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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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

篇1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 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五条 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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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按照自己的编码使用自己的床铺,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用。

2、集体宿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住宿寝室。

3、自觉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4、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5、入住人员必须注意节点、节水、做到人走灯熄、电断、水关。

6、不准使用超过1kw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7、禁止乱接临时电线,

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8、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安全部。

9、禁止在床铺上吸烟,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或者蚊香等物品,必须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0、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再未充电的情况下插在电源插座上。

12、人员离开寝室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全体员工必须积极配合安全、卫生的检查,如果发生事故,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查。

14、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清洁。

15、个人床铺应摆放整齐,不得本人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16、不得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17、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养动物,

18、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二、考核方式

1、

寝室地面积水,渗到楼下,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渗水责任人照价赔偿,并处责任人50元/次的罚款,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寝室全员平摊赔偿款及罚金。

2、

向窗外乱扔垃圾、杂物等,将处罚寝室全体人员,罚款20元/人/次。

3、

离寝时不关闭电灯、电褥子等用电设施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没收用电设备。

4、

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首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将做开除处理,并移交公安部门。

5、

篇3

大学教育不同于中、小学教育,大学生在校园内享有充分的自由。因此,寝室管理就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寝室管理制度的实施难以得到保证。然而,寝室生活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作为高校管理者,需要有一个确实可行的寝室管理模式,为促进大学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 控制论的内涵

控制论是研究动物(包括人类)和机器内部的控制与通信中的一般规律。综合研究各类系统的控制、信息交换、反馈调节中的科学,跨及了人类工程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交叉学科。用控制论的概念和方法能够分析管理、控制过程,更便于提示和描述其内在机理。

2 当前大学生寝室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寝室成员不良的生活习惯

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是以90后为主,他们从小生活在一个物欲充裕的环境中。他们相对比较独立,思想活跃,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较易染上不良的生活习惯。这些个人的不良生活习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寝室的其他成员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

2.2 寝室内部管理制度的缺乏

现在绝大多数大学生都住在学校的学生公寓里,并且学校都制定有寝室管理制度。调查发现住宿学生的寝室在依照学校的寝室管理制度的同时,又会针对各自寝室的实际情况,以口头的或成文的约定的方式来管理寝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管理方式的约束力会越来越弱,各种问题也会随之出现。

2.3 寝室内务管理的不合理

寝室内部的约定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各寝室成员的生活习惯,如有些人喜欢晚睡,有些人喜欢早起,这样势必会影响其他寝室成员的作息。其次,由于寝室成员之间都比较熟悉,关系融洽,感情基础牢固,这样一来,很多约定都很难执行。再者,寝室未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寝室未给每个成员分配垃圾袋,造成扔垃圾的不方便的局面。

3 学生寝室管理模式控制论分析

3.1 寝室管理系统结构方框图的建立

以全体寝室成员及寝室环境作为控制对象,以外部不良影响作为扰动,以寝室管理制度作为输入(也称给定环节),以整个寝室学生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作为测量环节,以其他寝室的学生及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为执行环节。将综上所述的环节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寝室管理系统,其结构方框图如图1所示。

3.2 控制系统的具体实施步骤

(1)确立标准。在给定环节中,制定一系列的指标(如:安全等级、学风等级、卫生等级等)。系统的输入和输出部分都涉及个人的主观估计和模糊信息,因而必须用模糊逻辑方法形成模糊分布,才能近似描述。等级由低到高分为1~5等。第一阶段可由每个寝室视自身情况而定。

(2)衡量成效。通过测量环节对控制对象进行测量,再对比给定环节中的各项指标,用这些收集的信息来衡量成效。其中,这些信息可以直接获取(如:学生成绩、寝室卫生检查情况、寝室安全情况等),也可以间接获取(如:除此寝室外的其他同学的评价、老师的评价等)。应当注意的是,所获取的信息应该从某一方面比较客观的反应情况,否则视所获取的信息无效。

(3)纠正偏差。测量环节收集到的信息反馈给比较环节,比较环节对比已确立的标准和收集的各项指标信息得出异同。根据控制论的相关理论可以对其分析,得出相应的结果及改进措施。若反馈的信息好于标准值,则为正反馈,此时应对该控制对象(某寝室系统)进行奖励,而且将这些反馈信息作为该系统的下一次给定环节的标准;相反,则为负反馈,此时执行环节应对控制对象检查、找出问题并予以指正,之后的每一阶段将继续按系统结构方框图进行操作。

4学生寝室管理模式有效性判断

由控制论分析可知,该模式应满足三性要求,即稳定性、准确性、快速性。

(1)稳定性。将整个年级所有寝室的年终总分收集。分析这些数据是否满足正态分布。若基本符合,则说明该模式稳定,且还可用为下届的继续使用。

(2)准确性。若在该模式下制定的指标能使一定数量的寝室能达到标准预期的数目。则说明该模式满足准确性要求。

(3)快速性。在该模式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的寝室在后续阶段可能达不到0阶段的指标。经过执行环节作用后,若能在接下来的一个或者短短几个后到达0阶段。则说明该模式具有快速反应性能。

若该模式不满足其中的一项则应该对里面的环节进行校正。

5 对高校实施该学生宿舍管理模式的建议

(1)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确定给定环节的初始标准,而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也应设定不同的初始标准。

(2)为确保测量环节收集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以从每年刚入学的大一新生中选取进行安全、卫生等检查的人员。并让他们任职一年。

