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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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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论文

篇1

FTA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WTO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FTA是依据GATT/WTO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WTO规则,FTA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等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但是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WTO规则。根据“授权条款”建立的FTA则可以享受区别于一般FTA的更为宽松的特殊安排。

关于FTA与WTO所倡导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尽管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多数人认为是一种互补、互动关系,不违背WTO规则的区域贸易安排有利于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其中的原因:一是建立FTA可以为成员国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二是可以弥补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空白和缺陷,为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积累经验;三是有助于减少多边贸易谈判的层次、提高WTO机制的运作效率;四是对贸易伙伴的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形成牵制。

二、世界的FTA新潮流

按照WTO的统计,截止到2002年6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提出申请的FTA已经达到了143个。WTO的144个成员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一个或多个FTA,而没有同任何国家(地区)缔结FTA的WTO成员,2001年底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等少数几个经济体,但是到了2002年底时,这一数字又有所减少。目前世界上的众多FTA中,经济规模最大,区域内发达国家成员最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最高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欧洲联盟(EU)。不仅如此,一个在NAFTA基础上扩展成为覆盖整个美洲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开始启动,EU的东扩也在加紧进行。

东亚地区在建立FTA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长期以来,不但日本、韩国和中国等主要经济大国没有同任何经济体建立FTA,就连早在1992年就开始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也仅仅限于根据“授权条款”形成了一种并不彻底的自由贸易安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年才有所改变。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成为日本的第一个FTA。韩国与智利之间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2年10月达成关于建立双边FTA关系的一致意见。中国与东盟之间也在2001年11月“10+3”会议期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10年内建立FTA的目标。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各国的行动也明显加快。

在中日韩三国中,日本的FTA行动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边。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大幅度调整了对外经济政策,完成了由单纯重视WTO多边合作向重视发展双边FTA关系的战略转变。主要目的在于顺应世界潮流,通过对外经济制度创新打破90年代以来的经济低迷,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并在地区合作事务中发挥更多作用。在这种政策主导下,短短几年时间,日本不但已经完成有史以来的第一个FTA(JSEPA),而且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墨西哥、智利、韩国等国家之间的FTA研究与磋商,甚至由民间机构出面启动了与台湾的双边FTA研究。由于农产品贸易等问题的影响,日本的FTA政策面临着国内以农业部门为代表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强大压力。为了避免激化国内矛盾,日本政府选择了一些能够回避敏感领域的对象,优先进行双边FTA谈判。从日本目前的FTA战略(参见“日本的FTA战略”(日本外务省经济局;日本外务省网页:go.jp)来看,并未将建立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双边FTA列入优先考虑范围。

韩国实际上是东亚地区最早倡议加强区域内各国制度性合作,提出FTA战略构想的国家之一,并在1998年与智利开始进行建立双边FTA的政府谈判,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在建立FTA方面的实质进展已经落后于日本和中国,与智利的谈判曾一度中断,直到2002年10月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许多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韩国国内来自农业等产业部门的反对比较强烈,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压力有所顾虑。实际上对于韩国而言,在东亚范围内建立FTA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希望通过引导东亚地区制度性合作进程,提高自身国际影响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心处于中间发展水平的国内产业受到日本高技术产业和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夹击”。因此,今后韩国的政策取向仍然是一个变数。但是迫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强大压力,为了维持自身的长远利益,韩国政府采取更加积极和实际的FTA政策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东南亚各国在建立FTA方面表现十分活跃。东盟一方面作为一个地区联盟,与一些国家就建立FTA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其主要成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分别寻求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建立双边FTA的机会。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东盟10国与日本于2002年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内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问题进行磋商;同时鼓励东盟成员分别与日本就双边FTA进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与日本的FTA(JSEPA)已经正式生效之外,泰国、菲律宾等国与日本之间已经开始进行双边FTA的研究和磋商。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采取了最为积极的FTA战略,

已经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欧盟、美国(2003年5月6日,经过两年的谈判之后,美国和新加坡在华盛顿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预计这一协定将在2004年1月正式生效)等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推进与加拿大、墨西哥、韩国之间的FTA谈判。

三、我国的FTA实践与国际经验比较

我国自从在2000年的“10+1”会议期间向东盟提出建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议以来,在推进双边FTA关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对促进东亚地区的制度性合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就正式启动FTA程序达成共识,决定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随后经过多轮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签署了框架协议,就早期收获项目和不同东盟成员的关税减让时间表达成一致。如果双边谈判能够如期完成,将以高达17亿人口、2万亿美元GDP和1.3万亿美元贸易额的规模成为世界最大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中国内地与香港作为两个关税区之间的“更紧密经济合作伙伴协定(CEP)”磋商也在进行之中。

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成为我国在FTA领域的一个新的实践,也是“入世”之后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与东盟的制度性合作既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也有利于周边区域的繁荣与稳定,具有重要的长期性、综合性和战略性意义。但是我国的FTA尝试还仅仅是开始,与其他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的FTA战略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首先,按照一般经验,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内成员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与其覆盖范围成正比,但是成员主体越多达成完全一致的难度同样会明显加大。相互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许多问题上的差异都可能成为多边谈判的“瓶颈”。即使能够按期完成谈判程序,各方共享的自由化范围只有可能成为各方承诺范围的“公约数”,从而使FTA的本来意义大打折扣。因此,许多国家建立FTA一般都是按照“由易到难”的方式,首先从双边谈判开始。我国与东盟整体的FTA谈判,在缺乏实践经验和同时面对10个谈判对象的条件下,如果要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需要作出相当多的让步。日本在与东盟建立FTA关系时采取了多边与双边并进的策略。一方面通过多边形成的一揽子框架协议,在建立全面制度性合作关系方面取得共识,将希望加强合作的领域全部囊括其中,为适度选择合作内容、方式和时间表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在多边框架协议内事先写入鼓励双边合作的内容,为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优先顺序,推进双边FTA磋商铺平了道路。实际上日本与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之间的双边进程已经明显领先于多边,最终日本的获益将可能是各个双边FTA获益的“叠加(并集)”,而不是“公约数(交集)”效果。

其次,按照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如果与经济效率高的成员建立FTA,则通过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的扩大,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但如果与效率比较低的国家建立FTA,反而存在低效率商品或投资替代区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资的可能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建立FTA,虽然有可能使发达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更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发展中成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大市场空间,并且有利于吸收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和投资,有助于区域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升级。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并与欧盟签署FTA协定以来在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多良好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韩国、新加坡和东南亚主要国家急于同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建立FTA的原因也同样在于这一点。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但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关系有利于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吸收合作伙伴的资本和技术要素,达到优势互补和双方要素生产效率提升的效果。

再次,选择FTA对象和确定不同组合的优先顺序是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国基本上是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从缓解国内压力、发挥互补性和追求经济利益等角度出发来选择谈判对象的。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回避对方农产品可能对本国农业带来的压力,在东南亚地区发挥更大影响;选择墨西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日本企业产品进入墨西哥市场时与欧美企业相比的不利条件,并利用墨西哥作为NAFTA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了FTA协定的有利条件,为日本在墨西哥投资企业产品无障碍进入欧美市场创造条件;选择韩国作为下一个伙伴则主要为了发挥贸易和技术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遏制中国的影响,在地区事务中掌握主导权。韩国选择智利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一是由于有意选择一个较小经济体进行FTA方面的尝试;二是韩国与智利季节相反,智利农产品不会对韩国同类产品构成直接威胁;三是由于智利作为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使得韩国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韩国企业在智利市场与欧美企业竞争时蒙受损失;四是为了发挥自身汽车等工业制成品的优势,开拓新的市场。东盟与中、日、韩以及美国等分别建立FTA,除了有利于东盟产品进入这些世界主要市场以扩大对外贸易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为零关税连接各主要市场的生产基地,有利于吸收各国直接投资、获取更多资本要素。我国目前除了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香港地区之间的FTA之外,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的区域多边和双边制度性合作战略与优先安排顺序。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于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作用的足够认识,没有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国家战略应对体制。

