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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亮剑发言稿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发声亮剑发言稿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发声亮剑发言稿

篇1

现在高三的同学已经进入高考最后冲刺阶段,在这最关键的时刻我们把各位家长请来共同探讨贵子女的考前教育、学习、生活等问题,为他们在今年高考中考出好成绩做出最有效的努力。大家的到来既是对孩子前途的关心、又是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及高三年级全体教师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各位家长,三年前的九月,是你们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了我们学校,并一如既往地支持子女完成高中三年学业,这一果断决定,充分表达了你们对学校 和老师的信任,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转眼间三年即将过去,你们的子女在校学习情况又怎样呢?下面请允许我向大家汇报高三省质量检查的情况:

一、这一届高三备考情况及省考成绩:

1、高三毕业班领导小组十分重视毕业班工作,一切为高三,十分关心高三的发展。很早就制定出本届高三高考计划,并在人力、精力、物力上给高三年段充分的支持。

2、学校加强年段、班主任、备课组长三支队伍的建设,年段管理到位,班主任责任心强、备课组教研活动认真,年段有优良的班风、学风、教风,无论是早自习、晚自习,还是课堂教学,都可以看到我们同学苦读、老师忙碌的身影,他们时刻在关注班级里每个学生的成长。例如:隔周进行文综、理综考试,考完后老师不休息马上评卷,以备明天周一马上讲评。

3、同学们在老师的引导下,制定迎考复习计划,年段和班主任、课任老师能根据每一次月考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全方位多层次的指导【年段统一指导(大会)和班主任(班主任质量分析开班会鼓劲、课任老师从学科上指导】,并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可以说是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以上这一些是做好高三备考工作的有力保证。有了这些保障,我们就更有能力取得好成绩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理工类:

(略)

二、最后一个月多时间里的工作思路与目标:

1、总体思路:在接下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高三的备考要以考试大纲、考试说明为指导,以基础题、中等题贯穿复习全过程,以有效课堂为载体,以学生的提高增分为最终目的,实行全过程监控,并立足自己,不断研究各地高考信息动态,提高最后阶段高考备考的针对性、科学性与实效性。

目标:(1)不仅要使目前600分以上的同学保得住,尖子凸现,而且要使这次570分以上同学力争多上600分;(2)让更多的有效生实现各自的理想,能考上自己喜爱的大学;(3)、还要使临界生考上本二人数有大幅度提高。

三、最后阶段如何科学备考,走出误区,远离误区。

1、在接下来一个月多的时间里,教学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主干知识上,重心要放在基础题与中等题上。因此大家在第二轮的复习中,抓分重点应该仍在基础题和中等题上(强调)。昨天下午我们高三认真进行了省考的质量分析,认真探讨了这一点,并要求老师务必要做到这一点,每位老师必需明确。因此接下来除了抓基础题与中等题外,另一策略是让所有学生的准确率训练要到位,如何提高所有学生的准确率,这是我们2012届能否取得好成绩关键中的关键,各课任老师有责任把它做好。

2、科学备考,提高效率

篇2

关键词:法科硕士;教育定位;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

Clear the education orientation to construct high-quality

education for master students of law

―In view of Beihang university

Hanwei Yue

( Law schoo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100191)

Abstract:Unscientific education orientation leads to some deficiencies about education of law master in degree setting, period of learning, course offering, teaching method and so on. In order to construct high-quality education for law master students, it is necessary to change the education orientation of law master to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nd based on it, to make the master of law and legal master be unified into a new master's degree of law, and reform those disadvantages about period of learning and course offering, etc.