(3)为使得执行环节强有力的运行,应当充分发挥各年级辅导员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作用。可将每个寝室一年的指标总分绘成曲线图,用来考核辅导员和管理员的学生工作。还可以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一部分,因此,另一方面又能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按一定的时间周期收集信息,并将这种新型的管理制度向全校师生讲解。

6 结语

大学生是大学教育的主体,学生工作关系到大学教育的成败。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一个好的管理模式将会更加有效地帮助学校进行管理,从而更好地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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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禁迟到、早退。

    二、请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计;

    2、请假分病假和事假。

    3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无请假审批单或病假证明按旷工计。

    4、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超过假期而不销假的时间按旷工计。

    5、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三、考勤管理

    1、考勤由考勤员记录。

    3、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五种。

    4、考勤员应每天检查员工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报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存档。

    四、违纪处理

    1、迟到、早退每一次罚款5元;当月迟到、早退达到3次,扣发本月奖金;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的扣发全年的奖金。

    2、病假二天以内每天扣款5元;二天以上部分每天扣发10元;当月累计病假达15天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和奖金。

    3、事假每天扣款10元;当月事假累计5天者,扣发当月奖金;当月事假累计达10天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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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期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

(三)办公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四)办公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收看电视、电影;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注重仪表,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区穿拖鞋、着背心或赤背;

(六)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灯。

二、卫生

(一)办公室应保持清洁,办公用具无积尘,玻璃板下无杂物,墙壁无蜘蛛网、污渍,痰盂、烟缸、纸篓勤清洗,无陈积。

(二)办公室内地面无烟头、痰渍,无纸屑、果皮和其它杂物。

三、文件起草

(一)文件起草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搞好资料积累,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达到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文风严谨、文字简练的要求,文种、格式符合要求,内容、数字、文字准确。

(二)文件起草人员要认真领会领导的意图、思想敏锐,反映快捷,注重质量,讲求时效;格式正确,书写规范。

(三)文件起草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克服大话、空话、假话等不良风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四)以上工作原则上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实施。

四、文件呈批

(一)呈送学校领导审批的公文必须是打印件,其文种、格式必须符合公文写作要求,内容正确,文字准确;

(二)呈送本机关拟写的公文在文稿前附《公文呈批笺》;

(三)呈送上级机关来文用《文件呈阅笺》,必须签有承办人、领导的意见,逐级呈批。

五、公文印发

(一)办公室应将公文文种、格式存放在计算机硬盘内,首先打印初稿,待处领导审签后再用正式公文头纸印发;

(二)经处领导签发的文件复印时,必须反复校核,无错字、别字、漏字、漏页,文字清晰,准确无误后,方能按文件规定分发;

(三)翻印上级机关下发的秘密公文,应经处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印数。超级秘书网

六、电脑与存贮设备

(一)电脑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机自行操作。

(二)不得使用电脑播放与工作、学习无关的光盘或打游戏。

(三)软盘、U盘归单位所有,指定专人保管,软盘记录的文件、资料,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私自保存。

(四)及时做好电脑硬盘内重要数据、文档等资料的备份工作,以防电脑崩溃后造成重大损失。

(五)备份软盘、U盘由专人保管,不得擅自交他人代管或借用,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使用时严禁在软盘上增删文件内容,用完后及时退回。

七、接待

后勤管理处日常的接待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一)投诉:

1.接待人员必须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廉洁正派,不得与之发生冲突或吵闹。

2.对学院各部门转来的意见、投诉类信函、电话等,及时记录备案,及时转送或转告处分管领导,按投诉内容,由处分管领导处理。

3.办公室根据投诉、等内容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将处理情况书面汇报并回复来函者。

篇6

畜牧业生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家畜,是指猪、牛、羊、兔、犬等。

本规定所称的家禽,是指鸡、鸭、鹅、鹌鹑等。

本规定所称的畜禽产品,是指种蛋和未经熟制的畜禽的肉、油脂、脏器、皮张、血

液、毛、骨、蹄等。

第三条(传染病的分类)

畜禽的传染病分为三类:

一类:口蹄疫、兰舌病、牛瘟、牛肺疫、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猪瘟、猪传染

性水疱病、鸡瘟(A型流感)、非洲马瘟。

二类:炭疽、布氏杆菌病、结核病、副结核病、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猪丹毒

、猪肺疫、猪霉形体肺炎、猪密螺旋体痢疾、猪萎缩性鼻炎、牛地方性白血病、牛流行

热、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粘膜病、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绵羊梅迪维斯那病、鼻疽、

鸡新城疫、禽霍乱、鸡马立克氏病、鸡白血病、雏白痢、鸭瘟、小鹅瘟、兔病毒性败血

症(暂定名)、兔魏氏梭菌病、兔螺旋体病、兔出血性败血症。

三类:疥癣、钩端螺旋体病、日本血吸虫病、弓形体病、焦虫病、锥虫病、旋毛虫

病、猪囊虫病、棘球蚴、球虫病。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是本市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的管理部门。

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的管理。

市农委和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畜牧兽医机构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畜禽防

疫、检疫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畜禽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畜禽疫情调查、监测和通报,组织疑难病症的诊断和疫情的扑灭

(三)负责组织辖区内畜禽防疫、检疫等兽医卫生工作的科普活动、技术指导和技

术推广。

本市对外经济贸易、商检、动植物检疫、卫生、工商、商业、公安、交通运输等行

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市农委做好本市的畜禽防疫工作。

第二章畜禽传染病的预防

第五条(对畜禽饲养者的防疫要求)

