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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建筑认识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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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建筑认识论文

篇1

主流的艺术史观认为,庞熏栗理应被视为中国现代设计的开创者。但这个普遍性的常识背后却隐藏着认识论上的颠倒。庞熏栗先生法归来后为何由绘画转向了工艺美术,这在中国2o世纪的艺术史中实际上是非常独特的议题。1929年庞熏栗留学法国巴黎,恰逢12年一次的巴黎博览会。在其自传中他写道:“参观巴黎举行的博览会,使我第一次接触到工艺美术。”“这使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识到,原来美术不止是画几幅画,生活中无处不需要美。”“也就是从那时起,使我对建筑以及一切装饰艺术,开始发生兴趣。”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各国受到工业革命的推动在艺术领域掀起手工艺运动和新艺术运动的浪潮,在巴黎举行的博览会是新时代实用艺术观念及其成果的展示。这次博览会真正冲击庞熏栗的是西方现代主义实用艺术的观念。实用艺术(当下我们将其扩大膨胀为设计的概念)是西方现代主义的产物,正如同民族国家是现代性的产物一样。从词源上看,无论在传统的西方世界还是中国,都不存在实用艺术、工艺美术或装饰艺术。此前中国传统艺术观念中只有诸如陶瓷、壁画、文人画、雕塑等分门别类的艺术表现形式,而且还有很多门类尚未浮出地表。传统的艺术观念认为只有绘画的形式才是艺术,民族传统中各种类的手工艺都被排除在艺术领地之外。因此,不难理解庞熏栗第一次从西方世界接触到工艺美术,并对装饰艺术发生兴趣对其归国后选择工艺美术的影响。他认识到“巴黎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艺术中心,主要是由于它的装饰美术影响了当时整个世界……人们始终是跟着它变。”在庞熏莱看来,工艺美术或装饰艺术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世界艺术的主流。他主张在中国发展工艺美术及教育事业不仅仅是出于民族主义情感,在他的身上也没有产生类似于林风眠和徐悲鸿所经验的中西冲突和文化认同危机。我们注意到,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这样的二项对立式充斥着整个中国20世纪的历史,包括艺术工作者在内的知识分子整体性地陷入某种文化认同的危机、焦虑和冲突当中。许多留学归来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都开始质疑自唐王维肇始的文人画传统,提出中国画改良,革王画的命,在绘画语言和表现手法上出现了写实主义与现代派的争论。这些讨论从另一层面表明,在当时,实用艺术并没有进人中国主流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的视野。工艺美术和装饰艺术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不受重视的,处于边缘地位。庞熏栗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丝毫没有将自己置于某种认同当中,或在主体性(启蒙运动所建构的价值观念,是现代性的核心)中寻求身份认同。他拒绝从属于任何一个中心论述或范畴当中,正如他在《自剖》中所揭示的,“矛盾的人生,矛盾的社会,构成了矛盾的我。”一庞熏栗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性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史无前例的革命狂潮,世界艺术也必将走向一个较之文艺复兴时期远为伟大的时代。身处这样裂变的时代,在东西文化互通有无的大世界中,庞熏栗感到了自我的渺小。他自觉于启蒙神话的虚假主体性,将真理置于理想的艺术之彼岸。他冷静地写下了这样的话:“也许,我只能像流沙一般,被洪流吞没。但是我明白,这原本是我的命运。这些水底的沙石也许有一天会被拿来筑成往那光明的境地去的大路;这些沉默的沙石,会微笑地看着别人从他们身上踏过,去收获丰富的果实。”

在这段自述中,一个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形象跃然纸上,但这样的认识论始终无法划定庞熏栗的自我认同,正如民族主义的知识分子也无法简单将其收编。作为一个自由主义倾向的知识分子,庞熏栗却将其一生投身于民族国家的艺术事业,在多次出国机会面前仍然矢志不渝,这点足以说明庞熏某的民族情感。但他不是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没有止步于民族传统的价值认同危机中,而是跳出这个认识论的怪圈,主张中西各有所长。

庞熏栗倡导在中国建立工艺美术学校,是受到西方现代主义观念的影响。当西方的价值观念以不可抗拒之势瓦解旧世界时,庞熏栗却在西方现代价值观念中发现了中国民族传统艺术。柄谷行人在《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论述道:“现代这个概念十分暖昧。不仅日本包括非西洋国家的人们,在他们之问现代总是和西洋相混同。当然,这种混同是有理由的。既然在西洋也有现代和前现代之别,现代与西洋当然应该是不~样的概念,可是现代的起源在西洋,所以两者不容易简单地分开。”柄谷行人的这段叙述指出了我们认识中的“颠倒”,由此在20世纪产生了诸多错觉。一方面,认为现代主义的启蒙是不证自明的。因此,许多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先验地将传统与现代对峙起来,将现代的物质性进程在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普遍化和扩大化,导致现代主义在精神领域成为不可逆转的价值诉求,从而通过“启蒙主体性”引发认同危机。另一方面,将现代与西方混同起来,认为现代性的诸种表现都是西方模式或西方式的建构,从而消解了现代性的历史性,建构了现代主义的神圣性和普遍性。因此,在西方现代主义神话的话语权力中,民族和传统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排挤。颇有意味的是庞熏栗不谈西方现代艺术和工艺美术运动而谈中国少数民族图案、传统手工艺和壁画艺术,恰恰是通过西方现代艺术及实用艺术,他发现了中国传统装饰艺术之“风景”。对他来说,无论是西方的现代艺术、实用艺术还是中国传统装饰艺术都是非实体性的,是被设想为艺术所固有的、某种不确定的、无归属的内在力量。他在随笔中写道:“画家自我,我想不该有什么派别的成见,派别只是~种束缚,一种障碍。画家谈主义,更可不必了。我国古今好的作品,我们应该要研究,世界各国好的作品,我们也应该研究。但是,不一定呆板地模仿。”

