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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和审批管理
(一)规范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各类民办学校(含教育
培训机构,下同)的设置均由举办者向属地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根据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申报和审批。实施本科教育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设置由市政府审查审核,报省政府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专修学院)、社会自考助学教育、普通高校函授站由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由申办学校属地区县教育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文化补习类培训学校由属地区县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举办实施高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初审,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举办实施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批;举办实施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各级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外国教育机构来华同中国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执行。
各类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严格执行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必须有稳定的教学场所,校舍应拥有房地产产权,租赁教学场所办学的,不予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应以同类国办学校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当地教育结构与布局要求,否则不予筹设或审批。民办学校教学场所的变更,必须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勘察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同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认真履行民办学校的审批程序。民办学校的审批按照行政考察、专家实地评估、民办教育设置评议委员会会议通过三个环节进行。2007年上半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照民办学校相应的设置标准,对已经审批和筹设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从学校设置、办学标准、教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对现有民办学校进行依法规范,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要限期整改;筹设已满3年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停止筹设,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四)整顿民办学校办学秩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对未经批准的乱办班、乱办学行为进行及时清理整顿,对违法办学予以强令取缔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办学者造成群众经济利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办学校的办学管理
(一)理顺民办学校管理体制。民办高等学校(含非学历教育)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市教育局负责管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予以协助;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文化补习类培训学校全部由属地区县教育局负责管理。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培训学校由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管理。对已经批办的民办学校,要按照上述原则办理移交手续,理顺管理体制。
(二)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党团组织。民办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办学中的重要问题必须提交决策机构集体研究,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报审批机关审批。
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配齐党团干部,充实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民办小学要建立少先队组织,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三)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的财产归学校所有,出资人要认真履行出资义务,做到按时、足额出资,投入学校的资产经社会中介机构验资后要过户到学校名下。办学者投入的资产、社会捐赠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产权属于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转移。
(四)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民办学校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如实报告财务收支、资产变动情况。对弄虚作假,设立虚假财务、资产报告和“账外账”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举办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办学经费只能在学校的资金账户中统一管理使用,不得转往学校账户以外的资金账户,更不得存入个人账户。学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
(五)加强对民办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审批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审批设立民办学校时要依法依规认真审查,使其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设学条件。对租赁校舍办学的非学历教育学校以及用地、校舍产权不能过户到学校名下的学校,其办学注册资金应按一定比例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本金和利息属学校所有,资金使用受审批机关监管。
(六)加强招生宣传管理。重点是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加强管理。民办学校在全省或跨省招生的招生广告和简章,需经省教育厅审核;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在区县范围内招生的,需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培训学校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招生简章和广告重点审核学制、收费、发证、就业安置等方面是否有乱承诺等虚假成分。未经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印发、刊播招生广告、简章和宣传材料。对不能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必须注明取得学历的途径(如与其它学校联合办学、自学考试等)。招生广告和简章审核文号必须与广告和简章内容同时。对未按审核权限报批或擅自更改内容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民办学校要自觉维护当地的招生秩序,根据审批名称悬挂学校牌匾,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文字,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拔高办学层次以及通过招生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七)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民办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学和管理人员,精心组织、科学设计教学活动,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维护自身的办学声誉。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民办职业院校要重点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
(八)加强安全管理。各民办学校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要经常对教学、生活环境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校园、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细致完备,传染病、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有无保障,并切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在使用时,至少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在场,并做到全过程参与。
(九)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价部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接受学历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对接受其它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收费应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严格禁止高收费、乱收费;严格禁止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对严重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学校主要举办者的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民办学校的学费收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统筹。
民办学校学生注册入学后,因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和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一周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收费,满一周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或者其它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全部费用。
(十)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和年检制度。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民办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校,要按规定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计划财务及民办教育主管科室参加的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小组,重点检查民办学校财务情况,及时了解举办者资金投入及从事办学活动情况,保证办学资金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十一)加强民办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民办教育主管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抓好民办教育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在民办学校数量多、管理任务重的区县,可设立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地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管理权限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委派专、兼职督导员,依法监督、引导民办学校端正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并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办学的具体情况,主动向主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要加强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增强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的意识,引导民办学校重视社会效益,重视自身价值和形象,不断增强民办学校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四、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民办教育的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初中、小学属义务教育,在地方政府举办的公办义务教育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可以批准举办少量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具有突出办学特色的民办学校,以满足社会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但要严把准入关。不得将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不允许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目前依托公办学校举办,按民办学校性质运营,但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学校,必须尽快规范,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予以取缔。
