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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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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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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我国现役和公安消防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而发达国家政府消防工作人员占人口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我们的消防警力只是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尤其是消防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如一个县级消防监督机构,一般只有3个监督员,有的仅有2人,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难以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时因人员不足,导致执法程序混乱。

(二)消防监督干部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当前,全国各地消防监督干部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二是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三是廊坊武警学院的学员。第一部分占绝大多数,他们是战士出身,提干后先在中队任职,一定年限后直接到消防监督部门工作,起点较低、业务不熟。第二部分人员,近十年来数量逐渐增多,他们虽然素质较高,但消防专业知识差,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三部分人员,既有文化功底,又有专业知识,但数量较少,大多数消防大队、科缺乏这类人员。因此,基层消防监督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当前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消防技术人才缺乏。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如火调、建审、法制、宣传、化危、质检等。但是,目前全国最高消防专业学府——廊坊武警学院培养的人才仅仅是本科学历,难以培养和造就消防工作需要的更高层面的专业型技术人才。

二、消防监管机制和手段滞后于社会变化发展的问题

(一)社会单位数量大量增加,“保姆式”的消防治理已经过时。在公安部61号令实施前,重点单位的监督治理,就是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全权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监督人员长期包重点单位,导致治理和监督的角色错位,单位将自身应抓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全部依靠于公安消防机构落实。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单位数量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消防监督部门的这种保姆式的消防治理手段难以真正发挥效能。

(二)社会单位的内部自我治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有些方面甚至日益弱化。公安部61号令实施后,在许多单位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且,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原有的消防自我治理手段不断弱化:不少企事业单位机构合并、裁减人员,企业消防保卫部门有的被撒销,不少专职消防人员被分流下岗;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致使大量火险隐患滋生。

(三)消防科技水平较低。消防检查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许多基层消防大队、科在消防监督检查、火灾现场勘查中,尚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耳听的阶段,完全凭感觉和经验办事。基层消防监督部门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水平程度低,电脑配备少、联网更少,资源难以共享,法律文书手写,办事效率低、质量差。尤其在火灾原因鉴定方面,许多基层大队尚未建立火灾原因鉴定室,先进的鉴定设施缺乏,鉴定结论缺乏科学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四)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当前,在我国发生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的是人员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社会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高。

三、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消防科技建设,走“科技兴消防”之路。这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硬件建设。配备“九机”和“三仪”,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设施,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进一步提高消防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消防信息科技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大力发展高科技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如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火灾原因鉴定设备等,尽快改变目前消防检查只能凭借目测、手量等方式进行消防检查的落后局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准确地发现火险隐患和火灾预防中的问题,使消防工作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在选择高科技技术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性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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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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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1.6;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1

消防监督执法是消防监督管理的生命线,消防安全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只有提高了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才能降低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的现状来看,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消防监督的管理水平,消防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找到消防监督执法问题所在的原因,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并建立有效的消防执法体系,从而保证国家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1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消防部门监督不够到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复合型建筑越来越多,建筑的功能性也变得越来越强,由此给消防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很多建筑由于产权的不断变化,使建筑内部的消防管理体系不具备长期性,最终给消防部门的监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建筑商为了节省自身成本,没有加大对消防设备的投入力度,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另外,虽然传统的消防监督体制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在实际的监督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以往的传统监督体制明显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从而使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整治。

1.2 消防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从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的现状来看,消防部门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消防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首先,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大多数都是消防部队院校的学生或者是现役干部,其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其次,由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一个岗位上的时间不长,经常出现职位调动的情况,从而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工作缺乏连贯性。最后,目前我国消防部队岗位形式是定期交流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

1.3 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但调查显示新《消防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相关的单位也不配合执法,如果强制进行执法,就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这中间耽搁的时间比较长,这段期间单位的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与此同时,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流动性非常大,跟不上人才培养的步伐,另外,由于宣传工作是一项责任要求很高的工作,因此,很多工作人员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就不愿意任职宣传工作。

2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的有效措施

针对以上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防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找到消防监督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从而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将具体介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的有效措施。

2.1 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来说,消防部门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才能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首先,消防部门应该定期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消防技能。其次,消防部门还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教授来莅临指导,不断丰富他们的消防经验。另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应该做到文明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2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在具体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消防部门应该不断整合消防监督执法,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管理体系,从而保证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往传统的消防监督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相关政府应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就应该彻查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执法体系

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执法体系也属于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首先,要贯彻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制度,让相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消防执法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建立完善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反馈制度,如果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就要及时把这些问题总结下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以后在发生类似的问题。最后,要贯彻落实消防监督执法公开制度,让人们都能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2.4 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教育

