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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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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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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经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安全办主任为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专项治理整顿各机关单位、基层中心、窗口服务单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各单位也有成立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隐患排查、上下联系和具体整改工作。

三、排点

(一)机关单位排点

一是重点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问题;二是重点整治人群集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问题;三是机关财务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机关档案室和重点科室安全防护问题;五是机关单位电路老化、机器设备和用电管理安全问题;六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防范问题;七是安全值班缺位问题。

(二)窗口单位排点

一是窗口服务台面、地面资料乱堆乱放问题;二是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维护问题;三是社保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消防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五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问题。

(三)基层服务中心排点

一是办公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问题;二是网路安全监管问题;三是居民参保档案规范管理问题;四是安全值班到岗到位问题。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前)

各单位在局机关和上级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实施方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整改火灾隐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火患整治工作氛围,并适时开展教育培训。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2日至6月28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分期分批开展重点督查和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单位、岗位、科室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整治。具体分为三步实施。

1.4月2日至5月4日,重点对局机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遗漏,弥补缺失;

2.5月5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直属各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3.6月1日至7月1日,重点对乡镇(城区)各中心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10日)

局机关配合区消防委开展重点督查,以抽查方式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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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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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利用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对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三个一批”原则,即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个养老机构,做到“一院一策”。对关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对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细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过渡期间老年人的住养服务。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创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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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

违规使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责令使用企业限期拆除或改造。

(二)对除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工业建筑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的,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责令使用企业限期拆除或改造;同时对其耐火等级、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设置、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使用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

各网格长要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动员,广泛发动,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8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29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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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成立消防专项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郝立军副组长:郝晓冲、李永强 组员:全校领导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建立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台账。

四、进行消防教育主题班会。

五、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隐患排查。

六、校内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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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2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文体局和县工商局负责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面清理盘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2009年3月13日至2009年3月31日)。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安监、工商、文体等部门参与,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验收(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4日)。2009年4月8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4月20日市上统一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安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安监、公安、工商、文体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加强部署、检查和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明确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扩大排查整治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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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来源:文秘站 )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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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篇9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立单位企业水源

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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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周密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意识、措施、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各种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1、防火防盗、用电方面

我所每天对闭路监控进行检查,均呈良好状态,做好防盗工作。财务室防盗工作完善,各科室能具防范意识,检查各科室用电,未发现有违规用电情况,用电设施设备未出现故障。

2、车辆使用方面

检查车辆,未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重大故障。保证每天出车进行检查,车辆使用有专人负责管理,出车有登记记录。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即时送汽修厂进行检修。

3、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方面

为保证安全生产,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度的落实上,以科室为单元,定岗定位,责任落到人;指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员,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做好检查记录。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改制度。

四、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防火防盗训练,组织应急演练。三是定期利用各种场合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五、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定期专人检查各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设备设施,对有重大隐患的实行跟踪整改。检查中要认真、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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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去年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充分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家庭作坊专项整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平安”、消防安全“四进”宣传等工作,火灾形势有了明显好转。据统计,2005年全镇共发生火灾9起,无人员伤亡,全镇消防安全保持了稳中好转的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的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去年9起火灾中,民房火灾事故6起、同比上升25%;直接经济损失102497元。特别是在今年春节期间,我镇消防安全事故频发,并造成了两人死亡的悲剧发生。这些火灾的发生,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许多问题还很严重。出租房普遍存在疏散楼梯缺少、电气线路混乱、可燃物品大量堆放、防火隔断不到位、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等隐患,发生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很大。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把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实际,镇委、镇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全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明确”:

第一、要明确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这次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昆阳”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第二、要明确整治活动的范围和时间。这次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是从2006年4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主要是对全镇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