(二)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评选先进、政府贫困生救助、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待遇。
(三)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为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和公办教师标准缴足养老保险费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并完善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民办学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在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业务培训、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科研项目申报与经费支持、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招聘的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师,当地公安部门应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学校聘用的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五)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它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必须在准确核算办学结余、账目公开透明、董事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并报审批机关或委托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享受国家用地、建设优惠政策的民办学校在存续期间,办学资产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其它用途。若学校停办,其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为民办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使用。
五、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把民办学校发展的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税务、审计、监察、金融、国土资源、建设、公安、民政、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学校管理机制。
教育部门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督导,对办学资质、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和比较严重的,要停办,直至撤销办学资格。要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定期民办学校的办学信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抓紧完善学生的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要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办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存在招生人数明显下降、办学资金严重短缺、社会投诉增多等办学风险隐患的学校,要加强重点监管,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预案,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结构布局,推动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状况的监管。有关部门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退费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进行依法查处,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违反国家规定虚假广告、简章或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的学校进行查处。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管理混乱、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退费行为
民办培训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须报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并公示。
民办培训学校的收费须按照批准或备案后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取费用时,须及时入学校帐户,并向学生开具合法票据。
民办培训学校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教学班,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举办一年以上的教学班,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
民办培训学校的收、退费工作均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办理学生退费须开具正式凭据。
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须向民办培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收费票据。
因民办培训学校有刊登、发放虚假广告(简章)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确属校方原因,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的,民办培训学校须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全部费用。
开学前,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民办培训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费用。
开学后,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民办培训学校原则上按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及报名费、资料费后,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费用。原定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算,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原定培训时间在一周(含一周)以上、不足三个月的短期培训,实际学习时间按周计算,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一周以下的短期培训,实际学习时间达到二天或40%的,
可以不退费,不足二天或40%的,视情况退费,最高退50%。
三、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民办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招生简章和广告应载明必须告知的内容,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及学校章程规定相符,不得有虚假、误导等内容,不做不切实际的承诺。
民办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
四、开展教育评估督导,依法加强管理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督导。评估督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民办培训学校须每年进行自查,向主管教育部门书面报告办学情况,按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发文、网上公示或在报纸上公告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布所管辖的民办培训学校评估督导结果,并视情况对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培训学校给予奖励。
篇3
(省教育厅 2001年4月)
2001年,我省共有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10040人,其中:省内院校6128人,省外院校3912人。是我省历史上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为认真做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1〕2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1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的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为基本政策依据,以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为我省的开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为目的,继续深化我省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取向,加强宏观管理,合理调控毕业生流向。进一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推动社会用人制度改革和高中等教育体制改革,为尽快建立“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新机制创造条件。
二、政策原则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既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政策,又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坚持充分就业、适当待业、合理流动的原则。
并轨毕业生原则上实行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委培性质毕业生按合同就业。允许定向、委培方与毕业生协商同意并履行解除合同手续后,按并轨生办法就业;高职毕业生和计划内自费生实行自主择业的办法就业;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就业;少量统配毕业生原则上按青政办〔2000〕46号文件规定的办法就业。
三、加强宏观管理,积极调控毕业生流向
1、根据我省基层教育教学第一线对高校师范生的需求情况,高校师范生主要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就业,适当限制高校师范生中的紧缺专业毕业生改行和出省就业。鼓励和动员其他相近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学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进一步发展。
2、优先保证我省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对高层次毕业生的需求,支持相关用人单位到省外高校招聘毕业生。凡单位按有关程序和要求选定引进的毕业生,都予认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3、从今年起,省外院校我省生源毕业生回省后原则上实行“先落户、后择业”的办法。签发报到证后,三个月内联系上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按有关规定落到单位所在地;三个月后仍未落实单位的,根据毕业生意愿其户口可临时落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集体户口”或派往生源地落户;凡自愿来我省就业的非青海生源本科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允许先将户口临时落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集体户口”,为他们在青海联系单位提供方便。
4、专业性较强的部门,特别是中直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时必须优先保证绝大多数专业的毕业生在行业内就业,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
5、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以优化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为目的,根据空编情况和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重点补充一部分高素质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结合企业改制优化人员结构,争取接收和储备一些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增强发展的后劲。
6、积极支持驻青部队、省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毕业生的工作,有关学校在推荐毕业生时把好质量关,确保把品学兼优的毕业生选送到有关单位工作。
7、省属院校毕业生在5月底前尚未落实单位的,原则上派回生源地择业。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都予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四、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1、鼓励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低学历者或所学专业暂时难以就业的长线专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进行提高层次或增加就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并联系到就业单位后,以最高学历或新学专业予以派遣,缓解目前就业压力。
2、对省属院校大专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原则上限定在省内就业,以保证我省开发建设对高层次毕业生的需求;对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省属高校少量长线专业毕业生就业区域不作限制,允许他们到省内外任何地区联系单位,拓宽择业范围。