四、FTA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二者也分别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最早提出这些观点的是美国经济学家Viner,他在1950年曾经就关税同盟对贸易的影响进行过研究)。贸易创造效应主要指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他成员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对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经济利益。长期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关系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其中一些经济体仍然保持了较高关税水平,许多产品的贸易数量限制仍然存在,反倾销等形式的贸易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对相互贸易增长产生了很大制约,并且无益于提高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和结构升级。通过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的许多比较优势产品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急需、而且在充分竞争条件下无法替代生产产品的进口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从而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如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贸易机会的增加和贸易规模的扩大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EU和NAFTA等主要FTA高达50~60%的水平。这也是各国对区域外经济依赖程度长期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与FTA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我国建立FTA可以在WTO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比较优势和自然禀赋条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伙伴,加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并通过区域市场的统一促进国内竞争。这一点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尤其重要。

对于FTA成员国而言,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FTA对吸收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因为多数情况下FTA协定本身包括了促进相互投资的内容,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本要素流动。二是从贸易与投资的关系来看,随着贸易扩大效应的显现,跨境投资活动也会增加;三是由于区域内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生产的产品有利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墨西哥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长期以来,周边地区成为我国吸收FDI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源禀赋、要素条件的不同,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互补性将长期存在,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为其他国家的资本和技术提供转化为竞争力和现实利益的大量机会。因此,随着FTA的形成,相互之间的投资增长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FTA对经济增长率的拉动效果是其经济影响的综合反映。常用方法是通过CGE经济模型进行模拟的基础上评估和比较FTA的经济效果。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各种不同组合FTA效果进行模拟和比较的权威研究成果。本文将根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的模拟结果(参见(日本)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日益增加的自由贸易协定与日本的选择》2002年)分析FTA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综合影响。

在该项研究中,假定存在6种组合的FTA,分别是①日本+新加坡、②日本+新加坡+韩国、③日本+新加坡+墨西哥、④日本+新加坡+墨西哥+韩国、⑤日本+新加坡+韩国+东盟+中国、⑥中国+新加坡+东盟。根据模拟结果,在不包括中国的①~④等4种组合中,仅有①组合下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会出现0.01个百分点的上升,而在其他三种组合下中国的GDP增长率会下降或不变。其中④组合下日本的GDP拉动影响可能达到0.18个百分点,是四种情形中最高的;而中国的GDP会下降0.03个百分点,是四种组合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在同时包括日本和中国的⑤组合下,中国和日本的GDP上升幅度都高于其他组合;而在不包括日本的组合⑥中,中国的GDP上升幅度为9.17个百分点,而日本GDP增长率反而可能出现0.05个百分点的下降。

根据上述模拟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如果中国不加入任何一个FTA,则多数情况下,中国的GDP增长率将会出现下降;二是中国加入任何一个FTA都会带来本国GDP增长率的上升;三是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区域覆盖范围越大,对中国GDP增长的拉动效果越明显。其他国家同样符合这些规律。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估计仅仅是静态分析的结果,并未把投资增长的动态影响效果包括在内。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建立FTA明显有利于我国吸收跨境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增长,由此产生的投资需求增长、技术溢出和结构升级效应也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参见赵晋平编著《利用外资与中国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

从现实的选择来看,由于FTA谈判的复杂性和模型分析本身的局限性,模拟效果并不是判断FTA可行性和经济效果的唯一依据。但至少可以为我们认识与比较不同组合FTA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方向、确定我国FTA战略的优先顺序和阶段性目标提供参考。五、我国的FTA战略与阶段性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在今后20年中为了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除了积极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全球化,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获益之外,还应当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通过与周边国家建立FTA的方式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这样才能回避被日益增加的FTA所“边缘化”的风险,在地区多边和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从中获益。因此,实施国家FTA战略首先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FTA战略与改革的关系来看。“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十六大”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之一。根据这一观点,我国应当将逐步建立商品与要素自由流动、内外经济相互融合的开放型市场体系作为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制度性合作(FTA)起步,首先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经济融合和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就完全有可能为达到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在本世纪初的前20年中,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与改革需要的FTA战略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阶段性目标:首先是努力促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和“中国内地——香港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P〕”早日生效,以巩固我国在发展FTA实践中的最初成果;二是为了对中国+东盟之间的多边协定形成牵制和互动效果,可同时推进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主要成员的双边FTA磋商;三是积极促成中日韩三国FTA或中日、中韩双边FTA的正式磋商,以避免日韩先行建立FTA,使我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陷于被动;四是适时启动我国与其他地区主要伙伴国的双边FTA和东亚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的谈判程序;五是对未来更大范围的FTA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和多边磋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现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国家FTA战略实施指导和协调体系

目前我国缺少FTA总体战略思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尚未形成统筹组织与协调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行动的有效机制。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签署FTA协定,不仅需要统筹考虑国际关系、外交政策、贸易投资制度等许多体制与政策层面的问题,而且需要系统了解选择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对国内国际经济、政治和地区安全带来的可能影响。为此,外交部门、对外经济关系事务部门和国内产业政策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十分重要。

(二)加强对FTA战略的系统研究

为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形势发展需要的FTA战略,应组成由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研究队伍,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特点、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问题与前景、各种可供选择的FTA方案可能对我国和地区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和步骤。在启动各种多边和双边FTA磋商程序之前,也应由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政府谈判提供参考。

(三)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在多边与双边合作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篇2

一、对北部湾经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一)对南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南宁市最早也是最大的一家合作社是昌盛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07年8月合作社正式成立止,该社共发展了种植会员1280名,种植无公害蔬菜达到1.7万多亩,年产值收入5000多万元。合作社拥有蔬菜交易场所4500平方米,净菜包装车间450平方米;还有真空预冷设备、保鲜冷库、蔬菜配送车等。截至2009年底,南宁市各类专业合作社已达412户,仅2009年就成立了196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茶叶、家禽、养蜂等20多个领域。

(二)对北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8年6月27日,“北海市涠洲金水井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成立,该社由52名涠洲农民自愿组织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旅游观光、香蕉种植、水产品养殖、为农民代购生产资料等。2009年,北海市蔬菜研究所与孙东村委共同成立了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北海市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到165家,实有成员5000多人,其中全市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68家,各类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产业涵盖种植、养殖、流通、农机、土肥等各个领域,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到运输、仓储、初加工、农业投入品供应等各个环节。

(三)对钦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7年8月,钦州市钦北区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钦州市钦北区十万大山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分局注册成立。此外,钦州市供销社系统新发展的各类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各基层社所在乡镇的有特色、有市场前景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或产业为依托的,如灵山县供销社领办的三隆花心番薯专业合作社、丰塘益群肉牛专业合作社、文利兴牧奶水牛专业合作社、平南惠民茶叶专业合作社等都充分挖掘了当地传统产业优势,打造自主品牌;灵山县新圩供销社领办的新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以生产名优冬菜为主,依托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龙三钱食品有限公司,实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规范运作。截至2008年6月底,钦州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6户,注册资金44万元,参股人数184人,其中农民168人,非农业人员15人。事业单位成员1人。这些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而到2010年1月,钦州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行业协会4个,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人社入会农户1050多户,联结农户10012多户。

(四)对防城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8年4月7日,防城港市第一家肉桂八角专业合作组织在防城区那良镇成立,入社会员320人,遍及防城区8个乡镇,入股资金38万元。目前,防城港市发展较好的是港锋果蔬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是集生产资料经营、种植、养殖、农副土特产品流通为一体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12月底,防城港市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8户,出资总额达5929万元,成员总数663个,同比增长478%、211%、298%,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多个行业,大大促进了该市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部分地方领导和农民对发展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从领导干部方面看,仍有部分地方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支持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干部甚至认为合作社是对自己的一种潜在威胁,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使合作社的发展完全靠能人带动,有的处于分散、自由发展、各自为阵的状态。由于认识不到位,使得发展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如有的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成本居高不下;有的保险得不到解决,存在后顾之忧,不敢扩大生产;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统一、不明确,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会计账,担心会被作为征税的依据等。