Keywords:master of law, education orientation, education of law master students

一、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现状

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类。

法学硕士的学制为2年,实行导师负责制。法学硕士的专业方向,区分为民商法、法理与法律史、诉讼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刑事法、环境资源与经济法七大方向。其课程设置,包括学位必修课和学位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理论、外语和科技专题)、学科必修课(专业课、社会实践课)和培养环节(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专业课按上述七大学科开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为2年,实行导师负责制。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方向,区分为民商事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诉讼法律实务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实务。其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其中必修课包括学位必修课(理论、外语、专业外语、法学理论前沿、民法总论)和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分不同方向而分别设置,选修课在学院开设的其他课程中任选;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为3年,实行导师组集体指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法律硕士(非法学)不区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专业必修课以及选修课涉及七大学科。法律硕士的特色体现在实践课上,不仅包括司法实践课(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两至三周),还包括法律文书课(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课以及法律谈判课。特色实践课的安排,体现了法律硕士职业教育的定位。

对于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授课以及考核方式,学校和法学院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授课方式,各位老师一般采取的方式包括:(1)苏格拉底式授课方式,即问答式教学;(2)针对不同专题,学生主讲,老师点评;(3)针对不同专题,师生进行座谈式讨论;(4)案例式教学方式等;对于考核方式,一般采取撰写结课论文,或者采取撰写结课论文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个别也会采取闭卷或开卷的随堂考试方式。

二、北航法科硕士教育面临的根本问题――教育定位不科学

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定位,究竟是一种职业教育还是一种学术教育?长期以来是困扰中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关键问题。之所以说它关键,是因为教育定位决定了学位的设置、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并最终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模式和人才培养的素质。对于法科硕士研究生的定位问题,根据我们设置的《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55.1%的研究生选择职业教育,24.1%的研究生选择学术教育。

北航目前和其他院校一样,对法学硕士的教育定位是学术教育,对法律硕士的教育定位是职业教育,但是这种教育定位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最终导致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具体阐述如下:

(一)学位设置不合理

法学硕士的教育定位,依照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培养研究型人才,为教学科研和法学研究培养后备人才。这种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相适应。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种法律人才匮乏,法学硕士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教学科研人才,实务性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由法学本科教育以及各种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承担。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研究生招生数量的连年攀升以及实务部门对法律人才职业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法学博士教育已经取代法学硕士成为培养教学研究人才的主力,绝大多数的法学硕士走向了实务部门。在前述调查问卷关于“攻读法科研究生的目的”中,仅有12%的同学选择学术研究,有6%的同学选择为读博做准备,其余皆选择找到理想的工作。因此,法学硕士教育有必要以职业教育重新定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教育定位,是职业教育。法律硕士(非法学)是借鉴美国法律教育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于1995年设立的,其目标是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层次的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法学)的教育定位,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是2009年为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而设立。该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实现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结构性调整,逐步由学术型为主向职业型为主过渡。[1]北航作为34所自定线院校,其法律硕士(法学)的生源主要来自报考北航法学硕士复试不通过或者公共课单科受限的考生。北航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设置、学习年限以及课程设置趋同法学硕士,只是由于其职业教育的定位,比法学硕士多几门实践课程。因此,北航法律硕士(法学)的总体设计和法学硕士的差别微乎其微。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三者事实上相同的法律职业规划,使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就业市场上遭遇到来自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的激烈竞争。近年来,不少用人单位倾向于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而对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任职进行限制,主要表现为:在公开招录时规定具体的专业要求,比如刑法学、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等;或在招录条件中规定,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并且本科为法学专业。[2]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基本上等同于法学硕士,而法学硕士最终读博或者从事学术研究的寥寥无几,因此三者之间再作区分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相反会导致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就业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二) 学习年限不合理

北航现有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的学习年限是二年,第一年上课,第二年由于考公务员以及找工作等原因,学生基本处于“放养式”状态,这就导致毕业生即使顺利进入法律实务部门但难以立即适应具体的法务工作。

在前述调查问卷关于“提高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选择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研究生执业能力的培养。缺乏充分的执业能力培训,是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急需改进之处。而在两年之内,既实现专业理论课的深入学习又保障执业能力的充分训练是根本不可能的。

