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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and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andWatson(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5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经济师,2006,(5):141-144.
篇2
一、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及特点
上海作为国际性的大都市,已成为亚太地区经济、金融、商业航运的中心城市之一。外商外地资金的进入尤其是政府实施的对房地产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激活了房地产二三级市场。1996年降税费,1998年放开存量房市场,1999年内销商品房种类归并,2000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2001年内外销商品房并轨,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等,促使住房消费成为热点。目前市场潜藏着一定的泡沫隐患,表现为:房价高位运行、开发过热;金融信贷对房地产业过度支持、供需不平衡引致大量空置面积和高危险空置率等现实,房地产市场显现出一定程度的泡沫迹象。
二、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分析
(一)国民经济增长因素
国民经济的增长支撑着房地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业是中国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要求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和再配置,必然要求形成发达的、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表明,当经济增长时,房地产就发展和繁荣,房地产投资量和交易量随之增加,市场活跃;反之,当经济下降或低速增长时,对房地产的需求大大减少,市场萎缩。近几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对房地产的需求提高,加速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二)市场体制及产业政策因素
1.市场体制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影响。房地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建立,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发展契机。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资源的配置。第二,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了房地产企业应对外来企业的冲击。
2.产业政策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已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支柱产业。然而,中国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是宏观上的,并非房地产业在中国各个地区都是支柱产业。各地区根据本身经济发展的水平,对房地产业制定相应的政策,以避免出现超越阶段或实际发展的能力,盲目发展房地产业必然造成供给过剩,房屋空置,既不利于房地产业发展,也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而分别对待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也有利于房地产本身的持续发展。
(三)土地供给因素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一直是房地产业的核心,土地供应政策的变化将直接波及到房地产业的发展。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垄断性与土地需求的多样性及投机性,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价格。而目前中国土地市场的不规范,炒地、圈地热等现象更是造成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因素
1.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渠道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由于房地产市场火爆,利润高,有限的资金积累又被盲目的用于扩大再生产。同时融资渠道单一, 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业营运资金中所占比率很大,按照国际上一般标准,银行贷款不能超过房地产投资的40%,而中国房地产业银行贷款却常达70%。由于许多企业经营不善无力还贷,给银行造成呆、坏账,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房地产业的通过银行融资的渠道。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应融资形式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这样可以更多的降低金融风险。
2.消费者抵押贷款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消费者抵押贷款直接影响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由于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对住房消费能力有限,并且购房需投入大笔资金,这就需要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来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然而,消费者抵押贷款也逐渐加重银行风险。首先是违约风险,尽管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率非常低,但因支付能力而违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其次是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目前银行存款主要是三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一般在五至十五年。资产负债的期限不匹配,使商业银行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这就需要保险业的介入,以化解风险。
(五)房地产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以及供需结构因素
1.房地产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进入新世纪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供求两旺、消费与投资共进的繁荣局面。然而我们不能就此忽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所存在的问题。目前对商品房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即正常需求、被动需求、投机需求和投资需求。其中正常需求是老百姓出于居住目的产生的,这部分需求总量很大,属于潜在需求,但在目前房价偏高以及住房体制的双重压制下,这部分需求并不迫切。被动需求是指由于拆迁行为引起的需求,由于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这部分需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投机需求指靠短期炒作而试图牟取暴利的需求,这部分需求的掺入是当前房价高涨的一个重要原因,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房地产供需结构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就近几年各类商品房的供求结构而言,目前住宅类房地产的供给量和需求量约占商品房总量的70 %以上,商业、工业和其他类房地产所占比重不到30 % ,该比例结构基本合理。而商品住房的比例结构却存在不协调的因素。以上两方面都需要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
(六)房地产税收因素
房地产税收同样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房地产税收不仅是国家用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杠杆,而且是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市场各主体合理收益的分配及整个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条件。由于中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和整个税收体制改革滞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适应,出现了国有城市土地出让税费复杂、税赋不均、管理不严等问题,不仅没有发挥税收的功能,而且导致国有土地资源的不合理配制。
综合上面的六个因素,造成中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原因归根结底是中国没有一套完善的房地产管理措施及相应政策。
三、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与政策建议
1.通过土地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来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健发展。为充分发挥土地供给结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以及房地产业调控的绩效,国土部门在确定土地供给的结构时,一定要明晰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洞察国家财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运作态势,因势利导地设计土地供给结构。要通过土地供给结构的变化,积极地与其他宏观经济杠杆互动,来影响宏观经济的走势。应实行严格控制,严禁单位和个人乱占滥用土地,以保证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城市土地在供应上要把握好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要根据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市场需要、资金来源、建设时间、配套条件等来进行抉择,运用土地供求和价值规律打好“时间差”和“空间差”,进而使城市土地经营和房地产运作的成本降到最低,效率最大。
2.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多元化以增加房地产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首先,应在深化改革上加大力度。要着力消除居民住房消费的体制性和政策的影响,其中包括继续推进现有公房的出售及再流动、完善住房补贴制度,增大经济适用房的供给等创新举措,以使更多的居民买得起房。同时,须抓住房地产结构调整的主线,调整房地产的楼盘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结构,以重塑楼盘产品的差异化特质。在此基础上,还要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的路径创新和制度创新。从增加房地产有效需求角度出发,政府应加强对住房金融发展的支持和调控力度。政府应该允许、鼓励、支持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人寿保险公司在内的各种中外金融机构参与商业住房抵押贷款的金融业务,并通过有关政策对中低收入家庭实施一系列补助计划,让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进入商品房市场,从而在满足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住房金融的发展。
3.以经济适用房为核心增加有效供给。当前,中国房地产结构矛盾已经逐渐凸现,不断上涨的房价已经超越了居民的购买能力。则更需要以经济适用房为核心增加有效供给,逐步提升经济适用房的品质。一是要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督,确保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合理、质量优等;二是要靠房地产开发商的精心规划和设计,盖“百年建筑”,给老百姓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空间,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份生态化和人性化的宝贵“遗产”,给城市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三是要通过提高建筑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和成本费用,提升楼盘产品的性价比,由此获得满意的市场份额和合理的开发利润。
4.实质性启动廉租房工程。建立廉租房制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人均廉租房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房的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两种方法为辅。进行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是以收购的现有旧住房为主,主要有五个来源: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房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廉租房工程的实施,有助于在加大城镇房改力度的同时,关注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化解社会矛盾。因此,实质性启动廉租房工程,可以从稳定性的层面给房地产市场的方兴未艾注入新的机制,从而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保持稳健性和有序性。
五、结论
以上的政策方案需要长期的灵活地实施下去,才能真正发挥它的功效,另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现有的房地产问题,还要从根本上入手建立健全中国的房地产金融体制,更好地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分担抵挡房地产风险,实现“居者有其屋”。
篇3
市场发展需量当前,房地产价格高涨,一方面大量商品房或集中在少数人名下,或滞销;另一方面,大多数居民为住房倍受煎熬或望洋兴叹无奈却步,其中潜藏着较大大规模的经济泡沫因素,已于经济实际需求严重脱节形成房地产业泡沫经济,潜藏着最后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出现经济危机的因素。笔者建议相关部门重视并有效控制这一现象的过度蔓延
一、当前房地产业得现状
1、泡沫经济的定义。所谓的泡沫经济就是资本虚拟化的过渡体现,虚拟资本的过渡膨胀与金融行业、房地产业等一些相关产业有密切的关系。相关行业的交易呈现持续上涨趋势,很大限度的脱离了实物原本具有的成本。很多盲目的投资者看到泡沫经济下不实的经济体系和相关物件的飞涨,造成的经济社会的假繁荣现象,激发投资者的投机心理,盲目投资。泡沫经济的实质属于金融投机,这种金融投机形式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等到泡沫破裂的那一刻,相关经济体系就会面临着经济崩盘的危险,进而影响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进程,由此可见房地产泡沫经济是我国整体经济体系的一颗定时炸弹,如果在不加重视等到泡沫破裂的那一瞬间中国经济将会面临的危机。
2、现今经济泡沫是中国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体系。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泡沫经济的不断滋生,面对这样的情形金融证券、房地产业等相关行业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但问题都存在着两面性,如果把问题的尺度困在儿时的范围之内,当经济泡沫在控制范围之内,保持不脱离实体的情况下,这样的泡沫问题对市场的活跃程度起到一定的刺激总用。
