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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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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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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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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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营养餐供应内容与形式营养改善计划针对的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涉及范围较广,人数较多,所以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必须因地制宜,依据农村地区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良好的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形式主要以午餐、加餐、课间餐等,而供应食品必须以牛奶、鸡蛋、水果及蔬菜等为主,禁止以乳制品、保健品代替。

1.2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从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每个学生每天均效用3元的营养补助金。同时自2011年10月开始,将每天生活补助金提高1元,小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4元,中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5元,而小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7元,中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8元,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需求。

1.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投入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改造计划的重要组组成部分,能够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学校的餐饮设施。从改善计划资金投入情况来看,共计投入169亿元,大部分用于建设食堂。而自2011年至2013年,政府又相继投入大量资金,让每所学校都有食堂。同时学生水费、电费及煤气费等公共开支,食堂人员薪酬也由政府承担。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问题

2.1通过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目的向学生供应健康、营养的食品,以改善学生健康状况。本文就对农村义务教育224740名初中学生,107003名小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调查发现,224740名初中学生中,有68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164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107003名小学生中,有32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78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学生饮食营养健康状况相对较差。

2.2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物摄入量达到建议量的百分率调查情况来看,食物分类主要包括粮谷类、蔬菜、禽兽肉、鸡蛋、豆腐、牛奶及植物油等,而学生实际摄入量与推荐摄入量存在很大差异,达标率仅在0.61%至3.26%间,表明学生食物摄入量严重不达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未得到有效落实。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策

3.1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不可忽视的问题,也是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要求每个试点学校都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以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行为,及时发现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让社会大众都能够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资金安全也是影响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求试点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资金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定期对资金账本及学生用餐情况进行有效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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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中国教育报刊社向赣州农村中小学捐赠《中国教育报》活动在赣州中学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宋雷鸣主持捐赠仪式,《中国教育报》副总编李功毅,以及江西省报刊发行局、赣州市委教育工委负责人和赣州市9个县教育部门的20余位代表出席捐赠仪式。

宋雷鸣代表省教育厅对李功毅副总编辑一行来我省赠报表示感谢,并就我省省情和教育发展现状作了简要介绍。宋雷鸣指出,此次中国教育报刊社向我省赣州市1500所农村中小学捐赠4500份《中国教育报》,这是让赣南老区更多农村学校开拓视野并及时了解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方针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经验、提高农村校长和教师素质的良好契机。省教育厅将在此次捐赠工作基础上,对订阅《中国教育报》的空白校点加强引导,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报》征订发行工作。

赣州市委副巡视员、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李恭进代表赣南老区的广大师生对中国教育报社的慷慨义举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表示,赣州市将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报》征订发行工作,进一步读好用好《中国教育报》,让《中国教育报》成为助力老区教育发展的引擎。

捐赠仪式结束后,李功毅副总编辑一行和接受捐赠的当地教育局负责人、学校代表就送报下乡活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陈小兵)

南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记者 徐光明 通讯员 杨水生、夏国华)南昌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2012年9月1日将搬到新城区红角洲新校办学,新校园面积增加至120余亩。今年主动报考该校高中的中考考生骤然增多,招录取线由2011年的497分提高到2012年的536分,是录取线提高最多的学校。南昌市为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子,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将部分优质高中“腾笼换鸟”迁出老城区。

南昌市有省重点中学24所,多数处在老城区或县城的中心区域。而近年来南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更显突出。为顺应百姓新期盼,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拓展城市空间,服务打造核心增长极,南昌市教育局对全市高中学校网点布局进行调整,向新城区进军。南昌三中高中部(二七北路校区)整体搬迁到南昌师专原校址办学后,原校区给育新学校兴办初中部,其面积也由35亩增加至150亩。南昌一中老校区在西湖区罗家塘路,面积仅35亩,且位于老城区,师生出行不方便。新校址(分校)面积为100亩,相比增加了65亩。今年秋季开学,南昌十五中、南昌三十中将合并办学,原南昌三十中校址改为南昌十五中初中部,南昌十五中校址为高中部。南昌二十一中正筹备在朝阳新城新建学校……记者初步统计,9所中学搬迁或原址扩容,扩建面积达800余亩。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经开区等优质高中新校区建设的前期工作也已开始规划。

