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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
3.指导和协助中队加强对占道行为、乱拉挂、乱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
(三)仓后工商所
1.对城管部门移交的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上述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前置许可部门处理的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查处。
2.加强对固定经营场所商铺经营行为的教育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四)个体私协
个体私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理事、各组长学习府办[2013]48号文,明确市、区政府对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决心,并且通过学习,各理事、组长向各自辖区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
(五)交警一中队
1.对擅自占用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美容、维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3.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仓后、农林派出所
1.对涉嫌违反治安法的流动小贩(如销售管制刀具、资料、盗版或涉黄光碟等)进行查处。
2.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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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干道和商业大街两侧出店经营;
3、夜市烧烤摊、排档和流动地摊占道经营;
4、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薄弱区域。
二、整治目标
从2015年5月22日至7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出店经营、流动经营等问题,达到市容市貌规范标准,环境卫生干净有序,为夏季城市管理常态化夯实基础。
三、成立组织
成立区夏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5月25日前):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区各相关部门依照整治任务,开展摸底排查,明确整治内容,研究制定整治任务计划,并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区城管局搜集占道经营等夏季市容重难点问题,下达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相关部门,完善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内容。
第二阶段(5月25日至6月30日):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区各相关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夏季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7月10日前):考核验收。区城管办对照整治任务和标准,对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7月10日以后):整改巩固。区城管办对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找出不足,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在补缺补差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五、整治任务和方法
(一)水果摊点占道经营
1、主要任务:对辖区各主(次)干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周边,以及城郊结合部等处的水果摊点,采取疏堵结合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2、责任分工: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规范,背街小巷自治”的原则,加强对水果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加大路段责任管理和执法力度,定期开展“短、平、快”集中整治,确保辖区主干道无水果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按照布局合理、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原则,选择部分次干道和空地,设立夏季西瓜摊点临时疏导点,对西瓜摊点进行有效疏导,以满足社会需求,缓解管理压力和社会矛盾。同时,加强对临时疏导点规范管理,现场设置醒目标志,明确管理人员,配备垃圾容器,及时清运垃圾,确保临时疏导点的整洁、卫生、有序。
由街道(社区)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周边和城郊结合部西瓜摊点进行疏导、引导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卫生。
(二)主干道和商业大街两侧出店经营
1、主要任务:加大对主干道和商业大街两侧商家出店经营的整治力度。
2、责任分工:严格对照《国家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要点,街道、社区和沿街单位建立“三位一体”联动制度,以落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为抓手,深化“门前三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全覆盖,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针对《测评体系》中明确的主干道和商业大街两侧出店经营、乱披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各类现象进行劝阻、制止和管理。按照“保重点”的要求,突出利民西路、利民中路、九华南路、新时代商业街等路段管理。此外,要加强对主(次)干道的巡查,对出店经营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做到有违必纠。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纠正的沿街单位,街道要组织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整治。
(三)夜市烧烤摊、排档和流动地摊占道经营
1、主要任务: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标准、责任区域,定期组织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2、责任分工:针对夏季市容管理特点,各街道办事处合理整合和安排力量,联合城管、环保、交警、公安等部门,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等联合集中整治方式,强化夜市烧烤摊、排档和流动地摊的整治力度。每周联合集中整治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两薄时段集中整治领导带班制和查岗制,街道分管领导、社居委主任带班制要落实到人。区城管局督促街道城管中队落实重点地段明确职责,定人定岗。
(1)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固定门店应在室内进行烧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经营。要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对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店名等信息进行取证,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予以取缔。
(2)流动烧烤摊点。要掌握辖区流动烧烤摊点的分布情况、经营时间、摊点规模等,通过采取错时执法、集中检查、定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缔。对流动烧烤摊点多发、易反复的重点、难点区域,要协同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流动烧烤摊点蔓延趋势。