第三、要明确整治活动的部署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按照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时间是从4月1日至5月10日。主要是由各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是从5月11日至5月20日。主要是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以各办事处为单位,制订出租防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和相关政策,召开全体出租房业主参加的整治动员大会,讲清楚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房屋出租人的消防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的要求,并同出租人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第三阶段:整治整改阶段,时间是从5月21日至9月20日。按照“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由各办事处组织整改”的分工,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改。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镇政府将组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帮助整治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是从9月21日至11月3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办事处要逐户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予以发放悬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合格证。凡辖区内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无严重消防隐患、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可向镇政府提出验收报告,由镇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提请县政府抽查验收。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达到要求尚未办理出租房登记备案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

三、结合两项工作,力求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主要是对出租房进行排查工作,时间是4月1日—5月20日。而这段时间,我镇也同时开展了流计划生育动人口管理和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对出租房的排查工作恰是这三项工作的重点,也是开展这三项工作的结合点。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结合正在开展的流动人口大清查和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大排查两项工作,力求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第一、要结合流动人口大清查工作。在进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要结合流动人口清查对象的排查。这次流动人口清查的对象是,全镇范围内所有招用外来人员的单位和出租房和外来18—49岁的流动人口。检查中主要是查验暂住证和婚育证明,对没有暂住证的,要限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寸本身照相3张到派出所办理;对没有婚育证明的,要限定时间到原户籍地办理。限定的时间是省内一个月,省内市外半个月,镇外市内的一个星期。如果在限定时间里没有办理和交验的,派出所和管理中队将分别依照各自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要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大排查工作。在进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进行排查。要按照“地属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去年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整治各类“底、小、散”企业事故隐患,对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以办事处(联系部门同时配合)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全面核查C、D类企业,对每一个企业列出隐患整改项目,发给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四、强化组织领导,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现在,在全镇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下步就是抓落实。镇里已经成立了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转发了《平阳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镇里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整个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责任。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对部署的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同时,要根据《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居住出租房出租方、承租方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

二要加大宣传。要结合我镇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出租房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成功做法;对一些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业主,该曝光的要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宣传内容,增强出租房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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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一是精准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行动方案,并通过新余政务、新余等政府官微“通告”,浏览点击量万余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局召开全体物业服务企业会议进行部署约谈,建立微信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目前已有71个高层住宅小区、146个多层住宅小区、239个社会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施划线、障碍物清理以及室内消火栓出水测试工作。另外,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共享车主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代履行委托协议,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停放保管处理。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10余次,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80余辆。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法制报》整版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二是紧盯“九小”场所整治。克服“九小”场所点多面广,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全面发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00余个联合检查组,组织300余名网格人员深入 “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列出隐患清单,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政府,现已向各地政府书面报送8份,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3522家,发现火灾隐患49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1处。另外,支队在全市推广各类物防技防措施,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痛点难点。截止目前,全市共督促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5352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94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03个,配备灭火器4418具。三是狠抓危化品专项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集全市8家危化品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会议进行约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与应急部门建立联合复查工作机制,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联合组长,抽调两个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聘请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家进行督导,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目前,8家危化品企业检查发现的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力促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将全市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和评选,推动全市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选择新余市恒太城作为试点单位,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全力打造标杆示范单位。民政、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

(三)坚持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着力夯实消防基础。一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支队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提请市政府将渝水区纬四路、仙来消防站、高新区九鼎消防站以及袁河经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统筹推进,并将其作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要内容。目前,九鼎消防站总平面布置已基本确定,外观设计正在调整,竖向设计已完成,现场测量与土方计算正在进行;纬四路消防站已完成测量定位,正在征地;袁河小型站、姚圩镇专职消防队已完成选址设计。任务完成后,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2个消防队站,队站布点密度为6.66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规定的5至7平方公里布点密度要求。二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市采用“政府+市场”模式,落实智赣“119”规模化应用专项经费,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物联网一级监测平台纳入2020年新余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当中。目前市级平台正在商洽方案,数司已对接。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和仙女湖管委会分别投入450万、600余万、200余万元建成县级综合性消防物联网平台,将各县区运营商、维保单位物联网平台接入统一监控管理。同时,继续在老旧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推广安装NB-LOT感烟报警器,今年已安装2万余个。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宣教培训。在持续抓实重点人群、部门实操实训的基础上,结合“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群实操实训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95批次,培训合格人数9321人,超额完成上级指标。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串巷活动,依托各地消防科普馆,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夯实了消防宣传基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各大队宣教工作站组织机构完成了设立。举办了全市消防宣传骨干培训和宣传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进一步锤炼基层应急宣传能力。着力在提升消防队伍形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39条,中央级27条,中央电视台14次报道我市消防工作和灭火救援行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3次使用支队抗洪抢险画面。始终强化消防新媒体运营。支队新媒体平台累计粉丝量突破20万,累计内容2221条,阅读量达1.3亿,点赞数超43.6万,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消防新媒体前列。