二、泡沫经济下房地产业状态
1、房地产与现代经济的关系。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明了之后,我们发现房地产经济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的“代言人”。从房地产的本质上来看,房地产业作为不动产,其具有的商品价值有别于其他商品,首先房地产业是以实体从内在的产品,和其他金融类行业,例如股票、证券等相关行业相比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次,房地产业作为事业部门,不属于泡沫经济体系,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体系,并带动着其他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事实证明,现在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作为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为中国的经济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泡沫经济在房地产业的成分。在房地产业之中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泡沫成分。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房地产行业存在的一些泡沫经济,房地产业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恣意生长,面临的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房地产在我国发展的过程当中,存在的泡沫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价格方面。由于土地资源是我国较为缺乏的资源之一,但房地产业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致使当今房价一直只涨不跌,再加上一些炒房团地的故意炒作,房地产价格出现大面积泡沫现象。现今房地产业存在严重的供需不平等的现象,国名有钱但买不起房,房价的飞涨已超过了国名能接受的程度,导致有钱人有很多房产,穷人一辈子买不起房子。房地产价格的泡沫现象如果不遏止,房地产行业的破灭一定会到来。(2)滞销方面。房地产在市场上面临着供求不平等的关系,这样泡沫经济就在此产生。有国际相关数据证明,如果商品房空置率控制在10%以内时,这样的经济泡沫现象是正常的,如果超越的幅度很大,再加上管理不当会给泡沫足够的扩大空间,引起以后严重的经济过剩,导致将来的房价崩盘,以及有房地产行业带动的相关行业的严重打击。
三、房地产行业“泡沫”的控制度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关键在于控制房地产泡沫的控制度上面,因为小幅度房地产泡沫经济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避免由于房地产泡沫的过渡膨胀导致的,房地产经济的大起大落,是房地产行业有步骤的稳步提升。把握好房地产行业“泡沫”的控制度,有利于带动有房地产行业应道的相关行业发展,促使国民理性购买房屋这种不动产,杜绝炒房团的恶意抬高房屋价格,确保老百姓能住得起房子买的起房子。
四、房地产市场的走向
推出科学的调控措施有效防止房产经济泡沫过度膨胀,形成经济泡沫,危及社会发展。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参照标准。笔者认为,这一标准的制定考虑以下因素:1、房地产业应该从我国宏观经济角度出发,做出适合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业。2、确实保证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3、把握房地产行业的“泡沫”度,确定房地产行业的走向,综合围绕市场经济方向,制定出房地产市场发展最佳“泡沫”需量,才能进行正确评价判别当今房地产市场形势。然后,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大多数国民收入消费水平,参考国内外同类问题发展经验,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定价听证制度。从关系国计民生的住房问题方面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此举实为迫在眉睫之需求。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篇4
由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价格较大幅度地离开价值的现象总会在各种商品中经常发生,除了把这些经济现象统称为泡沫现象外,专家们还根据泡沫产生的不同程度和后果,把它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泡沫经济。共同特点:一是,产生泡沫经济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过度投机,并伴随各不相同的其他原因;二是,价格若干倍地狂涨,远远离开其价值;三是,哄抬出的高价只能停留一定的时间(有的是短暂时间)就会破裂猛跌,下降到与价值相近的价格;四是,每一次泡沫经济事件都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第二种是一般性泡沫。某种商品的价格在一定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但没有达到典型泡沫经济事件的4个特点,就属于一般性泡沫。许多专家把它简称为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比较经常而普遍地产生的,它的消极方面是因较大幅度涨价而带来的各种副作用,但因其价格上涨和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出现泡沫经济那样明显的"破裂"和"猛跌"现象,造成的危害也小得多。它的积极方面是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市场的作用。因此,不要一提到泡沫就谈虎色变,而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经常发生的经济泡沫。
明确了泡沫的释义和其与泡沫经济的区分,我们就知道经济泡沫会经常发生,就不会否认我国房地产业也会经常发生经济泡沫。由于经济泡沫一般没有明显的破裂现象。泡沫释义扩大化引起的混乱长期以来,在西方国家和我国,都认定泡沫现象是价格狂涨而远离价值的经济现象。但是,最近几年,许多作者在发表的文章中,却把泡沫现象包含的内容任意扩大。几乎把房地产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统统归纳为泡沫现象。有的文章还进一步扩大为,这次我国宏观调控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统属于治理泡沫的措施。为此,需要说明以下两点:
其一,不能通过曲解来辩解。有的文章为泡沫释义扩大化辩解的理由是:西方有名的《新帕尔格雷克经济学大辞典》明确指出,"理论界尚未达成对泡沫状态的一致同意的定义",既然没有一致同意的定义,我国专家当然有权对泡沫增添内容。其实,西方理论界对泡沫经济现象的意见是一致的。只有对形成经济泡沫状态的定量指标,即其价格离开价值的幅度达到多大才能称为泡沫状态,意见还不一致。《大辞典》仅仅指出理论界对形成泡沫状态的意见不一致,决不能把它曲解为对"泡沫"释义的意见不一致。
其二,对不同质的经济现象,应该有不同的表述词汇和治理措施。如果把以上扩大化的内容统统归入泡沫现象而采取统一的治理措施,就会犯大错误。以房地产为例,如果发生了价格陡涨而远离其价值的泡沫现象,主要的治理措施应为:适度加大房地产投资和扩大开发规模以增加供给;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和低价位商品房的比重以降低平均房价(即结构性降价);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以调控房价和抑制投机。而泡沫扩大化提出的许多内容,例如"房地产发展过热"、"房地产投资增长过速"、"房地产开发规模过大"、"住房空置率过高"等,经济学界历来就使用"发展过热"、"规模过大"和"生产过剩"等恰当的词汇来表述。这些经济现象生产出的产品,不是虚拟的而是真正的物质财富,除极少数报废的产品外,都会陆续出售而投入使用,不会像泡沫一样地破裂。而生产过多、过剩,则是导致价格下跌的重要原因,只能采取与治理泡沫现象完全相反的政策措施。如果硬要把这些内容归入泡沫现象,必定会造成理论上、实施政策措施上和问题探讨争论上的混乱。因此,必须正本清源,坚持对泡沫现象的原有释义。
我国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从房地产泡沫的定义中不难看出,过度投机是导致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最直接原因;另外,消费者的预期、非理性扩张、政策导向、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则间接促进了泡沫的形成。
1、 房地产泡沫产生的直接原因
过度投机而导致的地价飞涨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最直接原因。作为市场经济中极为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投机活动尤为严重。土地交易制度不健全,行业管理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活动,产生大量投机性泡沫。业内人士有这样的说法:拿到了地就上了赚钱的大路。因此,房地产开发商都千方百计地“圈地”,进行土地储备,等到时机成熟,或将土地以高额的价格转让,或进行开发并疯狂炒作,导致地价、房价飞涨。房地产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圈地投机,投机的成分越多,泡沫形成得越快。同时由于土地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以及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人们对土地不断增长的需求与土地稀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有限的土地在反复转手交易的过程中,价格飞涨,严重脱离了其实有价值而产生地价泡沫,进而导致整个房地产业泡沫的形成。
2、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间接原因
(1)消费者的预期。
消费者的预期实质上就是对价格的预期。由于房地产不同于一般商品,当价格上升时,人们预期今后价格还要上升,需求量增加,房地产持有人惜售,供给量反而减少。这样就进一步刺激了价格上升,促进了泡沫的产生。在泡沫破灭时,价格下跌,人们认为价格还要下跌,持有人纷纷抛售,反而增加了供应量,同时由于无人肯接手买入而需求量减少,这样就加剧了价格的下跌。
(2)政策因素。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性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因此,每个政府都会下大力气对该行业进行干预,我国也不例外。例如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及国家出台政策鼓励购房按揭、放宽银行信贷、建经济适用房等政策,都直接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增长。正是这种政策的导向使房地产开发过热,导致价格虚涨,空置率上升,助长了泡沫的形成。
(3)房地产投资的过度增长。
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应该与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一致,如果一国的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就容易造成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的严重不平衡,房屋闲置率高,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产生泡沫。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对房地产的大量需求使众多的投资者纷纷涌入市场,房地产开发大军急剧增多,投资出现过度增长现象,使房地产泡沫不断堆积。
(4)银行信贷的非理性扩张。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但随着房地产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发商仅靠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其开发资金主要来源就是银行贷款。一般来说,各国政府在对待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上都有一定的约束政策,但由于房地产的高回报,使许多银行在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违反了有关规定,向开发商发放大量贷款,甚至不去验证其信用等级,大量的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又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手段,从而使许多开发商拥有少量的资金就可以从事项目开发,造成过度开发,而且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5)结构性矛盾。
篇5
引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曾把房地产泡沫解释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我们可以简单的将房地产泡沫定义为:房地产价格连续上涨而导致的价格远远高于房地产的内在价值。
许多经济学家警告称,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2年,中国也开始面临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危险,如果不幸成为现实,将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可预料的影响。近期,中国政府便连续出台了调控房地产系列政策,然而收效甚微,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仍然维持在同比10%左右的增速(如表1)。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泡沫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应对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表1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1—7月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变动表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的选择本文在总结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泡沫的涵义、成因及统计资料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并借鉴国际通用指标,主要选取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房价收入比、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等五个指标来评价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现状。我们根据国际通用标准,结合我国房地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文献,参考大部分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判断标准(如表3),获得指标大于其警戒线,即为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现象。
指标1: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本指标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该比值越大,说明房地产投资挤占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的比重越大。比值过大就会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泡沫经济严重。
