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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担保书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房产担保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房产担保书

篇1

1 材 料

1.1 动 物 裸鼠18只,雌性,体重16~20g,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提供。

1.2 瘤 株 人胃源性SGC7901细胞,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提供。

1.3 药 物 藤蟾方由藤梨根、干蟾皮、薏苡仁等药物组成。实验用药的生药含量为0.8g/ml(该剂量已通过前期实验证明具有最佳抗肿瘤作用)。5氟脲嘧啶 (5FU)(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020816)按25mg/kg给药,配制成2.5mg/mL稀释液。PowerVisionTM TwoStep免疫组化检测试剂盒(美国PowerVision公司)。PCNA一抗(NeoMarkers公司)。

2 方 法

2.1 造模及分组给药 颈椎脱臼处死传代裸小鼠,酒精浸泡3min,无菌平皿中取出肿瘤,称重为1.32g。于另一无菌平皿中将瘤块剪碎,球形匀浆器匀浆,加生理盐水4ml配成1∶4稀释液,镜下观察肿瘤细胞成活率,接种于18只裸鼠右腋下,每只0.2ml。

将接种后的裸鼠随机分为藤蟾方组、5FU组、生理盐水组,每组6只。藤蟾方组给予藤蟾方0.2ml/10g灌胃;5FU组给予5FU 0.1ml/10g腹腔注射;生理盐水组给予生理盐水0.2ml/10g灌胃;均1天1次,连续给药30天。30天后称重并脱臼处死裸鼠,分离肿瘤组织,并称取瘤重。将肿瘤组织标本在中性缓冲福尔马林中固定,12小时后取材制成石蜡切片。严格按照PowerVisionTM TwoStep免疫组化检测试剂盒说明书的步骤检测PCNA蛋白表达。取分离肿瘤组织后小鼠的脾与胸腺并称重,观察抑瘤率、脾指数、胸腺指数。

2.2 观察指标

2.2.1 抑瘤率、脾指数、胸腺指数 抑瘤率=[1(实验组平均瘤重/对照组平均瘤重)]×100%;脾指数=脾脏重量(mg)/体重(g) ×100%;胸腺指数=胸腺重量(mg)/体重(g) ×100%。

2.2.2 PCNA蛋白表达 取经过染色处理的标本切片进行观察,PCNA阳性位于细胞核内,呈棕色,未显阳性的细胞核呈蓝色。每张切片在200倍视野下计数5个视野,每个视野计数200个以上肿瘤细胞中染色阳性的细胞数,换算成增殖标记指数(LI),增殖LI=视野内的阳性肿瘤细胞数/视野内总的肿瘤细胞数×100%。

2.3 统计方法 应用SPSS11.0进行数据处理,多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各组间两两比较采用q检验。

3 结 果

3.1 对小鼠体内肿瘤生长的抑制作用 藤蟾方组和5FU组有明显的肿瘤抑制作用,抑瘤率分别为32.56%、49.9%,且给药小鼠未发生死亡。藤蟾方组、5FU组与生理盐水组比较,瘤重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1),见表1。表1 三组抑瘤率比较(±s)

组 别n/只瘤重/g抑瘤率/%藤蟾方组60.91±0.4932.565FU组60.51±0.1649.90生理盐水组61.00±0.35——

与生理盐水组比较,P<0.013.2 对PCNA蛋白表达的影响 藤蟾方对荷瘤小鼠的增殖细胞核抗原阳性表达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藤蟾方组、5FU组与生理盐水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5。藤蟾方组增殖标记指数为(63.86±15.50)%,5FU组为(55.11±9.94)%,生理盐水组为(75.88±9.30)%。

3.3 对小鼠脾指数、胸腺指数的影响 藤蟾方组未明确表现出与抑瘤效果相一致的免疫调节作用。各组荷瘤小鼠脾指数、胸腺指数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见表2。表2 三组荷瘤小鼠脾指数、胸腺指数比较

4 讨 论

藤蟾方中藤梨根清热利湿、健脾和胃、解毒消肿,有抗癌作用,尤对消化系统癌肿疗效显著[4]。干蟾皮有解毒消肿止痛功效,能抑制人体多种肿瘤的生长,并能不同程度地防治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下降,增强机体对放化疗的耐受力。薏苡仁健脾补肺、清热利湿,薏苡仁的活性成分(薏苡仁酯、薏苡仁油)及总提取物均有很强的抗肿瘤作用[5]。全方相配既有清热解毒、利湿消肿之力,又有活血通络、软坚散结之功,共同达到健脾和胃、抗肿瘤的作用,适用于气血凝滞、脉络瘀阻而致的肿瘤病证。

本实验结果证明,藤蟾方对荷人胃源性SGC7901细胞裸鼠具有明确的抗肿瘤作用,其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肿瘤组织的增殖细胞核抗原有关。

【参考文献】

1 张光霁,申 力.藤蟾方抑制人胃癌细胞的生长及诱导其凋亡的实验研究. 浙江临床医学,2005,7(6):569570

2 张光霁.藤蟾方抑瘤及其诱导肿瘤细胞凋亡的实验研究.浙江临床医学,2004,6(5):356357

篇2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3

第二章 试用及报到

第二条 新进人员入职资格:

1、 符合公司用人条件,并已通过面试、复试、终试者;

2、 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经历;

3、 在原单位离职交接清楚;

4、 无传染性疾病;

5、 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由考勤员制卡,核定发薪日期。逾期未办理者,由备取人员依次侯补。