《江西省志·教育志》编纂工作计划五年全面完成

本刊讯(记者 刘林、袁长新)7月9日,第二轮《江西省志·教育志》编纂工作部署动员暨培训会议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杨慧文主持会议,副巡视员刘润保宣读《教育志》编纂工作方案。会议还邀请了江西省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处处长涂小福作了“地方志编纂知识专题讲座”。

洪三国指出,本次编修教育志接续上一轮教育志编修,有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泽益后世的重大作用,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续修教育志的重大意义。针对第二轮江西教育志编纂工作,洪三国要求,正确把握第二轮《教育志》的指导思想,严格把握第二轮修志的主要特点,严格把握质量关口,坚持务实高效,把握工作进度,坚持创新发展。此外还强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明确任务,分布推进,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据了解,本次续修《江西省志·教育志》的上限追溯至1991年,下限截止到2010年,时间跨度共20年。计划用五年时间,分六个阶段完成编纂工作。 目前江西省教育厅正式组织启动了《江西省志·教育志》“资料搜集阶段”工作。

抚州市7所学校被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近日,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考核评审,该市22家单位被命名为“抚州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教育系统7所学校榜上有名: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抚州市实验学校、临川十中、临川一小、南城县二中、东乡县实验小学。

为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去年9月始,抚州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切实引导广大教师干部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教育氛围。(许小良)

江西省学校后勤管理与产业办公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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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计划实施以来,到现在已经两年,解决了很多农村偏远地区学生的温饱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但是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各地食品安全事故频发,2012年春季以来,新疆吉木乃县、安徽颍上等8个省份14个县( 区)相继发生了十几起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件,波及学生1500多人[1]。由于各地老师和学生缺乏营养知识,导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比较困难。这就要求学校提出相关的营养教育,提高学生关于健康、安全和饮食的知识,培养他们良好的饮食习惯和礼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日本的供餐教育的介绍

2.1日本供餐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1889年山形县鹤岗町私立的忠爱小学首先开始提供营养午餐,最早的营养午餐菜品为饭团、烤鱼和咸菜。虽然菜品很单一,但是当时人民生活普遍都很贫寒,学生吃到免费午餐还是很高兴。在1923年,日本政府正式向营养不足的学生提供营养餐。此后日本政府不断完善营养餐制度,在二战后一段时间里,日本粮食紧缺,但仍然继续提供营养午餐。到1998年5月,数据显示日本小学生营养午餐的实施率达到99.4%,初中生达到82.2%。菜品也有原来的饭团咸菜变成鲸鱼肉、大米和牛奶,以及各地的特产。直至今日,日本已经建成一系列关于营养午餐的法律法规,为继续提供营养午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

2.2日本供餐教育的内容

日本的供餐教育的目标主要有两点:一是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二是通过集体用餐,帮助学生建立集体意识,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目前,日本的供餐分为完全供餐、部分供餐和只提供牛奶三种。对于完全供餐的形式,日本正努力为学生提供大米。日本的供餐教育按学生的年级高低分为三段,每个年级段的供餐教育都有各自的教学目标和不同的内容。

小学低年级供餐教育的内容:

(1)学习正确的饮食礼仪:吃饭前先要洗手,摆好碗筷,饭后自己整理碗筷;(2)学习健康的饮食习惯:记得每道菜的名字和材料,不挑食;(3)进行感恩教育:要知道珍惜劳动成果,吃完自己碗里的饭菜。

小学中、高年级供餐教育内容:

(1)继续学习饮食礼仪与营养知识:学习创造快乐地进餐氛围,找到合适的话题以便集体进餐;学习规律的饮食生活,选择健康的食品,是自己每天保持营养均衡。(2)开始重视集体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每天安排值日生,帮助老师管理用餐活动;同时教育学生用感激的心情用餐,加深对食品原材料的关心,知道食物的珍贵。

