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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是古今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它包含了各民族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构成了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工艺美术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其在旅游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我国的民族文化是一座取之不尽,挖之不尽的宝库,我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旅游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还处于起步阶段,尽力发掘、保护和开发宝贵的民族文化资源,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十分紧迫的任务;民族文化能促进人们的跨文化交流与了解:以往单纯的展示性的旅游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更趋向于获得有别于惯常的生活的充满情趣的体验,体验朴实有富有新鲜感的少数民族生活情趣;民族文化旅游丰富了旅游活动,提高了效益,促进了旅游经济文化的发展。它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深远的生态环境效益,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窗口。
2、民俗旅游概念
民俗旅游是指人们离开惯常住地,到异地去以地域民俗事项为主要观赏内容而进行的文化旅游活动的总和。目前民俗旅游已和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旅游一起构成了颇具特色的旅游三大系列产品。从广意来讲,旅游实际就是民俗旅游,民俗和旅游是文化与生活的复合体。
3、两者关系
旅游者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活动,才可能亲身体验和触摸到旅游地民众生活事项,体会到当地的民俗事项,体会到当地人民的生活的方式和、思想意识和审美情趣,实现审美与自我完善的旅游目的,从而达到良好的游玩境界。从某种意思上来讲:民俗旅游属于高层次的旅游,在未来不久将成为现代旅游的主流之一;由于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是旅游资源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也具有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因此,民俗旅游资源是旅游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能把握好并利用好这一优势资源是提高我国旅游品位的关键所在。
二、广西民俗旅游的现状及开发策略
(一)开发广西民俗旅游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开发民俗旅游是由广西区的区情决定的
广西是全国有名的旅游资源大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且品位高。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其境内居住着壮、汉、苗、瑶、侗、仫佬族、毛南、回、京等12个民族。其中全国90%的壮族人口居分布在广西,2000年末,自治区总人口4723.61万,少数民族人口1089.37万,占全区人口的38%,全区面积23万平方公里,少数民族居住地方大约占百分之六十。长期以来,各族人民生息和繁衍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共同劳动和共同斗争,创造了广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构成了一个完整博大的民俗社会。而且广西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其民俗风情古朴原始,传统文化完整,可以说,广西是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缩影,它融合了西南十几个少数民俗的文化精华,谱出了代表中国西南民族的交响曲,对于开发民俗旅游有着极大的优势,广西发展民俗旅游是时代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时机发展。
2、国际国内的旅游发展倾向,为我们开发民俗旅游,建立广西旅游大省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
现代旅游过程中人们对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更感兴趣,追求神的享受和满足。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30%的外国旅游者认为旅游的第一吸引物是风光名胜和文化古迹。而认为旅游吸引物是少数民族风情的则占70%。早在90年代,独特的民俗风情就以逐步成为国内旅游者的新的吸引点。1995年中国年民俗风情旅游年的到来,标志这我国民俗风情以进入黄金季节。广西在国际上的旅游地位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品牌,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努力发展民俗旅游。
3、广西发展民俗旅游前景广阔
俗语有云:"越是民俗的,就越是世界的"。广西的民俗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多彩,在我国是少有的,只要好好开发利用,必定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成为广西旅游发展的又一亮点。另一方面,民俗旅游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旅游开发项目。只要合理开发利用从实际出发,利用本身所特有的优势如:建筑、服饰、风味食品、民族歌舞,只要稍加整理、修饰就能保持古朴的民风,特有的风情就可以招揽游客。而且通过旅游,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的经济特别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帮助这些地区摘掉贫困的帽子,一定程度上达到旅游扶贫的目的。中国的扶贫工作始于1979年,自1986年开始,扶贫工作向经济开发型转变,十几年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由1979年的2.5亿减少到1994年的6500万。旅游扶贫投资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方式,同时也是无烟工业,对环境保护也非常有好处。
(二)广西民俗发展的现状
1、各具特色的服饰、饮食、居住习惯
广西各民族服饰格式各异,有着独特的地方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如壮族男子多穿青部布对襟上衣,女子多穿无领斜襟绣花滚边上衣,下穿绣花滚边宽脚襟子或青布蜡染的褶裙,腰束绣花围腰,脚穿绣花鞋,头缠各式花巾,还有瑶族的五彩斑斓的服装,象征瑶王的五个手指印的各种图案等等。众多的民族服饰,魅力奇异,构成了各地独特的民族风情。古今往来,素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饮食也充满了亮点。打油茶是桂北少数民族侗、壮各族的一个特有的饮食习俗。"有客到我家,不敬清茶敬油茶"是侗族的规矩。广西的酒文化也是非常有内涵的:瑶族的糯米甜酒、苗族的过寨酒、彝族的"秆秆酒"无一不乘载着少数民族的热情与好客。此外,广西各地区的特色小吃也应有尽有:南宁的老友粉、桂林的桂林米粉、柳州的螺丝粉、梧州的艇仔粥等等,也颇具特色。在建筑的风格独树一帜。苗族的吊脚楼、侗族的风雨桥和鼓楼都充分体现少数民族人民的智慧。目前,这些文化世俗也逐步被人们所挖掘出现在一些民族风情园中,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和认同,收到了理想的效益。
2、丰富的民俗旅游节庆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自古就有丰富的节庆文化。壮族的蚂拐节、苗族的芦笙节、瑶族的盘王节、侗族的花炮节、京族的唱哈节等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较高的开发和旅游价值。值得一提的是现已开发的南宁国际民歌节、桂林山水历史文化节、阳朔的渔火节和啤酒节、北海的珍珠节、凭祥的边关节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渗透着浓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这些现代节庆活动,在传播文化、促进旅游,扩大各地的知名度、树立各地的旅游形象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3、精彩纷呈的民间歌舞
广西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用美妙的歌声赞美着自己的劳动,用多姿的舞蹈表达着这自己的情感。广西是歌舞的海洋,歌仙刘三姐的歌声随着各种媒体的传播和推广也树立了一定的品牌效应。每年的南宁的国际民歌节令广西的山歌走向了国际的舞台,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传唱。从某种程度上推广了广西的民俗文化,去年开始,由我国张艺谋等著名导演在阳朔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的,更是让山水与歌舞得到了完美的结合,成为广西的又一旅游新亮点。
4、民俗旅游专线产品崭露头角
经过几年的发展,广西已逐步发展出拥有自己特色的和较为科学合理的有强烈震撼力和吸引力的十大旅游精品路线:桂林山水风光游,北海银滩休闲游、南国边关揽胜游、壮乡文化风情游、瑶苗侗乡采风游、前年灵渠寻古游、宁明花山崖画探奇游、金田名胜古迹游、白色小平足迹游以及巴马寿乡探秘游等等。这些线路都充分体现了少数民俗旅游以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广西的民俗旅游资源有着广阔的开发前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的民俗旅游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由于地区、民族之间和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经济文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和民族,必然对其它地区和民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伴随着旅游产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民族地区日益由封闭状态走向开放社会。在外部的文化生活的冲击下,稍有不慎便会使原有的资源遭到破坏甚至资源的枯竭。我们必须处理好开发和发展的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广西民俗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广西的民俗文化的都仍处于浅层次的开发,没能充分体现广西民俗旅游文化的精华,没发掘其文化内涵,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民俗旅游项目有庸俗化,艺术化,舞台化的趋向,以至一些民俗的本色与乡土气息也被一一退化;开发重点不突出,民俗旅游品雷同化,过度开发,将一些现代建筑材料盲目的渗透入古街民宅中,而降低了民俗风情的纯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成为朝阳产业的今天,保持少数民族的异地文化的原汁原味、以及先进文化的合理渗透,已成为克不容缓的问题,也是能使本地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得以保持的关键所在。必须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四)调整思路,提出设想
1、全面发掘民俗文化,更新提高并提高现有民俗旅游产品的品位
全面发掘民俗文化,运用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方法,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全方位的角度了解广西民俗文化发展的方向。根据人们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娱乐性和参与性,突出民族特色。改变民族村单一歌舞表演的局面,从宗教、社会、经济、游艺竞技等方面的民俗进行合理的综合开发。要有明确的主题,精心的规划,邀请有关学者进行设计和研究其可行性,切忌粗制滥造,建设豆腐渣一类的工程。如仡佬族民俗村可建造罗城仡佬族,与宜州市下岘河的刘三姐壮乡民族风情游相结合,成为一个旅游区域。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旅游的效率和提升它的吸引力,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引导防止各种追求片面效益,置传统道德于不顾的行为的发生,做到民俗不俗,俗中有雅,这样才能符合广西的区情和合理开发的要求,以确保民俗文化得到弘扬和保护。
2、不断丰富民俗旅游的形式和内涵
现有的游览方式多以民俗设施、民俗陈列为主。如桂林的漓江民族风情园、刘三姐景观园、黄姚古镇等游览项目都属于以静态的游览为主的项目。这类的文化村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学术价值,可使游客大开眼界,增长知识,有效的保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避免了人为的破坏。但随着现代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单纯观赏性的游览式已远远不能完全满足游客求新奇的心态。因此动态的、参与性的游览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通过这一类型的游览方式可以从中亲身感受到当地的风情,在别开生面的活动中得到身心的充分愉悦,大大提高了游览的趣味性和参与性。广西的各种少数民族节庆丰富多样,形式各异,有很好的开发基础,可以在这些基础上加大开发力度,利用好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节庆资源。在此基础上可以以每个地方的特色为主题,每年注重以一个地方为中心来开展循环的、有重点的推广每个地方的特色的旅游年,从而使民俗旅游充分发挥它的魅力和潜能。
3、要注意培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人才
现代的旅游业以不仅仅是满足于单纯的游玩,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它的发展前景是空前广阔的,广西作为一个旅游大省要在旅游业中取得抢占先机就必须强调良性的发展,而人才是发展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我们注意人才的培养和相关学科的不断研究。我们要下大力度对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广西这类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高校,如广西大学、广西师大、桂林工学院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来开展,这些高校已积累了雄厚的民俗文化和旅游人才的培养经验,特别是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近年来增加了艺术表演、会展旅游、等专业更是充分的体现了这一要求。桂林旅游学院筹备正是适应时代要求的做法,必将大大有利于广西乃至全国旅游业的发展。