3、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谋职业或到非国有企业就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一些有利于毕业生以独立创办、联办企事业组织等方式自主创业或利用各种方式自谋职业的办法措施,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途径。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要为他们提供人事,并在档案管理、落户、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流动、养老、医疗保险、党团关系管理等具体环节上提供优质服务。
4、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认真清理本地区、本部门自行制定的政策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缓解人才供需矛盾,促进毕业生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五、积极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市场行为
1、省级毕业生就业市场要尽快建立“青海大中专毕业生信息网”,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政策和供需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各院校要抓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设施环境。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要抓好相应工作,为以后网上供需交流打下基础。
3、省教育厅要重点组织好全省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在发挥其计划协调、供需洽谈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洽谈会的宣传作用,改变用人单位选人观和毕业生的择业观。
4、各院校要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学校市场,组织各种形式的洽谈会,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牵线搭桥,为学校招生计划调整、专业结构调整和教学内容改革等提供依据,促进学校教学机制的改革。
5、用人单位要公开需求信息。凡接收毕业生的单位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报需求信息,并通过毕业生就业市场或媒体公开。
6、各院校要把好毕业生的推荐关。为保持协议的严肃性,《协议书》原件限发一份,毕业生凭《推荐表》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并按程序盖章备案。
7、加强监督工作。各院校对毕业生的推荐材料要严格审查,尤其是《推荐表》中的成绩、鉴定等内容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招聘广告内容要严格审核,要对各单位接收毕业生是否择优进行和按有关程序操作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就业环境。
六、扎扎实实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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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学法制度,扎实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按照县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完善了机关领导干部及公职(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制定了《__县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执法)人员学法计划》,从2月份起利用每月一次的月工作会议进行集中学习5次,突出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深入领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了解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熟悉校车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全县各学校对教师采取分散培训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统一订购《普法读本》,有重点地布置学习任务,并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机关人员法制知识储备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各学校均组织干部教职工重点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__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并通过网络、下缘广播站、横幅、黑板报等广泛宣传。
三、依法行政方面
(一)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收费行为。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年初我们对教育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教育局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若干项执法依据,保证了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推进。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收费之际,都要开展教育收费执法活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了乱收费现象,极大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在实现“两基”达标后,继续认真贯彻《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并加大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均严格实行毕业生交接制度,辍学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推进免费教育进程。继续认真贯彻和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家庭困难寄宿生还实行生活补助。三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加大学校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篇5
(一)“普九”工作巩固提高。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县共投入公用经费5517万元,免教科书730.6万元,享受“一补”资金281万元。“三保”政策进一步落实,编制内教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1096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个,新建面积13955平方米。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六)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
,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争取政策和资金,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校生6000人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6月首期招生1500人。
三、常规工作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党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本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情况。教体局局长以身作则,赵局长从月日报到至今,已走访了十一个乡镇,检查了全县200多所学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看望教师,慰问教师。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三是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随时检查在岗情况,现在各中心校、各中学办公电话已安装完毕,汇报工作尽量使用电话汇报;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
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篇6
一、基础教育工作
(一)“普九”工作巩固提高。
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21年全县共投入公用经费5517万元,免教科书730.6万元,享受“一补”资金281万元。“三保”政策进一步落实,编制内教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1096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个,新建面积
13955平方米。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
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
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六)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在校生6000人的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2021年6月首期招生1500人。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党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本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情况。教体局局长以身作则,赵局长从10月16日报到至今,已走访了十一个乡镇,检查了全县200多所学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看望教师,慰问教师。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三是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随时检查在岗情况,现在各中心校、各中学办公电话已安装完毕,汇报工作尽量使用电话汇报;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
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
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
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
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八)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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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
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
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五)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在校生6000人的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年6月首期招生1500人。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党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本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情况。教体局局长以身作则,赵局长从10月16日报到至今,已走访了十一个乡镇,检查了全县200多所学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看望教师,慰问教师。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三是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随时检查在岗情况,现在各中心校、各中学办公电话已安装完毕,汇报工作尽量使用电话汇报;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年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篇8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六)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篇9
1.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5%以上;
2.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业合格率90%,任职资格合格率80%以上;
3.加强标准幼儿园建设,着力创建“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三、工作要点
(一)抓优质创建,促办园档次有新跨越
今年我市幼儿教育工作的重点就是加强标准幼儿园建设,争创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各类幼儿园要在巩固“和谐校园”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改善办园条件,认真做好标准园、优质园创建的各项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的准备工作。今明两年我市60%的幼儿园要力争建成省优质幼儿园,所有幼儿园都要建成标准幼儿园,实现全市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跨越发展。各类幼儿园要认真分析现状,找出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优化人力和物力资源,以保证幼儿园可持续、高品位发展。要根据《江苏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逐条对照指标,找到定位和差距,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及早行动,力争尽快完成新一轮标准园登记注册和省优质园创建工作。