初中学生供餐教育内容:

继续开展饮食礼仪,加深营养知识深度:学生能自主的做好饭前准备和饭后整理;注意与人交往的技巧,体谅关心周围同学;学习青春期的营养平衡重要性,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关心地域的文化,理解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

总体看来,日本的供餐教育包括“愉快地集体用餐”、“有益于健康的饮食方式”、“饮食与安全、卫生”、“整顿饮食环境”、“饮食与文化”和“劳动与感谢”六方面的内容。[2]而供餐教育目标则根据学生年级的增长不断加深深度,最终使学生自己学会一套健康的营养价值观。当上一代孩子长大成为家长后,又能在家庭里给孩子健康的营养指导,从而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圈,这也是日本走上强国之路的一个因素。

3.日本供餐教育的特征

3.1法制化

从1989年开始,日本政府就开始关注儿童的营养状况,《学校供食调查报告》指出:日本正处于”饱食”时代,必须尽快研究新指导方法改善青少年的”小儿成人病”。[3]到2009年3月又重新修订了1997年的《学校供食卫生管理标准》,新的标准对营养餐供餐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减少了日本营养餐中毒事件发生的频率。在上诉基本法律法规精神的指导下,日本还配套颁发了《学校供食施行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日本完善的学校供食制度影响下,日本各校普遍重视学生营养午餐的质量。[5]

3.2连续性

日本营养餐教育在目标和内容上按照学生年级高低逐步加深,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从小学至高中,日本的供餐教育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把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礼仪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以及良好的营养价值观作为最终教育目标。

3.3综合性

日本的供餐教育主要是在进餐时进行,教师需要在学生用餐时进行监督,和学生同吃同行动,以助于和学生建立和谐的用擦氛围。除此之外,供餐教育还穿插在各个学科、各项活动中。因此,供餐教育的内容不仅包括教育学科知识,还有营养学、心理学、医学等学科的内容。只有这样的综合性,才能使学生更好地吸收健康营养知识。

4.日本供餐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与日本比邻而居,在生活习惯和民族文化上都有很多相似性。虽然日本很早就施行了供餐教育,供餐教育环境和我国不同,但是还是可以成为我国借鉴的范例。

4.1让农村儿童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从各个调查报告显示,农村地区学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纠其原因除了食品本身的不安全造成之外,主要是由于老师和学生不注意保持日常正确的饮食习惯,致使在集体用餐过程中感染细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这一点上,学校就应该有组织的进行用餐,每天由老师监督学生用餐,在用餐的时候纠正学生不正确的饮食习惯。

4.2增加农村儿童对用餐的基本营养知识。在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比例相对较高,学生从小没有父母在身边悉心照料,对于营养搭配知识也比较缺乏。比如,认为鸡蛋是营养的东西,就一个劲只吃鸡蛋,不注意营养元素的合理搭配。所以,我国需要有专门的营养健康教材,让农村地区的学生有机会学习到更多的营养知识。

4.3增强对营养健康教育的重视度

学生们要认识到学习营养健康知识不仅仅是学习知识,还是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的营养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从而提升学生的生活质量和拥有美好的生活态度。因此,学校营养从思想上更加重视营养教育的开展,争取让学生主动去吸收营养健康知识。

5.实施营养教育对我国的意义

在实施营养餐以前,很多农村地区的孩子都还处于吃不饱的状态,尤其是云南、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出现严重营养不良状态,平均身高比城市同年级学生低。营养餐实施以来,学生不再空着肚子上课,身体素质也普遍提高。从1948年到1977年,由于一直提供营养餐,日本人平均身高增长了7厘米。体质的增强为经济起飞创造了条件,这一前所未有的民族复兴和经济振兴的发展,验证了日本政府实施“一顿营养午餐和一杯牛奶”战略性国策的英明。所以我国应该继续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使国人增强体质,早日实现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吴秋霞.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现状、问题与对策[J]教育视点,2013(6);

[2] 张德伟.日本中小学的供餐指导[J].外国教育研究,2000(6);

