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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会计核算制度中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太合理。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以预算资金活动为核算对象,会计科目的设置容易忽视成本和效益,只注重资金收支活动的预算,使得事业经营风险不易受到控制。另外,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尊重市场经济体制的资金运作规律,资金去向不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益。这样设置的会计科目就不能全面而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
第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现在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单位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字不实,对国有资产的处理也比较随意,擅自处置或者调用本单位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企业设有小金库,存在用国家的预算资金送礼请客等违纪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种不能明确责任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可能导致事业单位运营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和资产的大量流失。我国事业单位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的作用非常有限,主要是依靠政府审计,但由于政府审计的资源也是有限的,造成事业单位审计整体的局限性。
第三,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不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构成,资产和收入总额等于负债、支出和净资产的总额。这种财务报表不能明确划分单位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同时,由于事业单位不设置现金流量表,有关事业单位资金的收支情况就不能通过财务报表的形式反映出来,事业单位的领导在进行决策时就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依据。这对外部信息的使用者来说也是不利的,财务报表的不合理和不完善会导致外部信息使用者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做出错误的判断。
关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一些建议
针对上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三个建议。
第一,要设置记账主体,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与控制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会计科目是会计目标实现的基础,是会计的基本概念框架,必须围绕会计报表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在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同时,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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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鼓励社会上各种资本参与到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中来,医疗产业的产值巨大,必然会吸引一些逐利资本入场。医院现有《会计制度》中对于成本、成本与费用的划分、资产、价值变动等企业会计制度中基础性的财务科目和内容出于空缺状态,科目之间的划分没有统一标准且定义模糊。新医改的推行必然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医疗机构运作的会计科目内容和财务报表资料,使医疗机构的财务信息归于统一,并使财务报表能够体现资产变动和运营成果。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医院会计报表体系,从而充分的反映医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尤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评价医院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有助于预测医院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分析医院收益质量和影响医院现金净流量的因素。
(三)公益性方面的要求
新医改描绘的是一副政府支持的公益性医疗机构和其他资本投入运营的非公益性医疗机构互为补充的医疗体系。对于公益性医疗机构而言,如何在财务会计上体现公益性的要求和指标,是新医改对《医院会计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本文认为首先应在会计制度中设立公益类会计科目,如:公益性支出项目、公益性补助项目等等。应当注意的是公益性项目与传统的财政拨款项目其性质上存在较大差距,应当在会计科目中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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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队疗养院现行会计制度的特征
为满足军队主管部门和国家卫生部门的管理需要,现行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在核算方法和要求上具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兼有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军队疗养院是国家为现役及退役军人设置的促进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这些服务的费用来自国防拨款和专项经费等。同时,为促进军事医学技术的发展,军队疗养院也利用现有军事卫生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医疗服务,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收取费用,获得收入。所以军队疗养院的服务对象具有双重性,资金来源也多渠道,这些特性决定了军队疗养院会计既有军队预算单位会计性质,又有国家事业单位会计性质;相应的其核算一方面必须满足预算管理目标,即获得收、支、余信息及预算执行情况,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另一方面又要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对外有偿服务的成本收益情况。
2.核算系统融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于一体。军队疗养院是军队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军队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军队疗养院经费收支情况,应编制完善的预算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同时也必须按照《会计规则》要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军队疗养院提供的预算会计报表在预算经费收支的确认等方面需完全符合《会计规则》要求。另外,军队疗养院利用现有军事卫生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医疗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产生了医疗服务成本,疗养院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并提供统一、可比的医药服务成本信息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及医药资源的分配提供依据。目前军队疗养院引入成本核算观念,规范成本核算范畴,提出了以“军队人员”和“地方人员”为对象归集收支,分别计算出为军队人员和地方人员提供医药服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所以,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需要既能适应预算会计管理需求,又能满足军队疗养院进行对外医疗收支核算的基本需求,并通过一套报表综合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成本核算结果。
3.医药收支的归集账算和表算相结合。为实现会计预算收支核算和医药成本核算的双重目标,完整反映会计核算结果,军队疗养院对医药收支的归集采用账算和表算相结合的方法。账算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通过成本收支账户,按成本对象归集收入和费用,为成本报表直接提供数据;表算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通过预算收支账户归集收入和费用,期末按分配标准和成本对象计算后为成本报表提供数据。军队人员医药直接收入(支出)、地方人员医疗(药品)收入、地方人员医疗(药品)直接支出,采用账算归集方法;军队人员间接支出、地方人员医疗间接支出、地方人员药品间接支出,采用表算归集方法。这种核算方法在成本范围、对象、方法等方面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又能清晰反应军队疗养院核算结果,有力促进了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军队疗养院现行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分析