篇2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提出决不是偶然的心血来潮或标新立异,而有其经济社会、艺术和学科发展的必然根据。众所周知,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美学思潮滥觞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盛于“二战”之后,20世纪 60年代以来即融汇于各种人本主义哲学—美学思潮之中。它的发展是同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的尖锐化相伴随的。诸如富裕与贫穷、发展与生存、当代与后代、科技与人文、物质与精神、人与环境等等都是一系列难解的二律背反。这些二律背反在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又递次地表现为人的“异化”,战争的严重破坏与环境的恶化等等严重问题,越来越严重地威胁到人的现实生存状况,引起全人类的高度关注。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国凭借制度自身的优势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对于各种矛盾问题具有更多的调节能力和空间。但事实证明,现代化之中的许多二律背反常常是过程性的,甚至是难以避免的,只是有程度与解决的快慢之分。例如,市场化与传统道德,城市化与精神疾患的蔓延,工业化与环境的破坏,科技发展与工具理性的膨胀等等。尽管不是无解的矛盾,但也的确是难以避免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极大地威胁到人的现实生存状况,使人的现实生存状况面临美化与非美化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现代化一方面促进了生活富裕、精神文明、社会繁荣,人们处于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化的现实生存状况。同时,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的激烈、贫富悬殊、环境的污染、战争与恐怖活动的威胁等等又使人们处于一种压抑、焦虑不安、乃至被种种现代病困扰的非美的现实生存状况。这种生存状况的改变当然主要依靠制度的改善和法律的完备,但也对美学和文学艺术提出必然的要求。因为,审美是一种不借助外力而发自内心的情感力量,是人的自觉自愿的内在要求,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所以改善当代日益严重的人类现实生存状况非美化的现实需要,成为当代存在论美学观产生的现实土壤。这种现实需要必将改变审美仅仅局限于自我愉悦的范围,拓展到社会人生,成为一种审美地对待社会、自然与人自身的审美的世界观。这也就是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不同于传统美学观的深刻内涵之所在。与时代的步伐相伴,现代艺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艺术已不是传统的感性与理性对立融合的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艺术,而是愈来愈走向感性与理性的脱节,形象与情节愈趋减弱,形式与色彩愈趋变易与夸张,理性愈加隐没,从而走向意识的流淌。这就是当代的抽象派绘画、象征派诗歌、荒诞派戏剧、魔幻现实主义与意识流小说等等。这类作品已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对人的现实存在意义的探寻和追问。毕加索创作了“二战”中的著名壁画“格尔尼卡”,结合立体主义、现实主义和超现实主义手法,通过跨越时空、变形夸张、聚焦渲染,充分表现了人类的痛苦受难,控诉了兽性的膨胀和法西斯战争,同传统的美学原则与艺术手法已相去甚远。即使是我国当代作家运用传统现实主义手法创作的作品,也在实际上偏离传统美学原则,渗透着浓郁的当代色彩。我国 作家万方所著中篇小说《空镜子》 ② 写的是传统的婚恋故事,但却渗透着浓郁的荒诞气氛,一种人在命运中的期待、无奈和惆怅。小说几乎没有传统的开端、和结尾,只是让生活流伴随着意识流不经意地朝前流淌,但却蕴含着对爱情与婚姻的意义与价值的追寻。作品提供给我们的并没有典型形象,而只有意义的追问。由此可见,面对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现代艺术,传统美学实在是脱离的太远了。而当代存在论美学却能够对其进行艺术的阐释和理论的支撑。诚如南非作家、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纳丁·戈迪默所说:“我认为,我们是被迫走向个人的领域。写作就是研究人的生存状况,从本体论的、政治的和社会的以及个人的角度来研究。” ③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产生也是美学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西方美学根源于古希腊美学,是一种理性主义的认识论美学。这种美学以“和谐”为其美学理想,以感性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与统一为其主线,而以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其最高形态。所谓“理念的感性显现”即是感性和理性的直接统一、完全融合,是一种达到极至的古典形态的最高的美。但此后,这种古典形态的认识论美学即逐步宣告解体,而代之以否定理性、思辨与和谐的现代美学,存在论美学即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主要流派之一。这种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的美学转向,实际上始于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美的知性特征的挑战,在他的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中包含着美的“无功利性”、“纯粹性”与“合目的性”问题,成为存在论美学的先声。19世纪末、20世纪初克尔凯戈尔与尼采首先提出“存在先于本质”、“生命意志本体”等存在主义命题,萨特从理论与创作的结合上建立了存在主义的美学体系,而海德格尔则将这一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目前,当代存在主义已经作为一种哲学一美学精神和方法渗透于各种极为盛行的美学流派之中。包括存在论美学在内的西方当代美学在理论与思想上都有其十分明显的局限性,但它所包含的生产力、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先进内涵却值得我们借鉴。从美学由传统到现代转换的角度,我们应该跟上世界的步伐。众所周知,我国近代以来,以王国维、为开端,美学研究受到西方传统的认识论美学的深刻影响。早期基本上偏重于介绍。20世纪中期以后,逐步形成的典型论美学与实践论美学总体上仍然属于西方传统的认识论美学。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之后逐步发展的实践论美学,对我国独具特色的美学理论的发展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它并没有完全接受实践观的现代哲学内涵而总体上仍然沿袭传统认识论体系,坚持主客二分的理论结构和客观性诉求等,已经愈来愈显示出理论的陈旧以及同现实的严重脱离。实践论美学力主美的本质的客观论。这是一种传统的以主客二分为基础的本质主义的命题,属于科学认识的范围,而不属于美学的范围。因为,只有科学才通过实验的手段,探寻对象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而美却属于情感的范围,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审美也就没有美。早在二百多年前,康德就在《判断力批判》中指出:“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也没有美的科学,只有美的艺术。因为关于美的科学,在它里面就须科学地,这就是通过证明来指出,某一物是否可以被认为美。那么,对于美的判断将不是鉴赏判断,如果它隶属于科学的话。至于一个科学,若作为科学而被认为是美的话,它将是一个怪物” ④ 。如果我们真的至今仍然相信美的本质的客观性,那也只能犹如康德所说是将科学的证明混同于美学而令人感到奇怪。因此,美的本质的客观性或者是客观的美实际上是一个并 不存在的伪命题。实践论美学还坚持审美的反映论。这仍然是西方认识论美学的翻版。众所周知,古希腊关于艺术本质的最重要的理论就是“摹仿说”,柏拉图在《文艺对话集》“理想国卷十”中提出了著名的“摹仿的摹仿”的理论,即现实是对理式的摹仿,而艺术则是对现实的摹仿。他在讲到艺术家的摹仿时提出了著名的“镜子说”,即艺术家对现实的摹仿犹如镜子一般是在外形上的映现。审美的反映论实际上就是西方古典美学“摹仿说”的发展,是将审美归结为认识的典型理论形态。其实,康德已经将真善美作了认真的区分,并为审美确定了不同于认识的独特的情感领域。我们从切身的艺术欣赏实践中也能深切地体会到审美同认识的严格区别。我们欣赏梅兰芳先生的代表作《贵妃醉酒》,并不主要是获得有关杨贵妃的某种知识,而是对梅派唱腔和优美舞姿的欣赏,在欣赏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一种赏心悦目、怡然自得的审美的生存状态,乃至于百看不厌。实践论美学在艺术理论上是倡导“艺术典型论”的。应该说,艺术典型论也是西方古典美学的重要内容。古希腊时期亚理斯多德提出“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 ⑤ 就包含着艺术创作应通过个别反映必然的艺术典型的内容。而古罗马和新古典主义时期则由于形而上学的作祟,导致了艺术创作的“类型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德国古典美学则将成功的艺术创作称作“审美理想”,是理念与形式的“自由的统一的整体” ⑥ 。这是对古典的艺术创造的最贴切的概括。但到俄国的别林斯基与高尔基则对艺术创作又作了形而上学的表述,提出影响极大的“艺术典型”理论。高尔基说:“但是假如一个作家能从二十个到五十个,以至从几百个小店铺老板、官吏、工人中每个人的身上,把他们最有代表性的阶级特点、习惯、嗜好、姿势、信仰和谈吐等等抽取出来,再把它们综合在一个小店铺老板、官吏、工人的身上,那么这个作家就能用这种手法创造出典型来,——而这才是艺术。” ⑦ 应该说,高尔基所提出的“艺术典型论”是较为僵化的,是在德国古典美学之上的一种倒退。作为反映感性与理性、现实与必然、个别与一般统一的“审美理想”或“艺术典型”的理论,总体上反映了古典形态的艺术创作的基本特点,但却不适合现代艺术。因为现代艺术不是形象与意义的统一,而是两者的错位,它所追寻的目标不是形象(存在者)的反映,而是对于隐藏在存在者之后的存在的显现,存在意义的追问。在我们前已提到的毕加索的著名壁画《格尔尼卡》中我们又如何能找到艺术典型的影子呢?

上面,我们对实践论美学所包含的美的本质的客观论、审美反映论与艺术典型论作了大体的分析,说明这一理论已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也难以反映当代审美的现实,完全需要在此基础上加以突破,实现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的转换。但突破不是抛弃,而是在充分肯定实践美学历史地位的前提下,保留其有价值的内容,力创新说。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最重要的理论内涵是以胡塞尔所开创的现象学方法作为其哲学与方法论指导,从而使其从传统的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模式跨越到“主体间性”的现代哲学—美学轨道。这种跨越或转换所具有的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愈来愈显示在人们面前,并且已经和将要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胡塞尔所开创的当代现象学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理论,还不如说是一种哲学方法。诚如当代存在论美学的奠基者海德格尔所说,“‘现象学’这个词本来意味着一个方法概念”,“‘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 这条原理可以表述为:‘走向事情本身!——这句座右铭反对一切飘浮无据的虚构与偶发之见,反对采纳貌似经过证明的概念,反对任何伪问题——虽然它们往往一代复一代地大事铺张其为‘问题’” ⑧ 。这就是说,通过将一切实体(包括客体对象与主体观念)加以“悬搁”的途径,回到认识活动中最原初的意向性,使现象在意向性过程中显现其本质,从而达到“本质直观”。这也就是所谓“现象学的还原”。而在这个“走向事情本身”或是“现象学的还原”的过程中,主观的意向性具有巨大的构成作用。因此,“构成的主观性”成为胡塞尔现象学的首要主题。从这种现象学的“走向事情本身”的哲学方法中,我们在看到其哲学突破的同时,也看到了明显的唯我论色彩,并因此受到当时理论界的尖锐批评。对此,胡塞尔本人亦有明显的觉察,并于1931年出版的《笛卡尔的沉思》中提出“主体间性”(又译交互主体性)理论加以弥补。他在本书的第五沉思中说道:“当我这个沉思着的自我通过现象学的悬搁而把自己还原为我自己的绝对经验的自我时,我是否会成为一个独存的我(Solusipse)?而当我以现象学的名义进行一种前后一贯的自我解释时,我是否仍然是这个独存的我?因而,一门宣称要解决客观存在问题而又要作为哲学表现出来的现象学,是否已经烙上了先验唯我论的痕迹” ⑨ 。对于自己的发问,他接着作了解答。他说:“所以,无论如何,在我之内,在我的先验地还原了的纯粹的意识生活领域之内,我所经验到的这个世界连同他人在内,按照经验的意义,可以说,并不是我个人综合的产物,而只是一个外在于我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是为每个人在此存在着的世界,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其客观对象(objek-ten)的世界。” ⑩ 他还进一步对这种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作了解释。他说:“我自己并不愿意把这个自我看作一个独存的我,而且,即使在对构造的各种作用获得了一个最初理解之后,我仍然始终会把一切构造性的持存都看作为只是这个惟一自我的本己内容。”11 也就是说,他认为在意向性活动中,自我与自我构造的一切现象也都是与我同格的(即惟一自我的本己内容),因而意向性活动中的一切关系都成为“主体间”的关系。这里仍然渗透着浓郁的先验唯我论的色彩,但哲学上的突破已显而易见。由以上简述可知,现象学方法在哲学与美学领域的确具有划时代的突破意义。突破了古希腊以来到近代以实证科学为代表的主客对立的认识论知识体系,开始实现由机械论到整体论、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由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与美学的革命。现象学方法所特有的通过“悬搁”进行“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与美学作为“感性学”的学科性质以及审美过程中主体必须同对象保持距离的非功利“静观”态度特别契合。胡塞尔指出,“现象学的直观与‘纯粹’艺术中的美学直观是相近的”12 。而且,在海德格尔改造了的“存在论现象学”之中,现象的显现过程、真理的敞开过程、主体的阐释过程与审美存在的形成过程都是一致的。伽达默尔也曾认为,解释学在内容上尤其适用于美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存在论现象学哲学观也就是存在论现象学美学观。由于存在论现象学哲学观在当代哲学世界观转折中处于前沿的位置,因此,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具有了当代主导性世界观的地位。它标示着人们以一种“悬搁”功利的“主体间性”的态度去获得审美的生存方式。这就是当代人类应有的一种最根本的生存态度。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人们应“以审美的眼光看待生活,而不仅仅在诗情画意中享受审美”13 。众所周知,原始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巫术世界观,农耕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宗教世界 观,工业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工具理性世界观,而当代作为信息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则是以当代存在论美学观为代表的审美的世界观。这种审美的世界观要求人们以“悬搁”功利的“主体间性”的态度对待自然、社会与人自身,使之进入一种和谐协调、普遍共生的审美生存状态。这对于解决当今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二律背反,促使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加以发展,使之成为“存在论现象学”。他说:“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现象学的现象概念指这样的显现者:存在者的存在和这种存在的意义变化和衍化物。”14 在这里,海德格尔把胡塞尔先验现象学中由先验主体构造的意识现象代之以存在并使现象学成为对于存在的意义的追寻,从而建立了自己的“存在论现象学”。海德格尔的“走向事情本身”即是回到“存在”,其“悬搁”的则是存在者。而人只是存在者中之一种,海氏把他叫做“此在”,其不同之处是“对存在的领悟本身就是此在的存在规定”15 。也就是说人(此在)这种存在者有能力领悟自己的存在,可以说具有一种自我的认识能力,而其他的树木花草、岩石、建筑等存在者则不具有这种能力。这就是说,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出发点即是作为此在的存在。回到人的存在,就是回到了原初,回到了人的真正起点,也就回到了美学的真正起点。这完全不同于传统美学的从某种美学定义出发,或是从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出发等等。事实上,审美恰恰是人性的表现,是人原初的追求,人与动物的最初区别。杜夫海纳将审美称作“它处于根源部位上,处于人类在与万物混杂中感受到自己与世界的亲密相关系的这一点上”16 。我国古代的《乐记》也将能否欣赏音乐、分辨音律作为人与禽兽的区别,所谓“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由此可见,所谓审美即是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性的表现。而最初的审美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性的教化、文明的养成。因此,审美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种特有的生存状态。从人的生存状态的角度审视审美,研究审美,就是对审美本性的一种恢复,也是对美学学科本来面貌的一种恢复。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对此在的存在意义的追问,即其审美本性的探寻,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崭新意义的人道主义,是一种区别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在世界(关系)中审美地存在的人道主义精神。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这是“一种可能的人类学及其存在论基础”17 。