家畜改良站(包括家畜配种站、繁育站)、种畜场、种禽场、配种专业户饲养的种

畜、种禽,应当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传染病。

凡引进种畜、种禽的单位,种畜、种禽进场后应当隔离一定时间,经确认无本规定

第三条所列的传染病后方可供生产使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种畜、种禽,在到达种畜场

、种禽场、站、户以后,引进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口岸动植物检疫单位的检疫证明,到市

畜牧兽医机构登记备案。

对饲养的畜禽,应当按规定进行防疫免疫接种。

畜禽饲养场、饲养专业户应当由兽医卫生人员负责兽医卫生工作。种畜场、种禽场

还应当有专职的兽医卫生人员。

第六条(对场所建设的防疫要求)

畜禽饲养场、改良站、种畜场、种禽场、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仓贮场所的建

设,应当符合畜禽防疫要求。其中种畜场、种禽场还应当有畜禽隔离、消毒和粪便、污

物处理等设施。

第七条(对经营管理单位的防疫要求)

畜禽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畜禽种类分设专用场地,对场地

应当经常并定时进行清扫、消毒,对粪便、垫草、污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对运输中的防疫要求)

装运畜禽的车辆、飞机、船舶途经疫区,其货主或者委托人不得在疫区的车站、机

场、港口装添草料、畜禽饮水和有关物资。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运输途中宰杀、出售病畜禽及病死畜禽,不得沿途抛弃病死

畜禽或者腐败变质畜禽产品、粪便、垫草和污物。途中病死畜禽以及粪便、垫草、污物,

应当在指定站或者到达站卸下,并在当地兽医卫生人员监督下,由货主按规定进行无害

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九条(对运输工具的防疫要求)

运输畜禽、畜禽产品的车辆、船舶、机舱以及饲养用具、装载用具,货主应当在装

货前和卸货后进行清扫、洗刷,并由畜牧兽医机构或者其指定单位实施消毒,出具消毒

证明。消毒费用由货主承担。清出的垫草、粪便、污物由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建立地区性防疫协作关系)

市和区、县畜牧兽医机构根据需要,应当与市外毗邻地区建立地区性畜禽联合防疫

协作关系。

第十一条(对疫病的检疫和监测)

市和区、县畜牧兽医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畜禽进行疫病检疫和监测

对下列畜禽应当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一)种用畜禽

种牛:检口蹄疫、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兰舌病、牛地方性白血病、副结核病、牛

肺疫、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粘膜病。

种羊:检口蹄疫、布氏杆菌病,兰舌病、山羊关节炎脑炎、绵羊梅迪维斯那病、羊

痘、疥癣。

种猪:检口蹄疫、猪瘟、猪传染性水疱病、布氏杆菌病、猪霉形体肺炎,猪密螺旋

体痢疾。

种兔:检兔病毒性败血症(暂定名),魏氏梭菌病、螺旋体病、疥癣、球虫病。

种禽:检新城疫、鸡瘟(A型流感)、雏白痢、鸭瘟、小鹅瘟、白血病、霉形体病。

(二)奶牛、奶山羊的检验要求,分别同种牛、种羊。

(三)役用牛、育肥牛:检口蹄疫、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副结核病、牛肺疫。

畜禽宰前临床主要检查下列疫病:牛检口蹄疫、炭疽;羊检口蹄疫、炭疽、羊痘;

猪检口蹄疫、传染性水疱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炭疽。

第十二条(托运畜禽应持有的检疫证明)

托运畜禽、畜禽产品的货主,应当分别持有畜禽运输检疫证明、畜禽产品检疫检

验证明。

市外的畜禽需进入本市的,应当取得畜禽所在地的县以上畜牧兽医机构出具的检

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应当在规定的隔离场所由畜牧兽医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进

入本市。

第十三条(禁止经营行为)

禁止经营下列畜禽、畜禽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的;

(二)无检疫检验证明的;

(三)检疫检验证明不符合规定的;

(四)染疫、有害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兽医卫生规定的。

第十四条(检疫检验证明的有效期)

畜禽、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的有效期:畜禽为7天以内,畜禽产品为30天以内。

出口的畜禽、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的有效期,按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兽医卫生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权)

畜牧兽医机构应当有与畜禽防疫工作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疫员,负责执行辖区内

畜禽、畜禽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兽医卫生检疫员由具备兽医专业中等以上水平的人

员担任。经市畜牧兽医机构考核后,由市农委核发兽医卫生检疫员证书。

兽医卫生检疫员的职权为:

(一)实施畜禽、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并出具检疫检验证明;

(二)协助所在地的畜牧兽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疫中发现患传染病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出售、运输

,责令并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章畜禽疫情的通报

第十六条(日常疫情通报制度)

本市对畜禽疫情实行月通报制度。

区、县畜牧兽医机构应当按规定每月填报畜禽疫情报表,报送市畜牧兽医机构。

市畜牧兽医机构接到畜禽疫情月报表后,应当通报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和市农委,

同时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

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在进出口检疫检验中发现畜禽疫情的,应当及时通报市农委。

第十七条(发现疫情报告)

在本市发现畜禽疫情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饲养、生产、购销、屠宰、加工、贮存、运输畜禽、畜禽产品的单位以及有

关单位、个人发现畜禽烈性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区、县畜

牧兽医机构。

(二)区、县畜牧兽医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并作出临床诊断、

采样送检。同时,在4小时内上报市畜牧兽医机构。

(三)市畜牧兽医机构接到报告,经确诊为疫病后,应当在8小时内按规定上报农

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和市农委,同时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局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市畜牧兽医机构在获知本市毗邻地区的疫情后,应当及时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第四章畜禽传染病的扑灭