要想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就需要全民共同参与进来。因此,我国相关消防部门应该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重视消防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都能熟练掌握基本的灭火、防火常识,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进行宣传,比如:电梯广告、微信推送等形式,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监督意识,努力创造一个全民参与消防监督的良好氛围。

3 结 语

消防监督执法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相关的消防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并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从而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为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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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主要指的是在发生火灾时,专门用于逃生、防护产品和扑救、预防火灾的产品等,能够在发生火灾时确保人民的财产、人身安全。因此,消防产品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消防人员开展救火工作提供可靠保障,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急需加强。

一、消防产品市场质量问题

(一)市场中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我国消防产品的整体质量不高,市场中存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在消防产品生产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个体企业,虽取得了国家质量合格证书,但产品生产技术较低,且为了获取市场利益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问题。同时,一些乡镇、个体小型企业不具备产品研发能力,仿制的产品多,从而无法保障生产的消防产质量,使许多伪劣、假冒产品流动于市场中。在这种情况下,在面临重大火情时,消防官兵便会因为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而无法顺利灭火,影响工作开展,并对消防官兵自身安全造成威胁。

(二)建设单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目前,一些安装、工程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一些建设、施工单位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减少投资,降低对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消防产品质量的要求,甚至把消防产品安装当做形式工作,认为消防产品无用,因此而选择一些价格低、质量劣的产品。

(三)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

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需求量较多,从而较多产品流动于市场,一些厂商以此为商机生产劣质产品。虽然消防产品需要依据不同的市场标准进入市场,如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认可证书等。但是,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并不高,缺乏产品法定手续的核实,产品抽样范围小,检查面窄,检查手段单一。

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现状

(一)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机制不规范

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模式的出现形式是公安消防部规范性文件,对产品生产人员、资格进行规定。但是获得了生产资格并不能确保生产的消防产品合格,在产品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大,管理不规范。例如,消防产品流通过程中,各省总队、基层支队、各地工商部门是监督管理主要人员,在实施监督中,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一些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检查人员便无法准确判断产品的真假、优劣,因此监督管理粗糙、监督不规范。

(二) 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是执法主体。然而,在具体监督工作中,由于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任务繁重,如其需承担防火灭火、消防疏通等工作,因此在人员不足、工作繁多的情况下,其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的执行不足,不能及时、全面、规范监督消防产品,易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工商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也是消防产品监督的主要部门,在工作执行中,各部门缺乏工作的协同配合,如公安消防部门无法在流通、生产流域执行工作,工作受限。

三、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消防安全重要性、消防产品宣传,逐渐提高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认识到高质量消防产品的作用。在具体宣传教育中,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通过知识讲坛、广播、电视、活动开展、小册子发放等途径宣传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并向产品生产者、购买者、社区建设者等讲解、介绍消防产品的作用、指导其购买合格产品。同时,加强群众宣传,提高群众的消费意识,从而加强群众监督,并及时向群众通报消防产品的检查情况,通报生产不合格的厂家、销售商,使群众对其监督。

(二) 加强对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处理

加强对消防产品检查,并依据《消防法》严格处理、处罚使用生产、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厂商、建设单位,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检查情况。而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应根据相关规定处理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证书,认真梳理不合格消防装备的流向、数量,及时更换产品。在具体检查处理中,对于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企业,工商、质量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的违法、非法产品所得进行没收,并依法吊销情节严重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整改。对于非法、违法生产假冒、劣质消防产品的生产者,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非法产品所得进行没收。

(三)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提高部门人员素质

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过程中,为了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可将专门的消防产品监督部门设置在消防内部,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从而规避各部门的信息不流通、相互制约及管理漏洞。同时,明确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职能,如使用单位加强验货,并对安装单位进行监督。此外,近几年,随着我国消防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消防产品在更多的领域应用,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种类更多、更加复杂化,从而需要新的检测标准、判断方法。加强专业消防产品安全人才培养,对消防产品生产、使用、销售等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产品使用培训,使其掌握国家关于消防产品销售、生产的制度、要求。例如,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定期的防火岗位技能、消防知识培训,并向其培训新的消防技能、新修订的产品标准等。对销售单位,指导其掌握消防产品技术性能、产品标准等,确保销售部门选取高质量产品,并自觉抵制伪劣产品。

结语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新时期消防产品监督工作需要加快改革进程,跟上科学技术发展步伐,解决产品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水平。综上所述,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是消防产品监督的根本目的,因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相互协同,加强对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处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从各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进而形成一个完善、高效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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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突飞猛进,城市住房建设步伐的加快,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在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且高度也随之增高,高层建筑的出现,是出于建设用地的制约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同时也被世人看成是一个城市科技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标志。但从消防的角度看,越高的建筑火灾危险性越大,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分析

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28层,高99.8米的大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为扑灭这场大火,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共出动10个消防中队,300多名消防指战员,70余台消防车辆,共救出61名被困人员,所幸无人员死亡。