(四)坚持立足实战、瞄准打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是执勤备战严阵以待。市消防救援支队常态化开展“三随三实”实战拉动演练,考核基层队站23次、拉动指战员1000余人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投入52.1万元采购996件套水域救援装备。联合蓝天救援队,开展水域救援技术培训2次。组建40人抗洪抢险专业队,先后开展3次抗洪抢险拉动演练。我市入汛以来,支队共参与抗洪抢险5起,营救被困群众35人,疏散转移群众107人。全力增援鄱阳抗洪抢险,共出动1032人次,134车次,舟艇151次,营救被困人员279人,疏散群众463人,运送物资860余件,清理垃圾淤泥约239立方米、防疫消杀面积1800余平方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二是全员练兵斗志高昂。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督训善导、体能主导、实战引导、安全向导的科学组训理念,制定《全员岗位大练兵量化考评规定》,形成党委成员带头练,机关、大队早晚两练的练兵氛围,坚持每周全员普考一次,考核成绩与个人量化考评及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每一名指战员从“要我练”向“我要练”转变。支队在全省冬训交叉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支队机关、大队平均分位列全省支队级单位第一。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建树。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新一代智能化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测试阶段接警调度时间已成功节约30秒。此外,支队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891万元,包括指挥中心改造、接处警与“三台合一”切割、各级应急通信分队装备配备、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建设任务,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经费编制消防规划,但普遍“重文本、轻实施”,很多规划停留在纸面,离真正执行尚有很大距离。据测算,全市城市普通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普遍较高,如城区规划消防站14个,实际只建成7个;市政消防栓应建3527个,实际仅有1216个。大部分农村乡镇仍处于消防力量保护盲区。

二是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任务需要。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火灾,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转变,救援任务呈指数增加。各地灭火救援攻坚力量比较薄弱,消防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全市现有装备大部分于2012年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老化陈旧,且50%的车辆将达到强制退役或报废的要求。

三是消防智能化水平落后于时展。部分行业部门对建设本系统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主动性不强,推动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政府只能投入经费进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但在后续物联设备的维护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是部分重点场所隐患治理难以托底。全市共有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分设备老化严重,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共有合用场所3000余个,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住宿布置随意性大,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共有养老福利场所70余家,部分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装修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现象十分普遍,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问题管理困难;农村缺少消防基础设施,生活人群以老、小居多,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电商的发展和网购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大型仓储、物流仓库兴起,一些淘汰下来的空闲厂房改建成大型仓库,不少“微商”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网店、储存货物,带来不少新隐患新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一直以来,虽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物业、保安、巡防队伍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和高层、地下建筑的物业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基层火灾防控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消防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楼院实施消防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消防管理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消防规划督查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应将消防规划实施纳入整体规划督查督办内容,并探索建立消防规划专项督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真正同步建设。

(二)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改善城乡居住消防条件。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推动各地政府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以及电气线路改造等作为整体改造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广运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器材。二是确保消防用水充足有效。推动各地重点加快城区消防水源薄弱地区改造建设步伐,填补乡镇空白点,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加快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建设。

(三)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等重点场所区域,推进“高大化下”等高危场所,“老幼古标”等敏感场所排查,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社区和人口密集乡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一般火灾隐患公示,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篇13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