同时,各幼儿园要深入推进市局“升格创特”活动,在巩固已有办园成果的基础上,争创办园特色,逐步形成“一园一品牌,园园有特色”的良好办学格局。各类幼儿园的主办者、管理者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要将“升格创特”活动看作幼儿园发展的一次新的历史机遇,立足幼儿园当前的办学实际,深入挖掘和充分发挥已有办学资源优势,合理确立办学特色的生长点。要将“升格创特”工作纳入幼儿园整体工作规划,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全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体现有效保健的思想。要注重过程,加强交流,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创建工作方法,提升创建综合效益。省示范幼儿园、省现代化幼儿园要着力构建、完善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形成*市乃至南通市、江苏省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园本课程,总结办园经验,提炼办园智慧,形成鲜明的办园特色。各中心园要正视问题、寻求机遇、创造条件,努力实施中心园振兴计划。
(二)抓教研实践,促办园质量有新提高
各幼儿园要树立“教研兴园”的理念,深入开展园本教研,努力提升园本教研的品质和效益。要“以幼儿园为基地,以本园教师为对象,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向,通过教研切切实实解决教师日常保教中的突出问题。各幼儿园要建立园长为组长,业务园长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园本教研管理机构。要根据幼儿园实际,进一步完善园本教研管理制度,如:学科带头人展示制度、课题研究阶段汇报制度、家长开放日制度等,激发教师园本教研的热情和积极性。要精心开展“问题会诊”、“一课多研”、“个案评析”、“园长对话”等活动,让校本教研真正成为最贴近教学实际、最符合教学需求、最有利于教师业务提升、最受教师欢迎的研究形式。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我市“抓标、务本、有效、渐进”的教学思想,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完善管理措施,让保教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逐步形成具有幼儿园特色的、切实有效的园本教学指导思想。本学期教研室将组织开展园本教研交流研讨活动。
基于部分幼儿园教研力量相对薄弱,又是孤军奋战的局面,我们积极倡导联合教研,加强区域和园际教研的互动。各幼儿园要结合“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要求,主动积极地寻找“姐妹园”结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手拉手”活动,促进结对双方更快、更好地发展。省示范幼儿园、省现代化幼儿园要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发挥管理优势、师资优势和科研优势,通过开展管理沙龙、开放日、送教下乡、校本培训、科研协作、结对拜师等活动,提高薄弱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深入推进城乡幼儿园教育均衡发展。教研室上半年的“江海之光”优课展评活动,将为园际互动研究提供展示的平台。本学期拟开设“江海之光”三个专场(园长专场、教师专场、实幼专场)的优课展评活动,以促进面上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各幼儿园要根据园内的研讨课和园际的公开课情况,向教研室自主申报市级公开课,由教研室选择有价值的教学活动,集中开放观摩评议。
本学期教研室将充分发挥新建立的*市幼教中心教研组的研究、示范、辐射作用,通过教研组成员共同参与式、分享式、合作式、恳谈式研究学习,及时将最新幼教理念、教改信息加以推广应用,提高园本、园际教研活动的质量和研究水平。同时积极发挥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在四月份组织江苏名师南通送教活动,通过活动引领、典型引路,架起全市幼儿教师研讨的平台,促进全省优秀教学资源的交流和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游戏活动效率。为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市级以上课题的规范管理,教研室将继续协同教科室对幼儿园课题进行指导,和各幼儿园的实验教师一起研讨、交流、总结,使各幼儿园课题研究过程做到科学规范。凡是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的幼儿园,要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以教学活动为载体,踏踏实实地开展研究。目前暂不具备条件独立申报市级课题研究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与教研室、实验幼儿园、*幼儿园联系,参与她们的子课题研究。各幼儿园要牢固确立“人人都是研究者”的理念,把研究的触角伸向教育教学活动的每一个角落,为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夯实基础。
(三)抓队伍建设,促办园实力有新增强
幼儿园的队伍建设是办园的“软实力”,也是推动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整体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坚实力量。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园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遵循科学化、可比性、可操作性原则,加大园长考核力度,引领、鼓励和激发园长奋发有为,克难求进,提升质量,创造业绩。幼儿园园长要自觉加强管理理论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研究,拓宽信息渠道,加大交流力度,提高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品牌意识。
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每班“两教一保”的要求配备教师和保育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充实教师和保育员,并做好保教人员的继续培训工作。要鼓励和督促教师迅速报名参加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努力提高通过率。要坚持保育人员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保育员责任意识,加强对保育员的规范管理。每位保育员要熟悉卫生保健要求,会管理幼儿的生活,积极配合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本职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贯彻执行市局《关于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教育影响幼儿。同时要加强骨干教师和保育员队伍建设。各园要结合园情、师情认真制定“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计划”,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分解到年度,落实到人头,并注意加强过程管理。本学期市局将开展第二届“幼儿园教坛新秀”评比活动。
(四)抓规范管理,促办园声誉有新提升
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幼儿园管理规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园,规范管理。不管何种类别的幼儿园,必须依据幼教法律法规办园,必须坚持“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以规范管理树声誉,以规范管理求资源,以规范管理谋发展。在规范管理中要做到有依据、有程序、有标准、有责任、有评价,实现“凡事有人做、凡事有人管、凡事有要求、凡事皆精致”。各类幼儿园要在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同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局颁发的《*市幼儿园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和《*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幼教常规管理水平。市局将加大对幼儿园常规管理检查力度,检查情况将通过《幼教工作简报》公布。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取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学校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食堂伙食价格、进货渠道以及食堂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幼儿园食堂的利润不得超过5%。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凡发现学生食物中毒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以便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规范用工。此外,各幼儿园也要增强宣传意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开放日、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各自的经验和成果,提高幼儿园社会知名度。
四、常规工作安排
二月份:
1.研究下发幼儿教育学期工作意见。
三月份:
1.开展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检查;
2.*市“江海之光”幼儿园优课展评活动(园长专场);
四月份:
1.*市“江海之光”幼儿园优课展评活动(教师专场);
2.组织教师参加第二届江苏名师南通送教活动。
五月份:
1.*市幼儿园“迎奥运”趣味活动评比;
2.组织评选第二届“幼儿园教坛新秀”;
3.*市“江海之光”幼儿园优课展示活动(实幼专场);
4.民办幼儿园教学质量抽查。
篇10
3.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年初,我厅成立了“校校通”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了办公室,对省帮扶的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薄弱县及黄桥、茅山老区40个县(市、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农村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和定点完小共计1205所学校进行了深入调研,确定了今年的建设台帐、省里帮扶建设的4295所学校和配置标准,对列入帮扶范围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配置1个50台学生机的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农村定点完小配置1个20台学生机的网络教室,全部由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目前14万台电脑和其他辅助设备已全部安全配发到帮扶学校。加快后期的系统集成工作,到11月30日为止,除宿迁市外,其他省帮扶建设地区的系统集成进度均已超过90%,部分地区已提前基本完成任务,预计到12月中旬将全面完成系统集成工作。研究制定了“校校通”工程师资培训方案培训大纲及课件,今年已为帮扶学校培训近1万名从事信息技术课教学及网络管理的教师。加强对非省帮扶地区“校校通”工程建设情况的督查,目前苏南各市非省帮扶地区“校校通”工程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验收办法》,目前已下发各地。
(二)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继续提高。年初召开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落实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今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招生52.25万和51.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8万和6万人;普职教育结构比例进一步趋于合理,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9.7%。据统计,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9.6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71.01%。
2.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优质资源。全省普通高中843所,今年评估认定了19所三星级及其以上高中学校,使全省三星级以上高中达到356所,占全省高中总数的42.2%,在优质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比例达到75%;全省673所中等职业学校中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14所,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24所,在校生占全省职校生的60%以上。
3.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南北合作招生和办学。采取一一挂钩的办法,将南北合作招生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市、县和具体人员。今年我省职业学校南北合作招生2.5万人,面向西部地区招生超过5000人,均超额完成任务,拉动了苏北苏中职业教育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
4.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今年各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期间,组织人员到高中阶段教育升学率低的市、县,特别是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较低的地区,开展调研,进行督查,确保各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1.我厅牵头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印发。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2.进一步扩大职业技术教育事业规模。全省以县(市)为单位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比例大体相当,苏北和苏中农村成为中等职业教育增量发展、存量提升的重点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持续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9万人,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近10万人。全面启动了常州大学城区域教育联合体、淮安高教园区域教育联合体建设,苏州、无锡高职园区建设全面展开。