2009年2月9日8时27分,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火灾。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领导迅即赶赴现场指挥扑救,经过595名消防官兵英勇奋战,大火燃烧近6小时后才被完全扑灭。论文参考,预防对策。

近年来我市高层火灾频发:2006年2月份,某花园第17层住户客厅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平米,烧毁客厅部分家具,造成2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5万元。2008年6月,某大厦公共走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到场时发现有6名人员被困,其中有4名妇女、2名小孩,情况非常危急,火势扑灭后,人员被全部救出。结合全国高层建筑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笔者对全市的高层消防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分析所得和工作对策供大家共同探讨:

1、消防设施不到位

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施种类繁多、功能不一、作用各有千秋。虽然有《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但我们在工程验收、平时检查、专项整治和火灾事故调查中仍然会发现,高层建筑目前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短斤缺两”、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等先天性火灾隐患。首先我市花园高层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过程中追求环境优美,减少了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数量,部分设置的接合器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再者由于物业管理不善等因素,出现管道堵塞或阀门关闭,导致水泵结合器无法正常使用。其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据调查,因规范没有强制规定,目前投入使用的几乎所有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均未设置挡水设施。最后是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目前众多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疏散条件差等诸多火灾隐患。

2、后期装修监管不力。

后期装修过程中,各监管单位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很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目前居住楼设计相当完美,外表都是高档木板、玻璃板以及香樟树合制的版块,该材料耐火能力较低,建筑物的外墙保温材料大部分采用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建筑物火灾迅速扩散,如2009年众所周知的央视大楼火灾,室摘要都大量使用了天幕灯、布景灯;其使用的空调、音响、电视、灯具等用电设备也相对较多,如果这些电器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加上有些业主消防意识淡薄甚至不懂得消防设施的用途,便在门面装修过程中将喷淋与烟感探测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导致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起不到作用。

3、建筑商、物业、业主三者忽视消防安全

建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在思想上认识不足,缺乏现代消防管理意识。主要问题表现在:开发商重建轻管。论文参考,预防对策。楼房建成后,物业管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成了次要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型开发商,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自己招聘几个人员就组成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不规范给小区留下了隐患。例如,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划线停车收费成为显性问题。二是私自关停消防设施。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业主或住户消防意识薄弱,只顾自身利益,对身边的消防安全漠不关心。如室内消火栓成了自家的免费水龙头,消防通道成为私家车宽敞的停车场,甚至消防设施关闭或报废也视而不见;自防自救能力低,有些住户缺乏消防知识,个别连灭火器都陌生甚至不会使用,更谈不上科学灭火自救逃生了。现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中,《物权法》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须由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消防设施损坏或瘫痪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维修资金不足,无法保证系统完整好用。

三、预防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的预防对策

1、强化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好用。

一是消防机构要严把审核验收关,加大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力度,避免施工方“缺斤短两”、“偷工减料”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高度重视消防设施系统的完整好用,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过程中,消防设施尤其是室内消火栓是实现快速有效扑救时重要的、也是“唯一”可以使用的利器。三是适当提高消防电梯的防水功能,除了增强电梯电机线路等部件的防水性能外,还应强制规定在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置挡水设施,以有利于消防电梯充分发挥其功能。三是合理设置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水泵接合器。可规定每幢高层住宅建筑单独设置水泵接合器,并设置醒目的标志,特别是分层供水的标志。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目前,高层建筑应严格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同时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全民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对高层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学会安全用火,熟知各种避难方法,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要进行防火安全疏散预案的学习,进行职业道德与修养教育,使他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引导顾客逃生。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大小门面和居民楼装修过程中的管理,避免造成消防设施被遮挡、掩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超负荷用电现等现象的发生,尽到督促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到消防机构办理消防手续的责任。

3、提高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论文参考,预防对策。要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二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部门应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三是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借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物业公司也要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状况。四是提高物业公司从业人员消防业务技能。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物业公司必须在提高从业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方面入手,通过消防部门的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努力提高综合技能,提升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整体水平。五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两者的法律责任和制约措施。论文参考,预防对策。新《消防法》第18条对住宅区的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了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是受雇于业主委员会,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规定还是空白。另外,新《消防法》第67条对物业公司的法律惩戒措施较弱。另一方面,要明确消防设施的维保资金来源。现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中,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政府法规文件的方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及接入城市远程报警监控系统的费用纳入大修基金和物业费支出的项目内,从而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4、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按照新《消防法》建立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工作原则,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真正的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进行消防宣传,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管理人员(包括物业人员)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论文参考,预防对策。

四、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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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加强