第十八条(对发现传染病采取的措施)

发现一类畜禽传染病或者当地新发现的畜禽传染病以及二类畜禽传染病呈暴发流行

时,要追查疫源,采取紧急扑灭措施。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

受威胁区,报请区、县人民政府疫区封锁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通报毗邻地区

及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封锁区内传染病采取的措施)

对畜禽传染病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应当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封锁的疫点应当采取的措施:

1、严禁人、畜禽及其他饲养动物、车辆出入疫点和畜禽产品及可能污染的物品运

出疫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疫点时,必须经所在地的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许可

并严格消毒后出入;

2、对病、死畜禽及其同群畜禽,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扑杀、销毁或

者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货主不得拒绝。处理病死畜禽、畜禽产品的费用由货主承担;

3、在疫点出入口设置消毒设施,对疫点内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畜禽

粪便、垫草、受污染的物品在兽医卫生检疫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封锁的疫区应当采取的措施:

1、在交通要道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哨卡,备有专人和消毒设备,监视畜禽、畜禽

产品移动,对出入疫区人员、车辆进行消毒;

2、停止集市贸易和畜禽、畜禽产品的交易;

3、对易感染畜禽,应当进行检疫并采取紧急预防注射措施;饲养的畜禽应当圈养

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畜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三)受威胁区应当采取的措施:

1、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动员组织有关单位、个人采取防御性措施;

2、由畜牧兽医机构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第二十条(疫区封锁令的解除)

疫区内(包括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或者痊愈后,经过所发病一个潜伏期以上

的监测、观察,未再出现病畜禽时,经彻底消毒清扫,由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检查

合格后,报原封锁令的区、县人民政府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同时写出总结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运输中发现疫情的处理)

在经营、运输等场所发现一类、疑似一类畜禽传染病或者本市规定的危害较大的、

新发现的畜禽传染病,应当按以下要求分别进行处理:

(一)在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发现的,应当在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

,由区、县畜牧兽医机构和市场单位按本规定有关封锁疫点必须采取措施的规定处理;

(二)在运输单位发现的,始发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停止全部畜禽启运,并报所

在地的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到达车站、港口、机场发现的,以运载畜禽的车、

船、飞机为疫点,在所在地的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区、县畜牧兽医机构

和运输单位按本规定有关封锁疫点必须采取措施的规定处理。被污染的车辆、船舱、机

舱、场地、用具和粪便,按本规定有关封锁疫点必须采取措施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临时防疫指挥部的成立)

发生疫情时,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

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防疫指挥部。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市农委或者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

等行政处罚。

市农委或者区、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委托其所属的畜牧

兽医机构行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应用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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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填写去向牌,其内容包括姓名、去向、联系方式。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饮酒,午餐除因工作需要接待外,原则上不得饮酒。

4、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打牌赌博,下班期间娱乐活动不得影响次日正常上班。

5、办事处考勤的日常管理由党政办负责汇总,各带班领导负责当日考勤,抽调到陈家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由指挥部负责,街道纪委组织不定期进行抽查,干部考勤签到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干部考勤每周至少抽查两次,每月通报一次。

二、请假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贵办字号文件和街办年各项管理制度,街道主要领导离开鹰潭辖区的,应事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挂点领导报告,副职离开鹰潭辖区3天以上的,在向街办主要领导请假后,应向市挂点领导报告;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请事假原则上报书记批准,出省开会、学习、招商回来必须有书面反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停职检查。

2、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按层级报批,办公室备案。事假一个月以内由书记、主任报批,一个月以上报班子会讨论通过,超过两个月按规定扣除相应津贴补贴,发放基本工资的50%。

3、每月工作日考勤满22日属满勤,发给满勤奖,如有因私事请假一天以上则不属满勤。

三、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严禁借考察、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推派。除参加招商引资活动和外事接待重要公务活动及征地拆迁工作需要外,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发生费用由饮酒人自理;第二次由饮酒人向街道工委作出检讨,并对饮酒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挂牌上岗制度

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实行挂牌制度的要求是: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办公桌要摆放桌牌,桌牌要标明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承诺事项;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班或者参加大型会议活动时,应佩戴标有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工作牌。年终考核时要把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的纳入干部目标化考核范围,严格标准,严格奖惩。

五、考勤奖惩制度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1、代签、补签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非因公不能签到的,每缺签一次作半日缺勤计,正常工作日考勤少于20天的,则扣除当月考勤押金100元,每月请假不超过两天考勤时间达到20天的退返考勤押金,每月22个工作日签到满勤的,发还考勤押金100元,并另奖励100元满勤奖,在正常工作日满勤的基础上考勤满25天的则奖励200元。

2、每季度达到10次不签到者;取消当年评选评优资格。

3、连续两季缺勤20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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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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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吴振、王昌洪

成 员:吕先强、朱其龙、黄永春、庞武、李其春、王志远、黄洪英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贤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三睡眠的布置与实施

1.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我校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2.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

3.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确保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我校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学校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和监督,引导家长支持,形成家校合力,确保中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4.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学作息时间。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为8:00,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引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5.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大课间。我校合理安排大课间活动,每天上午和下午大课间均为30分钟,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校严格上下课管理,不得拖堂,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课下班主任要及时到岗,保障学生安全。

6.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各学科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7.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针对性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8.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全校班级开展睡眠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9.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学生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四睡眠的管理与监督