指标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GDP)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可以衡量房地产行业扩张程度,显示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进而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该指标值越大房地产饱沫的程度就越大。
指标3: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房地产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数值越大说明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越大。房地产过多地依赖于银行资金支持,则说明其泡沫越大,就应该提高警惕,严防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
指标4:房价收入比。该指标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该比值越高代表支付能力就越低。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并且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指标5: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这个指标衡量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情况。商品房施工与竣工面积分别代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其比值用来反映商品房未来供求差异。指标值越大则说明供大于求,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可能性越大。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综合测评
根据上文确定的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及其警戒线(如表3),利用统计数据(如表2),我们通过计算确定了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泡沫情况(如表3)。
表2 2000—2009年有关评价房地产市场泡沫状况的基础数据
注:指标4在计算过程中,用到的房屋面积为80,家庭成员个数为3人。
通过表3和图1—1、图1—2,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结论:(1)2000—2009年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值均超过了14%,这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投资过度的向房地产业集中,房地产投资泡沫不容乐观;(2)2000—2008年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比值没有超过警戒线2,但是2009年突跃到了2.04,说明房地产业近期存在着泡沫现象;(3)2005—2006年房地产贷款增长率的贷款总额增长率比值超过了警戒线,实为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象,2001—2003年、2007年和2009年该指标的数值虽然没有超过2,但是都超过了1.5,是潜在泡沫危机的表现;(4)2000—2009年该指标均超过了警戒线6这表明现阶段我国房价的涨幅已经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相当的泡沫;(5)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的比值仅在2000年和2001年没有超过警戒线3,其他年份都超过了警戒线,而且比值越来越大,可见已经存在相当程度的泡沫,并逐年加重。如上所述: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房地产泡沫,并近年有加重趋势。
三、应对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泡沫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适度泡沫对经济的发展会起到一种剂的作用,会有效地刺激经济的发展,但是,泡沫过度的膨胀会演变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裂,所造成的危害将是很大的。因此,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适度的泡沫,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一旦破裂必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通过对2000—2009年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泡沫现象已经出现,为了遏制房地产泡沫的继续膨胀,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从金融领域入手,建立高效有序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最有效也是最容易操作的方法是从金融领域入手,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信贷监管,抑制投机。金融机构是房地产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控制其供给是达到控制房价上涨目的的必要措施。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监管部门应要不断完善信用制度、抵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等,提高资本充足率,控制不良贷款率。商业银行特别要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合理控制和调控房地产信贷规模,防范金融风险。对开发贷款从严审批,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虚假按揭的行为,同时加强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核,对多次购房的应实施抵押递减制度。另外,可以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和培育创新融资机制,从而解决房地产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现状,起到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作用。
(二)适时推进房产税征收,保证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曾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制度缺陷就是没有房产税。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保有环节征税,在税费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房产税与购房成本有关。一旦开始征税,商品房的持有成本将从无到有,其投资属性将被大大削弱,这将从根本上打击投资与投资性购房,进而从长远角度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然而,全国推行难度较大,发改委应联合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组,进行广泛调研与论证,尽快出台房产税征收的实施细则,可以先在个别城市试点,逐步推向全国。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宅产品优化供给政府应该控制高档房屋建设,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建设中低价位的小户型住宅,如限制部分土地仅造平民住宅,对招标土地建成后的住宅价格设置上限等。大规模地推出经济适用房,确保广大中低收入的家庭实际享受到真正的补贴。加强城镇廉租房建设,解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
求。这种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可以为不同消费人群提供不同价位的商品房。在当前房价超出广大居民住房购买力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可以起到限制房价的作用,政府还要不断提供各种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广大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财政专项支出、土地出让收入补贴、公积金的增值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建立起稳定的专用住房保障基金,专门用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
(四)增加信息透明度,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信息的不对称不仅会扭曲市场对房地产供求关系的正常反映,也是房地产市场盛行投机炒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既有市场因素也有非市场因素,只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针对市场因素,要强制房地产企业披露信息,如土地价格、建筑安装成本、绿化和配套费用、各项税费、利润率等信息,实现房地产业的公开透明运作。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不仅是政府,行业自律协会、媒体、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等主体也应发挥各自的作用。针对非市场因素,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并将政务公开法制化。既要做到行政信息公开也要做到行政公开。包括有关房地产的各相关法律行政制度的公开,政府采购公开,标准化管理制度公开。各级政府尤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各地块地价的公开,金融监管部门,如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利好消息的及时完整的公开,防止房地产商恶意提高房价,增加购买者的理性化交易行为。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运作预警系统,引导市场向理性方向发展为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向理性方向发展,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要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房地产方面的信息,研究房价的波动及其市场运作规律,从而对房地产市场趋势做出判断性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该市场报告应该是公开的、无偿的、在确定的渠道上发行的,并真实合理、及时准确的反映房地产业的运行状况。不但可以合理引导企业正确投资,避免房地产过热现象的产生,而且还可以为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尤其会检测房地产泡沫程度,能及时发出警报,以引起决策层关注,通过土地供应、税收和改善预售管理等手段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有效地避免我国房地产业市场“泡沫”的进一步扩大。
作者单位:英国拉夫堡大学
参考文献[1]王西军,刘传哲.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实证分析.价格月刊,2006(10):16—18.
[2]李佩珈.房地产泡沫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综合测度.建筑经济,2008(11):79—82.
篇6
一、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第一,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在一定时期房地产商品供求不易均衡而且合同期摊销交易成本低,这是泡沫载体所具有的一个条件。所以,房地产易产生泡沫,是泡沫的主要载体之一。
第二,土地的稀缺性。我国的土地资源相对匮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有无限扩大的趋势。因此,土地的稀缺性为泡沫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
第三,非理性预期。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不充分市场,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的预期受经济环境的变化影响,而一旦预期高估了环境变化对价格的影响,就可能引发泡沫现象。由于房地产不同于一般商品,当价格上升时,人们预期今后价格还要上升,需求量增加,房地产供给量反而减少。这样就刺激了价格上升,促进了泡沫的产生。
第四,金融的过度支持。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一方面,房地产饱沫的形成离不开银行系统的支持。在巨额利润的吸引下,人们会通过向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参与投资或投机。另一方面,泡沫经济往往给银行传递错误信息。在经济繁荣时期,房地产价值上扬,银行往往过于乐观,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放松了贷款条件。然而,随着预期的逆转,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银行拥有的抵押房地产价值急剧下降,巨额不良债权随之产生,最终导致房地产泡沫的破灭。
第五,投机行为。投机行为推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资金在国际间流动是为了寻找盈利机会,一旦预期某个国家房地产价格将会上升,就会带来大量的国际投机资金流入,推动房地产价格飙升,形成投机性价格泡沫。国际资本的流动及金融市场自由化的日益增强促进了房地产泡沫的不断膨胀。相反,若出现价格下跌的预期,就会造成资本的抽逃,导致房地产泡沫迅速破灭。
二、指标的选择与综合评价
由于房地产价格由供给与需求两大因素所决定,因此从供给、需求两方面选择以下指标来测度我国的房地产泡沫:
第一,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GDP的比重。该指标是直接反映在国民经济中各行业投资结构是否合理, 房地产投资扩张是否过度的基础性指标。
第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该指标直接反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也是房地产投资扩张是否过度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商品房施工面积与商品房竣工面积之比。该指标是反映商品房未来供求的指标, 反映未来一两年现房供应量, 该比值越大, 则说明泡沫越大。
第四,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每套住房平均价格总额或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如果房价收入比快速上升, 这意味着居民须花费更长时间的资金积累来支付房款, 说明居民的购房能力下降了,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异常运动。据此可以判断房地产市场投机需求与泡沫成分。
第五,房地产价格增长率或GDP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房地产泡沫的内在含义, 是测量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偏离程度的动态指标。GDP增长率代表实体经济的发展, 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 该指标测量房地产价格增长率相对实体经济的增长率, 用来监测房地产泡沫化程度。
根据以上五个指标,可以计算出相应的泡沫度指数(包括单项指标及各年度综合指标),以检测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程度。2004年与2005年的数据表表明:2005年房地产偏热,且泡沫度大于2004年,房价收入比已处于泡沫边缘。
三、关于我国房地产泡沫防范的几点建议