4、加大力度宣传民俗旅游
要坚持有的放矢供需对应。多开发有市场需求的项目,成立专门的专家部门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有效的因素分析。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对民俗风情进行宣传和推广还可以借助一些展览和博览会对相关的信息展现给大众。广西在民俗旅游的宣传、推广、积累一定的经验。例如:多次参加国内外举行的旅游说明会,参加各种各样的旅游博览会和交易会,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对广西民俗旅游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在以后还需要继续不断加强。
5、注重民族旅游商品的开发
游客除了对各种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感兴趣以外,购买有特色的旅游商品也是他们旅游的重要需求之一。所以民俗的商品同样拥有广阔的市场也是旅游的重要环节,对旅游创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的有民族特色的器具、衣饰、民间食品、民间工艺品等均可以作为商品开发。广西的商品丰富多彩,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乡土色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很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特色原则和有文化内涵原则,切忌雷同化和庸俗化。纵观我区的情况,桂林在这方面的开发得比较成熟,每年的销售情况也展现出良好的势头,值得全区其它地区的学习和借鉴。培养专门的人员对民俗商品进行科学有效开发,在各旅游区可以设立各种有特色的商品成品的展示和制作过程的展示,同时可以让游客以DIY的形式自己亲手制作民俗商品,如:织布、蜡染、和制作各种简单有趣的手工艺品等。都可以成为旅游商品灵活的销售方式,同时也可以增加人们的参与性和娱乐性,满足游客求新求奇的心态。
6、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民俗旅游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过度开发,不注意保护就会枯竭乃至消失。科学合理的极大力度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和发扬,我们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及时组织有关的专家对民俗旅游资源环境进行评估,科学的规划旅游的接待量,制定年民俗文化环境保护规划,把民俗文化环境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协调起来。另一方面要依靠政府和媒体的力量,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保护民俗资源的意识,加强民族意识,使少数民族群众能辨证的对待自身传统和生活方式,防止民俗被庸俗同化。
三、结语
总之,我们要在广西自身民俗资源充分了解和认识的前基础下对广西的资源进行有效而又合理的开发,注意处理开发和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用科学的指导方针指导各项开发和利用。力争与时俱进,百花齐放,使广西的民俗旅游产品成为拳头产品,使其持久的散发出它的独特魅力,为广西的旅游添上亮丽的一笔,让更多的人了解广西,同时让广西的民俗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广西统计年鉴2001.广西南宁统计出版社2002年.
篇2
实践中,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有时因某些敏感案件和群体性诉讼,会被人为缩小或暂不受理,致使有的当事人告状无门。对于符合受理条件而一审法院未进入实体审理的情况,通过当事人启动上诉程序,由上级法院直接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可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从制度上解决当事人的“告状难”问题。
2、二审法院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的案件,一审法院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程序问题,直接进入案件的实体审查,从而避免当事人的讼累。
3、裁定“继续审理”的概念表述更具科学性和明确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一审法院驳回的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适用的是“撤销原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裁定,未能明确二审纠正一审违法不收案裁定的具体方式。同时,由于一审并没有对实体进行审理,过去发回重审并不科学,称之为继续审理则更具科学性和明确性。
二、“继续审理裁定”的适用范围、条件及性质
1、适用范围为原审裁定驳回的案件。对于一审不予受理的案件,不适用“继续审理裁定”;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适用条件必须是在原审驳回裁定确有错误,且原审原告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继续审理”裁定。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符合法定条件,则一审适用驳回裁定必然错误,二审即可适用“继续审理裁定”。所以适用“继续审理裁定”的前提及重心应当放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上,而不是原审驳回裁定是否有错误。假如虽然一审裁定不当,但原告的确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适用“继续审理裁定”。
3继续审理的性质是对原一审的恢复和继续,是纠正原一审中关于条件审查的程序错误,已经进入案件实体审查的阶段。继续审理并不是另外重新审理,其重心应定位于“继续”上。
三、民事诉讼继续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1.立案问题
对于继续审理的案件,一审法院如何选用案号颇有争议。有的认为应当立“重”字案号,有的认为应当继续沿用原来的案号,有的认为应当启用一种新的案号,可立“继”字案号。对此,笔者认为应当沿用原案号,因为继续审理的性质是继续原审,案号和原案卷材料当然应当沿用原案号继续审理。而且一审案卷需待二审裁判后才能归档,所以使用同一案号有可操作性,原来审理的案卷材料和继续审理后的案卷材料可以同卷装钉,并按事件先后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当然,为清楚起见,案卷也可编为原审卷和继续审理卷二卷。如果使用“重”字案号,不仅将与发回重审的案件相混淆,同时也可能将继续审理前和继续审理后的案卷材料人为地分在两个不同案号的案卷之内,从而不能体现继续审理之特点。同理,使用“继”字案号也存在此类问题。
2.是否另行组成合议庭问题
对于继续审理的案件,有的观点认为不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因为继续审理不是发回重审,法律只规定发回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没有对继续审理作出这一要求。有的观点认为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其理由是:首先,继续审理是对原审错误的纠正,为避免原合议庭人员的先入为主和排斥情绪造成对当事人的不利,预防当事人对原合议庭人员可能的不信任感,一审有必要在继续审理时另行组成合议庭。这是一项重大程序要求,有利于继续审理的顺畅和公正;其次,程序与实体应当并重,对因实体错误发回重审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因程序错误指令继续审理也应一视同仁(被裁定继续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因为有程序上的错误);其三,有的案件被发回重审仅因为程序上的不当,其结果是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基于对条件的错误认定作出驳回裁定的案件,其结果自然也应该是另行组成合议庭继续审理。但是,笔者认为不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因为继续审理的性质是继续原审,案号也是原来的案号,另行组成合议庭不好算案件数。
篇3
(二)全面审查违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则
基于当事人处分权主义,上级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变更上诉请求以外的第一审判决内容。“不告不理”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强调民事程序中当事人意思的主导性。这一原则不但适用于初审,也同样适用于上诉审。《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条却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使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为了服上述弊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然而,究竟如何“围绕”是否等同于以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为限,上述规定并未做进一步的解释,导致在理论界与司法界均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三)“终审不终”损害司法权威
司法的终局性是司法的固有特征之一。民事诉讼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中之所以具有不可替代而又举足轻重的地位,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正在于其判决的最终性和权威性。判决的终局性促进了司法制度的可预测性和一致性。民事判决力的正当性基础就在于司法的终局性。这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应有之义。与上诉制度的缺陷密切相关的是再审程序的问题。我国的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然而正是“为发现并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提供多种手段和途径”,导致人民法院终审裁判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削弱,并进而影响到民事司法的整体权威性。“不论什么时候,不论当事人的意思如何,只要发现裁判确有错误,都可以提审或再审,这不仅有害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生效裁判的权威性、稳定性,而且严重违反诉讼时效制度”。再审程序作为我国两审终审制的补充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不过这种“补充”早己突破了其作为一种例外救济的或然性,使两审终审制名存实亡,违背了当初的立法宗旨。
二、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性完善
(一)适当限定上诉条件,严防滥诉行为之发生
我国的上诉条件过于宽泛,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为一些当事人的滥诉提供可乘之机,并严重影响上诉功能的发挥及其目的之实现,并导致诉讼成本之增加。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我们都没有理由不对上诉加以适当的限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加以进一步的限定。
1.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具有上诉利益。所谓上诉利益又称不服利益,是指原审法院做出的于当事人不利,而由当事人提起上诉并要求上诉审法院予以改判的判决结果。
2.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处分权,从立法上认可当事人不上诉之合意。所谓不上诉之合意,是指就特定的事件,以合意排除审级制度的适用。若有此等合意,则无须持上诉期间之经过,判决即于宣示时确定。
3.从争议金额或案件类型方面对上诉予以适当限制。这是目前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的一种通常的限定上诉方法,其主要理论依据源于诉讼费用相当性原理。即当事人利用诉讼程序的过程或者法院指挥诉讼从事审判的过程,不应使国家,也不应使当事人遭受期待不可能的利益牺牲。
(二)确立附带上诉
我国应当借鉴大陆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在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中确立附带上诉制度。附带上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附带上诉只能针对上诉人提出附带上诉是针对原来的上诉而言的,附带上诉中的上诉人是原上诉中的被上诉人,附带上诉中的被附带上诉的人是原来上诉中的上诉人。附带上诉是以上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只有在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以后,他方才能提起附带上诉,如果上诉人撤回上诉或者因上诉不合法而被裁定不予受理的,被上诉人不得提起附带上诉。第二,附带上诉在被上诉人的上诉期间届满,言词辩论终结之前或判决做出之前提出。如果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提出上诉以后,在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则他也是上诉人,此时不作为附带上诉处理。第三,提起附带上诉应当向上诉法院提交附带上诉状,并在附带上诉状中载明上诉的理由。与上诉人应当提交上诉状一样,被上诉人提起附带上诉也应当提交附带上诉状,而不得以口头形式提出。附带上诉状应当写明上诉理由。此外,提起附带上诉应当交纳诉讼费用。被上诉人提起附带上诉以后,法院应当同上诉人的上诉一同审理。
三、结语
在民事诉讼制度完善的过程中,作为民事诉讼制度有机组成部分的上诉制度的完善应当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应有的重视。上诉制度的完善,在理念的层面上需要因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树立体现时代的特点和精神的现代司法理念;在技术层面上,应当以事实问题法律问题的区分为基础,合理确定各审级的功能,同时对上诉审理范围、方式和上诉审的各种裁判种类的具体适用问题,通过对上诉制度的私人目的和公共目的的价值衡量,做出理性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陈瑞华.对两审终审的反思——从刑事诉讼的角度[J].法学,1999,(12):23.