从农民方面看,有的农户“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自立能力、自我发展功能不强;有的农民缺乏合作的主体意识,怕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心存疑虑,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共担,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加入合作社;有的种养殖大户和能人缺乏奉献精神,对领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有顾虑,怕泄露了自己的专业技术,砸了自己的饭碗。

(二)合作社资金短缺,贷款困难

由于北部湾经济区的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基础差,底子薄,大部分合作社没有稳定的服务收入渠道和融资手段。合作社入股股金是象征性的,能运作的资金极其有限,维持合作社日常运转都很困难,对成员开展互助服务就更难。就是想向银行信用社贷款,也会因其资质问题无法实现。“贷款难”的问题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如钦州市某县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由于资金短缺,不能完全收购农户手中的产品,只得限制社员入社;另一合作社计划开展产品贮藏、加工业务,受资金限制迟迟未能动工。

(三)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

由于北部湾经济区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网络的农户数有限,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较弱,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有限。以南宁市为例,虽然南宁市各类专业合作社已达412户,但普遍规模不大。除了昌盛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80名会员外,其他合作社成员较少。以武鸣桂科养猪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共有加盟社员猪场75家,其中示范猪场35家,但带动农村散养户社员仅300户;新科养牛合作社虽发展较快,但直到2008年底,该社的社员也仅为435人。再以钦州市为例,实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的灵山县新圩供销社领办的新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最开始农户仅10多户,后来逐渐增加到30多户,连结带动350多户;蔬菜基地最开始仅1000多亩,后来发展到2000亩,年产值由500万元增至1000多万元;菜农人均年收入仅从400元增至600元。而钦北区供销社领办的平吉黄瓜专业合作社,才有6户农户入社,春季共种植黄瓜300亩,总产量120万公斤,总产值36万元。

(四)合作社管理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般说来,合作社成员包括会员代表、监事会、理事会,但由于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多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一部分专业合作社目前根本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开展活动;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章程和管理办法,但没有按章程和管理办法办事;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仅仅形成单纯的劳务和买卖关系。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员的积极性。

三、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探索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首先,北部湾经济区的地方各级领导要深入学习2007年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而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保护农民利益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然后,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设立服务台、编写黑板报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也充分认识国家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目的,了解工商登记管理过程中“低门槛、零收费、重扶持”基本原则,消除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顾虑。最后,依托地方特色产品和涉农龙头企业,送法入农户,走访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和涉农企业尽快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和运作模式,了解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采取重点帮扶、典型示范带动等方式,力争“村村有社、乡乡有品”,努力营造鼓励、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目前,北部湾经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资金缺乏,限制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从各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各地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信息和项目服务,对已有一定基础、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必要的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发农产品加工及相关项目时,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在立项、投资方面按照产业化经营项目对待。此外,合作社服务装备由当地地方政府买单,技术上的试验、示范、推广也由政府买单;吸收有能力、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能人到综合服务站中来。

2、加大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

以农村信贷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加大授信额度和政策贴息力度,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农民合作社倾斜。银行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应该把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切实起到“助推器”作用。一是银行机构应采取深挖潜力、压缩成本等措施,在利率等方面对其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二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整合信贷风险流程,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相关内容的监测分析,在规范操作和风险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流程、缩短管理链条,制定符合合作社特点的信用等级新标准。三是创新贷款管理和服务,提高信贷供给效能,建立新的贷款营销机制,拓展现有信贷种类,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推出临时性信贷品种。

3、落实对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北部湾地区,除了实行国家要求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对一些专业合作社如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等合作社减免企业所得税,同时各地地税局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指定专人及时将农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和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等载体进行公开,并向相关部门及时传递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答难解疑,优化服务。二是组织干部送政策上门,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帮助合作社农民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权利,为符合政策的涉农纳税人办理了减免税手续。三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农村合作社绿色申报通道,对优惠政策申请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需在法定节假日办理有关涉税事宜的或需上门服务的,推行预约服务制度。四是加强跟踪问效管理,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行全程跟踪问效管理,确保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以保证涉农纳税人享受优惠的真实性、实施减免的合法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执法的规范性。

(三)逐渐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提高其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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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北区域在历史上曾为全国奠定工业基础,支付国家改革开放成本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过透支性贡献,基于东北区域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战略地位,应当致力于把东北打造成国家重量级的新型战略区域。为达到这一目的,必须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以利于发挥民营经济在活跃市场、创造财富、增进就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这不仅是面向21世纪中期促进国内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升级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发展对东北区域开发意义重大,必须全面落实国家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要注重利用好国家正在着手制定新非公36条实施细则的有利时机,促进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应当看到,东北区域由于国有经济比重过大,民营经济发展至今相对滞后,而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金融危机后遗症显现,致使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更大考验。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作为国家重量级战略区域,必须从战略高度审视民营经济发展问题毕业论文提纲,本文对此从学与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加以探讨。

一 东北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透视

在国家“十二五”开局之际,东北区域要审时度势,由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共同担当起振兴东北的历史重任,以利于适应东北亚区域合作战略升级、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进程。

1.构建东北亚区域合作引擎的战略需要

2011年9月6日,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举行,会议围绕东北亚区域能源资源合作、大图们江区域投资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东北亚经济合作等议题展开了热议,可谓盛况空前。首届东北亚博览会于2005年举办,在随后的历届展会规模越来越大,辐射面也越来越广,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联系越来越密切(表一)。本届博览会成果丰硕,共吸引来自104个国家的客商5万多人,引进外资18.8亿美元(表二)。其中,新能源开发合作对接会成功签约20个项目,总金额达197亿元。加之日前俄罗斯联邦总理普京来华访问所取得的诸多成果,预示着中俄经贸战略合作即将为东北亚经济发展掀开新的宏伟篇章。目前,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美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俄两国地理上相邻,管道运输方便,能够实现深度与广度合作,对于双方能源安全都大有裨益。与此同时,俄罗斯东进战略难免与美国的“重回亚洲”战略发生碰撞,而美、日等国又希冀于深化合作遏制我国崛起,可见中俄两国全面强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尤为必要。

而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来说,中国务实地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也是推动东北地区成为东北亚区域合作引擎的战略要求。《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签署与实施,体现了中俄两国共同的国际战略眼光,能够拉动东北亚各国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长吉图开发开放中获得无限商机:黑龙江省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已成为东北亚新的投资热土,既能够打通中、俄、日、韩之间的陆海联运大通道,也有利于东北亚各国在技术、人才、资源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国务院2009年11月对《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的批复和推进,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开发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长吉图地区作为我国面向东北亚的重要门户,预计到2020年对外开放水平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将成为我国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国家发改委公布《2010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45项具体工作,标志着东北区域开放已经进入了“深耕细作”阶段。目前,东北民营经济正在积极参与到东北亚区域合作之中,其势头应当得到各个层面的大力支撑。毫无疑问毕业论文提纲,民营经济全方位参与国内外竞争与合作,对于推动东北区域成为东北亚经济合作引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表一 2005~2011年历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规模对比

 

 

 

第一届

(2005年)

第二届

(2006年)

第三届

(2007年)

第四届

(2008年)

第五届

(2009年)

第六届

(2010年)

第七届

(2011年)

参展参会客商人数(万人)

3

4

5

5

5

5

5

世界500强企业(家)

53

71

81

62

80

110

101

对外贸易成交额(亿美元)

2.92

3.84

4.1

4.75

5.2

5.85

6.65

签订投资项目数量(项)

163

256

169

171

252

267

305

投资合同金额(亿元)

367.9

600.9

719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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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是指不同地区的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生产要素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1]。借助地缘优势开展相邻区域经济合作,可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水平。国外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主要有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相互依赖理论、人力资本学说以及创新理论等。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东部发达地区间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5]。但是目前西部欠发达地区之间如何有效开展区域经济合作,进而缩小东西部差距,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是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青海、甘肃、宁夏三省区都位于黄河流域上游,也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区间有包兰、兰青和宝中铁路线相连接,在自然地貌、民风民俗以及经济资源等各个方面,不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甚至还有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极其紧密的利害关系[6]。西部大开发以来,三省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东、中部地区仍存在巨大差距,而且在西北五省中也显著落后于陕西、新疆两省区。本文就新时期甘青宁地区开展以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合作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西部地区之间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思路。