[3] 李冰.周爱光.日本中小学校的公示制度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育,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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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二)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对营养餐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利用暑假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的工作。

三、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作用。牛奶、鸡蛋等学生营养餐主要原辅料必须由县级政府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严禁学区或学校独立招标采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营养餐采购、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监管。

(二)规范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必须有必要的防鼠、防蝇和防潮设施。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由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和实行查验制度。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贮存应该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该在存贮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营养餐实施学校必须建立营养餐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

(四)科学合理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学生营养标准和配餐指南,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学校食堂要不断丰富供餐内容,增加花色品种。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每周或每月更新轮换食谱,调节营养餐供应品种,提高供餐质量。

四、完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一)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以学生学籍号和身份证号为依据的详细的营养改善实名登记制度,由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营养办备案。县区营养办和学校要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禁套取、冒领资金。

(二)建立营养餐公示制度。学校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受益学生名单、经费账目、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并必须每天对营养餐食谱和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登记表每天都要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每周组织学生对营养餐供应情况作出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认真听取学生的建议,不断完善营养餐食谱,确保孩子们吃的营养,吃得满意。

(四)建立营养餐成本核算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从学生营养餐中赚取不正当利润,确保营养餐真正达到“等价优质”的标准。学校所提供营养餐要便于量化核算成本,尤其要明确粥类、汤类、炒菜和水果的量化标准和成本核算标准。

(五)建立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要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禁将营养餐补助资金与“一补”资金放在一起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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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关系到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良心工程,不但要让农村学生吃得饱、吃得营养,还要吃得干净、吃得安全。兴和县特别重视此项工程的实施,千方百计在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上抓管理,下大力气从制度层面上保安全、保长远。比如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原料供应商市场行为,通过议标招标的方式,对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比如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食品采购、食品留样、食谱和价格公示、学生就餐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管理规范;健全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责任到位。

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兴和县不断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健全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一些务实管用的机制正在形成,一些实用好用的做法正在推广。2013年9月,团结希望小学和京蒙小学被确定为兴和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典型学校,媒体对其工作开展、政策落实以及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报送全国营养办,两所学校的专题宣传片很快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获得展播。

团结希望小学在学生营养改善上创新思路,因地制宜。该校现有勤工俭学校田5.7亩,分布在校园周边。2013年该校师生在这5.7亩的校田上亲手种植了大豆、葱、卷心菜、水萝卜、黄瓜、菠菜、南瓜等蔬菜,在校园蔬菜用地上分别种植了黄萝卜、芥菜、韭菜、油菜、青菜、生菜。这些蔬菜基本满足了全校师生夏季用菜所需。所种蔬菜品种齐全,绿色无公害,极大改善了学生的营养结构。这一尝试既丰富了学生的餐桌又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能力,同时也让他们体验到劳动带来的快乐。这5.7亩勤工俭学校田,既是营养改善计划的保证田,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试验田,其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农村小学学习借鉴。

调查显示,兴和县农村学生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校园里感冒的发病率呈逐渐下降趋势,而学生的身高和体重与以往相比则有明显提高,这充分说明营养餐在改善学生生活质量、优化营养结构、增强学生体质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实实在在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兴和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掌握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手资料。但是一些突出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学生营养餐食谱单一。目前学生营养餐标准为牛奶加鸡蛋或馍片、水果,内容单一,长期食用,会导致学生不同程度的厌食,继而出现学生丢弃营养餐现象。所以各学校可以就地取材、保证营养,供餐不一定都是牛奶加鸡蛋。让学生既要吃得安全、干净,更要吃得可口、舒心。

(二)储藏保鲜设施缺乏。多数学校缺乏冷藏保鲜及加热保温设备,在盛夏或特殊天气下,蛋奶品质难以保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所以学校应与供货商商定科学的供货周期,必要时可以一天一供货。

(三)食品安全保障难度加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仅凭一个部门、一个学校难以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协调职能部门配合教育系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四)营养改善计划覆盖面偏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现在纳入计划的学校仅仅只有农村学校学生,因此,应扩大计划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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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孩子营养改善意义重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关注青少年营养改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保证资金投入。确保计划高效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那么,这3元钱的标准,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并非全包标准。“在一些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这样我们这个政策才有可操作性。”孙光奇说。