通过家长群向全体家长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通过课堂教学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让学生明确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我校规定晚休时间21:50-7:00,午休时间12:10-14:00。同时休息时间作如下要求:

1.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寝室管理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2.按时起床,按时就寝,非本宿舍学生不得在寝室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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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案效率不高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会决定,办案过程中需要层层审批、事事请示,难以形成快速、及时的办案机制,办案效率不高。

(二)干警积极性不高

长久以来,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一般都是由检察长、局长、处长来确定侦查思路、制定侦查方案,组织审讯取证。案件承办人大都对领导服从多、独立性少,一些普通干警往往把自己定位在看管和陪审层面,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检察官积极性的发挥。

(三)工作权责不明

现有的绝对服从的办案模式,使得上级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来代行下级的权力,可能出现下级难以拒绝执行上级不正当或不合理命令,在发生错案时无法追究直接责任人。

二、项目化管理办案模式的可行性论证

项目化管理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并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办法。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完全符合项目的一切特征:首先案件侦查活动有特定的目标,即以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为目标;其次,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是由数名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查清相关事实的活动;再次,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来执行。

检察官担任项目负责人运用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行使侦查权是现行法律框架内一种创新的办案模式,使项目负责人获得更大的独立自,能够更好地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项目化管理办案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架构设计

在项目化管理办案模式下,整个办案组的人员是一个完整的团队,组织架构分为两级:一是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案件的全盘把控;二是团队成员,承担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1.项目负责人:有独立承办案件资格和能力(更注重能力)的检察人员,根据案件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可以是局长、处长(科长),也可以是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根据案件的大小、复杂程度,可视情确定一至两名项目负责人,分别为第一项目负责人和第二项目负责人。

2.项目成员:要打破上下级院、各部门的限制,选拔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参与项目实施的其他人员。包括局长、处长(科长)、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法警。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项目其他成员称之为项目参与人。项目负责人可将项目组细化为审讯小组、取证小组、看守小组及后勤小组。

3.运用范围:经检察长决定立案侦查开始直至案件判决生效,贯穿整个侦查及后续过程,包括以事立案。

4.项目负责人的职能:案件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刑事诉讼法和办案流程明确规定只能由检察长、局长行使的对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处理决定权除外。

(二)运行程序

1.立项评估。对我们手中所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对案件是否构罪、办案环境、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考虑,以决定是否立案。

2.确定目标、任务。对认为有可行性的项目提出“四定”,定目标、团队、步骤、时限。

3.确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由办案单位研究确定项目负责人,要选择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基层院承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应当由局长亲自担任项目负责人。

4.制定实施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侦查计划、侦查方案等。确定参办人员,成立审讯小组、取证小组、看守小组、后勤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推进的需要提出团队人员名单,报领导审批同意。

5.侦查活动的指挥及组织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小组进行任务分配,明确各小组工作任务。

6.侦查终结后跟踪总结。案件侦查终结后,根据诉讼进程,对、审判环节进行跟踪,确保案件诉得出去、判得了。

7.目的完善、总结。以法律规定、办案流程为指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确定以规范办案为前提,以办案时间、风险和质量三要素为管理核心的案件跟踪完善程序,确保项目执行质量。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将办案心得形成书面资料装入检察内卷,为以后执行相关项目提供参考。

8.项目化管理纳入考核。改变现行的只考核部门条线,不考核个人、办案团队的惯例。以办案作为衡量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工作绩效的主要标准,将案件质量与个人年终评先创优挂钩,奖惩对象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而不是相关部门。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渎职侵权犯罪往往与贪污受贿犯罪交织,侦查工作中,最复杂的工作获取渎职侵权犯罪方面的证据,而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最牵扯办案精力的是获取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证据。通常情况下根据案件性质,需要制定两个方案:一是获取贪污受贿方面犯罪证据的方案,二是获取渎职侵权方面犯罪证据的方案。

2.案前准备会议。由局长或分管检察长主持,宣布项目负责人,宣布项目负责人,授予权力。参办人员无论级别高低,一律服从项目负责人的指挥。由项目负责人介绍案情、宣布实施方案、分解参办人员的工作任务。

3.案情分析会。借鉴企业管理方法,每日召开案情分析会,调动全体参办人员的积极性,要求所有参办人员都要对案件进展进行点评,集中所有参办人员智慧,共同研究案情。无论是审讯突破小组、调查小取证组获取的证据都要及时汇总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面掌握案情。

4.证据的汇总、梳理。强调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完成。在及时掌握证据情况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正确的部署取证任务。

5.办案日记。完善审讯日记和办案日记。审讯日记是审讯人员在审讯室对犯罪嫌疑人每日的审讯情况进行记录,而办案日记则是由项目负责人对整个案件的进展、重大决策、侦查措施的运用等事项的全方位记录。项目负责人与领导以及其他办案人员意见发生分歧时,应当如实将分歧意见记入办案日记。案件侦查终结后,所有办案日记均要装订归入检查内卷备查。

6.案件讨论记录。遇到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以及阶段性、程序性事项时要及时组织案件集体讨论,进行案件研究决策。案件讨论会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参加并主持,参会人员范围可根据情况确定,通常参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局长、处长(科长)、项目各小组组长。由局长、处长(科长)指出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加以讨论解决。明确项目推进方向,理清项目思路、突出重点,为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奠定坚实基础。后会,由所有参会人员在讨论记录上签字。

7.指挥对各类法律文书制作。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或者项目组人员,根据《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规定,及时制作相应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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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纪学生的特点及考勤制度的建立。