(3)设置临时规范烧烤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临时规范规范烧烤区,有序疏导流动烧烤摊点,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对已有烧烤区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六、应急处置机制
1、为确保集中整治安全有序,每次联合整治前预先排定整治路线图,并下设警戒组、宣传劝导组、暂扣物品组、现场摄像组,明确工作职责。
2、整治过程中,若发生阻碍执法或突发性事件,由属地派出所民警及时予以处置。
七、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电视、报刊设置专栏,对夏季市容乱象进行曝光,对专项整治跟踪报道。
2、区文明办督促学校、企事业等文明单位做好本单位“门前三保”工作。
3、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4、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环保法》要求,加大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整治查处力度。
5、交警大队队负责对占道经营机动车辆加强管理,杜绝占用主次干道机动车道经营瓜果等现象。
6、各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为我区夏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主体,负责做好整治活动过程中辖区内村(居)民动态掌握、维稳及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夏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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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商城管委会、抱石路派出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编报每日整治工作要情,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从即日起,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2、整治措施:
(1)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同时依据《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2)对发现的违章用电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3)发现在商场内吸烟,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五日拘留;
(4)对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现象,责令当场改正,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5)对店铺(摊位)违规吊顶现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据《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6)对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现象,当即对堆放货物予以扣押收缴,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7)对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并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商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主要存在的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验收,并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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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完善。
为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有力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明星社区制定和完善了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制度、督查组巡查制度、协调会商制度、监督整改制度、工作动态报告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六项基本制度和义务劝导队工作制度、牛皮癣清除队工作制度、督导队工作制度、人行道清洗队工作制度等四项专门制度。
三、宣传到位。
为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明星社区着力从宣传入手,各责任单位加大对所负责街道的宣传,强化宣传攻势,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680份,发放日历宣传画680份;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6份,门前三包责任书636份,院内四自责任书1680份,综合治理小区责任书63份,三类洗车场责任书6份,专业队责任书3份,辖区各单位、小组承诺书20份,门前油渍责任书96份。
四、组织有力。
在大石桥街道党工委积极支持、社区两委正确领导、责任单位有力协助下,明星社区根据前期摸排结果,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明星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制定了门市规范化经营工作方案、明星社区整治方案、农贸市场整治方案等三个专门方案指导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协调及时。
明星社区前后共召开7次市、区、大石桥街道包片领导和社区全体干部、责任单位联络员参加得联席会议,统一认识,积极交流经验,及时协调各单位、居民小组的行动,确保无整治盲区、无死角,齐头并进,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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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菜场改造整治。对市场摊位进行改造,完善市场通风、保洁等基本设施;设立农残检测室,做好农副产品定性检测工作;按规范标准整治家禽活杀和熟食摊点;加强日常管理,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场外管理,清理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行为。路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菜场改造整治。重点解决停车、卫生保洁、经营秩序三大问题,设立农残检测室。路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洋张菜场改造整治。路北街道与洋张村抓紧论证,确定该地块功能的调整意见,并抓紧取缔现市场。
赵王菜场改造整治。新市场已动工建设,建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同时取缔原有非法市场。
下包菜场改造整治。由路桥街道和工商部门一起帮助市场做好引导工作,向超市化方向发展,抓紧实施改造。
墨池路菜场改造整治。严禁家禽、熟食制品在场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营销售;取缔道路两侧的路边摊点,引导其进入室内经营。由路桥街道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城管、交警、卫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话月巷菜场改造整治。话月巷菜场由工商部门会同市场业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市场周边整治由路桥街道牵头,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场外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严重及违章搭建临时棚问题,将在外占道经营的摊点引入场内经营。同时,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磨石桥东侧马路市场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交警、路桥街道等单位一起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二、关于去年已验收农贸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
