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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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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同

篇1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账 号:

乙 方(债权人):

公司名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 ,币种为 ,本金额数额为(大写)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三) 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 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

于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七)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 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

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篇2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 甲方为坐落在 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见附件1】,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 租赁物业:指 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 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 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 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 停车场:指本合同第 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 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 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 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 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 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 的使用费。

16) 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 月:指日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 租赁物业状况

1. 租赁物业位置 ,建筑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计租面积为 同建筑面积 .

2. 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 甲方 同意/不同意 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物业租赁期限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有/无 优先承租权。

4.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 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 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支付一次,乙方以 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 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 定金及保证金

1.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租赁物业交接

1.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 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

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 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 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甲方同意将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 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 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 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 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 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 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 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 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 承租人限制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 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

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 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 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 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 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 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 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 7 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 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 倍支付违约金。

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 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 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 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 3 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 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 保险

1. 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 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 赔偿限制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 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 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 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 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通知送达

1. 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 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 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 保密

1. 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__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 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 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其他

1. 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篇3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煤炭购销运输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作为承运单位承运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吨煤炭单价 元,运费单价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运输发票(税率7%)作为结算票据。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

3,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甲方发出货物与乙方收到货物数量不得减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担并按相应价格赔偿甲方。

4,收货数量及质量依到乙方场地后乙方的检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在收到货物及收到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运输发票(税率7%)票据10日内,1次性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运费款。甲方在收到款项后5日内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据所开具的运费,甲方不得截留运费。

6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篇4

1.服务、支付和期限

第三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费用支付与价目表中所定的服务费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在其中任何一个月内) 比价目表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客户需支付不少于最小额的费用。

除非任何一方根据8(1)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____日 (起始日期)起3年,然后自动延期1年 (续订条款)。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2.运送

(1)货物运送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客户可不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送货物;第三方也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以第三方作为指定收货人货物,客户在得到第三方通知后, 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将一份副本送给第三方,说明第三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2)不符合规定的货物。

客户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送到第三方:

①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

②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标记不一致。

第三方有权力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了这种货物,客户应支付价目表中所规定的费用,若价目表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第三方一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应尽快通知客户,以获得有关指令,第三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

3.仓储的提供

由第三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客户在送货前,应准备好符合“业务范围”货单。双方同意第三方根据协议规定的价格,储存和搬运其他货物。

4.送货要求

(1)没有顾客准确的书面要求,第三方不运送或转运货物。然而也可以根据电话发送货物,但是第三方不承担口头传递信息而造成失误的责任。

(2)客户要求从仓库中提货,必须给第三方合理的提货期限。如果因为天灾、战争、公敌、罢工、扣押、骚乱等,或者第三方不能控制的任何理由,或者因为不由第三方责任而造成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因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它理由,那么第三方不承担这种过失的责任。 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难,顾客与第三方应同意适当地延期。

5.额外服务(特殊服务)

(1)不属于通常物流服务(即“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所需的第三方劳动力,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2)顾客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包括编制特定的存货报表、标出的重量及包装上的系列数字或其他数据、货物的物理检验和物流运送清单等,但不仅限于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3)为顾客提供材料、包装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第三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4)由于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业时间内收到或运送货物,按第三方通常费用标准,承担合理的额外费用。

(5)包括邮资、电传、电报或电话的通讯费用,如果这些方面的服务超过通常的服务标准,或者在顾客的要求下,这些通讯不采用邮政的正常方式,那么上述费用向顾客收取。

(6)有时第三方在没有顾客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产生了必需的 “非常”费用,顾客因此同意支付第三方由此而产生的合理适当的费用。然而,只要可能,第三方在产生这些费用前,应从顾客那里获得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口头的,但第三方对口头传递信息所造成的失误不负责任。

6.责任和损失限制

(1)损失责任

客户把私人财产送到作为受托人的第三方,第三方在下列条件下同意接受这些财产:第三方对储存货物的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除非这是由于第三方没有照管好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对这些财产,第三方不为客户保火灾险或其他意外事 故险,客户因火灾或其他事故遭到财产的损失,第三方无法律责任。