第四条 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 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2、 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一份(已办保险者提供);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最高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原件交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后退回;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

6、 体检证明。

第五条 公司有意向录用之人员,如为仓管、司机、送货、出纳之职务,人力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则须先派人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背景调查,将调查结果记录并存于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条 由于工作需要,新聘员工可经人力部经理批准后先上岗,但须于5个工作日内办妥入职及担保手续,逾期未办完手续或入职资格不符合公司规定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九条 员工一经录用,即签订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正规《劳动合同书》,交劳动部门鉴证,并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章 担保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之责任均按《担保书》中的规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担保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1、 担保人具有爱施德公司所在地常住户口;

2、 有正当职业及稳定经济来源;

3、 有长期稳定的住所;

4、 不能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5、 担保人无犯罪前科。

第十二条 担保等级:

1、 一级担保:适用于仓管、司机、送货、出纳;

2、 二级担保:适用于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担保手续:

1、 一级担保:

A) 担保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核对后将原件退回);

B) 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

C) 担保人须亲自到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书》。

2、 二级担保:

A) 担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核对后将原件退回);

B) 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

C) 担保人须亲自到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书》。

第十四条 担保人之工作单位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

第十五条 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担保资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部,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本公司对员工之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正常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担保核查,核查人为公司人力部档案管理人员、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指定负责人员。

1、 一级担保核查:

A) 核查担保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确认是否与房产证地址相符;

B) 核查担保人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及单位电话;

C) 每半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 二级担保核查:

A) 核查担保人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及单位电话;

B) 每一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第四章 背景调查

第二十条 调查等级:

1、 一级调查:适用于仓管、司机、送货、财务及经理级以上人员;

2、 二级调查:适用于业务人员、门店管理人员及保安、更夫;

3、 三级调查:适用于其他人员。

第二十一条 背景调查,调查人为公司人力部入、离职管理人员,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指定负责人员,进行电话查访(根据《员工登记表》信息)。

1、 一级调查:

A) 查访内容:最近两家单位工作内容及表现、同事关系、离职原因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

B) 查访对象: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直接上司、相关人员。

2、 二级调查:

A) 查访内容:最近一、二家单位工作内容及表现、同事关系、离职原因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

B) 查访对象: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直接上司。

3、 三级调查:进行电话抽查单位及家庭信息。

第五章 临时员工入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分公司有临时性工作,需雇用临时人员从事,应填《人力需求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期间呈部门经理及分公司负责人批核,人力部核准后招募。

第二十三条 雇用限制:

1、 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2、 经管财、物、仓储等主要工作不得雇用;

3、 雇用期不超过3个月(钟点工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可视岗位情况确定入职所需资料及办理三级担保,签订《担保书》。

第六章 分公司入职资料上报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必须在三日内将新聘员工之《员工登记表》传真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及核薪。

第二十六条 录用审批权限:

1、 分公司财务、仓管、主管级以上人员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核、总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力部会签,总经理核准;

2、 分公司其他员工报分公司负责人核准,人力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员工档案须严格按照规定顺序装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装订顺序为:

1、《员工登记表》 2、学历证复印件 3、英语等级证复印件

4、资格证书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 6、体检证明

7、《招募面试表》 8、《担保书》 9、担保人之户口本复印件

10、担保人之单位证明11、担保人房产证复印件 12、《背景调查表》

13、《家访调查表》 14、《担保核查表》

第二十八条 《员工登记表》须明确注明起薪日期、所在部门、职位及负责区域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月25日将本月新聘员工个人档案原件及担保资料复印件(员工个人档案复印件、《担保书》及相关担保资料原件留存分公司妥善管理)按顺序装订,以EMS方式寄至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入职管理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同时启用新表格,旧表格一概作废。

附:1、《录用通知书》

2、《员工登记表》

3、《背景调查表》

4、《家访调查表》

5、《担保核查表》

6、《担 保 书》

附件一:

录用通知书

先生/小姐:

一、由于您的品德、学识、能力出众,已被我公司录取,热忱欢迎您加入爱施德公司的行列,成为我们良好的工作伙伴。

二、请于 年 月 日 时间携带本通知单及下列各项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请事先与我们联络,否则逾时将由备取人员依次候补。

三、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如有社会保险卡,则只需交2张照片)。

2、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一份(已办保险者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由

公司交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后退回本人。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

6、体检证明(公司指定的医院)。

篇4

在受聘期间所作一切损害贵公司利益之行为(损害结果之产生不限于受聘期间)的民事赔偿责任自愿承担连带保证之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一、保证期限:自 (先生、小姐、女士)受聘贵公司起,至被保证人与贵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后一年内。保证期限为不因劳动合同的变更及续签而受影响。

二、对被保证人 有下列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保证人自愿无条件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并负责协助办理被保证人离职之一切手续。

1、 违反贵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损失。 2、 侵占贵公司款项及其他财物。

3、 擅自离职,移交不清,结欠贵公司款项或其他应上交而未交之财物。 4、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泄漏公司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 5、其他使公司蒙受损失的不法行为。

三、保证人在未得到贵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撤回本保证书。 四、保证人保证在担保期间因工作调动、住所迁移等影响担保工作的,将及时通知贵公司。

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担保范围为:被保证人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相应的利息及贵公司实现现债权的费用。

六、保证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被劳动改造、移居国外等原因丧失保证资格,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贵司,在被保证人另觅新保证人并办理换保手续前,仍承担保证责任。

