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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申请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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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申请书

篇1

2、结婚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篇2

142.3适用范围

(a)本规则适用于为他人提供下列训练的飞行训练中心:

(1)为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以下简称CCAR)第121部、第135部的要求,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提供的训练,但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干租训练中心的训练设备实施的训练除外。

(2)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按照CCAR第61部获得和保持航空器型别等级需接受的训练和检查。

(3)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按照CCAR第61部获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需接受的训练。

(b)按照CCAR第91部或第141部通过审定,被批准从事本条(a)(2)、(a)(3)款所述训练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或飞行学校,无需按照本规则进行再次审定。

142.5定义

(a)干租:在本规则中,是指飞行训练中心仅将其训练设备租赁给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使用,由承运人使用自己的教员实施训练的租赁方法。

(b)核心课程:是指飞行训练中心针对特定机型制定的不针对特定客户的训练课程。

(c)特殊课程:是指飞行训练中心根据一个或几个客户的需求制定的,仅适用于这些特定客户的训练课程。

(d)运行规范: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局方)向经审定合格的飞行训练中心颁发的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补充文件,包括对训练中心的训练批准和限制。

142.7管理机构

(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管理按本规则实施训练的飞行训练中心的审定和监督工作,负责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的合格审定及持续监督检查工作。

(b)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飞行训练中心的合格审定及持续监督检查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对本辖区内每个飞行训练中心指派一名主任监察员,负责对飞行训练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

142.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与运行规范

飞行训练中心应当按本规则要求申请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取得局方颁发的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后方可实施训练。

142.11飞行训练中心的内部机构和人员

(a)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具有足够的组织实施训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本规则及运行规范的要求实施训练。

(b)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具有独立于其他机构的训练质量控制机构或人员,该机构或人员对训练中心主任负责,监督训练中心对运行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训练中心的日常运行中对教员、教材和教学进行监督检查,对影响训练质量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142.13训练管理手册要求

(a)除经局方批准偏离的情况外,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制定训练管理手册,供相关的训练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使用。

(b)训练管理手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包含必需的指令和信息,使有关人员能完成所担负的工作职责;

(2)对于中国境内的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具有中文版本;对于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具有中文或英文版本。如果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中使用了不熟悉上述文字的人员,则应当为其提供相应文字的手册,并且应当保证这些手册的一致性;

(3)采用易于修订的形式;

(4)在有关的每一页上,具有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

(5)符合适用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该合格证持有人的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与运行规范。

(c)训练管理手册应当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训练中心的总政策;

(2)训练中心的内部机构及职能;

(3)组织实施训练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4)训练大纲、教材有效性的控制和管理方法,训练质量的控制程序和方法;

(5)教学设施、设备完善性的控制,应急和安全设备的清单及其使用说明;

(6)教员资格有效性的保持方法;

(7)训练记录的保持方法;

(8)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分工和处置程序;

(9)局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142.15训练中心分支机构

飞行训练中心在国内外设立按本规则运行的分支机构时,应当申请在运行规范中列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训练授权。并满足下列要求:

(a)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按照批准的运行规范实施训练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设施、设备、人员满足本规则中相应要求;

(2)教员与质量控制人员的业务工作由总部直接进行管理;

(b)对于在国内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地区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并遵守下列要求:

(1)监察结果不涉及运行规范修改时,该地区管理局可直接处理并通知训练中心总部所在地地区管理局;

(2)监察结果涉及运行规范修改时,该地区管理局应将修改意见通知训练中心总部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处理。

(c)在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时,分支机构的训练和质量由训练中心总部统一管理和控制,训练中心总部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42.17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

(a)符合本规则142.3条规定的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由民航总局按本规则要求,组织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

(b)对于民航当局之间签订有相应双边协议的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按照双边协议的要求实施管理。

142.19训练设备的租赁

(a)飞行训练中心可以租用航空器、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等训练设备在训练中使用。飞行训练中心在训练期间应当对租用的设备具有排他使用权,并且应当向局方递交租用合同的副本。

(b)租用的飞行训练设备应满足本规则142.81、142.83条的要求。

B章合格审定的程序和要求

142.31合格证的申请

(a)境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向民航总局提交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申请书,中国境内的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区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申请书。

(b)申请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申请人,其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i)飞行训练中心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ii)申请批准的训练课程;

(iii)申请人的签字。

(2)申请人应递交的相关申请文件包括:

(i)训练管理手册;

(ii)载明训练中心主要管理人员、教员和检查员的简历和资格的文件;

(iii)训练中使用的航空器、飞行训练器、飞行模拟机和其他教学设备的清单。清单中应当注明航空器的类别、级别和型别,飞行训练器、飞行模拟机的鉴定等级,以及这些设备的产权情况;

(iv)使用的各类训练大纲和教材;

(v)按照局方公布的运行规范标准格式填写的运行规范草案;

(vi)对审定活动日程的建议。

(c)申请人可以申请下列一项或多项训练课程的训练:

(1)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提供的针对特定机型的训练,包括:

(i)初始获得资格的训练,包括驾驶员的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升级训练和差异训练;

(ii)保持资格的训练和检查,包括定期复训、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和熟练检查。

(2)按照CCAR第61部实施的型别等级训练和检查;

(3)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的地面训练;

(4)其他特殊类型的训练,如双发延程、缩小垂直间隔、极地运行和Ⅱ类/Ⅲ类进近等。

142.33申请的受理与审定

(a)局方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申请,局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即视为在收到申请之日受理。申请人按照局方的通知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局方应当受理申请。

(b)局方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主任监察员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写出审定报告。

(d)局方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局方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前述20个工作日的期限。