关于审美对象,传统美学总是把它界定为一种客观的实体,或是自然物,或是艺术作品等等,而且特别强调了审美对象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的客观性。但是以现象学为方法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却完全否定了审美对象作为物质或精神的实体性,而是把审美对象作为意向性过程中的一种意识现象(存在),通过现象学还原,在主观构成性中显现。胡塞尔在1913年所作《纯粹现象学通论》中通过对杜勒铜板画《骑士、死和魔鬼》的分析,阐述自己对审美对象的理解。他认为审美对象既不是存在的,又不是非存在的。这就是说,审美对象不是物质实体对象,须借助主体的知觉和想像显现,因此“不是存在的”。同时,审美对象又不是纯粹理念的精神实体,要以感觉材料为基础,通过意识活动赋予其意义,因此,“又不是非存在的”。对于胡塞尔的阐述,杜夫海纳说了一句更为明确的话:“美的对象就是在感性的高峰实现感性与意义的完全一致,并因此引起感性与理解力的自由协调的对象”18 。也就是说,审美对象是意向性活动中凭借主体的感性能力对存在意义的充分揭示,从而达到两者的“完全一致”。在这里,起关键作用的还是主体的感性能力、审 美的知觉,无论对象本身的情况如何,只要主体的感性能力、审美的知觉没有对其感知,那就不能构成审美对象。杜夫海纳指出:“艺术作品则不然,它只激起知觉。如果作品有效果,那么刺激就强烈。这是否说没有‘现象的存在’呢?是否说博物馆的最后一位参观者走出之后大门一关,画就不再存在了呢?不是。它的存在并没有被感知。这对任何对象都是如此。我们只能说:那时它再也不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作为东西而存在。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作为作品,就是说仅仅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19 这一段话说的是非常精彩的。它告诉我们审美对象只有在审美的过程中,面对具有审美知觉能力的人,并正在进行审美知觉活动时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关系中的存在,没有了审美活动不可能有审美对象,但并不否认它作为作品——一种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马克思不是也讲过“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吗20 ?那么,既然审美对象的成立主要由主体的审美意向活动中的审美知觉决定,那么审美还有没有普遍有效性或共通性呢?对于这一问题,康德是通过“主观共通感”加以解决的。当代现象学方法在一开始走的也是这条道路。也就是说,主观判断的普遍性决定了审美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阐释学美学家伽达默尔则从审美与艺术所具有的“交往理解”与“同戏”等人类学共同特点来阐释艺术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必将具有共通性的道理。这实际上已经是“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理论的一种深化,应该说更符合当代存在论美学的理论本性。

关于艺术的本质,传统美学有艺术是现实的摹仿和反映等等表述。但当代存在论美学放弃这种传统观点,从存在论现象学的独特视角,将艺术界定为真理(存在)由遮蔽走向解蔽和澄明。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艺术的本质就应该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置入作品’。”21 他进一步解释道:“在艺术作品中,存有者的真理已被自行设置于其中了。这里说的‘设置’(setaen)是指被置放到显要位置上。一个存在者,一双农鞋,在作品中走进了它的存有的光亮里。存有者之存在进入其显现的恒定中了。”22 在这里“存在者的存在自行置入作品”与“存在者之存在进入其显现的恒定中”含义相同。所谓“真理”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对事物认识的正确性,而是指把存在者的存在从隐蔽状态中显现出来,揭示出来,加以敞开。这是一种现象学的方法,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就是“存在”。所谓“自行置入”也不是放进去,而是存在自动显现自己。这样,可以将海德格尔的这句话简要地理解为:艺术就是在作品中加以显现的存在者的存在。海氏以梵高的著名油画《农鞋》为例,说明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农具,它的艺术的本质属性与描绘的惟妙惟肖无关,而与作品对存在者存在的显现有关。这个存在就是真理,也就是艺术的本质。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作品建立一个世界并创造大地,同时就完成了这种争执。作品之作品存有就在于世界与大地的争执的实现过程中”23 。在这里,世界是同大地相对的。“大地”原指地球、自然现象、物质媒介等,具有封闭性,而“世界”则指人的生存世界,具有开放性,两者对立斗争就是真理的显现过程。而大地与世界的内在矛盾构成了艺术发展的内在矛盾,不同于古典美学中感性与理性的矛盾,而是存在显现过程中的矛盾,是封闭与敞开、隐蔽与显现的矛盾。实际上是通过比喻的诗性语言反映了存在的两种状态,在这两种状态的斗争中,存在得以显现,艺术得以具有重大的人生价值。但这一“大地与世界争执”的理论仍是强调世界对大地的统帅, 未能完全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只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海德格尔提出“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才真正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束缚,使其美学思想成为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典范表述。他于1959年6月6日在慕尼黑库维利斯首府剧院举办的荷尔德林协会所作的演讲中指出:“于是就是四种声音的鸣响:天空、大地、人、神。在这四种声音中命运把整个无限的关系聚集起来。但是,四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片面的自以为持立和运行的。在这个意义上,就没有任何一方是有限的。若没有其他三方,任何一方都不是存在。它们无限地相互保持,成为他们之所是,根据无限的关系而成为这个整体本身”,“因此,大地和天空以及它们的关联,归属于四方的更为丰富的关系。”24 真理(存在)就在这天地人神之相互依存的整体中显现出来,实现人类的审美的存在。可以说,“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实际上是对“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将“主体间性”理论同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相结合。因而这一理论在当代美学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正是基于“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达到真理的敞开这一艺术的本质,海德格尔建立了自己的当代存在论美学理想,那就是人类应该“诗意地栖居”。他引用诗人荷尔德林的诗句:“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并说:“一切劳作和活动,建造和照料,都是‘文化’。而文化始终只是并且永远就是一种栖居的结果。这种栖居都是诗意的。”25 海氏认为,人的存在的根基从根本上说就应该是“诗意的”,而所谓“诗意的”就是尽可能地去神思(寻找到)神祗(存在)的现在和一切存在物的亲近处,所谓“诗意的”就是天命与人的现实状况的统一,天人合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诗意的生活成为人类追求的目标,“诗是支撑着历史的根基”26 。诗,也就是艺术,成为海德格尔寻求人生理想的根本途径。他的艺术的理想、美的理想,也就是人类理想的存在、审美的生存,成为其社会人生的理想。“人类应该诗意地栖居于这片大地”是哲人海德格尔苦苦追寻的目标,也是他的美学目标。

在传统美学之中艺术想象是艺术审美活动的重要形式,是由现实美到艺术美的必要途径。但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却从人的存在的全新维度来理解艺术想象,将艺术想象看作是人的审美的存在的最重要方式。萨特是将想象与自由联系在一起研究的,认为人要摆脱虚无荒谬的现实世界,获得绝对自由,唯有通过艺术。他说:艺术是“由一个自由来重新把握的世界”27 。其原因在于艺术能唤起人们的想象。他说:“现实的东西绝不是美的,美是一种只适合于想象的东西的价值,而且这种价值在其基本结构上又是指对世界的否定。”28 而想象则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尽管想象要凭借对象的形象的浮现,但主观的构成性却在想象中起到巨大的作用。现象学方法认为,艺术想象中的这种主观构成性是完全凭借于感性的、是一种感性的组织、感性的统一原则。杜夫海纳指出:“审美对象的第一种意义,也是音乐对象和文学对象或绘画对象的共同意义,根本不是那种求助于推理并把理智当作理想对象——它是一种逻辑算法的意义——来使用的意义。它是一种完全内在于感性的意义,因此,应该在感性水平上去体验。然而,它也能很好地完成意义的这种统一与阐明的职能。”29 在艺术想象中通过感性去阐明意识经验或存在的意义,这就是一种“归纳性的感性”。正是因为在现象学方法中艺术想象自始至终是不脱离感性而不求助于理智的,所以可以说现象学恢复了美学作为“感性学”(Aestheti-cae)的本来面目。萨特还认为,艺术想象通过创作与欣赏的结合来完成,“作品只有 被阅读时才是存在的”30 。艺术家在艺术想象中否定现实世界的表面现象,同时也重新把握其深层的存在的意义,就在这样的过程中获得了美的感受。萨特认为,“美不是由素材的形式决定的,而应该由存在的浓密度决定的”31 。萨特把想象归结为人的一种获得自由的存在方式以及现象学突出想象感性的组织作用值得我们深思,但由此导致对现实的完全否定则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从海德格尔开始就将阐释学引入现象学,成为阐释学现象学,作为当代存在论美学的重要理论资源之一。海德格尔认为,由于存在论现象学将“此在”即人的存在意义的追寻引入现象学,而解释则是追寻人的存在意义的重要方法。所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译学(Hermeneutik)”,“是一种历史学性质的精神科学方法论”32 。也就是说,“此在”作为“此时此地存在着的人”,就显示出了时间性和历史性,它所具有的存在的意义就具有了历史的生成性,只有在历史的生成中才能理解一切意识经验。作为海氏的学生伽达默尔发展了这种解释学现象学,并将它同美学紧密结合,形成一种新的当代存在论美学形态——解释学美学。伽氏认为,“解释学在内容上尤其适用于美”33 。这就是说,解释学同艺术文本在审美接受中存在及其历史生成紧密相关。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美学偏重文本忽视接受、偏重作者忽视读者的倾向,为方兴未艾的接受美学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伽氏还进一步把“理解”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提到了“本体论”的高度。他说:“理解并不是主体诸多行为方式中的一种,而是此在自身的存在方式。”34 伽氏在其解释学美学中提出了著名的“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的原则。所谓“视界融合”就是在理解过程中将过去和现在两种视界交融在一起,达到一种包容双方的新的视界。这一原则包含了历时与共时、过去与现在、自我与他者等诸多丰富内容,但更多的是过去和现在的关系,即从现在出发,包容历史,形成新的理解。所谓“效果历史”即是认为,一切理解的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而历史既不是纯粹客观的事件,也不是纯粹主观的意识,而是历史的真实与历史的理解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是效果。显然“效果历史”也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但主要是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这不是一种传统认识论的主客二元关系,而是一种现象学中的“主体间性”,是一种“自身与他者的统一物,是一种关系”。因为观者与文本都是反映了“此在”的存在状态,是一种你与我之间(主体之间)平等对话的关系。