[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构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篇4
就司法实践而言,占绝大部分的保全申请都是在诉前或者的同时提出。而在的同时提出应当相当于诉前提出,因为法院是否受理本案诉讼,决定的期限在7日内,而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则是在48小时内,这就意味着往往还没有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之前必须先行作出保全裁定。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显然以诉讼中财产保全为主,对诉前财产保全为辅。
关于财产保全的管辖和申请来说:对于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依法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而诉讼保全则理之当然是向受理案件的原审法院依法提出。人民法院基于申请入的申请,以裁定的方式做出保全决定后,可通知有关单位免责进行监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在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不得损害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键词: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同时,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全单单从字面上看,是指对财产采取某些保护措施。书面上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做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为了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顺利的执行,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财产保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民法把财产保全分为涉外的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根据在诉讼上的不同阶段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一)、涉外财产保全
涉外的财产保全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财产保全,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外国人、诉讼标的在国外或者双方法律关系的事实存在于国外。涉外的财产保全与非涉外的财产保全,是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一种应急性的保护措施。但涉外的财产保全又有其不同的特点:
1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主题不同。国内财产保全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亦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涉外财产保全,只能有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当事人既可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涉诉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2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提出诉讼的期限不同。国内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提讼的期限为30日,而不是15日。
3对保全财产的监督机制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不需要第三者监督,涉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应交有关单位监督。
在我国民诉讼法中只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即有申请就可提供保全,不驳回申请,不主动进厅干预。另外,对诉前的保全,以给申请人较长的时间使其准备进行诉讼。
涉外财产保全多见于海事案件。在海事诉讼中,常涉及财产的扣押和船舶的扣押,如扣押后无人监督,很可能被人破坏或驶离港口。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有被申请人承担。”
(二)、国内财产保全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前,没有在法律上确立诉前保全制度,.而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财产遭到毁损、灭失或者变卖,转移、挥霍,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而在制定现行民诉法时,总结了以前的审判实践的经验,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国情而将诉前保全作为我国民诉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就司法实践而言,占绝大部分的保全申请都是在诉前或者的同时提出。而在的同时提出应当相当于诉前提出,因为法院是否受理本案诉讼,决定的期限在7日内,而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则是在48小时内,这就意味着往往还没有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之前必须先行作出保全裁定。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显然以诉讼中财产保全为主,对诉前财产保全为辅。由此对诉前财产保全作出比诉讼中财产保全严格得多的规定。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另一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情况,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对方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有关争议的财产做出裁定,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制度,诉前财产保全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只是某些少数案件,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又来不及,而为了避免其合法民事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在前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到利害关系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是否会采取诉前保全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向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因采取了保全行为,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15日内不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从立案开始到做出判决之日起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做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诉讼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时,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才能采取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3.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有:
(1)、诉讼保全既可以由一方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依法做出裁定;诉前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一方提出保全申请,法院无权依职权做出裁定;
(2)、诉讼保全是为了保证判决后的执行,于时,或后判决前提起;诉前保全是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使民事权益不受损害,于前提起;
(3)、诉讼保全,又可分为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自行做出裁定。法院依职权依法主动裁定保全时,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而当事人依法提出保全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诉前保全申请人在申请时,也必须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可见,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一样,也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为了保障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对有关财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其权利随意处分。
二、财产保全的管辖及申请
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都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对于谁享有申请权?法院可否自行依职权裁定保全?前面己涉及,这里不再重述。对于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依法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而诉讼保全则理之当然是向受理案件的原审法院依法提出。
(1)一般情况下,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可由被申请人(被询问人)居住地、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基层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2)申请保全的证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时,也可由相应的专业行政机关来行使管辖权。
(3)申请保全的证据处于不同的保全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则既可由不同保全机关分别予以保全,也可由某一保全机关统一进行保全。
(4)利害关系人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时,可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最适合的保全机关。但无论利害关系人如何选择,人民法院都是当然的保全机关。
如果保全是由受诉法院以外的其他保全机关来进行的,那么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保全机关应将所有保全物及保全事项一并移交受诉法院,由受诉法院决定是否继续予以保全。受诉法院决定继续予以保全的,应下达保全裁定并办理各项保全手续。无论受诉法院是否决定继续保全的,前述保全行为均自行失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当事人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隐患、转移、出卖或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原一审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一审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及时送报二审法院。
三、保全财产的监督及费用负担
人民法院基于申请入的申请,以裁定的方式做出保全决定后,可通知有关单位免责进行监督,所谓有关单位,是对保全的财产进行监督的单位,比如,扣押航空器,一般由航空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是为防止所保全后的财产被转移,以维护人民法院保全决定的严肃性,同时,也是对保全财产的一种保护,以免其遭受损失。有关单位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监督,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财产保全的范围
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顺利执行,或者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得到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的范围以申请人的权利请求为限,诉讼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为限。(“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有学者认为,是指争议标的物是特定物并且存在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灭失的可能时,财产保全措施应针对该争议标的物采取。[2]另一种观点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3]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案执行的财物。[4])被保全财产的范围、数额、价值、应当与保全请求的范围、数额、价值相当。对于超出请求的范围、数额、价值,或者与本案无关的财物,都不应予以保全。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
五、财产保全的措施
对某项财产保全应具体采取什么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体来说,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如被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若被查封、扣押的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易烂以及其它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或者由法院依法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在保全措施中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理解为:被申请人如有预期的收益或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限制被申请人支出;如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该第三人不得对被申请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清偿的,均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该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不得。
六、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救济
财产保全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定的内容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但如果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也可依法采取救济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设置和允许复议的目的,在于纠正不当裁定,减少或者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为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复议权,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唯一可以称得上程序权利保障的条款是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所以法院应当在裁定书上注明“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得停止裁定的执行”,如裁定不当的,就做出新的裁定变更或撤销原裁定,此时财产保全即解除。那么何为解除?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即为去掉、消除之意,财产保全解除即为在法定条件下,解除对特定财产所采取的限制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末的;
2、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做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己没有意义;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冻结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六个月后,若当事人没有继续申请财产保全,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可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在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发出解除保全的命令,解除保全是解除强制措施,因而解除令由法院派执行员执行。
七、申请保全错误的责任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在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不得损害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持之以平的。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责任,一是,因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二是,承担因促使监督,由被申请人支出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从上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财产保全制度方面,规定的内容是比较详细的,做到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规定了给债务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前面我们所提出的几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总之,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为了切实的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使将来生效的法院判决得到顺利、及时的执行,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可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依法自行提出财产保全,使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参考文献资料:
1]“法律图书馆”/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2.htm
[2]陈彬:《论财产保全》,载《现代法学》1991年第5期。
篇5
对审判者的监督亦要求证明标准的客观化。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审判权必须受到外界的监督。这种监督的实现方式多种多样,但前提是监督对象的内容能够为外界所知晓。判决书理由陈述制度即是因此而生,法官在判决书中需要详细阐述自己进行论证审判的理由,其中包括心证的过程,以使案件当事人及外界能够知晓自己的权利是否得到了正当的对待。在这种对审判权的监督中,上诉制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事人认为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正确、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充分、运用法律存在错误、程序不正当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制度功能的实现要求当事人和受理上诉的法院能够得知做出判决的法官的心证过程和依据,从而判断是否提出上诉或判决是否确有错误需要发回重审或改判。
如何将证明标准客观化,各国都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如前所述,大陆法系的方法是固化心证。德国学者瓦尔特提出了所谓“拟制第三人”理论,即认为对于证明尺度的判断不以法官的判断为准,而是以拟制的“第三人”的认识能力为基准,即“一个理性的普通人的心证”。英美法系则希望通过将主观标准客观化的努力来实现从客观上控制心证的目的,从而提出了证明标准的量化方式,将证明标准分为从“绝对的确定性”到“没有信息”九等,其中以“优势证明”为多数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并提出了比例量化和盖然率等标准。
以上方式对证明标准的客观化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甚至,证明标准能否客观化?有学者提出了质疑,认为“证明度既然是主观的标准,就无法以外在的标准加以制约,既然是外在的标准就必须排除主观的认定”,并针对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量化方式认为“我们可以把心证程度细化为若干层次,但一旦适用于案件具体情况时,仍然需要通过人们主观判断才能进一步确定在何种层次,处于何种盖然状态。”从而认为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明标准的建构只能是“乌托邦”。[5]也有学者将证明标准的性质归纳为一种“间主观性”,认为它是一种法律家这一职业共同体全体成员所共有的知识,在超越个人的思考并获得该共同体普遍认可这一意义上具有客观的存在形式,从而具有客观上检测的可能性。[6]这种检测的模式多种多样,包括“第三人控制模式”。“第三人”即前述的“理性第三人”。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进而认为证明标准作为一种“共识”并不能作为普遍规则适用,因为它仅仅作为“共识”是不能由法官以外的一般人进行判断的。而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则认为,“第三人控制模式”可以适用,但在适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为防止“替代裁判”现象,应充分保障法官心证形成过程的个人自主性和独立性;其二,为保证第三人不被情绪或舆论所蒙蔽,应贯彻公开原则;其三,为保障一般公众能扮演“控制者”的角色,应将法官的心证公开,使控制具有评议的对象;其四,为发挥“控制”的意义和作用,保障第三者的意见能够反馈给法官,有必要进行上诉审等制度性安排。[7]
以上两种学说的分歧在于证明标准能否客观化为可为第三人掌握的标准。笔者认为,第二种学说所持的证明标准的可检验性观点能否证明证明标准可以客观化尚需探讨。确实,上诉审等制度的存在使初审(或二审)判决及其中由心证所认定的证明标准能够被重新考虑,但这种考虑并不能确定地成为一种检验。正是由于内心确信达至证明标准是通过审判者的心证得到的,上诉审的审判者在审理过程中同样进行了这样一种心证,这一心证可以肯定、部分否定或完全否定原审的心证,但笔者认为由于两次心证的标准并无统一的客观规定,因此上诉审中的心证并非是一种检验,而是一种再次心证的过程,这种再次心证由于其审级的升高而获得了否定原审心证的权威。
从一定程度上说,被概括为“高度盖然性”或“盖然性权衡”等含义的证明标准能够在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中形成具有一定共识的理解,但当具体到个案中时,我们就无法肯定地说这种共识的理解是统一的。案件处理中的推理以法律规定为大前提,以个案中的具体条件为小前提,从而得出法律适用的结论。而在设定证明标准时,我们难以预计具体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从而无法使我们所设定的证明标准统一于将来会出现的各种案件,因此,证明标准的运用需要法官在个案中灵活把握,进行自由心证。而在具体案件中,虽然证明标准的认定有一定的幅度范围,但是否据自由心证所得的证明度认定证据达到证明标准从而对证据进行认定则只有一线之差。心证中对证明力认定的细微差别都有可能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认定或不认定,从而导致案件审理结果的巨大差异。这种对证明标准认识的不统一不存在于对已经设定的证明标准本身的含义理解(因为这种理解是可以人为进行统一的),而仅在于具体案件出现以后,证明标准在个案心证中的运用。所以,笔者认为,证明标准无法被客观化从而达到统一,因为这种客观化的统一无法满足个案处理的要求,而法官以及自由心证存在的重要价值之一也就在于对个案的灵活处理和公平把握。
2、证明标准的量化价值
上文已经多次提到,法律共同体中存在一种对法律问题的“共识”。对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具有的一致看法为这种“共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各种判例与学说也在为这种“共识”的形成作出努力,由此才有了“高度盖然性”、“优势证据”等证明标准的产生。
诉讼中证明大多靠的是经验法则,然而经验中的某种积累达到何种程度能够对证据进行认定?为了具有参照价值的“共识”的达成,无论是对“高度盖然性”还是“优势证据”标准,学界都进行了一定的量化尝试。大陆法系国家对证明标准进行了一定层次的划分。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存在两种规定:一种是原则性的“证明”,另一种称为“释明”(疏明、稀明)。广义的“证明”包括“释明”。“释明”,是指法官根据有限的证据可以大致推断要证事实为真的状态,通常适用于程序性或诉讼中附带性的事实,是一种要求并不很高的心证程度。[8]
英美法系所进行的比例量化方式试图用一种数学的、统计的方法对证明标准进行一定的划分。波斯纳指出:“在逻辑之后,扩展我们知识的最严格、客观的方法就是运用能够得到统计证实的受控试验或‘自然’试验方法,进行系统的经验研究。”[9]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逐渐被引入了法学研究领域。英国学者雷德梅尼认为,确信的程度沿着“O——1”尺度变化,对一项事实主张仅有0.1的确信度通常不认为它是真实的;但如果确信度达到了0.99,则几乎肯定视其为真。他将民事诉讼的“或然性权衡”证明标准所要求的“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解释成对原告(或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之主张事实审理者形成的确信度恰高于0.5,[10]即:当审理者对承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形成的确信度小于或等于0.5时,被告胜诉;大于0.5时则原告胜诉。
篇6
引言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两项保险提出了相关意见。
佛山市政府本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医保整合,并提出实施方案,那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没什么可以分析的。但是这份《改革方案》偏偏与《意见》中要求整合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最终目的却是一样的。《意见》中提及的是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是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中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次性进行整合,以后不再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这样的医保整合,无论是广东省还是全国各省市,都是处于改革的先列。
一、事件分析
《改革方案》中要求直接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进行整合。那到底为什么佛山市可以如此迅速执行并实施改革方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政策方面
最大的契机其实就是2016年初国务院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中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意见》中同时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因此,佛山市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就是完成了《意见》中“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目标。
同时,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实行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种制度并行的“三元制”不同,广东省早在2012年起已经开始着手全面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归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两项制度并行的“二元制”。而佛山市政府这一次的整合,不过是沿着之前改革的步骤,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罢了。
2.经济方面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各地的医保缴费标准千差万别,这就是为啥难以推行全国范围的异地医保结算。《意见》中也提及到这次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可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由此可见缴费标准的制定,是极其困难的。而《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分别以我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月均工资和上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档职工身份的费率为4.5%、居民身份的费率为4%;二档的费率为5.5%。居民身份只参加一档。二档总费率为5.5%。其中职工个人为1.5%,用人单位为4%” [1] 。为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确定筹资机制呢?这跟佛山市本地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联系。佛山本地经济发展势头迅速,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处于全国前列。正是有着深厚的经济实力,才能在缴费标准上一锤定音,不会受到过多经济水平方面的掣肘。
3.群众方面
据不正式统计,截止2016年底,佛山市常住人口已达800万,较多人会选择参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而由于耕地减少,农民人数比例也在逐渐下降,参与新农合医保的人数比例不算太高,因此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才是佛山市医保整合的难题。《意见》的,也正好给予了佛山市政府解决医保整合难题的决心。
二、医保整合的未解决问题
1.基金监管
《改革方案》中详细罗列了整合的方案,缴费标准等等一系列详细的事项,但是唯独基金监管问题却是寥寥几句带过。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肯定会牵涉到大量的基金整合问题。如何保障在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的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改革方案》并没有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而这方面的问题,才是缴费人群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出了问题之后的官方道歉,而是对待可能出现问题的未雨绸缪的态度。在基金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不应该既做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应该合理引入第三方的监管,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的监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2.全面参保问题
m然佛山常住人口已超800万,但是流动人口数目多,实际上参保人数比例并不高。根据《2015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提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7.7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7.00万人”[2]。参保人数比例不足七成,这跟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改革方案》中只是简单提到“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没有提到如何提高居民参保比例的具体措施。虽然参加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关乎国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全民参保的重要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可以加入“强制性”措施。
三、结语
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能够快速落实并执行,得益于当地的有利条件。而这份《改革方案》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整合的背后,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更多时间考察和研究。因此《改革方案》的意义,只是医疗改革的一个转折点,还远远不是医疗改革的终点。
篇7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对语言运用提出过明确要求:“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新乐府序》全篇其实都是言必有据,这里提出的质、径、直、切四条标准都有来历,其涵义与所谓“俚俗”绝不相同。《荀子•性恶》称:“少言则径而省。”《论衡•正说》有所谓“径直之文”。《汉书•司马迁传》称司马迁有良史之才,“辩而不华,质而不俚”(3)。《文心雕龙•明诗》称古诗“直而不野”,“怊怅切情”,《体性》赞赏“辞直义畅,切理厌心”,《比兴》谓“比兴虽繁,以切至为贵”。根据以上典据,可知“质”的意思是质实、真实,“径”的意思是不费言、不迂曲,“直”的意思是坦直真率,“ 切”的意思是表达(包括运用比兴等手法)真切易晓。这四条标准都是就文人创作传统而言,并且以某些经典作品为典范。它所排斥的,仅仅是文人创作传统中的另一类华丽、空洞、繁缛、迂曲的风格;不但不排斥典雅庄重的风格,相反,恰恰要以它的方式努力达到这一风格。此外还应注意,《新乐府序》所言还不能涵括讽谕诗中的另两卷五言古诗,五言古诗中由于包含大量兴寄体作品,其风格当然更显得古雅典重。
篇8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朝阳产业,它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影响关系。从理论上讲,旅游业并不直接增加和创造社会财富,它只是通过旅游者的旅游消费使社会财富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再分配。如何让财富进行高效,合理的分配,交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高效的交通是合理高效分配的基础。旅游业是人民经济发展状况的标志。旅游消费不属于人们的基本生活消费,它是社会经济实力、人们收入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可以说,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状况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的标志。同样一个地区的交通发展状况,也代表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使旅游日益成为现代人类社会主要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带薪假期的增加,旅游业将持续高速度发展,成为世界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之一。据预测,未来10年间,我国旅游业将保持年均10.4%的增长速度,其中个人旅游消费将以年均9.8%的速度增长,企业、政府旅游消费增长速度将达到10.9%;到20xx年我国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例达到8%;到20xx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作为新兴消费热点行业之一的旅*业,在我国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很多省区和重要城市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行业和重点行业来发展。如何处理发展机遇与其带来的交通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旅游交通的理论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旅游交通的概念(保继刚、楚义芳,1999;关宏志等,20xx;卞显红、王苏洁,20xx;吴刚等,20xx),普遍认为旅游交通是指游客所使用的交通基础设施、设备以及运输服务。孙有望、李云清(1999),指出交通是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深刻地揭示交通在旅游中的作用和地位。另外,在旅游交通规划、旅游交通需求研究、旅游交通管理和政策效力分析研究等方面国内学者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国外旅游交通的研究状况主要集中在交通与旅游目的地发展关系研究、旅游佳通安全性研究、旅游交通的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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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旅游学通论。科学出版社,20xx.