1.严防金融过度支持
中国房地产投资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为使房地产金融支持保持在正常水平,国家应从宏观上对房地产金融支持额占信贷资金的比重、房地产金融支持年增长率等指标进行监控,为房地产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另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应根据安全原则严格审查,避免呆账、坏账。
2.扩展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竞争力
鼓励社会基金进人房地产业.提升企业融资能力。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加速房地产企业从产品运营向资本运营转变,提高其多元化融资能力。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便建立有序的交易体系、服务体系、监控和反馈体系。
3.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公众预期,稳定房地产价格
建立多层次的住宅供应体系,有助于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更有助于缓解当前新房市场上的供求矛盾,引导公众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开发中小户型住宅,引导产品结构调整和住房消费需求;扩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构筑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
4.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完善利率调节机制逐步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丰富金融产品,发挥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适当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空间,增加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完善外汇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规避风险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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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经济学家警告称,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2年,中国也开始面临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危险,如果不幸成为现实,将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可预料的影响。近期,中国政府便连续出台了调控房地产系列政策,然而收效甚微,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仍然维持在同比10%左右的增速(如表1)。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泡沫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应对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表1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1—7月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变动表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的选择本文在总结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泡沫的涵义、成因及统计资料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并借鉴国际通用指标,主要选取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房价收入比、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等五个指标来评价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现状。我们根据国际通用标准,结合我国房地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文献,参考大部分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判断标准(如表3),获得指标大于其警戒线,即为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现象。
指标1: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本指标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该比值越大,说明房地产投资挤占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的比重越大。比值过大就会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泡沫经济严重。
指标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gdp)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可以衡量房地产行业扩张程度,显示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进而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该指标值越大房地产饱沫的程度就越大。
指标3: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房地产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数值越大说明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越大。房地产过多地依赖于银行资金支持,则说明其泡沫越大,就应该提高警惕,严防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
指标4:房价收入比。该指标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该比值越高代表支付能力就越低。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并且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指标5: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这个指标衡量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情况。商品房施工与竣工面积分别代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其比值用来反映商品房未来供求差异。指标值越大则说明供大于求,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可能性越大。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综合测评
根据上文确定的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及其警戒线(如表3),利用统计数据(如表2),我们通过计算确定了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泡沫情况(如表3)。
表2 2000—2009年有关评价房地产市场泡沫状况的基础数据
注:指标4在计算过程中,用到的房屋面积为80,家庭成员个数为3人。
通过表3和图1—1、图1—2,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结论:(1)2000—2009年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值均超过了14%,这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投资过度的向房地产业集中,房地产投资泡沫不容乐观;(2)2000—2008年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比值没有超过警戒线2,但是2009年突跃到了2.04,说明房地产业近期存在着泡沫现象;(3)2005—2006年房地产贷款增长率的贷款总额增长率比值超过了警戒线,实为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象,2001—2003年、2007年和2009年该指标的数值虽然没有超过2,但是都超过了1.5,是潜在泡沫危机的表现;(4)2000—2009年该指标均超过了警戒线6这表明现阶段我国房价的涨幅已经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相当的泡沫;(5)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的比值仅在2000年和2001年没有超过警戒线3,其他年份都超过了警戒线,而且比值越来越大,可见已经存在相当程度的泡沫,并逐年加重。如上所述: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房地产泡沫,并近年有加重趋势。
三、应对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泡沫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适度泡沫对经济的发展会起到一种剂的作用,会有效地刺激经济的发展,但是,泡沫过度的膨胀会演变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裂,所造成的危害将是很大的。因此,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适度的泡沫,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一旦破裂必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通过对2000—2009年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泡沫现象已经出现,为了遏制房地产泡沫的继续膨胀,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从金融领域入手,建立高效有序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最有效也是最容易操作的方法是从金融领域入手,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信贷监管,抑制投机。金融机构是房地产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控制其供给是达到控制房价上涨目的的必要措施。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监管部门应要不断完善信用制度、抵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等,提高资本充足率,控制不良贷款率。商业银行特别要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合理控制和调控房地产信贷规模,防范金融风险。对开发贷款从严审批,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虚假按揭的行为,同时加强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核,对多次购房的应实施抵押递减制度。另外,可以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和培育创新融资机制,从而解决房地产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现状,起到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作用。
(二)适时推进房产税征收,保证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曾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制度缺陷就是没有房产税。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保有环节征税,在税费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房产税与购房成本有关。一旦开始征税,商品房的持有成本将从无到有,其投资属性将被大大削弱,这将从根本上打击投资与投资性购房,进而从长远角度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然而,全国推行难度较大,发改委应联合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组,进行广泛调研与论证,尽快出台房产税征收的实施细则,可以先在个别城市试点,逐步推向全国。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宅产品优化供给政府应该控制高档房屋建设,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建设中低价位的小户型住宅,如限制部分土地仅造平民住宅,对招标土地建成后的住宅价格设置上限等。大规模地推出经济适用房,确保广大中低收入的家庭实际享受到真正的补贴。加强城镇廉租房建设,解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
求。这种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可以为不同消费人群提供不同价位的商品房。在当前房价超出广大居民住房购买力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可以起到限制房价的作用,政府还要不断提供各种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广大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财政专项支出、土地出让收入补贴、公积金的增值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建立起稳定的专用住房保障基金,专门用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
(四)增加信息透明度,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信息的不对称不仅会扭曲市场对房地产供求关系的正常反映,也是房地产市场盛行投机炒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既有市场因素也有非市场因素,只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针对市场因素,要强制房地产企业披露信息,如土地价格、建筑安装成本、绿化和配套费用、各项税费、利润率等信息,实现房地产业的公开透明运作。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不仅是政府,行业自律协会、媒体、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等主体也应发挥各自的作用。针对非市场因素,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并将政务公开法制化。既要做到行政信息公开也要做到行政公开。包括有关房地产的各相关法律行政制度的公开,政府采购公开,标准化管理制度公开。各级政府尤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各地块地价的公开,金融监管部门,如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利好消息的及时完整的公开,防止房地产商恶意提高房价,增加购买者的理性化交易行为。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运作预警系统,引导市场向理性方向发展为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向理性方向发展,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要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房地产方面的信息,研究房价的波动及其市场运作规律,从而对房地产市场趋势做出判断性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该市场报告应该是公开的、无偿的、在确定的渠道上发行的,并真实合理、及时准确的反映房地产业的运行状况。不但可以合理引导企业正确投资,避免房地产过热现象的产生,而且还可以为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尤其会检测房地产泡沫程度,能及时发出警报,以引起决策层关注,通过土地供应、税收和改善预售管理等手段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有效地避免我国房地产业市场“泡沫”的进一步扩大。
