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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点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当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它要求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资的投入量和废物的排放量,通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和过程后各层次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实现系统物质再生循环,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业循环经济不仅要追求农业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统一,最终追求的是融入社会层面上的“大尺度循环”,即在整个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工业、农业、生态之间共同发展和交叉利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这样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资源与核心的产业,成为生态产业链中的主导链,并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与之连接,组成生态产业网络系统。
2.多样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农业循环经济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及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同时,农业循环经济还拉长了生产链,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
(一)土地资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就不可能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相对短缺又处在高速工业化的我国来说,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与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时间,耕地净减少1.21亿亩;仅2005年一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联合国规定的“0.053公顷/人”的危险点,而农业大省山东省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0.081公顷/人。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场价值显现,许多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块的荒废。这些不仅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短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冲击。
(二)水资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农业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农业水资源质量持续下降,农业用水缺口逐年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严重,进一步成为可供利用水资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3)报告,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国各流域水资源状况南北方差异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积占全国的59.6%,而水资源量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国39.4%的黄淮海地区水资源量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仅占全国的34.7%,而水资源占了80.9%。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0%,但北方多数区域已经超过50%,远远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正常年份全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因缺水减产粮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三)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系统退化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据测算,化学杀虫剂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仅为10%-15%,其余大部分则逐渐散失在空气、土壤和水当中,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成为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农业的粗放型经营,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观的破坏、湿地面积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使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重。
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表明,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的资源环境将会承受巨大压力,这种“资源环境的稀缺性”一方面会引发资源价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加大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促使人们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源使用总量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情况下,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和生态需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经济杠杆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学认为,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只关心本身的利润最大化,而很少关心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产生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负外部效应,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将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比如征收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制度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建立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为此,我们要建立起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收购、销售、运输、技术等服务组织,并制定出相适应的法规和政策,为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四)加强技术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点,重点组织开发资源节约和取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加强研制和生产对环境温和的新型肥料,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规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行为有利可图,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机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当地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强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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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是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生物质包含了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派生物、排泄物和遗体以及其中的生物质能。生物质中的每一种都是农业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是相互作用、互为循环经济条件的不同物质组合形成农业循环的系统。当前,农业循环经济大体包括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农业产业内部循环系统;二是农业—工业循环系统;三是种植—养殖—工业—营销系统;四是农业—工业—旅游业系统。当然,随着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循环系统。那么,为什么说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演变,现代工业的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大量运用农业机械,施用化肥、农药,使用石油燃料、塑料薄膜,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过多施用化肥、农药,使用塑料薄膜,造成土壤质量下降;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增多使食品安全性受到影响;农机具、石油燃料的广泛应用增加了对大气的污染;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造成了畜禽粪便无法全部用作农家肥,排入河中又造成了新的污染,等等。上述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其次,农业的自身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农业与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相连、水融、密不可分,使农业经济系统更易于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农业与人类自身消费最贴近,人类处于食物链网的最顶端,是自然的一部分,参与整个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换,这为循环经济要求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农业的产业构成特点更易于发展循环经济。农业产业系统是种植业系统、林业系统、渔业系统、牧业系统及其延伸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系统、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系统、农产品消费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协同作用的耦合体。农业产业部门间的“天然联系”、农业产业结构的整体性特征,正是循环经济所要建立和强化的,是建立农业生态产业链的基础。因此,我们更应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再次,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且我国农业人口多,农业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农业资源输出会更加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农业的有限资源将加速耗竭,农业环境和资源所承受的压力反过来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严重的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遵循四个原则
循环经济遵循“4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思考(Rethink)的行为原则。
减量化原则,即减物质化,为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该原则以不断提高资源生产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在经济运行的输入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尽可能多地开发利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农业上应用减量化原则最科学、最灵活的方法就是“九节一减”,即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节粮与减人。
再利用原则,就是尽可能多次或以多种方式使用人们所购买的东西。坚持并灵活运用再利用原则,就必须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再利用原则的要求,对各类农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成分分析,开发新的产品,延伸产业链,反复加工,不断增值。这样做不仅加工企业本身不再产生污染,而且可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再循环原则,就是尽可能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把废弃物返回工厂,在那里经适当加工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中。运用再循环原则,大力发展“白色农业”——开发利用微生物资源。中外专家将微生物视作“宝贝”,给它取了个新名词:“白色农业”。利用它,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专家认为,开发微生物资源,可以缓解能源与环保的矛盾。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
再思考原则,就是不断深入思考在经济运行中如何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率,实现污染物排放最小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化。人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把握有着不断认知的过程,科技进步没有止境,构建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模式不可能一次完成。大自然的奥妙是物竞天择、长期进化的结果,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长期坚持,不断思考,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以追求达到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实际效果。运用再思考原则,就是要着力经营生态环境,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三、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要重视政府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就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具体来讲,政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条件:
1.制定相关法律。加快制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借鉴日本等国经验,着手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同时要制订充分利用农业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政府要加大科技创新,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模式。对现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对如何应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要切实加大研究、创新力度,尽快摸索出农产品反复加工、深加工的模式与技术;还要加大对“白色农业”的研究开发力度,进一步开发微生物资源。
3.大力宣传,着力培训。一要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4R”原则,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成为经济工作的新理念。要培育全社会的参与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能力;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使更多的部门、更多的单位、更多的领导和群众投身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兴事业中。二要加强培训。推广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必须对农户进行培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其切实掌握要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部门联动,同心协力。农业循环经济涉及农业、工业、林业、科技、国土、环保、财政、金融、工商、司法等国家整个循环经济中的各个主体系统,各系统内均需资源输入、产品输出,各系统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生态产业网络,形成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关系。各系统(部门)必须联动,全力以赴,统一步调,同心协力,整体推动,努力形成各产业部门之间在质上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在量上是按一定比例组成的有机体,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唯有如此,各部门才能实现共赢,农业循环经济的目标才能实现。
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既然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那么,针对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要明确两个基本思路: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农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进入空气中。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的生产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将循环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领域组织引导并协调农业生产,或者将农业作为一个工程,运用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设计、施工和评估等办法,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可以达到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具体建议包括:
1.切实转变农业经济发展传统理念,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各级政府必须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强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促使农业生产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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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解振华.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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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地处太平洋西岸,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1]。应当指出,海洋所蕴藏的巨大潜在资源和能力将为21世纪中国的和平崛起、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21世纪,海洋将成为解决我国资源、人口、环境问题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1.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基础
毋庸质疑,发展是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宗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海洋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意义下强调发展,不超越生态环境系统的更新能力,实现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其实质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经济看作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进化过程。其过程是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通过延长产业链,在系统内进行“废弃物”全面回收、再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循环经济的目标不是高能耗、高产出、污染严重的物质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健康持续的生态文明。因此,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和谐性和自我调节是海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境系统,是新时代人海关系和谐的前提因素。发展海洋经济就是要实现一条从对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夺型、破坏型、向和睦型、协调型、恢复型、建设型、闭合型演变的人海和谐生态轨迹,实现从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一维繁荣走向社会、经济、生态、健康、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多维立体繁荣[2]。
2.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最终目标
人海关系即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是人地关系的一种类型,其主要反映在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性和人类的能动性两方面。纵观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财富和恩泽。然而,20世纪开发海洋的热潮,使得我国近海区域的一些海洋资源开发过度,环境遭到破坏,物种锐减,海洋污染逐年加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影响海域的综合开发效益,难以持续利用。所以,在新时代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新型人海关系的概念,其实是一种互利互惠,共生共长的关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这样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永续发展[3]。一方面,人类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资源,供人类发展利用,另一方面,人类要积极地良化海洋环境,让海洋的生产力不断的提高,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既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其最终目标,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二.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思路设想
必须看到,当前世界经济中心正向太平洋转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经济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为了迎接海洋世纪的到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走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道路,以人为本,以海为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促进人海关系和谐。
1.加强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资源情况
人海关系和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首先应该着眼于开发利用新的海洋技术,加大勘测力度,发现更多资源,弥补陆地能源不足,缓解需求增长的压力造成的环境、生态破坏。除此之外,还要反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其次,应该明确未来海洋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的统一,重视海洋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循环、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怪圈,实现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的有机结合[4]。
2.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指导,部署有特色的海洋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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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操作原则以“3R”为准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即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传统经济与循环经济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和活动方式。传统经济是在大量生产废物和排放废物之后,再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被动的处理;循环经济则要求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采取最有效措施利用资源以控制废物产生,一旦废物产生则要积极地回收开发和再利用。相对于传统经济的“两高一低”(即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循环经济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其本质是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近年来正在发达国家形成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对此表示认同,并纷纷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上一条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中国政府决策目标。200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京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同志在会上做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讲话,对循环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时代背景极其对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做了详实的分析,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提出了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我们要从理论的高度重新认识循环经济这一科学的发展观,在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同时求得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循环经济之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为什么要发展循环经济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进而导致资源的约束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21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我们要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范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我国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要保障能源供给也面临许多新的难题。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
(2)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治理方式由于投资大、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企业缺乏积极性,因而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一是资源产出率低。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二是资源利用效率低。2000年,冶金、有色、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三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同时,“三废”综合利用潜力很大。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4)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5)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大量事实表明,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过度向自然索取,导致生态退化和自然灾害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讲求生态效益;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更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怎样发展循环经济
