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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宣传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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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宣传

篇1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治学同志负责相关工作。

三、宣传重点

篇2

一、时间和主题

2021年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周一至周日)。

2021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总体安排

本次宣传周围绕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国家局与省局、省局与市州局联动,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爱肤日”宣传、公益培训、实验室开放等线下活动。

四、具体活动

(一)预热阶段(5月17日-5月23日)

开展宣传预热工作。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便于全社会从政府官方网络平台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有关举办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消息,开展好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

(二)宣传周期间(5月24日-5月30日)

1.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月24日在贵阳市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通过对《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科学用妆、理性用妆的意识和素养。邀请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一线监管人员等各界代表参会,增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共同承办)

2.开展“5.25全国爱肤日”主题活动

5月25日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为宣传主题,宣传儿童化妆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让人们深刻理解皮肤健康及美丽的重要性,让大众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护肤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评价中心承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3.开展化妆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活动

在贵阳市举办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通过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交流,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4.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商超化妆品销售负责人参观,同时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承办)

5.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一是与贵州省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联合在科普宣传周期间,依托动静APP开展“主播有话说”系列活动,围绕宣传重点以短视频加文字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省药品监管局主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6.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选择社区、写字楼等化妆品消费者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推动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省药品监管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在开展化妆品宣传时可在《国家局2021年化妆品科普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条件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药品监管局药化流通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

(二)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群”,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5月20日前及时报送联络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确保科普宣传工作畅通。

联系人:姚思思;电话:0851-86855252

 

附件:1.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要点

篇3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16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篇4

市场监管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先后开展了“文明餐桌、绿色节俭”主题宣传活动5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将“文明餐桌、绿色节俭”主题宣传活动与消费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相结合,丰富宣传活动载体。,

“‘文明餐桌’我们从开始开店就已经这么做了。”餐饮商户如是说。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充分利用职能便利,不断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以辖区内11个市场监管所为点位,将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向前来办事的餐饮经营者讲解文明餐桌工作内容及重要性,使经营者在经营初期就树立良好的“文明餐桌、绿色节俭”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餐饮商户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对全区11个街道的餐饮服务和食品摊贩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员1700余人进行了培训,督促其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文明诚信经营。

“我们现在一般都是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完也会打包带回去。”就餐的消费者如是说。

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文明餐桌”工作与日常巡查充分结合起来,在日常检查中要求餐饮商户桌上摆放“俭以养德”提示牌,引导广大用餐人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养成“拒绝浪费、珍惜粮食、光盘行动”的消费理念,提示商户在服务过程中建议消费者将未用完的餐点打包,真诚服务顾客,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今年以来,向餐饮商户补发俭以养德桌牌约一万个,确保“文明餐桌”行动全覆盖。

篇5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底,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品牌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形成质量共治的工作格局。

(一)质量目标

1. 产品质量。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盟市场监管局负责),主要农畜产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盟农牧业局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超过90%(盟食药监管局负责),进出口产品、商品质量稳步提升(盟商务局负责)。

2. 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节能效率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98%以上(盟住建局、水务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交通建设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 100%(盟交通局负责)。

3. 服务质量。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在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社会公共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建立标准化体系,生产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食药监管局、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卫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 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全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提升空气质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废气排放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 65%以上(盟环保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盟住建局负责),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盟环保局牵头,盟经信委、水务局配合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90%(盟环保局牵头,盟经信委配合落实)。加大生态保护建设,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23%,绿化覆盖率达到40%(盟林业局负责)。

(二)质量基础

1. 计量。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加强计量基础建设,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以上(盟市场监管局负责)。

2.标准化。发挥标准化引领产业发展作用。加大工业优势行业、优势特色农牧业地方标准研制力度,建立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加强农牧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沙葱、苁蓉、锁阳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初步建立绒山羊标准化养殖模式。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制,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 (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科技局、农牧业局、旅游局配合落实)。

3. 检验检测。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完善以盟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旗级检验检测机构为辅助,第三方检验检测为补充,企业自检为基本保障,科学、公正、高效的开放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建设;加快覆盖三旗两区的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建设,便民利民;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提高非重点监管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覆盖率。(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财政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配合落实)。

4. 认证认可。低碳、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以上(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配合落实),新增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5个以上(盟农牧业局负责)。完善监管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的公信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配合落实)。

(三)技术创新

以技术进步推进质量发展,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达到20家,新型科研机构达到6家,科技名牌产品15个,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和科技成果转换工程,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盟科技局牵头,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四)品牌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工作,新增创建具有国内市场竞争力的名牌5个,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20件,地理标志商标1 件,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1个,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个,盟长质量奖评选3次以上(盟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经信委配合落实,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