七、被保证人或保证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如房产证等复印件)附于保证书后,并由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对担保工作进行核对。 保证人姓名(签章):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住宅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工作单位:

与被保证人关系:

员工担保书

编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移动电话:

现居住地: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住址: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第一条:根据担保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书。

第二条:(担保人)________愿意为被担保人______来北京小红马公司工作提供担保。

第三条:担保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担保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担保人应当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3、 担保人应当拥有担保能力(如有不动产或稳定的收入)

第四条:下列人员如作为担保人,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 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无违纪和事故发生的普通员工;

2、 在本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上人员。

第五条: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者,担保人应当负追缴及连带赔偿责任。

1、 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小红马公司蒙受损失者;

2、 侵吞、挪用公司财物或毁坏公司财物者;

3、 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员工担保书范文

本人担保 同志到 公司工作,特作以下担保:

1、担保该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2、担保该同志在公司工作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

3、该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或法律被公司辞退时或是离职辞职时,本人保证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以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

4、该同志在智联公司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按规定需要进行赔偿的,保证督促其进行赔偿。

篇5

入会登记审批表

NO: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户口所在地

籍贯

现住地址

邮编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传真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驾证发证机关

E-MAIL

驾证编号

准驾车型

发证日期

入会申请人声明:

1、本人自愿申请加入“××××××会员俱乐部”。

2、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俱乐部章程全部条款,并保证认真遵守。

3、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熟知××××××公司汽车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在租赁车辆时认真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本人以上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属实。

申请人:日期:

以下内容由入会申请人的担保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户口所在地址

籍贯

与被担保人关系

邮编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担保人房产地址

房产证编号

产权人姓名

担保人经济责任担保书

1、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会员俱乐部”章程的全部条款,同意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该会员)遵守俱乐部章程的义务提供担保,因该会员违反章程规定造成俱乐部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本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该会员无法、无力或拒绝偿还俱乐部章程项下各种债务或经济损失时,本人无条件代其偿还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3、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司汽车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该会员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用车辆时,本人为该会员履行前述租车合同及附件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该会员无法、无力或拒绝偿还租车合同项下各种债务或经济损失时,本人无条件代其偿还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4、×××××会员俱乐部会员卡失效前,本人不自行退出担保地位,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时,向×××××会员俱乐部提出书面申请。

5、在俱乐部批准该会员的重新担保生效前,本人仍继续承担前述相关经济担保责任。

6、本人一经签署本担保书,即视为本人同意在该会员的会员卡有效期限内同意对该会员每一次向×××××公司租赁车辆的承租行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而本担保人无须在该会员与×××××公司每次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中再行签署。

担保人:日期: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会员卡类别

入会日期

经办人

会卡号码

密码

担保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资料审核意见:

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核准人意见:

篇6

(二)严格执行建设部77号文件规定,对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或三年内无开发业绩的公司,注销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或由于企业逃避有关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而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商品房预售管理

(一)商品房预售严格按象建房[2009]19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制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审核制度。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每期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总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不得分期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按甬政办发[2012]230号文件精神执行,自年10月9日后新取得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低层、多层建筑主体结构结顶,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及以上,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鼓励现房销售。

篇7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范文: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被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物业管理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账户内××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各种担保书范文(二)

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各种担保书范文(三)

甲方:地址: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邮编: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

2、乙主同意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的要求,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任务,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其它按当月所行驶公里奖即:[大车(丰田、子弹头)0.2元/公里,小轿车0.15元/公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医疗费15元,今后因病就医,药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3、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的,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300%的工资。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5、甲方从XX年1月起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法规和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各种担保书范文(四)

担保书

编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移动电话:

现居住地: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住址: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第一条:根据担保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书。

第二条:(担保人)________愿意为被担保人______来北京小红马公司工作提供担保。

第三条:担保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担保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担保人应当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3、 担保人应当拥有担保能力(如有不动产或稳定的收入)

第四条:下列人员如作为担保人,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 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无违纪和事故发生的普通员工;

2、 在本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上人员。

第五条: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者,担保人应当负追缴及连带赔偿责任。

1、 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小红马公司蒙受损失者;

2、 侵吞、挪用公司财物或毁坏公司财物者;

3、 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各种担保书范文(五 )

篇8

乙方(债务人):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

本担保于 20__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_____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__年 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__年 12月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

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2甲方(出借人): 签署地:

乙方(借款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号:

丙方(担保人):

身 份 证 号:

鉴于:

1、乙方于

年 月 日通过融贷通赢平台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借款期限 ,网站借款标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

2、为保证甲方在主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保证人。

3、由于甲方存在多个出借人,而且借款关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不能现场与担保人签订合同,担保人已知晓,并对此担保予以认可。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丙方为乙方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提供担保事宜签订本保证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丙方同意对主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乙方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将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支付给甲方。

二、丙方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滞纳金等,以及甲方或融贷通赢平台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三、丙方用于清偿乙方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

2、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丙方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丙方资产抵押给甲方并可根据甲方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资产部分明细如下: 。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五、甲方给予债务人和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证声明项下的权利,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丙方履行本声明的各项义务。

六、甲方经各方同意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丙方同意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借款出现逾期,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启动本金保障计划代乙方先行垫付偿还甲方本金和利息的,融贷通赢运营方因向乙方行使追偿权而对乙方享有债权,丙方抵押给甲方的资产自动转移到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名下或融贷通赢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还款困难或是有不愿还款迹象等预期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八、丙方担保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双方借款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九、本保证责任自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根据主合同所应收的债权本息被全部清偿为止。如债权发生转让的,则丙方在原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十、甲方可委托融贷通赢平台的运营方代行其在主合同和本声明中的权利,代行其实现债权权利。