(1)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有法律保障。
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此外,还要建立起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就是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都要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的企业、政府、审计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
(2)加强生态道德观念建设
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培训,把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生态环保和资源节约活动逐步变成全体公民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改变公众不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对再生产品的认可度,提倡绿色消费。
(3)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核心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经济发展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依靠科技创新,建立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具体说来,就是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4)积极开展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
循环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的起点,我国可以首先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池等产品进行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通过开展电池的循环经济试点,建立废电池循环利用机制,取得经验,进行循环经济的技术、制度积累,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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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循环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由美国经济学家E·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传统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特点是两头低、中间高。循环经济倡导“3R”原则。就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利用(Recycle)来促使污染减量化(Reduce),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2、循环经济的实现模式
循环经济具体体现在经济活动的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上,也可以称为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在企业层面上,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减少产品和服务中原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在区域层面上,通常以生态产业链或生态产业园区的形式出现,把不同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企业的废料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或能源。从社会层面上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即政府的宏观引导和公众的微观生活行为。循环经济的实施要求人们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改变思想观念。要求社会从物质方面、体制方面、价值方面实行全方位的变革,以提供法律支撑、经济奖励、税收优惠和相应的社会中介组织,并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
1、循环经济是最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流程和对环境影响的角度看,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模式,即资源消费一产品一废弃物的单向线性过程,其特征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第二种是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就是工业发展中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增长方式。第三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反馈式过程。
2、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我国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表明,当国家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时期,资源短缺、资源利用率明显偏低,已经凸显为约束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专家们分析预计,我国要想实现2020年GDP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而又要保持现有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4-5倍;如果想进一步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资源和生产效率就必须提高8-10倍。显然,在传统的发展模式里,这种设想是不太现实的,循环经济正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3、发展循环经济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国工业品的国际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禀赋上。然而,如果工业品的竞争力建立在资源大量低价消耗的基础上,其竞争力将无法持续。只有推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保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采取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
德国为了促进垃圾的源削减和回收利用、为垃圾的处理提供资金,采取了以下经济政策:(1)、废物收费政策。德国采取垃圾收费政策强制居民和生产商增加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投入,为垃圾的治理积累了资金,推动了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2)生态税政策。生态税的引入有利于政府从宏观上控制市场导向,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通过经济措施引导生产者的行为,进而达到改进消费模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3)押金抵押返还政策。德国从2004年10月开始实施对饮料瓶收取押金的规定,消费者为了要回押金,就不会随意丢弃瓶子。
我们应该学习德国的先进经验,将发展循环经济和单个企业或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使用循环再生资源生产产品、开展资源节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和个人环保行为,采取激励措施;而对于企业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通过征税、罚款等限制的经济手段予以制裁,迫使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保护环境。
2、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这是发达国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例如,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初着手进行的工业结构调整,其调整目标就是将核心产业转向以低能耗、高效益的技术尖端行业。
我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二产业产值比重高达49%,而且工业行业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工业产值不足20%,但能耗却超过工业总用量的60%。因此必须根据资源条件、区域和行业特点,合理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3、开发建立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
我国高新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不断发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技术条件。但是总的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应采取更加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二是对技术开发和创新者实行奖励政策,以提高科研技术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三是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四是制定和相关技术政策,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4、组建生态工业园区、组织循环经济试点我国已批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17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市8个。但是我国还没有大范围推广循环经济,因此,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一是选择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促进清洁生产,使工业企业在产品设计、资源利用和工艺采用等方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选择工业园区、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三是选择废旧物回收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和垃圾资源化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的建立。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运用舆论传媒等各种手段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力度。美国把每年11月15日定为“循环利用日”,日本把每年10月定为“循环宣传月”。
目前,我国居民的环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但离建立循环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所以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个人绿色消费理念,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资源节约活动逐步转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最终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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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昊季松.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3、罗宏等.生态工业园区——理论与实证[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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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主体的职能
企业、消费者、政府构成了循环经济系统的主体。这三个主体通过各自不同的职能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其中,企业既是资源消费者,又是废弃物的排放者。它在循环经济系统中的职能主要表现为:尽可能采用可再生和便于回收利用的资源,并减少资源的消耗;向市场提供能有效减少环境负荷并有利于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废弃物再使用、再利用技术等发展循环产业;对企业自身排放的废弃物实施再利用和适当处置;构建企业间的废弃物和副产物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链,实现废弃物的零排放。消费者是包括循环型产品在内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也是废弃物的排放者。其职能应为:自觉控制容器包装的使用和废弃物的排放;遵守废弃物的分类回收等制度,以促进其有效地回收再利用;购买环境负荷少的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尽可能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采用注重功能、服务的享用而非物品占有的消费方式。政府是国家和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决策者和推动者。由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生态环境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因而政府干预就成为必要的解决办法。也就是说,循环经济不会自发地发展起来,而必须有政府的推动。政府的职能主要表现为:为国家和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指出方向和目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借以引导和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为建立国家和地区的循环型经济系统创造条件;作为集团消费者通过自身的绿色采购行为直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并为企业和居民做出表率。