转贴于 三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应该借鉴大量的古代与现代的理论资源。从古代来说,应该借鉴西方古典存在论哲学—美学资源。首先是借鉴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的资源,譬如哲学家阿那西曼德提出万物循环规律与人的生存的关系,对当代存在论不无启发。再就是借鉴康德以来的西方近代哲学家关于艺术与人的生存关系的思考。例如,康德关于美是无目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的理论,把作为彼岸世界的信仰领域引入审美,探讨了审美与人的存在的关系。席勒有关美育与异化的探索,也涉及到人的存在领域。而尼采所倡导的酒神精神实际上也是崇尚一种生命力激扬的生存状态。叔本华关于艺术是人生花朵的理论,也将艺术与人生相联系。当代,福柯的“生存美学”理论也会给我们以深刻启发。福柯面对前资本主义对身体的奴役和现代资本主义从内部即从精神上对身体的控制,包括监督、惩罚、规训等,提出“自我呵护”的著名命题。他说,“呵护自我具有 道德上的优先权”。这就是说,他认为人的关注重点由关注自然到关注理性,再到关注非理性,当前应更加关注自身,使人与自身的关系具有本体论的优先权。为此,他提出,“我们必须把我们自己创造成艺术品。”由我们自身的艺术化发展到把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变成一件艺术品”35 。这实际上是建立在对现代化负面影响反思超越的基础上,要求建立一种从自我开始的艺术化(审美的)生存方式。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兴盛的当代生态哲学与美学给当代存在论美学观所提供的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1985年,法国社会学家J-M·费里指出,“生态学以及有关的一切,预示着一种受美学理论支配的现代化新浪潮的出现”36 。这种新的美学新浪潮在西方当代表现为以文艺批评实践形态出现的生态批评繁荣发展,而在我国则表现为20世纪90年代前后兴起的生态文艺学与生态美学。生态美学是一种包括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符合生态规律的存在论美学。这种理论的产生有其社会与理论的背景。现代化过程中因工业化与农业化肥、农药的滥用和过分获取资源所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枯竭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凸现了出来,使人的生存面临更大的威胁。加之城市化加速和竞争的激烈所造成的精神疾患的迅速蔓延等等,都要求人类从自己长期生存发展的利益出发,必须确立一种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和谐协调发展的新的世界观。而从理论的角度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产生了一种抛弃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新的生态生存论哲学观。长期以来,我们在宇宙观上都是抱着“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著名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尽管这一观点在当时实际上是一种感觉主义的真理观,但后来许多人仍是将其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准则。欧洲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针对中世纪的“神本主义”提出“人本主义”,包含人比植物更高贵、更高级,人是自然的主人等“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进而引申出“控制自然”、“人定胜天”、“让自然低头”等等口号原则。这些“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观点和原则都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作敌对的、改造与被改造、役使与被役使的关系。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及在其指导下的实践是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并直接威胁到人类生存的重要原因。正是面对这种严重的事实,许多有识之士在20世纪中期才提出了生态哲学及与之相关的生态美学。1973年,挪威著名哲学家阿伦·奈斯提出“深层生态学”,主要在生态问题上对“为什么”、“怎么样”等问题进行“深层追问”,使生态学进入了深层的哲学智慧与人生价值的层面,成为完全崭新的生态哲学与生态伦理学。阿伦·奈斯的“深层生态学”提出了著名的“生态自我”的观点。这种“生态自我”是克服了狭义的“本我”的人与自然及他人的“普遍共生”37 ,由此形成极富价值的“生命平等对话”的“生态智慧”,正好与当代“人平等的在关系中存在”的“主体间性”理论相契合。与此相应,美国哲学家大卫·雷·格里芬提出“生态论的存在观”38 这一哲学思想。这种“生态论存在观”实际上就是当代存在论哲学的组成部分,以其为理论基础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实际上也就是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组成部分,而且丰富了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内涵。从“存在”的内涵来说,将其扩大到“人—自然—社会”这样一个系统整体之中。从“存在”的内部关系来说,将其界定为关系中的存在,是关系网络中的一个交汇点,人与自然也是一种平等对话的关系。从观照“存在”的视角方面也进一步拓宽,空间上看到人与地球的休戚 与共,时间上看到人的发展的历史连续,从而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从审美价值内涵来说,一改低沉消极心理,立足建设更加美好的物质与精神家园。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目前仍在探索与形成当中,而它作为当代西方哲学—美学理论形态之一,自身具有不可免的片面性,因而其局限是十分明显的。首先,这一理论自身尚不完善。许多基本的理论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包括同传统存在论的关系问题、基本范畴问题、特别是如何将这一理论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审美实践与艺术实践等等均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加上,当代存在论本身存在许多自相矛盾,难以统一之处。而这一理论所具有的后现代解构特点与现象学方法的借用又不可免地导致对唯物主义实践论的远离,从而使其在哲学的根基上尚欠牢固。同时,这一理论是一种外来的理论形态。还有一个更为艰难的同中国实际结合加以本土化的问题。另外,有些重要的理论问题还有待于解决,包括人的存在与科技、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等等。因此,我们面对西方当代存在论哲学—美学理论不能生吞活剥地加以接受,而应以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唯物实践观为指导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首先要奠定唯物实践观在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发掘并坚持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观点。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的存在的重要性。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有生命个人的存在。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9 同时,他还十分明确地提出了物质生产在人类生存中的作用。他说:“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0 他十分强调存在的实践性,“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41 。对于存在的社会性,他也作了充分的论述。他说:“个人是社会存在物。”42 而存在的社会性不仅表现于直接同别人的实际交往表现出来和深得确证的那种活动和享受,而且表现在科学之类的活动。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此强调了存在的“实际交往性”,这已包含了“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的理论内涵。他还特别强调了人是一种“感性的存在物”。他说:“因此,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43 但是,人的感性的存在,并不是纯感性的、完全的自然存在物,而是经过“人化的”,是“人的自然存在物”44 (着重号为引者所加)。通过以上简要的论述可知,马克思有关实践存在论的理论是十分丰富的,我们应该予以很好地研究,将其同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相结合。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唯物实践观、包括实践存在论的指导作用,是从哲学前提的角度讲的。也就是说,在当代存在论的研究中应该坚持唯物实践观的哲学前提,而不能重犯过去以哲学观取代美学观的错误。例如我们说社会实践是人的最重要的存在方式,但决不是说“社会实践”本身就是美。因此,这种以唯物实践观为指导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同传统的实践美学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研究开辟了中西美学交流对话的广阔天地。因为,我国古代哲学与美学理论从其理 论形态来说实际上就是一种存在论哲学与美学,主要围绕天人关系与人生问题展开哲学与美学的探讨。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形成就受到中国道家思想的深刻影响。1930年,海德格尔就在学术研讨中援引《庄子》一书中的观点,1946年海氏即将老子的《道德经》作为一个课题研究,在他的书房里则挂有“天道”的条幅45 。而他1959年提出“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也肯定受到中国道家“天人合一”学说的影响。而且,在当代西方“生态论存在观”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形成中也吸收了大量的中国古代、特别是道家的“生态智慧”。因此,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建立的确在美学研究领域为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建立中西美学的平等对话提供了极好的条件。而且,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建设也有赖于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存在观的哲学与美学遗产。首先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尽管有从“天道”出发与“人道”出发的区分,但其所阐述的“道”却没有西方的主客二分,而是“天人之际”、交融统一,应该成为思考人在与世界宇宙、自然万物关系中存在的出发点。而庄子的“心斋、坐忘”,所谓“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志,同于大道”46 ,应该说同“现象学”的“悬搁”与“现象还原”有相近的意思。中国传统“意境说”中所谓“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47 。王夫之的“现量说”所谓“‘现量’,现者有‘现在’义,有‘现成’”义,有‘显现真实’义。‘现在’,不缘过去作影:‘现成’一触即觉,不假思量计较;‘显现真实’,乃被之体性本自如此,显现无疑,不参虚妄”48 。这些表述已同“现象学”中现象显现之义相近,值得互比参考。而渗透于中国古代艺术中的艺术精神,特别是古代诗画,则更多是表现一种“景外之景,象外之象,言外之言”的人的生存意义。这样的例子在中国传统艺术中实在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应该成为思考与建设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重要资源。

以上我写出了自己对于建设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思考与学习心得,片面之处在所难免,但我只是作为当前美学理论创新中多声部合唱中的一种声音,提出来以求教于美学界同仁。

注释

①新时期以来,我国理论家对人的现实生存状况非常关注,如钱中文说:“新理性精神将从大视野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首先来审视人的生存意义。”(《走向交往对话的时代》第33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版)胡经之认为,“艺术,不仅是人对世界的一种反映方式,它也直接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文艺美学》第39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版)。