142.35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

(a)局方完成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符合本规则要求,为其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局方也可以根据审查的实际情况,为其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批准部分申请的运行规范。

(b)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

(1)在最近二年中曾经被局方吊销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

(2)申请人安排或计划安排担任主要管理职位的人员,在最近2年内曾经担任另一合格证持有人的主要管理职位并对该合格证持有人合格证的吊销或暂扣负有主要责任;

(3)申请人为获得合格证,提供不完整、不准确、假冒或伪造的资料信息;

(4)申请人没有配备合适的或足够的人员、设备、设施和资料,不能按照本规则提供合格的训练。

(c)局方在作出不予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决定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具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142.37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内容

(a)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包含下列内容:

(1)合格证持有人的名称;

(2)合格证持有人的地址;

(3)合格证的编号;

(4)合格证的生效日期、有效期;

(5)负责监督该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局方机构名称或代号;

(6)说明经审定,该合格证持有人符合本规则的相应要求,批准其按所颁发的运行规范实施训练。

(b)运行规范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主训练基地的具体地址,以及其文件收发机构的名称与通信地址;

(2)授权实施的训练类型,包括批准的课程;

(3)训练、考试与检查中可能用到的航空器的类别、级别与型别;

(4)每种飞行模拟机与飞行训练器的厂家、型号,以及模拟机、训练器的鉴定等级;

(5)经局方管理部门鉴定评估的每台飞行模拟机与飞行训练器的识别号及有效期;

(6)所有训练中心分部的名称与地址,以及为每个分部批准的训练类型和课程;

(7)按本规则规定授权的偏离、豁免及限制;

(8)局方要求的其它内容。

142.3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有效期

(a)除本条(b)款规定的情况外,按本规则颁发的合格证长期有效。

(b)民航总局按本规则为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飞行训练中心颁发的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或等效文件,其有效期限为24个月。

(c)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在合格证持有人放弃或局方暂扣或吊销该合格证时失效。合格证失效后,局方应注销其合格证,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交还颁发合格证的局方机构。

142.41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修改

(a)下列情形下,局方可以修改按本规则颁发的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1)局方认为为了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修改;

(2)合格证持有人申请修改,局方认为其申请满足本规则的要求。

(b)除本条(d)款规定的情形外,局方提出修改合格证、运行规范时,应当使用下列程序:

(1)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内容,通知合格证持有人;

(2)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修改内容提出书面意见;

(3)局方在考虑合格证持有人的意见后,作出修改决定并通知合格证持有人,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意见;

(4)局方考虑合格证持有人的申诉意见后,作出决定并重新颁发合格证或颁发运行规范的修改项。

(c)合格证持有人申请修改其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应当参照本规则142.31、142.33和142.35条的规定进行,局方应当在受理申请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d)如果局方发现存在危及安全、需要立即行动的紧急情况,不能按照本条(b)、(c)款规定的程序修改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则可采取下列措施:

(1)局方可以单方面决定修改合格证和运行规范,修改项在合格证持有人收到该修改通知之日起生效。

(2)在发给合格证持有人的通知中,应当说明原因,指出存在危及安全、需要立即行动的紧急情况,或者指出修改推迟生效将违背公众利益的情况。

142.43保存和使用的责任

(a)合格证持有人应在训练中心内显著位置展示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并在其主训练基地保存一套完整有效的运行规范,并保证能随时接受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检查。

(b)合格证持有人应将其运行规范中的有关内容或信息,写进本中心的训练管理手册中,还应当说明运行规范的每一条要求都具有强制性。

(c)合格证持有人应持续保证其参与训练工作的每个人员,熟知运行规范中适用于该人员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

142.45监督检查的实施

(a)局方应当对合格证持有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持续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是否符合其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接受局方对其进行的监督检查。

(b)局方可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合格证持有人是否合格于继续持有其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c)合格证持有人负责保存记录、文件、报告的人员,应当能向局方提供相关资料。

C章训练大纲要求

142.51训练大纲的审批和使用

(a)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申请人或持有人应当将其训练大纲提请局方审批。

(b)训练中心提交的训练大纲所包含的课程可以分为核心课程和特殊课程两大部分,训练中心应当在训练大纲中指明哪些课程属于核心课程,哪些课程属于特殊课程。飞行训练中心的课程用于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训练时,该课程应当包含在承运人的训练大纲中。

(c)按CCAR第121部、第135部运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在飞行训练中心接受训练时,应当使用承运人自身得到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该训练大纲可不作任何修改,即用行训练中心为承运人提供的训练。飞行训练中心为承运人提供承运人训练大纲中规定的部分训练时,应当明确为承运人提供的是哪些部分的训练。

(d)提交审批的训练大纲应当使用局方可接受的格式和方法编写。

(e)按批准的训练大纲开始运行后,局方发现该合格证持有人进行的训练与批准的训练大纲规定的条款不一致时,可要求其对训练大纲作出修改或对训练作出更正。

142.53训练大纲课程的要求

飞行训练中心的训练大纲中包含的课程必须满足本规则的相应要求,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所申请的每种课程的训练提纲,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以及考试的方法和标准。

(b)每个课程所使用的飞行训练设备的最低要求。

(c)每个课程所使用的教员与检查员的最低资格要求。

(d)受雇行训练中心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员与检查员应接受的初始培训与持续训练课程。

D章人员要求

142.61教员的一般要求

(a)飞行训练中心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保证训练工作的顺利实施。

(b)教员应当得到飞行训练中心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教学,批准书中应当具体指明教员可以实施哪些内容的教学。

(c)教员在初始聘任前,应当按以下项目完成至少8小时的地面训练并通过相应的笔试:

(1)教学法;

(2)训练政策与程序;

(3)学习过程的基本原理;

(4)教员的职责、权利与限制;

(5)每种课程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6)训练科目的修订;

(7)人为因素,包括机组资源管理。

(d)教员应当对其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中的典型课程段,向检查员演示其教学能力和熟练程度。

(e)在飞行训练中心的核心课程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员,除持有按CCAR61.221条要求颁发的飞行教员执照的教员外,应当在初始聘任前得到局方的批准。

142.63地面教员的资格要求、权利和限制

除本规则142.61(c)款的要求外,地面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完成相关航空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或者具有在航空院校相关航空专业接受本科教育的经历;

(b)对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所针对的机型,完成相应课程的初始培训并通过训练中心的考试;

(c)在飞行训练器上承担教学任务的地面教员,应当符合142.65条(a)、(b)、(c)款的规定;

(d)对于实施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训练的地面教员,应当持有按照CCAR61.233条颁发的包含高级地面教员等级的地面教员执照。

142.65在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上担任教员的资格要求

除本规则142.61(c)款的要求外,在飞行训练器、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完成下列项目的地面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1)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控制部件与系统的正常使用;

(2)训练设备进行训练模拟的局限性;

(3)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教员控制台的正确使用;

(4)环境与故障设置面板的正确使用;

(5)每种课程对训练设备的最低要求。

(b)在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上完成一次其所执教课程的训练。

(c)每12个日历月按下列要求完成一次熟练检查:

(1)在其执教的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上进行;

(2)检查的内容应当涵盖与其执教课程有关的航空器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

(d)在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应当持有CCAR61.221条要求的飞行教员执照。

(e)在飞行模拟机上承担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训练与航空器型别等级训练任务的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前12个日历月内在相应机型的航空器上完成2小时飞行,包括独立操纵航空器完成3次起落;

(2)在前12个日历月内按运行规章要求完成观察飞行并完成1小时在模拟机上的航线模拟训练。

142.67航空器飞行教员的资格要求

除本规则142.61(c)款的要求外,在航空器上担任飞行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持有有效的飞行教员执照;

(b)持有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

(c)满足CCAR第61部的近期经历要求;

(d)对于其实施教学的航空器,应当持有相应的类别、级别与型别等级;

(e)每12个日历月按下列要求完成一次熟练检查或定期复训:

(1)在其执教的航空器上进行;

(2)检查的内容应当涵盖与其执教课程有关的航空器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

142.69教员的权利和限制

(a)教员可以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下列工作:

(1)实施与其资格相符合的内容的教学,进行与其资格相符合的考试与检查;

(2)推荐受训者参加相应的考试。

(b)任何连续24个小时内的教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讲评时间除外)。

142.71飞行训练中心检查员

(a)飞行训练中心的检查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由飞行训练中心以书面形式聘任并得到局方的批准;

(2)符合本规则142.67条的要求;

(3)在初始聘任前,完成下列项目的训练:

(i)检查员的职责;

(ii)实施检查的方法、程序与技能;

(iii)对驾驶员表现的评估;

(iv)对驾驶员检查结果不满意提出的改正措施。

(b)检查员可以在飞行训练中心从事下列工作:

(1)进行与其资格相符合的检查;

(2)推荐受训者参加与其资格相符的考试。

(c)除局方批准外,不对其本人承担的教学进行检查。

E章训练设备与设施

142.81飞行模拟机与飞行训练器要求

(a)按照本规则进行训练和检查所使用的每台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均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规定的鉴定标准。

(b)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应当按照CCAR第60部的要求持续适用于训练大纲中所列训练科目的训练。

142.83航空器

(a)用行训练的航空器必须具有有效的适航证书。

(b)航空器应当满足持续适航要求。

(c)实际训练中使用的航空器应当与运行规范所批课程中所列的航空器一致。

(d)飞行训练中心供飞行教学使用的航空器,至少具有两个驾驶员座位,而且两个座位上的驾驶员都应能方便地使用其发动机控制装置与飞行控制装置。

142.85训练中心的设施

(a)合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必须确认:

(1)应当具有充足的飞行训练设备和教材,训练设备中至少应包括一台飞行模拟机或鉴定等级为6级(含)以上的飞行训练器,或一架航空器;

(2)教学场所,包括教室、训练准备和讲评室等满足教学需要;

(3)使用的教学场所应具有良好的制冷(供暖)照明和通风设施,保证其符合当地在建筑、卫生和健康方面的标准;

(4)周边环境不会经常对教学训练带来大的干扰。

(b)在局方实施监督检查时合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应在总部和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

(c)应当具有用于保存训练记录的场所;

(d)应当具有用于保存训练大纲及教材的场所;

(e)具有其它所需设施。

F章记录保持

142.91记录保持要求

(a)合格证持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每个受训者保持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受训者姓名;

(2)培训课程的名称,完成的培训时间以及使用的飞行训练设备;

(3)受训者在每一阶段的表现和教员的签名;

(4)实施训练大纲要求的实践考试的日期与结果,以及实施考试的人员的签名;

(5)训练中心检查员进行的检查科目的名称、检查结果和日期;

(6)检查或考试不合格后追加的训练科目和小时数;

(7)通过训练后,训练中心颁发的合格证明的影印件。

(b)对按B章得到批准,被委任到特定科目中担任教学任务的每个教员与检查员,训练中心合格证持有人必须为其保持一套记录,以表明其满足了本规则中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该记录应包括:

(1)初始资格和持续资格的审查记录;

(2)所接受的所有培训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及培训结果或培训合格证明;