1. 提升产品质量。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药品、农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提出处置和预防措施(盟市场监管局、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两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盟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质量调查分析和重点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指导产业发展(盟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体系,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扩大出口(盟商务局负责)。

2. 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投标、质量监管、工程验收联动制度;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广节能建筑;有效实施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狠抓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落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严格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培植典型项目,争创建设工程质量奖,打造精品优质工程(盟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服务质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抓手、服务满意为目标,推进我盟服务业信息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完善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业和旅游、卫生、养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生活行业的标准体系;实施服务业品牌引领战略,以打造阿拉善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快和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和美好形象的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统计监测、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畅通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食药监管局、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卫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 提升环境质量。加大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水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城区粉尘扬尘综合治理等工程(盟环保局负责)。推进节能减排,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盟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质量创新能力

1. 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产学研用技术联盟创新机制,加强高校、技术研发中心与企业深度融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工业园区成为科技创新源地,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性能升级;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加强技术创新和改造,培育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盟科技局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 、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及“三废”综合治理,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难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制定支持科技成果共享的措施;运用“互联网+”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传统制造向服务型制造改变,促进制造业质量升级(盟科技局牵头,盟发改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3. 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增加和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我盟产品核心竞争力(盟科技局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引领质量发展

1. 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自治区和阿盟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成立阿盟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我盟深化标准化工作,加强现代煤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等重要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盟产品国际竞争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旅游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2. 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我盟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与国内机构开展标准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建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措施,将标准研制纳入科研项目考核目标,鼓励企业及时将一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配合落实)。围绕生态和农业发展战略,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长效监管和成果推广(盟农牧业局牵头,盟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做好物流、旅游、公共服务等特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盟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发改委、交通局、旅游局、卫计委等单位配合落实)。

3. 提高标准化信息服务水平。应用自治区建立的社会标准信息咨询、查询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快捷、便利的标准化信息服务,推广标准应用;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导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提高市场应对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经信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实施能力提升战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 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围绕全盟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服务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商业、服务业计量行为;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商务局、卫计委、经信委配合落实)。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形成较完备的检验检测体系,为实施质量监管、保障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围绕我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实验室建立检验检测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其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和引领支撑作用。树典型、树标杆,积极开展创建名牌实验室活动,引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在技术检验能力、体系运行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标准研发能力、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核心优势的检验检测机构。(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财政局、各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配合落实)。

3. 推进认证认可发展。提高有机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水平;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配合落实)。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阿盟产品向阿盟品牌转变

1. 加强品牌培育。围绕我盟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等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推进工程”,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支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及自治区质量奖励,推进盟长质量奖评选,树立一批质量优、管理好、绩效卓越、竞争力强的企业标杆(盟市场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科技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品牌激励机制。完善品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在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名优企业重点扶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获得阿拉善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设立实施盟长质量奖,对每家获奖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研发机构、新型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企业以及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实施奖励(盟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经信委、农牧业局、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建成全国腾格里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荐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进一步提升阿拉善旅游的整体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品牌聚集效应和企业发展环境(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额旗政府负责)。

(六)创新质量管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1.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完善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放、管、治”相结合和“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开展“质量强盟”、“质量强旗 ”、“质量强企”等活动(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领域质量执法检查;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保持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平等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盟市场监管局、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安监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标准体系,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我盟信用体系平台应用;完善和落实信用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诚信环境(盟发改委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旅游局、农牧业局、商务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实施质量强盟战略重大意义。质量是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提升质量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之基、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实施质量强盟是加快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是适应国内外质量发展新要求的主动作为,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途径。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质量强盟战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提质增效升级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 为加快打造质量强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质量强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质量强盟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质量强盟的合力。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把质量强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质量强盟贯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旗(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基础、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旗(区)政府建立相应质量奖励制度,发挥引导作用;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

篇6

5月30日,按局主要领导指示,局分管领导立即带领广告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于晚8时赶赴金寨路与芜湖路交口进行查看,涉嫌引发歧义的“文明有礼”围栏宣传图片已拆除。局分管领导与广告监管处工作人员现场办公,研究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于当晚即在“合肥市场监管”微信群、“合肥广告监管”微信群发出通知,部署31日的公益广告排查工作。在安排部署过程中,收到市委宣传部在“市宣教工作群”发《关于开展公益广告排查的紧急通知》,我局立即将通知精神在“合肥市场监管”微信群、“合肥广告监管”微信群进行了传达强调,同时将在出租车上发现涉嫌引发歧义的“文明有礼”滚动宣传视频情况向市委宣传部进行了报告。

