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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调查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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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调查报告

篇1

件数218169193235205224207219187228261227212

占当年的比例20%12%16%15%13%21%18%20%15%21%25%23%24%

(说明:因从2002年开始实行大民事统计,为了进行比较,从*年起统一按大民事统计方法进行统计)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离婚案件的比例总体上是有所上升,并且占据民商事案件较大的比例。几年来,许多国家的离婚率直线上升。据美国统计,在过去100年间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1/3的初婚者以离婚告终。前苏联的离婚率也高达35%左右。我国1980年离婚率为4.75%,而到了1997年离婚率竟增加到13%,有的大城市甚至达到了25%。①

二、通过对近三年判决和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抽样分析,离婚案件在实体上的新特点

(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结婚1—3年的15件,占15%;结婚3—5年的16件,占16%;结婚5—10年的30件,占30%;结婚10—20年的25件,占25%;结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三)、女性提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为58件,占58%;男方为42件,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

(四)、离婚的原因比较集中

从分析表明,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25件,占25%;(2).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的23件,占23%;(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的17件,占17%;(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的11件,占11%;(5)因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的8件,占8%;(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4件,占4%(7).因一方被判处刑法而离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的2件.占2%;(9)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的2件,占2%;(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不包括撤诉案件在内)

三、在程序上的新特点〖第一┆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一)、举证困难。在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比较少。书面证据主要就是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大部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证据也不是很充分,从统计的判决准予离婚的57件案件中,只有结婚常住人口登记卡,当事人的陈述的有42件,占70%。大部分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从统计的12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因证据不足的为8件,占67%。

(二)、公告送达的案件为11件,直接送达的为89件。

(三)、缺席的比例高,缺席审理的为24件,占24%。

(四)、调解的比例比较低,调解结案的为31件,占31%。判决结案的为69件,占69%。(*年我院一般民商案件的调解率为46%)。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短期内(在6个月到一年内)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高,有19件,占19%;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准予离婚的比例高,19件中被判准予离婚的为18件,占95%。

三、上述现象存在原因的分析

(一)、为何离婚案件长期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笔者以为:

从婚前感情基础来分析。现在在外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打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大,又没有父母的监督和帮助,恋爱比较自由。但也产生一个负面作用,双方了解不是很深时

,就已经进行同居生活。从分析表明,婚前恋爱时间不到一年占18%,特别是早婚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结婚时一方未到婚龄的占15%。

从婚后的感情建立来分析:结婚的时间长短中分析,就会发现,结婚的时间的长短与年龄成正比例,30岁以下,一般结婚在10年以内,从时间上结婚10年以内的比例为36%;从年龄分析上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即年龄越小,其结婚的时间越短,夫妻之间的感情还不很牢固,加上年轻气盛,说离就离。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较小,认为孩子小越好办,对孩子的感情上不会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的时间越长,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随着孩子长大,双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感情及其影响,也就会比较理智。

从离婚的原因来分析:年轻的夫妻离婚,大部分是因为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本来婚前基础不牢,结婚的时间不长,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打工,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很难经得起冲击。另外,外出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一旦有什么波折,及易导致离婚。

(二)、为何30岁以内的离婚率较高(达46.5%)

以前在农村,一谈到离婚,就觉得十分丢人。现在农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较多,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见得世面比原来的要宽阔的多。人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加上现在的电子信息高速发展,人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离婚的案件及离婚程序了解的比较清楚。夫妻之间实在和不来,能够比较理智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另一个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的精彩世界的诱惑,一些人开始对自己在家务农的结发之妻感到不满,想方设法通过婚外情来寻找满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抛弃。

(三)、女性提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离婚后,妇女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危及婚姻关系的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相对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有的丈夫养成了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对妻子任意打骂,还有的与他人同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欧美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五)、离婚原因比较集中的体现在婚外情方面

从上面的分析表明,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比例位居第一。成年人的婚外情,尤其是男性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女性。从分析的数据反映,男性为15件,女性为10件,比例为1.5:1。据北京某区调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在*年占总数的14%,*年占30%,*年达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汇区的调查,随机抽出的633件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而婚外情中,真正纯感情交往的比例比较小。大部分都与性有关。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针对发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发现,75%的男性表示性欢愉是让他们“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认为发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恋爱之中”,而这个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②婚外性关系的背后也隐藏着种种动机:对幻想的爱与性的追求,或对浪漫的寻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婚前性检验的人);妇女想证实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证实自己的男性气质;各种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厌烦;性试验;对自己伴侣的报复(即使是不让对方知道);偶然遇到实现妄想的机会,以及想验证一下自己的能力。对于有些人来说,婚外性关系的吸引力,在于其秘密性,他们说“猥亵”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满足等等。当然也有出于性需要未能满足的情况。旅游、节假日、离家在外和晚会等,都会是引起婚外性关系的潜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暂的。由于现在男女在外打工,机会都很多,这就增加了亲热的机会,使得婚外性关系更有可能。除此之外,大部分以夫妻感情不合、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为由的案件中,其实际上就隐含了夫妻性生活不协调的原因在内。新近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则明确表明,自*年以后明确提出因性生活问题而离婚的人数明显增加,目前在离婚夫妇中有23%以上认为性生活不和谐而不愿意将家庭维持下去,还有36%的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这样,直接由性因

素造成的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所致,在离婚案例中竟有半数以上与性有关。③

(五)、现在

离婚案件在程序上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离婚案件有其独特的特点

1.突出表现离婚案件的证据缺乏与离婚率高的矛盾。离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是人的内心的思想活动,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别人只能从一些表面现象去摧测,加上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家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宁愿建一座庙,不愿拆一桩婚姻”的思想,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人是比较困难,但有些案件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又没有人肯出来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又不答辩和参加开庭,通常如果是第一的,以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是第二次的,一般仅以原告的陈述就判决离婚。

2.公告送达的案件增多,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处理上随意性较大。在实践中,一方因下落不明,其原因主要有在外打工,从未与家人联系,一般与家人联系,只要其家人不说,仍无法查找其下落;还有就是一方本来是外省人(多数是女方),如果夫妻关系发生矛盾,大多数是一走了之;另外就是一方(也多为女性)存在婚外情,干脆家庭与情人远走高飞。而另一方又常因计划生育被罚款,这时到法院,只有通过公告送达。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也是不很充分,但通常多会被判决离婚。

3.对待离婚案件的观点正在发生变化。大部分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是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因充分体现个人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对方同意离婚,不管是否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调解离婚的除外),一律判决离婚。不再重视调解的方式结案。

4.同样是审理一件民事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要高于其他案件,而且从效益的角度来讲,又是比较低,因而大部分法官对于离婚案件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往往抱有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所以在处理上,主观随意性比较大,很少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5.第二次在一定的意义上变成了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又一新的标准。笔者在上述的分析中也提到,第一次如果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后。通常法官会对当事人解释只有等下次,当事人也会认为第二次,法院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实践中,在当事人第二次后,即使证据不是很充分,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理由一般有两种,一是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视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二是以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没有能够改善,因而认定其夫妻感情确以破裂。

四、思考与建议

民事案件无小事。单个看起来离婚案件只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据较大的比例,而且离婚案件也是最为复杂,且最为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一)、端正认识,抓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但是在我国,犯罪学家、临床心理学家分别证实了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及儿童罹患心理、精神疾病与家庭环境的关系。临床心理学的大量统计数据说明,亲生父母离异的过程和结果,都对孩子尤其是幼龄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伤害,他们的孤独、自卑、怨恨等不让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因此,应重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需要法官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工作。这又与司法效率相冲突。通常,我们对待事关重大社会生活特殊类型的案件,成立专门的法庭进行审理,如少年法庭,军人维权法庭等。在这里笔者有一个建议,即各基层法院成立一个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配备一些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适当的女法官,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尽量挽回一个家庭。对这样的专门的法庭,不宜定经济指标,对它以一高一低两个比率来进行考量,即以调解结案率(高)和当事人重复率(低)。

(二)、注重证据,加强职权干预。

婚姻案件不能把它简单当作一般的民事案件来处理。它不仅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感情问题,还要附带解决财产、子女问题。对单纯的夫妻感情,我们没有必要过多的加以干预,但对于因婚外情、婚外、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是有必要以公职权加以干预,以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婚姻家庭关系。对于一些当事人确因证据不足,但又必须逃离枷锁婚姻(这里把一方利用婚姻家庭之名实行对另一方的虐待称之为枷锁婚姻),应给予一定的帮助,即可以增加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目前,我国婚姻家庭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不断的增多,夫妻平等、团结和睦的家庭已成为当代社会婚姻家庭的主流。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婚外、包二奶的现象正在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些舆论导向只注重自身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担当的社