(3)训练中心合格证持有人批准其在特定教学内容中担任教员或检查员的批准书。

(c)合格证持有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本条(a)款中要求的记录,在完成训练、考试或检查后,至少保持2年;

(2)教员和检查员在被合格证持有人雇佣期间或解雇后2年之内,必须按(b)款中的要求保持其资格记录;

(3)本条(b)款中所要求的复训和熟练检查记录,必须保存1年以上。

(d)合格证持有人必须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局方的要求提供训练记录。

(e)合格证持有人必须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应受训者或受训者所在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本人的训练记录影印件。

(f)如合格证持有人仅提供训练设备的干租服务,则只需保存受训人员的设备使用记录。

G章罚则

142.101警告和罚款

局方发现合格证持有人存在下列行为之时,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a)在合格审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

(b)未经局方批准,违反其运行规范的规定实施训练的;

(c)记录保持违反本规则142.91条的要求的;

(d)合格证持有人拒绝接受检查,或者不能按局方要求提供其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运行规范或任何必需的记录、文件、报告的;

(e)使用未经局方批准的训练大纲或者不按经批准的训练大纲实施训练,或拒绝按照局方要求对训练大纲作出修改的;

篇3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租赁标的及面积:租赁标的为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

(1)其业已依法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证,租赁标的不存在权属争议,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的出租业务;

(2)租赁标的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违法建筑情形;

(3)租赁标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证及可能影响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行政限制),也未将租赁标的的产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房屋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__ .

三、租赁期限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实际进入租赁房屋现场开始装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装修),乙方在免租期内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届满,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当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该房屋日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建筑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计),租金中含物业管理费。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起租日之前的 日内支付,其后每个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满前的______日内,支付下个月租金。即:每个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电话费、数据通讯费均由乙方负担。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的收取标准,均以国家规定为准。

3.其它费用支付: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___日内缴纳。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与服务商协商缴纳。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因市场变动、物价变动、经营风险等不可预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楼内附属物租赁的贬值、升值,不影响房屋及楼内附属物租赁费的支付及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5.乙方应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到期应付的租金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设备、设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于该房屋的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如下:

供暖:市政热源集中供暖,室内安装铜铝复合散热器;

信息点及电源:甲方信息点(电话、网络布线及节点)电源入户设置,墙壁预留信息端口。电话、网络的申请、安装等事项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电话、网络设施配置基础上具体施工,有关情况参见附件11《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需提交甲方确认、备案;

供电:双路10KV供电,A区内配置有两台1600KVA变压器;

消防:房屋内有运转正常的烟感报警系统和灭

火设备,房屋整体消防系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餐饮:餐厅提供每日三餐服务;

车位: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所属车辆免费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个固定车位,其停车位具置将以乙方就近使用为原则,由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变频稳压供水;

排水:分质排水,优质排水处理回用;

空调:分体式空调由客户安装;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满,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合同双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书面通知,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需事先通报甲方。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乙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约定:

1)房屋用途:该第三方应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范围之内使用该房屋;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3)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就被转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保证出租物业的合法产权并且有权出租物业。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3.甲方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以保证该出租房屋处于完好、适租状态。

5.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费用(列明),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与租赁标的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各种经济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房屋所需改造申请书、保证书及平面图、水、电图及国家有关部门批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不应损害该房屋主体结构、外墙颜色和造型及承重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或提供的该房屋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由于乙方改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修理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水、电、暖等费用;

4.乙方自行负责出租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二个月,若乙方书面确认同意续租,甲方应当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租金,租金涨幅不高于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

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六、通知

依据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以专人递交、公众认可的快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合同附件

附件1:租赁标的面积测绘文件

附件2: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5: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6:消防合格证

附件7:租赁标的平面图、建筑图

附件8:产权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书

附件9:客户物业服务手册

附件10: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签字人:__________

委托签字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4

房产证更名之夫妻之间直接添加

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夫妻办理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证件因房屋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提交如下资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夫妻离婚房产证更名办理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夫妻离婚房产变更流程步骤如下: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如何办理房产转移

对于,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pagebreak]

房产证更名之房产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赠予税费

(一)、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所需税费:

交易手续费:住宅2.5元/平米非住宅5.5元/平米

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缴纳

契税:4%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证照印花税:5元/本

工本费:10元/本

个人所得税:①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②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

营业税: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二)、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

除上述外,非直系亲属还需缴纳营业税:

不足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赠与的,

营业税=评估值-购买房屋价款

超过五年(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pagebreak]

房产证更名之买卖过户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免交)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房产更名涉及到的资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篇5

中国在1988年正式确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随着一些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40年的临近,届时如何续期、土地附着物、构筑物该作何处理等法律空白,皆在宁夏案例中暴露无遗。 土地年限争议

毗邻吴忠市同心街与早元路交叉口南侧的三角地带,是一片绝佳区域。这里不但是新老城区的交界,也在城市主干道同心街一侧,同时距离黄河大桥、福银高速出入口都不远,交通十分便利。

颇具眼光的吴忠商人李万珍将此地买下后,改造为物流货场和停车场,生意一度兴隆。

但如今货场已人去楼空,挂在一栋三层楼上的“万兴物流停车场”的巨型标牌变成了鸟窝,曾经门庭若市的停车场大门门洞也早已被野狗占据。

剧变缘于这块国有土地15年使用期满,2014年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收回,诸多纠纷因此而生。

住在附近的老人还记得,10多年前,这里还不是停车场,而是吴忠市西郊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下称西郊菜市场)。