去年,我区按照“一场一策”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以硬件改造为突破口,基本完成路桥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和*、*、*等7个已批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各市场对地面、排水排污、线路、摊位等设施进行较全面的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要按照“四到位”原则,即制度落实到位、市场保洁到位、交易秩序管理到位和食品卫生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切实抓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心菜场和磨石桥菜场今年要抓紧实施必要的硬件改造提升工作。这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所在街道予以配合。其中:
中心菜场改造整治。继续加强硬件设施改造,重点做好场内排水设施和地面的改造,切实解决通道积水、地面易滑等问题。加强市场管理,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加强卫生保洁,清理占道经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地下室划出空间给经营大户堆放杂物,制止摊位内堆积杂物。工商部门要会同市场业主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
磨石桥菜场改造整治。要继续加大投入,按照农副产品市场改造提升的标准要求,提升市场硬件档次,解决好部分设施破损、货架零乱、排污管堵塞等问题。适当增强内部管理人员,做好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清理卫生死角和场内杂物,严禁经营户乱停车、乱拉电线、使用电器及摊内烧煤炉现象。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要加强引导,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市场业主要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工商部门和路桥街道一起做好该市场改造整治的指导帮助工作。
三、有关要求
农贸市场改造整治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市场改造提升和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农贸市场达到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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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牵头领导,协同部门,分块专项推进。
(一)规划专项整治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照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进行专项清理,取缔无规划许可洗修车点。
(二)占道经营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城管、工商和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占道经营、污染街道(人行道),影响道路交通的洗修车点予以规范,或者予以取缔。
(三)环保设施整治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公安、水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洗修车点是否规范建设排水管道,污水是否进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设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设置废油收集处置设施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网整治组。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住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配合,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排查,修复损毁管网,延伸建设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专项整治组在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专项整治通告和责令整改书。
(二)自行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专项整治组对各业主自行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自行整改情况,或依法取缔,或依法处罚,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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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理违法广告,美化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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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村(居)力量在元月份和春节期间主要投入“康凝冻、保民生”工作中,造成我乡城市管理力量不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朝阳村:陈庄坝、片子山门面使用煤火炉灶,路面保洁不到位;沙冲村民组集贸市场管理不到位,摊前摊现象严重。
(二)太慈村:彭家湾路路面长期存在暴露垃圾;五里关片区占道经营、脏乱现象严重。
(三)后巢村:新村路沿线垃圾池门破损严重;大庆路市场管理混乱,脏乱现象严重。
(四)四方河村:四方河路桥头占道经营;甘荫塘市场卫生状况差,摊贩占据通道。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节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施文鸥(乡政府副乡长)
成员:杨树团(乡环卫所所长)
黄锦平(乡环卫所副所长)
陈何江(太慈村委会副主任)
钱喜武(朝阳村委会副主任)
葛辉林(四方河村委会副会主任)
林海英(山水黔城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等。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整脏治乱”工作要求和标准,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并在整治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恢复到灾前的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和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2月25日—3月5日)
各村(居)针对责任范围内村子的主要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3月2日前报乡环卫所备查。同时,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组织2-3次集中专项整治,确保大到灾前管理水平。
(二)巩固阶段(2008年3月16-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加强对已整治区域的巡查管理,杜绝回潮;同时查遗补漏,对未整治到的区域开展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08年4月1日开始)
各单位按照“整脏治乱”和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管理任务、措施、人员,实施长效管理。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在确保大面上的市容秩序规范有序的基础上,重点消除村寨进出口、重要节点、重要景观线路的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和门面延伸占道,确保无占道经营,不影响道路交通。取缔沿街各种经营性煤火炉灶。消除沿街“野广告”及跨街横幅、步幅等各种乱贴乱画。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合理安排力量,加大节后积存垃圾清运力度,及时清除辖区内特别是村寨内的各类卫生死角和暴露积存垃圾。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按规范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三)加强环卫设施管养