(2)保险

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不由第三方负责保险,但第三方同意当前的保险单继续生效,该保险单阐述:在协议的期限或延期内,对放在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仓库里的别人私人财产,如果遭受丢失、毁坏或损坏,作为受托人的被保险人,由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赔偿,但这些赔偿金额(在其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表第三方物流公司来支付。该保险单在协议期限包括延期内,应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条款)。客户若 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该保险单的副本。

(3)损失计算

如果第三方对顾客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负责,为了计算这种损失,货物将按它的售价的存货成本来估算。

(4)装卸

第三方对由于进货卸货或出货装货的延误而造成的逾期费负责。第三方应竭尽全力提供及时的服务。

(5)随后损失

不是由于第三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随后损失,第三方不负责任。

7.义务

第三方将负责监督管理、人员配备、看门服务、物流设备、办公家具、日常安全(包括下班后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托盘、包装材料、捆扎和房屋的保养。

8.风险分担

有关方都认识到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提供服务将作出承诺并投资。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无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合同。该书面通知应有终止日期。无论什么原因的终止,无论是客户或第三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终止,客户同意补偿第三方全部的未摊提的贷款或租金。即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三方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9.参与各方的地位

(1)参与各方达成共识:第三方不能被看作州的法律中规定的“仓库所有人”,并且,第三方明确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出索赔、抵押、特免、抵销的优惠权或类似的有关对合同中所规定第三方所处理的货物的权利,货物的全部的、单一的、无疑问的权利仍属于客户。

(2)以与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冲突为前提,据此同意:第三方对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货物而言,是受托者,第三方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受托者寄托人的关系。第三方对于完成任务所需的方法和措施,应有独立控制和自由处理的能力。他不是客户的或雇员。为了使第三方能完成作为该合同的受托者的任务,客户允许第三方按客户的利益,在任何适当的时间内,能独立控制并进行对货物和房产的检查。

10.索赔通知和诉讼

(1)以下所有的索赔必须在法庭宣判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2)只有当这些索赔用书面形式提交,并且是在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索赔,客户或第三方才能作出反应。

11.口头交流

2(1)、4(1)和5(3)小节规定了与客户进行口头交流后产生理解偏差所应承担的责任。在与以上各节内容无冲突的条件下,客户同意用书面形式在发生口头交流24小时内,对这些口头交流内容进行确认。第三方收到这些书面确认后,再也无权依靠自己对口头交流的理解行事,而应按书面确认的情况为准。但是,在第三方收到口头交流确认前,第三方不必对根据口头交流内容所发生的行为负责。

12.仓库(略)

13.转让

不得到客户书面同意,第三方不能转让、转送、抵押或让渡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上述书面同意是不能随便收回的。 注意,在这一转让条款规定中,并不排除第三方向持有股份的或控股的公司或主要持股人转让利益。这些利益的转让或转送不需要客户同意。

14.授权

在合同上签名的工作人员、或雇员声明并保证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们有权使各自的组织受到法律保护。

15.违约

下列情况被认为是第三方违约:

(1)如第三方在执行或遵守合同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

(2)如果第三方向法院提出自愿破产的申请,或被法院宣布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为债主的利益进行转让,寻求或同意对所有资产任命第三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如果第三方收到这一书面违约通知单后30天,违约还在继续,这种情况下,客户有权中止合同,它满足第8(a)节中所述的中止付费的规定。与前述无冲突的情况下,第三方在收到这一违约通知后有30天时间来消除、纠正违约行为。

16.继任者和受让人

该合同应对各方的继任者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应。

17.所适用的法律

该合同应根据相关法律执行。

18.修改最终完成合同

除了各方签名的书面协议外,这一合同不能改变、修改、作废、丢弃或以口头或其他任何方式终止。书面意见包括双方签注的完整的协议,不能由他人代签。

第三方物流运输合同范文二

托运方(甲): 承运方(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客户送货的需要甲方应及时将装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