(三) 课程设置不合理

1、 课时安排不合理

非专业课程所占学时过多,这是研究生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北航而言,法律硕士公共课占180课时5学分,法学硕士公共课6学分,课时比法律硕士更多,其中公共英语开设两个学期,而法律英语只有1学分16课时。我们的研究生用大量时间学外语、政治和哲学,而这些课程在本科阶段已经开设,研究生阶段继续开设实属资源浪费。

2、 学习选择权受到限制

在学习上,硕士阶段应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学校应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自由和选择空间。但是,很多高校对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不够重视。就北航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1)必修课和选修课比例严重失调。根据法学硕士课程体系安排,其中民法、国际法和法理学等二级学科减少选修课;其他二级学科不设选修课,这就剥夺了研究生根据兴趣和爱好自由选择非必修课的权利。而在美国法学院,选修课一般占全部课程的2/3,这样的课程安排不仅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会激励老师去教好每门课,毕竟没人选的课最终会被淘汰。

(2)讲座实行签到制度。学校不分讲座形式、讲座质量和专业倾向,强制要求所有研究生参加。多数研究生认为讲座签到制度缺乏合理性,应区分讲座内容允许研究生选择参加。

3、 实践课程的缺失

在北航法学硕士的课程设置中,仅要求2个学分的社会实践课,这与其职业化的实际状况不相适应。法律硕士虽然设置了四种类型的必修实践课程(法律实践课、法律文书课、模拟法庭课以及法律谈判课),但由于受课时、师资、经费、场地等各种因素的限制,这种带有法律职业教育的手段比较有限,而且现实中这种法律执业能力往往不是教出来的,而是由学生在实务过程中切身感受和领悟出来的。[3]虽然我们也开展了“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学生法律职业训练基地,但毕竟案源有限而且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教学模式,这使得学生无法获得充分的执业能力训练。总之,北航现行的课程设置缺乏法律实务界实习阶段,实践性教学无法充分开展,实习变成走过场。

4、 司法伦理训练课程的缺失

职业化教育的目标,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业的知识体系,而且要培养特定的职业思维、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

对于法科硕士生,我们不仅要培养其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且应培养其遵守司法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基本素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两个根本缺陷:第一个是缺乏司法伦理的训练。不具有司法伦理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很危险的,就如同守仓库的盗贼。司法腐败与缺乏职业伦理教育有极大的关系。一个人的伦理水平不是通过知识来获得的,而是遵循某种训练路径。人的有德与高尚是在消除对己义务的冲突中被驯化出来的,没有这一过程,便没有高尚。司法腐败要从法学教育上寻找源头;第二个是缺乏职业技巧培训。没有职业技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无法适应职业要求。[4]目前,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中缺乏司法伦理课程,这对提升学生的司法伦理修为是极为不利的。

(四)教学方法不足

目前,北航的教学方法侧重于对法律知识的机械传授,忽视对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在前述问卷调查中,96.5%的同学希望能增加案例教学的实践课程,而在“希望的授课方式”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案例式教学方式”。因此,探索多样化的、以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是我们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三、如何构建高质量的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

《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88%的法科硕士研究生选择报考北航的最重要因素在于北航是一所声誉良好的学校。因此,如何依托北航严谨的理工思维和优秀的理工人才,构建一个与众不同的,能够与北航良好声誉相匹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北航声誉进一步提高的高质量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年轻的法学院应该思考的重点。如果能够针对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的不足,并顺应国际趋势进行法学教育改革,不仅可以使北航法学院培养出训练有素的法律专业人才,而且可以为处于困境中的中国法学教育指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改革之路,具体思路如下:

(一)明确法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定位

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前提和基础,法律职业是法学教育的目的和归宿。脱离法律职业的引导,法学教育就会脱离国家的需要,就会迷失前进方向。[5]

法学硕士教育应属于实务层次的教育,培养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实务能力和司法伦理的高级实务型人才。在前述调查问卷中,77.6%的同学选择读法科研究生的目的是为了找到理想的工作,而在职业规划中,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等实务部门受到绝大多数同学的青睐。同时,84.5%的同学希望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提高实践应用能力。可见,绝大多数同学希望能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为毕业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法学教育在确保纯学术研究空间的同时,逐步把重点工作转移到职业法律家培养方面,造就一批富于正义感、责任感以及高尚情操、具有深厚的教养和学识、娴于法律技术、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的治国安邦的精英人才,造就大量具有国际眼光和专精学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并根据这样的思路来调整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以及司法考试制度。[6]因此,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定位应为职业教育。