作者单位:英国拉夫堡大学
参考文献:[1]王西军,刘传哲.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实证分析.价格月刊,2006(10):16—18.
[2]李佩珈.房地产泡沫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综合测度.建筑经济,2008(11):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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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膨胀与结束
(一)房地产泡沫的定义
泡沫是指实际价格脱离理论价格。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即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使用价值不符,偏离了理论价格,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高,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二)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原因
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及市场化、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府管理水平、金融监管体系、投资人的风险意识、购房者的理性程度等密切相关。房地产泡沫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它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经济、金融环境背景的孕化。市场经济是产生交易投机的前提条件:经济货币化、经济增长,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出现为大规模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提供了资金支持;金融自由化、信息化带来的资本流动加速对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经济规制失衡则为泡沫的形成提供了制度支持。在市场中,投机是一种普遍行为,房地产投机与土地投机紧密相连,在中国1992、1993年的房地产热中的土地投机是房地产投机活动中的主要投机方式,适度的房地产投机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和活跃,但投资规模的过分膨胀是导致泡沫程度加深的最主要原因。当房地产市场投机超越一定的程度和数量界限,存在大量的非理性投机或严重的价格操纵行为时,并引起市场其他投机者的不断盲目跟进,同时房地产价格不断飞涨,市场风险不断累积,最终引起房地产泡沫的崩溃。
(三)房地产泡沫的分类
房地产泡沫从房地产业的构成角度可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价格泡沫。土地价格由于市场投机炒作等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有可能发展成泡沫经济。2005年调查报告指出,在2005年中国购置土地面积中未完成开发土地面积近1.7亿平方米,可土地价格却成倍增长,北京、深圳、大连、青岛等地表现尤为突出。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分的供给增长属于虚涨,也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将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中国某经济监测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个别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超过10%。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广东惠州就出现了房地产投资泡沫。从1992年到1993年,有上千家房地产公司向惠州蜂拥而来,广征地,大投入,全面开发,房地产交易猛增。199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0.28万平方米,交易宗数6997宗,房地产投资额43.9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了26%、250%和920%。然而这种违背了市场规律的过热现象终不长久,从1993年下半年起,一批房地产公司先后关门或倒闭,留下了许多半拉子工程,也就是“烂尾楼”,惠州市房地产业及其区域经济进入了低迷时期。一般来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四)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膨胀与结束
房地产在许多人的眼里是一种资产商品。在这种市场上,价格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且,这种预期有一种“自我实现”的性质。这就是说,房价越是上涨,就有越多的人由于价格上涨的预期而入市抢购。而抢购又会使价格进一步上涨和预期增强。因此,只要有足够的人入市购买,在源源不断的货币流入的支撑之下,很快就会出现“大牛市”。但是,气泡不可能一直膨胀下去。在过高的价位上,一旦房价止升回跌,很快就会加速下行,导致房市崩盘。
“八十年代看深圳,九十年代看惠州!”这句上世纪广东流行的口头禅,令海内客商搅起了惠州房地产狂潮,上千家房地产企业云集惠州,可最终泡沫胀破都“折戟溃逃”,使惠州成为上世纪90年代全国三大房地产热重灾区之一。在惠州房地产泡沫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在1992年初期,房地产市场的启动,为惠州的发展引来了大量的资金,这种投资机会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资金不断涌向惠州的房地产和建筑业。资金的不断引入一方面使得惠州的房地产价格以更大的速率上升,另一方面也极大的带动了建筑业、娱乐业等后向产业的发展。只是由于房地产开发规模远远的超出了惠州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需求。才使房地产泡沫急速的膨胀得失去了控制,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房地产泡沫的结束带给惠州的是近10年的经济低迷。
房地产泡沫的膨胀会引起整个国民经济的泡沫,泡沫虽是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但泡沫经济的结束方式往往是和经济的承受能力相关联的,同一规模的泡沫在不同的经济中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潜在影响。惠州市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使惠州持续了近十年的经济萧条,巨大的银行呆帐、坏账,经济增长停滞,大量的社会失业等。实际泡沫以破灭结束的表现方式也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如1997年7月以前,美国与东亚各国,虽然同样存在着泡沫经济,但其反应则完全不同。东南亚国家股市盘子很小,经济承受能力差,经济泡沫对他们的冲击相当大,可美国经济泡沫虽然膨胀的厉害,但美国经济规模大、基础好,游资的冲击虽曾使美国股市短期波动,但并未引起泡沫破灭,并能继续带动投资、消费和经济持续增长。
二、房地产泡沫的预警与防治
(一)房地产泡沫的预警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涨幅不大、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这些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但如果房地产泡沫过于膨胀的话,造成虚假的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及虚假的经济繁荣则是不利的。房地产泡沫预警的目的就在于要量化房地产市场泡沫的膨胀程度,首先要测度房地产是否出现了泡沫,然后根据实际经济的承受能力找出房地产泡沫的临界点,一旦泡沫接近或者超过这个临界点,就发出泡沫预警信号。
我们建议选用几个指标来测度房地产泡沫,分别是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房屋空置率、房地产单位价格增长率、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等五个指标。
将这五个测度指标的实际值与临界值比较,如果实际值超越了临界值,就认为是发出了预警信号。若发出预警信号的指标越多,房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对超过临界值的预警指标加权求和,测算出房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据此便可对房地产泡沫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预测和监控。房价收入比的国际惯例是在4~6倍之间的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的,不存在泡沫,超过这个比例,则认为存在泡沫。而我国房价收入比从1994年以来一直是高于8倍,2002年甚至达到10.9倍。我国房价收入比远远高于国际认可的标准,.房价收入比的比值的高低跟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关的。即便是同一国家,发达地区的房价收入比与欠发达地区的房价收入比也不同。根据各地房价、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的比较来衡量房价收入比是比较合理的。根据资料显示,我国房价收入比在7~8倍是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的临界值为2.5%;商品房空置率指标国际上通用的指标是10%的临界值;房地产单位价格增长率的临界值是2.5%;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的临界值是2.5%。以广东惠州为例,套用这五个测度指标来考察惠州的房地产泡沫情况,我们发现:房价收入比大约是9.3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约为2.2%;商品房空置率约为9.6%;房地产单位价格增长率大约是2.9%;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大约是1.9%,由这些数据表明,惠州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平衡、空置率合理、价格基本是稳中有升,惠州楼市属于有适度的、可促进经济繁荣的房地产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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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城市化进程催生了房地产市场,而房地产业则因其显著的关联效应而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与支柱产业,因此研究房地产的长期发展规律及其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房地产业在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于一国产业结构的良序互动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对于房地产发展的规律及其对其他经济部门和总量经济影响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重点。择其相关研究文献简要综述如下。国内研究方面。葛扬和眭小燕(2009)综述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破灭机制,及其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张若雪(2010)在国际比较视角下研究了日本和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并对中国房地产的供求关系进行了分析。柳德荣(2010)则将住房购买视为长期投资,“通过现金流净现值、溢价率、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考察地区住房市场,指出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住房价格不合理,不同程度存在泡沫”。王春雷和黄素心(2011)则就北京房价的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汇改推动了北京房价泡沫的形成。程瑶(2012)在国际比较的视角下研究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税收的依赖问题。王学龙和杨文(2012)在国际比较视角下实证分析了中国的土地财政与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关系,并构建了土地供应限制下的房地产市场均衡模型。程侃和杨斌(2013)在国际比较视角下,通过设计一个新型房价收入比指标,对持久所得、隐性收入与中国房价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却认为中国房价仍是合理的,中国人民的房价负担能力被低估。国外研究方面。CatteP等(2004)就房地产价格与经济周期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房地产上涨期间,通过金融系统带来的财富效应能够刺激消费,引致经济景气。Hott和Monnin(2008)构建租金模型和供求模型,估计了美国、英国和荷兰等国的住房基础价格。IaeovielloM和MinettiR(2008)指出:“在经济向好时,房价上涨的财富效应增加了负债人的借贷能力和净资产,也使得抵押品价值上升,这加速经济周期走强。而房地产和经济景气相互增强最终受制于通胀上行和货币紧缩,使得负债人的资产缩水和债务状况恶化,经济也开始回落。”
E.Leamer(2008)则研究了房地产与多个经济周期的关系,认为:“二战以来美国历次经济衰退的主因是房地产泡沫,地产衰退直接影响住房投资和居民消费。即便房价并无显著下行,但房地产销售的迟缓也足以导致房地产业、建筑业的收缩和财富效应的消退,经济下行乃至衰退也往往难以避免”(转引钟伟和魏伟,2014)。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已于国际比较视角下从诸多方面分析了房地产发展与各类经济因素变化之间的关系,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分析与定量实证,较为全面地涉及了决定房地产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并于一定程度探讨了房地产波动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这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文献铺垫。然而,深入观察不难发现,当前研究对于房地产的长期发展规律缺乏同时超越地域与短期时限的一般性深入探究与总结,同样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亦局限于局部地域或相对短期的时间序列。这就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问题导向和切入点,即在经济脱实向虚的现实背景下,主要针对房地产业发展的一般特征和长期规律,通过回顾与比较各代表性国家的房地产长期发展实况与共性特征,以期得出关于房地产长期发展机理的规律性总结,从而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风险防范提供有益参考。发达国家的房地产进程开始较早,发展较为充分,经历过明显的房地产周期现象,例如美国和日本的房地产市场;而新兴市场国家的房地产进程则开启较晚,发展阶段较低,发展过程未及充分展开,周期现象不太明显,例如韩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文从发达国家选取美国和日本,从新兴市场国家选取韩国,作为研究房地产长期发展规律的样本国家,通过查阅样本国家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绘图处理。以下主要围绕样本国家的房地产发展指数与GDP增长、置业人群数量之间的关系展开具体分析与归纳。