对垃圾转运站、公厕、垃圾收集间、果皮箱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维护。凡有损坏脏污的,应及时更换、修复、清洗、粉刷,保证设备完好、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整洁干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目标。各(居)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收集上报开展工作情况,3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小结报乡环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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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区主次干道及其相连接支路口、城市出入口、窗口部位、居民小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群众投诉热点等。
(二)整治内容
1.取缔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摊点群等;
2.取缔占道露天烧烤、占道餐饮小作坊等;
3.取缔占道从事加工制作、堆放摆放物料等;
4.取缔主次干道、繁华场所、重点部位的流动商贩;
5.取缔居民小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的扰民经营摊点;
6.加强季节性临时瓜摊、菜摊管理等。
三、责任分工和整治步骤
(一)责任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城市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集中整治的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参与和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的整治工作。
(二)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摸清辖区内占道经营的重点、难点和群众投诉热点及重点业户的基本情况,拟定集中整治计划,于5月16日上午10点前报区城管执法局。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5月底):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由各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执法局商定。
3.巩固提升阶段(6月—10月底):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占道经营摊点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户外经营整治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全区市容市貌整体形象。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整治队伍,确保整治效果。
(二)齐抓共管,提高效能。坚持从大局出发,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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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组员:---城管科科长
组员:---城管科副科长
2、实行突击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定人定岗定职责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范围:民主南路(淮海路至和平路)。
本次整治的工作目标:通过采取统一整治的方式,有效解决民主南路占道摊点、店外经营、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并有效落实长效管理,促进市容环境的提升。
三、整治内容和难点
(一)整治内容
1、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流动占道摊点;
2、落地灯箱、落地广告牌;
3、店外及公共场地堆放的物品;乱搭建、乱拉扯;
4、野广告及橱窗张贴;
5、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
6、店外加工制作噪音扰民;
(二)整治难点
二手机市场、沿街广告占道加工制作、开明家具市场店外经营、丰储街布市店外经营
四、步骤方法
(一)部署宣传(11月15日至11月18日)。
办事处对民主南路的占道摊点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摸底并逐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张贴集中整治通告,责令违章当事人限期清理违章物品。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集中对民主南路占道摊点、店外经营、乱堆放杂物、乱扯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无占道摊点、店外经营。
环卫保洁公司加强对民主南路的环境卫生巡回保洁。垃圾随产随清,做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杂物、无明显痰迹和浮土、可视范围内无暴露生活垃圾。
派员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协调交巡警大队对机动车加强管理。
(三)长效管理阶段(11月22日起)。
篇11
(二)考生食宿点所在地:棠湖宾馆、友谊宾馆、双都大酒店、舒驿商务酒店、华阳输气宾馆、华中招待所、东风渠招待所、省车站招待所、炬星宾馆、广都招待所、太阳城、华阳大酒店、康辉商旅酒店、现代之星宾馆、兴华招待所)。
(三)东升、华阳、中和街道建成区。
(四)全县其它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区域。
二、整治对象
(一)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二)整治范围内的车辆违章停放。
(三)其他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噪声源。
三、整治时间
高考禁噪6月4日—8日,中考禁噪6月14日—15日
四、工作职责
(一)负责整治范围内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清查整顿工作。
(二)查处、整治流动摊贩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沿街叫卖行为。
(三)查处、整治夜间烧烤、“冷淡杯”占道经营,避免经营性噪音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
(四)“两考”期间暂停整治范围内的占道装修、施工、宣传行政审批。
(五)配合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在整治范围内禁止利用广场、公园、社区空地使用高音喇叭搞娱乐活动的行为。
(六)合理调整本部门执法、环卫垃圾清运、洒水车辆作业时间,在“两考”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从事执法、环卫作业活动。
(七)配合东升、华阳、中和街道开展禁噪工作。
(八)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城区内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餐饮、文化、娱乐等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值班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县高、中考禁噪工作顺利完成。
篇12
四是加强宣传和报道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七是继续加强非法拉运和沿途抛撒车辆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篇13
四是加强宣传和报道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七是继续加强非法拉运和沿途抛撒车辆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