1.中外合作办学体制下学生违纪行为有其自身特点。2009—2011学年,因缺课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达到全院学生总数的29.22%,其中记过以上处分学生比例为7.83%。这些数据显示,以专科为起点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学生违纪行为多集中在对学习不感兴趣,厌学逃学旷课上。专科起点学生主体意识强,个性突出,但是责任心、集体观念、承受自制力较差,家境优越与单亲家庭并存,使得学生在受到违纪处分后,有悲观心理、放任心理,也会出现自我封闭的困扰,更有甚者自暴自弃、任其发展,最后被学校清退。

2.高等院校依据《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学生考勤标准,对学生迟到、早退、缺课和旷课有详细的规定,缺课量与学生的成绩直接挂钩。我院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在加大考勤力度的同时,提高日常出勤在平时成绩界定上的分值,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在对几所高职院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科起点学校的调研中,我们发现考勤制度是否完善,考勤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强弱及能否正确界定学生平时成绩。我们对两所高校300名在读专科生做了有关考勤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考勤制度普遍存在,但是38.33%的学生认为考勤制度不合理,67.33%的学生认为制度的存在具有约束性,70.67%的学生认为考勤制度没有必要存在,71.67%的学生觉得不考勤自己会缺课。学生不希望存在考勤制度,但如果不存在制度的约束,则而缺课的比例会增大。学生考勤制度,经过多年补充修改,已经相对健全,但有些规定仍然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强。考勤制度既要教师监管实施,又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他们充分参与考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的方法和考勤制度在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1.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的方法

(1)注重心理疏导。从身心健康角度关注学生的发展,学生在学校出现缺勤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心理困扰情况,厌学心理、从众心理、情感困惑等心理状况,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到课情况和对考勤制度的认同。

(2)教育监控手段。关注受处分学生的后续行为,考核学生的积极行为态度,并作及时的修正及教育。跟踪制度、跟踪档案的建立,有效地杜绝了受处分学生再次违纪情况的发生。管理者应运用观察、谈话、人文关怀等多种监控方式。

(3)家庭社会的支持。与家长建立共同教育机制,针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特点,树立起与家长共同沟通、管理的理念,将学生在校的情况尤其是违纪受处分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并建立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档案,健全再教育管理体制。

(4)结合学风建设。将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纳入学风建设环节,结合学生实际,将再教育管理渗透到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提高违纪学生的自觉意识,潜移默化中,使他们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更快地回归课堂。

(5)完善处分解除制度。为教育学生、激励学生,杜绝违纪现象的再次出现,管理者应该对违纪学生后续教育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处分不是目的,怎样将处分降级,激励学生,让学生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来,是教育者需要探讨的问题。

2.考勤制度在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严格的考勤制度,精准的考勤数据,是违纪学生再教育管理监控效果的有利数据保障,是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家长沟通时的数据支持。在对几所专科院校考勤制度实施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学生考勤与教师考勤有效结合,加之完善的学校管理体制,是考勤制度顺利实行的有力保障。严格的考勤监管制度,使管理者第一时间了解学生的近况,对发生心理问题学生的预警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三、考勤制度的实效性及改进方法。

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违纪学生的再教育管理,应该抓住学生的思想特点,既要用纪律和制度约束他们的行为,又要用情感开启他们的心灵,使他们真正认识自身的错误所在,认识到自身接受中外合作办学这种模式的优势所在,鼓起改正错误的勇气,唤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格考勤制度,能够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但受处分学生的再教育管理仍需引起重视,不要使部分学生成为学校教育被遗忘的弱势群体,使其心理、发展、生存等方面面临诸多困境。

规章制度的存在有其必要性,考勤制度的存在应该适应时代的特点,要真正提高教育管理的层次,更新观念,灵活转变机制,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保证学生出勤率的有效手段,从根本上说,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最终能够取消考勤制度才是教育者需要长期探索的课题。只有这样,被动管理才会变成积极管理,学校、老师、家长共同管理才会从真正意义上转变成学生的自我管理。

参考文献:

[1]王鹏,王秋芳.高校受处分学生“再教育管理”的构建思考[J].现代教育科学,2011,(6).

[2]谢丽,李广霞.大学生考试违纪的心理及对策分析[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0,VOL26,(4).

[3]宋筱隽.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心理特点及对策研究[J].科技信息,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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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高校寝室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分析寝室规章对于寝室文化建设的影响,本文选取了台州数个高校学生进行访谈调研。调研以寝室为单位,对寝室成员进行抽样访谈,其中与24个寝室进行了深度访谈(其中男女寝室各12个)。访谈中大三、大四寝室各6个,大二寝室8个,大一寝室4个。问卷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第一,寝室文化建设现状,包括对寝室卫生及文明寝室建设情况、寝室内的学习情况、寝室间的人际关系;第二,对寝室现有两个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及教师联系寝室制度的考察,包括制度的熟知度,满意度,执行情况。

三、寝室文化建设现状

(一)寝室卫生及文明寝室情况数据对比分析

通过对调研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在现有的制度下,学生寝室卫生状况基本良好,能够定期或不定期打扫寝室卫生,保持寝室整洁干净。但学生打扫的主动性不足,参加文明寝室的目的多是为了综合考评加分。而更确实的情况是,寝室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日常生活及人际关系。因此,在寝室文化建设的制度创新中融入对学生清理寝室的主观能动性倡导,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对象。