十一、甲方对丙方的通知只要发送至丙方在本合同所载明的邮箱即可,发送邮件即视为完成通知义务。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形式表示认可,并承认按此程序进行通知的效力。

十二、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五条执行。在执行本声明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3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

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4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与 乙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乙方提供资金周转借款,现我(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乙方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乙方履行上述借款合同的法律连带责任。

丙方在此声明和担保:

一、丙方是在 ,(单位/居住)任何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件发生或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本人。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借款金额的三倍。一旦乙方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合同中的金额,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时,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借款合同的金额三倍,丙方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任何法律职责。

三、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甲方是否向乙方追素,保证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乙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丙方未按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丙方在此授权甲方从丙方任何财产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曾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不会因为乙方与甲方同意对借款额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删除或者因乙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乙方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丙方。在本人担保项下的借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丙方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甲方对乙方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乙方破产或没有对债务的偿还能力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丙方在此信用担的责任。

九、丙方的继承人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甲方如将本担保项下的借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丙方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法律性。

丙方地址:

丙方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

篇9

起因二:似是而非或笼统表达

(一)合同内容拟写中忽视了具体真实责任意思的表示

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和法治化,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体现者——经济合同,其内容的表达越来越讲究,不能单纯根据日常做法或者常规理解来处理。比如生活中朋友之间或者合伙人之间乃至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合同担保行为(主要是债务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即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可见,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应当明确做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由此,我们在为别人进行担保时要约定好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显示诚意;在别人为我们进行担保时,我们也要明确具体内容,同时还要精确理解特殊条件下的担保关系,注意各相关利益方的担保法律逻辑,以免履责时发生纠纷而陷入无休止的官司。例如,在某经济纠纷中,债权人诉某县政府履行担保责任,理由是《抵押贷款担保书》中注明了“经县政府讨论同意,决定为××酒厂向贵公司贷款壹仟叁佰万元提供担保”,并且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盖了大红印章。但××县政府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理由是并不是担保人,怎么回事呢?问题就在于该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是承诺以××糖厂全部房产和场地七十年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在债务人××酒厂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糖厂的房产和场地使用权归债权公司所有,并约定了由县政府监督贷款使用情况的相关内容;××县政府并未承诺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担保,也未承诺在××酒厂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承担还款责任。在该案例中,××县政府出具《抵押贷款担保书》后,其职能部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即出具了《关于同意××糖厂以土地抵押担保的意见》,随后,××糖厂与债权公司签订了抵押协议,约定以××糖厂名下土地及地上房产为××酒厂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至此,法院认为为××酒厂提供担保的是××糖厂,而非××县政府,××县政府出具《抵押贷款担保书》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担保行为,不存在××县政府承担因担保无效产生的赔偿责任的问题。由此可见,经济合同条款的拟写内容越具体,合同各相关方的关系描述越清晰,就越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利益,上述案例中××县政府就做得很到位。而债权人却停留在日常的简单理解上,耗费人力物力发起经济诉讼。从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在经济合同的条款规定或者法律文书衔接上,要坚持严密的法理逻辑,不要试图简单处理,否则会因不愿承受写作上的麻烦而带来法律上的困扰。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中有些文字表述是含糊不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了经济合同无效时的情形:“一、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四、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的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法律的规定是基于现实的存在。古今中外,在经济领域各种因欺骗、胁迫等而签订“合同”或者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事时有耳闻,有的甚至闹出人命。法律对这些经济文书不予支持,确认无效,就是为被欺骗、被胁迫者提供保护。那么被欺骗、被胁迫者则可以在有关经济文书撰写中暗示或者留取相关证据,避免暂时的伤害,为未来的维权打好埋伏。比如某公司合伙人发生纠纷,原告拿出被告出具的“欠条”和“合约”要求被告支付巨额债务。双方当事人均确认,“欠条”是因为双方对合伙经营××公司期间的债权债务负担产生争议而签订的。但是,从“欠条”与“合约”的内容上看,被告使用的文字是含糊而不确定的,比如“本人亦要负责”“×××先生要本人个人承担责任”“但因为某些压力之下,×先生要本人将烂账的一半赔偿给×先生”“因我个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唯有将内地祖业给予×老板收租来抵偿损失”等。这些内容表明:一、对无法收回的账目,是原告要被告承担责任。二、存在某种压力即可能发生过的胁迫。三、是由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法院认为不能确认被告承认对原告欠债是其在××公司进行清算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其在“欠条”与“合约”中的意思表示不能构成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这里被告就巧妙地通过经济条据的撰写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该案例给我们两个启示:一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们可以暂时示弱,但在拟写所谓的“欠条”等经济文书时可以巧妙地暗示撰写文书时的处境,为以后寻求法律保护提供依据;二是我们在正常情况下接收债务人提交的经济文书时要仔细阅读,避免存在引发法律纠纷的隐患。