会责任。大部分人认为现在离婚率高的原因是年轻人看电视、电影多了,受其中的影响大深所致。我们要宣传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它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它为男女的性生活提供了最安全、最健康、最合法、最自由的空间;为儿童社会化提供了最适应的场所。④

注释

篇2

2016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月的一天,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16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16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16年5月作出(2016)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16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16)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16)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16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6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篇3

(一)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汉中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称,旅游资源雄厚,发展潜力巨大。全市共有50个基本成熟的景区(点),其中纳入世界教科文组织的生物保护圈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保护单位18处;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有以古汉台、拜将坛、古栈道、武侯墓(祠)、张骞墓、蔡伦墓、张良庙等为代表的“两汉三国”文化遗产,也有以南湖、红寺湖、南沙河、天台山、朱生态园、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风景名胜和生态旅游区,还有古朴纯厚的秦巴民俗风情。

(二)战略地位已经确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开放兴市,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旅游业成为汉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去年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今年又决定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政策的出台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汉中旅游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有所提升,支柱产业的格局初步形成。

(三)旅游工作初显成效。一是旅游环境与市场秩序不断改善。狠抓旅游环境的治理和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各景区(点)“卫生脏、环境乱、服务差”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一些破坏性建设和低层次开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二是旅游市场促销机制初步建立,旅游宣传和市场竞争意识增强。继凤凰卫视、央视《城市平台》宣传汉中之后,央视《走遍中国》栏目又采播了“美丽的汉中”。市上成立了旅游协会、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和旅行社分会,创办了旅游培训中心,制定了行业规范、诚信公约和旅游宣传促销办法,制作了旅游指南手册、旅游宣传光碟,成功举办了首届汉中旅游形象小姐大赛、汉中烹饪大赛,以市场运作方式,举办了“武侯墓文化旅游节”、“汉台荷花节”、“西乡樱桃节”等大型节庆活动,扩大了汉中的知名度,提高了汉中旅游的声誉和吸引力。三是开辟了串联两省三市20多个县(区)的川陕旅游“金三角”,为汉中旅游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四)旅游指数不断攀升。****—****年,13年累计接待海外旅客3万多人次,收入350万美元,接待国内旅客2000万人次,收入10亿元人民币。****—20****年,5年累计接待海外旅客2.4万人次,收入289万美元,接待国内旅客2536万人次,收入24亿元人民币。特别是2002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旅游总收入达6.7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8%。今年以来,旅游市场更是兴旺发达:春节黄金周接待旅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和23.2%;“五一”黄金周,共接待旅客43.6万人次,旅游收入8530万元人民币,与20****年同比分别增长17.2%和30.5%;“十一”黄金周,共接待旅客21.2万人次,旅游收入3105万元人民币,与20****年同比增长分别为23%和34%。

(五)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交通方面:宝成、阳安、襄渝三条过境铁路,连通北京、西安、上海、武汉、成都、青岛等大城市;108、210、316国道过境里程690.5公里,连接关中和川、鄂、陇的重要路段已基本完工,西汉高速已全线开工;汉中至西安,每天至少3个航班,一个畅通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形成。其它方面:全市现有旅行社15家(其中国际旅行社一家),有专兼职导游200人;有星级饭店15家,其中三星级5家,二星级9家,有标准床位3000张;能为旅游服务的各种营业性车辆1000多辆,大部分景区都有旅游车直达;直接从事旅游服务人员近万人,间接从业人员3万余人。

二、汉中旅游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汉中旅游有较强的资源优势,旅游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大手笔的旅游规划。汉中旅游景点数量多,但小而散,在资源开发与利用上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无序开发的现象较为严重,“食、住、行、游、购、娱”的配套设施不协调,缺乏包括主题定位、战略布局、规划设计、发展目标、实施步骤在内的科学规划。

(二)管理和经营的能力不强。旅游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的需要。市、县两级旅游存在着机构不全、地位不高、职能不明、缺钱少人的问题;旅游资源归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缺乏优化组合的能力、大型项目资金运作能力和经营能力;旅游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没有形成核心;景区管理和经营形式单一,多头管理现象较为严重。

(三)旅游产品市场竞争力弱。汉中的景点规模不大、特色不浓、看点不多,再加上受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因素的制约,整个旅游市场人气不旺,众多的旅客不了解汉中,知道汉中的旅客不想来汉中,来汉中的旅客因未能领略特色风情、享受异样休闲环境而后悔,旅游人数远远小于理想的人数,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低。

(四)宣传促销手段过于简单。各县区或景点在宣传促销上,各自为战,牌子杂、影响小,没有形成合力,像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在西安举办新闻会这种形式太少,缺乏利用大型文化活动、节庆活动、名人效应、媒体促销等形式宣传汉中,致使外界对汉中知之不多,各个景点依然停留在当地群众孤芳自赏的水平,难以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特色商品开发推介不够。富有汉中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很少,没有一家专门研制生产的大型企业,作坊式的小型生产,大同小异,制作粗糙,质量低下,独特性和创新性不足,再加上没有一个大型旅游纪念品市场,旅游服务部门没有专门向旅客推介汉中的特色商品,来汉中旅游的客人因没有汉色的纪念品而感叹,因土特产加工、包装不精良而遗憾。

(六)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市旅游业人才资源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景区、旅行社、饭店就业人员大多是初、高中毕业生,职工学历偏低;全市有导游资格的200人中,没有一个中、高级导游,有出国领队证的只有2人,有旅游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高级人员很少,且景区还是空白,专业技术人员少、职称低;市县区两级旅游行政部门中,没有一个旅游专业毕业的本、专科生,中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尤其缺乏策划与规划人才、经营与促销人才、资本有效运作人才。

三、旅游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汉中目前旅游业的最大问题是人气不旺、游客少、效益差,许多该办的事办不成。而且短期内这种状况不会有大的改变。因此,汉中旅游必须着眼长远,寄希望于将来。从现在起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随着高速公路建成、交通状况改善、桥闸工程竣工、中心城市改造、重点景区修复开发、自然环境整治、绿色汉中目标实现等一系列基础性工程建设的完成,随着人们旅游兴趣的转移,汉中必将迎来旅游大发展的春天。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市委、市政府已经做出大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决定,全社会都要响应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献计出力。各县区要把发展旅游业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尽快提出各自的总体发展思路,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市上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做好各自工作,支持并积极参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到服从全局、政令畅通,不扯皮、推诿,不纸上谈兵、敷衍了事;充分发挥旅游致富典型的示范作用,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意识到,发展旅游业同样可以快速致富,吸引其积极投身到旅游事业中来,形成良好的民众支持环境。市上要组织力量,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行动积极、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无动于衷者提出通报批评,把对《决定》的落实情况和年终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使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发展的《决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出台旅游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1、规划要力争做到科学。制定出台科学的、合理的汉中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要步骤。制定规划要注意精品线路的开辟、名牌产品的开发、文化内涵的挖掘、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强调绿色园林的城市建设;重点景区景点要集专家们的智慧,贯彻自然性、历史性、学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设制富有超前性、文化性、娱乐性、互动性、独特性的项目;要发扬地域特色的文化,如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娱乐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等;生态旅游景区,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做好美化环境的规划。

2、规划要把握旅游主题。汉中地处温带和亚热带的交叉区,是休闲度假、养生静心的绝好地方,发展绿色生态休闲游和两汉三国文化游是汉中旅游的主题。围绕这个主题,一手抓绿色生态休闲项目的开发、打造、包装,一手抓传统项目的挖掘、充实、提高。

3、规划要凸显旅游布局。汉中作为陕西旅游南线和巴蜀旅游的重要板块,在制定规划时要凸显汉中旅游产业布局,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决定》中指出的“一个中心、四条线路、六大旅游区”的建设,同时要注重外面进入汉中的“十个入境口”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个入境口”即:火车入境口,飞机入境口,西汉高速入境口,从西安进入留坝、佛坪入境口,从安康进入西乡入境口,从四川进入镇巴、宁强、南郑入境口,从甘肃进入略阳入境口。完善各个入境口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入境口,发挥汉中旅游的“门迎”作用,达到八方游客为之震撼的效果。

4、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导向性投入力度,用产业化的思维和市场的运作手段,大胆引进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加强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连通景区道路,绿化亮化各个景区。