为使循环型经济系统顺利运转起来,企业、消费者、政府这三个主体必须通过建立彼此间的合作关系,形成一个互为条件的整体。首先,企业和消费者要通过市场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如,企业要制造节约资源的环境负荷小的产品,消费者也要实行绿色采购,优先购买此类产品。在这里,企业把保护环境纳入经营宗旨和消费者确立绿色消费理念是二者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实现良性互动的条件。其次,要建立循环型经济系统中各类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围绕废弃物和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的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城市或区域范围内废弃物排放企业与废弃物回收、运输、资源化再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所谓静脉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上述各类企业都是循环经济系统链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相互间不能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系统整体就无法顺利运行。再次,要建立政府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如,政府应通过制度设计,运用适当的政策手段,影响企业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和消费者也应通过确立环保经营和绿色消费的理念,适应政策的变化,以求减少政策执行阻力,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此外,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政府的各相关部门之间必须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以保证政府制定的目标、规划、法令、政策等得以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
为保证循环经济主体实现各自的职能,必须构建有效的动力机制,包括经济利益诱导机制、环境责任约束机制和绿色价值观影响机制。经济利益诱导机制和环境责任约束机制都是通过外在力量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而绿色价值观影响机制则是通过经济主体价值取向这种内在力量,使其自觉规范自身的行为。
(一)经济利益诱导机制。指当某种制度能使经济主体获得预期的最大利益时,就会使其积极作为,以适应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只有当它使企业有利可图时,企业才会积极推动或适应其发展,从而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如,当绿色消费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资源节约型产品和循环型产品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循环型产业成为一种巨大的商机时,企业就会积极地适应这种变化,推动它的发展;当资源循环技术日趋完善,企业进行废弃物资源化能大幅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时,企业就会从追求低成本高利益出发,发展循环经济。利益诱导机制对企业主体主要表现为追求循环经济中潜在的最大利润,对消费者则主要表现为以较低价格获得预期需求的满足。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通常决定于对商品效用与价格的比较,在效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下,会选购价格较低的商品。当循环型商品与原有同类商品相比效用相同或近似而价格低于或仅略高于原有同类商品时,就会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可见,通过对消费者进行这种以低成本获取需求满足的利益诱导,会开拓和扩大循环型产品市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环境责任约束机制。指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赋予企业、消费者等主体在循环经济运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使这种运行成本在内部转化为各主体的成本,从而形成由环境责任约束而产生的动力机制。如,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企业承担管理、处置废弃产品的经济责任,使由此发生的成本内部化为生产企业的成本。这样,会激发企业积极开发产品回收处置系统,努力降低回收处置成本,并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各环节努力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使产品报废后便于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样,当生活垃圾由政府统一处理时,消费者没有成本意识,也不会主动进行垃圾减量化,而当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使生活垃圾处理的经济责任由消费者承担时,由于消费者有了成本意识,就会产生回收再利用资源、减少垃圾排放的内在动力。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起关键性作用,如果政府的决策忽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则循环经济将无法实现。因此,必须通过立法形式赋予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所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并建立和实施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形成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约束力。这种环境责任的约束力就会成为各级政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绿色价值观影响机制。每个经济主体的行为都是在一定价值观的支配下进行的。通过教育和学习,使人们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持人类持续生存能力的价值观,就会产生自觉推动循环经济的动力。在循环经济主体中,绿色消费者是在绿色价值观影响下最先涌现出来的循环经济主体。这里所谓的绿色消费不仅指消费者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有利于健康的产品,还包括选择环境负荷少的节约资源的回收再利用产品。因此,绿色消费不仅在于倡导崇尚自然、追求健康舒适的生活,还在于关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实现可持续消费。正是由于消费者接受绿色消费的理念,并用来指导自己的消费行为,因而出现了日益扩大的绿色产品的市场空间,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在一定经营理念支配下进行的。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下,企业以追求最小投入获得最大利润为唯一出发点,不考虑自身环境行为后果。也就是说,企业经营只追求经济效益,而不考虑社会生态效益。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加深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绿色消费者群体日益扩大,政府有关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国际公约中的环境法规也日益严格。在上述背景下,企业的环境行为逐渐成为其获利乃至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能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循环型产业正在成为企业新的发展机会。因此,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企业良好的环境行为已成为自身发展的新的力量源泉。正是这种经营理念的深刻变化,成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政府的全部执政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执政理念指导下进行的。执政理念是政府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也是政府执政活动的动力所在。为保证政府在经济建设中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除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对政府的环境责任约束机制外,还必须确立对政府的绿色价值观的影响机制,通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形成政府主体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源泉。
三、构建循环经济动力机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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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我国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力度。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如1993年克林顿政府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构采购的所有纸张到1995年必须含有20%或更多用过的废纸,2000年时又增加到25%.这一做法给再生纸提供了日益兴旺的市场,将再生纸由经济上的一种债务变成了一种资产。而在我国除纸张外,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的钢铁,铝制饮料罐等的再循环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可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3].
在转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通过财政补贴对于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于兴建环保设施也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日本政府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要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等[4].而目前我国对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的企业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这对相关企业的鼓励与支持效果甚微。而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因此,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例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此外,我国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大幅度地调动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
(1)调整现行税制。首先,要改革现行的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税,这无论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品和盐进行征收,征税范围狭窄,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以及防止生态破坏行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也应尽快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二是实行累进课征制。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资源税还具有特殊性,即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进行的惩罚性税收,因此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取累进制方式。也就是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的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这样,对于需要大量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较高的资源税率将成为企业的负担,从而迫使企业上马环保工程,转产停产,提高产品价格,加大环保型产品的研发。
其次,开征一些新税种。一是征收新鲜材料税。为了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征收新鲜材料税,借鉴其经验,我国也可尝试开征新鲜材料税,从而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减量和再生利用资源显示出吸引力。此外,还应分期分批的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垃圾填埋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不同地区、部门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同时加强征收管理,税款实行专项管理,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2)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对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应给予各种税收优惠。具体来讲,近期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耗能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能耗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对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记提折旧;对购置相关设备,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生产在《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内的废弃再生资源产品的企业予以免征相关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税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车辆作为一种节能环保产品,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消费———报废的产品生命流程。对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从这一产品生命流程各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对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实行税收减免或补贴,对节能生产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对流通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对消费者免收此类商品消费税,降低此类商品燃料税税率;对专门回收此类商品的企业,在其营业之初,减免所得税。
[参考文献]
[1]王成新,李昌峰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抉择[J]理论学刊,2003,(1):19-22
篇9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我国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力度。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如1993年克林顿政府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构采购的所有纸张到1995年必须含有20%或更多用过的废纸,2000年时又增加到25%.这一做法给再生纸提供了日益兴旺的市场,将再生纸由经济上的一种债务变成了一种资产。而在我国除纸张外,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的钢铁,铝制饮料罐等的再循环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可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3].