一、兰州、西宁、银川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是西北地区的交通、通信枢纽和信息网络中心。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结合部,是青藏高原的东方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银川市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新亚欧大陆桥沿线的重要商贸城市。

(一)自然资源状况

兰州、西宁、银川所在的甘青宁三省区自然资源丰富,尤其是石油、天然气、煤炭储量比重较大。2009年三省区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人均储量分别为甘肃:5.24t、621 m3和222t;青海:7.83t、2470 m3和359t;宁夏:0.31t、35.2 m3和888t①。甘青宁三省区这几种能源储量有明显区域差异,而能源的组合优势比较突出。除能源之外,三省区还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如甘肃的锰矿、铬矿、铜矿,青海的铅、锌矿等,丰富的自然资源为三省区以兰州、西宁、银川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着重要支撑。

(二)经济发展水平

青海、甘肃、宁夏三省区经济总量较小,2009年三省区GDP总额5822亿元,仅占全国的1.7%。但是兰州、西宁和银川作为三省区中心城市,GDP占各自省区的比重分别达到27.33%、46.34%、42.72%,人均GDP分别达到27 904元、22 865元和34 453元。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兰州3.3∶46.83∶49.87,西宁3.83∶49.76∶46.41,银川5.6∶49.4∶45,三城市均形成二、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就业构成以第三产业比重最大,其中兰州占到47.27%,西宁占到47.43%,银川占到48.05%,见表1。三城市产业结构不仅优于甘青宁省区总体水平,也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城市在甘青宁区域经济中的地位极为重要,是甘青宁地区的经济增长极。

(三)社会发展现状

兰州、西宁、银川三个城市总人口均在百万以上,其中兰州人口规模达到323.59万人。三城市人口占各省(区)总人口的比重较大,其中兰州城市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2.28%,西宁占到34.82%,银川则占到宁夏全区的24.6%,可见三城市都是区域人口重心。三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12 00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兰州9 653元,西宁8 716元,银川12 27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均在4 000元以上。三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化率分别为兰州62.66%、西宁69.75%、银川68.59%②,远高于地区平均城市化水平,集聚效应十分显著。

从以上分析可知,兰州、西宁、银川作为甘青宁三省区的中心城市,腹地自然资源丰富,在甘青宁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经济地位。

二、新时期兰西银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发达地区的实践均表明,区域合作共同发展是必然趋势。新时期兰州、西宁、银川作为西北欠发达地区三座省会城市和具有紧密地缘关系的经济中心,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兰州-西宁-银川城市竞争力提升

兰州、西宁、银川三个城市地处西北内陆,人口规模小,经济总量少。通过开展有效的区域经济合作,有助于形成一个西北地区较大规模的兰州、西宁、银川经济区,在核心城市的辐射和集聚作用下,将带动和促进兰州、西宁、银川为中心的创新型城市群形成,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通过兰州、西宁、银川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合作,打造兰州、西宁、银川经济区,有助于改善区域基础设施环境,增强区域三城市自我发展能力,减少甘青宁区域间的经济摩擦,提高资源利用效果,进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升三省区综合竞争力,促进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

(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甘、青、宁地区产业结构比较落后,从表1可以看出三省区第一产业劳动力就业比重分别达52.6%、42.9%和39.8%。但是该区域大部分农牧区生态环境脆弱,加之二、三产业不发达,吸收就业有限,阻碍农牧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使得区域长期陷入“贫困-人口增加-生态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三省区内荒漠化、水土流失和草地退化的面积增加,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增大。而通过兰州、西宁、银川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合作,不但能够促进甘、青、宁三省区城市规模扩张和经济实力增强,也为生态脆弱的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四)有利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甘、青、宁三省区是多民族聚居区,区域内回、藏等少数民族人口多,分布交错。是我国西部文化多元性体现得最为集中但也是经济最落后的地区之一。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区不仅是推动甘、青、宁三省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增长极,也是促进新疆、、内蒙三个民族自治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区域。开展兰州、西宁、银川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合作,不但有利于区域经济总量增加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更有利于区域对外开放和农牧民思想观念转变。该区域的合作发展,对于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SWOT分析

兰州、西宁、银川三座城市地理空间比较接近,形成一个三角形,其中西宁与兰州相距仅200多公里。相似的自然资源和共同优势产业使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同质性和互补性,在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和前景,但也存在一些合作障碍,有必要进行全面分析。

(一)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势

1区位和交通优势。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地处西北物流中心,特别是兰州处于西北铁路网和公路网的中心,是陇海、兰新、包兰、兰青四条铁路干线的交汇点,也是国道312线和国道109 线的交汇点。青藏铁路的开通和兰新铁路的二线、兰渝铁路的建设,使甘、青、宁地区交通条件有较大改善。2009年,三城市客、货运量分别占到三省区的15.8%和29.4%③。此外,兰州、西宁、银川地区拥有机场3处,开辟了数十条航线,连接北京、上海、广州等40多个国内大中城市,其中兰州中川机场还拥有数条国际航线。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依托交通轴线开展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成兰州、西宁、银川经济区,并争取获得国家经济区划认可后,就有可能与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共同形成中国“西三角”经济圈,成为整个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新增长极。

2社会经济优势。

甘、青、宁地区受生态环境影响,宜居地区有限。其中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所在区域环境容量较大,生态承载力较强,而且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客观上是甘、青、宁地区城市化发展、人口和产业聚集的最佳之地。而且兰州、西宁、银川是甘、青、宁三省区的省会城市,科研单位和高校较多,区域科技、文化基础相对雄厚,也容易产生集聚效应。从主要产业区位商计算结果来看,三城市主导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几个行业,表2。可以看出,三城市主导产业具有互补性,具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条件。

此外,区域内多民族聚居,民族风情各异,拥有不少各具特色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尤其是银川市回族人口达44.81万人,占总人口的29%,西宁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25.55%,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合作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经济。

(二)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劣势

首先,由于行政区划以及区域政策等因素影响,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所在的甘、青、宁地区仍然表现出明显的行政区经济现象。比如企业经济活动受地方政府干预较多、生产要素跨省区流动受阻、三省区的产业结构同构现象明显、经济中心和行政中心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等。这种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干预区域经济发展的做法,对于开展以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合作极为不利。

其次,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所在的甘青宁区域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还较低,不论从经济总量、人均GDP或是居民收入水平等各方面来看,甘、青、宁三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甚远。虽然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在各省区内所占GDP和工业总产值比重较大,但是由于所依托的区域经济总量较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将会影响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效果。

再次,甘、青、宁地区城乡二元结构依然严重,区域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大,人口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使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受限。加之人才外流比较严重,导致区域人力资本缺乏,也是制约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外部环境

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城市群建设,并在西部地区启动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规划建设,这些都是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深层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机遇。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以铁路、公路干线为轴线,在商贸、环境保护、交通、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力度逐渐加大,区域间合作互动机制正在逐步形成。2004年黄河上游各省市工商联成立了“黄河经济协作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促进了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区域民营企业发展。新时期自下而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动力,也在不断推动三省区地方政府开展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使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联系更紧密,必将形成功能强大、特色鲜明的经济区,参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

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市场的作用倾向于扩大地区间的差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要素将趋向集中于综合实力更强的东、中部区域,而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兰州、西宁、银川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将面临更大的外部竞争与挑战。

四、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模式和具体合作方式

(一)兰州、西宁、银川地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模式

区域经济合作,就是要打破地区间的封锁与限制,实现要素互补和利益共享,最终获取“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当前国际和国内形势都要求深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兰州、西宁、银川地区间经济联系与协作程度较低,分工合作的体制障碍较为严重[7],所以应当在借鉴发达地区合作经验的基础上,树立开放的大区域观,从区域合作的基本要素着手,在合作主体、合作对象方面逐步寻求突破,选择适宜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1.政府间多边战略合作模式[8]。