(二)取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设置差别

在确定三类法科硕士研究生共同的职业教育定位的前提下,建议取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设置差别,统一为一种法律硕士学位,并对其进行改革。新的法律硕士教育应突出北航特色,设想如下:

1、学制可设置为三年

第一年对学生进行法律通识教育,配合学生通过司法考试。既然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是高层次法律应用型人才,而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有必要鼓励和支持硕士生通过司法考试。

第二年对学生进行法律专题教育,加强学生的学术素养及司法伦理训练。“法学既是正义之学,又是治国之学,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合格治国人才的特殊使命。”[7]与其他硕士教育不同,法科硕士教育的对象毕业后直接参与到国家的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各种法律服务当中,因此法科硕士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技术人才,更多的是要“培植法律信仰塑造法治人格,使学生领悟社会责任与义务,将追求真理、维护正义、恪守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其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在潜移默化中感知、认同、接受、实践”。[8]

第三年与实务部门合作,学生专门进行司法实习,培训职业技巧及执业能力,同时准备毕业论文。

2、加大理工科生源的招收力度

法律教育不仅是一种人文教育,也是一种科学教育,在培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证据问题方面,理工科学生更具有优势。因此,法学院应依托北航特色,逐渐加大优秀理工本科毕业生的招收力度。

3、完善课程设置

首先,缩短乃至取消公共外语和政治课;

其次,增加专业选修课,使之到达课程总量的2/3,并拓展选修课授课内容的范围;

最后,增设司法伦理训练课程。司法伦理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训练出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案件处理中往往会碰见许多义务的冲突,一些义务对他自身来说是不利的。如果这个法律人首先选择对他不利的义务履行,且这个心理的形成是比较稳定的,那么在这种状态下他的司法伦理就基本形成了。如果在义务冲突中,法律人总是"趋利避害",选择对个人有利的义务履行,那他的司法伦理没有形成。[10]因此,我们应该在案例教学中,通过无数次的义务冲突选择训练来提高法科硕士的司法伦理水准。

4、完善教学方法

为增强职业技能的训练,在传统课堂讲授、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加大案例教学、模拟法庭以及诊所式教学的力度,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通过师生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北航法律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力度

“国际化治学”是北航法学院长期坚持的治学方针,在与世界接轨、与世界交流、与世界同步中求生存、求发展、求提升。北航法律研究生专业素质、职业伦理以及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不仅来自于自身的努力和教师的言传身教,而且来自于与国际知名法学院师生的交流与沟通。因此,北航法学院的治学视野应当国际化。北航法学院近年来积极致力于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应继续朝着以下方向发展:

1、增强师资队伍国际化的力量

聘请外国知名大学法学院的学者、知名律师等为研究生上课或讲座。

2、 扩展研究生的国际流

(1)让更多的研究生出国留学以拓展视野

(2)热情欢迎世界各地的法学学子留学我院

(3)推行一系列暑假海外游学项目

海外游学,不仅可以使北航法学院全面提升学生国际化水平,而且是法学教育与学生培养模式的大胆探索与尝试。利用暑假时间,选拔一批学生去国外学习不同制度下的法律,同时也欢迎世界各地其他法学院的学生来北航学习中国法律。

(4)组织各国学生之间的交流

学院应积极为学生提供与世界名校学生进行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机会,让北航法律人与不同制度、不同国家的青年法律学子进行面对面交流,使各国学生聚集一堂从法律学习、法律执业到日常生活、校园环境畅所欲言。

(5)考虑与国际著名法学院合作,培养法律双语人才,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内及国外两个学位。