在转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通过财政补贴对于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于兴建环保设施也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日本政府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要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等[4].而目前我国对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的企业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这对相关企业的鼓励与支持效果甚微。而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因此,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例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此外,我国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大幅度地调动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
(1)调整现行税制。首先,要改革现行的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税,这无论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品和盐进行征收,征税范围狭窄,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以及防止生态破坏行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也应尽快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二是实行累进课征制。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资源税还具有特殊性,即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进行的惩罚性税收,因此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取累进制方式。也就是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的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这样,对于需要大量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较高的资源税率将成为企业的负担,从而迫使企业上马环保工程,转产停产,提高产品价格,加大环保型产品的研发。
其次,开征一些新税种。一是征收新鲜材料税。为了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征收新鲜材料税,借鉴其经验,我国也可尝试开征新鲜材料税,从而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减量和再生利用资源显示出吸引力。此外,还应分期分批的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垃圾填埋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不同地区、部门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同时加强征收管理,税款实行专项管理,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2)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对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应给予各种税收优惠。具体来讲,近期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耗能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能耗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对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记提折旧;对购置相关设备,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生产在《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内的废弃再生资源产品的企业予以免征相关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税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车辆作为一种节能环保产品,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消费———报废的产品生命流程。对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从这一产品生命流程各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对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实行税收减免或补贴,对节能生产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对流通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对消费者免收此类商品消费税,降低此类商品燃料税税率;对专门回收此类商品的企业,在其营业之初,减免所得税。
[参考文献]
[1]王成新,李昌峰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抉择[J]理论学刊,2003,(1):19-22
篇10
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应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亦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所在。西部开发不仅仅是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和建设过程,也是经济发展过程,更是制度创新过程,如何在西部大开发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两者兼顾、法规建设与制度创新齐头并进,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西部地区所沿用的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工业发展模式,非但投入和产出效率不尽人意,而且带来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使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累积性问题日益严峻,极大地制约着西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障碍的长期存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要解决西部循环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循环经济的发展力度,必须分析循环经济的制度因素,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是西部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分析基础
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调解人的关系、规范人的行为而自发形成或人为设计的社会交往行为规则。制度是经济发展中一项不可忽视的要素,甚至是最重要的要素,它决定了人类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形式。经济系统是一个包含制度的复杂系统,发展经济并不仅仅只需要考虑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更需要一系列制度支持。因此必须将制度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中,才能有效地解释各种经济现象。现在,人们研究任何一种经济现象或经济行为都必须分析与其相关的制度问题。而像发展循环经济这样一个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经济发展问题,当然更不可能忽视对其进行制度层面地分析研究。
从根本上说,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循环经济不仅仅是旨在改变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而应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和引导经济运行的路径。因此制度因素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主要发挥以下功能:
第一,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追求,必然会形成一定利益集团,如果不对不同的利益关系加以合理协调和平衡,就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发展循环经济必然导致不同人群或团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变更,它要求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其中包括不同区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协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这都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支持。制度能在一定范围内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和平衡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把人们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控制在各方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二,规范和约束人的经济行为,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追求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不加以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就势必导致负外部的泛滥,不仅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必然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以往所熟悉和适应的经济行为模式,是在与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制度下所形成的,这些行为模式有相当一部分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改变这些行为模式,使其适应发展循环经济要求,需要利用制度作为一种律令产生强制力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第三,制度对人们符合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行为具有激励和导向功能。制度是一种持续性、规范化的激励机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制度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将外部利益内部化来实现的。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收益率较高的社会活动,但在目前的制度下,发展循环经济的个人收益率却不高。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应该使循环经济中的个人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建立起了这样的制度,人们就会自觉选择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行为。
三、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障碍
(一)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西部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从而难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尽可能大的利益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单个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西部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西部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和东部相比,国家对西部地区在基础制度供给、产权制度供给等多方面无论在广度、密度或深度上都明显不足。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与区位劣势、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投资软硬环境欠佳,通过自主需求创造供给的动力缺乏,再加上政府支持和政策供给上的不足,经济主体行为长期徘徊在国家严格划定的行为准则圈内。使得要素配置效率低下,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相互脱节,严重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制度变迁不均衡
制度供给不均衡会导致制度变迁不均衡,进而会对西部循环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一个经济体中不合理的制度变迁会弱化对资金、技术、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西部地区变革长期在国家自下而上的强制推行下进行,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制度变迁不属于内生的、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无法与市场经济充分融合,因而其变革具有更多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
西部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也是产生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因此为了发展本地经济,政府、企业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来解决政绩压力、经济增长、就业压力等,往往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环境问题被置于边缘地位,片面追求“集体”局部经济利益,很可能导致全局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结果,从而阻碍循环经济发展。并且政府自身利益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并未成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西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市场经济特性并不明显。
(三)制度效率比较低
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力主要由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决定。西部尽管存在要素成本优势,但制度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过高,制度经济绩效比较低,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这主要源于不同制度演进格局所产生的制度本身。作为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稀缺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经济绩效。虽然西部正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迈进,但其演进的效率、速率以及配套的各种制度的建立、发展程度较东部具有较大的差异,从而表现在循环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发展绩效上比较低。