孙有望,李云清,论旅游交通与交通旅游。上海铁道大学学报,1999,(20)。
谭颖青。从罗定市旅游交通规划看区域旅游交通网络的规划原则。社会科学家,20xx.
汪正元。论我国旅游交通的几个特性及其发展方向。旅游学刊,1989(03)。
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采用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或措施。
本论文深入探讨交通与旅游业的关系,分析交通工具的发展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以及旅游业的发展对交通的反作用。通过对比、类比、以及数据分析,交通与旅游业的发展展开研究。根据以上思路,我的研究方法如下:
1)仔细研读相关着作、作品,使自己对课题有一个透彻的认识。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将个人心得记录下来。
2)大量查阅国内外关于交通与旅游业发展的专业文献,总结他人的观点,并与自己的观点相比较,从而得到新的看法,并改进自己的观点。
3)借助互联网了解中外专家学者、各界人士、对于对于交通与旅游业的观点和看法,充实完善自己的观点。
4)和论文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寻求指导,为文章润色,力争出色。
3.预期成果形式。
4.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及难点,前期已开展工作。
重点:交通的发展对旅游业带来的积极意义,和应对消极影响应采取的策略难点:具体分析交通对旅游业都产生了那些影响,如何产生的。以开展工作:查阅相关资料,草列提纲。
5.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按周次填写)。
第七学期第7周:确定选题,与指导老师见面。
第七学期第8-9周: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学期第10周-第八学期第9周:撰写毕业论文。
第七学期第14周:完成中期报告,参加中期检查;
篇9
(f0002)体外反搏治疗冠脉支架术后不稳定性心绞痛1例 陈志君 丘军 王清红 芦少蓉
基础研究
(705)催产素诱导去分化脂肪细胞向心肌细胞方向分化(英文) 杨华 陈连凤 沈珠军
(711)激活notch信号的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心肌移植促血管新生的研究 谢雄伟 马树人
(715)诱导型环氧合酶高表达增加兔主动脉粥样硬化斑块易损性 李岚 樊民 倪灿荣 梁春 任雨笙 吴宗贵
(719)红景天苷对内毒素诱导的raw264.7细胞损伤拮抗作用的研究 李莺 张静 赵澎涛
(723)一种慢性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动物模型建立的实验研究 宗刚军 吴刚勇 夏阳 陈景开 陈满清 王璐璐 石屹城
(727)gik对缺血/再灌注犬心肌超微结构的影响 何蓉 姚德厚 董玲 高峰 王春梅 李源
临床研究
(731)β_2-微球蛋白与冠心病患者冠脉病变程度的相关性分析 张斌 柴仁杰 魏薇 陈小琳 李晨曦 王峰
(734)急性心肌梗死行直接pci患者的预后与超敏crp水平的关系 彭毅 蒋桔泉 陈志楠 李志刚 龚志刚 卢青 丁世芳
(737)河南地区冠心病患者apob/apoa-i与颈动脉内膜中层厚度的关系 王宪沛 李炜 高传玉 李牧蔚 顾爱丽 肖文涛 晏娟娟
(741)左心室大小和术后收缩压变化与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疗效的关系 惠玲玲 张卫泽 陈永清 马凌 韩娟萍 张玉秀
(744)n末端脑钠尿肽原预测老年人腹部手术后心脏事件的价值 龚卫琴 高德伟 王蓉 李文兵 卢文宁 刘朝阳 蔡毅
(748)心力衰竭患者6949例在院30d病死率危险因素分析 尹巧香 赵玉生 侯晓平
(752)不同类型心肌病伴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冠脉灌注压的临床分析 陈超峰 王珂
(755)充血性心力衰竭与肺源性心脏病患者血浆bnp水平的比较 韦彩雯 李宏松 章敬玉 姚能才 窦存芳 石来新 卢英民
(758)脑钠尿肽作为起搏器植入心力衰竭患者筛选指标的临床意义 周缨 陈宗建
(761)急性心肌梗死后二尖瓣返流与心房纤颤的关系 张治平 刘入源 刘成伟 陈国洪 苏晞
(763)运动平板试验duke评分预测冠状动脉病变程度的价值 王爱萍 马明 侯瑞 张焕轶 吴云 李惠娟 宋玮
(767)延长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高原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的临床观察 吴久健 姜大春 尹刚 虞慎也 吴鹏 石国芹
(770)右心室流出道
间隔部起搏对心房颤动患者血流动力学和心功能的影响 鲜玉琼 郑昌柱 金环 陈静 王玉华 徐迎辉 居海宁
(775)急性左心衰竭患者无创正压通气对血浆高敏肌钙蛋白t水平的影响 刘东 李定武 张智喜
(779)胺碘酮与胺碘酮联合用药治疗心房纤颤疗效的比较 陈士良 辛卫鹏 高谊
(782)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介入治疗早期增加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剂量对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的影响 史文冰 付道存 郑效坤 王颖
(786)不同支架植入方式对小血管支架内再狭窄的影响 郭素峡 羊镇宇 王如兴 肖践明
(790)64层cta结合血清mmp-9、scd40l评价冠脉临界病变斑块成分及稳定性 任丽 王阶 冯玲 赵晶 康德强 刘贵建 冯雪
(794)糖尿病对应用视网膜血管直径评价冠心病严重程度的影响 董昕 兰琳 谢芳元 田刚
(798)肺开放通气对体外循环术后急性肺损伤婴幼儿呼吸力学和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赵堃 赵荣 马超 李继科 贺清 张鑫浩 郑云
(801)成人功能性单心室的一期fontan手术治疗 周庆 潘俊 李庆国 武忠 王东进
综述
(804)他汀类药物的多效性及其在心血管疾病中的应用 毕学苑 贺熙 臧伟进
(807)平滑肌细胞钙离子相关通道与血管重构性疾病 李慧颖 张毅 杨绍松 董玲
(811)压力测量的历史、血流储备分数概念的诞生及导丝的发展 李强 张钲
(813)u50488h对缺血/再灌注心脏的保护作用 王倩梅 樊荣 郭海涛 裴建明
(817)心脏再同步治疗心力衰竭的研究进展 亓维东(综述) 宿燕岗(审校)
短篇
(820)tnf-α刺激下rna结合蛋白hur在大鼠心脏成纤维细胞中的表达变化 柏丹娜 高群 高延 张隽 卫国 刘媛媛 王海昌
(822)小剂量螺内酯治疗顽固性高血压病的疗效和安全性 杨省利 潘军强 张殿新 郭文怡 李妍 陈英 艾美梅
(824)不同穿刺方法经腋静脉安置永久心脏起搏电极的比较 黄显华 李金源
(825)芪丹通脉片治疗高脂血症效果的临床观察 刘雅 肖茜 马静 李军昌
(827)主动脉左冠状动脉窦内单导管射频消融治疗左心室流出道室性心动过速 马可忠 严晓娟 刘娟 汤永谦 刘文卫
(829)圣脑康丸预防快速进入高原急性高原反应效果观察 宋红儒 李红梅 叶季鲜 张小瑞 费晋秀
(830)基于web of science的心脏性猝死研究论文文献计量分析 张松涛 李毅 刘迎雪 王栋
篇10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是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保证。
1、建立健全教师政治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我校每周星期日下午六点至八点为集体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开展各种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师人人写有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大大提升了教师的整体思想素质。
2、对全体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广大教师中树立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增强教师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常做家访工作,每位教师严以律己,德高为范,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出良好教书育人环境。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育为主的用人体制和评价导向。把工作能力强、踏实认真、群众公证、关心学校,积极为学校发展而努力工作的教师,选拔到中心小学任教充实学校的重要班级。20__年秋季,我校在政府和教育办的大力协助下,将__镇上片村小五六年级的学生集中起来,实行寄宿教学,并从村小选拔了4名年轻骨干教师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连续几年来,教学质量稳步上升,促进了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骨干教师队伍的形成。
二、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在学校能生动活泼、健康的学习和成长,我校十分重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二是利用校会、班会、警示牌宣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三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要珍惜生命。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专题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请民警和交警和来我校作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方面的专题讲座,请防保站的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讲座并进行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还配合各部门加强师生饮食、环境卫生的监督整治工作。几年来,由于__电站和石紫三级公路的繁忙建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备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预案,建立了夜间及节假日巡逻、门卫、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还配合政府做好湖区船舶、农用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争取做到无安全隐患死角。
2、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师、学校的生命线。“质量立校、管理兴校、科研强校”是我们的办学思想和原则,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制定了《__镇中心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学校工作检查评估量化条例》、《教师教学常规检查评估条例》,并将这些条例规定印发到每所学校和每个教师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罚可依,奖惩分明,逐步做到量化管理、科学管理。文教办和