3.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内涵建设。启动了江苏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制定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专业建设指南,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优先确定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子技术应用等10个领域,在全省重点建设60个高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和300个中职示范专业。加强高职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厅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就业培训和劳资关系部在常州大学城共同举办了江苏—昆士兰高等职业教育论坛,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为了加快江苏软件人才的培养,根据省委省政府软件产业五年发展“双倍增”计划,我厅成立了江苏省软件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支持和指导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OOPSystems合作建立“江苏欧普高校软件人才培训管理中心”,年内举办5—10个班级的相关课程培训班,规划“*”期间每年接受40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目前,正指导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合作,合作协议有望在年内签订。与江苏软件园(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江苏软件教育联盟的合作也在进行之中。
4.积极推进职教集团建设。今年以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了“江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无锡立信职教中心牵头组建了“江苏立信职教集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了“江苏信息产业职教集团”,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牵头成立了“江苏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先后成立了商贸、农林、现代服务业、建筑、财会、信息和旅游等七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的建设,实行规模化、连锁式发展,扩大了优质职教资源的覆盖面,贴紧了市场需求,形成了职业教育的群发优势和品牌效应,为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此外,以职教中心为龙头,与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形成的集团建设正在展开,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得到加强。
(四)关于加强重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我省凭借长期重视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良好基础,抓住教育部、财政部提出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机遇,加快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部署,构建以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为龙头,以省培训基地为主体,以市县实训基地为补充的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网络。
1.制定了江苏省职业院校实习基地建设总体方案、建设办法和到2007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从现在起到2007年,选择基础条件好、校企结合紧、社会服务能力强、主管部门积极性高、示范辐射面广的职业院校,采用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地方财政配套、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重点建设170个(其中120个中职基地、50个高职基地)左右规模较大、水平较高、资源共享、起示范作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年重点支持建设15个高职实训基地和34个省级中职实训基地,进一步带动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的提升。
2.以接受教育部、财政部对常州大学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教中心、张家港职教中心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等5个中央财政补助职教实训基地进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为契机,全面总结建设经验,对2004年省级财政补助建设的10个高职和34个中职实训基地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论证和检查,提出了完善意见。制定了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十大类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和设备配置建议标准。具体落实了*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亿元,确保了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召开全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对承担*年省级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的58所高、中等职业学校及实训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各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逐家研讨、审核。
3.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我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职业教育一基地、三工程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我省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新市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对高职院校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专业人员,建立了专门的职称评审组织和办法,推进了高职院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策导向效果。
(五)关于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
1.按照全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新设立了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民办)、南京视觉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苏州港大思培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5所高职院校,金陵科技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本科院校,南京邮电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我省高校数量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全省万人规模以上的高校有39所,普通高校平均在校生数提高到10771人。以发展民办教育为主要特征,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全省现有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21所,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26所,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20.12万人,占全省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7.39%。此外,推动南京、苏州、常州等地的成人高校合并工作也有了实质性进展。
2.实行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为调动地方政府办学积极性,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上半年我厅研究制订了《关于调整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体制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省里除保留少量行业性强的省属高职院校,其余学校逐步划转到市,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厅正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抓紧制订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六)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1.继完成对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211工程”“十五”期间项目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同时,推进了扬州大学的重点建设,今年下达苏州大学、南师大、扬州大学三校重点建设经费2.8亿元。按照国家要求,正在部署“十五”期间“211工程”高校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
2.启动了“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2月底,分别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省高校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部署申报工作,3月底,完成了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共在10所高校遴选重点建设学科22个;6月底,完成了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遴选工作,共在24所高校遴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60个。完成了对现有国家重点学科面向下一轮遴选“保点”情况的调查摸底,逐级落实“保点”责任。12月,部署“十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检查、验收和新一轮滚动遴选工作,对“十五”省重点学科进行验收,并作出绩效评价。安排1.25亿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对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予以倾斜,着力提升我省高校重点学科的水平,确保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3.按序时进度全部完成了推进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急需加强科技支撑的领域,今年新建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生态建设等10个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南京工业大学结构工程等2个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考核南京林业大学林木遗传和基因工程等6个省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成功南京医科大学现代毒理学等3个部省共建重点实验室,增设数量在全国地方高校中位居第一。目前我省高校共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92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科技部和江苏省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9个,省重点建设实验室10个,建设规模和水平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新增设立高校自然科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今年共评审产生19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七)关于落实困难地区农村教师省标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3月8日,省政府召开了部分市县中小学教师省标补贴发放工作会,省财政安排12.6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省标补贴。我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教师省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做好工作,狠抓落实,并下发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省标补贴发放工作政策说明》,广泛宣传发放政策。4月,我厅配合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对有关地区发放中小学教师省标补贴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我省困难地区农村教师省标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到位,总体情况良好,4月份以来农村中小学教师月人均实际收入达到1200元左右。教师省标补贴的发放,维护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减少了苏北骨干教师的流失,有力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八)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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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所有区县都把提供优质教育供给放在改革首位,采取了“增量推进,存量盘活”的方式,既做加法――新建、改扩建学校,又做减法――整合资源,改造薄弱校并入名校一体化管理。如东城区分学区以品牌校为龙头,捆绑两个临近的普通小学,形成“1+2”模式的“优质教育资源带”。采取“大年级组制”将一所优质校与一所薄弱校联盟结对,实现软硬件优质资源“大通道”。优质小学增设初中部和示范中学增设小学部,探索中小衔接实施路径。西城区今年将试行学区制,以街道行政区划为基础,建设11个学区,计划投入22.8亿元完成4个新建校、32个改扩建工程、70多个装修改造项目。有序扩大教育集团规模,通过新增和调整,使教育集团总数达到15个,涉及69所中小学。海淀区北部地区坚持“筑巢引凤”思路,通过名校承办新建教育配套设施、多址办学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调整学区划分,合理配置资源。以中部、南部地区布局调整为重点,南北同步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二是引导在京高校支持小学特色发展。组织中央和市属艺术体育院校或有艺术体育专业优势的院校,支持周边小学提升整体办学质量。目前,已确定20所高校和国家大剧院、北京京剧院等艺术团体支持12个区的近130所小学,培育艺术、体育办学特色。