1998年11月11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复,吴忠市早元乡秦桥村集体耕地3.33公顷(约合50亩)被征为国有土地,并出让给吴忠市早元蔬菜经销部,作为西郊菜市场建设用地。一周后,早元蔬菜经销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商业,终止日期一栏为空白。

其实,在征地批复下达半年前,吴忠市国土局和早元蔬菜经销部即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为15年。

吴忠市国土局地籍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使用期限之所以定为15年,是由双方商定的,只要不超过法定的商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40年的期限,就无不可。

同时,合同约定这宗土地的出让金为15.75万元,但这笔钱至今亦未缴讫。

西郊菜市场建好后,早元蔬菜经销部除经营果蔬买卖,还先后卖掉临街的门面房、楼房共占地超过7亩。后因早元蔬菜经销部拖欠银行贷款,剩余土地以及二层综合楼、锅炉房、库房、两个钢制大棚共计约3648平方米房屋的产权被“打包”作价拍卖。

当时,李万珍拥有的吴忠市燕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一直租用西郊菜市场的场地销售农机产品。获知拍卖消息后,2003年6月11日,李万珍的妻子吴淑芳及合伙人以180万元竞得土地。此后,吴忠市国土局批复同意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并下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为1998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2日。

得知仅有10年的剩余使用期限后,李万珍夫妇颇为震惊,他们一直认为,自己买到的这块土地可以获得商业用地最高使用期限40年。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使用期限仅为15年,拍卖公告上没写,法院裁定中也没有,对方的土地证终止日期一栏也为空,只有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上写的是25年。”李万珍说。

但吴忠市政府则有另一个说法,当时,吴忠中级法院在拍卖前曾委托第三方出具估价报告,明确了这宗土地的使用剩余年限为10年8个月。拍卖时,吴淑芳应已知情。但吴淑芳表示,自己从未看到过估价报告。

实际上,记者见到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为吴忠市国土局,受让方为吴淑芳,合同中约定的使用期限也至2013年5月22日止,合同上署有双方签名和印章。但吴淑芳称,当初并未见过合同,也未签过字。

“我们开始找国土局给办40年的证,对方不给办,理由是欠交土地出让金。”李万珍说,“但出让金不应该我们来交,而应该是土地的上一个权利人的责任。” 这一观点也得到法院的支持,吴忠中级法院2003年11月12日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你局(吴忠市国土局)反映原在1998年征地时欠缴出让金问题……应由利通区土地局向原征地单位依据合同提缴,你局只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更让李万珍想不通的是,“早元蔬菜经销部用15.75万元出让金就获得了50亩土地的15年使用权,何况出让金还一直没交。为何仅过了5年,我交了180万元,不但土地少了7亩多,使用期限还变短了?”

“早知道是这样短的使用期限,我也不会去买这块地。”至今回忆起来,李万珍很是后悔。 申请续期受挫

吴淑芳购地后,将西郊菜市场更名为燕兴农机商城,主营农机配件。后来她又购买了该宗土地上未抵押的附着物,扩建了四个钢构大棚,再加上供电房、上下水网、供暖网等设施建设,共花费数百万元。

据李万珍介绍,燕兴农机商城刚开始运营时效益不错,市场最好的时候,西北五省农机销售的四大经销商,吴忠市就有两家,而其中之一便是李万珍的企业。

但受行业大势影响,农机配件的市场开始下滑,这也影响到燕兴农机商城的经营。2010年左右,李万珍注册成立吴忠市万兴实业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分公司(下称万兴物流),开展物流运输业务,燕兴农机商城开始慢慢变为物流货场及停车场。

万兴物流总经理李超仍记得当年停车场灯火通明、车辆川流不息的情景,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距离高速路出入口很近,万兴物流停车场是许多吴忠货运卡车停车的理想地段。

“以前院子里都停满车,每天光指挥停车的就有15人。最多的时候,停车场停了140辆车,达到了停车上限。”在如今断壁残垣的停车场里,李超忆叙起当年的情形仍有些激动:“我们仅停车管理这一个业务,每年都会有100多万元的固定收益。”

物流业务也吸引了众多商户进驻,现在走进空荡荡的停车场中,依稀可见四周平房、楼房上的修理厂、物流公司、汽车配件店、小旅馆招牌。

对于这块土地,李万珍有更长远的计划。2012年,他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了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万兴广场,该项目计划占地约104亩,集商业广场、宾馆、写字楼、拆迁安置楼等为一体,目标是建成吴忠市的标志性建筑。

规划方案被李万珍发往各相关单位,但一直未有明确答复。万兴广场的构想至今只存在于展板中,被摆放在李万珍的办公室里。

之后,李万珍又申请了合力万兴汽车销售市场项目,亦石沉大海。

事后,李万珍才知道,两个项目之所以未有回声,盖因政府已另有安排。

2011年,一份拆迁通告出现在万兴物流停车场附近,停车场周围将被划入政府拆迁规划范围。

“通告引发了一些骚动。我们的生意直接受到影响,停车的用户和租赁户纷纷开始寻找长期固定场所,觉得这边靠不住了。许多大车司机也要退停车年卡,有些甚至一看到通告就不再进来。”李万珍说。

2012年2月13日,吴忠市政府又发出另一份征地拆迁通告,这一次,明确将万兴物流停车场纳入征迁范围,项目名称为“同心街老早元家属院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并公布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另一边,李万珍夫妇并未放弃解决一直让他们如鲠在喉的土地使用期限问题,根据现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另据土地出让合同,当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