根据区域发展相互依赖理论,要加快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首先要构建一个区域共同市场,使生产要素能在区间自由流通和重新组合,形成动态比较优势,增强经济区的整体竞争力。但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经济活动越封闭。因此,要推进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合作,必须突出各级政府的区域合作主体地位,采取政府间的多边战略合作模式[9],即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区域之间的行政壁垒,创造有利于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外部环境和更加完善的市场机制。具体实施中可以在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以突破行政区经济障碍,消除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跨区域合作的不利因素;建立甘、青、宁地区高层部门定期协商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协商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合作发展的战略问题;逐步完善区域合作规则,建立自愿遵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多层次的经济合作网络;共同制订地区发展战略与规划,引导社会或民间力量参与区域发展,逐步形成一个竞争、开放、统一的区域经济市场,促进甘青宁地区可持续发展。

2.城市群合作模式。

城市是区域的核心,青海、甘肃、宁夏三省区整体已进入了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空间形态呈现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依托交通轴线的城镇群发展态势。因此,现阶段区域经济合作就是要充分发挥三个中心城市的核心作用,提升区域总体竞争力。一方面,以兰州、西宁、银川为三个核心,分别与地区的中小城镇开展分工合作,增强区域核心城市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三个中心城市的功能科学定位,合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能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交换,形成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相结合的多层次区域分工,使三个核心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形成一个新的西部城市群。在兰州、西宁、银川城市群的发展带动下,实施点轴梯度推进,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推进甘、青、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兰州、西宁、银川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

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区域经济合作方式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区域经济合作范围,可以开展市-市、区-区、县-县的经济合作;根据区域经济合作主体不同,可以开展民间合作、官方合作、官民合作等。

1.重点开展企业间合作。通过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间多层次的合作,延伸产业链和培育产业集群,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改变甘、青、宁区域产业同构化现状,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区域间恶性竞争。通过产业间优势互补,逐步发展产业集群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2.突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方面的合作。基础设施建设是区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形成商品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和信息流等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及媒介。区域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存在距离衰减规律,即相互间距离越远,联系程度越低。因此,提高区域通基础设施水平是促进兰州、西宁、银川区域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的战略基点,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公路、铁路干线,采取区域重大项目联合投资等形式,加快兰州、西宁、银川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增加区域间的开放程度,有效降低区域交易成本,提高合作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3.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中,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推动角色日益上升,在发达地区市场的力量已超越政府的力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坚强后盾。但是西部地区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区域合作障碍还很多,政府的政策支持仍是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动力。比如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在甘肃、青海、宁夏三省区以兰州、西宁、银川这三座省会城市为中心,以黄河和湟水为轴线,建立“兰西银黄河上游经济区”,并纳入国家总体区域发展战略[10],势必将更好地推动甘、青、宁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进程。

(三)兰西银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内容

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是自然资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根据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及其所依托的甘青宁地区在资源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可以逐步开展加工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资金合作等。

1依托资源优势,开展工业分工与合作,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从兰西银三城市主要产业区位商来看,制造业均为主导产业,但以资源开采、初加工型的传统工业居多,处在低水平竞争状态。为了提升区域工业化水平和质量,应在政策、投入和服务方面创造条件,改变目前强势项目不合作,弱势项目无法合作的现状,引导强强联合与强弱联合,在此基础上推动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现有工业园区为载体,共同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区域经济的整体影响力。

2以黄河为纽带,开展水资源开发合作项目。(1)旅游业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推进西宁、兰州、银川旅游资源联合开发,打造黄河上游特色旅游路线,不但有助于提高三省区旅游业的竞争力,还能扩大城市知名度,有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2)利用甘肃的有色金属、宁夏的煤炭、青海的盐类矿产资源与黄河上游段的水能构成较好的地域组合,专业化发展有色冶金、化工及其他高载能工业,建立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有色金属冶炼和重化工基地[11]。在开展项目合作中,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必须注重合作的质量、品质与效益,使得合作项目能够产生示范效应。

3以循环经济为主导,开展科技合作。甘、青、宁地区长期以来都是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导,都迫切需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延长产业链、提升经济效益和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的《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等都已批准实施。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科技水平密切相关,甘、青、宁地区总体科技水平较低,区域创新能力不足,各自为政发展循环经济,会导致重复投资,影响规模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作为区域核心的兰州、西宁、银川三座城市必须开展科技合作。比如建立科技人才库,共享科技资源;开展科研项目联合申报与合作创新,共享科研成果;建立科技人员联合培养机制,提高区域人力资本水平等。通过循环经济这条纽带,使三省区各自以不同的水平和层次加入到创新活动中,提升区域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

总之,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合作,要从单一的生产合作向科研开发、加工制造、市场营销和整体合作方向过渡;从以工业领域为主的合作向旅游、科技教育、金融保险、商贸流通等全方位拓展。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将公平与效率、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形成协调发展、竞争合作的区域发展新格局。而且兰州、西宁、银川三城市所在腹地区域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必须在进行资源、产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的全面调查分析后,充分考虑主体功能区划以及区域内各产业与生态平衡的关系,做出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区域产业规划,使区域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注释:

①根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和青海、宁夏、甘肃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②③根据2010年兰州、西宁、银川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到。

参考文献:

[1]孙久文,叶裕民.区域经济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陈计旺.地域分工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李英勤.区域合作与分工-泛珠三角、南贵昆区域合作与贵州经济起飞战略[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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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志奇.创建大兰州经济圈 促进甘青宁三省区发展[J].开发研究,2003,(06).

[7]高新才,畅向丽.甘青宁少数民族聚居区一体化发展思路[J].甘肃社会科学,2007,(04).

[8]李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以关中和陕北为例[D].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9]焦世泰,石培基,王世金.兰州-西宁城市区域空间整合战略构想[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02).

[10]郝远.联合打造“兰西银黄河上游经济区”[J].两会特刊,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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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投资、贸易、服务都涉及到税收这个核心利益关系问题,除关税解决贸易交往的利益问题外,投资、服务等经济合作都与各国的国内税收法规密切相关。如何根据、利用各国的税收环境、税收优惠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帮助企业的投资、贸易、服务趋利避害,增强竞争,成为目前各国政府、企业关心的重点问题。随着区域经济交流的进一步发展,对企业活动的利益、竞争、成功来说,税收因素更为突现。

建设国际税收研究平台与加强税收交流合作

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企业经贸往来急需迫切解决的问题,特别为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企业提供完善的税收服务,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的支持下,广西国际税收研究会于2005年成立了。其宗旨是:开展中国―东盟国际税收研究,为各国政府税收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各国税收资源,为企业的经贸往来提供咨询服务,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竞争的协调。在这个宗旨的指导下,目标的重点是联系和组织中国税务界、财经界、教育学术界、企业界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国际税收动向及其发展趋势,各国税收政策、原则、制度、管理的国内税收环境,各国涉外税收政策、制度,国家间税收关系和区域性税收的竞争与协调进行研究、宣传和咨询,与东盟各国的税务、财经、企业专家进行税收信息交流,共同开展研究;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税收咨询和税收业务委托服务,最终建成研究、掌握中国―东盟税收问题最权威的中心资料库,成为最权威的税收咨询服务智库中心。沿着这一目标,2006年8~9月份,我们和广西地税局共同组织了广西地方税务系统的业务骨干分三个团对东盟十国的税务、财经、学术教育和企业界等部门进行了考察和交流,初步建立税收研究的联系交流渠道,开展了税收信息的交流合作。

篇6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不断发展,地区之间的相互依存度日益加深,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和共同繁荣是大势所趋,并且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得到越来越深入的发展。而华北五省(区)市之间区域合作却并不令人满意,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相对较少,这严重阻碍了华北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华北地区也有明显的竞争优势,通过充分发挥北京得天独厚的政治文化、总部经济和天津滨海新区国家政策支持等优势,再加上河北、山西、内蒙古优越的能源、矿产、生态农业等资源条件,京津冀晋蒙完全有可能通过紧密合作,在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的基础上,造就支撑全国未来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三增长极。在五省(区)市之间,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原因,它们之间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因此,文章就以五省(区)市之间的区域经济差异性为切入点来分析它们彼此之间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合作的可能路径。