三是从2012年起至今,市政府连续两年以政府实施形式推进城乡新区一体化学校建设。2012年重点建设了15所学校,2013年增加30所,2014年增加20所,这65所一体化学校形成优质教育资源新的增长点,促进各区县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大幅提升。
上海: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
上海市从1997年起就实施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小学阶段,按照户籍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学校;初中阶段,或者按照户籍,或者按照小学初中对口关系,或者按照区域内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2014年,上海根据教育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以课程改革为引擎,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关注学生和学习经历,关注教师和改革自觉,关注学校和教育全过程,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二是推进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优质资源在区域内和城乡间共享,抬高底部、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以“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目标,通过建设“新优质学校”等举措激发学校内在活力。一大批不挑选生源、不争抢排名、没有特殊资源配置的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高度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家长从孩子每一天的成长进步中感受到教育带来的改变。
为向老百姓宣传和推介“家门口”的好学校,2014年年初以来,上海组织国内外新闻媒体启动“新优质学校”校长风采录系列报道,宣传报道一批新优质学校校长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历程;走进新优质学校,了解“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教师”新优质学校的办学理念与实践;上海市教委会同部分媒体召开“解放―教育论坛”,面向社会公开讨论选择学校问题,让专家讲解小孩的成长规律和家长选择学校的注意事项,让关注学生内心世界成长的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逐步成为很多家长选择学校的共识。
三、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近年来,为避免民办学校招生给中小学成长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确保招生入学秩序的公平公正,2014年上海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主要包括:民办中小学招生实施“三个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两个限定”(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学校与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后向社会公示;每个适龄儿童限定填报2所民办小学)、“两个公开”(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要公示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民办小学面谈过程向市、区县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继续要求民办学校不得将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与入学挂钩,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或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武汉: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热”
武汉市2014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主要是“六个严格执行”:一是严格执行“划片对口、就近入学”规定,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择优选拔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严禁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三是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四是严格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五是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比例按46安排。六是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时间安排。6月15至18日,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必须划定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7月3日以前,必须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
武汉市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实施择校生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促使家长和学生理性对待择校。同时,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比例扩大到指令性招生计划的50%,让对口入学的学生有更多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武汉市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热”。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校长、教师交流的基础上,强化4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三是强化督学与督政双轮驱动,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满意中小学”创建和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办好一大批群众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四是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2012年年底,武汉成为首批国家教育云试点城市,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试点地区。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三通两平台”,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建立完善系列招生考试制度
《2014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都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广州市还出台了《中小学校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15项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及其违规学校、责任人所应承担的6种责任和后果;出台《关于严格贯彻教育部检查组要求纠正“推优生”做法的通知》,2015年全面取消“推优生”制度;出台《2014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改为面谈招生;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12个区、县级市也制定了相关细则,较好地缓解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该市义务教育的压力。
围绕落实教育部“两个文件”精神,广州将做到“四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推进配套改革。2014年广州将推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要点,完善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度,建立完善系列招生考试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每年组织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及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三是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第一,培养好的校长。继续做好以卓越校长培养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为代表的优秀校长群体建设。第二,培养好的教师。以“强师工程”和教师流动机制为重点整体提升师资队伍综合素质。第三,培养好的学生。以成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第四,培育好的学校。结合实际采取学区管理、集团发展、抱团发展、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培育好的生态。在已有公众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的涉及重大民生的教育决策事项公众征询制度,在更大层面达成共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杭州: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制度
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自二十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行按学区就近招生,2012年起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零择校”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办小学招生实行按学区招生和公办初中按对应小学对口招生的机制、按照“住、户”关系排序录取学生的招生规则、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和面谈免试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同时,实施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结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申诉渠道等招生工作“六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已连续两年实现择校乱收费的“零投诉”。
今年,杭州市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免试入学。一是民办初中招生实施网上报名,以杜绝在招生报名过程中学校的过度劝退和变相考试现象。 二是规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特长生招生政策。明确公办小学不招收特长生,公办初长生招生实施特长生类别、学校类别、学校数量、招生数量“四限”政策。三是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梳理规范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需要适当照顾录取的学生对象、报名办法、录取办法。四是进一步明确招生纪律。明确了违反招生纪律的类行为和处罚办法。
天津:以学区为单位就近免试注册入学
天津市小学招生100%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适龄儿童按照划定的学区片登记入学。全市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比例2013年达到88%以上。天津市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原则,民办中小学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招生。
在优化资源方面:2008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整顿,把回归公办的改制学校划入初中招生学区片,优化了资源配置。经过五年的努力,天津完成首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惠及全市城乡1 190所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验收,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2013年,该市又启动了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加快了高水平均衡发展的步伐。