(四)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化
现有的资源环境制度主要侧重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制度仍不健全,漏洞较多。首先,环境保护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不够,管理关系不顺,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次,政府依旧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就有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间缺乏协调、配套和整合,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再次,我国在法律中未能明确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使得公民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政府在监督污染排放方面成本过大。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环境污染行为的负面作用。
(五)环境产权界定困难
为了使外部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与利益内部化,十分有必要明确界定环境产权。但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点,不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如江河、大气等自然资源就十分难以界定产权。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关于环境产权的概念还未明确界定。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另外环境属于公共物品,环境产权的主体应是国家,所以要研究环境产权如何进行转让和交易、如何才能对厂商产生刺激等难题;由于环境产权交易是以排污权的需求与环境产权和排污权的供给为特征的,还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权、如何评价排污权的使用、对富余排污权如何处理等难题。
(六)现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冲击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在西部更为明显。在这种二元制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城乡两大相互独立而又悬殊巨大的经济板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特有的城乡分割和城乡壁垒,给西部的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重障碍,对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造成多种危害。
由于西部城乡企业自成系统,乡镇工业布局分散,同时对乡镇工业缺乏科学规划,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不少污染的项目从城市扩散到了乡村,乡村成了污染工业的避难所。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在经济结构、思想观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在乡村中无法正常开展,这也成了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不可回避而且难以逾越的障碍。
(七)非正式制度方面缺位严重。
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的总和。非正式制度通过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软约束,激发人们的内心理念来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从而影响经济发展。西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经济模式以及较低经济生活水平,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资源环境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正式制度实施的文化环境。首先,西部长期以来存在两种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倾向:一是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把发展单纯看成是一个经济问题,并把经济增长率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二是片面地理解“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资源、环境问题就可随经济的增长而自然解决。其次,缺乏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往往把自然当作为生产所利用和支配的对象。这种片面的自然观是与循环经济思想格格不入的。自然界在人类无休止的的破坏下所呈现的报复性反应,已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的自然观,开始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但是要让人们彻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然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再次,长期以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伦理观大行其道,其局限性就在于只考虑眼前的功利与实用,不顾及长远利益,和西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四、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
西部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现有利益格局,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必将重新构造社会价格形成机制,从而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
(一)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安排
从长期来看,西部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解决的制度问题的重点,首先是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西部资源耗竭和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产权不明晰和产权配置不当,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对滥用资源和污染环境构成阻隔屏障。我国法律规定的资源绝大部分属国家所有,但由于政府管理能力的限制,国家对国有资源产权的实现难以完全落实。因此,西部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突出所有权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强调国家的资源收益权,使国有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充分体现,以提高资源使用成本,遏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行为。
构建明晰的产权制度,就需要把经济活动的责、权、利结合起来,使外部影响内部化,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如在西部地区沙漠化的治理中采用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做法,即明确规定谁购买、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可继承、可转让,在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的同时,治理主体(经济个体)得到土地的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从而调动其投资的积极性。
明确环境产权,实施环境容量的有偿使用。对产权难以界定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如空气、河流,可以划分各地区一定的责任范围,如合理分摊环境治理费用和严格法制约束,制定出明确的奖惩规则。对无法避免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可以通过政府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代表与污染者之间进行环境产权与排污权的付费许可污染的交易以及排污权的产权交易,充分运用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
缓解城乡差别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西部当前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确立循环经济制度就将成为空谈。在努力消除城乡差别,建立循环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鉴于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环境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对污染企业提供保护的现状,应改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创造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新的环境保护机制,提高管理的权威性和环境管理的效率。
第二,要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在西部经济发展和加速城乡差别的缩小过程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掠夺式经营引起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已经成了西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当,不少地方单纯追求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态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恶化。要克服这个问题就必须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要坚决杜绝已为城市淘汰的污染型工业进入农村,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第三,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目前西部的环境保护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模式。在推行循环经济,消除城乡差别过程中,政府仍然肩负着历史性的重任。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转变。对于西部这样一个农业发展滞后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占据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区域来说,发展生态农业,政府的政策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对西部的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这对改进西部生态与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应该尽快对西部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式实行严格的控制;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坚定不移地加大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可考虑开征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补偿税,并将征收范围限定在资源开发类企业或者污染企业,将税收的适当比例用于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剩余的归中央统一调配。国家应该对现有的环境污染费、矿产资源使用费等地方性收费项目,以环境保护税的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并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将环境保护税收入做为西部地方政府综合治理的专项基金。国家应该对有利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或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项目给予大力度的税收优惠,鼓励西部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剔除现行税制规定中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定。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应当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给予坚决制止。对于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以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通过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西部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方面适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加强循环经济的监管机制。制定法律和政策是重要的,落实和监督执行更重要。西部应考虑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门领导和管理机构,赋予更大的执法权限,加大执法力度,使循环经济建设真正有组织保障。要改变过去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明确将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应该层层签订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环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要规定各级领导必须在任期内实现辖区内环境和资源的循环性"保值增值",对未完成目标者要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发挥中介服务(技术咨询)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的相关信息和服务;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协助督促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等,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和发展。
(五)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
发展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是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观、自然观、价值观、伦理观以及由这些社会观念意识决定的风俗习惯。建立正确的发展观,首先需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发展的涵义,提高对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就要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从而实现自然界与人的和谐共存。