当前各地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二是地方院校的毕业生。第一部分在当前阶段相对占大多数,他们一般是战士出身,考学提干后先在中队任职,受消防部队是现役体制的制约,达到一定年限和级别后直接到防火工作,起点较低、业务不熟。第二部分人员随着近年来消防部队接收地方院校大学生干部数量的逐渐增多,所在比例逐年增大。地方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干部虽然素质文化较高,但消防专业知识较少,且从事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欠缺,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1.3消防技术人才缺乏

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目前全国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的院校大多是本科学历教育,,难以培养和造就消防工作需要的更高层面的专业技术型人才。

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应对措施

2.1加强消防科技建设

这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硬件建设。配备“九机”和“三仪”,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设施,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进一步提高消防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消防信息科技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大力发展高科技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如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等,尽快改变目前消防监督检查只凭目测、手量等方式进行消防检查的落后局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准确地发现火险隐患和火灾预防中的问题,使消防工作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在选择高科技技术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性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浪费。

2.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狠抓自我改革,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专业消防队伍;二是要狠抓社会单位治理改革,加强单位规范化自我治理体系建设;三是要狠抓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治理机制建设,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

2.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素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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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消防工作与环保的目的均是保护生命和财产。二者之间有着唇齿相依、相互支持和密不可分的紧密关系。毕业论文,火灾。然而灭火救援工作中却存在着许多与环境保护相背的地方,灭火救援产生的废水,废物,废气又污染了环境。随着火灾和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的不断增多和对环境破坏的不断增大,消防活动与环保问题已成为各国发展消防关注的焦点。

2火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

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自然力,给人们带来了光明和温暖,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同时火又是一种具有很大破坏性的多发性灾害,给人类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火灾不但会夺去人的生命和健康,烧掉大量的社会财富,火灾还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间接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毕业论文,火灾。火灾对环境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火灾产物及火灾的破坏作用造成的。火灾产物通常有火灾生成的气体、热量、烟及灰烬[1]。火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主要表现在:生态平衡破坏、空气污染、水污染等。

3消防活动与环保的关系

3.1 消防活动对环保的影响

消防活动对环保的影响是双重的,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1 主观环保意识不强造成的环境灾害

目前,在自然资源减少和环境严重恶化的形势下,如何实现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保证灭火救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为消防发展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从主观意识和管理层面来看仍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和较大的差距。毕业论文,火灾。主要表现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资源浪费严重、社会经济效益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保型绿色产品少,一些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产品仍在生产和使用,对产品在防火和灭火应用中对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缺乏实际研究和对策;在管理方面,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法律监督检查机制,致使一些假冒伪劣、落后甚至被淘汰的产品在市场上流动不止。

3.1.2 灭火救援不当对环境的危害

由于对灾害事故会污染和破坏环境认识不足,加之在灭火救援中强调“救人第一”的原则,致使实际救援行动中更多的是关注人员及财务的抢救,而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如某市在一次化学品仓库火灾扑救中,因考虑不周全,火灾现场的流淌水带着大量的化学物质流进邻近水库,造成周边群众饮水困难,水库及其下流河流中的大量鱼类和其它水生植物死亡,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此外,决策失误和救援措施不力也使灾害区的环境遭受更大危害,尤其是化学救援的后期,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根本达不到环保的要求。目前,我国仅有深圳等极少数地区有专门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

美消防协会副主席助理马蒂•亨利曾指出:消防人员在没有弄清楚燃烧物性质时,最好的行动便是不采取任何行动。此话,在消防人员听来,是很难接受的,因为他们把勇敢同烈火搏斗,奋力抢救生命和财产视为自己神圣的天职。但是,见火浇水往往不是最佳选择,很可能会因此而造成环境污染,贻害无穷。

3.1.3 消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环保的发展

随着消防事业的发展,火灾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不但减少了火灾对人身和人类财富的破坏,而且还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环境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比如:火灾的减少减轻了火灾及火灾扑救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灭火剂的淘汰和更新减轻了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绿色灭火剂及新型灭火器具的开发和应用减少了灭火过程中对水体的污染及水渍损失;大量质优价廉灭火效果好的灭火剂开发和使用为新型能源的使用提供了物质基础;绿色阻燃剂的研制开发减少了阻燃剂可能产生的二次灾害等等。

3.2 环保对消防活动的影响

3.2.1环境保护事业对消防活动的不利影响

环保对消防活动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一些高效的灭火剂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而不能使用。另一方面,有时为了灭火需要使用较多的灭火剂,而使用过多的灭火剂势必会造成环境的污染,这一矛盾也主要是因考虑环保而出现的,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显得十分重要[2]。

3.2.2 环境保护事业对消防活动的有利于影响

环境保护事业对消防活动的有利于影响主要有:

(1)精煤的使用降低了煤自燃的危险性。毕业论文,火灾。为保护环境,国家推行了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的产业政策。煤的自燃能力大小取决于煤中挥发物、不饱和碳氢化合物和硫化物的含量,煤中所含的硫化铁会首先受到氧化,产生的氧化热会使煤粉化,增大表面积或发生蓄热,以致发生自燃。通过洗选,可以有效地降低煤中硫化铁含量,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还降低了煤自燃的危险。

(2)农作物秸秆的有效利用减少了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几年来,我国粮棉油获得了大丰收,加上农村燃料结构的变化,农作物秸秆大量堆放无法处置,露天焚烧不但造成了烟尘的污染而且造成了浪费。我国在农村相继推广了秸秆还田、秸秆转化、秸秆气化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大量减少了农作物秸秆的堆放,有效地减少了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

(3)环保型涂料油漆胶粘剂的大量推广使用有效地降低了火灾危险性

环保型涂料、油漆、胶粘剂大多数是水基涂料、油漆、胶粘剂,不含高度易燃有毒的苯、酯类化合物,有效地降低了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也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3]。

4有利于消防工作和环保共同发展的对策

4.1 树立“绿色消防”观念

消防工作的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命财产,而如果在消防活动中破坏了环境,实质是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危害,也就是说,这样的消防工作根本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只不过是改变了危险的地点、时间和危害方式,将危害从甲地转嫁到乙地、从今天转移到明天,由此可见,消防工作必须树立“绿色消防”观念,注重环境保护。绿色消防是指消防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众健康和环境不会造成危害。开展绿色消防,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即在消防工作中既要考虑当前形势的需要,也要考虑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决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需求。

4.2 加强消防科研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绿色消防的关键是大力加强消防科研工作。如加强火灾和水与泡沫灭火对环境污染的研究,开发火场去污、排污设备和设施。建立消防环保数据库和开发和推广绿色消防产品及主动消防系统技术。

4.3 健全相关法规

4.3.1 制订和实施《消防环境保护法》

增强消防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到目前为止, 世界上尚无一个内容全面、完整和系统的消防环境保护法。毕业论文,火灾。根据消防环境保护的性质和特点, 需要有一个内容全面、完整和系统的能对消防环境起到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保护作用的《消防环境保护法》, 所以, 建议公安部消防局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国际相关消防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 制订和实施我国《消防环境保护法》, 规定各类消防行业人员的消防环境保护职责、消防产业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保护对环境有益的消防技术和产品, 淘汰对环境有害的消防技术和产品, 增强消防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消防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 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毕业论文,火灾。

4.3.2 推行利于环保的消防系统规范和标准

限制、减少和逐步淘汰对环境有害的灭火剂、灭火救援器材的使用。消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已引起我国政府和消防产业等各界人士的重视。1996 年, 国家环保局和公安部联合制订《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 规定“2005 年国内哈龙1211 灭火剂全部淘汰, 哈龙1301 灭火剂从2000 年开始削减, 2010 年完全淘汰”, 现已采用国外普遍采用的哈龙替代剂, 在保护环境、推动我国消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 迈出了可喜的一步[3]。

4.3.3 加强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为有力推进绿色消防,切实保障消防环保工作正常进行,应针对消防领域内的环保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法规,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将消防环保纳入法制化轨道[14]。

4.4 实施科学的消防救援

消防救援中应根据不同灾害事故特点和现场具体情况,冷静分析,科学处置。确定救援方案应有大局观念,既要考虑抢救人员,控制灾害,也要兼顾环境问题。在以往的灭火救援中,我们只注重了灭火救援,而忽视了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只要灭火救援成功就是胜利,从来没有意识到给环境带来什么样的污染。灭火救援是为了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如果我们消防部队不考虑环保的问题,那将在灭火救援中给社会带来二次灾害—水灾或环境污染。所以我们必须具备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的理念。探索建立结合国情的以消防抢险救援为主体的紧急救援体系。当前可以着手探讨以消防队伍为主建立一支能处置各种灾害的常备性的紧急救援队伍。

4.4.1 发生险情,部门联动

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和环保部门应逐步建立联动机制,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值班网络,从而在制度上保证环保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火灾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当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门应首先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派出相应灭火和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处置;其次,消防部门应根据需要及火场实际情况,按照联动机制要求向相关部门通报火场情况,确保环保部门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及时了解事故进展,进行现场环境监护并协调消防部门采取最佳措施,在控制火势的基础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再次,一旦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环保部门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置预案,将事故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做好事故的报告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如2006年8月23日江苏亚邦集团常州合成材料厂二分厂火灾事故,因相关部门在消除环境危害方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未造成太湖水体污染。