现行会计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军队疗养院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会计核算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和局限性:
1.核算内容不够准确。疗养院的经费来源包括上级拨付的标准经费,对外有偿服务的医疗收入,还有专项经费。服务对象除了军队人员外也包括社会公众。在核算这些复杂的科目时,如果科目类别和层次分类不明确,核算结果也不准确。另外,会计核算中,对风险基金计提比例的规定模糊,应根据疗养院的类别、等级、医疗风险程度等,区别确定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的比例。如何使用也没有具体规定,难以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准确归集计算出医疗成本。此外,军队疗养院的收入和负债关系界限还不够明确,常常造成核算时发生混淆的现象,还需要合理预计负债,列入当期开支,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现行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没有设置无形资产核算内容也影响着核算的准确性。
2.核算系统效率低下。军队疗养院现行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系统”与“军队医院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即“军卫一号”),这两套系统的由于开发目标不同,所以开发技术、标准及维护主体也不相同,造成数据采集没有形成良好接口,存在重复设计和数据不能共享的问题,许多数据需要手工处理,严重影响了数据的收集、传输、汇总和分析,核算系统效率低下。此外,军队疗养院现在使用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间也存在数据重复记录和输出的情况,且在范围和计量方法上不同,造成财务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3.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全面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军队疗养院的财务状况,为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提供重要决策依据。但是疗养院现行的财务报告信息不够及时且完整性不足,主要表现在重货币性信息轻非货币性信息;重硬性资产轻软资产;重财务资产轻财务核心能力等。如会计报表没有如实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即使一些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产生的原因有所分析,但差异较大,这势必对信息使用者了解预算执行情况极为不利。又如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按相等金额列示,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信息使用者难以真正了解实际资产状况,无法合理分析资产使用的潜力,也难以真实反映其资产保值增值的状况。另外,军队疗养院现行报表中没有设置现金流量表,不能及时了解单位的支付能力和现金流动状况,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单位内部管理者作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此外,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人员获取会计信息的侧重点不同,这也要求军队疗养院披露的会计信息不断增多,越来越全面,以便决策者尽早了解疗养院的运行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尽早作出对策。
三、改进现行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的建议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供更加确切的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现行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针对前面阐述的现行军队疗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实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军队疗养院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药品、卫生物资、后勤物资、医疗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其消耗是成本构成的重要内容。这些资产种类繁多、使用地点分散,加之长期受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的影响,实物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分离,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甚至流失或虚增等问题客观存在,导致成本核算的不够准确,收益率不实。为改进军队疗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议采取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实物管理是对各类实物资产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价值管理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实物资产预算、采购、核销、登记、核算以及对实物资产存量清查核准、分类统计、处置等采取的一系列管理、监督活动。首先要强化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更新管理理念,使管理工作成为常态,其次要严格落实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拓展管理渠道,实现固定资产管理手段信息化,实现从资产预算、购置、使用到处置全方位、多角度的动态管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能,为成本核算提供良好的基础。
2.改进核算方法,扩大成本核算范围。军队疗养院是全额预算单位,其会计核算首先要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其次才是反映医药成本费用情况。因此,建议在维持现行会计核算方法基础上作适当调整。药品核算方面,按药品实际成本作为医疗业务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再按零售价核算,这样若遇药品调价,则不应影响药品的计量。会计报表方面,将疗养院报告期内的预算经费收支、预算外经费收支和其他经费收支分项目列示,同时增加“现金流量表”和有关附表。对于必须发生的财政专项支出科目应设明细科目单独核算,还需确认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方式。此外,为了使成本核算结果更加真实有用,建议进一步扩大成本核算范围,将疗养院的所有经费、全部消耗纳入医疗成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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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财务预算管理不到位
医院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其经营活动,而医院的财务预算关系到整个医院的经营活动,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目前,医院普遍缺乏预算意识,资金预算侧重于主观判断,对预算管理更是缺乏相应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执行脱离实际经营活动,降低经费的使用科学性。同时,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不能将责任具体落实下去,预算使去其本应有的约束作用,加大医院财务管理压力,不利于医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3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监管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财务自身监管薄弱、内部审计执行不力、社会中介机构未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等方面。目前,我国多数医院自身财务监管薄弱,没有相应的权威内部审计机构,加之政府多头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而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又比较笼统,有关惩戒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且执行力不够,使得医院财务监督方面存在很多漏洞。
1.4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
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医院信息系统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医疗改革并不是很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是最先进的,各种会计软件和信息化软件也不能及时更新,且存在医院各部门的管理学经常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沟通,不能有效进行资源共享,必定会造成一些物资的浪费。
1.5医院固定资产方面存在的不足