5月31日,我局制定《关于开展公益广告排查的紧急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排点、时间安排等,电话通知全市13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传达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立即组织公益广告排查工作。同时市局安排三个工作小组,分别对我市主城区开展公益广告排查。

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

本次排点是:“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图片中的“文明有礼”(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和“使用公筷”(长短不一,公长私短)图片,同时排查“自创且表述不当的、有歧义的、与省会文明城市不相符的、不合事宜的、低俗粗俗的”等公益广告宣传图片。排查区域一是城区农贸(集贸)市场,要求开展重点排查,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二是城区主要路段和重点商业区域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场主体及时整改。市局将在排查中发现的宣传图片及时通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重点关注户外大屏视频广告,县区局将排查情况与违规图片撤除情况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县区联动,协同推进排查工作。

篇7

2021年,区市监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我局经过前期调研和谋划,决定以“1261”工作框架为2021年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谋划,部署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工作。

“1”即“一个抓手”,以“一照含证”改革为抓手,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一照含证”改革把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小食杂、小餐饮等各类许可证信息集成到营业执照中,一次性办好营业执照及所需许可证,“一照含证”改革将推动行政审批程序再简化、办事时间再压缩、营商环境再优化。

“2”即“两个统筹”,统筹抓好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长效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工作涉及质量强省建设、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食品药品安全、专利质量、新注册企业三年存活率等,以高质量的市场监管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冷链食品监管、发热咳嗽药品监管、防疫物资监管等,同时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6”即“六项工程”,做好食美药安、质量提升、平安特设、产权保护、维权益民、猪肉管控等六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常态工程,市场监管局将以“四个最严”要求进行监管;质量提升是硬性工程,市场监管局将以“区长质量奖”为杠杆,撬动全区质量水平更上新台阶;平安特设是安全工程,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产权保护是激励工程,积极引导企业挖掘发明专利,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尊重知识价值的法治营商环境;维权益民是法治工程,整合12315力量,运用法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应对不法分子的尖刀利刃;猪肉管控是舌尖工程,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全民进行监督是打击私屠滥宰、保障猪肉“两证两章”经营行为的坚强后盾。

“1”即“一个支撑”,打造一个高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提升技术支撑保障。地处湘赣边界,大米重金属超标、猪肉安全、食品农药残留等问题形势严峻,建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尤其重要,通过购进检验检测设备、引进检验检测人才、整合检测力量,可以快速检测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初步筛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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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X村X年有精准贫困户X户X人,其中X户一般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五保户,X年底共脱贫X户X人,均为易地扶贫搬迁户。

二、做法与成效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由县市场监管局出资X万元帮助修通八组至九组通组公路,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是强化精准识别。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扎实开展第三次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五人小组”共在X村开展进村入户调查X余户次,召开村级共商会X次,召开组级共商会X次。经过精准识别,X村精准贫困户在原来名单的基础上共退出X户X人、新增X户X人,X年实有精准贫困户X户X人,切实摸清了X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由县市场监管局、X村驻村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对X村X户精准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制定并落实了帮扶措施。X年,共开展进村入户走访X余户次,帮扶干部在与精准贫困户共商的基础上,强化帮扶措施的具体落实,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是强化产业建设,按照“三变四化”模式,由本村农民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蔬菜种植大棚X个,所得收入已分配给参股农民;

五是抓好资金、物资帮扶工作,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X年初,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节慰问时,共向X村贫困户发放棉衣X件、被子X床、帮扶资金X元;在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时,市场监管局共向X村X户计生贫困户发放帮扶资金X元;X年底,市场监管局对X村贫困户每户共发放棉衣X件、被子X床、资金X.X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身动力不足,贫困户对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要怎样脱贫存在盲目性,无发展计划。

二是贫困户增收门路窄,主要收入靠打零工,收入不稳定。

三是贫困户自身存在不良嗜好。

部分贫困户因喜欢喝酒,无法从事一些高收入的工作,如建筑行业、运输业等,导致自身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四是缺乏技术和资金,部分贫困户想发展养殖,但无启动资,难以修建房屋等基础设施。

同时,因缺乏技术,养殖周期较长,除去饲料、仔猪购买、粮食等成本,基本赚不了钱。

五是帮扶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中,部分干部制定的帮扶措施因各方面原因未得到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