4.4.2 在灭火演练中增加处置环境污染演习

在灭火演练中除按照灭火预案演练外,还应增加处置污染演习,消防部门应协调环保部门针对本地区实际,对容易因火灾引发环境污染的单位、场所,制定灭火、环保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地演练。通过演练使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分工,掌握场所可燃物性质、数量、处置程序及处置方法,以便在实践中能各司其职,降低和减少火灾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笔者以一实例充分说明前期演练对于实战有效处置的决定性作用。2007年4月2日深圳沙井街道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宝安区环保局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监督科、监察大队、监测站、工业废物处理站、环保所等多部门指导火灾扑救并进行随时现场检测使此次火灾未给厂区及周围的环境带来污染[5]。

参考文献:

[1]蔡涛.火灾•消防•环保[J].中国科技信息,2005,12(16):30-35.

[2]BernardCain.Water,water,everywhere-butforhowlong?[J].PSE,1999,4(12):33-37.

[3]欧育湘.阻燃剂的制造、性能及应用[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7:35-38.

[4]公安部消防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淘汰哈龙行动[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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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州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全州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改变,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与消除安全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大力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不仅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同时也是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治本之策。为此,本文将针对甘孜藏区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

一、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群众防火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防宣传不到位,宣传面窄,宣传形式单一,仅局限于城区宣传和文字性宣传。甘孜州群众受教育程度低,人口整体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牧区群众大部分不识汉文,看不懂消防宣传资料。加之生活和交通闭塞,使得农牧区群众对于火灾的危害认识不足,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普遍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生产、生活中随意用火的现象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为了发展经济和招商引资,政府将开发商视为“嘉宾”,对所提要求满口答应。部分领导亲自打招呼,强调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受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治理不力;二是利益驱动。漠视消防安全,以减少消防安全投入为手段,以冒险经营的行为来获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三是安全意识不强。公民素质不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应当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不主动配置,不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二)经济发展滞后,农牧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全国藏区均属于高海拔贫寒落后地区,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18个县均属国家确定的边远高原艰苦地区,其中有5个国家级贫困县,5个省级贫困县,石渠、色达、新龙等近10个县年财政收入不足一千万元,全州年财政收入才十亿,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绝大部分依靠国家行政划拨,加之全州广大农牧区地处高寒地区,远离城镇,交通极为不便,日常消防工作多靠自防自救。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牧区火灾也日益增多,因此加强农村、牧区自防自救能力尤为迫切。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和藏区的特殊性,农牧区的建筑多为木结构,防火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火灾扑救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极易酿成大火,因火致贫返贫。

(三)寺庙宗教场所分布广,火灾隐患大

维护社会稳定是藏区工作的首要任务,而藏区的稳定一半系于寺庙宗教场所。甘孜境内有大小寺庙535座,由于寺庙建筑的修建年代较早,大多数寺庙建寺历史在百年以上。且建筑结构大多为土木、石木结构,其梁、柱、天花板、屋架、地面、隔墙等主要构件都是木材料,且基本未经过防火处理,耐火等级非常低,加之寺庙内有大量的酥油灯、唐卡、经幡、幔帐、哈达等易燃可燃物,特别是甘孜州的寺庙大都地处高寒地区,寺庙内备有大量取暖的木材,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加速了火势蔓延,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加之由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特殊性,各种建筑物相互毗邻,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一旦失火,火势会迅速蔓延,易形成“火烧连营”,造成大面积燃烧。有些宗教场所与民房、公共建筑紧密相连。如德格的印经院位于县城中间,如遇火灾,民房与寺庙之间会相互蔓延。即便是小寺庙,易燃物品堆积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火灾隐患。

二、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具体措施

(一)以消防宣传为载体,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藏区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迅速在全州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攻势。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播放音响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消防宣传向寺庙、学校、企业、家庭、农村牧区延伸,多渠道地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创新思路,贴近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农牧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家庭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三是结合宗教特点,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基本知识带进寺庙,用藏汉“双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僧尼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寺庙志愿消防组织的灭火演练,不断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四是加强派出所宣传力度,目前全州消防监督人员少,消防宣传工作不扎实,而大多数乡镇均设有派出所,覆盖面广,将消防宣传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范畴,能更有利于消防宣传。

(二)统筹谋划,夯实消防基础建设

“十一五”期间, 甘孜州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多年形成的历史包袱,全社会整体防范火灾的能力还比较低。2011年作为甘孜州“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应当紧紧围绕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抓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藏区经济发展支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全州消防基础建设,同时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将“防火墙”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和牧民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藏区稳定、团结、繁荣保驾护航。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甘孜农牧区房屋普遍都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堆放易燃可燃物多,用火、用电、电气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构筑藏区“防火墙”工程,抓好农牧区消防工作是重要任务之一。当前甘孜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正在实施,全州计划修建825个牧民定居点,将有32万多人入住,做好牧民定居点消防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稳定的大事。甘孜州借助创建牧民定居消防示范点工作,大力实施办法“1221”工程(即每个示范点至少配置1台手抬机动泵、1个消防水池、200米水带、2支水枪、1具灭火器),以点带面,实现辐射带动整个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农牧区消防管理制度,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装备。积极依托当地派出所、干部群众、治保联防等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推动整个甘孜州农牧区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农牧区自防自救能力。