(二)甲方应将客户货物的送货单交给乙方,配合乙方根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行点收装车。在督促乙方对货物做好防碰、防损的同时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收复核工作。乙方只清点总件数,具体明细甲方同客户自己交接,乙方不予清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给甲方核对,同时提供司机的联系电话,并向甲方保证其真实性。

(四)乙方得到甲方的通知到指定地点装车时,乙方必须在现场根据甲方客户的送货单清点总件数,同时填好甲方的点数表,配合甲方业务人员安排好装货位置,对货物做好适当的固定、防碰撞、防雨淋等

保护措施。甲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因包装不好导致货物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 乙方自愿承担整个运输过程的货物保险。货物在装车后至收货单位收货前货物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做好货物的交接签收工作。

三、运费结算:

(一)乙方将货物交清给甲方后,甲方应把本次运费完结,乙方如有给甲方垫付的费用及代收的费用,乙方应在交接完货物时付清垫付及代收费用。

(三)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将应该结算的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运费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每推迟一日,甲方应赔偿乙方结算总运费的50%作为违约金。

四、送货单回单处理:

(一)送货单必须在卸货后1天之内交给甲方,逾期未交每迟到一天扣罚20元。

(二)送货单(回单)必须公章清晰,签收完整,签收数量、型号规格与送货单上所写的一致。甲方应要求客户签收完善,乙方只签回单联,签回给甲方。

五、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六、运输价格 /吨。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

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第三方物流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钦州合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钦州百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友好的原则,在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践行“安全第一、客户为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以钦州港为平台,立足北部湾,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为钦州危化品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乙双方将优势互补。甲方尽所能提供可靠稳定的物流货源,同乙方丰富的市场营运及企业管理经验相结合。通过各自的经营活动,及时沟通市场信息,确定共同目标,为双方经营活动提供切实有效的鼎立支持。

2,甲乙双方的货源、运力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尽所能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甲方或有大量货源,客户要求增大运力时。甲方愿介绍乙方共同参与为客户服务,其运费统一由甲方就当时的协议共同结算。

3,取得货源的一方,与客户所签的运输合同,其合作要点有义务告知另一方,以便双方愉快合作,切实履行,共同遵守。

4,取得货源的一方,有优先决定车辆及路线的安排权,但工作中尽可能照顾对方的车辆,其运价以市场价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5,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对双方车辆实行总调度,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实行统一协调安排,其所产生的消耗费用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

6,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除驾驶员、押运员经双方协商可调配运用外,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的企业内部管理。

7,若有需要,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低于市场价的车辆运输用油,但乙方必须按时将甲方油款付清。

8,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的加油车,车辆调度系统,路政网络系统,乙方愿借与甲方共享使用,乙方拥有系统的所有权。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应尽其所能,诚信友好,共同把钦州港的物流运输业做大做强。

2,乙方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完成每批次运输合同任务,否则视作违约。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等进行业务辅导,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义务,对其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运输等提供必要性的帮助、警告和提醒

4甲方对于自身每批次的运输合同计划,有对乙方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能妥善安排运力。

5,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运输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时结算运费,不得延误。

四、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车辆营运状况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必须为对方的一切业务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若一方泄密,对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法律追偿的权利。

六、其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若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七、合作期限

篇5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位于市×××路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为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万元。

第九条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篇6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之原则,期望就乙、丙方给甲方加工的模切料相关事项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合作的关系,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造成双方额外损失,为保证三方的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总则

甲方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代采物料,丙方负责生产并交货至甲方。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1、甲方与丙方协商确定采购物料的品名、数量、价格、付款等具体信息后,甲方出具《采购订单》 给乙方,乙方据此向丙方下达《采购委托书》,该《采购订单》直接约束乙方和丙方。

2、《采购订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由甲方承担,订单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依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对账及付款方式条款执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丙方。

3、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指示如期交付合格产品到指定地点及指定收货人,三方合作期间,因货物质量、交期、售后服务等产生纠纷,应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每月执行三方对账,对账过程由丙方主导,丙方需出具两份对账数据:

4.1 丙方对甲方的交货数据明细,此份数据明细由甲方负责核对及审核;