起因三:因客观性缺失遭受质疑

经济合同实施的佐证材料应合法合理,这是众所周知的,法制社会任何法律纠纷的裁定,法院都只讲证据,并且强调证据链的合理衔接和完整性。由经济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诉讼申诉书的写作,主要是佐证材料的准备和写作。而合同和合同的执行过程描述,就是最重要的证据材料,证据的特征就是客观性或真实性,一旦客观性或真实性受到怀疑,就很容易导致自己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比如,在某工程项目引发的经济纠纷中,提起民事诉讼的施工单位因为连续采用违背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证据,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都败诉了。建设单位和该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约定材料价格按照当月的市场价执行,因此,涉案工程的材料价格应以施工期间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为标准。但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据是自己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及《××××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以此作为工程成本的鉴定依据。另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基础大开挖,主要依据的是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明”。而这些“证明”是以个人名义出具的,并且该“证明”还是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好后,让别人抄写下来的,因此,该“证明”既不是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更不是原有合同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最后法院裁定该部分费用依法不应计取。因此,我们在拟写经济诉讼文书时要搞清楚证据的有效性和法定效力,确保其客观真实可查证,方能在法庭辩论中不被对方抓住把柄而处于不利地位。当然,如果在经济活动中制造假证据,意图捞取更多的好处,在法庭上只会自取其辱。

篇10

上午10时,到场的业主签字按手印,授权成立业主维权委员会,并集资1万元作为维权经费。50多岁的曲利华――业主们都称她为“曲大姐”――被推举为会长。

“我们只希望要回自己的钱。”曲大姐语言朴实,却又感情丰富。

这也是业主们的共同想法。三年前,彩石山庄尚未全面开工,开发商三联集团以内部认购的方式,进行了违规预售。彼时,该项目尚未拿到预售证。

如今,彩石山庄完工看上去遥遥无期,三联集团则不断爆出资金问题传闻。业主们担忧,当年的购房款已经被挪作他用。

2005年,就在彩石山庄进行内部认购的前一年,济南市曾经颁布《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引入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流向进行监管,希望能规避开发商挪用预售款的风险。

这一制度设计看似完备,但彩石山庄的现实,却显示这一担保监管机制的失灵。由于三联集团面临资金链断裂,数亿元预售款短期无法追回,参与监管的担保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亦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彩石山庄“烂尾”

彩石山庄位于济南市东部高新区,项目占地约2400亩,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规划为高档景观洋房和双拼、联排别墅等。 这个项目的开发商为三联集团。

6月的泉城天气炎热。《财经》记者来到彩石山庄项目现场,大片荒草中,几栋前期建设的别墅项目已经停工,五栋灰色“烂尾楼”看上去时间久远。因为拖欠施工款,建设单位已撤离,只留下十座塔吊。红火一时的售楼处,有一名保安人员看守。

济南市土地管理局文件显示,山东三联电子集团公司(1994年变更名称为三联集团)17年前便与项目所在的彩石乡政府达成联营协议,对该地块进行成片开发。济南市政府在1993年的批复文件中要求,该地块中的2000亩用于建设高品质农业项目基地,400亩用于建设工商基地;联营期内,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006年,随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场馆全面开工建设,济南市政府东迁,济南东区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三联集团决定在此地块进行商品房开发,以获得更多收益。

彩石山庄分为B1、B2、B3区,分别命名为水晶、尚华居、白领。虽然当时尚未获得预售证,三联集团先是对内部职工开展认购,后扩大至社会认购,先后吸引了1000多户购房者,签约认购了该项目的白领、水晶两个社区。

根据济南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的预售数据,彩石山庄B2区尚华居取得了预售证,共销出了7.82万平方米。以5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计算,三联集团就收取预售款约4亿元。业主们则估算,整个项目的总房款达8亿元之巨。

按照业主签署的认购协议和预售合同,彩石山庄交房日期应为2008年10月31日。但时至今日,计划中的高档洋房社区,仍是一片荒芜。三联集团曾向业主承诺,将于2009年元旦前后办完全部开工手续,2月至3月开工,要求退款的客户可以在6月底退款。

6月已过,三联集团仍未能落实项目资金,退还部分客户款项的承诺再次落空。

彩石山庄项目搁浅,与三联集团资金链紧绷不无关系。2004年以来,三联集团资金危机的消息就一直在流传。2008年2月,由于一笔银行贷款纠纷,三联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三联商社(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98)10.67%股权被拍卖。

及至2009年2月,三联集团曾在一份公告中承认,彩石山庄的开工手续已完全具备,但“鉴于目前三联陷入挤兑危机的情况,开工资金到位后也无法正常施工”。

5月20日,三联集团董事长张继升也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承认,前几年公司发展存在着扩张过快、管理粗放等内部因素,三联商社股权被拍卖后,又引发了激烈挤兑,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承诺的交付时间一拖再拖,业主不再相信开发商的任何承诺。“我们的购房款到底去了哪里?”焦急的购房者先后采取了30多次维权活动,但迄今无果。

担保公司实力存疑

彩石山庄“烂尾”三年,也使为其预售款提供担保的三家当地担保公司陷入了困境。

2005年10月,济南市建委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必须用于预售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以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为此,“细则”特别引入了社会担保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开发商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实施监管。

济南市建委还要求,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开发商应提供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责任担保书》。在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后,担保公司有权对预售款的使用额度和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财经》记者获得了一份彩石山庄预售款担保书。这份担保书由三联集团与济南置业担保、山东明基担保、山东中和担保共同签署,内容包括:在预售款监管期间,如出现开发商未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造成购房人损失的,购房人有权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彩石山庄继续“烂尾”,担保公司就有责任向购房者退还数亿元的购房款。

