服务半径一般为1500――2000米,人口规模约为20万人。居住区级是以居住片区的中心为核心,服务半径一般为800――1000米,人口规模约为5――8万人。基层社区级主要以一个社区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服务半径一般为350――500米,人口规模约为1――1.5万人。各级设施对应设置项目见下表:

三、温江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同一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温江区分区规划确定城市形成“两心一轴”格局,“两心”是指旧城中心和新城中心;“一轴”是指光华大道――柳城大道为城市发展主轴线。根据温江作为大城市的同一级别公共设施标准,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结合“两心”设置了旧城中心和新城市中心两个集中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温江区由单中心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向多中心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中心的转变。

旧城中心是以商业和文教为主要功能和服务方式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着重解决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问题;而新城中心是以行政、文化和体育为主要功能,以叠建的方式进行集中组合设置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新城中心与原来旧城中心的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互补,扩大了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和服务种类,也提升了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

(二)不同级别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体系配置与布局

根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结合温江区各个居住片区的人口容量和服务半径等,配置模式采取了分层分异、综合开发的模式,设置了三个配套等级:区级、居住区级与基层社区级。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主要有两个公共服务设施中心:旧城文教商业文教中心和新城行政文体中心,主要服务于温江整个城区;居住区级中心除老城区组团之外,规划共形成新居住区级中心28处,平均5.5―― 5.6万人一处。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别布局在各个居住片区,其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半径为350――500米。

四、结论

在往新型卫星城转变的过程中,温江选取区级――居住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分级配建,并优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从数量、种类、设规模等各个方面都得到较大提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体系,为把温江建成“宜人成都”中最具魅力的都市品质新区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周岚,叶斌,徐明尧.探索住区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新思路――《南京城市新建地区配套公共设施规划指引》介绍.城市规划,2006(4)

[3] 成都市规划局,《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2010

[4] 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试行),2010

[5] 陈力松.从几个转变看城市公共设施的发展与规划.福建建筑,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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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取得的成绩

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我省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发展势头良好。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据统计,全省70%以上的城镇社区、63%的行政村建成了公共体育设施,更多的人享受到了体育设施的服务。投资力度也在不断增加。据调查,2014年我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投资是8000万,而2015年的经费就达到了1.6亿元,与2014年相比足足增加了一倍。而这8000万中,有1100万元用在帮助农村安装健身器材上,有1050万元用在城镇社区实施体育示范工程上。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的加强,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目前我省已经设立了秦皇岛崇礼滑雪产业基地和廊坊夏垫佳美产业园两个省级重点产业。此外,还新增了15个环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圈的户外活动基地,使全省此类基地数量达到89个。

2河北省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

2.1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不能满足人们需求

首先,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数量严重不足。虽然,近年来我省加强了对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投资力度。但是,我省人口基数较大,涉及到人均拥有的体育场地面积时就显得微不足道。通过调查,我省人均享有的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4平方米,还不能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国家人均享有的体育场地面积为1.46平方米)。而且这与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的到2020年达到人均1.8平方米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其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质量不高。据调查显示:河北省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场地的受损率在60%以上,半年之内进行维修的城市占75%,农村占35%。这主要是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不严所致。

2.2城乡之间、各地域之间公共体育设施分配不均衡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我省加强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公共体育设施的分配无论是在数量上和类型上都不平衡。据调查,从总体上看石家庄、唐山、保定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公共体育设施水平高于衡水、邢台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而各地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和类型都远远少于城市,尤其是一些农村,许多老百姓享有的公共体育设施几乎只有简单的健身路径。他们只能在田间地头或街道两旁靠徒步走或广场舞来进行健身。

2.3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利用率较低

自从国家开始实施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以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分期分批安装了各种健身设施。这些健身路径也成了公共体育设施的主体。这些设备的种类较多、健身的效果也较好,但是其单项设备数量较少。一套设备中每项器材只能供一至两人使用,由于人们的健身时间基本相同,这就导致一些基本健身设施(如健步器、滚筒跑步机等)由于健身器材数量少,不够用。而一些需要技巧或一定力量的健身器材(如天梯、单双杠等)无人使用或较少人使用。通过调查发现:有近一半的健身器材存在“偶尔使用”或“几乎不用”的情况。健身设施长时间过度使用或长时间闲置都会影响其使用寿命。再加上受损的设备没能得到及时的维修,从而导致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利用率较低。

3加强河北省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的对策

3.1政府继续加大对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并建立完善的政策指导体系

首先,政府要继续加大资金支持,这是加快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健康发展的有利保证。其次,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3.2政府尽快建立完善的政策指导体系