4.2丙方对乙方的对账数据明细,由乙方负责核对及审核,甲方负责监督;

二、质量保障协议:

1、来料检验

1.1针对模切料来料甲方IQC按照抽样计划AQL(外观0.65,)进行抽样检测;当甲方检验不合格时,通知丙方确认,如确认为模切料来料不良,则由丙方安排人员至甲方进行返检,返检位置由甲方协助提供,如甲方需提供指导时,甲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支持.当丙方因特殊因素无法及时进行返检时,可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协助选别.,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1.2 若模切料发生变更时丙方会先提前通知乙方,当方案及变更生效后会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对应的变更资料(含图纸及旧物料处理方式)|及样品,否则出现的品质问题由丙方承担.

2、上线不良处理方式

2.1丙方模切料上线整体合格率必须保证≧98%(,外观≧98%) ,低于98%时由甲方通知乙、丙方确认,如不良现象属模切料不良时,则由丙方立即进行在线选别或重工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重工地点由甲方协助提供,

2.2 当甲方上线后因甲方制程造成模切料不良,不良品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2.3 模切料因寸法、可靠性、外观不符合技术要求时责任由丙方承担..

3、客户投诉及售后不良处理方案:

3.1当甲方客户发现异常后由甲方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如为模切料不良则由甲、丙双方一起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处理,处理及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3.2 当客户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观超过1000PPM时,整批不良超过3000PPM时),每批处罚20xx元.如确认是模切料导致,所有损失由丙方承担

3.3 当甲方客户上线不良率超出客户要求水准且判定为模切料不良时,由丙方承担所有不良及改善对策提出.

3.4当甲方投诉属模切料问题时,丙方必须在4小时内对不良现象进行确认,投诉24内对不良现象进行排查,并给出初步分析处理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改善对策及8D报告,若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客户抱怨时由丙方负责承担相对应责任.

四、售后支持

1、因甲方是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原则上售后工作由乙方主导,因为丙方所提供物料产生质量问题,丙方需积极介入;

2、如丙方配合消积,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升级反馈,和甲方一起共同通知丙方冻结货款,乙方无权单方面冻结丙方应付货款;

3、甲方按协议账款到期后支付四大行银行承兑汇票

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翌日生效,止到三方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一切质量的争议,按原己签订的协议或双方已认可的有效文件执行。如双方业务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与三方签定的《采购合同》及相关《质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因本协议履行过种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需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篇7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篇8

证件类型及编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丙方提供信息就出租及承租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房屋位置x房屋套型x,建筑面积x平方米,结构x,楼层x层,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该房屋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备案号x丘(地)x号

1.3该房屋用途为:x.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1.4配套设施详见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二、租期

2.1租赁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2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家具、电器,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

2.3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在本租约期届满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标准:人民币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x元(大写:x佰x拾

万x仟x佰x拾x元整)。租金包含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内所有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内之使用权。

3.2租金支付时间:按x个月/季/半年/年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支付首次租金人民币x元

(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及本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保证金,之后的租金乙方应每次提前x天支付甲方。其他约定

3.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甲方租金。如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租金,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户名

3.4甲方收取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四、房屋租赁保证金

4.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x佰拾x万

x仟x佰x拾x元整)。

4.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五、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6.1交付:甲方应于x年x月x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并签署附件二《物业交割单》,自《物业交割单》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6.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附件二《物业交割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6.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7.4除本合同附件(一)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八、转租及所有权变动

8.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九、合同的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9.2.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x日的。

9.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9.3.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9.3.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

9.3.5其他: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9.4.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x日的和/或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x元的。

9.4.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和/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和/或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9.4.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9.4.4其他: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x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4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4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x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x%支付违约金。

10.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x标准支付违约金。

10.6其他:

1

1.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和/或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解除的,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11.2由于丙方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尽到自己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完成本次租赁交易,导致丙方未能收取居间服务费的,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依据月租金的x%支付违约金,以弥补丙方居间服务费的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同意按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人:

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篇9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篇10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人各执一份。

篇11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室

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__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7年三方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篇12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篇1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号某商城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

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