按照济南市建委对担保公司资质的相关要求,只有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才有资格承接开发商预售款担保业务。为彩石山庄提供担保的三家公司中,济南置业担保的注册资金有3000万元,另外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分别为5000万元和8000万元。一些业主怀疑,这几家担保公司并不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

工商资料显示,济南置业担保成立于2004年6月,由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房屋测绘安全中心等七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公司法人代表为姜玉光,此前曾在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任职。

一位接近济南市建委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济南市建委目前正在和担保公司协商解决办法,“彩石山庄现在的情况,让担保公司也有些慌了。”

预售款监管漏洞

中国的房地产预售制度确立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后,预售资金和银行贷款成为房地产开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必须“三证齐全”,但并未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也缺乏惩戒措施。在很多地方,“预售证”的硬性规定形同虚设,“一房二卖”、“重复按揭”、开发商挪用乃至卷走预售款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

上述接近济南市建委的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初,济南市建委曾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进行了多次省内外调研。最初,济南市建委曾计划成立一个五人监管中心。后因政府不是经济主体,无法承担无限责任,也不能建立赔偿机制而遭否决。最终,主管部门决定实施预售款担保制度,并制定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

“济南模式”一度被看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创新,建设主管部门一度曾有意在全国推广。2007年9月,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在接受当地媒体《齐鲁晚报》采访时曾表示,预售房款监管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但是实施新办法后,济南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达到了100%。

这100%覆盖的监管模式显然并未完全收到实效。济南地产界人士透露,除了彩石山庄,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的槐苑欣城、经十路化工宾馆附近的一座商住楼,及天桥区一个楼盘,也存在着开发商挪用资金的违规情况,导致项目停工、业主无法入住。

“细则只能管住那些正规的、资金比较充裕的企业,小公司肯定要挪用,否则资金根本滚不动。”上述知情人士称。

在三联集团承诺的彩石山庄复工日期一拖再拖之后,担保公司曾对业主承诺,愿意负责把房子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但是不愿意承担开发商的其他一切责任。

业主们显然不愿接受这样的“半拉子”承诺。一方面,他们担心担保公司不负责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后,房子达不到“综合验收标准”;另一方面,三联集团已经把彩石山庄的土地抵押给了银行,即使房子建成,业主们也拿不到房产证。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谁敢要?”一位业主反问道。

篇11

银行贷款纠纷;担保;合规

一、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2006年4月30日某银行东港支行(简称东港支行)与某集团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496.5万元,借款期限为2006年4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并与某股份公司分别签订两份抵押合同,以该公司的某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作抵押,随后办理抵押登记,该支行成为另一家银行之后的第二抵押权人。同年6月8日,某股份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另加2年。某集团公司是某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一。东港支行如约发放贷款,但某集团公司未能偿还本息、某股份公司未履行担保义务。2008年6月18日东港支行以上述两家公司为被告向某市中院,请求偿还贷款本息,并主张某股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经查明,某股份公司的《股东会担保决议》存在瑕疵:参会某股东名称不在我国《公司法》规定范围之内、印章已废弃但仍然盖在《股东会担保决议上》、关联股东没有回避表决等。①

(二)法院观点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但抵押合同与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效力无效,理由分别是股东会担保决议中存在部分股东名称瑕疵、部分股东的名称变更而印章未变、关联股东没有回避表决等,综合上述因素认定抵押权人存在过错,判决某股份公司即担保人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某集团公司归还本息。东港支行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印章瑕疵,需要结合合同签字、抵押登记等综合判断,严苛的审查导致银行责任过重;从公司法律立法目的来看,股东会召开程序的瑕疵受到公司法约束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公司内部人,不能对抗善意交易相对人,有违交易公正与安全。因此,抵押合同与担保书应认定有效,某股份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案件焦点最高院认为应从公司立法目的出发,维护市场效力与公正,履行担保合同,公司内部股东会议瑕疵若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交易人未审查出来存在过错,应当减轻担保人责任。上述分歧的产生原因在于:(1)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最高院依据《公司法》第一条立法目的认为应当维护市场效力与安全,不应加重外部人审查责任认为债权人已经尽到了审查的注意,不存在过错;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债权人没有识别公司决议、非真实印章等诸多瑕疵,存在过错,故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七条,限制担保人承担责任;(2)《公司法》第十六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定性:最高院认为《公司法》第十六条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一般不认定合同无效;一审、二审法院认为由于东港支行在担保审查中存在诸多疏漏,故认为其应当知道或知道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与担保书,适用担保法解释第十一条,抵押合同与担保书系无效合同。针对上述分歧,笔者尝试结合本案对我国《公司法》、《担保法》体系中关于过错的规定与公司内部决议瑕疵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讨论,并对银行在诉讼与合规事务的完善提出建议。