所以,在2013年5月到期的1年前,吴淑芳即开始向国土部门提出续期申请。但据吴淑芳称,一直未获回复。

“既然政府要拆迁,我们是同意的,当时没有提出复议,没有提讼,只是和拆迁办谈过,希望能对我们进行合理赔偿。”李万珍说。

一边是申请延期未复,一边是补偿谈判未果,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万兴物流停车场的经营每况愈下,曾经熙熙攘攘的停车场变得空空荡荡,房屋门窗洞开,钢构大棚棚顶逐渐残缺不全,曾经为了停车方便要及时补平的地面如今变得坑坑洼洼,商户所剩无几,仅存的一家修理厂员工表示,他们过完年就会搬走,万兴物流也处于停业状态,现在只剩下两位老员工看场。 法律空白凸显

这种状态下,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终止日期2013年5月22日已过。

2014年1月6日,吴忠市国土局向吴忠市政府发函请示收回吴淑芳在该地块的使用权。4月8日,吴忠市政府批复收回吴淑芳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以及《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014年4月22日,吴忠市国土局了对该地块的注销公告。

被一纸文件收回土地的李万珍夫妇至今未弄明白,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该如何续期?

据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介绍,《物权法》已明确规定住宅用地在最高70年产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对于商业用地,却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目前,只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续期的两个条件,之一是“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之二是“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但即便如此,由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存有争议,在是否续期上,政府仍然握有更大的行政自由。

“在法律未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对续期问题作出明确约定,应以合同为准。”王利明说。

以吴忠该案为例,双方出让合同第二十五条提出续期的两个条件,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相同。

第一个条件,吴淑芳认为自己并未违约,因为她在2012年一直申请续期,但第二个条件颇有争议。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吴忠市国土局称,吴淑芳的确申请了土地使用权续期,“但由于不符合城市规划,该宗地拟用于同心街拓宽、绿化带占用和拆迁户安置,因此不能续期”。

涉案地块的拆迁规划项目为老城区改造,据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副局长马明军介绍,该地块的初步规划为公租房和绿化带建设。

令李万珍夫妇困惑的另一个问题是,商业用地到期不能续期且政府回收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建筑物该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在“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及“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两种情形下,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才“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并不包括“使用期届满”和“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且也未规定对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等财产的处理方式。

而《暂行条例》则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这部1990年实施的法规,至今未作修改,已被许多专家学者广为诟病,认为与《物权法》等法律相冲突,在保护权利人私产上观念太过陈旧。

王利明认为,目前这个问题得不到应有重视,是因为鲜有类似案例出现,待商业用地大量到期时,可能会引起更多矛盾。“应该在以后的修法中,明确细化对地上附着物等财产的处理方法,到底是恢复原样还是保留现有,以及对权利人如何进行合理补偿都值得探讨。”

吴忠市政府法律顾问、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华认为,吴忠市政府从未提出要无偿取得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根据双方的出让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但吴淑芳的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则认为,吴忠市政府在土地到期前作出了征收决定。所以,政府必须要对吴淑芳有所补偿,且不是按残余价值进行补偿,而是应该按照征地拆迁的标准进行补偿。

篇6

本人xxx,行政部保安员。入职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今已在银泰的大家庭中度过了三个多月的时间。能够来到银泰工作。在这个充满关怀,充满愉悦氛围的大家庭中,我感到很荣幸。在这三个多月的工作中,我努力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正规专业的管理。使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基本掌握了作为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职责。现将我这几个月来的工作述职做如下汇报。

一、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1、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安员的职责,按照领导和主管的指挥调动认真完成工作。

2、虚心向老员工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

3、熟悉并且熟练的掌握工作流程,做到仔细认真,不出差错。

4、听从领导以及主管的工作安排,并且做到无纰漏,良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5、注重自身仪容仪表,在岗期间端正态度,对于顾客的提问做到有求必应。耐心解释。

二、熟练的掌握启闭店的流程

1、每天按时到岗,在员工进场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开门启店。

2、启店过程中严格要求,并且检查工牌的佩戴情况,禁止其他人进入卖场。及时做出相关的纪录,并上报主管。

3、每天闭店按时对各个楼层的门进行锁闭,并且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以确保夜间的商场安全。

4、闭店时做到确定楼层无顾客时方可继续至下一层,如有专柜盘点人员,及时通知夜间值班人员看守

三、按时检查商场消防安全隐患

1、每周定期在主管的带领下对商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纪录。

2、巡场期间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通知并整改。

3、定期对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且登记。

4、遇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的情况下,及时与主管汇报。

四、在岗期间发现的不足以及改正的方向

经过这几个月的工作和磨练,虽然做出了些许的贡献,但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需要及时的改正。努力改正懒惰懒散的现象,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规范自己。认真听从领导和主管的工作安排,并且迅速的去完成工作任务。在岗期间规范自己的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做到礼貌、得体、大方。做到眼疾手快,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我会努力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不足之处。在工作中请领导和主管对我进行监督。如有不对之处请领导和主管对我进行批评、教育。我一定虚心接受。

保安转正述职报告格式范文二

尊敬的中心各位领导同事们:

本人自2012年担任会议培训中心保安部一队队长一职以来,在部门经理和中心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中心的总体部署带领全体安保人员全力做好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任职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保安队伍稳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下面我就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领导和组织做以汇报:

一.加强自身素质和业务学习确保管理上水平。

欲先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一个基层管理者必须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水平才能胜任管理工作带领队伍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而安保行业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保安队伍更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从业人员要求也高,要求准军事化管理,怎样才能把这20多名不同情况的年轻人唯我所用呢?发挥他们的光和热呢?这是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任职伊时为了能尽快熟悉岗位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我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利用各种学习方式进行学习,全面加强自身素质和业务的学习。一是自学安全保卫知识及消防知识,先后自学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理》《消防法》《消防管理》《保安管理》等工具书。并从网上搜集观看了保安管理及消防方面的视频及资料。二是积极参加处及中心开办的各类培训班,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加强自身素质及专业知识的提升。三是虚心向油田公司ABC管理模式创建人、标杆中队创始人、资深安保管理人员巩星南同志学习安保管理知识及经验,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本人现以能完全独立处理部门的管理事务,在经理休长假期间代行经理工作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及大型会议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保安全