现行会计制度在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分类、核算及处置方面都做了大胆尝试,有了新的规定,不仅更贴近医院的发展要求,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这种改革创新大大规范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个别医院求大而全盲目购建、虚增固定资产资产总量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等,对此各医院应医院之间不必要的重复购建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针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案研究
2.1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明细划分
各医院为了规范会计处理、做到账目有所依据需要对各项资本经营业务进行明细划分。有关部门应改革过去不合理的会计制度,使业务状况的核算规范化,如可将对外投资项目细做到具体投资有具体的核算要求。另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增高投资收益项目,年底结账时直接将其收入收支结余“其它科目”里。总之要对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进行明细划分,并制定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
2.2积极完善医院的预算管理体系
现行制度下,医院应注重收入与支出的预算管理,积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管理主体的全面化。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编制预算并经主管部门审批。编制预算前进行充分的调研认证,确定预算基础,核实基础数字,正确预测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一改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多种方法编制年度预算;编制过程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对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对预算支出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在经过科学严谨的论证后方可批准使用。还要对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考核,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医院各科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加强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
完美的监督需要来自单位内部、政府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共同配合。对此应:
(1)加强政府监督,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并举,医院的财务部门是医院内部经济活动的中心,是医院财务监管的主体,这是国家赋予财务部门的法定责任。政府应认清自己在医院监管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强医疗价格改革,杜绝以药养医,定期对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展开调查统计,定期向公众揭示医院各种费用与收支是否平衡的机制等。
(2)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管,医院应树立以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主,以风险管理审计为发展方向,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摆脱院领导的操控,实现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独立性。
(3)加强全院职工共同监督管理,全院上下应统一认识到医院经济活动是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科室、和职工都要担起监管重任,从而保证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4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很好实现资源共享,还能有效节省人力、物力,对单位成本进行科学有效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医院资源,将医院的物流、财务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系统相互联系在一起,实现了医院信息管理的一体化,并及时地将医院的库存商品、各科室的药品配备情况等反映出来,有利地节省了医院的资源。此外,现行的会计制度要求所有固定资产从增加的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在信息化网络体系下,可以利用会计核算软件实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得不同医用资产的计提折旧工作更加简单快捷。
2.5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
医院固定资产是由医院占用有或使用,能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带来经济效益,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各类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与制度的完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要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固定资产对其工作的不可取代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各种盲目和浪费行为,也才能真正利用好固定资产;同时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制度是保证业务操作规范化、秩序化、高效率及管理漏洞的重要手段,对于固定资产确认、购置、使用、保管、保值增值、处置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再配以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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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针对政府提供完整的预算信息,方便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管理体系的形成决定着我国的预算会计整体的构成。改革发展前提下的预算会计制度在近几年来为我国政府或者企业提供了十分有效的预算会计管理,改革主要的针对对象就是在整个预算体系内部进行了一小部分的职责的重新划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总的预算会计制度保持原有的形态未发生什么变化,而各级不同的事业单位或者地方政府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形成了规范化的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的运行机制不断的完善,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的利益,保护国家的公有财产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得整个预算管理体制更加的规范化。但是从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来看由于预算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入与改革,二者已经无法相适应,原有的预算会计制度已经无法准确地反映出预算信息。所以,预算会计必然面临着改革发展的难题,对于我国的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要根据国际发展的规律加以改革与完善,预算会计体系是由政府的财政部门以及企业的财务部门所构成的,随着预算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财务部门对财政的管理逐渐朝着全成本管理模式不断发展,各级的财务部门以及行政单位都是由国家统一进行管理的,其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国家的中央财务部门,他们所用的每一笔资金都需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的同意以及审批方可动用,所以,可以说预算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要以国际发展的规律来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
1.2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