四、意见建议

一是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再“精准”帮扶措施,使之符合贫困户自身实际;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做好贫困户思想动员工作,摒弃不良嗜好,有效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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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主体培育入手,增强了枸杞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市场监管部门把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服务枸杞产业发展的切入点。狠抓枸杞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狠抓优惠政策的落实。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州已注册登记枸杞生产销售的各类经营主体有1173户;其中枸杞专业合作社554户,枸杞企业520户,枸杞个体工商户99户;从事枸杞生产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兰县有187户、格尔木市有148户、德令哈市有154户、乌兰县有56户;从事枸杞生产销售的企业,在海西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有35户,在格尔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有238户,在德令哈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的有85户,在都兰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有132户,在乌兰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有22户。这些枸杞专业合作社和枸杞企业已经成为全州枸杞产业发展的主要生力军。

二是从品牌建设入手,增强了枸杞产业发展的内驱力。市场监管部门把商标培育和保护作为服务枸杞产业发展的主抓点。截至2016年6月底,全州在枸杞生产、加工领域注册的商标共有129件,其中青海著名商标2件。在全州众多枸杞商标中,诺木洪农场持有的“柴达木”枸杞商标知名度较高,该商标2006年荣获“海西州知名商标”,2011年荣获“青海省著名商标”。此外,2013年“源鑫堂”枸杞也荣获了“青海省著名商标”。枸杞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切实打造了我州的枸杞品牌,有效提升了柴达木盆地枸杞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此外,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州申报的“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正式受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全国高寒区枸杞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区”初步通过验收。

三是从市场监管入手,增强了枸杞产业发展的保障力。市场监管部门把加强枸杞市场监管作为服务枸杞产业发展的结合点。首先是推进保品牌工作。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保护 “柴达木”省级著名商标以及 “诺木洪”等枸杞商标作为商标专项整治的重点,有效规范了枸杞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了枸杞商标专用权;其次是推进农资监管工作。以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为重点,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备春播、护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经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违章行为,有效提升了枸杞质量,保障了枸杞健康、绿色和有机。

四是从品牌推介入手,增强了枸杞产业发展的推动力。市场监管部门把枸杞品牌对外推介作为服务枸杞产业发展的受力点。都兰市场监管部门、德令哈市场监管部门、格尔木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青海品牌上海推介会、成都推介会、济南推介会、郑州推介会、南京推介会、武汉推介会、杭州推介会,组织辖区枸杞企业,携优质枸杞和特色品牌积极参加、主动参与。使“柴达木”牌枸杞、“青柴红”牌枸杞、“源鑫堂”牌枸杞、“御枸堂”牌枸杞等盛产于柴达木盆地的各类品牌枸杞,满堂生红、争奇斗艳,成了推介会上一道道红色的风景线。为宣传柴达木枸杞、展示柴达木枸杞、推介柴达木枸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7届推介会上,展销的枸杞都被抢购一空,同时也签订了大批枸杞销售合同,使柴达木枸杞走出高原,红透省外。多年来,共组织51家枸杞企业参与省外推介,累计销售400余万元,累计签订销售协议1.158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青海品牌杭州推介会上,德令哈市的一家枸杞企业与台湾客商签署了3000万元的“枸杞与水果”互换协议。

二、结合当前环境,分析制约枸杞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瓶颈问题是制约发展的根源所在,当前我州枸杞产业发展存在“十大瓶颈”问题。

一是枸杞质量不均衡。很多种植户盲目追求产量而忽略了枸杞的品质。有的种植户追求枸杞的“卖相”,而过量使用添加剂。使全州的枸杞品质出现了良莠不齐的情况,甚至导致了几年前被央视曝光。

二是品牌意识不够强。有些枸杞企业已经开始有了商标注册理念和打造品牌的意识,但还有很多企业存在品牌意识淡薄的问题。从全州情况来看,我州枸杞亟需实施统一的品牌战略。

三是深层加工不宽泛。当前,海西州有大漠红枸杞汁、雪域圣峰枸杞酒、纳姆果园枸杞凝浆等很少的枸杞深加工产品。个别枸杞深加工产品的厂址设在内地,虽然与海西州的枸杞有一定关联性,但不属于海西州的枸杞深加工企业。总体而言,海西州枸杞深加工企业过少、枸杞深加工产品过于单一,对提升枸杞价值、扩大枸杞需求形成了一定的束缚。

四是供求关系不稳定。有些种植户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与企业的订单不履行的问题。虽然签订有收购协议,但是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谁给的收购价高就卖给谁。这种合同违约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枸杞的收购。此外,近年来枸杞市场的供求不断在发生变化,整体上由以前的“供不应求”不愁销售,演变成现在的“供大于求”难于销售。