另外,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实施营养工程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实际上和我国“一补”的政策基理一样。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孙光奇强调,目前把这个标准定为3元,政府一年补助160多亿元,在当前并非一个小数了。孙光奇说:“大家觉得可能不太高也想多一点,但是这也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也希望各个方面能够理解,共同开展这项工作。”

田祖荫认为,在农村孩子营养方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近期加紧解决:一是营养不良的问题:二是现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比较小、标准比较低的问题;三是中西部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西部很多地方农村孩子上学、吃饭还得带炊具。因此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也确实是迫在眉睫了。”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需要lO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高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多方努力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多方努力。这多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不可缺少。政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做好两点。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2.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这个计划,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3.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篇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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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感谢记者朋友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谈一谈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市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程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营养改善计划因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而且是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基础条件比较差,管理能力比较弱,又没有先例可循,实施过程中的确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食材质量得不到保证,资金管理不严,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链条长、环节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限;工勤人员配备不标准,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营养膳食知识,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我市农村地区学校点多面广、交通不便,个别学校食堂简陋,食堂供餐受到局限。

营养改善计划是事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营养健康、事关教育扶贫攻坚、关义务教育公平发展、事关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重大工程。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好的惠及孩子,让人民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狠抓关键点,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牢两个责任。抓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主体责任,明确局长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校长的直接责任、食品安全员的具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试点学校和学生家长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制,纳入各级纪委监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抓紧“两个安全”。抓紧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两条线。完善并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建设等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借助互联网、公示栏等促进食堂原料储存、食品加工、供餐、食材价格、带量食谱、受助学生名单等数据信息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实名制系统管理要求操作,对计划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据实拨款,坚决防止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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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义务教育阶段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营养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提升。“在我国,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的诸多原因,学生营养问题比较突出,尤其在低收入地区寄宿制中小学生人群中,营养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以边远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民族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内容

一是开展试点。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2600万学生,国家投资试点地区的资金为每年160多亿,按每个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执行。

二是鼓励贫困地区、边疆地区以及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国家给以奖励和补助。

三是切实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把学生食堂的建设作为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校校舍改造和重建的重点内容。

四是提高困难家庭学生尤其是寄宿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每个学生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4元、中学生5元的标准,国家按照贫困学生的比例给以奖励和补助。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

当前,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有诸多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身健康与智力的健康发育,促进农村学生健康成长;二是有利于提升农村地区学生的营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防止贫困代际传递,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有利于提升义务阶段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进一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

二、广西环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矛盾

1.广西环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情况

广西环江县于2011年年底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以下简称“一补”),以及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显著改善。

2.广西环江县农村义务教育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存在的矛盾

一是补助额偏低。与当前的物价水平比较,每生每人3元的早餐费水平确实偏低,再加上广西环江县多特有的情况,如果学校不管中午饭,家长就不会送学生来这个学就学,学校面临生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学校为了吸引生源,管学生中午饭,无形中就把营养早餐的3元拆分为两部分来用,影响了营养早餐的质量,长期实施对正处生长发育的学生而言带来极大的健康危害。

二是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广西环江县大多数的学校没有财力雇用做饭师傅,就把这一部分活就交给了教师来做,教师每天在食物采购、做饭上花费了很大一部分时间没有备课时间,不利于教师技能的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也就无从谈起。

三是教师身体健康存在很大隐患。广西环江县周边学校为例,教师要在6点钟起床上街购物,然后运回学校,给学生准备早餐,学生吃完早餐后,教师还要对碗筷进行洗刷、消毒,之后就是准备中午的食材;接着就是上午课,课间没有休息,还是为学生中午饭做准备,中午饭之后还要洗刷消毒,午休时间还要填写营养表格、购物清单、入库清单、出库清单以及日报月报表。没有休息时间,对教师身体健康是个巨大的考验,也给教师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隐患。