会议培训中心及调度中心作为长庆油田会议培训接待的重要机构和输油处的办公机关,承担着油田及地方政府的各种大型会议接待任务。作为在中心从事安保工作达五年之久的我来说深知着其中的政治责任感有多重,而事故隐患它是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正因为如此,身为一名基层安保管理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两年来,我和部门经理一道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稳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自承担安保管理工作以来保安队伍稳定,门岗值班院区巡逻,会议接待安保值勤等工作。万无一失,为此我和同事们放弃了节假日及家人团聚的时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无事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并从个人到集体取得了各方面的成绩,一是本人2012年及2012年连续两年代表中心参加处消防大比武分别取得10平米油池灭火第三名与第二名的良好成绩,二是我2012年被中心评为部门优秀员工。三是今年8月参加中心安全演讲比赛获得第2名。四是所在部门今年9月份被评为中心优秀示范岗。

三.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部门员工多为90后且大多是第一次参加工作,自我约束力差,理解能力不强,工作执行力低,管理难度大,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和部门经理从源头抓起,不厌其烦的加大岗位培训力度,每星期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学习和培训,同时根据不同人员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使员工队伍确保了稳定,员工的作风纪律,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取得持续无事故的良好态势。

四.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1、加大值班和巡逻检查力度,在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对重点部位、敏感部位安排专人值班,发现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到位,及时处置,把一些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加强值班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加强巡逻检查密度,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检查制度,主要抓各岗位值勤时工作质量、仪容仪表、作风纪律等。

2、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在开展工作之前把工作布置后主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对员工的管理,要求员工做到的首先我自己必须要作好。对队员加强管理,对每个队员严格考核,为提高保安队员整体素质,讲当前治安形势,及保安工作的重要性,对他们提出严格要求。

3、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配合经理对每一个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有功必奖,有过必惩,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4、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5、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安保器材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6、加强院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确保院区消防安全和车辆的有序停放。

7、坚持查岗、查哨制度,掌握人员在岗情况,作好考勤工作和安保人员调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虽然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对安全保卫工做的还不够细不到位,我会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新的岗位上在中心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无事故,使中心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以上报告,请审查

述职人:王斌斌

保安转正述职报告格式范文三

述 职 人:xxx

职位:秩序部主管

述职内容:

2016年即将过去,在这过去的半年的时间里,我本人担任天津xxx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xx大厦项目秩序部主管的职务,从总体上说,这半年的工作可以分成三部分。1、6、7月份项目交接;2、8、9、10月份项目稳定设备维护;3、11、12月份人员招聘,地下停车场整合。6、7份正值公司正式入住xx大厦项目,交接的工作内容繁多,难度也较大,涉及到了很多重要且必要的工作,但在我本人的积极努力和全体保安部员工的大力配合下,工作中的困难得到逐步的解决,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向其他部门以及全体保安员表示衷心的感谢。2014年6、7月份,我本人所涉及到的安保方面的工作包括:xx大厦项目保安部组建、人员培训、物业保安各项工作交接、对交接物品、钥匙、各项工作的核实、加强夜间执岗的管理、部分工作表格的制定更改、非机动车棚的整改、地面停车场整改。

一、6、7月份工作报告

1、xx大厦项目保安部的组建,于5月份接到公司领导的通知,公司准备接管xx大厦项目,本人筹备人员组建队伍,制定安保部管理方案,组织、筹划人员培训工作。在此期间,公司领导及公司其他项目给予本人大力的支持,提供人员及各项资料,再次对大家表示深深的

感谢!

2、人员培训工作。本人于5月25日率第一批保安人员到达xx大厦项目,开始培训工作,从整理个人内务、形体、队列、公司bi手册、等开始培训,每日早8:00至晚20:00结束,从各方面对保安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在接手物业之后得到业主委员会一致好评。

3、加强夜间执岗的管理。本人在6月份连续在公司夜间加班半个月,对保安员夜班的执岗状况进行了几次抽查,以便了解保安部夜间是否可以保持机警清醒的工作状态,通过此次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同时也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对保安员加强了培训教育,目前夜间执岗状况已有明显的好转,今后此项工作仍将继续。

4、非机动车棚及地面停车场整改。于6月份对非机动车棚进行整改工作,再次期间全体保安员对车棚内所有车辆进行清理,确保车棚整改期间车棚内无车辆停放,在此期间也与外小区发生过小矛盾,经警方调节,得到较好的解决。对外围停车场车辆行驶方向进行调整,现反应效果良好。

5、突发事件的处理。6、7月份共有突发事件2起,目前均已得到有效的控制。

6号电梯事件,自物业接手以来,3号电梯出现过3次滑梯困人的现象,本人均率领保安员利用监控设备快速抵达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梯内被困人员救出,同时积极联系工程部及电梯维保人员进行修复。

地面停车场刮蹭事件,7月份,中德公司人员开车行驶至出口处时由于驾驶不当,刮蹭到出口旁挡车柱,本人为其提供监控录像等现场证据,协同车主联系交警人员,解决后,得到车主表扬。