五是资金力量不雄厚。通过对枸杞企业的走访得知,到每年枸杞收购旺季,宁夏一大批枸杞商贩带着大量现金到田间地头收购。由于海西州的枸杞收购企业资金实力有限,加之种植户“履行合同”意识淡薄,造成了大量枸杞被宁夏等地商贩收走。此外,受“资金支持有短板、融资渠道不通畅、专项贷款难度大”等问题的制约,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产生了实力上的差距,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本地枸杞企业的发展。

六是专项科研不到位。从目前情况来看,青海省对海西枸杞的科研工作尚显薄弱。从全国诸多有关枸杞的科研数据或文献来看,大部分都是宁夏枸杞。海西州亟需设立枸杞科研项目、建立枸杞科研基地,通过科研成果向社会权威的科研数据,这样有利于海西枸杞的销售,更有利于海西枸杞产业的发展。

七是枸杞文化不浓厚。随着海西州枸杞的知名度逐年提升,但是作为枸杞主产地的都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还没有形成深厚的枸杞文化。客观而言,海西州缺少提升枸杞文化的专门机构,缺少促进枸杞文化的专门人才。

八是销售渠道不畅通。从近些年枸杞市场销售行情来看,枸杞销售存在下滑的趋势。以格尔木市专门作枸杞出口的企业为例,每年的出口额都在逐年下降。而走访青藏特产经营户得知,去年以来枸杞的销售量在减少,枸杞的售价也在下降。究其原因是“供应过盛、市场竞争、电商过多”等因素的影响,对海西州的枸杞销售形成了制约。

九是扩大面积不科学。市场需求没有扩大,盲目扩大种植面积,只能导致“供大于求”,必然导致“行情下落”。从现实情况来看,市场总量是固定的,一味追求扩大面积,而不在延伸产业链方面下功夫,势必会“一哄而起,一哄而下”。就目前情况而言,我们不应在“种植面积”上与其他省份竞争,而应在“产业发展”上与其他省份抗衡。

十是产品研发不尖端。客观而言,海西州枸杞的深加工科技含量不够高,生产的技术不够细、研发的产品不够精。我们应当加大对枸杞产品的研发力度,争取在“高精尖”上有所突破,用“新技术”打开市场,用“新产品”占领市场。

三、结合市场现状,提出促进枸杞产业发展的主要建议

工作机制是促进发展的关键所在,促进枸杞产业发展应注重完善“五项机制”。

一是应着力完善政府引导机制。第一由政府引导,培育枸杞专业市场,拓宽购销渠道、扩大市场规模,着力实现枸杞市场专业化,枸杞产品市场化;第二由政府主导,组织枸杞产品现场观摩会和枸杞产品交易会;第三由政府指导,调整全州枸杞种植结构、产业结构,通过精加工、深加工、细加工,延伸枸杞产业链;第四应由政府督导,完善枸杞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枸杞产业健康发展、良性发展。

二是应全力完善质量检测机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枸杞产品切实加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密度。有关职能部门应不断提升对枸杞质量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促进海西州的枸杞产品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和有效保障,使枸杞产品卖的安心、买的放心。

三是应努力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在从事枸杞生产销售的经营者中制定和完善《枸杞经营诚信公约》,从农资使用、种植采摘、鲜果烘干、产品包装、上市销售等各个环节强化自律性和约束性,呵护与树立海西州枸杞的良好形象。

四是应大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农牧、商务、卫生、劳动以及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枸杞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应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扶持枸杞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是应倾力完善对外宣传机制。采取“邀请记者采访团、组织新闻会”等有效方式,切实加大海西州枸杞在全国媒体的宣传力度,想方设法把海西州枸杞的特点、优点全方位地介绍出去、宣传出去,让柴达木盆地的枸杞在中国枸杞市场“由幕后走到台前”。

四、结合地方实际,完善推动枸杞产业发展的主要思路

工程规划是推动发展的核心所在,推动枸杞产业发展应着力实施“八项工程”。

一是实施“质量立杞”工程。提升质量是枸杞发展的前提,我们对枸杞质量应做到毫不放松。从源头上要落实农资配送制度,确保枸杞的化肥残留、农药残留逐步减少,直至没有,切实达到无污染、无公害的标准;从采摘上要落实采摘人员健康制度,确保枸杞符合卫生标准;从加工上要落实烘干许可制度,确保枸杞在添加剂使用上符合标准、符合规范。使海西州枸杞质量在全国枸杞市场叫得响、信得过。