中心小学依据《教育教学常规检查评估的两个条例》每学期期中考试后,牵头组织人力对镇内各校进行检查评估,对教师的备课、讲课、作业批改、单元测试、期中考试、试卷分析等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每检查完一所学校,都要进行座谈,对检查较好的学校、教师给予表扬;对检查较差的学校或教师进行解剖分析,限期进行改正。检查后我们逐步要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把检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通过推行制度强化管理来激励加强教师的教学工作作风。4、我校领导班子团结,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克服移民搬迁等众多困难,通过全体教师奋力拼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近年来,被安康地区文教局授予“文明学校”,被石泉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__年和20__年连续两年被县教体局授予全县二类学校教学质量“二等奖”。20__年被县教体局授予全县二类学校教学质量“一等奖”。为__人民赢得了荣誉,得到县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奖励,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真正在实现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三、加强素质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学校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和校园文化,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我校虽受__电站移民搬迁的影响,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根据具体情况和时节对校园进行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整洁,力所能及的在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设有大幅固定标语、名人画像,教室里有条幅、墙报、评比台、学习园地等,校园里呈现出一片浓厚文化氛围。
2、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和不定期的进行家访,争取家长和社会给予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校利用各项工作及学科教学、少先队活动、班会等开展讲诚信、讲传统、讲守则、讲行为规范有机渗透德育,重视对学生的校风班纪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并通过劳动、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德育实践和心理健康教育。我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红色之旅》等读书征文活动,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
3、“注重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激发求知兴趣,全面提高素质”是我们的办学目标;“崇德、乐学、启智、创新”是我们的校训。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学生学习、纪律、卫生、礼仪、宿舍管理制度,制定了量化检查考勤薄,每天由值周老师检查登记量化评比,在我校基本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奋发向上”的校风,“团结、勤奋、好学”的学风。
4、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学校注重加强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的开展。学校利用有限的场地和器材定期召开小型运动会和艺术展演活动,上好音乐美术课,并坚持开展两课两操活动。在去年五月全县举行的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我校短跑、长跑、团体接力赛均获得三等奖。今年全县艺术节上,我校组织参与的歌伴舞《一元钱》获二等奖,现代舞《动感早晨》获三等奖,还荣获集体组织奖。学校还注重图书借阅,充分利用远程资源,开阔学生的视野,让学生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真正提高了同学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
四、重视课改教研工作,加强教师培训学习
我校非常重视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及校本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制定了课改实验方案和校本教研工作计划。各个教研组充分里利用国家发放的远教设备经常组织教师开展观看光碟,学校在每学期里都要组织课改年级进行课堂观摩教学、听课、评课等活动,通过相互听课评课,提高了教师驾御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能力。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积极进行赛教活动,评选镇内优秀“教学能手”,并推荐教师全县参加中小学“教学能手”赛教活动。为了让校本教研落到实处,学校还鼓励教师进行新课程研究,要求教师坚持写好教学反思、教研论文及总结材料,学校还专门制定了“论文奖励条例,在奖励条例中规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校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20元。几年来,我校年轻教师撰写的教研论文有数十篇曾获省市县的奖励。
学校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花血本重视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几年来先后组织全体教师到后柳小学、城一小、安康等学校进行观摩听课学习。去年10月,选派教师许兵到西安进行了为期12天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技术培训学习,选送教师王莉到城一小进行了2天的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学习,今年3月还派教师张吉荣到市上参加远程教育技术学习。暑假派教师涂明艳到安康参加新教材培训学习,9月30日还组织全体教师到后柳小学观摩学习。通过培训学习,逐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更新教学观念和手段,在教学过程中师生是平等、朋友、和谐的关系,对学生的管理、评价方式有所转变。外出培训或进修学习的教师都写有笔记或心得,回校后积极进行校本培训。
篇11
一、信阳茶旅文化发展现状
信阳位于河南省的最南端,种茶历史悠久。东周时期,茶在信阳地区开始种植。近代以来,信阳毛尖先后多次在国际、国内的舞台上荣获嘉奖并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和“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等荣誉。自1992年始,信阳开始举办茶叶节,迄今为止已连续举办29届,成为信阳的盛事之一。而信阳域内八县两区,拥有众多旅游文化资源———1.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区域内遍布梯田,河流密布,酷似江南风光。这里四季分明,景色各异。信阳市森林覆盖率近40%.其中,鸡公山下每立方厘米空气中含负氧离子22万个,比四川九寨沟、福建武夷山每立方厘米负氧离子含量高出1~8万个,是目前全国此类测量的最高纪录,信阳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全市已建成多个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风景区如鸡公山、南湾湖、灵山、黄柏山、西九华山等近10个。2.大别山具有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是著名的红色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创建了仅次于中央苏区的第二大革命根据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培育出红二十五军等多支主力部队,100余名将军从这里走向全国,有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红二十五军出发地等红色教育基地。以“苏区首府、将军故乡、江淮抗战、千里跃进”为主线的红色旅游文化,正在成为大别山区域红色旅游品牌。茶叶搭台,旅游唱戏。信阳充分发挥地域特色优势,以茶会友、以茶兴城,通过举办茶文化节取得可观的效益。但由于缺乏统一管理与运营,品牌效应不强。目前市场上比较知名的信阳茶企仅限于文新、五云、蓝天、九华山等少数茶企,其茶文化传播存在散而太乱、行而不远的局面。
二、信阳茶旅融合发展的意义
(一)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人们经常说诗与远方,这里的“诗”即文化,“远方”即旅游。文化与旅游结合,文化可以更好地走向“远方”,旅游也就更有“诗”意。将旅游与文化相结合,可极大提升文化产业的价值感,同时也赋予旅游更多的趣味性。这是服务地方经济、传承并发扬地域文旅文化的重要工作之一。立足于信阳地区丰富的茶文化资源、大别山区红色旅游资源和特色田园、生态景观,深入挖掘大别山区民风民俗和农耕文化,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茶旅文化融合发展,无论是对茶产业发展还是旅游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实现地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传承保护大别山非遗文化,力争实现富民、宜居的扶贫规划效果,为大别山地区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提升城市影响力
“文旅融合”是一个互惠共赢的过程。它将文化的内涵与价值赋予到旅游中,这能够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发展旅游产业时挖掘旅游资源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可以提高文化软实力。信阳坐拥八县两区,除了已经颇有名气的信阳毛尖,同时拥有丰富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文化资源。信阳毛尖及其所衍生的茶文化都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吸引力。而信阳区域内的旅游文化资源也是颇具地域特色。通过茶旅融合的方式,以茶为媒,茶叶搭台,旅游唱戏,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将信阳的经济作物与精神财产合二为一,打造成一体化、规模化的文旅文化资源,对于提升整个城市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极其重要。
(三)提升地域文化软实力
对于信阳这座城市来讲,茶文化和人文旅游文化便是其文化软实力的底气所在。信阳积淀着丰富的茶文化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资源,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对于发展信阳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培育信阳非遗文化产业,探索“非遗+旅游”、“茶文化+旅游”、“茶文化+研学”、“茶文化+文创”、“非遗+文创”、“非遗+民宿”、“茶文化+民宿”等多种形式,探索信阳茶旅融合发展新路径,拓展茶旅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茶旅融合文创产业新亮点,推动信阳文化产业特色化发展之路。
三、融媒体时代信阳茶旅融合发展的思考及建议