一、华北区域经济的整体经济实力研究

本文拟采用了人均GDP来反映华北区域在全国经济中的整体实力(见表1)。

通过表1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2001-2007年,华北五省(区)市的人均GDP高于全国人均GDP,而且五省(区)市人均GDP的增长速度一直在不断加快。这说明了华北区域的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其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因此华北五省(区)市一定要抓住这个有利机会,不断加强五省(区)市彼此之间的对话,找出彼此合作的衔接点,扩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好地促进华北区域的经济增长。

二、华北区域经济差异性实证研究

(一)五省(区)市经济相对差异性分析

1. 集中系数。域经济的集中系数是衡量某一区域要素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该区域在上一级区域中地位与作用的一种指标。它能更清楚地反映各个子研究样本在全国的平均影响力水平,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上式中,Qi为i区域的集中系数;Gi与Pi分别为区域的GDP和人口数,qi与pi分别为该区域GDP和人口数占全国的比重,其中n=5,代表5个研究样本(即5个省(区)市)。Qi越大,说明i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反之,则说明i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

通过对五省(区)市集中系数的分析(见表2)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在五省(区)市中,北京和天津的集中系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北京,其集中系数稳定维持在3以上,2004年更是到达3.3,由此可见其对全国经济的影响力较大,尤其在华北区域中更是如此。对于冀晋蒙三省而言,在2004年以后,河北和内蒙古的集中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一直在增加,尤其是内蒙古,其集中系数增加更为明显,这充分说明河北和内蒙古经济实力正在不断壮大。而山西,其集中系数一直维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这说明其经济实力还不强,但是也在不断增长,如果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和技术创新,其发展的空间将会很大。

2. 五省(区)市经济差异的变动特征及分析。由区域经济理论可知:相对离差系数度是衡量地区间差异的重要指标,因此可以用相对离差系数来论证华北五省(区)市差异。研究表明华北五省(区)市之间的差异在缩小,因此彼此之间的合作成为一种可能。本文选用人均GDP的离差系数Cv,其计算如下:

越大,表明差异程度越大;反之,则表明差异越小。

由表3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Cv值从2000年到2002年一直上升,然后从2003年开始逐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在2000年左右,五省(区)市之间各自为政,地方政府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都想把经济做强做大,缺少省市(区)之间的相互合作和协调,结果却处于“囚徒困境”的尴尬境况,经济发展并没有达到最优。而自2003年以后,五省(区)市政府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就开始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逐步扩大彼此之间的合作内容。比如,京津冀之间就于2004年2月12日在廊坊召开了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达成了10点共识(廊坊共识),此后的合作协调越来越多。

(二)五省(区)市经济产业结构的差异性分析

表4给出在2007年华北区域内五省(区)市各自的产业结构比例:

根据表4显示的情况,查找有关工业化阶段划分的文献资料可知:京津冀晋蒙五省(区)市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北京已开始迈向后工业化阶段,天津、山西正处在工业化的中后期,河北、内蒙古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京津冀晋蒙三次产业之间有着明显的互补性和梯度差距,存在梯度转移的可能。北京、天津和山西在第一产业方面处于劣势,第二产业对于北京的支撑作用正在相对弱化,京津的第三产业比重较大,这符合国际产业结构演变的配第―克拉克定理,也是与北京和天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方向相符合的。

三、华北区域经济合作的若干路径

根据产业转移梯度转移规律,由于产业梯度的存在以及各地区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需要,产业在地区之间是可以进行梯度转移的,一个地区相对落后或不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可以转移到其他与该地区存在产业梯度的地区,成为其他地区相对先进或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提高吸收方的产业结构层次与水平。而同时地区间的产业转移将使先进地区加快产业升级,摆脱产业包袱,轻装上阵,集中人力、物力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后进地区则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引进相对先进的产业与技术,以“后发优势”尽快提高产业层次与水平,从而实现产业转移方与被转移方的“双赢”。华北区域经济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一个明显差距就是区域内没有形成良好的经济梯度,尤其对京津冀而言,更是如此。

(一)产业结构转移

1. 就第一产业而言,河北和内蒙古都在第一产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今后河北和内蒙古可在第一产业大有作为。在京津冀开展经济合作的初期,河北就成为北京、天津的“菜园子”、“果园子”,提供了北京和天津两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保证了这两个大城市的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要想继续发挥自己在第一产业的优势,河北就必须不断提高在农业方面的技术含量,多方面满足人们的需求,尽可能从大城市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内蒙古拥有广袤的草原和良好的生态气候这些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内蒙古着力打造自己在牧业方面的优势,建立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奶制品企业,尽可能地抢占北京、天津的奶制品市场,再更进一步地将其推向全国。像内蒙古的“伊利”、“蒙牛”这样一批企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2. 就第二产业而言,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的第二产业的比重较高,其中尤以山西的第二产业占到了60%。因此,第二产业的发展对于这三省区一市的GDP的增长将起着关键的作用。北京和天津的科技水平较其他三省区有着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北京,随着城市的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资源和劳动力成本面临着不断上升的压力,也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高新产业的发展,因此就面临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需要向外转移一些不再具有优势的产业,这就决定了华北区域之间在产业结构上不但存在梯度差距,也存在梯度转移的可能。具体而言,从北京向外转移的部分传统产业必然要考虑转移成本,以及从这些产业分流出来的大批工人的安置问题。考虑到河北北部地区与北京距离较近,向这些邻近地区转移部分传统产业的信息成本、运输成本、合作成本等都较低,而且还存在进行合资、合营以及安置工人就业的可能性。并且从京北地区来看,接受这些产业也有一定的基础,如河北省的唐山具备钢铁工业基础,秦皇岛具备建材工业基础,其接受这些产业的信息成本、运输成本、合作成本也较为低廉,更容易取得“双赢”效益。内蒙古作为一个农牧业的大省,有着广袤的草原和良好的生态气候,北京的奶制品的企业(比如“三元”)则可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把生产基地转移到内蒙,总部只搞研发,提高产品的质量。另外,内蒙古还有着许多陆地口岸,因此,对于其他各省出口产品到俄罗斯等地也极为方便。

3. 就第三产业而言,北京和天津,特别是北京,它的第三产业的比重已经达到70%以上,和当今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产业结构比例相当。因此,结合京津两地的特点,对于北京而言,应大力发展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商务总部中心以及高科技的研发中心;而天津,应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贸易港口中心,以及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京津两地在大力发展上述各个方面时,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极化、扩散效应,及时把先进的技术转移给其他的三个省(区),以更好地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加快它们产业结构的升级。

(二)产业链的建立

从“微笑曲线”的图形(见图1)可以知道:在“微笑曲线”的右端,是以品牌、综合服务要素为主导,左端是智力、技术,左右两边最后交汇在“微笑曲线”的弧底部分,就是成品装配和低端产品为主的制造业。

由华北五省(区)市的产业结构特点可知,北京和天津,尤其是北京,它们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高,科学技术水平实力强,总部经济发达。由“微笑曲线”的理论可知:如果北京和天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越条件,把自己定位于曲线的左端和右端,而冀晋蒙利用自身的资源、劳动力、土地等优势,努力打造产品加工和装配的基地,可以最终使得华北五省(区)市在产业发展上能形成一个有序的产业链,提高华北区域整体的经济竞争力。实践证明:有产业链的地方,区域经济联动就会十分活跃,就能够形成经济圈,这一点,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表现的十分明显。

1. 五省(区)市产业链的现状。在华北区域经济中,尤其是在京津冀地区,京津作为北方的两个特大型城市,其对地区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限,区域内产业链残缺,产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比如: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总部在北京,但其生产基地在天津,而天津仅有两家企业为摩托罗拉生产电池芯及配套线路板,加上河北一家企业为其生产液晶显示屏,北京生产一些零星的配套产品外,其他的绝大部分零配件产品都来自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2. 建立产业链的对策。第一,冀晋蒙要加速工业化的进程,推进城市化的建设,把自身的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避免由于和京津两地的经济落差较大而失去建立产业链的机会。第二,加强五省(区)市间的整体协调。区域之间协调性差是造成产业链断裂的主观原因,华北区域经济中,国有经济占有绝大部分,经济发展一般都是要政府自上而下来进行推行。所以,五省(区)市政府一定要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并对可能合作的领域加强合作,以使双方达到双赢。第三,要适应国际产业转移的第二次浪潮,努力打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吸引跨国公司把整个产业链搬迁移入到华北区域经济中,这将会极大地促进华北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冀晋蒙也尤为重要。