②《十月》2000年第1期。

③引自《新华文摘》2002年第8期第161页。

④《判断力批判》上卷第150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⑤《诗学》第9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⑥黑格尔《美学》第1卷第87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版。

⑦《论文学》第16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2月版。

⑧ 14 15 17 32《存在与时间》,第35、45、16、22、47页,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

⑨⑩ 11《笛卡尔式的沉思》,第122、125、204—205页,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12《胡塞尔选集》第1203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 13《一个诱惑者的日记》第405页,三联书店1992版。

16 18 19 29《美学与哲学》第8、25、55、6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

20 41 42 43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96、122、169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1 22 23《林中路》第18、17、30页,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7月版。

24 25《荷尔德林诗的阐释》第210、106—107页,商务印书馆2000年12月版。

26《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第58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版。

27转引自朱立元主编《西方现代美学史》第542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11月版。

28《想象心理学》第29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

30 31转引自今道友信《存在主义美学》第200页、231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版。

33 34《真理与方法》第242页,第二版序言第37页、39页注(1),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5[英]路易丝·麦克尼《福柯》第172、164、165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版。

36转引自鲁枢元《生态文艺学》第27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37雷毅《深层生态学思想研究》第48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38《后现代精神》第224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39 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3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篇3

美学,德文Asthetik,最初叫“感性认识的科学”,(注:此为德国鲍姆加登在MeditationesPhilosophicae(“哲学的沉思”,1735)文中所提出的学科概念,词源来自希腊文αíσCησíS(感觉、知觉);1750年,又著附图一书。1742年,Metaphysica(《形而上学》,第二版)一书亦如是说("scientiasensitivecognoscendi"——感官鉴别的科学),至1757年第4版时,改称“美的科学”。参见[日]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池学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6页。)研究感性认识的规律。“美学”成为一个学科的概念,本身就表明一种学术意向——将一个哲学的认识论问题提升到科学层面上。稍后,康德就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将人们的感性判断纳入理性原理之中,并探讨其所谓科学的规则是一种错误的希望,它只能在“先验感性论”中得以保留。(注:康德以“统觉之先验统一”的原理,否认表象在经验直观中的必然联系,而认为“表象之相互关系,实由于直观综合中统觉之必然的统一”。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式译,商务书馆,1960年3月版,第105-106页。)但在20世纪初,康德的意见在东方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那时“科学主义”正风靡东亚,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日人以汉名“美学”对译德文Asthetik,并在1907年以前传入中国。(注:1907年10月创刊的《震旦学报》第1期“美学”栏目,刊载侯毅译的《近世美学》([日]高山林次郎著)。)时至1918年,北京美术学校创办,即在高等部中国画和西洋画两科设置“美学及美术史”公共课程,美术史分设中国绘画史和西洋绘画史,“美学”课程实为美术史学概论,近似美术理论。(注:《北京美术学校学则》(教育部指令,1918年7月5日),教育部总务厅文书科编《教育法规汇编》,1919年5月。参见章咸、张援编《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121-127页。)

若回溯中国美术理论的传统,始终未曾进入哲学内部,与其建立系统的联系(哲学或文学理论向美术理论渗透,是单向度的外部关系),更无“科学”一说。古代中国,具备理论形态的造型艺术,主要是画论与书论(雕塑业和建筑业,其理论多在技术规范,尽管亦有审美的文化的诸种意识贯注其中,但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理论体系)。古代中国的画论与书论自六朝后历代不断,前后相系,是专论,号称“画学”、“书学”,或“画论”、“书论”。以“理论”的性质而言,是密切联系创作实践的一种阐释体系,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体系。因为是阐释,一明源流,二重事理,三言观念,四讲品位,史论评三者共为一个理论整体,且与创作实践形成辩证的互动关系,这是中国古代美术理论的系统定位。

美术学是20世纪初出现的一个新学科概念,意味着“美术”研究将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但国人最初使用“美术学”,着眼点却在美术史学。1907年,国粹派的刊物《国粹学报》第26期“美术篇”栏目,发表刘师培的文章《古今画学变迁论》;第30-31期连载刘师培《中国美术学变迁论》(未完稿);第31期还刊登刘师培《论美术援地区而论》一文。(注:参见《国粹学报》第26期(第2年第1号)、第30-31期(第3年第5-6号),上海国粹学报馆,1907年3月4日、6月30日、7月29日。)这是由传统“画学”、“书学”概念转向“美术学”概念之最早例证。刘师培所用“美术学”,就是美术史研究,或称美术史学。这是当时的风气,受西学影响,对各种对象的研究,均以“学”名冠之(含有科学的名义)。所以,刘师培的“美术学”概念,并不是将传统的中国美术理论整体提升到学科层面上,而仅仅将中国美术史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若认真考究,中国人“理论”的概念弹性很大,可指称某种学问或学说,也可指称某种学科或某一领域相对于实践的知识部分。中国古代的美术理论多归学理研究一类,与创作实践相关。所谓相关,一及创作实践,二级欣赏与批评实践,故其技法原理、创作观念及评判标准等,都在此列。究尽中国画学,古时品评议论及理法文章,均属“理论”。1937年,于安澜将中国古代绘画典籍分三,先后编辑出版《画论丛刊》、《画品丛刊》和《画史丛刊》,其“论”、专指“画法画理”,而欣赏与接受理论,则以“品第鉴别”之类单列。1942年,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将理法著作与品评著作一并收入。这是在现代学科意义上,对中国古代绘画理论第一次系统的知识整理。

不过,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建制的还是美术史学(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史系),它基本沿用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美术理论因无学科建制,相关研究人员分散在普通高校哲学系、艺术系,或美术学院的理论教研室、美术研究所等单位,——作为纯粹思辨形态的造型艺术理论,往往进入哲学或美学系统;而作为一般造型技艺理论或与本体形态相关的阐释理论,往往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专门的美术院校。1978年后,在专业美术院校和艺术研究院设立了“美术历史与理论”的学科名称(简称“美术史论”),至此,美术理论才进入学科建设的门槛。

“美术历史与理论”正式改称“美术学”是1990年的事(这里无意将两者等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尚待讨论),而将“美术学”确定为“二级”或“三级”学科,则到了1992年(注: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目录调整会议决定,将“美术历史与理论”改称“美术学”,并向全国正式颁布。1992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代码表》,“美术学”以二级学科的名义出现,包括理论研究和创作研究等下属三级学科,原“美术历史与理论”亦以“美术学(三级学科)名之,但内涵有变。)。二级学科的“美术学”,基本上包含原先术科的“美术”系列,从术科到学科,意味着增强学术含量,全面提升学术品质。原先依附创作实践的美术理论同样提升到“学科”层面,而且和美术史学合并成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二级学科的大系统内,美术理论和创作实践还是一个整体,只是更强调了美术的本体性研究和学科独立性,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关系,促使技艺性学科在建制上不断完善。同时,作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概念的内涵上,绝不等同于刘师培时代的“美术学”(注:参见邓福星《关于美术学及其它》,《美术观察》1998年第1期,第55页。),在学术立场上,重新确立了中国美术理论“史论评”三位一体的传统。由此,美术理论亦开始以学科的名义真正进入学术系统,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其学科性质如何?学科规范何在?学术阈场如何界定?

如果说,美术理论进入艺术理论系统或美学系统,还有既成的规范(西方的)可以遵循,但到了“美术学”的新建系统,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链接,重新规范,重新定位。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是学科最明显的标识。在美术学院,除了美术史外,有关的理论课程为艺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色彩学等,均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的共同课,这种状况几十年不变。作为学科的基本理论,我们主要关注“概论”。早期的《美术概论》,有黄忏华的著述(1927年,参照日人及欧洲人的著作),20世纪50年代则搬用苏联教材(如涅陀希文著的《艺术概论》),事隔二十多年,又出几本国人编写的《艺术概论》,特别是80年代初文化部组织编著的《艺术概论》,几乎是通用教材。直至1994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理论教研室才编写出一本《美术概论》。一门学科,如果连“概论”的课程都不完备,还能说些什么?

概论者,一为基本原理的阐述,二是历论的通诠,三是基本范畴的解说,藉此进入历史文本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代的美术理论,关注的不会是概论,而是时论。无论中西,真正能体现彼时彼地他者理论观和价值观的,不在概论而在时论。概论是总结,时论是现状研究,关注时下美术现象,以既定价值标准,审视与评判美术实践之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因此,时论既是批评文本,又是历史文本,在历史片断中直接传达创作观念与审美意识。事实上,在美术理论的发展历史中,概论之寂寂与时论之煌煌,对比极为鲜明。无怪乎,中国文学理论史,常冠名以“中国文学批评中”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注: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1927年版;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1979年12月新版,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批评,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如文论、画论、乐论等)并不相符。理论不等于批评。若论中国的美术批评,与其说它接近理论,毋宁说它接近品鉴。中国古代的品鉴就是一种时论,是理论最直接的应用与表述,其方式可点评可议论,可指正可判断或褒贬、品第。

二、学科概念

常言,美术理论是一门研究与考察美术活动和美术现象,探求其规律的人文学科,是一个关于美术的知识系统。研究者必须将他对美术现象的感受与体察之经验转化成理智的(intellectual)形式,将它整理成首尾一贯的合理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我国美术理论界目前又有多少首尾一贯的知识系统?