在政策导向方面:坚持公办初中先于民办学校招生,大批公办初中敞开大门面向小学毕业生,以学区为单位就近免试注册入学。这一招生方式突出了“免试”,特别是对“就近入学”给了一些弹性,小学毕业生可在学区片内选择适合自己发展,且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家长接送孩子,学生中午用餐等矛盾得到化解。
在保证公平方面:采取坚决措施,逐步把包括历史名校、优质初中在内的所有初中学校全都划入学区片内,实行划片入学。天津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并不断加大比例,有效抑制初中择校现象的蔓延。
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意见》。工作目标是:巩固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建立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比例为基准的均衡发展新机制;扩充优质资源,组建学校联盟,严格计划招生,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初中招生划片入学。到2017年,公办初中学校95%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重庆:标本兼治破解“择校”难题
在招生方式方面,重庆市绝大多数区县坚持多年来老百姓普遍接受的“单校划片、免试入学”招生办法;北碚区等个别区县拟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为保持稳定,沙坪坝区、渝中区少数区县个别学校仍将实行“推荐入学、特长录取”方式招生。
在推优生、特长生方面,今年作为过渡年,可沿用过去推优、保送、特长入学办法招生,但要求区县提前做好2015年免试划片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办学校原则上停止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在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随迁子女监护人出具户籍证明、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四证”,由居住地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在治理择校乱收费方面,一手抓治标,严禁择校乱收费。重庆市从2013年起,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成效显著。今年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防止择校乱收费反弹;另一手抓治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城乡帮扶、集团化办学等模式,办好“百姓身边好学校”,将不低于7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沈阳:努力实现软硬件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为控制“择校”,沈阳市在1990年进行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取消初中入学考试,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直升初中;2012年,实施了阳光分班。目前,这项工作推进得平稳、有效,基本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入学秩序问题,促进了教育公平。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内做到了基本均衡。自1990年起,沈阳市在推进这项政策时,有过不稳定,家长有过上访,问题的关键是学校间的差距大。为此,沈阳下大力气推进均衡发展。通过大学区、集团化发展、教师交流、城乡学校结对子等一系列措施,全力促进软件的基本均衡;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让硬件均衡了。特别是在2013年通过义务教育学校综合提升工程,又在软硬件均衡建设上,进行了新一轮为期三年更大幅度的调整与改革。软硬件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是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基础。
二是科学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既要考虑现在,也要考虑历史,不能完全按照距离“一刀切”,应在充分考虑入学距离的前提下,让广大学生及家长都能从心里接受。沈阳做到了每所学校的学区相对稳定;集团发展的学校,以年级分校区,避免出现热点校。同时,学区划分的方案要经当地政府研究确定,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并统一在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这是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平稳推进的关键。
大连:就近入学纳入政府考核项目
大连市从1986年取消了全市统一组织的小学升初中考试,全面实行小学、初中100%划片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按学校划片采取“对口直升”的办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方面,大连市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学校。大连市从1996年开始推进以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化和学校管理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仅2008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已投入40多个亿用于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2010年,在全市12个地区全面实施了区际组团办学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始由“区域均衡”向“全区域均衡”迈进。为均衡人力资源配置,做好教师交流工作,全市每年县域内交流教师1 300多人,由城市向农村派出教师130多人支教一年,承担教学、培训指导农村教师等任务,同时每年从农村派出1 000多名教师到主城区学校跟班进修培训。从去年开始,大连市开始组建特色目录学校发展联盟,从全市评出的首批40所优质特色品牌学校与薄弱学校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较好地满足了学生家长对“好教师”、“好校长”的需求,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提供了根本性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一是按照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学区划分,城市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做好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跨学区招生。二是坚决取消一切以择优为幌子的各类特长班和入学选拔考试,严格学籍管理,坚决控制以择校为目的的学生非正常流动。三是均衡生源结构,实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到校的比例已经由1993年的10%提高到85%,同一重点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生最低分数差已经由10分拉大到35分。四是做好就近入学政策宣传,每年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设立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积极履行政府责任,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项目。自2009年起,大连市将规范招生入学纳入对县级政府的综合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下达区域择校平均指标和热点校择校率两个指标,年底将督导结果进行通报,并对县级政府进行问责。经过多年努力,学生择校率呈逐年下降态势,仅以初一为例,城市学校学生择校率已由2009年的8.5%下降到2.9%,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哈尔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部实现标准化
哈尔滨市从1986年起全面实行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初中对口入学的招生办法,实现了就近入学要求;1995年起,开始实行“两先、一抽、不调”的均衡分班办法,即先将学生均衡分班、先将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均衡分组,通过家长抽签方式确定班级任课的班主任和教师组,一旦抽签确认,任何学生、教师不得调换。在规范特长生招生方面,哈尔滨规定只有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学区招生。特长生招生数量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控制在学校新生总数的5%以内。此外,民办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哈尔滨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抓手,推动就近入学目标的实现。一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哈尔滨提出,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100%实现标准化,2015年八个城区力争全部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二是完善和推广名校集团化、郊区学校联盟、农村学校联盟等办法,缩小办学差距。三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在部分区、县(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试点。四是将继续积极推进和完善重点高中配额生招生政策,今年将省重点高中统招生配额比例提高到60%,进一步引导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
济南:“组合拳”遏制“择校热”
在多年的实践中,济南市以均衡资源配置为基础,全面推进“小升初”免试入学,不招特长生;以强化中考招生政策中的指标生刚性为导向,来有效遏制择校;以禁收择校费为支点,铲除“择校”的内生动力;以完善名优教师交换、集团办学的均衡发展机制为手段,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受教育权益。这一系列带有“组合拳”性质的措施之所以能够顺利实施,关键是让学生和家长意识到不择校在家门口照样可以享受到均衡化的教育,以此引导他们认同“对口入学”政策,而这也是“划片免试入学”政策得以顺利实行的基本原因。
自1987年开始,济南市坚持100%小学划片招生,免试入学;100%初中学校采取学区内对口小学整体直升,免试入学(单位办学、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学校均不招收特长生。2007年济南市将热点高中计划内招生数额的80%作为指标生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同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不享受高中学校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降低家长择校预期。
济南市自2010至2012年,投入17亿元完成学校标准化工程,基本实现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化。实施教师交换战略,自2010年至今,累计交流教师11 972人,占在职教师的28.5%,基本实现了师资条件的均衡化。实施名校带动战略,采取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多种形式,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实现了学校的均衡化发展。2012年规定,全市国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收取择校费,降低了招收择校生的内驱动力。2013年,济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为94 275人,占城区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2.13%,确保了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不因学位紧张而失学;全市年投入资金3.5亿元,共计57.6万学生享受了资助政策,确保了各类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在公开和监督方面,2013年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学区公示制度,本着“动态调整,就近从优”的原则,将市区33所热点学校一次性扩大学区覆盖范围,79 580户居民的孩子受益,保障了义务教育无缝隙覆盖。“应保尽保”的承诺,使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招生秩序良好。
青岛:以指标生政策引导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青岛市从1987年开始取消初中招生考试,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目前,全市公办小学全部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其中有32所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电脑派位入学,其余公办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单校划片免试对口入学。
青岛市坚持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让就近入学的学生享有更多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推进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2014年,全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比例占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招生计划的65%。青岛还积极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近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从2004年开始,符合青岛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公办学校负责接收,实行就近入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