建立正确的资源价值观对西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直以来西部缺乏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资源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基础和制度环境。现在虽然人们的经济价值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是强调物质资本的积累,强调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仍然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由于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资源无价或价格很低,使人们认为自然资源是可以无限供给的,造成了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性使用。因此要使人们从观念上彻底改变资源无价和资源可无限供给的想法。现阶段,西部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逐步使广大群众理解、认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并通过改变自身一些落后的观念来配合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使公民明确自己具有的环境权益,使公民在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实践中,彻底转变环境行为,并树立牢固的循环经济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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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部发展循环经济调查》新华网2005年7月7日
【6】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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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循环经济的3R原则
减量化原则,属于源头控制,旨在源头减少投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流量,坚持生产和资源节约并重,实现资源和污染物排放的源削减。在生产领域,减量化原则常表现为生产过程中的节能、节材、节约资源及节约土地,所生产产品的体积小型化和轻型化,并要求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以及产品功能增大化,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在消费领域,减量化原则要求改变消费至上的生活方式,推崇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使用一次性用品。
再使用原则,属于过程控制,目的是提高产品和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防止物品过早的成为废物。在生产领域,要求按照生态设计的理念来设计使用标准尺寸的零部件,以便于维修和升级替换,从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在消费领域,提倡消费者购买耐用的商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强调通过强化服务等手段,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而减少废弃。
再循环利用原则是循环经济运行应遵循的第三原则,属于终端控制,目的是使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通过“资源化”的手段,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将其再加工为可重新使用的原材料或产品,使其重新返回到生产和消费领域。
(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是到2010年,力争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力争重点行业资源生产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力、较低污染排放的清洁生产企业,对重点领域要建立完善资源合理利用的体系和机制,形成若干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以及资源节约型城市。
二、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
进入2004年,发展循环经济正式成为中国的一项国策,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空前的关注,不仅理论性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各项实践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1.大量的企业已经加入到清洁生产的行列。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另外1万多人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清洁生产培训班,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在发展中国家中,中国是国际上公认的清洁生产搞得最好的国家。
2.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所谓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就是指在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开发区,根据生态学的原理组织企业生产,建立企业间的经济循环利用关系,使得一个企业的“废料”变成另一个企业的原材料,尽可能减少废气物和污染的排放,甚至“零排放”。2004年4月,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天津开发区落户。在获得一定的经验之后,这种实验将陆续在全国4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进行。
3.生态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发展生态农业的口号在中国提出的时间较早,并且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从20世纪90年代起,农业部在全国批准了两批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积极地探索,中国已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总结出了上百种生态农业模式。
4.区域层次上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已经展开,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统一部署,做好了规划。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比如辽宁省和山东省。辽宁省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到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调整中。按照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制定和实施一整套法律和经济政策体系,在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城市和产业等多个层面同时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力争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山东省从点(企业层面)、线(行业层面)、面(社会层面)多层次、全方位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组织实施“613工程”,即抓好煤炭、建材、发电、轻工、化工和冶金等6个重点行业,10个循环型企业,300个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的发展。
5.开始尝试排污权交易。从经济学角度来解释,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将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了。谁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谁就要为此付出相应代价。在这种情况下,“排污权”成为了一种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在政府对污染排放进行总量限定的情况下,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可以向污染排放量小的企业购买排放指标。通过这种市场自动调节的方式,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就将逐渐被淘汰,注重环保和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2003年南京下关电场与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第一个二氧化硫排放权协议,后者以每年170万元的价格从前者手中购买了17000吨的排放指标,合同时效期为三年。
(二)中国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明显的宏观经济效益,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仍处于理念倡导、早期摸索以及局部实验示范阶段,有些方面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仍需引起我们的重视。主要问题还在于中国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专门的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律。虽然现有的相关法律已经包含了循环经济的萌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弃物处理法》等都有涉及。
三、推进中国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决条件,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所以我们必须加快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明确政府、企业、社区和公民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严肃性。(1)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2)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必依。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执法必严。(3)加大环保产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者及时曝光并给予相应的制裁,做到违法必究。
据悉,中国正在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并抓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律。“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年会上海宣言”指出,到2010年,中国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政策引导与经济激励并行
环保产业在中国尚属新兴产业,所占市场比例很小,需要政府采取对策积极扶持发展。政府应大力宣传,多方筹集资金,增大对环保产业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同时,通过政策和经济等手段培育有助于环保产业成长的市场条件,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向环保产业的方向转移。就目前中国相关政策的建设情况来看,在基本法出台之前,国务院在2005年的《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可以暂时作为指导中国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其他还有一些相关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也较为有利。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
中国人均耕地和水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今后每年还有大量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必须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农产品及其副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减少对耕地、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同时要扶持生态农业的发展,农副产品要在“吃干榨净”之后回归大地,建立循环的生物链。对第二产业要按照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要求,扶持能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排污少的项目,依法淘汰那些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没有市场、治理无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减轻工业污染负荷,缓解结构性污染问题。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主要靠智力和人力资源,极少造成环境污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中国今后一个时期吸收新成长的劳动力、转移农业劳动力的主要领域。合理布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人口分布、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综合因素,从区域污染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合理的布局,凡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交通、城市公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监测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要给以经济处罚,并限期治理;对群众意见大,影响人民生活的,要实行关、停、并、转、迁,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环保部门应充分发挥“指导、监督、推动、服务”的作用
1.指导。就是指导循环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抓好循环经济规划的编制,通过指导循环经济试点规划的编制来发挥作用。环保部门要指导发展循环经济有积极性的地区、企业、园区等,并组织专家队伍,结合当地的环境和经济状况,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地区、本企业、本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产业链的发展纳入规划,形成可实施的项目。其次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迫切性,介绍国内外循环经济动态等。
2.监督。环保部门作为一个执法监督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保障这些责任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3.推进。环保部门要继续稳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试点面除了现有的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的示范以外,还可以选择一些废弃物,包括废包装、废塑料、废旧家电、厨余垃圾、废旧汽车等重要的生活、工业废物,开展回收、拆解、循环利用、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示范试点。通过这些试点工作,推进全社会循环经济的建设。