我们可以对美术理论进行整体描述,但总是模糊的。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对象,要有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在高校还要有相应的教学实体,包括教材。中国的美术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有教学和研究实体,却无教材无规范(技法理论除外),且研究领域涣散,一直无法走上正常的学科建设轨道。如果检测近20年来我国所有美术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你会得出什么结论?你能看到一个学科的外轮廓么?不可能。众多选题中,既有美学问题研究,也有形式本体问题研究、形态研究、批评研究、心理学研究等,还有一些跨学科的边缘性的研究选题。我们什么时候能从边缘地带划出一道清晰的学科界限?或在学科内部建立一道学术底线?解决这个问题,似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系统性处理,即将现有的各种知识系统化,寻找各个知识系统(小系统,模式块)间的相互链接。链接的情况还得进一步处理,分析其知识导向与基本局性,才有可能在学科图表上显示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各种关系。

不可否认,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比历史学复杂,可是否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就造成美术理论研究的不确定性?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有序化。一个系统的学科会建立自身的研究基点,确立基本范畴,建构一系列的学科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一再提倡美术本体研究,可为什么还是一再徘徊在学科边缘而无法进入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似乎学派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每一学科都存在不同学派不同学说,但都不会影响其学科的整体规范,不会淡化以至解构学科特征,至少在某一时期如此。每一学科也都会出现新兴的交叉学科,都会模糊、淡化甚至重复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样也不会改变本学科艺术质。美术理论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学科概念,却无明确的学科定位和学科规范呢?因为历来中国美术理论就缺乏一个大的系统建构。

当我对自己所接触的知识进行整理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所谓“美术理论”,都只是一个个“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没有自己的学科归宿,或者说缺乏一个系统网络接纳这些知识。追求系统知识,并非就是“唯科学主义”。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关系到人文学科(humanities)。显然,美术理论属于人文学科,研究重点在于人的情感、人格尊严及其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注重人的精神性、个体性和审美价值观,是关于美术现象的整体价值评述。但是,美术理论也涉及到人与对象物,人或对象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观察、统计与逻辑推理,这就涉及到“科学”,涉及到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代的美术理论,几乎都是品评赏鉴,或者说都在某种价值预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论评判(即“你能观察到什么,说明你拥有什么样的理论”)。在许多情况下,理论先于观察,有时则交替进行,先发现而后评价(不过是既定理论体系的补充、拓展与完善),一个总结性的评价将现象定性定位,构成知识点,随后便发生转移。以价值观为基点的系统性理论建构,应有一个时间维度。但我们又无法辨别当一个系统理论出现时,是否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开始抑或完结?譬如,我们该如何评价顾恺之的“形神论”与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是历史的决结,而谢赫是新时期的开端?我以为,无论何者,都只是一个“知识点”的问题,未成体系。理论体系与时期并无绝对的必然的对应关系。一种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一个时期的实践状况,也可以跨越几个时期,而一个时期也可能出现几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我们只能根据理论表述自身的性质决定体系的存在。文化系统比较好确认,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轴和区域空间的标定。美术也一样,作为人类造型的活动和现象,也从属于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而研究这些活动和现象的美术理论,也必须成为一个自在的体系,并在不同体系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关系。

在“美术学”、“美术理论”等学科概念上,中国和日本的学术界有着比较接近的看法。

可以对证以下两个文本:

(1)《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的“美术理论”词条,总定义是:“关于美术实践的科学总结。”后分两种含义:一是广义,泛指史、论、评三者:二是狭义,专指基础理论。以学科的概念论,当属狭义。美术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所有的美术现象自身(包括创作、欣赏、作品和作者)、美术与社会外部的关系、美术理论自身;其任务是:原理研究、技法研究、史学理论研究等。最后,串讲了中外美术理论的发展源流,比较两者间的形态和功用,结论:“由于美术实践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并且总是在不断地发展,所以,美术理论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独尊一说和凝固不变的。”(注:《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524页。)

篇4

爱因斯坦指出,一旦找到了作为逻辑推理前提的基本理,那么通过逻辑演绎,推理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涌现出来它们往往显示出一些预料不到的关系,远远超出这些原理依据的实在的范围。但是,只要这些用来作为演绎出发点原理尚未得出,个别经验事实对理论家是毫无用处的。实际上,单靠一些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孤立的普遍定律,他甚至么也做不出来。在他没有揭示出那些能作为演绎推理基础原理之前,他在经验的个别结果面前总是无能为力。

爱因斯坦把物理学理论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其中之一是“原理理论”。建立这种理论使用的是方法,而不综合方法。形成它们的基础和出发点的元素,不是用假设造出来的,而是在经验中发现到的,它们是自然过程的普遍特征,即原理。这些原理给出了各个过程或者它们的理论表述所必须满足的数学形式的判据。热力学就是这样力图用分析的方法,从永动机不可能这一普遍经验得到的事实出发,推导出一些为各个事件都必须满足的必然条件。用探索的演绎法建立起来的相对论,就属于“原理理论”。但是物理学理论大多数是构造性的。它们企图从比较简单的式体系出发,并以此为材料,对比较复杂的现象构造出一幅图像。气体分子运动论就是这样力图把机械的、热的和扩散的过程都归结为分子运动——即用分子假设来构造这些过程。当我们说,我们已经成功地了解一群自然过程,我们的思想必然是指,概括这些过程的构造性的理论已经建立起来了。爱因斯坦认为,构造性理论的优点是完备,有适应性和明确,原理理论的优点则是逻辑上完整和基础巩固。([1],pp.109~110)

相对论就是爱因斯坦自觉地运用探索性演绎法的杰作。它不仅以其革命性的新观念和卓有成效的理论结果为人津津乐道,而且它所体现出的科学方法的新颖、精湛以及理论的逻辑结构的严谨,也令人叹为观止。爱因斯坦在创立狭义相对论(1905)时,他依据的仅仅是光行差现象和斐索实验这两个并不充分的实验材料,著名的二阶以太漂移实验即迈克耳孙-莫雷实验,对他并没有直接。他主要通过对16岁时想到的“追光”思想实验的沉思,对经典力学和经典电动力学基础的深入考察,发挥了思维的自由创造,提出了两个基本假设——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美国著名科学史家霍耳顿认为,在狭义相对论中,除了被提高为公设的两个基本原理外,爱因斯坦还作了另外四个假定:一是关于空间的各向同性和均匀性,另外三个是定义钟的同步的三个逻辑性质。霍耳顿的学生米勒后来指出,另外的四个假定也是两个基本原理的必然结果,他们不是独立的假设。参见[3],p.196)。然后,他以此为逻辑前提,接二连三地推导出了关于运动学和电动力学的结论,著名的质能关系式是他先前根本没有料想到的,这些结论大大超出了两个原理所依据的实在的范围。广义相对论(1915)的建立也是这样。作为广义相对论的两个基本原理,即广义相对性原理和等效原理,前者是爱因斯坦基于把相对性原理贯彻到底的信念(从惯性系推广到加速系)提出的,后者是依据厄缶实验(惯性质量等于引力质量)和升降机思想实验提出的。

在1905年,由于爱因斯坦采用了探索性的演绎法,从而使他能够高屋建瓴、势如破竹,一举砍断了哥尔提阿斯死结(哥尔提阿斯是古代夫利基阿国王,相传他曾把自己的车乘的辕与轭用绳结系住,死得无法解开,声言能解开此死结者,得以结治亚细亚。这个死结后来被亚历山大大帝用剑砍断),开拓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那些恼人的以太漂移实验,那些使人迷惑不解的单极电机电动势的“位置”问题,在爱因斯坦的理论体系中已根本不成其为问题。但是,同时代的博大精深的科学大师,诸如洛伦兹、彭加勒,却热衷于同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等以太漂移实验打交道,迷恋于做出种种构造性假设,建立他们的构造性理论——论和电子动力学。例如,洛伦兹1904年的著名论文尽管声称是以“基本假设”而不是以“特殊假设”为基础的论文,但事实上却包含有11个假设:假设有静止以太,假设静止电子是球形的,假设电子的电荷分布是均匀的,假设电子的全部质量都是电磁质量,假设运动电子收缩,假设电子之间的作用力与分子力相同等等。洛伦兹和彭加勒虽说走到了狭义相对论的大门口,但他们并没有打开这扇大门,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从方法论上讲,就在于他们运用的是传统的经验归纳法,而没有采用探索性的演绎法。在当时的科学的形势下,仅靠个别的经验事实进行归纳,是建立不起什么崭新的理论的。洛伦兹、彭加勒的电子论和电子动力学固然富丽堂皇,但毕竟只是经典物理学的最后的建筑物。它们虽然包罗万象,可是由于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总趋势,最终还是被人们遗忘了,仅有的价值。

二、采用探索性的演绎法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的经典科学,一般称为近代科学。在科学史上,这个漫长的时期主要是积累材料和归纳材料的时期。与这一科学发展状况相适应,产生了经典的科学哲学,它始于弗兰西斯•培根的归纳主义。培根认为,科学的发展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经验归纳出理论。他比喻说,只要及时采摘成熟的葡萄,科学的酒浆就会源源不断。到19世纪,整个科学一般说来还没有摆脱这种“原始”状态,因而经典科学哲学能够得以通过穆勒之手发展成为更完备的经验论形态,经验归纳法依然是正统的科学方法。

在物理学领域,这个时期的最大成就是牛顿力学和麦克斯韦的电动力学。牛顿力学虽则是超越了狭隘经验论的人类理智的伟大成就,但它又同人们的日常经验密切相关。力学中的许多概念都比较直观,可以直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某种原型。这种状况掩盖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思辨性质,甚至牛顿本人也深深陷入这一幻觉之中。他一再声称他“不作假设”,实际上却作了许多假设,他要求人们“必须把那些从各种现象中运用一般归纳法导出的命题看作是完全正确的”。19世纪的经典物理学也具有现象论和经验论的特征:它尽量使用那些接近经验的概念,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放弃基础的统一性。热、电、光都用那些不同于力学量的各个状态的变数和物质常数来描述,至于要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同时间的相互关系中去决定全部变数的任务,主要只能由经验来解决。麦克斯韦及其同代人,在这种表示方式中看到了物理学的终极目的,他们想像这个目的只能纯粹归纳地从经验得出,因为这样所使用的概念同经验比较接近。从认识论上看,穆勒和马赫大概就是根据这个理由来决定他们的立场的。总而言之,这个时期的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大都以为,“理论应当用纯粹归纳法的方法来建立,而避免自由地创造性地创造概念;科学的状况愈原始,研究者要保留这种幻想就愈容易,因为他似乎是个经验论者。直至19世纪,许多人还相信牛顿的原则——“我不作假设''''——应当是任何健全的自然科学的基础。”([1],p.309)