三、解决矛盾和完善广西环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一是国家应该动态地调整3元的营养餐标准,根据物价水平、消费水平的不同,因地制宜的实施营养餐补贴标准,不能“一刀切”。

二是除了政府拨款,还要多渠道争取各方资金。比如,增设营养餐配套资金,争取各种基金会、民间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从而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能够与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相适应。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是广大广西环江县大部分家长都能充分了解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内容,提高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认同度。

五是完善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监督机制。“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建立起相关信息反馈机制,就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和饭菜质量要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营养改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是完善政策执行的问责机制。首先,是要加大问责力度,就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被侵占的问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次,是扩大问责范围,不仅要追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者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求教育局、食品安全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责任。

2.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食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关系社会秩序安定有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广西环江县作为学生食品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政府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投入资金改变教师既授课又当厨师的现状,雇用专门人员从事学校食堂工作。这样既有利于进行科学管理、明确了责任,又解放了教师,让教师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中,有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3.关心关注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义务教育与营养改善政策在实施上并不矛盾,只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教师只负责教学内容,这样就能提高教学质量,能让教师得到充分的休息,对身体健康意义重大。最为重要的是,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中,对学生关心、关爱、关注更多,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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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凤庆县于2011年9月7日全面启动了中小学寄宿学生早餐计划,为每名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含农村学前班)每天发放一个熟鸡蛋,惠及201所学校的30713名寄宿学生。2011年12月28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一个熟鸡蛋、一杯学生奶(价值2元)的营养早餐和一个串荤(价值1.5元)的营养午餐,资金除国家为每生每天补助3元外,县财政为每生每天补助0.5元,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水、电、燃料、人员工资等费用。2012年春季学期,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学校共256所,覆盖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41205名学生受益。农村寄宿制学前班学生1140人和城区寄宿制义务教育学生860人继续实施原来的早餐计划,即为每名学生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凤庆县通过政府采购,鸡蛋和牛奶分别由云南双江三祥养殖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及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到乡镇,营养午餐通过学校食堂供餐(194校)和家庭托餐(62校)解决。

(二)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教办室及调查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0个学校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营养改善项目情况。

(三)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凤庆县安排营养改善项目资金3 077.3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 043.1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8.5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65.54万元。

(四)营养改善项目计划信息公示情况

凤庆县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实施学校名单以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各实施学校、学校食堂和托餐家庭按要求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审计调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情况

审计调查了凤庆县13个乡镇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1所学校,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调查1所学校。

(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1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清楚,各项支出能够按照资金性质列支,专款专用,学校结余资金也按规定管理与使用。

(二)学校食堂情况

在调查的21所学校中,4所学校食堂属于学校直接管理,其中:1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公益性岗位,3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学校临时聘请;2所学校食堂属于家庭托餐;15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其中:14所学校不收取承包费,1所学校每年收取食堂租金8万元。有2所学校的食堂承包给学校教师的家属,其中:1所完小食堂由中心校报账员的妻子承包,对学生的服务态度差,食堂卫生条件差,补助资金由报账员支付给其妻子,缺乏监管制约。

(三)营养早餐、午餐及晚餐的满意度情况

审计调查学生586人,营养早餐满意402人,占69%,不满意184人,占31%;营养午餐满意375人,占64%,不满意211人,占36%;498名学生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365人,占73%,不满意133人,占27%。审计调查教师64人,营养早餐满意58人,占91%,不满意6人,占9%;营养午餐满意61人,占95%,不满意3人,占5%;52位教师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50人,占96%,不满意2人,占4%。审计调查工勤人员14人,营养早餐、营养午餐及晚餐满意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学校食堂大多数仍然属于承包经营

凤庆县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256所,其中:25所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经营,后勤人员工资由财政与学校承担;168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学校负责指导与监管,其中:162所学校不收取食堂承包者任何费用,6所学校收取食堂承包者一定的管理费或食堂租金;1所学校由教师亲自做饭;62所学校无条件自办食堂,实行家庭托餐。