二是实施“品牌兴杞”工程。打造品牌是枸杞发展的保障,我们对枸杞品牌应做到常抓不懈。地方人民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在枸杞产业中全面实施品牌战略。按照“培育一件商标,推动一批产品”、“培育一批商标、发展一个行业”的思路,在枸杞经营者中积极培育注册商标,引导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青海著名商标”、“海西知名商标”,由政府出资对“注册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按层级进行奖励,着力实现“以枸杞品牌的大提升,促枸杞产业的大发展”。

三是实施“广告宣杞”工程。广告宣传是枸杞发展的支撑,对枸杞宣传应做到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宣传是打开市场敲门砖”的宣传思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时不我待”的危机意识,政企联合切实加大在国家级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网络媒体的广告投入力度,从区域特点、自然气候、企业品牌、枸杞品质、营养成分、保健价值进行高密度宣传,让全国的客商及广大消费者知晓柴达木枸杞、青睐柴达木枸杞、选择柴达木枸杞。用广告的有效手段,使海西枸杞快速驶入“认知、认同、认购”的发展轨道。

四是实施“集约壮杞”工程。集约经营是枸杞发展的基础,对集约经营应做到大力扶持。我们应在思路上做引导、在注册上做指导、在经营上做辅导、在诚信上做倡导,继续培育和引导枸杞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依托集约经营的方式,使枸杞种植户做到强强联手、强强合作,以更大的动力、更强的实力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实施“科研提杞”工程。加强科研是枸杞发展的后盾,我们对枸杞科研应做到加大力度。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邀请权威的科研机构和有实力的科研团队,对海西枸杞进行专项科研,形成权威的科研数据,以开会、媒体公布等方式,广泛公布海西枸杞的各项科研数据。此外,还需加大科学种植枸杞、科学培育枸杞、科学研发产品的力度。

六是实施“文化促杞”工程。融入文化是枸杞发展的需要,我们对枸杞文化应做到全面挖掘。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挖掘枸杞文化,不断积淀枸杞文化,有效提升枸杞文化。通过枸杞文化的有效氛围,带动和提升枸杞产业的发展。

七是实施“加工扩杞”工程。深层加工是枸杞发展的延伸,我们对深精加工应做到积极培育。政府相关部门应科学梳理枸杞深加工、精加工、细加工的产业项目,对枸杞饮料、枸杞酒、枸杞茶、枸杞糖等枸杞深加工产品,加快研发进程和项目推广力度,以引进技术、引进设备、引进资金等多种方式,使枸杞深层加工的产业项目生根发芽、落地开花,有效延伸枸杞产业发展链条,切实增强我州枸杞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开拓力。

八是实施“商贸推杞”工程。商贸推介是枸杞发展的依托,我们对枸杞推介应做到持之以恒。依托推介会、青洽会、旅游节以及省内重大投资洽谈会议,主动进位、主动参与,不失时机去展示柴达木枸杞、推介柴达木枸杞;在此基础上走出盆地、走出青海、走向全国,积极组织枸杞企业参与全国各种大型展销会、交易会、洽谈会,多达意向、多拿订单、多签合同,想方设法扩大全国枸杞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应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进行“市场对接、商场对接、超市对接”, 力争通过生意红带动产业红,通过市场红推动未来红,使海西州的红色产业向红透盆地、红遍内地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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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临水镇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西北,坐落于大别山余脉古壁山下,濒临淮河,两省三县的结合点,西部与沿淮重镇三河尖镇接壤,北部与阜阳市隔河相望。临水镇古称阳泉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尤其以“始于唐,显于明,盛于清,扬名于当代”的酒文化见长,唐贞观年间,临水就有“酒坊数十处,居民愈千户”。全镇下辖16个行政村、138个村民组和1个街道,淮河从临水镇流经皖西。 临水镇山水环绕,历史悠久、景观秀丽,就像皖西淮河岸边的一颗明珠,古老,秀美,闻名。现临水镇拥有白酒食品生产企业5家、白酒小作坊10家。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食安委《安徽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以创建标准为引领,加强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食品产业,成功培育了霍邱县临水镇白酒小作坊集中示范区,提升了区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皖西大地又增添了一张乡村振兴的名片。