二、房地产发展与GDP增长的关系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其发展和关联效应必然带动GDP增长;GDP增长则不仅表征国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而且表征一国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因此又必然扩大房地产需求,反向带动房地产业发展。因此,两者关联运动的常态几乎呈同步运动,即同时增长或同时下降,且增速或减速大体相当。图1是日本房价指数与GDP增长的运动关联图。如图1所示,1985年“广场协议”之前,日本的房价指数运动与GDP增长运动总体上步调一致,同为缓速增长;然而1985年~1991年,房价增速骤然提高,两者由同步运动转为异步运动,房价指数增速明显快于GDP增速,从而造成房地产泡沫的滋生和扩大;1991年~1995年,两者依然为异步运动,房价指数转而迅速下降,前一阶段积聚的房地产泡沫破灭;1995年之后,两者基本恢复同步运动,不过作为泡沫经济的严重结果,此时的宏观经济陷入长期萧条,GDP增长乏力。美国的房地产周期现象最为明显,房地产泡沫频发,如图2所示,仅1970年~2010年,就已出现过三次房地产周期和泡沫现象,它们分别是:1975年~1978年,第一次房地产泡沫;1983年~1886年,第二次房地产泡沫;2003年~2007年,第三次房地产泡沫。纵观这三次房地产周期和泡沫现象,尽管泡沫的破灭诱因不尽相同,但其产生的诱发因素却都直接源于房价指数增速明显快于GDP增速的异步运动。由于房价指数增速明显快于GDP增速,从而造成房地产泡沫的滋生、扩大和破灭,进而诱发房地产周期性波动。
而在房价指数增速与GDP增速几乎同步运动的阶段,或者GDP增速明显快于房价指数增速的时期,例如1990年~2000年期间,则没有出现明显的房地产泡沫和周期性波动现象。图3是韩国房价指数与GDP增长的关联图。从其房地产发展的历史看,如图3所示,由于汉城奥运会效应,自1986年起,韩国的房价指数运动与GDP增长运动开始呈现异步运动特征,房价指数增速明显快于GDP增速,从而造成房地产泡沫;1990年,此轮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并于1993年结束;1993年~1996年,韩国的房价指数运动与GDP增长运动依然表现为异步运动,但是与房地产泡沫期不同的是,此时的异步运动表现为GDP增速明显快于房价指数增速。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的房价指数和GDP增长同时受到剧烈影响,迅速下降,但自此至目前为止,除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外部冲击之外,两者基本恢复同步运动的常态。综上,纵观样本国家的房地产发展与GDP增长之关系,根据其房价指数或土地价格指数与GDP增长联动的共同特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房价指数或土地价格指数与GDP的同步运动是两者关联运动的常态,这是对于房地产发展和GDP增长互相促进的产业结构效应的一般反映,尽管在发达国家有时也会出现GDP增速明显快于房价指数或土地价格指数增速的异步运动情况;若是发生房价指数或土地价格指数增速明显快于GDP增速的异步运动现象,便会诱发明显的房地产泡沫和周期性波动现象。
三、房地产发展与置业人群数量的关系
美国、日本、中国等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20岁~50岁的人群是住房消费主力人群和购房适龄人群,尽管三个国家的发展阶段、模式和文化等都存在明显差异,但这基本符合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因此,我们用20岁~50岁的人群数量代表置业人群的数量。下面重点检验样本国家20岁~50岁置业人群数量跟房价指数的关系,以视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如图4所示,日本的置业人群数量曲线呈现显著的阶段性,其拐点出现在1973年左右,1973年之前为快速增长期,之后为平缓增长期和绝对下降期。1973年之前,日本置业人群数量以基本稳定的速度快速增长,而房价指数也以基本稳定的速度快速增长,且没有发生房产泡沫现象,两者之间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性。1973年之后,日本置业人群数量首先转入平缓增长(1973年~1995年),继而平缓下降(1995年以后);房价指数也随之转入平缓增长期(1973年~1985年),且没有发生房产泡沫现象,此间两者同样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性;1985年~1995年,日本置业人群数量平缓增长,而房价指数却大起大落,两者不存在正相关性,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泡沫过程;1995年之后,日本置业人群数量平缓下降,房价指数亦平缓波动,两者又恢复正相关性。
观察图5,美国的置业人群数量曲线也呈现出阶段性,其拐点出现在1998年左右。拐点之前,置业人群数量为快速增长期,房价指数也随之快速增长,且没有出现显著的房地产泡沫现象,两者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1998年拐点之后,置业人群数量进入平缓增长期,而房价指数运动先是经历了大起大落的房地产泡沫期(2003年~2009年),继而恢复拐点之前的常态化快速增长,总之,两者之间不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关于拐点之后两者正相关性的打破,房地产泡沫期归因于市场投机因素,2009年之后(房价指数的常态化快速增长)则归因于美国的“再工业化战略”实施所带来的经济复苏。韩国置业人群曲线的拐点出现在1995年左右,如图6所示。拐点之前,置业人群数量为快速增长期,房价指数随之快速增长,除了1986年~1993年的房地产泡沫过程之外,两者基本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1995年拐点之后,置业人群数量进入平缓增长和回落期,而房价指数运动却呈现出拐点之前的常态化快速增长态势,两者不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这种背离运动主要源于这一时期韩国电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崛起而带来的经济快速发展。综上,纵观样本国家房地产发展与置业人群数量的关系,根据其房价指数与20岁~50岁人群数量关联运动的共同特征,得出以下结论:房价指数曲线与置业人群数量曲线的明显正相关是两者关联运动的常态;若发生房价指数运动背离两者正相关性的大起大落现象,便会触发房地产泡沫和周期现象;但是同时存在着在置业人群数量平缓增长或下降阶段上,GDP的快速增长破坏两者联动正相关性的可能,即GDP的快速增长引致房价的快速增长。
四、结论
纵观样本国家的房地产发展历史,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房地产的发展在根本层面上受到GDP和置业人群数量的综合作用,这些经济因素相互联系,共同决定着房价指数的变化。根据样本国家房地产发展的共同特征,概而言之:当城市化率越过拐点而转入平缓增长阶段后,房价指数运动主要取决于GDP和置业人群数量的变化,两者任一的快速增长都会引致房价指数的快速增长;若发生房价指数单方面大起大落的异步运动情况,便会触发房地产泡沫过程,给经济增长造成严重的负反馈,破坏经济的正常发展进程。从长期看,房地产发展在根本上亦主要取决于GDP和置业人群数量两因素的共同作用,两者任一的快速增长都将引致房价指数的常态性快速增长;若两者同为平缓增长或下降,房价指数则随之同步运动。此为基于国际经验总结的房地产长期发展规律,在当前中国经济脱实向虚的现实背景下,对于调控房地产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向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葛扬,眭小燕.房地产泡沫化机理及其影响研究评述[J].经济学动态,2009,(11):125-130.
[2]张若雪.房地产泡沫国际比较及中国房地产业发展[J].财经科学,2010,(273):91-99.
[3]柳德荣.京沪深住房市场泡沫比较研究:基于长期投资的视角[J].管理世界,2010,(9):169-170.
[4]王春雷,黄素心.北京房价泡沫变动趋向及影响因素[J].商业研究,2011,(10):191-195.
[5]程瑶.地方政府房地产税收依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财政研究,2012,(11):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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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1998年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非常繁荣,房价一路攀升。在2003左右,针对飞涨的房价,国内“房地产泡沫”的呼声日高,“中国房地产泡沫是否存在”成为一时焦点。最后,多数人认为,中国存在房地产泡沫,政府应采取调控措施,避免房价过于虚高,走上日本经济衰退的老路。而2004年之后,尽管政府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控制房价,中国的房价依然飞速上涨。这更加引起大家对房地产泡沫的关注。2008年下半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的房价也有所回落,但金融危机的影响仅持续到2009年7月左右,09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商品房价格又急速上涨到普通百姓无法承受的程度。
2011年7月,在国家严厉的调控措施下,全国房价终于停止了快速增长,公众对房价上涨的预期终于结束了。但这一轮调控会不会引起房地产泡沫的破裂?房价回调到什么程度是合理的?这些问题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有必要回顾国内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成果。
2 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泡沫(bubble)”这个词条作了如下解释:泡沫可以不太严格地定义为: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他们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常常是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导致金融危机。泡沫通常出现在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国内外关于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研究非常多。
国外学者对房地产泡沫问题的研究从总体上来看主要分为两大方向:一个是以对历史上发生的房地产泡沫事件以及泡沫现象进行定性分析,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另一个方向是更多地借助比较现代的数学工具,通过数理模型来研究房地产泡沫问题,既有对泡沫形成微观机制的研究,也有对泡沫衡量与测度方法的研究。
在房地产泡沫成因分析方面,K. Nakamura etal.(2007)和T. Nakajima(2008)认为市场基本面变化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长期因素;M.J.Roche etal.(2000)和K. Oshiro(2003)认为市场基本面的急剧变化明显推动房地产价格短期迅速上涨;R. J. Herring etal.(1999)和K. G. Nishimura etal.(1999)分别分析了信贷政策、财税政策和房地产泡沫的关系;K.G.Nishimura etal.(1999)和M.Baddeley etal.(2008)研究表明,市场预期是房地产泡沫产生、膨胀、破灭的重要原因。
对“泡沫”的量化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左右对所谓“理性泡沫”的研究,它将“理性泡沫”定义为满足理性预期方程的鞅过程bt,bt=Pt-P*表示商品的市场价格超过其基本价值的部分。早期的理性泡沫研究对象主要是证券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不多。直到90年代后,对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才丰富起来。Wong(1998)以泰国地产泡沫为背景发展了一个动态模型,展示了在经济过热、国际资本大量流入的情况下,地产商对市场过度乐观的预期以及人们预期间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羊群效应”在地产泡沫产生和膨胀过程中的作用机制。Krugman(1999)认为,在地产市场中“所有泡沫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由银行融资的,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的储蓄和贷款协会”。Allen等人(1998)发展了一些模型,说明银行等金融中介的问题如何导致资产泡沫的存在。
3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房地产泡沫的研究也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对房地产泡沫产生原因和机理的研究;二是房地产泡沫程度的定量研究。这两方面的研究都是集中在全国范围的分析,针对某个城市或地区的具体分析较少。
已有文献对中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及机理进行了详细分析。赵文(2003)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叉化,是当时形成房地产泡沫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刘金娥(2010)实证得出,内在理性泡沫和投机泡沫都会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造成影响,但投机泡沫的影响是主要的。鞠方等(2008)循着货币虚拟化轨迹对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的成因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即房地产市场货币积聚假说。
关于中国房地产泡沫度的定量研究主要有:周京奎等(2004)在投机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房地产投机泡沫检验模型,并对我国的房地产业泡沫性进行了实证研究,计算出了我国房地产业的投机度。王雪峰(2005)利用 Ramsey Model,采取资本边际收益率法对 2000~2004 年我国房地产的泡沫度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由于模型假设与现实脱节,因此在现实中的利用价值不高。蒲勇健等(2006)建立了检验房地产价格泡沫的计量经济学模型,利用1999年2月到2005年5月的月度数据对全国、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实证检验和比较分析,得出了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价格泡沫,部分地区泡沫化严重并已产生明显的泡沫破裂趋势等结论。曾五一等(2011)利用CIPS面板单位根检验和Pedroni面板协整检验,实证检验出,我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和租赁价格指数序列的单整阶数不相等,并且二者不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样本期间内我国房地产价格存在泡沫。
4 结语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走向始终是大家关注的重要问题。结合现有文献得出的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原因及机理,分析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可进一步研究当今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是否会因为此次宏观调控而破裂。而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该在何时放松,也可根据房地产泡沫度的定量研究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Nakamura,K.“Land prices and fundamentals”,Bank of Japan Working Paper Series No.07-E-8,2007,(8).