权责统一的责任制度是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发展与改革的必然手段。权责统一的管理模式为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整体方向,在世界上一些经济发展速度快,经济基础好的国家也离不开权责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作为基础的保障,权责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简单地说就是政府的收入是在其为社会以及公民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服务的基础上才能确认下来,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服务,也有一定的权利从国家领取相应服务的费用作为提供服务的重要保障基础,其中政府所背负的一定的债务也应当列入到政府的总资产负债列表当中去,这样所形成的政府财务会计信息报告才具有真实的可靠性,才能够最真实地反映出政府的财务信息以及运营的情况,这样会使政府对每一笔资金的利用与管理更加的合理,认识到自身的债务负担信息,对于资金的收入与再分配做好合理的预算工作,权责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对于我国的财务管理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1.3完善会计信息报告,为政府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财务的会计体系主要的任务就是为政府、企业提供一个准确的财务信息状况,对于政府、企业的每一笔资金的进账与支出做好合理的预算工作,背负的债务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对于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报告的设计上必须要真实地反映出每一笔财务的负债信息,这样才能满足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国现行的财务预算会计制度无法满足这一需求,他们的财务会计信息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往往都不够全面、缺少真实性与可靠性。应当进行改革,在对于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报告中应当涉及以下内容。第一,政府的资金支出与收入的准确信息,这样有利于政府的下一步财政分配与预算工作的进行;第二,政府的总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政府的负债情况,这样有利于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每个环节的资金管理。只有会计信息报告充分地体现出政府的每一笔资金的收支情况才能为政府的下一步财务信息状况提供最可靠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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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监督制度,减免财务风险
财务监督体制在财务管理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新制度明确了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要求学校要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因此,中职学校应该根据新制度的要求进行完善学校监督制度,细化管理,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工作岗位,每个人。例如,编制预算时,以往由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历史数据做适度调整填制,再由学校财务部门和教代会审核即上报方式,这种方式由于资金项目讨论不够充分,很容易出现执行预算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调整预算的现象。那么,学校可以建立由资金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学校领导组成预算委员会,按照先由预算委员会研讨各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然后根据确定的使用项目估计预算数,再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上报的方式。执行预算时,财务部门严格按预算项目进行支出,严禁随意调整资金用途。对于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通过预算委员会充分讨论后再上报执行。在项目管理方面,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绩效的分析,邀请第三方单位进行过程性审计和结果性审计,保证项目质量。在精细化管理方面,重视教育教研成本的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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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告体系的设置更加科学
财务会计报告是单位经营成果的体现,反映了单位一定时期的运行状况。与原制度相比,现在制度中财务报表体系的内容和结构都发生了一些改变。原制度对财务报表的内容没有一定的规范,缺乏相应的管理,而如今制度中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的组成,财务报表除了原制度中的内容外,还加入了“财政补助收支表”,将收入和支出情况分开列示,对于报告体系附注内容的考察也更为注重,在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格式等方面,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的惯例和企业会计对财务报告的规定,也做了一些改进。结构和格式的改变使报告内容更加清晰明了,利益相关者能更清楚地了解单位财务状况、收支变动情况等,更加符合事业单位的特点,也更能科学地反映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和实际情况,满足利益相关者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另外,财务报告的适用范围也有所扩大。原制度对财务报表的表述,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面向的仅仅是政府,限制了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范围,而新制度中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做出了强调,更加严格要求财务报表的编审,信息披露也为此变得更加广泛。
(三)资产会计核算的基础更加规范
在资产会计核算基础方面,新旧制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现在的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以前的事业单位很少涉及经营业务收入,因而原制度下的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资产会计核算基础,这样的核算基础只涉及资金收支问题,仅能反映当时收付款情况即资金流的变化,对事业单位存在少部分的经营性收支业务无法进行准确核算和计量,实际经营情况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市场中变得活跃,会计业务呈现多元化,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发展要求,对此,新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一般情况仍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这样将两者结合起来,按业务性质分开核算,使业务处理变得更加灵活,既能真实有效的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收支情况,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经济活动真实、全面,也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资产类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目的,加强会计制度体系建设
会计制度强调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见制定根本目的在于要得到全面、真实、准确、相关的会计信息,因而在落实制度的过程中,事业单位应注重加强核算和监督工作,在基础核算、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等各方面都应加强管理和规范,确保工作间的协调和有序。另外,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权责,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改进工作
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制度,对当前的科目体系、业务内容、基建项目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制定出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细则,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和细则执行工作,避免不规范的会计行为。制度的落实不单纯是财务部门做好核算工作,基建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等部门应该共同提高认识,确保新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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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要先从房地产经济自身的特点说起,房地产经济在近几年蒸蒸日上的趋势对于经济总量的提升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房地产经济作为一项关系民生的企业,其经营状况不仅仅是其自身盈利与否而已,而更是涉及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所以在对于房地产企业发展上,必须是保持稳定不急躁的心态。
1.有利于房地产经济的稳定发展
房地产经济一直在飞速的发展,由其是在近几年,其发展速度更是表现的淋漓尽致,而最明显的外在标志便是房价的飙升,在短短的十年之内房价飙升了几十倍,房地产经济貌似局势大好,日益红火,但是其高速的增长却使得畸形的增长模式变得越来越牢固,对于其长远的发展必定是有弊无益的。新会计制度通过其全面性的分析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规则,有利于稳定现在的房地产经济,推动其降温,遏制经济泡沫的继续增长,加快与国际经济的相协调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因此,促进新会计制度在房地产经济中的运用时对于稳定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必然措施。