二、法律适用探析

(一)是否应该适用担保法解释有关规定?本案一审依据担保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与第十一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但在最高院的判决中认为适用上述法律有误,应从公司立法本义出发,保护诚信市场主体。尽管尘埃落定,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为什么不应适用担保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完善法律适用。首先,结合本案理解解释第七条中的“过错”。有研究者认为过错是没有达到的注意程度或为一般人所理解的事实②;或认为从民法立法中关于过错的具体规定来看,更多体现在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完全履行应尽义务视为过错。③过错是特定商业背景下对其特定常识的偏离或履行义务并未符合合同约定。本案中,从合同印章、股东会决议判断某股份公司(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是否越权:(1)需要债权人作出法律专业判断(如熟知公司表决程序)或掌握足够公司内部信息(如股东变动情况、公司印章管理),导致信息劣势方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才能识别非正常交易风险(公司内部管理权限分配、人事纠纷或经营策略)、承担风险增加;此外,查实信息本身耗费的成本较高;(2)判断相对人订立合同时的主观状态:通过受害方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订立时所处的客观交易环境判断,本案中债权人已获得股东会决议证明其审查股东会决议的存在、发放贷款、办理登记事宜,符合商业交易需要的诚信与一般注意程度。综上,认定债权人存在过错实则加重债权人义务。其次,理解解释第十一条中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关于这一点,应当分为两层。笔者认为:第一层应从一般问题出发,判断标准为特定交易背景下有效信息的直接获取,本案中:(1)债务人、担保人提供的信息并非直接显示越权;(2)债权人所处信息地位、人力安排并没有获得信息的渠道;第二层,如果对方提供信息导致合同存在瑕疵,而在不具备上文所讨论存在过错的前提下,由守约方承担瑕疵导致的损失或降低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将商业信用建立在他人的被动评价而非自身诚信,有失公正。综上,本案不应适用担保法解释有关规定。

(二)公司治理与维护市场公平的边界从最高院对本案的判决来看,公司治理与维护市场公平的边界在于公司会议的瑕疵若没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不能对抗交易主体。本案中,担保合同效力认定有两个层次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合同效力的判断依据;第二,合同如果有效,外部交易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受瑕疵不良影响的公司内部人权益如何救济,公司治理如何维护?首先,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担保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非股东会作出(在类似的案件中,由于股东会决议内容存在瑕疵,但会议一旦召开则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④,法院同样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反之,一旦没有召开会议,无论是否存在表决瑕疵,该对外担保决议都是无效的,无论对于外部债权人还是公司内部人,这一点争议不大。其次,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但关于该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立法对公司内部治理的表决制度予以指引(即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学界与实务界持不同观点,且有争议⑤,或追根溯源讨论该条的立法目的与立法背景、如何作出逻辑一致的法律解释;⑥或从结果出发,分析会议效力瑕疵导致公司损失应追究公司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导致公司股东权益损失可以通过撤销股东会决议进行权利救济、对于善意相对人的保护为合同的继续履行。⑦就本案而言,公司治理与维护市场公平应当予以区分,从而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市场公平:(1)普通的债权人合法权利的救济(公司内部救济制度包括董事义务的约束、股东直接诉讼制度等,相比之下债权人救济制度存在举证困难、信息匮乏等问题);(2)银行盈利模式与经营牵涉广大金融消费者利益(不良贷款增加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导致声誉下降);公司治理:(1)对内,是公司管理的科学、透明,内部人合作有效;(2)对外,是树立诚信形象以立足于市场竞争。如果外部人对公司决议进行正确性判断无疑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公司治理束之高阁,对公司发展也是不利的。法律上虽然泾渭分明,但裁判结果也许能够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作出人事调整、管理优化以恢复自身市场信誉、改善经营状况。

(三)实质审查的路径探索上文分析了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不容忽视的是在此次风波中银行自身贷款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现有制度与理论的分析,笔者发现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银行贷款审查制度。1.企业、合同与政策的契合2008年12月6日,银监会实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上述指引对银行贷款利益的维护主要以现有合同法、公司法基础理论、法律政策作为基础。例如,从并购方式来看,股权认购与资产或债务的承接是以我国《公司法》中股权转让为基础,为之奠定公司内部治理基础与外部转让基本规则,对于外部人银行来说能够降低公司的道德风险,隔离内部纠纷对外部经营的不良影响;债务承担以合同法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作为基本,整体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能够直接导致抗辩权的并存或转移。此种安排缩小了贷款主体与并购方式,利用现有制度安排来降低银行提供并购贷款的风险,实现助力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值得借鉴的是此类贷款的商业判断来自企业的发展模式、合同管理、有关政策等,与已有法律规定、经济政策有较高契合度,降低了政策制定成本与操作中的技术、制度障碍。在现有理论与实践基础上对瑕疵问题进行处理,合理分配法律或制度资源,避免将复杂问题的处理纳入立法真空地带进行不合理解释或法律适用导致不公正裁判,这也正是为什么终审裁判在价值取向中选择维护市场公正的隐性因素。2.完善商业判断内容与本文所着重讨论的银行与外部担保人或债务人内部纠纷的隔离类似的是,“指引”中银行的形式审查、以信用状况为基础作出的基本判断,如果完全依靠诉讼解决,则回到上文中提到的诉讼成本与风险的难题上。因此,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始终存在。在公司法中有一个著名的“商业判断规则”,用于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为了公司利益在对外经营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通过合理的商业判断避免承担责任。有学者认为银行董事义务主要表现为客观方面的经营行为符合银行监管的有关规则与主观方面的标准。⑧上述制度与判断规则的核心在于公司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与掌握信息处于优势地位(财务信息、人力信息与公司发展战略信息等),赋予管理者较高的义务作出对公司有益的判断。相比之下,外部人难以获得信息,很难对交易相对方作出实质判断,这也再次解释了为什么不应该加重债权人的审查义务。法律诉讼对于银行而言,解决对外契约纠纷,无法完全解决内部自身风险管理或者将诉讼风险于事前进行预防,商业判断规则可以作为银行内部合规管理的有益借鉴。首先,对于贷款的调查应当综合判断企业的经营是否良好。所合的“规”并非完全“成文化”,而是根据商业规律作出实质判断。(1)外部的合同订立者受到来自信息成本的约束或者公司内部人控制无法获得足够信息,使得诉讼中债权人或者抵押权人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就合规本身来讲,不了解的交易对手交易会增加风险;(2)商务知识全面培训,帮助业务人员掌握企业管理知识,一方面能够提高员工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从企业文化的孕育来说,员工具有“主人翁”意识,业务人员对贷款、担保对象的判断能力反映其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可以实现有效管理、健全问责机制,对员工与企业的发展有益无害。其次,内部合规制度管理应当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培训方式灵活化:(1)针对频发、高危问题应当梳理案例进行问题汇总,制定制度进行有效防御、全面培训,案例汇编结合一线业务风险进行讨论式学习,“隔靴搔痒”的传统培训模式可能使得合规流于形式;(2)团队专业化,同时,会议审查应避免审核时忽略具体贷款项目背景。二是考核思路理性、科学,合规管理覆盖质与量,与银行的业务密切相关,否则“规”与实践脱节,成一纸空文或者僵化概念而没有实质发展。因此,需要提高管理能力与实际效果。