此外,青岛市积极探索通过“区域学校一体化发展”、“名校集团化办学”、“高校辐射中小学”、“跨区域办学”等方式,加快缩小校际差距,整体提升教育质量,让学生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教育,愿意就近入学。青岛市政府还印发了《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通过有计划地实施小班化教育,实现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西安:全面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
西安市除了严格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公民的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权外,稳妥实施以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内容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群众对民办教育的选择权。今年,西安市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区县监督下的学校自主招生,按“小学生六年综合素养发展过程性评价与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素质教育综合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结论及录取过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向公办学校直接派位。
该市全面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本兼治化解“择校热”。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形成“择校热”的重要根源。为此,西安市在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目前已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要求,并从创建大学区制改革示范校、深化大学区教师交流、组建跨区域大学区、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信息化平台及加强大学区绩效评估办法等5个方面着手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改革继续迈向深入,以此着力解决全市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长春: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均衡分班
自1986年起,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取消了小升初入学考试,实行划片入学。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公办中小学学区全覆盖,真正做到了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该市坚持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免试就近、“两个一致”、“均衡分班”等五项基本原则。强化中小学招生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实现阳光招生。推进“学区制”入学办法。以各县(市)区为主体,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的基础上,对公办中小学的学区进行科学、适度调整,逐步推进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直升。年内实现小学95%以上划片按学区入学,初中90%以上划片按学区入学。
长春市实行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自2010年起实行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将各公办优质学校空余的学位面向区域内进行电脑派位。2014年将在原有基础上改革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办法和派位结果查询办法,推进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惠及百姓。自2013年起实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将民办初中不超过30%的学位面向全市进行电脑派位。2014年将强化属地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的操作过程,推进民办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惠及百姓。该市还对中小学起始年级实行电脑均衡分班,通过继续完善这一分班系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南京:对择校比例不降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近年来,南京市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保障和工作落实,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从制度设计到目标推进,从底线要求到规范督查,从均衡创建到缓解择校,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义务教育择校热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对义务教育工作满意度不断攀升。
南京市明确目标,努力形成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倒逼机制。该市提出,到2017年,力争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择校比例控制在5%以下,部分区、部分学校零择校。热点公办学校择校比例不突破10%。
为进一步规范热点公办学校招生行为。南京市与热点公办初中签订招生“承诺书”,落实小升初“五禁”要求。在规定动作上确保底线要求,在违规招生行为上实施零容忍,不断巩固良好的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起点公平。南京市还多策并举,不断巩固和扩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发展成果。一是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方向的倾斜力度。二是进一步均衡资源配置,继续巩固城乡、校际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改革成果。三是进一步调整教育布局,加大市区、区校、校校联办共管推进力度,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四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以 “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示范区”和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两个创建为契机,对各区、各学校义务教育择校比例不降、违规乱收费以及提前变相择优等行为在相关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宁波:试行共同发展学区
近年来,宁波市推出多项措施,全面推行阳光招生,确保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宁波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可按一定的条件与顺序先后录取。宁波市城区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对口附近的若干所小学,其他县(市)区采取学校服务区划片就近入学。2012年以来,宁波市教育局明确提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择校率严格控制在5%以内,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政策。初中择校生不享受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近三年数据显示,宁波市各地基本实现零择校。
2014年,宁波市教育局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试行共同发展学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初中容量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将数所小学和对口初中组成一个共同发展学区,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学区内小学招生视生源分布情况按就近、合理、公平原则进行统筹,当相近两个小学生源不均,班额相差过大时,如新生平均班额超过6人(含6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年生源较多学校服务区内设置两校公共缓冲区域,对该区域内学生按学生家长意愿进行调剂,如果报名人数过多,应公开公平地进行随机派位,使共同发展学区内各小学的班额相近。
厦门: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划片入学
厦门市制定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并明确近三年的工作目标,即2014年实现100%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初中的生源全部按片区就近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确定;2015年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
长期以来,厦门市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100%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并在1998年,对初中学校实行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免试入学,将主要城区的小学划为23个片区,采取“群对群”(多校划片)、“群对单”(单校划片)的形式,对小学、初中进行适当的强弱搭配对口随机派位入学,给一些热点学校降温,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厦门进一步强化初中招生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将该市实施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以来,暂未参与的厦门外国语学校也纳入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入学,实现全部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为遏制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厦门从小学入学、初中升学的关口入手,完善政策规定。一是实行“两一致”,片区招生对象就读片区小学要符合“两一致”规定,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防止以“空挂户”的形式择校;二是实行人数限制,对热点学校进行适当的入学人数限制,要求片区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防止炒卖房产择校;三是严格规范定向生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生、择校生不能享受高中定向生政策,不具备高长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同时,逐年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的比例,从2011年定向生比例为15%,逐步提高到今年的55%,从源头上遏制学生家长“择校”的冲动。
厦门还在全市设立65个小片区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小片区管理。一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各片区龙头学校主动让片区学校共享校本作业、教案、试卷、课题研究、教学课件、特色资源等教育教学资源,分享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和其他管理经验,并定期开展片区教师集体教研活动,开展教师技能岗位练兵,开展跨校教师结对子帮扶,提高片区师资水平。二是实现片区教师流动。2013年在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推行教师交流,各区均引导教师在小片区内有序地流动,有的区还印发小片区管理教师工作手册进行跟踪管理,有的区还建立激励机制,专列名额支持有片区交流经历的教师出国出境考察,并在干部任用上给予倾斜考虑。三是实行片区捆绑评价。从2013年起,厦门市初中教育质量按小片区进行评价。各区小学的教育质量监控也按小片区进行组织,有效地增进了片区学校的教学交流,共同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深圳:全面推行积分入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深圳市从去年试行积分入学办法以来,各区招生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了80%。今年,各区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
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并在全市各小学、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随着深圳城市迅速发展和人口数量密度的大量增加,全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量不断增长。市政府把学位建设列入每年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实施基础教育工程,计划未来3至4年投资96亿,新改扩建130所公办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6.3万个。今年新改扩建28所公办中小学,9月份将建成4.1万个学位。另外,深圳市还大力扶持民办教育规范优质特色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和规范优质办学奖励等三项支持政策,开展公民办帮扶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成都:“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
作为部、省、市共建的“统筹城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从2011年起就严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