(四)借鉴美国本科后的教育模式

美国法学教育的一大特色是“本科后”教育,即法学教育不设立法学本科而采取研究生教育,它要求学生在进入法学院之前必须取得一个非法律本科以上的学位,然后在法学院学习三年,毕业后获得J•D学位(所谓法律博士),然后通过各州律师资格考试即可进行律师执业。少数旨在从事教学科研的毕业生会选择攻读LL.M(法学硕士,主要是外国留学生)和JSD(法学博士)学位。

目前,美国的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稳定,亚洲国家法学教育的改革趋势是引进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如韩国国会于2007年7月3日通过了《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法》,将法学教育确定为职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改变以往大学法律本科四年+司法研修两年的做法,从2009年起实行非法律本科四年(占三分之一以上比例)或者法律本科四年+法学研究生三年的新模式。

我国也在积极尝试改革,2008年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启动“六年制法学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将法学教育分为四年基础学习和两年应用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包括通识教育和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合格者可获得本科学位并进入实习阶段。实习阶段主要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技巧以及司法伦理等,合格者可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这样的改革是为了满足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

北航法学院属于新兴学院,本科生的规模一直很小,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本科后”教育模式,在北航彻底取消法律本科生教育,只招收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将法律硕士定位为职业教育,法学博士定位为学术教育,然后通过上述其他方面的改革,打造出具有北航特色的法科研究生教育制度。

参考文献

[1] 韩文生.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培养的思考和建议.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第5卷第1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 强梅梅.我国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的分析与思考――从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比较切入.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9年第4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朱立恒.论法律硕士专业教育的现状与改革.载.河北法学.2008年5月第5期。

[4]2 徐显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载.法制日报.2009年12月16日。

[5] 李碧,梁宋满:“浅谈高校法学教育的职业道德”,载.科技创新早报.2009年32期。

[6]季卫东.让我们共同探索今后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载.季卫东博客.2009年06月04日。

篇3

为明确Wuxal Extra CoMo、高巧、顶苗新产品组合对大豆安全性、生长发育及产量的影响,顶苗新对大豆根腐病的防效,为产品在中国的进一步开发提供依据。2011年6-10月笔者进行了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根腐病、生长发育及产量影响田间药效试验。现将试验结果报告如下,旨在为大豆根腐病防治和大豆生产提供参考。

一、材料与方法

1.供试药剂

试验药剂:吡虫啉600克/升悬浮种衣剂,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顶苗新微乳种衣剂,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Wuxal Extra CoMo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对照药剂:大豆微肥,合肥农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克・福悬浮种衣剂,安徽禾丰农药厂。设清水对照处理。

2. 试验设计

2.1药剂用量与处理编号

表1 供试药剂试验设计

2.2小区排列

2.3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40平方米;重复次数:3次。每小区之间设40cm保护行相隔。

3. 试验条件、环境

3.1 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试验作物:大豆;品种:“中黄13”。

防治对象:大豆根腐病、生长发育、产量。

3.2 试验环境

试验地选择在大豆根腐病常年发生较重的阜南县曹集镇镜湖行政村一大豆田中进行,前茬作物为小麦。2011年6月2日旋耕,下午播种,播种时土壤墒情较好。亩播种量5kg。

4. 施药方法

4.1 使用方法

播种前,先将各药剂按表中剂量调成浆状液,每10kg种子的药量需用水调制成50ml药液。将调好的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混合,使药液均匀分布在种子上,摊开晾干。

4.2 施药器械

试验用用量杯量取适量的药剂,加入12.5ml水调成浆状液,倒入盛有2.5kg大豆种子的塑料袋中,充分翻拌,待种子均匀着药后,倒出摊开置于通风处,阴干后播种。

4.3 施药时间和次数

试验在2011年6月2日上午拌种,共施药一次。

4.4 使用容量

10kg大豆种子的药量需用水调制成50ml药液。

5.气象及土壤资料

5.1气象资料

施药当天多云,日均温23.8℃,相对湿度45.8%,西风3级。试验前10天,最高气温18.9-32.7℃,最低气温10.8-21.5℃,无有效降雨;整个试验期间,最高气温23.1-36.2℃,最低气温18.9-28.4℃,雨日19天,雨量100.1mm。无异常气候发生。