(三)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理顺管理经营体制

培育发展旅游支柱产业,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主导规划,编制符合汉中实际和市场竞争要求的发展规划和开发详规;主导观念,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把旅游业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主导投入,导向性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促销的投入力度;主导政策,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地方、部门、集体、个人对旅游业进行开发建设。

政府要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逐步理顺和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经营体制。一要切实加强市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完善议事规则,定期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旅游业涉及到各有关部门的问题,明确《目标责任书》中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并按总分的10%进行考核;二要发挥旅游局的政府职能作用,提升旅游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三要成立景区综合服务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工商、公安、城建、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推行风景、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几块牌子,形成发展旅游的合力,为景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要成立汉中市旅游稽查大队和汉中市旅游服务中心,贯彻旅游法规政策,规范旅游业发展行为,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和旅游投诉,治理整顿、净化市场、服务游客。

积极推行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制度,逐步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积弊,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进行资产、资源重组,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组建汉中旅游集团。

(四)打造旅游精品项目,树立汉中拳头品牌

1、坚持原则,精心打造精品项目。开发、打造、包装精品项目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特色与精品原则、超常有序开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要针对市场的需求,策划包装、加工相应的旅游产品;要体现“两汉三国”文化特色,突出生态优势,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景点和精品线路;要明确目标,分段实施,有序开发;要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对没有条件开发的旅游资源先保护起来,等条件成熟后再来开发,避免一哄而上,低效开发,破坏、浪费资源,确保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

4回复:关于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选准项目,充分论证旅游品牌。发展汉中旅游支柱产业重点要抓好:以园林城市为目标的绿化建设;以古汉台、拜将坛和城市建设为主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品牌;以武侯墓(祠)、定军山为主的三国文化旅游品牌;以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区为主的高山草甸旅游品牌;以朱保护区、长青和佛坪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珍奇动植物观赏游品牌。

3、放开搞活,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在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提倡国家、集体、个人合股的形式,内资、外资一起上的形式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在旅游总体规划下,公开拍卖景区开发、经营权,整合民间资本,对旅游景区进行有效开发;实行市级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配合主抓各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做法,确保早日完工,早日受益。

(五)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扩大旅游客源市场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宣传促销在旅游业中的重要作用,导向性地加大投入力度,投入资金并从门票及旅行社、饭店中征收宣传促销费,建立汉中旅游宣传促销基金;要有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宣传促销策划,整体推介全市旅游景点、精品线路;要稳定传统客源市场、拓展新的客源市场,发挥旅行社的作用,积极组织外地团队来汉中旅游,增加汉中客源;联合知名网络媒体,举办一些有广泛社会参与性的大型网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要面向社会,征集汉中旅游宣传口号,借助媒体大力宣传;邀请旅游界和新闻界人士考察我市旅游业,有选择、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大城市举办新闻会;邀请与汉中有渊源的人士回汉中寻迹,使其做好汉中的义务宣传员、解说员;请汉中籍的歌星演唱美丽汉中的优秀作品,在中、省、市媒体播放;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把各种宣传活动与旅游宣传有机地融洽起来,形成整体宣传合力,力争在开拓新的旅游客源市场上有所突破。

(六)开发旅游特色商品,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要快速提高汉中旅游的总收入,除在“游”字上做文章外,还应在“购”字上下功夫。要开发集艺术性、纪念性、特色性和实用性于一身的特殊商品,反映汉中文化艺术传统习惯及美丽风光,满足旅游者的不同需要,带动旅游产业和其它产业的发展;要兴办和扶持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组织研制开发旅游特色商品、工艺品和具有民俗特色的纪念品;要建立汉中旅游商品购物中心,销售汉中的系列茶、酒、烟以及颇受旅客青睐的西洋参、黑木耳、松花蛋、牛肉干、中药材等土特产;要完善旅游产业体系,规范旅游商品交易市场,提高旅游购物收入,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发展。

篇4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人口(60或65岁以上)比重不断攀升,并达到一定水平时的人口结构状态。平昌县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一是平昌已提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20XX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人近16万人,约占全县常住总人口862620的18.54%, 按国际通用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便称为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我县超出国际标准8.5个百分点,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二是老年人口逐渐高龄化。我县71 80岁老人约有24853 人;81 90岁老人约有15996人;999岁以上老人有1247人;100岁以上老人123人。三是老年人家庭 空巢 化严重,老人独居率上升。由于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和城镇流出, 是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产生的主要因素。并显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空巢 老人逐增; 空巢 期相应延长;农村呈现出比城市更快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低龄、高龄两代老人同守 空巢 ; 老人村 现象突出且普遍,如南风乡阳家村 空巢 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81%,鹿鸣乡石龙村 空巢 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73%。四是 四二一 的家庭成员结构已经显现。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一对夫妇在供养四位老人的同时,还要抚养一个孩子,造成家庭养老负担过重。

贯彻实施《老年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老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年法》 五个老有 (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老龄工作氛围

落实惠老法律、政策,推进老人事业发展

老有所养 逐步推进。一是健全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县人社局在城镇着力规范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发放渠道,在农村建立完善以村社干部和失地无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89人,企业参保职工38382人,其中退休老人17982人;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20743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164人。全县累计发放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2.8279亿元。二是县民政局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符合条件的 5996名孤老和孤儿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在集中供养上,已建成江口镇、坦溪镇等农村敬老院9所,在建驷马镇、龙岗乡2所,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441元。在分散供养上,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150元外,县民政局还探索建立了 爱心责任代养 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化进程,新华社、中国社会报等专题进行了采访报道,并依托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福利设施,目前代养社会老人150人。三是建立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3312名特困老人纳入低保救助;建立完善了老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和生活补贴制度。从2015年1月起,先后对全县123名百岁老人落实兑现了每人每月100元的长寿补贴金;从2015年1月起,对1247名9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兑现落实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金。四是县人口计生局20XX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全县独生子女老人补贴5748人413.9万余元。五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模式。从2015年起,先后投入5万余元,在江口镇政法街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先后有1246名老人得到惠及。

老有所医 逐步确保。一是全县努力提高社区(村居)医疗覆盖面。每个居委会建立了医疗服务站,村村设立了卫生室,基本保障了老年人就近就医。县卫生系统尽力为8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0XX年笔山镇卫生院对全镇老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县80.5万农村居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民政部门为五保、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资金,参合、参保率均达100%。据调查,20XX年全县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0.6亿,其中老年人住院支出1800万元,新农合支出9222万元,其中老年人支出占30%,达2700万元。三是完善医疗补助制度。近三年来,全县对150余名身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老人实施医疗救助,累计救助金额达到45万余元。

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逐步形成。近年来,全县积极支持老年活动开展。县财政局、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县人社局和县科文局等部门积极为 老有所乐 老有所学 创造条件,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老龄办分别对每个新成立的12个老年协会给予8万多元补助,全县各类健身娱乐老年协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老年大学邀请县领导、专家到校为老年人讲课。

老有所为 逐步展开。许多退休的老同志老当益壮,积极为平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了许多大事好事,既达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更实现了老有所为。县老领导周尚聪主动担任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规范了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带领全县1800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共同关爱青少年成长。

完善保障措施,维护老年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涉老法律援助。全县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老年维权工作联络站43个、村居纠纷调解小组497个,据调查,2015年至20XX年5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涉老纠纷案件3019件,2015年至20XX年5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0件。

二是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老年法庭,按照 及时立案、公正审理、限时结案、优先执行 的原则,2015年至20XX年5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老诉讼案件97件,其中采取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的方式为老年人办理立案手续达14件(次)。畅通司法救助 绿色通道 , 2015年至20XX年5月,法院为109名老龄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缴手续,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设立敬老维权服务岗位。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县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老年法庭、县公安局江阳派出所等单位先后被市老龄委授予 巴中市维权示范岗 称号。

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老年法》,维护和保证老年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各类学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尚未形成常态,没有广泛地向敬老养老的主体 中青年人进行宣传,现在社会上对下一代关爱多,对上一代关爱少,全社会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对老龄化的危机和挑战认识不足。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存在。一是一些赡养人缺乏赡养意识,有些赡养人对老年人生活上不照料,精神上不慰籍,甚至不予经济上供养。2015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件江口镇82岁原告王某诉六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当县人民法院即将维权的民事调解书送达到老人手中时,遗憾的是该老人抱怨离世。二是老年人的再婚权利受到干涉。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们不尊重法律,不尊重父母的选择,存在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的现象。三是老年人受虐待、遗弃现象时有发生。2015年涵水镇老人李某诉其长子赡养纠纷一案,其长子不仅不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更为恶劣是在老人过生日的时候,还打伤了老父亲。四是老年人自主处分财产权受到子女干涉。一些子女自己不劳作,与父母住在一起,当 啃老族 ,使得一些老年人尚健在时,已落得两手空空。五是《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中规定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如一些车站没设立方便老人买票的窗口,实际生活中,曾出现老年人乘车为减免费用而产生纠纷。