四、结论和建议

实现华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必须抓住构建区域利益共同体这一主要矛盾,从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入手,重点解决制约区域协调发展制度层面的问题。

1. 由于产业转移升级涉及到各省的自身利益,必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政府层面的协调。包括建立京津冀晋蒙五省(区)市高层领导定期会商机制、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和政府对口部门协调机制。

2. 产业间转移和产业链的建立,都必然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流动,才能更好地保证转移出去的产业能够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因此,必须建立起市场机制,形成区域一体化共同市场,加快建立商品物流、产权交易、技术交易、人力资源、信用征信等共同市场。

3. 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科技研发投入,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打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以便能抓住第二次国际产业转移的浪潮,尽力缩短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差距。

4. 建议设立一个五省(区)市财政基金,发展公共的服务业,以避免五省(区)市之间存在被忽视的区域发展真空地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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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茂兴,黄晓芬,石淑华.区域经济差异的实证研究及R/S分析与协调发展的政策选择[Z].第五届中国经济学年会论文・区域经济学.

The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among Five Provinces and Cities in North China

Chen Gang1, Kang Zhenhu2

(1. Economic Institute,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Shijiazhuang 050061, China;

篇7

论文正文:

浅析美国因素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渗透的新媒介-TPP

一、美国力推TPP的背景分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新浪潮,美国也开始采取多边合作与地区合作并重的政策。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美国并不属于东亚地区,但被美国视为根本利益之所在和财富之源的东亚多被涵盖在亚太的概念之中,太平洋两岸业已形成的经济结构依赖性,使得东亚与亚太紧密相连,这也就成为了美国构建其亚太战略的逻辑起点(宋静,2011)。东亚经济一体化,尤其是中国、日本和韩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强化及最终的一体化,将不可避免的对现存单级结构和国际秩序造成冲击,美国是不愿乐见其成的。因此,在东亚地区,美国一方面是采用跨区域机制和双边协定化掉该地区的一体化趋势,二是借助于APEC这样的经济合作组织合法的名正言顺的参与东亚地区事务、并取得整合东亚经济的主导权。而TPP则被视为新时期美国倡导的APEC模式的升级版或加强版。

1.为了寻求走出危机和重振美国经济的良方,美国奥巴马政府2009年3月提出了以让贸易为美国家庭服务为主题的《2010年贸易政策议程和2009年年度报告》, 其目的是以5年内两倍的出口增长造就近200万个就业岗位、大幅减少贸易赤字、助力美国由消费驱动到出口驱动的转变、实现经济的再平衡。扩大出口成为奥巴马政府应对危机的救命稻草。

2.进入21世纪以来,东亚崛起的趋势改变了整个世界的地缘面貌。全球的经济与权力重心正从大西洋向太平洋转移。中国(包括香港与澳门)、台湾地区、日本、韩国及东盟十国(不包括缅甸)2011年名义GDP占全球名义GDP的24.5%。东亚地区作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其新兴经济体内需活力渐趋形成,潜在需求巨大,对于实现美国新的国际出口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2008年,美国对亚太地区的总出口额为10,095亿美元,占美国总出口的55%,但USTR办公室研究指出,尽管过去五年美国对亚太地区的出口总额增长了,但其出口所占份额却下降了。美国亟需有效的FTA机制来重塑其在亚太的地区的影响与地位。

3.美国虽不是APEC的倡导者,但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APEC就成为了美国合法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并掌握其主导权的重要工具。长期以来美国在APEC框架下力推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让多数东亚国家无法一致认同,因为为这些要求无异于要求成员国打开国家经济安全大门。而对于东亚国家更为关注的经济技术合作,APEC却一直未取得实质进展。同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美国近乎落井下石的做法,以及APEC泛政治化的倾向,让东亚成员国对美国力推APEC合作模式产生戒备。2004年力图重新激活APEC自由贸易进程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虽得到布什政府的支持,但由于几经争论与搁置,最终无果。

综上,为应对经济危机、重振美国经济,奥巴马政府推出的出口促进战略亟需美国重新在东亚地区强化其主导的地位与影响力。美国原来倚重的参与并主导该地区经济合作的APEC模式发展陷入困顿,逐渐被边缘化,因此不得不尝试超越APEC体制框架的做法,先达成TPP,以达成一个在21世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高标准的贸易协定,再促使更多APEC成员加入,推动范围更广的、机制化程度更高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最终借此掌握亚太地区的经济主导权实现其太平洋共同体的梦想。

二、美国力图借助TPP实现其重返亚洲的战略意图

学术界对于TPP能否最终成为美国进入东亚的有效手段,目前还存在诸多争议。但无可置疑的是,目前TPP以其综合性、高规格、开放性成为美国所热推的重返亚洲战略的重要媒介。

1、目前TPP文本包括: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及相应条款(如原产地规则、检验检疫措施、贸易技术壁垒和贸易救济、海关手续等);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政策;争端解决机制等。还参照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章程,规定了劳工、环境合作的补充协定。投资协议也纳入了谈判议程。这些超WTO (WTO plus)条款开创了跨区域合作综合性之先河。而这一综合性为无疑有助于拓宽美国介入亚太经济合作领域的广度。

2、更为重要的是,TPP在实现贸易自由化方面规定严格。首先成员百分之百实现贸易自由化,没有例外。其二、贸易自由化的时间也比APEC框架下的茂物宣言的目标年度(2020)提前了。新加坡在协定生效的2006年已实现百分百的贸易自由化,新西兰、文莱、智利也与当年的贸易自由化率分别达到96.5%、92%和89.53%,而其最终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分别是2015、2015和2017年。三在原产的规则方面,TPP实行45%附加值标准,即享受零关税优惠的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必须超过其总价额的45%,比东亚各国采用的40%附加值标注更为严格。因而TPP堪称是高水平的FTA,被誉为FTA中的优等生。而这种高规格将有利于强化美国与其他亚太经济体联系的深度与紧密度。

3、TPP一开始就是APEC成员在APEC框架下缔结的跨区域合作组织,其坚持开放性,避免排他性。继美国之后,澳大利亚、秘鲁、越南等国也相继加入,同时东盟国家的印尼、菲律宾、泰国、北美自由区的加拿大、墨西哥也都对TPP表示了兴趣。这使得TPP有可能成为超越APEC覆盖亚太地区规格最高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而其中,大部分成员是小型经济体,这使得在美国加入后,组织的主导权发生了变化,美国取代了原有的四个发起国。

三、美国推动下的TPP可能产生的影响

篇8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金融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现代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政治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经济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篇9

(一)ECFA主要内容

ECFA是在2010年6月29日签署文本及5项附件协议,是目前两岸签署规模最大的经贸合作协议,主要涉及早期收获项目(以下简称早收项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开放等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针对政策方面,逐步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和放宽对涉及行业比较广的服务贸易的限制;二是针对争端处理方面,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投资保护机制,完善各种协议,包括货物、服务等,这些内容争取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完成协定,并且在ECFA实施后组建“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为解决实际发生的争端相关事宜;三是针对协议生效后的事物处理,主要为三步对早收项目建立零关税政策。

(二)ECFA可能性争端

ECFA可能性争端主要表现在企业层面上三个方面:

一准入性:投资门槛降低,主要针对保护当地企业的投资政策的宽松使得外地企业大量进入本地,加大了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发了投资者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投资纠纷,甚至有可能给一些投机取巧的投资者机会进入危险性行业。