但是,在某些个别的科学部门,已经悄悄地透进了新时代的曙光;尤其是非欧几何学,它仿佛故意向经验论示威一样,以毋庸置辩的方式显示了理性思维的强大威力和奇妙作用。彭加勒正是在《科学与假设》中通过对非欧几何学的深入研究以及对经典力学和经典物理学的慎密考察揭示出,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不是经验的直接归纳,而只能以经验事实为指导,通过精神的自由活动(其产品即约定)来创造。通过研读彭加勒的科学哲学著作,尤其是通过创立狭义和广义相对论的科学实践,使爱因斯坦清楚地看到,人们可以在完全不同于牛顿的基础上,以更加令人满意和更加完备的方式,来考虑范围更广泛的经验事实。但是,完全撇开这种理论还是那种理论优越的问题不谈,基本原理的虚构特征却是完全明显的,因为我们能够指出两条根本不同的原理,而两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同经验相符合。这—点同时又证明,要在逻辑上从经验推出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的任何企图,都是要失败的。爱因斯坦还清楚地看到,相对论是说明理论科学在发展的基本特征的一个良好的例子。初始假设变得愈来愈抽象,离经验愈来愈远。另一方面,它更接近一切科学的伟大目标,即要从尽可能少的假设或者公理出发,通过逻辑的演绎,概括尽可能多的事实。同时,从公理引向经验事实或者可证实的结论的思路也就愈来愈长,愈来愈微妙。理论科学家在他探索理论时,就不得不愈来愈听从纯粹数学的、形式的考虑,因为实验家的物理经验不能把他提高到最抽象的领域中去。正是科学发展的这种理论化趋势,使爱因斯坦认识到:“科学一旦从它的原始阶段脱胎出来以后,仅仅靠着排列的过程已不能使理论获得进展。由经验材料作为引导。研究者宁愿提出一种思想体系,它——般地是在逻辑上从少数几个所谓公理的基本假定建立起来的。”([1],p.115),他进而指出:“适用于科学幼年时代的以归纳为主的方法,正在让位给探索性的演绎法。”([1],p.262)

三、爱因斯坦大胆运用探索性的演绎法的直接动因

只是在广义相对论建立之后,爱因斯坦才把探索性的演绎法作为一个论原则从上加以论述。可是,早在创立狭义相对论时,他就在中大胆运用这一方法了,并在思想上对它已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促使爱因斯坦大胆运用探索性的演绎法的直接原因有两个:其一是赫兹、玻耳兹曼、彭加勒等人的思想,其二是当时的物现状使得他不能不那样做。

在联邦大学期间(1896~1900),爱因斯坦自学了赫兹、玻耳兹曼等科学大师们的著作。赫兹在他的名著《力学原理》(1894)中试图重构力学,为此他仅利用空间、时间和质量三个原始概念。赫兹的力学体系建立在通过科学家个人的“内在直觉”从经验引出的公理之上,它能够导出经验预言。赫兹认为“内在直觉规律”的功能像“康德意义上的先验判断”一样,并且声称他的力学重构是演绎系统,与牛顿的《原理》(全称《的数学原理》)有许多相同的风格。在这个公理体系中,我们可以推演出与我们的观察记录相对照的可检验的结论,依据该结论与可观察的世界一致还是不一致,来决定这个体系是否正确。尽管爱因斯坦不赞同赫兹的隐质量概念和“把自然现象追溯到力学的主要定律”的长远目标,但是赫兹强调公理描述的威力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公理描述与其说在经验材料上预言理论结构,倒不如说在公理和直觉上预言理论结构。

爱因斯坦也自学了玻耳兹曼的《力学讲义》(1897)。在该书中,玻耳兹曼把力学作为物理学的核心,爱因斯坦当然不会同意这种看法的。但是,玻耳兹曼重构力学的方法的下述特点,一定会强烈地震撼爱因斯坦敏感的心弦:“恰恰是力学原理的不明晰性,在我看来不是同时以假设的智力图像为起点而得到的,而是从一开始就以与外部经验相联系的尝试而得到的。”([2],p.127)玻耳兹曼的意思很清楚:力学原理的不明晰,在于经验归纳,而不在于智力图像。玻耳兹曼的“智力图像”概念比赫兹的“外部对象的图像或符号”更自由,爱因斯坦可能山此注意到,力学的已使原理凌驾于经验材料之上。

彭加勒在《科学与假设》(1902)中对约定主义的论述,对爱因斯坦的探索性的演绎法的形成必定大有裨益,爱因斯坦在“奥林比亚科学院”时期(1902~1904)曾和他的同伴索洛文、哈比希特一起研读过这本脍炙人口的畅销名著。彭加勒通过对数理科学的基础进行了敏锐的、批判性的审查和后得出:几何学的公理既非先验综合判断,亦非经验事实,它们原来都是约定。物理学尽管比较直接地以经验为基础,但它的一些基本原理也具有几何学公理那样的约定特征。例如惯性原理,它不是先验地支配我们的真理,否则希腊学者早就知道它了,它也不是经验的事实,因为人们从来也不能用不受外力的物体做实验,因而无法用实验证实或否证它。经过最终分析,它们化归为约定或隐蔽的定义。因此,彭加勒得出结论说:在数学及其相关的学科中,“可以看出自由约定的特征”;他进而指出:“约定是我们的精神的自由活动的产品”,“我们在所有可能的约定中进行选择时,要受实验事实的引导;但它仍是自由的,只是为了避免一切矛盾起见,才有所限制。”

彭加勒在考察了物理学的理论后认为,物理学有两类陈述——原理和定律。定律是实验的概括,它们相对于孤立的系统而言可以近似地被证实,原理是约定而成的公设,它们是十分普遍的、严格真实的,超越了实验所及的范围。彭加勒还阐述了约定主义的方法论意义。他说,当一个定律被认为由实验充分证实时,我们可以采取两种态度。我们可以把这个定律提交讨论,于是,它依然要受到持续不断的修正,毋庸置疑,这将仅仅以证明它是近似的而终结。或者,我们也可以通过选择这样一个约定使命题为真,从而把定律提升为原理。在彭加勒看来,经典力学和经典物理学的六大基本原理(迈尔原理即能量守恒原理、卡诺原理即能量退降原理、牛顿原理即作用与反作用原理、相对性原理、拉瓦锡原理即质量守恒原理、最小作用原理)就是这样形成的。

彭加勒提出约定主义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在近代科学发展的早期,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经验归纳的新方法,这种方法对促进近代科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后来却助长了狭隘经验事义的盛行。到19世纪,以惠威尔、穆勒为代表的“全归纳派”和以孔德、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广为流行,把经验和归纳视为唯一可能的认识方法。到19世纪末,第二代的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马赫更是扬言要把一切“形而上学的东西”从科学中“排除掉”。另一方面,康德不满意经验论的归纳主义的阶梯,他把梯子颠倒过来,不是从经验上升到理论,而是以先天的“感性直观的纯形式”(时间和空间)和先天的“知性的纯粹概念或纯粹范畴(因果关系、必然性、可能性等十二个范畴)去组织后天经验,以构成绝对可靠的“先验综合知识”。彭加勒看到,无论是经验论还是先验论,都不能圆满地说明科学理论体系的特征。为了强调在从事实过渡到原理时,科学家应充分有发挥能动性的自由,他于是提出了约定主义。约定主义既要求摆脱狭隘的经验论,又要求摆脱经验论,它顺应了科学发展的潮流,反映了当时科学界自由创造、大胆假设的要求,在科学和哲学上都有其积极意义。

《科学与假设》一书对爱因斯坦的印象极深,他和同伴们花了好几个星期紧张地读完了它。爱因斯坦坦率地承认彭加勒对他的直接影响。他赞同“敏锐的深刻的思想家”彭加勒的约定主义观点,认为概念和公理是思维的自由创造,是理智的自由发明。他这样说过:“一切概念,甚至那些最接近经验韵概念,从逻辑观点看来,……都是一些自由选择的约定,……([1],p.6)

一开始,爱因斯坦也对洛伦兹的论(是1895年的论文,而不是1904年的电子论的最终形式)发生过兴趣,这是一种构造性的理论。可是不久,他从普朗克的量子论中看到,辐射具有一种分子结构。这是同麦克斯韦理论相矛盾的,而且麦克斯韦理论也不能导致出正确的辐射压涨落。爱因斯坦在“自述”中谈到了他当时的转变:“早在1900年以后不久,即在普朗克的首创性工作以后不久,这类思考已使我清楚地看到:不论是力学还是热力学(除非在极限情况下)都不能要求严格有效。渐渐地我对那种根据已知事实用构造性的努力去发现真实定律的可能性感到绝望了。我努力得愈久,就愈加绝望,也就愈加确信,只有发现一个普遍的形式原理,才能使我们得到可靠的结果。”([1],p.23)从此时起,爱因斯坦就断然决定用探索性的演绎法来解决。