第一,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在建设过程中要真正考虑城乡居民的需求,尽量满足各类人群的需要,避免出现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第二,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把各级部门的政绩考评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数量、质量挂钩,以促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快速发展。

3.3以市场发展为导向,拓宽发展思路,形成多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深入,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建设仅仅靠政府经营的管理方式以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场馆经营模式,以促进市场化的进程。目前我省大量的公共体育场馆只用于群众健身或一些公益性的比赛,这不但造成了场馆的严重浪费,而且使这些场馆的经济效益也甚微,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在经济市场化的今天,要加强对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多渠道经营,不断促进体育设施的市场化进程。

3.4提高场馆利用率,满足大众需求

第一,加快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资源对外开放的步伐,实现社会资源共享。这是解决城乡公共体育设施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的便捷之路。

第二,不断丰富公共体育设施的种类建设,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型人群的需求。真正实现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文献:

[1]刘超,李国,赵一平.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 2012(3).

[2]温一帆.惠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调查研究[J].惠州学院学报,2013(3).

[3]藏威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体育公共服务现状分析[J].当代体育科技,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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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信息化程度不高,智慧城市需进一步发展。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是我国智慧型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各地智慧型城市建设步伐逐步提高,但是就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信息网络建设参差不齐,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尚未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也未建立。

(三)社会公共服务人才总量缺乏,质量不高。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人力资源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和配置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社会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方面,虽然有不少地方组织和公益性组织做了诸多工作,但是整体上人才培养意识还比较单薄。

(四)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亟待制度创新。首先,政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中“选择偏好”依然严重。其次,社会组织自身参与动力不足。第三,社会资金介入不足。当前,我国城市公共服务的运营资金主要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企业和个人参与较少,这一方面导致了城市公共服务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运行效率。

二、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统筹管理和政策衔接的制度设计与创新

(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治理。城乡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繁荣”,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对接制度。可以采取建立“个人社会公共服务账号”和“全国性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两者相结合,突出个人在所在区域的贡献程度、发展特征以及地区对相应人才的吸引,废除地域之间的限制,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实现;二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区域之间由于发展程度的不同,社会公共服务的标准也有所差别,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方面,可以建立相应的“政府补助基金”,缓解由于区域差异所带来的不同待遇。三是打造社会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治理平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在城乡之间进行社会公共服务的统筹规划和布局。四是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消除户籍决定身份等级的功能,对户籍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彻底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公平的享受各项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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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是培养大学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它在高等学校的教育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尤其在工科教育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英国和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分别开展以工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教育改革,以改变以往的通才教育模式。近10多年来,围绕高职院校新的发展环境和对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的目标,我国高校极为重视实践教学,相继成立各种“工程中心”,开始工程教育实践教学改革探索。这些迅速发展的工程中心是顺应国际高等工程教育回归工程趋势和培养现代工程师的客观需要,在原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建设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目前,这些院校的“工程中心”改革主要围绕实践教学基层与顶层体系设计、实训室硬件平台深度与广度建设以及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几个层次开展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绩。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为发展契机,加大对实践教学改革的力度,启动工程中心建设,在各二级学院组建多种类型的“工程中心”。我校交通与环境学院是这类“工程中心”建设的首发单位,目前已开展为期二年的建设,逐步建立起集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多学科专业的“公共服务型”教学服务机构。

1、“工程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国内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尚属初步阶段,许多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缺乏意识,未能有效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长远利益和价值,加之国家缺乏相应的用人法律及政策,往往因为短期经济效益以及存在对学生实习安全隐患的考虑,对高校实习生拒之门外。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工程中心”类实践教学部门的建设营运而生,弥补实践教学在高校发展中的短板。目前,很多高校都设有“工程训练中心”、“工程设计中心”、“工程试验中心”等相关实践教学部门,旨在营造现代技术实践训练环境,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从各高校的“工程中心”的教学成果来看,各学校的课程特色以及创新点比较雷同,缺乏系统理论指导,许多实践教学内容仍然以传统实践实习为主,不能体现现代工业技术的基本要素,未能有效的吸收和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成果;许多高校的“工程中心”的训练载体设计与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缺乏时代性和前瞻性;大多数高校的“工程中心”建设,以专业类群为出发点,对于多学科交叉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研究较少,实训室功能建设缺乏集约化规划,影响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效率。此外,高校实践教师队伍的建设缺少重视,往往是教研室专职教师来兼职担任,并未形成相应的管理条例和程序,管理部门不明晰,激励政策不明确,导致管理举步维艰。加之兼职实训教师在实践教学中也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实训设计、实训设备、学生安全管理缺少意识和责任感,致使学生实训沦落为课堂实验的重复操作,造成实训教学资源浪费,不能满足创新型、综合应用型素质人才培养的目标。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中心”自创建以来,在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然而从定位、运行效果和评价来考量,还存在不足。以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为例,该部门在组建过程中受到校领导、院领导的支持,在形态意识上得到较高的定位,然而从实际的运营情况来看,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已然沦落为实训室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往往体现在实训室日常管理、设备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对于发挥实践教学的设计、实训室的建设、校企合作、科研服务、社会服务等职能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交通与环境学院是新建设的学院,以交通类专业和建筑环境类专业整合而成,专业互通性低,加之经历新校搬迁和招生规模的扩大,实训室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各专业现有的实训室场地日益局促、设备老化,实践教学效果欠佳。