[2]Baddeley,M. et al.“Structural shifts in UK unemployment 1979-2005” [J].Bulletin of Economic Research,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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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泡沫是指由房地产投机、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等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持续上涨的现象。
二、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泡沫的探析
1.济南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
从1998年国内开始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开始,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2004年以来的快速增长,2008年下半年以后的低迷,直到2009年在国家大力刺激下的复苏,再到如今的国内一、二线城市房价的居高不下,而济南的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如何,笔者对此进行了具体分析。
选用当年济南市房屋销售面积作为当年房地产市场需求量,以当年房屋销售价格作为本期价格;采用当年竣工房屋面积作为当年房地产市场供给量,以上一年房屋销售价格作为本期价格,建立蛛网模型。运用Stata10.0普通最小二乘法对济南市1998年~2009年的统计数据进行了线性回归。得到回归方程如下:
Q = -56.0272 + 0.1018 PtR2=0.9331
Q = 94.0453 +0.0612 Pt-1 R2=0.4955
假设存在均衡价格,求得Pe=3660.29。根据回归模型,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均为正斜率,又因为在2006年以后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均衡价格Pe,所以随着房价的逐年增长,商品房的供给量越来越大地小于住宅需求,供不应求的市场矛盾更加严重。这会使得房地产开发商的寡头垄断格局得到加强。如果任其这种市场失灵的状态发展下去,房地产市场将逐渐成为以房产投机主导的资产市场,甚至会产生泡沫。
2.济南市场的泡沫与非泡沫――以投机理论模型为基础的实证分析
本文借鉴Levin and Wright(1997),采用如下的模型:
pt=α0+α1 yt+α2 it +α3[gt /(1+ it)]+ut
pt代表房地产价格,yt代表居民可支配收入,it代表贷款利率,gt /(1+ it)代表房地产价格实际增长率,ut为随机误差项。
根据周京奎、曹振良(2004)的研究,令θ= -α3/α2,则θ可以用来表示房地产业投机度,如果θ值过高,房地产市场很可能存在泡沫。根据国际经验,认为θ>40%时,认定该市场投机行为显著,投机泡沫产生。
参数的检验和结论:根据济南统计信息网2009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09年统计年鉴,本文选取了1998~2009年房屋销售价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历年抵押贷款利率数据,运用Stata10.0估计方程,结果如下:
pt=313.5509+0.1997yt -4070.094it +1506.663[gt /(1+ it)]+et
R2=0.9805 DW=1.677
其中,α2= -4070.094α3=1506.663因此根据公式计算出:
θ=-α3/α2=0.3702
以上分析表明,济南市的房地产投机度已经接近40%的警戒水平,说明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已经引发了进一步的投机需求,尽管投机性的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内需、活跃市场,但是过度投机则会产生房地产市场泡沫。
3. 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泡沫的指标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验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笔者选取了国际上比较公认的2个测量指标: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做进一步的测度分析。
(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一套居民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家庭平均年收入的比值,该比值越高产生泡沫的可能性越大,国际上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的范围内比较合理。
济南市近几年的房价收入比已经临近产生泡沫的警戒水平,说明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有发生泡沫的风险。
(2)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房地产投资应当在一定范围之内,否则就会引发泡沫。笔者对济南市1995年到2009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做了测算,从中可以看到,这个指标有逐年攀升的趋势,尤其是2009年已经达到20.09%,超过了20%的泡沫警戒点,而且从06年开始,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了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长速度,可以判定,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过热倾向。
三、综合评价及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价格分析、模型分析与指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当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随着房价的上涨不断加剧时,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就得到加强;与此同时,房价的预期看涨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现象进一步加剧,基于投机理论的模型验证了济南市的房价持续上涨的原因还与投机因素有关,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发现:在2005年到2009 年,大部分特征指标没有显示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价格的基础持续飞涨,可以说总体上并没有出现房地产泡沫,但局部年份已经显示了房地产泡沫才具有的特征,可以认为是房地产过热现象。但是伴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过热,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调节不可能使房价回归理性,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方案才能改变目前这种市场失灵的状态。笔者认为调控房地产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将出让土地收入主要用于改善民生的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中。同时严惩开发商无正当理由闲置土地、囤房的行为。
2.积极引导居民的消费观念。改变消费者“居者有其屋”的观念,鼓励低收入者租房代替买房;在新增商品房,存量商品房之间做合理选择,提倡从小户型逐渐扩大住房面积。
3.紧缩央行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支持,尤其要注意风险偏好型、信誉不佳的房地产商和投资者为获得了较多的银行贷款而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对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累进交易税制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投机者的打击力度等。使济南市房地产业避免泡沫化而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红. 房地产经济学[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 周京奎,曹振良. 中国房地产泡沫与非泡沫――以投机理论为基础的实证分析[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5)
[3] 何赛姣. 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分析与测度[D]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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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泡沫及现有认识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得以飞速发展,这对拉动内需、带动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等现象。甚至有些地区炒房团大量诞生,海外热钱纷纷涌入,开发商和部分地方政府大肆炒作,市场的投机气氛浓厚,房地产泡沫问题成为了全社会最为关注、最具争议的焦点问题。
(一)房地产泡沫简介
三木谷良一认为,所谓泡沫经济就是资产价格(具体指股票与不动产价格) 严重偏离实体经济暴涨、然后暴跌这一过程。铃木淑夫则认为,经济学所说的泡沫,是指土地、股票等资产的价格持续出现无法以基础条件解释的猛烈的上涨或下跌。所谓基于基础条件的资产价格,是由资产所能产生的预期收益以及资产价格预期增长率这样的收益因素和资产的利息率,资产的风险程度这样一些所谓的成本因素之比构成的。他把资产价格的这种上涨过程称为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把下跌过程称为泡沫经济的破裂。
所以,房地产泡沫可以看作是市场投机等因素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真实价值持续急剧上涨的现象。从市场交换的角度看,房地产泡沫是一种价格运动现象,是在不切实际的高盈利预期和投资狂热驱动下,房地产这种具有虚拟资本特征的资产过度膨胀,引起现行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从而出现的一种自我虚假繁荣或虚拟经济超常发展的经济现象。
(二)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现有研究
国外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文献众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房地产价格形成的角度进行分析,建立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基础价格的计算模型,将房地产实际价格与其基础价格进行对比来测量泡沫的程度;另一类是从房地产的信用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各种指标来测量房地产泡沫的程度。
黄正新(2002)认为,目前学术界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和市场修正法两种测度方法,并指出实物资本(产)基础价值的确定不是根据现实资本的投资收益,而是由该资产或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流通费用再加上社会平均利润计算的。之后,张士霄、张艮东(2007)等人通过测算基值价格的方式,对房地产泡沫问题作了实证分析。
李维哲、曲波(2002)设计了关于地产泡沫的预警指标,分为生产类指标、交易状况类指标、消费状况类指标和金融类指标四大类。这些指标虽然以测度房地产泡沫为名,实质上仍然是房地产景气的测度指标,并且指标过多,为实际应用带来困难。洪开荣(2001)提出了泡沫计量“市场修正法”,以空置率为基础计算房地产泡沫,这一指标同样没有分清景气与泡沫的区别。刘翌楠(2006),毛栋梁、陈多长、柴肖容(2006)等人运用指标法对全国或单一省市的房地产泡沫问题作了分析。
另外,洪涛、西宝、高波(2007)利用中国35个大中城市2000―2005年间的面板数据对房地产价格中的泡沫成分进行了测度,发现不同城市间房地产泡沫的演化过程相互影响、消费者的适应性预期是其中重要的传导机制之一。闫之博(2007)选取1987―2005年我国GDP、FDI和房地产销售年平均价格的时序数据做研究,认为1987年至2005年我国房地产价格运行比较平稳, 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强是国内经济形势良好的表现, 其中GDP影响作用较大。
二、基于常用统计指标的实证分析
(一)房地产泡沫常用统计指标介绍
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指标(下文用R1表示)用来判断房地产业对银行业的依赖程度。这个指标一方面可以反映房地产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是否过大,横向地反映房地产信贷的规模是否合适;另一方面可以反映银行贷款向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该指标越大,越容易产生房地产泡沫和金融危机,尤其是当房地产开发贷款所占比重过高时,泡沫的生成与破灭对银行的杀伤力更大。因此,通过对该指标变动情况的分析可以预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非正常变化。该指标同房地产贷款额占金融机构(或为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这一指标具有相似作用。
房价收入比(下文用R2表示)是平均房价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意味着房地产市场蕴涵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或房地产泡沫越严重。由于房价最终要靠居民的支付能力来支撑,所以房价收入比能够直接反映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的严重程度。该指标是最能准确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指标之一,其数据可得性非常高,而且相对而言计算简单,也最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
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这个指标(下文用R3表示)能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扩张程度,是测量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指标。它可以用来监测房地产经济泡沫化趋势,指标值越大,泡沫的程度就越高。由于房价增长率和GDP增长率数据都较易得到,所以该指标在数据的可得性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
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这一指标(下文用R4表示)被认为是衡量房地产泡沫最为直接的指标。在房地产泡沫高涨的时候,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也会持续高涨,普遍认为它将明显高于固定资产的整体投资增长率,而且它会明显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高涨。一般而言,在使用该指标时,应当连续观察多年数据。
(二)数据选取
与商品化改革之前的我国住房市场相比,当前的土地获得制度、房地产市场的融资机制、销售机制、市场规模都有了很大的差别。因此,为使分析真实可信,本文将选取1998年之后,权威机构公布的我国重要经济数据作为分析依据。
具体到分析步骤,本文将按照R1、R2、R3、R4的顺序分别进行检验,以便从多个角度考量房地产泡沫的真实状况。
(三)实证分析
1. 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分析。表1是1998-2007年R1指标。据国际标准,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指标在1-3左右为宜,过高表示银行资金投向房地产市场的速度过快,泡沫的成分比较大。由表1看出,中国的这个指标波动很大,但每一次的涨落都与国家政策的短期效应有关。如1998年、1999年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2001年国家金融机构贷款骤减,房地产贷款同比上升;2004年由于有强劲措施的出台,房地产贷款比例又逐步开始上升;2007年下半年银根收紧等。就10年来的数据看,我国R1的临界值可以定为2。