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随着人口平均寿命延长,城乡老人所占比例增大,高龄老人增多的状况已较为普遍,老人们对就近或集中享受老年护理、生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一是养老设施规划滞后。县政府虽然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 规划,但在城市总体规划、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托老所、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等配套设施。二是机构养老设施供需矛盾突出,远远滞后我县老龄化程度。据了解,全县43个乡镇,仅有农村敬老院9个,已建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范围窄,不能适应需求。三是居家养老配套设施严重缺乏。按照现有的养老体系,居家养老是基础,社区则是居家养老的依托,目前街道、乡镇大都没有建立老年服务机构。在农村基层,老年人活动场所更加匮乏。

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县养老保险形式单水平低、覆盖面小,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水平更低,据统计,我县农业人口约为86万人,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 20743人,约占农业人口的0.02%。虽然我县普遍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老年人 治病难 看病贵 问题仍存在,对农村老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急性心梗 ,乡村医生往往无能为力。

城镇三无老人、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成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城镇 三无 老人,是指城市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人。他们有的捡拾垃圾、露宿街头,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政府救助。尽管一些城镇 三无 老人享受城市低保,但数量少,随物价的上涨,生活非常困难。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是指那些因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调查得知,这些老人活得累、活得苦、活得孤单。一是活得累,由于成年子女的外流,年老体衰的留守老人往往既要承担繁重的农活、家务劳动, 隔代教育 的重担也压在他们的肩上。一些参加劳动的老人在遭遇水、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收入剧减,除去购买农作物种子化肥后更是所剩无几,同时很多留守老人由于子女自己的收入也很低、子女要供孩子上学读书等多种原因而获得子女给与的生活费很少,导致他们仍然生活贫困。为了生存,多数农村 空巢家庭 老人只有生命不息,劳作不止。二是活得痛苦,留守老人的健康及生活照料情况堪忧。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 近几年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病种如高血压、慢心衰、急性心梗发病率逐渐上升,农村个别老人在家患病去世后,邻居及其子女还不知道何时在家去世。三是活得孤单。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年人的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就相应地越来越少,而外出务工的子女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他们与留守老人相处的时间一般只有1个月左右。子女外出后,导致老人孤独感增强,这些 空巢老人 大多数过的是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 的寂寞生活。此外,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在家庭之外也很难找到精神寄托,更会产生孤苦、自悲、自怜等消极情感,许多农村老人患了心理疾病,有的甚至成为精神病老人。

几点建 议

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当前我县正处在老龄问题全面凸显前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到我县老龄化趋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老龄化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及早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

加强老年事业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全县要高起点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养老福利机构布局规划。多办、办好公办福利养老机构,认真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问题,提高社区居家养老依托功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及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养老福利机构优惠政策,在土地、税收和规费、水、电、网络等方面给予优惠。

认真落实好涉老法律及惠老政策,切实提高全县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日益弱化的趋势不可逆转,要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全县要认真宣传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健、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建设涵盖面广、服务多元化的综合养老保障体系。对我县农村、城镇老人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状况,要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卫生适宜技术。政府及其相关涉老职能部门应主动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执行好《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制定具体的落实优待老人的各种措施。

篇5

北安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摒弃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倾向,加大服务力度,切实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到支持和保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上来。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对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做出归纳总结。

一、制定措施,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北安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北安市人民法院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规定》,对涉企案件实行了层层负责和“三个一样”的方针,即: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一样,大企业和小企业一样,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对外来企业投资者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危困企业诉讼案件采取了减、缓诉讼费用的优惠政策。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 大胆适用简易程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企业涉诉时间,我院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60 起北安市自来水公司与各单位及个人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中,民二庭大力推进适用简易程序,以此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其中53%的案件在半个月内审结,75%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极大缩短了企业的诉讼时间,保证了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为北安市自来水公司收缴水费在时间上赢得了主动。

三、 加大调解力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民二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及时为企业清收债权或为困难企业减轻还债包袱,对于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慎重采取调解手段,促进原本对立的纠纷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对涉及查封企业财产的案件,尽量采取活封方式,避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如在审理李某与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职工集体上访的矛盾局面,我院民二庭适时采取调解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既缓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稳定了职工情绪,又保证了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的正常运转,达到了“三赢”效果。

四、 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

我院民二庭结合在审理中国农业银行北安市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示农行等金融机构:注意对“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式的数个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现象的审查,正确估计担保企业的还贷能力;对贷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拖欠不还的,及时提起诉讼,以免借款企业因经营不善降低还债能力;控制借款人以经济困难为由提出“借新还旧”的方式达到延长贷款期限的目的,以免加大信贷风险等。促进农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现代管理理念。此外,民二庭还主动邀请企业人士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企业在经营中遭受不法侵害。积极为北安市自来水公司、北安市热力公司、北安市特钢厂、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等1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服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

五、 强化宣传,加大有关破产工作方面法律、政策的力度。

我院以民二庭为主,专门组成法律、政策宣传小组,为配合首钢庆华工具厂破产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首钢庆华工具厂的干部和职工中,做了广泛深入的破产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懂得破产法,了解有关政策,清楚认识到破产制度的积极意义,并对自己在破产工作当中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稳定了职工情绪,为首钢庆华工具厂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 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几点建议。

篇6

据初步摸底调查,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园区12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500万元)园区或企业24家,从业人员1.7万人,其中农民工1.65万人以上,2011年全市各类休闲农庄接待总人数超过200万人次,营业收入过1亿元。

我市各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条件,基本形成富有特色的各功能类型的休闲农业格局。

观光观赏型:农业特色明显,浮梁的茶叶、乐平的蔬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还有瑶里的油菜花、三龙的绿化苗木、西湖和瑶里的山珍、德宇生态园的继树、根雕等,为开发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是观光园艺、观光特种农业、观光林业等旅游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建设中的德宇龙头山庄、生态路休闲农业观光长廊、乐平镇桥特种蔬菜基地、浮梁优质茶基地,都是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的典型。

参与体验型:我市参与体验型休闲农业的发展始于城郊周边,主要以吃农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的“农家乐”为主体,“茶乡农家乐”、“菜乡农家乐”、“水乡农家乐”、“瓷文化农家乐”等一系列产品现已初具规模。据调查,参与型采摘项目普遍受到旅游休闲者的欢迎,如湘湖、三龙的草莓,王港、历居山的杨梅、早熟梨、葡萄,镇桥的大棚蔬菜,浮梁的有机茶叶,乐平的特色蔬菜等名优特果蔬生产基地,以及遍布各地的水上垂钓基地等均已经或准备开发这类旅游项目。

休闲度假型:我市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如汪湖原始森林、高岭古矿遗址、金竹山寨、冷水尖风景区、洪源仙境、历居山等地环境幽静,气候宜人,是天然“氧吧”。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利用其优质的生态环境建立各式各样的度假村。市郊则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建立配套的休闲娱乐设施,给人提供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田园风光、乡村休闲度假、农业公园等场所。

民俗节庆型:我市地域风俗、节庆活动特色浓、类型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呈现出浓郁的地方色彩,让人陶醉享受其中。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陶瓷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乐平农民趣味体育运动会、元宵龙灯会、瑞午龙舟赛等节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让人流连忘返。

二、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成效

1、省、市各项政策的出台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打造绿色家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业产业大省建设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市旅游业总体规划(十一五)》和市委、市政府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决策、意见的相继出台,2011年3月我省还启动了“省居民旅游休闲三年行动计划”,标志着省、市各级政府对发展旅游产业的高度认识及信心和决心,力求打造“生态瓷都、绿色家园”品牌,明确了全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2、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全市涌现出以浮梁瑶里、金竹山寒、王港、湘湖,乐平的历居山、洪源仙境、文山,昌江区的荷塘等为代表的依托旅游景区和特色农业产业等条件而建设的休闲观光农庄、观光示范园、果蔬采摘园、科普教育基地和具有乡村特色的农(渔)家乐休闲旅(餐)馆。开发了以瓷文化游、浮梁茶文化游、乡村风光山水游、特色产品采摘游、古村落游、油菜花游等为主题的精品休闲农业旅游线路,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民素质,促进了村风文明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了休闲旅游带来的实惠。