四、爱因斯坦的探索性的演绎法的特色

作为科学推理的演绎法,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了。早在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归纳和演绎这两种逻辑方法,并认为演绎推理的价值高于归纳推理。而古希腊名声最大的数学家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中把几何学系统化了,这部流传千古的名著就是逻辑演绎法的典范。牛顿在建立他的力学理论体系时虽然运用了归纳法,但其集大成著作《原理》的叙述方法却采用的是演绎法。爱因斯坦的探索性的演绎法绝不是这种古老的演绎法的简单照搬。他根据自己的科学研究实践,顺应当时理论科学发展的潮流,对演绎法作了重大发展,赋予了新的。也许是为了强调他的演绎法与传统的演绎法的不同,他在“演绎法”前面加上了限制性的定语——“探索性的”,这个定语也恰当地表明了他的演绎法的主要特征。与传统的演绎法相比,爱因斯坦的探索性的演绎法是颇有特色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地阐述了科学理论体系的结构,恰当地指明了思维同经验的联系问题,充分肯定了约定在建造理论体系时的重要作用。爱因斯坦把科学理论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其一是作为理论的基础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其二是由此推导出的具体结论。在爱因斯坦看来,那些不能在逻辑上进一步简化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是理论体系的根本部分,是整个理论体系的公理基础或逻辑前提。它们实际上“都是一些自由选择的约定”;它们“不能从经验中抽取出米,而必须自由地发明出来”([1],pp.6,315)。谈到思维同经验的联系问题时,爱因斯坦说:直接经验ε是已知的,A是假设或公理,由它们可以通过逻辑道路推导出各个个别的结论S;S然后可以同ε联系起来(用实验验明)。从心理状态方面来说,A是以ε为基础的。但是在A和ε之间不存在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而只有通过非逻辑的方法——“思维的自由创造”(或约定)——才能找到理论体系的基础A。爱因斯坦明确指出:“物理学构成一种处在不断进化过程中的思想的逻辑体系。它的基础可以说是不能用归纳法从经验中提取出来的。而只能靠自由发明来得到。这种体系的根据(真理内容)在于导出的命题可由感觉经验来证实,而感觉经验对这基础的关系,只能直觉地去领悟。进化是循着不断增加逻辑基础简单性的方向前进的。为了要进一步接近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听从这样的事实:逻辑基础愈来愈远离经验事实,而且我们从根本基础通向那些同感觉经验相联系的导出命题的思想路线,也不断地变得愈来愈艰难、愈来愈漫长了。”([1],p.372)

第二,大胆地提出了“概念是思维的自由创造”、“范畴是自由的约定”([1],pp.407,471)的命题,详细地阐述了从感觉经验到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非逻辑途径。爱因斯坦指出,象马赫和奥斯特瓦尔德这样的具有勇敢精神和敏锐本能的学者,也因为哲学上的偏见而妨碍他们对事实做出正确的解释(指他们反对原子论)。这种偏见——至今还没有灭绝——就在于相信毋须自由的构造概念,事实本身能够而且应该为我们提供科学知识。这种误解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们不容易认识到,经过验证和长期使用而显得似乎同经验材料直接相联系的那些概念,其实都是自由选择出来的。爱因斯坦认为,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就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由此世界体系就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道路,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1],p,102)

为了从经验材料中得到基本原理。除了通过“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外,爱因斯坦还指出可以通过“假设”、“猜测”、“大胆思辨”、“创造性的想像”、“灵感”、“幻想”、“思维的自由创造”、“理智的自由发明”、“自由选择的约定”等等。不管方法如何变化,它们都有—个共同点,即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只能通过非逻辑的途径自由创造出来。这样一来,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对于感觉经验而言在逻辑上是独立的。爱因斯坦认为二者的关系并不像肉汤同肉的关系,而倒有点像衣帽间牌子上的号码同大衣的关系。也正由于如此,从感觉经验得到基本概念和原理就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这也是探索性的演绎法的关键一步。因此,爱因斯坦要求人们“对于承担这种劳动的理论家,不应当吹毛求疵地说他是‘异想天开'''';相反,应当允许他有权去自由发挥他的幻想,因为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道路可以达到目的。他的幻想并不是无聊的白日做梦,而是为求得逻辑上最简单的可能性及其结论的探索。”([1],pp.262~263)

关于爱因斯坦所说的“概念是思维的自由创造”和“范畴是自由的约定”,其中的“自由”并非任意之谓,即不是随心所欲的杜撰.爱因斯坦认为,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选择自由是一种特殊的自由。它完全不同作家写小说时的自由,它倒多少有点像一个人在猜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字谜时的那种自由。他固然可以猜想以无论什么字作为谜底,但是只有一个字才真正完全解决了这个字谜。显然,爱因斯坦所谓的“自由”,主要是指建立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时思维方式的自由、它们的表达方式的自由以及概括程度高低的自由,—般说来,它们包含的客观实在的内容则不能是任意的。这就是作为反映客观实在的人类理智结晶的科学之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诚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作为一种现存的和完成的东西,是人们所知道的最客观的,同人无关的东西。但是,科学作为一种尚在制定中的东西,作为一种被迫求的目的,却同人类其他一切事业一样,是主观的,受心理状态制约的。”([1],p.298)

第三,明确地把“内在的完备”作为评判理论体系的合法性和正确性的标准之一。在爱因斯坦看来,探索性的演绎法就是在实验事实的引导下,通过思维的自由创造,发明出公理基础,然后以此为出发点,通过逻辑演绎导出各个具体结论,从而构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评判这个理论体系的合法性和正确性的标准是什么呢?爱因斯坦晚年在“自述”中对这个问题作了纲领性的回答([1],pp.10~11)。他认为,第一个标准是“外部的证实”,也就是说,理论不应当同经验事实相矛盾。这个要求初看起来似乎十分明显,但起来却非常伤脑筋。因为人们常常,甚至总是可以用人为的补充假设来使理论同事实相适应,从而坚持一种普遍的理论基础。但是,无论如何,这种观点所涉及的是用现成的经验事实采证实理论基础。这个标准是众所周知的,也是经常运用的。有趣的是爱因斯坦提出的第二个标准——“内在的完备”。它涉及的不是理论同观察材料的关系问题,而是关于理论本身的前提,关于人们可以简单地、但比较含糊地称之为前提(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自然性”或者“逻辑简单性”。也就是说,这些不能在逻辑上进一步简化的元素要尽可能简单,并且在数目上尽可能少,同时不至于放弃对任何经验内容的适当表示。这个观点从来都在选择和评价各种理论时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确切地把它表达出来却有很大困难。这里的问题不单是一种列举逻辑上独立的前提问题(如果这种列举是毫不含糊地可能的话),而是一种在不可通约的质之间作相互权衡的问题。其次,在几种基础同样“简单”的理论中,那种对理论体系的可能性质限制最严格的理论(即含有最确定论点的理论)被认为是比较优越的。理论的“内在的完备”还表现在:从逻辑的观点来看,如果一种理论并不是从那些等价的和以类似方式构造起来的理论中任意选出的,那么我们就给予这种理论以较高的评价。

爱因斯坦看到了“内在的完备”这一标准不容忽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他指出,当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距离直接可观察的东西愈来愈远,以致用事实来验证理论的含义就变得愈来愈困难和更费时日的时候,“内在的完备”标准对于理论的选择和评价就一定会起更大的作用。他还指出,只要数学上暂时还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而不能确立这个理论的经验内涵:逻辑的简单性就是衡量这个理论的价值的唯一准则,即使是一个当然还不充分的准则([1],pp.12、501)。爱因斯坦的“内在完备”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言传的,但是它在像爱因斯坦这样的具有“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的人的手中,却能够有效地加以运用,而且预言家们在判断理论的内在完备时,它们之间的意见往往是一致的。

在爱因斯坦创立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探索性的演绎法的这三个特色。前面我们已简单地涉及到这一点,这里我们只谈谈爱因斯坦从“内在的完备”这一标准的角度是如何对自己理论进行评价的。1906年,当德国实验物理学家宣称,他在1905年完成的关于高速电子(β射线)质量和速度关系的数据支持亚伯拉罕和布赫尔的“刚性球”电子论,而同洛伦兹-爱因斯坦的理论(电子在运动方向的直径会随速度的增加而收缩)不相容,彭加勒立即发生了动摇,认为相对性原理不再具有我们先前赋予它的那种重要的价值。洛伦兹表现得更是十分悲观,他在1906年3月8日致彭加勒的信中说:“不幸的是,我的电子扁缩假设同考夫曼的新结果发生了矛盾,因此我必须放弃它,我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在我看来,似乎不可能建立起一种要求平移对电学和光学现象完全不产生影响的理论。”([2],p.334)爱因斯坦的态度则截然相反,他对自己的理论的“内在的完备”抱有信心。他在1907年发表的长篇论文中指出:考大曼的实验结果同狭义相对论的“这种系统的偏离,究竟是由于没有考虑到的误差,还是由于相对论的基础不符合事实,这个问题只有在有了多方面的观测资料以后,才能足够可靠地解决。”他认为“刚性球”电子论在“颇大程度上是由于偶然碰巧与实验结果相符,因为它们关于运动电子质量的基本假设不是从了大量现象的理论体系得出来的。”正由于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前提的简单性大,它涉及的事物的种类多,它的应用范围广,它给人的印象深,所以爱因斯坦才对自己的理论坚信不疑,要知道当时还没有确凿的实验事实证实这种具有思辨性的理论。谈到广义相对论的“内在的完备”,爱因斯坦说:“这理论主要吸引人的地方在于逻辑上的完整性。从它推出的许多结论中,只要有一个被证明是错误的,它就必须被抛弃,要对它进行修改而不摧毁其整个结构,那似乎是不可能的。”([1],p.113)他甚至说过这样的话:当1919年的日蚀观测证明了他关于光线弯曲的推论时,他一点也不惊奇。要是这件事没有发生,他倒会是非常惊讶的。

探索性的演绎法是爱因斯坦的主导哲学思想——唯物论的唯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贵的是,爱因斯坦在这里并没有排斥或漠视经验归纳法在科学中的地位。一方面,他认为纯粹思维可以把握实在;另一方面,又认为从来也没有一种理论是靠纯粹思辨发现的,他对构造性的理论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爱因斯坦敢于正视矛盾的两极,在唯理论和经验论之间保持了一种微妙的、恰如其分的平衡,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他提出的探索性的演绎法,只是强调“要大胆思辨,不要经验堆积”罢了,这是理论科学在20世纪发展的必然趋势,爱因斯坦则是率先表达了这一时代要求。

《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版,第75~76页。

ArthurI.Miller,AlbertEinstein''''sSpecisloryofRelativity:Emergence(1905)andEarlyInterpretation,(1905~1911),Adison-WesleyPubiishingCompany,Inc.,1981,p.196.

H.S.塞耶编:《牛顿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