2.有利于促进成本的最有效利用
房地产经济作为一种投入大的经济活动,在前期进行投资的时候,如果没有对资本进行合理的预算,那么必然导致成本的虚高,从而减少盈利的数额。在销售总量的提升上要求从宣传到营销都把好关,做到顺应市场需求,这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长远规划,而削减成本,则可以通过前期的科学核算达到,新会计制度在房地产经济中的应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其在先前成本浪费上的弥补,形成一套最为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案,减少无用成本的支出,最终推动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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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科研经费的种类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纵向经费多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横向经费一般是从企事业单位转来的,地方高校相比211、985国家重点高校,因为受到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顶尖学科带头人的缺乏以及设备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一般很难获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虽然逐年增加,但各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占比不大,例如:年收入近6亿的某地方高校,2014年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占总收入的1.7%,占当年全部科研收入的41%,其中包括人才引进专项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科研类经费等;而其他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会、国家社科办、教育部等下达的少数科研项目经费,地方高校往往没有按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区分入账,只是笼统的记入科研事业收入。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对科研经费的填写做了非常明细的要求,凡是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都需要拆分到最明细填列,这首先需要确定哪些经费属于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但地方高校往往因为科研排名等原因,只重立项,对企事业单位转入的活动经费或培训费等都计入了科研收入。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大部分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高层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经费承担单位只需充分理解和掌握经费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即可,但地方高校往往因获得这类科研项目不容易,即使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也只是笼统地搬列一些条框,并不会明确具体的支出所占经费的比例;横向经费更是搬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支出范围只是规定了大的比例,如业务费需占支出的70%,其余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全靠财务人员把握,造成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就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讨价还价”的自由地。而监管部门只是在需要审查盖章时,简单地查看一下,有些还是“先斩后奏”,无法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3.科研经费支出的不规范现象
地方高校为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在科研经费支出方面随意性很大,造成支出结构不合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经费预算只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时审批通过,具体支出时编造经济业务、巧立名目将购买和支出与项目无关的办公用品、低值耗材、图书资料、设备购置等都列入支出。多次小金额使用同一供应商开具的材料、测试费、加工费等发票报销,回避转账支付、政府采购、审计监管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甚至还包括个人家庭消费的支出改变用途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用“真发票,假事项”套取科研经费。那些“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普通办公材料”等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中规定不得支出的费用,更是列支得理所到然,合情合理。特别是个别横向科研经费报销人员经费、燃油费、接待费的比例超过70%,变成了企业不能报销的部分转移到地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列支,成了项目合作企业的“避税港”。地方高校还有一个特点是科研经费相对集中在少数科研“大户”手中,有些科研人员同时开题十余项,项目名称基本相近,不仅自己经常支出混淆,财务人员也经常支错项目,而且严重影响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效率极低,反映在支出上,如:不少项目负责人名下购置的电脑就有4台以上,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浪费。
4.缺乏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所需必要条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单独计量(必须有单独的表记系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才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然而因为高校教学与科研两者之间的相互交融使得高校科研成本具有双重性,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相对集中,新制度下同一负责人因工作性质不同,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列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一边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一边要求细化教育支出以便更好地核算出真实的生均成本,这就要求高校做好成本核算,但是地方高校无论从管理理念、成本单独核算的必要条件都无法达到,例如: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水电费,以及依托单位为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都无法准确的计量纳入科研项目支出,都在学校“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及其相应的经费项目中列支,造成虚增了“教育事业支出”、虚减“科研事业支出”,使教育生均成本和科研项目成本都不能准确地体现,个别项目负责人有意使用学校经费,而沉淀很多科研经费,从而造成教育事业经费紧张,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也不真实、不合理。
二、新制度下规范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策略
1.根据新制度地方高校细化科研经费的分类
新制度明确指出设置“科研事业收入”的同时对应资金来源细分二级明细“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地方高校应改变除了国库下达的科研收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余都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做法,例如应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转入的科研经费记入“科研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收入的经费拨款,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只有明确了科研收入的分类,才能按照新制度明确“科研事业支出”二级明细支出分类: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也才能将其中项目支出的结余结转的余额分项目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等科目。
2.地方高校切实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