3、休闲旅游农业的示范效应有效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和旅游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休闲旅游农业作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带动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休闲旅游农业不仅带动了餐饮、旅馆等服务业,也带动了当地农村的种养和加工业,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型。例如,浮梁瑶里的瑶园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与旅游景点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当地的竹笋、香菇、苦槠果、农家土猪肉和粮食等农业自然资源,相继开发出了笋尖、花菇、苦槠豆腐、农家腊猪手、碱水粑等有机休闲观光食品供应游客。还有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盘圣食品有限公司、浮梁景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赣森食品有限公司、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老曹土特产、市桃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无不是立足本地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出系列旅游食品供应游客和全国各地。

4、农业休闲观光已经成为主要节庆活动的主角,有效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瓷文化旅游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历居山杨梅节等一系列旅游节庆活动,大力打造文化山水游、度假休闲游、绿色生态游、陶瓷艺术游、乡风民俗游、科普修学游、果蔬采摘游等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充分展现出我市旅游市场和休闲旅游农业的喜人局面,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5、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促进了农民工创(就)业,实现农民的就业增收。

省委、省政府去年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旨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旅游开发,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工作作为一项富民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吸纳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返乡农业工纷纷当起了导游、厨师、农家乐老板或服务员、民俗演员等,有的到景区做起了小生意甚至做成了老板。例如浮梁瑶里镇的瑶园食品加工厂老板张顺标、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总丁来保、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焕春等就是返乡农民工回景区创业的典型代表。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后,有了较稳定的收入,对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交叉,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休闲旅游农业涉及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多行业,管理部门多,职能交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至关重要。从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注册登记、农业生产、总体规划、旅游管理、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和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迫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引导和培育规范的消费市场。

2、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仍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缺乏统一规划,一些休闲旅游农业项目未经过规划和论证,存在建设随意、项目雷同、低水平重复开发、特色不突出、效益低下等问题。

3、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融资困难。由于休闲农业企业大多是租赁农村集体或从农民手中通过流转方式使用的土地,存在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不够完备、地面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困难、种植的果林没有果(林)权证、养殖的水域办理不了养殖证等问题,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企业不敢扩大投资规模。当企业需要扩大发展规模需要融资时,其土地、房产、林产、养殖等资产不能进行资产抵押登记,给企业造成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发展。

4、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政策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投资主体相对单一,大都是由民间或工商私人资本投入,政府在财政上缺乏专项支持。当前我市各级政府尚未制定专项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措施,规划审批、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标准体系、行业管理等重要的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政府部门也没有落实专项管理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改善。

5、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市休闲旅游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存在知识层缺失、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管理和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需求,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6、休闲旅游农业普遍层次不高,品味较低。我市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迅速,但大多数局限于吃农家饭、住农家屋、采摘体验、垂钓、打麻将等休闲观光项目,对功能性、高品味的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开发不足,特别是休闲旅游食品加工、销售产业链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场未得到有效开发,其附加值没有得到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四、进一步推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建议

休闲旅游农业无疑是一项朝阳产业,要推进休闲旅游农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就必须要强化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具有鲜明瓷都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休闲旅游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进行推进。市政府应成立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涉农涉旅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业主为主、社会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机制。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级(包括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主要用于休闲旅游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助、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的认定与奖励、休闲旅游农业行业协会建设、休闲旅游农业整体宣传推介等。各县(市、区)政府都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着力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休闲旅游农业发展。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废弃园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对其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精心包装、策划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旅游农业,通过资本嫁接和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发展一批主题突出、科技含量高、设施配套的品牌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和产业,进而带动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4、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着手制定休闲旅游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重点要在经营规模、从业资格、经营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经营项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适当放宽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休闲旅游农业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休闲旅游行业协会、休闲旅游农业专业合作社及中介服务组织,促进行业间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促进休闲旅游农业有序健康发展。

5、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出台认定办法和验收标准,开展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每年评出若干个示范园区(或企业),对被确定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单位的园区和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近期工作重点:一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将市生态路打造成为一条集市民休闲观光、现代农业展示、生态高效农业示范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路;二是依托现有资源,利用政策引导,将“景瑶线”培育成一条集度假休闲、采摘体验、科普教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瓷源茶乡休闲游”精品旅游线路。

6、开发旅游食品新品种,开拓旅游食品新市场。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销售产业链,以旅游市场人气带动旅游食品销售。以茶叶、蔬菜(山野菜)、食用菌、绿色水果、油茶等名牌农产品观光、采摘等形式,吸引旅客,促进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扩大旅游食品宣传,塑造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的整体形象,推动分散的旅游食品走向集约化的旅游市场。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绿色健康的旅游食品新品种,打造名牌,培育精品,以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游客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活动,如茶文化节、杨梅节、草莓节、菜博会,品果观花,不断促进休闲观光旅游,拓宽旅游食品销售渠道。

7、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制订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所需经费开支,培养一批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高级管理人才,保证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促进一批经营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发展后劲足的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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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乏规划,旅游规模小。全乡乡村旅游发展前景虽然看好,但总体上还处于自发性发展阶段,旅游开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个别景区处于自由观光状态。一是缺乏整体规划。xx乡村旅游规划的编制只停留在全乡旅游的总体规划上,详细的乡村旅游规划尚未进入议事日程,总体规划只对景点(区)分布情况,单个景区(点)定性定位作粗线条的安排,对整体布局、旅游主题定位、目标市场等关键要素,简单仿效,粗放经营,只体现资源的价值。二是特色不明显。所推出的乡村旅游项目,大多停留在观光上,尚未深入挖掘农业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内涵,当地的民风民俗、农业土特产得不到充分体现,拿不出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品牌,品牌层次较低,形式较落后,缺乏科学化,推不出经典精品观光点。

2、粗放经营,管理滞后。全乡乡村旅游目前还处于浅层次开发,多数村民对旅游产业意识淡薄,许多旅游资源尚未挖掘与开发,在开发经营管理上明显滞后,开发民间工艺品和地方特色饮食,推出特色文艺表演节目等方面力度不够,观赏内容单薄,苗寨风情游活动,由乡村组织安排外,其它景点从引导上缺位,处于自由观光的状态性。

3、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主要突出表现在旅游景点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设施相对滞后,吃、住、玩、购、乐等方面尚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明显滞后,旅游队伍建设落后等方面。

三、对开发xx乡村旅游的建议

1、找准产业定位,突出文化旅游产业的主导地位。

xx乡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美在原始,贵在自然。民族民俗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文化旅游业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势己逼人,因此,乡村两级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抢抓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的大好时机制定规划,争资上项加强对接,主动作为。通过35年的努力把文化旅游产业真正成为排乡富民强乡的重要产业,并有效地带动农业、工业、饮食、服务等各项各业的发展。

2、强化宣传,大力推介我乡旅游文化产业。

发展旅游宣传,推介至关重要。只有我们推出去,游客才会走进来。一是做好形象包装,向社会广泛征集宣传口号,拍摄我乡的专题宣传片,对xx乡旅游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政策环境优势进行深度包装,强力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外界对xx乡旅游资源的知名度。

3、搞好科学规划,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对xx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要做出成效,关键要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做好规划,突出特色,增强科学性,满足市场需求。首先,要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关系。其次,要科学规划xx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带。打造以金龙村为中心的自然景观系列,贯穿保靖夯沙乡风景区,着力开发芷耳村,加快与德夯风景区的攘接。围绕xx、金龙、桃花、让烈深厚的民俗风情,打造民族风情观光带。以公路沿线村,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带。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观光带的区域布局,做好科学规划,明确乡村旅游今后的建设重点和发展目标,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让乡村旅游展现出它的魅力。

4、注重科学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是关键,乡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开发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定期研究解决乡村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加强科学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多下基层,全力支持,突出在经营活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必须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计划、交通、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申报,力争把进入乡村旅游景区的公路列入上级计划项目笼子,尽快改造好进入景区的公路。

5、突出民族特色,加快旅游商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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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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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粗放经营,管理滞后。全乡乡村旅游目前还处于浅层次开发,多数村民对旅游产业意识淡薄,许多旅游资源尚未挖掘与开发,在开发经营管理上明显滞后,开发民间工艺品和地方特色饮食,推出特色文艺表演节目等方面力度不够,观赏内容单薄,苗寨风情游活动,由乡村组织安排外,其它景点从引导上缺位,处于自由观光的状态性。

3、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主要突出表现在旅游景点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设施相对滞后,吃、住、玩、购、乐等方面尚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明显滞后,旅游队伍建设落后等方面。