随着我校骨干校建设的推进,学校对大学生实践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设计要充分考虑多学科交叉的背景,必须从行政职能划分,部门定位,人员组织建设、平台打造、制度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为我校培养创新型、综合型的实践教学队伍、实践教学人才等方面发挥作用。

2、“工程中心”建设思路

根据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组建目标及研究的内容,将“工程中心”平台建设分为实训教学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实践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四大板块,具体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组织框架图

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主要围绕基础实训教学、专业综合实训教学、创新实

训教学内容开展。实践建设平台,旨在打造校企合作、科学研究、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四大职能,最终服务于城轨、汽车、建筑以及环境等专业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组建由专职实训教师、校内兼职实训教师(专业老师)、企业专家和实训教学助理(专业学生)组成的队伍。“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机制,重点进行管理制度、文化制度的建设。

“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实践教学设计、服务、管理。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

建设是重点,实践教学平台、师资队伍建设以及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均围绕实训教学课程体系服务。“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调动实训教学成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互动、开放的实训环境。

3、“工程中心”建设实践探索

(1)实践教学课程建设

项目建设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为主轴,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均参与服务。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校企合作、科学研究、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项目,致力于打造新型的实训项目与环境,为创新型实训教学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多元化和多样性的工作思路,与多家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合作,改变原来单一的训练模式,通过创建“环保及医药标准物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电子废弃物回收及环保处理实训基地”、“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斯维尔杯BIM模型大赛”、“地铁义工志愿服务基地”等项目来支撑创新实训教学。专职实训教师、兼职实训教师和企业专家,根据上述具体的项目,结合实训硬件环境,共同设计创新型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如图2所示。

专业综合实训教学,由“工程中心”统一规划,成立建筑项目部、汽车项目部、交通项目部以及环境项目部等实践教学小组,以项目驱动工程实验,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强化专业基础知识,扩展专业知识领域,由“定制”向“设置”转化,促进工程技术能力的培养。每个项目部设一名经理,由专职实训教师担任。自“工程中心”成立以来,已建成“中德机电合作项目”、“广东省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汽车维修电工技能鉴定”、“水质检验工技能鉴定”等校企合作、技能鉴定项目,开展专业综合实践教学。

基础实训教学,与专业综合实训教学的技术手段相当,保持统一部署,协调发展,针对不同的专业需求和个性化需求,灵活设置,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通过项目组的形式,由专职实训教师来组织开展,根据基础教学课程、专业课堂实验来设计,专业教研室主任作为把控。

图2 交通与环境学院实践教学课程建设内容架构示意图

(2) 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其功能定位于校企合作、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四大功能,旨在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实现专业学科的产学研结合,建设资源共享型实践教学平台。在实施的手段上,一方面通过发挥行政职能,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实训教学平台建设,一方面要加大实训室的建设规划,促进各专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发展。在具体的操作中以“交通管理与运用”和“环境监控与建设”两大专业群为主线,将资源按照“实训教学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支撑群内共享专业核心各自专用”三层递进式结构进行配置(图3),统筹考虑全院人力资源、教学资源、实训环境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共享,通过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节省办学成本。

图3 交通与环境学院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内容示意图

(3) 实践教师队伍建设

“工程中心”实践教师队伍,由专职实训教师、校内兼职实训教师、企业专家和实训助理组建,共同完成“工程中心”的实践教学任务。其中,专职实训教师不仅仅负责实训教学的设计与执行,还要兼顾实训教学管理与监督,调动兼职实训教师,企业专家和实训助理的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在实践中,采用系统培训的方法,促进各类教师开发新型的实训模式,建设创新型实训项目。建立实训教师的激励政策,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实践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如图4所示:

图4 交通与环境学院实践教师队伍建设内容示意图

(4) 管理运行机制

组建“工程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工程中心”的章程、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学激励措施、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成立“工程中心”二级机构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置校企合作、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建设建筑项目部、城轨项目部、汽车项目部以及环境项目部等实践教学小组,落实“工程中心”的各项管理与运行工作。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工程中心”主任主要统筹、协调和执行部门的各项工作,完成实践教学的各项设计和管理任务,指导校企合作、科学研究等工作。专职实训教师是实践教学管理和运行的骨干,参与“工程中心”校企合作等职能和实训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和调动兼职实训教师、实训教学助理以及企业专家,管理运行机制如图5所示。