二、8910月份项目稳定设备维护,巩固队伍建设

进入8月份,项目运行情况趋于稳定,我部对保安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监管力度,配合人事部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一直以来人员招聘工作都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我秩序部积极配合人事部,多方招聘。对招聘来的员工进行待岗培训,确保上岗员工都经过岗前培训工作。对记录表单、服务意识、车辆指挥手势进行专门的培训,打造一支标准化的队伍。对各项设施进行维护,期间消控主机主板故障,我部即使联系公司寻找厂家进行更换。十一期间做好外联工作。

三、11、12月份人员招聘,地下停车场整合。

进入十一月份,大厦开始供暖,我部加强对有水管道的巡视工作,做好防冻预案工作。配合工程部人员对商业区空房及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12月份,紫竹林公司收回地下停车位,我部积极配合清理地下未购车位车辆,使得紫竹林公司销售车位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接公司指示,命我部办理地面停车场收费证照工作,我部跟进中。

这半年的工作中,我秩序部得到客服部刘治新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这里我代表全体员工向客服部刘治新表示诚挚的谢意。

综上所述,我们的工作就这样摸索着走过了2014年,这包涵了每一名保安员辛勤的汗水。我们走过了忙碌的六个月,所以也看到了收获和成绩。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得到了业主的认可,a1609室业主,向我秩序部赠送锦旗一面。当然,我们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需在专业知识和处事方法上多多钻研,刻苦的锻炼,让我们每一名保安员都能成为有形象、有素质、有纪律、有能力的员工。把我们的保安队伍打造成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为整个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贡献出我们全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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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地址:

委托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工作地址:

E-MAIL:  QQ:

第二联系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单元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房屋用途为 .乙方居住人数为 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不含税 含税,具体税率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委托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为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如拖欠租金,应向甲方委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每月租金的 5。甲方委托人有权按实际欠租天数累计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委托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委托人向乙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非租赁房屋本身问题,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确认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日后,灯泡、水龙头、抽油烟机、橱柜、窗户玻璃、木地板、热水器、煤气灶、电视、冰箱、洗衣机、遥控器等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水、电、燃气,空调不制冷无雪种等属于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缴费及添加使用。

第八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由甲方委托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于他人,甲方委托人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绍的承租方必须符合甲方委托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为转租费;如需甲方委托人介绍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甲方委托人的服务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产权,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房屋;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都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合计超过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的其中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七)未经甲方委托人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委托人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委托人有权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开门,收回租赁房屋使用权,并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欠费及其它损失,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蒙受损失的可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达十天以上的;

(二)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人,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委托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故提出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人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存续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委托人陪同新的承租人看房。属甲方委托人要求乙方退租的,则甲方委托人将付一个月房租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当天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等相关的房屋附件退还甲方委托人,如费用存折或卡丢失,甲方委托人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百元人民币。并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费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甲方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退保证金时,乙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办理。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委托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天数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延续几天,若存房租金大于出房租金,延续天数按照存房租金收取。合同期满,乙方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委托人半个月租金作为中介费,房屋交接时需当场结算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届满之日起的前一个月向甲方委托人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委托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后,应重新签订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任何私自修改或涂改部分无效。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同意将每月的租金以银行扣款的方式缴付,并保证账户租金足够支付承租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层 单位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卡号: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岭支行将每月乙方应付租金按时划入甲方委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八卦岭支行指定账户中。

授权人:

日期:

第十九条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9简单的个人租房协议书范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租赁标的及面积:租赁标的为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

(1)其业已依法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证,租赁标的不存在权属争议,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的出租业务;

(2)租赁标的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违法建筑情形;

(3)租赁标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证及可能影响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行政限制),也未将租赁标的的产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房屋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__ 。

三、租赁期限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实际进入租赁房屋现场开始装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装修),乙方在免租期内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届满,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当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该房屋日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建筑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计),租金中含物业管理费。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起租日之前的 日内支付,其后每个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满前的______日内,支付下个月租金。即:每个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电话费、数据通讯费均由乙方负担。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的收取标准,均以国家规定为准。

3.其它费用支付: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___日内缴纳。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与服务商协商缴纳。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因市场变动、物价变动、经营风险等不可预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楼内附属物租赁的贬值、升值,不影响房屋及楼内附属物租赁费的支付及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5.乙方应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到期应付的租金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设备、设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于该房屋的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如下:

供暖:市政热源集中供暖,室内安装铜铝复合散热器;

信息点及电源:甲方信息点(电话、网络布线及节点)、电源入户设置,墙壁预留信息端口。电话、网络的申请、安装等事项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电话、网络设施配置基础上具体施工,有关情况参见附件11《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需提交甲方确认、备案;

供电:双路10kv供电,a区内配置有两台1600kva变压器;

消防:房屋内有运转正常的烟感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房屋整体消防系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餐饮:餐厅提供每日三餐服务;

车位: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所属车辆免费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个固定车位,其停车位具置将以乙方就近使用为原则,由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变频稳压供水;

排水:分质排水,优质排水处理回用;

空调:分体式空调由客户安装;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满,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合同双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书面通知,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需事先通报甲方。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乙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约定:

1)房屋用途:该第三方应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范围之内使用该房屋;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3)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就被转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保证出租物业的合法产权并且有权出租物业。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3.甲方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以保证该出租房屋处于完好、适租状态。

5.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费用(列明),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与租赁标的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各种经济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房屋所需改造申请书、保证书及平面图、水、电图及国家有关部门批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不应损害该房屋主体结构、外墙颜色和造型及承重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或提供的该房屋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由于乙方改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修理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水、电、暖等费用;

4.乙方自行负责出租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二个月,若乙方书面确认同意续租,甲方应当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租金,租金涨幅不高于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六、通知

依据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以专人递交、公众认可的快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