三、对开发xx乡村旅游的建议

1、找准产业定位,突出文化旅游产业的主导地位。

xx乡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美在原始,贵在自然。民族民俗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文化旅游业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势己逼人,因此,乡村两级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抢抓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的大好时机制定规划,争资上项加强对接,主动作为。通过35年的努力把文化旅游产业真正成为排乡富民强乡的重要产业,并有效地带动农业、工业、饮食、服务等各项各业的发展。

2、强化宣传,大力推介我乡旅游文化产业。

发展旅游宣传,推介至关重要。只有我们推出去,游客才会走进来。一是做好形象包装,向社会广泛征集宣传口号,拍摄我乡的专题宣传片,对xx乡旅游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政策环境优势进行深度包装,强力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外界对xx乡旅游资源的知名度。

3、搞好科学规划,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对xx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要做出成效,关键要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做好规划,突出特色,增强科学性,满足市场需求。首先,要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关系。其次,要科学规划xx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带。打造以金龙村为中心的自然景观系列,贯穿保靖夯沙乡风景区,着力开发芷耳村,加快与德夯风景区的攘接。围绕xx、金龙、桃花、让烈深厚的民俗风情,打造民族风情观光带。以公路沿线村,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带。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观光带的区域布局,做好科学规划,明确乡村旅游今后的建设重点和发展目标,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让乡村旅游展现出它的魅力。

4、注重科学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是关键,乡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开发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定期研究解决乡村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加强科学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多下基层,全力支持,突出在经营活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必须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计划、交通、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申报,力争把进入乡村旅游景区的公路列入上级计划项目笼子,尽快改造好进入景区的公路。

5、突出民族特色,加快旅游商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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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北宋明清时代,*山水及其佛家文化吸引游人接踵而来,咏叹*山水的同时留下众多诗文题刻。这座千古名山曾经飘洒过腥风血雨,曾经擎过火炬红旗,曾经开创过伟大的壮举,曾经饱受过洗礼磨练。在现代中国,*山在知青铁杵银锄下从沉辟荒山变成百果园,以其深沉的文化底蕴和极高旅游品味融入人们生活,成为缓解工作事务疲劳和学习压力的好去处。上世纪80年代,*名字传遍港澳,响遍东南亚。各国友人,香港、澳门同胞蜂拥而来。1979年*山游客超过50000人次,超前五年总人数。从此成立*山中国旅游社,主办旅游业,完善基础设施,形成了集游、食、住、购物、会议于一体的旅游度假中心。“翠竹森林峰回路转疑无径,丹岩隐隐柳暗花明别有天”,招商引资给*山旅游增添了索道、水上游厅等娱乐设施,使其取得巨大进步。

1996年阳元山被授予“1996年广东省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与卫生管理达标景区”称号,1998年被省精神文明委员会、省延委、省旅游局联合评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成为我省首批十大文明旅游区之一。

无数的艰辛与辉煌的过去让*人感到自豪,而他们面对的是现在,开创的是未来。过去的沉淀成就了现在的规模,现在的*亚还在*人夜以继日的耕耘中。“韶关山水闻来久,*腾飞看今朝。”今天的*名载史籍,誉冠岭南,根源于他悠久的历史文化。在这里有古老的传说和神秘的爱情故事:坤元山是女娲造人补天憩卧留下的形骸;望天石是伫立江边的田姑焦急等待捕鱼未归的心爱郎君江海。一对来了*山游玩5次的夫妇告诉我们,他们正是被*山悠久的文化历史深深地吸引了才一次又一次的到访。

“一税浮青碧,千蜂竞翠微”。*山以其造型各异、拟人拟物、拟兽拟禽的形态,以其高下参差、疏密相生、群峰林立、组合有序,富有韵律的结构,以其丹崖和五颜六色的藻类在蓝天、白云、碧水、绿树映衬下的色彩和雄、险、奇、秀、幽的意境吸引游客,提高品牌形象。在这里,你会有走入世外桃源的欣喜,有想亲吻大自然的冲动。

20*年开始,在市政府的引导重视和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山的开发进程有了很大的进展,现有多个旅游景点还在开发中。与此同时,导游队伍素质和接待人员热情度的提高;汽车站、指示标、游览车等服务设施和索道、游艇等娱乐设施的完善;提供各种石雕、特产、纪念品等商贸服务小区的形成,以及酒店各种不同新式服务的提供,给*山的游客留下了较好的印象,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山有如此之优势,又经过如此大力的开发,让各地人们认识它是重要工作。这里有专门负责的对外宣传部门——综合发展部。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们的宣传分为两大部分,包括户内宣传和户外宣传。户内是通过《*山旅游》杂志、电视广告、央视旅游图片和网络进行宣传,其中与各个搜索网站联系来宣传是他们在这信息时代宣传的重点。在户外就是通过汽车站站牌、路牌、道路指示牌及车身图案宣传。除此之外,晚会、集体婚礼的宣传作用是不容忽视的。20*年举行的集体婚礼,打响婚庆品牌,打破了*山世界地质公园这一专业的局限,让其贴近生活,融入生活。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山的知名度得到提高,响毕省内的其他旅游景点。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山的发展需要巩固旧客源,开拓新市场。工作人员不断加大巩固珠三角和红三角客源,把宣传促销重点转移到湖南、江西等大中城市及日本、港澳台等地区。国外促销点主要是韩国、日本,并扩大到东南亚。去年韶关市旅游局就两次到韩国举行推介会,通过大型主题片介绍*秀美风景、风俗民情。而针对日本人对爱情的崇拜及其与爱相关的文化节去宣传阴阳二石,让宣传与新市场的开拓不再盲目,而更有针对性。

在以“和谐”为主题的社会里,*山的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相结合。用大屏幕和指示牌宣传引导游客爱护环境,教导部分游客不能乱涂乱画而损坏景点美容,还每天安排清洁工进行清理,警卫巡逻。这样既有效的保证环境清洁,又能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今天的*不再简单,而是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公众参与”为方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完善自身管理,打造“爱情名山、生态家园、和谐*”这一品牌。从阴阳奇石,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构建和谐社会着手,为评上5A旅游景区而努力。自从1989年成立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与中旅社、旅游局形成的“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来加强管理以来,它完善的部门系统维持的良好秩序,给游客实至名归的感觉。如今也接照市委政府“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快经营机制改革,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科学管理为主导,打造和谐生态旅游景区。

*山旅游旺季主要集中在黄金周及七八月份。迎接的省内外及国外游客不计其数。对*山旅游有“淡季不淡”的说法,是指从宏观来看,其平均月游客量是挺大的。但实际上,旅游淡季是存在的。就如这次我们去*,发现游客明显不如夏季,所以促进*山淡季的发展也便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对此问题,我们的看法是:

①实行浮动价格制,在淡季适当降低门票价格。

②在淡季举行与*山相关的活动,例如集体婚礼,文艺演出,以此吸引游客前来参与,观看。

③与相关大学或部门联系,进行科普等调研活动。

④与相关旅行社联系,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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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休闲、观光、度假旅游。欧美发达国家的旅游者喜欢到乡村度假,尤其是那些风景优美、远离喧嚣城市的农村甚至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修养身心,体验另外一种生活方式。许多旅游者住在当地农民的家里,和他们一起生活,吃着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一起在农场里劳动。例如在美国西部的许多农场,都有为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旅游者提供住宿休息的设施,这些旅游者还可以和农场主一起放牧、割草或者采集水果、农产品。在劳动中,他们能够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增加感性认识。

2.乡村民俗文化旅游。这种模式下的乡村旅游主要是将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起来,使游人在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的同时还体味着几千年历史积累下来的民族文化。参与这种旅游的消费者群体的文化水平比较高,他们来到乡村主要是体验和欣赏传统的文化,而这些文化在工业文明的浪潮中早就被湮没。来到乡村的旅游者是要以发现的眼光去寻觅传统的文化和古老的习俗。比如乡村的民居、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流传着的乡村戏曲、武术、杂耍等。对于这些旅游者来讲,到乡村去旅游主要是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和满足,是获取高层次生活的需要。乡村旅游成为一种更高档次的旅游方式。国际上开展乡村民俗文化旅游最好的是匈牙利。匈牙利的乡村旅游模式,即乡村民俗文化旅游——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范式。

3.农业旅游。“农业+旅游”式的乡村旅游现在正成为许多地方和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又一个模式。以旅游带动农业,以旅游促进农业的发展,把农业生产和旅游活动结合起来,使农业和旅游业的相互促进,既能够增加旅游业收入又带动农业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据预测,欧洲每年旅游总收入中农业旅游收入占5%~10%。仅法国乡村旅游每年可给农民带来700亿法郎的收益,相当于法国全国旅游业收入的1/4。