图5 交通与环境学院管理运行架构示意图

4、 结语

交通与环境学院“工程中心”的建设,不仅涵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还包括实践教学软件硬件平台的建设、实践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运行机制等四大方面,并针对学院学科关联度低,工程和理学交汇的现状,运用行政职能、服务职能来执行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科学研究以及技能竞赛等行为来筑建公共服务平台。交通与环境学院 “工程中心”的建设,将实现学科的交融,节约人力、物力、管理和服务成本,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周燕飞,黄岚.现代工程训练中心建设的“变”与“不变”[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8,25(3):147-149.

[2]惠记庄,曹杰,纪真等.现代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实验区的探索和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29(3):111-113.

[3]周郴知,丁洪生.创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8,5(2):76-78.

[4]成琼,郝建平,刘牧众等.培养综合工程素质创新工程训练模式[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29(8):130-132

篇12

一是积极将本次会议精神向局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汇报,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同时召开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区划地名股股长会议,传达全省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对照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迎接民政部检查验收。二是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克服困难,努力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国家和省关地名管理法规条例,尽快修订出台《***市地名管理细则》等地名管理规范性条例、文件,促进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拓展地名服务范围,丰富地名服务形式,完善地名服务设施(如设置地名触摸屏、开设地名问路热线等);(3)完善地名网站建设,及时更新补充有关地名信息,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地名信息化服务;(4)加强地名工作宣传,努力为地名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总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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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但是进入到21世纪,整个居住环境的恶化及生存压力的增加,导致国民身体状况不断的下降。针对这一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由此而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也引起国家及人民群众的重视。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此次对相关城市进行卫生服务项目调查,通过分类界定研究,完善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对抽取的城市进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状况,收集相关资料。根据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资料进行分析,根据公共卫生相关理论进行分类[1]。

2 公共卫生服务分类

2.1 公共卫生服务定义 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国家政府及卫生部门、机构提供的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种服务体系。健康对于人体是最重要的基本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是针对所有群体提供给的卫生保健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预防和治疗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对于保障人体健康及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2]。

2.2 公共卫生服务分类 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特征,它一般主要由国家政府保障提供,必须由非市场方式来保障供求均衡,保障公民能平等的获得卫生服务。因此,公共卫生服务的最主要负责人为国家政府,政府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在此理论上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具有最显著的公共产品的特点,它针对的对象最广泛,获得效益最明显,主要用于防范公共卫生风险。②私人卫生服务。主要为个体提供卫生服务,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3]。③准公共卫生服务。这是一种介于公共卫生服务及私人卫生服务之间的项目,同样具有较广泛的社会效益,需要由政府及个人共同承担的卫生服务[4]。

采取焦点访谈法对所抽取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出评估,针对评估结果给予相关建议措施。访谈对象为具有卫生知识的人员,每次访谈人数为10-15人。

3 社区卫生服务分类结果

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分类结果发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种类最多,达到40项,主要包括:传染病的宣传、检测及疫情处理,居民健康信息档案,计划生育指导,高血压、糖尿病检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慢性病普查及教育,肺结核健康教育,精神疾病教育,社区居民健康调查,学校健康教育,居民环境指导,食品卫生及饮用水监测等项目。其项目种类最广泛,对于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发挥着最大的作用。

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25项,主要包括:急性传染病的防治、免疫接种、性病防治、艾滋病防治、产前检查、新生儿家访、计划生育监督、学校常见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该项目目前为止主要由政府承担,但是需要其他组织进行协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该大力发展该项目,并且最后由政府完全承担费用。

私人卫生服务项目有28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上门急救、慢性病家访、社区护理、中医保健、常规体检等。此类项目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费用由个人承担。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所建立的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服务项目[5]。健全完善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显著改善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并且能提供相对公平的卫生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优良资源的均等化配置。因此,积极的发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很大的缺陷,许多服务项目得不到有效的补偿,严重影响我国卫生机构的运转及和谐发展。研究发现,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可以均衡卫生资源需求,显著改善国民体质。因此,应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机制要遵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及公平的原则[6]。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应该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对于不同地区出现的卫生资源匮乏及不均衡等现象要下大力度解决,逐步的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补偿比例。同时,要保证公平性原则,对于收入较低等弱势群体要有基本卫生保障,将更多的优质卫生资源投入到贫困人口中去。总之,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提高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业绩的关键,是保证实现我国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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