二、在指导服务中,促进规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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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安全管控。县公安局要做好景区周边、乡村旅游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及时处置涉旅案件。县应急管理局要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进行综合检查,消除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为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提供保障。县卫健局要做好景区景点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景区和景点医疗救助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及各旅游点游乐设施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对旅游设施设备有无手续、是否达标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刘家村、刘家庄村等乡村旅游点的水上游船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等必要的救生设备,保证游客安全。各乡镇及乡村旅游重点村要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对景点服务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和服务标准培训,提升乡村旅游点接待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二)加强对旅游沿线交通的管理。为确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县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沿线道路、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旅游沿线道路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村庄村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及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特别要加大对井关线、圣福天路等重点旅游道路通行车辆的监督检查和保畅力度,设置专人在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道路口和乡村旅游景点(重点是王金庄、刘家村、大洼村、庄子岭、圣福天路),安排专人进行车辆疏导,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避免拥堵和人员聚集,确保沿线车辆的畅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对旅游道路沿线村庄占道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进行制止,防止占道施工堵塞交通;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沿线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建议施工单位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大型车辆白天禁止上路通行,晚上恢复上路作业施工,保证旅游线路畅通,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场地周边因车辆作业撒漏的渣土进行清理,时刻保持道路干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

(三)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管理。

县文广旅局要做好假日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和咨询服务工作。要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深入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对游客投诉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做到旅游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持续改善旅游服务综合环境。

各旅游景区要以保障游客安全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旅游效益的关系,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的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特别要严格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足配齐救援物资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科学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认真统筹安排停车场地和服务人员,防止出现停车拥堵情况。

各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严禁租用或使用营运证件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要提前做好和目的地景区的沟通协调,熟知景区政策,依规办事,和景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游客接待、疏导等工作;严禁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严禁聘用未持有导游证人员从事旅游接待;严禁出现内部员工私自违规接团、倒买倒卖景区门票行为;严禁以任何方式在饭店、车站、景区、旅游交通要道等游客密集场所拉散客拼团。

县消防大队和各乡镇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星级宾馆、农家乐及民宿等旅游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各景区、各旅行社、各星级宾馆)

(四)加强对乡村旅游景点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乡镇乡村旅游管理工作。要配备必要人员,加强对本乡镇乡村旅游服务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和日常维护,如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停车场、旅游道路等。要确保本乡镇道路沿线和景点周边的旅游厕所正常开放、干净整洁,各乡村旅游重点村要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做好交通疏导引导工作,在村委会院内或适宜的地方划定临时停车位,解决节假日游客高峰停车难、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在乡村旅游景点要增设服务人员,建立固定的游客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守,为参观游客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游客有序参观、游玩,实现有序游览的环境和氛围。要配合交管部门,设置专人在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乡村道路和乡村旅游景点做好疏通疏导指引工作,避免拥堵和人员聚集。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加强对民宿、饭店、旅游购物点的管理。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旅游及各旅游重点村所在乡镇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景区内及景区周边商户的检查力度,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对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乱设摊点、强买强卖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存在安全问题的民宿、饭店、旅游购物点等不法经营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旅游商品售卖点商品随意涨价,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

(六)加强对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的提升。在主要旅游道路沿线,大力推进沿线乡村环境整治,对乡村环境进行净化、绿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为游客营造舒适、洁净的乡村环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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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统领+行业监管+基层治理”模式,坚持政府+企业、制度+技术、人防+技防、网络+网格、突击+长效,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各环节入手,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含二轮、三轮、四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产品质量过关、配套设施齐全、日常管理有序、群众意识增强、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监管。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电气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获证企业监管,严把市场入口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以及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向社会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生产单位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资料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建立协作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引导。(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加大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集中检查,对重点单位、经营异常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牵头部门开展对相关单位进行至少

1

次督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排查摸底,

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动自行车维修、改造点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维修改装的单位或个人,要全过程、全链条排查,深挖线索,切实查处一批、销毁一批。

2.主要任务:

(1)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一次生产、销售、维修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宣贯培训,着重培训《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

24158-201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有关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一次集中约谈,

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学习违法违规处理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全面摸底排查。对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消费投诉集中的产品,加大对问题产品抽检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

2020

年抽检计划。(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强化督查检查。突出消费投诉集中和经营异常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强化监管,对违法销售、改装行为严查快办,形成震慑。牵头单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主要内容:xx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在线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配建、增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置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规范场所停放、有智能设施充电”。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县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做好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的登记造册。针对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火灾频次等实际情况,研判分析需配建、增建的居住区和场所名单,建设任务量,需整改完善配套设施的场所清单,切实掌握底数基数。同时摸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维服务企业底数和服务质量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

(2)全力推进建设安装。xx年12月底前,对照《关于加快xx市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文件明确的任务计划,完成我县34个住宅小区和9个社区,共18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对此次摸排发现需整改完善的住宅区、所有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应于

xx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在符合规划等条件情况下,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3)严格规范建设管理。参照执行xx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设置的地方标准,规范选址、建筑构造、电气安全以及消防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