三、对银行合规工作的其他启示

篇12

1997年5月13日,被告委派其出纳员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财务室出具的担保书,在原告处办理了持卡人为该公司经理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单位卡)一份。1997年5月14日,被告将其所有的瓠城大厦在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监证仲裁登记手续,评估价值为204.48万元,仲裁意见为最高限额担保贷款143万元。1997年9月9日,被告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原告担保贷款75万元。1998年1月17日,被告以外出购货为由,向原告申请金穗卡超限额透支20万元,透支期限三个月,并以其上述房产作抵押担保。原告经审查后,逐与被告签订金穗信用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并于同年1月23日将该合同约定款额20万元划入被告持卡人的存款帐户,供被告支取。此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酿成诉讼。原告向汝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该20万元透支款本息。

被告汝南县百货公司答辩称:原告所诉属实。但因经济困难,请求延期还款。

「审判

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而产生。原、被告签订此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使用章程》之规定,其从合同中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故原、被告所签订的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及其从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应依法予以保护。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透支款,且经原告多次追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是引起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透支款本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透支款利息的计算,应依《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的规定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借款合同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10月13日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1998年1月23日起至2月6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月7日起至2月21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自2月22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逾期不能清偿,变卖被告抵押物,原告对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析

信用卡是我国银行系统经批准发行的、为资信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购物及存取款提供服务的信用凭证。其功能在于持卡人外出旅行、购物时便于携带,在急需时允许善意透支,但透支的款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且要求持卡人必须在透支后及时将透支款存入其存款帐户,并按规定支付利息。每种信用卡对允许透支的数额都作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且要求持卡人支付的利息都相当高,有时甚至高于银行利息的几倍、十几倍。其目的一是防止恶意透支,损害发卡银行利益;二是持卡人在急需时持卡透支后,督促使其及时归还透支款本息。如本案涉及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之章程规定,单位卡透支限额3000元,个人卡透支限额1000元;透支利息自透支当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相当于年息千分之一百八十二点五)计算,从第16日起按日息千分之一(相当于年息千分之三百六十五)计算,超过一个月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除加倍付息外,并取消其使用信用卡的资格,追回所欠本息。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中似乎存在是否取消被告使用信用卡的资格的问题,如果有这个问题,应由原告根据章程决定,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但实际上原告不能以被告超限额透支为由取消其使用信用卡的资格,因为被告这种透支行为是根据与原告签订的透支合同进行的,性质上已不是急需时的善意透支或违反章程的恶意透支,而是一种信用卡关系中的借贷行为。如果仍以信用卡透支行为看待,则被告因透支合同取得了信用卡超限额透支权,逾期不还,只能构成合同违约行为,不能认定为未签订透支合同的透支侵权行为,原告作为发卡银行即不享有其章程中所规定的那种透支侵权行为发生后的取消权。

篇13

联系电话:

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编号: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并由借款人赔偿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 年 月 日将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 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 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抵押条款

为确保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向出借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

出借人经审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有使用权的土地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为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证人三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 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栋 单_____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 。

二、抵押财产价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 ,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抵押人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抵押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抵押人负责赔偿。

五、出借人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出借人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屋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且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监督。

七、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抵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八、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卖、租赁抵押物,不得对抵押物重复设定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若因抵押人行为造成房屋权属变更等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及保证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借款的保证 本次借贷行为 (身份证号: )自愿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详见附件一)

第九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担保人自愿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抵押物、质物贬值、损毁、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7、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9、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将抵押物(质押物)依法变现归还借款;

7、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税费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二条 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借、贷及保证人三方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条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执有情况为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权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房屋借款合同范文二(借款人、抵押人): 证件号: (借人、抵押权人): 证件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地产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借款人与出借人 年 月 日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条、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 ),并自愿将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县 商品楼作为抵押,房屋结构: 房产证号: ,使用年限: ,使用面积: ,抵给抵押权人,作为向抵押权人归还借款的保证。

第三条、抵押期间,该房产由抵押权人监管,相关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上述房产占管期间抵押人应维护好该房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还款办法: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按月 分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抵押期满,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偿债务,但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为实现债权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归还贷款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抵押人必须支付违约金(按贷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归还抵押权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愿接受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房产的强制执行,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3、 此笔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如借款到期不能归还将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于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签章):

出借人,抵押权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银行房屋借款合同范文三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 抵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 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 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 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 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 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 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 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 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 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 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 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 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