二运营性:劳动力供不应求,近年来国家一直出现民工荒现象,薪资待遇和劳动力的付出无法形成一个正常的比例,薪资的制度很大程度上不能激起劳工的工作热情,随着投资加大,单位用工需求量增加,可是地区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三发展性:投资战略选择的差异,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着其特定的战略,企业目标不同的时候战略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企业为避免地区差异歧视,实现本土化的战略,一般选择合资的方式,但是合资存在决策高层领导的思想理念差异性,战略决策自然会不一致,造成企业人员缺乏长期运营的信心,这为后续工作的潜在不确定性纠纷提供了土壤。

二、两岸贸易关系分析

(一)技术研究投入相对强度比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一把双刃剑,提高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全力的追求。正确的技术引进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然而技术进步的引进和突破都是随机产生的,但大部分是针对市场存在的缺陷所做出的决策产物,其目的就是利用技术的改善提高劳动力生产率,而技术的增长与我们人力资本和投入的资源是成一定比例的,受市场的刺激而产生。我们从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两个方面分析技术研究: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台湾在技术研究支出方面远远多于内陆,不论是资本投入还是人力资本投入,但是明显可以看出,内陆在技术研究方面的投入也是一年高于一年,逐步增长的一个过程,表明我国提高了对第一生产力的重视度。加大技术研究的投入是增强经济发展的必然步骤,只有发展生产力改善生产关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结构比较分析

产业结构一是指产业的构成比例二是指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产业结构的替演、转换是经济、政治等方面整体作用的结果。两岸经贸合作是互补的,在追求最大利润基础下使生产要素得到最优化的配置,然而生产要素的配置影响着产业结构,20世纪80年代台湾产业转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趋势截然相反,此消彼长:

图2-1:大陆和台湾各产业占GDP比重

数据来源:1996-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C1:大陆第一产业C2:大陆第二产业C3:大陆第三产业

T1:台湾第一产业T2:台湾第二产业T3:台湾第三产业

从图中可以看出台湾的第三产业对于大陆的第三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然而大陆的第一、第二产业相对应于台湾的一、二产业具有比较优势。产生这种比较优势主要是因为两岸产业结构的比例分布不一致造成的,然而决定产业结构的因素为需求供给、产业效益、经济发展、产业政策等,台湾人稠地少,第三产业相对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来说不需要过多的土地,根据投入产出的效益的原则,注重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台湾而言是最佳的选择,ECFA的签订有效地改变了产业政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两岸产业间的贸易。

三、ECFA框架下争端解决的建议

(一)海峡两岸制定优惠的政策

根据ECFA协议内容,大陆各省应根据自身的产业结构和自然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经济目标,制定与台湾贸易的优惠政策引导,与台湾建立新的经贸合作机遇。针对无害或低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服务业等产业加大政策扶植,减少税收壁垒,并且按照两岸协议中约定,在三年内实现早收清单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在ECFA争端解决机制应具备的协商优先、制度多元、提高效率、有效执行的四大原则下提出两岸经贸合作的优惠政策,只有全面有效地执行才能将合作效益提高。

(二)海峡两岸应针对投资的具体事项和计划加速展开磋商

ECFA的签订降低了投资的不确定风险,在以资本合理流动为导向的投资机制可以使资源整合达到最大生产率的目的,所以两岸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投资保障机制,提高相关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度,逐步减少双方因政策紧张关系的投资限制,最终实现相互投资的自主便利化。实践证明,两岸跨地区的投资是通过建立收购或者并购对方的公司来进行的,跨国公司能够使得两地地区的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从而降低了两国公司的生产成本,同时使得公司得到规模经济的发展,但其相对于市场而言,其使得产品多样化,加大了市场的竞争力度。为加大两岸投资度,我们应该针对两岸投资存在的风险给予政策保护,以及投资的硬件环境和其他具体事项展开详细的计划和磋商。

(三)两岸尽快成立经济合作委员会,加快推动两岸经济合作的进程

ECFA应赋予经济合作委员会处理贸易争端的权力,充当一个仲裁机构,若当事方通过协商无法达到最终满意结果,这时候可以交给经济委员会去仲裁。同时,经济委员会应以强化对两岸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海关和电子商务等合作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而加强两岸合作的紧密度。经济委员会必须做好几项工作,首先是针对争端双方成立工作组,根据ECFA及相关协议的原则进行充分的磋商,并根据磋商结果制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要注意到时间的限制,不能无限期的拖延,而对于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有严格的规定,这是一个两岸联合仲裁模式,他们的裁定结果必须得到保障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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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写作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1]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2]3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3]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4]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5]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6]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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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体建立到1968年关税同盟的建成以及1969年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一个阶段。1958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在意大利的罗马签订《罗马条约》,决定将他们之间的合作扩大到原子能和其他经济领域,决定成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这样欧洲经济一体化就由一个领域扩展到多个领域,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机构也出现三个共同体共存的现象。特别是《罗马条约》规定了下一步一体化的新目标:建立关税同盟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从而经济一体化进程有约可依,按照条约规定的日程进行。到1968年,关税同盟提前一年半实现,共同农业政策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2.自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到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二个阶段。进入70年代,由于国际形势的恶化,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共同农业政策执行难以为继。第四次中东战争、阿拉伯石油国石油禁运带来的能源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使得欧共体国家纷纷采取自保的政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欧洲市场分割严重。在七十年代,欧共体国家提出的稳定货币汇率的经济货币联盟计划也最终流产。只是到了70年代中后期国际形势相对缓和时,欧共体才建立起稳定货币汇率的欧洲货币体系。

3.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前期,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动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三个阶段。进入八十年代后,欧共体国家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加上世界经济区域化浪潮的推动,欧洲在次走在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前列。1987年签署生效的《单一欧洲法令》规划了欧共体到1993年实现成员国之间在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通为特征的欧洲统一大市场。与此同时,为统一大市场的正常运作做准备,在欧共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德洛尔的主导下,开始了实现欧洲单一货币的准备工作。可以说,在这个阶段欧共体变成了一个具有经济联盟性质的共同市场。

4.以90年代初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和统一的欧洲货币—欧元的启动为标志,欧洲经济一体化走进其发展的第四阶段。冷战的骤然结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等,欧洲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特别是剧变后的中东欧开始了一个申请加入欧盟的“回归欧洲”的过程和统一后德国在欧洲地位的变化。最终欧共体国家选择了更深层次的一体化。1991年12月的《马约》是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的表现,它确立了欧洲一体化的三根支柱,并以第一根支柱——经济与货币联盟作为其发展的重心。此后经过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2001年的《尼斯条约》和2011年的《欧盟宪法条约》,欧洲经济合作向一个完全经济体化的经济联盟更加接近。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特点 尽管在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一体化或者迅速发展、或者徘徊不前、或者硕果累累、或者成就难觅,但是最终欧洲一体化还是得以顺利的进行,体现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独特的进程特点。

1.一体化过程的渐进性。无论是合作的范围、领域,还是组织协调机构的建立、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一体化程度的发展本身,都体现了一个渐进性的发展历程。而且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6国煤钢领域的一体化发展到现在27国开始走向经济和货币联盟,每前进一步都是欧盟成员国反复协商、谨慎考虑后的结果。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对给成员国一定的准备和过渡时间。

2.一体化过程的协调性和妥协性。欧盟是各国联合起来组成一体化 集团,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一体化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矛盾,甚至是激烈的争执乃至对抗,但欧盟各国最终都能认识到一体化集团是他们获得发展的最快、最好的经济组织形式。成员国为了实现共同利益通过互相协商和互相配合,通过实施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原则来消除矛盾。这些原则包括:民主平等原则、共同受益原则、核心欧洲原则以及灵活性原则。

3.组织运作机制的超国家性和均衡性。为保证一体化顺利进行,欧盟设立了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协调机制。这些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的分配上不但强调每个成员国参与,而且强调各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超越各成员国政府的权力,以及各机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凸现出欧盟独特的组织运作机制。

篇12

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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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6)完善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透明度。

虽然现阶段东北亚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着重重障碍和贸易摩擦,但东北亚农产品自由贸易是各国经济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目前能做的就是从内部改善自身条件来适应这个大环境,同时加强与各国的联系沟通,积极融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