4.生态乡村旅游。把生态旅游和农业旅游相结合,建立生态农业园,用高科技手段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的种植与管理。旅游活动在生态农业园内进行,旅游者通过在农业园内生活,参与农业园的劳动。并且可以通过购买或者租赁的形式在农业园内选择一块土地,自己种植一些农作物。有的国家的生态农业园非常大,形成一个联合体,乡村旅游活动都在生态农业园内进行。进行生态农业旅游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是波兰。波兰的生态农业旅游区的面积超过了4000公顷。

(二)国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最初是一种自发型的,没有具体的模式和组织运做,是在探索中不断发展。最初的乡村旅游者主要是国际游客,这些旅游者不再到那些传统的旅游热点,而是到一些比较偏僻落后甚至是尚未开发的地方去旅游而且乐此不疲。他们喜欢到中国的内陆和边远地区,尤其是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方。都市里无法体会到那些原汁原味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乡土习俗,而在上述地方却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随着到乡村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乡村旅游”这个新的旅游形式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并且逐渐形成了几个大的乡村旅游热点地区。例如江苏的周庄、同里、乌镇等以江南的小镇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水乡生活方式吸引着众多的旅游者。皖南黟县的南屏、歙县的郑村(棠樾牌坊群)、徽州的汤口等村落生产纸、笔、墨等工艺品,以传统的制作手艺和富有特色的民居建筑为吸引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几个地方的乡村旅游搞得红红火火以外,还有许多颇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地尚未开发,还是“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些尚未开发的乡村旅游地大多数都位于偏僻的地方,尤其是在中国的西部以及那些老少边穷的地方,那些地方农业经济不发达、工业落后、交通不便,因而不为外界所知。但是当地的风景却十分优美,并且得以保存了众多原始奇特的自然景观和古朴浓郁的民族文化,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后发优势。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经济发展,以乡村旅游带动扶贫工作,是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模式。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大约有85%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经济水平比较低。贵州省少数民族众多,大多村寨是珍稀民族文化的保留地。贵州省提出“以旅游促进对外开放和脱贫致富”的指导思想,创造出四个主要旅游扶贫模式:一是景区带动,如黄果树景区就带动四周村寨的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发展村寨旅游。如郎德苗寨、石板寨、镇山村等,旅游成了这些村寨经济发展的支柱。三是企业加农户生产旅游产品。如台江民族刺绣厂,带动千家万户在搞民族刺绣蜡染。四是把旅游当作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如荔波、施秉,县域经济的发展靠旅游。据不完全统计,到2002年底,贵州农村有53.2万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摆脱了贫困。

乡村旅游从发展层次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基础层次

以观光度假休闲为主,吸引物主要是乡村幽静的环境、秀丽的景色、淳朴的民风和较为缓慢的生活节奏。乡村旅游是使城市居民体验乡村劳作、了解风土民俗、领略田园风光和回归自然的最佳方式。这种以观光度假为目的的国外游客大多数是来自经济发达的都市,收入水平比较高。因此基础层次的乡村旅游的客源十分稳定,游客的重游率比较高。根据法国的统计数据表明,有70%游客采取乡村旅游度假的方式,更有超过15%的旅游者每年都住在同一地方。目前我国的乡村旅游地大多数是以观光为主。参加乡村旅游的国内游客,绝大多数是为换个环境来度过假期生活。因此主要是去那些接近城市的附近农村旅游,出游的时间也都比较短,一般是利用双休日或者其他假期一至两天的时间。

(二)提高层次

注重乡村旅游的内容和文化内涵。乡村旅游内容要广泛而富有特色。在国内客源市场上,许多游客对于农业生产活动很有兴趣。“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和采摘各种农产品的旅游很受欢迎。

除了以在农田里耕种、采集等方式让游客来体验农村生活的乐趣之外,传统的制作工艺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吸引物加以发扬。天津杨柳青年画、贵州蜡染、南通扎染、潍坊的风筝、手工造纸以及各种刺绣、泥人、甚至是食品的加工,都可以成为乡村旅游的文化依托。例如澳大利亚葡萄酒业生产制作就成为澳大利亚文化的重要组成,澳大利亚葡萄酒业已成为重要的乡村产业。并且由此产生了澳大利亚葡萄酒业旅游。

在提高乡村旅游层次的另外一个吸引物就是乡村所保留下来的珍贵的传统文化、风俗和完好的古代建筑。巍峨气派的乡村宗祠祠堂,高大挺拔的镇村古塔,村边的土地庙等等,是乡村在历史发展中的一面镜子,折射出乡村居民生活。还有一些民俗活动也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一些乡村风俗习惯像我国各地的锣鼓戏、舞狮子、扭秧歌、祭祀谷神等,都可以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引力点。

篇12

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 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高中16% D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A 高;能23% B 中;勉强能61% C还可以,一般的能14% D低;不能

分析:对我国比较重要的法律大学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几乎没有。

您的法律知识主要从何而来?

A 学校上课和宣传42% B 家庭教育15% C 社会宣传(广播、电视、报纸)42% D 其他1%

分析: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大多来源于学校,家庭教育很有帮助,总之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较多。社会宣传也有很好的效果。 5.您知道自己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吗?

A 全部知道9% B主要的知道40% C小部分知道40% D 不太清楚11%

分析:对于自生的权利和义务知道的占大多是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相当强。

您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 3月15日 4% B 11月1日4% C 12月4日67% D 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学生都知道法制宣传日,也有少数人根本不了解。说明一些大学生不够诚实,明明对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还是要装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识,不过有很多大学生还是不知道法制宣传日,这说明大家对法律不够重视。

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您会如何处理?

A向亲人,朋友,老师求助40% B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自认倒霉了。20% C 犯我者,虽远必诛,用武力解。34% D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保护6%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事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向亲友和老师寻求

帮助,而很少的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了我们当代的大学生用法维权意识较差,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易冲动。

您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A、非常重要,国无法不行40% B、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46% C、一般,可有可无的东西10% D、基本没用,法律不如关系有用4%

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可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认为法律不重要。说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逐年上升。

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您的态度是

A、充分信任10% B、比较信任61% C、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26% D、不信任3%

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

A、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42% B、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22% C、群众监督26% D、执法机关自我监督10%

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大学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会舆论的人占大多是。说明政府自己监督自己是不被当代大学生认可的,我们更加相信群众的眼睛和媒体舆论的力量。

你认为法律意识与教育程度有关吗

A 有密切的关系57% B有一点关系27% C毫无关系13% D不太清楚3%

分析: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

A 社会还不够发展24% B 家长、老师等人的影响16% C 高等考试教育制度不合理40% D 自身要求过低20%

分析:本题说明约有2/5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所以欠缺是因为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也有1/5的大学生认为自身要求过低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如果有法律意识方面的社团,你是否会参加

A 积极参加30% B 参加42% C 消极参加15% D不参加13%

分析:有超过70%的学生都很愿意参加法律活动。说明大家比较喜欢参加实践活动不喜欢只是纯理论的教育。当代大学生每天都在教室里面接受理论知识现在早就想出来实践活动了,所以这一点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心声。

你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

A 保护权利34% B惩治犯罪26% C维护社会治安37% D不清楚3%

分析:大学生对法律的作用认识各有不同,也有极少数的大学生根本不了解法律的作用。其实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健康、快乐、自由、幸福、有尊严的活着。让整个社会都能够协调运行、和谐发展,让那些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育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丰富吗

A非常丰富10% B比较丰富40% C一般42% D比较匮乏8%

您觉得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我们有意义吗?

A没有,法律离我很远,我们还没有进入社会,以后再了解也不迟18% B意义不大,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61% C有意义,但是我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11% D有,法律常常帮我解决实际问题10%

分析:尽管多数大学生比较赞同应当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并不选择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看见大学生还是不太信任我国现在的法律。

您觉得下列哪部法律与我们日常生活关系最大?

A 民法65% B 继承法1%C 合同法2% D 婚姻法1% E 刑法18% F 保险法2% H 公司法6% I 劳动法3% J 反不正当竞争法1%K 治安管理处罚法1%

分析: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民法比较重要,可见我们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还是不多。不过我们的调查问卷也存在很多问题。

你认为造成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27% B、贫富悬殊是产生犯罪的土壤,影响了教育效果21% C、个人自觉性是根源12% D、法律教育活动本身的局限性40%

分析:当代大学生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动本身具有局限性。

问答题, 你认为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哪些建议?