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核把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应急管理局)

(4)优化完善运维机制。探索科学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PPP”模式,鼓励符合标准的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及后期运营,明确双方职责、合作期限、经营形式、收费标准、资金结算方式等,培养运营效率高、维护成本低、安全管控强的运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

(5)强化多维保障。为提高建设运营效率和居民的使用积极性,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完成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土地供应、项目规划、设施场地、电力配套、财政资金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国网xx供电公司)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各乡镇(xx办)、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主要任务:

(1)开展防火巡查。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xx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积极动员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自查等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开展防火检查。各有关单位每周要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一次摸排检查,了解掌握本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研究破解建设难题。(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3)开展联合检查。应急管理、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对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联合检

查。(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4)开展会商研判。县安委办每月汇总统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将其纳入研判分析会内容,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风险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等)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相关违法行为(单位),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主要任务:

(1)制作一系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片。12月底前,制作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专项活动期间在县级电视频道及各商业综合体、电影院、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滚动播放。(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2)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安排记者参加集中巡查检查活动,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予以依法曝光。(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创建工作中心、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3)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12月底前,在《xx》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倡导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传媒集团)

(4)开展一次“七进”走访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图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华埠镇、xx办至少举办1次应急演练。(牵头部门:县安委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xx年12月开始至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中下旬)。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摸底和试点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及全县所有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资料。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选择住宅区、公共建筑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各类场所,分别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小型)停放充电点试点建设。

(三)集中行动阶段(xx年12月底至xx年3月20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五大行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整治、日常管理、法规机制完善、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检查。县安委办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核定),xx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任务。

(四)行动总结和完善机制阶段(xx年3月底前)。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验,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对销售、维修、充电等各环节的长效管控机制。县安委办组织成立联合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级层面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协调落实、督查推进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县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定期研判调度,统筹推进本区域、本行业的专项行动。同时,建立联络机制,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责任单位,于xx年1月10日前,将本区域、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各环节、各领域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防止推诿扯皮,务求治理实效。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研判分析会,开展阶段性小结并部署推进下步工作。自xx年12月起,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xx年3月30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篇13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论,突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共创低碳生活、培育新兴产业,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为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服务。

(二)禁塑范围

风景区区域范围内(160.6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2021年7月1日起景区内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景区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1月起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连卷袋、保鲜袋等)。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6年1月起景区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景区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禁塑”工作,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确保贯彻落实“禁塑令”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禁塑监管机制。强化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动禁塑工作、责任科室履行禁塑职责的日常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禁塑令”的良好氛围。

2.继续在景区内的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开展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工作。重点在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实现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率达到100%。

三、工作分工

(一)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1.负责统筹推进禁塑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禁塑工作会议或签发禁塑工作文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管委办、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规土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景区禁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禁塑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景区管委会报告。

3.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评和问责。

(二)管委办

1.负责督促汤泉职工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2.负责督促管委会各单位自办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三)政治处

负责督促景区内各门诊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四)宣传部

1.积极做好禁塑新闻宣传工作。协调网络媒体广泛开展禁塑新闻宣传。重点宣传好景区禁塑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意义、要求举措及各部门禁塑工作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的禁塑工作舆论氛围。

2.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禁塑工作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应对。

3.根据“禁塑令”有关要求,依照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提供的曝光对象名单,协调新闻媒体对景区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给予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禁塑”形成社会共识。

(五)园林局

按照规定职责,开展防治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污染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对相关企业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不予进行环保审批。

2.对收缴和回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过程进行监管。

(六)综合执法局

加强景区内餐饮服务禁塑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宣传与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对塑料制品集中进行处理。

(七)市场监管局

1.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落实市场监督检查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督促塑料制品经营者建立有关台账,按年度计划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或者提供的塑料制品进行抽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反“禁塑令”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在餐饮企业和药店中倡导提供可降解餐具和塑料制品。

(八)经济发展局

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九)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1.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动员、督促经营单位和职工食堂参与禁塑工作,主动与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开展产需衔接。

2.在经营场所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禁塑宣传品,引导企业自律,扩大民众认知。

3.对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项目,不列为景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洽谈对接。

四、相关责任

禁塑工作涉及产业、市场、民生等方方面面,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驻山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并积极稳妥处理禁塑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禁止或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1.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园林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景区内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驻山餐饮单位

3.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监管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4.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和“生态美超市”建设,按要求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探索建立塑料废弃物积分兑换机制。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塑料废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监管单位:规划土地处,园林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