地方高校应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借着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已经发生的腐败事件实例,结合地方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多,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一知半解,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的普遍存在的事实,顺应新制度的颁布,财务处应与审计处、科技处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和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财经法规,及时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各种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地讲解和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高校在不违背该管理办法宗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连接财务、科研、审计、资产等职能部门,以便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例如抽查差旅费支出,核实出差人员身份、出差目的地、出差频率等,核实出差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是否有住宿费佐证(如无,需要提供其他支持性材料),出差目的地与研究项目相关性;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以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地方高校除了财政下拨的科研经费,凭借在地方人才较集中的特点,为当地企事业单位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项目取得不少的社会投资。例如从某地方高新区企业转入技术咨询服务费20万元,该项经费只有人工成本,而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不能领取劳务费,只能在人员工资支出一定比例的报酬,为了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又与财务人员斤斤计较起来,找来很多真票据假事项的发票来报销,即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使科研项目支出会计信息失真。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所予奖励安排的相关支出。合理提高科研人员的应有报酬,可以将科研人员在教学之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取得的报酬计入“劳务费”,不用“真事假做”,鼓励课题研究人员走出去,拿到最真实的调研数据,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科研项目支出范围地确定时,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申报的经费项目和预算浮动范围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合理性评估,再根据批复的预算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控制相关支出比例,将预算金额导入账务系统,保证科研经费支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做到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协调。
4.推进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项目成本
科研经费地核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按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是进行财务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查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科研项目的成本,特别是对开展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实验耗材、实验设备、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科研人员经费等相关费用,应该创造条件尽可能的单独计量,无法单独计量额按科学合理的比例分摊。这样既能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适度、合理、透明,同时也能够使高校教育支出更合理,生均成本更真实,减少成本核算不完整,造成的教育投入“只见增长不见效益”的现象,也减少了科研经费“真票假事”支出的现象,提高科研效益。而在固定资产折旧分摊时,由于高校在购置时已经一次性计入成本:借: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当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需要分摊折旧时,应增加科研事业支出减少教育事业支出,借:科研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资产使用费-折旧),贷: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依次类推,真实反映科研项目实际耗用分担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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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的制度提升了全责发生制的实际应用程度
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工作制度从根本上明确了负债、资产、收入、净资产以及费用等医院会计要素。医院与常规类型的事业单位不同,需要通过核算成本来提升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虽然很多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实施权责发生制,受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框架的影响,医院所执行的权责发生制度还达不到具体的要求,没有完全使用待摊费用,权益性支出或者资本化支出不能够进行准确的划分,这必然会从根本上导致会计信息无法满足成本核算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所以,在成本核算工作中,采取权责发生制能够产生较为显著的效果。之前的制度并没有要求固定资产进行提折旧计算,从而导致账面反映的一直都是初始成本,导致医院资产负债表存在较大的水分,资产负债率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新的会计系统体现财务和预算信息
公立医院的较为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公益性,政府有关部门在财政补助的政策下来提升其公益性,这必然会涉及到财务预算管理相关问题,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在之前,把会计制度分为两个不同的系统,分别对预算信息或者财务信息进行反映。在医院财务工作人员实际工作量的因素影响下,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同一个会计系统中对两种不同信息反映,其中一个做法就是结合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结转(余)”等科目,从而编制并完善有关补助收支的实际情况表。财政基本补助支出一般是用在管理费用或者医疗业务成本之上,要求这两个项目能够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所实明细要求来进行,对于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实际财产物资的摊销状况与财政预算的实际资金支出存在的兼容性问题,从根本满足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的实际需求。
(四)对会计财务报表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
新的制度报表体系包括资产收入费用表格、资产负债表、医疗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现金流动表等,整个报表体系较为完整,与企业会计报表存在较大相似性,尤其是现金流量表对于整个医院的管理有着较为实在的意义。在医保的不断推动作用下,医疗后费用支付的幅度以及范围开始增大,从而保证医院对现金流提升关注度。[5]在医保政策的影响下,病人在看病时,只需要支付部分费用,剩余的则是由医保中心进行支付,但是,医院的相关费用和成本已经发生,折旧出现了一定的时间差。现金流量表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医院对现金的管理和规划水平,从根本上提升资金的实际利用效率。新的制度还新增了医院财务状况具体说明书,从而满足医院财务成本管理以及预算管理提出的具体需求,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对医院管理信息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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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对典当行业的相关规定,典当行在扣收时应先计入“预收综合费”科目,然后在当户跟典当行发生赎当或续当行为时再来确认收入。而对于黄金饰品等小额典当业务,从性质上讲,该类会计事项不会对整个典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从数量上讲,该类会计事项在总资产中占的比重很小。因此,在当户赎当或续当时再确认收入的话就违背了会计信息中的重要性原则。另外,按照我国典当业务处理征求意见稿对绝当物品的会计处理规定,典当行在发生绝当时都按初始估价来确定绝当物品的价格,典当的金额加上典当行向当户收取的典当利息与绝当物品价格之间的差额应该用当期损益科目来确定。然而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估价金额超过3万元的绝当物品,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种是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允许第三方介入来协调处理,另一种是通过典当行与当户事先协商一致后进行公开拍卖处理。拍卖所得在扣除当物本金、当物利息和拍卖费用后,如有多出金额,典当行应该把多出的部分返还给当户;反之,典当行可以向当户追索不足部分金额,当户应如数补给典当行。显然,意见稿中的规定与《典当管理办法》中的“约定处理,多还少补”原则存在出入。