2. 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另一种为“居住单元的中等自由市场价格与中等家庭年收入之比值”。由于第二种算法所需数据在我国不可获取,故本文采用第一种算法。计算公式为。其中, 是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价格,等于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与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之积,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等于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与城镇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之积; 是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等于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与城镇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之积。
经化简后, 上式又可写成如下形式: 。其中:是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是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
由上式可知, 房价收入比不仅受到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影响, 而且受到商品住宅结构及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应用上述公式,1998-2007年中国R2指标如表2所示。
由表2可见,我国目前R2较高, 但这一现象要和我国的现实情况相联系。我国商品房建设是在近期才发展起来的, 由于住房政策的改革、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以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左右所出现的消费转型等因素的影响, 巨大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形成供不应求的状况。因此, 如果仅仅因为这一指标高于国际标准, 就得出我国现阶段存在房地产泡沫的结论, 显然不符合我国国情。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R2应该为3-6倍,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6倍, 但并没有关于R2的临界值标准。Bertnand Renaud(1989)指出,“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这一比值在4―6之间”,但也有例外。之后,他进一步研究发现,一些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R2远高于6倍。二十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人居中心的研究表明,R2在财产权益受到限制、公有住房与公有土地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别高。因此,我们可以将其临界值定为7。
3. 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该指标的计算公式为:。其中,是房地产价格增长率, 是GDP 增长率。根据以上公式, 中国1998―2007年各相关数据及 R3如表3所示。
关于 R3的临界值,国际上并无严格标准。一般认为,当房价上涨幅度是GDP增幅的2倍以上时,房价有较大泡沫。1987―1990年,日本发生严重房地产泡沫时,其R3为3.3。1986―1996年,香港房地产泡沫膨胀期,该指标为2.4;1997年8月,香港出现严重房地产泡沫时,该值为3.6―5.0。中国在1992―1993 年间产生房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值在2左右。参考国际国内房地产泡沫产生时的指标值,该指标的临界值定为2还是比较合适的。从表3可看出,近年中国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增长基本上是以GDP增长为支撑的。因此, 就R3而言, 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没有出现泡沫。
4. 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在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大约为20%―25%。下页表4给出了1998―2007年间我国R4的测算数据。
从总量来看, 除1998年、2005―2007三年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外, 1999―2004 年间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皆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2005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突然下降是政策引导所致, 即国家利用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地产的增速。1998―2004 的7年间,R4一直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由1998年的12.72%增至2007 年的20.76%, 但并未超过25%的警戒线。
三、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构建及测算
上文从不同角度,以R1、R2、R3和R4四个不同指标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进行了分析检验。考虑到各指标所含的信息量相对有限,为了更全面地反映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状况,下文构建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 的构建思路如下所述。
首先,将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用各项指标的实际值与其临界值相比, 得到各同度量指标的抽象值。
其次,合成房地产泡沫测度系数。计算公式为,其中 表示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 同上文;是 的临界值; 表示各单项指标权重, ; 表示指数合成中所涉及的指标数。
由于无法准确界定R1、R2、R3和R4四项指标孰优孰劣,所以,对于各项指标的权重, 本文暂且根据平均权重进行处理, 即权重都设为25%。当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小于1 时, 表明房地产市场中不存在泡沫成分;当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大于1 时, 表明房地产市场中开始出现泡沫;数值越大, 房地产泡沫的程度越严重。应用指数合成法计算泡沫综合指数, 其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1998―2007年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是:除1999年CR低于0.5,其余年份泡沫综合指数一直大于0.6,2000年CR接近于1,2006年CR接近于0.9。就全国范围而言,房地产市场虽无泡沫,但泡沫化倾向严重。这提供了一个非常强烈的市场信号, 应该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四、结论与建议
从本文实证结果看,就全国范围而言,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比较健康,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国存在普遍性的房地产泡沫,但有整体向泡沫一方倾斜的迹象。各项相关指标均运行在较高位,因而存在着较高的潜在的房地产泡沫风险因素,但尚未形成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更未达到房地产泡沫破裂的程度。
本文分析是就全国范围的一般水平测定,实证结果并不能代表某一省(市)或城市状况,所以今后可以就单一或多个省份与城市为研究对象作进一步分析。另外,房地产泡沫综合指数构建的合理性、 指标临界值及简单的平均权重是否合适仍有探讨空间。
鉴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向泡沫化倾斜的迹象,我们应采取措施防范房地产泡沫。可以通过增加供给和抑制需求的方式降低房价,用信贷和税收政策调节资金流向,以便缓和泡沫化趋势。同时,鉴于国际市场上还存在人民币继续升值的预期,部分游资仍有可能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谋求套利,所以要慎防“热钱”流入。
参考文献:
[1]Quigley,J.:《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三木谷良一:《日本泡沫经济的产生、崩溃与金融改革》,《金融研究》1998年第3期。
[3]野口悠纪雄:《泡沫经济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
[4]黄正新:《关于泡沫经济及其测度的几个理论问题》,《金融研究》2002年第6期。
[5]李维哲、曲波:《地产泡沫预警指标体系与方法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篇13
一、国外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多次遭受泡沫经济破灭的影响,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些经济危机的发生多是由房地产泡沫破灭引起,由于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存在密切联系,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逐渐成为学术探讨的热点。
(一)国外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理论研究
关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问题大都是从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出发的。Panl Hilbers(2001)指出房地产的特点包括:供给缺乏弹性;交易不频繁且成本较高;房屋可以当作贷款抵押品。正是这些特殊属性,使得银行信贷更易集中于房地产市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的关系呈现出日趋紧密的事态。Minsky(1982)从金融自由化角度阐述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提出“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在经济繁荣时期,资产价格上涨会使得银行过于乐观而放松贷款条件。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的同时,银行信贷规模随之扩张。但是,当房地产泡沫破裂,房地产价格就会迅速下降,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资产,给银行等金融行业带来危机。
(二)国外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实证研究
在实证分析方面,国外大部分学者是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关系入手对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进行分析。Goodhart(2008)为了研究货币、银行房地产信贷和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关系,通过VAR模型,利用17个工业国家的1970-2006年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房地产价格和银行房地产信贷之间存在明显的双向联系,进而认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
二、国内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研究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房地产泡沫的研究起步较晚。1998年住房改革以后,国内学者对房地产方面的研究逐渐增多,并且对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研究取得了丰盛成果。
(一)国内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理论研究
房地产业与银行业存在紧密的联系: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个人买房等可在银行取得贷款。陈梦璇(2010)认为,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来源单一,银行贷款在整个融资中占有很大比例,因而银行贷款与房地产泡沫存在紧密联系。
多数学者从房地产泡沫形成原因的角度探讨了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的关系。葛杨等(2008)分析了我国信贷环境对房地产泡沫关系,指出我国宽松的信贷环境对房地产价格泡沫化的推动表现尤为突出。曹景林等(2011)指出我国目前确实存在房地产泡沫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土地价格上涨引起的成本推动的房地产泡沫、居民购房贷款增加引起的需求拉动的房地产泡沫和投机心理导致的房地产泡沫。
(二)国内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实证研究
国内关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问题的研究大多引用国外的研究方法来探讨。
一部分学者认为房价高必然导致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因而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关系层面间接推断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魏文轩(2013)利用1997-2011年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相关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实证分析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波动间存在着较显著的正相关性,并给出抑制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的建议。
另有学者直接对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李成等(2009)发展了Allen-Gale 模型,并将其应用于对美国次贷危机生产机理的理论分析,实证检验得出银行房地产信贷非理性扩张激励投资者投资风险资产,并引发房地产泡沫,一旦经济放缓或是外部因素的冲击使得泡沫破裂,就会通过连锁反应引发大范围的金融危机。
总结
纵观以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从总体来看,国外学者对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早。近年来,我国学者通过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逐步从理论研究及实践应用上进行了探索。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现有的实证研究大多是从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关系间接分析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关系,然而房地产价格并不能代表房地产泡沫,房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引发房地产泡沫;二是很多学者在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实证分析时,往往采用国家层面数据作为样本,但国家平均房价往往会被小城市房价拉低,从而掩盖了大中城市房价中可能存在的泡沫。
参考文献:
[1]Minsky H P,Minsky H P.Can“it” happen again?:essays on instability and finance[M].Armonk,NY:ME Sharpe,1984.
[2]Goodhart Hofmann.Asset Prices and the Conduct of Monetary Policy.University of warwick,2001,(03):141-150.
[3]Goodhart C,Hofmann B.House prices,money,credit,and the macroeconomy[J].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08,24(1):180-205.
[4]陈梦璇.我国房地产泡沫与银行信贷扩张关联分析[J].中国商界2010(3):201.
[5]葛扬,陈孝强.经济转型条件下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泡沫化互动机理分析[J].金融与保险,2008(03):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