随着5G时代的到来,融媒体传播成为新时期提升信阳茶旅文化的影响力、扩大信阳茶旅文化的知名度、降低信阳茶旅文化融合发展的宣传成本、增加信阳茶旅文化融合发展的经济效益,从而推动信阳茶旅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媒介手段。
(一)利用融媒体技术,构建信阳茶旅文化大宣传平台
一是打造线下宣传平台。比如,由信阳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精心设计宣传内容,通过各种媒介渠道进行无缝宣传。当旅客途经或进入信阳境内时,由移动通信公司发送信阳茶旅文化特色信息;定制信阳茶旅文化宣传特色彩铃,发动信阳地区居民选用,从而进一步扩散信阳茶旅文化影响范围;打造茶旅文化相结合的主题广场、精美广告牌等,为市民、游客提供线下活动场所的同时,实现信阳茶旅文化的沉浸式体验,加深对信阳茶旅文化的印象。二是打造线上宣传平台。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线上媒体平台,结合各自平台的宣传优势对信阳茶旅文化之一进行分门别类推送,让市民对信阳茶旅文化耳熟能详并树立文化自信;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抖音、微信视频号等,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视听结合的图片、文字、短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展示信阳茶旅文化的吸引力,扩大信阳茶旅文化影响力与覆盖面,扩大客源市场。
(二)利用全媒体平台,打造信阳茶旅文化特色品牌
一要凸显信阳茶旅文化的精神内涵。通过实地调研与大量查阅读文献资料,充分挖掘古今涌现出来的典型的信阳茶旅文化故事及资源,并以此为依托,重新概括信阳茶旅文化的核心精神与内涵,以提高信阳茶旅文化的吸引力。如,依托民间流传甚久的茶姑“画眉衔籽”的故事,以此为题材,谱曲、出书、拍摄影视剧等,让信阳茶文化以多角度多形式呈现,吸引游客到信阳实地旅游。二要丰富信阳茶旅文化传播的内容。比如,线下文化宣传机构或民间团体可以通过探索开展茶旅文化读书会,发展茶文化主题旅游,组织茶旅文化主题文创活动、主题摄影、主题短视频大赛、主题征文等形式展开相关活动,利用全媒体平台打造信阳茶旅文化专题网站以及专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通过这些媒体平台,以不同形式将各种与信阳茶文化与旅游文化相关的信息、活动如茶文化节、文旅文化节、博览会、展销会等,让受众即使不在现场,也能感受到信阳茶旅文化的魅力,并萌发到实地一探究竟的欲望。另一方面,积极开发信阳周边茶山资源,提升乡村旅游智慧化水平。借助茶山独特而秀丽的风景,在城市周边打造近郊的乡村旅游景点,如茶乡康养、山水民宿、休闲茶庄、创意茶会、会展培训等项目,打造“茶文化”体验园,吸引游客亲身前往体验采摘、揉捻、炒制、烘干、装罐等信阳茶的制作全过程,并欣赏茶艺、茶歌、茶舞等艺术,让信阳茶文化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让游客对信阳茶旅文化留下深刻记忆。
(三)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为信阳茶旅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信阳当地产学研合作。通过与当地高校合作,联合培养专门性的茶旅文化专业人才;依托高校现有开设的旅游、茶艺、茶文化等课程,使学生能够深入领会茶艺内涵,热爱信阳茶文化,为茶旅融合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二是政府部门加大对茶旅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建立茶旅文化相关的大师工作室、茶旅文化体验馆、茶旅文化专业培训点等方式,加强对信阳茶旅融合专门性人才的培养力度,以及结合当地特色对茶文化、旅游文化经营者及负责人的专门性指导,力争形成政府搭台、高校唱戏、企业参与的茶旅融合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葛振:《赋能“文旅+多产业”新业态助力提升沈阳城市文化软实力》,《第十八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2021年4月
[2]李明军:《全域旅游视角下信阳市茶旅融合发展对策研究》,《福建茶叶》2021年第4期
[3]王彬:《文旅融合进入深化期高质量发展引领前进步伐》,《中国文化报》2021年8月6日
[4]李峰:《信阳市茶旅融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西部旅游》2021年第4期
[5]胡玲:《全域旅游视角下信阳市茶旅融合发展探究》,《商业经济》2020年第8期
[6]郭文茹:《乡村振兴背景下信阳市茶旅融合的SWOT分析》,《信阳农林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
篇12
一、引言
定州市是历史文化名城,是以汽车、能源、煤化工业为主的城市,近年又提出了
“一城、三区、四镇”发展框架,进一步进行了总体规划。一城指的是定州城区,
三区是:唐河循环经济园区、沙河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四镇:南有李
亲顾、北有清风店、东有东亭、西有明月店四个环定州的四个小城镇,其中李亲
顾镇为总体发展框架的“四镇”首位。李亲顾镇以丝网加工、商贸物流为主导产
业,工业发展劲足,现有钢网、刀具、铸造等工业企业多家,年产值逾20亿元。
小城镇建设迅猛,如何基于生态持之以恒落实城镇建设规划,是迫在眉睫需要解
决的问题,本论文将从“集中建设工业园区、新民居、污水处理厂等设施,打造
了功能分区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环境卫生良好的小城镇形象”进行论述。
二、小城镇镇总体规划:
1、建立以李亲顾镇为中心的生活区、商业区
李亲顾镇地处定州市南部,城乡客运站位于镇中心,车站东侧为大型农贸市场,物流、客运便利;办学60多年的“定州市第三高级中学”位于镇南部;“定州市第三医院”位于车站西路……改镇集中了商业、交通、医疗、教育…..故将此镇作为生活区、商业区。但该镇村民居住较分散、自家宅基地占地面积大,政府或开发商可以以村民为自愿为前提收购宅基地,集中建设多层/高层住宅楼将农民统一安置,空闲出来的空地可以建设商业贸易园区、中心公园、娱乐场所,或将学校、医院扩建,既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又可以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
2、建立以留宿、李辛庄等村庄为集中工业园区
定州南部工业加工、制作业主要集中在留宿、李辛庄两村庄,由于乡镇企业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设备陈旧、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等问题,所以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使得周边的环境污染严重,进而影响到整个地区的环境。留宿、李辛庄两是李亲顾镇的邻村,故规划将两个村庄合并将工业园区扩建,将加工制造业集中可以统一管理、统一实行环保措施。
3、统一农民耕地
目前李亲顾镇农业生产模式是:自家耕地自家播种,但也有一部分村民或企业家将自己耕地交给邻居或亲戚耕种,自己购买商品粮,随着小城镇的建设加快,农民就业问题的解决,自己耕地的情况会越来越少,故规划考虑保证耕地面积不变、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将耕地统一管理,经考察李亲顾镇区内现有耕地约6万亩,将此用地规化现代农业循环产业基地。
三、小城镇发展中生态问题及解决途径:
随着小城镇内乡镇企业的兴起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小城镇的环境受到很大的破
坏,主要原因正是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所以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使得周边的
环境污染严重,进而影响到整个地区的环境。
1、小城镇环境污染的种类:
由于乡镇企业的自身特点和企业管理者缺乏环境意识,使得乡镇企业没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和配套的污染治理设备,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2、对策
小城镇环境管理工作应依据“增加环境意识,重视源头管理,推行综合整治,
强化监督机制”的原则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应多样性、针对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以达到管理效果,
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
2)多样性: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的广告、宣传和文艺节目,使得环境保护
的宣传方式多样化。
3)针对性:对于不同的场合和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以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如在旅游景区,主要针对游客宣传保护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对于在校的小学生
则应该宣传保护环境从小做起。
4)抓住关键环节,重视废物的源头管理
通过对小城镇的系统调研,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性质、类别、数量和规模,找出污
染的关键原因,分别进行控制。特别要对污染的产生源进行控制,从而最大程度
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如对生活垃圾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做到生活垃圾的
资源化和源头减量化,为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打好基础,也可以降低处理难度、
减少处理成本。
5)从产业结构优化到废弃物处理,多方面推行环境综合整治
逐步优化和完善小城镇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
制污染企业上马,关停规模小、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加强企业的技术
改造,通过优惠政策促进本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
6)建设区域性环境管理系统。小城镇或小企业单独建造污染处理设施,在经济上和
技术上都存在着较多困难,所以应该扩大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处理规模和处理
能力,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能。
7)强化环境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监督可以更好的保证环境管理措施的实行和产生良好结果。小城镇可以根据
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奖惩,才能更好的起到监督作用。
四、总结:
本文从小城镇规划基于生态理念的探索角度,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生态因素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指导小城镇的生态建设,进而得出小城镇进行生态建设的规划策略,因此小城镇的建设需要综合的分析本区域的自然、经济、人文三个方面的区域资源和影响因素,针对镇区内的生态系统的要素和存在问题,处理好城镇规划和生态系统两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2000年环境年鉴[M].北京:中国环境报,2001.