(二)寝室学习氛围现状

寝室作为高校学生生活、学习的综合体,越来越多的学生有大部分学习时间选择在寝室进行,寝室已经成为学生学习的重要之地,良好的寝室学习气氛更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根据调研数据表明,经常在寝室学习、复习的学生有52人,占总人数的56.5%;偶尔在寝室学习、复习的学生有32人,占总人数的34.8%;从不在寝室学习、复习的学生有8人,仅占总人数8.7%。由此可以看出寝室学习氛围对于学生起到重要作用。调研同时针对现有寝室制度对寝室学习氛围形成的影响,有82.7%的学生认为现有寝室制度对于寝室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未起到实际作用或甚至有消极影响。在寝室文化建设的制度创新中更有效地体现对寝室学习气氛的促进,是我们亟需考虑的问题。

(三)寝室的人际关系情况

调查中发现,寝室的人际关系是相当复杂微妙的,几乎每个寝室都存在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人际关系矛盾,小部分的寝室紧张关系甚至上升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在被调查者中,表示寝室人际关系融洽的有20人,占总人数的21.7%;寝室关系偶尔有矛盾的有62,占总人数的67.4%;寝室关系紧张、非常不合的有10人,亦占总人数比例的10.9%。大多数高校在寝室管理上都存在着着重硬件条件改善,而轻视忽略了软件方面的提高。寝室管理上,虽然有了辅导员进公寓、教师联系寝室、公寓自理管理等机制的出现,但在制度落实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可见,通过寝室文化建设的制度创新倡导良好的寝室人际关系,亦是研究考察的重中之重。

四、寝室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一)制度的推广范围直接影响学生的接受普及度

为了对寝室文化建设起到有效干预及积极促进作用,高校一般已出台涉及多方面相关的寝室/公寓管理制度。调研中,学生对于《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还是相对熟悉的,对于《教师联系寝室制度》也比较了解,但对于《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很多同学表示并不知晓。对于学生已知晓的寝室管理制度,学生均表示会积极配合教师、公寓及学校的相关工作,也能够切实起到促进寝室文化建设的作用。

(二)制度合理性对比

被调查的学生中,绝大多数学生对于《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普遍比较熟悉,认可度也比较高,有65.2%的学生认为该制度制定合理,21.7%的学生认为部分制度需要改善或加强,仅少部分学生认为《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还需更多完善才能适应学生公寓生活要求。《教师联系寝室制度》亦是近年来各高校为完善寝室文化建设管理,积极关注学生生活状态及思想活动普遍推行的管理制度之一。对于该制度有些被调查学生表示并不熟悉,只是知道有这样的制度,相对而言《教师联系寝室制度》的推广尚未普遍。而对于其内容的合理性,有78.2%表示支持该制度,也期待制度更加完善,促进寝室文化积极、融洽的发展。最不被知晓的寝室规章制度中,《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位列榜首,有超过半数69.6%的被调查者完全不知道有该项制度的存在,该制度对于寝室文化建设的相关性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可说是微乎及微。在部分对此制度些许知晓的学生中,有54.5%的学生认为该制度制定不合理或者仍需要改善。

(三)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寝室管理制度的调研中,学生对于管理制度的知晓程度直接影响学生遵守或配合情况。对于《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有82.6%的学生表示能完全遵守该项规章制度。而《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表示能完全遵守的人数仅有6.5%。在《教师联系寝室制度》的调研中可以看出:辅导员走访寝室的频率最高,其次是班主任,各级领导和一般教师基本上很少或者不走访学生寝室。

五、优化寝室规章制度,促进优秀寝室文化的形成

(一)健全和完善现存的两个寝室管理制度和教师联系寝室制度

1.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提倡创建良好的寝室文化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是维系学生公寓正常秩序的保障,是公寓各方面工作开展和落实的基本保证。具体建议:一、就近几年学校的基础建设改善结合学生实际,出台清晰条款,通过数据直接量化《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二、创造一种适合学生各方面发展的制度文化,使出台的制度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尽量减少频繁修改,从而推进优良寝室文化的形成。

2.改进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创学生主导的寝室文化建设

对于《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首先要在学校层面,建立起对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的培养体系,对其成员进行尽量全面地培训,如公寓管理、寝室安全知识、传染病的防治与早发现、大学生情绪管理艺术、特色寝室文化建设等,使得公寓自律管理会成员具备应有的管理自我与他人的能力。其次,可出台相关激励机制,分层次、多方面地激发各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对于委员会的优秀成员,如:发现公寓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及时向老师、领导汇报,关心帮助同学、成果突出,均予以公开表扬,并结合综合考评予以加分。同时,对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做出安排和统筹,如将他们对学生寝室的卫生评分情况纳入到文明寝室评选中,肯定他们的劳动成果。再次,让各成员积极展开学生寝室的各项活动,认真负责做好寝室的各项检查,在学生自己的督导下,促进文明寝室的建成和发展。

3.加强教师联系学生制度,促进学生寝室文化建设

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之人,教师在课堂教育之外,更应走进学生寝室,多与学生沟通、聆听学生心声。《教师联系寝室制度》应明确教师联系学生寝室的目标、内容和形式。校方通过定性定量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考评,对教师联系学生寝室的具体工作进行奖罚制度,同时将教师联系寝室的实际情况与教师的评奖评优、晋升、职称聘任等挂钩,通过制度规范使教师与学生寝室的密切联系,促进教师引导,以形成良好的寝室文化。