(四)不留漏洞,全力做好寺庙火灾防控工作

立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高度,建立健全寺庙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负责寺庙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宗教祭祀活动,规定点酥油灯、烧香、烧纸、动用明火区域,并实施惩罚制度。在僧舍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格火源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用电应当遵守有关规范,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用电设备,将电气线路进行穿管敷设,对陈旧老化的线路立即进行更换、改造。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沙、水桶等设施,设置供水管网的寺庙应安装消火栓给水管网,没有市镇给水的寺庙应修建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手抬泵等设施,尤其是对一些价值高,影响大的大、中型寺庙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寺庙火灾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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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宣传的主要方法

(一)发挥多样化消防宣传,全面推进消防宣传社会化进程

为切实发挥宣传工作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冬季防火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冬季防火宣传工作方面,注重积极发挥普通宣传模式的作用,采用一些群众容易接受,成本低,方法机动灵活的方法,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向群众解答消防安全方面的疑问,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官兵向群众免费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解答难题。

(二)发挥消防站宣传主阵地作用

消防站作为消防宣传主阵地,有其技术优势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全面性。为避免消防站开放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消防站的作用和优势,保证每月一次的消防站开放取得实效,须制定详细的消防站开放实施方案,从开放时间、邀请对象、开放内容等方面都要进行全面的规定和明确,并主动上门,提前与辖区学校、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联系,保证人员的落实。同时,要求各大队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效果。

(三)充分利用媒介宣传消防知识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消防工作,积极与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联系,建立联系制度,大量刊登部队建设、灭火抢险、防火监督等主要内容的消息、通讯,向社会宣传消防知识。同时,设立消防专栏,定期为支队刊登、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有关灭火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宣扬官兵新形象,打造舆论声势。此外,要充分发挥媒介的前沿阵地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二、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应发挥的主要作用

(一)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规范作用

强化消防宣传工作,要把规范发展作为消防宣传工作的第一要务,努力提高消防宣传水平。这要求消防宣传工作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制定严密的消防宣传制度和长效的发展机制。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消防部队宣传工作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纪律。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各项制度,使消防宣传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在实际工作中,要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对宣传工作进行规范化的计划和安排。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来认识,强化消防宣传在消防建设中的作用。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消防宣传推动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在消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落实消防宣传、推进消防工作步伐

首先,消防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的方针,在围绕消防部队中心工作、服务现实斗争和宣传树立典型上下功夫。重点突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弘扬消防队伍的主流,讴歌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模范,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其次,确保消防宣传工作的真实性,效应性。对需要宣传的内容和材料,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潜在的社会影响,由相关部门和领导严格审核批准,并对消防宣传工作实行监督,确保宣传落实到位,形成有关责任机制,保证宣传效果。最后,要加大消防宣传考评力度。建立相应的消防宣传激励机制,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使做好宣传工作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相关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种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工作氛围。

三、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教育辅助作用

(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作用

要真正做到消防工作的群防群治,须从宣传教育入手。只有让每一个社区居民都掌握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群防群治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要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消防工作的一项主项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在社区内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栏,路边设立消防宣传标语,创造人人学习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氛围;设立消防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文艺活动;散发消防安全宣传单、手册,让群众能随时随地学习消防知识;组建消防学校,培养消防工作骨干,普及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等。从而在整体上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在进行广泛消防宣传的同时,要求充分发挥群众性的自防自救意识,做好火灾的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工作小组要对辖区内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楼组织定期的防火检查,社区的治安巡查人员要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及时整改。要将部分处罚权下放到派出所,对一些较小的消防违章案件,由派出所直接进行处罚。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方法不断宣传消防安全、消防意识、消防知识,使群众对于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认知,使消防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展开,在很大程度上对消防工作起到了辅助作用。

(三)消防宣传的舆论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挥宣传的作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消防工作和新闻宣传报道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把消防部门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千家万户:要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消防宣传报道队伍,自觉投身于“三基”工程建设的实际中去,加大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的力度,促进消防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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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即将来临,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每年因用火、用电不慎、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员工、家属节日防火应注意以下四点:

一、节日期间,家人朋友聚会,家庭用火、用电量大大增加,在使用电厨具、液化气及热油时都应该格外小心谨慎,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用电时应注意将大功率的电器调开使用,避免电线因负荷过重而引发火灾事故;用火时应注意看守,不要远离火源。烧菜时应避免油温过高而引发火灾,万一起火也不要惊慌,先关闭火源和电源,可将备炒的蔬菜迅速倒入锅内,也可用锅盖将油锅盖上,稍过片刻火焰就会自动熄灭。切记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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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内装修的火灾危险性

随着科学技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生活、工作的条件、要求也越来越

高,追求高雅、美观、舒适、洁净的室内环境已成为一种社会潮流。但是,由于一些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只顾装饰工程的高雅、美观,忽视消防安全要求,往往采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违反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以致给建筑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

据统计,1990年至1996年全国发生了42起室内装修施工重大火灾,共损失4600多万元,死亡162人,伤93人。1990年4起,1991年2起,1992年5起,1993年9起,1994年9起,1995年10起,1996年3起。

在火灾初起阶段,由于进入室内的空气量少,加之室内装修材料大多为高分子物质,如塑料壁纸、化纤地毯、组合家具、化纤装饰布等等,所以燃烧不完全,产生烟雾大,有毒气体多。

二、目前建筑内装修主要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 有些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擅自改变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竣工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以致留下先天性火险隐患。还有些室内装修的建设单位及个人,根本不知道室内装修还要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有的装修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片面强调企业自主经营权,漠视国家宏观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不申报就投入施工。还有的单位领导“重经营、轻安全”、“早装修、早开业、早受益”的观点,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宁愿血本搞豪华装修,也不愿拿出一分钱做防火保护。更加严重的是有些地方行政干涉多,以权带法,个人意见取代消防法规,埋下了严重的火灾隐患,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

2、装修队伍素质不高,装修现场混乱 目前,民办及总公司下属子公司承办的装饰工程公司众多,还出现了一些跨省装修公司,这些装饰公司中,许多没有消防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证件,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全国已登记注册从事装修的企业已达4万多家,300多万人,施工现场混乱,边装修,边营业,导致火灾隐患增多,人员复杂,工人日常吃住在工地,不利火灾预防,在施工现场装修材料乱堆乱放,电线乱拉、烟头乱扔,更加增加了致灾因素。

3、擅改设计,多层承包 装修单位不向消防机关审报就擅自装修。即使报审通过设计,为降低成本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阻燃物为可燃,如用普通涤纶化纤品代替防火阻燃物,木龙骨代替轻钢龙骨;该刷防火涂料的不刷,该刷三遍的刷一遍如此等等,大大减低了装修工程的耐火、抗火能力。

4、大量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这是装修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无论是地下还是高层,不少宾馆、商城、歌舞厅等公众娱乐场所,为了追求豪华、气派,大量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用木龙骨、可燃吊顶板、泡沫塑料板作顶棚装修;用可燃、易燃墙纸、墙布、木板作墙面装修。

5、电器设备和线路设计安装不符合消防要求歌舞厅、游乐厅安装大量灯饰、音响设备以及机械动景装备。电器设备多,线路复杂,安装时很多不符合消防要求。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热、散热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B1级,电线没有采用保护穿管,接线盒,接头、开关、闸刀裸露,极易因导线短路引起火灾。

6、消防疏散及消防设施被破坏 许多装修公司不懂现代消防设备的防火技术性能,在做电气线路、穿管、管道保温材料隐蔽的同时,擅自将火灾报警电路切断、隐蔽在吊项中或吊在吊顶下悬起来,装修中将消防安全通道变窄,部分安全出口甚至在装修时被完全堵死。为了装修的美观、漂亮,把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事故照明灯遮挡起来,把为数很少的消火栓封闭起来。

三、防火对策

针对以上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有关问题,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及几点防火对策。

(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的召开有关装修装饰部门负责人会议,督促其抓好装修行业中设计、施工、监工、竣工验收和合理布局等方面的问题,提高装修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术水平。

(二)清理整顿装修行业队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

从事装修施工的单位要主动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登记备案,接受审核。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本地区装修施工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未取得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上岗证的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业务,违者,按本辖区《室内装饰管理办法》、本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消防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严格施工管理。

(三)做好装修设计、施工人员的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与技术监督部门要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对设计、施工人员进行装修有关法规、防火技术知识的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未经消防培训者,不得上岗操作,发放消防培训合格证。尤其是对临时务工人员、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扑救的能力。

(四)、加强对室内施工场所的检查监督

对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或经审核擅自改变审核意见,竣工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及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以确保公众娱乐场所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大力开展建筑室内装饰工程的法规宣传。

公安消防部门应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把室内装饰法规、装修材料防火技术要求的宣传,象开展消防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那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有条件的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以在专门的场所,如建材装修市场及劳务市场、建材商店、施工工地等,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开展装修防火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从而减少装修火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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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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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