(二)典当行财务报表标准尚待统一
目前,我国典当行的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向商务部的网络信息系统上报报表,然而该系统涉及财务内容的部分表格与新会计准则规定有所出入,导致典当行财务人员必须做两份不同的报表来完成国家的规定。另外,我国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尚未更新。有些新会计准则中规定要上报的内容却在税务部门规定要上报的内容中未涉及,导致标准不统一,增加致典当行的工作难度。如对于新会计准则中一些项目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分开计算列示还是合并计算列示这一问题,如果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各期收入的利率分别计算,对于大额大件物品的典当业务是有必要的,对民品典当业务来说意义不大。一旦民品典当业务办理跨月贷款,利率计算困难。因此,民品典当业务的统计应以债权发生的全过程为准,以实际收到和还款情况为准,不应以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三)典当行内部控制机制薄弱
在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上,一些典当行的高层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内部控制制度是对自己的约束,完全不重视。更有甚者认为,强化内部控制与发展和效益是对立关系,阻止强化内部控制。近几年,我国典当行业发展迅速,需要的会计人员也不断增多,但是,当前典当行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内部控制机制薄弱。
(四)典当行业属性界定不清
我国典当行业主管部门经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再到商务部。在每个易主的阶段,典当业的发展都是各有特色。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时,典当业的地位相对最高,但却束缚太多,无法与银行进行全面竞争;到了国家经贸委监管阶段,由于其融资功能受到主管部门重视,此时典当业的政策最宽松;现阶段,商务部把成立典当行的批准权从原来的省级部门收回,典当业趋于规范。在典当行业内,普遍认为典当业属于一种边缘性金融机构。从新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来看,典当行按工商企业定性,但在有些管理上却又按金融模式进行,典当业承担着金融机构的义务,却不享有金融机构的权利。行业属性的模糊不清增加了各典当行会计核算制度依据的随意性。
二、典当行业会计制度改进对策
典当业以融资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对经济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会计核算制度必然要与其发展变化相适应,这是典当业可持续发展和对其有效监管的制度基础。
(一)完善典当行业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商务部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典当行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诞生使典当行在处理一些特殊典当业务有了一定的标准,提升了典当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新准则对于一些特殊的典当业务规定还不够细化和合理,有待改善。对于小额典当业务,综合费收入应该在扣收时就直接确认收入。这样做既能简化该类业务的会计核算,又符合会计信息中的重要性原则。对于那些典当行不能自行处理的房地产、交通工具等涉及数额较大的绝当抵押,在其绝当时应以贷款反映,增设“绝当贷款”科目。在对绝当物品进行处理时,当物的初始估价金额用来冲减“绝当贷款”科目,处置金额扣除本息和费用后剩余的在核算时用“应付账款”科目,毕竟这是要返还给当户的;不够需要填补的部分则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并且整个业务过程不通过销售费用核算。对与典当行能够自行处理的小额绝当物品,典当行在确认绝当时通过“绝当物品”科目核算,对其进行自行处理时,应采用“绝当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二)改进典当行业内部控制
典当行需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首先,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杜绝一人承担多个不同岗位工作。典当行在员工费用报销上严格审批,对于不合规的发票不予审批,以防止员工乱报、虚报、多报差旅费等费用。其次,建立完备的当物保管制度。在当行保管的物品大部分是贵重物品,如果保管不善,典当行将面临大额赔偿风险。因此,典当行应该设专岗指定专人对当物进行保管,对因员工失职而产生的损失,予以严究。最后,针对典当行业的贷款业务,应进行贷款规范化管理。放贷人员在处理放贷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笔详细地审查,不得越权放贷,有效保障放贷资金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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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负债信息更加准确。集中体现在资产负债率指标上,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而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由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更加真实,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也就更准确,从而更加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有利于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提取的修购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失真。
二、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
1、反映的科目更具有实用性。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旧制度相比,取消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科教项目收入,并将药品收入纳入到医疗收入的明细项目里,同时在医疗收入项目中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笔者认为把医疗、药品收入核算全都合并在医疗收入中核算,比较符合医院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实际情况,弱化了药品加成收入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同是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既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核心,又规范加强了医院各项收入的核算与管理,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旧制度中将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核算,极易造成人为分摊管理费用处理不当,而影响医院的收支结余。
2、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新《医院财务制度》采用了一个新会计科目待冲基金。来记录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资产提取的折旧,提取时,预存在待冲基金科目里,等到该项资产要被摊销、清理的时候,冲销待冲基金。这样,医院就可以把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别开来核算,通过待冲基金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的过程性管理。同是也兼顾的满足了预算管理需要,会计科目更具全面性。
三、强化成本核算、控制
1、强化成本核算。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指出成本核算一般可以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等。三级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以上成本核算是还可以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和医院全成本核算。新制度第三十条还对医院科室的分类、科室成本的归集、科室成本的分摊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还特别指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的范围。相比较,新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细则要求。而旧制度则是简单的把成本费用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按人员比例分摊,成本费用管理较粗放。