篇13

为进一步了解了大学生寝室管理现状,找出问题,解决矛盾,以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我在全院范围内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中,组织了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其中女生50份,收回有效试卷195份,回收率达97.5%,此外,还分年级召开了三次学生座谈会,并多次去宿舍楼考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从调查结果来看,我院寝室管理情况整体良好,学生对我院住宿整体环境“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占52%,超过半数,认为“一般”的占36%,“不满意”的仅占12%,下面从寝室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2 大学生寝室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 学生寝室卫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现在的大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寝室存在脏乱差等现象。物品摆放杂乱无常,衣服鞋袜乱扔,地面布满垃圾,床单被套乱成一团,室内空气污浊不堪,令人掩鼻。往往在老师督促下才会被迫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了事。大一新生寝室卫生还必须况还比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就会越来越差。少数学生有吸烟、喝酒、违章用电现象,少数室内烟头满地,电线、网线乱接乱搭,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蒸煮食物,这些为夜室安全留下了极大隐患。偷窃、失窃情况偶尔发生,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学生的安全意识太差,外出不锁门而造成的。

2.2 寝室管理机构不健全

所谓的管理机构就是指负责某项工作使其顺利进行的组织或团体。学生寝室的管理机构是指担任学生寝室日常管理任务,保证学生寝室正常运转的部门。在学生寝室社会化改革前,学生宿舍的负责部门主要是学生工作处的宿舍管理科,主要负责学生在寝室内的德育实施和管理。由于以前学生宿舍的硬件设施比较简陋,维修项目和服务内容并不是很多,因此学校的后勤部门在寝室管理中只是一个配合的角色。

2.3 寝室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原来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学生整体管理制度的一种延伸,无论对学生管理、后勤管理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学生寝室社会化后,由寝室主管部门单方面针对新型学生寝室相应出台一系列规则制度,因此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一是,学生寝室管理制度针对“物”的管理较为突出,对硬件设施的损坏赔付方面制定了处罚条例,这些条例的出台,非常容易引起居住学生的不满情绪,很容易引起居住学生和执行人员之间发生直接矛盾,甚至冲突。二是,制定学生寝室制度的工作人员多是原来的后勤工作人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不熟悉,不能准确掌握当代大学生的行为特点和思想特性,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思想教育的原则,强制性比较突出,不能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思想教育原则。三是,寝室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学生的上课时间正好是重合的,工作人员到寝室内进行检查和维修时,寝室学生并不在现场,容易导致维修工作不能及时进行。

2.4 寝室文化建设理念不完善

很多高校在寝室文化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我校建立了以卫生为中心的寝室评价机制和寝室文明公约为中心的系列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建设了一支相对稳定的队伍,尽管如此,我校的寝室文化建设理念还不完善。

3 完善大学生寝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安全文明寝室建设

寝室卫生和禁用大功率电器一直是寝室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宿管科、保安、辅导员等多头检查,效果还是不明显,主要原因是检查没有制度化,往往采取突出检查的方式,大多数学生存有侥幸心理。建议每幢楼的宿舍辅导员或者宿管科学生干部每晚8点下自习以后,逐个寝室检查卫生、安全情况,登记填表后交给当晚值班的本楼宿舍辅导员,由宿舍辅导员汇总归档,当晚把检查的主要情况公布在公告栏,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每周、每月还评出五星级先进寝室,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每学期学院召开一次寝室管理表彰大会,对于成绩突出的辅导员老师、宿管人员、宿管科学生干部、优秀寝室等给予表彰,建立一套诸如此类的大学生思想品德评价体系,能使学生、教师共同参与的客观化的管理模式,从而提升我校安全文明寝室建设的时效性。

3.2 完善寝室管理队伍建设

学生寝室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将寝室管理领域划分为四块:寝室的全面管理、安全监督、文明监督、心理咨询和应急处理。寝室管理包括寝室安全隐患的排查、不文明行为的纠正、处理寝室内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喝酒、使用违章电器、抽烟、违规留宿他人;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这主要通过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完成。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将“学评教”的模式引入寝室管理中,实行学生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

3.3 强化寝室管理制度建设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评价一个管理体系的重要指标之一。寝室的管理制度在约束学生的同时,还需要有引导的作用,所以要完善寝室管理制度,在制定寝室管理制度时我们必须尽可能的征求学生意见,同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确保将制度加以严格实施。各大高校都非常重视寝室管理的制度建设,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从内容方面看,约束性、强制性的条目较多,而民主性、人性化的条款比较少。在寝室日常管理过程中管理员一般只根据有关的制度来约束学生而很少去考虑学生是否能在思想上认同这种约束。

3.4 增强寝室文化建设

大学的本质在于文化育人,文化自身需要通过文化载体来体现。为了提高寝室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可以在学生寝室中开展“我爱我家和谐寝室”活动,和谐寝室标准为卫生干净整洁,布局简洁大方,成员遵纪守规,并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资源节约习惯。和谐寝室每月评选一次,并举行月度和谐寝室抽奖活动,奖品为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用品。对于一学年内每月都获得和谐寝室称号的宿舍授予年度优秀寝室称号,年度平时表现分可适量加分,在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并为年度优秀寝室的每个成员颁发证书。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寝室“A”级率达到60%以上。另外,在寝室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寝室内凡是能由学生完成的工作全部交给勤工助学同学负责,例如平时的走廊楼梯卫生、宿舍楼环境卫生、值班等。通过学生参与寝室的管理和服务,使更多的学生了解并关心寝室的建设,由过去的“让我做”变为“我要做”。

总之,高校寝室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摸索、改进管理措施,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更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朱培武,等.高校寝室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分析[J].大众标准化,2014,4.

[2]任峰,等.国内高校学生寝室管理现状及改革方向[J].科技资讯,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