分析:问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自身要求太低,认为法律的作用不大,积极性不高。

建议:多开展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如讲座、知识竞赛,高校开设基础法律知识课程,大学生应当多关注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如:CCTV12、法制频道等)。

调查总结:

综合本次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偏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较为缺乏,法律意识总体来说比较薄弱,遇到问题并不习惯于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但对于我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持比较信任的态度,也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在逐年上升。问卷也同时反映出了,他们认为自己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篇13

一、失独家庭概述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愿意收养子女,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的家庭。失独家庭成员的年龄大都年过半百,经历了老来丧子之痛,错了了生育年龄,已无法再生育。2014年,人口调研统计,中国的失独家庭已经达到了一千万之多。

2013年12月,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15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将会对地方财政不足的部分,按照东中西部不同的比例,给予财政支持。

笔者于2014年8月,在山东省X县围绕失独群体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调研,本文拟在翔实的数据分析基础上,从满足失独群体需要出发,对现有的扶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山东省X县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

根据对150户失独家庭调研,此县失独家庭有以下特点:学历偏低,年龄较大,婚姻状况令人堪忧,大多独居,远离亲人。没有孙辈共享天伦。城镇户籍的失独家庭远大于农村的失独家庭。在失独家庭中,虽然有着各种不同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但相似的痛苦经历,让他们在不同方面呈现出一致性。

1.经济状况一般。根据笔者调研,在关于失独群体的救助方面,目前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陕西和河南也在进一步提高对失独家庭的经济补助,保障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全国各地也陆续对失独家庭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这些政策实践的背后,均有个假设,那就是失独家庭的经济情况都不好,他们亟需物质帮扶。但是相比吸毒、残疾和单身母亲等特殊家庭,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要好很多。调查中近三成失独家庭依赖自己或者配偶的退休金生活,近四成依靠个人劳动维持生计,四分之一的失独家庭仰仗社会保障金,还有近百分之五失独家庭依赖亲属友朋的资助。其中六成的失独家庭收入能基本满足日常需求,但仍有三成多的失独家庭在基本需求满足方面存是在一定的困难。总体看来,失独家庭的体经济状况一般,在目前物价水平下,除日常开销,扔有一些极困难的家庭经济状况令人堪忧。

2.健康水平偏低。经过调研发现,身体较为健康的失独者较少。只有不到一成的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一半失独者健康状况一般,而身体状况较差或很差的则接近四成。这与年龄、心理状况等有着很大的关系。六成的失独者表示目前状况下,生活可以自理。近三成的失独者因为年龄较大,身体机能不断下降等原因需要他人照顾。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失独家庭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将不断下滑。需要更多的照料和医疗。但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却已经先他们一步离开了他们。不能在老人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在身边照料。这对于失独老人来说是痛楚的地方。哪怕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不能释怀。

3.精神状态欠佳。据调查,有接近九成的失独家庭,经常陷入消极悲观的情绪中 ,而 “闷在心里”或“找人倾诉” 是日常排解烦恼的主要途径。失独者若是找人倾诉,首选知情者。家人、亲戚、朋友是失独者首选的倾诉对象。因为,他们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了解情况。有15%的家庭采取抱团取暖的方式,因为他们认为,相同的经历,让他们容易沟通。非常少的失独者会和同事、志愿者倾诉,一般都隐藏起这些悲伤往事。还有一部分失独者选择教会、僧尼,这和他们接触群体不同有关。失独家庭中信仰宗教的不多,但是信仰宗教的失独者说,宗教使他们在失去独生子女之后,精神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慰藉。宗教让他们寄托了对子女的哀思,减少了生活中的茫然。随着通信技术逐渐普及,在失独家庭中,也有人通过专门的网站平台认识了其他的失独者。大家虽然身处天南海北,却可以通过网络互相慰藉受伤的心灵。大家一起加油鼓劲,共同面对新的生活。

4.服务需要多元化。由于失独家庭不同的有着教育背景和各自的生活方式,他们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性。体现在:经济条件好的失独家庭主要关注针对失独家庭的活动组织,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主要关注针对失独家庭的物质帮扶政策。但所有失独家庭均十分关注养老问题,这与失独家庭膝下无子女,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有重要的关系。

通过以上的调研数据,可以分析得出, 失独者急切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虽然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指导政策,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帮扶失独家庭, 但不可否认的是, 大部分的帮助、关怀都是碎片化的, 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和长效的机制。有的帮扶是自发的、象征性的,这些对于两个孤苦伶仃的老人想比,是远远不够的。针对失独家庭,山东省政府、山东省财政已经筹措八亿多元用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落实。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分别提高到270元和150元。但是相对于广州市做到的对失独家庭城乡帮扶政策一体化,陕西的针对失独家庭的系统的帮扶相比,山东的政策还显得很薄弱。

三、构建立体全方位的失独家庭法律保障权益制度

1.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增加对失独家庭的补偿

失独家庭的成员大约在四十岁到七十岁不等,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因为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得不执行一胎政策。国家的公权力人为地限制了公民的生育权。非常不幸的是,当执行一胎化的公民,丧失生育能力的时候,却因为种种事故,他们唯一的孩子去世,留给了他们暗无天日的晚年生活。没有家人陪伴,没有精神寄托,给失独家庭造成了无尽的痛苦和巨大的损失。还有的因病孩子去世的家庭,为了给孩子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他们在接受孩子不幸离世的同时,还要偿还巨额的债务。这种失独家庭的生活简直是苦不堪言。笔者认为,失独家庭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承担了人口政策的风险,所以,国家应该给予失独家庭一定的国家补偿。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没有设置针对失独家庭的补偿条款。因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失独家庭应有的补偿,确有必要。

2.修改《基金会管理办法》,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在失独群体的救助中,起着有异于政府的润物细无声的作用。但是多年来发展一直较为缓慢。主要是受限于各种法律法规的束缚。但和政府的法律政策扶助不同的是,社会组织救助方式多样,关怀模式更为专业。建议放宽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让社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修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增加对失独家庭补偿的资金支持

失独家庭为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一胎化。现今,他们的孩子因故去世,剩下两位老人孤苦无依,到底谁该为失独家庭的孤苦无依埋单呢?每年国家都会从超生者中收取数以百亿计算的高额社会抚养费,将社会抚养费的部分用于对失独家庭的慰问,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补助,笔者认为是合情合理,符合一切为了人民的党和政府的宗旨的。增加关于补助失独家庭的预算金额,这也能够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建立失独老人养老院。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失独家庭刻意回避一些关于失独的新闻。很多失独老人孤身一人,他们不是不想去养老院接受专业的照料和护理,只是苦于无人为他们担保,他们根本不能进入正规的养老院。在调研过程中,失独者表示,只要还能够自理,都不想去养老院,因为害怕看到其他老人有家属探望,显得自己伶仃一个人。但是失独家庭的老人说,如果有专门为失独老人准备的养老院他们应该会去,会在一起抱团取暖,组成和谐的大家庭。笔者建议将每年征收的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拿出一部分来,投入到专业的失独老人养老院的建设中来。为失独老人解除无人担保签字的后顾之忧。

(2)为失独家庭构建活动平台。失独家庭最怕过年。每年的春节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但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却避之不及。举国幸福鞭炮响,唯有失独哭断肠。每一次春节,对于他们都是一场浩劫。一次一次在他们的未愈合的伤口上撒盐。他们害怕看见别人的阖家团圆,害怕别人来拜年问好。但是他们却不排斥和其他的失独家庭一起互相帮扶。所以有的失独家庭建议,希望政府能够为他们牵线搭头,给他们提供一个私密的交流场所,可以让他们过年过节有地方可去,可以让他们压抑的情绪得到有效的宣泄。面对有相同经历的失独家庭,他们可以互诉衷肠。

(3)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辅导组织。专业的辅导组织,对他们失去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给予科学的有效的抚慰。在抚慰失独家庭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吸纳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伴随着社交网站的飞速发展,微信社区和QQ社区,也可以成为失独群体交流感情,分享生活的家园。让成千上万的失独家庭携手同行,一起走出失独的阴霾,共同寻找生活的方向。

最后,发挥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基层组织作用。村委会和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往往对本辖区内的失独家庭掌握更加详细,更能够力所能及的帮助失独家庭。基层组织可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 及时掌握失独家庭的生活和心理动态,主动上门和他们沟通, 解决其实际困难, 在特殊节假日主动上门慰问关怀, 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情。

参考文献:

[1]李建民.持续的挑战:21世纪中国人口形势、问题和对策[M].科学出版社,2000.

[2]闫青春.社会福利与弱势群体[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曾庆敏.老年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4].乡土中国和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