2、加强成本控制。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三十五条指出医院应针对成本核算的结果,采用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对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提高成本运营效率。第三十六条也指出公立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总之,要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制度等,控制医院成本费用有效、合理支出。而旧制度只提出哪些应计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于成本控制只是简单指出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并无具体成本控制的方法、措施。
四、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
1、加强内部监管。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条指出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的经济效率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像企业那样的利润结余,而是和社会效益还有着很大的关系, 设置总会计师就是协助院长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制定综合目标管理等计划、措施、反馈、修正等工作。旧制度则只提出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从应建立到须建立,仅一字之差,却传递着一个积极且重要的信号,即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发展到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需求,体现了设立总会计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强化外部审计。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指出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1年1月,还专门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旨在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新医院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医院内部预算和成本管理;加强政府卫生投入的使用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外部审计监督,对于推进公立医院的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财政监督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五、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
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中,专用基金的范围,取消了修购基金,增加了医疗风险基金,并规定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由于医疗行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当前医疗事故及其经济赔偿不断加大,严重的医疗事故会造成当月的支出大幅增加,特别严重的事故及经济赔偿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进行,为此,医疗风险基金势在必行。而旧制度中没有进行医疗风险防范要求,缺乏抵抗医疗风险的内容。医疗事故经济赔偿在只有在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风险问题,也有违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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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依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会计准则》还规定了谨慎性原则,当对某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尽可能选择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权益的做法。我国目前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而且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2000年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在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新制度在原有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减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这不仅表明了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记录和核算中的重要性,也使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中存在的问题
在需要计提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中,常被企业用来进行操纵盈余的是原有制度规定的四项准备,下面依次进行讨论。
1.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短期投资进行期末评价时,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项比较、分类比较和总额比较的方法比较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以上),应按单项比较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这给了一些企业灵活选择的空间,使部分企业通过对计提方法的选择———总体、类别和单项,达到左右利润的目的。
2.坏账准备会计准
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这对于那些资产较好,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财务报告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之,则成为部分企业调节财务状况的砝码。
3.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准则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由于准则允许企业对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单个或分类计提,以及对发生存货计提情况的判断由企业自行决定的灵活性,又不免给一些企业空隙可钻。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企业持有的长期投资有的有市价,有的没有市价。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这里所说的“判断”主要是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做出主观的职业判断。客观的说,由于每个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和每个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及经验的不同,可能会使判断的结果有所偏差,这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某些企业却利用这个空子为达到自身目的,对资产减值在提与不提之间随意判断。另外,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长期投资有成本法和损益法两种。一般情况下,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情况下投资比例不低于20%即可采用权益法)。反之,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要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当期损益要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损失将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而投资比例越大,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部分企业就根据自身的利益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在20%上下随意变动,以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
5.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因此,我国的会计制度在计提时间的规定上还应该有所完善,弥补企业随意操作的漏洞。
三、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2.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严格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实的会计实务中,业务素质、本位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可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迫在眉睫。
3.强化高层管理人员责任
就我国一些公司高管人员会计造假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些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高管人员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造假还是层出不穷。因此,应该通过立法将高管人员对其会计造假行为进行处罚,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