4.服务。各地环保部门应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咨询服务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科研和服务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科研力量,开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5.切实有效地加强企业行为的转变
首先,企业要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方式,使各种资源能够有效地被循环利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生态效益。传统工业生产方式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在循环经济条件下要求企业在进行生产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同时,在生产中还要求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如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使生产合理地依托在自然生态循环之上;尽可能利用高科技,以知识投入替代物质投入,以达到经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其次,企业的其他行为,包括经营目标、经营思想理念、环境管理方式等也应有较大的转变:(1)企业在选择商品生产技术时,应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选用生产原料和产品制造过程中,应符合环保标准;(2)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包装装潢设计时,应尽量降低商品包装或商品使用的残余物,以减少商品对环境的污染;(3)企业应努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废物回收体制。
(六)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的含义有: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食品(如无公害蔬菜、瓜果等);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废弃物的处置,不要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消费者应转变消费观念,注重环保,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绿色消费观和绿色消费行为将导致人类的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革,消费结构的改变必将导致社会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质量的调整和升级,形成绿色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循环济的发展。在此笔者认为,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划分标准,这样既方便我们消费者正确有效地处理各种生活废弃物,增强环保意识;又能提高环保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了工作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环境的二次污染。
(七)密切加强国际间的相互合作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虽然在中国提出的时间较早,但现在仍处于早期探索和局部实验阶段,所以要实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降低废弃物的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正确措施,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企业实践、公众参与的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宏伟目标,仍需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所以笔者认为,只有各级政府、各个企业、每个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使中国循环经济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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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我国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力度。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如1993年克林顿政府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构采购的所有纸张到1995年必须含有20%或更多用过的废纸,2000年时又增加到25%.这一做法给再生纸提供了日益兴旺的市场,将再生纸由经济上的一种债务变成了一种资产。而在我国除纸张外,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的钢铁,铝制饮料罐等的再循环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可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3].
在转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通过财政补贴对于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于兴建环保设施也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日本政府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要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等[4].而目前我国对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的企业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这对相关企业的鼓励与支持效果甚微。而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因此,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例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此外,我国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大幅度地调动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
(1)调整现行税制。首先,要改革现行的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税,这无论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品和盐进行征收,征税范围狭窄,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以及防止生态破坏行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也应尽快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二是实行累进课征制。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资源税还具有特殊性,即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进行的惩罚性税收,因此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取累进制方式。也就是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的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这样,对于需要大量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较高的资源税率将成为企业的负担,从而迫使企业上马环保工程,转产停产,提高产品价格,加大环保型产品的研发。
其次,开征一些新税种。一是征收新鲜材料税。为了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征收新鲜材料税,借鉴其经验,我国也可尝试开征新鲜材料税,从而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减量和再生利用资源显示出吸引力。此外,还应分期分批的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垃圾填埋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不同地区、部门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同时加强征收管理,税款实行专项管理,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2)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对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应给予各种税收优惠。具体来讲,近期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耗能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能耗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对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记提折旧;对购置相关设备,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生产在《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内的废弃再生资源产品的企业予以免征相关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税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车辆作为一种节能环保产品,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消费———报废的产品生命流程。对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从这一产品生命流程各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对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实行税收减免或补贴,对节能生产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对流通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对消费者免收此类商品消费税,降低此类商品燃料税税率;对专门回收此类商品的企业,在其营业之初,减免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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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因
1、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动力。从发展循环经济比较成功的企业看,基本上都能够通过循环利用本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环境保护政策日益严格,迫使一批企业不得不考虑减少污染排放,以便减少污染排放费用支出,以降低成本压力。
3、资源的短缺和市场相对价格变化,迫使企业为了确保利润,开始寻求从废弃物中提取有用物质和循环利用资源,替代原始资源进行生产,以规避企业的环境风险。
4、规模经济是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实现成本最小化、实现循环利用资源的社会化的前提,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
5、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能性和经济效益好坏,往往取决于技术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路径
1、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结合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发展规模和水平,将清洁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生态工业等确定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在建设生态工业体系时,优先选择钢铁、石化、建材、食品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重点研究开发循环经济发展的适用技术,探索行业发展模式。
2、从推行清洁生产入手,打造新型循环经济型企业。
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依据“增效、降耗、节能、减污”的清洁生产目标,把开展清洁生产作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手段。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利用信息产业参与制造业信息化,数字化设计、自动控制、电子数据管理、电子商务,发展集成制造、网络制造,进而带动与信息产业关联的中小企业的发
3、推动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
先进的生态循环技术和设备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条件。因此,应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及产业化。加强对具有共性特点的技术攻关,解决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4、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咨询服务体系。
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瞽,科学调度水、电、气、运等资源配置。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科研、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开展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要件
1、制度支撑
(1)计划和布局制度工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
(2)循环程序和示范制度不合理的再用或再生利用程序往往导致不同的经济、环境后果,为了保证循环经济循序渐进地发展,应重视循环程序的制定,通过建立重要技术、工艺、设备和区域的示范制度来带动面上循环经济的发展。
(3)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等。
2、管理支撑
(1)建立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信息平台这是对循环经济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基本的物质流量表,对于企业和地区进行循环经济管理缺乏基本的数据信息。针对目前缺失的物料和能量利用的数据,建立相应的综合性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系统,在企业建立基本物质流量表,企业之间实现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的关联和交换,逐步形成生态型企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