篇13
1 基于超链的相关度排序
排序搜索引擎的检索结果往往过于庞大,用户一般只会浏览前面的一部分结果。通过对检索结果进行相关度排序,搜索引擎试图使相关的文档尽可能地出现在结果的前面部分,以改进检索结果的输出。虽然各个搜索引擎中相关度排序的具体实现各不相同,但是基本上都采用了基于Web文档内容的方法,即考虑用户所查询的词条在文档中的出现情况,包括:词条频率、逆文档频率、词条位置等因素。这种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相关度高的页面不一定是用户普遍欢迎的页面;另一方面,有些Web页面的作者利用上述因素来欺骗搜索引擎(spamming),以提高其页面的排序。
事实上,Web中还蕴含了丰富的结构信息。页面之间的超链反映了页面间的引用关系,一个页面被其它站点引用的次数基本上反映了该页面的受欢迎程度(重要性)。超链中的标记文本(anchor)对链宿页面也起到了概括作用,这种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比链宿页面作者所作的概括(页面的标题、关键字、摘要)要更为客观、准确。因此,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基于超链的相关度排序方法,作为基于内容方法的补充,例如,Stanford大学研究的PageRank算法等。这类方法通过为Web页面构造引用图,并综合考虑页面的被引用次数以及链源页面的重要性来判断链宿页面的重要性。一些搜索引擎已经开始使用基于超链的相关度排序方法。例如,以PageRank为核心技术的搜索引擎Google能够查询与用户请求相关的“权威”页面[1]。此外,Google通过分析超链中包含的文本,可以对链宿页面进行非全文索引,而不需要下载和分析实际的页面。目前,Google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主要的搜索引擎,实际下载并索引了近100000000的Web页面。但是通过超链分析,其覆盖度达到了300000000,超过了其它任何搜索引擎。
2 检索结果的联机聚类
尽管搜索引擎采用了各种方法来提高检索结果的精度,但是结果中仍然包含了与用户查询请求不相关的文档,其比例高达75%以上。此外,搜索引擎返回给用户的通常是一个线性的文档列表,虽然经过了相关度排序,但是相关文档和不相关文档仍然混杂于其中。用户必须逐个地浏览以找到相关文档,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当返回的结果数目众多时,这个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方便用户的浏览,一些研究人员开始将聚类技术用于Web信息检索结果的可视化输出。聚类是指将文档集合分成若干个簇,要求同一簇内文档内容的相似度尽可能地大,而不同簇间的相似度尽可能地小。Hearst等人的研究已经证明了“聚类假设”,即与用户查询相关的文档通常会聚类得比较靠近,而远离与用户查询不相关的文档。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聚类技术将搜索引擎的检索结果集合S划分为若干个簇(S1,…,Si,…,Sm),并以簇Si的质心averaged∈Si(d)作为簇Si的描述。这样,用户只需要考虑那些相关的簇,大大缩小了所需要浏览的结果数量。当一次聚类生成的簇Si中仍然包含大量文档时,可以对该簇中的文档再次聚类得到若干个子簇(Si,1,…,Si,j, …,Si,n),直到用户满意为止[2]。。Etzioni等人的实验结果表明,使用一些改进算法来对检索结果进行联机聚类不但是可行的,而且十分有效。
3 基于概念的检索
大多数搜索引擎提供的检索服务是一种关键字检索(KeywordSearch),即检索出那些显式地包含用户指定词条的文档。由于自然语言中广泛存在同义和多义现象,关键字检索显然是不够的。一些搜索引擎,例如Magellan,开始在关键字检索的基础上引入基于概念的检索(ConceptSearch)。该方法利用了词条在概念上的相关性,因此可以检索出那些并不显式地包含用户指定的词条,但是却包含其同义词或者下位词的文档。例如,用户向Magellan查询“robot”时,Magellan除了返回包含“robot”的结果,还会找到提及“crawler”,“spider”,“wander”等词条的结果。这样,既方便了用户请求的输入,也提高了信息检索的召回率。
搜索引擎在实现基于概念的检索时,一般通过对用户的查询进行概念/词条扩展,然后转化为关键字检索。概念/词条关系的获得可以有以下两种方法。
1) 手工建立词典来存储概念层次及词条之间的交叉联系,该工作通常由领域专家来完成。
2) 使用语法分析、统计等技术从文档集合中自动学习。
4 相关度反馈
在很多情况下,用户难以提出查询,其初始的查询请求q通常是不精确、不完全的。与基于概念的检索类似,相关度反馈技术也可以帮助用户形成查询请求。但是,基于概念检索的目的是通过扩展查询请求来提高系统的召回率,而相关度反馈技术则是通过对查询请求不断地进行修正以提高系统的精确度。。
具有相关度反馈功能的系统中,系统按照下述过程对用户的查询请求进行逐步求精。
1) 索引器给出查询q的检索结果集合S。
2) 用户对S中文档的相关度进行评估,并反馈给系统。所有被用户标记为“相关”的结果组成了正反馈集合S+,标记为“不相关”的结果组成了负反馈集合S-。
3) 系统根据用户的反馈对查询q进行修正。例如,在矢量空间索引模型中,可以将正反馈集合中的文档矢量加到查询矢量上,同时减去负反馈集合中的最不相关的若干文档矢量,即V(q)V(q)+∑d∈S+V(d)-∑d∈argmax(S-)V(d)。
4) 重复步骤1),2),3),直到用户得到满意的结果为止[3]。
一些研究和实验结果表明,利用相关度反馈可以较好地改进检索效果。但是,目前很少有搜索引擎支持该功能。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相关度反馈需要用户的参与,而普通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时不太愿意花时间利用这些附加功能。
5 分词技术
网上的中文信息具有分词复杂、多内码转换等特点。因此,中文智能搜索有其独有的特点。
对中文信息的访问,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分词,这也是中文搜索引擎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现有的汉语分词算法有很多,如基于词库的最大匹配法、逆向最大匹配法、最佳匹配法、高频优先分词法;基于语法和规则的分词法;基于频度和统计的分词法;基于神经网络的分词法和专家系统分词法等[4]。这些算法适用于不同要求的场合但又存在各自的缺陷,在具体应用时一般使用几种算法相结合的方式来弥补单纯使用一种分词法所带来的不足。分词技术中的基于词库的算法日前使用较广,也较为成熟。这类算法分词的正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建的词库。一个词库应具备完备性和完全性两方面。词库的完备性,简单来说就是对任意一个字串,总能按词库找到对它进行切分的方法。词库的完全性,意味着词库应包含所有的词。通常先构造一个最小完备词库,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建立一个完全词库。
6 数据库中增量式信息更新方法
增量式信息更新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在WWW中包含大量的文档资源,这些资源的变化周期是不一致的:有的变化无常,有的十分稳定。因此应该以文档的变化周期作为进行有效性验证的依据,在每一次索引信息库的更新过程中,只对那些最可能发生变化的(部分)文档进行验证。
一个文档的变化周期就是它相邻的两次变化之间的时间间隔。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文档的变化周期可能是不固定的。在某个时期内,它可能变化得比较频繁,而在另一个时期内,它则可能比较稳定。一般地说,无法准确地计算一个文档变化周期,只能根据文档在一个时期内的变化情况来估算它的变化周期。下面给出一个启发式规则,作为估算文档变化周期的一个依据。
如果在一个时间间隔内一个文档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可以认为它处在一个稳定期,在下一个相同的时间间隔内它也很可能不会发生变化。反之,如果在一个时间间隔内一个文档的内容发生了变化,那么在这个时间间隔内它就很可能发生了多次变化。
从实用的角度出发,通常以索引信息系统的信息更新周期作为度量文档变化周期的时间单位,也就是说,一个文档变化周期的取值只能是系统信息更新周期的倍数。给出如下的增量式信息更新算法:
/*假设当前正在进行的是第k(k≥1)次信息更新过程。*/
Begin
While(索引信息库中还有文档信息的有效性没有验证时){任取一个未验证的文档作为当前文档;
If(当前文档的变化周期f是k的因子)Then
{验证当前文档的有效性;
If(当前文档已不能被访问)Then
从索引信息库中删除对应的记录
If(当前文档已经发生了变化)Then
{把当前文档URL加入到目标列表;
把当前文档的变化周期修改为Max(1,f/2);
}
Else
把当前文档的变化周期修改为2f;
}
以目标列表中的URL作为浏览起点,启动机器人开始新一轮信息收集工作;
End[5]
当一个文档第一次进入系统时,它的变化周期被假定为1。也就是说,假定它会在系统更新周期内发生变化。随着信息更新过程的不断进行,将根据文档的实际变化情况,不断地调整它们的变化周期。如果一个文档的索引信息在一次信息更新过程需要予以更新,也就是说,文档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我们认为它很可能会在近期内再发生变化,因此,把它的变化周期缩短为原来的一半。如果在预计的变化周期内文档没有改变,那么就认为它在近期是比较稳定的,因此把它的变化周期扩展为原来的两倍。
增量式信息更新方法可以极大地减轻搜索引擎进行索引信息库维护的负担。由于我们以系统信息更新周期作为度量文档变化周期的基本时间单位,而且文档变化周期只能是系统信息更新周期的2的幂次,因此可能会影响少量文档索引信息的时效性。但是,考虑到WWW庞大的规模,从整体上看,增量式信息更新方法是一个能够提高搜索引擎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总的说来,在搜索引擎的发展过程中,虽然出现了上述众多的技术来提高引擎工作效率,但不管是那种技术,短期内,要完全使搜索引擎在实现技术上都超过人脑仍然是难以达到的。因此,人脑和电脑的分工和配合依然会是产生一个高质量搜索引擎的最好保证,这也是今后搜索引擎的发展所必须要注意的重要事情。
参考文献:
[1] 凤元杰,刘正春,王坚毅.搜索引擎主要性能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情报学报,2004,23(1).
[2] 梁斌.走进搜索引擎[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