(二)学校食堂硬件条件落后,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凤庆县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窄、食堂冷藏、消毒设备缺乏。根据省、市、县要求,所有学校食堂2012年底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审计调查认为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校无食堂;二是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后,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足,聘用人员的工资经费困难,而农村中小学基本没有区域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三是部分学校因与外商签订10年食堂承包合同,学校食堂所有设备由外商投资,如何完善退出机制,尚待有关部门研究。

(三)营养早餐品种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按照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营养早餐由学校每天早上发给每名学生一个熟鸡蛋和一杯学生奶,但学生天天早上吃熟鸡蛋,有部分学生已经出现不想吃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四)特殊群体学生营养改善问题

在营养改善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有的学生因身体状况特殊,不能吃鸡蛋或纯牛奶;有的学生因民族特殊,如回族,不能吃猪肉,这部分特殊群体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如何解决,尚待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促进营养改善项目的公平。

(五)学校、教师的负担加重

农村小学校点,学校无食堂,也无法实行家庭(个人)托餐,教师每天既要为学生煮鸡蛋,又要为学生准备营养午餐,还要给学生上课,导致教师的负担加重,精力分散,对其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补足农村教师,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编制

农村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在实施营养早餐计划中再次凸显,学校没有厨房工作人员的编制,只好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志愿服务或雇佣临时人员等方式。仅靠教师、家长的义务服务,显然难以持久。目前,凤庆县按照每50名学生配1名工勤人员的要求,应配备824名工勤人员,缺编700人左右。需要从制度上解决寄宿制学校食堂没有工作人员编制和开支等问题。

(二)科学调研农村学生体质,设计均衡营养搭配的标准化配餐

目前,凤庆县用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的食物结构还比较单一。建议在制定营养改善计划时,要实地调研、科学检测、合理搭配。通过科学的检测,了解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因地制宜地确定营养物品、营养食谱和供餐模式,对特定食物过敏的学生设计价格等同、营养相当且安全的替代食品。

(三)积极争取民间组织参与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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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对象、补助标准、推进计划

(一)实施对象

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

(三)推进计划

2014年春季学期起全区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

三、供餐方式及资金拨付办法

(一)供餐方式

1.供餐方式原则上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由学校食堂或伙房统一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3元等值优质的营养膳食,供餐实行独立核算、科学配餐。全区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建设食堂或伙房,以逐步实现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目标。

2.目前没有食堂(伙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企业(单位)供餐的方式进行过渡,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企业招标,企业再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牛奶、面包、蛋糕等。

3.原寄宿制学生享受的生活补助费和供餐方式不变。

(二)资金拨付办法

1.区财政部门收到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及时办理预算追加,资金拨付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

2.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在每月5日前,将该月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把资金拨付到相关学校,学校按实际补助供餐给学生。

3.实行企业供餐的学校,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营养办”)审核企业供餐情况,由区教育局每月5日前做营养膳食补助申请,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把资金支付到供餐服务提供方。

四、资金来源、使用、管理与监督

(一)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除中央给予奖励性补助外,其余由自治区和县(市、区)按8:2比例分担。

(二)资金使用

按《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2〕225号)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营养膳食,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专项资金结余应当滚动用于下一学期(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它用。供餐所需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开支,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在补助资金列支。

实行学校食堂(伙房)供餐的,由学校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不能变现和用于购物的个人就餐卡、发放餐券或直接提供就餐,并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学校食堂应建立原料采购、入库储存、领用加工、成本核算等管理制度。

实行企业供餐的,依据采购合同及履行合同情况将补助资金支付给供餐服务提供方。

(三)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对各类相关资金进行统筹,按照国库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供餐单位实行招投标管理,建立本区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学生人次等动态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应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实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资金监督

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各学校要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进行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的,追回专项资金并进行通报;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中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移交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宣传、发改、教育、监察、财政、民宗、民政、农业、卫生、审计、食药监督、扶贫、水产畜牧、团委、妇联、工商、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发),统筹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教育部门、各相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应管理责任。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宣传力度,向社会、家庭和学生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目的意义、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标准等,提高社会知晓率,宣传营养改善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更多关心、关注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