5.2 土壤资料

土壤类型为砂於两河土,有机质含量为1.53%,ph值为7.4。土壤肥力中等。

6.调查方法、时间和次数

6.1调查时间和次数

出苗时间及出苗率:大豆齐苗时调查记录全部出苗数,记载出苗日期,统计出苗率。

保苗率:苗后30天调查定量播种区成苗数,计算保苗率。

大豆根腐病调查方法、时间和次数:苗后30天调查死苗率计算防治效果。苗后60天每小区随机挖取大豆植株不低于30株,记录总株数及各级病株数。株高、根长、地上部鲜重、干重、地下部分鲜重、干重、茎基部直径:苗后60天调查。

6.2调查方法

出苗时间及出苗率:播种时在各个处理的每一小区选择一行进行行间人工开沟,均匀播种100粒种子,作为调查出苗率的处理。

株高、根长、地上部鲜重及干重、地下部分鲜重及干重、茎基部直径:每小区随机取样,取有代表性的大豆20株,测量株高、根长、以及地上和地下部分的鲜重、干重、茎基部直径,与对照比较,计算不同处理对大豆苗期生长发育的影响。

6.3药效计算方法

二、 结果与分析

1.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出苗情况的影响试验结果

药效调查表明:Wuxal Extra CoMo、 高巧、顶苗新产品组合对大豆出苗时间及出苗率无明显影响。大豆播后5天(6月7日),各处理区行间人工开沟的大豆已出苗,出苗率与清水对照处理区基本相当;药后30天调查,保苗率在80%以上;死苗率明显低于对照区。(见表2)。

表2 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出苗情况的影响试验结果

注:表中数据为3次重复的平均值。

2.种衣剂及肥料防治大豆根腐病试验结果

药效调查表明:Wuxal Extra CoMo、 高巧、顶苗新产品组合各处理区对根腐病有一定防治效果,三种产品组合处理区对根腐病防效尤为明显;药后30天调查,平均防效为27.2―44.3%;药后60天为60.1―82.5%,高于对照药剂处理区,400+150+150处理区防效达82.5%,防效非常显著。(见表3)。

表3 种衣剂及肥料防治大豆根腐病试验结果

注:(1)表中数据为3次重复的平均值;(2)差异显著性测定经反正弦代换( )后,采用Duncan新复极差法进行显著性测定。

3.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生长发育的影响试验结果(单株平均)

药效调查表明:Wuxal Extra CoMo、 高巧、顶苗新产品组合各处理区,对大豆根部生长表现明显刺激作用,药后60天后,各处理区根长、地下部分的鲜重及干重均高于清水对照区;三种产品组合处理区,对根部刺激生长表现突出,根长、地下部分鲜重及干重明显高于清水对照区、对照药剂处理区和二种产品组合处理区。(见表4)。

表4 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生长发育的影响试验结果(单株平均)

注:表中数据为3次重复的平均值。

4.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增产作用

大豆成熟后(9月20日),每小区随机取2点,每点取5米单行(0.6),数取大豆株数。每点从中间连续取4株大豆,数取总荚数和总粒数,计算平均单株荚数和粒数。

每小区2点,每点取4株,每药剂处理计取48株大豆放在一起晒干脱粒后,随机数取1000粒大豆称取千粒重。计算产量。

由于是随机取样,各小区处理中的大豆株数差异较大。

试验表明:Wuxal Extra CoMo、高巧、顶苗新产品组合处理区对大豆增产作用明显,各处理区增产幅度为6.5―22.3%,高于对照药剂处理区。(见表5)

表5 种衣剂及肥料对大豆产量影响的试验结果

注:表中数据为3次重复的平均值。

5.对作物的直接影响

出苗后3天、7天、15天调查,各处理区大豆生长正常,无药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